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色醉人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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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遇见你之后,我才明白,原来,这一世穿越千年时光,匍匐行走在波诡云谲的人世,不为浮生,只为触摸你温暖的指尖。

❷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❸ 【短篇小说】大前门,面包屑,夕阳
文 | 王小久
01
印象中,二疤子同我说话时,我十一岁。
那是一个傍晚,即将落日的晚霞,穿过街道,穿过桥索,铺陈在恍恍惚惚的马路上。
我放学回家,背着双肩泛白的书包,低头踩踏着晚霞下映出的痕迹,当我踩到桥上的第六根柱子影儿时,像是突然变了天。
地上看不见一物,没有柱子,没有光亮,只看得见弯弯曲曲的影子,那仿佛是个人影。
他挡了我的路。
我是通过他手里拎着的那袋面包屑认出他的,他手里拎着一个不太透明的袋子,我想那应该是饭馆门口的袋子,当我路过饭馆旁的垃圾堆时见过。
那堆了一些垃圾,净是白菜叶子和剩饭渣子,在大雨的冲洗下,它们会变得更加腐烂,而在太阳的烤酌下,它们又变得热气腾腾,散发的恼人的恶心。
他拿着的那个袋子就应该是从那儿捡的,因为那上面沾了一层像是清水稀释过的油渍,外带一些膨胀了的红米粒。
可是那袋子里装的则是一堆面包屑,那也应该是在十字路口的面包店里讨过来的,它不成型,没有那方方正正的面包该有的样子。
没人拿那些东西,没人愿意捡饭馆门口的塑料袋子,也没人去十字路口的面包店去讨难以下咽的面包屑。
我抬起头,就看见了二疤子。
02
余晖洒在他的后脑勺上,像个放射性物体一样,只中间实物的点看的真切,旁处都模糊着。
二疤子的脸更衬着黑了些,像阳光下穿透的老树叶,斑驳扭曲。
他还是穿着平常穿的衣裳,一件夏季穿的漏洞半袖,我记不清他穿了多少年了,他好像生来就穿着它,冬天时候,他还有一个一抬胳膊就钻出棉的袄子,当他走过我身边时,我总觉得可能是下了一场肮脏的雪。
他没有穿长裤,即便天气还未如此炙热,灰蓝色裤腰比他的腰大了不是一个圈,他拿捡来的绳子系在腰间,像老旧电视机里那些日本相扑选手,只是系的结子并没有他们的好看。
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我想在他的凹陷的脸上,有一双突兀的大眼睛在瞪着我,我有些害怕。
我有点后悔今日走了这座桥回家,早该听了我父亲的话。
我父亲从不让我走这座桥,他说桥下的水深,栽下去就看不见脑袋。
我的心“咚咚咚”直跳,喉咙里咽下的唾液中,那细小的泡泡还在嗓子眼里来回跳动。
我拽着书包的肩带,低头挪蹭着,挪蹭到夕阳能照到的空隙里。
可不曾想,他也随着我。
我走过去,他跟过去,我再走过去,他再跟过去,我就不动了,站在那看着他。
他俯下腰,来回打量我,我想他的眼珠在眼眶里转悠着,就像摆在玩具店门口只会眨眼的大头娃娃。
没过一会儿,他用那种大烟枪的嗓门问道“你就是李国明的儿子?”
他提我的父亲。
半晌我也没有回答他。
我就站在被他挡住的夕阳里抬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没有瞪着我,也不像玩具店门口只会动眼睛的呆娃娃。
“你小的时候我见过你。”他这么同我说。
我还是没有回答他,只是机械的点头应着,算是略过一次才有的礼貌。
说完他自顾自的走了。
他的身体有些瘦小,他的腿很细,一点也不直挺,还有些罗圈,他的身子走起路来有些摇晃,连他的影子也跟着晃荡,与那桥柱子叠在一起,桥柱子也被他晃的出褶。
等他的影子完全不见了,我才想起来他下巴上的那道疤,说实话,我没有仔细盯着看,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好奇。
我知道他脸上有道疤,即使我不知道也该知道,因为他的名字太过坦率。
只是我不知道县城里的人为什么都叫他“二疤子”,为什么加个“二”字。
想必因为他捡的那些塑料袋和讨的那堆面包屑,又或者因为他穷的身份,这总不能是个理由,也许更多的是因为他吃了亏。
03
我顺利通过了那座桥,走到桥尾时,我看见了二疤子的房子,在河边上,一个砖瓦房,好像只能容下他一个人似的。
房子的门口,摆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就跟县城里那家收破烂的大院似的,他们就把东西都堆在门口,一堆堆成很高。
当我回到家时,我父亲正坐在凳子上吸烟。
他穿了一个白色的篮球背心,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报纸摊开在并在一起的膝盖上,他两个手翻着报纸,嘴里塞着烟,烟雾走到他的眼角处,他把眼睛眯缝起来。
碎烟屑塌下来掉落在报纸的一头儿,零星的也落在他的篮球背心里。他把嘴里的香烟拿下来,夹在手里弹了弹,碎烟屑又掉落在浅黄色的瓷砖上。
我把书包放下来扔在门口的地上,搬过茶几旁的另一把椅子时,看见了茶几上的大前门香烟,不是锡纸包装的那款。
我没见过我父亲抽过锡纸包装的那款大前门,他只抽这个,也许他觉得口感一样,只多了两分钱,也不太值当。
我坐到他身旁,烟味儿飘过来,像是在炎炎盛夏的季节里,燎起的干草,不觉好闻。
“我看见二疤子了。”我向他说。
他愣了愣,把视线从那张报纸上移开,又把烟头放在嘴里嘬着,烟雾吐出来时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烟头嘴儿瘪了下去,塌塌软软的。
“你走了那座桥?”
