陌生人激情短篇小说
Ⅰ 【短篇小说】生活保姆
一文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床很大,很舒适,但很陌生。那种陌生味不仅来自这张大床,也来自这个房间,甚至来自她自己。我怎么会在这里?在一个陌生人的房间?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我还是我吗?这让她有点惶惑,对自己,也对这个房间。
客厅里传来的电脑游戏的声音,清脆而欢悦地响彻在陌生的房间上空,她没想到60多岁的朱先生竟然喜欢玩游戏!可一文坐了一天的车,筋疲力尽,只想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个觉,然而换了一个环境,躺在陌生的朱先生的大床上,她怎么也睡不着。
“8月12日晚上10点,我躺在一张陌生人的大床上……”一文的头脑里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在她快要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游戏声突然消失了,朱先生在黑暗中摸索着走进她住的房间,也躺在了这张陌生的大床上。
一文激灵一下醒了,然而灯被关掉了,房间里一片黑暗。
“该休息了”黑暗里,朱先生像是对一文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朱先生一躺在这张大床上,大床就不叫大床了,反而有些拥挤。一文下意识地挪了挪身子,她与朱先生的距离拉大了一点。他们都沉默了,空气有点压抑。他睡着了吗,一文想,不说话,也听不见呼吸声,也许他真累了,睡着了。可过了一会,朱先生又说话了。
“你去过华山吗?”
“没有?”
“你不是华州人吗?怎么连华山都没去过?”
“太险了,怕!”
“胆这么小?哪有那么险,周末我带你去。”
“我有恐高症的。”
“真的?”
“真的。”
“那你还怕什么?”
一文一时想不起来,她犹豫了。
“比如现在?”朱先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问,一文的心怦怦直跳。
“黑暗。”她不假思索。
“黑暗?”
“是的,黑暗。”
“那我把灯打开吧。”朱先生的声音很温柔。
“不用了!”一文的声音有点夸张,也许黑暗更好,她想。
“你真怕吗?”
“……”
“你还是怕。”朱先生故意揭穿她。
一文默然。
“怕我吗?”
黑暗中,一文摇了摇头,装作很平静。
“看来你经历的太少,所以你害怕。”
一文不知道怎样回答。
“我不是歹人,我只是想要个生活保姆,我也害怕,我怕孤独。”朱先生在黑暗中喃喃道。
“……”
“事实上,人对事物的恐惧来自于人自身,一般人对陌生人和陌生环境都缺乏安全感,这都源于心理作用。因为在你心里,我是陌生人,你对我有种不信任,缺乏安全感,所以你害怕。”
一文不知道朱先生这么详细地分析她害怕的心态和原因究竟有何用意。
“其实这很正常,但由此我可以断定,你到目前为止只接触过一个男人,那就是你的丈夫,应该是前夫,对吧?”
一文还是沉默,因为她不想让朱先生知道她并没有离婚,而是丈夫出了事故,需要钱来医治。
“你不需要回答我是或者不是,我绝对肯定。”
黑暗中,一文闭着眼睛听他很自信地分析着,真有点佩服他了。应聘时,说朱先生是一名大学教授,果然思维清晰,逻辑缜密。
“我很孤独,你能来当我的生活保姆,我真的很高兴。”朱先生幽幽地说。
一文的嘴角挤出一丝笑容,朱先生并没有看到。
黑暗中,一只胳膊伸过来搂住了惶惑不安的一文。
她是来做生活保姆的,可她不知道如何做一个生活保姆,如果她能应聘成功,以后每个月她就可以拿到8000元的薪金。她不想被朱先生辞退,因为她太需要这笔钱了。
朱先生的胳膊紧紧地搂住了一文,一文没有拒绝,她转了个身,背对着朱先生,眼睛在黑暗中滚落下几滴眼泪。
一文是从网上应聘的。
家政公司的吕经理很热心,跟她在微信里聊了很多,问她想做什么样的工作,每月想拿多少工资。一文很直率地告诉吕经理,她需要钱,什么样的工作都行,只要工资高点。吕经理说,那当生活保姆你愿意吗?一文问:什么叫生活保姆?吕经理发了个挤眉弄眼的笑脸说:就是帮经济条件好的老人打理生活,陪他们聊天、做饭什么的,每月8000。一文惊呼:有这么好的工作?一文立刻央求吕经理为她找一个条件好点的主顾。吕经理说:这里就有个现成的,而且是个退休的朱教授,60多岁,老婆去世了,女儿在国外,没人照顾,需要服侍老人的生活,陪他聊聊天什么的,薪水绝对不用担心。一文满口答应,心想,这么轻松的活儿,这么高的工资,还犹豫什么呢。
第二天,一文就搭乘火车,按照吕经理说的地址去朱教授家里上班了。火车到站了,一文最后一个提着行礼走下车。一路上的汽油味闻得她有点恶心,几乎辨不清方向,更别说找人了。朱先生,朱先生,她有点眩晕的脑袋里只闪耀着朱先生三个字,可那个朱先生在哪里呢?一下车她就注意到她所坐的这辆车旁边站着一个又瘦又高的中年人,从他的表情看他好像是在等人。她下意识地向他瞄了一眼,他那鹰一样的眼睛斜射过来,吓得一文忙转过头。朱先生既然已经60多岁,当然不可能是那个中年人。一文只拖着行礼往出站口走,一边走一边在来往如梭的旅客中搜寻着朱先生的身影。正在她要走出出站口的时候,迎面有个被高高举起来的纸牌子上用毛笔醒目地写着:何一文三个大字,一文忙迎了上去。
“朱……朱先生?”
“我是朱先生。”一个清瘦干练的男人从纸牌后露出了圆圆的脑袋。
“看着跟照片不太象。”一文怯怯地说。
“我真是朱先生。”朱先生很坚定地说。
一文跟着朱先生穿过马路,挡了一辆出租,坐了上去。
真是朱先生吗?一文坐在车上一直想着这个问题。看着有点像又有点不像,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个子最多一米六五,但不管他个子高矮,年轻与否,她一定得弄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朱先生,这才是最重要的。一文心存疑惑,不免心事重重,她对自己的行动也颇觉荒诞。她都有点不认识自己了。究竟出于什么原因让她这个骨子里很传统的女人行为会如此反常?敢独自去找一个陌生的老男人,为他当什么生活保姆!受伤的丈夫,昂贵的治疗费,这应该才是最主要的吗?
他到底是不是朱先生,一文无从判断。自从上车以后,朱先生除了跟司机说过几句话之外,一直没有与她对话。不行,她一定得想办法确证一下他到底是不是朱先生。
“朱先生是属马的吗?”
“是啊,你不也属马吗?”
“是的,家政公司的人介绍过,我坐车坐得头晕了。”
这么说他真是朱先生!
俩人都属马,年龄却相差一轮,而且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保姆。
但一文与朱先生的关系很奇特,并非只是雇主和保姆的关系。
按照合同,一文除了照顾朱先生的饮食起居,更多的是陪朱先生谈心,但大多是在微信上聊,朱先生似乎更喜欢这样谈心的方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面对面的尴尬。
朱先生除了吃饭、睡觉、谈心,更多的时间是玩游戏和炒股。可游戏、炒股对于一文来说很陌生,洗衣、做饭、清扫房子这些家务活儿,她却是内行。一文一进门就忙着帮朱先生收拾房间,刚清扫掉垃圾,朱先生就要一文与他谈心。一文坐在客厅,朱先生躺在床上。刚聊了几句,朱先生就感觉到她情绪不佳。朱先生问一文怎么回事,一文说郁闷,朱先生说那就出去散散心。一文说我现在是在你家做保姆。朱先生说两个人去,我和你,一个人去会很孤独。
孤独?不,我不孤独,只是郁闷。
一文不敢说她郁闷的原因是因为丈夫。
郁闷就是孤独!
郁闷怎么能等同于孤独?
郁闷其实就是孤独!
郁闷怎么可能就是孤独?
正是因为孤独所以郁闷。
郁闷的原因难道一定只是孤独?
我是从我们的情境出发来说。
我的情境跟你的情境不一样。
他们的谈论有点剑拔弩张了。到底什么是郁闷,什么是孤独,郁闷是否源于孤独,一文不想跟朱先生辩论下去,但她绝对否认她是因为孤独而郁闷。第一次聊天,他们却在为这无聊的问题各持一词,两个人也许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宣泄心中的烦闷而已。
最后还是一文做了让步,因为一文想到了丈夫和医疗费。
朱先生从屋子走出来,坐在了一文的对面。
坐在对面的朱先生却不像微信上的朱先生那么侃侃而谈,几乎很少说话。
“朱先生父母不在这里住吗?”一文又试探性地问。
“他们在浙江。”
“浙江?这么说朱先生是南方人了。”
其实不用问,第一次碰面,一文就从朱先生的长相上看出他是南方人了。
“对,我祖籍浙江,不过一直生活在北方。”
“那你妻子呢,也是浙江人?”
“应该是前妻,离婚八年了,她是广东人。”朱先生语气很淡漠,似乎是与他无关的事。
“哦,对不起。”
“没关系。”
朱先生说这句话时应该是真诚的,因为一文从朱先生那轻描淡写的语气上感觉到离婚的阴影对于他来说早已淡去。虽然现实中的朱先生不是很健谈,但一文却不想沉默,他不说话,她便主动出击,象公安人员调查户口一样探寻能捕获到的有关朱先生的所有信息。可一文还是不能确定他到底是不是朱先生。
“朱先生,您……真是朱先生吗?”
“我当然是朱先生!”朱先生表情自信,语气坚定,不容一文有丝毫怀疑。
一文点点头,坚信他确实是朱先生!
第二个晚上来临了。
收拾完杯盘狼藉的餐桌,一文躺在了床上,依旧是那间房子,那张床,朱先生依旧爬在电脑上玩游戏。床已不再陌生,但这间房子的空气静得有点怪异。没有人语,只有键盘的哒哒声和游戏里的鬼哭狼嚎声,好像房间里的两个人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
也许我们真是不相干的人?其实本来就是不相干的人!一文心里想着朱先生的淡漠,觉得自己这次不只是做了保姆,而是彻底做了回“小姐”。一文的心有点受伤,如果她在情感上接受不了,她一定要走。可这个工作才干了一天时间,就要辞职,朱先生肯定不会给薪酬,她岂不成了免费的三陪小姐!这真是她预先没有想到的。
他真是朱先生吗?真是那个在微信上细心热情,对她嘘寒问暖的朱先生吗?真是那个昨夜与她一夜温存的朱先生吗?她不敢相信,坐在电脑前的这个曾经与他肌肤相亲的男人突然之间又回到了陌生人的角色。
陌生人!他们本就是陌生人! 游戏里鬼哭狼嚎的声音肆无忌惮地叫着,一文心里很烦躁,甚至有点恼恨了,但她却不想表现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即使她有任何不满,朱先生也是视而不见。白天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朱先生依旧爬在电脑上忙着玩游戏,忙着炒股,那场辩论过后,他们再没有任何交流,也不再有任何亲密的举动,如同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一样各行其是。
23点20分,一文躺在昨晚曾经躺过的这张大床上,一样的房间,一样的大床,一文没有了初到时的害怕,也没有了昨夜的温暖,却有种落寞和伤感。
凌晨1点38分,朱先生关了电脑,熄了灯。黑暗中,朱先生躺在了一文身边,那种气息既熟悉又陌生。床依然很拥挤,但一文纹丝未动。一只胳膊伸了过来,没有任何回应。那只胳膊很尴尬地犹豫了一下,又没趣地缩了回去。
这一夜,他们辗转无眠,一夜无语,却没有了肌肤之亲。
凌晨5点,一文提着行李来到了车站,后面没有朱先生。
临走时,朱先生提着一文的行李要出门送她。
一文从朱先生手里接过行李,说不必了。
“能说说原因吗?”
