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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纯真少年

发布时间: 2022-10-24 04:11:16

❶ 有什么好看的短篇少年小说

江南的《上海堡垒》

❷ 短篇经典励志小说推荐

短篇小说精简凝萃的表达,似乎更见作家功力,那有哪些励志的短篇小说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短篇经典励志小说
1.《世上最美的溺水者》

欢迎来到马尔克斯的暗黑童话世界。

马尔克斯讲故事的天赋,不能不令人拍手惊叹。无论是虚构还是非虚构,长篇还是短篇,他都驾驭得游刃有余,愉悦地在其中徜徉穿梭。这本书收录了《巨翅老人》《令人难以置信的悲惨故事》等名篇,是马尔克斯的经典短篇集之一。

在这个世界里,大雨下得太久,你一觉醒来可能会看见天使掉在院子的烂泥里;触礁沉没的巨轮会变成幽灵船,一遍遍重复不祥的命运;残忍的祖母会押着孙女当妓女,陷入爱情的男孩能听到千里之外情人绝望的呼唤,渴望自由的女孩什么都可以抛弃。

加西亚·马尔克斯

史上“毫无争议”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主峰,永远的文学大师。写就《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多部文学经典。

2.《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面世之后,效仿者趋之若鹜,卡佛成了美国继海明威 之后受到模仿最多的作家,编辑部经常收到“卡佛式小说”的投稿。极简的遣词、冷静疏离的叙事,在他的笔下趋近完美。17个短篇小说,讲述了修车工、餐馆女招待、推销员、锯木厂工人等社会底层劳动者的故事,碎片式的生活、无奈的边缘化,被卡佛大量的留白填满。生活本身已有千钧重,我们所谈论的爱情,也正在其中挣扎喘息。

雷蒙德·卡佛

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诗人、“极简主义”代表作家,被誉为“新小说”创始者。作品风格精简冷硬。《伦敦时报》称他为“美国的契诃夫”。

3.《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福克纳笔下创建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迷人至极,如果要在一生中记住几部作品的话,这本《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一定位列其中。被父亲的“爱”压抑许久之后,爱米丽对赫默一见钟情,当她发现赫默无意与她成家时,便想办法让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爱一个人究竟可以到什么程度?占有一个人究竟可以到什么程度?爱米丽告诉你,即便他是一具尸体,我也可以与他同床共枕40年。

那么多与世隔绝的日日夜夜,爱米丽都对他诉说了什么呢?

威廉·福克纳

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派代表,创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小说,如《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4.《亲爱的生活》

这是关于生活,你能说出的一切。

门罗最具知名度的短篇小说集是《逃离》,但这本《亲爱的生活》完全不亚于前者,甚至门罗自己也坦言:“我希望读者从《亲爱的生活》开始读我的小说,这是我最好的作品。”

安大略省的克林顿小镇清新干净,古朴迷人,几片枫叶飘落的河流上,潜鸟掠过,落在行人肩上。正在走过的是薇薇安,她还不知道阿利斯特会在明天无缘由地将她抛弃,而之前经过的是杰克逊,他又遇到了艾琳。

在小镇生活的门罗,书写那些有关别离与开始、意外与危险、离家与返乡的故事。文字简短精炼、克制隐忍,素净的外衣之下藏着惊艳的躯体,娓娓道出人心底最柔软的秘密。这种静谧背后的生机勃勃,虽悄无声息,却震撼四座。

艾丽丝·门罗

加拿大作家,当代短篇小说大师,代表作《逃离》《亲爱的生活》等。201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经典的励志小说
01《边城》

沈从文

豆瓣评分:8.6(70790人评价)

在《边城》之前,边城茶峒是一个不起眼的地方。

但在《边城》之后,它就成了湘西最闪亮的地方。

远山、河流、渡船以及吊脚楼,混着湘西明朗的乡野自然风光,直直地勾起你对湘西的向往。

独特的湘西风情里,发生过一段让人魂牵梦萦的曲折爱情故事。

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还是湘西那些淳朴的人——

老船夫摆渡却死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

过渡的船客们,坚持要给钱,或是买了茶叶草烟送给老船夫;

沦落风尘的女人,依旧保持着洁白的心和真挚的爱……

边城明净的水土,养育着朴实的人们,让所有人在苦乐的生活里,活出自己的真性情,也绽放出人性之美。

02《大淖记事》

汪曾祺

豆瓣评分:9.1(1233人评价)

说起汪曾祺,我最难忘的,莫过于他笔下大江南北的美食。

然而在美食之外,我这次想要推荐的,是他的短篇小说合集《大淖记事》。

这本书收录的是他故乡高邮的陈年往事,其中作为书名的这一篇我至今都印象深刻。

与父亲相依为命的巧云,和小锡匠十一子互相爱慕,却不幸被乡里保安队队长玷污。

可巧云并没有因此寻死觅活,反而更加大方地与十一子恋爱。

愤怒嫉妒的保安队长带人把十一子群殴至重伤。

巧云不离不弃地照顾十一子,还一个人挑起了家里的所有重担。

在这个故事中,不论生活再残忍、再重压,巧云始终保持着的,是一颗乐观与强大的内心。

也正是这颗内心,最终让她独立于残酷的人生。

03《俗世奇人》

冯骥才

豆瓣评分:8.6(6342人评价)

谁能想到,天津居然有这么多的奇人异事!

