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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寒风

发布时间: 2022-10-24 06:43:54

『壹』 寒风是谁

满族。河北易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易县师范。1938年参加八路军,历任安吴堡青训班学员,八路军山西太岳军分区宣传队队员,陈赓部队某团教育股长,第二野战军四兵团新华社分社记者、报道科科长,西南军区创作组、总政创作室专业作家,《解放军文艺》、八一电影制片厂文学部主任,副军级。1950年开始发表作品。195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长篇小说《东线》、《淮海大战》、《上党之战》、《中原夺鹿》、《战将陈赓》、《邯郸战役》,中短篇小说《大巴山的骄子》、《海与浪》、《歌手》,长篇叙事诗《雪乡》,《寒风文集》(四卷)等。《党和生命》获1953年西南军区文学创作一等奖,《淮海大战》获1980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战将陈赓》获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77-1987年长篇小说奖。 简单一点就是寒风是一个中国的现代作家,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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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谁知道哪能看到比较好的短篇小说

很经典的
走失在春暖花开 乐小米

——我微笑,含着泪看着麻蛋红红的眼睛,曾经我就用这种的眼神看着胡杨,踩烂了他暖暖的围巾,踩碎了我的春暖花开。

(一)麻蛋说,洛洛,你说话呀。
我喜欢奔跑在田野上。像个撒野的孩子,任性而张狂。一直以来,我都固执的认为,春天的田野,浓郁的花草气息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没有母亲。我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
我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周洛儿。奶奶说给我起名字的是一个下乡的大学生。从小到大,奶奶逢人就说,我孙女的名字是状元爷起的,长大了准有出息。
我吃着百家奶长大。一天,和村里的小孩玩,同麻蛋为了抢玻璃球打起来,我把他的脸抓得“纵横交错”。他扯着嗓子边哭边骂,你个没娘的小母鸡。
我回家后,问奶奶,我娘去哪儿了?
奶奶刚要开口,父亲黑着脸吼,你娘就让你个杂种给克死了。说着像拎小鸡似的把我拎到天井里,狠狠一顿揍。
父亲认定是我克死他的妻,对我充满仇恨。我不哭,我习惯了这种非打即骂的生活。奶奶抱着几乎七零八落的我哭得撕心裂肺。
我一动不动,紧紧握着玻璃球,盯着天空问奶奶,这玻璃球真是状元爷给的?
奶奶擦着泪说是啊,是个俊俏的状元爷给的,你将来也是女状元。
我说,奶奶,我想上学。

夜里,奶奶跟父亲商量什么。我竖起耳朵,父亲说,喝酒都没钱,还读什么书?奶奶说我拿我的棺材本还不行?
后来,是父亲压抑的哭声。
不几天,我上学了。我是村里最小的学生,我6岁,太多的皮肉之苦让我太早的成熟。或者,我慧根早种。
麻蛋开始崇拜起我来,每天帮我拎书包到学校。也难怪,他都快9岁了,还没上学。麻蛋走时,我站在教室门口打量他,颇有感慨,麻蛋,你得多吃点。弄得自己跟面汤儿似的,怎么替我背书包?
麻蛋说好。

我聪明伶俐,虽然人来疯有点讨人嫌,但教书的女老师还是对我特别好。有时候看她在讲台上擦汗的样子,特端庄,我都想,她可能是我妈。
放学时,我对麻蛋说,我觉得女老师可能是我妈。麻蛋说,对对对,我看也挺像。我问麻蛋,你见过她?麻蛋憨憨的笑,说,这是我妈做的热窝窝头,给你。我一看那两个黄灿灿的小窝头,也不管它们是不是在麻蛋那双墨黑的狗爪子里,逮过来就吃。还说,麻蛋,你也吃。得吃胖点,随手又将另一个窝头也咬了一口。左一口,右一口。
麻蛋嘿嘿的笑,说好。那洛洛,给我唱歌儿听好不好。
我看着麻蛋说,我在吃东西呢?等以后吧。
麻蛋说好。

年底,我考了全班第一。
过年时,女老师帮奶奶包饺子。她鼓励我好好读书。我问她,我可不可以叫你妈?她笑,脸微微的红。
大年夜里,父亲开始喝他的小酒。我坐在他旁边。他瞪了我一眼。等奶奶端上热腾腾的饺子,我突然想起女老师包饺子时温柔的表情。腾腾的热气中,第一次,我想对眼前这个男子谄媚,我说,爸,你说那老师是不是我妈?
父亲的脸霎时铁一般黑,夹起滚热的水饺塞到我嘴里:就闭不上你的乌鸦嘴!
水饺的热度里,烫烫的油沸腾着我的咽喉。我竟然还在想女老师包水饺时对奶奶说,多放点肉,让洛洛长胖点。我想现在好了,我的舌头胖了,嗓子也胖了,完了,麻蛋,我怎么再陪你那首歌?
大年夜里,父亲喂的水饺让我声音变成了乌鸦一样。那是有生之年父亲第一次喂我。
麻蛋说,洛洛,你说话呀。
我摇头。

(二) 后来,我告诉麻蛋,有人告诉我一个词,很美,叫春暖花开。

第二年,麻蛋也来读书。起了个学名郑安明。女老师回城了,回城那天,我一直哭,哑哑的声音。她抱着我,落泪。她说,洛洛,我可怜的孩子。
同学们早习惯了我的无言。麻蛋依旧给我背书包,依旧给我从家偷东西吃。
我的成绩依旧优异。只是,不会了笑。
冬天,麻蛋将狗皮帽子套在我小脑袋上。我看着他冻红的耳朵,就拽下帽子,嘶哑着声音想说,你想把虱子传染给我?最后用小纸条写下来。
麻蛋红着脸说好。
麻蛋从家里偷鸡蛋给我吃。我想起他妈追打着他满街跑就想说,但一想自己可怕的声音只好翻出纸笔:麻蛋,我早吃够了。我家母鸡早让我杀了。
麻蛋点头说好。
从此,麻蛋手里总是握着一本小本子和一截铅笔。天冷的时候就揣在小棉袄里,拿给我的时候,还有着暖暖的温度。
我的口袋里也装满了很多“快捷回答”——“麻蛋,拿开你的破围巾,全是大鼻涕。”
“麻蛋,这手套都破成这个样子,一边去。” ……
小学六年,麻蛋是我唯一的朋友。后来我到镇上读中学。麻蛋拉着我,小眼泪是哗哗的流。
我走时,奶奶为我收拾行囊,摸着我的头发眼泪就往下掉,跟滑了线的珠子。我回头看看虎着脸的父亲,头也不回离开家门。
离开村子时,麻蛋欲言又止,最后他说,洛洛,以后别叫我麻蛋好不好?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通红的脸,笑。蹲下身来,用小树枝在地上一笔一划写道——好的,郑安明。
他挠挠头,笑。洛洛,我给你攒鸡蛋。
我走,手里握着玻璃球。我想告诉麻蛋,昨天我又梦到了女老师,她哄着我睡觉,哼唱着一首歌谣。只是,麻蛋,我无法唱给你听……

第二年,麻蛋也到镇上读书,我有了伴。见到他,我就掏出一张纸条说:郑安明,你好。他挠挠头,傻笑,跟个河马似的。
我在他的小本子上写道:有不会的题目,请教我。
麻蛋说:是,女状元!
后来,我告诉麻蛋,有人告诉我一个词,很美,叫春暖花开。
麻蛋只说好。

两年后,中考填志愿,麻蛋问我要报三中还是七中。我伸出三根指头。麻蛋说,你不是一直想去七中吗?
我腼腆的笑,麻蛋恍然大悟,一脸坏笑,他说我得去跟奶奶说让她给你备嫁妆了,春暖花开就将你嫁出去。

我如愿考上三中。村里人来道贺。奶奶说,我就说我孙女是个女状元。父亲依旧颜面不展,小酒不断倒进肚子。晚上,不见他的影子,奶奶说,灌了猫尿又到你娘坟上哭丧去了。
我傻傻的想,他是不是要把我考上高中的喜讯告诉母亲呢?
第二天一大早,村里人声沸腾,闹哄哄的。奶奶打开门,一帮人抬进一个人来,奶奶一看,没来得及哭就晕了过去。大伙七手八脚把奶奶抬到炕上喂热水。我愣愣的看着地上父亲湿漉漉的头发,像一头受伤的小兽一样嘶吼——救他啊。
我难听的声音刺激着在场的每个人的耳膜,包括麻蛋。
父亲被抬到卫生室。奶奶转醒后,麻蛋背着她狂奔到诊所。我没去,任凭奶奶怎样求我,我想起他身上每一根骨头就吱吱嘎嘎的乱颤、剧痛。刚刚乌鸦般寒碜的声音冰凉了我每一个毛孔,想到麻蛋都倍受惊恐的神情,我知道,自己一辈子只能做个完美的哑巴。

父亲去了。奶奶坐在炕头不停的哭,不停的唱——大山雀,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我想起自己欠麻蛋一首歌,我一直想像女老师一样唱给麻蛋听。然后看他笑。但是,这只是个梦了。
我离开家,没参加父亲的丧事。麻蛋说,村里人都说我不通人情。我看着麻蛋忧伤的脸,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比我高一个头了。骨骼噼噼啪啪生长的声音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告诉麻蛋,胡杨和我在一个班里。麻蛋看着我写下的这九个字,咧咧嘴笑,你奶奶现在肯定给你做不了嫁妆。
想到奶奶,我哭。

(三)他说他喜欢画我的颈项,很柔美。我微笑,不语。我知道,他也喜欢画苏然的下巴,像个精灵。

高中生活,学习和胡杨成了我的全部。我喜欢胡杨因为他和我一样的安静。不同的是他因为天生的优越我却因为自卑。
胡杨有一手很好的素描,我就成了他画中的女主角,他说他喜欢画我的颈项,很柔美。我微笑,不语。我知道,他也喜欢画苏然的下巴,像个精灵。
改年,麻蛋进了三中。我笑,麻蛋你是我的影子。麻蛋接过我手中的笔改道:郑安明你是我的影子。
麻蛋见到苏然,说,洛洛,那小妮子很漂亮。
我拼命点头,麻蛋推我,别晃了,再晃脑袋就掉下来了。
我对麻蛋“说”,幸亏声音不能画。麻蛋摇摇头表示不理解。
我“说”,胡杨画了一手好画。我想想又“说”,苏然声音像银铃。

麻蛋一脸向往的陶醉。说好,我就追她了,不过,洛洛你的声音也很性感啊。
狠狠的向他的小腹就是一拳,麻蛋抱着肚子“大哭”,说还好还好,还差那么几公分。我看他一脸阴险的笑。想起我就在这张脸上练过“九阴白骨爪”。
胡杨问我说,周洛儿,你的小麻蛋来了?
我微笑“说”,不,是郑安明。
胡杨说,你笑起来很好看。 我仰视着他干净的笑容,那是一脸温柔的明亮,浓得化不开。
我见了麻蛋就笑,麻蛋说,碜得慌,洛洛,你得了失心疯了?
我“说”,胡杨说我笑起来好看。
麻蛋说,跟苦瓜上画张鬼脸似的。对了,你得帮我追苏然呀。你看人家那小微笑。

