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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短篇小说我想静静

发布时间: 2022-11-06 08:03:21

A. 求短篇小说,最好是越短越好,谢谢

男孩是个叛逆生,抽烟喝酒打架他几乎都做个,可他偏偏没有逃过一节课,因为他喜欢上了班级上一个长的又漂亮,学习成绩又好的女孩。男孩觉得他很幸福,每天在座位上静静的看着女孩是他最爱做的一件事,但他不知道的是女孩也喜欢他,女孩希望男孩能够改变,希望他不再叛逆。 这一天女孩找到男孩对他说,只要男孩能够改掉抽烟喝酒打架这些恶习并且认真的学习就愿意和他开始交往,男孩知道后很开心,开心的让他一晚都睡不着。为了女孩,男孩开始改变了,他不再抽烟喝酒不再打架,从以前的叛逆少年变成了现在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大家都在为男孩的改变而感到惊讶,女孩也开始和男孩交往。女孩知道男孩有什么心事总爱坐在小河边的堤坝上看着一个方向愣愣出神,但她从没有和男孩一起去过,因为她不想打扰男孩。 男孩和女孩交往了半年,这半年里男孩每天都会和女孩一起上学放学,彼此间恩恩爱爱没有什么矛盾,但幸福的时间总是容易过去的,这一天,和男孩以前一起混日子的朋友找到了男孩让男孩帮他们打一架,但男孩想到了女孩让他改变的事,很干脆的拒绝了那些朋友。男孩的朋友不甘心,知道男孩非常喜欢女孩,于是隔天就绑架了女孩,威胁男孩给他们帮忙,男孩不愿女孩受到伤害答应了。 原来这次朋友让他帮忙打的是一个很有背景的混混,这一天阴沉沉的,双方近百人齐聚街头,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火拼,因为担心女孩的安危,在火拼时男孩的注意力不集中,被对方的几人围住终于不敌,男孩被对方砍倒在身下,在倒下的那一刻,男孩关心的依然是女孩。 男孩离开了,他会在天国保护着女孩,让女孩快乐.........

炎热的夏天,闷热的空气里弥漫着股股臭气,嗡嗡的蚊子在脸颊中乱窜,猛然间一只吸血蚊子闯入午后的梦中:花影乱动,树影阑珊,树叶下透出一丝光,懒懒的照在如蒸笼般的土地上,热气不停的散到空中,伴随着鼾声,或许谱成一曲爵士乐,那跳动的音符就是那个一个个光子,连续的、不间断的悦动着,一丝微笑,半缕清风,一趟清流,枕巾上染印半边脸型。
中午的小憩,缓解一下身体的疲劳,半睡半醒间人生中的小宇宙不停的运动着。跳动的心,经过一冬“修葺”,残垣片瓦仍是惨败的。不知何时上古的风习,今世获得了重生:房奴、卡奴、车奴。这些生活单元原本是服务生活的,是构成生活中的基本单元。昨天画一片地,盖几间茅草屋,围一个篱笆,或许连篱笆都省了吧,种点蔬菜就是界限吧。温一壶劈酒,邀上邻人话话家常,嘧啶大醉之中就是享受。今之:“你没见过我,我没见过你”楼上楼下,左邻右舍陌生的让人无法想象,真的不想去理解身体上的享受,能否胜过精神上的忍受!
生活压力,压着我们没法透过气来。我们如不想,它仍在,无影无形。不要辗转反侧,更不要夜不梦寐,可这些我们都拥有了,而且有的还更多。学会放弃,没法放弃,没房就是没家,没有温暖的她;没卡就是没面子,生活的信用或许一刷“爽之”,与人为之,刷掉的数字,更是生活的积累;没车就没车了,自行车多加上两个轮子吧!车助行之,失去了“本性”,不如“足”下的环保夏天闷得人快要死了,为了走完这一生,你必须把穷字抛到九霄和云外。云外的山,重峦叠嶂,山中氤氲,潺潺溪流,一只鸟飞驰而去,划破层层静谧,荡起阵阵涟漪,一只鱼破水飞跃,空中夹杂沙土的气息。鸟语花香,鱼跃潜底,都是为了生存。自然的平衡法则不能在你我的生存中打破,可想到的都是梦中的情景一群毛绒绒的小鸭儿排着队踏过车水马龙的板油路!
梦醒了,身体放松了。听着那只蚊子依然在耳畔嗡嗡的叫着……真的值得伸出双手毁掉它的一生?还是人真的累了、累了

B. 年度最佳短篇小说(完结篇)

【第一集】

江西,某高中。

男孩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男孩是交了择校费进来的,可是那个女孩很优秀,男孩费尽一切努力来引起女孩的注意。

开学一星期后,他顶着染黄做了造型的头发大摇大摆进了教室,看着秃头班主任长大了嘴巴看他。

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看着秃头班主任的反应,可是男孩却只是望着女孩。

女孩头也没抬,静静的坐在座位上做题。

后来,男孩在课上总是怪声怪气的接老师的话,课间在座位上放大音量讲昨天他和谁又打了一架,因为在厕所抽烟点名被黑面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大骂。

他每次都会一脸无所谓,只是会偷偷地、很快地瞄一眼女孩。可是女孩的脸上总是惊不起一丝波澜。

终于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情感,在一个放学的晚上,召集一群兄弟在教学楼下,当女孩安静的走出楼梯口时,他用近乎嘶哑的声音向她表白。

人群一阵沸腾,高呼在一起。

她愣了,白皙修长的手抓紧了书包背带。

过一会,她只是安静的走到男孩面前,仰头说,我的梦想是清华,我想在那里等你。

人群一阵哄笑,男孩红了脸。

以他的成绩,专科也上不了。

他一把把花塞到了旁边的人怀里,扭头头也不回挤出人群。

第二天,传来了男孩转学的消息,在另一个城市。

后来的女孩,总是在课堂上看着那个空座位,发愣。

三年后,清华门口,她安静地站着,比起三年前消瘦了许多,带着行李,只是站着,像是在等谁。

可是她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等着什么,叹了一口气,走进校门。

突然,身后一个明朗的声音响起,你不是要等我吗?怎么不等了?

女孩的眼泪流了下来,转身。

男孩把头发染回了黑色,一身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像是周遭泛着阳光。

他帅气地拉起了她的手,走进清华。

后来,成为男孩女朋友多年的她偶然问道,你那年转学去哪里了,能考得这么好?

男孩说:在西藏花280万买的学区房,考了280分。

【第二集】

二十年后,北京。

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为人父母了,他们的孩子即将参加高考。

寒风呼啸的帝都,万千灯火中的一点明亮下,一个孩子正拿着数学作业立于书桌一旁。“孩子,真抱歉,”已埋头于书桌前许久的父亲,抹了抹额上渗出的汗珠,“现在的题目,比以前真难了不是一点点……”“爸,你可是清华大学毕业生啊……”父亲尴尬一笑,笑中有愧。这时,家中的保姆恰巧经过桌前,一瞥桌前的卷子,顺手抄起一支笔,文字、数字像蝼蚁一般在草稿纸上排起队。“你还是继续去忙你的吧……”父亲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脸上带着不屑。保姆不答,面上毫无表情。须臾,题得解,父亲看着草稿纸上精妙而富有条理的解题,面上满是惊愕,“莫……莫非,你老家是……”

“江西。”保姆答,脸上依旧毫无表情。

“你当年高考多少分?”父亲问,保姆看看父亲:“您呢?”父亲喝口水:“280分,我来自边疆。”

保姆默默开始收拾桌子的东西。父亲看着她:“你……”

保姆回头:“我590分,差了五分当年!”

孩子他妈在门外听的真切,想当年自己400分进北大,多亏有个北京户口,要不然现在可能与保姆互换角色了。暗自庆幸:感谢教育部!

北风像野兽一样继续敲打着窗户,咚咚的响着!

【第三集】

于是,这个当年在湖北连三本都没有考上的保姆,从此被正式聘请为孩子的辅导教师,工资翻两番。一年后,此生顺利考入北大……此保姆于是改行专门给高三孩子做家庭教师辅导功课,聘请者众,每日傍晚在几家来回授课,日入数千元。第二年,她辅导的几名孩子均考取京城名校。不久,教育部查教师资格证,此妇女被定性为无证经营,误人子弟,住学习班半月,遣返回乡务农。

【第四集】

保姆回乡种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一天正在田间摘花,一辆劳斯莱斯停在路边,车上下来一风度翩翩男子,微笑着朝她走来……

“啊?这不是当年我辅导过的学生吗?”“是的,没错!阿姨!我想请您做我校的辅导老师!”“可我没教师资格证啊!”“哈哈 !不用的!我们只相信实力!”

