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说集1读后感
A.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
<刀锋>读后感因为没有读前言,始终不知道这部小说想表现的主题,在一步步接近主人公拉里的时候,有种急迫感使自己尽快读完他。因为我也想知道他对生命,对灵魂,对上帝找到答案了没有。
书中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身边,也仿佛就是我们自己,伊莎贝儿尽管很爱拉里,但不能忍受一个在她看来没有未来的人成为自己的丈夫,她是对的,在现实社会里。她美丽,温柔,有教养,善良,但她有狭隘之心,对于拉里以同索菲结婚来拯救其灵魂和生命觉得不值,她骨子里看不起一个本质不坏,其实在灵魂上和她是平等的人,觉得她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读到这里我都在想,如果是我,会同她一样吗?真的是有可能的。因为我发现社会已经把我改造成一个以成功来评价人的价值的人,而成功的标准就是物质上和名誉上,从身边的人来说,就是有个好工作,有个好前途,我有时会无谓的为看起来在物质上比我差的人而担忧,现在发现骨子里的我已被物质化了。说到这里,我想如果一个拉里在我身边,我会愿意受他的影响完善自己,况且他已经开始影响我了。
书中多处对他的描述使我特别感动。首先是他对知识的追求,更准确的说是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当他读到一本好书时,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不敢说我已经十分懂得,可是感到非常振奋。就象乘一架飞机降落在巍峨群山中的一片高原上。四围万籁俱寂,而且空气非常清新,象佳酿一样沁人心脾:自己感觉到象个百万富翁。”曾几何时,自己在读完《平凡的世界》时,激动得跑出院子,面对清朗的贺兰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的灵魂受到前所未有的洗礼,那一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对精神世界的探索,主要从心理学和哲学角度上,其实这两种学科已经是人类知识和智慧最好的结晶了。
他是一个对物质生活要求很低的人,可以像个乞丐似的出现在作者面前,而丝毫不觉的难堪。尽管如此,每月3000元的政府补贴才使得他能够游历多个国家去寻找生命的价值。我们不能够,但我想我们也可以更多的关注自己的精神世界,特别是在物质化越来越加速的世界里,你看拉里对这种生活的解读“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我想我是懂得的。
也许正是由于此,拉里的人格魅力才会显露出来,他“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感觉,他可以帮助格雷治好头痛,可以满足苏姗对他提出的性的要求,甚至明知到那个女子同他同居只是想省一些房租罢了,他都会自然的去做。他认为自己没有去帮别人,只是教给别人自己如何帮助自己。因为他的付出不要求什么回报,他在慢慢的把那个”自我“消逝,因为在他心里” 人都比他自视的为高,而智慧是解脱之道。要脱离苦海并不一定要出家,只要去掉一个我字。行事不怀私心使心地纯洁“。
他虽然很平和,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有个性的人。对于艾略特这个虚荣,浮夸的人,他的态度很坚决,连午饭也不同他一起吃。他不奢望别人理解他,所以往往不给人留下住址和电话。虽然被迫同那个农庄的儿媳发生关系,但他不喜欢甚至有些憎恶他们,只有选择当晚离开。
他的探索之旅是否也是我们一直想弄明白的。他最终体验到了大梵人天合一的境界。我相信有这种境界,但凡夫俗子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我能想象到那种境界“那片刻陶醉时抓住我的浓郁的宁静、欢乐和安泰感仍旧留在我心里,那种第一次使我眼花缭乱的宇宙美丽境界,现在仍旧同样鲜明生动。”是的,宁静,安泰!
他不认为上帝是存在的,因为一个可以尽力而为的上帝为什么在制造了善之后,有会要恶出现,教士没有能够解答他,最终他从印度的苦行憎那里得到了答案“世界就是游戏,在这种游戏里,有乐有忧,有道德亦有堕落,有知识亦有愚昧,有善亦有恶。如果罪恶和痛苦在创世时就被完全排除掉,游戏还能继续玩下去吗?’我将以全力否定这种说法。我能提出的最好设想是,当绝对在这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联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
够把花瓶烧得象蛋壳一样薄,烧得造形那样优美,点缀上美丽的花饰,着上迷人的
色彩,涂上粲然的光泽,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
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变成许多碎片。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
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真正的上帝在我们自己心中。
拉里可能不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或者好父亲,但他是个好朋友,如果他在你的身边,你会愿意接受他的影响,正如作者所说“这种影响也许并不比石子投入池中引起的涟
漪影响更大,但是,一道涟漪引起第二道涟漪,而第二道又弓愧第三道涟漪;很可
能有少数几个人会看出我的生活方式带来幸福和安适,而他们也会转而把自己所学
到的传给别人。”这是他的价值,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又迫不及待的推荐给所有的朋友的原因。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是有着宗教情怀的,也许我们有一天会在心里皈依于它。但我想从现在开始,努力像拉里一样“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也许我不能一一做到,但我会努力。
说给自己听的话:这是毛姆的作品,我看的是电子版,很久没有看一本书,心灵会受到震撼的了。本文访客列表:
B. 赏析毛姆短篇—— 一串珍珠项链
上午阳光正好,我坐在家中阳台,读了一篇毛姆的短篇小说,可以说非常短,喝杯热水的功夫就读完了。
小说名字叫a string of pearls 应该叫做一串珍珠项链吧。记得莫泊桑也写过一个短篇叫项链。这俩小说的相似之处是都围绕珠宝展开,而且,女主人公的人生都和项链有关,一个首饰改写了各自的一生。
记得莫泊桑小说里女主丢了借来的钻石项链,从此虚荣不再,辛勤劳作,很多年后终于买回一模一样的项链时,被告知那是一串假首饰。女主愕然,此时青春已逝,粗糙的双手,饱经风霜的面容......
