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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姓向的兄弟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10-22 05:08:58

A. 跪求一本小说,以前看过的,但是忘了名字,只记得男主有两个手下,是对兄弟,一个叫大伍一个叫小伍

我记得有一本书和你说的差不多,兄弟二人来自外地海岛,武功很好,刚出场救了个人,后来哥哥去了峨眉山,打伤了老魔头,一个前辈送给他把紫电剑,弟弟遇见个姓易的,救了他变成熊的弟弟,爱上了她妹妹,还有弟弟武器是一段丝绸,是不是这本啊?

B. 找一本主角是兄弟两个的小说

大侠龙卷风,作者墨余生

C. 求一本小说,男主姓什么,忘记了 ,但是,男主有两个兄弟,但不是亲生的,一个姓南宫,一个姓东方,男主

腹黑相公的庶女宠妻 男主叫东方流景 女主叫林瑾瑜

D. 我想找两本言情小说,两本书讲的是两个兄弟的,亲兄弟,是外国的,好像是虚拟的国家.

<william>

E. 《将爱拒于门外》(《家里蹲的弟弟》) 短篇小说

与丈夫共赏樱花前的日子

我曾想过作为某个人的妻子,陪伴在他的身边,与他一同养育孩子,与丈夫每天早餐时讨论晚上想吃什么,最近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这样平淡的日子是我的梦想。

虽然说这种话不太好,但我并不是那些怀抱有巨大无法实现梦想的蠢蛋,我的梦想虽然平淡到极点但却是我轻易可以实现的梦想,但我从来不会因为我的梦想能轻易实现这件事感到高兴,因为能轻易实现所以不会有任何的成就感,但这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因为我恰巧是个不太需要成就感的人啊。

与某个人相爱这件事我认为异常的困难。

并不单是相爱前所花费的时间,自相爱开始,到与这个人结婚这个过程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让我感到繁重到喘不过气,但如果不经过这些过程就与某个人结婚又会被人说成轻易做下重大决定,这种进退两难的感觉老实说我不太喜欢。

我从未对我的丈夫说出我内心里那些不曾想让人知道的话语,在遇见他前我也不曾想对某个人说,只是一心将这些话语埋藏在心底,但久而久之我开始厌倦这种将话语埋藏在心中的方式,虽然说出来不会有多任何实质的改变但我想对什么东西说出这些话以缓解我内心的重压。

而后我找到一个很好的方法,

那就是写在笔记本上,既可以防止说出的话被人听到又可以在想让这些话消失时将其以某种方式让其完全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我持续这个做法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以至于让我一度忘记我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开始将这些话写在这些不希望人知道的话写在本子上,就算是与丈夫结婚后我也依然不时的在本子的空白页上写下那些不能让人看到的内容,与我的真实心情。

我从未对我的丈夫说出这些本子上的话,大概今后也不会吧。我如此想着让大脑放空进入什么都没有的梦境。

在还是漆黑一片的空间中,我睁开眼睛,朝身旁看去,丈夫一如往常的躺在我的身旁。

我尽可能的避免吵醒丈夫从被子中起身朝洗手间走去。

一觉睡醒,身体有点沉重的感觉,我靠近洗手台的流水处双手合着接了水朝脸上泼去。

「果然很冷。」我心里如此想到,将脸上剩余的水珠用还滴着水的手将其从脸上抹下。

我睁开眼睛朝洗手台上方的镜中看去,镜中是与我模样相反倒映在其中的自己,我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好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样能稍微有点安心的感觉。

回到房间中,丈夫仍然在睡觉,我朝厨房走去开始准备早餐。

当我将早餐做好排列在桌上后,丈夫也已经来到餐桌。

我微笑着对她说:「启太,你醒啦。」

「嗯,你又一大早起来做早餐了吗?」

丈夫带着些微没睡醒的表情回应我道。

「因为我是个很早起的人嘛,而且早起也能帮启太做早餐。」

「谢谢您,千草。」

我的丈夫,启太似乎是还对于我们两个人共处的时间感到不太适应,依然用比较客气的语气与我沟通。

只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吧,毕竟不论如何我曾经还有跟小唯时常一起互相陪伴,对于与人共处并没有太大的抵抗。

虽然这么说不太好,但是丈夫看起来并不像是时常与人经常共处的人。

不过在往后的日子里我发现丈夫他是刻意的在避免与人深入交流。

「不客气,赶紧吃吧,不然一会就凉了。」

丈夫拉开他面前的椅子坐下吃起来。

「味道怎么样?启太。」我有些担心的问道。

「很好吃啊。」丈夫没有丝毫的犹豫回答我。

我松了一口气对丈夫说道:「那就好,因为这一次做的是新的菜有点担心味道。」

「千草你做的很好吃,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我微笑了一下看着丈夫,突然想到还没问丈夫晚上想吃什么,开口问道。

「对了,启太,你晚上想吃什么?」

「都可以吧,千草做自己喜欢的菜就可以了。」

「可是如果做到启太不爱吃的菜......」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只要是千草做的就可以了。」

