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书短篇小说
A. 《北京爱情故事》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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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1.
当顾思廉在一个小时内第N次在我面前晃悠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厮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奈何,我打小儿练出的不动神功,让这小子彻底在我面前歇菜了。
“妞子”顾思廉谄媚的声音让我更加确定此事一定非常的见不得人,而整条胡同儿里他只能来求我。我嘿嘿一笑,搂着顾思廉的脖子一脸坏笑学着电视里慈禧老佛爷的音调:“小廉子,你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啊。”
“哎呦你可不知道啊”顾思廉赶紧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我身边,“西头儿那浩子昨儿又欺负硕儿了,我教训了他。这孙子不服气非要再跟我干一仗。”
“结果呢”我把小人书翻了一篇儿,咬了一口苹果。其实这时候我就知道顾思廉想要干嘛了。果然……
“结果这孙子把他哥叫来了”顾思廉义愤填膺的挥舞着他那小细胳膊儿。“结果……结果……”
我把小人书一阖,瞪了他一眼“结果你就跑了,还想找我替你打架。”我把咬剩下的苹果胡儿扔进门口的垃圾桶,回头看了顾思廉一眼“没门儿”然后吐了吐舌头,扮了个鬼脸大……
B. 适合小学生看的短篇小说
杨红樱(樱桃姐姐)和伍美珍(阳光姐姐)的小说都合适。
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系列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很不错。伍美珍的“非常班级”系列
第一季
《瓜子脸女霸王》
《贪吃虫碰上告状鬼》
《男生都是挨整的命》
《考试的10种悲惨结果》
《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Super Star 同桌》
第二季
《臭袜子赢比赛》
《月亮亲吻地球》
《绿豆班的那些事儿》
《咖啡味的七七班》
《秘密心情便利贴》
《袋鼠斗圆规》
“阳光姐姐嘉年华”系列
《最美的夏天》
《天蓝色的阳台》
《同桌薄荷糖女孩》
《拥抱幸福的小熊》
《假如给猪一对翅膀》
《兄妹学期故事留言板》
《遇见火星女孩》
《蝴蝶落在流泪手心》
《你是我的哥》
《飘在天空的果冻》
《依兰花女生》
女孩子的话,意林的一些书就不错就不错。像悠莉宠物店,蔷薇少女馆,天使候补生什么的。
打字不易,望采纳
C. 短篇好看的励志小说有哪些
短篇小说也是非常有深度的,你在轻松阅读的同时,收获到的将是满满的知识。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关于短篇好看的励志小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短篇好看的励志小说
1、《项链》
作者: 莫泊桑
出版社: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居伊德莫泊桑,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诃夫、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他是法国文学史上短篇小说创作数量最大、成就最高的作家。
莫泊桑的作品风格辛辣,善于捕捉发现平凡琐屑的生活中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反映现实,摹写人情世态;另外其小说构思布局别具匠心,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局均有独到之处,让人回味无穷。
2、《麦琪的礼物》
作者: (美)欧·亨利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幽默是面对不完美人生的最好方式。《麦琪的礼物》收集了《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爱的奉献》《最后一片藤叶》为代表的一批最能表现其创作特色的短篇小说,共33篇。
他的作品语言诙谐、情节曲折、风格独树一帜,以幽默的笔触真实地勾勒出了生活的各个层面,为我们呈现了大变动时期五彩斑斓的美国社会现实。普通人的喜怒哀乐、生活况味在作者的笔下纤毫毕现、栩栩如生,生动反映了当时社会相当一部分人悲惨窘困的命运。
2、《小公务员之死》
作者:契诃夫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小公务员之死》,本书选取的国外短篇小说,集中表现了世俗的丑恶和人心的不堪。世态人心,难免有丑陋不堪之处,有的人,疾书不快,抒发愤慨;有的人,幽默以对,讽刺以揭露之;有的人,沉着冷静,厚积薄发。此书中的故事,都是以风趣的态度,说出你早已想说出的心酸。
4、《第四十一》
作者:拉夫列尼约夫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第四十一》的主人公是一名女神枪手,她叫玛柳特迦,已打死过四十个敌人了,她向第四十一个敌人举枪射击,但打空了,这个敌人打着白旗投降了……
这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爱情悲剧,文学经典之错失的爱!阶级意识、宗教信仰、家族仇恨、战争身份、心理疾病——让相爱的人悲剧地错过彼此!
