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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优秀范文1500

发布时间: 2022-10-05 15:43:55

⑴ 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和微型小说(小小说)。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神话、仙侠、武侠、科幻、悬疑、古传、当代、浪漫青春、游戏竞技等。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一)

芭蕾男孩

晚秋的风打落在与刺凉缱绻的阴天。这一天,小男孩又来了,他拖着沉重的行李箱缓慢地从遥远的家走到公路上的巴士站,不幸的是,箱子被收拾的很凌乱,粉红色芭蕾纱裙的半边被夹在了箱子外边,暴露在砭骨的寒风里。因此,巴士站早候着的三个男孩看见了他和他那装着芭蕾的箱子,于是开始嘲笑、轻蔑,他们漫不经心地走到小男孩面前,用冷酷的眼神肃杀着,像是在说:“哈哈哈,你们快来看,怎么会有一个喜欢芭蕾的男生啊,真像个女生。”这几个庞大的身躯围在不知所措的男孩面前,他感到了不安,默不作声地尽快疾步逃向巴士站,但公路上毕竟人烟稀少,男孩还是遭到了欺凌,可他的双手紧紧地在保护着箱子直到公交车来临,所有的不幸才得以停止。

又一天,男孩在房间内收拾行李箱。房间里,几乎都挂满了与芭蕾相关的东西,整个生活像是被点缀,桌上的水晶球、地上的芭蕾舞鞋、壁炉上粉红色的芭蕾史册皆是。只见男孩想起什么,乐滋滋地把刻着芭蕾舞者的金色小雕像装起来,十分欣喜地幻想,他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门缝外欣慰地看着他,流露出来的是慈祥而温柔的目光。思索间,小男孩猛地提起箱子,拔腿就冲出门外。这一天,小男孩又来了,他左顾右盼、四周眺望,生怕壮健的男生再来霸凌他,讪笑与讥讽。幸运的是,小男孩安全地坐上了巴士,巴士的目的地是一个偏僻的医院。这次,他再次来作文到了那间病房,一进门,病房里双腿已不能动弹的小姑娘一下子开心地无法自拔,她竭力拉了一张凳子示意男孩坐下。顷刻间,男孩拿出行李箱,为这个已经装点了许多芭蕾物样的房间增多了几道风景线,唯一他拿出那个金色的舞者雕像送给了女孩,紧接着开始了一番有趣的谈话,两个孩子犹如久违的亲人一般没有遮拦。

原来,女孩从小就酷爱芭蕾,可是一次赛前严厉的训练使她扭伤了宝贵的双腿,她不得不因此告别芭蕾这条道路,而长期地封闭在这间病房里,她渐渐变得不爱说话和交流,直至男孩的出现,让她重新恢复了信心。

不久,女孩愈合了,几年后的今天,她上台完成了她人生的第一次重大的演出。在神圣的表演中,她婀娜的身姿循着轻柔的音符而旋转、跳跃,洁白无瑕的礼服被聚光灯紧紧照耀,直至演出完美的结束,女孩在一片暴风雨般的掌声中领取了那真正注明芭蕾舞者金色奖杯的奖项。伴着轻盈的脚步,她回到了侯台室。同事的人们都来为她喝彩、鼓励,她脸上也流露出久违的欣慰笑容。可出乎意料的是,这天男孩也来了,他在远边满足地望着女孩,两人立马友好地相拥在一起,交几杯淡茶谈谈过往。言语间,女孩把刚获得的金色舞者的雕像送给了男孩,她热泪盈眶,觉得这是真真正正属于他的……

透过窗外,晚秋的暖阳折射在雕像上,发出动容人世间美好而又灿烂无比的金色光芒。

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二)

守侯真诚,不忘初心

守候着,守候着,女人的脚步越发的近了,少年终于踏出了沉重的步伐,走上前去。

七月,炎热的夏日,窗外蝉鸣的声音连绵不绝,使人感到无比烦躁。屋里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听着母亲絮絮叨叨的批评:“你现在的成绩怎么像过山车一样起伏不定?现在我说什么你就像没听见似的净敷衍我,我看你现在就是无药可救了!”母亲的责怪好似机关枪接连不断的喷射出去,“无药可救”就像一个导火索,彻底点燃了少年那颗原始的心。

“对,我就是无药可救了。”抛下这句话,少年扭头就走。“你有本事就别回来!”母亲在后面嘶吼着。

少年逃离了那个一直称之为“家”的地方,毫无征兆的,他离家出走了。

忽然间,他想变坏,很想很想。他不想再像一个机器般整天学习,不想再听母亲无时无刻的念叨,不想再变成像过去一样的听妈妈的话。“我要变坏,我要变坏!我再也不要做一个好孩子了!我长大了,我不想让妈妈再管我了!”那一刻,叛逆的心理快速蔓延。忽然间就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跑着跑着,少年的脚下被一个什么东西绊住了,他用力的一踢,一个银色的什么东西飞了出去。地上赫然躺着一个钱包。他挑了挑眉毛,弯腰拾起那个银色的钱包,在手上翻看着。里面有好几张百作文元大钞,几张银行卡,和一个身份证。少年朝四周张望了一下,将钱包塞进衣兜,“哼”了一声向别处走去。

走着走着,一个女人慌慌张张的小跑过来:“小伙子,请问你有看到一个银色的钱包吗?”“没有。”少年不假思索地回答。“谢谢。”女人带着歉意表示感谢。

对于女人无条件的信任,少年忽然感到一丝内疚。踢着脚下的塑料瓶慢悠悠的走着。“钱包就在我这里,她居然就这么信了?”他咬了咬唇。

“我这样做,是不是不对啊。”“就是不对才要做的呀,不是要变坏的吗?”“可是那个人真的很着急,而且……”“而且什么呀,是她自己不小心把钱包弄丢的,管你什么事?”“但是你捡到钱包了不是吗?”心中仿佛有两个小人在吵架,一个保留着真诚与初心,一个充满着邪恶与黑暗。

“我不该这样的,为什么要变坏,妈妈也是为我好,尽管她语言尖酸刻薄,但是事实确实不可否认。”此时的他,好像忽然明白了。

女人又走到这边来了,少年低下头,郑重的将兜中的钱包掏出,跑去塞到女人手中,转身逃也死的跑开了。“哎!谢谢你啊小伙子”女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树上的蝉鸣声依旧没有停止,只是这一次,好像与先前不一样了。

守候真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三)

美好星星

从前,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仙女,她住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上,她整天都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在那里,有疼爱她的奶奶,有教育她的爸爸妈妈,还有每天和她一起玩耍的姐妹和小伙伴。因此,小仙女不舍得离开她在人间所拥有的这一切,然后回到仙境。

小时候,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小仙女都会和她的姐姐妹妹以及奶奶的其他的孙儿一起,在奶奶的家里快快乐乐地玩耍。看到孙儿们开心,奶奶也会非常高兴。

每当奶奶空闲的时候,她就会搬了许许多多的小凳子,放在宽阔的院子里,和孙儿们一起坐在院子里,尽情地享受着温暖的阳光。这时,作文奶奶就会把她脑子里的故事以及自己的亲身经历也拿出来晒晒。一个接一个故事曲折而美丽,悠美而动听,这些小家伙个个都听得津津有味、浮想联翩。

小孙儿们会按照奶奶所讲的故事碎片一块块按顺序排列起来,在脑海中构成一个个完整美好的图画。这画面是多么悠闲快乐、自由自在啊!好温馨,好舒服,好惬意,好欢快啊!孙儿们异口同声地说出:“奶奶,您真像故事王啊!满脑子装着令人向往不已的美妙的故事!”