就这样,我与丈夫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中,很快就到丈夫要去上班的时间了。

早一步吃完的我,到卧室将丈夫的西装外套等衣服拿在手上放在客厅里对仍然在吃饭的丈夫说道。

「启太,衣服我放在这里了。」

「好。」

说完我走回卧室将棉被叠好放入壁橱,这时玄关传来丈夫的声音。

「千草,我去上班了。」

听到丈夫的声音,我朝玄关走去,丈夫正在那边穿鞋子,我站在他的身后等待他将鞋子穿好。

穿好鞋子后丈夫站起身来转头看向我对我说「那我走了。」

「路上小心。」说完我微笑着目送丈夫走出玄关。

丈夫离开后,整个空间又空留只有自己。

我走回餐厅,桌上放着丈夫吃完的餐具,这毫无疑问的证明那里存在着人留下的痕迹。

我将手放在丈夫刚刚坐过的椅子上,回想起前几天晚上发生的那件事。

「我绝对没有讨厌我的丈夫。」这是我发自真心的想法,但我的丈夫可能讨厌我了吧。

一切真的发生的太突然了,让我根本没有时间思考让大脑作出最适切的反应,更加要命的是,在此之前身体就先做出了反应。

虽然事后我有对丈夫进行解释,丈夫也同样回应对我说没有关系但我总感觉不是这么回事,可我也没有对丈夫说出我的这份想法。

我珍惜我的丈夫,我的丈夫也一如往常的珍惜我,对我们来说这样就够了,不需要掺杂其他的东西,一旦将这份想法说出总会给我带来一种美丽的梦境即将被打破的恐惧感。

简单擦拭桌子、将餐具洗完后我换上衣服准备好外出,虽然时间还有点早但我准备先将晚上的食材买了。

三月中旬,屋外的景色已经大幅度改变,雪下过的痕迹已经完全不见踪影,树上干枯的树枝也有几个新生的萌芽开始冒出。

「春天已经来了呢。」

我自言自语道。

「大姐姐也喜欢春天吗?」突如其来的一个声音传了我的耳内。

我转头朝四周看去,但并没有人在。

回想刚刚那个声音说的话,我才低头朝我的身下看去。

有个小女孩正看着我。

为了避免惊吓到她,我笑着看她对她说道:「刚刚是你在跟大姐姐我说话吗?」

「是的,因为我看大姐姐在说春天。」

我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身高与她不会相差太多的状态对她说:「大姐姐我很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来临就是给人带来一种幸福即将来临的季节。」

「对了,你这样突然跟不认识的人说话不害怕被人骗走吗?」

「因为大姐姐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谢谢。」

「千星。」

「我在这里。」小女孩转身回应道。

从远处有个像是她母亲的女性朝这里走来,为了更好的看清我站起身来。

她看到我后点头向我致意。

「你好。」她出口说道。

「你好。」

「请问我的女儿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了吗?」

「没有,我要谢谢你的女儿,是她陪我聊了一会天。」

「妈妈,我跟你说,大姐姐她很喜欢春天哦,果然跟妈妈说的一样。」

她的母亲摸着她的头笑道说「那是当然,妈妈什么时候骗过你。」

「请问,说的一样是指什么?」

她的母亲面露不太好意思的表情,像是有什么不好说出来的话。

千星兴奋的跑到我的身边看着我说:「大姐姐,我跟你说,妈妈说过『喜欢春天的人都不是坏人。』」

听到超出思考范围的回答让我的大脑停了几秒钟的思考,这才反应过去原来她母亲不好说口的话是这个。

不过仔细想想,会这么想也很正常。这会被认为是孩童时代的话语是专属于尚处于孩童时代的他们的特权,一旦长大后这项特权就会被周围的人不在认可。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她的母亲对我说道。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她的母亲脸比刚刚似乎又更红了一点。

「不,我小时也经常说这种话呢。」

「是吗?我对我孩子说这些话时,我丈夫在一旁总是说我很幼稚。」

她说这些话时,脸上的表情毫无疑问是身在幸福中的人的表情,我跟启太在一起时,是不是也是这样的表情呢?

「你很喜欢春天是吗?」

「是的,所以我时常会带她一起来附近走走。」

「这样啊,说起来我还没做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大野千草,叫我千草就好了。」

「我叫白柳君慧,也请多关照。」

「白柳小姐为什么喜欢春天呢?」

「因为春天会给人一种崭新的感觉吧,看着春天来临就感觉所有的不快都会远离。」

「我也多少能理解这种想法呢。」

「对了,别叫我白柳,叫我君慧就好了。」

「总感觉只有我叫千夏你的名字,而你是用姓氏称呼我很奇怪。」

「我知道了,君慧。」

「妈妈,来陪千星玩嘛。」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也得去买食材准备晚上丈夫的晚餐了,那先这样,改日有机会了再聊。」

我招手对君慧示意到,她先是露出对女儿没辙的表情后转头看向对我点头致歉。

「如果我有孩子了,我是否能像她一样做个负责任的母亲,教导自己的孩子,并陪伴着她成长。」

「......我大概无法马上就回答出这个答案。」

「我很害怕我会像双亲一样,无法做到对自己孩子的负责任,如果无法产生责任,我希望不要拥有孩子。」

采购完,我回到与丈夫住的公寓将卫生大致做完已是傍晚的黄昏时分。

明明是没多大的房子,没想到打扫起来这么花费时间。

感到些许疲惫后我坐在餐桌上小息后,从客厅书架上将自己藏起来的笔记本拿出。

「20XX .3.18致,亲爱的你。」

今天,我在出去买启太晚餐时遇见了一个小女孩。看着她会让人不自觉的感觉到「小孩子真的好可爱,我也好想要一个这样属于自己的孩子呢。」

但由此而生的问题也迎面狠狠的拍打在我的脸上造成一阵阵痛。

「我真的有办法好好的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吗?」

我很害怕,一旦你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我会在某天冷血的将你抛弃。虽然不想这么假设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绝无可能发生的情况吧。

老实说,我很佩服君慧,她竟然能将千星养到那么大,看着自己的她,我深感自己如果面临同样的状况是否能做到一样的事情,做不到的恐惧不断从内心里冒出。

写完笔记后,我将本子收入书架放好,开始着手准备丈夫的晚餐,等我将丈夫的晚餐准备好,外面的天空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看着这样黑夜布满天空时实在很难想象原来天蓝色的天空竟是同一片天空所印照出来的景色。

准备完晚餐,睡意逐渐充满大脑,我晚上睡的比一般人早,不是正常的早而是不太正常的早,我的丈夫也知道我的这个问题虽然他跟我说可以不用等他回来先去睡觉,但作为他的妻子我有必要在他回家时向他说一声「欢迎回来。」

