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丫头短篇小说
Ⅰ 求短篇小说
古典爱情
一宿南风吹落花,留得几处烟霞。本是无意随风走,迫入他人檐下。了无意,空对酒,庭轩寂寞催梦醒。月摇影招,素娥可寂寞,韵华飘逝,远去了人事。
愁无据,何处琴音更哀,想必年年肠断。留守伊人今何处,细数胭脂黯淡。含情目,口凝香,犹记那时容光。金戈铁马,蓦然都成假,误了佳期,美人已成画。
我本是宋钦宗时期的一位将军,那时骏马铁甲,而今,只能面对着芬芳的花瓣,对月饮酒烹茶。记忆中的女子,美人如画。
世代为将,尽出忠良,战功卓著,何惧沙场?“忠义”二字,从小就被刻在骨子里,不敢有丝毫懈怠。
犹记得我是少年封将,曾为家族带来无限荣光。当时金人进逼我大宋王朝,情况危急。父亲由于身染重病,于是我自动请缨,声明不破金人,誓不还朝。
那场战争打得异常激烈,其血腥场面现在还在折磨着我。总算,计谋与果敢的较量,最终是我更胜一筹。很快,我以大胜班师回朝。
迎接我的仪仗,排满了整条街道,欢呼声,赞叹声,湮没了内心的暗淡。胜仗,以多少人的生命换来,让我怀疑这样究竟值不值。然而更打击我的事,让我心彻底凉了下来。
我与父亲不同,我是个爱情至上者。我不会像父亲那样为尽忠而完全抛弃爱情,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她从未得到过父亲的感情。母亲深深爱着她的男人,即便他不爱她。她,把家里理得是井井有条,而父亲,一句夸奖都没有。自我懂事起,我就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强大起来,我要保护我的母亲,不让她受一点伤。
可,等我强大了,我的爱情却破裂了……
她——筱禾,是我父亲至交的女儿,也是一位将军的女儿。由于父辈的关系,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一直玩到大。
还记得有一次玩捉迷藏,她,怎么都找不到我,当时她哭了。还真没看过因为捉迷藏而哭鼻子的,我那时就慌了。心想这小丫头还真坏,要是让父亲知道了,还以为是我欺负她呢。所以,顾不得许多,我就赶紧出来安慰她。谁知道我刚一出来,她就跑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说:“我捉到你了,换你找我了,快,快!”
这小丫头片子,还真会耍赖。我当然不依,这小丫头就使劲儿晃着我的胳膊,晃得我胳膊疼。
“好哥哥,你就答应了,好嘛。长大我给你当媳妇好不好?你不是说你会对你的妻子很好的吗?怎么现在连我的要求都不依?”
“我愣了,站在那里动不了了。这丫头,我该那她如何是好呢?我是打心眼里喜欢她,想要疼她啊……”
……
转眼,我们都长大了。见她的机会几乎没有了,但我们心里都清楚我们对彼此的承诺。一直就没有忘记,更无须提起。答案,深藏在我们心底。
我原本想趁着这次获胜之机,让皇上赐婚。哪知道,筱禾,竟然死了,死了!
我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站在她的墓旁,我不敢相信躺在那里的就是我的筱禾,我最爱的筱禾。
筱禾的父亲在一次战争中为国捐躯,至此,筱禾便失去了依靠。筱禾,并不是嫡生,母亲在生她时难产死了。因为有父亲的怜爱,筱禾才得以生活。筱禾的母亲,视她为仇人。因为筱禾的母亲,她失去了将军的宠爱。筱禾的母亲死了,她就把恨都撒在筱禾的身上。这些筱禾当然不会跟父亲严明,她是个孝顺的女孩儿。
那个将军夫人贪图荣华富贵,硬是将筱禾往虎口里推。就在我出征的第二天,将军夫人就答应了一个“无耻之徒”的求婚!
筱禾是在出嫁那天上吊死的。她让丫鬟告诉我,她是为我穿的嫁衣,只是我看不到了。她,是含恨而终的!