【第五集】

保姆来到学校,看到这里的学生大多是高干子弟的孩子,于是不敢怠慢。经过她辅导的学生,大多被美国名牌学校录取,其中有省长的儿子。省长为答谢孩子的辅导老师,邀请了保姆。宴席上,省长与保姆想见,二人四目相对,埋藏了20多年的秘密,此时……

【第六集】

省长拉着保姆的手说:坑爹的高考政策啊!要不是俺爹给我弄到北京,上了清华,还留在江西考试,咱俩该俩娃了吧!

【第七集】

保姆摔开省长的手说:其实当年怀了你的娃,可是……

省长一愣,双手摇晃着保姆激动地说:他在哪里,在哪里?保姆意味深长地说:在家复读班呢。都考了三次!

省长急忙说:在哪里读书?我想办法!

保姆无奈摇了摇头说:没用的,他在江西。

省长长叹一口气,又是江西……

【第八集】

第二年高考,揭晓,保姆儿子分数441,被北京大学录取。听到这个消息,他高兴得手舞足蹈,鄙视地看了看正在旁边砌墙的老头,拉着保姆说:妈,我幸亏有个省长爹,把我转学到北京……

保姆打断他的话,摇了摇头喃喃地说道:我是骗他的,这是为了你的前途,你跟本不是省长的儿子,他才是你亲爹!

正在砌墙的老头回头萌萌的一笑。

有智者是京城……

以上纯属摘录的。

C. 经典短篇爱情小说

你是说多少字的短篇呢?外国的我最喜欢的名篇还是《简.爱》百看不厌啊 嗯,你嫌长了的话我还有个短的你看看。初恋的音乐盒我只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的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差一曲音乐的时间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后不久,便被招收为校报学生记者团成员,在那里,我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江浩。江浩高我一级,是四川成都人,他不但英俊潇洒,而且文笔出奇的优美,在入大学以前,我就读过他那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分。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神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收到300 元的稿酬,大家都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儿功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在校报编强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江浩拉了我一下我的衣袖说:" 晓晓,你等一下。" 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种预感烧红了我的脸。只剩下我和他时,两人都觉得不自在,江浩往昔的那咱从容飘逸已经荡然无存,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 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几样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可以给我当个向导吗?再说……稿酬,我也想单独……请你的客。" 我连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第二天傍晚,江浩骑车带我从南效出发,在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西大街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店。那天,我们两人吃得开心极了,边吃边聊,心灵的距离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本来以我的文笔是很难被记者团录取的,但他为我据理力争,他告诉其他成员:" 她的那一肩长发就是篇很美的散文。" 大家都被他逗乐了,就这样,我成了记者团的一员了。华灯通亮时,我们从西大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江浩壮实的双腿狠劲蹬着脚蹬,心中即感动又满足。我们大声地说着笑着,他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一甩头发,就讲起很幽默的小故事,我开怀大笑,心灵的雀跃是前所未有的。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的我发现江浩骑错路了,本来我们应该往南拐,但我们正向北骑着。我知道,一定是他迷路了。我双手轻扶着他的腰际,任他飞一样地疾驰,我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我们能这样相依相靠一生一世。骑着骑着,江浩停了下来,他大叫一声" 糟糕" ,回头对我说:" 我们走错路了,南辕北辙!你看,那不是火车站吗?" 位于西安市区最北的火站灯火通明,江浩又说:" 晓晓,我们走错路了你也没看出来呀?" 我心虚地说:" 我一直在听讲笑话,一点都没注意。" 于是,我们又沿原路返回,我在后面给他当" 指挥" :" 向左拐……向前……" 这时夜已经很深了……那一夜我失眠了。因为那个美丽的夜晚,我和江浩更亲近了。但我发现,和我一起进入校报的经济系女生叶子对江浩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心。因为她经常花了好多个周末在织一双手套,织着织着就去问江浩颜色、花样如何,而且还要在江浩的手上量着尺寸,那种过分的亲昵弄得江浩很尴尬,而我心里也十分不快。1992年11月15日晚上,那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快期中考试了,那蟓我在7 区大教室里看书,11点30分时,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另一个女孩子。正在这时,江浩从后门进来,走到我身边和我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又陪我坐了向分钟就一声不响地走了,他的表情很怪,我当时心中挺纳闷。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我回头一看,是江浩在教室外边,他用手指了指腕上的表,我抬起手腕一看表,正好三根针同时指向12,正莫名其妙时,那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门处响了起来:"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 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后门处的地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美丽的" 心" 形音乐盒。音乐盒的盖子打开着,美妙的音乐是从一个旋转的彩色圆盘处发出的,有一个滑稽的塑料小人站在圆盘上,随着圆盘一起转动,还做着祝福的动作。我猛然间想起11月16日是我的19岁生日,由于忙于应付考试,自己竟将它忘了。我弯腰捧起音乐盒,将小人拿开,音乐就停下了,我再将小人放上去祝福的歌声又响起来。我忽然明白,原来江浩他是要在11月16日来临的一刹那将那美丽的祝福送给我,我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当我正静静地听间乐时,旁边那个女孩走了过来,她说:" 祝你生日快乐!"我将小人拿开,她接过我手中的间乐盒,看了半天说:"是男朋友送你的吧!我去年生日男友也送了我一个这样的音乐盒,但没有这么别致,而且也没有你男友这么浪漫!" 我满足地笑着向她说了声" 谢谢".我小心地将音乐盒收起来,回到宿舍后,就悄悄地将音乐盒锁进了箱子,我不敢将它放在外面,我那帮姐妹整天正闲得慌呢!第二天,我到编辑室去,江浩一见我脸就红了,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轻轻对他说了声" 谢谢".正当我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我也不再说笑,对我礼貌客气得像见了陌生人,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怎么在意。半个月后,我的奇怪终于有了答案:西安飘雪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戴上了叶子早早就为他织的那双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我的心快要碎了,难道我苦等的是这种结果吗?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去编辑室,我怕听叶子那满足而夸张的大笑。我明白一厢情愿财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虽喜欢他,而他却只能给我一个兄长般的关怀,是我误解了他。这样一想,虽然很心痛,我也就释然了。但我不能没有男友,我要让江浩知道除了他我还会找到更优秀的男孩子。一个北京男孩对我一直很好,他幽默、帅气,也很善解人意。上大二不久,我们成了恋人,虽然我深知,我从未真正爱过他。以后,我和江浩在校报编辑室风面时,我们都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般的笑容有着冬天的寒冷。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冷冰冰地持续到他大学毕业前夕。1995年7 月4 日,是江浩离开西安回成都的日子。他走那天,记者团的全体成员,以及他的好多同学、老乡都去车站为他送行。我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着,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我的心也仿佛被什么东西揪痛,毕竟他是我的初恋啊!我突然发现他的目眺越过那么多人在焦急地寻觅,我很迷惑:他的女朋友不就在身边吗?当他的目光移到我跟前时,总要做一下停留,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停留有着多么丰富的内涵呀!我分明感到,在注视我时他对别人的敷衍和心不在焉。火车快开时,他恋恋不舍地上了火车。本来他座位不靠窗,但他换到了靠窗的位置。他和车下送行的人一一握别,我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突然,他大声喊站在远处正注视着他的我:" 晓晓,过来!" 我过去发现他看我的眼祝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我踮起脚尖,以便能听清他的话。而他,把他那健美的身躯和英俊的面孔从车窗中伸出来,俯身到我跟前,在我光洁的额头,重重地一吻,长长地一吻。顿时车上车下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所措地闭上双眼。这时,我听见了掌声,潮水般热烈的掌声,那是同学们在为他的行为鼓掌呢!他用一种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这是我3 年来唯一的缺憾,今天,我补上了。" 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我哭了。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回到宿舍,我摸了摸额头,他的热吻似乎还在。我打开箱子,拿出了那个我一直不敢动不愿动的音乐盒。打开盖子,将小人放在圆盘上,顿时,那首古老的经典英文歌曲充满了整个屋子。音乐盒声中,我又想起了那个迷途的夜晚,还有让我情窦初开的19岁生日。我沉浸中间乐中,情感在乐曲中起伏,我将头埋于掌中,任泪水悄悄滑落。" 他既然这么喜欢我,为什么不表白呢?难道他还要一个女孩主动向他表白吗?" 我正陷入沉思中,间乐结束了,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间,那磁性的声音曾多少次牵梦魂:" 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就请送我一根你我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 顿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我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紧紧地抱在胸前。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对我的态度急转直下。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我也就无法明了音乐盒中古老乐曲之后所藏的这段秘密,更无法给他回复,而他一定以为是我拒绝了他,于是违心地接受了叶子的爱情。这个发现让我心痛得热泪长流,命运为什么这么喜欢捉弄人?当晚,我铺纸提笔含着清泪给他写了一封信,我不愿这样的误会伴我们一生,尽管我们已经错误了最好的时光。信中,我没有忘记给他一根长发,我只是想表明,我当初真的是愿意的,愿意的呀!很快他回信了:晓晓: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的最深的也总是那些最真的感情。给你送音乐盒后那几天,我如坐针毡,我盼见你又怕见你,而每日见到你,你总是一脸平静的微笑,我以为你一定拒绝了我。本来,我想让所有的秘密伴我一生并随着我的生命沉入大地泥土,成为永远,但是,那天在车站我吻了你,我当时心中无数次告诉我;不吻她,你将抱憾终身。你知道,那我该要多大的勇气呀!你的生日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的。在这之前的半个月,我就一个人悄悄骑车到东效的工艺品厂,我请求工人为我制作一个特别的间乐盒,因为一般的间乐盒只有音乐,而我想将我最想将我最想对你讲的话录到音乐盒中。起初,工人不同意,但最后他们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为我录音,制作,而且音乐盒的外观也按我的要求重新做了设计,送给你的礼物要与众不同还要有情调,但工厂也只收了我普通音乐盒的价钱。临了,年长的那位工人拍拍我的肩说:" 小伙子,祝你好运。" 还记得我俩第一次单独外出的情景,回来时,我们迷路了,而我一直很清楚,我是故意要走错路,因为我想和你多呆一会。当我向北拐时,我怕你当时会认出路,谁知你根本没认出来……看到这时,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如今我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成功与否就差一曲音乐的时间。

