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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4-16 17:31:33

⑴ 呐喊唤醒了国人的麻木不仁,坟埋葬了反动统治者的灵魂,牛吃的是草而挤出的是奶

呐喊是小说集
坟是散文集
吃草大概就是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吧。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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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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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殡葬人的秘密

作者:[美国] 雷·布拉德伯里

译者:仇春卉

豆瓣评分:7.9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6-6-1

页数:344

内容简介:

生性羞怯的殡葬人对着尸体倾吐秘密,

如日中天的作家突然宣布封笔,

多疑的怨妇认为情人徒有一具躯壳,

天真无邪的孩童却玩起诡异的游戏……

幻想文学大师雷•布拉德伯里回顾自己六十年创作生涯,亲自挑选出100个最喜爱的短篇故事汇集成册。这些曾发表在《纽约客》《花花公子》《时尚》等知名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以奇诡的想象力和惊人的叙事技巧,勾画出一个个异彩纷呈的幻想世界。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美) 雷·布拉德伯里(1920-2012)

Ray Bradbury

科幻大师雷·布拉德伯里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他1920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 1943年开始专职从事写作,代表作品有长篇小说《华氏451》、短篇小说集《火星编年史》等。除了小说,他还著有大量诗歌、戏剧和电视电影剧本。

布拉德伯里的作品涵盖了科幻、奇幻、恐怖等各种类型,因对类型文学的杰出贡献,他先后赢得了世界奇幻终身成就奖、甘道夫大师奖、布莱姆·斯托克终身成就奖、SFWA大师奖等殿堂级荣誉。

布拉德伯里的作品文笔优美,富有诗意与哲思,在主流文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他也因此被视为 “将现代科幻领入主流文学领域的最重要人物”。2004年,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为布拉德伯里颁发了美国国家艺术勋章。2007年他又以小说家的身份获得了普利策特别褒扬奖和法兰西艺术及文学司令勋章。

2012年6月5日,雷·布拉德伯里以91岁高龄病逝于洛杉矶。时任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悼词中称赞 “他的叙事才华重塑了我们的文化,拓展了我们的世界”。