筱禾死后,我拒绝了皇帝给我的赐婚,尽管那是位公主,我忘不了我的筱禾。
拒绝皇帝的赐婚,谁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我已经不在乎了,我的爱情没有了。
后来,我连续打了几场胜仗,在军中的威望日益提升。皇帝害怕我手握重兵,找了个机会消了我的兵权,将我贬到江南。这些,我都不在乎,没有了爱情,一切都是空壳。
而今,我已经年过半百了,由于筱禾,我至今未婚,更无一儿半女。对我而言,拥有回忆就够了……
又是一宿南风……
(这是我写的,凑合着看吧)
Ⅱ 女主是丫鬟的短篇小说,好看的,十章左右,拜托各位啦,有的话发到[email protected]
《陪嫁丫鬟——紫嫣》文 / 黛咪咪
紫嫣王府的丫鬟,陪嫁契丹。她绝美的风姿,傲然地骨气,迷住了南苑大王耶律清。
“你真是个冥顽不灵的丫头。要是你那么喜欢做奴,就安心做着你的奴。我不介意多等你几年。”忽然他松手放开了她,眼中竟然多了几分的温柔。
丫鬟1今天结束,明天开始发大理之苦恋。请亲们继续关注咪咪的文章。
丫鬟2已经各大书市有售
我很愿意发到你的邮箱,你可以讲清楚一点要求么?或者你这文已经看过了... ...万一需要的话请通知我,我会发给你的~·
Ⅲ 读赵赵的《丫头儿》
《丫头儿》的作者是赵赵,北京作家、编剧。《丫头儿》包含两篇小说:《王招君》和《丫头儿》,篇幅都不长,约有3万字,属于中短篇小说。
书评说《丫头儿》像一部微型《红楼梦》。《丫头儿》以一个三岁女孩的视角呈现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北京老百姓的市井生活,描绘了市区和京郊的亲友邻里关系和年轻人的爱情。虽然我质疑一个三岁的小女孩不该有那种成熟的“局外人”的感受力(就好像不相信一个小孩怎么有力气抗得动摄像机跟踪记录那些镜头),但我并不为此纠结,因为我明白作者的主要目的是“呈现”,小女孩是否真实,是否是幼年的赵赵,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赵赵想推给我们看的是什么。
《丫头儿》里出现的几个冲突带给我阅读上的冲击力,但冲突并不激烈,高潮也没有充分发展下去。故事最后以丫头儿妈的姐妹矛盾悬在空中,丫头儿爸空降在丫头儿的世界里而嘎然结束,那些线索都没有了结头,这让人读起来不够尽兴。另外,苏樱和宝山的爱情不了了之,作者没有深入挖掘可能有的戏剧化“冲突”,也让我有“想看热闹却不得”的遗憾。
这部小说像一幕短剧,因为在讲几家人的生活,人物多而杂,每一个都有触及,但却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很多情节和线索没有展开,剧目的时间就到了,纷纷登场的人物只好匆匆下场,这给人一种快速浏览照片的感受:有人好看想看却来不及仔细过目。
《丫头儿》里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二美和宝瑚大清早偷偷溜出去“约会”。那些举手投足的细节描写,将少女对爱情的懵懂、好奇和追求刻画得栩栩如生。
另一部小说《王招君》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我现在看小说,会“不自量力”在心中暗自和作者比较。有的小说我看后不以为然,我会说,切,我也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吧,没准儿比他写得还好捏。有的小说,我看后会自忖:过几年,我是否也能写出这等文字水平的作品?有的小说,如果作者很牛,那我对他写的东西只有叹服了。
对于赵赵的《王招君》,我读后是佩服的。
这佩服包含了几层含义:1、作者功力娴熟,写得自如;2、女性作家赵赵对女性心理和社会角色的理解深刻,情绪拿捏到位,下笔游刃有余;3、作者有悲悯情怀。最后这点最宝贵。小说开篇,作者对主角王招有很多冷嘲,然后慢慢过渡到热讽,随着情节的发展,人物形象丰满起来,最后人物命运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看到结局,我突然感受到作者对王招这个人物怀有深深的同情和祝福。领悟到作者这个良苦用心时,我非常感动。
我发现读者读文章,特别是小说,最大的意义是读者是否认同作者的立场、观点或情怀。
读罢一篇文章,故事里的人物(主角或某一个配角)性格或命运让人嗟叹的同时,作为读者,一定能感受到作者有多喜欢这个人物,有多同情他,或者有多悲悯他。
如果读者和作者的感受高度吻合,或者在某个价值观上高度契合,那么这种共鸣是作者和读者最大的乐趣。作为读者,一页页翻书时,脑海中反复徘徊着某个人物令人心动的瞬间,待合上书,仿佛一下子跳到云端。这时候,站在空中看故事人物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的,除了作者本身,还多了一个“我”这个读者看客。