我读完这本《俗世奇人》后,心中大大的感慨。

冯骥才以清末天津为背景,讲述了18位民间奇人的传奇故事。

刷完墙黑褂子上不沾上一个白点的刷子李;认牙不认脸的华大夫;艺高人胆大、捏啥像啥的泥人张……

虽然他们都是底层的市井小民,但透过他们俗世的皮囊,你却能看到他们灵魂的热闹繁华。

在他们身上,有着这个世界上最笨也最原始的力量与智慧,那便是对自己手艺的不断琢磨。

而这份对手艺的执着与尊重,不仅让他们在世上较劲地活过,也成了他们战胜庸俗世界的法宝。
好看的励志小说
1、《寂寞的十七岁》

白先勇

豆瓣评分:8.4(1900人评价)

白先勇的《台北人》,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

但说起《寂寞的十七岁》,知道的人就相对少了很多。

这是他早期的作品,收录的大多都是白先勇以自己身边人为原型写下的故事。

金大奶奶是一个有着丰厚家产的寡妇,金大先生看中了她的财富,花言巧语娶到了金大奶奶,但是婚后原形毕露……

玉卿嫂爱着一个比她小十来岁的俊美青年,然而这个青年爱上了别人。最终怀着怨愤的玉卿嫂杀了爱人,并且自尽。

这些故事被记录下来,带着少年独有的青涩与稚嫩。

不论是阴郁、疏离的微妙情愫,还是人性的丑陋与美好,都被写得干净、舒适,就像是少年天性里的洁白与纯真。

不得不说,这样的白先勇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2、《刀背藏身》

徐皓峰

豆瓣评分:8.4(2231人评价)

这是一本充满江湖气息的武侠故事,勾勒出一个豪放不羁的民国江湖。

它是徐皓峰民国武侠短篇故事的一个汇总,一共收录了6篇小说。

《师父》里,南派宗师陈识为了振兴咏春,北上来到天津开武馆,最终心机费尽,落得个徒弟死,妻子散的下场,一段天津武林的传奇也由此消散。

《柳白猿别传》里的“柳白猿”是古代高级刺客的代称,但是这一名号传到民国时期,刺客开始有了感情和思想,陷入了一场爱恨情仇的江湖复仇和刺杀阴谋之中。

武林最终还是逝去了,但幸好有徐皓峰笔下的江湖,我才得以窥见武林真正的样子。

这是对逝去武林的一次温柔回忆。

那些消散的人,带着他们的尊严、道义,以及远远高于生命的武侠精气神,笨拙又较真地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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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纯真(短篇小说)

       早春的雨后,菌类吸饱了水,蓬勃生长起来,探出土壤,高过草地,撑开小伞,个个妩媚丰满、美貌多姿、惹人垂涎。朵朵蘑菇尽态极妍,互不逊色。

       却走来一位美得令众蘑菇羞赧不已的小姑娘,扎着双马尾,脸上显着稚气,眼中透着纯净与憧憬,嘴角挂着笑容,那笑容很自然,却透着一种别样的美,那是不足以用文字形容的美,看了是要叫人心动的。

       小姑娘提着竹篮子,那竹篮子竟也像小姑娘一样端庄秀丽。

       她看到满地都是蘑菇,嘴角更上扬了些,笑得更美了,连眼睛都眯缝起来。

       小姑娘走一朵蘑菇前,蹲下身子,瞪大眼睛,用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住蘑菇的柄,小心地慢慢地把蘑菇给拔了出来,那副细心的样子好像怕把蘑菇给弄疼了似的,把蘑菇装进竹篮里,去拔另一朵。

       太阳就要升起了,小姑娘也已经收获了满满一篮蘑菇,上面还沾着露水,惬意地躺在竹篮里,可以在集市上卖个好价钱了。

       集市上往来的人们纷纷对这蘑菇赞不绝口,蘑菇很快就卖了大半。小姑娘握着卖得的钱,脸上有了光彩。想到回到家把钱交给妈妈时,她的脸上会露出怎样的喜悦啊!

       走来一个高大肥胖的男子,他走起路来的模样摇摇晃晃,好像要摔倒似的。不过他的步伐急匆匆的,脸上凶巴巴的,透着恶意。他毫不客气地站到小姑娘面前,骂道:“你她娘的贼,竟敢偷我家的蘑菇。”

       小姑娘被这男子凶神恶煞的样子给吓坏了,赶忙说:”我,我没有偷你家的东西。这蘑菇是长在野地上的。这可是我今早刚采来的顶新鲜的蘑菇。”

       “你撒谎,你是从我家旁采的蘑菇,按理说,这蘑菇当属我家的!”

       “没有,那块地不是你家的,蘑菇也不是!”