“是的。”
“下次绕着那儿走。”
他说这话的时候,地上的烟头还未燃尽,夕阳的最后一抹光从布满灰尘的窗户里投进来,正巧落在我父亲的脚跟儿处。
我从不知道父亲与二疤子的恩怨,但是我知道他们确实有这些存在,我见过。
应该是在我小一些的时候,那日,我没有去上学,而是耍了个不舒服的把戏。
恰巧我母亲去上了班,恰巧我父亲休了假。
我跟我父亲要了两角钱,是我要买果丹皮的钱。
他从裤子口袋里摸出来拿给我,一同摸出来的还有一个空了的香烟盒。
他同我一起去,我本是不愿意的,这样我那两角钱花的太没有自由,也许我还能买些别的,或者还能借着买些别的顺便去趟别处。
可是他得跟着我,他要去买大前门。
他跟在我身后出了门,我们要去商店里,也要路过饭馆前的垃圾堆。
04
我父亲买了没有锡纸的大前门,而我只买了果丹皮。
我拿着果丹皮跟在他身后,当我们路过饭馆门口的垃圾堆时。
我看见了垃圾堆旁的二疤子,他插着腰,手上拎了一个袋子,袋子顺下来,贴在身上,阳光从他的头顶上射下来,全身都跟着黝黑。
他还是穿着那件破洞的半袖,长久没有清洗,远处看过去觉得坠的沉了些,他趿拉着一双凉鞋,后脚跟儿处多出了一些空余,交叉的棕色皮带埋进地下的垃圾堆里,看不出完整的样子。
我父亲也看见了他,他后脚跟儿顿了顿,像是录音机卡带的时候。
此时他手里还拿着那盒香烟,刚刚买的大前门。
他边走边把上头的纸撕开扔在地上,被我踩到了脚底下。
右手把烟盒在空中甩了两下,香烟冒出头来。
他拿出了两根香烟,一根塞进嘴里,一根捏在手上。
我疑惑时,他径直朝二疤子走过去,他走到垃圾堆跟前儿,地上的油渍汤流到他的脚前。
二疤子看着我父亲朝他过去,表情也看不出什么,只是盯着我父亲,不是故人的问候,不是仇人的敌视,也不是陌生人的警惕。
他依然插着腰,脚从垃圾堆里抽出来,露出了脚趾头,我看清了鞋的样子,棕色鞋带支棱在外头,并没有好好的嵌在鞋底里。
我父亲把手里的香烟递给他,并没有说一句话。
二疤子用拿着面包屑的手接过香烟,装面包屑的袋子在手底下晃来晃去,哗啦哗啦响。
二疤子看了看香烟又看了看我父亲手里的香烟盒,把香烟直接扔在了垃圾堆里,他指着自己的嘴“我抽锡纸的。”
我很是惊讶,惊讶的不是他抽锡纸的大前门,而是我看见他指的好像是下巴上的那道疤。
说完他又低下头来在垃圾堆里翻腾着,徒留我父亲站在那儿,脚底下的油渍汤流到了脚后跟儿。
那是我见过我父亲和二疤子遇见的画面,其实之前我便听过他。
也许是更小的时候,我父亲在饭桌上提过他,那时候二疤子也一样很穷,也爱去讨面包屑,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他不叫二疤子,我父亲叫他姓刘,称他为老刘。
05
之后的很长时间,我都没有从那个桥上过,我也没有遇见过二疤子。
可是我总想去看一看,也许想去看一看桥上的夕阳,也许是想尝一尝他袋子里的面包屑也说不定。
所以我又去了,我放学回来,故意走叉了路口,也故意走了神,我上了那座桥。
我从桥头开始走,我的心里有些紧张,但也没有那么多顾虑。
我踩着夕阳下的桥柱影子,踩到第二十根的时候,我看见了二疤子在河边的房子。
我绕过去在他的门前张望着,没有敲门,也没有走。
我想我应该是站了很久,久到脚底板都有些麻木的没有知觉了。
可是我依然没有见到他,此刻远方的天空中剩下的夕阳荡在河里,一颤一颤的,我想我该回家了。
我抖了抖身后的书包,迈步要走时,身后有人叫我“孩子!”
我那麻木的脚底板终于等到了二疤子,他又是那身打扮,手里还是拎着一堆面包屑。
夕阳逆在他的身上,仿佛他是背对着我,可我却看见了他朝我走来,两个脚发出的踢踏声,规律而节奏。
我就站在原地等他,等他过来。
他走到我跟前儿时,我看清他的眼神,不像那日一样,也不像那日一样,好像是无半点波澜的水池下的一颗石子,我也看清了他下巴处的那道疤痕,像老树叶上的细细纹路。
他把手中的那个袋子递给我,那堆面包屑。
我眨着眼睛看他,犹犹豫豫,他又递给我,碰到我的手指头。
我张开手接过来,没有摸到油渍,袋子是干干净净的,我不知他是在哪讨来的新袋子。
“走吧。”他伸出手在半空中晃荡着示意我。
我拿着这袋面包屑走在路上,期间袋子里的面包味儿钻出空隙冲进我的鼻子。
我索性坐在了路旁,打开袋子,想吃一口尝尝味道。
手在袋子里翻腾着,翻出了一块小面包,埋在那些屑的底下,新鲜的小块面包,闻起来有鸡蛋和奶油的香气。
这个独特的味道,我是闻过的,在我小时候,二疤子和我父亲还坐在一起的时候。
06
我拿着剩下的那些面包屑回了家。
我父亲看见我手中的干净袋子问我“那是什么?”
“面包屑,你尝尝么?”