经典的短篇励志小说
1、《饥饿的艺术家》
作者: (奥)卡夫卡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饥饿艺术家》,本书中的国外短篇小说,讲述了艺术家的故事和生活。人的生命,需要艺术来赋予力量。聆听触动心弦的曲音,欣赏简约唯美的画风,谛听泉流淌过布满苔藓的卵石的清雾,远望一群沙鸥飞翔在天际,晚霞残照时,映照着艺术家沉思的背影,都是无尽的美,在美中,与这本书作伴,探寻艺术的真谛。
2、《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作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讲述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上校,五十六年来一直等待退伍金的绝望生活。这位著名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被誉为“20世纪小说中最难忘的人物”,小说结尾也被誉为“所有文学作品中最完美的一段”。
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作者:(奥)茨威格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相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男人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她还是个孩子,而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她躺在凄凉的命运的甲板上,雪白的泡沫把她推向了虚无……
热门的短篇励志小说
1.《恶棍列传》
短篇小说推荐
豪·路·博尔赫斯
豆瓣评分:8.7
(1667人评价)
上海译文出版社
世界恶棍异闻录
我有话说
这本短篇合集讲述的是世界各地“恶棍”的故事,奇绝荒诞的情节、稀奇古怪的人物,好读又有意思,仿佛进入了虚构的历史。
三句话感受这本书
1.逃亡者向往自由。
2.世界历史是我们被迫阅读和不断撰写的文章,在那篇文章里面我们自己也在被人描写着。
3.1920年12月25日凌晨,纽约一条繁华街道上发现了蒙克·伊斯曼的尸体,他身中五弹,一只幸免于难的、极普通的猫迷惑不解地在他身边逡巡。
2.《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
短篇小说推荐
毛姆
豆瓣评分:9.1
(3767人评价)
译林出版社
人生就是用来揭穿的
我有话说
23个短篇讲述各色饮食男女的各种人生八卦,不失幽默风趣又有思想深度。我有时觉得毛姆太嘴贱,三观混乱,可他总揭穿人生真相,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三句话感受这本书
1.人生真是不可思议!一个人必须拥有那种独特的幽默感,才能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2.时间,正因为它稍纵即逝,时间,正因为它一去不返,所以它是世间最珍贵的财富,而虚掷光阴则是可以令人纵情其中的最精美的消遣。
3.在这个世俗的世界里,浪漫之所以能遮人耳目,是因为它以精打细算的现实为基础,受害的是那些真把夸夸其谈当回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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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爱情不是奇遇,只是,当我们在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适合走到最后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彼此而生的。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篇一
他住在医院里,得的是肺癌。
没什么事的时候,她常去陪他说话,因为时日不多,哪怕是比飞屑还细碎的快乐,对他来说,就是别人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浓缩了。
他是学考古的。他是那么地热爱着这个专业,对生命还有那么多的憧憬。他常跟她讲考古里的有趣知识,比如马王堆汉墓里的帛书、先秦时期的石鼓上刻的石鼓文。他说,那些古老的文字真好看,所以他一直在学习那些难认的古文字,比如甲骨文、大篆小篆。
那天,他忽然说:“我们玩个游戏吧。你出一首诗或者词,然后我用大篆写下来。看我是不是完全掌握了写法。”她便嘻嘻哈哈地给他出题,看他捉着小狼毫,异常认真地在洒金的宣纸上写出一个个姿态各异的字,虽然她一个也看不懂,但还是很欢快地说:“写得真好!”
这以后,他就经常叫她出题。每次看到他手中的笔毫在纸上缓缓地行进,她就不忍注目,那左奔右拐的线条仿佛把人的心绞紧。
秋天来了,马路两旁的树上,白色的花瓣随风纷纷飘落,她忧伤地走着,就好像穿过一条在落着泪雨的街。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她把他留给她的那45张洒金笺放在一个小梨木匣子里,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后来,她嫁人,生女,一晃就28年过去了。有时她也会忽然发一会儿怔。可是,很多东西都随光阴灰飞烟灭了。