⑷ 求一篇名为《玫瑰花的葬礼》的短篇小说

《玫瑰花的葬礼》 作者:悠悠 摘自:红袖添香黄昏,桐花在教室外静静的开着,像顶着一树紫色的小花伞。偶有风吹过,花落下,悄无声息。女孩沈梦芯伏在走廊外的栏杆上,目光似乎漫不经心,看天、看地、看桐花。其实,女孩哪里是在看别的,是在看男孩张文承。教学楼前的篮球场,张文承和一帮男生在打篮球。已是傍晚时分,校园里的人寥寥无几,零星的有几对情侣经过而已。每天的这个时候,沈梦芯都会这样伏在栏杆上,看远处篮球场的张文承打篮球,这一成了一种习惯了。女孩喜欢这样默默的看着他,尽管他一次也没注意过她。其实,在高中的时候,女孩就开始喜欢上张文承了。那时,他们同校不同班。高二的时候,女孩暗暗决定要追男孩。可是他是万丈光芒,不仅成绩好,人也很帅气。而她却是默默无闻,长相一般,学习不稳的小女生。况且,高中学习繁重,恋爱对于她来说,也只是想想罢了。于是女孩就想和男孩考进一所大学。接下来的日子里,女孩开始加倍用功学习。高三报考志愿时,她多方托朋友打听到他报考了南大英语专业,于是她也报考了那个学校那个专业。终于,沈梦芯如愿考进了南大英语专业。开学报名那天,她急切的夺过班主任手里的学生名册。反复看了三遍,没有找到男孩的名字。那时,同级的共有三个英语班。她跑遍了三个班,都没找到他的名字。她心里暗自埋怨朋友提供的假“情报’。一个月后,沈梦芯在外文系迎新生晚会上看到张文承作为新生代表上台演讲。她当时惊呆了,在台下又跳又叫。迎来别人一阵奇怪的目光。张文承也是鄙夷的看了她一眼。后来,沈梦芯打听到,张文承是日语一班的班长。“唉,没事干嘛学什么日语嘛,日语有什么好嘛……”沈梦芯虽然嘴里不停地抱怨,其实心里早已乐开花了。因为她终于找到他了。张文承来到大学里,也挡不住他身上的光芒。短短一年时间就晋升为外文系学生会主席,并且得到众多女生的青睐与追求。对于那些女生的追求,男孩从没有接受过。对于这点,沈梦芯又高兴又担心。女孩高兴他没接受那些女生。她担心自己告白时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被拒绝。据女孩对男孩的了解,张文承曾在高二时谈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不到半年那个女生无缘无故转学了。当时学校传闻是男孩甩了那个女生的,具体情况,没几个知道的。此后张文承变的对女生冷漠多了,没谈过恋爱了。大一期间,女孩对男孩没有采取什么大规模的追求,只是每天偷偷的跑到男孩的班级,偷偷在他的桌子里放一瓶水和一瓶干毛巾。因为她知道他每天都要打篮球,提前给他准备好这些东西。她会在下雨的时候,偷偷在他桌子上放一把伞。……对于这些东西,男孩开始有点惊奇,后来慢慢习惯了,他会顺手去桌子里拿水。女孩在大一时间里自学了大学三年的课本,考完了英语八级。到大二时,女孩主动请缨去日语班学日语。她拒绝了老师的建议去新生日语班学基础,她选择了男孩的班。夏去秋来,她抱着一沓看不懂日语书,来到男孩的班。女孩一眼就看到了男孩,女孩走到男孩的面前,微笑着伸出手。“你好,我叫沈梦芯,你可以叫我梦芯,我就是那个即将与你成为同学的转班生,其实我在高中时……。”“哦。”男孩冷漠的回答着,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张文承并不想多理睬这些女生,在他的眼里没有好女孩。对于他的冷漠,女孩没有生气,笑了笑。这是女孩第一次和他说话,不管怎样,女孩始终觉得高兴。接下来的日子里,沈梦芯一有空就找男孩聊天,每次男孩都爱理不理。反而甚至处处与女孩作对。这样又过去一年,女孩终于决定要告白了。上课的时候,沈梦芯让同学传一张封存的字条给男孩,内容是:“今天晚上打完篮球后,请在教室等我,我有话要说,请一定要来哦。”