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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镯子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10-02 16:32:39

1.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_感人小故事

100字内的 故事 看起来虽然短,但是却也有很感人的故事!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100字内的感人故事和几个感人小故事,希望你可以喜欢。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1

一个13岁的小红军小兰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袋干粮,却在过一座桥时为照顾一位伤员不慎把自己的那袋干粮掉入河中被水冲走了。为了让大家有足够的干粮吃,她坚持没告诉战友们,装成没事发生一样,拔了许多野菜塞入挎包,让挎包塞得鼓鼓的。不久她的身体不行了,在护士长发现她吃野菜和挎包中“干粮”的事后,大家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于是大家每人自愿地分一点干粮给她,让她体会到了革命军队中家的温暖。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2

他们认识很久了,她爱他,可她说不出口。他们只是朋友,很好的朋友,有一天她对他说:“我有阿拉丁神灯给你三个愿望,许愿吧。”“第一个,我希望你幸福。”他说,她低着头,不看他。“第二个,我希望我幸福。”她依旧“第三,我希望我们幸福。”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3

一个人在朋友家吃饭,问朋友这餐吃的是什么肉?朋友说是企鹅肉,他就号啕大哭自杀了。

原来几年前,那个人和一个朋友出去玩,遇海难漂到一个岛上,所有的食物全部吃完了,差不多快饿死了。朋友出去找东西,带回了烤好的企鹅肉,而且腿上捉企鹅时受了伤。他吃了以后恢复了体力,搀着他朋友一起继续走。而朋友不肯吃企鹅肉,结果饿死了。现在他吃到真的企鹅肉,知道那时候朋友是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下来烤了给他吃了。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4

在寒冷的雪地里,一位军需管理者为了大家都能穿上棉衣,自己把自己的棉衣也给了他人,而自己却冻死了.僵硬的尸体靠在树上,成了一座永垂不朽的丰碑.人们会永远记住他.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5

他们每天在公交车上见面,她抬着头看着他,看他 说说 笑笑。今天,他提到了一个女孩的名字,很不巧,那个分贝足矣让她捕捉到。她听了心里不温不热,只是不知觉得留下了眼泪。晚上她回到家,发了一条短信:“我也爱你,在一起。”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6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答道:“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7

分手两年后,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

男:你好吗?

女:好!

男:他好吗?

女:好!

女的问:你好吗?

男的答:好!

女:她好吗?

男:她刚刚告诉我她很好!

100字内感人短故事8

她是一位善良的妈妈,名叫高淑珍。

她收留了几百个残疾孩子,让自己的女儿为他们上课。孩子们读书不要钱,还能免费住宿。孩子们都管高淑珍叫“妈妈”,因为高淑珍养他们,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高淑珍还立下规定:必须等残疾孩子吃完了饭,自己的孩子才可以吃饭;想要娶她的女儿,必须要照顾几百个残疾孩子。我看着看着都哭得泪流满面。

感人小故事:下辈子只爱我好吗

作者:薛琰

他家贫穷,大学是靠自己打零工和卖血的钱念完的。她富有,是城市姑娘,父母是高干,家里有保姆。第一次去乡下时,她认不清麦苗和韭菜。他和她初次相见是在场上。她忽然来例假,染红了白裙子,却浑然不觉,还在和同学有说有笑。他看见后脸红了,脱下自己的上衣让他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也难忘的。之后是缠缠绵绵的四年恋爱,她试图帮他,而他不肯:男人哪会用女孩子帮忙?

毕业 时,他们本来免不了天各一方,但她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男人是她想要的。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给她的。到小城后,看见家徒四壁,她摘下了玉镯。是的,在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啊!不久,她怀孕了。见她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不料一脚踩空,从山上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她常常这样想: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可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如果。他瘫了,家里的一切都靠她。父母来接她,毕竟在小城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像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但这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为了给他治病,她卖掉了那只镯子,接受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啊,看见固执的女儿这么苦,心疼了。她挺着个大肚子挑起家里的重担。在田里摘菜不留摔倒了,她流产了,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她流泪了……

他们依然在小城过着贫苦的日子,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她早已没有了大城市姑娘的骄傲,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贩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与当地的女人并无二致。大夫说她丈夫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她还是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并不指望奇迹发生,只希望他的腿不萎缩。35岁那年,她听说有位大夫针灸功夫好,但要翻过一座山才能找到那位大夫。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就拉着他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她弓着背,艰难的往前走。他看着她的背影,哭了:“下一辈子,我再也不要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他却说“来生,再也不爱你”。奇迹是在一年后出现的,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慢慢能走了。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获了奖。有许多人来找他,他也四处讲学,同时讲这十几年自己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自己背后的那个女人。谁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谁也没想到柳暗花明了。

