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短篇小说1000字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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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❸ 适合小学生写的校园短篇小说
您好,对于你的遇到的问题,我很高兴能为你提供帮助,我之前也遇到过哟,以下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能帮助到你,若有错误,还望见谅!。展开全部
杨红樱(樱桃姐姐)和伍美珍(阳光姐姐)的小说都合适。
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系列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很不错。伍美珍的“非常班级”系列
第一季
《瓜子脸女霸王》
《贪吃虫碰上告状鬼》
《男生都是挨整的命》
《考试的10种悲惨结果》
《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Super Star 同桌》
第二季
《臭袜子赢比赛》
《月亮亲吻地球》
《绿豆班的那些事儿》
《咖啡味的七七班》
《秘密心情便利贴》
《袋鼠斗圆规》
“阳光姐姐嘉年华”系列
《最美的夏天》
《天蓝色的阳台》
《同桌薄荷糖女孩》
《拥抱幸福的小熊》
《假如给猪一对翅膀》
《兄妹学期故事留言板》
《遇见火星女孩》
《蝴蝶落在流泪手心》
《你是我的哥》
《飘在天空的果冻》
《依兰花女生》
女孩子的话,意林的一些书就不错就不错。像悠莉宠物店,蔷薇少女馆,天使候补生什么的。
打字不易,望采纳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观看,如有帮助请采纳,祝生活愉快!谢谢!
❹ 帮我写一个青春校园小说,1000字以上,不要言情的
第一章:开学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宇文淘在老妈不停的喊声中极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
经过一番漫长的战斗,宇文淘终于穿好衣服来到了客厅。
但是老妈又开始啰嗦了:“今天第一天报道你就想迟到吗?这书你到是还想不想读了,别在学校给我瞎混。晚上都半夜了还不睡,早上太阳晒屁股了都不起来…”
听得宇文淘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强忍着他老妈的啰嗦,一口气把杯子中的牛奶喝了下去。
然后他走进自己的房间,来到镜子前整理一下发型,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
宇文淘习惯性的把手往一摸,却没有碰到钥匙和校牌,于是又习惯性地皱了皱眉头,对客厅喊到:“妈,我的钥匙和校牌呢。”
片刻客厅又传了老妈的唠叨,让他真后悔不该问老妈。“钥匙和校牌,唉,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啊!你昨天不是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面了吗!你自己找找,我还要和别人聊QQ呢。”
对哦,好像是在口袋里。于是,他一只手整理发型,一只手去摸钥匙等物品,果然还真在口袋里面,幸亏老妈喜欢玩电脑,不然肯定会被她吵死。
过了大约一分钟以后他终于整理完毕。“恩,不错,就是这个。哦,对了现在几点钟了?”
于是他拿起心爱的帆船闹钟一看:“我靠,7:10,来不及了啊!赶紧跑哇。”
然后他随手把闹钟一扔,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跑到了门边,开锁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记起校服没拿,于是又赶紧跑回去拿。老天你在玩我吗?宇文淘抱怨的说道。
经过一分钟的磨蹭,他终于出了家门、下了楼梯、来到等候公交车的地方,车还没来,于是这位小少就靠在路边的大树上,一边玩着新买的预言球,一边听着歌。悠闲之至。
突然一只手搭了上来,吓得宇文淘出了一身冷汗,回头一看,原来是唐子俊这家伙。
唐子俊这货以前是和宇文淘他是一个学校的,曾经一部校车,也是他的死党之一,由于家离得比较近所以也比较熟。而且唐子俊这货没宇文淘高,哈哈,这也是宇文淘喜欢和唐子俊走在一起的原因。
只见唐子俊这货笑嘻嘻的,一拳打在宇文淘肩膀上说道:“哈哈哈,桃子,被我吓到了吧。哈哈,话说你平时不是很早的吗?怎么今天这么晚?”
