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臣民
『壹』 跪求郭敬明发在萌芽上的短篇小说幻城
【八千字左右,全文在此】
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雪鸟,泪流满面。
我的名字叫卡索,我在雪雾森林中长大,陪伴我的是一个老得让人无法记得她的年龄的巫师,她让我叫她婆婆,可是她却叫我皇子,幻雪帝国的长子。和我一起长大的还有我的弟弟,他的名字叫樱空释。我们两个,是幻雪帝国惟一仅存的两个幻术师。
我的名字在幻术法典上的意思是黑色之城,而我弟弟的名字翻译出来是幻影。我们有不同的母亲和相同的父皇,幻雪帝国的老国王。我的父皇是幻雪帝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国王,在两百年前的圣战中瓦解了冰海对岸火族的几乎全部势力。而那一战也让我的王族受到近乎不可挽回的重创,我的三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在那场持续了十年的战役中死亡,于是家族中的幻术师就只剩下我和樱空释,而那场战役中死亡的巫师、占星师和剑士更是不计其数。
那场惊心动魄的战役成为所有人记忆中不可触碰的伤痕,而在我的记忆中,就只剩下漫天尖锐呼啸的冰凌和铺满整个大地的火种,天空是空旷寒冷的白色,而大地则一片火光。我在宫殿里,在温暖的火炉旁,在雍容的千年雪狐的皮毛中,看到父皇冷峻的面容和母亲皱紧的眉头。每当外面传来阵亡的消息,我总会看见父皇魁梧的身躯轻微颤动,还有母亲簌簌落下的泪水。而窗外的红色火焰,就成为我童年记忆中最生动的画面。画面的背景声音,是我的哥哥姐姐们绝望的呼喊,这种呼喊出现在我的梦境中,而且经久不灭,我挣扎着醒来,总会看见婆婆模糊而年老的面容,她用温暖而粗糙的手掌抚摩我的面颊,对我微笑,说,我的皇子,他们会在前方等你,你们总会相见。我问她:那么我也会死吗﹖她笑了,她说:卡索,你是未来的王,你怎么会死。
那一年我99岁,还太小,连巫师的资格都没有取得,所以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我对那场圣战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当我问婆婆的时候,她总是满脸微笑地对我说:我亲爱的皇子,等你成为了国王,你就会知道一切。对于那场战役,我弟弟几乎完全没有记忆。每当我对他提到那场圣战的时候,他总是漫不经心地笑,笑容邪气可是又甜美如幼童,他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哥,这是天理,你不用难过。说完之后,他会靠过来,亲吻我的眉毛。
我和樱空释曾经流亡凡世30年,那是在圣战结束之后。我记得在战役的最后,火族已经攻到我们冰族的刃雪城下,当时我看到火族精灵红色的头发和瞳仁,看到漫天弥散的火光,看到无数的冰族巫师在火中融化,我记得我站在刃雪城高高的城楼上,风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灌满我的长袍。我问我的父皇:父皇,我们会被杀死吗﹖父皇没有回答,面容冷峻、高傲,最后他只是摇了摇头,动作缓慢可是神情坚定,如同幻雪神山上最坚固的冰。
我和弟弟被40个大巫师护送出城,我记得我在离开的时候一直望着身后不断远离不断缩小的刃雪城,突然间泪水就流了下来,当泪水流下来的时候,我听到一声尖锐的悲鸣划过幻雪帝国上空苍白的天空,我知道那是我姐姐的独角兽的叫声。我的弟弟裹紧雪狐的披风,他望着我,小声地问,哥,我们会被杀死吗﹖我望着他的眼睛,然后紧紧地抱住他,我对他说,不会,我们是世上最优秀最强大的神族。
护送我和释的40个大巫师全部阵亡在出城的途中,我在马车内不断看到火族精灵和巫师们的尸体横陈驿路两旁。其中,我看见了和我一起在雪雾森林中成长的笈筌,她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女孩,天生有着强大的灵力,可是她也死了,死在一块山崖上,一把红色的三戟剑贯穿她的胸膛,将她钉在了黑色的山崖上,风吹动着她银白色的长发和白色魔法袍,翩跹如同绝美的舞步。我记得马车经过山崖的时候她还没有闭上眼睛,我从她白色晶莹的瞳仁中听到她对我说话,她说:卡索,我亲爱的皇子,你要坚强地活下去。
我记得最后一个倒下的巫师是克托,父皇的近护卫,我和弟弟从马车上下来,拉载我们的独角兽也倒下了,克托跪在地上,抚摩着我的脸,他指着前面的地平线对我说:卡索,我亲爱的皇子,前面就是凡世的入口,我不能再保护你了。他对我微笑,年轻而英俊的面容上落满雪花,我看到他胸口的剑伤处不断流出白色的血液,一滴一滴地掉在黑色的大地上铺展开来,他的目光开始涣散,他最后的声音一直在呼唤我的名字:卡索,卡索,未来的王,你要坚强地活下去,我亲爱的皇子,卡索……
我抱着樱空释站在大雪弥漫的大地上,我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释用手捧着我的脸,他问我,哥,我们会被杀死吗﹖我望着释幼小的面容,我说,不会,释,哥哥会保护你,你会一直活下去,成为未来的王。
已经是冬天了,幻雪帝国下了第一场雪。幻雪帝国的冬天会持续十年。而且在这十年里面每天都会下雪。我仰头望着天空弥漫的大雪,想到雪雾森林,在雪雾森林里,永远也没有大雪,四季永远不分明,似乎永远是春末夏初,永远有夕阳般的暖色光芒在整个森林中缓缓穿行。
天空传来一声飞鸟的破鸣,我回过头,然后看到了樱花树下的樱空释。樱花的枝叶已