这时候,慈祥的奶奶就会情不自禁地发出“呵呵”的笑声,那笑声好舒畅!这是奶奶面对孙儿们的羡慕和赞叹而发出的会心的微笑。

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四)

花间一抹绿

生活,微甜。

——题记

丽丽,是一个美丽而又可爱的女孩子,富有爱心,特别惹人喜欢。

小时候,丽丽和大她1岁的小姐姐跟着奶奶一起住,因此她们和奶奶的感情格外好。奶奶是一个勤快的人,有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总是养着一大群母鸡和公鸡,有时还养几只小鸭子。除了养着这些小动物,奶奶还会做针线活,真可谓心灵手巧!

那时候,丽丽还没有上学。奶奶有个习惯,就是在一天的凌晨煮白木耳吃,一般是天刚刚亮的时候就起床,洗漱完毕后就煮白作文木耳,煮好了才去叫丽丽和小姐姐起来。白木耳是甜的,奶奶总是盛了热腾腾的一碗给丽丽和小姐姐,才给自己盛一小碗,然后心满意足地吃起来。

奶奶的院子一般都是关着的,奶奶喜欢坐在里屋的门的旁边,不紧不慢地做着针线活,一边照料着养在院子里的公鸡、母鸡。这时候,丽丽喜欢和小姐姐依偎在奶奶的身边,听奶奶讲故事。奶奶的故事总是讲不完的,一讲起来,奶奶就会滔滔不绝地讲,讲的大都是以前的快乐生活,奶奶小时候的趣事,和小伙伴一起去河里抓虾摸鱼的事情……

八年级小说类的优秀作文范文5篇(五)

曲终人散

晌午,猫在古老的高墙上坐了很久。四周,空气中弥漫着稻香。

那个地方静了,静的出奇,恍惚间察觉不到当年的热闹了。

他周而复始地过着昏沉的每一天,似曾相识的场景,他一次又一次地堕入自己最空虚的世界,和五年前一样,他还是一具尸体,依旧是行尸走肉的样子。

那个地方不大,就是静的出奇。想必那一定很偏僻。空气很好,他躲在树荫下静静望着远处的猫,可他察觉不到一丝生气。阳光洒落人间,在他眼中却是一道道利剑,灼伤他的眼,刺痛他的心,源于发自内心,灵魂的疼痛还有抑制不住的颤抖。满载世间,浊如温情肆火。明明是夏天,为什么空气中夹杂着一场刺骨的寒气?吹入心房,一片冰与凉。他知道因为心太冷了,所以才需要血液给予的温暖。

回到那个破旧的老房屋,他一步一步小心地走在那早已腐朽的木板上,在他眼里,那早已成为一片死人堆了。

“五年了。”他小声嘀咕。“太多的现实让我们显得世故。"突然记不起她的模样让他心慌了好一阵。心?他没有心。他也没有鲜血,他一无所有。他唯一拥有的,是一个不属于他的灵魂在古屋游荡。他虽然看不见,可他知道她依然存在。

猫睁开双眼,见那不在了的身影略显得有些失落。她站起身跳下墙,又一次来到那个禁锢她离开的边界。一片荒土,与别的地方,区别就是那条淡淡的血迹,那条红线像个圆形包裹了整个空屋。她知道,那是当年他用生命给她设下的界限。而关于那条印记,这就是边界,几年了,她的鲜血留下的。每次当她想跨过那个界线时,反作用力使她反复受伤,到头来也是将她伤的体无完肤。作文她就静静地站在屏障的这一头看着另一个世界。

他绕过一片狼藉,走到当初抹杀她的地方。那片血迹还在那里,浸透了的木头透着暗暗的红色,看着异常醒目。少年愣了一会,“嗵”的一声跪在了一旁,看着那个印痕,记忆深处深处的某些东西正在生根发芽,慢慢地覆盖,缠绕了那最柔弱的地方。时间戛然而止,记忆的阀门被打开,一个个片段闪现而过,最终汇聚在一起,仿佛又回到了那些不凄凉的回忆之中,那片土地又热闹了。

五年前,他还只是个孩子,因为一些权势遭人陷害,生平凝结了大量怨气,成为第一个活死人。等他重新睁开眼睛,世道都变了,他曾想寻找过去的痕迹时,恍然发现,有关那一切如同从未存在的事实。

直到他回到了那座古屋,他曾经住过的地方。一切都没有变,只是过去的记忆变了,你可还记得她?那个女孩?他记起来了,他深爱着的人,也是那个亲手杀了他的人。是她,亲眼看着他倒在血泊中,看着一脸惊恐的她。他宠溺的对她笑着说:“别怕,我没事。”她慌了,那是一个不过几小时的片段,讲述的却是一个赎罪的故事。她还在那里,还在那个原点等他。

她很平静,就像当初一样,那种平静就像他一样,看不透,看不穿,别说什么破绽。眼神中没有任何波澜。“谎言早已堆积如山,所以看不出破绽。”

“无论你用什么身份,一直陪在我身边吧。”他说。

他用生命想要将她束缚在身边,他想,那样她就不会走了,知道他灰飞烟灭,她也就自由了。即使她想尽一切办法,到头来换得一身血肉模糊。

所以,请你别走好吗。

⑵ 短篇小说怎么写(500—1000字的)

