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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下面湿的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10-18 22:08:00

A.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

爱是对的,错的只是我们还没学会去爱,就那么急着去爱。 爱是天性,懂得爱的各种形态与变化则是智慧。也许你遇到了对的人,却还没准备好去爱一个人。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 爱情 故事 小说校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一:

他就在隔壁班,离我很近,又很远,不会时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几次我去接水或上厕所,路过他们班,偶然看见他安静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过多停留,生怕他看见我,于是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开心,唇边会拘起笑意,几乎要发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么,喜欢什么,成绩如何,性格怎样,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人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好像初一时,也是见了那人一面,就决定喜欢,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那时的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想象他有一个好听或严肃的名字,两个字或是三个字。既然是班长,那么成绩会很好,又是物理老师班的学生,理科也不会差。看起来很温柔,不像是坏学生,是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过他的班级。正要走到他班级的后门时,他却从前门施施然出来了,穿着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为太冷所以没穿了)。他往离门口有几步远的窗户那里走,我往没几步远的前门处走,只不到两米多的距离,他却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还往这边看。我不确定他是否在看我,因为我被他的突然出现扰乱了手脚,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无法突破,只好硬着头皮,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视线越过他看向更远的前方,匆匆忙忙地与他错开。

其实是想擦肩而过的,只可惜我没那个勇气,他也没给我机会,就这么错开,像是在道口分开的铁轨。

有时会想到,如果他也喜欢我,那么在一起以后会是怎样?他会牵着我的手,轻轻地拥抱我,或是微皱着眉头耐心地为我讲解习题,他会在下课后等我,会帮我提有些沉的水壶,会陪我去很远的隔了三座教学楼的信箱处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现实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会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会心满意足。

不敢主动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场冲动里丧失了信心和勇气,害怕被再次拒绝,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别人当做课余的闲话谈论……

越长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时候那样勇敢。

就这样吧,就现在这个样子也挺好,不必担忧对方什么时候会变心,不必担忧莫名的烦恼,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记得运动会入场前的准备,看见他把他们班文艺委员的鲜花别在耳鬓,竟叫人移不开眼去,他皮肤白,再加上耳边一朵娇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连本班体委的唠叨也听不见。上场时他们班在我们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着整齐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后在 口号 喊完时信手把花向空中抛去——我简直要忘记接下来应该在上场后做什么动作了。

歌咏比赛时,那么巧,我们候场时,他们在上面的台子上比赛,看他认真地唱着,有条不紊地做着手语舞,倒衬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师颇有手忙脚乱的意味。等到我们班也比完,坐在看台上后,我便假装不经意地往他那边看——嗬!竟然盘起腿坐着!有点想笑,赶紧轻咳一声,敛住情绪,可他好像是发现了我一般,好几次都往这边看——我不敢再看他了,于是闭起眼睛听着其他班的合唱。

应该是没有发现,毕竟自己也不算显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听到他的声音,不记得或是根本就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只记得那声音很好听,像是云朵缓缓飘过天空的感觉。于是更喜欢,也更怕他发现我。

但他大抵是永远不会发现我了,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让自己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这么一个念想,就足够了。暗恋这种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够了。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二:

最近一直在循环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头质感的嗓音,让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场邂逅,想到河岸边摇摇晃晃的水灯笼,和如墨夜色里氤氲而上的烟雾。

这首歌太过动人,当然我并不否认是我的恋声癖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种与爱情撞个满怀的感觉打动了我。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见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孩儿,阳光能融化掉有着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镜,下巴的弧度坚硬而柔软,像太阳的神祗一样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脏跳动的声音,像擦肩而过后仍然在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痕迹。

我看过一篇 文章 叫《当我爱上路边女孩时我在想什么》,但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爱太深了,我们的心还小,触不到它。相比于“爱”我更喜欢“喜欢”这个词。无论什么样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欢”来诠释。爱需要太多太多的白发,喜欢只是一刹那的心动,一秒钟的花开。

我喜欢夏夏,因为她和我很像,她随时能让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欢小动物,因为它们有温暖的皮毛湿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欢天蓝色的裙子,因为天蓝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让我变得更美;我还喜欢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孩子,喜欢他们的理由也许只是 篮球 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节体育课的一次回头,他的笑容点亮了我的眼睛。

我写了这么多的我喜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有一句话这样说: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喜欢一件衣服是因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经把它奉为真理,现在却突然明白,喜欢,像一座灯火璀璨的大楼,总归要一个稳固的地基去支撑它。没有一种喜欢没有理由。只有爱着什么的时候,是说不出来话的。像爸爸爱妈妈,像每一个人爱着他的国家。

家长们总把早恋视为洪水猛兽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妈如果知道我喜欢过而且还喜欢着这么多男生的时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说教那个男孩有多么不值得爱,你现在的年纪有多么不该浪费在爱情上。当你试图和家长们解释“喜欢”与“爱”的区别时,他们有限的脑内存是铁定无法接受的。

可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因为种子被种在了错误的季节,就注定没有机会发芽,没有机会看看这世界的美丽了吗?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红线拴住了。我这一生也许会遇见很多男孩,但总会受红线的牵引去找到那个他。也许会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间值得喜欢,但只有一个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爱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时光的神话抵达我面前之前,我也许还会喜欢很多人。别骂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样,“这么年轻,我还有这么多时间,不去喜欢谁,多不对。”

可是只有我的心足够强大了,才会去说爱吧。

短篇爱情故事小说校园故事三:

校外教学那天,天气冷得几乎睁不开眼。我饿着肚子急急忙忙赶到集合点,被催去跳绳还崴了脚,瞪着眼睛快要哭出来,满心都是抱怨。大家都跑去看接力赛的时候,我独自缩成一团,想着“今天真是太糟糕了”、“衣服穿少了,回去得感冒吧”,绝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

这时回到集合点来的他正好看到人群后面那个被风吹得无比狼狈的我,哆哆嗦嗦地跑来,明明自己也冻得脸色发白,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脱得只剩一件短袖,把外套和衬衫全堆在我背上,还得意地从包里抽出一个小号毛毯,牢牢裹住我的脖子。

我呆愣愣地看他,他就皱着眉头说“嘴唇的颜色好糟糕啊”。这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瘦男孩每次一皱眉整张脸就变得非常惹人发笑,不太大的眼睛简直要挤到一块儿去了,让人看了忽然就觉得心情好起来。

我把手递给他,他咕哝一句“好冷啊”,就直接揣进怀里焐着,一边还碎碎念“前辈们真是有干劲,我还差得远”、“早晨就发信息给你怎么还忘记呢”、“其实我还蛮清闲的,刚刚早点儿回来就好了”……

鼻子有点儿痛,我眨了几次眼,大概有模糊地“嗯”过几声当做回答。他瞄我一眼,就扯着我找了个人群的缝隙让我看接力赛,还不停问着“从这里能看到吗”、“要不要再站过来一点儿”。

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天气终于放晴了一些,可风还是挺大,吹得我打哆嗦。我紧紧裹着毯子和一层又一层不属于自己的衣裳,和他两个人站在人群的后方。他忽然从背后将手环上我的肩膀,轻微的重力失衡后,背上贴着一个暖暖的胸膛。心跳声那么近,清晰可闻。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嘲笑过这句话的我,原来也有后悔的一天。

为了他早起梳妆打扮,在超市里拼命地思考“他会喜欢吃什么”;重感冒抽着鼻涕,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又可以请假偷懒了”,而是“要快点儿好起来;不能传染给他”。想要再近一点儿、再待久一点儿……所有这些自己曾经嘲笑过的傻事,原来只是因为“喜欢”两个字,就会付诸实践变成现实。

人真是会变的啊。

就好像面对“烂桃花”的穷追猛打,以前的他只是苦着脸帮我拖住对方,现在却学会了态度强硬地将我扯到一旁,一脸“我们甜蜜我们的,你一边看去吧”的别扭表情。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地铁上给女孩子让座的好绅士,现在却挤挤也硬要塞进我身边的小空隙里,把我困得直耷拉的脑袋揽到他的肩膀上,告诉我还有很远睡吧没关系。结果家里人发来的信息把我吵醒,他郁闷地看我在手机上啪啪啪地用拼音打字,问我发给谁。我说发给我最喜欢最帅气最有男人味的老爸,他便皱着脸发誓要去学中文。我大惊地问:“难道你要偷窥我的短信?”他说:“不是啦,学了你的语言就可以看懂你写的东西。”

我们一起去水族馆看企鹅和鲨鱼,路上走过一对对的情侣。在这个全民浓妆的国度里,总是素面朝天的我难得一次在脸上认真地涂了几笔,心里居然还会纠结不安,“不戴眼镜会不会显得脸很大”、“眼线有没有花”、“粉底掉光了会露出黑眼圈吧”……而他,却摸摸我的头,说:“不用特地这样的,平常就够可爱啦。”觉得好笑又可气的同时,心里痒痒的那种感觉,应该就是甜蜜吧?

而闺密也开始毫不留情地揭发我:“明明夏天之前一点儿干劲都没有,甚至被指责出勤率过低,最近却干劲满满地每天早早来学校,到底是想看谁呀?”我怒而反驳,“夏天是因为身体状况差和想家”、“现在身体好了专业课也好玩了”,等等,心里却在担心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吧……真是好没面子,这么容易被看出来吗?

不过想到那个可怜兮兮跟我抱怨“明天又是周一啊不想去学校”,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想见面啊周一还是快点儿来吧”的男孩子,我就忍不住又笑起来。

原来如此,那种想要在一起的心情,我们都是一样的啊。

B. 必看的十佳短篇小说

必看的十佳短篇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我精心为您整理的必看的十佳短篇小说,希望您喜欢!

必看的十佳短篇小说

1、《外国中短篇小说藏本:陀思妥耶夫斯基》

《外国中短篇小说藏本:陀思妥耶夫斯基》选收了俄国著名作家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中短篇小说《圣诞树和婚礼》、《小英雄》、《温顺的女性》和《别人的妻子和床底下的丈夫》等9篇,基本包括了作家中短篇小说创作的精华,较有代表性地体现了作家作为心理描写大师和反理性主义哲学家的特点。尽管作家善于描写人心理的极端状况,忧虑理性主义泛滥的极端后果,但作家还是对社会抱有真诚而美好的希望,期望知识分子和人民互敬互爱、互相学习,消除那些不利于社会发展的精神因素,让俄罗斯民族泰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外国中短篇小说藏本陀思妥耶夫斯基》作者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是19世纪群星灿烂的俄国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与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等人齐名,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他所走过的是一条极为艰辛、复杂的生活与创作道路,是俄国文学史上最复杂、最矛盾的作家之一。即如有人所说“托尔斯泰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广度,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深度”!

2、《变形记》

《变形记》囊括了卡夫卡所有的中短篇小说,其中《变形记》、《在流放地》、《在法的大门前》、《乡村教师》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它们均采用象征、隐喻、夸张等手法,情节生动,故事怪诞离奇,无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无前因后果,给人以梦幻、神秘、奇特的感觉。作品的主人公几乎都处于一种身不由己的境地,他们在离奇古怪的世界中部有自己的目标,但往往又以失败而告终。是目前我国最全的“ 卡夫卡中短篇小说集”!

在《变形记》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在荒诞的、不合逻辑的世界里描绘人类生活的一切活动及其逼真的细节,这正是著名小说家卡夫卡的天赋之所在。快快收入在册吧!

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其发表伊始就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名电影、话剧更是盛演不衰,文学批评层出不穷!

作为以描摹人物情感著称的文学巨匠,茨威格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极为深刻细致,他善于从心理角度再现人物的性格和生活遭遇,尤其擅长刻画女性心理,塑造女性形象。本书精选了茨威格的7篇小说,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不见的珍藏》《一个不能忘记的人》等,皆是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的著名作家茨威格创作的,是其代表作之一,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4、《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集》

“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巅峰之作,了解法国历史和社会的窗口。莫言、余华、海明威、米兰·昆德拉、村上春树盛赞!莫泊桑编著的《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集》是世界文学名著之一,收入了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多篇,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等经典名篇。这些小说已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世界各地的读者,有的还被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剧和卡通片等。 作者居伊·德·莫泊桑,19世纪后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人称“短篇小说之王”!与契诃夫和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莫泊桑在文学史上的首要贡献,在于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一个空前的水平。逼真自然,是他追求的首要目标,也是他艺术的重要标志。莫泊桑去世时,爱弥尔·左拉致悼词,并预言莫泊桑的作品将永垂不朽,将是“未来的学生们作为无懈可击的完美典范口口相传”的作品!

5、《爱伦·坡暗黑故事全集》

《爱伦·坡暗黑故事全集》由爱伦·坡所著,本书收录19世纪美国著名作家爱伦·坡的小说五十余篇,完整呈现了爱伦·坡笔下神秘暗黑世界,会让喜爱推理小说的读者爱不释手。爱伦·坡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无法忽略的名字,他是天才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文学史上一个无法忽略的名字,公认的侦探推理小说鼻祖!