经全部凋零,剩下尖锐的枯枝刺破苍蓝色的天空,释的身影显得那么寂寞孤单。他微笑地望着我,他的头发已经长到地面了,而我的头发才刚到脚踝,冰族幻术的灵力是用头发的长短来衡量的,所以,释应该有比我更强的幻术召唤能力。他从小就是个天赋很高的孩子。
释望着我,笑容明亮而单纯,他说,哥,下雪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雪花纷纷扬扬地落满他的头发,他的肩膀,他年轻而英俊的面容,而我的身上却没有一片雪花。我问他,释,你为什么不用幻术屏蔽雪花﹖我抬手在他头上撑开屏障,他举起左手扣起无名指,轻轻化掉我的幻术,然后对我说,哥,你那么讨厌雪花掉在你的身上吗﹖他望着我,笑容里有隐忍的忧伤。然后他转身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我的心里感到隐隐约约的难过,这就是整个幻雪帝国头发最长幻术最强的人,这就是惟一一个不用幻术屏蔽落雪的人,这就是我惟一的弟弟,这辈子我最心疼的人,樱空释。
流亡在凡世的30年,我还几乎没学会任何幻术,我只能把水变成各种各样小动物的冰雕造型以此谋生。而且我们还要不停地走,躲避火族的追杀,有一次,一个人拿走了我所有的冰雕,可是没有给我钱,释挡在他前面,咬紧嘴唇,一句话也不说地望着他,那个人把释推倒在地上。于是我拿起一碗酒走到他前面,递给他,那个人狰狞地笑,他说:小王八蛋,你想用毒酒毒死我吗﹖于是我就拿着酒喝了一口,然后笑着对他说:原来你也那么怕死。那个人暴跳如雷,端过碗去一饮而尽,他说:?font color="red">不良词语会怕你一个小杂种。然后他就死了。在他临死前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的时候,我对他说:你错了,我不是小杂种,我有最纯正的血统。
我只是将那些流进他身体里的酒结成了冰,结成了一把三戟剑的形状,贯穿了他的胸膛。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凡人的血和我们的不一样,不是白色,而是炽热的鲜红色。我压抑着自己的恐惧,当我望向释的时候,我不明白他的脸上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笑容,残酷而且邪气。不过那个笑容一晃即逝。
在那个人倒下的时候,天空又开始下起鹅毛大雪,我抱着释,站在大雪的中央。释望着我说,哥,我们再也不会被别人杀死了,对吗﹖我说:对,释,没有人可以杀了你,我会用我的生命保护你,因为如果我死了,你就是未来的王。
当我139岁的时候,我遇见了梨落,幻雪帝国最年轻也是最伟大的巫师。皇族的人在长到130岁的时候就会变成成年人的样子,所以当时我抱着还是小孩子模样的樱空释走在大雪纷飞的街道,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释的父亲,没人知道我们是幻雪帝国的仅剩的两个皇子。我还记得当梨落出现的时候,地面的大雪突然被卷起来,遮天闭日,所有人都四散奔逃,我抱着释站在原地没有动,因为我感觉不到任何杀气。雪花的尽头,梨落高高地站在独角兽上,大雪在她旁边如杨花般纷纷落下,她下落,走过来跪在我面前,交叉双手对我说,王,我来接您回去。
那一个冬天是我在凡世的最后一个冬天,大雪如柳絮,柳是我在凡世最喜欢的植物,因为它的花,像极了刃雪城中纷纷扬扬的大雪,十年不断的大雪。
七天之后,当我和释还有梨落站在刃雪城下,我突然泪流满面。当我离开家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孩子,而现在,我已经长成和我哥哥们一样英俊挺拔的皇子,幻雪帝国未来的王。新的城墙更加雄伟,我看到我的父皇和母亲还有所有的巫师和占星师站在城墙上望着我,他们对我微笑,我听到他们在喊我和樱空释的名字。释抱着我的脖子问我,哥,我们回家了吗﹖我们不会被那些红色的人杀死了吗﹖我吻着释晶莹剔透的瞳仁,说,释,我们回家了。
当城门缓缓开启的时候,我听到满朝的欢呼,欢呼声中,我牵起梨落的手,我说,我爱你,请当我的王妃。
很多年以后我问梨落,我说,梨落,我在看见你七天之后就爱上了你,你呢﹖你什么时候爱上的我﹖梨落跪在我面前,抬起头来看我,她说,王,当我从独角兽上下来,跪在你面前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说完她对我微笑,白色的樱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落满她白色的头发,花粉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梨落的白头发泛着微微的蓝色,而不是和我一样是纯正的银白色。因为梨落没有最纯正的血统,所以她只能成为最好的巫师,而无法成为幻术师。不过我一点也不在意。
当我200岁的时候我对父皇说,父皇,请让我取梨落为妻。当我说完的时候,整个宫殿中没有一个人的声音。在那之后一个月,幻雪帝国下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雪,在那场大雪中,梨落就消失不见了。
后来我的母后流着泪告诉了我一切。因为父皇不允许一个血统不正的人成为我的王妃。我的王妃,只能是深海宫里的人鱼。
我记得我冲进父皇的寝宫的时候,他正端坐在高高的玄冰椅上,而我,用尽了我全部的幻术将他击败了。当他躺在地上而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他已经老了,我心中那个征战天下统令四方的父皇已经迟暮,那一刻,我难过地流下了眼泪,而我父皇,也没再说什么。我的弟弟,樱空释,站在旁边,抱着双手,冷眼看着这一切,最后,他笑了笑,转身离开。