苏然是我的好朋友吧。我是个孤独的人。生活在无声的世界里。而且是人为禁锢,疼痛无以复加。苏然是个天使,她给了我最多笑容。我喜欢她给我梳小辫,喜欢她给我穿她漂亮的衣服。她从家里带来好吃的,总是两份。她买东西,总是两份。然而,胡杨不会是两个。但我明白,自己永远是灰姑娘,而且穿不了水晶鞋。

我知道,麻蛋喜欢苏然。他总在她面前高谈阔论。还有胡杨,在苏然面前像个绅士一样。不像对我那样霸道独断。
冬天的时候,我总是略显单薄。胡杨就将他的围巾给我套在颈项上,说,别冻坏了……呃……你的脖子。我知道,他关心的也只是我的脖子。但我仍很温暖。我仿佛嗅到了一种味道,一种春暖花开的味道。在胡杨清新的气息中牵挂起麻蛋脏兮兮的狗皮帽子和暖暖的围巾。

一个周末的夜里,同学大都回家了。我不回去是因为车票之于我是一种奢侈。尽管我很挂念奶奶。苏然也破例没回去。我“说”,你的身体这两天一直不好,怎么还不回去?
苏然大哭起来。说,洛洛,你得帮我。我怀孕了。
我傻一样愣在那里。
苏然说,这是胡杨的啊。
我拼命点头答应她。我只是想和胡杨约好了明天要去看冰灯的。
我抚摩着她的发丝,安抚她,微笑着平息她的恐惧。她沉沉的在我怀里睡去,天使一样。半夜里,我眼睁睁看着床单变成红色,惊恐在我喉咙里流窜,我感觉到胡杨的血在流淌。
苏然在疼痛中醒来,我抱着她,她抱着我,我心里低低的哭,麻蛋,出了大麻烦了啊。苏然突然弓起身子,我眼睁睁看着一大团血块从她身体里掉出。我泪眼朦胧,感觉仿佛有东西也从我的身体里剥离了一样。
我帮她然收拾床,帮她擦拭晶莹的肌肤,直到我认为很干净了。她虚弱的微笑着,说谢谢。我微笑,看着这个美丽天使。
她指指那些血迹斑驳的床单,我示意她我将它们扔掉。她疲惫的闭上眼睛。
开门时,突来的手电筒划过我的脸庞。我惊慌失措,床单散落一地。查夜的老师说:“你在做什么?”我看着满地的血色知道无从隐藏,惊恐的哑哑的摇头。惊醒了的苏然从床上冲了下来,看到手电筒光束下那堆床单和血块,她紧紧的护住我,几乎哀求的对着查夜的老师说:老师,你们就放过周洛儿吧。她是个哑巴,她不会说话,她是被骗才做出这样的傻事。

我看着苏然为我着急的都流泪了的眼睛,呵呵的傻笑。
第二天早上,我没见胡杨。
下午胡杨阴着脸问我为什么爽约?我看着他,眼睛血红。将他的围巾恨恨的摔在地上,用脚狠狠的踩。胡杨冷笑,说,难为你还有这么大的力气啊?
我看着他的愤怒的脸和痛恨的眼神,咽喉像火烧一样痛苦。
胡杨啊。

周一,我进了主任室,主任叹气,摇头,顿足。再叹息,再摇头,再顿足。
周洛儿,你写出那个人的名字,你就从轻发落。
我一脸茫然。我写什么?我站了一个上午。
下午,我继续站在主任室。主任谆谆教导,我的良心都哭了。可我写什么?
你想被开除吗?主任问。这时麻蛋从门外进来,他说,主任,是我。与她无关。

很简单,麻蛋被开除了。我是受害者我无辜我没罪我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只是周围多了那么多双同情的眼睛。
给麻蛋送行的时候来了很多同学,麻蛋人缘很好我知道。
我在一边看麻蛋和他的哥儿们相互揶揄。
苏然走到我的面前,抱住我就哭,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几乎想原谅她。她接着说,我该好好保护你照顾你怎么能让你做了这样的傻事啊?我推开她,她倒在近在眼前的胡杨怀里。像个受了委屈的天使。

胡杨看着我。像是用痛苦锩刻而成的塑像。
麻蛋拍着胡杨的肩膀走到一边,我只听到咚咚的两拳。
麻蛋回头扬扬手,跟国家首脑道别似的,洛洛,同学们,我走了。
我看着麻蛋摇摇晃晃远去,摸到口袋里的玻璃球,突然想,麻蛋说过,等以后一定要在未名湖边再和我挣抢这个玻璃球的。可……

后来,麻蛋给我写信,说他在广州打工,让我好好读书,将来我能在未名湖接见他,他自己是去不成了也不想去了,没劲。我想你怎么说的跟北大是我爷爷开办,我大爷在那看场子似的。
我很少回家,村里人当我是瘟疫我能感觉到。只是,睡梦里,我总梦到奶奶站在村口张望。醒来,枕头是湿的。我想自己汗真多啊。胡杨以前总说我先天不足,气虚盗汗。

我的生活中只剩下了学习。我想,我不要胡杨了。
麻蛋经常给我寄钱,寄东西,叮嘱我回信时要叫他郑安明。
高考的时候,我的成绩就跟牛市一样,杠杠的。麻蛋听了很高兴,回信说了句很不人道的话,小成绩跟人民币一样坚挺啊。我浮想联翩。如果麻蛋知道准会拍我的头,说你个小色狼。
我不提苏然。我怕麻蛋知道她已是胡杨的女朋友伤心。麻蛋哭的时候不好看,咧着嘴巴像个河马。同样,我也没有告诉他,报志愿的时候,我没有去。
因为我没有钱,我读不了大学。
我不想在写上北京大学的志愿表面前,流泪满面

(四)我不能理解难道我是哑巴我做的饭菜会变成毒药?城市的夜晚,也无风雨也无晴。

等通知书的日子我也跟真事似的窝在家里陪奶奶,她已经老得出乎想象。看着她我就想哭,撕心裂肺。
最多的时候,我在山坡上傻站着,看着满山遍野的野花,看它们晶亮的颜色,看它们倔强的绽放。发呆。天空依旧是蓝色的,太阳光依旧刺眼,空中依旧弥漫着浓郁的山野花草的气息。只是,我不肯去相信,这气息依旧是思念的味道。
麻蛋回来了。直奔我家。我正在盯着着玻璃球发呆。
麻蛋问我洛洛通知书下来了吗?我摇头,指了指他手上厚厚的手套满脸疑问。他笑,工作总戴着手套,忘了摘下来。说着从口袋掏出厚厚一搭钱,说这是给你的学费。
我看看那些钱。抱着他就哭。
麻蛋,不,郑安明,我没报志愿我没报我没报啊。

『叁』 穷人是什么体裁的

穷人文体:短篇小说

《穷人》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桑那与渔夫主动收养已故邻居西蒙的两个孤儿的故事。真实的反映了沙俄专制制度下渔民的悲惨,赞美了桑娜与渔夫宁可自己吃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品质。


《穷人》一文的写作年代,正是俄国历史上阶级矛盾空前激化的时期。封建农奴制一步步地崩溃瓦解,广大人民对沙皇专制的反抗斗争日趋高涨,逐渐形成了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高潮。


在这个时期,贵族、资产阶级吮吸人民的血汗,生活奢华而道德堕落。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极端贫困,他们的道德情操却高尚淳朴。《穷人》这篇小说,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和他们的高尚品德。



(3)短篇小说寒风扩展阅读:


《穷人》集中描写了在一个浪涌风吼的夜晚,渔夫妻子桑娜在等候亲人归来时,出于善良和同情收留了邻居的两个孤儿,待渔夫归来,正和她的想法一致,作品精细地剖析了渔夫妻子桑娜的心理矛盾发展过程,表现出渔人夫妇宁可自已吃苦,克服困难,也要帮助邻居的高尚品质。

《穷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描写细腻,入情入理,真切感人。现已编入各版小学教材。

『肆』 短篇小说 谁的寂寞撞了谁的腰

自从丈夫去世以后,整整十年,吕敏敏再也没有碰过一个男人。她和女儿雯雯相依为命,渡过了许多艰难的日子。

去年,17岁的雯雯考上高中,搬到学校去住了。家里猛然剩下吕敏敏一个人,她突然觉得一种可怕的寂寞和孤独包围了她。尤其是在晚上,寒风吹窗、夜鸟幽鸣的时候,她总会想起丈夫在世时的欢乐。

寂寞夜长。人在孤独的时候总会找些事做。最近吕敏敏经常夜里失眠,她整夜整夜地看电视,实在看累了就织毛衣,她想用这种办法消磨时间,忘却过去曾经的一切。可是事实证明,往事是难以忘怀的。丈夫的关怀、体贴,丈夫的音容笑貌,丈夫的体温、甚至抽烟的味道她都历历在目。可是这一切,随着丈夫的离去,他再也感受不到了。

雯雯走了,家里空荡荡的。吕敏敏也很少一个人呆在家里。一天傍晚,吕敏敏见很多中年妇女在广场上扭秧歌,年轻时就比较喜欢舞蹈的她也忍不住走进了舞池。她本想借此排解一下无聊的日子,没想到,这一脚踏进舞池,竟会给她今后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故。

和安达认识,就是舞池做的媒。那天晚上吃完饭,吕敏敏照例来到舞池,随着一首《大姑娘美大姑娘浪》的东北民歌起劲的舞动着丰润的腰肢,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安达早已观察她很久了,因为她早已在舞曲中忘却了周围一切的存在。忽然,她一走神,不小心摔了一脚,重重地跌到在地上。

正当她吃力地要站起来的时候,她的胳膊感到被人轻轻地搀扶着只往上托。扭头一看,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吕敏敏不好意思地低头说了声“谢谢”,就在那男子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那男子小心的把她搀到舞池旁边的一个石凳上,关切地问她伤得怎么样,她一边回答,一边按摩着跌伤的脚踝,显得很痛苦的样子。那男子也很知趣,一溜小跑到小区的一家私人诊所里,为吕敏敏买来了一包止疼膏,轻轻揭下上面的一层塑料薄膜,把膏药贴在吕敏敏的脚踝上。吕敏敏感到那男子的手在自己的脚踝上停留了好久,她本能地想把脚抽出来,可是她最终却没有这么做。―――也许,她希望那男子多捏一会。

“我送你回家吧?”那男子温柔的说。

“好吧,那麻烦你了!”吕敏敏也不清楚,她为什么会答应一个陌生男子的贸然帮助。其实,这会儿,吕敏敏的脚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痛了,只要坚持一下,完全可以自己慢慢走回家。

“你太累了。”路上,男子关心地说,“我看你一连扭了五支曲子,累了就要要歇歇。”

“是呀,我是最近才来这里活动的,象我这样的中年妇女,长久缺乏锻炼,骨质都变得疏松了。”吕敏敏一边答话,一边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男子。

他大概不到四十岁吧。脸保养的很好,白里透红。戴着一副金丝边的大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腹部微微凸起,和别的中年男子的形象几乎别无二致。看得出,这男人一定生活、工作在一个很好的环境里。吕敏敏对这男人没有丝毫厌恶的感觉,她对男人对她的不期帮助,从心里充满了感激。

交谈中,他知道这男人叫安达,在一家化工厂上班,是厂办主任,两年前妻子跟人下海去了深圳,由于没有孩子,现在也是一个人过。“唉,想不到你也是个可怜人呀!”吕敏敏动了恻隐之心,忍不住轻叹了一声。

遽然对一个陌生人如此直白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也许觉得自己有点失态,过后,吕敏敏又追问了一句:“你就没有劝她回到你的身边吗?”