作者埃德加·爱伦·坡,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在世时长期担任报刊编辑工作。其作品形式精致、语言优美、内容多样,在任何时代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格。他以神秘故事和恐怖小说闻名于世,他是美国短篇故事的最早先驱者之一,又被尊为推理小说的开山鼻祖,进而也被誉为后世科幻小说的始祖。他是第一个尝试完全依赖写作谋生的知名美国作家,从而导致贫困潦倒。

6、《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

欧美文学界的幽默泰斗,被福克纳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被豪威尔斯誉为“美国文学的林肯”,被奥巴马称为美国最伟大的讽刺小说家!威廉·福克纳称他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作者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他经历了美国从初期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前期以辛辣的讽刺见长,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

马克·吐温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从内容上说,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现象或人性的丑恶之处,表达了这位当过排字工人和水手的作家强烈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从风格上说,专家们和一般读者都认为,幽默和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一起到书中看看吧!

7、《契诃夫短篇小说集》

只需一个词,就能创造一个形象,只需一句话,就可以创造一个短篇故事,而且是绝妙的短篇故事,笔下有如此功力的作家唯有契诃夫!契诃夫善用喜剧性的笔法表达善意的嘲讽,托尔斯泰喻之为“印象派画家”!通过这部《契诃夫短篇小说集》中的《套中人》《小官员之死》《胖子和瘦子》《苦恼》《万卡》《草原》等作品,不仅能看到凡俗生活隐藏下的悲剧,也能看到含泪的微笑之后的亮光;不仅能看到极具质感的小情节和情节之下的生活真相,也能看到隐藏于真相之下的雄阔的历史轨迹和现实走向。

该书作者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是俄国的世界级短篇小说巨匠,是俄国19世纪末期最后一位批判现实主义艺术大师,与莫泊桑和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是一个有强烈幽默感的作家,他的小说紧凑精炼,言简意赅,给读者以独立思考的余地。其剧作对20世纪戏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坚持现实主义传统,注重描写俄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塑造具有典型性格的小人物,借此真实反映出当时俄国社会的状况。他的作品的三大特征是对丑恶现象的嘲笑与对贫苦人民的深切的同情,并且其作品无情地揭露了沙皇统治下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的丑恶现象。他被认为19世纪末俄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

8、《欧亨利短篇小说选集》

他是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他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曼哈顿桂冠作家”!他描写的美国社会和纽约百姓的生活,堪称“美国生活的幽默网络全书”!他就是欧亨利!

作者欧·亨利,20世纪初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他少年时曾一心想当画家,婚后在妻子的鼓励下开始写作。后因在银行供职时的账目问题而入狱,服刑期间认真写作,并以“欧·亨利”为笔名发表了大量的短篇小说,引起读者广泛关注。他是一位高产的作家,一生中留下了一部长篇小说和近三百篇的短篇小说。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集》共收集了《心与手》《女巫的面包》《麦琪的礼物》《二十年后》《财神与爱神》《红酋长的赎金》《最后一片常春藤叶》等43篇最具代表性的欧亨利短篇小说。欧.亨利用独特的幽默笔调,反映出镀金时代各个方面遭到扭曲的生活,他呼唤真诚的感情,要求恢复正常的人性。

9、《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浓缩福克纳短篇创作精华,李文俊、陶洁领衔翻译!《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1930年4月发表在《论坛》杂志,引起极大反响。同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在其演说中提到了福克纳,称他“把南方从多愁善感的女人的眼泪中解放了出来”。

作者威廉福克纳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学院对他的评价是:“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文章所描述的大概是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一个南方小镇——杰弗生镇上格里尔森家族的命运。作为家族族长的爱米丽的父亲父权倾向严重维护所谓的等级和尊严,赶走了所有向爱米丽求爱的男子,剥夺她幸福的权利。父亲去世后,爱米丽爱上了来小镇修建铁路的工头北方人赫默。但爱米丽仍然没有摆脱家族尊严的束缚与父亲对她的影响办法。当她发现赫默无意与她成家时,便用砒霜毒死了他。从此,爱米丽在破旧封闭的宅院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并与死尸同床共枕40年,直到她也去世。小镇居民在艾米丽的葬礼上才发现了这个秘密。

10、《老妇与猫》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多丽丝·莱辛作品!在莱辛那里,女人永远是“另外那个女人”,而猫则是“特别的猫”。与《金色笔记》那样的长篇巨制相比,《老妇与猫》这本书里的中短篇小说显得更轻盈,更有灵性,更展现出莱辛所独有的魔力:既超然物外地冷酷,但又常常在刹那间,给你意外的温暖一击。作者多丽丝·莱辛,1919年生于伊朗,父母均为英国人。当代英国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笔名简·萨默斯,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并几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以及多个世界级文学奖项。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英国最伟大的女性作家。作品风格多变,在欧洲各国获得多种文学奖项,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代表作有《青草低吟》、《金色笔记》、《第五个孩子》、《特别的猫》,以及“五部曲”《暴力的孩子们》等。

C. 求经典的短篇小说,最好直接给出原文,不要地址

这叫经典?我建议你去看看欧·亨利的小说,例如警察和赞美诗,麦奇的礼物,最后一片常春藤叶,非常经典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
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突然,她从窗口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站在壁镜前面。她两眼晶莹透亮,但二十秒钟之内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头发,使之完全泼散开来。
现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自豪的东西。一件是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另一件则是德拉的秀发。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
此时此刻,德拉的秀发泼撒在她的周围,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接着,她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踌躇了一分钟,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破旧的红地毯上溅落了一、两滴眼泪。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旧外衣,戴上褐色的旧帽子,眼睛里残留着晶莹的泪花,裙子一摆,便飘出房门,下楼来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下来,上写着:“索弗罗妮夫人——专营各式头发”。德拉奔上楼梯,气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过于苍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罗妮”的雅号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
“我买头发,”夫人说。“揭掉帽子,让我看看发样。”
那褐色的瀑布泼撒了下来。
“二十美元,”夫人一边说,一边内行似地抓起头发。
“快给我钱,”德拉说。
呵,接着而至的两个小时犹如长了翅膀,愉快地飞掠而过。请不用理会这胡诌的比喻。她正在彻底搜寻各家店铺,为吉姆买礼物。
她终于找到了,那准是专为吉姆特制的,决非为别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东西,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正如一切优质东西那样,它只以货色论长短,不以装璜来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见这条表链,就知道一定属于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静而有价值——这一形容对两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买下了,匆匆赶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钱。金表匹配这条链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吉姆都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尽管这只表华丽珍贵,因为用的是旧皮带取代表链,他有时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坏,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她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话,”她自言自语,“他定会说我像个科尼岛上合唱队的卖唱姑娘。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干什么呢?”
七点钟,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贯准时回家。德拉将表链对叠握在手心,坐在离他一贯进门最近的桌子角上。接着,她听见下面楼梯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紧张得脸色失去了一会儿血色。她习惯于为了最简单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祷,此刻,她悄声道:“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
门开了,吉姆步入,随手关上了门。他显得瘦削而又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才二十二岁,就挑起了家庭重担!他需要买件新大衣,连手套也没有呀。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了下来,向他走过去。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再长起来——你不会介意,是吗?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了。说‘恭贺圣诞’吧!吉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你肯定猜不着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的——多么美丽精致的礼物啊!”
“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吉姆吃力地问道,似乎他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
“剪掉卖了,”德拉说。“不管怎么说,你不也同样喜欢我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对吗?”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这房间。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问道。
“别找啦,”德拉说。“告诉你,我已经卖了——卖掉了,没有啦。这是圣诞前夜,好人儿。好好待我,这是为了你呀。也许我的头发数得清,”突然她特别温柔地接下去,“可谁也数不清我对你的恩爱啊。我做肉排了吗,吉姆?”
吉姆好像从恍惚之中醒来,把德拉紧紧地搂在怀里。现在,别着急,先让我们花个十秒钟从另一角度审慎地思索一下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那有什么差别呢?数学家或才子会给你错误的答案。麦琪②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东西。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交待。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上。
“别对我产生误会,德尔,”他说道,“无论剪发、修面,还是洗头,我以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减低一点点对我妻子的爱情。不过,你只消打开那包东西,就会明白刚才为什么使我楞头楞脑了。”
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紧接着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变成了女性神经质的泪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计的慰藉。
还是因为摆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她依然把发梳搂在胸前,过了好一阵子才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微笑着说:“我的头发长得飞快,吉姆!”
随后,德拉活像一只被烫伤的小猫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瞧见他的美丽的礼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摊开,伸到他面前,那没有知觉的贵重金属似乎闪现着她的欢快和热忱。
“漂亮吗,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现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时间了。把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两手枕在头下,微微发笑。
“德尔,”他说,“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卖掉金表,换钱为你买了发梳。现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D. 好看的短篇小说(校园、穿越的都行)

短篇有很搞笑的《红鸾记》【PS:我看一次笑一次】
还有《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很现代啦,有点悲情但是很写实
《兰亭序-齐眉说》很有古典特色
榛生的文我都大爱《替你喂猫》《豌豆象的花园》
消失宾妮的《如果你还记得这条街》《骗子》都很和我胃口
不二小姐的《我不做仙女很久了》《喜剧》很棒
在这里我给你一篇我看了无数次都不厌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PS:你来解渴的说~】

陆景灏 2007.5

从画展出来,天空又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斜斜的垂着,伞外的世界蒙了一层雾。办画展的是几个朝气蓬勃的小朋友。

我在一幅画前驻足良久。 画上的女孩白衣胜雪,黑藻般的头发软软地披下来,她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画手是个高瘦的男孩,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他说这是将来他会喜欢上的女孩的模样。

人烟稀少的郊区站台,偶有车辆经过。我点了一支烟,怔怔地看雨。她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站到我旁边。她以为把伞盖压得很低,我就认不出她来。我叹口气说,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她没有回答,踮起右脚尖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画圈。

七年?八年?我喃喃自语。
是——很久了。她说。

那么你好吗?我找不出其他的话来打破沉寂。

我…她犹豫着,把伞撑高了一点,抬眼看我。她一点都没变,脸颊消瘦,眼睛很大很黑,有些悲伤。

你呢?你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吗?她忽然问,声音冰凉如水。

我麽?我快忘记自己喜欢什么了。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仿佛时间凝重得走不动。

雨越下越大,我甚至分不清哪是雨声哪是十里蛙声。我将烟头扔进水洼里,星点一闪就熄灭了。一缕孱弱的青烟冉冉升起。

顾长安 1998、7

生活是一条河流,尽头是汪洋大海。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过,还是自己随口胡诌的这句话,此刻如魔咒般盘踞在36°高温的天空下。头痛欲裂,暑假的生活唯“补习”二字而已,果真是无尽的苦海。

陌生的房间,视线从褪色的窗帘扫到很高的天花板,硬是找不到可以正视的地方。穿着短裤和背心的男生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不知道是不是保持这个姿势太长时间,看上去傻兮兮的。伯母进来嘱咐几句,便带上门出去了。

他关掉游戏界面,站起来摇晃几下,不知所措地挠了几下头发。他努力半睁着眼睛,像只瞌睡的大袋鼠。好像蛮高的,应该只到他的肩膀。我暗自比画着。

“哎,我刚熬了通宵,先睡会儿,你自己做作业吧。”他居然把我晾在一边自顾自睡着了。陆景灏,Z大建筑系大二学生,据说当年以全市第三名的成绩考进去的。他一点都不是我想象了很多遍的尖子生书呆子模样。

男生的房间出人意料的干净。书架上都是些光看名字就觉得很深奥的书。夏天的阳光亮闪闪地撒了一屋子。呼吸和着滴答作响的闹钟声,深沉而温和。是食草动物那般安详平和的呼吸。窗口的大树吧嗒、吧嗒掉下很大的紫色花朵。我脑袋出了故障,直直盯着一道数学题却不知道在讲什么。夏天,本来就是一个适合睡觉发呆的季节。

睁开眼睛时,陆景灏拿着我的作业本,带着一副“你居然睡着了”的难以置信的表情看我。他好像完全换了个人,跟刚才那张水肿的脸相差好大。我讪讪地坐起来。“你醒啦——顾长安。”“恩,啊。”他想笑又忍着不笑的模样,让我尴尬到想用脑袋在墙上撞个洞,然后结结实实扎进去。

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所谓天才,比如陆景灏。不管多难的物理题,他最多挠三下头发思路肯定出来了,然后嘴角露出一丝自信满满的笑。所以补习完后,他的发线总是如刚睡醒那样随意翘着。他会送我到门口,脚踩在那些紫色的花朵上居然脆生生地响。“呐,顾长安,再见咯。”他每天都重复这样一句话,叫我名字时会把顾字拖得长一点,像小朋友玩的一个恶作剧。

顾长安 1998、7

早上我在去补习的公车上看《小王子》,心里止不住的忧伤起来。我也正在一点点变成奇怪的大人。我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矛盾中。一面激愤地抗拒做一只被分数驱赶的小羊羔,一面又强迫自己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复习题。但慢慢的我不再那么容易愤怒了,好像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一切。这些,都让我忧伤,有时候忧伤是种病。