有人告诉我梨落去了凡世,有人说梨落被化掉了全身的巫术遣送去了幻雪神山,而星旧告诉我,其实梨落已经被葬在了冰海的深处。
后来释问过我,他说,哥,你有想过去找她吗﹖
找﹖也许她已经死了。
只是也许。也许她还活着。
不必了,找到了又怎么样,我终将成为幻雪帝国的王,而梨落,永远不可能是皇后。
哥,你就那么喜欢当国王吗﹖难道你不可以和她一起走吗﹖
你要我如何放得下父皇,母后,我的臣民,还有你,释。
哥,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可以为那个人舍弃一切。说完之后释转身离开,而我,一个人站在苍茫的大雪之下。我生平第一次没有用幻术屏蔽,于是,大雪落满了释和我的肩头。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梨落,就像星旧说的那样,她被埋葬在冰海的最深处,她微笑着呼唤我的名字,她说她在等我,她叫我卡索,卡索,卡索……
她从独角兽上下来,轻移莲步,跪在我面前,双手交叉,她全身有着银白而微蓝的光芒,她仰起头对我说,王,我接您回家……
星旧是刃雪城中最年轻也是最伟大的占星师,也是惟一一个替樱空释占过星之后而没有死掉的人。释成年之后,有着和我一样银白色的头发,可是里面,却有一缕一缕红色如火焰的头发。父皇叫过七个占星师替樱空释占星,前六个都在占星的过程中,突然爆毙,口吐鲜血而亡。星旧是第七个,我只记得他和释互相凝视了很久,然后两个人都露出了笑容,邪气而诡异。
星旧占星完毕之后,他走到我的面前,跪下,双手交叉,对我说,卡索,我年轻的王,我会用我全部的生命来确保你的安全。说完他转头看了看释,然后离开。之后,他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关于占星的结果。
只是很久之后他叫侍女给我一幅画,画中是一个海岸,岸上有块伫立的黑色岩石,岩石旁边,开满了红如火焰般的莲花,天空上,有一只盘旋的白色的巨鸟。
后来释在我的寝宫看到了这幅画,他的眼中突然大雪弥漫,没有说一句话就转身离开,不知从什么地方吹来的风,突然就灌满了释雪白的长袍。
我拿着这幅画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雪雾森林。那些参天的古木依然有着遮天闭日的绿荫,阳光从枝叶间碎片般地掉下来,掉进我白色的瞳孔里面。草地无边无际地温柔蔓延,离离野花一直烧到天边,森林中依然有美丽流淌的溪涧,溪涧旁边,有美丽的白鹿和一些小孩子,他们都有纯正的血统,有些是占星师,有些是巫师,只是,没有幻术师,幻术师已经长大了,带着一幅画回来。
我站在婆婆的面前,望着她满是皱纹的脸,我说,婆婆,我是卡索。
她走过来,举起手抚摩我的脸,她笑了,她说,王,你长大的样子和你父皇一样,英俊而挺拔。
婆婆,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幅画的意思﹖
好的,我年轻的王。那片海岸,叫离岸,那块黑色的石头,叫炼泅石,幻雪帝国触犯禁忌的人就会被绑在那块石头上面,永世囚禁。
婆婆,那么那只鸟呢﹖
那是霰雪鸟,这种鸟总是在冬天结束春天开始的时候出现,因为它们的叫声,可以将冰雪融化。
那么我在雪雾森林中为什么没看见过这种鸟﹖
卡索,我年轻的王,因为雪雾森林里没有冬天,没有雪。
婆婆,那么那些红莲呢﹖它们代表什么﹖
卡索,我不知道,也许星旧可以告诉你,可是我不能,我老了。我只知道曾经有个很老的国王告诉过我,他说那种红莲,在火族精灵的大地上长开不败,它象征着绝望,破裂,不惜一切的爱。
婆婆,我和释已经过了幻术师最高层的考验。
是吗﹖卡索,成绩如何﹖剩下多少樱花﹖
婆婆,没有,一片也没有剩下
我看见一个温暖的笑容在婆婆满是皱纹的脸上绽放,一圈一圈晕染开来,像是美丽的涟漪。耳边传来那些小孩子清亮如风铃般的笑声,我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释的笑声了。
落樱坡是幻雪神山下的一块圣地,漫山遍野长满白色的樱花,而且永远不会凋零,我和释在那里经过了最后的考验,成为最顶尖的幻术师。我们要做的是将地上的雪扬起来,用每片雪花击落每片樱花花瓣,然后用雪花替换樱花的位置。我记得那天父皇和母后还有释的母亲莲姬都格外开心,因为我和释创造了幻雪帝国历史上的奇迹,我们没有留下一片花瓣。不过惟一不同的是,当释的最后一片樱花瓣飘落到地上的时候,我还有很多的雪花飞舞在空中。
离开幻雪森林的时候,婆婆一直送我到森林的边缘。我抱了抱她,发现她的身躯又佝偻了一点,只到我的胸口。而以前,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总喜欢坐在她的膝盖上。
婆婆,其实我一点也不想长大。
卡索,你是未来的王,怎么可以不长大。
婆婆,以前我以为王高高在上,拥有一切,可是现在我却发现,王惟一没有的,就是自由。而我,那么热爱自由。其实我很想走出这座城堡,走出大雪弥漫的王国。婆婆,其实凡世的30年里我很快乐,我目睹凡人喧嚣而明亮的生活,有喜庆的节日和悲哀的葬礼,还有弟弟释,那30年里我用生命保护他,觉得他就是我的天下。婆婆,你一直在森林里,你不知道,其实大雪落下的时候,一切都会变得寒冷,何况城堡中的雪,一落十年。
说完之后我就离开了雪雾森林,当我跨进刃雪城的大门时,我听到身后传来的婆婆飘渺的声音,她说,卡索,我年轻的王,红莲即将绽放,双星终会汇聚,命运的转轮已经开始,请您耐心地等待……