像宇文淘这种完美主义的双子座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平白无故的被打了一拳,于是他也不甘示弱的一拳打在唐子俊这货肩膀上,微笑的说道:“靠,别喊这个外号。听着烦,还有本少是男生。而且我昨天发现了一个好看的小说,然后看着看着就10点钟了,所以自然就起晚了。”
唐子俊这货超级喜欢看小说,所以也没有介意宇文淘打他,这时宇文淘无意扫了一眼他的眼睛,我去,居然在发光。估计他肯定要问宇文淘是什么小说了。
本来这时唐子俊这货应该是想问是什么小说的,可是这时,公交车来了,一堆人都去抢位置,当然,宇文淘是很悠闲的,他慢慢的走,奇迹的是宇文淘交了那张绿色的毛爷爷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座位,靠窗,还是单人座,宇文淘当然当仁不让的坐了上去。申明一下不是老弱病残孕妇专座。
可惜学宇文淘慢悠悠的走的唐子俊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当然他还是可以站的。哈哈。而且这货还离宇文淘很远。
【好了,我也该介绍一下主角了。主角叫宇文淘,外号桃子(宇文淘:“想哭啊!好歹我也是一名男生啊啊!”)初中生,现读蓝魅校园。宇文淘也是一位宅男,日后将由宇文淘为大家带来一系列的校园故事。】
“话说路边的风景真不错啊!好美啊!”宇文淘听着歌,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风景,由衷的感叹道。 看了看表才7:17,呼,还好,7:30才开始早读。
这时唐子俊这家伙,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来到宇文淘身边,他挤过来以后说:“桃子,(又是这个外号,啊啊,烦呐!)是什么小说那么好看。?”
为了打发他,宇文淘叹了口气说道:“当然是《魔纹天帝》咯”
“恩恩,好了,我还要过去了,毕竟车门才是下车最快的地方”唐子俊这货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又在宇文淘看待外星人一般的注视中挤回了车门那边。
“无语了……”宇文淘过了一会儿说道。
转眼间公交车就来到了蓝魅学校,就停了下来,学生们不断的挤,就想着快点下去,而宇文淘是个例外,他却等人都差不多了下去才背上书包下车,下了车以后,宇文淘也没有理会唐子俊那货了。他自己一人走进学校了,向教学楼走去。
按照老班的说法,宇文淘他们班的位置在二楼,并且女厕所旁边,但是不要乱看,当然宇文淘才不是那种人呢,额,别怀疑他,他对这些没兴趣,并且在宇文淘他们班中都说宇文淘是个忧郁的人,不过好像也是哦。
宇文淘大步走在楼梯上,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宇文淘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了。
“恩哦”宇文淘突然发现前面没台阶了,于是抬起头来一看,原来到走廊上了啊。
宇文淘走在走廊上,突然教室里面不断传来尖叫声,他往教室里面一看,什么也没有发生。
“唔,不应该啊!没事他们叫什么,不对,肯定有鬼。”宇文淘打了一个响指,信心满满的说道
果不其然等宇文淘到教室门口时尖叫声更大了。这时,他抬头一看,刚好看见门与门上的窗之间放上了一块黑板擦。
“靠(⊙o⊙)想阴我,没门。”于是,宇文淘散打家附体,用腿一踹。
“嘭。啪”随着他的腿落下,他自己也被响亮的声音吓了一跳。
唉,没办法,宇文淘这一脚太用力了,门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当然那个本来为宇文淘准备的黑板擦也掉在了地上。
然后走进教室,迎来的却是全班的人的疑惑的眼神,估计他们都不知道宇文淘是如何发现的,还有随之而来的各种议论声。
“我靠,桃子,你威武。”
“桃子,你寒假是不是修炼了什么绝招啊!”