而毛姆或许就是要借由莫泊桑的那部项链,写一个完全不同版本的人生。女主是一个女家庭教师,一次主人家的宴会上,席间一位对珠宝十分在行的伯爵突然发现这个家庭教师带了一串价值5万英镑的项链,在场的人都吃惊地将目光聚焦在她身上,而这位女士却不卑不亢地调侃自己挺会讲价的,只花了15先令就拿下了这么昂贵的首饰。
接下来女主被两位不速之客叫到了外面,上流阶层便展开了丰富的想象力揣测起女主来,怀疑女主被带上手铐,因盗窃会坐牢,有的女士甚至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项链,有的则要清点一下自己的全部首饰。总之一句话,卑微的身份配不上昂贵的首饰,所有的负面臆想都是情理之中。结果呢,那俩男士是珠宝店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导致没分清真假,特意前来将真的收回,假的还给女士,给了她300英镑作为补偿。女主丝毫不在意上流阶层对她的嘲讽和质疑,欣然接受了这笔钱。本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想法,靠着这300英镑实现了人生的逆袭,摆脱了女家庭教师的身份,迈步上流社会。
故事至此按常理是该结束了,挺完满的不是吗。这位故事叙述者总时不时流露对女教师的鄙视,最后用了一个词ruined,形容女教师的人生其实是毁掉的。她带着阶级固有的偏见,怂恿作家将故事写出来,但作家丝毫不感兴趣。她可以写,但结局要改一下。
被串改了的结局是这样的,女主后来嫁给了战争中负伤的银行小职员,两人生活极拮据,准备结婚时女主慷慨拿出来了那笔300英镑的补偿金,两人喜极而泣。日后女主不仅要继续当家庭女教师,还要照顾生病的丈夫,日子用一个词形容pathetic。
故事说到这就几乎结尾了。作家听完用一个词形容这改写的结尾,ll无趣。而串改结局的上流小姐则振振有词地否定,说这才符合moral,道德标准。至此小说结束。
记得小说一开始那位上流小姐说她要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时,男作家立马回了一句话,说A true story is never quite so true as an invented one.意思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永远不如一个虚构的故事来的真实。毛姆借文中作家之口表达了对上流阶层的虚伪和偏见,思想的固化和腐朽,嗤之以鼻的嘲讽态度。言外之意就是虚构的故事才更真实地反映了人性的丑陋。
C. 毛姆《面纱》读后感
毛姆的小说总是让我惊觉这世上有作者竟这样犀利、毒舌,但是读来却很爽、极度痛快,读每一段都是对之投以感激的情绪。
我就是这样一个读者。
《面纱》是我读得最快的小说,只花了两天时间,我不记得我是在一个怎样的契机下开始读的,我自然是知道毛姆有这样一部小说的。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深有感触,那种对生活的透彻领悟不可言喻,只能独自品味。《人性的枷锁》我再也读不下去了,我承认故事是吸引人的,但是小说实在太长了,我并不能与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共情。
“面纱”二字在英语中表达的的意思是女性婚礼中的头纱,所以毫无疑问这部小说和爱情、女性、亲密关系、婚姻有关;但是我读完,似乎觉得面纱更像是一个意象,表面上是以上这些,但是更多是描述一个拥有婚外情的女人如何找寻生活的意义,如何找寻“道”,如何进行自我救赎。
凯蒂的婚前人生并不幸福(当然她的婚后生活更悲惨),她出身在英国中产阶级家庭中,享受着物质的极大满足。父亲是一名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母亲是一个尖酸苛刻的人,母亲早先对父亲的职业抱有极大的野心和目标,不满足他还是一名小律师,希望他能成为当地的大法官,不惜一切代价成为一名趋炎附势的女人,但是母亲的愿望落空了,母亲对父亲的压制与打击成了父亲一生的阴影。
凯蒂生来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成年后的她极具美貌,所以自然母亲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凯蒂身上,希望凯蒂嫁给一个有声望的贵族人家,她从小就对凯蒂要求严苛,让凯蒂出入在各个酒会上,以便被哪个贵族公子看上,活脱脱将自己女儿培养成为了一个交际花。
凯蒂虽然美貌,可她是个花瓶,她空有其表,她虽有女主角的光环,但是挡不住她的愚蠢、虚荣、轻浮甚至可以说不要脸,她穿梭于各个酒会与舞会,她有很多追求者,那些人年轻有为,家庭富裕,可是她全都看不上,她把他们玩弄在手掌之中一一拒绝了他们,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漂亮。
在凯蒂的妹妹成年结婚之际,她慌了。因为妹妹一成年就遇到了真命天子,便要结婚,自己到了二十几岁却嫁不出去了。为了赶在妹妹之前结婚,她答应了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
沃尔特-费恩热烈地爱着凯蒂,而凯蒂却不当回事,费恩不善言辞,不会说那些漂亮话,只是在每次舞会上都去见凯蒂,在他要去香港任职之际向凯蒂表明了心迹。凯蒂实在太焦虑了,她比妹妹漂亮,不能接受妹妹在自己之前结婚,便答应了费恩的求婚,跟随费恩去了香港。这样她就不用在妹妹的婚礼上当“老姑娘”了,自此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可是凯蒂一点都不爱费恩,而费恩深爱着凯蒂,这种不对等的爱注定是不会幸福的,费恩喜欢的音乐会、书籍、工作凯蒂一点都不喜欢,她喜欢在酒会上喝着白兰地、愉快地聊天。费恩严肃苛刻,不善言谈,一点都不幽默,凯蒂甚至有点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专注于他的破工作。