“劝了,不管用。女人一旦走进男人的世界,总想和男人比个高低。她说等挣了大钱就把我接过去一块干。” 安达无奈地说,“谁知道她哪辈子能干出个名堂来。”

两人絮絮地说着,转眼就到了吕敏敏的家门口,吕敏敏本想邀请安达到家里座座,可是孤男寡女她怕难为情,何况是第一次认识,思来想去最后终于没把邀请的话说出口。

“我到了,就在四楼,有空来座座。”安达本想扶吕敏敏上楼,见吕敏敏没有真心邀请的意思,也只好说:“你多保重,我就住在你家后面,隔三座楼房便是,我是四单元三层二号,这是我的名片,有事可以找我。”

说完,安达就沿着石砌的小路向自己家里走去。望着安达远去的背影,吕敏敏怅然若失,目送他直到在视线中慢慢消失。。。。。。

在以后的几天里,吕敏敏没有在出去跳舞扭秧歌,当然也没有再见到安达,可是,安达的影子却疯草一般长满了她的心里。她不停地会想起安达弯身给她贴膏药的那种久违了的关怀和帮助,心里的暖流也一阵阵在激荡。

一天晚上,吕敏敏在做饭的时候,下水道突然堵塞,她想找本单位的男职工来给她通一下,可是拨了一通电话,都没有打通。这时,她又想起了安达。对,他不是还给自己留了名片吗?吕敏敏很快就找到了安达的名片,按着上面的号码,她拨通了安达家里的电话,简单说明了请求安达帮忙的原因。安达答应的很痛快,不到十分钟,就来到了吕敏敏的家门口。

安达仔细查看了堵塞的地方,找了一段粗粗的铁丝,一点一点的往下通。很快就将下水道修好了。这时,吕敏敏饭也做好了,她便邀请安达和她一块吃饭,安达谦让了一下,吕敏敏执意挽留,他想反正自己也是光杆一个,省得回去自己再做。于是,他也就不再客气,大大方方地留了下来。

吕敏敏很热情,下楼买了一瓶沱牌大曲和几瓶饮料,两人边吃边聊。开始还有点不自然,可是很快他们就像一家人一样谈的很投机了。这晚吕敏敏很高兴,她觉得自从丈夫去世她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安达也很健谈,言来语去也不乏男人特有的情趣和幽默,席间,安达也很洒脱,谈笑中还不停地给吕敏敏夹菜,仿佛这不是在吕敏敏家里,而是在安达自己家里一样。吕敏敏甚至觉得安达就像一个大男孩,很会讨女人的欢心。

吃完饭,两人从秧歌聊到现代舞,从文学聊到电影,从工作聊到各自的家庭,她们发现各自的见解和认识竟是出奇的一致。不知不觉已经十点多了,可两人丝毫都没有察觉时间的流失,但安达起身要走的时候,她们才发觉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在安达开门要走的一刹那,吕敏敏也不知从那里来得勇气,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安达,住下吧,我怕夜里打雷。”

安达一愣,看着吕敏敏风情妩媚的面庞和深泓一般的眼睛,男人内在的激情也不觉怦怦萌动。他举起手,顺势帮着吕敏敏捋了捋披肩的秀发,想安慰她几句,可是还没等他将手抽回,吕敏敏已就势伏在了他的肩上,“安达,你知道吗?这些年我心里有多苦?”

安达脸贴着吕敏敏的长发,一股女性特有的幽香传来,仿佛从久远的天国,让他陶醉,吕敏敏心里苦,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那?唉,两个可怜的人,一对孤单的怨偶!

不知是情催动了酒精,还是酒精催动了感情,安达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把吕敏敏抱上床去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疯狂,他只是感到吕敏敏把他搂得紧紧的,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

“有男人的女人是幸福的。”躺在安达的怀里,吕敏敏深有感触的说。

“是呀,有女人的男人也是幸福的。”安达若有所思,长叹了一口气说:“以前妻子在的时候还没觉得怎样,自从妻子南下经商以来,我得这种感觉也越来越强烈。”

“有空就来陪我吧,也许我们可以彼此补偿?”吕敏敏说,“一个女人的孤独是需要感情浇灌的。”

“我也有此心,可惜人言可畏呀!”

“我们不妨试试。”

安达没有明确回答,他在沉默。好久,他觉得对不住妻子,但是妻子撇下他远走他乡,她又何尝对的起自己。

这一夜,安达没有回家,他和吕敏敏仿佛又重温了新婚一般,幸福而甜蜜。这让他很留恋。同时他的心里也很矛盾。吕敏敏丈夫去世了,她需要人来陪伴,其实,自己虽然有妻子,但和鳏夫又有什么区别?晚上自己一个人不也是常常彻夜难眠吗?

“你不喜欢我?”吕敏敏见安达好久无言,问道“嫌我丑?”

“不是,你很美。”安达仔细打量着身边的这个女人,确实,虽然吕敏敏不再年轻,可是由于保养的好,皮肤显得依然白嫩,风韵依然楚楚动人,特别是她那苗条妖娆的腰肢,轻轻揽在怀里的感觉非常美妙。

“那怎么你还不同意?”吕敏敏说,“我不图你什么,就是闷的时候能有人说个话。”

“我知道。我试着努力吧。”

“好吧,我不勉强你。我女儿上高中,反正半个月才回来一次。我在家一个人也没什么事,你要想我的时候就来看我,我不会打扰你的生活的。”

“让你女儿知道了不好吧?”

“不会的,她不在家。再说,她在的时候,我们可以不来往呀。”

见吕敏敏如此说,安达也很感动,他觉得吕敏敏这个女人很善解人意,心里不由得也多了几分喜欢。

在以后的日子里,安达没事就和吕敏敏聊天,互诉心肠,有时通过电话,有时他去看吕敏敏,有时吕敏敏也来看他,两个人觉得彼此需要,有时要是一天不见或不聊上几句,心里就觉得少了什么似的。

半年后,安达的妻子从深圳回来了。安达想把心收回来,可是最近他也很紧张,就是吕敏敏知道他家的电话,虽然他告诉吕敏敏不要往家里打电话了,有时吕敏敏忍不住还会找他,这让他很担心。晚上和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会想到吕敏敏,觉得和妻子远没有和吕敏敏和谐,他也曾想着努力做好,可他每次总象心不在焉的样子。

一天晚上,他约了吕敏敏在吕敏敏家里见面,吕敏敏一见他就迫不及待地扑到他的身上,他觉得最近这几天也对不住吕敏敏,毕竟在妻子不在的时候,是吕敏敏给了自己以温暖。他想报偿―――只有用吕敏敏所需要的方式,他觉得这次不是为了自己,也不觉得多么愧疚,完全是为了完成一种心愿和任务。

正在他们缠绵之际,忽然,随着一阵钥匙拨动门锁的声音,吕敏敏的女儿雯雯进来了,两人不堪入目的一幕赤裸裸的展现在雯雯的面前。吕敏敏和安达没有丝毫的准备,狼狈地扯来被子捂在身上。可是,这一切都太晚了。

雯雯一下惊呆了,旋即转身跑出了家门。。。。。。

吕敏敏一边穿衣服、催促呆若木鸡的安达快走,一边喊着雯雯的名字就追了出去。

在楼下门口吕敏敏找到了雯雯,雯雯看着安达如丧家之犬一样的离开后,也没有答理吕敏敏的叫喊,甩手就上了楼,蒙在被子里哭了起来。

吕敏敏想再解释一下,可是雯雯根本不听。第二天,雯雯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走出了家门。一连三个月一次再也没回过家,期间,吕敏敏曾几次去学校,雯雯就是不见她,有时就是找到雯雯,雯雯也是一脸怒容,指责她对不起死去的爸爸,并当面告诉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吕敏敏失去了雯雯的爱,安达似乎也吓坏了,这件事发生后,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来过,更别说安心宽慰她的话了。吕敏敏觉得有点绝望了。

离去的安达心里也不好过,他觉得自己不仅伤害了一个女人,而且还破坏了一个本来宁静的家庭,虽然吕敏敏没有怪他,可是他内心的不安却一直在折磨着他。一天在下班的路上,吕敏敏从对面走来,他想回避,可是看到吕敏敏那幽怨的眼神,他又不忍心了。就在他一愣神的当口,一辆疾驶的桑塔纳迎面驶来,他躲闪不及,倒在了血泊之中。。。。。。

给安达送别的那天,安达所在的工厂为安达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厂长亲自主持宣读悼念祭文,对安达的工作和人品进行了高度评价。

远远地,吕敏敏热泪盈眶,为安达,也为自己,也许还有安达的妻子和自己的女儿。。。。。。

『伍』 短篇小说|你欺我深情,我还你绝情

你欺我深情,我还你绝情,真情不容背叛。

01

寒冬腊月窗外寒风凛冽,看来预报的大雪应该不会远了。美玲把被子紧紧的裹在自己身上,似乎这样就能抵御寒冷,就能赶走整个屋子的清冷。

于明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回家,他上班的地方离家步行十分钟,而且他们那个单位上班基本就是看报喝茶。以前,于明都是吃完早饭,一边嘲笑那些赶时间奔跑的人,一边慢悠悠的步行去上班。

毕竟,单位从来没要求过打卡,有事说一声就算请假,工资按月按时按点准时发,只是少的可怜。

一年以前,于明还是个下班按时回家的好男人。自从一个女人的出现,于明就像被勾走魂一般,不是晚回家就是夜不归宿。

想到这里美玲双手死死的抓住被子,好像被子就是那个狐狸精女人,她想用尽全力把她撕个粉碎。

客厅的钟表滴答滴答的响着,美玲却是越睡越醒,她已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但是无法拯救支离破碎的婚姻。泪水无声无息的滑落,只有自己才知道这是咸咸的味道。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一眼扫过去竟然是显示是于明打来的。美玲心想,这个没良心的家伙还知道打电话,我一定要把他臭骂一顿。

02

“你是于明的老婆吧”,电话里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美玲原本不想承认,但在法律上他们还是夫妻,只好轻轻回应了一声。

“于明在我手上,明天晚上十点拿30万来赎人,否则就等着给他收尸吧。”话音一落电话随即被挂断。

美玲一下子愣住了,脑子一团乱麻分不清状况,片刻过后才反应这是被绑架,绑匪问她要赎金。但他不是在上班吗,怎么会被绑架了哪?

她看看手机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看来今晚睡觉是不可能了。

“既然是绑匪,那么他们要的就是钱,只要钱给了他们人自然就没事了。”她心想。于是,她迅速起床拿起纸笔开始合计家里的存款,他们结婚已经五年了,但家里的开销基本都是她来负担。于明工作轻松但赚的很少,起初还老老实实的把工资全部上交,但最近这两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已经很少往家里拿钱了。

看着存款美玲皱起了眉头,所有的存款不到20万,还差十万又该怎么办哪?