女孩不知道男孩会不会答应,等了很久,同学传来男孩的回信:“哦。”还是这个字。虽然只有这一个字,让女孩兴奋了一天,那天女孩根本没心思上课,想象着告白成功的情景,她仿佛已看到了和男孩手牵着手的情景,尽管女孩不知道男孩到底会不会如约而来。傍晚,男孩来了。那天,人出奇的少。同学们都早早离开,女孩认为这是上天有意安排的。男孩一个人从门外进来,头上豆大的汗水不停流下,显然是刚打完球的。“什么事?”简单明了的问了女孩。“额……”那句早已想说的话现在已经说不出了。“没事我走了。”男孩转身欲走。“不要!”女孩上前拦住:“那个,张文承,あいしてる,我喜欢你好久了。你喜欢我吗?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捧一大束玫瑰花来到我面前,说……。”“哦。”男孩直接打断女孩的话。“那你喜欢我吗?”女孩傻傻的问。男孩愣了好久,突然一笑,“喜欢啊,不过,你真的喜欢我吗?”“是!是!是!我真的真的喜欢你,为了你我可以做一切。”女孩说的很认真。男孩轻笑一声,“你能把你把你……的……贞操……给我吗?”男孩说的很慢,一字一句,说的很清楚。女孩为之一愣,想了想,缓缓开口:“如果你真想要……我……嗯……等我们结婚后我们就可以……。不过、我可以把我初吻先给你。”女孩闭上眼,等待男孩的吻。这是女孩等待三年的吻。可是这时耳边一阵哄闹。女孩睁开眼,不知什么时候全班同学都来了。大家都在哄笑。“沈梦芯,怎么不给我啊,哈哈……”“你真以为文承会喜欢你啊……”“别作梦了,还真下贱呢……”耳边响起同学们的嘲讽,男孩走到女孩的面前:“白痴!呵,像你这种随便的女生我见多了,我很讨厌。”……沈梦芯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离开同学的重重包围的。第二天,女孩搬离了男孩的班。这让男孩为此开始后悔自己是否太过分。那天傍晚,女孩又经过那个篮球场,看到男孩独自一人在打篮球。当女孩正准备转身离去时,看到男孩因投篮过度猛烈,摔在地上。女孩紧张的跑过去,男孩的脚环磨破出了点血。女孩欲扶起他去校医室,男孩摆手,拒绝了。女孩无奈,从随身包里拿出纱布棉球帮他包扎。男孩很惊讶她为何会随身带这些东西。没等男孩开口,女孩就说道:“你一定很惊讶我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其实这些东西我天天随身带着。当初我就是怕有一天你会像这样受伤,直到昨天,我以为不会再有这么一天了。”那天女孩和他说了很多,男孩也明白了很多。知道了桌子里的东西是她放的,知道了女孩最爱的是玫瑰花。知道女孩为她来到这个学校……第二天,女孩静静在看着那些自己没有学完的日语书。“哇……”这时身边女生发生一阵惊呼。女孩依旧没有抬头,她们无非是又看到那个帅哥。这一切再已与女孩没关系了,直到她发现她的书本被一大捧玫瑰花覆盖住。她抬头,发现时男孩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她莫名的看着他。“对不起,做我女朋友吧。”随后男孩单膝跪下,伸出右手,等待女孩的接受。这是女孩当初日思夜想的事啊,今天居然真的实现了,女孩甚至怀疑是不是真的。这与昨天他的冷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女孩还是接受了,毕竟爱了他这么多年。那天后,男孩对女孩至倍的好。每天都会接女孩一起吃饭,回家。女孩从没感受过这样的好。女孩后来了解到男孩的过去,男孩之所以会在这几年内对女生这么讨厌,缘于他高二的那次恋爱。那是男孩的初恋,男孩很爱那个女生,男孩甚至曾想过与那个女生天荒地老。可是后来那女生和别的男生轻易上了床。他知道后和那女生说分手了,那女生也转走了。