D. 推荐一些短的好看的小说~最好是言情

我喜欢桐华的小说,很纠结很纠结,情节也很吸引人,看的时候欲罢不能,就是不短……
《步步惊心》(清穿的鼻祖啊)
《大漠谣》
《云中歌》(这本是看过最纠结的小说了T_T)
《被时光掩藏的秘密》(这本短点,是现代的)

另外
平安京之宋姬物语、满朝文武爱上我、金宫、木槿花西月锦绣
也不错!

建议你去看看杨千紫的短篇小说,也很不错。

《云中歌1》简介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十年前安排八岁的云歌带领刘弗陵一行走出荒漠的人是谁?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与当今天子刘弗陵哪个才是让她魂牵梦绕十年的人?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知、相爱,难道真的是缘分天注定吗?云歌又看到了哪些真相?
《云中歌2》简介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云中歌3》简介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失去了她和陵哥哥的孩子,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步步惊心》
若曦是倔强的、任性的女子,和阿哥斗嘴、和格格打架,连康熙都笑说她是“拼命十三妹”。这样一个女子原本是繁华都市的一名白领,却因一脚踏空而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她带着对清史的洞悉进入风云诡变的宫廷。她知道自己不该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可心不由己,因为这里有她所爱的,也有爱着她的……
康熙会给若曦安排怎样的未来?若曦又会如何面对她未来的道路,她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历史会因为她有所改变么?还是会继续推动着她前进?若曦最后选择的究竟是温润如玉的八阿哥,还是面冷心热的四阿哥,又或是出人意料的其他人呢?敬请期待《步步惊心》完结篇,看桐华带给你不一样的言情世界。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大龄剩女、外企“白骨精”苏蔓在一次相亲中遇见了自己暗恋多年的清华才子宋翊。为了接近宋翊,苏蔓不惜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并篡改了简历,来到MG的格子间工作。
与苏蔓有过摩擦的陆励成是她在MG的顶头上司,并且非常清楚她篡改简历的事情。苏蔓把他看成眼中钉,他却在两人一点一滴的交往中对苏蔓渐生情愫。
宋翊不远万里地奔赴美国与苏蔓共度平安夜,两人默许了爱情。可当苏蔓出差回国时,发现一切都变了,死党麻辣烫不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无牵无挂的女孩儿,而宋翊竟成了麻辣烫的男朋友。
苏蔓为了不伤害自己与麻辣烫之间的友谊,假装和陆励成谈恋爱,苏蔓无法忍受麻辣烫在她面前和宋翊秀恩爱,答应和陆励成回乡下老家过新年,到了陆励成家,苏蔓受到了陆家的欢迎,陆家人都认为苏蔓是未来的儿媳妇。
然而,在苏蔓安心享受宁静时,噩耗传来,苏蔓母亲在车祸中身亡,父亲旧病复发,生命垂危。
在苏父垂危时期,陆励成一直陪伴苏蔓,麻辣烫、宋翊也常常来到医院,最后苏父还是去世了,然而另一个秘密却愈见清晰

E. 年度最佳短篇小说,太深了!

【第一集】

湖北,某高中。

男孩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男孩是交了择校费进来的,可是那个女孩很优秀,男孩费尽一切努力来引起女孩的注意。

开学一星期后,他顶着染黄做了造型的头发大摇大摆进了教室,看着秃头班主任长大了嘴巴看他。

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看着秃头班主任的反应,可是男孩却只是望着女孩。

女孩头也没抬,静静的坐在座位上做题。

后来,男孩在课上总是怪声怪气的接老师的话,课间在座位上放大音量讲昨天他和谁又打了一架,因为在厕所抽烟点名被黑面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大骂。

他每次都会一脸无所谓,只是会偷偷地、很快地瞄一眼女孩。可是女孩的脸上总是惊不起一丝波澜。

终于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情感,在一个放学的晚上,召集一群兄弟在教学楼下,当女孩安静的走出楼梯口时,他用近乎嘶哑的声音向她表白。

人群一阵沸腾,高呼在一起。

她愣了,白皙修长的手抓紧了书包背带。

过一会,她只是安静的走到男孩面前,仰头说,我的梦想是清华,我想在那里等你。

人群一阵哄笑,男孩红了脸。

以他的成绩,专科也上不了。

他一把把花塞到了旁边的人怀里,扭头头也不回挤出人群。

第二天,传来了男孩转学的消息,在另一个城市。

后来的女孩,总是在课堂上看着那个空座位,发愣。

三年后,清华门口,她安静地站着,比起三年前消瘦了许多,带着行李,只是站着,像是在等谁。

可是她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等着什么,叹了一口气,走进校门。

突然,身后一个明朗的声音响起,你不是要等我吗?怎么不等了?

女孩的眼泪流了下来,转身。

男孩把头发染回了黑色,一身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像是周遭泛着阳光。

他帅气地拉起了她的手,走进清华。

后来,成为男孩女朋友多年的她偶然问道,你那年转学去哪里了,能考得这么好?

男孩说:在西藏花280万买的学区房,考了280分。

【第二集】

二十年后,北京。

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为人父母了,他们的孩子即将参加高考。

寒风呼啸的帝都,万千灯火中的一点明亮下,一个孩子正拿着数学作业立于书桌一旁。

“孩子,真抱歉,”已埋头于书桌前许久的父亲,抹了抹额上渗出的汗珠,“现在的题目,比以前真难了不是一点点……”

“爸,你可是清华大学毕业生啊……”父亲尴尬一笑,笑中有愧。

这时,家中的保姆恰巧经过桌前,一瞥桌前的卷子,顺手抄起一支笔,文字、数字像蝼蚁一般在草稿纸上排起队。

“你还是继续去忙你的吧……”父亲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脸上带着不屑。保姆不答,面上毫无表情。

须臾,题得解,父亲看着草稿纸上精妙而富有条理的解题,面上满是惊愕,“莫……莫非,你老家是……”

“河南。”保姆答,脸上依旧毫无表情。

“你当年高考多少分?”父亲问,保姆看看父亲:“您呢?”父亲喝口水:“280分,我来自边疆。”

保姆默默开始收拾桌子的东西。父亲看着她:“你……”

保姆回头:“我590分,差了五分当年!”

孩子他妈在门外听的真切,想当年自己400分进清华,多亏有个北京户口,要不然现在可能与保姆互换角色了。暗自庆幸:感谢教育部!

北风像野兽一样继续敲打着窗户,咚咚的响着!