所以我说,这部小说是成功的。通过《王招君》,赵赵将她对社会对婚姻对生活的理解成功地传递给读者,得到一颗心又一颗心的共鸣。虽然,很可能,她对这地球上哪个角落有这样的读者一无所知。
小说写的是城市女性婚姻,这类题材更容易引起身为女性的我的感同身受。赵赵写得真实而细腻,代入感很强,一下子拉近了读者和主人公的距离,但又恰到好处地把握住了作者她自己和主人公的距离,就像我前面所说,作者仿佛站在空中看王招的命运小舟一起一浮却爱莫能助,这种距离感让文字不煽情却更有共鸣。王招君那种对爱情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婚姻内外的惆怅和无奈,都打动到我。
网上搜赵赵的资料。看照片,是那种开朗的北京女人肆无忌惮的笑,那种笑不是笑给镜头的,是笑给她自己的。没想到一个看着大大咧咧的女人能写出如此细腻的感情世界。看资料描述,赵赵对她的婚姻是满意的,所以,我更佩服一个婚姻幸福的女作家能如此贴切地写出一个在婚姻之路上磕磕绊绊的城市女性的心路历程,仿佛她亲身经历过一样。
一个普通而又知书达理,平庸却又善良的京城女性的挣扎与伤悲,因为作者的祝福,在小说结尾处有了一丝希望和亮色,这无疑是暖人的。
小说充满北京话的措词和语气,谐中有正,有情有趣,人物形象呼之欲出,市井风情昭然若揭。文字上挑不出任何毛病,情节也浑然天成,非常符合生活和情感逻辑。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体验的人写不出来这样的文字。
这部女性情感小说有很多文学要素,比如情节的跌宕,逻辑的融洽,感情的充沛,文字的正经,文风的纯正。给赵赵点赞。这是一部纯粹的小说,感谢它带给我阅读上的快乐。
Ⅳ 女主有些小白的短篇完结小说宠文
《咱俩不熟 》
作者 : 红九
一个男的打小就稀罕一个女的,可他闷骚,不说,然后还老告诉小闺女他俩不熟,成气人了。后来这俩人在一起好了,成天那日子过得叫个腻歪人啊。我一写就吐,但是强大的群众亲人们说,就这么腻歪下去吧,不许虐。好吧,吐啊吐啊,也就习惯了~嗷嗷嗷~
《花羡人间四丁目》
作者:狄戈
类别: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正剧
开飞机的男颜祸水孔少爷和唐家未成年二小姐不得不说的那点事儿。
文案一.读者采访:
读者:孔大少,作为一个终极高帅富的你到二十二岁还没破处会不会觉得很丢脸?
孔荻:谁叫我媳妇未成年,我认了。
读者:未成年也可以上的……(我们想要大肉!大肉啊!)
唐小维:他怕上了我之后被police抓走,引诱未成年发生性行为的流氓罪!
孔荻点头,点头,点头……
唐小维:不过这个禽兽还是没等到我成年就把我上了。
孔荻委屈,那还不是你看AV勾引的我……?????????????????读者:……(*^__^*) ……(孔荻好样的!)
文案二.读者采访:
读者:孔大少,圈内都在传唐小维是方家订下的媳妇,说你抢兄弟的未婚妻,对此你有什么解释。
孔荻:方家没订的时候,我就订下了,唐小维是孔家的媳妇。
唐小维: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孔荻:我自个偷偷在心里订的!
读者:咳咳咳……你们俩天天这么腻歪不烦么?
孔荻:烦,我一会儿见不到她,就心烦!
女主属性:话很少酷酷滴个性小萌女一只;
男主属性:外面冷酷淡然冰山美男,家里撒娇卖萌忠犬一只;
《西望遥安》
作者:狄戈
倾城色] 自闭天之骄女 VS [西子貌] 优雅豪门公子
名字有点古典?呃……绝对都市言情!
文案一.
麦 遥:“想到了一句诗!”
尹西往:“恩,说来听听!”
麦 遥:“芙蓉帐暖日高起,君王从此不早朝!”
尹西往:“宝贝儿,是春宵苦短日高起!”
麦 遥:“那芙蓉帐暖什么?”
他暧昧的冲她眨眨眼,用磁性的嗓音回答,“度春宵……”
文案二
尹西往:“是你先打的人吗?”
麦 遥:“嗯!是她先骂我,所以我打她!”
真是可爱的紧,忍不住在她嘴上亲了一口,抬起头道,“我们就打你了,怎么着吧!”
雷欧和苏迪他们看的直摇头,还以为尹西往会说什么,哎,警察都来了,还这样惯着,太护短了!
Ⅳ 小丫头我要你的txt全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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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小丫头我要你071章.陪我散步!
071章.陪我散步!
“给你五分钟!给我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然你今天非坐银魅回家不可!”夜天允不想跟这个女人耗下去,简直就是变向的报复!
凌若儿吐吐舌头,凶什么凶!这怀胎十个月,有你受的,这才刚刚开始捏!她暗自哼哼两声后,才缓缓道:“我是吃多了,所以坐到车上会晕,会吐,所以鼻子也跟着灵了,能闻到你车上那一点小小的汽油味!这样吧!你陪我散步!”