虽然于明背叛了他们的爱情,背叛了他们的婚姻,但一日夫妻百日恩,生死危难关头她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就这样,她围着被子一直坐在沙发上,直到太阳缓缓从天边升起。

清晨时,她竟然昏睡了过去。梦里于明还是当初追她时候的样子,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西服裤,竟然还打着领带。他拿着红彤彤的玫瑰花向她走了过来,满脸满眼都是爱意。

这是梦,但也非梦,因为这就是于明向她求婚的场景。

当时,他还深情款款的读了一首诗: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阵阵,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可惜如今誓言犹在,情却无处可寻。

正当她沉浸在甜蜜的梦境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声音不断似乎很焦急。她也顾不上多想,就顺手开了门。

03

吴海急促促的走进屋内,还没坐定就焦急的问道,于明在不在家。

吴海和于明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以前周末经常在一起聚会聊天,美玲自然也跟吴海很熟。对于吴海的到来,美玲欣喜若狂,似乎看到了救于明的希望。

“他不,不在家。”美玲颤抖的说出这几个字。

吴海张了张嘴,但是没说出一个字,显然他有难言之隐。

“你找他有什么事,最近你们有联系吗?”美玲只好主动发问。

美玲的忧愁都写在脸上,吴海也预料到于明的事或许美玲早已知晓,做为好朋友他曾不止一次的劝过于明,但终究于事无补。

“于明昨天给发了一张照片之后,我就再也联系不上他,所以今天就想过来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吴海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他什么时候给你发的照片,快让我看看”,美玲非常焦急,态度也很坚决。

吴海只好把照片拿出来给他看了,照片上的女孩就是于明口中的小慧,二十来岁的年纪,长得很水灵。

于明紧紧的抱着女孩,两人就像一对甜蜜的小情侣。后面的背景依稀能看出“悦心酒店”的字样。

顾不得跟吴海多聊,美玲立马打开手机搜索。

悦心酒店位于城南夕月湖边,是最新开发的一家度假酒店,主打浪漫风格,是甜蜜情侣或者新婚夫妻度蜜月最佳胜地。

看到这里美玲立马关闭页面,陷入深深的沉思。原来他三天前就和那个女人去了那里约会,而自己还傻傻的在家等着他回来。

吴海还在一旁提于明解释,但美玲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她的心里很乱,一个可怕的想法在心里悄然生起。

“如果我不拿钱去救他,那他……。”

看见美玲沉默不语,吴海只好起身离开。就在他转身的瞬间,美玲终于还是心软了。她告诉了他昨天的电话内容。

“于明被绑架了,这事会是谁干的,咱们得去救他啊”吴海显然很吃惊,毕竟于明只是一个普通人,为何绑匪会盯上他哪。

04

绑匪的目标其实是小慧,那个背着LV限量版包包,一身名牌的年轻漂亮女孩。

那天晚上他们二人正在湖边的小树林里约会,就在情意正浓时,突然跑出来五六个蒙面的黑衣人将他们团团围住,随后便给美玲打了电话。

虽然内心悲痛,但美玲还是给父母打了电话,骗二老说自己想做一点投资,想问他们借十万元。她是父母唯一的女儿,从小被视为手心里的宝,只要她开口父母没有不应的。

很快接收到了转账短信,看着信息她嚎啕大哭。也许,这是自己前辈子欠的情债,索性就这一次性还清,她发誓一定要离开这个男人。

晚上八点时,绑匪的电话终于来了。她双手颤抖的打开手机免提,绑匪给她说了约定给钱的地方。

“钱我已经准备好了,现在我要确认于明是否安好”。这是一旁吴海给他出的主意,看来关键时刻还是男人比较沉着冷静。

“老婆,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我求求你,救救我们,以后我再也不会背叛你了。你也救救小慧,没有联系上她家人,拿不到赎金她会出事的。”这就是美玲为之提心吊胆为之难过痛哭的男人,竟然提出让她救自己的情人。

“如果想要救那个女的,再拿十万过来。还有警告你,敢报警立马撕票”,说完这话电话被立刻挂断。

美玲心如死灰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吴海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看着眼前准备好的三十万,脑海里不断回想着于明和小慧在一起的场面。想到这里美玲拿出了手机,拨出了报警电话。

『陆』 找一本短篇小说

飞儿是个热爱生活,不爱化妆,不爱打扮,喜欢简单,喜欢真实懂得享受生活的女孩,很多时候她会一个人安静的窝在角落看一本书,或是在有阳光的日子里没有目的地的坐上任意一辆公车,找个靠车窗的位置坐下,听着杰伦的歌,看着路上匆匆忙忙的行人和车辆,然后靠着车窗美美的睡去。飞儿最喜欢对别人说的一句话:我曾经在梦里和一个人无数次的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也没擦出火花。就这样飞儿慢慢学会了品尝一个人的孤单。

09年10月的一天午夜,飞儿参加完一个同学的party后,她漫无目的压着马路,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网吧门口,她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抬脚走了进去,但飞儿,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场美丽的网络懈逅会让她伤的这么重。那天晚上飞儿在网上把杨阳错当成他的同学,依然记得那天的午夜刮着刺骨的寒风,出了网吧的门,手机响了,直到现在飞儿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那天晚上,那么爽快的把自己的电话给了一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飞儿在心里打了一个沉重的问号,虽然连面都没见过,但缘分似乎在愈演愈深。

他们谈论生活,谈论彼此,天南地北的聊着,陌生感荡然无存,从那以后,飞儿会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网络上,只为了翻阅QQ上跳动的头像,不知道,是无聊,还是因为想念他!暖暖的午后,飞儿早早的起了床,天气很好,阳光很温暖的洒在被褥上,飞儿微笑着伸了个懒腰,然后快速的洗漱、着衣,出门之前,飞儿拿起一元硬币,放入手心,然后在把它轻轻抛向空中,告诉自己,如果是人头,就给他电话约他见面,如果是字就是有缘没份。结果让飞儿非常满意,拿起电话,拨通,告诉他,三点钟,在人潮拥挤的步行街见面。杨阳一身休闲的出现在飞儿面前,着实把飞儿吓了一跳,这个男生和网络上的感觉完全是两个人,这么阳光的大男生,和26岁一点也不沾边,第一次见面难免有些尴尬,让飞儿没想到的是,这个男生竟然会害羞,也许是飞儿太过胆大,竟然提出和头次见面的男生照大头贴,要不然也不会发现这个男生会害羞,后来飞儿坐上回家的公车,电话响起,杨阳的,接通之后,杨阳对飞儿说:“我们在一起吧。”

飞儿当时捂嘴偷笑,也许在再不用一个人享受孤单了吧,用飞儿的话,“说真的,当时我不怎么喜欢你哦,只是单纯的想找个人来关心我而已。”就这样在09年的冬天他们开始了爱情之旅,冬天的天这么冷,从水龙头里流出的水都快结成了冰,看着飞儿冻的通红的手,杨阳心疼极了,主动拿起衣服,自告奋勇的说,让我来洗吧,飞儿心里自是感动,但说出来的话却也不饶人,“你是不是故意表现给我看啊!”看着杨阳在冰冷的水里捞着衣物,飞儿的眼泪就掉了下来。从那次之后,飞儿就发誓以后在也不会让他帮自己洗衣服了!在光棍节的黄昏,也是09年下的第一场雪,杨阳拉着飞儿去逛超市,经过毛绒玩具柜台的时候,飞儿停了下来,抱起坐在柜台上的可爱大棕熊,然后放下,拉了杨阳就走,杨阳知道飞儿特别喜欢这种毛绒玩具,就对飞儿说,如果喜欢咱就买下了,回来的时候飞儿抱着那只可爱的大棕熊,故意把雪踏的咯吱咯吱的响,抬头对杨阳说,“今天,又不是什么日子,你送礼物给我,我都不知道对你说什么才好。”杨阳看着飞儿,笑了笑,说:“傻瓜,今天是光棍节啊,你忘了,至于它吗,就算是我们俩都告别单身的见证喽。”

牵着杨阳的手,飞儿觉的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晚上,飞儿亲自下橱做菜给杨阳吃,她在厨房忙碌了将近一个小时,杨阳才吃到了她做的菜,说实话,飞儿自己也知道菜做的不怎么样,但是看着他认真的一口一口的把菜吃下去,飞儿真的很开心,飞儿想,如果能天天做饭给他吃该有多好啊。在之后的两个月,飞儿沉浸在爱情的喜悦里,飞儿总是霸道的对杨阳说:“不管以后或将来发什么任何事情,你都不准放弃我。”杨阳,则总是默默的听完飞儿的话,脸上犯着浅笑,并不作答。飞儿总是害怕输了这次,就拿出电话,让杨阳对着电话录音许下承诺。在这座城市,留下了他们太多的回忆,他们一块逛街,一块看电影,一块为对方挑选衣服,一块照大头贴,杨阳带着飞儿吃遍了小吃街所有好吃的小吃,飞儿有时觉的幸福是不是来的太快了些,她看着杨阳,有些晃神儿,不知道老天是不是会一直这样眷顾她。

可是,飞儿怎么也没有想到,老天并没有像她想像中的那样眷顾着她,可怕的暴风雪来的那么快,快到她想把幸福藏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09年的平安夜,飞儿跑了三条街才买到那贵的要死的红粉佳人,并亲手为杨阳包了平安果,飞儿想像着杨阳看到平安果时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飞儿,不曾为谁做过这样的事情,可当杨阳把平安果扔到杂乱的书桌上,看都不看一眼时,飞儿哭了,哭的伤心极了,不依不扰的要杨阳像她道歉, 杨阳觉的飞儿在无理取闹,就这样他们彼此都伤害了对方,这也是他们在一起后,第一次杨阳没有让着飞儿的小孩子脾气。这几天的天总是阴沉着,和飞儿的心情一样,隔天下午,天空突然飘起了雪花 ,飞儿想起了杨阳,想起了光棍节,飞儿似乎不曾知道幸福的感觉,可她想,幸福可能就是挂念吧,看着天空飘下着零零散散的雪花,飞儿伸出了双手,冰冷的雪花碰处到飞儿那一丝温热的手指,瞬间便熔化了,飞儿的眼睛湿了。不知道,他是否明白她内心到底在挣扎着什么,风大了,心更痛了,飞儿发了信息告诉杨阳,“天冷了,记得穿厚点” 她等了许久,她把电话捧在手心,可那熟悉的电话铃声,终究还是没有响起,这也是第一次飞儿向杨阳认输,可是他们的爱情在再也回不来了,灰灰的天空,飘着雪花,曾经也是冷冷的冬天,杨阳会告诉飞儿同样的话,天冷了记得穿厚点,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飞儿想对杨阳说:“知道吗?当天空中又飘下雪花的时候,我开始想你了。”雪下大了,天更冷了。

飞儿想她的痛真的没人疼,飞儿跟自己玩着红绿灯的游戏。 红灯,转弯,绿灯,直行, 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飞儿想看看这个城市最后会把自己逼到何处, 她安安心心的告诉自己, 眼眶里泛起的液体不是泪珠,而是水蒸汽。 文字,短信,电话,Q上消息,这一切,对飞儿在没有任何意思,只是像履行公式一样,飞儿不在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可以永远,他不是她的,她也不属于他,飞儿想她的心那么小,可以遇见的人不多, 可以付出的,也只有那么几个, 记忆里残存的温柔,终会抵不过眼前平时的幸福,他选择了眼前,忘记了过去,而飞儿却留在原地,忘了选择。飞儿清晰的记得她和杨阳分手的那天,同样大的雪,飞儿想起那天杨阳无奈的表情,心痛极了,谁也没有想到,杨阳就这样放弃了飞儿,杨阳家人觉的这种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不会长久,也不会幸福。飞儿想起,自己对杨阳说的话,“如果生米煮成了熟饭,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一辈子在一起,永远也不会分开了。”

飞儿现在想想,当时还真是幼稚,也许飞儿并不知道,杨阳并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爱她。飞儿翻开手机,听到她录下杨阳对她说的句句誓言,飞儿哭了,也许爱情是真的,只有幸福才是假的吧!