强忍睡意让自己更加想睡,眼皮不断上下游走,我不知道我坚持了多久,但我最后似乎输给了睡意,整个人头正着朝着桌子抱持着这样奇妙的睡姿睡着了。

听到门外声响时,我从椅子上站起,揉了揉眼睛,摇摇晃晃的走到玄关。

「启太,欢迎回来。」

丈夫看到我后出声对我说道:「千草,你又在等我了吗?」

「嗯,因为我是启太的妻子啊。在你回来时说声欢迎回来不是应该的吗?」

「如果实在想睡觉的话,可以不用等我先去睡觉的。」

「没关系,我想等启太回来。」

「谢谢你,千草。」

「那我先吃饭吧。」说完丈夫将脱下的鞋子放在玄关后跟在我的后面走进客厅。

我坐在丈夫的对面拿起饭,可是并没有什么食欲。话说回来,我现在满脑子几乎都是要睡着的想法根本无心思考其他事,丈夫像是觉察到我的睡意已经到达轻轻一碰就会昏过去的程度后,吃饭的时间比往常更快。

「千草,剩下的收拾我来做就好了。你去睡觉吧。」

「嗯,那我先去睡觉了。启太。」说完我将手上完全没动的饭碗放在桌上走回房间,完全没有顾忌到自己走路的姿势有多危险。

隔天清晨,我又是起了一个大早,丈夫一如往常的睡在我的旁边。

我避免吵醒丈夫从棉被中抽出自己的身体,轻声走到卧室外。餐桌上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干净了。

我凝视了餐桌一会开始着手准备早餐。

等我将早餐准备好时窗外的阳光已经照射到客厅里。

「早上好,千草。」

在我拿起勺子品尝味增汤味道时,丈夫从我的后面说话吓了我一跳,乘着味增汤的勺子就这么掉到地板上。

丈夫看到后马上跑到我的身边蹲下对我说「千草,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没事的。」

「都怪我突然说话,吓到你了吧。」

「没关系的,启太,我也没受伤。」

「今天的味增汤我很有信心,你等等喝喝看。」为了让丈夫放心我笑着看着他。

丈夫看到我后像是确认没事后露出放心的表情起身。

丈夫起身后,他高大的身躯一瞬间就将我眼前的视野挡住了一大片。就在我这么想时,丈夫的手伸到我的面前,我也回应他伸出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

这时,我感觉到的并不是像是他那时纯粹出于某种行动的滚烫手掌而是有种光是触碰到就给人一种很温暖的感觉的手。

起身后,丈夫帮我将味增汤乘到碗里放到餐桌上,我们双手合十说声「我开动了」后开始吃起来。

「对了,千草。今天休息我们一起去哪里走走好吗?」

「好啊,启太想去哪里呢?」

「千草想去哪里呢?」

「启太想去哪里我就想去哪里。」

丈夫露出一副败给我的表情,思考了一会我们一起去外面走走好吗,顺便将午餐需要的食材一起买下。

「好。」

吃完早餐,我与丈夫一同将桌子收拾好,在我擦拭碗具时丈夫在寝室里换衣服,等我将碗具擦拭好丈夫已经换好衣服。

「千草,我在玄关等你。」

「嗯,我换好衣服就来。」

说完,我走进寝室开始换衣服,考虑到冬季虽然已经过去大半但温度仍有微寒,我在针织衫外多加了一件衣服。

换好后我朝玄关走去,丈夫已经穿上鞋子在那边等我。

「抱歉,等久了吧。启太。」

「没有,那么我们走吧。」

「等一下,启太。你就穿这么点衣服吗?」

丈夫虽然不算瘦弱但披在身上的衣服未免太过单薄。

「你等等,我去帮你拿件衣服。」

「没关系的,千草。」

等我将衣服拿出来,我交给丈夫。

「真的没关系的,千草,这样可以了。」

「不行的,启太,要是不小心感冒了怎么办。」

丈夫从我手中接过衣服穿在身上,转头对我说:「谢谢你,千草。」

「对自己的妻子不用说谢谢,做到这样是身为启太妻子的我应该做到的。」

三月后旬天气仍有微寒但与一、两个月前相比已经算是很温暖了。

就在我思考这件事时,被我挽着手的丈夫出声问我。

「千草,问个问题好吗?」

「当然可以。」我没多加思考就回答了。

「为什么,千草当时你当时会选择我做你的丈夫呢?」

我瞪大眼睛看着丈夫迟疑了一会。

「因为那时我感觉启太就是我一直在找的人,而且启太也对我说过了『会珍惜我啊』。」

「老实说,千草,我到现在除了上班之外都没有太现实的实感。」

「怎么说?」

「也许是长期一个人独居习惯了,虽然没有刚开始那会感觉自己像在做一个长期的梦,但对面对两个人的生活这件事还是有不太现实的现实感。」

「我跟启太果然很合得来。」我笑着对丈夫说。

「千草也有这种感觉吗?」

「是的,也许我们两个真的是在结婚前过了太久的独自一人的生活也说不定。」

「启太刚刚有问我为什么会选择你做丈夫吧。」

「老实说,其实我不太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不确定的东西,但我在看到启太时我就感觉你是我一直在找的人,我不知道这股心情是不是能说成一见钟情,但那时我的心情比起恋爱、好感更像是喜爱星星的人发现了以前从没人发现星星时的雀跃感。」

「谢谢你愿意珍惜我,千草。」

「这点我与启太是一样的。」

在周围散步时我与丈夫大多数都沉默着,不时交流着一些中午想吃什么或者听丈夫说这附近的变化。

对于这样幸福的日子,我没有任何的挑剔。这是我内心毫无保留的真实想法。

毫无疑问的我现在已经身在大多数人认为的幸福之中了。

我并不是对如今的这份幸福感到不满,就像是丈夫刚刚说的,我大概是对眼前的这份幸福也感到了不太现实的现实感了吧。

与丈夫购买完中午的午餐需要的食材后我们顺便将晚上需要的食材也一起购买了,回家的路上丈夫帮我提着装着食材的袋子。

「这果然不是梦呢。」

「千草,你刚刚说了什么吗?」

「没什么,我在告诉自己我已经身在幸福当中了。」我笑着看着丈夫。

「我也是一样,千草。」

虽然这时我没转头看丈夫的表情但我感觉丈夫这时跟我的感受应该是一样的。

我由衷的感谢自己曾做的选择启太的选择,如今幸福的生活毫无疑问的就是当时选择作出的回报。

直到如今,我面对了我根本记不清的选择今后我也依然会持续着这些或更多的选择。

我没有办法将我的每个选择都看做是正确的,事后我会后悔于某些选择但在当时做选择时我相信那选择是正确的并将其实行了。

但在日后,我对这些错误的选择产生了另外一种乐观的看法,虽然有的选择做错了但也正因为有这些错误的选择才能出现日后的日子,如果当时没有做出错误的选择也许如今的日子就会产生改变,至于是什么改变这我就想不出来了。