那天,女儿带着男朋友来家里,不知怎么翻到了那个梨木匣子。男孩在读书法研究生,一打开那些有些发黄的纸张,就大叫起来:“真浪漫,用大篆写情书啊!”她一愣,急忙跑过来让男孩读给她听。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我真想告诉你,我那么喜欢你……可是我现在这样,对你说这些,是多不负责任啊!好在这些图画一样的字你看不懂,所以我还是当着你的面对你‘说’了……”
听完最后一张纸上的内容,一场越过28年时空的雨落了下来。她竟然没有感受到就在身边的最深沉的爱!她竟然忽略了他写在纸上最深刻的誓言!是因为爱和无私,他选择无语,不让一些东西刚刚开始就匆匆伤逝,让她平静地享受了几十年的人生。
泪眼中,她看见当年的他正在轻轻地告诉她,什么叫做文物:“因为把自己深深而平静地埋葬,所以珍贵。”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篇二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歔。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哥哥比我长4岁,出生于昆明市一普通家庭,他本人大学毕业后在昆明某大型百货公司工作,现在是销售部经理,月收入3000元。如果是在越南,这也算金领了,可是在昆明,这点钱连1平方米的房子也买不到。我有时会想,当初他冒充大款,“啪”地甩出2万元来赎我,如果不是酒后的冲动,就是缺了个心眼。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
E. 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他的记忆力很好。人家念二三十遍才记得熟的东西,他念两三遍就能背了。他这样能背,老师就让他比别人多背一些,甚至曾经让他一本书一本书地背。他还是背出来了。当然,鲁迅读书不光凭自己的聪明伶俐,还依靠自己的勤奋。
鲁迅小时也很喜欢玩耍。他怎样玩呢?第一,他喜欢种花。为了种花还专门买了一本怎样种花的书——《花镜》来看。他还专门在各种花旁插上竹签,写明花的名称,弄得津津有味。第二,他喜欢描画。那时候没有美术课,他自己买了一些宣纸,映在绣像小说上,把书上的人物、房屋等描下来,再订成一本一本的小册子。这对他以后在南京路矿学堂学画图很有帮助。
鲁迅小时候的学习和玩耍,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读书学习就该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心二意、不动脑筋;休息玩耍,不要呆头呆脑,而要玩得有趣有益。
幼年的鲁迅会那么可爱。他长得很健壮,圆圆的脸,矮墩墩,眉眼又清秀,用绍兴话来说,长得很“体面”事实上,直到后来从日本回家完婚,他都被家乡人看作是一位漂亮人物。他性格活泼,机伶,自然也就调皮。他的曾祖母戴氏,平常不苟言笑,总是一本正经地端坐在门口一张硬梆梆的太师椅上,让人觉得不大好接近。鲁迅却偏偏要去逗她,故意从地面前走过,假装跌跟头倒在地上,引得老大太惊叫:“阿呀,阿宝,衣裳弄脏了呀……过一会儿又从她面前走过,又假装跌,要引她再作那样的惊呼。那么个小小孩,就会如此去和一脸严正相的曾祖母寻开心,倘在别的场合,你想他会有多顽皮
随着年龄增长,小小孩的顽皮也就逐渐发展成少年人的鬼脑筋,甚至是恶作剧。三味书屋里有一项必修的功课,叫作“对裸”,老师出一句“红花” ,让学生按照词义和平仄,选相对的两字枣譬如“绿叶”、“紫荆”来回答。鲁迅的对课成绩相当不错,屡次得到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位姓高的同学偷看了寿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地来问他:“你说我对什么好?”鲁迅说:“你对‘四眼狗'好了。”那人也真是呆子,上课时竟真以“四眼狗”回答寿先生,寿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把那同学狠狠地骂了一顿,再看鲁迅,却在一旁用书遮着脸,憋不住要“咕咕”地笑出声来。
一个健康顽皮的男孩子,往往有几分野性。鲁迅虽是长在城里,却没有一般城市中少年人的孱弱相。他七八岁的时候,常受到另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名叫沈八斤的亲戚的威吓,心中非常生气,可是家中有规矩,不许与别人打架,他就只好用画画来发泄,画一个人躺在地上:胸口刺着一枝箭,上面写着:“射死八斤!”进入三味书屋以后,他的好斗的性情更有发展,有一次不知听什么人说,城中另一家私塾的老师,绰号“矮癞胡”的,竟然虐待学生,连撒尿都要从他手上领一枝竹签才能走,鲁迅不禁大怒,放学后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冲到那“矮癞胡”的私塾里,正巧里面没有人,他们便打翻砚台,折断竹签,大大地造了一通反。还有一次,也是听到一个传闻,说有位姓贺的武秀才,经常在家门口打骂过路的小学生,鲁迅们便相约着埋伏在那人的家门口,预备揍他一顿。他们都还是小孩子,那姓贺的却是武秀才,为了保证必胜,鲁迅特地取了祖父的一腰刀,藏在大褂底下带去,幸亏那武秀才听到风声,不愿意来和小孩子们惹麻烦.