2. 找一部小说,现代的,男主克妻,女主算命说属于白虎命和男主绝配。女主有块血玉镯子

是 《白虎戏情》么 感觉挺像

3. 谁能复制几篇短篇那种小说给我

骗个财神郎:元湘
楔子:

降龙镇枭雄客栈

过了未时,用餐的人渐渐稀少,仅剩三、五桌闲嗑牙的,其中又以客栈中央那桌最为嚣张,高嚷的声响足以媲美客满时众人嘈杂的音量。

「他奶奶的,朱购那小子竟然敢偷老子的传家之宝,要是让老子给逮到,非扒他一层皮不可。」一个满脸凶恶、高大壮硕的男人大喊,那声音之大,就像响雷一般可怕,声传千里。

在旁一个小男孩睁着双好奇又可爱的大眼睛,边惊叹边点头。

嗯嗯嗯!够气势,好酷、好酷。

眼前这横眉竖眼、虎背熊腰的老大,大概就是他娘所「崇敬」的匪类模样。

没错!他娘说来有些奇怪,人家一般女子最爱的是温文儒雅的少年郎、要不就是风流多情的俊哥儿;而他娘刚好相反,最崇敬一些看来凶恶威猛、杀人不眨眼的盗匪,尤其以「饿狼山」名闻一时的「独眼枭雄」钟鹰霸为最。

听说那个钟鹰霸武功非凡,常常一身黑衣,肩上扛着把大刀,走起路来龙形虎步、威风凛凛。只要他一出现,路人立刻自动退避三舍,没人敢与他并行。

他娘觉得那才叫男人中的男人,够气魄!一颗芳心全给勾了过去,非君不嫁。

可惜呀,在某次官府的围剿之下,那一代枭雄最后还是逃不过法网,被关进大牢里去了。

他娘伤心之余,只好接受家人安排,成为客栈老板娘。

但她一直不死心,心念一转,将原本的「黑家客栈」招牌拆下,挂上了「枭雄」二字,让「黑家客栈」变成了「枭雄客栈」;连甫出生的亲生子都不放过,亲自为他取了个她自认为很有气势的名字——黑狂鹰。

她并不鼓励儿子往匪类方向发展,但却希望他有那种狂悍的气魄。所以她请来了武馆里最厉害的师傅教他武功,让他打下武学基础,将来好云游江湖,最好能做个雄霸一方的山寨主。

不能当寨主夫人,当个寨主他娘过过干瘾也好。

黑狂鹰年纪小,无法抵抗他娘亲的安排;而黑老爷向来没啥主见,先前听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就将老婆大人说的话当成圣旨,不敢不从。

于是乎,黑家一对苦命的父子就在黑夫人的蹂躏下,苟活于世。

幸好黑狂鹰虽听话,却不盲从,他还是很有见地和自我主张的。

真是笑死人了,如果那个钟鹰霸真有他娘说的厉害,武功盖世,又怎么会变成「独眼」枭雄,而且那么轻易便让官府的人给抓了、砍了?

只有他娘才会轻易相信那种骗死人不偿命的荒谬传言,要换作是他,才不可能那么容易让人得逞。

他立志要当个雄赳赳、气昂昂,威武厉害的狠角色,左踢猛虎、右砍恶龙,人见人回避、鬼见鬼发愁。就算不能成为天下第一的盗匪,至少……至少气势也得和眼前这家伙能相提并论才行!

耳里炮声隆隆,那位凶恶的老大还在继续喷火中——

「你不是说有派人去跟踪,那人呢?死到哪里去了?」

咆哮的声音之大,似乎能让整座客栈震动,其它几桌客人见苗头不对,纷纷赶紧结帐落跑喽。

「老大,你……别生气,你那传家之宝『龙头宝剑』有六尺那么长,他若没变卖,目标十分明显,咱们迟早会抓到他的。」旁边的小喽啰连忙安抚。

「迟早?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位老大一脸不爽,识相者最好有多远闪多远,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若非身为下属跑不掉,旁边的其它喽啰真想立即夺门而出。

孰料,这时竟然有个不怕死的小鬼头敢靠近他,脸上甚至还挂着可爱的笑容,真让人为他捏把冷汗。

「这位老大,我想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喔!」黑狂鹰一脸崇拜。

真的好厉害,如何才能吼一声,就让全部的人吓得屁滚尿流?