他把花镜摘下来,放到了茶几上,盯着我手中的面包屑。
我走过去把袋子放在他腿上,放在报纸的上头。
他打开来尝了一口,自顾自的点着头,我在旁边不停的追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还是一样。”他边回答我边拍打着掉落在篮球背心上的渣子,漫不经心的模样。
第二日,我又去了那座桥上,我想我父亲已经知道我又一次走过了那座桥。
他没有再次提醒我。
当我走到桥旁时,我看见了二疤子,和我的父亲。
我父亲坐在桥头,二疤子也坐在桥头,他们倚靠在桥柱子上,夕阳照在他们俩的背上,也照在了地上的那袋面包屑里。
我父亲在胸前摸出一盒香烟,拿出一根递给了二疤子,二疤子接过去,这次他没有扔在地上。
我父亲也点了一根香烟,烟头有些明亮,借着夕阳,染红了桥对面的那片天。
而那时,我站在桥下看着他们,我没有在想,为何大人们之间总是如此奇怪,而是想,他们这次抽的香烟是带锡纸的还是不带锡纸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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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冬天是寒冷的,风冷冷的,所到之处,皆是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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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踮起脚尖,努力地让自己接近阳光,也小心翼翼地收集温暖,呵护着生命从冬天走过。
01、时光诗意了生活,岁月沧桑了人生
悄悄地坐下,看着窗外的落叶,依旧飘零,叶飘零水自流,我也陷入沉思与安静。
当我的思绪路过回忆,触碰旧时光的时候,会有生活的五味杂陈与人生的孤独寂寞,被悄然唤醒。
虽然,生活不是你想象的样子,但是,如果热爱,看一眼就会喜欢,不是风景多美,而是内容丰富,内涵深厚,需慢慢品味。
有人说,生活大多是繁杂与琐碎的,也是薄凉世俗的,但我觉得,俗里面总是带着不可缺少的烟火味道。
是清欢,更是一种迷人的朴素;是温暖,或许,从来就是一种暖人的温度;它是真实的,也是平淡的,但也是温馨的。
而人生就是从生活中繁衍出来的一条路,时光漫漫,人在旅途,越是经历成长,越是心里明白。
每个人的路,都是漫长而又艰辛的,无论我们走得多辛苦,苦乐年华,无论怎样,我们只能前进,绝无后退。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难熬的,我们都要熬过孤独寂寞,寒冷黑暗,以及无人问津的岁月,无可奈何,却又无能为力,直面生活,也只是无从躲避罢了。
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接受磨难和承受挫折,沉浮之间徘徊选择,只要有希望,我就会大步向前,无论前方是荆棘还是泥潭,都义无反顾。
人生只有经历生活的洗礼,才会有脱胎换骨的美丽,只有经历才能让我们成长,只有挫折才能让我们成熟。
千帆过尽,你会发现,所有的经历都是人生不可多得的礼物,风风雨雨走过,被洗礼过的生命,会是另一个全新的自己。
面对沧桑,淡然而活,这是懂得了世间从没不劳而获,也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有的是坚强和勇敢,有的是心有所属,素心向暖,所谓,心中若有桃花源,何处不是水云间。
02、曾经风来雨去,只为一碗人生光景
有人说:那些让你遍体鳞伤的地方,终会长成你最坚强之处。
风霜雨雪,成就的是人生,追求的是幸福生活。人生路上,步履不停,无论这一路上是雨雪泥泞,还是鲜花掌声,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景,都构成了精彩的人生。
愿你,出走多年,归来仍是少年。在人生最孤单的时候,也能一个人勇敢地赶路,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能带着微笑接受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人活着不容易,活成一种风景更不容易,纷繁世事中,能独立地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你可曾想过需要多大的勇气来坚守内心的定力?
人生无常,生命里最真的梦,真正能够不让自己迷茫的东西,或许,就是内心深处的声音,不好听,却实用。
任何的美好,如果不能用心情和坚强换取,那么,怎么对得起岁月蹉跎的磨砺?
持久的美好,从来都是人生最值得拥有的风景,不必在意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无需他人评头论足,自信才是最美的风景。
有人说,很舒服的生活往往很平凡,轻易得到的东西也往往不宝贵。人生要有使命感、急迫感、成就感和自豪感。
成熟的生命,是懂得人生因果循环的,你走的每一步,遇见的每一个人和事,都是你命里应有的,是缘是劫,只是你内心追求的结果。