适者生存,弱者亡!——写在前面
我是一只狗,一只很年轻的狗,但是,我现在必须给我的后代立下遗嘱,切勿步我后尘!
我来自森林,那时的我仅仅是一只身体薄弱的小狗。
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戴着蝴蝶结的小女孩发现了我,于是她把我带回了她的家。
这是一橦别墅,坐落在青翠的树木中,透过树木,能隐隐约约看见围绕在房子四周的那条宽阔阴凉的走廊。几条砾石铺成的车道,弯弯曲曲,穿越宽阔平展的草坪,通过这橦房子,车道上方,高大的白杨树,枝叶交织成荫。房后比房前空旷得多,宽敞的马厩,十多个马夫和男仆……
我简直为这儿而陶醉,于是,我待在这儿。
鲜美的牛奶,香气宜人的香肠,一切舒适的生活让我快乐不已。渐渐,迷醉……
可终于有一天,我看见鹰展翅在天空中翱翔,梦见小溪边的鲜美的花草,碧蓝的天空……于是,我自主地做了个决定——离开!
森林,我已经很久没来,一切久违,但一切依旧熟悉。
我遇到了我的曾经的好朋友哈克,惊喜之余,我把我这几年的经历全告诉了他。谁知他一听完,脸煞白,急急忙忙问我:“你……你现在会找食吗?”我突然间惊了一下,努力寻找扑食的记忆,可一切空白,我茫然得摇摇头。只听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会找食吗?”
我努力地翻出回忆,可记忆除出了衣食舒适的生活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我茫然地摇了摇头。他叹了一口气说道:“一旦失去了自己的本能,你就再也回不到自己原来生存的环境,而对于你……没有任何希望。”他摇了摇头,转身离去。我傻傻地听着他一句句莫名其妙的话,呆呆地看着他离去,我不懂他是在干什么,只是对于他的离去有一点酸意,可优异的环境已让不屑一切,渐渐地,我又恢复了享受自然时的开心。
天渐渐暗了下来,太阳轻轻地落在山顶上,开始缓慢地沉落到远方的蓝色的天底下。它沉得越深,山峦的轮廓就显得越清晰,好像移得更近了。在河流和群山之间的峡谷里,淡红色的烟云不知不觉地暗下来,山中升起轻柔的梦幻般的暮霭。
好美的景色,可我却无心欣赏。
我的肚子已开始“咕咕”地叫。忽然发现地上有只死虫子,好恶心!我不吃!
我开始后悔,后悔离开那美美的牛奶、香肠;后悔离开主人对我的关爱之中,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
我真的错了,可……这一切已无力挽回。
太阳已完全落入山下,天空仅留下一片黑幕,连月光也不肯施舍给我。我想:黎明前,我将要死了。
我本应该在幼小时就独自出去寻食,应该在树林中奔跑来强壮自己,应该……适者生存,弱者亡。我非弱者,可由于我的懦弱,我的消极,我的胆怯,注定在飞翔时要重重地摔下!
其他的狗,不要再像我,自己去努力,自己去奔跑,保住自己的本能,活在世上,施展自己!
——立嘱者:一只失去本能的小狗。

⑶ 优秀的短篇散文范文

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渴望爱心,如同星光渴望彼此辉映;渴望爱心,如同世纪之歌渴望永远被唱下去;下面是有优秀的短篇 散文 ,欢迎参阅。
优秀的短篇散文: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
“你不吗?你不能那样,让人家看吗?一会蔡妍就没了,我就爱看她的节目。”这时可欣撒娇着一边喊着一边说。电视里正在演着韩国明星大联盟,蔡妍在那屏幕里出现。可欣最喜欢蔡妍,一有她的节目,她都争抢着看。晓河和她的姐姐只有任由着她,满足着她。她坐在电视机前住着小下巴看电视的模样真是可爱,那聚精会神的劲,仿佛就有十条牛都拉不回来。

每天她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电视。因为她对学习也不那么的认真,再加之她是他的表妹,晓河不敢好意思说她,偶尔有时她的姐姐望月说她几次,她都是随口答应,但就不去做。一来二去,她就皮实了,根本没有把这两个人放在心里,那样的我行我素。她姐姐比她大两岁,是比她早来的,在晓河家学习,而她是她的表妹,也跟着一起来到晓河家读书学习。究其原因,她们两家离市区居住较远,又加之偏僻,就来到离她家三十公里多的晓河家来学习。晓河是她的表哥,从小就很喜欢她,特别她长得特别的俊俏,很单纯,也很天真的性格,叫晓河每次看到她都止不住的想。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晓河爱护她这两个表妹,就象爱护宝贝似的,早出晚归的去接她们。这两个小丫头,要在一起可真是热闹,放学一回到家里,就都争抢着看电视,根本没有把学习放在心上,晓河也说不停她们,她们两很是调皮,真的把晓河弄得又气又笑,只有任由她们了。而她的姐姐比她强,看了一会就去学习了,而她还是看个没完,简直就是个小电视迷。她对电视可亲了,特别一看到韩国节目时,那心里就甭提多高兴了。一晃可欣来到晓河家已有半年多了,她的学习一般,但晓河也没有什么办法去督促她,只要她高兴,她怎么做都由着她。说来也巧,她姐姐家那几天临时有事,回去了。这时只有她和晓河两个人,一天下午放学回来,她还是象平常一样,打开电视机,去看电视。晓河一边在厨房里做着饭,一边就冲着她喊到:“可欣你别看电视了,把它关上,到你屋子里去学习。”可是她就象未听未闻似的,还是坐在那里看。晓河就气得从厨房里走出来,来到她的身旁,还不敢和她发脾气,哄着对她说:“我的小祖宗,你不要看了,去学习去呗?”而她象他做了个鬼脸,撒娇顽皮地说:“我求你了,就看一小会,我就去学习去。”她一边呡着嘴,一边象他做出乖巧的样子。晓河看她的样子好可爱,也就罢了。饭都要做完了,而她还是无动于衷,还是在那津津有味的看着,那聚精会神的样,就象要钻到电视机里。晓河再次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她根本不理他那份胡子,就象他说的话,一点用处也不当,他只有对她进行无产阶级专政,让他看一看他的厉害。他一下来到她的身旁,一下把她抱起,就往卧室里抱去。强行她去学习。可是她就象小鸟似的扑腾着,挣扎着,不愿去学习,晓河把她抱到卧室里,把她放在床上,不让她出去,让她在卧室里学习。可她就是满口答应,随后趁晓河不注意,就又想溜走,晓河一下又把她抓住,一下把她摁在床上,叫她告饶答应他学习为可。可是这么一折腾,把晓河也累得直喘,这小丫头也很有劲,就是和他连逗带笑,就是不听话。他们俩折腾半个小时,也许她也累了,也许她被他的精神感动,就象小鸟依人似的老实了,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拿出书本,听话似的学起习来。晓河看了看她这乖巧听话的样子,脸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就悄悄的把门关上,让她安静的学习。

晚饭过后,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就象美丽的黄昏早已被黑夜替代。晓河开了灯,收拾好碗筷,就来到她的卧室里,给她铺上被子,捂好一切,看着她学习的样子,很是可爱,就悄悄地走了出去,不再打扰她的学习。

半夜里,又下起了雨,那 雨水 泼打着窗玻璃直响,雷声一个紧接着一个,晓河也没有惊醒,还是在隔壁的卧室里呼呼大睡。不知咋地,他一下被惊醒,就象什么东西把他抱住似的,他凝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可欣。他一下急忙坐起,说道:“可欣你不能这样,你还是回到你的卧室里,咱们俩不能在一起,也不能这样。”晓河一边把自己的身子挪开,一边用手推着可欣出去。可欣愣愣地看着她,象哀求地说:“小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雷,我在家里时一有雷,我就跑到我妈妈的被窝里,妈妈抱着我睡。而我也忘了,以为在家里呢?把你当成了我的妈妈,我不是----------”还没等可欣说完,晓河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也许是真的,可欣把这当成了她的家,真的以为是她妈妈的卧室呢。晓河看到她害怕的样子,外面的雷声还在不停的打,就一下把她搂在怀里,叫她躺在他温暖的怀里睡着了。