       男子看这小姑娘又撒谎又偷窃又狡辩,火气更是上来了。

       不行,这女娃得有人管教管教。他一把夺过小姑娘的竹篮,转身便要离去。

       小姑娘赶紧拦住他,试图从男人手中夺回竹篮。

       没想到小姑娘年纪虽小劲儿还挺大,男子折腾几下竟也未能使小姑娘松手。

       “你这臭婊子!”男子怒吼道,放开篮子,狠狠地推了小姑娘一把。

        小姑娘一踉跄,险些跌倒,终于稳住身子,竹篮却脱手了。

        竹篮在空中翻了个身,试图稳住重心,却无可奈何,最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还发出一声哀嚎。

        这下惨了,蘑菇纷纷滚出了竹篮,散落到了泥泞的地上,七倒八歪,场面零乱不堪。

        原先白净漂亮的蘑菇,沾了污泥,溅了脏水,变得黑而丑了。

        小姑娘慌了,全身都颤抖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她蹲下身子,试图把蘑菇擦干净后重新装回竹篮,却是徒劳。男子却露出了笑容,拍手叫起好来,幸灾乐祸的模样,更显得臃肿了。

         “活该!”男子转过身去,骄傲地离去了,把零乱的场面抛在了身后。

         男子已经不生气了,他得意洋洋、神气极了,满足地离开了。

         我要坚强,我不能哭,不值得因受坏蛋的欺负而哭。我不哭。

         眼泪却不争气地从小姑娘的眼角涌了出来,划过那白嫩的脸颊,滴下。

         眼泪滴在蘑菇上,濯去了其表面的黑污,重新露出白净。

❹ 推荐一些短的好看的小说~最好是言情

我喜欢桐华的小说,很纠结很纠结,情节也很吸引人,看的时候欲罢不能,就是不短……
《步步惊心》(清穿的鼻祖啊)
《大漠谣》
《云中歌》(这本是看过最纠结的小说了T_T)
《被时光掩藏的秘密》(这本短点,是现代的)

另外
平安京之宋姬物语、满朝文武爱上我、金宫、木槿花西月锦绣
也不错!

建议你去看看杨千紫的短篇小说,也很不错。

《云中歌1》简介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十年前安排八岁的云歌带领刘弗陵一行走出荒漠的人是谁?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与当今天子刘弗陵哪个才是让她魂牵梦绕十年的人?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知、相爱,难道真的是缘分天注定吗?云歌又看到了哪些真相?
《云中歌2》简介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云中歌3》简介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失去了她和陵哥哥的孩子,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步步惊心》
若曦是倔强的、任性的女子,和阿哥斗嘴、和格格打架,连康熙都笑说她是“拼命十三妹”。这样一个女子原本是繁华都市的一名白领,却因一脚踏空而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她带着对清史的洞悉进入风云诡变的宫廷。她知道自己不该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可心不由己,因为这里有她所爱的,也有爱着她的……
康熙会给若曦安排怎样的未来?若曦又会如何面对她未来的道路,她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历史会因为她有所改变么?还是会继续推动着她前进?若曦最后选择的究竟是温润如玉的八阿哥,还是面冷心热的四阿哥,又或是出人意料的其他人呢?敬请期待《步步惊心》完结篇,看桐华带给你不一样的言情世界。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大龄剩女、外企“白骨精”苏蔓在一次相亲中遇见了自己暗恋多年的清华才子宋翊。为了接近宋翊,苏蔓不惜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并篡改了简历,来到MG的格子间工作。
与苏蔓有过摩擦的陆励成是她在MG的顶头上司,并且非常清楚她篡改简历的事情。苏蔓把他看成眼中钉,他却在两人一点一滴的交往中对苏蔓渐生情愫。
宋翊不远万里地奔赴美国与苏蔓共度平安夜,两人默许了爱情。可当苏蔓出差回国时,发现一切都变了,死党麻辣烫不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无牵无挂的女孩儿,而宋翊竟成了麻辣烫的男朋友。
苏蔓为了不伤害自己与麻辣烫之间的友谊,假装和陆励成谈恋爱,苏蔓无法忍受麻辣烫在她面前和宋翊秀恩爱,答应和陆励成回乡下老家过新年,到了陆励成家,苏蔓受到了陆家的欢迎,陆家人都认为苏蔓是未来的儿媳妇。
然而,在苏蔓安心享受宁静时,噩耗传来,苏蔓母亲在车祸中身亡,父亲旧病复发,生命垂危。
在苏父垂危时期,陆励成一直陪伴苏蔓,麻辣烫、宋翊也常常来到医院,最后苏父还是去世了,然而另一个秘密却愈见清晰

❺ 短篇小说 | 少年的梦

文/滑稽的菠萝

无戒学堂故事营,第十天打卡,本篇7628字,共计41006字。

01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道闪电划破天空,还未听见雷声,天却是先暗了下来,紧接着,窗外下起大雨,居民楼远远的,正有一个个小黑点般的人影探出来,把那花花绿绿收进房间,校园里小道上,许多男男女女用书挡在头顶,奔跑在雨中。

“哆哆哆哆……”

某个人的指节急促地敲在桌子上,这敲击声竟是比那雨声还要磅礴,渐渐把林野散乱的思绪给聚拢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只要一听到这个人说话的声音,这种语气,他的“神”就会飘散开来。

“你在看哪里?你有没有在听?”