我很怕听见妈妈一声比一声沉重的叹息,怕闻一年一年缠绕在她枯黄的头发上的油烟味。当我想狠狠丢掉书本的时候,就会看见她那双泡在水里的如核桃般皱缩的手。我用细细的银针扎自己的手指,伤口很小,一点不痛,能够让我清醒。

我问过陆景灏关于理想什么的,我很少向人敞开心扉。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不想当建筑师,想当摄影家。我腾地从椅子上起来,膝盖磕到桌子,有那么几秒种我以为自己痛得快要死去。我真的,满是感激地看着他,原来还有和我一样“不务正业”的家伙。

陆景灏说,我们现在还不够强大,所以需要耐心等待。等待有一天我们强大到能守护自己的理想。他目光灼灼,仿佛洞察一切。

补习的最后一天,因高三住校的问题和妈妈大吵一架,甩门而出。脚上趿一双拖鞋,皱起的棉布裙子和衬衣单薄地裹着身体,汗出如浆。空气里飘荡着什么东西馊掉的酸味。我在下午两点钟的大太阳下,狠狠地挤出一滴眼泪。

我用35分钟走完三条街。陆景灏的家在第三条街的尽头,门口有一棵长得很匀称的树,用碎红砖围起来,像童话里的一幅插画。我小心翼翼地按门铃。他开门,看我一身狼狈的模样,眉毛一挑,说,你刚从难民营遣回来?随即丢过来一条毛巾。我不依不饶地瞪着他说,你以为我想走这么多路来补习呀,唉,我是不想伤了你做老师的自尊。

补习啊…他嘿嘿笑着说,那么我们开始学习吧。见他一脸奸诈的笑着,我才意识到双手空空如也,连支写字的笔都没带。

我把身无分文的情况跟他详细地描述了一番。“该怎么办呢?”他若有所思地说,“算了,送你回家吧。”

“诶?”

“我可不想借你钱坐公车。”

我使足了劲才在陆景灏的单车上保持正襟危坐的姿势,他的车技真不怎么样。陆景灏是个纤细消瘦的家伙,像所有没长成的少年般有着瘦削的肩膀。风鼓起他白色的衬衣,柔软的布料不时触碰着鼻尖。温润的鼻息和周围温热的空气混合在一起,暖暖的感觉。
呐,天真热啊。

恩,很久没下雨了。

一条、两条,我抬头,千万条雨丝盖住了整个世界。

哈哈,顾长安,你是龙王吗?他笑得喘不过气。我惊异地看着雨越下越大。

你快骑,废话那么多!我喝道。

你就不会往我背上靠一点啊?还嫌自己淋得不够湿啊?唉,我要拿你这个家伙怎么办呢?做事老是慢半拍。让你靠你就靠好了,看你淋得这么湿怪可怜。要是在我们学校里,你早就被那些仰慕我的女生的眼光杀死了。

我的手紧紧扯着他的衣服的下摆,不出声地流下很多眼泪。那天的老街记得,一辆破旧的单车冲过下雨时四下逃散的人群。

陆景灏把单车停在我家楼下。他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雨停了。我们看着对方狼狈的模样相视而笑。

我局促地看着他,他笑着说,那我走了。我可以请他去我家坐一会,请他擦干身上的雨水,或者还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说,好。他背对着我,右脚钩地,伸出左手挥了挥。一下就骑出很远。再普通不过的告别,好像我们明天还会见面那样,他真的一次都没有回头。“你不要走好不好?你来当骑士,我当马。”年幼的我拉着想要回家的小伙伴的衣服说。我苦笑一下,还想这些干什么。

走过厨房时,妈妈正在洗东西。我说,妈,我决定不住校了。她顿了顿,说,好。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起莫名的惆怅,堵得难受。我说,妈,我来帮你。她过来关厨房的门,边关边说,不用,你去学习吧。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看见面前横起一堵白色的厚实的墙。重重地压在心上。

陆景灏 2007、6

1999年,有人预言了世界末日。现在是公元2007年,地球还是以它即定的轨道运转,坚持45亿年的执着。这真是个神经质的玩笑。

整个世界是一台启动后就轰轰作响,永远无法停下来的机器。我们脆弱的心脏,承受着机器巨大的轰鸣,每次跳动都有窒息的危险。有时胸口闷得透不过气,我就开始想念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某一天。关于1999年的夏天。那个异常燥热烦闷的夏天,贯穿没有MP3、CDplayer,只有walkman的1999年。每一次的想念都让我感觉到1999年的时间过得和那时的网速一样缓慢。一台转不动的电扇、冰棒、花露水、短裤、脚踏车,全部在另一个夏天到来之前消失不见。

“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独成正比”,我开始验证这句话的真实度。假设自己游走在电影情节里面,现在应该把镜头拉远。然后可以看见我四周密集的人群,一条灯火闪耀的街,一个孤单的银河系,一整个黑暗的宇宙。

就像,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海里,要不停地游才有机会靠岸。

顾长安 1999、4

南方的雨季冗长而粘稠。

从教室靠窗的位置望出去刚好可以看见一直滴水的雨伞和打皱的合欢树叶。我从抽屉里抽出考坏的数学试卷,叹口气。一只大鸟飞过浅灰色的天空,那么大,我叫不出名字。

一模的成绩还没出来,可是感觉很糟糕。我清楚的记得那张理综试卷在桌椅碰撞的混乱声中被收走时,脑门上的青筋突突地跳,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了。真是糟透了。

去食堂的路上惊异地发现平日安静的校园突然人声鼎沸。想了想才记起今天是5年一遇的校庆。高三被单独安排在另一个校区,像沉浮在大海上的一座孤岛,听不到外面的喧嚣。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人,再次回来追忆些什么,然后看着我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笑。除去考试,学校还真是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 同学,请问新建的图书馆怎么走?”

“往——”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右手…等等,诶?

头发剪短了一点,黑色制服的领口露出挺直的白衬衫的领子。然后视线在回上去看那一张带着一点点优渥的微笑的脸。陆景灏说,好久不见。他松了松制服的袖口,自言自语地说,高中的制服居然还合身。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穿制服扮纯情,打算拐带未成年少女吗?

哈哈,难道你也觉得我穿制服的样子很帅?我无不鄙视地瞟了他一眼,本质上他就是一个无赖。我拿吃饭这件事打发他,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正好,我也饿了。他说着,不容分说地把我拖到了食堂。我往一号食堂走,他一把把我拖进二号食堂。“我想吃花椰菜,二号食堂的花椰菜最好吃!”

他端着堆得满满的餐盘在我对面坐下,露出得意的笑。我可以想象他在食堂大妈面前装可爱的恶心样。吃完饭他又以老校友的身份强迫我这个在校学生带他逛校区。但不知怎么,到后来反成他带着我逛了。

你不知道吧?男生宿舍前面的荷花池里能钓到很多龙虾呢!

这条路以前被称作情人小路哦!

……

走到通往校门口的林荫道上,他突然看看手表,说,给你看个奇迹。“奇迹?”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是啊,奇迹。从现在开始你闭上眼睛,倒数十个数,然后睁开眼睛。”闭眼睛。然后在心里默数几个数。不要睁开眼睛哦,他说,321,陆景灏难道真是魔术师?随着眼睑的开启,道路两旁的路灯一起点亮,夜幕倏然而至。橘色的灯光晕成一团一团,温暖而厚实地堆积在心脏里。

陆景灏笑着说,这个路灯还是那么准时啊!那我走了。你呀,好好体会一下这个地方吧,不要老是闷在教室里。天文台去过吗?没去过吧?唉,你还真失败呢,以后毕业了会遗憾的哦。

他向前走了几步,又折回,过来拉我的手。在我摊开的掌心写下几个细瘦的数字。“给我打电话吧。”他说。

他扁扁的身体颀长好看,在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有那么几秒钟我真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雨,没有生息地潜入夜色中。旁边有个同学喊,快跑啊,下雨了!

顾长安 1999、5

我很怕面对那些看到我考试成绩的人。怕他们脸上露出“你以前不是成绩很好”那样惊异的表情。总是安慰自己我又不是为了他们而活,可是我是很累了。

我也很怕班主任找我谈话,怕她那些义正言辞的说教。她总是能让我怀着焦虑尴尬的心情不知所措地看她。现在,我把头深深地埋下来,想像一只鸵鸟那样。可是这里是办公室,我低头看着自己从裤脚下露出来的肮脏的鞋尖。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些什么,我心里想。

她从一叠试卷的最下面抽出我的试卷,发黄的试卷像一块旧手帕,被人随意仍在桌子上。

“我不想再说你成绩退步了多少,有句话叫‘木已成舟’你明白吗?可是我希望你能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一心一意对付高考。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和别班的男生交往呢?”

她脸上是痛心的表情。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说陆景灏不是她所谓的“别班的男生”?

“你最近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我不知所措又惊异又害怕地望着她。

上小学时,记不清楚具体哪一天。上学路上摔了一跤,被一个男生碰翻了午饭,上厕所时钥匙掉进了槽里。倒霉事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块接一块倒。放学后一直欺负我的女生继续欺负我,推了她一把,刚好被老师看到。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刚想解释什么,她直截了当地说:“你今天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遗落在了千年冰原里,找回来了,却没了丝毫的温度。我怕孤单,怕一个人被渐渐遗忘,怕没有人仅仅因为我可爱而爱我。

回家的路上,我在十字路口停了下来。一只黑猫弓身掠过我的面前,像道黑色的沉默的闪电。我很怕猫,怕看到那种灼人的眼睛。一道慌乱的刹车声拉回我的思绪。我抬头,看见一个女孩像只单薄孱弱的蝴蝶那般飞了起来。她直直地盯着天空最后一抹蓝色,没有惊恐亦没有怨恨。她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像一幕无声电影的结束,我惊恐地捂住了嘴巴。

吃饭时觉得胃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翻腾,吃不下东西。爸爸生气地把饭碗一搁,说:“你摆脸色给谁看啊!”我很想像别人那样,和爸妈说说笑笑地吃顿饭,真的很想。我犟着脖子把饭碗一推走进了房间。关门时,听见妈妈说,可能高三压力太大了。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没让它流下来。他们不知道,我所目睹的死亡。

我看不了书,眼前只有那女孩苍白的脸。我把好好藏起来的素描本又抽了出来,我想画些东西,画女孩如蝴蝶般蹁跹的模样。妈妈推门进来,见我手里拿着素描本,又急又气。她夺过本子,用劲把它对半撕开,再撕再撕。纸张裂开的声音,一次次让我的心脏缩紧,她说,怎么生了你这样一个小孩!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不是答应我不画了吗?!你是想看我死吗!

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大声地向她,向这个世界质问:为什么要让我背负这么重的理想,为什么给我这么沉重的负担!

她疲软下去,抹着眼角的泪走了出去。我像做错事的孩子蹲在地上流眼泪,惊恐地等待着惩罚。

我拨了那几个号码,一边拨一边拣着地上的纸片。

喂——喉咙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发不出声音。

喂——只有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

怎么没有声音呢——我仿佛看见陆景灏搔首疑惑的模样。可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却牵不到你的手。

忙音——曾经那么热切地期盼去看一个更大的世界,期盼让你看到一个更好的我。可是不是每棵芽都能坚强地坚持到开放的。一时的勇敢,可以为我恒久的微末的胆怯找一个解脱。我害怕担负不了未来的重量,害怕一个人在未来的世界里踽踽独行。

冰冷的刀片伸过来,可是感觉不到疼痛。我闭上眼睛,很多人变成模糊不清的影子掠过我的面前。爸妈,小时候欺负我的女生,班主任,以及很多分辨不出的脸。我的心没有一点苦,没有一点怨恨,一个人不该因为自己的不幸而一直悲伤下去。最后的最后我看见陆景灏。他站在夏天泛滥的阳光里,被晒黄的额发闪着细碎柔和的光。他的右手把玩着一片受光的树叶,对着它吹气、微笑。他说,不要睁开眼睛哦。我说,好。

陆景灏 2007、7

我们时常会忘记一件以为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时常会想起一件早该忘记的事情。

“我喜欢夏天午后的暴雨,喜欢巧克力味道的食物,喜欢边骑自行车边想事情。最大的理想是当个画家。”“陆景灏以后当了摄影师的话,会去很多漂亮的地方把。”“以前因为成绩好被同班女生排挤,现在已经怎么和别人交往了。”“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单成正比,所以我不害怕一个人。”“人生啊,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不知道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时钟指向凌晨1点,我关掉笔记本,身子往后仰。木质的椅背把我的背搁得生疼。从高层公寓的落地窗向下俯视,这个城市仍然不眠不休。习惯把自己扔进无休止的工作中,赚得最体面的酬劳来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麻木的面孔及四周嘈杂却无意义的声音。