这一夜,可欣睡着了,而晓河的心实属很不自在,这又算得了什么,是他真的喜欢上了她,还是不忍心昨夜发生的事,才那样容忍了她。叫她睡在自己的怀里,还那样深情的搂抱着她。都说男女授数不清,而此时他们俩已经逾越了,也可以说是过界了。虽然不是自然发生的,可是那偶然中也存在着必然。晓河的心里真的是五味俱全,形似翻江倒海般的想。那一夜,怎么怎能让他忘记呢?是她真的害怕,还是她故意那样的,他不得已而为之。从那天以后,可欣就象和他什么也不顾及了,就象他是她的,在他的面前那样的我行我素,任性得很。他也没有办法,也任由着她,就象他是她的使用丫鬟一样,那样唯命是从的听她。

也许真是放不下她,也许真的是喜欢上了她,晓河心里总是放不下。就是上学还是想着她,也无心去学习,每天脑海中全是她的身影和那美丽动人的模样。也许是他真的爱上了她,他真的不敢去想,也真的不敢想下去。

他有时想避开她,她却象烟云不散的围着他转,他只有随其自然,那样发展下去。这时的他俩,就象一根绳上栓着的蚂蚱,谁也逃脱不了谁,彼此的栓系着,彼此的情牵着。虽然表面看上去,两个人没有什么,可是那心里都在涌动着激情的焰火,随时随刻都会燃起来,烧起来。终于两个人经受不住焰火的烧灼,一天夜里,晓河实在经不住她少女美丽的诱惑,就一下把她从后背抱住,可欣也没有挣扎,而是很顺从的依偎着他。他把头低在她的发香里,闭眼闻着她的发香,双手合围着她起伏游动的胸廓,那颤动的双乳,柔软的在他的手里揉动颤伏,那柔软舒服美丽的劲,一次次逼近他的心谷,随着他的轻柔,她在轻喘,她在呻吟,在那呼吸紧张里,听到她干柴烈火的滋味,她将要燃烧起来,她的身子动了,她的四肢叉开,她要为他奉献出她美丽的一切。可是就在她欲望给予渴求的那一刻,他停止了自己的行动,而是在她的后背和全身闻着她薄荷般的香味,他象沉浸在那美丽的香味之中,不能自拔。他象腾云驾雾般,象乘上美丽的雾霭般,在幻化着那美丽的给予。她等待很久,晓河都没有去动她最敏感的部位,而是在吸吮着她的体香和饱尝着那爱的香吻。那游动的舌在她的耳廓间,脖颈间舔砥亲吻,她在静静的美丽幸福的尝受着,闭眼朦胧的想着。

自从那次两个人有了亲密的接触,两个人就象连体人不离左右,彼此相恋着对方,彼此情系着对方。爱就这样死死的牵连着,彼此的心系着。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欣离开他身边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晓河的心里就不是滋味。如果可欣真的离开他的身边,他该怎么的去活呢?他真是不能没有她,她早已是他心目中的恋人,不能分割的部分。他越想越感到糟糕,心里总是那么的七上八下,焦躁不安。但那又有什么用呢?爱是真爱她,但怎么能挽留住她呢?他很沮丧,也很彷徨,就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眼看她离去的日子越来越近,但他还是没有办法。终于这一天来临了,可欣毕了业,他们两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从可欣离去的眼神里,晓河看出她对他的爱恋,但又有何办法呢?能去挽留住她,他只有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背过头去,哭了。

自从可欣离开她的家,晓河就不能天天的看到她了,只有想她不得了,才故意找一种合理的缘由去到她的家里去看她。那样的日子很是煎熬,但他俩都彼此想着对方,那样丝丝连连的挂牵,牵绊着。而她们的家里人不知晓,她们在默默地暗恋着,脉脉含情的坚守着。

不论刮风下雨,晓河要想她了,就坐车去到她的家里去,每次晓河去的时候,她一看到他是多么的高兴,就象一只要飞的小燕子,乐得不得了,和他亲热在一起,搂抱在一起。如果家人在的时候,就用眼神脉脉含情地看着,在心里默默的暗恋着,彼此相携着对方,相挂着对方。

真是路滑偏有阴雨天,不到一年的光景,她们家动迁了,搬到很远的地方去居住。这时的他俩真是象天各一方,相见的机会就更少了,甚至说少之又少,真的就象牛郎和织女一样,那样的七月七一见。她家搬走的消息给晓河是一次重磅的打击,他真的被打击得不轻,他再也没有那么多美好的时机和她见面了,他很沮丧,也更加彷徨。这就是爱吗?他象长天问自己,为何老天就这样的绝情,叫他们俩相隔离。

雨夜的风,在一个劲的刮,冰凉的雨在一个劲的下,屋内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和喧嚣,只有听到雨滴拍打着窗棂刷刷响的绵雨声。晓河自从可欣走了之后,就翻来复去的睡不着,他痴呆呆地望着窗外,就象那无尽的绵愁带着相思的绵雨在哭泣。雨啊?多情的雨,为何不给他一些安慰,他象在黑夜中丢失的羔羊,找不到依偎的怀抱。夜色形似爱的骷髅,叫他惊骇的想,惊骇的盼。就象一群失散的蝙蝠,在黑洞里飞临。他真的好孤寂,就象这夜里的黑,始终盘旋在他的头顶上,想躲避都是无能为力。梦一个接连一个的做,想一个接着一个的想,自己就象被爱包围,走不出那个困境。

那些用过的东西和那熟悉铺盖的味道以及还有墙上贴着她的相片,给晓河无尽的想,无尽的思。也许这些只能给他带来无尽的思,最主要的还是那些不了的情,痴心的爱在缠绕着他,他无法忘记那些美好爱的时刻,时时困扰着他,不能离开。

她走了好久了,也连带着她的家也搬走了,这让晓河很失望,原先还有相见的希望,现在也都将烟消云散了。她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难已相见。

连绵的雨下个没完,落寞的秋里填增许多冷酸,就象那枯槁间和那瓦砾间隐藏的情,叫他挖掘不断。他就象败落的枯叶,在飘飘零零,无论飘到哪里,哪里都是他栖落的港湾。失望、可怜、揪心的企盼,连带着冷冰冰的雨,打颤在他的身上,冰在他的心里头。

他不只一次来过这里,这里是她永居的旧址,是他怀旧想她的地方。雨在冷飕飕地击打在她的身上,他哆哆嗦嗦地站在那里,在一个劲的想,一个劲的盼。

也许是时过境迁,也许时间夺走了爱。自从她家搬走后,她再也没有联系他,也没有来看他,他给她打手机,手机号码已经变了,不是无法接通,就是停机。是她真的变了,还是她另有所属,他不敢想下去,更不敢联想,只有任凭思绪的泛滥,不再想 其它 的。