这两句虽然是问句,但林野却知道,他根本就不用说话,他只需要把看向窗外的视线收回来,然后低下头,那个声音的主人便会继续刚才的训斥。

“你已经高一了,关键的转折点你知不知道?这成绩再这样,别怪我给你下狠药,我是学校教导处主任,我的儿子不能是这样的成绩。”

林野听见纸张翻动的声音,随即感觉到那轻飘飘的触感,几张带着不少血色叉叉的试卷被甩到了他身上。

“你是真的不会学习吗?不是,你只是不用心……”

那个聒噪的声音还在继续,只是林野的思绪又开始飘散,他脚尖前的地面开始变得模糊起来,那一个个废纸团、书堆、桌子角开始变成一个个色块,在这庞大的灰色中重新组合,形成一个个新的画面。

那画面一会儿变成山水,一会儿变成一个人物,一会儿变成喧嚣的城市,一会儿又变成油画中的静物。

渐渐地,有的颜色染进了另一些颜色中,就像水彩画里,不同色号的颜料画进半干的水中,相互融合渲染,那白色,就像用水粉笔敲进去的丙烯颜料,在灰蓝色的幕布上形成了一幅绚丽的星空。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好好好,既然说没有用……你,你从明天开始,不准去画室了,给我专心把文化成绩拉起来。”

林野猛地抬起头来,看向眼前的那个人,窗外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天空,那瞬间的明亮把办公室里的事物拉出长影,让背坐着那张微显苍老的脸瞬间变黑,犹如地狱里执笔的判官一样可怖。

“不!”

声音经过小腹,震颤着林野的胸腔,猛地从他的嘴里喷出来,林野猛地把手撑在桌子上,怒目圆瞪地低头看着眼前的男人。

“你没有权利,没有权利不让我去画室!”

“我没有权利?”眼前的男人站了起来,林野不得不收回了自己的手臂,从低头的状态,变成了仰视。

“我没有权利?”

那男人绕着林野慢慢地转着圈。

“我当然有这个权利,就凭我是你爸。”

02

“林野,林野,老师喊你回答问题。”微微的气声在林野的耳边吹着,林野揉了揉眼睛,然后站起身来。

“林野,上课能睡觉吗?昨天晚上去拯救世界了?”讲台上年轻的女老师一本正经的说着调侃的话,理所当然的换来了教室里的哄笑声。

待笑声停息,她才压了压手,用手里的白色粉笔,在黑板上敲下几个小白点:

“这道题你上来写一下步骤,这是例题,改了下数字,只要你看了书,就肯定会做。”

林野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站在座位上。

“林野?听到没有?上来。”女老师的声音里蕴含着怒意,落在林野的耳朵里,就和那个男人一样,一样的可怖。

林野的思绪开始发散,窗外的云似乎飘进了教室,一张张桌子飘了起来,他坐在桌子上,随着那烟气一样的云飞出了教室,越升越高……

“林!野!”

眼前的一切瞬间消失,他从云端回到了地面,迷茫的瞳孔迅速聚集,里面映照出一个近在咫尺的身影。

“我跟你说话,你听到了没有?”女老师清秀的脸变得有些扭曲,她不再像刚才一样从容不迫,反而像极了夜叉国里的母夜叉。

“说话!不然要我喊家长来吗?”

这一句话犹如洪钟一般,敲在林野的脑海中,不断嗡鸣在耳畔。

“我……我不会。”

林野的声音微微颤抖着,从喉咙眼里挤出这几个字,他渐渐地捏紧了拳头,指背到拳骨不停地蹭着桌角,仅仅一会儿,就蹭得皮肤微微发红,似乎只有把自己弄得疼痛,才能让他稍微好过些。

“下课到我办公室里来,现在坐下。”

林野没有坐下,他依旧站着,低着头。

年轻的女老师回到讲台上,转过身来。

“还不坐下?不想坐?那就站门口去。”女老师声音变得尖锐,甚至有些破音,眼睛瞪得圆圆的,胸口一起一伏,手猛地挥起来,指向门的位置。

林野缓缓下了座位,走出教室。

阳光如此明媚,他希望能在这样的天气,带上他的画板和铅笔,去到某个线条清晰,层次鲜明的地方画上一幅速写,他希望能肆意的放飞他的思绪,去想象一幅创意画,他甚至愿意在画室里,对着那枯燥的静物,画一幅素描。

可他不愿,不愿在这个冷漠而又可怖的地方浪费他的生命。

他看着远处连绵的山峰,云雾缭绕,多像一幅水墨画啊。

03

“你说什么?林野不见了?怎么不见的?”一个男人的吼声从学校教务处传了出来,期间还伴随着拍桌子的声音。

平时这扇门,就像学生们的噩梦,此时却是有着许多鬼头鬼脑的身影,他们一个个小心翼翼,弯腰弓身,把耳朵贴在门上。

“哗……”

门突然打开,这群学生们“嗡”的一声,教务处门口顿时像蜂巢里投入了一颗炸弹,学生们眨眼间便全都不见了踪影。

一个衣服污浊,头发乱糟糟的瘦削中年人,一手拿着塑料饭盒,正从旋转楼梯上来,教务处正好在楼梯口,他听见了胡乱的脚步声,顺着那些迅速逃窜的学生逆看过去,便是瞧见教务处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双鬓微白,满脸怒容。

“刘……刘老师好。”一个逃窜不急的学生撞在了这瘦削中年人身上,急忙问了个好,朝后瞥了一眼,又迅速撤离。

这刘老师并不理那个学生,让他眼前一亮的却是站在教务处门口的那人,他僵直着腿,大步朝那人走去,一边走,一边嘴里大声说着:

“林一峰,我这一个月是没有来找你,你到底什么时候让林野来画室,我们可是说好了。”

林一峰正是林野父亲的名字,教务处主任,他看到来人是谁,怒容渐渐缓解。

“老刘,我认真的再问你一次,林野考艺术学院真的不需要文化成绩吗?”