所以凯蒂认识了查理,她有了婚外情。查理幽默风趣、深谙女人的心思,查理健壮厚实,凯蒂深深地爱上了他,并且和他进行了鱼水之欢。
而在这一天下午,被费恩撞见了,费恩并没有虚张声势,他悄悄的走了,他恨这对狗男女,他要构思一个复仇计划。
凯蒂和查理都慌极了,凯蒂希望和自己的丈夫摊牌,和费恩离婚,然后和查理结婚;但是查理是一个十足自私的家伙,他只是在玩弄凯蒂,他放弃不了自己妻子给他带来的官职与地位,与自己的利益相比,凯蒂一文不值,他只是自己寻欢作乐的情人罢了。凯蒂认识了查理所戴的“面具”,痛苦不已,她深深爱着查理,没想到却被查理骗了,她觉得自己愚蠢至极。
费恩想到了复仇计划,带着凯蒂去四川的湄潭府,那儿正在肆虐着霍乱。他们踏上了去湄潭府的征途。
在这霍乱暴发的城镇,每个人都给了凯蒂很多震撼,那些孤儿院的修女们、同样来自英国的瓦丁顿、还有瓦丁顿的妻子—满族的一个公主,甚至费恩。
孤儿院的修女们来自遥远的法国,虽然这里有霍乱横行,但是她们不愿离开,她们中的三个修女已经因为霍乱过世了,但是她们心里有信仰,她们从一离开家就没想过要回去,她们身上肩负使命,这是她们自己选的路。凯蒂跟着修女一起照顾孩子,她仿佛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没有那么空虚,不再想着查理,每天沉浸在工作中,对她来说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瓦丁顿来自英国,他从很早就来了,瓦丁顿是个毒舌、犀利的男人。虽然这个男人其貌不扬,但是他能洞察很多事情,他幽默、有情趣,任何人在他身边都能变得很快乐,凯蒂从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瓦丁顿就和她亲切地攀谈起来,就好像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一样,瓦丁顿给自己很多亲切的力量。
瓦丁顿的情人——来自满族公主,她深深爱着瓦丁顿,他去哪儿她就去哪儿,满族公主给凯蒂很大的震撼,这是一种来自异域的、神秘的力量,她想从满族公主身上寻找什么,她称为“道”。
当然费恩也让自己震惊,自己对原来的费恩有偏见,之前的自己看不到他的优点,也不了解他,更不知道面具下的费恩是什么性格,但是从修女的口中,从瓦丁顿的口中,凯蒂知道费恩是个英雄,他善良、有情义、认真负责,是个智慧的男人。
凯蒂在这个美丽、神秘的城镇得到了救赎,她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自己活着的价值,就算她现在染上霍乱死去也无憾。费恩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他全力救治那些得病的人,研究病毒。两人的情感世界似乎得到了暂时的休憩。
可是凯蒂怀孕了,这是个不好的消息,这个消息打破了她的充实生活,费恩追问她孩子是谁的,凯蒂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不想撒谎说是费恩的。
费恩内心充满了愤怒,他只能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整日整夜坚守,他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做活靶子来研究病毒,这类似于自杀,最终染上霍乱死了。在死之前,他对凯蒂说了一句话“死的是那只狗”。这句话来自一个典故,一个渔夫养了一只狗,那只狗想咬死主人,但是主人奇迹般的活了,死的却是那只狗。
凯蒂伤心、后悔、难过,只能回到英国母亲的怀抱,可是母亲在自己还没到家前就过世了,父亲好像得到解脱了一般,急着远离母亲的世界,凯蒂带着孩子和父亲一起生活。
小说的最后说道:“我想要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不要犯我犯过的错误...我要把我的女儿抚养成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自立。我把孩子带进和这个世界,爱她,把她抚养成人,目的不是让一些男人为了和她睡觉,就心甘情愿为她提供食宿,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我希望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依靠任何人,把握自己,我希望她自由地生活,比我活得更精彩。”
毛姆用撕裂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凯蒂对爱情的美好幻想,里面蕴含的道理很多,有人生的意义,爱情的去留,婚姻的真实与虚幻。
其中我理解到的就是凯蒂对自己人生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美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人性的解读发生了改变,她在湄潭府进行了自我救赎,也让自我心灵开始慢慢觉醒,渐渐看清面纱后的自己。
遗憾的是,在本书的最后,直到费恩死去,凯蒂都没有爱上费恩,爱情就是这么残酷,爱情却也是这么奇妙。那你会因为一个人的品德高尚而爱上他吗?读完这本书你也许会找到其中的答案!