夜天允听她所谓的两全其美法子时,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的智商与大脑!他的时间金钱都买不到,她居然让他陪她去散步!
而且让他和她走在大街上?疯了!这个女人简直就是疯子!
凌若儿看着他痛苦,愤怒的模样,就想捧腹大笑,“别拿这种眼神看我,会吓着宝宝的!”说话间,还假意安抚了下肚子里的宝宝。
在外人看来这是多么滑稽的一面啊!
夜天允挑眉问,“宝宝真在你的肚子里?”
哦?原来是个没常识的笨男人,这才怀孕多久啊!还是一个小肉团了,他就幻想是一……
需要别的再问
Ⅵ 找短篇(十章左右)古代言情小说或短篇穿越类古代言情小说。要喜剧不要虐的
冰心戏石心(男的比较呆) 相公我罩你(男傻女聪明) 王爷变乞丐 焰皇宠妻(穿越) 冷面魅影 穿越时空的灰姑娘 暴君狂情(穿越) 沙漠苍鹰的欲望(穿越) 蛮女大闹南清国(穿越) 出嫁从夫 相公好霸道(重口味) 鬼面夫君(很不错)
Ⅶ 女主时晚男主牧景深是什么小说
女主时晚男主牧景深是《他弄丢了他的心尖小丫头》
分类:现代言情
主角:时晚牧景深
作者:佚名
小说简介
《他弄丢了他的心尖小丫头》小说是作者佚名写的一本都市言情小说,主要讲述了时晚牧景深两人之间的情感故事,喜欢这本小说的绝对不容错过!简介:“哇,深哥,你的房子好大好漂亮……尤其是这窗帘和沙发的配色,完全就是照着我的喜好来的嘛。”褚乔乔两眼冒星星,开始参观别墅。牧景深下颌角绷紧,没有接话。...
《他弄丢了他的心尖小丫头》 第8章 不安的心 试读
路边,牧景深一根接着一根抽烟。
脚边一地烟头,透着颓废。
直到对面高楼6层的灯全部熄灭,他才开车离去。
“叮”手机铃声传来声响。
牧景深拿起来一看,是褚乔乔。
他拧着眉摁断铃声,心底莫名觉得一阵烦躁。
牧景深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一切,脑海中止不住浮现出时晚的身影。
那丫头当真是走得彻底!
牧景深进了房间,想一睡解千烦。
或许过一夜,那个女人就会回来。
反正这些年她都是自己的跟屁虫,不可能会这么一拍而散。
这般想着,牧景深心情也舒坦了不少,沉沉睡去。
翌日,大清早便传来喋喋不休的门铃声。
牧景深本想破口大骂,但猛地一想或许是时晚回来,又打了个激灵清醒着匆匆去开门。
“丫头……”
他话刚出口,骤然噎住。
门外站着的人,不是时晚。
褚乔乔拖着粉色的行李箱,笑盈盈地扑向牧景深怀中。
“深哥,看到我开不开心?”
牧景深下意识避开,让褚乔乔扑了个空。
“你怎么来了?”他的语气有些冷。
褚乔乔有些尴尬,但还是柔着嗓音:“你不是答应要收留我一阵的吗?”
牧景深眉头拧得更深,只能往后让了让。
“哇,深哥,你的房子好大好漂亮……尤其是这窗帘和沙发的配色,完全就是照着我的喜好来的嘛。”褚乔乔两眼冒星星,开始参观别墅。
牧景深下颌角绷紧,没有接话。
窗帘和沙发都是时晚挑选的,家里的一切装修风格都是按照时晚的喜好而来,跟她根本没关系。
“深哥,我要住这间房!”褚乔乔挑中了靠南的一个房间,开始撒娇。
牧景深蹙着眉,直接拒绝:“不行。”那是时晚的房间。
他话刚说完,便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妥。
毕竟褚乔乔的回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与他有关。
“你腰不好,这个房间的床太软。”他随便找了个借口。
褚乔乔拉着他的胳膊,一脸感动:“深哥,还是你对我好……我以后再也不犯傻跟你闹分手了,这辈子都要跟你好好的。”
牧景深抽开手,移开了视线。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他邀请褚乔乔回国,更多的原因是想扩大KING俱乐部的发展,打造除了KB战队外的另一支女子电竞队。
晚上。
牧景深打了一天的模拟赛躺下准备睡,却觉得心底有些空荡荡。
他拿起手机看了看,没有一通时晚打来的电话和短信。
“那丫头还真的一点都不想我……”
牧景深自言自语的话中,有着自己都未曾觉察到的小脾气。
Ⅷ 宋沅沅顾言矜小说
宋沅沅、顾言矜小说是《我的小丫头你怎么这么傻啊》。
小说简介:傍晚,宋家客厅。
“沅沅,我要准备结婚了。”
宋沅沅脸色僵硬看着在她面前宣布消息的顾言矜。
前一秒,所有人还在为她的毕业庆祝,下一秒,她最爱的男人就当众宣布了这条喜讯!