“没事情啊,额,刚刚谁吵我,发出那么大声,算了,我继续睡觉。”
“居然没中弹,可惜了。”
“快点准备,有可能等一下又有人来了。”
嘿嘿,宇文淘可没管这些,继续尽直走到自己座位前面,拉出椅子,把书包随手往椅子上一挂,拿出昨天报名时领的新书,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进桌子里面,然后他正准备趴在他心爱的桌子上睡觉。
这时候,一件又有趣又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敬请期待下一章)
❺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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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对不起,青春
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青春校园励志短篇小说:青春的纸条
“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那时,我还在初三读书,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一个很美的女孩,一笑,让人心中一片明亮,好像面对一片春草,一片山花,十分舒畅。
女孩爱笑,爱叽叽喳喳地说话。说话时,望着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仿佛蝶翅一般,给人带来一片清凉。
有一天上午第四节课,是班主任王老师的。他是带语文的,戴着一副眼镜,能说会道,而且古诗词基本功很好,随便一首词,分析得鸟语花香春光灿烂,让我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是,他又有一个缺点。
他把班上女生男生看得忒紧,不许走得太近,不许有恋爱迹象,用他的话说:“豆子大的娃娃,好好读书。”
谁知,那天上课时,就发生一件事。
当时,他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课,眼睛突然一斜,马上停下了,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拿出来!”我红了脸,左顾右盼,假装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暗地里,把手中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地上。谁知,这个细小的动作仍被他看见了。他俯下身子,拾起那个纸团,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是吴晓蒙给周至的纸条。”吴晓蒙,是那个女生。周至,就是我。
他说,自己最近经常听到有同学反映,说我们两人走得很近,总有些不信,不料,今天竟让自己抓了个现场。
说完,他得意地转身问同学们:“我曾经说过,这样的纸条抓住该怎么办?”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
他打开来看看,眉毛一跳,瞪大了眼。大家以为他不想读,都起哄道:“读,读。”他点点头,咳嗽一声,字正腔圆地读起来:“周至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一下我吗?我特想考上重点高中。”
他读完,露出一脸失望的神情,笑着道:“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
大家都不说话了,望着我们俩。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我想错了,把同学们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
他说完,真的向我们道歉了。接着,他向全班同学号召,向吴晓蒙和周至同学学习,一个桌子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且,他当场预言,吴晓蒙同学和周至同学有如此认真的学习态度,中考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
全班同学听了,都鼓起掌来。
他笑着,把纸条随手装入衣兜,也跟着鼓起掌。
我和吴晓蒙都红了脸,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以后,我们班竟然没有早恋现象发生,即使有这样苗头的学生,也停止了。大家整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鸟儿。我,还有吴晓蒙,竟然成了大家效仿的对象。我们当然不甘落后,不只是我们成了大家的榜样,更因为,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打了保票,说我们一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的。
那年,我们班考得出奇地好。
我和吴晓蒙都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临走,王老师拿出那张纸条,悄悄还给了我。那张纸条上写:周至,我很喜欢你,你呢?
纸条的背面,是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是王老师的:芽儿只有茁壮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大树,才会在事业上开出红硕的花朵,否则,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我的学生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张纸条,我一直夹在笔记本中。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独有那件事,还有那个善意的谎言,以及那张纸条,我永远忘不了。因为,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❻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❼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❽ 1000字左右的小说
一、戴旧布帽的老人
从家里到单位,我多半是骑自行车去的。每天路过新城的时候,总要下来推车走一段长长的上坡路。而这段路的附近建有城里最繁华的商业区。路旁摆摊设点,吆喝叫卖的颇多,虽说是坡路,生意很红火。
在这里,我常常看见一位戴着旧布帽的老人,黎黑的脸上总是灰蒙蒙的,而且有几块疤痕。说是老农么,可骨子里透出一种让你肃然起敬的贵气;说是商人么,又怎么也找不出一点市侩味。听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看样子身体不大好。他身边常常放着两个篮子,不是装着狗脚、麻花,就是装着水果、瓜子,向路人叫卖。他待顾客相当和气,东西也不错。我从他手里买的香蕉、桔子,总能得到老婆的夸奖。
今天早晨,我习惯性地朝他常呆的地方一瞄,却不见他的踪影。再放眼望去,原来他背靠在不远处的水泥电线杆上。这时,那位常挨他身边作生意的中年妇女走上前,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似乎跟老人说着什么。老人吃力地朝她挥挥手,又吐出一口带红的东西,然后把头埋进怀里。有人问他的话,也许是问鸡蛋价钱罢,他才吃力地抬头看一眼,接着又把头埋进怀里……
下班时,我特意路过老人呆过的地方。路上如平日一样熙熙攘攘,但老人不见了。我下车驻足,疑虑地望着四周。
“小兄弟, 你是冲着卖鸡蛋老人来的吧?”早晨那位好心的农村模样妇女走过来问,我点了点头。
“他不会来了……”泪水在她的嵌着血丝的略显疲乏的眼眶里打着转儿。
“是吗?”我知道事情不妙,但很奇怪为何心底会浮起如失亲人般的伤痛?这老人又究竟是谁?为何孤苦伶仃的,又要受这般苦?!