【第三集】

于是,这个当年在河南高考落榜的保姆,从此被正式聘请为孩子的辅导教师,工资翻两番。

一年后,此生顺利考入清华……此保姆于是改行专门给高三孩子做家庭教师辅导功课,聘请者众,每日傍晚在几家来回授课,日入数千元。

第二年,她辅导的几名孩子均考取京城名校。不久,教育部查教师资格证,此妇女被定性为无证经营,误人子弟,住学习班半月,遣返回乡务农。

【第四集】

保姆回乡种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一天正在田间摘花,一辆劳斯莱斯停在路边,车上下来一风度翩翩男子,微笑着朝她走来……

“啊?这不是当年我辅导过的学生吗?”“是的,没错!阿姨!我想请您做我校的辅导老师!”“可我没教师资格证啊!”“哈哈 !不用的!我们只相信实力!”

【第五集】

保姆来到学校,看到这里的学生大多是高干子弟的孩子,于是不敢怠慢。经过她辅导的学生,大多被美国名牌学校录取,其中有省长的儿子。

省长答谢孩子的辅导老师,邀请了保姆。宴席上,省长与保姆想见,二人四目相对,埋藏了20多年的秘密,此时……

【第六集】

省长拉着保姆的手说:坑爹的高考政策啊!要不是俺爹给我弄到北京,上了清华,还留在河南考试,咱俩该俩娃了吧!

【第七集】

保姆摔开省长的手说:其实当年怀了你的娃,可是……

省长一愣,双手摇晃着保姆激动地说:他在哪里,在哪里?保姆意味深长地说:在家复读班呢。都考了三次!

省长急忙说:在哪里读书?我想办法!

保姆无奈摇了摇头说:没用的,他在河南。

省长长叹一口气,又是河南……

【第八集】

第二年高考,揭晓,保姆儿子分数441,被北京大学录取。听到这个消息,他高兴得手舞足蹈,鄙视地看了看正在旁边砌墙的老头,拉着保姆说:妈,我幸亏有个省长爹,把我转学到北京……

保姆打断他的话,摇了摇头喃喃地说道:我是骗他的,这是为了你的前途,你跟本不是省长的儿子,他才是你亲爹!

正在砌墙的老头回头萌萌的一笑。

有智者是京城……


  • 来源新浪微博:养生食材陈炎坤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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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经典短篇小说

麦琪的礼物
[美国] 欧·亨利

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人家虽然没有明说,自己总觉得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未免太吝啬,当时脸都躁红了。德拉数了三遍。数来数去还是一块八毛七分钱,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倒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这个家庭的主妇渐渐从第一阶段退到第二阶段,我们不妨抽空儿来看看这个家吧。一套连家具的公寓,房租每星期八块钱。虽不能说是绝对难以形容,其实跟贫民窟也相去不远。

下面门廊里有一个信箱,但是永远不会有信件投进去;还有一个电钮,除非神仙下凡才能把铃按响。那里还贴着一张名片,上面印有“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几个字。

“迪林汉”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每星期挣三十块钱得法的时候,一时高兴,回姓名之间的。现在收入缩减到二十块钱,“迪林汉”几个字看来就有些模糊,仿佛它们正在考虑,是不是缩成一个质朴而谦逊的“迪”字为好。但是每逢詹姆斯·迪林汉·扬先生回家上楼,走进房间的时候,詹姆斯·迪林汉·扬太太——就是刚才已经介绍给各位的德拉——总是管他叫做“吉姆”,总是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好的。

德拉哭了之后,在脸平面上扑了些粉。她站在窗子跟前,呆呆地瞅着外面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猫正在灰色的篱笆上行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一件礼物。好几个月业,她省吃俭用,能攒起来的都攒了,可结果只有这一点儿。一星期二十块钱的收入是不经用的。支出总比她预算的要多。总是这样的。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来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为了买三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房里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壁镜。诸位也许见过房租八块钱的公寓里的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灵活的人,从一连串纵的片段的映像里,也许可以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不差的概念。德拉全凭身材苗条,才精通了那种技艺。

她突然从窗口转过身,站到壁镜面前。她的眼睛晶莹明亮,可是她的脸在二十秒钟之内却失色了。她迅速地把头发解开,让它披落下来。

且说,詹姆斯·迪林汉·扬夫妇有两样东西特别引为自豪,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别一样是德拉的头发。如果示巴女王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德拉总有一天会把她的头发悬在窗外去晾干,使那位女王的珠宝和礼物相形见绌。如果所罗门王当了看门人,把他所有的财富都堆在地下室里,吉姆每次经过那儿时准会掏出他的金表看看,好让所罗门妒忌得吹胡子瞪眼睛。

这当儿,德拉美丽的头发披散在身上,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头发一直垂到膝盖底下,仿佛给她铺成了一件衣裳。她又神经质地赶快把头发梳好。她踌躇了一会儿,静静地站着,有一两滴泪水溅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

她穿上褐色的旧外套,戴上褐色的旧帽子。她眼睛里还留着晶莹的泪光,裙子一摆,就飘然走出房门,下楼跑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住了,招牌上面写着:“莎弗朗妮夫人——经营各种头发用品。”德拉跑上一段楼梯,气喘吁吁地让自己定下神来。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肤色白得过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同“莎弗朗妮”这个名字不大相称。

[莎弗朗妮:意大利诗人塔索(1544--1595)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为题材的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人物,她为了拯救耶路撒冷全城的基督徒,承认了并未犯过的罪行,成为舍己救人的典型。]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道。

“我买头发,”夫人说,“脱掉帽子,让我看看头发的模样。”

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了下来。

“二十块钱,”夫人用行家的手法抓起头发说。

“赶快把钱给我。”德拉说。

噢,此后的两个钟头仿佛长了玫瑰色翅膀似地飞掠过去。诸位不必与日俱增这种杂凑的比喻。总之,德拉正为了送吉姆的礼物在店铺里搜索。

德拉终于把它找到了。它准是为吉姆,而不是为别人制造的。她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各家都没有像这样的东西。那是一条白金表链,式样简单朴素,只是以货色来显示它的价值,不凭什么装璜来炫耀——一切好东西都应该是这样的。它甚至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看到就认为非给吉姆买下不可。它简直像他的为人。文静而有价值——这句话拿来形容表链和吉姆本人都恰到好处。店里以二十一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她,她剩下八毛七分钱,匆匆赶回家去。吉姆有了那条链子,在任何场合都可以毫无顾虑地看看钟点了。那只表虽然华贵,可是因为只用一条旧皮带来代替表链,他有时候只是偷偷地瞥一眼。

德拉回家以后,她的陶醉有一小部分被审慎和理智所替代。她拿出卷发铁钳,点着煤气,着手补救由于爱情加上慷慨而造成的灾害。那始终是一件艰巨的工作,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了不起的工作。

不出四十分钟,她头上布满了紧贴着的小发鬈,变得活像一个逃课的小学生。她对着镜子小心而苛刻地照了又照。

“如果吉姆看了一眼不把我宰掉才怪呢,”她自言自语地说,“他会说我像是康奈岛游乐场里的卖唱姑娘。我有什么办法呢?——唉!只有一块八毛七分钱,叫我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七点钟,咖啡已经煮好,煎锅也放在炉子后面热着,随时可以煎肉排。

吉姆从没有晚回来过。德拉把表链对折着握在手里,在他进来时必经的门口的桌子角上坐下来。接着,她听到楼下梯级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脸色白了一忽儿。她有一个习惯,往往为了日常最简单的事情默祷几句,现在她悄声说:“求求上帝,让他认为我还是美丽的。”

门打开了,吉姆走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很瘦削,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只有二十二岁——就负起了家庭的担子!他需要一件新大衣,手套也没有。

吉姆在门内站住,像一条猎狗嗅到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他的眼睛盯着德拉,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这使她大为惊慌。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只带着那种奇特的神情凝视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下来,走近他身边。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过不了圣诞节。头发会再长出来的——你不会在意吧,是不是?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啦。说句‘恭贺圣诞’吧!如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多么美丽的好东西,你怎么也猜不到的。”

“你把头发剪掉了吗?”吉姆吃力地问道,仿佛他绞尽脑汁之后,还没有把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弄明白似的。

“非但剪了,而且卖了。”德拉说。“不管怎样,你还是同样地喜欢我吗?虽然没有了头发,我还是我,可不是吗?”

吉姆好奇地向房里四下张望。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今天是圣诞前夜,亲爱的。好好地对待我,我剪掉头发为的是你呀。我的头发也许数得清,”她突然非常温柔地接下去说,“但我对你的情爱谁也数不清。我把肉排煎上好吗,吉姆?”