最后一次他来到这里,已经是蒿草丛生,面目全非。他仔细的在那蒿草间和瓦砾间辨别着原来的模样,想找到一些想念的东西。他弯腰拾起一个瓦砾,在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塑料包裹,裸露在他的眼前,他挖掉覆盖上面的瓦砾和覆土,把塑料包裹打开,里面竟然是一本唐扶摇写的小说《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他翻看着,心里酸楚得很,她明白了她的意思,为何她不给她一丁点的消息,也许这本书,也就证明了这一切。

爱真的是那么的无助吗?当你真正的爱过,你才明白。
优秀的短篇散文:风华褪尽,一指流砂
有人说,风华是一指流砂,而苍老是一段年华。风华褪去,遗留下的只是万点邪魅的腥红,妖冶,美丽。我从未相信,历经过撕心裂肺的痛,便会牵得天荒地老的伤感。风华褪尽,一指流砂,落拓的是繁华哀伤的悲,遗落千年,亘古不息。

我一直都是情感的奴,跳不出痴心的迷途。生死之间,始终以醇酒香车惶惶度日。这一世,拱手山河,不为来生,只为觅到自己许心的那段情缘。我在流年里,一个人静静的行走,一个人写自己喜欢的文。盈亏往复,人生如是。我一直在等,等一个诗影弄情的机会,一展宿命中的绝代风华。可惜,岁月蹉跎,任何执念都会随年轮苍老。当惊艳天涯的芳华不复,遗下的便只是嗜血妖魅的凄凉。当岁月允许的是一袭嫁衣红裳,是否就一定能披露深埋多年芳香?一指流砂,风华褪尽,余下的便只是血染红妆的落寂与孤凉。

时间蹇促,年轮不休。从生到死,只是一段距离。黄泉碧落,道不清思念的苦楚;红尘天涯,诉不尽离落的残殇。奈何桥畔,总会有人倚栏回首,因为此生未够。时光来得总是很仓促,一切都是那么的来不及。我们总是在辗转流离,缓步相遇,转瞬别离,然后相忘于江湖。以至于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谁在谁的 故事 里反复沉沦。取一纸墨染,书下这经年的记忆。我把岁月紊乱,打翻前世的琉璃灯盏,想要将过往埋葬。殊不知,历史又怎能让人轻易涂抹?往昔的天天年年,辉煌绝艳,撒落万里荣光。江山易主,王朝更迭。在时间的铁蹄催逼之下,我们都无法守住那年岁的城池。因为,红颜倾颓,本就是一场命定。命定在此时,命定在此地,我们与苍老不期而遇。褪尽往日的风华,我们,只是最普通的凡尘俗子,没有过去,没有以后。有的只是,一点点恬静的淡定与心安。此生,不求光芒万丈,更不求富贵荣华,只要有一份安稳的生活,细如流砂,便已足够。风华褪尽,不为年轮所累,或许正是宿命的回报与施恩。

三千繁华,错付流水,惹得一世离愁。倾心无涯,透彻得如散落尘世的烟花。我是一个假剧作真的戏子,戏里风华无限,戏外沧桑落寞。故事,总在昨天的瞬间。往事一片一片,仿佛已不是梦幻的思念。我以天为鉴,用名字镌刻诺言。我用风云做砚,写下了无关岁月的诗篇。痴人一梦,横过万里黄沙,从此了无牵挂。逝去多年,我早已满头华发,而谁又在何处到老?转过三千佛塔,我却始终参不化前尘的风沙。抚一曲流水清风,我的指尖便落下过往的残红。思念太浓,却远离了旧时的悲喜枯荣。我将墓碑留白,却始终不见昔日的风华再开。岁月无端,有些过往,只能挥墨来铺陈。一个人的一生太短,却总有太长的那么一瞬。星夜沉天涯,你在彼岸等待繁花的开落。一曲嘲哳,唱得好与坏都无他,只要你在,我便无惧青丝白发。我总在一段海棠下沏一壶茶,等待岁月的无端变化。我一觉醒转,流年就在我的左岸,作一副参商渐暖的画,安慰错落的风华。风吹沙,埋藏一段段佳话。缘分总是阴错阳差,转身便会相忘天涯。多年的风华,经不住万里的尘沙,被岁月削去了鬓发。满纸画卷墨横干,清微诗书弄苍凉,我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绝代风华,又岂敢奢望时光待我如初。当年眉目无双,如今旧梦一场。再回望,亦只得半生思量。

把酒愿图疏狂,若能白头,何妨一醉千江。去而未往,箫声不断,想那年嫁衣红裳。一伤便是刻骨铭心,时间太远,已不愿去记起,今夕何夕。彼时相许,念自如昔,低眉信手,是谁喃呢。恍惚梦里,是谁的笑意,拂袖而去。我早已身心异域,换得一生相许,便可足矣。可岁月踏乱了痕迹,侵蚀了我一世绝伦的美丽。青丝成雪,迟暮当年。打翻前世的轮回,我焚香祭奠,让青史成灰。红线千匝,我却只愿那一把。看尽盛世的烟花,谁有为我倾尽天下?眉间一点朱砂,我颠覆了三千繁华。功也好,罪也罢,此生便已无瑕。一夜浮华,风流不假,画船轻荡颠倒容华。将岁月隐藏,舞一曲水袖霓裳,纵是流魂也长出了枝桠。最后总是温柔的决绝,洗去了,我今生所有的罪孽。逃不过俗世的劫,我从花开走到花谢。琴声起,我挽过薄纱而去。只留下,越传越奇的佳话与传奇。丹青写意,风华褪去。翻手是千年绵延的细雨,让人无法去忘记。当年,我身着琅琊金羽,横吹长笛。前世歉疚,我尽将曲意付予风沙,留得一指的芳华。

青空杳然,白鬓相拥。我希望有一个人,不在乎岁月的更替与消融。洗尽双瞳,把滚滚红尘倒进杯中,我愿饮思过之酒一盅。改过这年年岁岁的错,求一隅安歇之所。涉过千层雪,唤醒了旧梦。但我早已不是当年的狂妄少年,韶华逝去,我的风华亦早已枯萎难荣。红尘变成坟冢,兴衰一瞬相溶。恍惚间,沧桑便逝,转过身,一场盛世年华轻如昙花。看尽人间悲喜交加,余生便无心红妆。很多故事,泅于相思的河畔。你信,便好,不信,便权当路过。在故事的扉页里,我们都是时光的枝桠,一点一点零落,化作微尘。无论你有多么耀眼的芳华,亦不过是匆匆过客。走进岁月的断章,耗尽风华,一指流砂而已。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天地为证,就算风华殆尽,我亦要优雅地活。我是尘土之外的孤星,天荒地老,一刻不曾更迭。风华褪尽,一指流砂,余下的是三千水墨,一世繁华。风华褪尽,一指流砂,遗下的是闲情千载,宁静淡泊。
优秀的短篇散文:尘封美丽的爱
一片黑黑的夜,与相思混合在一起。就象吊着胃口的爱从夜的缝隙里钻入相思的体内,在裸露的肌肤上亲。那火热般的吻,就象炉炭火的烧灼,把我全身都烧得滚烫。我象周身被火炭烧着,四周象升起了篝火,用我的身体把整个的夜点燃,我的爱象火苗,腾腾的往上窜,越烧越猛,烧亮了整个的夜空。