她放下手中的活儿,回答我的一连串不解:“实际上,我也不很清楚,他来的时间不长。平时少言寡语的,卖东西时讲究货真价实,像不缺钱花,只要赚头勉强顾个嘴巴就行。有次来了个中年气派的男子,我听他喊老人‘爸--’,并责备老人不在家歇着。要过江来作践自己。我看,是江对面的吧。儿子说着,把东西往路旁的小车里拣。老人很生气,说:‘是不是给你们丢了脸?我到H市来作点事,活动活动筋骨,你们赶这儿来添什么烦!……你们能有今天,还不是我们跟着毛主席长征,打天下换来的?他儿子乖乖地站在一旁,不做声。老人又说,人活到老,要学到老,奋斗到老,奉献到老。怎能贪图安逸,坐享其成?’儿子喏喏,摆摆头由老人自便。儿子离去后,老人叹气不止,说,‘现在生活是好了,可人心好多像坏了的鸡蛋啊……’”
也是的。这老头爱拿老古董来压我们,现在是什么年代!谁还像您那样无私呀,奉献啦,自食其力的……,如今哪一个不晓得将公家的钱财往自己怀里抢,哪一个不晓得把自己的后代安排得好好的,什么为人民服务,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们才不听您那一套,我们才不信他们那一套呢。我又想,老人果真是红军。党和政府应该给他个一官半职,并且荫及子孙。当然也许曾是这样。现在更应把他当活菩萨贡着,那么您何必到集市来凑热闹?亲爱的读者,如果您们不信,我还真能向您们讲述一件亲身经历的事情呢——前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到一家医院看病,因为上班要打卡,慌忙插了一个老头的队。他暴跳如雷。我走为上,以为事情算了结。可后来才知道他曾任副专员,老红军。为此事,他找到组织部、市委有关领导、我单位的领导大发脾气,说:“不给这小子处分,没完!什么东西,老子打天下时,他老子不知在哪?……”。我倒没什么,可我的上司惊吓不小。因为他正牵头负责单位工作,稳定对他而言,压倒一切。要我上门道歉,否则开除我的工作籍。为了每个月几百块钱的工资养家糊口,我只好折腰……
那中年妇女见我没说话,又唠叨起来:“今天要不是他儿子路过,他死后还无人收尸哩。”
我说,不会吧。如果我遇上,定会对待亲人一样为之送终。虽然对这个老头并不熟悉,他也让人琢磨!说着,心不由得抖动了一下,老人的身影再一次浮现眼前。安息吧,可敬的亡灵!
二、橘子
老马把那个橘子捧在手上,橘子不是特别好看,有些斑斑点点,但熟透了,黄澄澄的。不一会,老马的心里又发起怵来,他又把橘子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点燃了第八根烟。
老马是个四十一岁的老实男人,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家里条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去,三口之家住着一个七十几平米的老式住房。
今天下午老马他们单位要装修,所以中午提前下班,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下馆子,其实只是在一家很小的大排档点了几个小菜。老马平时不爱喝酒,可在哥们儿面前,谁愿意做那个“不喝酒的男人”?于是他们闹闹哄哄的,干了好几杯,啤的。
回家的路上,几个人半醒半醉,走到了离老马家很近的一条小路上,路上吵吵闹闹的,老马他们凑到人群中看,原来有一个老奶奶摔在了地上,旁边是她的自行车,自行车上有一根挑了两个布袋的扁担,一个个橘子不停的从袋子里滚出来,她应该是个买橘子的。这条路中间有一个小桥,弧度不大,但桥和路相连,所以自行车上了桥如果不踩稳,很容易滑下桥,再摔在路上。这个老人肯定也是从桥上摔下来的,她躺在地上痛苦不堪,可能是哪里摔骨折了。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没有人上去扶的。老马想,如多有其他人先去帮忙,那我也去吧,现在社会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做那个倒霉鬼吧,再说刚才不是听旁边的人说有人已经打120了吗。这时,老马的一个同事凑到他耳旁说:“看,那边有人在捡橘子唉,反正等会会有人来救这个老太太,要不咱也捡两个橘子醒醒酒?”“这……不好吧”老马皱皱眉,“有点对不起老太太吧。”同事笑了一声,说:“几个小橘子算什么啊?再说别人都捡了,就差咱们这几个?我可跟哥几个儿都说了,只要你也答应,咱就一人捡俩回家了。”老马扭头看看,果真,几个人围在袋子旁边捡橘子,里面有青年人,中年人,甚至还有几个“埋头苦干”的老年人。老马动摇了,那一个个橘子真的挺诱惑他的,橘子的酸甜可口和他心里的信念、原则做着斗争。一两个橘子确实算不上什么,老太太马上要被送去医院了,橘子也一定会被路人捡光,要不,自己也捡一个?