当梨落死后——我一直认为她是死了,葬身在冰海深处——我总是有一个重复的梦境,梦中我和释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我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我解开长袍抱紧释,然后听到前面有踩碎雪花的脚步声,然后我看见梨落。她走过来,交叉双手,对着还是个小孩子的我说,王,我带您回家。然后她就转身离开了,我想要追上去,可是却动不了,于是我眼睁睁地看着梨落消失在飞扬的雪花深处,不再回来。
梦境的最后总会出现一个人,银白色的长发,英俊桀骜的面容,挺拔的身材,白衣如雪的幻术长袍,像极了父亲年轻时的样子,他走过来跪在我的面前,对我微笑,亲吻我的眉毛,他说,哥,如果你不想回家,就请不要回去,请你自由地……
然后我就感到突然的寒冷,那个人总会问我,哥,你冷吗﹖我点点头,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我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我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我感到真切的温暖,而当我抬头再看那个人的时候,他的面容就会模糊,然后渐渐弥散如雾气一样。
从小我就是个沉默的孩子,除了释之外我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从雪雾森林中回来之后,我一直失眠。每个晚上我总是站在宫殿的房顶上,看月光在瓦片上舞蹈,听北面雪雾森林中静谧的呼吸声,然后一个人茫然地微笑,脸上有落寂的月光。
我不想当国王,当我的哥哥们没有死的时候,我希望自己长大之后可以和释一起隐居到幻雪神山,我告诉过释我的这个愿望,我记得当时他的笑容格外灿烂,他说,哥,你要记得,你一定要记得。可是,当我的哥哥全部于圣战中死亡之后,我就再也没对释说起过这个愿望,而释,也再也没有提起过。
后来我遇到梨落,于是我们两个就整夜整夜地坐在屋顶上。看星光舞蹈,看雪纷纷扬扬地下落,铺满整个帝国的疆域。
梨落死后,星旧给了我一个梦境,他要我走进去。在那个梦境中,我看到了白衣如雪的梨落,她高高地站在独角兽上,我听到她的声音,她说:很久以前,我是个简单而幸福的人,每天有深沉而甜美的梦境,直到我遇见卡索,他夜夜失眠,于是我就夜夜陪他坐在空旷而辽阔的宫殿顶上,夜看星光在他银白色的头发上舞蹈,翩跹如扬花……….
在我240岁的生日盛宴上,父皇端坐在高高的玄冰皇座上,他对我微笑,然后说,卡索,我宣布你为下一任幻雪帝国的王,我将在你250岁生日的时候,将整个帝国交给你。然后我听到满朝的欢呼和看到所有巫师与占星师的朝拜,而我,面无表情地站在喧嚣的中央,心里有着空空荡荡的回旋的风声。
父皇,也许我比哥哥更适合当国王。释站到我旁边,微笑,但坚定地说。
释,你在说什么?父皇望着他,所有的巫师也望着他。
我说,也许我比卡索,更适合当国王。然后释转过身来对我微笑,然后俯身过来亲吻我的眉毛,他说,哥,我的头发已经比你长了。我看到母后坐在父皇旁边望着我,满脸关怀。而旁边的莲姬,释的母后,眼神里有诡异的笑容。
我记得那天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叫法榻的巫师让尴尬的局面结束的,他站出来对我的弟弟说,小皇子,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
然后释走过去,摸着他的头发说,法榻巫师,可是如果像你一样头发只到膝盖的人当了国王,那有人要杀死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你能当多久的国王呢?法榻巫师,我要杀你,你有什么办法呢?然后释转身走出大殿,他的笑容诡异而邪气,我听到他放肆的笑声一直回荡在刃雪城上。三天之后,法榻死在他的巫术室中,衣服完好,可是身体却完全融化成水,蔓延在玄武岩的地面上,如同死在火族精灵的幻术之下。
法榻的死让整个刃雪城陷入一片死寂。人们在怀疑火族是否有潜入幻雪帝国的疆域,甚至潜入刃雪城。
我曾经问过星旧,我说,你知道法榻是怎么死的吗?
知道,可是原谅我,年轻的王,我无法告诉你。
连我都不能说吗?
是,连你父皇都不能说。你应该知道刃雪城中的占星师有自由占星自由释梦的权利,也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好吧,我也累了,我不想再了解下去。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是不是有火族的人潜伏在刃雪城中?
王,没有。如果有,我会告诉你,而且会用我的生命保护你。王,只要有人威胁到你,我会用我的生命保护你。
那法榻是死在火族的幻术下吗?
星旧转过身,背对着我,然后一句话也没有说就离开了,大雪在风中四散开来,落满了星旧的肩膀,我想走过去为他撑开幻术屏蔽,可是最后我还是什么也没做,然后转身离开。当我走进宫殿的时候,我听到鹅毛大雪中星旧飘渺的声音破空而来,他说,卡索,我年轻的王,红莲即将绽放,双星终会汇聚,命运的转轮已经开始.请您耐心地等待……
『贰』 红死魔的面具的作品赏析
红死魔作为恐怖的主体贯穿全文。从一开始对他的详细描述到故事的高潮——假扮成戏子的红死魔都让人感到毛骨悚然,恐惧莫名。坡在小说的开端对这场瘟疫即红死病有着详细而可怕的描述,“这病的具体表现和特征就是出血——片鲜红,令人发指。……只要患者的身上,特别是脑上一出现猩红色斑点就是染上这瘟疫的预兆……。”鲜血本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为何在这里却成为了死亡的预兆?