张文承说的时候很平静,他对她说,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不会舍得碰她的。后来他就很讨厌女生,觉得女生都很随便。不过,现在男孩只想好好爱她。女孩听后很受感动,决定以后一定要陪他到老。至从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后,女孩受到很多女生的嫉妒,一次课休时,沈梦芯就曾被一个追了张文承很久的几个女生扇了几个耳光。她们嫉妒女孩的幸福。那后,女孩没见过张文承发如此大的火,男孩把那几个女生狠狠地打了一顿,把那些女生的头发剪了,用烟头烫那女生的眼睫毛。男孩是第一次打女生,第一次这么狠狠的打人。因为打架他丢了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并被学校通报批评。女孩很是心疼,男孩笑笑说,自己早就想退了那职位了。很烦!男孩说:“我们以后天长地老永不分离!”女孩和男孩来到GZ公园的玫瑰园,那里是玫瑰花的天地。女孩显得很高兴,流连忘返,女孩说等她死后要和玫瑰花葬在一起。女孩说要和男孩一起老死,一起埋葬在玫瑰花海里。男孩紧紧牵着她的手,会的,一定会的!男孩带女孩来到纹身处,在两人的右手的无名指上都纹了一个玫瑰。男孩对女孩说,这是我们的戒指,再也摘不下了,你以后永远是我的新娘。女孩幸福的依偎在男孩的肩上,期盼他们从此天长地久永不分离。好景不长,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男孩对女孩越来越冷漠。直至有一天女孩发现男孩手牵着另一个漂亮的女孩。女孩蒙了,她感觉全身一软。女孩上前询问男孩,觉得这一定是误会。男孩浅笑一声:“你以为我真的会喜欢你这种女生吗?我不过是玩玩你罢了,居然傻到当真。不过玩你这种女生还真容易诶。呵呵。”张文承无谓的说着。“那这个呢?”女孩伸出无名指:“你说的,这戒指再也摘不下,我永远是你的新娘,这可是你说的啊。”女孩此时已泪流满面。“哼,如果你想去掉也不是不可以,这个东西很容易去掉的。有一种洗纹水就可以去掉。”……女孩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了。男孩指尖轻轻划过女孩脸上的眼泪,“不要用你虚假的眼泪感动我,像你这种女生我见多了。”男孩无情的走了,留女孩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女孩那天晚上喝了很多酒。仿佛喝醉了就能回到从前的快乐时光,无奈借酒消愁愁更愁!第二天女孩没来上课。第三天、没来。第四天、没来。……男孩有点慌了。一个星期后,他们要毕业考试了,女孩还是没有来。离考试还有最后二十分钟,男孩电话响了,是女孩的。“梦芯,你在哪里?”男孩显得很焦急。“……”“梦芯?梦芯,你怎么了。对不起,我……。”“我爱你……”女孩的声音显得苍白无力。电话被女孩挂了,男孩冲出教室。男孩一边跑一边祈祷,千万别出什么事。男孩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女孩,情不自禁来到GZ玫瑰园。玫瑰园被围满了人,男孩的心跳的更快了。男孩拨开人群,看到沈梦芯安然的躺在地上,周围全是盛开的玫瑰花,地上有一把匕首,手腕处流了很多血。那血鲜红鲜红,融入鲜红的玫瑰花瓣上。男孩抱住女孩的身体。“梦芯,对不起……。”男孩痛苦的咆哮着,大叫着。男孩不知道女孩居然会这么傻,男孩在一个月前知道自己得了绝症,无药可救了。原本只想自己一个人独自离去。男孩已经没有任何理智与思想了。他要为女孩办一个玫瑰花的葬礼,就埋葬在这个玫瑰园。他要陪着女孩一起被埋在这里。后来,人们满足这对情侣,将他们埋葬在这个玫瑰园里。玫瑰花的葬礼,永远不分离。