老马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上就莫名的出现了一个橘子,也许是同事递过来的,也许是自己夹在人群中捡的,总之,可能那段时间他想的太多,犹豫太多,以致究竟是怎么拿的橘子,就全记不清了。
握着橘子回到家,老马赶紧把它放在桌上,女儿还没放学,妻子还没下班,家里特别安静,老马坐在桌子旁,点燃了一支又一支烟,酒似乎完全醒了。老马皱紧了眉头,想着,这事我做的真不道德,不去帮助人就算了,居然还乘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拿人家的橘子,这,这算不算是偷啊,不,都算是抢了吧。这样来的橘子,我怎么敢吃呢?那个老人看来已经年纪不小了,碰上这样的事已经很倒霉了,还损失了这么多的橘子,就不说来之不易的财产的损失,老人的心里得有多难过啊,而我,也是那些无耻的,没有道德的害人者之一!
老马闭上了眼睛,想要摆脱那罪恶的橘子,可眼前还是一遍遍的浮现起老人摔倒时的场景,他居然看到,捡橘子的人群中,有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他的女儿,老马冲上去,想要阻止她,可她无所谓的笑了笑,指了指老马的手,老马的手中,是那个黄澄澄的橘子,一旁的老奶奶,正在痛苦的求助。
“不!不!”老马捂着脑袋,他再也受不了了,他抓起橘子,跑到窗边,用尽全身力气将橘子扔下楼。扔罢,老马的心里好受多了,霎地,他听见了一声尖叫,不好,老马将头探出窗户,他看到,他看到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里。
旁边,是那个已沾上鲜血的,黄澄澄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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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心脏的公主》虽不是校园,但也挺好的
可以到红袖书香里,那里的经典文学站有短篇小说
❿ 高中作文。帮忙写一篇1000字以下的小小说,可以是言情。
校园小小说 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
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 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
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
“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
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
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
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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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里,我们双双喝完了药。
“多谢你!”他似乎恢复了原样,又可听到他轻柔爽朗的声音了。
“你多谢我什么?”我故作不以为然。
“多谢你这两天陪我喝苦茶。哈——”
“臭小子,竟学我调子,讨打?”“说实在的,这次你真把我给搞糊涂了!”
“幻花一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家老友一场,就算了。”
“连我都不能说?”
“唉!一个月前,我在站里等车,遇到了她。那天也是下着雨,当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是她把伞伸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了我还想听第二次的声音:来,过来一点。她那嫣然一笑,当时,我就呆了。涌动的情海让我知道,此生我会永记她的微笑。自那以后,我们还在车上见了几次面,再后来,你也知道,不说了——”
看他说得那般动情,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两天以后,我再没见过她。那时我还以为可以等,盼——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只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如此执著,差点累了自己,更累了朋友。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有意无意间为我解开了心结。”
听他叙说完这样一段经历,我差点把药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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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天上的云彩,是那样的飘忽不定;一朵云彩飘去了,另一朵云彩就会飘来。
[等车]
“咦!小道,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瞬大步跨过马路走过来。
“我家好像是在附近。”
“我知道哇!”
“知道还问,真是的。”
“我知道你家在附近,但不代表我知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哈!”