“怎么傻住了?”
顾言矜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口吻一贯的温柔:“不祝福我一句吗?”
精彩节选
宋沅沅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宋母说:“别看了,原来那些人已经被我辞退了。”“言矜说,有人教坏了你。”
那些女佣都是从小陪宋沅沅长大的,对她而言和亲人无异!顾言矜也清楚的知道,但现在就因为她说了喻欣一点不好,他就……宋沅沅呼吸一紧,喉头的苦涩怎么也化不开。
Ⅸ 精品短篇小说
契魔者
本文女扮男装,女主强大,非正常人。原名:轻言莫夜。
“挡在我眼前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黑眸抬起,冰冷,阴森。手中的黑剑泛着血色的光芒,清冷的声音荡漾在众人的耳边:“死。”
断魂剑起,人头落。
一座华丽的学院内,天台的屋顶上站着一个一袭黑袍的黑发黑眸俊美少年,左边站着一个绿发碧眼的男人,右边站着一个红发可爱的小奶娃。软软的黑发上顶着一个可爱的小黑兔懒懒的趴着,微风吹过,袭起了黑袍少年的秀发。
——他,就是传说中的学院第一天才。
——他,就是传说中的‘夜幕’。
传闻,夜幕、孤寂的行者,强者的代表。
与魔王契约,与魔兽同行,与魔娃相伴。
这个少年,就是契魔者。
传说:“被‘夜幕’盯上的人,只有两个下场,1:死;2:生不如死。
好看 没玩结 魔法的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从潇洒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我陪他成长了十年,对他来说,难道真的太久了?
生命如沙漏,夜以继日地一点点流逝,而对某些事物的执著,也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消失。
记得从前,我最喜欢白色,喜欢白色的云朵,白色的雪,白色的珍珠,白色的玫瑰,还有白色的婚纱。
维东曾问我为什么,我答:“白色代表纯净、神圣、青春和坦诚,我喜欢它明亮得一尘不染的感觉,你呢?”
维东就揉着我的头发笑,“小丫头,白色太单调了。”后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白色的连衣裙上,又玩笑般地问了一句:“你有洁癖?”
我为他用了“单调”两个字形容白色而郁闷了一个晚上。
当时,他戴着耳机,懒洋洋地躺在绿茵茵的大草坪上,随口哼唱着什么。
我安静地歪在他身旁,抱了本《台湾当代小说二十年》翻看,为了那篇《游园惊梦》感慨不已。
那时可真年轻啊,有那么奢侈的时间和心情。
某一年,我们经常在相辉堂前这样度过。。。。还可以 这是开头 呵呵
凉生
如果是她的错,她可以改正;如果是命运的捉摸,她无力纠正。 ————小记家,她回家了么?身子还是那样凉,又或许更凉了。可她不再感觉冷,也感觉不到疼,感觉不到血液流出,只是感到了阳光暖暖的照射,很舒服。就像曾经他柔和的目光,就像曾经她甜甜的微笑,就像曾经他温暖的手掌,还有她一直不能拥有的亲情。那种始终无法抓住的温暖,而今毫不吝惜的洋洋洒洒的布满全身。包裹着自己。一滴晶莹的眼泪自眼角不自觉的滑落,蒸发在无尽的温暖中。嘴角挂上了满足的微笑。
她看到他们了。看到了琛午后阳光下温柔的微笑。看到了晨光中杨阳摊开的双手。看到了父亲阳光下挂泪的笑靥。看到了母亲手术台上坚定的表情。看到了奶奶白雪中充斥着骄傲的训斥的嘴唇。看到了鸿,昏暗的灯光下温柔的目光。她笑了。温柔的笑了。原来一切都是那样美好。那样美好。应该是女尊文
虐殇——绝恋散荼靡
第一章:领养
划破天空的一道晃眼的白光,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惊得坐在后排的小女孩更加依偎进了一位少妇的怀里。她伸出纤细白嫩的手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眸,晶亮的双眸还没有找到焦距,她瑟缩了一下,轻声问道:“妈妈我们还没到吗?”