走出公寓去便利店买了饮料。从营业员手里接过一枚硬币。硬币上1999的字样闪着暗淡的光泽。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1999年,这座城市的一张晚报上印了一则新闻:某重点中学高三女生因不堪高考压力割腕自杀。距离现在更加遥远的1998年,我用相机拍下了一个孩子靠在书桌上安睡的模样。她微皱着眉头,似乎梦里也有困扰的事,那一刻我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她。我把硬币抛向空中,漆黑的夜里分辨不出它滚向何处。

喜欢的歌手沉寂了几年之后又在这个夏天出了新专辑。她抱着吉他浅吟低唱: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你。我喜欢你。

一起工作过的女孩蕙发来简讯:三年过去了,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屏幕上荧荧蓝光映着那几个细瘦的字,看上去惨白无力。我想起我们深夜在工作间画图纸的情景。她异常认真仿佛笃信什么的神情,让我想起长安。很久以前她也是这样一丝不苟地伏在桌子上作物理题,偶尔皱起眉头思考些什么。我和蕙原来都是一样执着的人。对于爱,抓不住,也放不下。

我回过一趟高中母校。想象长安曾经和我一样孤单地走过长长的林荫道。沿阴暗晦涩的楼梯蹬上天文台。那里更加破败,细屑的灰尘在光线中舞蹈。

斑驳剥落的墙壁上涂满字迹:喜欢你、物理组的胖子去死、傻子才悲伤。写下这些字的人,如今不知流散在何方。剩下它们来传唱一个不老的传奇。

我在那些字里轻而易举地辨出一行娟秀的小字——顾长安到此一游。因为字迹上方有一幅画,画上的少年笑容摇曳,我看得清自己曾经那张无忧的脸。一缕光线打亮那些字,那幅画,仿若隔世。我的心脏缩成小而坚硬的一块,突突地跳着,痛得我流出眼泪。

光阴变成清冷的流水,变成细微的尘埃,变成温存的呼吸,带我回到那些看着天空作白日梦的岁月。

那里,我们都是需要陪伴的孩子。

很棒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还有很多很棒的短篇、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发。【完】

E.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竹马翻译官】

小时候被人称为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从俊朗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她陪他成长了十余年。
可是十余年的时间似乎也不够她了解他。
他从小就特别喜欢欺负她,没有他在的时候他就不许她跟别的小朋友玩。
长大后的他依旧霸道无比,可是她却从没拒绝,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心里是特殊的。
可是,现实永远磨人,两颗不能交集的心,永远站在彼岸。
再见面时,他是全世闻名的翻译官,而她只不过是……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人生若只初相见】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她向来冷静自持,
偏偏遇到了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
她便是她,他亦是他-------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
【何须浅碧轻红色】
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
【似曾识我】
谁把谁真的当真?谁为谁永远的心疼?谁是唯一谁的人?来何来,去何去?谁是谁前生的眷恋?谁是谁永远的劫数?谁又是谁下个轮回里,最舍不得遗忘的人?
【江南恨】
晓风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她只不过是个棋子,对父亲来说如此,对他来说也如此----------------
她要的不过是归于平淡的幸福,而他要的却是江山社稷,百年乾坤。
她与他究竟是孽是缘?是悲还是喜呢?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完结)
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 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醉玲珑】
[上卷]醉里红尘,淡看半生旧痕玲珑解语,翻作一词新曲
[中卷]九州山河,千里烽烟尘埃是非成败,弹指一笑风流
[下卷]粉黛江山,留得半湖烟雨王侯事业,都如一局棋枰
【兰陵缭乱】
注定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大爱晚成】
如果相亲时遇到绝色
“呸。”
张寒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她常说薛葵空长了个聪明脑袋,眼光太低,凡是五官齐整的男人,她都认为不错。
“醒醒,醒醒。”
叶澜澜更是一针见血,在研究所呆了十年,久不见潘安,便觉公猪美。
薛葵想想也是,绝色还用得着相亲?
女主是一女博士,男主是一高干子弟,出来创业。男女主相亲,女主对他一见钟情,想逃开,男主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钟情,紧追着不放。
【可乐记事(又名:放弃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你好,我是小可。”我通常这样向人介绍自己。
“是可爱的可吧?!”大多数情况下别人会这么反问我。
只有他,在盯了我好半天之后,突然问了一句“是可乐的可吗?”
我最不愿意别人提到我的大名——田可乐,简直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是可乐的可?没错,我是田可乐!”
也许被我不善的口气吓到了,他停顿了一会儿,才问“是可口可乐,还是百事可乐?”
我晕倒!
男主是多金的高干子弟,在女主面前霸道有点小无赖,女主大智若愚,迷糊少根筋,挺好看的。
【终是自在】
5岁时,许自在就发誓要与程子执老死不相往来。
天不从人愿啊,偏偏两个人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还是同桌。
中学时,许自在庆幸终于摆脱了那个恶魔,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可就在这段时期,上帝打了个瞌睡,许自在和程子执又相遇了。
当程子执站在未名湖畔对许自在说“I Love You!”的时候,许自在转头就走,天啊,这是不是搞错了?还是程子执今天发烧?
男女主都是高干子弟,男主小小的时候起就是风云人物,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男主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很在意女主,看到她与男配总在一起玩,总是忽略他而不高兴,所以老是欺负女主。两人从小学到大学都没分开过,女主也从讨厌到爱上他,挺佩服男主对爱情的坚持。
【杉杉来吃】
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 。结局出乎意料!
【听雪楼系列】
那是一座悲欢离合聚集的楼。
是传奇和神话的巅峰。
也是——心痛和眼泪的凝聚。
听雪江湖,那血薇夕影中的寂寞人生啊。
一个蔷薇般美丽倔强的女子,一个谜一样的年轻霸主,一对人中龙凤演绎出一段绝色伤痕之恋……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
听雪楼中听雪落,彼岸花开彼岸零。
纷染雪落憔悴了薇影,只剩下那一抹相思跌碎在风中。
如是,人这一生中,唯有离别才是真正的永远。
洛阳白楼上,微倚扶栏的白衣男子,暮色暖黄,手中的江湖文碟,轻念的名字是:阿靖。
听雪楼主。萧忆情。
——师傅,要不弟子替您出山一次,将故人之女接上山庄?
——不必。生死由她——江湖儿女便是这般长大,若活不下来那也是命。舒老魔头若在世,也不会帮他女儿。
那是那一对人中龙凤第一次错过,就因为雪谷的一句话,他们生生错过了七年 。七年的风雨飘零,几乎成了之后摧毁人中龙凤的利剑!
他不知道,会是这个以后一直被自己叫做阿靖的女子,用她手里的血薇剑,让属于自己的传奇戛然而止。
“阿靖,坐这里。”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她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的身侧。
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他和她开始携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征战。杀戮。金戈铁马。
三年,他们的手始终握在一起,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
三年,平天下,定中原。
三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度过了。她曾经说:“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遣,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只是一笑而过,没想到她的戒备之深。
有一条河叫做记川,喝一口记川的水便会记起一切;有一条河叫做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便会忘记一切。——然而,世上某些事情,却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过去的只是时间吧,却有如此震撼的恨意留在心里某处,终于在爆发的时候,血与火,终将湮没明月。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而走到一起的商人,签订的一个契约而已。然而,他伸出了手“那么,嫁给我吧,阿靖。”可是她说她不想做寡妇。
她的话,该死的让人难过。
相顾无言啊……
萧忆情用自己的命,去赌一生中唯一可能的幸福。
“萧忆情!拿命来!”本来是在密室中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扩东的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那夺命的一剑!
血色蔷薇泪滴中的夕影之芒,泛着浓郁和无上的悲哀。互相扶持过,刀剑总是指向同一个敌人。终于又一次看到了夕影刀,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毫不留情的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有意无缘,有遇无合,久经沙场的人中龙凤终究只能孤独。
直到体温一点点降下,她口中任喃喃着“欺骗”与“谎言”。
何等悲哀,何等遗憾。
人中龙凤终亦逝,携手共赴黄泉中。
原本该是一对人中龙凤的幸福结局,怎奈他们永远徘徊于杀戮,背叛之间,不得还。
征服天下,笑傲武林又如何?你们仍是是近在咫尺的距离,心却无法触到对方半分。长叹,何用?人去楼空,刀剑无主锋芒无从,浮华如梦一场空,寒风之巅与谁同?也不过是和那个人沉睡在那一片碧草之下…薇影散尽,寂寞重生,彼岸花开,此岸凋零。
一切,结束在开始之后,一切,又开始与结束之后。
我是那么、那么爱你,怎么会对你……说谎……
他怎么会对她说谎!
辉煌,惨烈,寂寞,重生。
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带着误会相伴在黄土下。
曾经有过多少激荡的风雨、指点江山的凌厉,然而,如今剩下的只有这一片碧草、一抷黄土、和黄土之下寂寞相伴的灵魂。
寸寸光阴如握不住的流沙,从指间转瞬滑落。人中龙凤……那样骄傲而敏感的两个人,却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走入对方的生活,那样隔着看不见的屏障遥望了彼此多年,到最后依然互相猜忌、相互伤害,以至于同死。
只希望,在所有一切都平静以后,他们能静静地相守于这一片青青的碧草之下。
幸福地重生。
【·镜系列】
镜是一部史诗型奇幻作品,在《奇幻》上连载,目前已经完结。 有的人认为这是一部家国天下的复仇记。 而还有人认为 这是一部关于苏摩与白樱与真岚、云焕和慕湮等人的爱情故事。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在虚幻的世界里发生的一个漫长的故事。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华胥引】
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 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心之逆旅, 华胥为引。
内容简介 华胥一引,乱世成殇。
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
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
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
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
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
【三生三世步生莲】
行过处红莲开遍,谓之步生莲。
能步生莲的仙者,四海八荒不过两位,一是西方梵境的佛陀,一是九重天上统管瑶池芙蕖的成玉小仙。
他将她从二十七天锁妖塔下救起,她的脚下妖娆红莲开遍。
她说:“二殿下呢,和她那小娘子逃出去了罢?”
她说:“看你这一身衣裳,品阶挺高的么,从前没见过你,你是哪一处的仙?”
她说:“一个神仙死在锁妖塔里,太有失仙格了。”
她说:“你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会不会变成一朵莲花?”
她说:“给我唱支歌罢,我想听月高高,变成一朵花,大约也听不了歌了罢……”
他爱上她并不因她步生莲的曼妙,他爱上她的爱情。
【青青陌上桑】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幽幽夏季】
多年以后,重温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发现当初自己坚持苦苦维护的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
那一季,炎热,蝉噪。空气中的热浪能把人冲晕。
我坐在机场的大厅里,等待。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在安检的最后时刻,我毅然转身,毫无留恋的离开。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我就知道你还在这里!”文博站在我办公室门口微笑着说。
“没什么事就在这里多呆了一会。马上走。”我边收拾东西边看看表,今天的确不早了,刚才望着深圳的夜色发了半天呆,直到文博来了才回过神。
“小渊和方易五一要结婚,让你务必回北京参加他们的婚礼。”文博把请柬递给我。
男主是高干子弟,女主原是男主弟弟的女朋友,男主有目的地引诱女主,最终爱上她,两人结婚后不久,因误会分开,那时男主不知女主已有孕,几年后两人重逢,最后圆满结局 .
【灯火阑珊】
她由他拉着,脸上春光明媚,心里无限欢喜。
他们的掌心合到一起,她不再跑了。
停下脚步,那是一对朴实到毫无雕饰的银戒。
就好像他们之间,一切简单,自然。
她抬起头,看向人群中他的背影。他也刚好回头,找寻她的身影。
却看见她安然立在灯火阑珊处,微笑等待。
众里寻他千网络,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很喜欢的一篇文,清新自然,看得很舒服,番外很甜蜜。非常喜欢女主的淡然洒脱,女主喜欢旅行,到过很多地方,心不断流浪,直到在丽江遇到男主,两人酒后乱性,离开后,女主在男主公司工作,重遇,两人在一起生活,优质男主对女主慢慢上了心,在别人面前摆酷,在女主面前霸道耍赖
【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女扮男装只为逃避婚姻,女主淡然,男主漂亮腹黑搞怪....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独木舟的最新实景长篇小说。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文章背景定点在因娱乐节目火遍全国的长沙, 故事里的这群孩子在这里生,在这里死,他们在这里遇见了的爱情,也埋葬了的青春。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关于友谊的背叛与真意;关于人际的虚伪和真挚;关于爱情的脆弱与坚持。
这是女主角程落熏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最美的黄昏后,是最黑的夜;最欢愉的背后,是最无望的虚空。
20岁那年,我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失去了你与自己,从此人生只剩下夜晚,没有一颗星。 时光如数剥落,我在末路孤独仰望,你却在来路不慎迷失。
爱那么短,可是遗忘那么长……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独木舟写尽了青春的盛大与衰败,要看她的文字,应该从短篇开始,从这里开始。
【帝王妻】
古代言情,男主超宠女主,且权利和武功超强,占有欲极强,但是很温馨。女主也是一个聪明娃娃!
【绵羊绵羊我爱你】
网游甜蜜文,男主强大腹黑,女主就像小绵羊
【兔子爱吃窝边草】
办公室恋情,女主的各种男女理论超级经典,女主深受言情小说的熏陶!男主酷爱恶作剧,屡屡成功。
【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当贱格达到升华,当人格逐渐离我远去,请不要指责我磅礴的人文气质,我知道,在这一刻,我已经不是地球。男主腹黑。女主爆笑。
【冤家宜结不宜解】
她,一个新鲜出炉的研一师姐
他,一个桀骜不逊的大二男生
这两个人.....
居然不得已.....
抬头不见低头见.....
【嗨,我的男人】
大学小情侣,一开始超级搞笑,女主太强悍了,尤其是拿一百块钱去买两块钱的电影票报复男主,女主很单纯很善良但不小白,故事转折前,真是非常温馨,描写的也是校园里最普通的一对甜蜜小恋人,后来吧,哎,只能说男主一开始出发点错了,那种男人想想还挺可怕,故事发展还算自然吧,再虐虐男主就好了!阴险腹黑男主去酒吧灌酒意图博女主同情回心转意,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被洗胃了,嘿嘿。女主呢是初恋,初恋都很认真的,所以受了伤格外痛,撕心裂肺啊,哎!记得以前跟一个同学说起恋爱,他说,总感觉现在爱的有点力不从心,嘿嘿,初恋受伤了吧,据说现在他等到了真命天女,羡慕啊,哎!
【花点心思谈恋爱】
在这个精神废墟的年代,谁来重新建立对爱情的信仰?
小说一反男追女的传统爱情演绎方式,讲述了女人反其道而行之,如何倒追男人的故事。角度新颖,语言轻松幽默,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也引人深思。
【微笑深爱】
莎士比亚说,相爱过的人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相爱过。
可是,依然深爱着的两个人分手之后,该如何呢?
你恨他吗?那个承诺给你幸福的男子,曾经你以为会给你幸福的男子,忽然冷了面容,硬了心肠,说,对不起,我不爱你。
你还爱着他吗,在你被伤害以后?
如果,再见到他,你会怎样。
我会微笑。
微笑,深爱。
微笑,然后深爱。
【给爱情加点盐:好爱情是算计出来的】
爱情往往是天下女人的死穴。无法想象没有盐的人生,也无法想像没有爱的女人。对于女人来说,爱情就是我们生命中的盐。与其做剩女,像只败犬在远吠,不如从一开始就像经营生活一样经营爱情,像理科生一样去算计。
完美之前,先给爱情加点盐,这绝对是个好主意。盐出五味,五味杂陈才是天下最真的味道,也就是爱情的味道。也许这对爱情有点残忍,但总好过爱情对自己的残忍。
本书是献给爱情的,也是献给女人的。作者是倡导“索斯比女人”的教母,所谓“索斯比女人”,就是生为女人,最宝贵的不是容颜和青春,也不是男人的爱和承诺,而是自己对自己的经营!她们就像索斯比拍卖行的拍品一样,即使几经易手,依然存在升值空间;即使青春不再,照样美丽依旧,照样有人追,有人疼,有人爱。
【何必太多情】
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的故事。
丁逸和沈长东,孩提时便是邻居,一路打打闹闹,直到--他们都长大了。
什么时候,他们的感情在悄悄的改变?
既然注定要牵绊一生,又何必太多情。
这个文看着很温馨,有种淡淡的暖意在心头。推荐!
【良辰讵可待】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
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
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
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染指你是个意外】
言羽:你说,咱俩在一块,这事有戏吗?
肖翔:没有。我跟你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已经染指我了。
肖翔:那是意外。
言羽:你说,你真不用我做你女朋友?
肖翔:不用。咱俩不熟。
言羽:可是,你刚刚又染指我了。
肖翔:那依然是意外。
言羽:肖翔,我决定放弃你了。
肖翔:你敢!我已经染指你了!
言羽:可是,咱俩不熟;那是意外。
肖翔:我就爱染指陌生人,怎样!
女主单纯,男主腹黑!
【一川明月向北】
其实,我并不是非要找到他,然后让他重新爱上我。
其实,我只是想让时光证实,如果青春倒退,你会不会选择爱上我。
其实,我念念不忘,不过是永生不回的青春。
爱情,我给了你。
你拿什么还我。
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陆小川,外在大咧,内心柔软,打听到暗恋五年的学长苏睿人在北京,毅然决然地北上,妄想寻回丢失的爱情。
【大约是爱】
欢喜冤家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问世间情为何物,那些经历过的喜怒哀乐,大约是爱。
【作茧自缚】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顺顺,我让你不要跟吴晓光结婚,你听见了没有?你不要和他结婚……”
“顺顺,这辈子我从来没求过人,这次算我求你,你给我一年时间,你别跟他结婚,只要一年, 一年后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你别和他结婚。”
“林顺,要么我们一起死也好,死了,也在一起……”
她忽然放弃挣扎,幽幽的说:“敬南,我怀孕了……”
他僵住了,脸上是死一般的茫然。
回望灯如花,未语人先羞,心事勤梳拢,浅握双手,任发丝缠绕双眸,那一个人却只存在梦境里,他终于再也触不到她,那一滴温暖一点一滴从胸口冷下去,最后一丝温度仿佛都从身体流走,整个人结成一块冰,心好似生生被宛去一块,空荡荡的,风来风去,这一生,这一生再不能圆满,顺顺——
鸳梦,往日,星光满天,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永远竟如此这般短暂,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怨恨彼此,该用什么样的力气来铭记那些柔情,何以自处?
敬南,我从来没有这么恨一个人……
【我的邻居很腹黑】
情节虽然简单,但有些地方绝对会让人笑喷,尤其是女主屁屁挨枪子后,杀手的幽怨自白,下午跟朋友转述,还没开始讲自己在路边笑弯了腰,恰恰走到帅哥频频出没的留学生公寓附近,呜,后知后觉,再次泪奔!啦啦啦,校园里荡漾着我银铃般欢快空虚的大笑声……绝对温馨!
【与大神JQ的日子】
本文的男主是一个相当强大的黑客,可以这样说,在电脑的世界中他就是神,而我们的女主是一个什么都不行的超腐大学生,然后两人在游戏中认识,但是说这篇是网游文,还不如说是都市言情,因为网游的部分太少了。剧情波澜比较少,挺温馨的小文
【我靠!被潜了】
绝对的爆笑腹黑温馨的好文,男主又是一个大腹黑,女主又是一个小白。男主开始是女主的老师,女主为了考试就和宋老师做了男女朋友,嗯,俗称:被潜规则了。然后女主毕业后又到了男主的公司去上班,最后两人真正走到了一起。