刘老师沉吟了一下说道:“别人肯定是要文化成绩的,但你家林野,我有八成把握能让他被浙院破格提前录取,他是天才啊,天才你知道吗?老林,你千万别误了他。”

林一峰沉默了,他的脸上表情有些奇怪,一会儿严肃,一会儿又变得面无表情,一会儿竟是微微扯起嘴角,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九成,我有九成把握。”刘老师急忙又补了一句。

“好。”林一峰的脸定在了面无表情上,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刘老师立即喜笑颜开,把塑料饭盒夹在腋下,双手搓了搓:“那今天就叫林野来画室吧,一个月没画了,我怕他手生了。”

林一峰看了眼刘老师,说:“林野不见了。”

“什么?”

04

林野的口袋里有五十块零用钱,一张公交卡,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东西,连身份证都没有带。

只是他却并没有想那么多,他站在教室的走廊上,看着远方高耸入云的山峰,莫名的产生出向往来,他想去寻找一处桃花源,每天饮酒作画,就像古时候的那些隐士一般,他想要逃离这个冰冷而又可怖的学校,远离那个不近人情的父亲。

所以他一路冲出了校门,乘公交车来到了仙鹿山南门。

他会说本地话,加上穿着校服,他随便编了个理由便进了山门。

他一路狂奔着,用最快的速度,跑着跑着,他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声音越来越响,引得偶尔路过的旅客不住侧目。

这里没有学习,没有父亲,没有那种逼仄的压迫感,林野此时此刻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他只觉得脚下越来越有劲,很快便上到了半山亭。

这不过是一个简陋到极致的亭子,几张连着的长椅,四根石柱支了个顶,但当林野跳过长椅,扶着栏杆看向远方,展开在他眼前的,却是无比开阔,无比壮丽的画卷——偌大的浔城一览无遗,北面的长江源远流长,包裹着城市直通天际,一艘艘船只就像在朝着云海航行;西南方向则是层叠连绵的山脉,一座座云雾缭绕的俊秀山峰若隐若现,静静地屹立在绿毯之上。

林野朝着浔城的方向大声呼喊:

“去你的吧!我不回去啦,我不回去啦!”

“啦啦啦啦啦……”大山给了他积极的回应。

林野的眼睛里充满了光芒,他继续往山上爬去,他知道这里有一条上山小路,可以不用买票。

两个小时以后,他站在了仙鹿山镇的街道上,传闻原来战乱,有一群流民逃入了大山里,他们腹中饥饿,又没有吃食,这时,来了一只七彩仙鹿,带着他们找到了一片竹林,找到了许多笋子,让他们活了下来,后来这群流民定居这座大山,为了纪念仙鹿的救命之恩,将建立起的镇子命名为仙鹿镇,而这座山后来也变成了仙鹿山。

林野觉得,他现在就好像是遇到了七彩仙鹿一般,将他救出了苦海。

不过他身上只有50块,既住不起店,也吃不了几天饭,林野在镇子里慢慢地走着,观察着这里的人生百态。

忽然,他眼前一亮,一家店铺门口贴着一张手写的,有些皱巴的纸,上面写着:

“饭店招工(包吃住)

服务员  1500元/月。”

05

林一峰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头发竟是全都变白了,林野已经失踪了三个月了,他报了警,但警察反馈给他的信息,也不过就是一条林野往仙鹿山方向去的线索,然后告诉他会继续搜寻,便没了音讯。

林一峰自己找到了汽车站,询问那班车的司机师傅,也因为时间间隔得有些久,司机根本就想不起来林野这个人,也无从得知林野究竟是在哪里下的车。

这一路总共16站,三个月来,林一峰走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看见林野的身影。

他有些后悔了,林野明明在绘画上的天赋卓越,可自己偏偏不相信会有学校会破格录取他,自己似乎还不如那个刘老顽固了解自己的孩子。

“啪。”

林一峰一拳锤在方向盘上,车内后视镜映射出他憔悴的倦容,挂着的平安福不停地摇晃着,他的手微微颤抖着抚摸着那平安福,这是林野给他做的,精致、漂亮,独一无二。

林一峰的手从平安福上滑下来,抱住了方向盘,他把头埋入了手臂中,双肩微微颤抖起来,渐渐地发出哽咽的声音,再到放声大哭。

所有人都在责备他,妻子也说了,不找到林野就不要回家,刘老顽固也是成天来找他,没少说刻薄话。

但这些都不是他哭的原因,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可以无动于衷,唯一可以让他哭的原因是:

他真的很爱林野啊。

“叮铃铃……”

手机一边震动,一边不停地叫着。

车里的哭声渐渐地小了,林一峰用衣袖胡乱摸了把脸,看了眼手机上的名字,是刘老顽固,估计又是要说些刻薄话,想也没想挂掉了电话,他放下手刹,踩动油门,继续朝下一站找去。

下一站,他准备去仙鹿镇碰碰运气,而这也是十六站里的最后一站。

“叮铃铃……”

手机不依不饶的响着,林一峰继续挂,电话继续响,反复了七八次以后,他实在忍不住,接了起来:

“喂……”

话还没说完,里面传出刘老顽固兴奋的声音:“找到了,我找到林野了。”

林一峰愣住了,一时间没说话。

“你看微信,微信,我发了链接给你。”

林一峰急忙挂掉电话,打开微信,里面是一个微博链接,他点开链接。

账号的名字是:xxx饭店。

下面是一张速写画,那画充满了灵性,线条简单,层次分明,那层层叠叠的山峰跃然纸上,就像是要从手机里跳出来一样。

图片下面有一个位置:浔城仙鹿镇。

林一峰立马就明白了刘老顽固的意思,林野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学生,作为老师,他绝对不会认错林野的画。