多年后的一天,在喧哗的大街,杨阳,目视着在街角一对牵手走过的恋人,这时,杨阳眼角有液体滑落!杨阳好想告诉飞儿,他从来都没有打算放弃她,只是在两年前,天意弄人,杨阳两年前的感冒被医生误诊得了绝症,在心烦意乱之时,他决定放弃飞儿,也许是有缘无份让他们错过了最美丽的年华,最纯真的爱情!

『柒』 求几篇短篇小说赏析。

羊脂球赏析 http://www.blogms.com/StBlogPageMain/Efp_BlogLogSee.aspx?cBlogLog=1002134972

套中人赏析
提起契诃夫的短篇小说,自然很容易使人想起他笔下的“套中人”别里科夫。契诃夫在短短的篇幅里,以讽刺的手法,入木三分地刻画出这一沙皇专制制度的忠实卫道士的典型形象。
作品开始时光从他的日常生活着手,描绘他在生活中一刻也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套子”:晴天带雨伞,耳朵塞棉花,把脸也躲藏在竖起的大衣领里。如果仅仅这样,那么只是孤僻可笑罢了,就让他躲在角落里吧;然而不止如此,他还要把思想臧在“套子”里,这个“套子”就是沙皇政府压制人民自由的文告和法令,他老是一个劲地嚷着:“千万别闹出乱子啊!”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就让他自言自语吧,用不着理睬他。但是问题远不止此。他还要用“套子”去凑别人的思想。更令人诧异的是大家看见他都害怕。就是这么一个古怪猥琐的人,就把大家压得透不过气来,把整个中学辖制了足足十五年,而且全城都受他的辖制,弄得大家甚至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总而言之,人们对这个神经质的、变态的套中人妥协让步,可以说许多人也被迫不同程度地钻进“套子”中去了。作者在这里向我们提出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别里科夫并不是达官贵人,他没有显赫的地位和权势,而是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员,他在生活中是无足轻重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他不是作为单个的人,而是作为知识界和社会上的一种典型,是旧制度、旧秩序、旧思想的忠实维护者,人们害怕他,其实是被那黑暗污浊的政治空气压得喘不过气来。当时的俄国,亚历山大三世实行恐怖统治,在俄罗斯大地上警探密布,告密诬陷之风盛行,在社会上确实有许许多多的别里科夫式的人物。作品通过别里科夫这个人物将批判锋芒直指扼杀一切生机的沙皇专制制度。
从艺术上着眼,小说最大的特色是讽刺手法的大量运用。首先以夸张的笔墨给别里科夫画了一张惟纱惟肖的漫画,显得多么迂腐和可笑。另外还运用巧妙的对比手法,以他荒谬绝伦的思想和他一本正经的语言构成一种对比,使人忍俊不禁。骑自行车,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在他眼里却变成了极为反常的事,他一本正经地指责道:如果教师骑自行车,那么“学生就要倒过来用脑袋来走路了”。作品还不露痕迹地运用了反语和丰富的潜台词,极其辛辣地嘲笑了别里科夫,作者写道:“他躺在棺材里,神情温和、愉快,甚至高兴,”瞧!这个“套中人”死了,反而倒有神采了!作者接着指出:原来他“仿佛是暗自庆幸自己终于装进了一个套子里,从此再也不必出来了,是啊!他的理想实现了”。这是何等辛辣的讽刺!作者暗示我们,只有棺材,才是别里科夫应该去的地方,而且这也应当是一切“套中人”最好的归宿。
小说的开头与结尾也不能忽略。它们是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了深化主题的作用。小说是从一月夜两位打猎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他们本是海阔天空地闲聊,殊不知别里科夫的故事,引起了他们的感慨和深思。开始的轻松宁静和别里科夫的故事的沉闷气氛形成了一种反差,接着又引出了一段皎洁恬静的月色的描绘。这又和别里科夫的故事形成一种反差;大自然是宁静美好的。现实生活又是那么黑暗污浊。于是在那个月夜里,布尔金和伊凡·伊凡内奇浮想联翩,想到生活中的种种套子。作品最后写到伊凡·伊凡内奇再也不能入睡了,他站了起来,坐到门外,点上了烟斗。也许,他想到:再也不能照这样生活下去了!小说的这个结尾耐人寻味

我就只找到这些,希望你能有帮助

『捌』 短篇小说——同居



孔家辉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把水果刀,向一个男人的身上刺去。不是别人,那是他的父亲。就像用刀扎进鱼肚子的一瞬——肌肉的弹性——阻住了……

“咳——咳——!”家辉被这夜里的噩梦惊醒了,他感到呼吸困难,仿佛有一团气堵住了他的喉管。他在黑暗之中慌乱地摸索,颤抖着双手,终于拿起枕边的沙丁胺醇气雾剂,张开嘴急促地吸了几下。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缓和下来。

他对床的室友翻了个身,知道他又犯病了。

不知是几时,家辉又渐渐睡去了。

“铃铃铃,铃铃铃——”。室友们的闹钟接二连三叫起来了,家辉可以起床了。他其实早已醒了,躺在床上假寐了不知道有多久。醒来的时候他不愿意看时间,看时间对失眠的人来说是一种残忍。他当然明白这不过是极低劣的自欺,可他需要从这样自欺里争取到开始新一天的勇气。

家辉起身去拉开窗帘。宿舍的窗子已经很破旧了,走到跟前就感到了从窗子缝隙里渗进来的冷气。

掀起窗帘的一角,他的眼睛猛然被强光晃了一下,天从没这样明过。然而不是阳光——下雪了。

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明净得亮眼。树干、草坪、低矮的平房、路旁的车辆,以及商店的招牌上,都压满了厚厚的积雪。一切都仿佛被大雪掩埋了似的。

漫天的雪片在空中飞舞,盘旋。谁也不知道哪一片,在什么时刻,就这样以优雅的姿态被风吹散,消隐在空中了。

室友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家辉从对雪的震撼里跳脱了出来。

“昨晚又咳了啊。”室友说。

“抱歉,又把你吵醒了,真的抱歉。”家辉说。

“哎,你这个病怎么回事……”

家辉沉默着低下了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要是总这样,我真要考虑搬到那边住了。”室友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那室友对家辉也是极忍耐了,因为他患有轻度神经衰弱,最怕夜里有声响,而家辉这夜喘的毛病经常搅了他好梦。

他的家境该算很优裕的,家中在城里有两套房子,一套现在正住着,另一套是刚置下不久的,除了两张床以外,还没怎么添买其他家具。这样的房子出租也不太可能,所以一直空闲着。他刚才话里所指的,便是这套房子。然而可惜离学校不近,因此他才迟迟的没有搬去。



没有谁愿意患病的。每次犯这夜喘病的时候,家辉心里都极恐慌,因为这病若发的急,是有窒息的风险的。可他控制不住。运动的剧烈,精神的过度紧张,都可能把这旧疾引起来。昨夜便是因为做了噩梦。

那是他的一个梦,然而确也是他现实生活里一道抹不去的,可怖的残影。

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家辉在自己的屋中看书。忽然,像一道惊雷似的,他听见他的父亲对着母亲破口大骂:“我错了行了吧!你狗日的东西!”

母亲说:“你那样操作本来就不对,还不听人劝。”

“你他妈还跟我来劲了,臭娘儿们!”

家辉受了极大的惊吓,他的心里像打着一阵急鼓似的,剧烈地悸颤。

“咣——咣——咣——恫”。玻璃杯砸碎了,那刺耳的声音让家辉胆战心惊,好像那些碎玻璃都扎在了家辉的心里似的;桌子上的电脑,也被他父亲一把摔在了地上。

“滚你妈的!狗杂种东西!”他的父亲还在不停侮骂着母亲。

家辉攥紧了拳头,他的内心在做着痛苦的挣扎。那毕竟是他的父亲,他不忍心顶撞他。他泄了气,只能恨恨地用手掌在桌上猛烈地拍击。家辉深深地知道,他的父亲早就没有了对母亲的爱,母亲在他眼中,就好像一团早已死了肉尸,她对于他,只有发泄愤怒这一种功用。这个家能维系到现在,是因为他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儿子——自己的身上。可是他恨他,他今年二十一岁,他已经对他忍受了十几年了。

家辉挣扎地思索着,突然,那种熟悉的窒息感,又猛地升涌上来。他预感到了,那喘病又要发作了。他立刻拿出药来猛吸几口。然而惊魂甫定,更恐怖的事情便发生了。他听见拖鞋在地上的剧烈地摩擦声,父亲嘴里仍然不停地咒骂。

“砰——!”像一拳打在了沙袋上。那样的沉重,迟闷。母亲痛苦地哀叫着。

家辉再也忍不住了!如果这样还无动于衷,那还算一个人吗!几丈高的火焰在他胸中燃烧,他推开门,看到眼前满目的狼藉——一地的碎玻璃,破瓷片;椅子东倒西歪地横在地上。父亲狰狞着那张挤满褶皱的脸,像一只疯狗,与母亲缠打在一起。

然而家辉顾不上那些了,他一把将他父亲拉开——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愤怒地大喊着,将他父亲逼推到客厅的沙发上。

“我他妈受够了,你这个畜生!”,家辉喊着,“十几年了,在这个家里,我没有一天安心地活着!你他妈知道吗?我们一家人的幸福都让你毁了!”

那天,他第一次看见父亲眼睛的恐惧。他疑心自己培养了多年的希望,竟是一场自欺欺人的幻梦。可他还是嘴硬着——他喝了酒了,他疯了,他不管是谁,都要一起咒骂:“幸福!就你这样也想要幸福,你跟你妈一样!我真的没想到……没想到啊……”

“住嘴!”家辉抄起了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直直地对着他。他的父亲瞬间愣住了,像一只被蟒蛇吓呆了的青蛙。

“好啊,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家辉那时的眼里只剩下了仇恨,他失去了一切的思维。一个儿子竟然能和父亲成为想置对方于死地的仇家。什么样的亲情,可以这样的凄凉?

然而他母亲让他镇定了。

“家辉,求求你了,不要闹了,孩子……!”母亲抱住了他,那眼神近乎是哀求,“这是爸妈的事,儿子,这不关你的事,快放下,放下……!”