F. 超催泪短篇爱情故事精选

有人说:爱情就像一杯毒酒,喝下后将万劫不复;也有人说:爱情就是那一杯美酒,喝下后暖入心扉。世间爱情千万种,总有那么一份是你的小幸福,总有一份是专属于你的左心房。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超催泪短篇爱情故事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超催泪短篇爱情故事篇一:

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人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 男人坚定的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

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静......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颗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来发泄自己的欲求不满。还因为去夜总会找小姐,被警察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

也许那感觉,就和现在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 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的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 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 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 作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咯。"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 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

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的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 。干吗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 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的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 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超催泪短篇爱情故事篇二:

有一对情侣,男的非常懦弱,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女友对此十分不满。 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 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扒着木板朝货轮了,并喊道:"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非常绝望。鲨鱼正在靠近,可对女友不感兴趣而径直向男友游去,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 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小姐,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 "您怎么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超催泪短篇爱情故事篇三:

有位男孩很爱女孩,把她当宝一样的捧在手里.下雨时,男孩总是把雨伞尽量撑在女孩身上,而自己身上都湿了却笑得很甜,女孩很感动,也喜欢男孩这样的宠着她.那天,他们一起去散步回来,路过一个工地,突然一块碎石从上面掉了下来.男孩赶紧用身体包住女孩,可是突然地男孩将女孩的身体背转过来,自己倒在了地上.女孩重重的摔在他身上,而石头正好砟在女孩的额头,血慢慢的流了出来女孩哭着跑了回家,她真的很失望...男孩给她打了很多通电话,她没接就把手机关了,把自己关在房间痛哭.直到被敲门声惊醒,她妈妈告诉她,男孩被一根铁筋刺穿了肺部,失血过多离开了人世...她疯了一样地跑去医院,男孩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手里紧紧地握着手机,上面写着这样一条信息:"亲爱的,当我看到地上的铁筋时,我已经没有办法为你挡住石头了.亲爱的,痛吗?"...女孩抱着男孩的尸体痛哭...好好珍惜你爱的人,不要等失去后才来珍惜.

超催泪短篇爱情故事篇四:

一个男孩从十八岁就爱上了一个女孩。他们是一届,但不是一个班,男孩想,等上了大学他就会表白,因为男孩喜欢女孩笑面如花,喜欢她清纯的声音和细细的丹凤眼,他觉得这个女孩就应该是他的,他想,再等等吧。

他们同时考上了大学。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他也选择了同样的大学,而本来他可以上更好的学校。上大学后女孩开始了缤纷的大学生活,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男孩看到女孩过得这么快乐就想,再等等吧。于是他仍旧没说。

大二的情人节,他终于鼓足勇气去表白,却发现女孩的窗前已有了一枝红玫瑰,他甚至都没有把藏在夹克中的红玫瑰掏出来。女孩问,有事吗?他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我只是想找你开老乡会。女孩失望地看着他,然后给那枝红玫瑰浇了水,说是同班的班长送的。

毕业后女孩结婚了,男孩却一直都没有谈恋爱,他只是一路追随着女孩回到了他们的小城,本来他是有机会留在大都市的,可为了自己爱的女孩他认了。

他对任何人都没有说过自己的心愿,别人为他介绍对象,他总是笑着拒绝,人们都以为他条件太高了太挑剔了,所以渐渐地很少有人再管他的事,他也总是一个人听听音乐看看书,不知道还要把这份感情守多久。有一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喝多了,有人开他们俩玩笑,说他近水楼台怎么没得着月,他笑着,什么也没有说,倒是女孩喝多了酒,看着他的眼说:人家看不上我。他愣在那里,想起没有拿出来的那枝红玫瑰,此时已变成了他心底的朱砂痣一般,让他心疼。他本来想告诉她他的爱,可是他想,太晚了,真的太晚了,他不知道女孩的婚姻已发生了变故,她正在办离婚。

等到女孩离完了婚,他想终于可以说了,因为女孩也爱他啊,他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错过了呢,本来上天给过他机会,给过他们一段好姻缘,可是为什么偏偏到这里才给他一个结局?

然而不幸的是这还不是结局,在他正要表白的时候他就被查出患了癌症,他不忍心让女孩为他分担痛苦,所以,他仍旧没有说。他想,让他带着这个秘密直到生命的尽头吧。

G. 短篇校园爱情故事

爱情 故事 ,在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下面这些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几篇短篇校园爱情故事。

短篇校园爱情故事1:我和你的那一年
如果有来生,我还是要说我对我的选择无怨无悔。那一年,我们还读小学五年级,我每天都能看到你迟到的背影在校园里晃过,当时我们的教室之间相隔着一堵墙。

那一年,我们同时踏入了初中的校门,我不用再去远望你的背影,因为我每天都可以看到你在教室内穿梭。

那一年,非典盛行,教室每天要集体消毒,每次我的课桌都是湿湿的,怎么也擦不干,那是你在搞恶作剧。

那一年,我以为你一直都是在拿我寻开心,可是当我意外把手划伤时,是你趴在课桌上看了我一上午,没有说一句话。

那一年,突然冲进教室几个我不认识的人找你,当时的你还趴在课桌上睡觉,我好想冲过去叫醒你,可是我却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对你拳脚相加后离去,而你也愤愤的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那一年,随着中考的结束,我们都要离开了同处一地的校园,我记得那应该是我收到你的第二封信件,那时的我还很羞涩,只是偷偷地把他看完。

那一年,我踏入了高中的校园,却在收到你的第三封信件的时候,在大门口看到你对着另外一个女孩说:“去哪里吃呢?”,那时的我只能伤心的与你檫肩而过,而你却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那一年,我再也没能看到你的身影,你就这么悄然的消失在了我的眼帘,那么彻底,那么决然,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那一年,当我没再对你抱任何希望的时候,你却出现在我的QQ上面,此时的我已身处大学校园,而你早已踏入了军旅生涯。也就在这一年我们走在了一起,我清晰的记得那是2008年的4月20号,你对我说:“今天是 谷雨 ,每年的今天我都会纪念。”

那一年,当我听说你寄给我的信件到了时,我借了同学的自行车飞奔而去,又在寝室里默默的一遍又一遍看着你帅气的照片,甜甜的读着这为数不多的几行话语。我记得那是在即将到来的五一节。

那一年,汶川发生了特大地震,你也因为抗震救灾被分到彭州,我们相隔很近,只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你没来看我一次,却和你的战友们游玩了整个成都的景点,当时的我心是冷的。