D. 读书笔记并不是简单地复述 | 读《毛姆读书随笔》有感
作者 I 西达雅
以前我写书评总喜欢复述书里的内容,从头到尾的复述,甚至是细枝末节,誓要让读者能够从我这两千字的文章中读完一本书。那时我觉得这样做才是认真读过那本书,把书的内容印在了脑海里。
而现在,慢慢学习一些名家的读书随笔后发现,读书笔记并不是复述那么简单。复述只是做了知识的搬运工,顶多修炼了一下文章主要内容的总结能力,而对于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方面并没有任何提高。
近来读到的《毛姆读书随笔》,简直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毛姆的读书随笔内容非常丰富,比如他给你介绍一本小说,他不仅仅只会描绘小说的结构、内容、意义,他喜欢从介绍作者的生平开始,深度挖掘一个作者以及作者的作品。
比如介绍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毛姆从简的家庭背景、出生教育、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入手,先给我们介绍了简·奥斯汀这个女作家是如何造就的,然后才会延伸到《傲慢与偏见》中的男女主人公,甚至是简的其他小说。
毛姆有时候还会加上时代的大背景,由介绍一个作者引申到对这个时代的一群相似或是不尽相同的作者进行比较,让人大开眼界。读者因此不仅读了小说,更学到了很多文学知识。
自打看了毛姆的读书随笔,我觉得自己以前写的读书笔记简直弱爆了,只会复述书的梗概,就像是一部电影被剧透完了,读者再也激不起兴趣去阅读我推荐的那本书。
既然发现了不足,那么接下来写读书随笔的时候就要有些改变了,我总结了几个今后写读书随笔的要点:
第一,在阅读的过程中就要做笔记。不管是读小说还是其他书籍,读到能触动自己的地方,就要用铅笔标注,及时做好笔记归档。
尽管毛姆说读小说的目的就是娱乐而不是增长知识,但我处于阅读娱乐这阶段已经太久了,是该从他人的优秀小说中学习方法技巧的时候了。
第二,在写读书随笔前,要搜集相关资料,了解作者相关作品和事迹,以便对将要写的某书的读书笔记有个较为全面的评价。
第三,建议系统地阅读某作者的书籍或不同作者的同一类型书籍。以前我的阅读习惯是,借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书的封面漂亮会被我取下,书的简介吸引人会被我留下,书的评价很高也会吸引我,而现在我需要做的是,研究、读透一个作者的几本书或是不同作者的同一类型。
第四,既然是读书笔记,就是要给读者介绍阅读体验,这方面的语言组织能力需要加强,不能总是自言自语,而是用比较简练通俗的表达让读者对你介绍的书籍感兴趣。
第五,多学习前人的经验。目前学习做读书笔记我只看了毛姆的读书随笔,接下来要读一读别的名家的读书随笔,以便汲取众家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
E.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1】
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上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他的这种孤独很有幻觉的成分,虚幻不可触摸。他的生活有些超然物外,无法想象一个在现实社会生活了四十多年,过着”正常“生活的人,能够一夜之间就放弃一切。他对爱情的评价体现了他的价值观:”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这些话离经叛道,这样的人被作为异端。”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所以他可以抛妻子,待他遇到第二个女人的时候有弃如敝屣。
他格格不入,寻找梦幻岛,”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这部小说,对于想要追求精神自由但又无勇力去实践的人,或安慰或被击中,总之能收获些什么。
最后说说书名的由来。按照译者的解释,月亮,高高在上,如理想;便士,是最小的货币单位,就如现实。现实和理想的冲突,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2】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死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死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 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死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杀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 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血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欲望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死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 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 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 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3】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
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F. 毛姆《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导语:《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在全盛期写下的杰作,亦是其作家生涯的最重要代表作。这样重要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会选择高更作为笔下主角原型呢?下面我们来看看读后感。