坡选择源自鲜血的红死病作为死神的象征,便是要告诉读者,死亡并非是来自外界的某种威胁,而是我们自身生命的一部分,因此,王爷试图以他的财富和权势来躲避死亡,只能是徒劳无益的。
只有在死亡——这个最后的休息里,生命才不再有焦虑和抑郁,所以,所有生命的最终目标是死亡。而这亦是在《红死魔的面具》中所要表达的终极命题。
《红死魔的面具》的多数评论家解释这篇小说为一种寓言。并且认为,就其本身而论,它指的是道德的真实。但是这种真实是存在主义的,不是道德的。作为叙者的坡描绘人物,要求人物以各种可能的手段去对付死亡。通过其艺术手法,比起王爷来,作者是一个更令人敬畏的反对死亡的人。王爷失去控制且要面对失败,但是坡则远离失败。他不赞同人物的种种表现,但是他也不同情他们命运中的遭遇。他的情调显露出他所描绘的东西极其特殊,尽管软弱无力,但是却只是以一个漠视死亡的完美面具去对付死亡。 《红死魔的面具》是爱伦·坡恐怖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这篇短篇小说以红死病大规模爆发的某国为背景,无疑爱伦·坡借鉴了历史上类似的例子,诸如中世纪在欧洲肆虐的黑死病,以及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在费城流行的霍乱等。然而,在小说中,疽疫以一种非同寻常的形式爆发,并非人们所熟知的黑死病,而是红死病。虽然这是坡杜撰出来的一种病,但红色——鲜血,本是生命之源,在小说中却成为了死神的面具,颇为耐人寻味。贯穿作品的整个基调是阴森恐怖,神秘诡异的,坡将情节与背景合二为一,最终将故事推向那预定的可伯的结局,给人带来“一种特殊的舒适的的恐怖和激动”。
亲王本该可以采取行动,本该能做出正确的举动,同红死魔抗争,帮助他的人民,但王爷和他的侍臣们抛弃了他领土的臣民,封死了铁门,没有人能从外面进来,统治者对人民的不管不问,从而注定要灭亡。从另一个方面说,亲王傲慢地相信他能用自己的财富与自然对抗,抵制生命的悲剧进程,这是对他的惩罚。亲王的傲慢与他对其不幸地陷入团境的国民的忽视与淡漠结合在一起,尽管他拥有的财富可以帮助需要的人,但他把自己的财富用于保护自己和堕落的纵欲,他举办的假面舞会实际上把自己变成了笼中的因兽,无法逃脱。爱伦·坡描绘了封建社会的不平等,财富在统治者手中而农民只能受苦。因此,“红死魔”蕴含了一种主张人人平等的观念,因为“红死魔”对待穷人和富人都是一样公平的。 小说中舞台场地是由七间屋子所构成,这是爱伦·坡花费浓重笔墨渲染的场景,也是故事发生的主要场地。“窗子都是彩色玻璃的,色彩各个不同,和打开的各间室内装饰的主要色调一致。七个房间的颜色,分别为蓝色,紫红,绿色,橙黄,白色,紫色及黑色。而这所由七个屋子组成的曲折奇特的行宫,正是人生不同阶段的隐喻。七种不同的颜色分别代表了人的一生中由幼年到青年,中年到老年的不同的生命时期。
房间的排列方向为由东至西,这个顺序也非无意为之,而有着深刻的象征意义。每日,太阳都会东升西落,而太阳的东升象征着生命的初始,西落象征着生命的终结,即死亡。因而在这个寓言中,这七个房间的排列便代表了生命的轮回。这个轮回可以看作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一个循环,亦可以看作人的一生由生到死的轮回。在故事的高潮也是将近尾声的时候,王爷紧随红死魔,穿过了六个房间,来到了最后一间黑色的屋子。显然,王爷从东到西,匆匆芽越六个房间,象征了生命旅途如白驹过隙,由生到死,转瞬即逝。
王爷最终毙命的第七个房间是坡在七个房间里描写最为详尽的一间,这也是最非同寻常的一间屋子,在小说中有特殊的含义。“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壁脚都密密层层罩着黑丝绒,层层叠叠的拖到同色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的窗子,色彩同室内装饰不一致。这里的渐玻璃是猩红色的——红得同浓浓的血一样。”色彩的强烈对比,给人在视觉上造成浓烈的冲击,在心理上产生强大的压迫,读者难免会和小说中的宾客一样,对这个阴森可怖黑屋子产生莫名的恐惧,而这正是坡想要达到的效果。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感是与生俱来的,坡在小说中,通过对黑屋子的详细刻顾将这种恐惧的虚无对象具体化,并将其直观的表达出来,所以人们对这间黑屋子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死亡的恐惧。而王爷最后倒毙在这间恐怖的黑屋子里,也让宾客及读者对黑屋子即死亡的恐惧提升到极点。
『叁』 寻找一部短篇言情小说,女主是吸血鬼猎人,男主是吸血鬼。
姐姐有毒....和你说的挺像
我的答案,吁了一口气道,“我也是,天天在想你,一共三万两千多天。而且这么多年,我没碰过一个女人,假如我们每天都做,哪怕只有一次,你也欠我三万多次。”
我吓了一跳,“这个也要找补回来啊。”太可怕了。
“反正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有的是时间弥补。”他笑说。
我也微笑,心里却有点忧愁。我是人类,活不了这么久的。套用一句话,永远有多远?对于里昂来说,不出意外就是无限,对我来说,可能只有几十年,其中还包括了老迈的时间。我要怎么办?成为吸血鬼吗?可我是里昂死水一潭生命中的流动微风,如果我和他成为一样的,当然也会幸福,却仍然有遗憾。
“我觉得,我爱上你就是命运、是宿命”里昂轻轻吻着我的头发,“在你第一次穿越时,在你刺杀我的一瞬间,我爱上了你。八百多年后,以日行石为源头,我仍然爱上你。然后你第二次穿越,我还是爱了你。我觉得不管在哪个时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甚至你都不必出现,我还是会爱你,你逃不掉的。”