“什么原因?”
“你走的原因。”
“我怎么来怎么走,很正常。”
“你在赌气吗!”
“没有,我恨我自己!”
“恨你自己?恨你什么?”
一文没有回答,头也不回地下了楼。朱先生看着一文的背影叹了口气,他还真想不明白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女人。她来不是为了当生活保姆的吗?他接纳她不就是为了排解孤独的吗?难道跟他在一起她也孤独吗?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一文坐在了来时乘坐的那辆班车上,座位已满,可车还没有开。车里混浊的空气让一文又开始头晕了,她把头靠在了座位后背上,这才想起她走时忘了向朱先生要这两天的工钱,可是,她是自己主动要走的,朱先生能给吗?一文想起了家中等待医治的丈夫,心情焦虑起来。她又回忆起昨晚与朱先生的尴尬场景,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是啊,比起她受伤的心,什么薪金,什么治疗费,通通见鬼去吧!
他真是朱先生吗?
她真的遇见过朱先生吗?
朱先生,朱先生!
也许她根本就没有应聘过所谓的“生活保姆”!
也许她根本就没有到过那个所谓的朱先生的房间!
也许她根本就没有来过这座城市!
也许她来到这座城市却没有见到什么朱先生!
也许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朱先生!
没有见到,于是,她只有怅怅地原路返回了!
从此,她的微信上再也没有朱先生的头像,那个虚幻的影子在空气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Ⅱ 求:短篇小说叫《只爱陌生人》的,作者忘记了
儿童文学里的,网上有 ,作者玄者成鱼
一
容易发生故事的天气
容易发生故事的天气总是雨天。代代说,一个故事可以没有完满的结局,但一定要有美好的开始。我默不吭声地想,如果站在大雨淋漓的街头避雨,浑身湿?透,瑟瑟发?抖,这样狼狈的样子,怎么能算美好呢?
但如果,如果有一把伞,一切便不一样了。
那把伞是蓝底白花的,花开得婉转,骨瓷的白色在雨水中显得通透清灵。伞把很长,把底是一个流畅的J形弯钩,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上面,并不用力,很慵懒的样子。有晶莹的雨珠滴溜溜地滚落。
我拨开湿漉漉的乱发,努力抬眼看那个撑伞的人。可惜,怎么看都是模糊。
代代听到这里,便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苏苏,你的那个病还没有好啊?”
我也笑,一点点无奈和自嘲:“哪有那么容易好呢?这个世界上,不容易的事情太多了。”
代代便不笑了。她盘腿坐在沙发上,往嘴里塞进一朵爆米花。她的眉头微微皱着,若有所思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那时雨中的自己。那种茫然。
白茫茫一片,像站在下了七天七夜的大雪里,仿佛自己也成了雪人一般。
那个人也是雪人么?一碰就化了。
我望着他,白茫茫的背?景里只勾着一个淡淡的黑色轮廓,像深蓝的天幕上半明半灭的一弯新月。心里隐约知道他高我一个头,有点壮硕。但他的眼鼻口耳,融成一团,我看不清。
二
那个奇怪的病
那个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某一天醒来,就突然发现,自己眼中的每一个陌生人,都成了白茫茫背?景上的一个淡淡轮廓。这真是一种奇妙的体?验。仿佛流影,仿若幻觉。在街上行走时,放眼望去,几乎全是一个个平面单薄的铅笔线条人形。一直以为与这个世界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直到那一刻,才突然发现,原来,在我的周围,存在着如此多的陌生人。我们素不相识,彼此穿越,没有任何冲?突与联?系,于是,也就不需要认清对方的音容笑貌。
“陌生人”——这种病,是不是可以取一个这样的名字。
当然还是不便的。不敢跟父母说,偷偷去看了几次医生,未果。眼科医生建议我做一下心理咨询。心理医生一脸苦恼:“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奇怪的病症。不如去做一做脑科检?查。”神?经外科的主?任像发现了一个宝藏,双眼放绿光:“你先别急,我们将立刻从国外请回来最权威的专?家为你做会诊,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病例啊。”
我浑身发冷,逃也似地飞奔出医院,不愿被人当做实验的小白鼠。
罢了,罢了,又不是不能活,何必追究那么多?
于是一年下来,一些陌生人渐渐变成了朋友,他们的轮廓也逐渐清晰起来。或美或丑,或俊秀或狰狞,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既然已经成为朋友,既然已经有了交集,外表便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代代常安慰我说,这对于习惯以貌取人的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但也有一些人,渐渐从自己的生命中淡出,仿佛画布上的劣质颜料,经年累月,斑驳脱落。会在某一天突然看不清他或她的样子。哪怕面对面的站着,也只能感受到耀眼的一圈白光,心中叹息,明白对面的这个人,已经走远,再也无法回到过去。
不是不伤感。可是代代说得对,得到了一些,总要失去一些,能量守恒是最现实的真?理。
那个为我撑伞的人,我能清楚地看见那把伞,甚至他握伞的手指,可惜看不清他的样貌。我抬头对他说谢谢,礼貌而矜持。
雨越下越大,他送我去车站乘车,我没有拒绝。他没有说话,我一直保持安静。但我们有一种在雨中的默契。那把伞并不大,刚刚好遮住我们的头顶,仿佛一片敦厚的云。
三
后来
后来见到他,是在康桥北路的一家面包店。那天又下了雨,我走进店里的时候雨刚刚停,我一眼看到立在墙边的那把伞。蓝底白花,伞尖触地,盈着一小滩水,闪闪发亮。
那个人转过身来,他的轮廓深了一些。我能看清他所做的大幅度动作了。但我不动声色,微微地笑,面颊泛起美好的桃红色。
我注意到他的手指紧张地弯曲着,右手的食指勾着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金黄的芝士面包。
他的手指是我所熟悉的。我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千百次,一定了解其中隐藏的秘结,否则,不可能看得如此清楚。
“嗨!”我打了个招呼。
他只好回礼,声音有些紧:“你好啊,小姑娘,又没带伞啊?”
我才不是小姑娘呢!我都已经开始靠画漫画赚零花钱了!虽然腹诽着,但我还是把鼓鼓的长形挎包拉到身前来,拍了拍,说:“伞在里面呢!”
他问:“雨停了吗?”
我点点头。
他说:“那再见了。”
他从我身边走过,拿起墙角那把伞,推门走了出去。
我买了一袋全麦吐司,还有一根法国长棍。刚出门,竟又下起雨来了。叹了一口气,只好把包里的伞拿出来。
蓝底白花,流畅的J形钩。我不想让他发现,我买了一把和他一模一样的雨伞。
全麦吐司是一个星期的早餐。法国长棍掰下一小截,是做橡皮用的。杂志社的编辑这几天一直在催稿,我知道编辑的为难和着急,毕竟漫画杂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了。可是,我也有我的为难和烦闷。
昏天暗地地画,连上自习课的时间都用上了,却越来越没有灵感,仿佛要枯竭一般。
那天晚上,我决定画一个故事,是关于那个男人,和那把雨伞的。
深埋心底的坚持,枝节丛生的误会,残酷冷漠的现实,欲说还休的感情,畅销少女漫画所有的必备要素,我都知道,只是,画到最后,连自己都觉得恶心。
没有结局,我无法安排一个出乎意料又合情合理的结局。
丢开炭笔,只想呼呼大睡。
四
再后来
北北拉我去逛街,她要去见网友,想要从头到脚焕然一新。
太阳出奇的大,我又撑开了那把蓝底白花的伞。在车水马龙的时光路上,有一条纤细的身形迎面向我们走来。时间似乎停了一拍,北北拉我的手似乎紧了一下,然后一切如常。
我们过街,那个人从我身边走过去时,脚步突然顿了一下,虽然看不清,我却能感受她身上散发出的犹疑与不安。
难道,我认识她?
走进千安商场,北北小声地在我耳边惊呼:“看不出啊,苏苏,你装得这么像,做得这么绝,真是厉害。”
“什么?”我不明所以。
“乔薇啊!刚刚在街上遇到的,不要告诉我你真的不认识她了?”
我的头轰鸣了一下,原来刚刚那个人是乔薇,原来如此。
乔薇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初中三年,我们无话不说,形影不离,正当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么要好下去的时候,身为班长的她,在申请保送的名单上做了手脚,让我失去了那个机会。
尘埃落定后,她也曾含着眼泪对我说:“对不起,苏苏,但保送名额只有一个,我不得不这么选择。”
是的,人生总有很多选择题,我当然可以表示理解地原谅她,但是她却不知道,从来不知道,有些情谊只是是非题。
最终,我们分道扬镳。她赢得了那所重点高中的入场券,我输掉了我们的友谊。
再见她,已与陌生人无异。
只是,刚刚她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与我擦身而过的呢?仍然带着内疚?又或者怪我小肚鸡肠,用视而不见来惩罚她?
其实,我早已经释然。无论是怎样的难,时间永远是最厉害的解题高手。如今在我眼里,她已经淡化为一个虚空的黑色轮廓,与这大街上穿行的黑色轮廓没有两样。
北北还在喋喋不休地惊叹我的镇静与冷漠。得病这一年来,除了代代,没有人知道我的这个症状。
北北有一句话说对了,我装得这么像。
从商场出来,已经是傍晚。肚子饿得咕咕叫,我们决定去吃韩国烧烤。
东厅广场上人来人往,橙色的灯亮起来,放眼望去,有一个人的身影比其他人要深,我立刻认出他来,就是那个雨伞男子。
这一次,他的样子更加立体了。我隐隐约约能看见他衣服的颜色,灰绿毛衫、咖啡褐裤子,走得很急,走向广场南边的一家自助餐厅。
我立刻改变了原来的决定,拉着北北向南边走:“吃自助吧,烧烤我吃不饱。”
我承认自己居心叵测,也许我只是想看清他的样子。
他果然在里面,沿着长桌,微微弯腰挑选食物。
我丢下包和北北,走到他身边说:“嗨。真巧啊。”
他转过头看见我,似乎是很惊讶。当然我看不清他惊讶的表情,只是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艰难的情绪:“是你呀!的确很巧啊。”
“你喜欢吃鸡肉和金枪鱼吗?”我看到他的盘子里有很多鸡肉和金枪鱼。
“比较划算而已。”他呵呵的笑。
我心里记得他喜欢吃金黄的芝士面包,便走到西点那一桌,挑了两块饱满的芝士面包放到他的盘子里。
“还是要吃点主食的呀。”我说。
他有点窘,含含糊糊地笑着,并不说话了。
我突然觉得有点沮丧,我是在做什么呢?
我舀了很多水果,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狠命地吃。
北北饶有兴趣的看着我问:“只吃水果?在减肥?”
“喜欢水果而已。喜欢橙子。”我说得大声,好像在赌气一样。
北北揶揄我:“他长得很帅啊!很像艺术家!”
“是吗?”我不由自主地反问了一句,我并不清楚他的模样。
“难道不是吗?”北北低头吃披萨,“你要加油啊!你不是一直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吗?”
我不想加油,我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我的确想当一个艺术家,如果没有这么多的考试和高考的话,也许,我现在已经是艺术家了。
我暗暗盯着那个人的手指——我唯一能够看清他的部分——他的手指很长很瘦,骨节泛着青色,很萧索的样子。
终于把那个故事画完了。追梦的人死在了沙滩上,就如夸父死在了追日的途中。
代代让我把结局改掉,还很恨铁不成钢地教育我:“你干嘛总把结局画得这么凄惨?现在的女孩要看的是大团圆结尾!