想你就象一根针,扎得我是那么的疼。许多的爱都想封存,可总是在记忆里蠢蠢欲动,叫我有爱不能,有想不做。只能在漆黑的夜里委屈自己,做些叫你意想不到的事情,那样声嘶力竭的想你,爱你。我总是在为你营造爱的氛围,就象那夜是你设定的一样,我象用我爱的聪明智慧去填平我爱你的忧伤,就象选址在这夜里,那样心甘情愿的为你去做,去想,去爱。不论自己在做啥,还是没有做啥,一切都象因人而宜,象用概念的吻去填补那种相思的遗憾。不需要消防和水来解决,那种爱的焰火越烧越热,真的象直达沸点。一网络的温度也不为过,为了爱,我简直真的付出,就象我被爱烧灼在夜里,无法走出,更无法逃出。

所有爱的植被都象是为你而建的,春菊、橘子树、常春藤还有叫你蠢蠢欲动的毛竹,以及很深的井,就象那些花草树木都在井的周围布控,夜象抓着那些要害的成分,在拔节、长高长长,很是悬疑,又很营造。光滑的毛竹、春菊般的想,橘子树的长高长长,常春藤的相思是那么的丝丝连连,垂爱不断。还有那些探头探脑的,你想抓都抓不到的,光不出溜的想,爱在曼妙的升迁,怀疑。就象看夜的笋怎样的拔节,长高长长,甚至长成那美丽毛竹的模样,就象把爱栽在夜的体内,一下窜出十几米的毛竹来。那时就象春天的菊花开了,乳白色的花蕾绽放,香气飘荡的山间,漫山遍野的香气,与爱的香气高倍的混合在一起,与美丽的春草,春树,春竹遥相呼应,勃发生机相融,就象自己植入那美丽的仙境,好美也很惬意,就象美丽的爱从那很深的井里吐出来,象一条美丽的鱼在翻江倒海,鱼跃跳到鹭杆上,美滋滋,心好甜,就象你稚嫩的小手,在爱里抚摸,那毛绒绒的蕊,叫你一个劲的想。

夜里,象一口很大的池塘,那里长满了荷花,水草甚至莲藕。就象爱与心的距离总是那么的丝丝连连,相思不断。长宽就不用去想,爱就象一个层面,美丽的时候浮出,凋落的时候去想。不论宽广还是深邃,一切都由爱替代,没有能替代的源泉,只有我声嘶力竭的相思和那动情的呼唤。那些温热的想,那些孤寂的盼,就象爱上了夜的台面,以各种姿势把爱的美丽上演。此时身体是艺术的摇篮,我在尽情的为你发挥,表演。荷花里的我很美,被你荷花的香缠绕,我象映衬在你的荷花里,荷花亲吻着我的肌体,也衬托出我肌体白嫩美丽的轮廓。我就象在荷花梦里高低起伏,你就象荷花一样托扶着我,那美丽的线条,动人的曲线,凹凸有致的美,叫你荷花一览无遗,很是抢眼。荷花象伸出火热的蕊,在轻舔,象那美丽的梦酥阖到莲藕里,爱的根上。

所有的美丽都是在夜里生发联想,池塘里的一幕,一连串的想,就象乌油油的油菜花,迎风摇曳,生机盎然进入梦中。十多年了,我总是没有忘记你的香气,你的美,你就象入梦的油彩画,那样美丽的镶嵌在我爱的墙上。

时光虽然远去了,而我的爱不减,时常在梦境里泛起那爱的波澜。没有你的日子真是不好过,就象那密密匝匝挤到一块的想,盼,那嫩芽般的出现,那样的叫我探头的想。夜松土的感觉是好的,嫩苗出土的时候更是可爱,我坚挺着我的信念,为爱买单,为爱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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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求一篇短篇小说,1500字左右

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⑸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范文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篇一

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更多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篇二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

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we、beat、on,boats、agaisnt、the、current,borne、back、ceaselessly、into、the、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

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00字篇三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⑹ 活着读后感摘抄赏析优秀范文

活着,是一种本能,无关环境。哪怕这个世界让你绝望,让你心灰意冷,依然要顽强地活着。下面是我整合的活着 读后感 摘抄赏析优秀 范文 ,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摘抄赏析优秀范文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 故事 ……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 _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后感摘抄赏析优秀范文2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 方法 ,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 口号 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摘抄赏析优秀范文3

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叮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 反思 ,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摘抄赏析优秀范文4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 爱好 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

活着读后感摘抄赏析优秀范文5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 文化 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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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求名家短篇散文20篇最好短一点

1、朱自清《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长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绵软软的。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

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花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

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窠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与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在嘹亮地响。

5、史铁生《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

“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

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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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de散文:《我爱故乡的海》
“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每当深秋的枯叶零落,便勾起了远走他乡的游子深深的思乡情结。

我眺望远方,念起了故乡广东汕头——那座依山伴海的南方小城,我爱那城的寸草寸木、片瓦片砖、一吸一呼……

小城是个丰饶的地方儿,一年四季的怡人气候,让久居这儿的人们好不舒意。各式各样的美食小吃,是广东人“好吃”的最好证明,小城又称不夜天,那是因为小城的夜极丰富,野味烧烤、大排档、歌舞晚会……离开小城,我去过好些地方,却再也不见有这样喧闹的夜了,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了几分秩序,却少了不少乐趣。小城则不然,那及其欢喜的夜,映出小城的人们是懂享受生活的。

忆小城,不得不忆起那片浩瀚无垠的海,对当地人来说,这片海,就是他们的宝物:人们观海,人们听海,人们爱海……

记忆里,沿海是一条几十里长几丈高的长廊,漫长而蜿蜒。人们游走在长廊上,欣赏着海四季的变幻。

冬日里的海是悲凉的,我倒因而喜欢上了海上日出,缓缓地爬出海平线,柔柔的,一点也不刺目;

春天里,岸边的草钻出了土壤,整条碧绿的长廊衬着湛蓝的海水,交相辉映,显得格外惹眼;

最喜是仲夏之夜的海滨长廊,或是躺在草坪上,或是靠在背椅上,吹着徐徐海风,吃着鲜美的海鲜、烧烤,再聚上三五好友、亲朋,谈天赏月,望着满天星斗,滋生了不少童年时的幻想……;

这时是秋天罢,秋天的海是严肃的,小的时候,我本不情愿看秋海,每每看到浪到打来,炸开的水雾随风吹散在游人的脸上,咸咸的,仿佛是海的泪,却看游人,深凝着远方,眉宇间透着淡淡哀伤……而如今,我竟有些怀念这多愁善感的海了。

又一阵秋风扫过,我拾起了几片落叶,将它们散向空中。瞧,它们飞起来了,飞向了遥远的南方,满载着思念寄向我所至爱的故乡……

⑼ 校刊征稿 短篇小说 要原创 1500字以下 急!