“我不逃,我也会等你来的。”我微笑。
事实上,里昂的自我补偿计划从第二天就开始,持续了一个月之久。倒不是每天都要床上渡过,而是分分秒秒腻在一处。他买了辆很豪华的房车,就是那种像活动房屋的车子,载着我四处旅行。我们一起看日出,一起在月光下散步,一起吃饭,像普通情侣那样看电影,晚上就在车后面的小床上狂烈热爱。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晕倒。
醒来时我发现我在医院,里昂神情激动,但举止克制的坐在一边。
“我怎么了?”我有点害怕。如果我得了绝症要死去,也只有立即成为吸血鬼一途了。
里昂张了两下嘴,似乎有什么东西堵住他喉咙似的。
于是我强逼自已镇静,安慰他道,“没关系,没关系,你快说我怎么了,我顶得住。”
“你怀孕了”他冲口而出。
事实证明,我顶不住,因为我欢喜得又晕了一次。醒来后琢磨半天,又根据医生说我已经怀孕两个多月的事实,我断定是我在古代时受的孕,我不仅自已回来了,还带回一个小的。
没有比这个意外更惊喜的了。本以为我不会有孩子,因为成为吸血鬼的里昂是不会再有子嗣的。可上天赐给了我最珍贵的礼物。
“你喜欢儿子还是女儿?”我问里昂,“不然我们可以以仪器探测一下。”说这话时,我的肚子已经大得让我自已看不到自已的脚,再有几天就要生了。
自从知道我有孕的消息,里昂就把我迎回了哈德斯岛,珍宝一样看待,就差把我供起来了。而这件事的知情者只有几个,毕竟吸血鬼能令人类女性受孕这件事太震撼,会引起复杂的后果。
“儿子女儿都喜欢,只要你平安生下他(她)就好,不用提前知道。”里昂帮我按摩着肿得不成样的脚。
我觉得是儿子,但我没有和里昂说,那只是一种感觉,因为这小子折腾得我够呛,妊娠反应强烈到我有时恨不能死了。而且我经常做梦,梦到一个黑发蓝眼的小家伙捧着一本超大的书来念,还对我撒娇。
“我觉得他很特别。”我摸了摸肚子。
“每个母亲都觉得自已的孩子特别。”里昂笑话我。
我正要反唇相讥,刘易斯就跑来说,我师兄来看我了。
我正式回到哈德斯岛上后,就见到了刘易斯。他仍然是那个漂亮的吸血鬼,但他对我的感情有点改变了,当然不像是母子,但却很像是姐弟。我觉得他对我仍有一丝绮念,但因为名份早定的关系,对他的伤害不是很大。这是我很高兴的,后来他承担起了内管家的职责,保护“弟弟和后妈”的事不被外人得知。
等孩子出生后,对外界而言他是什么身世就由得我胡编了。
“他来干什么?”里昂很不爽,对接近我的任何一个男人都怀有敌意。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生下儿子后,父子两个会争宠的。唉,头疼。
“我想和师兄见一面。”我说,又连忙补上一句,“我得还他狼牙戒指哪。”
里昂听我这么说,脸色缓和许多,并很绅士的给了我们独处的空间。
自我回来后,不仅见了刘易斯,所有有关联的人都见到了。小丁变得极其强大,除了里昂就数他的武力值最高,而且他那么漂亮,又没有固定的心上人,简直是大众情人的存在。偏他还拿着股劲儿,平时不怎么理会姑娘家,于是他在各种族少女中都大受欢迎,被封第一情人偶像。
师祖沉迷于道术,经过九百年的钻研,实力到达了莫测的程度,被异能界封为“东方泰斗”。他东西方两边跑,算是云游天下吧?他和各种族都打交道,还经常吹嘘:看吧,我们东方教派才是最先进的,不像某些种族,全在那拼谁活得长,完全不顾个人努力,实在无聊。
刘三刀仍然辛苦的执掌着东方教派,我师傅还是经常失踪,过得悠闲舒服。西方这边,不知这九百年里昂和兰斯洛做了什么,反正猎人协会和血族和平共处。血族由里昂培养出几个超级吸血鬼,但他们却宣誓不危害人类。至于李斯特,虽然仍是邪恶万分,但我们有了防范,他一直掀不起风浪。
总之,是个和谐社会。
唯有我师兄一直没有消息,只听说他们狼族也在壮大,正试着不主动挑衅世仇血族。现在,他终于来找我了吗?
“师兄。”看到师兄进来,尽管我和里昂深深相爱,我心里还是有些悸动。这个男人,曾经是我的美好而青涩的初恋,很难彻底从心底抹去。
“幸福吗?”他问我。
我点点头,毫不迟疑的。然后,把狼牙戒指递到他手里。
“谢谢师兄,曾用你的至宝来保护我。”我诚恳地说。
“你的我的师妹,我的……”他没说下去,但眼神却拧了我的心一下。
“师兄还没有心上人吗?”我转移话题,可惜换的说话内容更不着调。
“有过。”他苦涩一笑,“不过我把她留在了山上,以后就再没有机会。”
我一愣。
因为我的穿越,历史应该会有所改变,包括我并没有经历的那九百年。刘易斯就是如此,为什么师兄记得以前?
“小乙,我们师出一门,你的穿越,我知道会带来什么。于是,我强封了一部分记忆。”师兄说,看到我有点不知所措的表情,微笑道,“很多事,我舍得下,却忘不得。那是很美好的,尽管心很痛。”
“师兄……”
“你放心,我也会有未来。”他不知是安慰我,还是安慰自已,“你要幸福,而且我们以后还会见面的。”
他说着站起来,转身就走。
望着他的背影,狼一样孤独的背影,我几度张口,想喊他回来,但就是发不出任何声音。也好,对我与师兄来说,曾那么痛的偷偷爱着,可如今却应了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师兄,我会幸福。你,总有一天也会幸福的。
而师兄走后不久,我的预产期到了。
一般来说,第一胎比较难生一点,可我家这个小子急脾气啊,幸好里昂在岛上备下了比产科医院还要专业的设备,以及很有经验的医生。不过就算这样,我才上手术床,婴儿的头都出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之前生过十七、八胎。
奇特的是,这孩子一生下来,生上印满了蓝色的文字,把医护人员吓坏了。我倒只有好奇,而兰斯洛来看了一眼,立即兴奋的大叫:“范伦丁之书”
什么什么?我生下来一本书?