「真的吗?小鬼,你见过朱购?」满脸怒容的老大挑起眉,不大相信。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你说的什么……猪狗啦,但我的确见过一个手持六尺长物的男子,而且他生得獐头鼠目、嘴巴歪斜,走路一拐一拐的,那是不是你要找的人?」自小在客栈混大,黑狂鹰早就养成一身敏锐视人的好本领了。

「对,对极了。」那位老大喜出望外,猛然揪起了黑狂鹰的小衣领。「快告诉我,那人现在在哪里?」

呃!这家伙也太激动了吧!

「咳咳……你先放我下来,否则勒死我,看你去哪儿找……答案!」短短的脚悬空踢呀踢地,他难受得几乎要翻白眼了。

那位老大赶紧将人放下。

「快说!」他命令道。

真的好凶恶哪!真的该崇拜这种鲁汉子吗?小小的黑狂鹰开始怀疑起母亲大人的安排。

「那人刚刚才走,就往西边的方向。」他指了指方向。

「小鬼,你没骗我?」

「当然,骗你又没好处。」若不是想近距离地看看何谓「枭雄」人物,他才懒得理他哩。

「呵呵呵!太好了,小鬼头,谢谢你的情报。」那位老大由怒转喜,发出洪亮的笑声后,阔绰地由怀里拿出了一锭金元宝递给他。「给你买糖吃。兄弟们,走!」

黑狂鹰让手上的金元宝给眩惑了眼,脑中轰轰然。

好漂亮的东西啊,这是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

他在将金元宝再拿近些,仔细端详,那金亮的色彩,让他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

「哎哟!小……小少爷,真是让你给吓死了,那人凶恶成那样,你也敢靠近。」一直躲在角落边发抖的店小二见那群凶神恶煞走后,这才敢走出来。

幸好小祖宗没出事,要不然看他如何跟去午睡的老板娘交代喔!

黑狂鹰根本没听进他说什么,眼睛还是舍不得眨着眼,看着那锭金元宝。

「阿五,这是什么?」他怀疑地问,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

「这……」店小二阿五睁大眼。「金……金元宝!」

想不到那凶恶的家伙这么财大气粗,早知道……早知道……

唉,也罢!日头炎炎,性命宝贵,就算有十锭金元宝可赚,他也不敢出来啊!

「金元宝?金元宝是干什么用的?真的可以买糖吃吗?」这不能怪他,实在是小小年纪的黑狂鹰根本没见过所谓的「金元宝」,大人们更不可能会拿这玩意儿给他,给他几文钱就算对他很好喽。

「当然可以,这锭金元宝可以买下周老伯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呢!」

「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小小的脸蛋迸出了异常的光芒,最后化作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太好了,原来出卖情报也可以赚钱啊,而且还可以赚好漂亮、好实用的金元宝。呵呵呵,我决定了!」

「小少爷,你决定什么了?」阿五搔搔头,搞不清楚他说什么。

「我决定不当山寨大王,」小小的黑狂鹰语气坚定地宣布道。「我要当个贩卖消息的人,我要成为一个名闻天下的万、事、通!」

第一章:

一锭闪亮亮的金元宝,改变了黑狂鹰的一生。

立定了伟大的志向后,他开始朝自己的方向前进。

家里是开客栈的,平日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多得不胜枚举,在众人七嘴八舌之下,能用的情报自然会在不经意间流露。

也因此,黑狂鹰既不用有猛虎般的音量,也不必练得一身虎背熊腰来吓人。和盗匪同样是做「无本」生意,贩卖情报似乎更适合他一些,而且不用杀人,又可挣钱,多好。

是的,他好爱、好爱钱喔。

虽然身为生意还不错的「枭雄客栈」唯一继承人,他一点也不缺钱用,但是他真的很爱钱,尤其是金元宝。

自从从那位凶恶的老大手中接过那锭金元宝后,他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闪亮亮的玩意儿。

当然、当然,赚钱绝对不是用来花的。

他的至理名言是:赚钱来花谁愿赚?