短信
晚上十一点了,我躺在病床上一点睡意也没有,双眼紧盯着手机的屏幕,她的短信怎么还没来呢?“噜噜噜……”手机终于响了,我打开手机看到了:“祝你今晚做个好梦,晚安!”才放心睡去。
近两个月,被病魔缠身的我就靠这手机短信支撑着。每天早晨,我打开手机,总会有短信,有时是:“今晨好冷,请多穿衣服呀!”有时是:“早上好,愿你今天开心多一点。”
我是父母失败婚姻的受害者,父母离婚后,母亲准备远嫁台湾时出车祸死了。有钱有势的父亲给我娶了后妈,后妈比父亲小20多岁,只比我大一岁,父亲疼她远远超过了疼我这个儿子。
两个月前,我得肝炎病进了医院。父亲很少有时间陪我,我的精神几乎崩溃,我每天都是闷闷不乐,好几次我真想一死了之随母亲而去。我的邻床是位50多岁的老头,由于病魔缠身,脸色蜡黄,头发稀疏,但精神不错,也没专人陪护,只有他上班的儿子下班后给他送饭,他还经常安慰我:“小伙子,打起精神来,这点病算不了什么,你这么年轻,一定能扛过去的。”
他也很孤独,每天都在摆弄手机玩。有一天,他看到我实在是烦躁不安就对我说:“小伙子,医院没条件上网,你觉得孤独,用手机聊天吧,你拨05988,就会给你找一位姑娘陪你聊天。”说着他亲自帮我选好昵称。只几分钟,就有一位昵称“丽丽”的小姐给我发来短信:“你好,我是快乐女神,我会给你带来快乐。”
人在忧伤的时候特别渴望心灵的抚慰,我把我的痛苦和烦恼一古脑地倒给了这位快乐女神。她以一个姑娘特有的柔情细心地抚慰着我那颗受伤的心灵,慢慢地,该聊的我们都聊了,她每天早晨和晚上准时给我发短信。就这样,给她发短信、读她短信,成了我医院生活的精神支柱。
有一天,我从外面散步回来,看到隔壁床位收拾干净了。“他怎么了?”我问给我打针的护士。“已经不行了,转到特殊病房去了。”我的心情异常沉重,为这位可亲可敬的老伯伯难过。
一个月后,我终于战胜病魔,走出了医院。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丽丽”打电话,虽然我早知道她的电话号码,我也打过,可她从来都不接,她说我的病治好了再接我的电话。现在我是多么想念她,渴望能听到她的声音呀!我要亲口感谢她在我最痛苦时带给我的快乐。谁知电话打过去了许久,对方才接电话。“喂,你好,我出院了!”我迫不及待地说。对方的声音却很低沉、沙哑,还是个男人的声音,“祝贺你!”然后是长长的叹息声。
“喂,你是……”我刚想再问,对方已挂机。
以后我再拨这个号码时变成了空号,又拨了几次,依然是空号。
两个月后,我到医院复查,无意中在一沓病历上看到了那个手机号,我问医生,医生告诉我,这个手机号是和我同病房的老头的。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顿时泪水“吧嗒吧嗒”滴落,打湿了我的衣襟。

青春如梦,友谊如歌
陌雨没有QQ。
其实浅弦早该想到的。每次问她QQ,她都慌张地说忘了。然后浅弦就不再追问,陌雨随后就绕开了话题。
“我家没有电脑。”陌雨在日记里写道。她家里经济不怎么好,而且单位经常拖欠工资。她爸妈也是无可奈何。陌雨也懂。
当浅弦这一次问她QQ的时候,她却结结巴巴说不出话。
“陌雨,你老是说忘了。你就不会把QQ号记着呀,你还当我是朋友吗?”她抱着臂,歪着头,跺着脚,生气地问道。
陌雨躲避她不满的目光,有点不知所措。张开嘴巴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说呀。”“我没有QQ。”她承认了。实在隐瞒不了什么了,豁出去了。她低下头,握紧的拳头不停地在颤抖。
旁边说说笑笑的同学似乎是听到了陌雨的话,议论起来。
“哎哟,她没QQ啊。”
“怪不得衣服都这么土,穷光蛋。电脑也买不起!”
“前几天她还说她忘了她的QQ号,今天就说没QQ。唉,原来以前都是骗人的噢。”
“她也就只有浅弦这一个朋友。诶,前几天我还在报纸上看见浅弦的爸爸犯了贪污罪,现在去坐牢了呢!”
浅弦听见最后一句话,瞪大了双眼,上前一把扯住那个同学的衣领,愤怒地大声喊:“你说什么!你小子再说一遍!”她眼眶里隐隐约约有泪珠滚动。
还是陌雨把她们两个拉开了,以免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事故。浅弦很委屈,跑下了楼,在一个角落小声哭了起来。
忽然她的脚边多了黑影。她好奇地抬起头,看见陌雨后,脸色冷了起来。
“我不需要你假惺惺的安慰!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情!
“我爸是真的犯了贪污罪又怎么样?我不要你们的怜悯!
“都是你害的我!要不是你,何宇会提起这件事吗?说不定她早就忘了!”
自始至终,陌雨都没有说一句话。她忧伤的神色没有丁点虚假也没有丁点同情怜悯的意思。她蹲下来,静静地看着浅弦激动的双眸,嘴角勾起一道浅浅的苦笑。她伸出黝黑的手,抚着浅弦乌黑的发丝,替她擦掉眼角晶莹的泪珠。看见她愣愣的模样,唇瓣动了动,做出“跟我来”的口型。
浅弦微微一怔,有些犹豫,但还是站了起来。
陌雨也站起来,然后转身就跑。浅弦在后面追,急切地想要知道她要带她去哪。由于有纤长的腿的优势,她很轻松地就追上了陌雨。但她却没有跑过她的意思,只是和她速度一致地跑。
到了一个幽静的地方,身旁虽然长了丑陋的青苔,但这个地方十分的静谧。没想到,校园里居然还有这么个地方。
两个女孩几乎是同时停下,扶着腿喘气。
“浅弦,对不起。”陌雨主动拉住浅弦白皙的手,歉疚地说。
浅弦愣了一下,没有挣开她的手,也没有说话。
“其实我一开始就应该告诉你我没有QQ,不应该瞒了你这么久。我真傻。还有,你的爸爸贪污,你不要太伤心呀。这样对身体不好的,应该乐观点。不要为之不振,应该要接受这个事实。我当初不是也接受了吗。”
“你当初?你爸爸也……”
没等她说完,陌雨就捂住了她的嘴。她环顾四周,看见没人,松了口气,“口误。别瞎说。”然后捂住嘴巴的手自然地放了下来。
浅弦微微点头,向她道歉。“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对你。其实你蛮好的。”
“我也不该骗你的。从一开始我就应该告诉你,我没有QQ。”
然后,两个女孩开始笑。
笑着笑着,就坐在地上,哭了。
这样也好。
陌雨没有告诉她,她的爸爸曾经也贪污过。
浅弦没有告诉她,她也从来都没有过QQ。

友情篇:灰白
楔子

我是灰你是白,我们本该是矛盾的个体,却一直坚持在平行线上互相扶持走了14年,虽然过程非常的曲折。

但是,我的灰和你的白磨合了14年后,却始终无法融合成完美的混合色。

奇怪,我的灰明明沾了你的半边白,你的白明明掺了我的半边灰,为什么到头来我只能是灰,你只能是白?