林一峰不由得踩重了些油门,心里竟然微微有些激动起来。

06

林野在xxx饭店做服务员,一旦闲下来,就会作画,一开始饭店里的人以为林野不过就是个爱好者,随便画画而已,直到有一次一位食客看了林野的画,啧啧称奇,花了两千块买走一幅之后,那老板便打起了林野的主意。

那饭店老板开始把林野的画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为饭店招揽更多的客人,美其名曰带着艺术气息的饭店,其实这饭店就是一间只有四张桌子的民居。

不过那老板却是个机灵人,把林野供了起来,工资照发,食宿照供,只是要给他们提供装饰意见,以及提供画作照片。

于是林野一时间倒是闲了下来,作画的时间更多了,不过他也乐得如此,之前的打工日子,已经让他有点烦了。

林野给老板画了不少画,有水彩,有油画,还有速写,那老板把这些画全都挂在了饭店里,拍了不少照片,也是一股脑发到了网络上。

有几个名气还行的网络画手给林野的画点了赞,于是Xxx饭店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走红,成了仙鹿镇的网红饭店,老板每天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这一天,林野正在作画,饭店老板在他身后喊了两声,林野转过头应声,却是愣在了原地,手一松,铅笔掉落在地上,“骨碌碌”的滚到了石头缝里。

那老板急忙跑上前来,费了些劲把铅笔从石头缝里抠出来递给林野,可却发现林野的眼神似乎没有了焦点,一片茫然。

他微微扭头看向身后的那个满头白发的中年人,有些疑惑,不是爸爸吗?怎么父子见面竟是这个场面?

林野愣住其实不过十几秒,林一峰朝前走了两步的时候,林野居然起身就跑,撞翻了画架,跑进了山里。

饭店老板和林一峰在后面紧追不舍,却最终还是失去了林野的身影。

07

夏末的天依旧如孩子的心,说变就变了。

先是几滴小水珠落了下来,随后那水珠渐渐连成了线,打湿大片大片的山石,形成小溪,流淌而下。

林一峰跟着饭店老板在山里转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看见林野,而此时却是下雨了。

“不好,下雨了。”饭店老板说道,“要是等雨再下大些,不是经验老道的巡山人,就会很危险。”言外之意就是,不能再前进了,得往回走,不然就连他们可能都会很危险。

林一峰凑前几步,双手按在饭店老板的肩膀上,声音微微颤动着:“不,不,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林野。”

林一峰的手被饭店老板轻轻压下,然后就听他说道:“好吧,好吧,但是我们得找巡山人。”

“轰隆……”

滚滚的雷声打进山中,就像一万个手鼓在拍,声音密密麻麻,哪怕这世界上最宏大的交响乐队也没办法演奏出如此气势,只是这声雷响,听在林一峰的耳朵里,无疑让他的心脏都狠狠的缩了一下。

“哗啦啦……”

雨下得更大了。

两条身影站在进山口争论着什么,其中一人正是林一峰,而另外一人,则是饭店老板找来的,经验老到的巡山人。

“真是胡闹,你先回去,我和兄弟们会找到你的孩子的,你要相信我们,相信我们!”巡山人推了林一峰一把,大声呼喊着,可声音在风雨声中仍然若隐若现,

“不,不,让我加入吧,我能跟住你们,能跟住你们。”林一峰此时丝毫看不出往日在教导处办公室里的那种颐气指使,反而微微低垂着头,语气中带着一些哀求。

几个背着背包的人,从他们两个身边穿过去,走进了山里,林一峰和巡山人便相互瞪视着,直到过去了十几秒,那巡山人才悠悠叹了口气,摇摇头说:“算了,跟我走吧,但你一定要跟在我身边,不要离开,切记。”

08

山里的路湿滑湿滑的,许多泥巴沾在鞋底,让他的脚都渐渐地不听使唤了。

但是那个人,一想到那个人便在山上,林野反倒更愿意停留在这山林之中。

雨越下越大了,林野身上都湿透了,他渐渐地觉得身体有些冷,身体微微颤抖着,他想着也许该找个地方避避雨,可电视里看到的,上山便有山洞的事,似乎都是胡扯,他走了这许久,却是连一棵长得茂密一些的树都没有看到,脚下是泥泞的小路,周围到处都是山石。

又走了一会儿,天似乎更冷了,林野的感官中,却好像从身体内涌上来一股热流,充斥着他的四肢百骸,他的身体渐渐地不再颤抖,趁着这鼓劲,他又向前走了一段。

眼前的世界似乎颠倒了过来,树都朝下生长,天空的云和山石扭曲到了一起,无数的星星正在旋转,就像梵高画的「星空」一样,所有的景色慢慢变成各种颜色,又渐渐地暗淡下去……

09

“找到了。”一个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林一峰急忙握住巡山人的手,企图把对讲机抢过来。

巡山人却是狠狠地甩开林一峰,雨水不断从他雨披的帽沿滴落,但那双锐利的眼睛,在这滂沱大雨中仍然闪闪发光。

“现场什么情况?”