鲁迅是个聪明的孩子,四书五经之类的正经书并不能满足他的求知欲,他对这些枯燥乏味的说教,从心里不感兴趣。因此,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自己来开辟另外的求知途径。首先是看杂书,从画着奇形怪状的神话人物的《山海经》,到《封神演义》和《西游记》之类的神话传说,凡是他觉得有趣的,都千方百计搜来读。其次是抄杂书,从陆羽的《茶经》陆龟蒙的《耒耙经》,一直抄到《西酉丛书》里的古史传和地方志。再就是绘画,先是从大舅父那里借来绣像本的《荡寇志》,把里面的一百多张绣像全都描下来!后来更自己买来好儿本画谱,用纸蒙着,一页一页地描。明明是自己买来的书,却这样耐心地描画,鲁迅在这当中感受到的乐趣,想必是非常强烈吧 回答者: qq644203092 | 二级 | 2011-5-14 18:35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象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促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下来吧罢……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德语,再见的意思),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
不知从那里听来的,东方朔也很渊博,他认识一种虫,名曰“怪哉”,冤气所化,用酒一浇,就消释了。我很想详细地知道这故事,但阿长是不知道的,因为她毕竟不渊博。现在得到机会了,可以问先生。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我上了生书,将要退下来的时候,赶忙问。
“不知道!”他似乎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
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我遇见过好几回了。
我就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蜡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哪里去了!”
人们便一个一个陆续走回去;一同回去,也不行的。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
“读书!”
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有几个便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
F. 有什么好看的爱情短篇小说推荐一下
亲可以在网络上搜搜——“七苦答众网友亲”,直接点进去就可以了,《黯伤连城》的作者七苦奉上了两个悲情短篇,一个是写郭襄的,看完之后平生第一次觉得《神雕侠侣》中最悲惨的人就是郭襄和何足道了,以前竟然不觉得,真的好惨,何足道死得好悲伤好悲伤。。。。。。第二个风格有点像张爱玲,现代的,字字玑珠,看到付痕最后的那句“ 他说,梁阳,四十八岁,我老了,再耗不起生命,再要不起等待。唯愿你此生静好,岁月无殇!”我哭了。。。。。。虐心虐肺的,悲!!!
G. 《北京爱情故事》结局什么意思
《北爱》的最终结局虽然三观不正,但实际上很现实。程峰挖墙脚的方式或许错了,但是他是真的爱沈冰,也希望承诺她幸福。沈冰不是不爱石小猛,只是在彼此都需要勇气和信任撑下去的时候,石小猛先放手了。石小猛被现实打败了吗?并不是,他输的不是程峰对沈冰炽烈的爱,他只是输给了他自己。
其实现在看来,《北爱》的处理方式和去年大火的《我的前半生》一样,用最集中、激烈的方式把所有的现实矛盾冲突放到了剧中。如果说《前半生》讨论的是中年人的婚姻爱情观,那么《北爱》就是回到了物质和爱情冲突的最开始,让年轻人无所适从。这样的故事,不管是12年还是如今18年,依然值得年轻人们去细细思考。
这还是一个深埋了无限撕X导火索的故事《北京爱情故事》除了把物质与爱情放到台面上来讨论之外,更让人觉得神秘的还有其中七位主角引申的八卦故事。这部剧在宣传上是“陈思诚导演兼编剧”,其实这个故事的最开始来自于李晨与李小璐分手之后写的短篇小说《无敌》,李晨饰演的吴狄就引用了小说名字的同音字,而剧中杨紫曦的原型就是李小璐。剧中吴狄为爱而跳楼,李晨自己也承认在25岁以前也做过如此夸张的事情,可见爱的有多深。
整个剧其实属于整体创作,三位男主演都贡献了自己的北漂经历,尤其是李晨的小说,但最后全剧最为突出的则是陈思诚出演的程峰,而石小猛和吴荻,一个自私无耻,一个可有可无,分量和陈思诚相比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所有还在北京漂泊的人们,值得再细细感受。
H. 北京爱情故事作者是谁
1:《北京爱情故事》是根据李晨2007年在博客上创作的名为《无敌》的短篇小说改编
2:《北京爱情故事》编剧:陈思成,李亚玲。
3:《北京爱情故事》由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骋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英皇(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蓝天下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北京诺丁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陈思诚编剧、导演,梁家辉、刘嘉玲、王学兵、余男、陈思诚、佟丽娅、斯琴高娃主演】
4:该片由5段故事组成。北漂屌丝男陈锋在好友的告别单身派对上对白领沈彦一见钟情,随后两人开展了热恋,不料不久后两人未婚先孕,二人准备结婚但却遭到了沈彦母亲的反对,此时沈的有钱前男友洪江又再次出现了。与此同时陈锋的老板 吴峥由于出轨被老婆张蕾发现,愤怒的张蕾深夜画着浓妆走出了家门。张蕾的老板刘辉与佳玲秘密来到希腊偷情,却不料两人因为意见不合险些吵翻。刘辉的女儿阳阳发现隔壁班的男生经常跟自己搭乘同一辆车回家,意外认识后两人无话不谈,微妙的感情在两人心中产生。男孩的姥姥得了绝症,乐观的她决定给老伴找一个新的伴侣协助他走过余生,一名海归老太太走进了老两口的生活。
I.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