家辉的全身的血液都冷下来了,他的手一松,刀掉在了地上。狼藉过后,屋子里一片死寂。父亲瘫坐在沙发上,恐惧的眼神中带着绝望。

当天晚上他的父亲没有再进他们的卧室,一个人抱着酒瓶子,喝得烂醉。借着酒劲,他不时也骂几句脏话,骂这个家。他还坚决地说:“孔家辉,从今往后我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家辉不愿再理他了,他全身已经没有一点气力。母亲的话,让他如同坠入冰冷的囚窟。

十几年了——不,若按他母亲的话,不关他的事,那该是二十一年了吧;父亲对母亲的暴力一直在持续,而母亲永远是像一只顺从的羔羊,任由谁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也不反抗。一条性命若是甘愿被屠的,任谁来也救不了。

家辉心里对父亲有恨,也对母亲有怨。打架的事怎么和他没关系?他所以日日要遭受这喘病的折磨,就是由于他们打架的缘故。

时间他一辈子也不会记错,因为那天大年三十的晚上,除夕夜。万家灯火,空气中都是祥和欢乐。幸福的人们在家里欢度春节,也许要用久违的亲情洗去一年的疲惫;而不幸的人,却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像个没有家的流浪汉一样徘徊游荡。

经验告诉家辉,每到逢年过节,他的父母总要打架。那时仅仅是一个初中生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阖家团圆的日子,于他而言,却要遭受家庭破碎的灾难与来自亲人深深的伤害。后来他才明白,那是因为他的家里是不能遇到任何变故的,无论好的,还是坏的。变故会带来多余的情绪,而对于他的父亲,消解情绪的方法便是暴力。

然而他那时就只会隐忍。他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用脚踹,用拳头捶,拖着母亲的身体在地上殴打。他就那么僵死地坐在床的一角,呆滞的眼神里没有一点光,空洞得像一具人偶。

她的母亲也曾经勇敢过。那次,殴打暂时停息了,母亲把家辉叫过去,让他拿着手机拍照,拍下她后背、肩膀、胳膊和下肢的伤痕,那些渗着血的淤青。

父亲过来一把夺掉的他的手机,恶狠狠地瞪着母亲。

“狗日的,你就会他妈挑拨离间,当着孩子的面卖乖,婊子东西……”他把他杯子里的酒向母亲的脸上泼去,母亲惊惶地歪过头去试图躲开。几滴零星的酒溅到了家辉的眼睛里,他立刻感到眼里针刺一般的灼痛。那一刻,他一下子从恐惧里醒觉了。他穿好了裤子,拿起一件衣服走出了卧室,他把他家里摆放的所有他父亲的酒都扔出了家门。酒瓶子撞向楼壁,发出爆裂的巨响。

他走出了家门,他的心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的震荡的,他什么也不想管了,只想着从那个像地狱一样的家里逃离。

可当他独自徘徊在那个寒冷的冬夜里,他想到还在家里受难的母亲,他的泪止不住地往下淌;可是他在为了什么哭了,为了他和他可怜的母亲吗?这只能证明,他是一个无能又无耻的懦夫,是个怂包。

太冷了,太无助了。他想跑去他的外婆家。他从小是外婆看大的,和外婆最亲,小的时候父母打架,他总去外婆家里避难。他母亲却告诉他,以后不许去了,外婆年纪大了,别再让她为了咱这个家操心。是啊,家辉也不想因为自己再给别的亲人添麻烦了。然而当时他自己都忘了,他正患着重感冒。

几乎又半夜他都没回家,他的父母开始起了急。母亲不得已打了电话给外婆,问她孩子在不在她那里,然而也没有结果。他们于是分头到街上找。好在他家辉没有走远,母亲在家附近那条臭水沟的石桥上找到了他。

此后母亲把他接到外婆家住了一阵。经过了半夜寒气的侵扰,他的病情愈加严重了,整日咳喘,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到医院一查才知道患了肺炎,住了半月的医院。不想出院以后竟从此落下了后遗症。从那时起,他便有了这喘病。

自从与他的父亲决裂以后,家辉再没回过他家一次。可是他身体不好,又常常失眠,住在宿舍既影响自己,又影响他人。在那以前,他常常在课业轻的时候回家去住,现在他想到,可以回外婆家去。

他的外婆起先并不知道家辉家里发生了什么,见到家辉来到以为很难得,自是很高兴的;然而他住的日子长了,节假日也不见有回自家的意愿,渐渐起了疑心。后来事情终于瞒不住,他向外婆说了实话。

外婆是上了年纪的人,家辉不愿让他为自己的事情操心,只劝她别管了。外婆是看着家辉长大的,自然疼爱他,便让他愿意住哪里就住哪里。

然而好景不长。那天他的小姨到家里来,家辉听见小姨劝外婆:“您这样对他也不好,这么小的孩子不能从此没有家了,为了他好,您也该狠心‘轰’他回去。”

外婆没有说什么,家辉也知道小姨并无恶意;然而他的心头却感到一种无比难言的酸楚。因为自己的事,让亲人们替他为难,他不忍心。可除了这里他还能去哪儿呢?在外面租房子吗?北京的房价太贵,他无论如何也租不起的,他也不能向家里提出这样的要求,母亲不会同意,他也不愿!他恨他那不争气的身体,别的像他一样的青年学生,都可以安心地住在学校,而他却不能。

从前遇到事,他都以为总有解决的办法,然而这次他感到穷途末路了。除了住在学校,他别无去处。



家辉今天是要到图书馆去的。在学校里,图书馆是他最常去的地方,周六日没课的时候,他能在里面待上一整天。他爱去图书馆,也并非因为多么热爱读书,而是只有在读书时他才能暂时忽略那片漂浮在他心头的阴云;而且若是运气好,他便常常能与作者或书中的某个人物达到一种高度的共通,仿佛书中的每个字句都是在写他自己。在同理心的作用下,他感到世上并非只有他一人的无助,因此也便可以获得些心灵的安慰。

他从来是一个人去图书馆,而且他从不与认识的人坐在一桌,因为在学校里他没有很熟识的朋友,与陌生的人坐在一起他会感觉不自在。他向来不太会与人打交道。

可是今天他坐在了一个位置,他大意了。当他抬起头的时候,他看到对面坐着他的同班同学——穆佳琪。她正低头看书,没有注意到她。

家辉的印象里,佳琪一直是留着不及肩的短发,而且好像没见过她化妆的样子。与其他大学女生相比,她确显得朴素了些。引起家辉注意的是,她的桌角摆放着一本书,是女作家苏青的《结婚十年》。他看过这本书,而且对这本书有很深的印象。

他们看到对方以后,互相打了个招呼。家辉还有些不好意思。中午吃饭的时候,家辉把东西都带走了,准备下午另找个新的地方。

今天学校没课,他就从早上一直待到图书馆晚上十一点半——图书馆闭馆才走。他总是不着急回宿舍,爱在外面逛逛。

今年冬天,北京的雪格外的多。这雪是从昨夜降下的,中途停了一阵,到了晚间又开始下了,而且势头正急。寒风夹杂着雪片,簌簌地向人身上扑去。家辉撑了把伞,可雪是斜斜地刮下来的,伞最多也只能护住头顶,仍有很多的雪落在了他的衣服上,飞进他的眼睛里。他打算要回去了。这时迎面忽然遇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仔细一看,竟是穆佳琪。

“你要回宿舍吗,是不是没有伞?”家辉本不愿与人多说话,可是这样的天气,遇到熟人,不得已要寒暄一下。

    “啊,没有,我是为了来看雪景来的。”

“呜,我本也是来看雪的。可是雪太大,要淋湿的……”,家辉有些难言,“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脸上飘过一朵红云。他平日和女孩子交流都很少,更不要提主动送女孩子了。可他实在不忍看她挨淋。

    “谢谢你,真的不——”话还没说完,她打了一个喷嚏。她怪不好意思的。他们俩都笑了。

    “那麻烦你了。”

家辉和佳琪在一张伞的下面走着,伞的上面落着同一片雪花。下雪的夜晚太安静了,回去的路好像变得很长。

  “你在读苏青的《结婚十年》?”家辉想找些话题来打破尴尬。

  “嗯……你应该是今天上午看到了吧。”像被人发现了一个秘密似的,她的回答显得有些局促。

  “这本书还算小众,你应该很喜欢读书吧?”

  “也还好,附庸风雅而已。”

  “过谦了。那本书我读过,我很喜欢。”

  “你一个男生,竟然也会喜欢这种书啊?”

  “怎么,难道这还是女性的特权?”家辉打趣道,“我反而更欣赏女性文学。”

气氛渐渐不那么尴尬了。

  “你读苏青,一定也读张爱玲吧。”家辉说。

  “是的。不过,我觉得张爱玲笔下的世界太‘苍凉’了些。”

    家辉停了一下,两眼望着前方,说:

  “可是她的荒凉里有生机。”

  “什么生机?”

  “这生机就是反抗。在她所处的那个苍凉的末世里,反抗就是对自我的救赎。”家辉的眼神忽然坚毅起来。雪夜里很冷寂,可家辉的心中有一团火。

他冷静下来,又开始自责。他今天竟然和陌生人说了那么多奇怪的话。可是他总是这样,稍稍有点话题,就容易动真感情。大约孤独的人都有这个坏习惯。

然而佳琪好像并没有显出太惊讶的神情,只很认真地听着。

到地方了,佳琪对他道了谢。令家辉感到意外的是,她还说:“以后有空我们可以一起探讨读书的事。”

家辉答应了,不过他也知道那是句客套话。



  家辉以为那天是他话多了,然而他不知道,两颗受过伤害的心灵,是最容易碰撞到一起的。家辉那番莫名其妙的话,竟在佳琪的心里产生了隐隐的触动。

  此后,佳琪当真与他聊了许多关于书的话题,两人也因为书而渐渐熟络起来。

  一次,他们相约上完晚课在操场互换书籍,之后便一起散步闲谈。两人走累了,就坐到看台上去休息。

佳琪问他:“你那天所说的‘生机’、‘反抗’,是什么意思?”

家辉说:“我很欣赏张爱玲笔下的那些女子,是的,正如你说的,她们生长在一个‘苍凉’的末世,可无论她们所处的环境是怎样的险恶、家庭是怎样的腐朽,她们都能‘夷然’而骄傲地活着,原因就在于她们有一个叛逆的灵魂,她们绝不甘心成为那些巨婴似的男人们手中的玩偶。……我时常想到我的家庭,我的母亲……”

直到那天他们才知道,下雪的那个夜里,他们都对彼此说了谎。他们根本不是为了去看雪的。

家辉向佳琪袒露了他的心事,他向他说了家里的事。他还告诉佳琪,自从他落下那喘病,他的性情就变得越来越孤僻,他开始不愿与人交流;尤其一想到因为自己的缘故而给室友带来麻烦,他甚至对社交产生了恐惧。于是他故意拖延,每日等到宿舍熄灯以后再回去,这样他就能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不被任何人发现……。他是一个有家的人,然而他一想到自己有家不能归,就时常陷入绝望的里去。若是夜里喘病发作,他整个人便要崩溃!不瞒她说,他曾无数次动了自杀的念头,可他懦弱,他又远没有自我了断的勇气。

有着同样命运的两个人,可以互相成为最好的倾听者。

佳琪那么认真地听他说完。她竟落下了眼泪。家辉第一次觉得,他人的眼泪竟也能洗刷自己心头的阴霾。他不知如何安慰她,他只想感激她。他也像佳琪听他倾诉时那样,认真地倾听了佳琪的话。

佳琪说她从高中开始就患有抑郁症,她常常彻夜失眠,所以这六七年里一直靠药物维持着生活。她知道药物一旦停下就会有戒断反应,可是没人知道,那发病时的痛苦要比戒断反应强上多少倍!一开始他的父母还带她到医院开药,可后来父亲让她停药,还冷冷地说下一句:“这么点的小孩,有什么想不开的,得了这种病,我都替你害臊。”在学校里,大家知道了她有抑郁症,都避着她走。她们把她当成一个神经敏感的精神病,即或是有愿意和她做朋友的,说话时也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她看着室友们欢乐,她心里竟嫉妒她们!她一想到自己是这样的人,就更恨她自己!所以她宁愿淋上一身冷雪,也不愿早点回到宿舍里。她怕她的心受到伤害,更怕她伤害了别人!