我说:“随便吧,随便吧。只要稿费快点来就行了。”
我是真的无所谓的,那个故事画到最后完全与雨伞男人无关了。
总是这样,初衷总是敌不过命运的走向。
代代啪的一声挂上电话,她讨厌我这么没志气。
五
又是下雨天
难得交了稿清闲一下,我去了美术馆。
听北北说那里有一个免?费摄影展。
摄影展里的人少得可怜,大幅大幅的作品冷冷清清地挂在墙上,我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照片上有风有水,有云有马,只是没有人。
不拍人事民俗,也就显得曲高和寡。这个摄影师怎么不懂得这个道理呢?
出来的时候,美术馆的工作人员送给我一本纪?念册。
我站在美术馆门前的台阶上,翻开第一页,有一张很大的照片,竟然是那个雨伞男人,他竟然是那个摄影师!我吃了一惊。
纪?念册上的他,渐渐显出了五官,这算得上是我们的又一次见面了吧。
他五官清明,眉尖却簇着一股喷薄而出的气势。
我默默地看了这张照片很久,天暗下来,他的脸隐匿在黑?暗之中。
下雨了,这个秋天,雨水特别多。
我没有带伞,捧着纪?念册傻站着,心里不知道该想些什么。
正犹豫间,他从美术馆里走出来,提着那把我不知道多熟悉的雨伞。
我猜想他的嘴一定张得很大,因为他又用那种艰难的声调说:“是你!”
被一个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的女孩,看到自己影展上门庭冷落,一定很尴尬。所以我?干巴巴地安慰他说:“照片很美。”
“谢谢。”他明显在敷衍。
“我也画画,所以我知道它们是美的。”我不甘心地再次强调,甚至把随身携带的私?密画本拿出来,给他看。
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看过的画,不知为什么,这么轻易暴?露在他眼前。也许我只是想证明,我懂。
那些画与卖钱的漫画完全不同,却和他的影像作品一样,除了人物,什么都有。
他静静地翻看着,我静静地等待着。雨越下越大,天地寂凉,万物无声,我们仿佛被包裹在一个小小的水晶球里,干净、纯粹,容不下一粒杂质,此情此景,让我突然想起一句古老的佛语:一花一世界,一树一浮生。
良久,他把画本递给我,轻轻地说:“对不起。我……看不太懂。”
我后退一步,定定地望着他,他脸上又现出那种艰难的神情,这一次我看清楚了,是艰难的神情。他在担忧,还有一丝不可名状的痛苦。
也许,他并不想这么频繁地遇到我。也许,一个人并不想真正看清另一个人,懂得另一个人。
“我突然想起来,有一个朋友在等我,我先走了。”我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谢谢你的纪?念册。”我扬扬手中的纪?念册,然后转身走进雨中。
他叫我,我开始在雨中跑。
他并不知道我的名字,他在叫“哎,哎”。
一声一声,在瓢泼大雨中,仿佛寒号鸟的哀鸣。
我头也不回地冲进一辆出租车,走了。
如果他也冲进雨中拉住我,而不只是站在台阶上叫我,也许我会停下来的。
但是他没有。
为什么我要这么任性而固执呢?
哪怕我已经可以渐渐看清他,我们还是陌生人。
六
偶遇是等待的一种
出乎意料的,那个漫画故事深得人心,那期杂志卖得出奇得好,我决定请军师代代吃饭。
我们在恒山路口的一家日本料理店吃寿司,喝清酒,然后去唱午夜ktv,一直唱到东方发白,黎明骤起。
代代问我:“苏苏,为什么最近总是有心事的样子?”
我笑笑:“我一直都是有心事的样子。”
画画的人,心里总是藏着一根针,随时准备刺痛自己。就如同写字的人一样。
她说:“北北说你遇到了一个艺术家。”
我说:“他只是一个陌生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我说的是实话,也是谎话。
我不准备再见他,但却常常遇到他。
他的样子已经完全清楚,我总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寻到他,他却不见我,仿佛瞎了一般,有好几次,甚至直接从我身边走过去,没有任何问候。
也许他已经忘记我,或者想忘记我。
奇怪的是,后来见他,他总是提着一个蓝色的大袋子,似乎很重,手指被勒得生红。他总是突然停下来,四处张望,然后又失望地继续前进。
他在寻找什么吗?他的脸上是寻觅的神情。
从KTV出来,我直接去了漫画社。在漫画社楼底下,我又一次看到了他。
他站在那里,蓝色的大袋子放在脚下。他头发乱蓬蓬的,眉间那股喷薄而出的气势渐渐散去,一脸疲倦,仿佛一个旅途劳累的归人。
我走过去,轻轻和他打招呼:“嗨,真巧啊。”
他听到我的声音,像个盲人一样惊喜异常:“是啊。的确很巧。”
可惜人生并没有这么多巧合,我知道他是在等我。
“你在等我吗?”我不想再绕圈子了。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提起地上的蓝色袋子压到我手上:“送给你的。我要走了。”
袋子很沉,压得我的手生疼。
我飞快地猜想了一下里面装着什么,未果。
我只好舔舔嘴唇,问:“到哪里去?”
“新西兰。”他给了我一个很简短漂亮的答案。
我说:“哦!那祝你一路顺风!”
我费力地用两只手提着那个沉重的大袋子,如果不是这样,我本来是可以伸出右手来,与他做一个礼貌的告别的。
他点头,又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那再见了。”
我低头不语,再次注意到他的手指,有水珠从微红的指尖悄然滴落,那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紧迫与惆怅。我突然无比怀念第一次看到的那双手,苍白慵懒,无欲无求的手指,让人觉得一切均有余地。
我微微抬起头,眯着双眼,将那两个字拖得很长:“再——见——”
七
不为人知的病
“后来呢?”代代问。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代代露出意味深长的失望表情:“竟然没有后来?!”
后来,再后来,是她说的,如果有了一个美好的开始,也许不应该计较圆满的结局。
“那他送给你的那个袋子里装着什么?”她穷追不舍地打听。
我笑笑,起身走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被大小不一的橙子塞满,时间过得真快,很多都开始腐烂了。
我拿出一个柔软的橙子,开始切。
一刀、两刀、三刀、四刀,橙子开出汁液横流的花瓣,空气里有一种回忆的酸甜。
这是我最爱的食物。
那一天,在那家自助餐厅里,我大声的宣告:“喜欢水果而已。喜欢橙子。” 我已经忘记了那一刻他站得有多远,表情有多模糊,可是,他却记下了这句话。
不动声色地,就好像我不动声色地买了一把和他一模一样的雨伞一样。
什么时候,我学会了这样隐忍坚持不动声色地表达。
也许我和他都一样。
我们都一样。
我把切好的橙子端上来。
代代不客气地拿起一瓣,吃得满嘴金黄。
我也吃,慢慢的吃,一瓣、两瓣、三瓣,吃光了。天黑了,雨下起来。
越下越大。我把窗户打开,让雨水打进来,把我的心浇透。隔着昏沉的雨帘,我看见街道被冲刷得一干二净,不时有摇摇晃晃的黑色影子被疾驰的绿色小车卷走,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
也许是另一个世界。
我还是看不清楚。内心不由有些茫然和喜悦。
我突然问代代:“代代,你是否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其实都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疾病?”
“什么呀?你怎么这么想?”
我回头看她,慢吞吞地解释:“没什么,突然想到而已。”
这个问题,其实是那个雨伞男人问我的。
那个蓝色大袋子里,除了金灿灿的橙子,还有一封信。在那封信里,他说很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呢?难道只是因为他说看不懂我的画。又或者,是因为他越来越无法看清我的样子?
他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得了一种奇怪的病。越是熟悉亲近的人,越是无法看清他们的样子。反而是陌生人的音容笑貌,清晰得如同没有热度的太阳。
他说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穿着淡黄色的宽大毛衣,破金边皮鞋,浑身湿透的瑟缩在雨的一角,仿佛一只刚刚从河里被打捞起来的瘦小月亮。
他说第二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的长形挎包让他想起那把伞的长度。那把蓝底白花的雨伞无法折叠,就仿佛我脸上羞涩而喜悦的神情无法折叠一样。
他说第三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的五官变得又浅又淡,好像一幅用力太轻的铅笔素描,他突然害怕我走得太近,因为走得越近,消失得越快。于是只好远远地站着听我说喜欢吃的橙子。
他说第四次看到我的时候,我身上的颜色已经不见了,就好像他拍下的那些照片,照片上有风有水,有云有马,只是没有人。
他看着我的画,很想对我说一句,他懂得。但他不敢鼓励我,所有的艺术都是痛的,他不愿见我痛。
“你应该成为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在大学的银杏树下漫步,穿紫色毛衣,抱着一大堆书,微微笑。而不是,为创作的痛苦日夜难眠。”他说。
他还说,第五次看到我的时候,天空突然下了一场大雪。世界变得异常晶白,我站在那场雪地里,周身盈着一圈淡蓝色的光,随时要飞升的样子。他不敢拉住这样脆弱的我,只能任我在茫茫大雪中越走越远。
我记得,那天的雨,在他眼中,原来已经变成了雪。
他决定要离开,去新西兰。
这是一种怎样的疾病啊?竟然比对我的惩罚还要严酷。也许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惩罚吧:我们面对面站着,但是隔着一块巨大的双面哈哈镜,不论怎么努力,都无法看清对方的样子。
最后,他在信的末尾轻描淡写地问:“你说,是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其实都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疾病?”
我想是的。
刚刚我问代代这个问题时,她的脸微微地红了一下,然后很快地反驳我。那一刻,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病症在她身上,是她无法告诉我的。
也许是不停地忘记最亲近的人的脸;也许是说到某一个名字时会立刻口吃;也许是阴天乘公车一定会坐过站;也许是睡觉时永远不能闭上眼睛。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奇怪的病症。
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们微笑、调侃,有时打闹,但是我们都不说。
不说,是不是也是一种病呢?
八
不是结局的结局
我继续画那些结局伤感的漫画。去面包店买僵硬的法国长棍。吃汁水横流的鲜嫩橙子。下雨天撑看那把蓝底白花的雨伞。
很多人模糊的轮廓如潮水般在我身边涌来涌去。仿佛流影,仿若幻觉。
然后某一天早上出门,没有预兆的,一切突然又变得清晰了。
楼下买烧饼的老头戴着一顶油腻的蓝皮帽,露着油腻的笑容招呼着来往的行人;公交车站里等车的男子有一张线条分明的酷脸,把一张过期报纸翻得哗哗作响;过马路时一个小孩从我身边欢快地跑过,她有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睛,带着一脸天真的笑;路过星巴克时,一个白裙女子落寞地坐着,向落地窗外望,她年轻,眉目清秀,不像冷漠的白领丽人。
仿佛一个咒语突然被解开,这座城市变得鲜活起来,解冻的河流开始汩汩流淌,我失去了我隐密的病症。
我惊喜,然后带着淡淡的失落。
终有那么一天的吧,我们都会痊愈。只是,那时,一切都与从前不一样了。
那一天之后,拿起画笔,我再也画不出一根线条;我复读了一年,改学了理科,填报了生物系,从此远离缤纷的颜色;很久很久以后的一个夏天,当我拿到生物学博士学位之后,我回了一趟老家。
在那个淡绿色的小房间里,我慢慢地清理着从前的杂物,热火朝天满头大汗之际,从一大堆旧报纸杂志里面掉出来一张散页。
我捡起来,呆住了。
那是一本杂志的中插,两幅摄影作品,上面一幅,烟绿的背景下是一把45度角倾斜的长伞。
那把伞是蓝底白花的,花开得婉转,骨瓷的白色在雨水中显得通透清灵。伞把很长,把底是一个流畅的J形弯钩,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上面,并不用力,很慵懒的样子,有晶莹的雨珠滴溜溜的滚落。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能看清那把伞和他的手指了!原来,我曾经看过千百次,它们的样子,已经深深印刻在心底。
但这又是哪一年,哪本杂志上的中插呢?我竟然保存了这么久,想必是非常喜欢了。但后来,竟然又忘记了这么久,想必是一点都不在意了。
我来来回回地看那页中插,看到那幅摄影作品下面有一行蚂蚁般大小的字,很胆怯地印着:杨宏落摄,1999年3月。
现在,是2011年3月,整整一个轮回。
也许,我注定要用一个轮回的时间来记住那个雨伞男人的名字——杨宏落。
他终究,不算是我生命当中的“陌生人”。
Ⅲ 古代短篇言情小说女主把初夜给了一个陌生人、这个人是一个王子!