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生于10年前的4月4日,人们都说那不是个好日子,但是幼小的她却觉得每年的这天就是她的天堂。因为在这一天,她会收到很漂亮的礼物,更重要的是她可以和爸爸妈妈一家人一起去游乐园玩,一起度过生日。平日里,那个小家里,就只有她和妈妈二个人,爸爸一年难得回来几次。但是只要是她的生日,爸爸就一定会回家,所以她很喜欢这个4月4日。虽然爸爸难得回家,但是妈妈将家里打理的非常温馨,她还是觉得很幸福。更何况去年爸爸送了她一只迷你的棕色小贵宾,那宝宝好可爱,今日要不是游乐园内不能携带宠物,她说什么也不会把宝宝独自留在家里。
“明桀,要不今晚随便找个旅馆休息一下,明早再赶回去吧。”美丽的少妇看着窗外那倾盆大雨,脸上满是担忧。
“不要,我不要!”还未等坐在前排操控着方向盘的男子回话,小女孩就任性地叫道:“我不管!爸爸我们一定要回家去。不然宝宝会怕的!”
“琪琪乖,你看这雨下这么大,天又黑,听妈妈的话,明天我们再赶回去。”少妇搂着怀中的小娃,柔声劝道。
“我不管,我不管,我就是回去!”琪琪丝毫不肯妥协,甚至在她妈妈怀里挣扎起来。
青之翼
普通,平凡,这些字眼对一般的青春少女来说应该是很讨厌的词汇吧,虽然大多数人都跟周围的人没有什么区别,总是憧憬着自己的不同,或者是特别的美丽,或者是爱情的想望。
我呢,从小时候开始就没有这种想法,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我与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有是有的,其实,也真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点,小到只有铅笔的笔尖那么大。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吗?只不过,这铅笔尖大小的不同在我的心脏上面,那块跳动的血泵的里面有铅笔尖大小的一个洞。具体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因为第一次有人解释给我听的时候,我忍不住捂住耳朵尖叫,我不想知道那个才铅笔尖那么大的洞让我只能活20年,从那以后,“心脏”和“心脏病”成了我的禁语。
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个女主倒霉 因心脏病穿的
穿越之冷清公子
前世孤儿,今生弃儿,这样的他会有什么样的性格,又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清淡冷漠如他,又有谁能得到他的心呢?是深沉睿智的他?是温柔细致的他?是魅惑邪气的他?还是那个神秘人…… 这个是女扮男装仙侠奇缘之花千骨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不小心掉下来了吗?”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师父,你为什么收我为徒?”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俯瞰天下苍生。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然而……“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剑断念,人断情......师父,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你知道悲伤至极,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所以,微笑着不放弃,哪怕,爱比死更冷。师徒恋 不是穿越 修仙 这个特火 都拍成电影了 我看的都心疼那个花千古 望采纳Ⅹ 原创长篇小说连载 异乡人(2) 丫头
第二章 丫头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生活有时候真的很难,被困其中的我们无处可逃。但生活的美丽,也正在于她的不可预见,就像那些我们心灰意冷时突然闯进我们生活的人。丫头就是那个突然闯进我生活的女孩,总有这么一个人,一看见她,你就不想结婚了。
本身还处在妻子逝去的痛苦之中,加上又没有挽回寒食的痛苦,我又去酒吧里喝了几杯,看着台上穿着暴露的女孩子跳舞直到黄昏,才醉醺醺的拖着沉重的身体往家里走去,丫头就是这时候与我的生活发生了交接。
“喂,大叔。”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子闪到我的面前,清澈明亮的瞳孔,娇小的脸型,精致的五官,像混血儿一样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她是隔壁老王的女儿,我妻子去世前做家教带的学生,十五六岁,刚上高中的样子,我管她叫,丫头。
丫头双手叉腰,一双快要透出水来的大眼睛盯着我,挺了挺还未完全发育的胸脯,小嘴一嘟,“大叔,你这样可不行啊。每天都醉醺醺的,徐老师肯定不想看到你这样下去。”
“哎呦,你这小丫头。”我想摸摸她的头,可惜被丫头躲了过去。
“别闹了,大叔。自从徐老师去世后你整天这样糟蹋自己,这种艺术家的生活不适合你,我可是答应了徐老师要好好照顾你的,我不会让你再这样下去的。”
看着丫头以大人的口吻来教训我,我竟有些想笑,反省什么的从没有过,“我竟如此堕落了么?”我喃喃自语。可对着丫头我可不能说这些。“怎么不行了?喝酒有什么不好?说喝酒不好的往往都是那些不能喝酒的,一旦人们体验过酒精的欢愉,怎么舍得会说喝酒是不好的事情。能够给沉浸在悲伤情绪之中的心灵带来希望的,只有微醺的玉杯,明白吗?”