“等人。”
“哦!我来了,那走吧。”
“我不是等你,别表错情。”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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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上,人很少。
“小道,你到我后面坐可否?”
“为什么?”我出奇地问。
“我习惯了前面是空座位。”
“好。瞬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自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一共四个。当然,我也欠你的债。”
“人情,欠了,再欠多几个亦无妨。对,小道你还没有说你等的是谁呢?”
“一个女孩。”
“哦!为什么呢?”
“我想看看她,就这么简单。哈!”
“你想看就看?”
“我想等就等。”
“小道,你等吧!我不跟你争。”
“喂!阿瞬,我有跟你争过东西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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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林荫道。
“喂!阿瞬。今天早上我的单车和钱都给了那几个可怜的白粉仔。今天的早餐又要靠你照顾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无所谓,净粉一碗。”
“啊!你今天怎么这么小气?”
“小道,你知道的,我爸现在只是副局长,不能贪!我就剩下这一块钱了,你拿去吃了早餐,放学后我们还要走路回家呢!”
“惨!早知少给白粉仔两元。”
“为什么?”
“早餐就能吃饱些。”
“吃饱些又怎么样?”
“行路至少不会饿晕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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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店。
“小道,快吃。第一节是地理课。”
“地理课又怎样?”
“听说换了个刚大学毕业的女老师,很靓的。”
“你怎么不早说哗?快!五十米冲刺。”
[三]地理课不上地理
“哗——”
班里哄起来了。
不奇怪,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一定是有美女走过事件发生。
我急忙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师走进了教室。
(插句话:如果写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介绍老师的外貌之类的文章。呵,以现代的眼光看,外貌无非是身材和脸蛋,这个就不必介绍了,没意思。看完后你们自己想像吧!哈!)
“哗”声刚止,我当然没有跟着喊,我不是那种人,阿瞬也不是。
接着是马屁声:“老师,我热烈欢迎您来我们班教地理。在您的培养下,我们班的地理成绩一定会比以前更上一层楼的。”
老师耳朵先是一侧,然后朱唇轻启,樱桃小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
“这位同学的发言很响亮,大家给点掌声鼓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叫小道。”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竟出卖我。
“哈——哈——”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晕!我赶紧笑笑,马上闭嘴。
过了一会儿,但见老师的笑容有点奇怪,她用粉笔在黑板写了三个字:XXX。
“好,现在同学们都认识我了,也轮到我认识你们了。嘻嘻!。你们有谁愿意让老师认识一下,就自告奋勇站起来作自我介绍,或者说说你的名字给老师听都可以。”
顿时,鸦雀无声。谁都不想第一个出丑,被臭。
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头,把目光四处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身上。
“小道,你给同学们作个榜样,就由你开始吧。OK?”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晕!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不是不愿意,只是——
“应该这样说:我叫小道,是个——”
“小道的偶像是樱木花道,道明寺,都是漫画名人耶!”
小强没事干老给我抬杠,真根号他。
老师呵呵一笑:“这么说,小道的理想是做一名篮球健将或者是大富翁了。”
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小强又插话了:“老师你不知道哇,小道打球特厉害,打篮球经常带球出界;踢足球射门是对准波音777——射飞机呗!”
“哈——哈——”
“呵呵”我当然是喜怒不形于色了,只在一边赔笑。看见老师的脸上挂满了笑容,也觉得没什么。心里却在不停的大骂:小强你们这班“喂狗”老臭我,下次将你们入樽另加猛虎射球。
——————
“我叫阿瞬,老师多关照。没了!”
“嗯!阿瞬同学,真是人如其名,快言快语,老师记住了。”
呵呵,老师此话一出,就是我瞎嚷的机会了:“阿瞬是一辉的DD,老师你不知道吗?”
“嘻嘻!老师当然知道,我小的时候呀也和你们一样爱看《圣斗士星矢》。不知小道对漫画有什么高见没有?”
不是鲁班我哪敢弄斧,心里直嘀咕:这就神了,老师对我们好像很了解似的。
但还是忍不住要臭阿瞬:“阿瞬呀!他做事特慢,不过做出的事来回吓你一跳。比如他一定会是三十多岁才结婚,不过新娘子的美貌程度应该不会比老师差。呵呵!”