若人心向善,经历磨难,最后也是美好,总之,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若是追求生活的素朴,让自己心安,那么,受再多的苦,能够保持内心的纯洁与热爱,也就守住了最美的人生风景,即使,只得一碗烟火,也是醉人的温馨。
只要用心活过,尽力争取了,至于结果如何,自己都会感到自豪,因为人生的使命就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03、绾着清浅的回忆,拂去远行的尘埃
光阴里的故事,斑驳陆离,穿过岁月的窗,几分静好落在安静的午后。
阳光里,一切都是明媚安好的模样,连那生命中的一半忧伤都被染上了金色的光晕,哪里还有什么悲伤。
收回逆流成河的回忆,放一首老歌,接受生活的美好,一盏茶香,落在泛黄的书页上,安然的心情,也轻落温柔,在不染尘埃的心底。
隔窗听风,有梵音浅唱,清吟诗一首,是生活的诗意,是走过千山万水,在季节的角落里,用心编织出来的素锦时光。
人生一路走来,就是将岁月过程薄薄的书页,把生活过成一首诗,在深浅浓淡中吟哦。
屏蔽季节冷暖,世态炎凉,我在凡尘世间,守着自己的俗世生活,在聚散分离中,读懂人生的悲欢离合。
原来,沧桑走过,生命归于平静,沉静淡然,才是一个人最美的样子,且以一朵温婉的心情,若水的柔情,安于平凡、守住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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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作者有话要说:小说,估计与正史相比,漏洞百出。但是,我依然尊重所有历史。
所以,这篇无论是小说,还是,耽美,都只是我努力遵循历史轨迹,于历史夹缝中的YY,尽力争取不触犯规则,演绎一段历史。
博君一笑,千万别较真。
PS:新坑,盼望大家的评论以作参考,鞠躬,甚谢。
何枫终于承认,他穿了,拜不停的追着他边拍照边小声嘟囔着‘女王受’的表姐米娜所赐,他知道了某某文学网上有种热文叫穿越文。本以为米娜天天向往着的穿越绝对不会成为现实的,没有想到,为了救一个孕妇落水的自己有机会亲身经历一番。
如果能选择,他宁愿把这个机会让给表姐,然后继续自己的普通白领生活,工资不是太多,好在比较自由,闲暇时还能让他每年出去在祖国的大好河山转一转。
雕梁画栋,锦缎飞花,满眼华丽的红色、黄色,就连屋里摆的桌椅都带着精致。一睁开眼就看到的四周静静站着的两个梳着靶子头的宫女和身穿蓝色服饰、声音尖细到让他心一颤一颤的人,再加上自己有限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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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许多年过去,离渊仍不愿听到沙漠上空盘旋着的火丁鸟的悲鸣。 月轮低垂,银辉浓白,沙海荒凉。 他站在宫殿最高处,修长挺拔的身影在落月映衬下分外萧索。 他的身边肃立一个个少女形态的沙雕,笑的、哭的、恼怒的、害羞的......整个索伦最强大的王者一夜一夜的雕刻着一张同样的容颜,着了魔一样,无法停止。 “怎样才能让你变成人呢?”离渊轻轻地把额头抵在沙雕的额上,“就好像你对寂夜那样,明明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不会动一下?” 白砂岩雕成的少女依然垂目而笑。 离渊紧紧握住她的手,许久许久,才轻轻地唤,嗓音清冷如月。 “沧燃......”(一)战鬼.月痕 我叫沧燃。 我曾经深深迷恋过这个荒漠过度的王,他叫离渊。 这份异常的迷恋,从六岁持续到一千零一十六岁,几乎贯穿了我的一生。 老混蛋说我一定是带着发情期出生的。 因为从十六岁开始,只要见到这位尊贵无比的君王,我就条件反射的口水直流,恨不得扑上王座把它叼走。 老混蛋是白沙海技艺最精湛的沙雕师。 收我为徒之后的几百年,战鬼殿时不时的就会传来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咆哮—— “你这个没出息的,数百年了,居然还是只会雕离渊大人!再好看的人也该差不多了啊,你都不腻吗?不腻吗?” 他的唾沫喷到沙雕上,我急忙去擦,生怕离渊大人英俊的面孔被强酸腐蚀。 辛好老混蛋只吼了我五百年,当我五百一十六岁的时候,他在索伦子民的萧索驼琴声中进入转生。 所谓转生,用沙妖族的话来讲,老浑蛋是翘辫子了。 那是一个十分美丽的日子,浑圆的落日低垂,似乎触手可及。老浑蛋的身体在白刺木编织成的篮子里渐渐沙化。 离渊大人欣长的身影站在高高的城池上,面无表情地看着老人化为这白沙海的一粒尘埃,对我们宣布,他将迎娶有帮艾莉的女王。 风舞狂沙,子民们都被沙子迷了眼,我也一样,所以眼泪流的稀里哗啦。 红着眼圈回到战鬼殿,我打开秘密的地窖大门,看着里面上千个冷冰冰的离渊大人,决定第二天就把它们卖掉。 我要攒钱买一颗月痕。 老混蛋转生前告诉我,把月痕植入沙雕的胸腔,每天对他倾注一定分量的真心,有一天,沙雕会活过来。 离渊大人会冲我微笑。 我每天拖着一大车沙雕去集市叫卖,很快就赚得满盆满钵。 