但这时的我在心中由衷的希望,我能一直珍惜与启太一起的日子。

F. 推荐几篇bl兄弟文.

兄弟文,看得不多。
就拿我还有印象的吧,

苍白世界 (现代。此文50%兄弟,50%父子。因为不知道小攻到底是小受的哥哥还是爸爸。Orz。不过,确实值得一看,。)

缠 By末回 (现代。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是很甜蜜很温馨。)

男儿也会流泪 By易人北 (宫廷,亲兄弟,虐。我完全不喜欢易人北的文风,但是,这篇文倒是我唯一喜欢的。)

太子 By风弄 (宫廷,亲兄弟,微虐。弄宝宝的文一向都不咋虐。此文还未完结,MS打算出书。很好看。)

摩天轮 By天籁纸鸢 (纸的文绝对是虐得你特销魂……)

好象,记不住了。=-=我果然老了。。。

G. 求一部男主角名字姓向的小说,

姐姐宝贝,宝贝姐姐,古灵写的,男主角叫向阳。

H. 关于一对兄弟俩的小说(校园类)

9分帅,10分拽
类别:青春幻想-青春幻想
作者简介:
笔名:易拉罐
作品关键字:101号宠物恋人
爱好:写作,看漫画,唱歌……and照镜子~
人生格言:世界上本没有书,P话多了也就成了书。
性格:用妈妈的话说,我是淘气不乖的。
所著书目:
《遵命,女王陛下》1、2
《101号宠物恋人》1、2
《OK,主人阁下》1、2
《天使只为星夜哭》1、2
《妖精的独步舞》
《拉菲草之恋》
人物介绍:
年龄:16姓名:左戈
生日:易拉罐"忘记暸"
性别:男
性格:外表冷漠,内心炽热
身高:185cm
初恋情人:姚小布
整体外貌:穿着一件和别的学生一样的米色双排扣呢子大衣,大衣敞着,露 出里面的剪裁合身的白色衬衣。衣前懒散地系着一条黑色领带,领口处露出他微凸的锁骨和一小部分结实健朗的胸膛。
面部外貌:凛冽桀骜的眼神,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 噙着骄傲的薄唇。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左眉骨上那一排小小的闪着彩色光芒的 彩虹黑曜石眉钉,和他的眼神一样闪着犀利的光芒。 这样的外貌和神情,第一眼,就让人觉得他太锋利,有一种涉世已久的尖锐 和锋芒。
情敌:杨耀延 韩湛远
皮肤颜色:小麦色
肩膀:宽厚
腿:修长有力
身材:高挑
永远都会喜欢的人:姚小布(《9分帅,10分拽》)
对姚小布的“爱称”:呆女人 笨女人
姚小布
性别:女
青梅竹马:韩湛远
永远喜欢的人:左戈
穷追不舍的人:杨耀延

剧情介绍:
不管他是不是王子,我都注定深陷。骑着骏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他可能是恶魔;带着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他可能是吸血鬼。
因为,是他让我知道,奔跑中的狂野,就是爱的味道。
不管他是不是天使,我都注定沉沦。
因为,是他让我知道,坠落中的眩晕,也是爱的味道。
在风中,他张开黑色的羽翼,深邃的眸子妖娆魅惑如妖精一般勾魂。轻踮脚尖,他带着我飞向地狱,奔向本不属于我的国度。
因为我们始终坚信——爱情的箴言里,没有分离……
姚小布:即将迈入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和所有平凡的女孩一样,她沉溺在自己小小的梦想里。她一直在等某个王子带她脱离苦海。从小布世界里突然消失的左戈,五年后的今天,却又奇迹般的站到了她面前。然而,他却不承认认识小布。左戈的到来,给小布原本平静的生活掀起了波澜,先是受到王子杨耀宾的青睐,再是偶遇奇怪的帅男孩杜德跃,接着又是神秘美少年的热烈追求……一个又一个的谜团,究竟要什么时候才能浮出水面?
左戈:头向上仰角四十五度,四分之三的黑眼珠摆在眼球上部。走路时,像气宇轩昂的王子,说话时,像千年的寒冰,动怒时,像火山爆发的海啸。因为小时候的一场误会,从此憎恨小布。可是五年后的今天,为了保护小布而不得不转入小布的学校。不管是谁,为了报复自己而接近小布,都不可饶恕!!!挡我者死,这是他的宣言,也是他对所有人的警告。
韩湛远:小布的青梅竹马,一直充当骑士的角色守护在小布身边。可是,自私——让他背叛自己;爱——让他摧毁了小布和左戈水晶般的爱情。而自己的爱情……也随着击向他们爱情的那一掌击向自己,碎成片片。
袁旦:小布的死党,一个说话做事干直爽快的女生。为朋友两肋插刀,为爱情割肉剖心。从对韩湛远一见钟情后,便炙热而又疯狂的追求着他。
杨耀斌、杨耀延:一个,是为了心爱的女人借机报复;一个,是为了寻找温情而努力争取。究竟,他们两兄弟安着怎样的一颗心?如果说伤害小布可以伤害到左戈,那么他们自己呢?也在间接的受着伤害……

目录:

9分帅,10分拽-简介

9分帅,10分拽-引子:9分拽,10分帅

第一章:恶魔降临了(一)

第一章:恶魔降临了(二)

第一章:恶魔降临了(三)

第一章:恶魔降临了(四)

第二章:恶魔的守护(一)

第二章:恶魔的守护(二)

第二章:恶魔的守护(三)

第二章:恶魔的守护(四)

第三章:失恋High歌(一)

第三章:失恋High歌(二)