吉姆好象从恍惚中突然醒过来。他把德拉搂在怀里。我们不要冒昧,先花十秒钟工夫瞧瞧另一方面无关紧要的东西吧。每星期八块钱的房租,或是每年一百万元房租——那有什么区别呢?一位数学家或是一位俏皮的人可能会给你不正确的答复。麦琪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其中没有那件东西。对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说明。

[麦琪:指基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一说是东方的三王:梅尔基奥尔(光明之王)赠送黄金表示尊贵;加斯帕(洁白者)赠送乳香象征神圣;巴尔撒泽赠送没药预示基督后来遭受迫害而死。]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把它扔在桌上。

“别对我有什么误会,德尔。”他说,“不管是剪发、修脸,还是洗头,我对我姑娘的爱情是决不会减低的。但是只消打开那包东西,你就会明白,你刚才为什么使我愣住了。“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两鬓用的,后面用的,应有尽有;那原是在百老汇路上的一个橱窗里,为德拉渴望了好久的东西。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美丽的发梳——来配那已经失去的美发,颜色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她知道这套发梳是很贵重的,心向神往了好久,但从来没有存过占有它的希望。现在这居然为她所有了,可是那佩带这些渴望已久的装饰品的头发却没有了。

但她还是把这套发梳搂在怀里不放,过了好久,她才能抬起迷蒙的泪眼,含笑对吉姆说:“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吉姆!”

接着,德拉象一只给火烫着的小猫似地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她热切地伸出摊开的手掌递给他。那无知觉的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她那快活和热诚的心情。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并没有照着她的话去做,却倒在榻上,双手枕着头,笑了起来。

“德尔,”他说,“我们把圣诞节礼物搁在一边,暂且保存起来。它们实在太好啦,现在用了未免可惜。我是卖掉了金表,换了钱去买你的发梳的。现在请你煎肉排吧。”

那三位麦琪,诸位知道,全是有智慧的人——非常有智慧的人——他们带来礼物,送给生在马槽里的圣子耶稣。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他们既然有智慧,他们的礼物无疑也是聪明的,可能还附带一种碰上收到同样的东西时可以交换的权利。我的拙笔在这里告诉了诸位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授受衣物的人当中,象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

G. 短篇小说治愈系

                          腾拉底没有名字

     1.雨夜残花

   眼前是无尽的黑暗,雨夜,雨的痕迹蔓延过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倾泻着七月的烦忧。她静静地在这条黑暗的路上走着,雨顺着她的头发慢慢流下来,混着些玻璃渣掉到地上。

   她低着头,垂着的留海湿答答地贴在前额骨,遮住了正在流血的红色疤痕。安静的雨夜,也只有这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能更让人警觉。

   路灯也熄灭了,摇晃的小圆灯也渐渐暗了,雨中飞腾挣扎的蛾碟,早已沾湿了翅膀,一动不动。仿佛一切都静下来,雨停了,人止了,天静了。

    时间又回到三年前那场同学聚会。

    Ktv包房里传出阵阵“鬼叫声”,男生和女生们对飙高音,一阵阵死了都要爱中,有人沉默不语,也许沉默也是一种表达方式吧。“亲爱的怎么了?”我对着对面正红着眼圈的闺蜜说。“这酒太辣了。”她挤出一种埋怨酒的表情,可惜她并不是好演员。我都明白。叶舒面前的玻璃杯里,泛着红色波光的酒,让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真实,那么地不可置信。

   今夜的缺席对她的打击是挺大的,很奇怪,正好是她的现任男友景浩和我们昔日闺蜜陈佳佳未到。其实叶舒和我心里都明白,我们亲眼见证过景浩和陈佳佳亲热,可叶舒心里就是不甘心。她作为一个事业上的强人,出过很多鼓励后生的一些书,可以说能呼风唤雨。但就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心爱的人却被别人夺走。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叶舒本身就并不是一个好演员,甚至在夜深人静时也会看着自己床边的景浩泪流满面,可她仍在继续隐瞒,她在演一场最难的戏,她的人生。

     她和我对视了一眼,我明显察觉在她那双看似平静的眼睛深处,有着一个汹涌澎湃的大海,我好像有点不认识她似的,这是我们相隔三年后第一次正式见面。说是闺蜜,也很好笑,只是口头上说说,而暗地里,却总是相避。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成长。她曾经告诉我,她好像有点冷漠了,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起码在这次聚会之前。

     冲着李老师的面子,她还是没有缺席,但她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个再好的演员,都有心,她的内心,在洪水的冲击下,倒塌了。

     她向我微笑着,拉开门,走了。我慢慢地起身,站在ktv白色大理石反光地面上,看着她如何踉踉跄跄地走出去,我也该明白,这便是沉默人生就此改变的一个开始。我追了上去,静静地跟在后面。我怕她太伤心,又怕她太绝情。我始终记得她的微笑,但身份和地位,拉长了我们俩的距离,仿佛咫尺,则在天涯。

    没带伞,雨姗姗来迟。

    她放慢了脚步,似乎在等我。“我很好,没事。”她颤抖地说。似乎想让我就此驻足。我也停留在原地,等着她渐渐在视线里消褪。

    我很纳闷,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死缠烂打,都已经不再是从前了。现在的她是我的上司,她是星旗国际的分公司老总,而我,却是她手下一个矮层上班族。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她在训斥和发号施令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看见在下面闪着泪光的我。我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也还好,她难过时我不会莫名难过了。

    “腾拉底你好,我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腾拉底是网上的一个朋友,是一个书里夹着的一张纸条上写着的,这几个月,他总会帮我解答我困惑的事情。

    “我尽量回答。”电脑屏幕上闪烁着暖心的对话框。

     “我有很多朋友,曾经我们一起愉快地没心没肺大笑,但现在,她们好像变成了我不认识的另一个人。她们是失忆了吗?”

    “是的,她们失忆了,得了一种绝症,容易对过去的事情有所遗忘,甚至忘得一干二净,云淡风轻。”

     “她们会永远这样吗?”

     “会的,我们都会的。这种绝症是无法治愈的,再多的钱也没用的。”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也会得绝症吗?我会死吗?”

      “会。而且会很痛苦。”

      “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很抱歉。等我以后再,慢慢告诉你。”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离开电脑趴在床上的时候,对话框又弹出来了。

       “静月,别太害怕,别太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

     “恩。”

     又是一个难眠之夜,我总在想,以后我得了这种绝症了,是不是会变得像叶舒一样冷漠呢。吃下几片安眠药后,脑子里的画面渐渐淡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2.匿名信

    闹钟准时响了,7月早晨的阳光,暖暖地照进这间不那么温暖的屋子,满满的阳光清香,揉揉惺忪的幻眼,我以为今天可以这样暖暖地过去,可我顷刻间明白,我离上班迟到还差一个烤面包的时间。骑上电动车,风驰电掣地拉出一道风刀。当我坐到办公桌时,面前的主管已经铁青着面孔,站在我面前。我已经预知到了我未来的命运。“恭喜你,你成功获得迟到王的称号,这个月30天您已经迟到了19天了,您现在可以去前台填一下辞职信。”这句话对于我来说等于晴天霹雳,除了这家公司,我真的就只能成为一个无业游民了,我也不知道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去面对这一切,我也想过那个比我大三岁的闺蜜兼留级同学,但我跟她的距离也不是三年这么近的。脆弱的内心终于在不经意间崩塌了,我擦了下眼角的泪,准备在无数人的漠视下,拿好那盆仙人球,抱着准备走向柜台。

     “她继续留在公司。”冰冷的声音从我后面传来,抖动着这冰封的空气。我知道这是叶舒对我的照顾,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开心不起来。我重新抱着仙人球坐到了办公椅上,打开计算机,史迪奇刷的一下便从屏幕映入眼帘,我看着主管哭笑不得的表情,笑得格外灿烂。

    办公室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凭借我这一脸的雀斑的脸,完全没有了十八岁女孩应有的形象。但今天,自从叶舒施令后,全办公室沸沸扬扬地,他们在讨论着有关这个看似农村女孩的丑女的奇迹。

   我在办公文件之间穿梭,不停地在打电话和eml联系客户,只是弄点简单的客户引进,

   枯燥无聊的工作时间,无休无止,我一直在盯着时间表,一分一秒地流失,只是没有声音。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叶舒会让我这种废柴留下来,浪费公司形象。只是觉得挺感激她的,但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还跟我曾经一起在床单上涂鸦时承诺的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时一样吗,我不明白,离别为什么是要演戏。