“正在检查,好像失温了,嗯……”对讲机里微微停顿了一下,接着又传出夹杂着电音的声音:“第三级失温,已经失去意识了。”

“给他保持温度,山豹联系救护车。”巡山人冷静的指挥着,眼睛却是一直盯住林一峰。

林一峰却是不再去抢对讲机,他有学生是马拉松爱好者,曾经来看他的时候,给他讲过一些马拉松里常见的危险,其中之一就是「失温」,马拉松里死亡率最高的症状,正是失温。

林一峰的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任凭泥水浸湿了他的身子。

“站起来,站起来,不要把衣服全都弄湿了。”巡山人上前拉扯着林一峰。

“下山还要你开车送,山上没有医院,没有医院!”巡山人吼了出来。

林一峰浑身一个哆嗦,急忙撑着地面站了起来,握住巡山人的肩膀,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混杂在一起不断掉入领口中,他大声喊道:“求求你,求你救救他,救救他,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10

林野睁开眼睛,窗外明媚的阳光,让他不自觉眯起了眼睛,此时此刻,他感觉浑身沐浴在温暖之中,只一会儿,浑身的无力感就缓解了不少。

左手中始终被温热的柔软包裹着,触感有些粗糙,腰间的被子似是被什么重物压住,让他想动弹,却动不了。

什么时候了?

这里是哪里?

林野努力地回忆着自己的经历,最后他好像看见了梵高在作画,那是另一幅星空,美轮美奂,不可思议。

林野微微抬起右手,在空气中开始作画,他一遍一遍临摹着那幅星空,可总是觉得抓不住那丝韵味,差一丝,一丝而已。

可他知道这一丝,便是普通画作与传世画作之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林野回过神来,发现了一双关切的眼睛,可镶嵌那双眼睛的这张脸,却让林野迅速坐起来,缩到了床边。

男人的手停留在半空,嘴巴微微张开,脸上本似有千言万语,半晌却化为一句话。

“你,你醒了。”

沉默,林野没有回应,这似乎早就成了他们父子俩的固有相处模式了。

“我……我不阻止你画画了,不阻止了,啊。”林一峰的声音轻柔的,就像在哄一个几岁的孩子。

只是林野仍然没有回应,他的头埋得更下了,一双眼睛透过额前的刘海露出来,充满了警惕。

林一峰不再看林野,轻轻地叹了口气,仿佛失去了浑身力气一样,慢慢地坐在床边,背对着林野,但林野却仍防贼一般的看着林一峰。

门外穿来急促地脚步声,几个医生和林野的母亲,以及刘老师一同走进病房。

原来是林一峰早就按动了呼叫按钮,那红灯一直在闪动着,直到此时医生进来把它给按掉。

林野机械地配合着医生的检查。

“怎么样?”“好点了没?”一句句问候在林野的耳边,可他仍是无动于衷,眼神还是一动不动盯着那背坐过去的男人,似乎这个世界仍然只有他们两人一般。

刘老师看了看林野,又看了看林一峰,一拍脑门才说道:“林野你别怪这个老顽固,他几个月前找我的时候就说了,想让你上浙艺。”

林野猛地抬头,目光指向刘老师。

“是啊。”刘老师两手一摊说道:“我说以你的天赋,破格保送没有问题,这老顽固不相信,他查了往年所有浙艺的录取线,还托关系找了浙艺那边的老师问投资的事,就是想送你去你梦寐以求的学府。”

林野的表情从僵硬慢慢地变得放松下来,他把头重新埋进了双臂之间。

11

重回校园,林野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高一下学期已经开始了两个月了,林野上课犹如听天书一般。

不过林野似乎就像变了一个人。

上课便是趴在桌子上,不停地翻着书页,手中的笔快速的刷刷写着什么。

老师问他问题,依旧是不知道,但他却会提出一些老师愿意回答的,有些价值的问题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改变,只等一个契机而已。

“林野,林野,你被破格提前录取了,浙艺,浙艺!”

一个头发糟乱的瘦削中年人蹦跳着来到高二(5)班门口,然后突然停住脚步,脸色微微有些垮下来。

教室里所有的目光都看向门口,除了一个人,林野。

刘老师轻咳一声:“咳,麻烦帮我喊一下林野同学。”

“刘老师。”年轻的女老师推了推眼镜,走过来说道:“现在是上课时间,请你稍微晚些再来吧。”

刘老师瞥了一眼仍然无动于衷低着头的林野,讪讪一笑,抓了抓头,转身走了。

等刘老师走了,林野才抬起头,看向刘老师离去的方向,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

(全文完)

❻ 有没有适合青少年看的短篇小说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多看励志书,对我们人生有帮助的书,像《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是一本很经典的励志书,很值得一看,再就是作家史铁生、路遥、简祯的书也很适合青少年看,80后作家七堇年去年出了一本书《尘曲》,在我看来这是她的转型之作,很好看,七堇年以前的文章建议不要看了,只关注她以后的作品就行了,还有就是七堇年在她的新浪博客上记录了一些她生活中的事,也可以去看看

❼ 求大神帮忙写一份暖伤青春的短篇小说800字左右谢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

他招呼我的时候,我是个少年。当我回身去回应他的时候我已成年了,而他还是那么年轻,离我也那么远。
我对他最初和最后的印象都已经是多年前最后一眼一直没有改变过的模样,最初的样子忘了,于是就只记得最后的,重合了,留下了一副温和的眉眼,柔和磁性的嗓音,再加上唇边一道有点诱人的微笑。