那一年,还是在同一年,北京奥运会顺利进行,我在回学校的火车上突然发短信说要去部队见你,你同意了,可是那天晚上的一条短信:“老公,在干什么呢?”让我傻了眼,我明白了你骗了我。

那一年,还没等到第一个值得纪念的4月20号,你就说:“我们分开吧。”我开始又哭又闹,没过多久,我们还是走到了两边。

那一年,就在情人节的当天,我意外收到了你的信息:“有人陪吗?”就在这一言一语间,我再次相信了你的誓言。

那一年,美好的时光如此短暂,犹如晴天霹雳般的语言再次刺入了我的心田,我说:“我要去找你。”你说:“没用的。”我只知道那天我围着大学校园走了好几遍,直到夜已深,听到朋友的呼唤。

那一年,我稍微平复的心略有好转,却在那天中午接到你的来电,我再一次踏入了那个有所陌生的大院(你一直都是这么叫的)。那是我们在一起我认为最快乐的时光,至少我觉得那段时间我们之间没有谎言,我自以为我们会相守永远,殊不知那只是幸福瞬间。

那一年,我慢慢的发现了你的改变,我似乎已经做足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等待你开口说分开的那天,可是当那一刻到来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坦然面对,但就在挂掉电话的瞬间,我崩溃的从教学楼冲到校园间,看着天空的满月,看着夜幕下的一双双背影,而我却早已泣不成声。

那一年,我忍痛把这一切都埋在了心底,却在 春节 的后的那天,你再次出现在了我的视线,我已经分不清那是不是欺骗,但却再次被深深刺痛。

那一年,经过一年的沉淀,可是你为什么又在我回家的那天找到了我,我同意见你,那是因为我预感到:从今天过后我们再也没有机会相见,就在那天,你开车载我,我还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让我回想起了那惊心动魄的一晚),你带我兜风,看日落,寻找浪漫。

那一年,我还没有踏出校园,就在那个五一节(同时五一节,却早已物是人非)你已经牵着另外一个女孩的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感到很痛,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知道的那一霎那,我感受到最多的却是一种解脱。

如今,我多少褪去了当年的稚嫩,我一直在思考,如果你一直在等我,我离开校园后真的愿意放弃一切与你相伴吗?这个问题我一直在回避,因为我的心一直在回答我,我不会那么做。

如今,我多次考虑过,我爱过吗?现在还爱吗?我真诚吗?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如果让我放弃我想要的,而只是捧着这所谓的爱,我觉得我做不到,我的心也一直告诉我,当时你的选择是对的。虽然现在想想还是那么的撕心裂肺,但却觉得这一切还是会随着时间慢慢淡去。

如今,你已经拥有了幸福的家庭,也即将拥有一个可爱的宝宝,而我们所拥有的这一切在你心里也应该被此时的幸福冲谈,甚至忘却。

如今,我也踏上了寻找梦想的路途,希望在这条路上我也能找到相知相伴、如影随形的那个人,然后一直牵手幸福的走下去。
短篇校园爱情故事2:爱在遥远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

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

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

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

不干涉对方的任何自由。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

不对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

很平淡。很熟悉。好像他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

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留给彼此距离。

随时可以离开。

想安静的时候,即使他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有一致的生活品味。包括衣服,唱片,香水,食物等等。

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我们很容易碰到的,都是自私或者愚蠢的人。他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或者抓在手里不肯放,直到手里的东西死去。

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10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10年的远行之后,依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短篇校园爱情故事3:我想要这爱,天长地久
这次,我们又分开了,在我对你的思念看来,三个月见不到你,真的好长好长……

我们相识于网络,一个虚拟的游戏世界,我还记得刚刚认识你的时候,虽然说刚刚认识你到现在不过半年时间,可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历历在目。那个时候你好爱哭鼻子,你 毕业 了,为了工作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办,一个女孩子独自承担这些确实需要很多勇气,所以经常被弄的闷闷不乐,然后我帮你出主意,分析这个社会什么的,再到对你的一点点关心时你就哭了,我说你毕业啦,要坚强一点了,不要经常哭鼻子,如果这样对你的一点点关心你就哭那我以后都不敢关心你咯,你说这是视频效果,并没有哭,我当时都由着你说,好好好,视频效果啦~。

见面了,你依然是这样,对你的一点点关心就爱哭,我笑着猪头,现在还是视频效果不,然后你把头埋在我坏里,哭的更凶。你知道么,每次你哭我就会觉得自己没本事,我现在给不了你什么,因为我在读书,可爱都是自私的,我不知道以后自己是不是会碌碌无为,所以一直是那么“自私”的爱着你。

认识你之前,我过着那种传“统式”的大学生活,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一到周末就跟室友跑出去通宵上网,那时我不懂的爱,因为我没爱过,不懂什么叫心痛,什么叫真正的快乐,而且一直觉得那些痴情的人好傻,为情而死的人更是笨,可是在现在看来当时那样好像都是在说自己,好像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很可悲的世界一样。

可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这一切都变了,我不再沉迷上网,不再那样虚度光阴,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学习上,因为我知道,再不努力,就没机会了,心中一直想要的幸福从现在开始就可以让它发芽。

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我好紧张,我一直在想见了你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这是我的第一份恋爱,我没任何 经验 ,虽然经常看着身边那一对对情侣手牵着手,可真正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确显得有点茫然,不过当时想的更多的是自己是男人,在你心中的形象是可以给你保护,如果在你面前表现出不安的情绪,可能会让你觉得我不能托付一生,因为男人该有自己的主见,所以我强忍着紧张的心理来到了车站……

“宝贝,你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哎,说出来我等会好找到你呀。”“嘻嘻,我就不告诉你,看你找不找的到我。”“额,你不告诉我我要是随便看到一个和你很像的领走了怎么办纳?”“哼哼,你敢,哪有自己女朋友都找不到的,我就告诉你,我就穿了件粉红色的T恤,接下来看你的啦老公。”“好吧,还有多久到呢?”“我不知道哦,好像已经进武汉了吧,应该快到了。”“嗯,那我坐这里等你咯。”“嗯,我到了跟你说。”

那天我一个人在车站等了几个小时,很早就去那等了,想多在那里平复平复心情,那种开心中带点紧张……就在紧张的心里稍稍有点好转的时候,“老公,我到咯。”“啊?”“啊什么呀,我到啦,下车咯,你在哪呢?”你到了,你在哪呢,我伸着头东张西望,寻找那鲜丽的粉红色,~“老公,我看到一个猥琐大叔咯。”看到这条消息,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啊,因为你平时就喜欢说我是猥琐大叔,我以为你看到我了,于是又把附近瞧了个遍,也没看到穿粉红色衣服的女孩呀,原来你是真的看到一个年纪大的大叔,只是你习惯了叫我一样的加了一个“猥琐”。

找了几分钟,我没找到,于是我问你在哪,你说在下车的位置等我,我暗骂自己笨,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朝着你所在的位置就跑了过去,“是她,那个另我牵魂引梦的女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步一步的像你走过去,当时完全忘了紧张,只有见到你的喜悦。走到你身边的时候,我们四目对望,这样彼此看了一会,你把行李递给我,我接过,然后牵着你的手一起过马路,一起坐车回去,我带你参观了我的学校,到晚上累了的时候,我们一起躺在草坪上,那天,我吻了你,那是我的初吻,以前只看过别人接吻,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只觉得好美好,好难忘,虽然第一次吻的那么生涩……

那次见面分开的时候,你又哭鼻子,你说舍不得离开我,其实我心中也是有很多不舍,可没办法,我们分隔俩地,注定聚少离多,所以只有强忍着内心的不舍说这只是暂时的,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很多,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要好好的,要坚强,要开心,不要让我再担心。当时费尽千辛万苦才让你停止哭泣,送你进站的时候好想跟你着你一起去,可我知道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为了以后现在一定要忍住。

直到你告诉我你上车了之后,我知道,我们又分开了,当时感觉心里空空的,车站里人来人往我都感觉不到,我告诉自己,必须要坚强,就像安慰你的那样安慰自己,以后时间还很长,见面的机会还很多,分开的时候就该全身心去学习,努力给你幸福~

很多人都不看好网恋,我心里一直想证明给他们看,就算是网上的恋情,也会有一个美丽的结果,可想归想,现实归现实,我们的爱也像大多数一样,中间出现了一些问题,我知道这些小问题影响不到我们,可我一直不懂的是,分开之后是你变了还是说社会让我们都变了,很怀恋以前那样你很依赖我的时候,虽然那时你爱哭鼻子,可你开心的时候也是笑地那么的天真无邪。

回去之后,你在家找了家公司去学习,每天早上八点要起床,那时我正是暑假,我怕你起来后会无聊,所以每天早上比你起的更早一点,然后打电话叫你起床,之后再上好Q等你上线,好在你工作之余可以有个人聊天,每次下班后到家了我会要你给我发条消息报平安,因为这样我才能安心的做自己的事,或者安心的睡一会,然后再起来再打电话叫你起床,然后晚上把这一天对你的思念写在 日记 本上,如此每天,虽然很累,但是每天除了和你聊天我就找不到别的事情做。

可现在聊天的时候似乎变了些什么,以前你对我的依赖没有了,你那些笑容,似乎也很少看到了,虽然我想很多办法让你去笑,可好像都于事无补一样,我不知道我俩分开后失去了些什么,只是有时候感觉我会害怕你一样,不像我刚认识的那个你,很多时候我关心你的话如果用词不对或者会有些其他意思的时候你就会用那种好像带嘲笑的语气跟我说话,让我感动心很痛,可每次这样之后你又会像以前受到感动的时候,像我安慰你一样说些安慰我的话,然后再过几天了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心痛过后又得到安慰。

身体累心也累,有的时候很想放弃,可我一直坚持到现在,也许分开之后是你觉得我们年龄和距离的问题,很难有未来,所以不想以前一样显得那么天真。我时常会想,是这个残酷的社会让你变了么?还是根本就是我胆小,怕一个人生活,所以一直坚持到现在。我不知道为什么爱上你之后我会如此的怕分开,可能是分开之后就感觉回不到以前那样了,所以会害怕吧。

记得快到国庆的一天早上,你突然跟我说我在考虑我们国庆要不要见面,我就知道,你又想多了,我问你为什么昨晚都好好的,今天又这样了呢,你说我怕我们国庆见面了又会舍不得分开,我知道我们没有以后,与其这样见了之后又要分开的痛苦,还不如不见。当时听了犹如惊天霹雳一般,我整个人都麻木了,我想,难道今天就真的要分手了吗?我强忍着悲痛问你,我说你是不是不想见我了,觉得我烦了,那时你又哭了,你说没有,我从没觉得你烦过,只是想到以后,你努力了也不能来我这里工作,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适合你要的工作,我们都该为以后想想,以后我还是可以做你网上的老婆,你可以在身边找一个好的女朋友,这样她可以一直照顾你,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女朋友,我一直都没怎么关心过你,弄的你一直那么累却什么都没,我想还你自由……

当时听了我哭了,我问你那我以后还可以像现在这样关心你么,你说只要你愿意,任何适合都可以,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以后都有时间了可以一起出来玩。我说那个时候我还能抱你么,还能吻你么,如果那个时候我工作稳定了你又过的不幸福,我想我会做第三者,当时你哭的更厉害,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傻,我说这是我对你说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分开了,我还是会爱你,除非我看到你过的很幸福,那时我才能安心离开你的世界。你说等到那个时候如果你工作稳定了你就来接我吧。那样是我们现在在一起最好的办法了,你说那时不是情侣的情侣,我说我可以是你备份的老公,如果你在身边找到一个对你好的,我看到你幸福了,那我可以离开,你说我也不会是备份的老公。

虽然我们又回到了以前,以前那些快乐的日子也还会有,可我们之间确实丢失了一个东西,一些很重要很难找回的东西,可失去的再多,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失去。

我还记得每天晚上我都会对你说的:“臻爱一生,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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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
他开着那辆破旧的黄色出租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里进行着。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里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里拿枪。他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他,就这样交叉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里,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不再开出租车了,他盘算着等今天最后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后一趟生意做完"。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着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这几天,几乎没有什么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说着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 “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里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
“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里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出租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 “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靠在车窗上,也许那么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
“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 “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 这里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的妻儿呢?”他依旧微笑着,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看着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着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天堂。" 他最后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然后,他按下了按钮。

100个对不起(我哭得淅沥哗啦的)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俊熙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诺打来的,他是俊熙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俊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00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思雨,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俊熙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里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伟: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100个对不起,我还给你,只要你醒来,好不好?是我任性,是我,都怪我,全是我的错,俊,如果是老天爷让你爱上我只对我说100个对不起就离开,我宁愿你永远都不要对我说啊,你好坏,好坏,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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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BY 侧侧轻寒