    就在这慢慢的思考中,被一声熟悉的咆哮震醒了。“徐静月,你的信!”我在一片恍惚中抬头,看着一个熟悉的轮廓走到我面前,啪地一声放了一个白色的小卡纸似的东西在我桌上。好一会,我才缓过来,再次睁开朦胧的睡眼,抓住桌上的白色小东西,慢慢看,才发现,这是一封没有寄信人的信,我也不清楚在通讯这么发达的年代,还有谁会使用这么古老的通讯方式,而且没有寄信人的信,我无法想象这该是怎样荒唐的一件事。

    信封里,装着一张斑驳的黄色信纸,上面没有字,我拿出来,一探究竟,却发现,新的背后,有着几个大大的字“梦幻馨城底”,没有署名。我大概了解信得格式,经验告诉我,这并不是信,只是一个极其简短的小留言。我似懂非懂地接受了这封并不是信的信。

     在这个世界里,能给我写信的人,除了父母,况也不多了,我没有朋友,至少现在是这样。叶舒也只是认为我太可怜,同情心作怪罢了,除了叶舒,我在这个繁华的崇明岛,并不认识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在网络上搜索着有关“梦幻馨城底”的一切,但都是些没用的类似广告的答案,面前这封信,和电脑萤幕上闪烁的客户图标,我瞬间明白了什么事情才最重要,抓起鼠标,在键盘上风速般地开始打字回复客户,这种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工资的事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这种梦寐以求,是在未看见中午那盘不知道名字的大杂饭前的想法,唯一值得高兴的,便是每天的大杂饭都在变换。

    下班的时间总是令人兴奋的,我迅速地抓起桌上的文件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出了这间公司的大门。正准备掏出钥匙发动电动车,突然觉得有些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去做。准备跑回去,就撞见在门口与主管详谈的叶舒,我和她对视了一眼,我轻轻地说,谢谢。她对我微笑,一瞬间过后,又变得面孔铁青。我悄悄地进去,准备拿走那封被遗忘了的匿名信,但我拿起信的一瞬间,我隐隐约约觉得,这封信有什么怪异,像是被人拆开过,不只是我。但一切又同原来一模一样,只是一种直觉,我并不觉得一切和原来有什么不同,也许是一种较真实的错觉。

     月光冷冷地,骑着电驴,感受着一天余热后的清风洗礼,放松地享受这恬静的夜晚时分,一个人在她越喜欢的时间里,总喜欢走得慢一点。我幻想有一杯酒,一杯清风,一杯月光,一杯好心情,一杯心之所向,我能慢慢地睡去,不再醒来。

    可我最终还是回家了,最终还是要面对这并不美好的一切,面对这间不那么大的小租房,面对这不那么温暖的冷被窝,面对这总是滴水的水龙头,面对7月燥热吐息后的余热。可隔着窗,我也能看见太阳,隔着一块破碎玻璃,我能看见7月零星点缀的夜空。“梦幻馨城底”,又在哪呢,思绪不断地在我脑海里闪过,像电影一样地,慢慢地放映。我不记得我好像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个名字,只是很熟悉,也许是从前吧,我有过很伤心的记忆,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不记得了,我有过曾经的灵魂,只是不知何处安放。我也想过问腾拉底,但一切都没有音讯,腾拉底对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只选择沉默。我很害怕自己得了腾拉底所说的绝症了,看着昨天的自己慢慢消失痕迹,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会不会很痛苦呢?

       放开疲惫一天的身心,把这封匿名信放在一个画着顽皮史迪奇的小盒子里,这里面放着很多对我很重要的东西,包括第一次掉过的牙齿,包括第一次画过的畸形爸爸,包括写过的第一封信,很多很多,爬满了时间的痕迹。我总是对第一次的事情有所珍惜,所以才会觉得她们弥足珍贵,但这种一文不值的情谊,总不会被人轻易记起,我从未忘记。

     安眠药还是一如既往地来到了我的面前,拉好窗帘,锁好房门,脱掉工作服,露出自己洁白的身躯,并不像外表开上去那么野蛮,倒有点清新,仅仅是在我看来。钻进被热水袋暖热了的被窝,抱着自己,感受着黑夜的寂静。一片朦胧中,我开始了,深夜的熟睡。

     轻轻地,我醒了,但面前却格外地清晰,只是觉得清晰,但仍只有一片白色的刺眼的光,我向前走,似乎这并不是我熟悉的小卧室,我到了一个虚幻的地方,我只是向前走,不回头,有时候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是前方,只是跟着白光走,哪里会有方向,哪里会有止境。我并不感觉太劳累,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前面有个和我差不多高的人,周围都有声音了,似乎是水,叮铃的声音,如我全是梦幻。空气中隐隐约约传出一句话,“梦幻馨城底”,这个令我抓耳挠腮的一个词,我往前面走去,但似乎一切都破碎了,光没有了,人影消散了,我的世界,暗淡下来,我停住了,在一片寂静中,惊醒。

      原来一切都是梦境,我向窗外望去,又是美好惬意的一天,这间小房子所处,正在一个声音交汇处的死角,除了太大的声音,我都无法听见,还有阳光,只有初阳,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在我享受着暖暖清晨的时候,我似乎又意识到,这是又要迟到的一天,于是一下子就准备翻起身,抓衣服和牛奶,但今天是星期六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下意识地安静下来,站到床上,抓起衣服开始蹦蹦跳跳地自嗨,庆祝这终于不用迟到的,不那么美好的假期。

     窗外飘进来一个小东西。我惊讶地拆开这封信,“梦幻馨城底”,一个熟悉的名词,映入眼帘。窗外却只有邮差,匆匆路过,偶尔几声汽车的鸣笛声,划破这黎明的寂静。

                        3.抉择

    不上班的早晨,总是那么美好,把疑惑放在一旁,背着小书包,去流浪。世界那么大,没钱去看完,这是我发自肺腑的声音。七月快要走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段,就要结束了,我打算独自一人去旅行,距离不长不短,时间不紧不慢,阳光不热不冷,微风不清不燥。

     只是一个小相机,一双运动鞋,一顶长檐帽,搭上十七路公交车,路过小巷,路过大街,路过镜湖,路过花田,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是想去那,一个我曾经未到的地方。总是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感,包括一些陌生人。塞上粉色小耳机,点开音乐播放器,纯音乐恰到好处,仿佛是夏天的情书,我,翩然而来。

     我在半途,下了车,阳光不那么烈,我还能抬头看看天空。充满爱情的崇明岛,我深爱,也错过。我似乎闻到了海风的味道,虽然这里并不靠近大海,只是有种咸咸淡淡的感觉,在我心里酝酿。天是蓝色,和海一个颜色,我想看海,想去寻找属于我的那只扇贝,传说对着扇贝轻声说话,它会回答。

      我到这里来,并不是欣赏风景,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地享受这静谧的日子,腾拉底喜欢静谧,我也喜欢,他说,静谧能让人产生幻想,幻想自己的一生,幻想自己能有所大为,幻想自己心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幻想有一天我们总会相见。

     坐在一片空地上,看着天空,阳光还好。我似乎回想起了小时候村里的那个神秘的诅咒,正因为这个诅咒,才导致爸妈离我而去。但随着封建迷信思想的渐渐褪去,他们最终还是接纳了我。我被上了一把爱的枷锁,此生不能有美满的爱情故事,自从说要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的青松消失后,我更加坚信了这个该死的诅咒,这辈子我注定为自己而活着,我曾歇斯底里地问过自己人生意义,才会发现自己输的是多么彻底,我是多么的冷漠无情。

      有些事,过去了就好了,一切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国文老师教会我的,就只有这可怜的一句了,但足矣我,受用终身。我翻开手机里的照片,和着风,翻开了昔日光阴的种种。曾经青松消失后,我写过很多留言,如今看着这些留言截图,一股青涩的味道在我心里荡漾,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誓言,再也不许愿,再也不看流星,再也不轻易去爱。还好我在这个世界里并不寂寞,我有父母,有很多愿望。