“不懂。我只从书上读到过一个人,他的生活可以变得好,可以变得坏,可以做一个艺术家,也可以锯木头,没多大区别。但是有一点,他不能面目全非,他不能再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觉得不堪入目。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你觉得自己还像一个正常的人吗?问君能有几多愁,举杯消愁愁更愁。我只知道面对痛苦,不要否认,不要逃避,也不要强迫自己快点好起来。时间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治愈师,如果没有缓过来,那肯定是时间还不够长。喝酒只是你堕落和放纵欲望的借口罢了,无论怎样,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不值得原谅的。慢慢来,别着急,一切都会过去的。”
“一切都会过去的。”这是丫头的口头禅,这丫头未经世事,却感觉像是活了百岁的老妖怪一样,不过也是,人越老也越像小孩子。人生的悲剧也是如此,老年人身体越活越老,心灵却越活越年轻。“哎呀,你这丫头。说起话来跟老母猪戴胸罩似的,一套又一套。”丫头总喜欢把一切交给时间,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存在忘忧草,即使有,有些人,有些事,依然也忘不了。
“讨厌啊大叔,同一个女孩子开这样的玩笑。您不仅不尊重我,还不尊重母猪。这些一套一套的都是从我妈妈那里偷学来的,我爸爸每次喝酒,妈妈就这样教育她。怎么样?受教育了吧?嘻嘻。”听了我的玩笑话,丫头先是嘟着小嘴,而后感觉说的话触碰到我了便得意的笑了起来,这一笑,平静的湖面上开出一朵白莲花,真漂亮啊。
看着这丫头的小嘴,我竟有些蠢蠢欲动。“你这丫头,老嘟着嘴,小心我亲你哦。”话说出来我就后悔了,悔不该和一个小丫头说这样的话,越过了这条线,我放佛听见了法律与道德的锤子声音落了下来。可丫头的回答也让我大吃一惊。
“大叔,只要你以后都不喝酒了,我就让你亲。”丫头一本正经的看着我,足足犹豫了一分钟,才郑重的回答我,放佛是下了一个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一样。
“真的?”我竟有些不信,我也为这不信感到廉耻。成年人的世界里混迹的时间长了,我竟忘记了孩子们是多么遵守承诺,既然是约定好的事情,那就一辈子不可以反悔。我也忘记了我也是一路从小孩子走过来的,那时候说话可没有这么多目的性,说话就是说话。
“嗯。真的。不信我们拉钩?”丫头很认真的点头,还伸出来右手的小拇指举到我的面前。以前我也有朋友跟我说我干什么之后他们就会怎么样,不过事成之后总是对我说那是为了我好撒下善意的谎言,次数多了我也就不再选择相信了。曾经真的以为一辈子我都会这样了,可我看向这丫头,平静的心竟然再起浪潮。看着丫头干净的眼睛,我竟然涌起一股想要相信她的冲动。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勾起丫头的小拇指左右各摇了三下,而后用大拇指盖上了一个章。丫头的大拇指仅有我小拇指大,看着这两个指头互相贴在一起,我内心涌起了长久的平和,自从晓凡死后,我就一直没有过这样了。我放佛贴着的不是丫头,而是我的童年,我的本心。
“大叔,你可有福了呢。从小到大可还从来没人亲过我呢,人家可还是初吻哦。”丫头把头深深的埋到了胸脯里,不敢抬头看过。两只小手也在不停的抠弄着裙摆,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我得十分仔细才能听到最后的“初吻”两个字,那可是比蚊子嗡嗡还小的声音,多亏了我平时训练的灵敏的耳朵才能听见。
我可还没反应过来,这丫头转头就跑回了家里,不再出来。“哦?这样啊?”我又自说自话了。我一直都喜欢自言自语,因为这样节约时间,而且不会有人跟我争论。我讨厌争论,争论的嘴脸让我觉得十分丑陋。
我不懂我们是否有着各自的命运,还是只是到处随风飘荡。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命运之神,那她一定十分奇怪。她不但借助我们内心的邪恶来惩罚我们,更多的是通过我们内心的善良、美好、关爱来毁灭我们。
也许是出于最后的一丝怜悯,也许是因为爱,我不知道,第二天一早,我又喝了个烂醉。晃晃悠悠的去找那丫头,“对不起啊,丫头,我又喝酒了,看来我是不能亲你了。”
“哎呀,大叔你别闹了。我功课还没写完,明天就要交了,今天特地一早起来补的。”这丫头显然不太在意我说的话,我挠了挠头。
“不是,我说我又喝酒了。”我低头靠近了丫头身边,又说了一次。
“这不可能。”丫头摇了摇头,都不知道她说话有没有经过大脑,“我们可是约定好的,还拉过钩了,你不可能骗我。大叔,你演技真好。”丫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对我没有丝毫怀疑。是啊,从小被保护得很好的女孩子,避开了世界所有的阴暗面。在童话镇中长大,单纯的像一张白纸,相信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善良的心灵让我心生惭愧。这也是丫头逐渐吸引到我的秘密所在,可是相逢,不是恨晚,就是恨早,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琢磨着我要怎么和这丫头说呢?实话实说,说我配不上她?这不可能,在丫头眼里,没有什么配不配的,众生平等。一块钱的打火机也能点燃一万块钱的香烟,几万块钱的菜还是离不开两块钱一包发盐。善意的谎言?可是若用谎言去圆另一个谎言,最后陪伴自己的只会是谎言。摆脱诱惑唯一的方法就是向它屈服。要不,答应她?