【内容简介】

很简单一个短篇,
关于爱情。

【正文】
“他回来了。”
母亲突然这样说。
渐惜羽正在洗碗的手停了下来,抬头看她。
她皱眉说:“你这个未婚夫,当年爹妈真是把你许错人了!到现在二十八岁了,在外面闯荡了十年回来,钱包里居然只有半块银币!”
渐惜羽低着头,什么也没说。
“还是推掉吧?上次说的那个人,家境多好。”
渐惜羽还是沉默。
黄昏。
渐惜羽从自己家简陋的院门走出来,向西边,太阳的方向望去。
紫云英开遍了这平原,大片大片。
十年前,就在这里,他要走的时候,她躲在树后看他。他走到树的前面。
隔着一抱粗的云杉树,他低声问:“你能等我多久?”
她没有从树后出来,靠在树上,抬头看天空。
天高云淡。
“十年吧。”
十年,能让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样?
一个人,会怎么样去过这十年呢?
自己的十年,似乎只是在家务和父母不停的旁敲侧击中,机械地过下来了。
他的十年呢?
渐惜羽在太阳的背后,抬头看慢慢走过来的渐沉沙。
他只是低头说:“对不起,我……回来了。”
“干吗要说对不起呢?”
她微笑。如此时的夕阳般,金色,灿烂。
我……什么也没做成……”
“至少,长高了很多啊。”
渐惜羽在十年后,用多年前一样的笑容,迎接他。
渐沉沙拥她入怀,两个人在夕阳下,如同从来没有过分离一般。
但,始终,他不说,她也不问,十年来,他到底去了哪里。
“你真的要推掉那么好的人家,嫁给那个穷光蛋吗?”
母亲忍不住还是问。
渐惜羽缝着嫁衣,轻轻点了一下头。
“从小就这么固执。”母亲无奈地说,“以后,不要后悔啊。”
“恩。”
手中的嫁衣穿在身上,渐惜羽与渐沉沙坐在一起,身上撒满了花。
族人们笑呵呵地给他们敬酒。
渐惜羽的母亲也在笑。
渐沉沙偷偷握住了渐惜羽的手。
渐惜羽低头微笑。
月亮在屋脊上的时候,渐惜羽醒过来。
什么时候了呢……要准备早饭了吗?
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她转头却没看见渐沉沙。
渐沉沙在后院里,单足跪在一棵树下。
渐惜羽看见他手上的东西。
一把剑。
剑柄上有金色的龙缠绕着。
他把剑埋在了树下。
渐惜羽慢慢地转身,回到房间去。
我从不知道他有一把剑。也不知道他把剑深埋地下是什么意思。我想,他一定也有无法实现的理想吧。十年,终于还是回到自己身边。
是……自己的幸运吧。
小孩子在被窝里香甜地睡着。
外面是小雨天气。
渐惜羽提着水桶,在门口对渐沉沙说:“村口有个外乡来的修补匠,听说
手艺不错,我去让他修一下。”“还是我去好了。”他接过水桶。
“你背上的伤下雨天会发作,还是我去吧。你照看小澄。”
“那……我送你去,一手撑伞,一手提这么大的桶,小心摔倒。”
“好。”
她撑伞,他提水桶,两人在小路上慢慢走着。
“背上的伤……痛吗?”她问。
“还好。一点点。”他转头对她微笑。
“还说一点点,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伤口呢,从肩膀一直到腰上。” 她看看他的背,“怎么受的伤啊?”
“已经很久了,都记不大清楚了。”
他低头沉默地微笑。
那个年老的修桶匠一直偷偷地打量渐沉沙。渐惜羽见雨停了,对渐沉沙说:“要不你先回去?小澄醒来会哭的。”
“那我就先回去了。”他拿着伞回去了。
修桶匠盯着他的背影看。
“大爷,你修好了吗?”渐惜羽问。“马上,马上就好了。”他忙说,又低头敲水桶。但不一会儿,又向他离去的地方看看。
渐惜羽忍不住问:“大爷,我丈夫怎么了?”
“你别见怪,我只是觉得他很象某个人。” “什么人啊?”
他停了一下,说:“你们这里太平静了,可能不知道,十年前,西面的国家发生叛乱,老王被迫逃亡,几乎丧生乱军之手。后来,一位传奇性的人物在王军中崛起,传说他手持一把以龙首为柄的神剑,所以百战百胜,十年之内平定了叛军,重新将老王扶上王位,也因此封王。我曾经有幸见过他一面,是在决战后,王军进入都城,百姓们竟相向他欢呼,因此忽略了真正的皇帝。那时我是夹道欢迎中的一个。他长得,和你的丈夫很象。”
渐惜羽漫不经心地问:“那他现在呢?”
“老王在重登王位后,因为他功劳太过显赫,对他有了戒心,听说后来是在召他进宫时,提出要将公主嫁给他。其实是笼络他的意思。不知为什么,他竟然坚决拒绝,说什么也不同意。所以在他转身要离开时……老王一剑劈向他的后背,以谋反罪处死。据说他手下的士兵将他的尸体抱回时发现,那一剑居然从肩膀一直劈到腰部……你说,他为什么要拒绝娶公主啊?”
“对啊,世上人求都求不来的事情,他干吗要拒绝呢?”
渐惜羽慢慢地说。
“假如他娶了公主,他现在不是还好好地过富贵荣华的生活吗?”修桶匠迷惑不解。
“幸好……我丈夫和我青梅竹马长大,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风浪。”渐惜羽抬头看远山,平静地说。
雨后的山一片氤氲。
“我丈夫只不过是……一个一事无成的傻瓜……”
门外,渐沉沙在焦急地等他,看见她慢慢走来,大声叫她:“惜羽,快点,小澄一定要你,我哄不住他!”
“来了,来了!”她快跑几步,”连孩子都不会哄。
“你知道我笨嘛。”他赔笑,接过她手中的水桶。
“背上的伤还痛吗?”
“不痛了。”
“真的?”
“真的!”
他只不过是,出外闯荡了十年,还一事无成的,我青梅竹马的恋人。
(完)

奈何桥
作者:不详
奈何桥处,今夜又迎新魂。
幽幽站在桥边,楚楚动人的眸子闪着泪光。
“喝了这汤,真的什么都会忘了?”她的声音象烟,轻飘飘地似被风吹过,颤颤散落。
“当然。”孟婆点头:“喝下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前事尽忘。前世的一切愁苦,不再随身。”
“那前世的诸般美好呢?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又如何?”她犹不休,捧着冷冰冰的汤,追问。
“可笑。”孟婆难听地嗤笑:“花前月下,山盟海誓,若不忘个干净,如何有个干干净净的下世?”
她睁大美丽的眼睛:“最深最美的记忆,难道竟一点也不能留下?”
“自然。”
端着汤碗的手斜了斜,她思索一会,放下这碗轮回必喝的汤:“这汤,我不能喝,我不能忘了他。”
孟婆冷笑:“傻孩子,不喝孟婆汤,如何过奈何桥?不过奈何桥,如何投胎轮回?”
“那我就不投胎,在桥这边等他。”她咬牙,毅然盯着脚下。
“罢罢,又一个痴人。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唉,唉,真个傻。”
她不管孟婆的唠叨,轻轻让黑暗淹没她的影子。
孟婆瞥那黑漆漆的远处一眼,低头继续熬她的汤。
桥头总有动静,影影绰绰,这个迈下去,那个踏上来。
这日,枯井似的昏花老眸里,又印出那孤零零的瘦弱鬼影。
轻盈的白服有点邋遢,轻飘飘走到桥脚下,目光憔悴。
“吃苦了吧?孤零零一个女鬼在外,怎能不被欺负?来吧,喝过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前尘尽抛,比什么都快活。”孟婆淡淡地叹,又勺起她的汤。
“不……”她见了那汤,似受了惊,怯怯向后退了一步,低婉吐了一声,抬头轻轻说:“孟婆,我求你一事,你若见他来,叫他别喝你的汤,我会来找他。”
“孩子,别白受这般苦楚,情份下辈子还有呢。我在这桥头站了八万年,什么没瞧见过?
当初,杨贵妃也不过是一仰头灌下,踏过奈何桥,哪还记得什么唐明皇唐三郎。什么蓬莱成仙梦中相会,不过是世人杜撰骗人的话儿。”
“不……”她仍是低低说着那个字,转过身飘回暗处:“你若见他来,记得叫他别喝汤,别忘了我。”
孟婆继续勺汤,新魂源源不绝的来,到奈何桥旁各有各的行事。
有的吼一声:“只求下辈子别再这么命苦。”仰头一口气喝下,迈过桥面。
有的满眼泪水:“我那苦命的孩儿,他还小,若他爹娶个后娘,可如何是好?”被孟婆劝着接过冷冰冰的汤,哭道:“来世叫我们母子做个邻居,也好照顾他几分。”喝下汤后,前世尽忘,再无哀容,听桥那边引路的鬼差透风下世可以投个好人家,一世衣食无忧,喜得笑逐颜开。
也有跪在孟婆脚下求情的,涎着脸央告:“我在郊外十里破庙的墙根下埋了十坛金子,那是我一世积蓄,连老婆也不知道,若喝了这汤,就再也没人知道金子的下落了。”
孟婆慢吞吞说:“不喝汤,就不能过奈何桥,当个无处可去的游魂,可要处处被欺。”
左右思量,没奈何,只好一边痛苦哀悼自己的十坛金子,一边小口小口,将冷冰冰的汤灌下肠胃。
这日,熟悉的身影又来了。
更加邋遢,更加落魄,伤痕处处,凄凄惨惨。
“怎么落得这般模样?”
她怯怯地,抚摸手臂上一道道伤痕,道:“太饿了,偷吃了小庙里的香火。”
“难怪。”孟婆递上汤:“喝吧。”
“不不……”她见了妖魔似的后退,睁着泪盈盈的眼睛,轻轻哀求:“喝了这个,我就记不住他的模样了。”
“别说模样,连有他这么一个人也不知道。”
“啊?”她越发惊恐:“忘了他的名字吗?忘了他送我的小铜镜?忘了他给我画的扇面?忘了他从京城带回给我的胭脂?不不,这不行,这不行的。”
她畏惧地看着孟婆手里的汤碗,远远逃开。
孟婆长叹一声:;“傻啊……花前月下,山盟海誓,小小脑子里的回忆,值得这么样孤苦寂寞?傻孩子……”把汤倒回锅里,慢慢搅拌。
终有一天,她又来了。
衣服破破烂烂,黑发凌乱,失魂落魄走到桥头,泪眼蒙蒙。
“孟婆,他娶了新妇。”泪珠断线般落。
“喝汤吧。”
“可我还是舍不得。他如今变心了,那美若梦境的回忆就更珍贵了。你不知道,他真是个好人,我一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下辈子也不会碰着。老天待我真好,让我今生许配他为妻。”她摇头,坐在桥头,低着头,想着从前,一边含笑,一边落泪。
“孟婆,我若轮回,下辈子还能遇上他吗?”
“那可说不定,天下这么大,人又那么多。”
“我会不会,偶尔在梦中记起他的模样?”
“呀,姑娘,那是没指望的事。”
“是吗……”她幽幽低头。
孟婆搅着汤,喃喃:“痴人,不过一些回忆罢了,何苦误了轮回,吃这般苦楚?”
“你不明白的。他对我真好,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他看着我,眼睛炯炯有神,俊美潇洒……”她笑笑哭哭,泪儿续了又断,断了又续。
饿了,站起来,幽幽隐没黑暗,回来时满身伤痕,鼻肿脸青,道:“那些地头鬼神守着香火,没偷到。”
一碗汤递到眼皮底下。
“喝吧。”孟婆叹:“我在这待了八万年,看透了。孩子,别为难自己,喝吧。别痴到这份上,倒难为自己。”
她不言声,静静坐下,抱着膝盖,静静回忆。
孟婆继续招待前来的新魂,一个接一个,络绎不绝。
她不作声,看着他们舍弃前世,义无反顾。
跨过奈何桥,就是新生。
“孟婆,给我一碗汤吧。”有一天,她终于下了决心。
孟婆长年冷冰冰的脸终于逸出一丝宽慰:“好孩子,你总算想通了,想通了就好。唉,我在这看了八万年,这放不下的苦楚,比谁都清楚,压根没指望啊。”
她接下汤,含着眼泪,一饮而尽。片刻后,睁开眼,笑得灿烂如花。
“去吧,过奈何桥,下世别再那么痴情。”孟婆向桥那头一指。
她踏过奈何桥,鬼差候在一边,松了口气:“等你这差使真不容易,耗得我也站了好一阵日子,真生怕你不肯放弃前世记忆,就那么待在桥那头。”
她讶道:“什么,竟有人这般傻,宁肯不投胎,不肯放弃前世记忆?”
“那不就有一个?”鬼差伸手一指。
视线顺着去,是奈何桥上老迈的背影。
“八万年,不肯过奈何桥,不肯忘记那个早已投胎轮回无数次的男人。唉,唉,什么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傻。”
“对,”她不解地摇头:“真傻。”
孟婆独自搅拌着她的汤,摇头叹气:“什么花前月下,什么海誓山盟……”视线转到桥头,身躯微震,老态龙钟地站了起来。
“你来了。”
“我?我又?”
“哦,”孟婆自失地笑:“我糊涂了。”小心翼翼递上一碗汤,昏花老眼静静凝视:“喝吧,喝了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好好过下一世。”
下世过后,我们又能在这奈何桥头――相见。
——————————————————————————————————————————————————————————————————————————————————————————
传说人死先到鬼门关,途经黄泉路,便来到忘川河边。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波涛翻滚。河上有座奈何桥,桥分三层,生时行善事的走上层,善恶兼半的人走中层,行恶的人就走下层。下层的人就会被鬼魂拦住,拖入污浊的波涛之中,为铜蛇铁狗咬噬,受尽折磨不得解脱。
奈何桥上有孟婆,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孟婆汤又称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同陌路,
相见不识。
为了来生再见今生最爱,你可以不喝孟婆汤,那便须跳入忘川河,等上千年才能投胎。
千年之中,你或会看到桥上走过今生最爱的人,但是言语不能相通,你看得他,他看不得你。
千年之中,你看得他走过一遍又一遍奈何桥,喝过一碗又一碗孟婆汤,又盼他不喝孟婆汤,又怕他受不得忘川河中千年煎熬之苦。千年之后若心念不灭,还能记得前生事,便可重入人间,
去寻前生最爱的人。
每个人都要走上奈何桥,孟婆都要问你是否喝碗孟婆汤。
今生已知前生事,
三生石上留姓氏,
不知来生他是谁,
饮汤便忘三生事。
——————————————————————————————
那你究竟等了我多少千年呢…我爱的人啊!