【篇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月亮与六便士》:肉体与灵魂的不同性别立场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的标题是什么意思?标题决定主题,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在本书译者苏福忠的前言里,称“月亮”指艺术,“六便士”指世俗价值观。还有说法是,“六便士”是英国币种中最小的,与月亮都是圆形的,两相对比,一个象征着圣洁,一个象征着尘埃。
我觉得在本书中,“月亮与六便士”的关系,更象征着“灵与肉”的关系。
“灵与肉”可以说是哲学中最大的也是最基本的命题。它的另一种变形表达方式,即“物质与精神”决定了哲学流派的分野,而“灵与肉”的冲突,更是现代人最深刻的困惑与矛盾之一。《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古怪的画家,他选择离开家庭,避居到南太平洋的一座小岛之上,其行为相当的出格。但这种出格,如果没有通过感情的冲突来烘托、陪衬的话,至多是一个怪味艺术家而已,而在书中,一条最深刻的情感线,就是斯特里克兰德诱骗了了同行画家的妻子,而对到手的别人妻子又毫不珍惜,弃若蔽履,导致那个画家妻子自杀身亡,这个情节,构成了这部小说中的最强烈的戏剧冲突,也让人性的所有秘密与骚动毫无遮掩地展现出来。
从道德层面上讲,斯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忘恩负义,心狠手辣,不解情为何物。在法国巴黎之时,他生病在床,气息奄奄,是好心的荷兰画家斯特罗伊夫把他带回家中,悉心照顾,甚至动员自己的妻子布兰奇侍奉于他,然而就是这种朝夕厮守的过程中,斯特里克兰德俘获了布兰奇的芳心,在他身体康复之后,她铁了心要跟着他四处漂零。书中甚至暗示,她愿意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来供养他。这种看似伟大的爱,丝毫没有让斯特里克兰德珍惜,他的可恶之处,表现在小说的表层,不仅小说里的“我”对他深恶痛绝,就连读者也难存好感。但这不是他的全部,如果小说仅仅如此妖魔化一个艺术家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不过是一个泄愤之作,对人心与人性的探索将全部是空缺与盲点。毛姆更越过“道德”的浅表层次,深入到“天才”人物不可秤量背后的“灵魂”深处,去探究人性的真正判定标准,去找寻生命意义的理由。
荷兰画家深爱妻子,他与妻子的一个共同点是,都臣服于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之下。艺术“天才”的魅力就是在于他表达出人类灵魂深处的隐秘的、原始的那种渴望与企求,这种说不明道不清的东西,可以让同行佩服,女人心服。我们看到,荷兰画家画作平庸,缺乏才气,尽管心地善良,为人厚道,但在艺术的天平上,不是比试道德楷模,而是PK心灵捕手的内在能量。在这一点上,荷兰画家毫无胜算,只能陪上夫人又折兵,在妻子自杀身亡后,他竟然不计前嫌,试图邀请斯特里克兰德一起回到他的荷兰故乡,共度他们曾经拥有同一个女人的后半生岁月(相当于《围城》中的“同情”兄)。但是,斯特里克兰德的理想根本不在这里,他的追求更为宏大与广博:“那灵魂瞄准了某些更加伟大的东西,这是任何与肉体绑缚在一起的东西都无法企及的。”(P150)
斯特里克兰德的无情无义的深层次原因,正是在这里。斯特里克兰德身上天生地散发着一种所谓“天才”的暴戾、原始、肉欲的成份,这种与现实格格不入的灵魂激情,促动着他不断去寻觅,从而厌恶一切试图捆绑他的束缚,这种束缚包括工作甚至家庭。其实我们在卡夫卡的一生中,也同样可以看他这一份对现实及婚姻的厌绝与仇恨。荷兰画家的妻子布兰奇开始的时候,拒绝接受照料斯特里克兰德,就是因为他身上的这份野性原始的光,击中了女人的软肋,令她感到一种必然会陷入其中的畏惧,但丈夫的好心,使她无法拒绝,从而宿命般地陷入到这种天才所放射出的圣光中。她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想用女人的柔情与牺牲,来驯顺这种天才的桀骜不驯,但是这不过是女人的痴心妄想。正如斯特里克兰德坦言的一样,布兰奇的所作所为,正是他离开前妻的原因。“我看出来布兰奇一点一点地把我妻子所有的小伎俩都使了出来。她用无限的耐心,打算把我罩在罗网里,捆得结结实实。她想把我拉下来,和她待在同一水平;她对我毫无关心,只想让我为她所有。”(P148)
作者在这里深刻地揭示出女人的关爱,仅仅是一种表层的爱,而丝毫没有触及到他的灵魂,而一个男人在灵魂的饥渴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他必然会继续出走,去寻找真正的灵魂的归宿。这就形成了小说里的最为深刻的对于男人与女人关系的剖析与断定。男女之间的灵与肉冲突,是所有文学作品中无法规避的核心议题。斯特里克兰德讲的明白,情欲他无法克服,他屈从于情欲,但是只会使他更加憎恨情欲(P148)。女人的爱,只会让他更加鄙视女人,对她毫无爱意,急欲弃之而后快。在作者深刻的触及男女心理层面的解剖刀的刀锋烛照下,斯特里克兰德的忘恩负义便有了理论上的辩护词。
而同样,女人的爱,同样受到灵与肉关系的深刻左右。书中,斯特里克兰德说了一句颇为经典的判断:“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造成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P145)”。女人受的伤害,是因为她爱男人,是她的心灵之爱,所以即使有这种伤害,她也会甘之如饴,就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貌美如花的王后却会在每晚甘愿承受一个男人暴打的痛苦,但却对国王冷若冰霜。所以说在一个无爱的女人的面前,男人的任何牺牲只会引起她的更多的鄙视与厌恶。在小说里,我们看到,荷兰画家在哀求妻子“我会改的”的时候,遭受到妻子的冷酷的掌击,深刻地反映出女人在无爱男人的面前的同样不逊色的残忍与冷酷。
因此,斯特里克兰德伤害了布兰奇,而布兰奇则伤害了自己的丈夫。他们的这种伤害,正反映了男女基于灵与肉的不同性别立场,而呈现出的一种刀锋的不同的刃面。男人想神游天外,追求灵之无极,而女人则画地为牢,置“男人之灵”于掌控之中(P148:男人的灵魂漫游于宇宙最遥远的地域,女人却热衷于把男人的灵魂囚禁在家庭收支账簿的小圈子里),斯特里克兰德与布兰奇这一对萍水相逢的男女之间,却组成了最深刻的男女矛盾。布兰奇的灵只属于她心仪的男人,为此她爱我所爱,无怨无悔,甚至死都不怕,也算是为爱而死。而斯特里克兰德的“灵”却不愿受制于任何人,对布兰奇的这种非份之想,只能看着她走上死亡之路。而后来在南太平洋岛国上斯特里克兰德结识的那位土著女子,得到他最佳的首肯就是“她从来不干涉我……我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P197)这个土著女子也许没有文化,但她凭着一种原始的本能,从不去束缚一个男人的灵魂,放任着他的心灵的自由,所以,斯特里克兰德与她相安无事,也就不会释放出对文明社会女子的伤害毒素。毛姆逆转了一个道德层面讨论的艺术家的优劣品性,而从“灵与肉”的层次上,探讨了男人与女人自我拯救与相互救赎的不同方式,从而成功地为斯特里克兰德进行了脱罪化处理和无罪认定,从开始时声嘶力竭的讨伐转化为把他列入“伟大的人”行列中的讴歌。