第三章:失恋High歌(三)

第四章:爱情加座防火墙(一)

第四章:爱情加座防火墙(二)

第四章:爱情加座防火墙(三)

第五章:嚣张的“情书”(一)

第五章:嚣张的“情书”(二)

第五章:嚣张的“情书”(三

第六章:他有女朋友(一)

第六章:他有女朋友(二)

第七章:惊人的真相(一)

第七章:惊人的真相(二)

第八章:我掉进了一个陷阱(一)

第八章:我掉进了一个陷阱(二)

第八章:我掉进了一个陷阱(三)

第九章:爱情GO!GO!GO!(一)

第九章:爱情GO!GO!GO!(二)

第九章:爱情GO!GO!GO!(三)

第九章:爱情GO!GO!GO!(四)

第十章:恋情新危机(一)

第十章:恋情新危机(二)

第十章:恋情新危机(三)

第十一章:我的爱情中了毒(一)

第十一章:我的爱情中了毒(二)

第十二章:我是冒牌女朋友(一)

第十二章:我是冒牌女朋友(二)

第十二章:我是冒牌女朋友(二)

第十三章:呜!我被整了(一)

第十三章:呜!我被整了(二)

第十三章:呜!我被整了(三)

第十四章:喂,你是我的(一)

第十四章:喂,你是我的(二)

第一章:爱在石壁上开花(一)

第一章:爱在石壁上开花(二)

第二章:我们都要不择手段的幸福(一)

第二章:我们都要不择手段的幸福(二)

第三章:衣柜里的不定时炸弹(一

第三章:衣柜里的不定时炸弹(二)

第三章:衣柜里的不定时炸弹(三)

第四章:让爱情插上翅膀,飞翔(一)

第四章:让爱情插上翅膀,飞翔(二)

第五章:猪,你生日快乐(一)

第五章:猪,你生日快乐(二)

第六章:我爱你,我们分手吧(一)

第六章:我爱你,我们分手吧(二)

第六章:我爱你,我们分手吧(三)

第七章;爱你,我错了吗?(一)

第七章:爱你,我错了吗?(二)

第八章:哭的时候,能不能不流泪 ?(一)

第八章:哭的时候,能不能不流泪?(二)

第八章:哭的时候,能不能不流泪?(三)

第九章:我是“病毒”(一)

第九章:我是“病毒”(二)

第九章:我是“病毒”?(三)

第九章:我是“病毒”?(四)

第十章:冲破爱的防线(一)

第十章:冲破爱的防线(二)

第十章:冲破爱的防线(三)

第十一章:光盘争夺战(一)

第十一章:光盘争夺战(一)

第十一章:光盘争夺战(一)

第十一章:光盘争夺战(二)

第十二章:是你说,不会忘了我(一)

第十二章:是你说,不会忘了我(二)

第十二章:是你说,不会忘了我(

I. 一本台湾言情小说,貌似是一个系列有两本。讲两个亲兄弟的。

推荐你看琼瑶的问斜阳。

J. 跫音———短篇小说

灵感来自于郑愁予的《错误》——
......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

(一)

沈鄞邺推开门,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声。以他多年吃喝玩乐的经验,自然知道是洗牌的声音。果然,大厅里支了一张麻将桌,还是簇新的,样式却是民国风。一桌的女眷花枝招展,正开始新一轮摸牌。

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不该回来,可是有人眼尖,对着门口的吴太太正好瞥见他,先是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哟,这不是沈二少爷么?”

话是对着沈太太说的。对面的女人背对着门,不疾不徐地回头,“回来了。”
“嗯。”

听着不情不愿的口气。沈鄞邺没有停留,垂了眼皮,兀自上楼。母亲倒也没说什么,毕竟人回来了。
一桌的女人们倒是比两位当事人还兴奋,叽叽喳喳的声音早就盖过了打牌声。没办法,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老女人。明目张胆的眼神来回逡巡了好几遍,直到沈鄞邺上了楼彻底不见,才收回来落到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沈太太好福气!”

秦钦笑了笑,没有接腔,眼神专注于眼前的牌局。她已经赢了很多局,不知是其他太太们有意让她赢钱还是别的,反正手气不错。打牌赢钱总不是坏事,还可以打发时间。以前她可从来不打牌的,觉得浪费时间。但自从丈夫沈跻晏去世后,她便觉得这时间于她而言,多的有点过分了。

家里太静,总想弄点什么动静出来。

所以几位太太们接到来自于秦钦打牌的邀请,都有点受宠若惊了,想方设法地输钱给她,一搏沈太太的欢颜。

可事实是,秦钦心不在焉,也并不计较牌局上的得失。因为人生的一副牌她已经赢了。若说有什么遗憾的话,也就是沈鄞邺了。天下没有不想自己的孩子成材的父母,但沈鄞邺是一块顽石,众人皆知。

他是浪子,哪天高兴了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但平时休想知道他身在何方,是醉生还是梦死。反正18岁之后就没人管了,也管不了,索性随他去。对他唯一的了解是每隔几个月的报平安,来自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千里之外的视频传来,开场白永远是:嗨,大家好,我沈鄞邺还活着。

每一次,都令所有人无可奈何。

(二)

晚上一家人吃饭。平时就秦钦和向晚两个女人,如今多了沈鄞邺,自然就热闹很多。

李阿姨照例是炖了一锅乌鸡汤,用一下午的时间慢慢熬,料足火候好。一揭锅,整个屋子香气肆意。
沈鄞邺二话没说,先自顾自地盛了一碗,旁若无人地开始喝。母亲来得迟,见到他这幅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这是给你大嫂的!”