家辉听了,心里悔恨极了,他用手用力地抓着他的头发。

“佳琪,你早该和我说这些的,早知道那天就不强求你回去了!”家辉道,“佳琪,你家也在这里吧,我觉得你该回家去住,这也有利于你病情早日缓解。”

佳琪沉默了,而抽泣着说:

“我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家辉愣住了。难道?!

“家辉,你知道吗,我们是同病相连的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噩梦般家庭里,在家里做每一件事都使我恐惧。我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而遭到父亲的殴打。就连现在,我说出‘父亲’这个字眼的时候,心里都在发抖。”

“……他每天都酗酒,喝酒以后,常常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殴打我和母亲。我们丝毫没有还手的能力,你知道吗,我常常担心有一天我会死在这个家里,死在他的手里。而第二天他清醒一点,就好像忘记了昨天的一切,又开始对我有说有笑的。可他的笑只能让我感到无比的恶心。”

“只要他在,我就害怕家里的声音。‘砰——砰——砰’,那时我母亲的头,被他用手按着,在墙上砸。……我倒一杯水,那声音哗哗的,我觉得里面好像有他的辱骂;我咽一口饭,我听着自己耳鼓的震动,我觉得是他正捏紧了拳头;我半夜里惊醒,我怀疑是他闯进我的房间叫我起床。只要在家里,我便无处躲……”

“最可怕的是,别人竟然都说他是一个老实人!他们都看不到,他是怎么对待我妈,怎么对待我的吗?……以前我也化妆,留过长头发。那次他喝了酒,我进了家门,他居然狞起他那张丑恶的脸对我说:“喂,你真恶心。”

“我只盼望我的母亲能早日和他离婚,好叫我们一家人脱离苦海。可是母亲不肯,她说我是小孩,不懂大人的事……”

在一旁倾听的家辉此时攥紧了拳头,用力地往椅子上砸去。

“佳琪,我真想替你……哎!”家辉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他觉得此时若有一把刀,他就要跑去结果那个了禽兽。

佳琪的眼睛已经哭到红肿。她的泪早已经都已经流干了。

他们抬起头,久久凝望着天边那片被夕阳浸染得火红的云霞。云霞的裂隙里,隐隐地透出几道金色的阳光。那么温暖。

“家辉,我特别喜欢《结婚十年》的最后一句话——”

“ 十年的往事都像云烟般消散了,忘记我,让我独自在永恒的光辉下悄悄地替你们祝福吧。 ”

“会的,佳琪。我们会有忘却的那一天,忘却一切,永远微笑地、骄傲地活着。”



这个世界上的故事总是充满了无奈,原因在于,理想与现实之间总像是相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站在现实的一端,望向光明;憧憬着有朝一日能冲出阴霾,到达理想的彼岸。到头来只能一遍一遍,于黑暗中独自抚慰着鳞伤的躯壳。

向对方倾诉了心事又能怎样呢?现实的苦痛没有得到丝毫切实的改变。家辉不甘心,他一定要想出办法。如果说为了自己,那也罢了;如果他什么也不曾知道过,那也罢了。可他看着一个弱小的女孩子遭受那样的苦楚,他的心像刀割一样难受。

“要是能给佳琪找到一个可以独处的房子,她或许可以暂且生活得轻松一些。等到一年以后毕了业,就可以永远地独立生活下去了。”他心想着。

他忽然想到他的那个室友。

他找到佳琪,对她说:

“佳琪,如果我能给你找到便宜的房子,你愿不愿意住。”

佳琪苦笑了一下,说:

“北京的房租这么贵,哪有便宜的。”

“我的室友家有一套装修得不全的房子,我去求求他,或许可以低价租给你的!”家辉说。

“算了,家辉。……你知道,我有抑郁症。一个人的时候,犯了病,时常想不开……就要想到死……我怕……”

家辉心像海潮一般涌动着,他不愿看着佳琪就此丧失了希望。可他不知该怎样开口。沉默了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

“佳琪,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与你合租。我们就各自住在各自的屋里。”

佳琪愣了愣,说:

“怎么好麻烦你。再说,给人知道了,会说闲话的。”

“佳琪,可我真心觉得你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我知道,我何尝不想呢……可——”

“我知道你的顾虑。佳琪,可我们是清白的!丑陋、污秽的是那些施暴的人,和那些施暴者的推手!我们没做错什么,不要把所有的错误都归到自己身上了!我们己经背负了太多不应该属于我们的痛苦了!为了自己,你应该勇敢一些。”

家辉的话像一道激流,在那一瞬间竟给了她不顾一切的勇气。

他们同是沦落天涯的人,家就在身后,可他们不能回。

……

“家辉,我信你。”



家辉恳求他的室友低价把房子租给他。他说愿意每月给他一千元。室友听了很不情愿,说:“这房子家里是不让租的,况且,一千也说不过去吧。”

“那就两千。看在咱们三年同学的面子上,两千租给我吧。我向你保证,不会弄坏任何东西。而且我答应你,只是晚上在那里休息,第二天早上就出门的。”

室友并不是不讲情面的人,况且两千元对于一个学生来讲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他答应租给他。

而后他问:“和咱们班谁啊?”

家辉半天没有说话。

室友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说:“这么快就同居了?可以啊,你小子!”

家辉心里别扭,但他不想解释什么。就算他的话再难听,他也需忍着。只要他肯租房子给他,不管他说什么,他都感激他。



天气晴朗,家辉和佳琪来学校上早课了。

雪早已停了,可因为还很冷,图书馆后面那片裸露的草地上仍然覆盖着一层银色的冰。

下一场雪,往往需要一整个冬天才能融化。

可只要生活还在运转,太阳就始终会燃烧着。等太阳的直射光线从南回归线转移到赤道的时候,春天就会来了。

『玖』 【短篇小说】长子

“咕噜咕噜”,华文轩的肚子又一次造起反来。“妈,我饿。”华文轩实在忍不住肚子带来的饥饿感,只好向妈妈呻吟着。

夏金凤看着儿子痛苦的样子,一把将其拉入怀中,看了看丈夫辛劳的背影,只好安慰着儿子说:“儿子乖,再忍忍,等爸爸做完这个工就有吃的了。”

“爸爸什么时候才能做完啊?”

“快了快了。”夏金凤一边安慰儿子,一边将他搂得更紧了些。

“该死。”

华文轩正沉浸在母亲温暖的怀抱,以此来抵御饥饿的时候,耳旁传来了爸爸华成龙的声音。

“孩儿他爸,怎么了?”夏金凤关切的问道。

“该死,本来可以做两件,材料不够了,只勉强完成一件。”

“那怎么办?”

“只能和东家说说,看能不能缓和两天。”华成龙看着儿子期待的目光,便摸着他的头说道:“儿子,在家里帮妈妈照顾好弟弟妹妹,等爸爸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嗯!”华文轩重重的点了点头,他坚信,等到爸爸回来的时候,他就不会再挨饿了。“爸爸,你去吧,我会乖的。”

华成龙欣慰儿子的懂事。抱起那一件半的成品,闯到了门外的冰天雪地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凛冽的寒风,吹动着破旧的门窗,奏响了冬日里的序章。

华文轩帮着妈妈把两个尚在襁褓里的弟弟妹妹,盖得严严实实,而他自己也是依偎在妈妈的怀抱中,以抵御刺骨的严寒。终于,破败不堪的房门被推开了,伴随着一股寒流,华成龙伟岸的身影出现在了华文轩的面前。

“爸爸。”华文轩激动的喊出了声音。

“嘿,儿子,看爸爸给你带什么了?”华成龙把手中仅有的纸袋子递到了儿子的手中。

华文轩小心翼翼的打开纸袋,“妈妈,你看,是馒头,白面的。”

夏金凤看着儿子手中的白面馒头,问道:“这怎么回事?”

“嘿嘿。”

“出来一下。”夏金凤近乎于命令的口吻对着华成龙说道。

华文轩看了看母亲,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饥饿的肚子还是把他注意力全部拉到了手中的馒头上。他眼中冒出了久违的精光,狠狠的在馒头上咬了一口,足足咬掉了三分之一,硕大的馒头填满了华文轩口中所有的间隙,害得他又猛地喝了一大口水,这才将口中的食物艰难地推进了胃里。小脸被憋得通红。

“孩儿他爸,现在能填饱肚子已经不错了,你怎么还敢买白面馒头?”

“你别激动,我不是怕你奶水不够嘛。”

“吃了这顿,下顿怎么办?”

“你男人有的是力气,放心吧。”

“哎呀,你衣服怎么有血?”夏金凤看到丈夫袖口的血迹,惊讶的喊到。

“嘘,小声点,被儿子听到了。”透过门缝,华成龙看见儿子正向外张望。

等到二人回到屋里的时候,华文轩已经蜷缩在土炕的一角,身上盖着脏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棉被,枕边放着剩下的几个又三分之二的白馒头。

冬日里的夜晚是漫长的,公鸡打鸣的时候,晨辉才刚刚撵走了星星。夏金凤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伴着微弱的亮光,把两个孩子一同抱在怀里,敞开了胸怀。吃上母乳的婴儿才慢慢停止了哭声,咬合的力度让夏金凤不禁呲牙。

夏金凤习惯性的看向大儿子的方向,本该隆起的被子,此时却是塌陷的。夏金凤推了推旁边的丈夫,“他爸,老大不见了。”

华成龙吓得一机灵,问道:“谁?谁不见了?”

“老大,文轩不见了,你快起来找找。”

华文轩透着雪光勉强可以看清前方的道路,回头望去,已经看不见了自家的村落,眼中的泪光不知是不是因为清晨的寒冷。他摸了摸身上还鼓着的口袋,那是他从家门前的杨树上扒下来的树皮,手指上还残留着土腥味。“不知道爸妈看到了没有?”

“他爸,你快来,这有封信。”

华成龙屋里屋外反复找了好多遍,也没有看到儿子的身影,此时听到妻子的喊声,他赶忙冲回了屋中,昏暗的房子被太阳一点点照亮,他看到了妻子手中一块破旧的纸片。

“快看看,写的什么?”夏金凤不识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出。

“爸,妈,再见!”华成龙生涩的读出了信中仅认识的四个字,虽然信上的字也不多。“儿子走了。”

“去哪了?”

“不知道。”

夏金凤从丈夫手中抢过了信,看着上面的对她来说是天文的字迹,重新叠好,放进了怀中,她最隐蔽的地方。

“爸,妈,我走了,照顾好自己,还有弟妹,再见!”华文轩继续踏上了征程。在那个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年代,这几个字还是他在村里的私塾先生那里偷来的。此行的目的地他也不知道会是何方,只是一味的向前走着,饿了就咬一口树皮,渴了就捧起一把皑皑的白雪。

漫长的冬季终究还是过去了,春风吹开了冰封的河流,吹绿了青松翠柏,吹起了大地复苏的号角。华文轩居然还活着,难以想象,这个靠树皮和雪水撑过来的男孩,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他。华文轩扎根的地方,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对于一个从贫瘠之地走出来的孩子来说,这里有着足够多的养分来供他汲取。

“文轩,快来,有好吃的啦!”