月痕我买的起了,可惜真心太贵重,一时半刻买不到。 浑浑噩噩的日子迅速流转,很快我到了一千零一十六岁。 二百年前,离渊大人吞并了艾利,王菲大人抑郁而终。 也是那一年,作为索伦帝国最骁勇善战的一族之长,战鬼驾驭火丁鸟在沙漠尽头与沙妖军浴血奋战的光荣事迹被吟游诗人们传遍了白沙海的每一个角落。 王都上空掠过一片黑影。 我从火丁鸟的背上跳下来,掸落斗篷上的沙土,拉着手中的荆棘绳,一路昂首阔步地朝集市走去。 “卖沙雕!” “会说话会动的沙雕!” “不要钱的沙雕,会烧饭会洗衣服还能当保镖!” 我蹲在集市中央叫卖了好久,没一个人理我。 有熟识的士兵路过,笑着劝我:“沧燃大人,你就死心吧,没人会买一座随时准备逃跑的沙雕。” 我抓抓头发,转过头看我的商品。 他叫寂夜。 寂夜有着与离渊大人相同的脸,修长的双手被我用荆棘绳捆住,穿着黑色银纹的斗篷懒懒的靠在墙边,银色的瞳仁冷漠清澈,黑色的短发在落月银辉下闪现着细碎的光泽。 老混蛋没告诉我,活的沙雕居然是这么难养的东西,要吃要喝还要管东管西,简直像生活里突然多出一个老爹! 最令人发指的是,寂夜不会笑。 一个不会笑的离渊大人,我要他干什么? 偏偏他还特别不听话,无论我卖掉他多少次,他总能沉默无声地逃回来,哪怕遍体鳞伤。 我垂头丧气地走到他面前,严肃地下命令:“寂夜,这次你不准逃跑。” 他淡漠的银瞳瞥了我一眼,只不屑的吐出三个字:“你做梦!” “。。。。。。” 我要丢掉它,丢的越远越好! (二) 管家 珈蓝丢掉寂夜的过程艰难而又漫长。第一次,我把他卖给索伦城最奢华的酒馆当侍者,看到四个肌肉纠结的彪形大汉把他团团围住才放心地回家,可第二天酒馆老板却哭哭啼啼地跑来要求退货。我睡眼朦胧地被老板拉走,到酒馆门口立刻傻了眼。酒馆里被砸得稀巴烂,寂夜衣衫整齐地坐在椅子里,面无表情地踩着一个大汉的肚子,另外三个猛男在给他捶腿捏肩奉茶。他见到门口穿着睡裙的我,眉宇微微一皱,砰地放下茶杯:“沧燃大人。”“呃?”“不穿衣服就跑出来,有失战鬼一族的尊严,关禁闭一个月。”“……”第二次,我趁他睡觉把他绑成粽子,让火丁把他丢到距离索伦城上万卡托的边陲小国洛尔去。十天之后,寂夜面无表情地驾驭我的爱宠飞了回来。我可怜的火丁眼含热泪,身上的毛被拔得一根不剩。他跳下鸟背,随手解开捆在鸟嘴上的荆棘绳,不屑地看着我:“沧燃大人,连我的手腕都没有绑牢,你这副德行到底是怎么当上战鬼的?”我心中一痛。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当上战鬼的……虽然我唯一的技能就是遇到危险迅速怕上火丁的背逃得飞快,丢给战士们一个遥远而猥琐的背影……可他还是伤害了我脆弱的自尊!还没等我开口愤怒,他嘴角一扬,突然揪住我脖子后的衣领,轻描淡写地把我拎了起来。我在风沙中茫然地摇摆。他冷笑说:“我离开这十天,你一定没上早课吧。”“呃……”“晚饭没你的份。”“寂夜,我要捏碎你的月痕,把你变回沙雕!”徒劳的扑腾被武力镇压,在爱宠同情的目光下,我像个菜篮子一样被他拎走了。一切反动派在寂夜眼里都是纸老虎,武斗不行文斗不会,我终于决定放弃,不再丢他。我自己跑。寂夜是个好管家,每天为家族的事务忙碌不已。战鬼一族只会打仗不懂生活,战鬼殿被我这个怠懒的主人弄得一团糟,对下人们来说,寂夜简直就是救星一样的存在。深夜我背着包袱蒙着面,看了战神殿最后一眼,阴沉沉地笑——“你们就被那个怪脾气的死沙雕管一辈子吧。”火丁赞同地一声嘶鸣,巨大翅膀扇动风沙,撒欢儿地冲入夜色里。它的头顶至今秃了一块,那撮毛估计是长不回来了。在火丁背上迎风远去的感觉非常惬意,那是一种期待了两百年的自由终于落入掌心的喜悦,以及即将见到离渊大人的澎湃感。我的目的地是珈蓝。吟游诗人的故事说,如果能找到妖城的许愿池边,在那里与心爱的人跳一支舞,恋人的爱情灵感和的许愿池注满清水,荒神便会为他们实现一个愿望。半月前,珈蓝曾经出现过一次蜃楼。干涸的许愿池,嗜鸟的骨架在池边啄食尸体,荒神的驼琴声寂寥而哀伤。离渊大人得到消息,当夜片刻不停地赶往珈蓝。近来沙妖大军蠢蠢欲动,联合被灭的艾利余孽,势力竟前所未有地强大起来。索伦的子民需要荒神的帮助。我在火丁身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银沙色的斗篷皱皱巴巴地将我包裹。此去珈蓝路途漫长,我可以好好想想——当初那个很可爱很懵懂很乖巧的寂夜,到底是怎么被我养成现在这种惹人眼的老爹性格的?《育儿指南》我一直很认真地在看啊!【三】赌博·少年“小姐,你到底还要不要下注?”奢华的银沙灯下,庄家浑浊的眼中满是不耐烦,粗哑的嗓音混杂在沙烟的辛辣、白刺酒的诱惑中,酝酿成一股腐烂的味道,“不下注就走开,把欠下的帐还清。”我披着斗篷遮住半边脸,只露出两颗圆溜溜的大眼睛,忧郁地左右寻找。真糟糕。以往每次赌输了钱,只要把寂夜叫出来在人们面前走一圈,十个有九个会被他和离渊大人相同的面孔唬住。可惜这次救星被我丢在家里了。“喂,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庄家的巨灵之掌把桌子拍得砰砰响,眼底的凶悍之色更深,“我早就怀疑了,其实你根本没钱吧!”我为难地抱紧包袱。其实我有钱,还带了不少,可每一枚银币都刻有战鬼一族的标记——索伦是禁赌的国家,堂堂战鬼竟在赌馆输得一塌糊涂,传出去我会被子民唾弃到死。眼看庄家已经愤怒了,我正认真思索逃亡路线,冷不防身后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嗓音。