向晚被搀扶着正好到了饭厅,反应过来,忙说,“没事,我不喝没关系的。”

沈鄞邺极不情愿地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大嫂好”。却没有看她,眼神下移,正好瞥到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心里冷笑一声。

向晚怀孕已8个月。

明天有孕检,母亲要求他陪着去,沈鄞邺破天荒地没有拒绝。大抵也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别的男人。

半个月前母亲深夜打电话给他,大意是要他回来。但沈鄞邺是骄傲的人,吃软不吃硬。母亲倒也没有强求,只是说,“本来你在外面怎么样,我都不会管,因为还有你大哥。但是现在不同了,公司的事我可以处理,只是一家子的孤儿寡母,到底是女人。还有你大嫂也差不多要临盆,我只是怕出个什么事,对不起你父亲和大哥。”

不知道是哪句话打动了他,反正浪子沈鄞邺回来了。这给所有人都提个醒,沈家还是有男人的。秦钦要的就是这任何时刻都不会倒的坚韧表象,不给别人可趁之机。

饭桌上,母子两人闲聊。

沈鄞邺说,“你倒是还有闲情打麻将?”

“怎么?不行么?”秦钦笑,五十岁的人看起来不过三十,眼角一条细细的鱼尾纹,“谁说一定要痛不欲生的?”

也是,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当年沈跻晏突然去世,正值公司换届,几个股东各怀心思,蠢蠢欲动,沈家算是四面楚歌,但最后也挺过来了。而如今,没有理由挺不过去。

作为公司的接班人,大哥沈鄞郁半年前车祸去世,但那时向晚已有孕。有人说秦钦的命太硬,也有人说她福气好,一生富贵荣华,且任何时刻都有底牌,足够扭转局势。

(三)

其实沈鄞邺并不想见向晚。

沈家的叔嫂关系并不好,只有极少人知道。说起来,两人还是校友。但大三那年,沈鄞邺作为交换生去美国,就一直留在那里。两人并不怎么接触。

他放浪形骸惯了,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向晚出身寒门,她和沈鄞郁交往到结婚,竟是出奇的顺利。
因沈鄞郁并非秦钦所生,所以秦钦保持中立;父亲沈跻晏素来对大儿子疼爱,且沈家家风开明,并不拘泥于门当户对。

订婚的时候,沈鄞邺还取笑他,不会是政治联姻吧?老爹都那么有钱了,没必要再让你娶个富家女吧?

他没想到,是向晚——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再没第二个向晚。

回来那天,他上楼路过书房,见到里面有人。知道是她,心下有迟疑,但脚步不停,直径回了房,门“砰”一声关上。

他知道她过得很好。大哥沈鄞郁为人温和,谦谦君子,是一个合格的丈夫。都说两人伉俪情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每年向晚生日,沈鄞郁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给她庆生。有一次开party还邀请了他,沈鄞邺自然是没去。

但后来沈鄞郁发来一个视频,他看了一半就再也看不下去。存在手机里,不删也不看。默默的,好像心里存了一个人。

这一生还很长,心里有个人,才不至于虚无。

可是,那样寂寞。

鲜衣怒马自在生活的背后,是无处不在的寂寞。

他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像是穿梭在一场寂寞里。深夜书房的灯还亮着,沈鄞邺没有多想就进去。没想到是向晚。

叔嫂共处一室,向晚不是不尴尬,站起来微颤颤地就要走。

沈鄞邺似笑非笑,“还是我走吧。”

说完,就真的转身走了。

(四)

沈鄞郁出事那天,和往常一样。

倒是向晚不太舒服。一连几天吃不下东西,恹恹的,像是病了又像是没有。沈鄞郁开玩笑说,“你不会是有了吧?”

他们结婚5年,还没有孩子。

向晚愣了愣,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心里瞬间的感觉竟是恐惧,“不会吧?”

沈鄞郁笑笑,却是认真起来,“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陪你去。”

还是检查清楚好。虽然以前闹过几次乌龙,但沈家想要抱孙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沈跻宴还在的时候,就常常说,他退休之后便回家抱孙子。

只是没有等到。

沈鄞郁也没有。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还来不及知道向晚已经怀孕近两个月。

大抵这就是命,得到什么就失去什么。

沈鄞邺陪向晚去医院做孕检。彩超里可以清晰看到胎儿的一切,护士告诉他哪里是心脏,哪里是大脑。沈鄞邺面无表情,好像是很认真地听,又像是没有。护士笑他,快要当父亲的人反应都迟钝,他也一样,激动得都手足无措了。

他笑笑,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向晚梦到沈鄞郁。梦里他问她,为什么。

她从睡梦中惊醒,凌晨3点。床头灯开着,而沈鄞邺就站在床边,目光掺了夜色,什么都看不出来。医生说她过于紧张,有早产的迹象。

此刻向晚见到沈鄞邺,其实连死的心都有。

“你怕什么?”沈鄞邺又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反正现在大哥死了,没人会知道。就算孩子是我的,也是姓沈,你只要生下来,就有继承权。我都不知道你在怕什么?”

“滚出去!”

“别动了胎气。”他笑,“都忍了这么久了,别功亏一篑。”

在此之前的沈鄞邺或许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恨这个女人入骨。

向晚简直要疯了。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沈鄞邺恨不得活剐了她。

“你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等孩子生下来,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我不想怎么样。”沈鄞邺在床边坐下来,将手搁到向晚肚子上。

向晚一动也不敢动,她知道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那你回来干什么?”

或许快要发疯的人,并不只是她。

沈鄞邺作了“嘘”的手势,静静听了半响,“他在动?!”

他笑起来,像是自言自语,“你说这孩子,会有几分长得像我?”

(五)

秦钦素来认为有能者任之,在确定公司接班人的问题上,从来都认可沈鄞郁,而不是沈鄞邺。

知子莫若母,秦钦知道按着沈鄞邺的性子,若是接管公司,只怕是时刻都使着法子如何让其破产倒闭。这是他的风格,不喜欢的东西,再好也没用。

若是沈鄞邺喜欢的,哪怕再不好的东西,也会念念不忘。

秦钦万万想不到,沈家的两个男人都载到了一个女人手里。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觉得应该是幸运多一点,因为终于知道是什么,可以让沈鄞邺停留。

沈鄞邺一连几天在书房看书,一看就是通宵。这一点像秦钦,需要付之努力的事,从来都不会迟疑。也足够低调,去年已经开始Columbia的硕士学位。

还是沈鄞郁告诉秦钦的。这事沈鄞邺只告诉了大哥,从小两人感情好,手足之情胜过母子之情,秦钦不得不承认。

所以连挑女人的眼光都一样。

沈鄞邺再次从向晚房间出来,秦钦已经等在书房里。沈鄞邺见了母亲,面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秦钦自然也不会表露什么。对情绪的控制来说,两人如出一辙。

“这么晚了还不睡?”