我大怒,立即就要下床和兰斯洛拼命。想污蔑我儿子,休想就算我生个恶魔,所有人也必须说是天使就这么霸道,咋滴?
里昂当然抱住我,阻拦。兰斯洛却还在喋喋不休的说,他虽然没打开过那本书,但却记得书面上的文字,就是这些没有错。
我气得直哭,师祖和小丁闻讯赶来,安慰我之余,师祖掐指算了起来,小丁则忙着去消除医护人员的记忆。最后,师祖做了总结。
“那个什么海泽尔,不是说这宝书在里昂的身上吗?老兰不是说这书历经几千年而有灵吗?”他露出神棍一样的神色,“原来,所谓的在里昂身上,就是书体被毁,但书魂藏在里昂的体内,最后藉由我家小乙生了出来。以后,宝宝和书魂合二为一,就像小丁和小夸那样。这孩子将来了不得呢,如果培养得好,他会吸收宝书的全部力量,将来一统西方异能界”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高兴坏了。
哈哈我有强大的老公,了不起的弟弟,再来个能成为伟大人物的儿子,还有比我更厉害的吗?看以后谁敢惹我海泽尔找了一千年的书,毫不费力的就属于了我。
当时,在哈德斯岛上,很多人都听到了我可怕的笑声。
而后在宝宝三岁时,他身上的文字渐渐淡去,最终消失,但总能叽咕出奇怪的咒语,随便就能帮我修理他爸、他哥、他爸的臣民。最幸福的是,我几年来都不见老,后来经检查发现,我的细胞可以自动代谢成新的,就是说,如果我再配以修炼道术,我就有了不断恢复的功能,可以保持年轻,就像X战警里的金刚狼那样。我不用变成吸血鬼,也可以陪着里昂。而这一切,全是我儿子带来的奇迹。
永远有多远?想要多远,就会有多远.
(本书完)
『肆』 求几篇好的微型小说(越短越好)
斯特林堡的《半张纸》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
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条纸。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里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划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
现在这对新婚夫妇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在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他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卡尔维诺的短篇小说《黑羊》
黑 羊
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家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家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该国政府也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国定居。到了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出门去偷,而是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有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该国的人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干地过日子,可他没有理由妨碍别人干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的情形。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个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有任何东西可吃。但这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总之是他的行为使其他的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家的一切却不从别人家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
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别的人家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糟糕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的情形。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相互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因此,在那个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惟一诚实的只有那个诚实的人,但他不久便死了,是饿死的。
『伍』 《少年润土》是出自鲁迅的什么作品
《少年闰土》节选自鲁迅1921年写的短篇小说《故乡》。《故乡》通过中年闰土和少年闰土的对比以及杨二嫂等人的刻画,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农村的衰败,农民在封建政权压迫剥削、愚弄、毒害下痛苦的生活和麻木的精神状态。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里面“我”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了鲁迅的思想感情,但这是文学作品,经过虚构、想象,所以不能说“我”就是鲁迅。
『陆』 急!!卡尔唯诺短篇小说《做起来》的寓意是什么呢
人性在外因素的压迫下已经麻木,还有就是习惯可以成为人的本性,主要还是说什么事时间久了者成了自然
『柒』 求一部经典小说的名字
是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的短篇小说《黑羊》
黑 羊
从前有个国家,里面人人是贼。
一到傍晚,他们手持万能钥匙和遮光灯笼出门,走到邻居家里行窃。破晓时分,他们提着偷来的东西回到家里,总能发现自己家也失窃了。
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居住在一起。没有不幸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从别人家里偷东西,别人又再从别人家里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人去第一个窃贼家行窃。该国贸易也就不可避免地是买方和卖方的双向欺骗。该国政府也是个向臣民行窃的犯罪机构,而臣民也仅对欺骗政府感兴趣。所以日子倒也平稳,没有富人和穷人。
有一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总之是有个诚实人到了该国定居。到了晚上,他没有携袋提灯出门去偷,而是呆在家里抽烟读小说。
贼来了,见灯亮着,就没有进去。
这样持续了有一段时间。该国的人感到有必要向他挑明一下,纵使他想什么都不干地过日子,可他没有理由妨碍别人干事。他天天晚上呆在家里,这就意味着有一户人家第二天没了口粮。
诚实人感到他无力反抗这样的逻辑。从此他也像他们一样,晚上出门,次日早晨回家。但他不行窃。他是诚实的。对此,你是无能为力的。他走到远处的桥上,看河水打桥下流过的情形。每次回家,他都会发现家里失窃了。
不到一个星期,诚实人就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了;他家徒四壁,没有任何东西可吃。但这算不了什么,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错。不,总之是他的行为使其他的人很不安。因为他让别人偷走了他家的一切却不从别人家那儿偷任何东西。这样总有人在黎明回家时,发现家里没被动过----那本该是由诚实人进去行窃的。
不久以后,那些没有被偷过的人家发现他们比别的人家富了,就不想再行窃了。糟糕的是,那些跑到诚实人家里去行窃的人,总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因此他们就变穷了。
同时,富起来的那些人和诚实人一样,养成了晚上去桥上的习惯,他们也看河水打桥下流过的情形。这样,事态就更混乱了。因为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变富,也有更多的人在变穷。
现在,那些富人发现,如果他们天天去桥上,他们很快也会变穷的。他们就想:"我们雇那些穷的去替我们行窃吧。"他们签下合同,敲定了工资和如何分成。自然,他们依然是贼,依然相互欺骗。但形势表明,富人是越来越富,穷人是越来越穷。
有些人富裕得已经根本无须亲自行窃或雇人行窃就可保持富有。但一旦他们停止行窃的话,他们就会变穷,因为穷人会偷他们。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因此,在那个诚实人出现后没几年,人们就不再谈什么偷盗或被偷盗了,而只说穷人和富人;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惟一诚实的只有那个诚实的人,但他不久便死了,是饿死的。
『捌』 急!!卡尔维诺短篇小说《做起来》的寓意是什么
前半段明显让人感觉这些村民已经缺乏了自主意识,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村民对加之身上的一切都默默地承受...