那人的声音倨傲而疏离,略带慵懒的鼻音:“索伦境内,什么时候可以开赌场了?”离渊大人的面貌太有冲击力,赌场内一片死寂。我霎时眼含热泪,也不顾之前对他有多么愤恨嫌恶,转身就扑了上去,然后掐住他脖子猛摇。“别以为把头发留长就能色诱我,寂夜你怎么现在才追上来——”“啊。”俊美的青年淡定地被我掐着脖子摇晃,黑发垂间,银瞳好整以暇地看着我。突然笑出声来:“这不是我们的战鬼沧燃大人吗?”“……”我掐他脖子的手猛地僵住。傻乎乎的抬头看他。那张熟悉的脸也含笑看着我。我我我……我……这次我真的泪流满面。离渊大人啊!都怪寂夜那个冒牌货,看了他几百年,我竟然认不出本尊了。我被离渊带回他在珈蓝的行宫,一路上美丽妖娆的侍女们无不俯首。战鬼作为沙场上的荣耀之光,是索伦一柄锋利的刺刀,更是一面坚韧的盾牌,保护索伦子民不被沙妖侵扰。历代战鬼都被人们歌颂赞扬,包括我。寂夜说,那是因为老百姓没见过我在战场上抱头鼠窜的惨状。行宫里空荡荡的,银色的帘子挂得极高,几乎看不到顶,细碎钻石垂落脚边。离渊大人坐在华美的宽椅上,以手支颌,笑着说:“沧燃,你六岁时我们就认识了,但好像从你成年开始,我就再没靠你这么近过……战事真有这么忙?”“呃,是有点……”我想起自己那卑微的童年,脸色一阵涨红。战鬼一族每年总会丢掉一些没用的孩子。他们有男有女,但不变的是全都身体孱弱,无法承受战场杀戳和奔波。我小时候也是这样。族长几度开口欲把我丢掉,但碍于功劳显赫的母亲,加上我见人就傻笑,他最终没有好意思动手。战场是不能待了,母亲为了保我,把我送进了王都。我总是躲在树后看着少年的离渊与其他孩子一起玩,我不会跑不会跳,长年手脚冰凉,脸色也苍白得要命,孩子们看到我总是要嫌恶地躲开。是离渊大人发现了我,然后他笑着走过了,牵住了我的手。离渊大人让侍女为我安排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银色的窗帘,蓝色的床单,天花板上有漂亮的玻璃穹窿,撒进落月的银辉。我一直躺在床上,控制不了那满脸的热烫。临告辞前,离渊大人如同少年时那样用手包住我的,淡淡地叹气:“记得小时候,你的手指就这么冰凉,真是让人怀念。”老浑蛋说得没错,我果然是从出生起就进入了发情期,离渊大人轻轻的一个碰触,便让我连睡都睡不着,干脆从床上爬起来去阳台透透气。银色的窗帘镶着闪烁的碎钻,刷地被我拉开。我吓得猛地退后一步。“寂……寂夜?!”我最完美的沙雕站在阳台上,一脸不耐烦地皱着眉,抬脚踢了踢紧紧锁住的水晶窗扇。我条件反射地上前将它打开,他利落地撑着窗框跳了进来。月光洒在他细碎的短发上,寂夜面无表情地上前两步,居高临下地盯着我——“沧燃大人,你说我这次该怎么罚你?【四】流沙·幻夜想不到怎么罚我,就不要罚了啊。我绕着行宫的墙根足足跑了三十圈,累得直挠墙,愤然地对寂夜说:“我……我总有一天要把你揍成一盘散沙。”寂夜俯身替我擦拭额上的汗,闻言嗤笑:“连火丁的脚程都追不上,你凭什么打败我?”提到这个我就无语凝噎。火丁是只鸟啊,这个变态沙雕竟然把它的翅膀绑起来,逼它用脚跑步……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扭曲的性格!我揉着发软的双腿仰头看他,怀疑地问:“寂夜,你真的是被我养大的吗?”他轻蔑地白我一眼:“从我学会走路开始,就是我养你了。”说完,他在我面前俯下身:“上来。”我二话没说扑了上去。白沙海没有白天,落月永恒地挂在天上,银辉是黑夜的洗礼。侍女们匆匆而过,诧异的目光投来,然后窃笑而去。我趴在寂夜的身上由他背着,扒拉手指头数日子,然后惊讶地说:“下一个沉月日是离渊大人一千两百岁的生日!你说我送他什么好?”寂夜表情怪异地望了我一眼:“你到底喜欢他哪里?”我理所当然:“帅啊。”寂夜皱紧眉宇,嘲讽地说:“我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怎么没喜欢上我?”这个问题还用问吗?我怀疑地寂夜撞了头变傻了——“我又没有恋物癖。”“……”寂夜的嘴角抽搐啊抽搐,脸色刷地变得比断罪崖上的岩石还要黑。见过离渊的第二天,他便再次带兵出城寻找妖城,十日后才神色疲惫地归来。我在暗处看着他被侍者们簇拥在中间,口水流得像小溪一样,连寂夜在一旁踹了我两脚都没感觉。“妖城的位置已经确定了。”离渊大人揉了揉眉心,哑声说,“我要休息一下,明天再确定破城的人选……里面的牙兽实在太多,普通人撑不住的。”众人闻言散去。我看准时机冲了过去,身形比胡狼还要矫捷,鼓起勇气叫住他:“离渊大人。”离渊大人修长的背影一滞,转头望着我,然后缓缓笑了:“是你啊,沧燃。”在索伦,男子撇去敬语去叫女子的名字,是很亲昵的。我不好意思地挪了挪脚步:“离渊大人,下个沉月日就是您的生日了,您有没有想要的生日礼物?”“生辰啊……”离渊闻言眼底疲惫更深,却还是温和地笑,“有心意就好,是什么我都喜欢。”心意什么的,多不值钱啊!从六岁时我就对着他发情了,一千一百年,心意要多少有多少,他怎么会要这么便宜的东西?我沉吟半晌,坚定地说:“我要送您一份全索伦最难得到的东西,代表我对您的祝福。”离渊大人银色的瞳人蓦地流转过一次光亮。似乎讶异,又似乎犹豫。最后,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我很期待。”【五】银沙·妖城三天后,当我灰头土脸满身伤痕地被寂夜从火丁背上跳下来的时候,整个珈蓝城的子民都热切地为我鼓掌。