祝您阅读愉快!
如若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谢谢
如有问题请追问……

可以采纳我吗?

J.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

每个人都有一颗守护的星,传说那是颗爱人的心。亲爱的你,我已在星星上刻了你的名字,那是我为你守候为你爱着的星。关于那些短篇爱情故事小说你读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一

我真的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姑娘,我也跟每个人一样有很远大的抱负,我飘忽不定也不曾想过安定,直到遇见了他,称他为A吧。

我们的相遇要感谢很多人,很多事,并且也真的要庆幸。

我们跟平常的情侣是一样的,我们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互相有好感之后在一起的,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起伏。真要说当时那个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也想起了一件事。当时我们在一起是不被任何人看好的,每个人都在打赌断定我们会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也有很多人劝我不要和他在一起,因为他花心他在外头的名声不好,每个人口中的他都是不好的。我固执的认为他会因为我而改变,我就跟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固执的认为他是没有遇到对的那个人,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瞒着我的父母却昭告于天下。

走走停停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发生很多的变化,从最初的新鲜感到后来的腻再到后来的习惯,可能这就是亲情吧。我们在一起了两年多,然后他走了。

想想我们之间经历的事情也其实很多,一起做过的事情也很多。我们一起去海边写了傻话,一起放烟花,一起在各自的家门口等流星,一起骑单车去很远的地方,一起商讨以后家里养什么宠物,宠物叫什么名字,一起去钓鱼,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这些事看起来很平常,在我心里却是特别珍贵的东西。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感觉真的很可笑。

他消失在一个晴朗明媚的下午,看着街上车来车往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为他做点什么。

在十月份的某一日的某个时辰正式宣布逝世。我一直以为这么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赶到医院,我握着他的手不言不语,确实,有什么可以说的呢?他走的很匆忙,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站在他的病床旁边我一直回想着他当时嘴里两颗虎牙露在外面一脸幸福的告诉我将来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当晚他就下葬了,我几次哭晕在家里。我不觉得我很爱他,但失去他的时候心都一瞬间停了跳动,当时整个病房里面二十多个人,都是他赶来的朋友,我是最后一个到的。看到苍白脸上的他,我毫无准备的湿了整个脸庞

后来,我慢慢忘了。听到他的名字心还会加速,看到像他的人会下意识止住脚步,说的哪句话像他的时候会失了神,看着他的相片我会整晚失眠。

你走的很匆忙爱人你忘记跟我打个招呼。

关于爱情故事短篇小说篇二

“救命啊!救命啊!有没有人呢?”

梁晓青拼命地挣扎着,一群黑黝黝,尾巴处亮着一圈圈黄灿灿光泽的马蜂,密密麻麻地围了过来,它们急促的翅膀嗡嗡声,吓得梁晓青张皇失措,赶忙摘下竹子编织的斗笠驱散马蜂,但马蜂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加起来足足有五六百只左右,不一会一只马蜂就突破了梁晓青的防御,直奔梁晓青的脖子就是一针,锥心般的疼痛,使梁晓青更加慌乱地奔跑起来。

前方是一片茂密的玉米地,玉米已有成年男子般高,硕大的玉米已经抽穗,一丝丝微卷的玉米须,活像山羊凌乱的胡子,梁晓青仓皇地往玉米地跑,没留意脚下的路况,一下子被一块凸起的小石块绊倒在地,霎时间,一窝马蜂拼了命地对梁晓青裸露的头部、颈部、手部,进行疯狂地进攻,一阵阵锥心般的疼痛,像雨点般落在梁晓青的皮肤上,蜂蜇处立刻开始发痒,渐渐开始红肿,一颗颗拇指般大小的红色凸起,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梁晓青心想:这下完蛋了,非得被这些毒蜂活活蜇死不可。

梁晓青感到万般绝望,心如死灰,恐惧像潮涌般袭上心头,突然,一件从天而降的藏青色外衣,盖住了梁晓青裸露的头部,接着一双强有力的大手,一下子把梁晓青从灰土土的地面抱起,扛上肩头,然后疯了似的拼命往前跑,梁晓青一只手牢牢拽住裹住头部的衣服,另一只手紧紧抱住陌生人的头部,随着陌生人的奔走,梁晓青也开始上下颠簸,身上被马蜂蜇过的地方奇痒难忍,击起一浪高过一浪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差不多跑了半个多小时,陌生人的脚步渐渐缓慢了起来,耳畔嗡嗡嗡的可怕声响,也一点点减轻,接着小贩叫卖声、自行车按铃声、牛的哞哞声、小孩子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入梁晓青的耳朵里,接着两只大手把梁晓青从肩膀上抱下来,放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接着那两只温柔的大手轻柔地拨开捂住梁晓青头部的外衣,一片明亮的光,晃着梁晓青微疼的眼,梁晓青试图睁开已经红肿的眼,却觉得力不从心,等到渐渐适应光线后,她眯缝着眼,看到了一张朴实无华的脸,他有着黝黑的皮肤,笔挺的鼻子,一双清澈的毛眼睛像两盏明亮的灯,黝黑的瞳孔,活像两粒熠熠生辉的黑珍珠,薄薄的嘴唇透着一抹朱砂红,英俊而不张扬,秀气而不柔美,梁晓青望着这张脸,心头为之一颤,竟忘记了疼痛。

不一会,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大夫走了过来,用戴着医用手套的手,轻轻翻了翻梁晓青的眼皮,又轻轻按了一下被马蜂蜇过的伤处,立刻叫护士拿一瓶氨水过来,护士小心翼翼地拔去留在皮肤里的毒针,接着把氨水一点一点地抹到伤口处,再拿出些小巧的火罐,一个接一个地把伤口里的毒液吸出,折腾了大半天,终于处理完毕,再抹上些特质的草药膏,就把梁晓青转移到一间敞亮的病房休息,经过医生的诊治,梁晓青觉得好多了,虽然伤口还隐隐作痛,一个个拇指大小的包还布满整个面部,但被马蜂袭击时的惊慌没有了,转而是一阵平静涌入心间。

那个呆呆的青年还在,傻愣愣地杵在梁晓青的床前,梁晓青微睁着红肿的眼,望了望害羞而腼腆的他,不时露出一抹害羞的浅笑,梁晓青清了清嗓子说道:今天谢谢你救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梁晓青,是生产队的一名知青,你怎么称呼?

青年怯生生地把眼睛瞅向地板,小声地说道:我司张国军,村里人都叫噢军娃儿,你也嫩们叫嘛。梁晓青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军娃儿,不好意思,我学不会你们四川话,我还是叫你小军吧。张国军挠挠头说道:要得,要得!

正在他们聊得火热时,一个梳着两根麻花辫,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宽大军绿裤的女孩子跑了进来,她有着白净的面庞和一双会笑的丹凤眼,坐到梁晓青的床边,就哭了起来,抽抽搭搭地说道:晓青,你的脸咋了?干完农活后就回头去找你,死活找不到,问路边的一个村民,说你被一个青年给扛着跑去镇上了,我来到镇上一路打听,才打听到你去了医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你可急死我啦。梁晓青拉过唐嘉柔的手说道:没事的,干农活的时候,不小心招惹到了马蜂窝,还好有这位同志帮忙,才没有被蜇成重伤。唐嘉柔回过微胖的脸,抹了抹垂下的眼泪,对着张国军说道:真谢谢你了,梁晓青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我可不愿意看到她受伤,谢谢你啊。唐嘉柔回过头,望着梁晓青满脸的红肿,不禁泪如雨下,连声诉苦道:真是没活路了,这该死的乡下,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了,今天是马蜂,明天不知道出些什么东西,万一来个狗熊或者老虎什么的,我们不是身首异处了,我们的命咋这么苦,非得受这份罪,每天累死累活的干农活,瞧瞧我这双手,都磨出茧子了,吃得又不好,睡得又遭,我们该怎么办啊,我爸爸怎么还不想办法把我弄出去。说完这些,唐嘉柔就伏在梁晓青的肩膀上轻声抽泣,梁晓青抚摸着唐嘉柔的头发,轻轻拍着说:没事的,没事的,苦难的日子终会过去的,就像普希金的诗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伴着这首诗,梁晓青和唐嘉柔抱在一起,泣不成声,她们怀念着古朴的四合院、壮阔的天安门、两鬓斑白的双亲、酸甜的冰糖葫芦,仿佛眼泪能带她们重回故里。

梁晓青在病床上躺了一周才渐渐好转,在卧病期间,唐嘉柔忙完农活就会跑过来陪她聊天,带些从野外采来的山茶花或者几个八分熟的沙梨,张国军也时常趁着唐嘉柔农忙时,送些煮熟的玉米,热腾腾的烤地瓜,剥了壳的煮花生等等来看望梁晓青,梁晓青望着他那张因害羞而躲躲闪闪的小脸,心情顷刻间就变得十分愉悦。

梁晓青被马蜂蛰得面目全非的脸,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消肿,一张白皙而秀丽的面孔浮出水面,就像一朵经历过淤泥洗礼的睡莲,显得妩媚而不失倔强,张国军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他被梁晓青深深地迷住了,觉得为她付出所有都值得。

出院后,梁晓青重新加入农忙的队伍里,锄地、掰玉米、刨土豆、插秧等等,一个接一个的农活等着她们去做,现在明显比原先轻松许多,因为张国军总找机会来帮梁晓青干农活,但渐渐流言蜚语不断,说梁晓青和张国军搞暧昧,不检点,这让梁晓青受尽了白眼,幸运的是梁晓青赶上了好时候,下乡后的第三年,“”就宣告结束,一大批下乡知青托关系的托关系,找人的找人,塞钱的塞钱,一个接一个地被调回了老家,当然其中也包括梁晓青和唐嘉柔,唐嘉柔得知要回北京,快乐得就像一只小鸟,叽叽喳喳、手舞足蹈地闹腾个不停,可梁晓青却一点都不想走,这三年里,她和张国军朝夕相处,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她舍不得张国军。

临走那天,唐嘉柔生气地说道:梁晓青,你真是鬼迷心窍了,居然放弃回北京的机会,甘愿留在这个穷乡僻壤里,从今以后我们何时才能相见?唐嘉柔说着说着就开始哭起来:梁晓青,我走后,就剩下你一个人了,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唐嘉柔接着望了望前来送行的张国军,厉声说道:你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修来的福气,居然让我们晓青对你这般死心塌地,如果以后让我知道你欺负她,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晓青,我走了,多多保重。梁晓青说道:嘉柔,我也舍不得你,你在家多去看看我爸爸妈妈,就说我在这边一切都好,别惦记。唐嘉柔泣不成声地说道:我知道,我一定,一定。

望着远去的火车,梁晓青的内心五味杂陈,她用手整理了一下耳鬓被风吹乱的头发,两行清泪夺眶而出,这时一只温暖的大手,搂住了梁晓青单薄的身子,一股暖流瞬间窜进了梁晓青的身体,驱散了离别的寒意。

至此以后,梁晓青成了小镇里的护林员,陪着丈夫张国军在大山里一呆就是整整十八年,这十多年间,他们种下了几十万棵松树苗,现在已经亭亭如盖了,当然他们也孕育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公主,长得和梁晓青一样美丽温婉。

偶尔梁晓青巡山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山坡上,歇息时,总在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那一群马蜂,是否现在自己正徜徉在北京的繁华里呢,但梁晓青转念一想,任山风吹拂着花白的头发,望着天边越过的马蜂,轻轻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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