戏龙记之非常穿越
Ⅳ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Ⅳ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
每个人都有一颗守护的星,传说那是颗爱人的心。亲爱的你,我已在星星上刻了你的名字,那是我为你守候为你爱着的星。关于那些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你读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一
我真的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姑娘,我也跟每个人一样有很远大的抱负,我飘忽不定也不曾想过安定,直到遇见了他,称他为A吧。
我们的相遇要感谢很多人,很多事,并且也真的要庆幸。
我们跟平常的情侣是一样的,我们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互相有好感之后在一起的,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起伏。真要说当时那个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也想起了一件事。当时我们在一起是不被任何人看好的,每个人都在打赌断定我们会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也有很多人劝我不要和他在一起,因为他花心他在外头的名声不好,每个人口中的他都是不好的。我固执的认为他会因为我而改变,我就跟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固执的认为他是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瞒着我的父母却昭告于天下。
走走停停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发生很多的变化,从最初的新鲜感到后来的腻再到后来的习惯,可能这就是亲情吧。我们在一起了两年多,然后他走了。
想想我们之间经历的事情也其实很多,一起做过的事情也很多。我们一起去海边写了傻话,一起放烟花,一起在各自的家门口等流星,一起骑单车去很远的地方,一起商讨以后家里养什么宠物,宠物叫什么名字,一起去钓鱼,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这些事看起来很平常,在我心里却是特别珍贵的东西。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感觉真的很可笑。
他消失在一个晴朗明媚的下午,看着街上车来车往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为他做点什么。
在十月份的某一日的某个时辰正式宣布逝世。我一直以为这么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赶到医院,我握着他的手不言不语,确实,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他走的很匆忙,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站在他的病床旁边我一直回想着他当时嘴里两颗虎牙露在外面一脸幸福的告诉我将来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当晚他就下葬了,我几次哭晕在家里。我不觉得我很爱他,但失去他的时候心都一瞬间停了跳动,当时整个病房里面二十多个人,都是他赶来的朋友,我是最后一个到的。看到苍白脸上的他,我毫无准备的湿了整个脸庞
后来,我慢慢忘了。听到他的名字心还会加速,看到像他的人会下意识止住脚步,说的哪句话像他的时候会失了神,看着他的相片我会整晚失眠。
你走的很匆忙爱人你忘记跟我打个招呼。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二
“救命啊!救命啊!有没有人呢?”
梁晓青拼命地挣扎着,一群黑黝黝,尾巴处亮着一圈圈黄灿灿光泽的马蜂,密密麻麻地围了过来,它们急促的翅膀嗡嗡声,吓得梁晓青张皇失措,赶忙摘下竹子编织的斗笠驱散马蜂,但马蜂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加起来足足有五六百只左右,不一会一只马蜂就突破了梁晓青的防御,直奔梁晓青的脖子就是一针,锥心般的疼痛,使梁晓青更加慌乱地奔跑起来。
前方是一片茂密的玉米地,玉米已有成年男子般高,硕大的玉米已经抽穗,一丝丝微卷的玉米须,活像山羊凌乱的胡子,梁晓青仓皇地往玉米地跑,没留意脚下的路况,一下子被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在地,霎时间,一窝马蜂拼了命地对梁晓青裸露的头部、颈部、手部,进行疯狂地进攻,一阵阵锥心般的疼痛,像雨点般落在梁晓青的皮肤上,蜂蜇处立刻开始发痒,渐渐开始红肿,一颗颗拇指般大小的红色凸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梁晓青心想:这下完蛋了,非得被这些毒蜂活活蜇死不可。
梁晓青感到万般绝望,心如死灰,恐惧像潮涌般袭上心头,突然,一件从天而降的藏青色外衣,盖住了梁晓青裸露的头部,接着一双强有力的大手,一下子把梁晓青从灰土土的地面抱起,扛上肩头,然后疯了似的拼命往前跑,梁晓青一只手牢牢拽住裹住头部的衣服,另一只手紧紧抱住陌生人的头部,随着陌生人的奔走,梁晓青也开始上下颠簸,身上被马蜂蜇过的地方奇痒难忍,击起一浪高过一浪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差不多跑了半个多小时,陌生人的脚步渐渐缓慢了起来,耳畔嗡嗡嗡的可怕声响,也一点点减轻,接着小贩叫卖声、自行车按铃声、牛的哞哞声、小孩子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入梁晓青的耳朵里,接着两只大手把梁晓青从肩膀上抱下来,放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接着那两只温柔的大手轻柔地拨开捂住梁晓青头部的外衣,一片明亮的光,晃着梁晓青微疼的眼,梁晓青试图睁开已经红肿的眼,却觉得力不从心,等到渐渐适应光线后,她眯缝着眼,看到了一张朴实无华的脸,他有着黝黑的皮肤,笔挺的鼻子,一双清澈的毛眼睛像两盏明亮的灯,黝黑的瞳孔,活像两粒熠熠生辉的黑珍珠,薄薄的嘴唇透着一抹朱砂红,英俊而不张扬,秀气而不柔美,梁晓青望着这张脸,心头为之一颤,竟忘记了疼痛。
不一会,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大夫走了过来,用戴着医用手套的手,轻轻翻了翻梁晓青的眼皮,又轻轻按了一下被马蜂蜇过的伤处,立刻叫护士拿一瓶氨水过来,护士小心翼翼地拔去留在皮肤里的毒针,接着把氨水一点一点地抹到伤口处,再拿出些小巧的火罐,一个接一个地把伤口里的毒液吸出,折腾了大半天,终于处理完毕,再抹上些特质的草药膏,就把梁晓青转移到一间敞亮的病房休息,经过医生的诊治,梁晓青觉得好多了,虽然伤口还隐隐作痛,一个个拇指大小的包还布满整个面部,但被马蜂袭击时的惊慌没有了,转而是一阵平静涌入心间。
那个呆呆的青年还在,傻愣愣地杵在梁晓青的床前,梁晓青微睁着红肿的眼,望了望害羞而腼腆的他,不时露出一抹害羞的浅笑,梁晓青清了清嗓子说道:今天谢谢你救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梁晓青,是生产队的一名知青,你怎么称呼?
青年怯生生地把眼睛瞅向地板,小声地说道:我司张国军,村里人都叫噢军娃儿,你也嫩们叫嘛。梁晓青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军娃儿,不好意思,我学不会你们四川话,我还是叫你小军吧。张国军挠挠头说道:要得,要得!
正在他们聊得火热时,一个梳着两根麻花辫,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宽大军绿裤的女孩子跑了进来,她有着白净的面庞和一双会笑的丹凤眼,坐到梁晓青的床边,就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说道:晓青,你的脸咋了?干完农活后就回头去找你,死活找不到,问路边的一个村民,说你被一个青年给扛着跑去镇上了,我来到镇上一路打听,才打听到你去了医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你可急死我啦。梁晓青拉过唐嘉柔的手说道:没事的,干农活的时候,不小心招惹到了马蜂窝,还好有这位同志帮忙,才没有被蜇成重伤。唐嘉柔回过微胖的脸,抹了抹垂下的眼泪,对着张国军说道:真谢谢你了,梁晓青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我可不愿意看到她受伤,谢谢你啊。唐嘉柔回过头,望着梁晓青满脸的红肿,不禁泪如雨下,连声诉苦道:真是没活路了,这该死的乡下,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今天是马蜂,明天不知道出些什么东西,万一来个狗熊或者老虎什么的,我们不是身首异处了,我们的命咋这么苦,非得受这份罪,每天累死累活的干农活,瞧瞧我这双手,都磨出茧子了,吃得又不好,睡得又遭,我们该怎么办啊,我爸爸怎么还不想办法把我弄出去。说完这些,唐嘉柔就伏在梁晓青的肩膀上轻声抽泣,梁晓青抚摸着唐嘉柔的头发,轻轻拍着说:没事的,没事的,苦难的日子终会过去的,就像普希金的诗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伴着这首诗,梁晓青和唐嘉柔抱在一起,泣不成声,她们怀念着古朴的四合院、壮阔的天安门、两鬓斑白的双亲、酸甜的冰糖葫芦,仿佛眼泪能带她们重回故里。
梁晓青在病床上躺了一周才渐渐好转,在卧病期间,唐嘉柔忙完农活就会跑过来陪她聊天,带些从野外采来的山茶花或者几个八分熟的沙梨,张国军也时常趁着唐嘉柔农忙时,送些煮熟的玉米,热腾腾的烤地瓜,剥了壳的煮花生等等来看望梁晓青,梁晓青望着他那张因害羞而躲躲闪闪的小脸,心情顷刻间就变得十分愉悦。
梁晓青被马蜂蛰得面目全非的脸,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消肿,一张白皙而秀丽的面孔浮出水面,就像一朵经历过淤泥洗礼的睡莲,显得妩媚而不失倔强,张国军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他被梁晓青深深地迷住了,觉得为她付出所有都值得。
出院后,梁晓青重新加入农忙的队伍里,锄地、掰玉米、刨土豆、插秧等等,一个接一个的农活等着她们去做,现在明显比原先轻松许多,因为张国军总找机会来帮梁晓青干农活,但渐渐流言蜚语不断,说梁晓青和张国军搞暧昧,不检点,这让梁晓青受尽了白眼,幸运的是梁晓青赶上了好时候,下乡后的第三年,“”就宣告结束,一大批下乡知青托关系的托关系,找人的找人,塞钱的塞钱,一个接一个地被调回了老家,当然其中也包括梁晓青和唐嘉柔,唐嘉柔得知要回北京,快乐得就像一只小鸟,叽叽喳喳、手舞足蹈地闹腾个不停,可梁晓青却一点都不想走,这三年里,她和张国军朝夕相处,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她舍不得张国军。
临走那天,唐嘉柔生气地说道:梁晓青,你真是鬼迷心窍了,居然放弃回北京的机会,甘愿留在这个穷乡僻壤里,从今以后我们何时才能相见?唐嘉柔说着说着就开始哭起来:梁晓青,我走后,就剩下你一个人了,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唐嘉柔接着望了望前来送行的张国军,厉声说道:你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修来的福气,居然让我们晓青对你这般死心塌地,如果以后让我知道你欺负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晓青,我走了,多多保重。梁晓青说道:嘉柔,我也舍不得你,你在家多去看看我爸爸妈妈,就说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别惦记。唐嘉柔泣不成声地说道:我知道,我一定,一定。
望着远去的火车,梁晓青的内心五味杂陈,她用手整理了一下耳鬓被风吹乱的头发,两行清泪夺眶而出,这时一只温暖的大手,搂住了梁晓青单薄的身子,一股暖流瞬间窜进了梁晓青的身体,驱散了离别的寒意。
至此以后,梁晓青成了小镇里的护林员,陪着丈夫张国军在大山里一呆就是整整十八年,这十多年间,他们种下了几十万棵松树苗,现在已经亭亭如盖了,当然他们也孕育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公主,长得和梁晓青一样美丽温婉。
偶尔梁晓青巡山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山坡上,歇息时,总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那一群马蜂,是否现在自己正徜徉在北京的繁华里呢,但梁晓青转念一想,任山风吹拂着花白的头发,望着天边越过的马蜂,轻轻说了声:谢谢。
Ⅵ 介绍几本像’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的短片小说,多介绍点啊。谢谢
《世纪末的华丽》
朱天文
本书是台湾实力派作家朱天文的短篇小说集,收录其自1988到1990年间所写的8篇小说,附一篇序。作者围绕都市生活的主题,写都市中人的孤独和欲望的觉醒,人沉溺其中的欢乐、疲惫和痛苦。
《越来越》
曹寇
本书是青年作家曹寇的中篇小说集。包括《越来越》《水城弟兄》《挖下去就是美...