⑸ 求一个短篇玄幻故事,女子投胎报恩。一个是在她前世给她的尸体披上衣服,另一个则是把自己埋葬,

这个故事是著名的佛教故事,名字叫做:“谁是前世埋你的那个人?”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

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⑹ 《短篇小说合集》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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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合集》是连载中的一部悬疑类网络小说,作者是牧羊人y。

⑺ 谁有悲伤的短篇小说啊

你去看看夏七夕和独木舟的小说吧,她们写的书都很悲:
独木舟:
短篇小说
《他是艳阳,谁是月光》
《谁说你跟双子座没有好结果》
《我知道你对我一见钟情了》
《你要记得我》
《请你在春天来临之前醒过来》
《你的笑像泉水叮咚响》
《城堡小妖的寂寞日记》
《亲爱的你在哪里,我好想你》
《无法抵达的森林》
《这次谁先说告别》
《黑夜白昼》
《用爱情造个句》
《谁收获了我耕种的爱情》
《亲爱的,是你么》
《二月十三号到此为止》
《我忘记了你的脸》
《你用什么回忆我》
《烟事了》
《从德芙到极芙 》
《如果艾佛森去了森林狼》
《原谅我不记得忘记》
《天使不懂海豚的痛》
《总有一天我要炸平长沙》
《身在天山,心老沧州》
《小苔的秘密爱情》
《莫爱》
《愚人劫》
《心诚则零》
《哪里还有第二个你》
《孔明灯最后落到了哪里》
《你可还记得SD画册》
《金鱼的记忆是七秒泪光》
《到白发苍苍,也舍不得淡忘》
《曾有旧时光给我们幸福》
《听说宜静最后不是嫁给了大雄》
《孙汀屿,你是不是真的快乐》
《等待的眼泪是倾斜的海》
《在夏天来临的时候怀念你》
《流浪过后,我看见的是海洋》
《哪里还有第二个你》
《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
《我知道那个人是你》
《时光会远行》
《程落薰,请你一直奔跑》
《后来的我总想起从前的你》
《世上无人是天使》
《繁花落尽,你教我依然相信爱情》
《世界那么小,我还是弄丢了你》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只有黄色可以像爱情一样美》
《兔子的肚子里有封信》
《光年之后的旧知己》
《你的眼睛为什么流汗》
《如果没有你》
《花之盛放》
《隔开我们的那条河叫时光》
《就让记忆,此地深埋》
《给我一段临安路》
《蔷薇开尽绿荫凉》
《我爱过一个陌生人》
《如果你看见我的阿波罗》
《在最初的时光里,遇见你》
《素颜如水,谁与流年》
《如果你有2003年的硬币,请交给我》
《你是我彼此遇见的后回无期》
《拜金小姐爱过你》
《全世界,只想你来忘记我》
《请你只当呓语听》
《全世界已经剧终》
《这次我先说告别》
《终于等来你爱我》
《四月,这一场海啸未央》
《我们都跳错了一支舞》
《寻找我亲爱的不良少女》
《三月惊蛰》
《我也不想这么样》
《那些青春蜷缩的忧伤》
《我最恨你的七件事》
《其实他没那么喜欢你》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边》
《你就像个小孩》
《为你一人四海潮生》
《所有亲吻都会抵达彼岸》
《威尼斯一直在下沉》
《时光琥珀》
《听说叹息桥下的拥抱会永恒》
《亲爱的姑娘别回头》
《欠你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你已错过我的嘉年华》
《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我也不想这么样》