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任何原由和征兆,也没有惊动任何人,我也不曾察觉,后来到了如今的我竟也自然的觉得他离开的合乎常理,而这条“常理”是什么,我找不出来,抑在心头却也依旧自然。

但到底是我曾经一直追着跑的人,多少还是会思念。
于是在他离开不多久,这种思念的感觉从心里溢了出来,带着从前的他的味道溢了出来。一开始只是在眉梢,后来这味道扩散的越来越快,完全地包围了我,无法制止。像是一种只要咽下便会立刻令人致死的剧毒,他味道飞速地侵蚀了我的血肉,深入骨髓,随后毒死了年少的我——而我其实还蛮享受的,他的味道里有让人心安的舒适。

思念过深促成了我的行动,我开始寻找他,跨越时间。于是我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在经年后越来越像他,甚至撤去了我少年时特有的清亮的嗓音,转而染上的那种磁性又低沉的色彩。
如果如今还能见到他,我一定会用最温柔的声音叫出他的名字,像他当初温柔的张合嘴唇念出我的名字。
可惜了。

我披上他的衣服,眉眼上带着当年的他的味道,举手投足,甚至每一件事都做的与他无异。我成了他。某种角度上,我找到了他,同时在我找到他的那一刻,他又是真正的离我而去了。我抚摸镜子里的轮廓,诉说思念,然后我亲吻了镜面,为他的回归。
从那一刻开始,我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可以看见他。
他跟随的的是我的灵魂。

想到什么写什么,没什么文笔和好的修辞。这位故友已经离开我多年,我精雕细琢的把自己琢磨成他那样,我在自己身上找到了他,又在别人身上找到了我。

❽ 求好看的古言短篇小说,短篇的

1、《帝王画眉》:女主是穿越的,男主是皇帝。作者文笔很好,文里很多的诗词。文风偏温馨,写的是一个皇帝爱上了一个现代女,最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得了该女芳心。值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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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少年闰土中的闰土和鲁迅有哪些不同

闰土(少年):1.农村孩子 2.见多识广
鲁迅(少年):1.深宅少爷 2.孤陋寡闻

本文是从鲁迅1921年1月写的短篇小说《故乡》中节选的,题目为编者所加。《故乡》通过“我”回故乡的所见所闻,反映了辛亥革命前的旧中国在帝国主义掠夺,军阀,地主、官僚压榨和连年自然灾害的摧残下,农村破产凋敝的真实面貌。这篇课文中的闰土,是作者以家乡的一位农民朋友章闰水为模特(英文“模型”的音译,指绘画中作为人物造型的参考对象)加工塑造的,“我”是以作者自己的类似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为基础而塑造的。所以,闰土既不是闰水,“我”也不是作者自己,二者都是作者运用艺术加工塑造的典型人物。

当时的鲁迅家庭依然富裕,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而闰土只是一个长工的孩子,因此,他们在社会地位上不同。

当年的闰土和“我”差不多的,当年的他还保留着纯真和少年;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地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大了去了 具体请听下回分解

❿ 推荐好看的小说、适合青少年

看点名著怎么样
《小妇人》
小妇人》故事情节简单真实,却感人至深,问世一百多年以来,多次被搬上银幕,并被译成各种文字,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经典名作。书中描写的种种情感体验和生活经历,都曾经、正在并将要发生在每一个少女走向成熟的过程之中;书中提倡善良、忠诚、无私、慷慨、尊严、宽容、坚韧、勇敢、亦是人类永远尊崇和追求的美德和信低仰。所有这些,赋予这本书超越时代和国度的生命力,这也正是她成为不朽的经典的魅力和原因所在。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阴阳师》
阴阳师》系列小说,是以日本民间传说为基础的神怪小说,取材自《今昔物语集》,以安倍晴明(阴阳师)、源博雅(武士)这两个主角为中心,展开一段段神奇的故事。梦枕貘以神秘古典又不失闲适的文笔构筑了当时独特的文化景象,更把安倍晴明塑造得有血有肉。梦枕貘虽写鬼神灵异之事,却用一种超脱的心态思索咒术、阴阳术与人生的哲学问题,并深入到人性面,寓意深远,因此成为影视、动漫改编不可或缺的生鲜素材。

《简爱》
《简·爱》(Jane eyre)[4]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夏洛蒂·勃朗特、艾米莉·勃朗特、安妮·勃朗特和勃朗宁夫人构成那个时代英国妇女最高荣誉的完美的三位一体。

《野性的呼唤》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小王子》
故事梗概

小说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在故事一开始告诉读者,他在大人世界找不到一个说话投机的人,因为大人都太讲实际了。
接着,飞行员讲了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飞行员讲了小王子和他的玫瑰的故事。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在抵达地球之前,他又访问过哪些星球。他转述了小王子对六个星球的历险,他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玫瑰园、扳道工、商贩、狐狸以及我们的叙述者飞行员本人。
飞行员和小王子在沙漠中共同拥有过一段极为珍贵的友谊。当小王子无法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他选择了死亡。飞行员非常悲伤。他一直非常怀念他们共度的时光。他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部小说。

《白色巨塔》
白色,象征着崇高的专业知识和伟大的济世使命,亦是医护人员的代表颜色。白色巨塔,是指故事发生之地,一个集合拯救生命及培育下一代的地方--大学医院。然而,在表面宁静的巨塔里,一场场尔虞我诈的人性角力,正激烈竞逐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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