我茫然地看向寂夜,他却也皱着眉,似乎不解。离渊大人在珈蓝城门口孑然而立,我看着她挂着微笑的脸庞,身上深可见骨的伤痕都没有那么疼了。我由寂夜搀扶着,走向他,一点点靠近,然后屈膝行礼。“离渊大人,沧燃回来了。”他在看到寂夜的一瞬间似乎愕然,却很快把关切的目光投向我,低沉的嗓音略带沙哑:“你伤得很重,不要行礼了……沧燃大人,你是否成功?”提到这个我就两眼放光,急忙拉扯寂夜。寂夜皱着眉,冷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把我费劲三天心血才拿到的东西丢过来。我把东西放进离渊大人的手里,对他笑得苍白:“沧燃不辱使命。”子民们瞬间欢呼。虽然我不懂他们为什么要对我的归来这么开心,但那一瞬间的振奋依然让我也禁不住雀跃起来。不知道离渊大人看到我的礼物,会是怎么样的表情?会不会非常感动,当场宣布让我做他的王妃?染血的布包缓缓打开,一颗浑圆剔透的果实在他的手心散发着银光。银沙球,是整个白沙海最难得到的果实。它长在断罪崖中间高高的荆棘树上,四周满是嗜鸟守卫,百年以来,从没有人得到过它。它看上去就像离渊大人的眼睛。离渊的眸色倏地暗沉,四周子民也一阵惊讶的呼声,他身后的占卜师大声叫——“这是什么?!为什么不是荒神的钻石!”他的嗓音太过尖利,大概吓到了离渊大人,只见他的手指一颤,银沙球悄无声息地滚落。噼里啪啦,摔得粉碎。尴尬的沉默流窜在城门口,王者与勇士之间……寂夜突然紧紧捏住了我的手,我的手心为了攀爬悬崖而划出的伤疤剧烈地痛。“沧燃大人。”离渊很快收拾好了复杂的情绪,依然嘴角带笑,却隐隐多了一抹失望,“很抱歉,我刚刚没拿住……不过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极慢地眨眨眼,许久,才又笑了:“不不不,这只是一个试炼……在闯进妖城前,我总要看看自己的本事。”离渊诧异地望着我。我努力由寂夜支撑着,转身对着珈蓝失望的子民们,高高举起缠着纱布的手:“荒神的钻石,我会如同摘取银沙球一样,将它顺利取回来!”子民的呼声震天而起。我定定地看着离渊大人脚下散落的残骸,没有了晶层的包裹,银沙很快就暗淡失色,变成普通的白沙。我对身边的人轻声说:“寂夜,我好像累了。”寂夜没有说话,只是揽过我,很头痛似的在我头顶叹了口气。“啧,谁让你犯傻。”【六】轮转·城破沙海的尽头闪过一丝流动的黑芒,卷起阵阵沙风让人睁不开眼。火丁鸟高声嘶鸣在沙海上空久久回荡,在连绵沙漠上投下巨大的影子。我整张脸都埋在斗篷里,寂夜坐在我身后,紧紧环抱着我的腰。他冰凉的手指让我不自在地扭动两下,冷不防火丁一个旋身,我差点从半空中栽下去。“沧燃大人。”寂夜急忙抓住我,将我更用力地锁在怀里,冷冷的嗓音却在我头顶嘲笑,“就凭你现在这德行也想闯进妖城?没到地方就先摔死了,何况里面还有几千只牙兽等着要我们的命,还是回去吧。”牙兽是整个白沙海最凶残嗜血的生物,碰上一只便是九死一生,何况这里有一窝。我大言不惭地挥手:“你放心,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战鬼大人会救你的。”“……”战鬼大人的话在她的沙雕面前只会越来越不值钱。一刻之后,我犹豫地望着眼前密密麻麻的牙兽,紧张地吞了吞口水。“寂……寂夜……”“嗯?”“火……火丁被吃掉了。”“嗯。”“他们……他们吃饱了没?”“你说呢?”当然没有。这群脑袋长得好像刺球一样的生物把我的爱宠在一秒内分食干净,连块骨头都没留下,然后便两眼放光地望着寂夜……和躲在他身后的战鬼大人。那种幽绿的眼神真是太让人熟悉了,让我深深地找到了一种共鸣感——当我看到离渊大人的时候,也是这幅饥渴的饿狼状态。可我不会吞掉离渊大人,最多把他从头到脚蹭一遍。当然,那是从前了。现在谁能救我我就蹭谁,蹭到秃顶我都无怨无悔。聚集而来的牙兽越来越多,它们球形的脑袋上裂开一道豁口,獠牙尖利闪着寒芒。我抖得越来越厉害,寂夜无语地看着我害怕的丢人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左手在手腕处轻轻一按,随着银光涌现,一把锐利的长剑缓缓自他体内抽出。我蹲在一旁望着寂夜与牙兽战斗的身影。身材偏长,偏瘦,却很结实。明明是座脆弱的沙雕,力气却大得惊人,单手就能举起索伦的罪恶之镰,嘴角还噙着漫不经心的笑。这才是战鬼。沧燃大人是个废物,我甚至拿不起黑岩石的匕首,所以自从有了寂夜,我再不曾上战场。只是每次看到他从战场上归来,那一身的残破,我就会忍不住难过。我只能一次次试图卖掉他。牙兽越来越少,寂夜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我一直怯懦地躲在角落,却越来越痛恨自己这幅没用的纤细肩膀。耳边突然一阵恶心黏腻的舔舐,我身上一阵寒战,正要跳起,就听寂夜闷哼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诧异地回头,寂夜将最后一只牙兽的头狠狠削下,牙兽的牙齿深深陷入了他的肩膀。细细的沙子顺着他染血的黑袍滑落出来。他睨着我:“下次别发呆,蠢蛋战鬼大人。”我不知为什么鼻子发酸,突然发狠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猛摇,咆哮说:“你是我的沙雕,我养了你两百年,你可不要真的变成一盘散沙……”寂夜被我掐得摇摇晃晃,闻言缺失笑,苍白的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温柔。