《过山车》
石康
石康最新中短篇小说集,都市奇遇力作。 包括《都市里的动物生活》《冬日之光》《激情》《情人节波尔卡》《非常公馆》《没电了》《大话七游》《罗密欧与朱丽叶》《过山车》9个中短篇小说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伊恩·麦克尤恩
全书由八个短篇组成,分别从八个位于童年、青春期和青年等不同阶段的男性视角出发,以意识和潜意识交接地带的经验为揭示对象,有时荒唐,有时伤感,有时温柔,有时骇人,有时魔幻,却都无限接近真实,接近每个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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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讲述了五个为爱痴狂的、孤独的孩子在青春岁月中演绎着一段纯粹却迷乱透顶...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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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珍藏的怀旧读物,写给年少自己的书,纪念我们共同的青春和成长 您还...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七堇年
全书共分为两部分,惊蛰与清明,寓意成长与写作路途上的不同阶段;收录曾经发表在杂志上的部分中短篇作品,并加入了大部分最新创作的散文等作品。
《草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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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一年后,我勉强通过一门功课的补考,从系主任的手中接过毕业证书,上面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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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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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篇旅游小说,50 段浪荡心迹 翻开本书,与我一起游历巴黎、南非、...
《撒哈拉的故事》
三毛
其中《沙漠中的饭店》﹐ 是三毛适应荒凉单调的沙漠生活后﹐ 重新拾笔的第一篇文字﹐ 自此之后﹐三毛便写出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风靡了全世界的中文读者。
《哭泣的骆驼》
三毛
在《哭泣的骆驼》中,三毛依然恋恋着墨沙漠生活周遭的人与事,《收魂记》、《搭车客》、《逍遥七岛游》、《一个陌生人的死》、《大胡子与我》等篇,情趣盎然;《沙巴军曹》
《亦舒短篇小说集》
亦舒
包括短篇小说:喜宝 我的前半生 人淡如菊 圆舞 玫瑰的故事 如果墙会说话 吃南瓜的人 不羁的风 开到荼蘼 一点旧一点新 她的二三事 同门 这样的爱拖一天是错一天 流金岁月 她比烟花寂寞 花常好月常圆人长久
Ⅶ 短篇小说|深夜电影院
1
当我再一次遇到她的时候,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姓名,包括她看我的眼神,是陌生的。一开始,我以为她是装的,就来到她的身边,经过一番试探,我才知道,她真的已经不认识我,包括我曾跟她提及的梦,她满脸迷惑,目光中透着戒备。
每当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鲸酒馆就会渐渐热闹起来。有些面孔很熟悉,有些面孔像是第一次见到(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到)。我把灯光调暗,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抿了一口,头脑里,一些注定无疾而终的想法开始接连冒出,又很快地褪去,比如刚才,我脑子里闪过了《金刚经》草草的断句,昆汀电影《杀死比尔》里的一段热舞,红色的街灯笼罩中乃迎雾气氤氲的眼睛,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举着酒杯从我眼前慢吞吞移过(后来我意识到是我的主观意识迟钝了),暮色横斜,我又想起了李贺《苏小小墓》里的诗句“草如茵,松如盖,风为裳,水为佩。油壁车,夕相待,冷翠竹,劳光彩,西陵下,风吹雨。”
有人在黄昏中拉了个长长的音,像飞机飞过天空,拉开一道狭长的云线。
2
乃迎曾经对我说,鲸酒馆幽闭的空间像是鲸鱼的腹,什么深海的喧嚣、光线、聒噪的尘寰,厌倦了争吵的生物来到这里,还有人无意中闯入了这里,有人慕名而来,鲸酒馆容纳了我们零碎的、不完整的人生,隔离了尘世的烟火。
你把酒馆比喻成鲸鱼?
乃迎眼睛盯着窗外某个滚动着服装促销广告的荧光牌,忽然叹了口气,自言自语,落寞的人才会这么想。
我眯起了眼,注视着杯中的酒问乃迎,为什么不开心?
有什么事是开心的?
乃迎眼神中生长着无限的疲惫,黄昏晕开在天际,酒馆的窗边,绯红的光线染红了老木桌上铺开的信纸,乃迎坐在木桌边,干燥的、凉凉的风吹了进来,她点了一根细细的烟,望着远方升落的鸟群和起伏的山峦,我感到信纸上的字迹开始迷离起来。
我漫不经心地想一些事情,比如霞光夕照,生老病死,风花雪月,比如明日的跌宕,离别的苦闷,郁郁的理想,比如乃迎和鱼,比如——我辗转反侧、日夜寻觅的林颖。
不知到为什么,我觉得能够和她重逢,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重逢显得那么重要,我知道,这个重逢对我的意义要大于对她的意义,在鲸酒馆写信的这一刻,也许是黄昏的作用,我十分强烈地思念着她。
当黄昏行将熄灭的时候,我转身走到书架,抽出最近阅读的一本书,向一处角落的位置走去。
这是什么书?乃迎向我走来,目光注视着金丝镶面的扉页,好像有些潦草的字迹。
《夜归两忘记》,我说。
写聊斋那个人写的?乃迎问。
当然不是,我说,这个作者就像《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那样,存在争议,一般认为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朱咏珍。
3
二零一九年的某个冬日的夜晚,林颖来到S城找我玩,我似乎是跨越了重重的梦魇,每一步都像踏在雾里。当时,我还在一个国企上班,从那时算来,我和林颖重逢,已经接近两年,两年之间,在我们两个人身上都发生了不算少的事情,所幸我们都还算无恙。
我记得,我们在咖啡馆坐了很久,聊了很多彼此都感兴趣的事,偶尔沉默,我乐于沉默,耽在那静谧的氛围中,感受时间悄悄的涟漪。有那么一会儿,我的意识短暂飘到了我第一次在画室遇见她的场景,那次会面我的神态不太自然(紧张所致),话语也脱离有效的交流,但我得以长时间地观察她——她的侧脸在灯光下不真实的轮廓,好像一句轻轻的问候就会让类似玻璃质地的梦境破碎。事实上,我也确曾有过类似的梦。
许多个平凡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就像我那个时期的小说那样,平静无波,往返于图书馆、寝室、阶梯教室,相对而言,去图书馆读书是我唯一乐此不疲并郑重以待的事情,而去教室听文学课则更像一种不必要的任务(后来终于翘课成习)。某天(我记得是个秋日的雨天),我穿着针织衫、牛仔裤,泡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站在落地窗前,读博尔赫斯的《恶棍列传》,窗外的树叶微微渗出黄色的蜷曲的边沿,湿漉漉的广角镜头下,许多人在湿哒哒地赶路,虽然关着窗户,但还是有风的凉意渗透进来,细小的雨丝陡峭地被风刮在窗玻璃上。我抿了口咖啡,略苦的香让味觉沉溺,也让我产生笃定的安全感。
咖啡引发的味觉是钥匙,它带我穿越时间,回到那些和温暖有关联的地点,比如鲸酒馆,比如晚祷大街,比如华兰大道,比如画室,我深切地进入到了某张画里,画里的时间是主观的心理时间,露珠的滴落有致而清晰,趋于永恒。
4
我想起了我在人间驿馆等待她的场景,那天,天黑得很晚,黄昏特别地长,我知道,她一定会出现。
但是我最终没有等到她的出现,在我决定离开的时候,我却看到了乃迎。
她牵着一匹精瘦的马从远方的黄昏里走来,白色的袖袍没有沾染风尘,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没有同伴,那一世的乃迎,是个风尘仆仆的行脚僧,我们仅有一面之缘,刚开始,我们什么也没多说,只是决定坐下来,喝碗酒,聊聊天。
你还在等她吗?