《其实他没有那么喜欢你》
长篇小说
2009年 新长篇小说《深海里的星星》
《深海里的星星》
这是一部最具城市性质的青春传奇。 这是一本折射命运悲喜的灰暗剖析。 这是程落薰的青春志,也是所有女孩的年华墓志铭。 16岁,她爱错一个男孩,心里荆棘丛生,从此学会对爱情小心翼翼。 20岁,她遇到真爱,可是命运只安排他们相遇,随后因为注定所以分离。 她寻找安稳,但却最终被这座城市的物质与空虚埋葬。 女主角:程落薰 男主角:林逸舟、许至君

《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该书是独木舟的首个短篇小说作品合集,向读者呈现了作者跨越三年的文字之旅,是百万毒药翘首以盼的超值典藏之作。文中除了收录《全世界已剧终》、《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你是我的独家记忆》、《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等20个知名作品外,更独家收编了独木舟首次尝试的中篇小说《梦到醒不来的梦》。

正在写长篇小说《月亮说它忘记了》

深海里的星星 [夏七夕] 《不是所有的南方都叫温暖》/夏七夕
[夏七夕] 《伤痛不过百日长》/夏七夕
[夏七夕] 《下个冬季的白色婚礼》/夏七夕
[夏七夕] 《蓝色气球和苏夏》/夏七夕
[夏七夕] 《海是倒过来的天》/夏七夕
[夏七夕] 《不见茶花好多年》/夏七夕
[夏七夕]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夏七夕
[夏七夕] 《人生若只如初见》/夏七夕
[夏七夕] 《你是我的天下无双》/夏七夕
[夏七夕] 《悲伤的穿山甲找不到穿山乙》/夏七夕
[夏七夕] 《请收留奥菲利亚的第4个影子》/夏七夕
[夏七夕] 《如果猫七忘记了摩天轮》/夏七夕
[夏七夕] 《永远告别流离失所》/夏七夕
[夏七夕] 《带着眼泪去流浪》/夏七夕
[夏七夕] 《那年夏天的一场浮华童话》/夏七夕
[夏七夕] 《如果你是我眼底的一滴泪》/夏七夕
[夏七夕] 《灯笼易碎,恩宠难回》/夏七夕
[夏七夕] 《爱你,是我孤单的心事》/夏七夕
[夏七夕] 《你的路途,看不到我苍老》/夏七夕
[夏七夕] 《天使也一样》/夏七夕
[夏七夕] 《童话伤城风景凉》/夏七夕
[夏七夕] 《往南往北,忘南忘北》/夏七夕
[夏七夕] 《消失的彩虹少年》/夏七夕
[夏七夕] 《无法告别》/夏七夕
[夏七夕] 《走失在记忆里的塔塔》/夏七夕
[夏七夕] 《刹那翻过年少的风景》/夏七夕
[夏七夕] 《宁生,你不来,我不老》/夏七夕
[夏七夕] 《青春是一树一树的花开》/夏七夕
[夏七夕] 《再美的萧邦,也弹不出我的悲伤》/夏七夕
[夏七夕] 《让我感激你,曾予我欢颜》/夏七夕
[夏七夕] 《天夏,你是我的整个天下》/夏七夕
[夏七夕] 《你的夏至不挽留》/夏七夕
[夏七夕] 《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夏七夕
[夏七夕] 《天央的青春,海啸不忧伤》/夏七夕
[夏七夕] 《那年的文字,叫做沧海桑田》/夏七夕
[夏七夕] 《你给不起的未来,我来告别》/ 夏七夕
[夏七夕] 《她会替我好好爱你》/ 夏七夕
[夏七夕] 《世界上唯一的企鹅先生》/ 夏七夕
[夏七夕] 《其实我不是你的哆啦A梦》/ 夏七夕
[夏七夕] 《如果我变成回忆,退出你的生命》/夏七夕
[夏七夕] 《唯独你是无可取代》/夏七夕
[夏七夕] 《你惊艳了我的时光》/夏七夕
[夏七夕] 《暗地里的病孩子》/夏七夕
[夏七夕] 《就让记忆永不复苏》/夏七夕
[夏七夕] 《后来我们都哭了》/ 夏七夕
正在连载:妖孽只在夜里哭
我有她们的文章,需要的话我可以发给你。