很多情况下,毛姆在书中罗列出的男女之间的博奕关系,可以帮助我们解开中国文化中最讳莫如深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迷障。“家务事”不是清官能断的,但一个伟大的作家,却能够透过人性的雾幔与心理的迷津,最接近地触摸到人心的秘密。比如,我们不妨庸俗地拿张艺谋与巩俐的关系作一点实战运用。张与巩的分手,众说纷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巩俐想与张艺谋结婚,但张不愿意进入到婚姻的束缚中,张艺谋这里的心态,正是斯特里克兰德的心态,他有他的追光,女人试图介入到他的心灵之光中,这是男人最为讨厌的。于是张选择了弃绝。而张后来与一个平凡的女子结婚生子,令人大跌眼镜,但这正是斯特里克兰德后来与一个“从来不妨碍他”的土著女人相依相守的原因,因为那个凡俗的女子从不想驾驭他,干扰他的心灵。因此,西方文学里的深刻性是足以让中国文学叹为观止的。毛姆的这本《月亮与六便士》发表于1919年,而同时的中国文学,鲁迅刚刚在1918年发表了第一篇现代小说《狂人日记》,当时的中国文学对两性关系的探讨远没有触及到灵与肉的深刻的层面,而毛姆在书中论及的人性的深刻内涵与隐秘空间,却能够在今天依旧让我们感到强烈的震撼,可以让我们找到现实的对应与迷津的答案,这正是西方文学的一种深刻的魅力所在吧。
【篇二】《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毛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作家。非常,聪明。
写东西好的人其实不一定聪明。他是真聪明。
他是个非常认真的读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读的书多到逆天。而且他还很八卦,看看他写的司汤达评传和福楼拜评传好了。他对作者心理的把握极高明。
也只有他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们的文笔不好,但“伟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笔,而是激情和叙述欲”。
他距离不朽,其实缺一点激情。他太聪明了,简直聪明到缺一点鲁莽。所以历史很难把他归类到托尔斯泰们中间去,但他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到了20世纪,他还在写19世纪式的小说。但他写得确实好。那些"我有个朋友"式小说,莫泊桑就写得很好,但毛姆写得不下于前者。
做个对比,董桥先生也喜欢“我有个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写的,就明白毛姆写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会为了戏剧性刻意造巧合,也不会为了个情节硬拽着人物性格扭着走,瑰丽斑斓的手法也不多,又带点英国范儿不肯跳到前台讲大道理,点到为止。所以就像没有管弦搭配的钢琴单奏。有点儿薄,不厚润,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净流畅。
毛姆哪怕在企图说教之余,也不会丢了自己讲故事的文体,所以他讲故事时喜欢润物无声,带着英国式的浅笑抹过去。硬想插说教,反而很别扭,不像巴尔扎克和雨果说故事时间隙插话自然而然爱什么时候插什么时候插。毛姆对司汤达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针对他们讲故事方面的。
在对政治正确的无视、对传统的刻意嘲讽方面,毛姆其实有点纳博科夫范儿——虽然他二人气质还不大同,而且真遇到一定会彼此掐起来。
但毛姆又不是个冷淡到会嘲弄一切情怀的人。《月亮与六便士》里,他的情怀表露得够明显了。
对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了解越多,越会明白这一点。
书的结尾这段,是他招牌的风格:
————————
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
褒贬倾向,很是明显,尤其是对爱塔她们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见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来了。
这是给我们的私下礼物:就像一个傲娇毒舌从来不假辞色的男人,忽然跟我们喝了杯酒,说了三句真心话,然后转身离开,什么都没有了。
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德,一如《刀锋》里的拉里一样,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边陲之地,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直到书的结尾,文明社会的那些人,还在道貌岸然的评断他们。在这里,毛姆对激情燃烧的艺术家流露赞美之情(虽然还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人,都被他当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所谓傲娇毒舌就是:
毛姆对不喜欢的人会刻薄嘲讽,但对喜爱的形象,赞美起来很节制。
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知道情怀过了线就是铺张和虚伪,所以总得假装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他只会给那些最细心的人,提供一点小福利,展现他诗意的一小面。
然后他就继续傲娇着,用毒舌来遮盖自己了。
【篇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或许正是因此,《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借“我”口中描述的、一个似乎完全独立于故事之外的人物——天才医生亚伯拉罕,阐明了自己与高更之间的共性。这位医生自学校求学时起,表现便已出类拔萃,事事做得高人一筹,所有的奖励和奖学金都拿遍,眼看着要升任医院管理层时,却因为一次前往埃及亚历山大港的经历,认定了自己的最终归宿,即刻辞职远离,和当地人结婚,日子过得紧巴巴。与此同时,另一个他在位时根本没法出头的医生阿莱克,接替了亚伯拉罕的位置,从此平步青云。