“睡不着,看书呢。”

秦钦笑,“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那点迂腐的东西。”她顿了顿,“哪有人好看?”

沈鄞邺点头,“是,人是比书好看多了。”

“所以你这是守门么?每隔半小时看一次,倒是尽心尽职。”

沈鄞邺没有接话。事已至此,已没什么好说的,也不屑辩解。

“怎么不说话?”秦钦还是笑,眼神却冰冷,“沈鄞邺,我叫你回来,不是为了让你看女人!”

“那你让我回来干什么?”沈鄞邺无所顾忌,“我就是回来看她的,她要生了,大哥不在了,我不该尽责任么?”

“沈鄞邺,你真是长进了。”

“那你想让我说什么?说我爱上一个女人?说我沈鄞邺这么多年,他妈的就因为爱上一个女人,这几年都不回来?就因为一个女人,我像个贼一样?”

沈鄞邺爱向晚。

他是浪子,可是不管在哪里,他的心从来没离开过。这么多年,他逃得远远的,不想见她,不想见大哥,不想见父母。可是到最后他发现,自己的无处可逃。

他知道自己错过了,他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六)

沈鄞邺到底是一个男人,不会跟一个女人过不去。

但愈临近预产期,向晚心里那种恐惧的感觉愈无处可逃。她当然知道,这孩子是沈鄞邺的可能性有多大,虽然只有一次。

沈鄞邺的态度令人捉摸不定,似乎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每次他把手搁到向晚的肚子上,胎儿就会动。这令沈鄞邺觉得有一种感应。

他说,“这孩子肯定像我。”

大抵这两个人谁都不会料到,命运会有这一刻的伏笔。

19岁,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么单纯的感情,单纯得令人觉得有点无聊。从来都只有女孩子爱慕他,明的暗的,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角色对换。他习惯了别人的仰慕,却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

沈鄞邺甚至不确定,那时的向晚是否喜欢自己。

沈鄞郁取笑他,“你直接去问她不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鄞邺自然不会去问,若结果不是自己期望的,那到时恐怕要羞愤致死了。所以两人从来没有正式交往过,也不是男女朋友。

但大哥的一句话,就令沈鄞邺心里那些懵懵懂懂的感情一览无余。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好像心都不是自己的。沈鄞邺知道自己是喜欢向晚的,但他更向往自由,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感情好像是一种束缚。他有期待却不执着。

所以直到沈鄞邺离开去美国,也没有问出口。

两年后向晚毕业,进入沈氏集团工作,是沈鄞郁的助理。一年后,嫁给沈鄞郁。沈鄞邺赶回来参加婚礼,真正的始料未及。

感情是可以放弃的,却是不能够忘记的。

是的,浪子沈鄞邺从来没有忘记过向晚,至此之后,也永远不会忘记。一念之差错失后的人,足够一辈子来缅怀。

命运以这种方式,让他来记得她。

那场还未开始就以终场的爱恋,终于渐渐沉淀在沈鄞邺自由驰骋的心底,无人知晓。他依然是来去如风的,却再也没有曾经的洒脱。

很多年后,他对自己说,沈鄞邺,你真可怜。

(七)

其实岁月不宽宏。

向晚知道,沈鄞邺恨她,也恨这个孩子。

沈鄞郁的葬礼上,向晚悲伤过度,晕在当场。医生做完检查,告知所有人,已有孕在身。所有人都说,这是天见可怜。

只有沈鄞邺。

向晚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他的眼神,轻蔑?鄙夷?

他说,“你挺有本事的。”

向晚怀孕两个月,离那个晚上恰巧两个月。她喝多了,引诱了沈鄞邺。当时沈鄞邺也喝了一点,但不多,可是他没有拒绝。

真可悲,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欲拒还迎。

那时沈鄞郁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国。他们结婚5周年的度假还没有结束,所以向晚一个人滞留美国,住在沈鄞邺的公寓里。

那晚两人闲聊,像是老朋友一样。谈到兴致处,开了一瓶酒。本来是三人一起庆祝的,但沈鄞郁缺席。

两人聊大学时的往事,细碎的温情的,一件件,只有彼此才知道的过往。隔了这么多年重温,也只有彼此可以分享。

沈鄞邺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大哥的?”

向晚想了想,却笑着摇头。她不知该如何讲那些曾经,只是说,“我是你大哥的助理,自然认识了。”
沈鄞郁一表人才,事业有成,是众多妙龄女性再合适不过的交往对象。向晚也是女人,不会不被打动。

“大哥追得你?”

“是。”

沈鄞邺再也没有说话,向晚接着喝酒。后来她应该是喝多了,所以当向晚抱住沈鄞邺的时候,他也以为她喝多了。

“我送你回房休息。”

沈鄞邺自始至终都没有那个念头,直到向晚主动吻他。他微微侧头躲过去,她固执地扳回他的脸,固执地吻。

沈鄞邺没有拒绝,当他回吻她的时候,知道一切都完了。

末日之前必定疯狂。

他们之间是一种绝望的疯狂。

(八)

向晚又开始做那个梦,梦里沈鄞郁问,为什么?

为什么背叛他?

沈鄞邺和向晚都只字不提那晚的事,沈鄞郁自然也不知道。可是做贼心虚,向晚隐隐觉得其实沈鄞郁已经什么都知道,或许是他已经看出了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才会在开车时分心,出了车祸。

沈鄞邺素来敢做敢当,大哥一死,公司只能由母亲一人苦撑。

“我会接管公司。”

秦钦理智清醒,“你的条件?”

“结婚。和向晚结婚。”

秦钦再也忍不住笑起来,“傻儿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沈鄞邺淡淡的,“我很清醒,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妈妈,我并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你若是同意,那再好不过,我会代替大哥接管公司。”

“威胁我?”