我沉默地皱了皱眉头。
不是等她,是等一个结局。
乃迎说,成住坏空的世界,在乎什么结局。
我说,我没有世界的概念,我只想等到这个人。
乃迎说,某些时间,我也和你一样,在乎这个,在乎那个,现在的我不在乎了。
这一世我们应该只相遇这一次。
相遇这一次挺好的,我皱眉端详着碗里明晃晃的酒,感叹,就像这酒,喝成了习惯,味儿就变了。
乃迎和我碰了碰碗,仰头喝了大半碗的酒。说,还是在古代好,你看现在,没有通讯工具,我们想见一个人全凭一双脚。
你今世遇到了老鱼吗?我问。
乃迎摇了摇头,说,我们的缘分不在这一世,我们的缘分在来世,或者来世的来世。
我苦笑,说道,也不知道我和她的缘分在哪一世,什么来世,我现在就需要去找到她。
乃迎说,你处在一个过渡状态中,或许她对你来说只是一个过程。
我摇了摇头,说,乃迎,不要顾忌这个,你知道,以前的你从来不管什么过程还是结局的。
什么?乃问。
我心中升起了憧憬,说,马上就是三月,河谷村的樱花要开了,阳光明媚,春风万里,我想骑上一匹温驯的烈马和她一起趁着花期赏樱。
乃迎怔怔在那里,面上闪过一片思索。
今天的黄昏好长啊。
我饮干了酒,摔了碗,整理了心绪,踏着欠思量的步子步向前走去,烟尘滚滚,我大笑着冲乃迎说,来日方长。
5
暮色降临了鲸酒馆,乃迎牵着鱼的手,坐在靠窗的位置,喝着一瓶味道古怪的渡相思,不一会儿就进入了微醺的状态。
乃迎说,你寻找的怎么样啦。
我想回答她,可是身体每个细胞都软绵绵的,像被浸泡了酒精,话语的因子散落在每个细胞里,拧不到一处。
今天这哥们儿说话怎么语无伦次的,来,喝点这个解解酒,鱼递给我一包酸奶。
刚刚把林颖送走,我说,很镇定地把她送走,那份强烈的寂寥感又袭来了,我着实高估了我自己。
在她走之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分离后,我回到家,躺在床上却辗转难眠,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想她,我努力把这种念头压抑下去,但是我失败了,它加倍袭来,那一刻,我产生了悲伤的自责感。
“悲伤的自责感?”乃迎不解地问。
“是的,”我说,“长久以来,我一直不知所措,或许你不相信,从我又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陷入了六神无主的状态,失神的感觉包围了我,我从来没想过能再遇到她,这份幸福来得太过突然。后来,我的状态渐渐平伏下去,但我却渐渐对她有了那种感觉。”
“那种感觉?恋人吗。”
“我也说不好,在这方面我的经验比较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未对一个人产生过这样的感觉。看她就开心,有她存在便是一种幸福,什么都不需要做,没有追求恋人的那种侵略心和企图心,因为单单是她存在于我的记忆,我在她记忆里存在,对我而言便已经包含了全部的幸福。”
鱼思考了一番,问:“但这会不会是一种想当然的幸福?你如果真的爱她,我还是建议你去追她,寻求在一起的可能,就像乃迎和我一样。”
我回头看了看鱼,他的目光清澈而真诚,很显然,他想问题比我要干脆和简单的多,这是他的品质,也是我的短板,但是,我也曾有过固定的长时间的伴侣,那时的我却全然不是这样,我主动也任性,会像正常的年轻恋人们那样吵架、赌气、互相猜忌,我认为传统意义上的爱除了强弱程度的不同,应该基本都是这样的吧——直至林颖的出现,一切都不同了,我内心对爱的定义被碾碎,我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身处的境遇,忘记了烦恼的因由,但同时某个侧面——我对自身的存在却又更加笃定,对于自身之外的东西,觉得需要舍弃的,就毫不犹豫舍弃,换句话说,我做事的力量好像增强了。
“就像蛇的蜕皮。”鱼说。
我惊讶地向鱼看去,他似乎通晓我此刻内心的想法,那样隐秘的想法。
冷光影中,有位女子在唱一首音质破旧的歌。
我的日子是你的名字
每分钟 在安静的时候
当夜晚在我的忧伤里不眠
梦变成你的名字
我的身体是你的名字
动作里 总带着你的样子
人们在大街上慌忙逃窜
我在这 念着你的名字
我握着通往你的船票
有一次我甚至这样唱道
在困倦时 旅途中
每一朵岛屿都是你的名字
6
咖啡馆快要打烊的时候,我提议去看《绿皮书》这个电影,深夜场。
电影院里人非常少,显得空旷而萧条,我们坐在庞大的黑暗之中,我感觉到异常的疲惫。
空气软塌塌让人有种往下沉的欲望。
后来我分不清我是睡着了还是没睡,我怀疑是一种半寐半醒的状态,耳边林颖偶尔发出的笑忽近忽远,银幕上的影像渐渐和我产生了轻微的位移,最后,我发觉自己置身在一个宽大的院子里。
应该是清晨,太阳将要升起还没升起的时候,我站在院子里伸懒腰,视线迷蒙,透过似乎是用铅笔涂抹出的毛糙的枝桠望着日阳渐远的轮廓,时不时有窃窃私语声传来(后来我发觉是影院里人们压低了嗓子的议论声),座椅深深往下陷落,我把盖在肚子上的衣服往上身遮了遮,甚至有几刻我睁开了眼睛,视线渐渐清晰起来,意识也被拉回此刻的影院,我眯起有点近视的眼睛盯着已然被跳过太多的情节,可怜巴巴地茫然四顾,悄悄向身边的林颖看去,看到她正津津有味分外投入地看着荧幕,我心存侥幸地希望她没发现我刚刚大睡一场。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银幕上闪动的光影照亮了林颖的侧脸,那种光芒是淡淡的纱,像是古老的月亮的光,冷色系的,微微带着一些恰到好处的温度,在这样的光中,林颖距离我非常远,也非常近,只是她那么完整,她的神态,她的变化的心情,她的谈吐,这份确凿无比的发现被我当成了一个证据,我好想哭一场。我移开了目光,努力回到《绿皮书》的主线情节上,但不一会儿意识又渐渐昏沉了(身体不自觉地下坠),我知道我再次睡着了,并且我会做一场很长很长的梦,在林颖身边做梦是一种幸福。
我相信在某一刻,我隐约望见了中世纪的黄昏,古堡和小路是黄昏的一部分,古堡在小路遥远的西侧,小路在连绵的枯萎的金色中延伸至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不知是否象征一种希望),我从未心系远古,对中世纪的历史和景观更是毫无概念,但是我知道这是一种心境的投射——一个完全与当下的环境割裂的时间,一个颇有意味的不被打扰的时空(我在梦呓中确是这么分析的),我和林颖像平常一样散着步,林颖说,看完《绿皮书》,是否准备好一场去往晚祷大街的旅行,一个熟悉的名字,何为晚祷大街?黄昏永恒之地,林颖说。从这个时刻开始,梦里的我已经发觉自己是在做梦了(至少是部分地察觉), 然后原本无意识的状态里开始蒸腾起伤感的情结——强烈而赤裸的伤感,我担心会伤及林颖,它毕竟如针芒,在几乎要流泪的梦境里,我整个人陷入了疯狂的失控当中,我哭着向林颖跪了下来,却毫无疼痛,好像整个大地在支持我跪下,告诉她,我好想你,我知道我在做梦呢,所以我哭着跪了下来,我因为想你,再不会顾及什么,请你原谅我的梦境吧——歇斯底里,让我震惊,梦境中另外一个我,那个上帝视角的我,我可恶的潜意识,一直潜心观察这一切,现在他跳出来,开始充当主宰者,出来捣乱了。他说,你这样的情绪会刺伤她,你到底明白不明白,你这样紊乱而露骨的表现是一种严重的无礼,你会伤害她,她会识破你,嫌弃你,再远离你,但这都是你咎由自取,应得的惩罚!他的面目冷峻而严肃,镇定的威严象征一直不可撼动。但我双目开始冒火,我不能容忍梦境中竟还有君子来规训我。他竟然开始出来捣乱了,我怒气冲冲地向身后踹去,我踹倒了他,同时疑问道,难道他早就等在这里让我泄愤吗?谁让他惹恼我!这个可恶的家伙。我拍了拍手里的土,为了不让林颖发现他,我将他踢进了路边的沟渠里,麻烦和危机解除了,我长舒了一口气,林颖快乐地挽起了我的手——梦里的林颖和现实的林颖是那么不同,同时却又那么相同,我们从未像现在这般靠近过,严密无暇的温暖中,我感到那个持反对意见的被我踢进沟渠的我也渐渐随着黄昏回到了我的身上,我望向天际(远方的天际),我和我合二为一的,那流泪的时刻,所有的我都在回家。
7
“你是否还记得那家露天的酒吧?”
“叫什么名字?”
“我忘了,我们坐到下午五点,然后你去杭州,不久之后你再次遇到鱼,然后你们再次恋爱。”
“我记得那天下着雪,你点了一杯蓝色的玛格丽特,我惊讶地发现,那天下午如此不同,就像一个启动开关,从那个时候开始,许多东西运行轨迹发生改变。”
“不是月球引发海水的潮汐,鱼儿越上浪尖,凌晨飞舞着月光,不是昨日的重复,当下的沉溺,甜美的乌有乡,是季节的最后一次歌唱,我们去往没有季节的人生。”
“人生也是有四季的。”
“这以后,我应该会爱上写信,写给远方的人,写给自己,写给美好的比喻。”
“我和鱼在一起,我们好像都比之前更包容,更能理解对方了。”
“真好。”
“你们经过了风浪,也有过各自远扬,你们在独行的路上,大部分时间或许会忘记对方,但事实上,你们从来都没有遗忘,当你们再次偶然相遇,就再没什么能够将你们分开了。”
“我们跋涉在时间的泥沼中,因为体认到万事艰辛,才明白初恋的意味,当然,很多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即使内心萌动,也无机缘在一起了。比如一方已经结婚,或者地理位置相距过于遥远,人海两茫茫。”
“最近在看《断舍离》,其实就是做减法,减去那些多余的冗杂,让自己能够更为专一地做事。”
“至道无难,唯嫌拣择。但莫憎爱,洞然明白。我喜欢你现在的状态,更喜欢你置身的城市,杭州的三月,是人间天堂。”
“还记得前世我们的那次会面吗?”
“不记得了。”
“在人间驿馆,一个漫长的黄昏。我在等人,你也在等人,你从远方走来,我在门前烂醉,那一世你是个行脚僧,我们得幸有一面之缘。”
“后来我们都等到要等的人了吗?”
“等待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有时候,要相信,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在须臾,在未来。”
“梦是不是一种真实?”
“梦是属于自己的甜蜜。”
“下雨了。”
“回吧。”
“再会,乃迎。”
“好的,卡卡。”
8
车厢内,我望着窗外,略有些困意,针针点点的光一闪而逝,在百无聊赖里,我追忆着许多碎成纸屑的往昔,桌布上还有半杯没喝完的咖啡,升腾中,对面的人脸模糊起来。我有点分不清置身何时,记忆里似乎有许多场景似曾相识,比如我乘坐火车去往华兰大道的深夜,我从华兰大道去往武汉的清晨,我和前女友一起去南京的夏天,我和朋友一起去石家庄的下午,我们为了振奋精神在车厢里忘乎所以地唱起了木马《美丽的南方》,我们置身于众人目光的中心,而不管那讶异是如此强烈。记忆里夺目的阳光化作独有的寒刃,撕裂了我们一切虚妄的言谈。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自己了,剥离了一切和外界的联系,我不知道是去旅行还是逃离,是杜撰还是现实,只是在这片刻,我可以任由自己落寞,我有点想念林颖犯困的眼睛,黑夜中闪着热气,无精打采的眼睛。
我来到车厢尾部,点了跟烟,哐当哐当的零件撞击声像是野蛮人发明的打击乐。在我对面,一位相貌温婉的妙龄少女背靠着扶手,望着我。
我朝她微笑。
她出神,像是没有望着我,也笑了起来。
出于礼貌,我将烟蒂按灭,向虚无的空气吐了一口冷清的浊气。
去哪里?女子开口问。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为了表示我认真对待她的问话而不是故意不配合,我说,想好了告诉你,好吗?
那是你的事。她用漠不关心的语气说,但是告诉我也无妨,她对我笑。
我搓了搓手,气氛尴尬下去,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
借一支烟可好?
我从烟盒里掏出一支,替她点燃。
谢谢,她长长吸了一口,然后整个神情呈现出一种松弛的状态。
还有多久到站?我问。
快了。她说。
我举了举手机,说,到站之前,听首歌可好?
她奇怪地望着我。
我掏出耳机,一支塞到她的耳朵里,一支塞到我的耳朵里。
这是什么歌?
听起来什么感觉?
下雨的感觉。
很好。
陌生人,还有什么话讲?