我说完这话,就预知有飞行物体向我接近,我两根手指头就这样轻轻一夹,就夹住了一块橡皮,不愧是在梦中跟小凤叔叔练过灵犀一指的,轻易就接住了。
[四]地理课上地理
看到那位美女老师在台上讲话,你就知道又是上地理课了。
今天老师化了个淡妆:飘逸的长发撒在两肩,一定是用“飘影”洗过;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定是用了“采诗”化妆品;没涂口红,因为我看不见。我也没听说过有隐形的口红,所以我知道一定有这种口红。
好了,别再介绍广告了,免得教坏“细佬仔”。
“同学们呀!”老师说。
“干什么?”同学问。
“今天老师要考考你们对世界的认识。”
“好哇!”
晕!
这次竟然只有小道一个人回答,小道就是我。
“嗯!还是小道积极,大家鼓掌欢迎!”
噼里啪啦!各种各样的掌声随即而起。
“当今世界上都有哪些强大的国家,你们知道吗?”
“这有何难!当然是有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还有——”
“美国,霉国,是不是叫倒霉的国家呀?这美和霉可是同音字,要说好哦!”
大家都应该非常熟悉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常常抬杠的当然是一个叫小强的家伙。
“喂!小强,小心美国MED你哦!”
“恐布主义耶!我是拉登我怕谁。全世界都有恐布主义,唯拉登没有。”(注意布字)
哗!小强这番来劲了,绝!
老师好像很悠闲地听着,没作声。
我见到这种情况,哪肯认输。
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反攻机会,只好强词夺理:“美国此举的任务是维护国际正常的安全秩序,需要买什么人的帐?”
“混帐。”
“老师,小强骂人。”我随即告状。
“少告状,小道。你问我美国买什么人的帐,我回答混帐。混帐既可代表人,也可代表帐,怎么着都行,这回答没问题吧?你吹呀!”
“好好好——”
“我还没说完呢,人家阿富汗得罪美国了吗?还是那些无辜的阿富汗人民得罪了美国人民?只会***的混帐东西,这笔帐要真和美国一起算就真成了混帐。”
“小强,你研究过国际关系的,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我不如你,认输罢了。那你再说说我们中国,看你还有什么高论。”
“小道,你这台阶还下得不错。我们中国嘛,发展中国家。”
“晕!小孩子都会说,那你怎么不说是中立国家,中规中矩的国家,这些都有中字的。”
“哗!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想这样说的。小道,你真是我的知己呀!”
“你有没有觉得肚子疼?”
“为什么?”
“我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在咬你的五花肠子呢!真是的,能再说说德国吗?”
“德国啊?怎一个德字了得。你看过《足球小将》吧,里面有个叫施耐德的,会闪光射门。所以呀,德国的足球特得,今年世界杯还得了个亚军呢!”
“得了吧你,再说法国,这回你没法了吧。”
“怎么个法国没法,单是名字就有个法字。唉!小道,我劝你还是再读读历史吧:资本主义世界重要的法典可都是法国人公布的,什么《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都有。”
“看你还能胡诌到哪里去!来吧,英国难道是婴儿国家?”
“错!英字作英俊解不行啊?君不见英俊的贝克汉姆虏去了千万少女的心吗?所以小强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惨!”
此话一出,下课铃就响了。
最后一次校运会
秋冬季节,记得每当举行校运会的日子总是小道会高兴的日子。
毕竟,校运会就意味着放假,其实不是的。如此看来,对于那些没什么运动细胞和不争取什么名次的学生来说,确实无聊。
每年校运会,各级各班总为那每分一元的钱财争得焦头烂额,死去活来,看起来还真不是滋味。就算运动热情再高涨,到后来免不了来个鱼死网破,听过还跑死过学生呢!真是骇人听闻,而校方的回答总是恰到好处:“也不过如此,当今社会上学校这样的事情还多着,也不只我们这一家。”
晕,就算是最有水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话。
“看来我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参加校运会了。太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根号你。”
能说出这么绝的话一定是小道和阿瞬。
只见他俩慢吞吞来到操场,运动会已经开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