中段,村民对玩尖脚猫游戏成了习惯...
就像一直关在笼子里的鸟儿一样,突然主人不打算再关下去了
打算把它放出来,打开笼子它也不会飞出去....
试验一下如果把笼子锁了,鸟再放在笼子外面...
它会怎么做?
小说开头就说了"唯一未被禁止的就是尖脚猫游戏"这说明给村民留了一个选择,一个退身的余地.
后来的禁令虽然其他游戏都可以了,但却禁止玩尖脚猫游戏,对村民来说就相当于什么都禁止了,因为他们现在只习惯于玩尖脚猫游戏...
绝对权力的禁止就造成了这种局面.
『玖』 书目《喋血北方狼》的主要内容和阅读心得
主要内容
《喋血北方狼》为我们讲述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血染的王冠、雪地、小鹿波波、梅花鹿角、虎迹、哨猴、春驼、喋血北方狼、山蛟……这些动物小说充满了英雄之气、豪迈之情,给人以极大的心灵震撼,同时又给人以深刻的反思。看到这些动物的生命历程,我们仿佛也看到了人类自己。
感悟
《喋血北方狼》是短篇小说,并不是围绕狼来写的,还写了别的动物,我来捡其中的一篇小说来讲吧。
血染的王冠——麻子是这片领地地猴王,而黑披风雄猴野心勃勃,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当猴王。这家伙比麻子猴王年轻几岁,年富力强,头顶的毛发高高耸起,就好似戴着一顶漂亮的王冠,好像天生就是当猴王的料。这天,黑披风找到一个蜂窝。按照惯例,猴群里无论是谁找到了香甜可口的蜂蜜,都应该先进贡给麻子猴王,这是臣民的义务,也是猴王的特权。可是黑披风并没有把蜂蜜献给典范猴王,而是在猴王面前毫不忌讳地大嚼大咬。按道理来说,猴王必定要兴师问罪,抢夺蜂蜜,并给予严厉的惩罚。可是猴王并没有这样做,只是装出一副什么也没看见的样子。他的做法是对的,他是聪明的,晓得自己年老力衰,不愿为区区一点蜂蜜而冒丢失王位的风险。麻子猴王再也等待不住了,咆啸从岩石上跳下来,一场王位争夺战开始了。今天必有一只死掉,另一只当猴王。麻子猴王被黑披风打入山崖,但还是保住了性命,黑披风连忙赶来,把他打翻在地,发出一声长啸,麻子猴王只能落荒而逃。没只猴群里的王,年纪一大,就会被其它年轻强壮胡雄猴推翻。被敢下王位的倒霉的猴王,无一例外都会被从猿岭推下怒江淹死,所以叫“葬王滩”。看到猴王被打进“葬王滩”,作者心一软,便把他救了上来,他的王妃经常来看他,放不下他,这也是他最宠爱的王妃。黑披风又来了再次把他打入“葬王滩”。他的王妃舍不得他,她完全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新猴王的爱妃,重新享受荣华富贵。然而,她却痴心不改,甘愿为爱情殉葬,最后她为麻子猴王,一齐溺死在“葬王滩”里。
你们看动物也是这么爱对方,生活中的爸妈也是这么爱我们。任劳任怨的为我们做事,我们还朝着他们大喊大叫,还朝着他们大大出手,他们讲一句话我们顶十句。以后我们长大了,定形了,性格就那样了,爸妈讲什么都不听了。不要等失去了以后,才懂得怎样珍惜;不要等长大以后,才晓得后悔。从现在起好好珍惜身边一切事物吧,也要好好利用吧。
『拾』 故乡这篇文章中不止出现两人20年前后的对比请找找其他人物之间是否还存在对比
摘要 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是反映社会变革的一面镜子,具有独树一帜的艺术特色,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运用了对比写法。我们在阅读中,若能把握这一写法,会有利于对小说主题的深刻理解。 小说以塑造人物为中心,通过人物的变化揭示主题。《故乡》着重刻画了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其中,闰土又是作者重点刻画的中心人物,文章在刻画人物时,运用了多种方法,这里仅就对比略作探讨。 一、少年闰土和成年闰土的对比 二十年前的少年闰土只有十一二岁,“紫色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有一双“红活圆实的手”。这时,他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少年,生活无忧无虑,白天与朋友玩耍,间或帮父母干些农活;夜晚带着甜甜的笑意,可以尽情地做个好梦;夏日里到海边捡贝壳、看跳鱼,或者披着朦胧的月色,踏着碧绿的西瓜地手捏胡叉轻轻地向猹走去;冬天里用短棒支起大竹匾来捉小鸟……他的知识全是在生产实践中获得,又用于生产实践,这是生活在一个有饭吃、有衣穿、有活干的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如果说这种社会闭关自守不令人向往,那么二十年后又怎样的呢?请看中年闰土: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还被沧桑岁月刻下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周围都肿得通红”,“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显然,这是一个饱经忧患的旧中国广大劳苦民众的代表,他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地挣扎着,以至于生活“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那么,是什么造成了闰土这样大的变化?是社会制度:天下“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定规……收成又坏”。种点粮食要捐好几次钱,折本是常事,再加上“苛税、兵、匪、官、绅”,既便是铁打铜铸的闰土,经过这重重盘剥,还能打上几根钉?更何况他是一个善良朴实、厚道的老农民!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这是一个遭受着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压榨的社会,在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的勾结下,旧中国劳动民众的命运日益悲惨,他们的生命力和活力正在一步步地被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