阿莱克嘲笑亚伯拉罕的选择,但亚伯拉罕本人却过得平和快乐。阿莱克的快乐是六便士式的,简单易懂,无非是俗世安宁,生活富裕。亚伯拉罕的快乐则是月亮,是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诉求。那就像是,一个人偶然来到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属于那里,自己在出生地反而是陌生人。遵从自己内心,去选择了月亮或者六便士,无论哪种,无疑都是幸福的。真正痛苦的是不去追求,或者求而不得,守着错误的.选择煎熬一生。
月亮若是未竟的乡愁,那每个人倒也都是异乡人了。
在塔希提岛居住时,高更用法语写了一部名为《诺亚·诺亚》的手记,这本书碰巧在《月亮与六便士》出版的同一年里,被翻译为英文出版。考据毛姆是否读过纽约尼古拉斯·布朗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手记,是否是在此之后,才下决心完成《月亮与六便士》的最后章节的,并不困难;考据雷诺阿1919年的离世,对于故事的完成是否有所推动,亦不麻烦;哪怕想从文学史当中搜寻梵高的耳朵,是否被高更割下献给妓女,都不算是离谱。
然而,最有趣的事情却不在书外。
即使将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一口气读到第54节,不将最后20页读完,你仍旧没办法得知斯特里克兰德生命的全部真义,甚至连其中十分之一都没法获知——这正是毛姆被称作讲故事圣手的真正原因。没错,包括伦敦、巴黎、马赛发生的一切,都很精彩,感觉是一个至少能够打出九分以上的好故事了。然而,只有抵达塔希提,从肥胖的库特拉斯医生那里,听闻斯特里克兰德生命最后阶段发生的一切之后,你才会明白,前面两百多页的曲折迂回,不过是为了更好讲述生命壮烈升华的过程而埋下的伏笔。
在现实中,高更是在脚部湿疹恶化、心脏衰弱的双重折磨下,因为心脏病发去世的。他曾经考虑过回法国接受治疗,但却未能成行,滞留在岛上的“欢乐之家”小屋里。1898年,高更曾经选择自杀。根据《诺亚·诺亚》里的记载,他住在塔希提时也常常觉得寂寞苦闷。他“有限度”地追求名利,举办画展和拍卖会。在南太平洋能够赖以生存多年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继承了叔父的遗产,平时多少卖些画作。他甚至还领取过大溪地巴贝杜土木事业局的工资。然而,毛姆的斯特里克兰德却是个更加决绝、纯粹的天才——不仅没有继承任何遗产,不考虑举办任何画展,绘画还既不为钱财,也不为展示。他可以随便将作品送人,随意将毕生心血销毁,病入膏肓也不吭一声。斯特里克兰德唯一看重的,不过是“表达”过程本身,仅此而已。
因此,尽管提前收尾已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毛姆却试图以接近神秘主义的临终场景叙述,将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可能存在的暧昧地带,将现实中的高更与虚构里的斯特里克兰德,彻底隔绝开来。他当然是做到了:最后20页,即便已是第三次阅读,我还是读得冷汗直冒——摒弃一切的本真追求,原始而肉欲的力量,经过不多不少的铺垫,终于能够在这一部分里,超越人类语言所能抵达的限界。这个过程本身,已不是“精彩”这种肤浅的词汇可以形容,“真正的真相”在很大程度上,是残忍而悲戚的,包含凡人难以忍受的弃绝之姿。
之前未曾读过《月亮与六便士》的读者,无疑是幸运的。本次的苏福忠译本,相比市面上常见的傅惟慈本子,更为通俗、流畅、口语化,它削弱了旧译本通过严肃的选词和长句,有意无意强调了的哲学性,仿佛高更作品中独具的那类明晰线条、幻觉般的色彩、生硬的对比和硕大无朋的体积感,在阅读过程中都能即时浮现在脑海中似的。
斯特里克兰德在岛屿的最后时光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毛姆用的是怎样的写法,此刻随便描述出来,无疑会影响到一次也未读过本书的读者们的阅读体验,只好按下不表。可以确信的是,经由这个结尾,整本书最终上升为西西弗斯式的神性体验,与希腊神话最经典的隐喻之一,具备了某种结构上的一致性。
西西弗斯触怒众神,众神惩罚他,令他将一块永远上不了山顶的巨石推上山顶。于是,西西弗斯每日周而复始地推动巨石,徒劳地消耗生命。在相当漫长的时光里,西西弗斯是绝望、煎熬又痛苦的。直至某天,他突然在无休止的重复当中,感受到了美——粗粝的兽欲、原始的力量。这种美的发现,令他不再将推动巨石视作苦难,于是苦难也就即时终止了。
无论月亮,还是西西弗斯,无论毛姆或高更,乃至我们自己。对于至美至真的不懈追求,永远是超越的唯一途径。
G.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怎么样
发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小说集,一方面看得时候也同时在看其它的书,另一方面觉得小说集要分开看,看完几篇歇一段时间,慢慢再看。 在看毛姆这篇小说集的同时,也看着他的读书随笔和月亮与六便士。觉得他实在是一个真诚、有趣的老头。看他的读书随笔,听他评论名著的好坏,可以知道他青睐何种题材的小说,知道他喜欢用何种手法去创造一个故事。然后对照到他的小说,去解构他的创造意图是个很有趣的事。 这本小说集里的故事都是现实主义,正像他认为的:作家应给读者一个完整、紧凑、戏剧性的故事,他的小说都做到了,也做得很出色,启承转合,往往到结尾还有出乎意料的转弯,让人看得津津有味。 初读时,读到《蒙德拉古勋爵》(我觉得这是这本小说集里最好的一篇)时,完全被震撼了,是怎么的一种心理,让人执著地在梦中杀人。还有《不屈服的女人》《午餐》《蚂蚁与蚱蜢》等,都是立意翻新,十分洞析人性。 与毛姆一样,认同不可知论,所以他的小说表达出的思想与我高度契合,读罢觉得又有趣又受益。 有一点不喜欢的是:虽然毛姆提倡小说要简洁,但我觉得这部小说集里的一些小说还不够简洁,稍显啰嗦,揣测他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故事看起来更真实吧,但我倒是无所谓真不真实,读起来爽就好。
H. 毛姆《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2)
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
褒贬倾向,很是明显,尤其是对爱塔她们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见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来了。