夏静姝是华文轩在蛇口中救下的女孩儿,小他一岁,当他得知她也姓夏的时候,华文轩一度认为这是老天的安排,是妈妈来守护他了,这也是他跟着夏静姝来到这里的根本原因。

“叔叔,您来了。”华文轩礼貌的向夏承国问候。

“是啊,这有些糕点,你和静姝快吃吧。”

“谢谢叔叔。”华文轩没有拒绝,他知道,现在是他吸取营养的时候,他是不会放弃任何一点让自己成长的机会的。

“文轩,你愿意给我当学徒吗?”

“愿意。”华文轩不假思索的肯定答道。

夏承国膝下无子,而华文轩的乖巧灵动让他有了新的想法。

转眼间,四年过去了,华文轩已经是个16岁的大小伙子了,而夏静姝也变得落落大方。

夏承国看着此时的华文轩,满眼都是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轩儿,你和静姝也老大不小了,选个日子,把婚事办了吧。”

“叔,我觉得还早,还是缓缓吧。”

“怎么?你觉得我们家静姝配不上你?”

“不,叔叔,我没那么想。是我配不上静姝。”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们成亲了,这个家都是你的。”

“不,那是夏家的,不是我的。”

“这么说,你是不准备要这门亲事了?”

“叔~”

“好,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从今天开始,你和我们夏家再无半分瓜葛,你可以走了。”

华文轩从流浪儿童变成了流浪少年,但他一点也不后悔。这是他该有的承担。

“华文轩。”不知什么时候,夏静姝已经挡住了华文轩的去路。

“静姝,你怎么来了?”

“你就这么走了?”

“静姝,我~”

“想撇下我不管,门都没有。”

“你父亲他~”

“他是他,我是我,我只要你的想法。”

“跟着我你会受苦的。”

“有你,我不怕。”

“你就这么愿意跟着我?”

“从11岁那年开始,我从未否认过这一点。”

华文轩肩上的担子又加了一码,同时也令他的眼神中增添了一道坚毅的光芒。

一晃几年的时间,在夏静姝的辅助下,华文轩的生意蒸蒸日上,而更令他们引以为傲的是,为华家传承了香火,两个白胖的大小子。

“静姝,我想回家看看爸妈。”

“我听你的。”夏静姝出身大家,但却没有大小姐的属性,陪伴华文轩的日子里,更是任劳任怨。

第二天一早,华文轩一家四口便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你慢点,看把你高兴的。”

“十年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没有了我这个累赘,应该过的不赖吧?”华文轩自嘲道。

“妈,我饿了。”

“妈,我也饿。”

“乖,你们爸爸马上就回来了。”

“爸爸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我真的好饿。”

“快了快了,乖。”夏金凤一边抚摸着小儿子的头,一边看着丈夫回来的方向。

“爸,妈,我回来了。”

夏金凤没有等到丈夫,倒是听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她以为自己耳朵出现了错觉,直到房子的大门被华文轩推开的那一刻,她才相信,这是真的。十年的离别没有隔断一个母亲对于儿子的思念,当华文轩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一下子就认出了,这就是她日思夜想的心头肉。双眼瞬间变得模糊了。

华文轩跪倒在母亲面前,“妈,是我,我回来了。”

夏金凤高高举起右手,似乎要打下去,可当手接触到华文轩脸颊的时候,又变成了温柔的抚摸。

华文轩向前挪动着身体,钻进了母亲的怀抱,喊到“妈~”

夏金凤紧紧的抱着儿子,这一刻的情景同样看哭了华文轩身后的夏静姝。

“妈,我饿。”华文景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寂静,他不知道眼前的男人是谁只知道现在他的肚子很饿。

华文轩听到声音,说道:“妈,弟弟妹妹都长这么大了。”

“是啊,连说话都和你一模一样。”

“那当然了,我们可都是您生的。静姝,快,把吃的拿出来。”

夏静姝乖巧的打开了包裹,拿出了两个纸袋,递到了丈夫的手中。

“文轩,这位是?”

“哎呀,你看看我,都忘了介绍了。”华文轩将纸袋递给了弟弟妹妹后,拉过来夏静姝,说:“妈,这是静姝,和您一样,也姓夏,您的儿媳妇。”

夏静姝把两个儿子抱了过来,说道:“妈,我是您儿媳妇,这是您的孙子。”

夏金凤将两个孙子抱在了怀里,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嘴里念叨着:“好,好,真好。”

“老婆,我回来了。诶?家里来客人了?”华成龙风尘仆仆的推开了家门,看见了屋内的景象。可当他看到来人面容的时候,心中顿时一惊,手中的纸袋也掉了下去,打翻的纸袋里滚出来几个黄色发暗的窝头。

“爸~”

华文轩的声音让华成龙傻傻的愣在原地。

“他爸,愣着干嘛?是文轩,儿子回来了。”

华文轩普通一声又跪倒在父亲的面前,“爸,是我。”当华文轩拉起父亲双手的时候,只是摸到了如石头一般生硬的老茧,再看到地上的窝头,心中别说有多么的苦涩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还没有吃饭吧?”华成龙下意识的问道,但他却不敢继续说下去,他拿不出任何食物来招待自己的儿子,哪怕几个窝头,现在还静静的躺在地上,他却忘记了去拾起来。

夏金凤向华成龙介绍儿媳和孙子的时候,华成龙偷偷的捡起地上的窝头,重新装进袋子里,放到了一边。尽管他的肚子已经饿的翻江倒海,也不敢提吃饭的字眼,因为他看到了小儿子和女儿手中的白馒头,还有他想都不敢想的牛肉,这在他眼中,可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

他的一举一动没能逃过华文轩的眼睛,华文轩拉着父亲的手,说道:“爸,您辛苦大半辈子了,以后您就该享福了,我准备把你们都接到我那去。”

华成龙有些动容,他看得出来现在儿子真的出人头地了,当他看到儿媳和两个孙子的时候,还是把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半辈子没离开过这里,老了老了就更不想出去了。”

华文轩没有勉强父亲,又从包裹中拿出了馒头和牛肉,还有两瓶老酒,整齐的摆在桌子上,这也是这个家第一次有了一顿像样的团圆饭。

华文轩没想到,十年的光景,父母的日子依然如此褴褛,相比当年,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也下定决心要帮助父母改变这个家的命运。他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从里到外,把这个家换了一个模样。

华家的变化,让村里的一些大户都刮目相看,从前门庭罗雀的华家,现在倒是成为了大家争相拜访的对象。华成龙此刻也体味到了幸福的味道。

“静姝,爸来信说,文景要结婚,咱给他盖间像样的婚房。”
......

“静姝,文贞要考大学,咱给她拿点学费。”
......

“华黎,你二叔工厂缺人手,你过去帮一下。”
......

“华民,你小姑那有点困难,你快过去看看,别怕花钱。”
......

“爸,妈,我回来了。”华黎人未到,声音便先传了进来。“二叔那工厂现在发展的别提多好了,爸,不是我吹,比您当年都厉害。”

听了儿子这么说,华文轩也回道:“是吗?那得记你首功了。”

“那当然,除了我,谁有这么大本事。”

“爸,妈,我回来了。”

“呵,你们哥俩是商量好了吧,说回来就一起回来了。”

“爸,你们说什么呢?”华民没有听清父亲的话,便问道。

“听说你在小姑那表现的不错,爸要给你论功行赏呢。”华黎说道。

“真的吗?这消息传的也太快了吧?”

时间这个东西,犹如穿梭星空的流星,稍纵即逝,转眼间,华黎华民两兄弟也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

“爸,二叔和小姑的婚礼你都给办的那么隆重,现在可是您亲儿子要结婚了。”

“是啊,爸。”

华文轩眼里透着无奈,说道:“这几年家里实在是不景气,这样吧,我跟你二叔他们说说,让他们帮衬着点。”

“对,当年那么帮二叔他们,现在怎么也得表示表示。”

“文景,你侄子要结婚了。”

“是吗?恭喜恭喜,大哥,这是好事儿啊!”

“是啊,好事,我现在想给他俩盖新房,可你也知道,我这两年发展的不好,实在拿不出钱来,你看能不能帮大哥一把?”

“大哥,我这工厂正在扩建,手头也没有余钱了,要不这样,您再想想办法,等我这好点了,再给你多拿点。”
......

“文贞,华黎,华民要结婚了,我想跟你那借点钱盖个新房。”

“大哥,您也知道,孩子要上学,我这也不富裕啊。”
......

“爸,二叔和小姑怎么这样?这么多年你付出那么多,结果就养了两白眼狼啊!”

“是啊,爸,亏得您当年那么帮他们。”

两兄弟你一言我一语的抱怨着。

“我看他们就是不想帮咱家。”

“不帮怎么了?当年你爸和你妈也没人帮,不照样撑起这个家,光想着靠别人,那能成事吗?你们就不知道上进点?再说,不管你二叔和小姑怎么做,那也是你们长辈,流着一样的血呢,以后不许再说那样的话。”

“对,爸,妈,我们决定了,婚房我们自己去挣,不靠二叔他们。”

“恩,这还差不多,是我华文轩的儿子。哦,对了,结婚的事你们去告诉一下爷爷奶奶,让他们也高兴高兴,咱们华家又要添丁进口了。”

“知道了,父亲大人。”两兄弟齐声说道。

“记住,到啥时候别忘本,你爷爷姓华,奶奶姓夏。”

『拾』 有没有什么能把你虐哭的古风短篇小说

《伏天远思》又名《都得死》,卿为红尘拂鬓华。

《伏天远思》:

我是高天娇,陈国最最最受宠爱的小公主了,父皇总是害怕我出事,所以一直不让我出宫,我真的快要闷死了,今天是元宵节,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叫住了雀儿说道:“雀儿,我想偷偷溜出宫”。

雀儿连忙摇头:“不行的,公主,你身份尊贵万一出事了皇上会怪罪的”我冷哼一声,表示自己的决心,雀儿拗不过我,只得答应陪我一起出去,我们换上男装准备从宫中的后门,雀儿向另一边扔去了个东西发出响声,士兵们被分散了注意,我与雀儿便趁此溜了出去。

初阳是他第十二个女儿,大梁的文乐公主,可他语气凉薄,不轻不重地提点我:“季嗪手握重权,是大梁的股肱之臣,青崖岭一战他九死一生,刚得了战功,查不出就罢了,若是查出点什么……”他止住了后面的话,所有的意思都在这意味深长的停顿中泄露,最后补充道,“万不可让朝臣心寒。”

所有的话如鲠在喉,我勉力压抑住情绪,深深地俯首,轻轻地回道:“臣,遵旨--”

我到季府的时候,季嗪已候在门外了,寒风凛冽,他却仅穿着单袍。

算来我与他已经三年不曾见过面,最后一面还是在他和文乐的婚宴上--我身为大理寺卿,不得不去赴这场喜宴。他穿着喜服过来敬酒时,我挡住了他替我斟酒的手,客气地推辞:“在下不擅饮酒。”

他抬眸望过来,清俊坚毅轮廓分明的一张脸,一副深沉稳重的模样,我只能在心里默念:这便是文乐喜欢的人。他也没有为难我,微微一笑便掠了过去。

如今再看见他,和三年前相比,分明清减了不少,明明最近大权在握,隆恩盛宠,眉目间却倦意深沉。

我下马拱手而立,向他解释:“我奉圣上之令前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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