     思绪切换得很快,我就这么一直望着天空,太阳耀光开始刺眼,七月流火似乎在慢慢逼近,我只好起身,关掉曾经的记忆。时间在慢慢流逝,似乎归家的时间也已经到了,任凭我再贪玩,也不能与时间为伴。可是在我正准备沿着原路归家时,路却难以分辨。来的时候因为有公交车,没太注意,才发现自己正处于岔路口的抉择之处。我沿着其中一条静静地走,旁边有树林,全是大片绿,和我初来时一样美丽,我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便开始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管他是对与错,管他至于非,都是我选的一条,我总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像十六岁那年,家里人都还是很排斥我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准备了去县城里参加考试,摆脱这农村生活的困境。那年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和一个有钱的农村小伙结婚,过着农村小妇人的生活;另一条,是我自己认为的要做的对的事情,虽然家里人只给了我一条死路,只强迫我能嫁人他们能拿彩礼钱,这也是我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事情。虽然现在我并不怪我父母,可在那时,我因为偷偷想溜出去参加区县的专业考试,考试成功了就能拿到超额奖学金,并且可以去到大城市里过上好日子。我实在不甘心,有太害怕,所以有一天晚上,我从楼上翻出去的时候,害怕到小声哭泣。作为一个本来就没有念过几年书,全是靠自己看书学知识的人,一想到我的一生,也许不会有所改变,也许我这样一走就再也回不去了,也许就要去当地的春楼当小姐,我害怕得一路走,一路哭。可谁也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脆弱的小女孩,竟然能完成她的梦想,当我踏上离开农村的路时,我高兴得再次一路走一路哭,我是个脆弱的人,再没回过家,没联系过爸爸妈妈,再没见过面。夜晚我也幻想,一个没有家的孩子,最爱想象,我并不恨我的家人,也许他们也早已忘记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他们都可能认为我在春楼搔首弄姿,委曲求全,为了谋生,迫不得已。

       之后我便来到了大城市里的一所高级中学,也同样是在这里,遇见了留级三年的叶舒,她是我在这个大城市里第一个好朋友,她告诉我有关爱情,我很害怕,她因为爱情,变了。以前说爱着,现在只爱过。我也从此,越来越不相信爱情,我种仙人球,带刺,心带刺,才能习惯这个世界。我越来越相信自己的抉择,本来就这么敏感,感觉不再爱,就应该不再爱。

      感觉要走下去,就继续走下去,最终,能到达心中的陆地。

       可这次却没能如我所愿,这条路似乎很遥远,越往越走不到边,但我仍坚定不移地走着,这条路很舒服,我总觉得这两行绿色丛林间的路深处,总有一个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很重要。似乎曾经那条乡村小路上,总有美好生活在等着我,这次也同样不例外。太阳射不进来,绿叶只是翠绿,不反光,天看不见了,只能看见缝隙。

     “梦幻馨城底”一个破旧的路牌映入眼帘。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恶作剧,一个错误的假路牌,但越往前走,就越能闻到海风的味道,不咸不淡,清风送爽。我心怀忐忑地往前走,绿树渐渐窸窣了,我有些害怕,但不愿回头。在一阵海浪声中,我来到了一处有很多礁石的海滩,我很惊讶。

       面前的告示牌上,写着“欢迎来到梦幻馨城底”,我大概明白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恶作剧了,我想到了最近收到的几封匿名信,感到越来越发慌,总觉得这一切都太玄幻,都太不真实。我往前走,却发现,这是一座海涯,我跪在涯边上,向下探头,碰巧浪花溅我一脸,我很惊讶都害怕地向下看,海很深,很急,浪花是白色,腾飞如龙。我缩回头,我突然觉得后面有什么不对劲,才发现有个人,她拿着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她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我仍感觉很熟悉。她指了指下面,我看着她那把刀就这么嵌入我的脖子,我感到了肌肉断裂的疼痛,我下意识地想反抗,却无能为力,我想吼出来,却失声。她逼我下去,我的身躯不受控制,我一步步地移动,我的灵魂也在一次次地反抗,我知道掉下去,就只能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我有泪,她步步为营,最终在我最后一次反抗后,我掉下了海涯,浪花溅洗着我身躯,脖子上的疼痛感更加剧烈,我闻到了空气中的血分子的味道,眼泪是苦的,我的眼睛黯淡了,最终,我在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我猛然地睁开眼,旁边是刚才休息的草地,手机屏幕还亮着,还是有关他的留言,风还是在吹,只有阳光的味道,太阳刺眼,考得炙热。又是一场梦,时间已是深午,太阳正热,我拍了拍身上的青草,向前方阴蔽的天地狂奔,手很酸,眼很花,但我还是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公交车站,我站在那里,等一辆车,等一缕风,想一个梦。那个人是谁呢?这只是个不普通的梦,我骗自己,踏上了回家的车,收获一天的好心情,写下一天的日记,不知道梦,才是故事应该开始的地方。

H. 温馨BL短篇小说长篇也可,好看就成,不要小白……感谢^o^

女孩刚满十八岁、在她生日那天晚上…男孩在女孩耳边温柔地说:“宝贝、等了你两年了,你终于都长大了。你下辈子就交给我吧、让我好好照顾你吧、如果有一天我辜负了你,就把刀刺在这里吧。男孩指着胸口说道。女孩沉默勒…他俩同居了,但男孩仍不会碰女孩。单纯的女孩每天的工作就是照顾好自己就行了,男孩每天都把家里的家务都干完。再去上班…男孩每天都忙碌着。但看见女孩眨着大眼睛看着自己时,他觉得什么都值得,他心甘情愿地照顾着这个单纯到有点傻的女孩。一年过去了..就在男孩二十四岁生日那天、女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男孩出门前,女孩轻轻地吻了一下男孩说:今晚我等你回来一起庆祝,你一定要回来。女孩为男孩亲手做了蛋糕,她坐在那里等着男孩回来。眼看就要到十二点了、她很心急,男孩的手机拨不通,女孩着急得哭了,门开了、一脸苍白的男孩回来了,他看似很消沉。他一进来女孩就着急地问道:老公,你去哪里了,十二点己经过了。女孩指了指手表。男孩没多说只是用力的把女孩抱在怀里。那晚,他们都喝了很多,女孩把第一次给了男孩。男孩酒醒了、他内疚地看着睡在身边的女孩说:老婆、对不起吖…真的对不起,请原谅我一时的冲动。。。。。。
从那以后男孩对女孩渐渐疏远了。。
过了不久,男孩终于提出勒分手。
女孩问为什么…男孩却答道:你什么都给勒我你剩下什么可以给我的,你还是离开吧。明天就收拾东西走吧。这里已没你的容身之处勒。男孩表情很冷漠。
女孩哭了。。没有了他她怎么活下去。她尝试着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在被别人救起来的同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是喜还是悲。。
为了再确切一点证实自己怀孕她独自一个人到医院检查、在医院里她看见勒他,出于对他的关心、她跟了上去。
“先生,如果再找不到心脏移植的话,恐怕…”医生对着男孩说。
女孩很惊讶。
她心痛男孩。
但却心感无能为力。
那天晚上女孩拨通了男孩的手机约他见面。男孩很准时的到达,但等了很久,女孩还是没出现。男孩觉得很失望。
第二天传来了好消息,男孩可以做手术了。他很高兴,他心想以后他还要继续照顾那个单纯到有点傻的女孩。
心脏移植很成功。
手术后,医生对他说:捐献心脏给你的是一名孕妇,她的遗嘱是一定要把心脏捐给你。
感激加上好奇他决定去见见她。
当他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时,他惊呆勒。他哭了,他失声似的地说:老婆,你怎么那么傻吖。不要离开我……男孩哭得很伤心,他知道他错勒..
这时护士交给了男孩一封信。说是女孩在临终前叫她转交给他的。
看了信,男孩哭得更伤心…
信中写到:亲爱的老公,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天上看着你呢,你给勒我太多勒,我这辈子就只能够这样还给你勒,我只能占据你心房的地方,你生我生,你死我死,让我们同生共死。那天约你那次我有去的,只是我在别的地方看着你,我只想静静地看着你。为了你,我做了一个决定,请不要怪我,那司机是无辜的,是我自己走上去的。因为爱你,在你和宝宝之间我选择勒你,下辈子我要为你生儿育女。你说过如果有天你辜负了我叫我拿刀杀你,你要知道我爱你更胜于自己,我只会用我的生命来延续你的生命,那是我对你最好的报答,老公,那晚你没有对不起我…没有对不起,我情愿的,我知道你一直不想让我受到伤害。。我明白的,靠在你的枕边睡真的很舒服,老公…下辈子我还要睡在你的枕边……………
男孩抱着冰冷的尸体轻轻地说:“老婆,下辈子我要好好地保护你……我爱你”
可是一切都晚了。。女孩再也醒过不来了。。。
其实世间的爱有很多种,就像男孩,他瞒着自己的病毅然地与女孩分手,只是不想拖着女孩子。不想她与自己痛苦。。
女孩她为了爱用自己的生命去延续爱上的性命。。这就是爱。

这是短片的 我空间很多啊 望采纳啊 看在我很辛苦的份上 给点分吧 ~~~~(>_<)~~~~

I. 【短篇小说】:姐妹

罗北第一眼见到裴蓓蓓的时候就一见钟情。

那是A市某大学迎新联欢会上,裴蓓蓓作为服装表演的压轴模特上场,她的出场瞬间让所有人鸦雀无声,十几秒过后,是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夹杂着男同学们激动的口哨声。那一刻,罗北没有鼓掌,他呆呆的看着舞台上光芒四射的裴蓓蓓,强烈的感知到由小到大从没有过的心动,那一刻的罗北暗下决心:我一定要追到这个女孩!