⑻ 黑魂灵的主要内容

《黑魂灵》的主要内容是:

一名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

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

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文学背景

本套丛书收录曹文轩中短篇小说66篇,包括《放鸭记》、《六十六道弯》、《帽子王》等全新创作,也包括《艾地》、《海牛》、《痴鸡》等经典名篇。

融合多种写作风格与写作题材,秉持作者一贯美学风格,蕴含深厚的人文情怀、震撼的人格力量和执着的精神追求。丛书收入众多名家大师配画,唯美精致,图文相映,让美术与文学在小读者心中碰撞出美丽火花。

⑼ 短篇故事《埋葬九年》

全文如下:

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长得丑的人如果没有钱,甚至连繁衍后代的权力都没有。

而如果长得特别丑的人,就算有钱也没有妹子。

而沈浪,就是一个丑得连这项基本权力都没有的男人!

当然,沈浪的丑不是天生的!

曾经的他超级超级帅,而且还在国内最好的医科大学念书。从小学开始就有女生暗恋他,狂热地追求他。

然而在大一的时候,可怕的意外发生了。

他在做实验时瓶子炸开,浓度不低的硫酸喷了他一脸,还有半个胸膛。

帅气绝顶的面孔被毁了,他从天使变成了魔鬼,丑得让人不敢看第二眼,比《巴黎圣母院》的卡西莫多还要丑,那是一张让人几乎要做噩梦的脸。

沈浪从人见人爱,变成了人见人怕,几乎没有女生敢在他的脸上目光停留超过两秒钟。

沈浪已经失去了俊美帅气的外表,他就选择成为一个高尚的灵魂。

研究生毕业后他没有继续念博士,也没有选择留在大学的附属医院,而是去了最艰苦的边疆。

支援边疆十年,他救人无数,获得了无数荣誉,然而依旧没有女人喜欢他。

他觉得自己做得好不够,还不足于光芒四射。

于是,他决定让自己变得更加高尚,最好高尚到让人忘记掉他丑陋可怕的面孔。他选择去了更加危险更加艰苦的非洲,战火纷飞的国家,天天呆在连手术室都没有的帐篷医院。

在战乱的非洲某国,他足足呆了十年。

他获得了更多的荣誉,而且是联合国颁发的荣誉。他每一天都在治病救人,每一天都在动手术。

他名扬海内外,成为旗帜一般的人物,成为了奋斗、牺牲、奉献的代名词。

他丑陋的面孔上了很多报纸杂志,有很多女人敬仰他,但依旧没有一个女人喜欢他,四十几岁的他依旧孑然一身。

等到父母离去的时候,他就更加孤独了。

他依旧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救死扶伤成为了惯性。

此时,沈浪连续动手术27个小时,如同一个机器人一样。

整整二十几年了。

他每一天都在救死扶伤,每一天都在拼命奉献,几乎没有休息过,仿佛一个铁人。

这二十几年他做过的手术,救过的人,不计其数。

然而事实证明,一个人光高尚是得不到女人青睐的,《巴黎圣母院》里面的女主角也仅仅不嫌弃卡西莫多,愿意让你在一边看着我而已。

沈浪一丝不苟地为一个难民进行断腿缝合手术,没有一点点懈怠和粗糙,哪怕他已经疲倦到了极点。

“咻……”

一阵呼啸声由远而近,伴随着是空气的颤栗。

沈浪清楚地知道这是炸弹的声音,而且朝他头顶飞来,但是他没有半点害怕和躲避,内心反而一阵轻松和解脱。

因为这一生他是在是太疲倦孤独了。

“好累,不过女人都没有睡过就死了真是有些遗憾!”

“如果生命可以再来一次的话,我保证要过上最舒服悠闲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再也不要这么劳碌。”

“如果上天还能还给我一张漂亮的面孔,我保证要用来勾搭最漂亮的女人!”

沈浪心中发下了毒誓。

“轰!”

炸弹落在了临时医院,在沈浪的身边爆炸。

瞬间,他的身体直接粉身碎骨,还有旁边的那台x光机,笔记本电脑也被炸得粉碎。

然后空气中仿佛出现了一个光影漩涡,将所有的一切都卷入进去。

这是哪里?我不是已经被炸得粉身碎骨了吗?

当沈浪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身处在完全陌生的环境。

他躺在一张柔软的雕花大床上,周围的一切都是富丽堂皇。

雕琢考究的红木桌子,精美的银质烛台,柔软的羊毛地毯,这些细节无不显示这是一个豪富之家。

最关键的是,这个房间内的一切都是古色古香,没有一点现代地球的家居风格。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是上好的丝绸,但款式绝不属于现代地球,更像是电视剧中的古装。

床边上有一面大镜子,并不是非常清楚,应该是一面铜镜。

沈浪努力起身,鼓起十分的勇气朝着镜子看去。

这不能怪他,自从毁容之后,每一次照镜子他都如同做噩梦一般,自己都会被吓到。

看到镜子里面的面孔,沈浪先是惊愕,然后泪流满面。

这张脸虽然憔悴苍白,但是却俊美无匹,甚至和沈浪毁容之前有八九分相似。

沈浪确定了一件事。

他穿越了,他的灵魂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穿越到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男子身上。

久违了,帅气英俊的脸庞。

沈浪几乎有些贪婪地望着镜子中的面孔。

上天竟然真的给了他新生,竟然真的让他恢复了俊美的面孔,哪怕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这太好了,反正父母离去之后,他对现代地球的就没有什么眷恋了。

能够获得新生的感觉太赞了!

就在此时,一团复杂的信息涌入了他的脑海,这是属于这个身体原主人的记忆。

这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

熟悉是因为这里非常像是中国古代,而且也有类似的文化,用同样的文字,相似的人种。

陌生是因为这里不是地球,版图是不一样的。

这个世界有四书五经,中华上古先贤的那些著作,中华文明的根基仿佛都有。

但是中国的朝代一个都没有,没有秦朝,没有汉朝,没有晋朝等等……

这很奇怪,版图和历史都不一样,文化却一样。

因为这个世界的历史曾经出现过大涅灭,之后文明再一次重生,这些书籍被整齐挖掘了出来,成为这个世界文明复兴的伟大钥匙。

所以,四书五经之类的书籍在这个世界,甚至拥有更加崇高的地位。

不仅如此,这个世界是有武功的,个人武力远比中国古代更加发达。

此时,沈浪所处的朝代被称之为大炎王朝。

这是一个庞大的帝国,换算之后疆域超过一千四百万平方公里,几乎超过了中国古代任何一个朝代。

这个朝代也和中国古代不同,除了一个中央帝国之外,周边还环绕着许多诸侯国。

是诸侯国,不是藩属国,类似周天子和天下诸侯的关系,但是这个中央帝国又比周室强势许多,这些诸侯国全部奉炎帝为真龙天子。

而且单纯文明程度而言,大炎王朝远胜中国的春秋战国,大致和唐宋相近。

沈浪现在所处的国度,就是南方的一个大诸侯国,越国!