我不懂。我明明那么努力想把自己的灰变成白,你明明那么努力想把自己的白变成灰,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一辈子都只能是无法交叉的灰白?

——BY花浴珊



初中的我,眼里看到的都是一片灰色。

天是灰的,地是灰的,花是灰的,草是灰的,河是灰的,山是灰的,猫是灰的,连人也是灰的。

可你的一点白,就这么不经意地飘进了我的视线里,产生了强烈的视觉效果,从而驻扎在我的心里。

从此以后,我们一起荡秋千,一起玩老鼠笼,一起K歌,一起到湖边散心,一起追星,一起买小玩意,一起吃大餐,一起旅游,一起做作业,一起初中毕业后又一起上高中,一起高中毕业后又一起上大学,直至一起工作。

掐指一算——整整14年,原来我们曾一起哭过笑过吵过闹过冷战过又和好过又分开过又和好过已经14年。

整整14年,多么不简单的一个数字,多么令人惊叹的一个数字!

你总会对我说:“快乐起来吧!总有一天,我会努力把我的白色填满你的世界,把你灰色全部消灭光光!”

我总会对你说:“别傻了。只怕还没到那一天,我的灰色会吞噬你这可怜又可贵的白色的,还是趁早离开我吧!”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但我的心里却一阵接着一阵地在窃喜。

你说了,一辈子会对我不离不弃的,要把我从灰色地带拉到阳光明媚的白色里头的。

这些话听起来比春天的阳光还要温暖呢!无论它会不会是真的,我的世界仿佛已经逐渐透明起来了。


我最爱听你唱孙燕姿的歌了,当你的爆发力几乎把麦克风给震爆后,我会看见许多闪亮的碎片从你体内迸发出来,射进我的肌肤与心脏,给了我一寸全新的空间。

我的灰暗就这么一寸一寸地被你的闪亮所代替,在我不知不觉中,我惊讶地发现,我竟然懂得重新微笑了。

为了感谢你,我总会缓缓起身,压抑着身心,开始不自信地唱着梁静茹。

你的眼里总是闪烁着可爱的目光,我知道那是你刻意给我的鼓励,是洁白的友情。

那一刻,我比同龄人过早遭遇的一切不幸都不算是不幸。我开始相信上帝真的没有抛弃我,天使的光环仍旧在你的手心。

你的灵魂简直比天使的翅膀还要洁白,你总是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将光环轻轻放在我胆怯的头顶上,微笑着对我说:“不幸一定会过去,因为洁白的光明正要来临。”

“不可能的。上帝已经把全世界的洁白都给了你,剩下无止境灰暗会拖着我伤痕累累的身体走过很长很长的一段泥泞呢!你最好赶快离开!否则你的洁白将会被我的灰暗所污染!你也会变得不幸!”

“只要你能开始幸福起来,我愿意把我的洁白一点一点转移到你的身上,直至洗去你所有的灰暗!”我记得你是微笑着这么对我说地,“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简直比月亮还要美丽!”

同样的,你知道吗?有句话我一直都没说出口,也许你不相信——当你这么对我说的时候,你移植进我体内的那些碎片开始发挥光能作用,让我的身心开始苏醒,像春天的风信子般,有了想毅然剪断自己发臭腐烂的根后重新萌芽的冲动。

也许,真的会如你说的那样,有一天我的世界里也能释放出无限洁白的光也说不定!只是那个时候,你依旧会在我的身边对我微笑吗?

⑽ 高中生小小说范文

思路:完整的故事发展写清楚,表明了死亡不是一种消失,而有另一种新生。多运用心理描写,反比等写作手法,使文章更有可读性。

正文:她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白色的房间,空气里还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她才记起自己发生了什么,腹部术后的剧痛赶走了她最后一点睡意。

她侧过头看着睡在她身旁的婴儿,那是医生和她一起拼命了四个小时的成果。小家伙睡得很熟,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她的眼泪滑落,滴在枕巾上,晕开。

她曾经不想要这个孩子,在刚发现自己怀孕时一度有过流产的想法,因为她没有丈夫。是的,未婚先孕在那个偏远闭塞传统的小山村里是不被原谅的。父亲想要赶她出门,她哭着跪求父母原谅,虽然最后并没有被捧出去,但父亲自那儿以后就再也没理她。她曾经和母亲说过堕胎,母亲却打她、骂她不孝,事情也就这样搁置了。

四个月后,她的肚子也显露出来,村里人议论纷纷,说李老头那个不肖女未婚先孕,坏了李家名声,枉李老头一生耿直,却出了这种女儿。虽然母亲劝她不要胡思乱想,但流言蜚语像是能穿墙似的,总会飘进她的耳朵里,一点点咬噬她的心,再加上怀孕的生理反应,这让她生不如死。终于,某天她趁父母外出办事,拿出了藏在柜子里的农药,写好遗书放在桌上,她真的撑不下去了。

这时,她好像感觉有什么不一样,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隆起的腹部,那里曾是她耻辱的标志,她用手抚上腹部,心想:里面的小家伙知道我快要死了么?

然后,她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腹部的振动,传到她的手掌,然后直直地撞进她心里,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抚摸着,好像能穿透自己的身体,看到里面的孩子,蜷缩的身体,紧握着拳头,像是想抓住自己,小家伙又动了一下。她抬起头,泪眼迷离地将遗书撕得粉碎,她刚刚触摸到的是一个全新的生命,她想留住它,她悄悄将农药放回原位,以后,再也没提起过不要这个孩子。

现在,她想保护的人就在她眼前,睡得恬静惬意,她伸手想帮他掖一下襁褓,手伸到他面前,襁褓中的手突然伸出来将她的食指擒住,力度像羽毛一样轻柔,她又一次感受到了那份悸动。

她反握住孩子的手,感受新生的柔软和脆弱,这样的悸动触碰到了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然后化开,她想看着他成长,想保护他,想在他身后看他走自己的路,他或许是她后半生的快乐,他是新生,也是她的重生。

这时,母亲推门走进病房,看着床上的母子笑了,走过去放下手里的保温桶坐在床里跟她说:“孩子生下来了就好了,你也别和你爹怄气了,他很担心你的,就是拉不下面子,现在还在医院大门口晃就是不进来,以后我们一家就好好过活,一切都会好的。”

她听得哭了起来,转头抚摸还在熟睡中的婴儿,随即又笑了。是啊,他是新生,也是她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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