罗北第一次和裴蓓蓓约会是在历经三个月的猛烈追求后,裴蓓蓓始终那么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对待罗北,使罗北在某一时段甚至萌生退意,就在罗北考虑是否要放弃这个高冷女神的时候,裴蓓蓓竟然让班级里的甜甜捎口信给罗北:晚自习后,学校北门的星巴克见!就这样,罗北成了裴蓓蓓的男朋友。

男女朋友交往的形式无非就是吃饭、逛街等等俗套。罗北也不能免俗。罗北请裴蓓蓓吃的第一餐是湘菜,饭店是裴蓓蓓选的,她说她爱吃辣。

女神裴蓓蓓今天穿了件淡蓝色连衣裙,衣服的颜色恰到好处的烘托出她肤如凝脂的脸颊、脖颈。罗北有些看得发呆。裴蓓蓓低垂着眼眸。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面投射了一个小小的暗影,抬起眼睑的裴蓓蓓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接触到罗北痴呆的目光,脸颊上泛起一点桃红。轻轻的咬了咬下唇。罗北被这个咬下唇的动作刺激得差点流鼻血。

在饭后看完一场电影后,罗北磨磨蹭蹭的送女神回学校的寝室,在转过体育馆墙角的时候,趁着夜色,罗北壮着胆子拥抱了裴蓓蓓,裴蓓蓓挣扎了一下,然后仰起脸,眨着那双迷死人的眼睛,又咬了下嘴唇,罗北一下吻下去,在这体育馆阴暗的拐角,罗北向女神贡献了自己的初吻。

第二天当罗北在宿舍从美梦中醒来的时候,接到了裴蓓蓓一条信息:我想冷静冷静,重新考虑下我们的关系!

罗北猛的从被窝里坐起来,惊得对面正埋头吃方便面的舍友嘴里衔着弯曲的面条一脸错愕的看着他。

罗北仔细回想着昨晚哪个细节会导致他和裴蓓蓓的关系出现这样的危机,本来已经感觉快水到渠成的时候谁知那流淌的水突然转了个弯,并掀起了一股激浪,思来想去,罗北觉得可能是自己那个献出的初吻唐突了女神。

此后的一周是罗北遭遇到和裴蓓蓓恋爱以来的第一个冷冻期,此时的罗北并不知道,这样性质的冷冻期,充斥在了他们以后交往的各个不固定的时间段里。

在裴蓓蓓躲避罗北的第八天,罗北晚自习后精神有点萎靡的走在回寝室的路上,这是一条通往男寝的捷径,虽然是捷径,却很少人知道,小径两旁的蒿草在半人高的茂密缝隙里摇曳出远处星星点点的灯光。

“罗北”!

罗北以为自己太想裴蓓蓓出现了幻觉,直到第二声呼唤,他才转身循声望向身后,一袭蓝裙的裴蓓蓓正站在他身后二十米左右在冲他微笑。裴蓓蓓今晚特别美丽,虽然也是淡蓝的连衣裙,但这件不同于他们初次见面那天的素雅,整件连衣裙的质地更轻柔,随着微风裙子勾勒出裴蓓蓓完美的身体曲线,一字领的设计,让雪白的肩膀在月色下镀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整个人都仿佛散着淡淡的金光。裴蓓蓓缓缓走近楞着的罗北,伸出手臂环住了罗北的腰身,将脸轻轻的贴在罗北的面颊上,说了句:我好想你!

那晚的裴蓓蓓格外温柔,他们坐在学校假山的凉亭里面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罗北惊觉原来裴蓓蓓在罗北追求她之前就对他十分关注过。罗北曾代表本校参加世界大学生辩论会,并在最后带领全队进入决赛。那时候的裴蓓蓓还在读高三,但那次大学生辩论会中罗北精彩的辩句裴蓓蓓几乎一字不落的又给罗北背诵了一遍。“因为你,我报考了这所大学。”裴蓓蓓这最后一句话声音虽然不大,罗北的心却如同一架悬挂着的铜钟被猛烈的击打了一下,那悦耳的钟声久久回旋着。我们最大的幸福难道不是知道我们爱着的人也同样的爱我们吗?

为了缓解激动的心情,罗北说了一句,你今天这件蓝色连衣裙好美。我发现你非常喜欢蓝色。

是吗?裴蓓蓓淡淡的说:我所有衣服几乎都是蓝色的。

裴蓓蓓的生日在五月,罗北思来想去,决定利用几天假期和裴蓓蓓去附近一个很出名的叫:“黄沙湖”的温泉圣地,因为裴蓓蓓说她特别喜欢海、喜欢水。然而,在罗北做好一切准备,等着裴蓓蓓的时候,裴蓓蓓一直没有出现。电话也关机,所有联络方式都找不到裴蓓蓓。

在和裴蓓蓓失去联系的第五天,她出现了,罗北迫不及待的问她这几天的行踪,得到的是裴蓓蓓轻描淡写的一句:我想静静。好脾气的罗北终于忍不住了,扳过裴蓓蓓的肩头直视着她闪躲的眼睛: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告诉我好吗?我想帮你分担。裴蓓蓓突然笑了,紧接着又泪眼朦胧的看着罗北,终于还是一句话没说。

这件事之后,两人之间似乎都刻意回避着不再提那天的失约。罗北总是安慰自己:她不想说的,我不会逼她。这样貌似平静的过了两周。

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罗北正要去找裴蓓蓓去食堂吃饭,突然背后被一只手猛的拍了一下:嗨!

罗北回头看到裴蓓蓓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连衣裙,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站在自己身后调皮的冲自己做了个鬼脸!今天的女神似乎格外开心:北哥哥,你请我去外面吃饭吧!连称呼都透着与平时不同的亲昵。

“北哥哥”?这称呼不错!“南妹妹!”

哈哈,好啊,以后我就是你的南妹妹,你是我的北哥哥!

罗北被今天裴蓓蓓的好心情感染了,走,北哥哥请你去吃好吃的!

他们来到了裴蓓蓓第一次点的那家湘菜馆,今天的裴蓓蓓异常活泼,一扫往日的矜持,在吃到每一道菜的时候都赞不绝口:真好吃!要是不这么辣就好了!说着说着还伸出舌头用手扇了扇。

你不是最爱吃这家的辣吗?

我有吗?本姑娘今天改性了,怕辣!

嗯嗯,南妹妹今天是改性了。有什么开心的事吗?

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钟就是开心的事啊!

裴蓓蓓歪着头眨巴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着罗北。

罗北的心瞬间漏跳了一拍:蓓蓓,你撒娇的样子太可爱。

是吗?那你以后想经常看到我撒娇的样子不?

能吗?

当然啊!我愿意为你撒一辈子娇!

在罗北炙热的目光下,裴蓓蓓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话有点肉麻,嘟起嘴扭了扭身子的她,右手食指在不停的卷着垂下的一缕发卷。

罗北打趣道:害羞了?来,给你北哥表演个咬唇。

裴蓓蓓停顿了一下。扭了扭身子说:你让我干嘛就干嘛啊,偏不!

今天的罗北感觉是和裴蓓蓓相处以来最开心的一天。他觉得裴蓓蓓似乎在他面前第一次这么放松自己,而放松后的裴蓓蓓摆脱了那种女神的高冷范,更鲜活的裴蓓蓓有着另一种的可爱。

第二天,裴蓓蓓在罗北宿舍老远就向罗北跑来,然后在罗北的惊愕中一下跳到他的怀里,两条长腿夹住了罗北的腰。

北哥哥,看到我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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