越国拥有三个行省,四十五郡和一个特治州,面积超过五十九万平方公里,人口一千多万,商业发达,民风犀利,武道昌盛。

宁氏家族,统治越国已经超过四百年之久。

沈浪所在的地方便是越国的天南行省,怒江郡,玄武城。

他穿越这个身体原主人的名字,竟然也叫沈浪。

关键是两个人的长相竟然有七八分相似,这应该不像是一个巧合,究竟是何等复杂的原因,此时完全不得而知。

但阅读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之后,他只觉得这个异世界沈浪,完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喜剧。

沈浪生长于玄武城,寒水镇,枫叶村。

他家是外来户,在沈浪两岁多的时候才来到枫叶村。

父母是最普通的自耕农,整个怒江郡山多水多田少,沈浪一家一家四口加起来也只有区区两亩田地,两亩山地。父母都非常勤奋,但一年所产连温饱都勉强。

尽管出身农家,而且他还不是家中独子,但从小到大父母对他非常宠溺,舍不得骂舍不得让他干活。尽管家里穷得叮当响,但父母还是将他送去读书,所以从某种意义上他还算是一个读书人。

不过他的书读得是相当差,念了十年书,加起来认字不超过一千个。

不是因为懒,他反而非常勤奋,成绩差是因为智商太低,够不上脑残的级别,大概和《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一样,言语温吞,表情呆滞,反应迟钝。

除了俊美的面孔之外,他几乎一无是处,在方圆几百里内都是废物的代名词。

而他弟弟沈建是个破落户,习武几年一无所获,现在已经沦为一个彻底的泼皮。

父母渐渐年长,家中每况愈下,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真正家徒四壁。

今年他满十八岁了,进镇学读书已经整整九年,但学问依旧很烂。和他一起上学的同窗有的甚至已经考上功名了,而他依旧在启蒙班,每天都和一群十岁的孩子一起上课。

这相当于别人都上大学了,而他连小学都没有毕业。

这完全是寒水镇学堂之耻,镇上学堂的老师也不愿意教他了,因为实在是太笨太蠢,朽木不可雕也。

于是,他被赶了出来。

从小到大父母太宠溺他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几无缚鸡之力,连砍柴都不会更别说干农活了。

于是回到家后,他就天天拿着木棍在门外泥地上写写画画,每日在家吃白食。

父母没有嫌弃他,依旧对他嘘寒问暖。弟弟尽管是一个泼皮流氓,但也待他极好,天天在外面鼻青脸肿回来赚几个铜元,养着他这个废物哥哥也没有怨言。

当这些记忆画面浮现的时候,沈浪的身体觉得一阵阵窝心。

小时候沈浪每顿吃白米饭,父母和弟弟就只能喝玉米粥。

父亲偶尔在山上猎了一只野兔,会拿去街市卖钱,但每次都会留下一只兔腿,只让沈浪一个人吃,弟弟沈建一边流口水一边干巴巴扒着碗里的玉米饭。

父母真的很偏心啊,把沈浪这个低能儿当成宝贝一样疼爱,弟弟沈建就如同野草一般。

而且从小到大因为沈浪智力地下,所以经常有人欺负,弟弟沈建为了保护他,不知道跟别人打了几架。

真是幸福温暖啊。

所以记忆到现在目前为止都很美好,哪怕家里极穷,但真的很幸福。

不过,既然沈浪穷成这个样子,那为何此时住的房间如此华贵呢?

因为她娶了一个超级有钱的妻子,准确说他入赘到了一个豪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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