这是给我们的私下礼物:就像一个傲娇毒舌从来不假辞色的男人,忽然跟我们喝了杯酒,说了三句真心话,然后转身离开,什么都没有了。
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德,一如《刀锋》里的拉里一样,求仁得仁,得其所哉,为了自己的梦想,在边陲之地,以一种文明人无法理解、他自己很快乐的方式,结束了人生。而直到书的结尾,文明社会的那些人,还在道貌岸然的评断他们。在这里,毛姆对激情燃烧的艺术家流露赞美之情(虽然还是很克制),而道貌岸然,拿着成型语录批判他们的人,都被他当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所谓傲娇毒舌就是:
毛姆对不喜欢的人会刻薄嘲讽,但对喜爱的形象,赞美起来很节制。
因为他是个聪明到有些扭的人。他知道情怀过了线就是铺张和虚伪,所以总得假装嘲讽一切(对他在意的,他会嘲讽得温柔些),他太聪明了,对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让大家很难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但如果读细一点,你会发现他许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聪明其实又是摆的姿态。骨子里,他是个情怀深沉的小说家。他只会给那些最细心的人,提供一点小福利,展现他诗意的一小面。
然后他就继续傲娇着,用毒舌来遮盖自己了。
【篇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
或许正是因此,《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借“我”口中描述的、一个似乎完全独立于故事之外的人物——天才医生亚伯拉罕,阐明了自己与高更之间的共性。这位医生自学校求学时起,表现便已出类拔萃,事事做得高人一筹,所有的奖励和奖学金都拿遍,眼看着要升任医院管理层时,却因为一次前往埃及亚历山大港的经历,认定了自己的最终归宿,即刻辞职远离,和当地人结婚,日子过得紧巴巴。与此同时,另一个他在位时根本没法出头的医生阿莱克,接替了亚伯拉罕的位置,从此平步青云。
阿莱克嘲笑亚伯拉罕的选择,但亚伯拉罕本人却过得平和快乐。阿莱克的快乐是六便士式的,简单易懂,无非是俗世安宁,生活富裕。亚伯拉罕的快乐则是月亮,是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诉求。那就像是,一个人偶然来到一个地方,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属于那里,自己在出生地反而是陌生人。遵从自己内心,去选择了月亮或者六便士,无论哪种,无疑都是幸福的。真正痛苦的是不去追求,或者求而不得,守着错误的选择煎熬一生。
月亮若是未竟的乡愁,那每个人倒也都是异乡人了。
在塔希提岛居住时,高更用法语写了一部名为《诺亚·诺亚》的手记,这本书碰巧在《月亮与六便士》出版的同一年里,被翻译为英文出版。考据毛姆是否读过纽约尼古拉斯·布朗出版社出版的这本手记,是否是在此之后,才下决心完成《月亮与六便士》的最后章节的,并不困难;考据雷诺阿1919年的离世,对于故事的完成是否有所推动,亦不麻烦;哪怕想从文学史当中搜寻梵高的耳朵,是否被高更割下献给妓女,都不算是离谱。
然而,最有趣的事情却不在书外。
即使将这本《月亮与六便士》一口气读到第54节,不将最后20页读完,你仍旧没办法得知斯特里克兰德生命的全部真义,甚至连其中十分之一都没法获知——这正是毛姆被称作讲故事圣手的真正原因。没错,包括伦敦、巴黎、马赛发生的一切,都很精彩,感觉是一个至少能够打出九分以上的好故事了。然而,只有抵达塔希提,从肥胖的库特拉斯医生那里,听闻斯特里克兰德生命最后阶段发生的一切之后,你才会明白,前面两百多页的曲折迂回,不过是为了更好讲述生命壮烈升华的过程而埋下的伏笔。
在现实中,高更是在脚部湿疹恶化、心脏衰弱的双重折磨下,因为心脏病发去世的。他曾经考虑过回法国接受治疗,但却未能成行,滞留在岛上的“欢乐之家”小屋里。1898年,高更曾经选择自杀。根据《诺亚·诺亚》里的记载,他住在塔希提时也常常觉得寂寞苦闷。他“有限度”地追求名利,举办画展和拍卖会。在南太平洋能够赖以生存多年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继承了叔父的遗产,平时多少卖些画作。他甚至还领取过大溪地巴贝杜土木事业局的工资。然而,毛姆的斯特里克兰德却是个更加决绝、纯粹的天才——不仅没有继承任何遗产,不考虑举办任何画展,绘画还既不为钱财,也不为展示。他可以随便将作品送人,随意将毕生心血销毁,病入膏肓也不吭一声。斯特里克兰德唯一看重的,不过是“表达”过程本身,仅此而已。
因此,尽管提前收尾已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毛姆却试图以接近神秘主义的临终场景叙述,将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可能存在的暧昧地带,将现实中的高更与虚构里的斯特里克兰德,彻底隔绝开来。他当然是做到了:最后20页,即便已是第三次阅读,我还是读得冷汗直冒——摒弃一切的本真追求,原始而肉欲的力量,经过不多不少的铺垫,终于能够在这一部分里,超越人类语言所能抵达的限界。这个过程本身,已不是“精彩”这种肤浅的词汇可以形容,“真正的真相”在很大程度上,是残忍而悲戚的,包含凡人难以忍受的弃绝之姿。
之前未曾读过《月亮与六便士》的读者,无疑是幸运的。本次的苏福忠译本,相比市面上常见的傅惟慈本子,更为通俗、流畅、口语化,它削弱了旧译本通过严肃的选词和长句,有意无意强调了的哲学性,仿佛高更作品中独具的那类明晰线条、幻觉般的色彩、生硬的对比和硕大无朋的体积感,在阅读过程中都能即时浮现在脑海中似的。
斯特里克兰德在岛屿的最后时光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毛姆用的是怎样的写法,此刻随便描述出来,无疑会影响到一次也未读过本书的读者们的阅读体验,只好按下不表。可以确信的是,经由这个结尾,整本书最终上升为西西弗斯式的神性体验,与希腊神话最经典的隐喻之一,具备了某种结构上的一致性。
西西弗斯触怒众神,众神惩罚他,令他将一块永远上不了山顶的巨石推上山顶。于是,西西弗斯每日周而复始地推动巨石,徒劳地消耗生命。在相当漫长的时光里,西西弗斯是绝望、煎熬又痛苦的。直至某天,他突然在无休止的重复当中,感受到了美——粗粝的兽欲、原始的力量。这种美的发现,令他不再将推动巨石视作苦难,于是苦难也就即时终止了。
无论月亮,还是西西弗斯,无论毛姆或高更,乃至我们自己。对于至美至真的不懈追求,永远是超越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