我说,没有了,陌生人。
忽然,我们没入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了。
火车驶入冗长的涵洞,有种万木低垂,永逝降临之感——在这黑暗中,陌生人紧紧地抱住了我。
Ⅷ 短篇小说——同居
一
孔家辉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把水果刀,向一个男人的身上刺去。不是别人,那是他的父亲。就像用刀扎进鱼肚子的一瞬——肌肉的弹性——阻住了……
“咳——咳——!”家辉被这夜里的噩梦惊醒了,他感到呼吸困难,仿佛有一团气堵住了他的喉管。他在黑暗之中慌乱地摸索,颤抖着双手,终于拿起枕边的沙丁胺醇气雾剂,张开嘴急促地吸了几下。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缓和下来。
他对床的室友翻了个身,知道他又犯病了。
不知是几时,家辉又渐渐睡去了。
“铃铃铃,铃铃铃——”。室友们的闹钟接二连三叫起来了,家辉可以起床了。他其实早已醒了,躺在床上假寐了不知道有多久。醒来的时候他不愿意看时间,看时间对失眠的人来说是一种残忍。他当然明白这不过是极低劣的自欺,可他需要从这样自欺里争取到开始新一天的勇气。
家辉起身去拉开窗帘。宿舍的窗子已经很破旧了,走到跟前就感到了从窗子缝隙里渗进来的冷气。
掀起窗帘的一角,他的眼睛猛然被强光晃了一下,天从没这样明过。然而不是阳光——下雪了。
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明净得亮眼。树干、草坪、低矮的平房、路旁的车辆,以及商店的招牌上,都压满了厚厚的积雪。一切都仿佛被大雪掩埋了似的。
漫天的雪片在空中飞舞,盘旋。谁也不知道哪一片,在什么时刻,就这样以优雅的姿态被风吹散,消隐在空中了。
室友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家辉从对雪的震撼里跳脱了出来。
“昨晚又咳了啊。”室友说。
“抱歉,又把你吵醒了,真的抱歉。”家辉说。
“哎,你这个病怎么回事……”
家辉沉默着低下了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要是总这样,我真要考虑搬到那边住了。”室友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那室友对家辉也是极忍耐了,因为他患有轻度神经衰弱,最怕夜里有声响,而家辉这夜喘的毛病经常搅了他好梦。
他的家境该算很优裕的,家中在城里有两套房子,一套现在正住着,另一套是刚置下不久的,除了两张床以外,还没怎么添买其他家具。这样的房子出租也不太可能,所以一直空闲着。他刚才话里所指的,便是这套房子。然而可惜离学校不近,因此他才迟迟的没有搬去。
二
没有谁愿意患病的。每次犯这夜喘病的时候,家辉心里都极恐慌,因为这病若发的急,是有窒息的风险的。可他控制不住。运动的剧烈,精神的过度紧张,都可能把这旧疾引起来。昨夜便是因为做了噩梦。
那是他的一个梦,然而确也是他现实生活里一道抹不去的,可怖的残影。
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家辉在自己的屋中看书。忽然,像一道惊雷似的,他听见他的父亲对着母亲破口大骂:“我错了行了吧!你狗日的东西!”
母亲说:“你那样操作本来就不对,还不听人劝。”
“你他妈还跟我来劲了,臭娘儿们!”
家辉受了极大的惊吓,他的心里像打着一阵急鼓似的,剧烈地悸颤。
“咣——咣——咣——恫”。玻璃杯砸碎了,那刺耳的声音让家辉胆战心惊,好像那些碎玻璃都扎在了家辉的心里似的;桌子上的电脑,也被他父亲一把摔在了地上。
“滚你妈的!狗杂种东西!”他的父亲还在不停侮骂着母亲。
家辉攥紧了拳头,他的内心在做着痛苦的挣扎。那毕竟是他的父亲,他不忍心顶撞他。他泄了气,只能恨恨地用手掌在桌上猛烈地拍击。家辉深深地知道,他的父亲早就没有了对母亲的爱,母亲在他眼中,就好像一团早已死了肉尸,她对于他,只有发泄愤怒这一种功用。这个家能维系到现在,是因为他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儿子——自己的身上。可是他恨他,他今年二十一岁,他已经对他忍受了十几年了。
家辉挣扎地思索着,突然,那种熟悉的窒息感,又猛地升涌上来。他预感到了,那喘病又要发作了。他立刻拿出药来猛吸几口。然而惊魂甫定,更恐怖的事情便发生了。他听见拖鞋在地上的剧烈地摩擦声,父亲嘴里仍然不停地咒骂。
“砰——!”像一拳打在了沙袋上。那样的沉重,迟闷。母亲痛苦地哀叫着。
家辉再也忍不住了!如果这样还无动于衷,那还算一个人吗!几丈高的火焰在他胸中燃烧,他推开门,看到眼前满目的狼藉——一地的碎玻璃,破瓷片;椅子东倒西歪地横在地上。父亲狰狞着那张挤满褶皱的脸,像一只疯狗,与母亲缠打在一起。
然而家辉顾不上那些了,他一把将他父亲拉开——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愤怒地大喊着,将他父亲逼推到客厅的沙发上。
“我他妈受够了,你这个畜生!”,家辉喊着,“十几年了,在这个家里,我没有一天安心地活着!你他妈知道吗?我们一家人的幸福都让你毁了!”
那天,他第一次看见父亲眼睛的恐惧。他疑心自己培养了多年的希望,竟是一场自欺欺人的幻梦。可他还是嘴硬着——他喝了酒了,他疯了,他不管是谁,都要一起咒骂:“幸福!就你这样也想要幸福,你跟你妈一样!我真的没想到……没想到啊……”
“住嘴!”家辉抄起了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直直地对着他。他的父亲瞬间愣住了,像一只被蟒蛇吓呆了的青蛙。
“好啊,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家辉那时的眼里只剩下了仇恨,他失去了一切的思维。一个儿子竟然能和父亲成为想置对方于死地的仇家。什么样的亲情,可以这样的凄凉?
然而他母亲让他镇定了。
“家辉,求求你了,不要闹了,孩子……!”母亲抱住了他,那眼神近乎是哀求,“这是爸妈的事,儿子,这不关你的事,快放下,放下……!”
家辉的全身的血液都冷下来了,他的手一松,刀掉在了地上。狼藉过后,屋子里一片死寂。父亲瘫坐在沙发上,恐惧的眼神中带着绝望。
当天晚上他的父亲没有再进他们的卧室,一个人抱着酒瓶子,喝得烂醉。借着酒劲,他不时也骂几句脏话,骂这个家。他还坚决地说:“孔家辉,从今往后我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家辉不愿再理他了,他全身已经没有一点气力。母亲的话,让他如同坠入冰冷的囚窟。
十几年了——不,若按他母亲的话,不关他的事,那该是二十一年了吧;父亲对母亲的暴力一直在持续,而母亲永远是像一只顺从的羔羊,任由谁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也不反抗。一条性命若是甘愿被屠的,任谁来也救不了。
家辉心里对父亲有恨,也对母亲有怨。打架的事怎么和他没关系?他所以日日要遭受这喘病的折磨,就是由于他们打架的缘故。
时间他一辈子也不会记错,因为那天大年三十的晚上,除夕夜。万家灯火,空气中都是祥和欢乐。幸福的人们在家里欢度春节,也许要用久违的亲情洗去一年的疲惫;而不幸的人,却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像个没有家的流浪汉一样徘徊游荡。
经验告诉家辉,每到逢年过节,他的父母总要打架。那时仅仅是一个初中生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阖家团圆的日子,于他而言,却要遭受家庭破碎的灾难与来自亲人深深的伤害。后来他才明白,那是因为他的家里是不能遇到任何变故的,无论好的,还是坏的。变故会带来多余的情绪,而对于他的父亲,消解情绪的方法便是暴力。
然而他那时就只会隐忍。他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用脚踹,用拳头捶,拖着母亲的身体在地上殴打。他就那么僵死地坐在床的一角,呆滞的眼神里没有一点光,空洞得像一具人偶。
她的母亲也曾经勇敢过。那次,殴打暂时停息了,母亲把家辉叫过去,让他拿着手机拍照,拍下她后背、肩膀、胳膊和下肢的伤痕,那些渗着血的淤青。
父亲过来一把夺掉的他的手机,恶狠狠地瞪着母亲。
“狗日的,你就会他妈挑拨离间,当着孩子的面卖乖,婊子东西……”他把他杯子里的酒向母亲的脸上泼去,母亲惊惶地歪过头去试图躲开。几滴零星的酒溅到了家辉的眼睛里,他立刻感到眼里针刺一般的灼痛。那一刻,他一下子从恐惧里醒觉了。他穿好了裤子,拿起一件衣服走出了卧室,他把他家里摆放的所有他父亲的酒都扔出了家门。酒瓶子撞向楼壁,发出爆裂的巨响。
他走出了家门,他的心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震荡的,他什么也不想管了,只想着从那个像地狱一样的家里逃离。
可当他独自徘徊在那个寒冷的冬夜里,他想到还在家里受难的母亲,他的泪止不住地往下淌;可是他在为了什么哭了,为了他和他可怜的母亲吗?这只能证明,他是一个无能又无耻的懦夫,是个怂包。
太冷了,太无助了。他想跑去他的外婆家。他从小是外婆看大的,和外婆最亲,小的时候父母打架,他总去外婆家里避难。他母亲却告诉他,以后不许去了,外婆年纪大了,别再让她为了咱这个家操心。是啊,家辉也不想因为自己再给别的亲人添麻烦了。然而当时他自己都忘了,他正患着重感冒。
几乎又半夜他都没回家,他的父母开始起了急。母亲不得已打了电话给外婆,问她孩子在不在她那里,然而也没有结果。他们于是分头到街上找。好在他家辉没有走远,母亲在家附近那条臭水沟的石桥上找到了他。
此后母亲把他接到外婆家住了一阵。经过了半夜寒气的侵扰,他的病情愈加严重了,整日咳喘,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到医院一查才知道患了肺炎,住了半月的医院。不想出院以后竟从此落下了后遗症。从那时起,他便有了这喘病。
自从与他的父亲决裂以后,家辉再没回过他家一次。可是他身体不好,又常常失眠,住在宿舍既影响自己,又影响他人。在那以前,他常常在课业轻的时候回家去住,现在他想到,可以回外婆家去。
他的外婆起先并不知道家辉家里发生了什么,见到家辉来到以为很难得,自是很高兴的;然而他住的日子长了,节假日也不见有回自家的意愿,渐渐起了疑心。后来事情终于瞒不住,他向外婆说了实话。
外婆是上了年纪的人,家辉不愿让他为自己的事情操心,只劝她别管了。外婆是看着家辉长大的,自然疼爱他,便让他愿意住哪里就住哪里。
然而好景不长。那天他的小姨到家里来,家辉听见小姨劝外婆:“您这样对他也不好,这么小的孩子不能从此没有家了,为了他好,您也该狠心‘轰’他回去。”
外婆没有说什么,家辉也知道小姨并无恶意;然而他的心头却感到一种无比难言的酸楚。因为自己的事,让亲人们替他为难,他不忍心。可除了这里他还能去哪儿呢?在外面租房子吗?北京的房价太贵,他无论如何也租不起的,他也不能向家里提出这样的要求,母亲不会同意,他也不愿!他恨他那不争气的身体,别的像他一样的青年学生,都可以安心地住在学校,而他却不能。
从前遇到事,他都以为总有解决的办法,然而这次他感到穷途末路了。除了住在学校,他别无去处。
三
家辉今天是要到图书馆去的。在学校里,图书馆是他最常去的地方,周六日没课的时候,他能在里面待上一整天。他爱去图书馆,也并非因为多么热爱读书,而是只有在读书时他才能暂时忽略那片漂浮在他心头的阴云;而且若是运气好,他便常常能与作者或书中的某个人物达到一种高度的共通,仿佛书中的每个字句都是在写他自己。在同理心的作用下,他感到世上并非只有他一人的无助,因此也便可以获得些心灵的安慰。
他从来是一个人去图书馆,而且他从不与认识的人坐在一桌,因为在学校里他没有很熟识的朋友,与陌生的人坐在一起他会感觉不自在。他向来不太会与人打交道。
可是今天他坐在了一个位置,他大意了。当他抬起头的时候,他看到对面坐着他的同班同学——穆佳琪。她正低头看书,没有注意到她。
家辉的印象里,佳琪一直是留着不及肩的短发,而且好像没见过她化妆的样子。与其他大学女生相比,她确显得朴素了些。引起家辉注意的是,她的桌角摆放着一本书,是女作家苏青的《结婚十年》。他看过这本书,而且对这本书有很深的印象。
他们看到对方以后,互相打了个招呼。家辉还有些不好意思。中午吃饭的时候,家辉把东西都带走了,准备下午另找个新的地方。
今天学校没课,他就从早上一直待到图书馆晚上十一点半——图书馆闭馆才走。他总是不着急回宿舍,爱在外面逛逛。
今年冬天,北京的雪格外的多。这雪是从昨夜降下的,中途停了一阵,到了晚间又开始下了,而且势头正急。寒风夹杂着雪片,簌簌地向人身上扑去。家辉撑了把伞,可雪是斜斜地刮下来的,伞最多也只能护住头顶,仍有很多的雪落在了他的衣服上,飞进他的眼睛里。他打算要回去了。这时迎面忽然遇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仔细一看,竟是穆佳琪。
“你要回宿舍吗,是不是没有伞?”家辉本不愿与人多说话,可是这样的天气,遇到熟人,不得已要寒暄一下。
“啊,没有,我是为了来看雪景来的。”
“呜,我本也是来看雪的。可是雪太大,要淋湿的……”,家辉有些难言,“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脸上飘过一朵红云。他平日和女孩子交流都很少,更不要提主动送女孩子了。可他实在不忍看她挨淋。
“谢谢你,真的不——”话还没说完,她打了一个喷嚏。她怪不好意思的。他们俩都笑了。
“那麻烦你了。”
家辉和佳琪在一张伞的下面走着,伞的上面落着同一片雪花。下雪的夜晚太安静了,回去的路好像变得很长。
“你在读苏青的《结婚十年》?”家辉想找些话题来打破尴尬。
“嗯……你应该是今天上午看到了吧。”像被人发现了一个秘密似的,她的回答显得有些局促。
“这本书还算小众,你应该很喜欢读书吧?”