沈鄞邺揉着额角,他觉得累。自从回来之后,他和向晚一样,几乎整夜整夜睡不着。他是背叛了大哥,但沈鄞邺的心里愧疚么?

未必。

秦钦知道事情无回旋之地,这世上若还有什么她不能掌控的话,便是沈鄞邺了。作母亲的,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因为爱,所以这一场较量胜负已定。

可秦钦始终不能看着唯一的儿子被世人唾弃,“她是你大嫂!沈鄞邺,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是可以娶她,但外人会怎么看?你大哥尸骨未寒,你就这么急着上位?你这是乱伦!”

“乱伦?”沈鄞邺笑得讥讽,“我和她连孩子都快生了,还能怎么乱?”

“你什么意思?”

沈鄞邺看着母亲,一字一句地说,“孩子是我的,不是大哥的。不信的话,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去验DNA。”

秦钦饶是在商场上翻云覆雨,但还是被惊到。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沈鄞邺轻描淡写地开口,“大哥结婚这么久了,都一直没有孩子,您不觉得奇怪么?要生早生了。”

沈鄞郁不能生育。大抵这也是命,一个男人可以拥有的一切都拥有了,可是偏偏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秦钦不知道,毕竟不是亲生的,这种事怎么能开口。但兄弟是亲兄弟,沈鄞郁第一时间告诉了沈鄞邺。

沈鄞邺年轻,不能理解这种痛苦,觉得生养小孩是多么麻烦的事。他安慰大哥,“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会治不了。如果真不行的话,以后我的小孩就给你好了。”

那时,多天真。

谁也不会想到,竟一语成缄。

这辈子沈鄞邺最恨自己的时候,便是在大哥的葬礼上得知向晚怀孕的那一刻。那一刻,真正的痛不欲生。

他恨向晚,恨这个孩子,更恨自己。

可是,沈鄞邺并不知道,命运还有更大的不仁在等着他。

(九)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向晚其实并不记得。

那是一场噩梦。但她清楚地记得,噩梦醒来之后的一切。那才是真正的噩梦的开始。身边躺着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沈鄞邺。

向晚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沈鄞邺。他附过身来吻她,眼神温柔,“早。”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他们不应该这样。

“我......我昨晚......”

现实令人绝望,也令人清醒。

沈鄞邺看着向晚,“你昨天喝多了。”

她记得他们聊得很开心,可是之后的事,什么都不记得。

“对不起。”向晚生平第一次觉得绝望,19岁的时候她都没有觉得绝望,“我喝多了,对不起。”

那个早上,沈鄞邺把这辈子该听的“对不起”都听完了。

“那你把我当什么?”

沈鄞邺问,他也觉得绝望。他可以找任何别的女人,但不能是向晚。永远最渴望拥有的,却偏偏得不到。

向晚订了最快的班机回国,像逃一样的逃离了沈鄞邺。她也永远都记得出门的那一刻,沈鄞邺站在她身后,悲伤欲绝地问。

他问,“向晚,你有没有爱过我?”

没人知道那段时间沈鄞邺是怎么过来的,反正是孤魂野鬼一个。这个男人陷在梦里,回忆里,幻想里,固执地认为一切还没有结束。

直到大哥的噩耗传来。

沈鄞邺终于可以确定,他和向晚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理智回来的时候,他是心思再缜密不过的沈鄞邺。

这是一场阴谋。

回忆再动人,也不可能让人失去理智;就只有那一晚,却偏偏珠胎暗结;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谁会是最大的赢家?

那晚的红酒样本拿去化验,好友幸灾乐祸,“You’re lucy,the wine there is an aphrodisiac。”

那种东西叫“迷迭”,俗称“合欢散”。

如果说之前是恨,那么如今是一种悲凉。

背叛和被算计,哪一个更令人绝望?

沈鄞邺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十)

向晚再一次惊醒,又一次看到坐在床边的沈鄞邺。

“快点睡,再不睡天就要亮了。”

他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彼此,就像面对溃烂的伤口。

向晚看着沈鄞邺,她从来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他,“我知道你恨我。”

“没有。我已经不恨你了,真的。”

她的眼底有泪,就要落下来。

沈鄞邺伸手去擦,笑起来,“都要当妈妈的人了,还动不动就哭。”顿了顿才说,“我会努力当个好父亲。”

向晚只觉得心酸,“不是的,我没有......”

"我知道。"

“我没有想过要背叛鄞郁。我没有。”向晚避开他的手,“孩子不可能是你的,不可能......”

原来这样可怜,这两个人,一个一无所知,一个自欺欺人。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结婚吧。”

向晚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妈妈同意了。我会接管公司,我不会再离开了。”

沈鄞邺终于要安定下来。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那些最初的爱恋,因为念念不忘,也最终沉淀成最厚重的爱。

谁也不知道,命运会有这样的伏笔。

19岁那年的一天,两人约好了一起看电影。可是向晚等了4个小时,没有等到沈鄞邺。电影开始又结束,人潮涌动又寂静,可是那个要等的人,没有来。

向晚等来的,是沈鄞郁。

沈鄞郁告诉她,自己的弟弟已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作为交换生,两年内不会回来。

那一刻,向晚知道,她是等不到他了。沈鄞邺是她等不到的人。他可以说走就走,但她没有翅膀。或许终其一生,她都无法追随他的脚步。他们家境悬殊,性格更是南辕北辙,她和他不配。

而沈鄞邺也从来没想过要安定下来,坚守一份平淡无奇的感情。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他还那么年轻,怎么甘愿将自己的心囚禁成一座枯井。

只有离开,唯有离开,才会懂得什么叫失去,什么叫后悔。

向晚毕业后进入沈氏工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想见沈鄞邺一面。她嫁给沈鄞郁,也是出于爱,只是内心深处依然渴望可以见到那个人。

她一直在等。

但是他们已经咫尺天涯。向晚始终没有问出口,到底沈鄞邺有没有喜欢过她。就像沈鄞邺问她,有没有爱过。

一念起执,由执生爱,爱而不得,万般皆苦。

其实都已经不重要,因为最终他们等到了要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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