他拍拍我的头,低声说:“你放心,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放开了他的脖子,转而紧紧握住他的手。我和寂夜一路顺着苍凉残破的妖城寻找许愿池。牙兽的血肉飞溅在我们身上,嗜鸟闻到那味道纷纷嘶声尖叫着飞散开来,一路再无危险。妖城的中心有一处颓然的花园。黑色雕花的精致栏杆,紧紧依附其上的干枯的蔷薇藤,里面枯叶层层,分外萧索。许愿池在那中间。荒神的驼琴似乎来自天上,凄然中隐藏着希望。寂夜握住我的手,摆出要跳舞的姿态。我诧异地后退一步:“这……这是干什么?”寂夜脸色苍白,脾气却依然差,不耐烦地说:“不是要跳舞到许愿池池水注满吗?”“那是说恋人的吧?”“……”他面色不善地瞪了我一会儿,突然伸手遮住我的眼,带着我转起圈,冷哼说:“反正你也没人要。”我在黑暗中感受他手指冰凉的温度,脸一点一点地发起热来:其实寂夜也不错,是我喜欢的长相,性格的变态……应该可以后天矫正的吧?可有件事是一定要申明。“寂夜,我真的没有恋物癖……”“闭上你的嘴!”【七】星碎·化沙荒神的钻石将我和寂夜带回王都。离渊大人坐在王座之上,看着我神色如常地将宝物献出,银光四射,一瞬间宫殿里亮如白昼。他的银色瞳人似乎也被那宝石照亮了,低声对我笑:“战鬼大人果然是索伦的荣光,为了感谢你的付出,无论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可以答应。”我站在漫长的台阶下仰望他,一如过去的一千年,只是如今心情分外平和。我想了想,对他说:“那么,请给我自由,让我离开索伦,与心爱的人隐居。”“心爱的人?”我笑了:“荒神的钻石,需要恋人们在许愿池边跳上一支舞。如果只有一个人,我怎么拿得到它?”离渊一瞬间似乎很是诧异,随即是漫长的沉默。许久,他轻声说:“你送我的银沙球,沙子已经被风吹散了,可那些碎裂的晶片,我都派人收拾起来,一片也没有丢。”我眨眨眼,并不理解他想说什么。离渊眼里的希冀一点点消失,最后他回归了沉静,淡淡地说:“晚上,让你的恋人来宫殿见我,我要看看他是否有资格陪伴战鬼一生。”我回去的时候,寂夜似乎在做什么小动作。门唰地打开,他的身体似乎颤抖了一下,急忙把手背到身后去,然后不满地瞪我:“你怎么不敲门?”我皱眉看他:“寂夜,你的脸色好像越来越差了。”从妖城归来那天起,他的脸色就一直很是苍白,未见好转,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毕竟他已然变态如常。他照样敷衍了我几句,然后很不耐烦地问:“你今天去见离渊,他怎么说?”“离渊说今晚想见见你。”寂夜挑眉:“见我?”“嗯。”我恹恹地点头,睨了他一眼,又有些不好意思,“他说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能把我变成一个恋物癖……”这肉麻的话说完,连我自己都想笑,寂夜却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的笑容,银瞳澄澈,一如过去的两百年,嘴角一丝温暖的弧度。夜晚降临,灯火滤着彩光。寂夜一个人进入宫殿,去见离渊。我很不放心,花钱买通了一个离渊身边一个侍女。拜托她将我打扮一番,也当成侍女的样子混进了宫殿。当靠近那银色碎钻的帘子,我听到离渊淡淡的嗓音,似乎带着怀念。“我少年时就认识了她。那时候她的身体不好,总是一个人躲在树后,苍白的小脸,冰冷的小手……我牵起她的时候,她的眼睛比落月的银辉还要耀眼……”“我知道她一直在看着我,一如我在看着她。”“我为了索伦不得不迎娶艾利女王,我知道伤了她的心,可我是君王,很多事情不能自已。比如这一次,让她冒险去闯妖城……”我头一次听到离渊大人说了这么多话,我以为那些小时候的事,只有我一个人视若珍宝。可即使现在,离渊大人依然离我那么遥远。寂夜始终不开口,我有点着急,却听到离渊大人沉声说:“我原本打算,只要她开口,我就娶她做我的王妃。看你的脸就该知道她心里的人始终都是我。”我龇牙咧嘴。寂夜是寂夜,离渊是离渊,前者是不败的变态,谁都不能取代。寂夜终于出声了。他带着一如往常的嘲讽笑意,漠然对索伦的王说:“想要赋予沙雕生命。就要对他倾注真心。她对你的感情,全部都倾注在我的身上,现在怎么可能收得回来?”离渊皱起眉:“你不要太愚蠢!即使再像人,你也终究只是一座沙雕而已,怎么可能对人类产生爱情?真是荒谬。”“爱情……”寂夜咀嚼着两个字,缓缓地摇头。“那不是爱情,也不是亲情,更不是友情……”他嗤笑着,然后缓缓握住衣襟,笔直的视线看着离渊,一字一顿地说:“她是我的世界。”离渊突然沉默,静静地听寂夜说。“我叫寂夜,因为在她思念你的那些年,一夜一夜即墨地雕刻着你的模样。“十年学会说话,是为了不让她寂寞;十五年学会走路,是想用这双手保护她。“睡觉应该盖被子是她教的,吃饭应该用刀叉是她教的,睡前应该说晚安是她教的……快乐和悲伤,全部都是她教给我的。“她对你有多思念,对我的感情就有多么深刻。”“我被她教成了,和她一模一样的傻瓜。”我蹲在暗处,紧紧捂着嘴巴,眼泪终于落下。泪眼模糊中,寂夜的脚下,似乎散落一地细碎白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