想答应那丫头就答应,想违背承诺就违背,反正最后无论哪种情况我都会后悔的。人生只有两个悲剧:一个是想得到的东西得不到,还有一个是想得到的东西得到了。真正的悲剧往往不是发生在善恶之中,而是两难之间。每次遇到这样的选择,我总会想起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很多时候,放弃是一种快乐,是一种筛选,是面对我们无法hold住的情况下以退为进,抢得一个主动权。每当感到沮丧时,我总会认为自己做错了选择。我不知道选什么,所以,放弃吧,船到桥头自然直。可是我太懦弱,总是喜欢拿顺其自然来敷衍人生道路上的荆棘坎坷,却很少承认,真正的顺其自然,其实是竭尽所能之后的不强求,而非两手一摊的不作为,尽人事才能听天命。不仅人事,老天想帮你都帮不了。其实很大程度上,拒绝做选择不过是害怕承担选择后的那份责任罢了。
“算啦,不和你说这些了,你继续写功课吧,我要去酒吧喝酒咯。”也不等丫头回话,我扭头就往不远处的酒吧走去,心里念叨着不出九步,丫头一定叫我回去解释清楚。一步,两步,十步,十三步,我出了丫头的家,我终没等来丫头的一句“等等”,我才反应过来,这是丫头,不是我以前接触过的那些女人。在丫头看来既然说好的事情必然是不能反悔的,这丫头以前没被人骗过吗?我可不想做第一个告诉她这个世界黑暗的人。
二十三分钟的路程,走了2700多步,期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不是丫头,是寒食,我又看见他了。我看见他,走进一家足浴城,名字叫上善若水。我琢磨着他是因为名字才选的这家店吧,才早上十点钟,这家伙就去足浴城,到底是年轻,精力旺盛啊。进门前,寒食转头对我笑了笑,“你可要小心咯,呵呵。”我打了个冷颤。
或许是寒食的影响,亦或许是那丫头的影响,到酒吧门口我站了一会儿,转头回家睡觉。回家的路上,我在幻想着,幻想在破灭着。幻想总把破灭宽恕,破灭却从不曾把幻想放过。
那个小丫头啊,胸无大志,只愿昨日可忆,未来可期,有朋友可交,有家人可依,保全了赤子之心与平常心,妥妥的活在童话里的一个小公主,也实在令人羡慕。丫头的美是由内而外,再由外到内形成一个循环,就像一个精心设计的蛋糕,一看到就想上去尝几口,却又不忍破坏这一个完美。“好可爱的小丫头啊。”一般人看到丫头的第一眼就会不假思索的说出来,可经过仔细思索之后,大家还是会说,“哇,真的是好可爱的小丫头呢。”
据调查,人的一生平均会有七次决定人生走向的机会,每两次机会间相隔约为七年,大概25岁之后开始出现,75岁之后便不会有什么机会了。人生的这五十年中的七次机会,第一次不易抓到,因为太年轻,最后一次也抓不到了,因为太老。这样机会只剩下五次,这里面又会有两次机会会不小心错过,那边只剩下三次。我在思索着 ,这丫头会不会是我的那三分之一。
回家路上的一处街角,一位老奶奶在卖着气球,黑的、白的、红的、黄的、新的、旧的,各种款式各种花色任人选择。从她那里,每个孩子都领走一个梦想,大的、小的、胖的、瘦的、高的、矮的、男的、女的,聚在一下在阳光下追着自己的影子跑。
我想起了小时候薇姨在床上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人啊,一直喜欢追着自己的影子跑,追着追着自己就变成了影子,而那个影子逐渐拥有了血肉,并开始了思考,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当时听的时候太小,并不知道薇姨讲的这个故事的意思,只是看到薇姨讲完之后笑得前仰后合,我觉得好笑,才同薇姨一起笑了起来。
脑海中再次浮现出这个画面的时候,竟然发现那个影子长得有些像寒食。愈想起他就愈发觉得可怕,寒食在我脑海中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