“也还好,附庸风雅而已。”
“过谦了。那本书我读过,我很喜欢。”
“你一个男生,竟然也会喜欢这种书啊?”
“怎么,难道这还是女性的特权?”家辉打趣道,“我反而更欣赏女性文学。”
气氛渐渐不那么尴尬了。
“你读苏青,一定也读张爱玲吧。”家辉说。
“是的。不过,我觉得张爱玲笔下的世界太‘苍凉’了些。”
家辉停了一下,两眼望着前方,说:
“可是她的荒凉里有生机。”
“什么生机?”
“这生机就是反抗。在她所处的那个苍凉的末世里,反抗就是对自我的救赎。”家辉的眼神忽然坚毅起来。雪夜里很冷寂,可家辉的心中有一团火。
他冷静下来,又开始自责。他今天竟然和陌生人说了那么多奇怪的话。可是他总是这样,稍稍有点话题,就容易动真感情。大约孤独的人都有这个坏习惯。
然而佳琪好像并没有显出太惊讶的神情,只很认真地听着。
到地方了,佳琪对他道了谢。令家辉感到意外的是,她还说:“以后有空我们可以一起探讨读书的事。”
家辉答应了,不过他也知道那是句客套话。
四
家辉以为那天是他话多了,然而他不知道,两颗受过伤害的心灵,是最容易碰撞到一起的。家辉那番莫名其妙的话,竟在佳琪的心里产生了隐隐的触动。
此后,佳琪当真与他聊了许多关于书的话题,两人也因为书而渐渐熟络起来。
一次,他们相约上完晚课在操场互换书籍,之后便一起散步闲谈。两人走累了,就坐到看台上去休息。
佳琪问他:“你那天所说的‘生机’、‘反抗’,是什么意思?”
家辉说:“我很欣赏张爱玲笔下的那些女子,是的,正如你说的,她们生长在一个‘苍凉’的末世,可无论她们所处的环境是怎样的险恶、家庭是怎样的腐朽,她们都能‘夷然’而骄傲地活着,原因就在于她们有一个叛逆的灵魂,她们绝不甘心成为那些巨婴似的男人们手中的玩偶。……我时常想到我的家庭,我的母亲……”
直到那天他们才知道,下雪的那个夜里,他们都对彼此说了谎。他们根本不是为了去看雪的。
家辉向佳琪袒露了他的心事,他向他说了家里的事。他还告诉佳琪,自从他落下那喘病,他的性情就变得越来越孤僻,他开始不愿与人交流;尤其一想到因为自己的缘故而给室友带来麻烦,他甚至对社交产生了恐惧。于是他故意拖延,每日等到宿舍熄灯以后再回去,这样他就能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不被任何人发现……。他是一个有家的人,然而他一想到自己有家不能归,就时常陷入绝望的里去。若是夜里喘病发作,他整个人便要崩溃!不瞒她说,他曾无数次动了自杀的念头,可他懦弱,他又远没有自我了断的勇气。
有着同样命运的两个人,可以互相成为最好的倾听者。
佳琪那么认真地听他说完。她竟落下了眼泪。家辉第一次觉得,他人的眼泪竟也能洗刷自己心头的阴霾。他不知如何安慰她,他只想感激她。他也像佳琪听他倾诉时那样,认真地倾听了佳琪的话。
佳琪说她从高中开始就患有抑郁症,她常常彻夜失眠,所以这六七年里一直靠药物维持着生活。她知道药物一旦停下就会有戒断反应,可是没人知道,那发病时的痛苦要比戒断反应强上多少倍!一开始他的父母还带她到医院开药,可后来父亲让她停药,还冷冷地说下一句:“这么点的小孩,有什么想不开的,得了这种病,我都替你害臊。”在学校里,大家知道了她有抑郁症,都避着她走。她们把她当成一个神经敏感的精神病,即或是有愿意和她做朋友的,说话时也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她看着室友们欢乐,她心里竟嫉妒她们!她一想到自己是这样的人,就更恨她自己!所以她宁愿淋上一身冷雪,也不愿早点回到宿舍里。她怕她的心受到伤害,更怕她伤害了别人!
家辉听了,心里悔恨极了,他用手用力地抓着他的头发。
“佳琪,你早该和我说这些的,早知道那天就不强求你回去了!”家辉道,“佳琪,你家也在这里吧,我觉得你该回家去住,这也有利于你病情早日缓解。”
佳琪沉默了,而抽泣着说:
“我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家辉愣住了。难道?!
“家辉,你知道吗,我们是同病相连的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噩梦般家庭里,在家里做每一件事都使我恐惧。我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而遭到父亲的殴打。就连现在,我说出‘父亲’这个字眼的时候,心里都在发抖。”
“……他每天都酗酒,喝酒以后,常常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殴打我和母亲。我们丝毫没有还手的能力,你知道吗,我常常担心有一天我会死在这个家里,死在他的手里。而第二天他清醒一点,就好像忘记了昨天的一切,又开始对我有说有笑的。可他的笑只能让我感到无比的恶心。”
“只要他在,我就害怕家里的声音。‘砰——砰——砰’,那时我母亲的头,被他用手按着,在墙上砸。……我倒一杯水,那声音哗哗的,我觉得里面好像有他的辱骂;我咽一口饭,我听着自己耳鼓的震动,我觉得是他正捏紧了拳头;我半夜里惊醒,我怀疑是他闯进我的房间叫我起床。只要在家里,我便无处躲……”
“最可怕的是,别人竟然都说他是一个老实人!他们都看不到,他是怎么对待我妈,怎么对待我的吗?……以前我也化妆,留过长头发。那次他喝了酒,我进了家门,他居然狞起他那张丑恶的脸对我说:“喂,你真恶心。”
“我只盼望我的母亲能早日和他离婚,好叫我们一家人脱离苦海。可是母亲不肯,她说我是小孩,不懂大人的事……”
在一旁倾听的家辉此时攥紧了拳头,用力地往椅子上砸去。
“佳琪,我真想替你……哎!”家辉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他觉得此时若有一把刀,他就要跑去结果那个了禽兽。
佳琪的眼睛已经哭到红肿。她的泪早已经都已经流干了。
他们抬起头,久久凝望着天边那片被夕阳浸染得火红的云霞。云霞的裂隙里,隐隐地透出几道金色的阳光。那么温暖。
“家辉,我特别喜欢《结婚十年》的最后一句话——”
“ 十年的往事都像云烟般消散了,忘记我,让我独自在永恒的光辉下悄悄地替你们祝福吧。 ”
“会的,佳琪。我们会有忘却的那一天,忘却一切,永远微笑地、骄傲地活着。”
五
这个世界上的故事总是充满了无奈,原因在于,理想与现实之间总像是相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站在现实的一端,望向光明;憧憬着有朝一日能冲出阴霾,到达理想的彼岸。到头来只能一遍一遍,于黑暗中独自抚慰着鳞伤的躯壳。
向对方倾诉了心事又能怎样呢?现实的苦痛没有得到丝毫切实的改变。家辉不甘心,他一定要想出办法。如果说为了自己,那也罢了;如果他什么也不曾知道过,那也罢了。可他看着一个弱小的女孩子遭受那样的苦楚,他的心像刀割一样难受。
“要是能给佳琪找到一个可以独处的房子,她或许可以暂且生活得轻松一些。等到一年以后毕了业,就可以永远地独立生活下去了。”他心想着。
他忽然想到他的那个室友。
他找到佳琪,对她说:
“佳琪,如果我能给你找到便宜的房子,你愿不愿意住。”
佳琪苦笑了一下,说:
“北京的房租这么贵,哪有便宜的。”
“我的室友家有一套装修得不全的房子,我去求求他,或许可以低价租给你的!”家辉说。
“算了,家辉。……你知道,我有抑郁症。一个人的时候,犯了病,时常想不开……就要想到死……我怕……”
家辉心像海潮一般涌动着,他不愿看着佳琪就此丧失了希望。可他不知该怎样开口。沉默了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
“佳琪,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与你合租。我们就各自住在各自的屋里。”
佳琪愣了愣,说:
“怎么好麻烦你。再说,给人知道了,会说闲话的。”
“佳琪,可我真心觉得你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知道,我何尝不想呢……可——”
“我知道你的顾虑。佳琪,可我们是清白的!丑陋、污秽的是那些施暴的人,和那些施暴者的推手!我们没做错什么,不要把所有的错误都归到自己身上了!我们己经背负了太多不应该属于我们的痛苦了!为了自己,你应该勇敢一些。”
家辉的话像一道激流,在那一瞬间竟给了她不顾一切的勇气。
他们同是沦落天涯的人,家就在身后,可他们不能回。
……
“家辉,我信你。”
六
家辉恳求他的室友低价把房子租给他。他说愿意每月给他一千元。室友听了很不情愿,说:“这房子家里是不让租的,况且,一千也说不过去吧。”
“那就两千。看在咱们三年同学的面子上,两千租给我吧。我向你保证,不会弄坏任何东西。而且我答应你,只是晚上在那里休息,第二天早上就出门的。”
室友并不是不讲情面的人,况且两千元对于一个学生来讲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他答应租给他。
而后他问:“和咱们班谁啊?”
家辉半天没有说话。
室友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说:“这么快就同居了?可以啊,你小子!”
家辉心里别扭,但他不想解释什么。就算他的话再难听,他也需忍着。只要他肯租房子给他,不管他说什么,他都感激他。
七
天气晴朗,家辉和佳琪来学校上早课了。
雪早已停了,可因为还很冷,图书馆后面那片裸露的草地上仍然覆盖着一层银色的冰。
下一场雪,往往需要一整个冬天才能融化。
可只要生活还在运转,太阳就始终会燃烧着。等太阳的直射光线从南回归线转移到赤道的时候,春天就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