金元宝那么美丽可爱的小东西哪,是用来「看」的。

每次看到自己手边堆的金元宝越来越多,他的心也会跟着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快乐,飘飘欲仙。

九岁那年,他便下了个决定——矢志一生要赚尽天下间所有的金元宝!以金为床、以宝为被,造金屋、造银屋……

随着年纪增长,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枭雄客栈」出发,足迹踏遍降龙镇的每个地方。他不愧为商家之子,非常有生意手腕,善施小恩小惠给些孩子,以换取更多的情报、挣更多的财物。

也因此,没多久他便成为降龙镇上最八卦……呃,最厉害的万事通。

谁家小妾偷汉子,谁家在做不法勾当……他都一清二楚,而知晓门道的,都会来找他问问题。当然、当然,钱可得先准备好。

就这么过了几年,直到他十五岁,他娘找他为止。

黑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私底下在做什么事,虽然有人警告过她,但她根本不听那些妇道人家的话,始终认为自己的儿子还是一如往常的听话可爱。

况且她一心只放在打听哪个武师比较高明、哪座山比较适合占领……仍盼着儿子能赶紧练好绝世武功,招集大群同好,来个据地为王,成为盖世枭雄,以期「光宗耀祖」,哪有空去理会其它。

就在武师向她宣布黑狂鹰的武功已经青出于蓝后,黑夫人喜出望外,立刻召来儿子,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她拚命地游说、催促着儿子赶紧出外磨练去,最好三、两年后能传回捷报,占座山、或者抢座城,让她过过山寨大王他娘的瘾,别一直留在家里和一些三姑六婆、五叔八舅的混了,免得消磨志气。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黑狂鹰眼睛一亮,原本他就不愿被困在小镇上,壮志难酬,这下子正好可以让他大显身手。

于是他照着黑夫人的指示,开始了流浪的生涯。

为了避开他娘耳目,也因为黑狂鹰这名字实在是……太凶恶了点,不适合他童叟无欺、淳朴善良的本质,因此他决定为自己更个名行走江湖。

苦想了三天三夜,终于让他想到了个好名字——黑似仙。

是的,这名字就是他全部的想望,他要赚尽天下的财富,唯有如此,才能让他快乐似神仙。

他寻梦而去喽——

泉水镇

在镇郊处,有座破旧不堪的小草屋。

「阿雷、小雨,宝儿……咳咳,宝儿,她回来了吗?」气若游丝的苍老声音,由杂乱的草堆里传出来。

回答他的只有一阵啜泣声。

「咳咳……别哭,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别哭了……咳咳咳咳——」老人努力地安慰道。

「老爹,你……呜呜!你别多说话,宝儿,她很快就会回来的,你放心吧。」阿雷别过头去,对旁边同样哭得抽抽噎噎的女孩道:「小雨,你快去门外守着,一看到宝儿便赶紧拉她进来。」

对旁人来说,这间以草堆成的小草屋,半边已经塌陷,根本遮不了风、避不了雨,顶多算得上是座草堆。但对他们几人来说,这却是他们的「家」,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

「呜呜呜……好的,我这就去!」小雨听了哥哥的话,连忙跑到门外守着。

「老爹,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阿雷强忍着眼泪说。

简老爹惨白的脸色令他不忍卒睹,心头直酸。

「咳咳,阿雷,你别安慰我了,我……我知道自己的状况,咳!」老人又猛咳了一阵,才虚弱地道:「老爹……不能再照顾你们了,你要记住我的话,和你妹妹去投靠亲人,这样我才能走得安心,明白吗?咳咳咳——」

阿雷很用力地点头,承诺道:「老爹放心,我会照你的话去做,我也一定会好好照顾小雨。」

「那就好……那就好,咳咳咳——」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咳得惊天动地。

「老爹……」阿雷担忧惊慌极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骚动——

「老爹、老爹,宝儿回来了,宝……元宝回来了。」小雨带着哽咽的声音,由远而近传来。

除了小雨外,还有一个打扮得不男不女,眉眼间英气十足、神采飞扬的女孩跑了进来。

「老爹,呼呼!听说你不行啦?」女孩一进门,边喘气边用中气十足的嗓音劈头直接地嚷问。

「元宝!」阿雷瞅了这没分寸的丫头一眼。

「宝儿——」老爹原本黯淡的眼神,在见到她活力十足的红润俏脸后,突然瞿亮起,强硬地扯动一抹笑容。这丫头就是这么直接,每每总让他又好气又好笑。「咳咳,你终于回来了。」

「哎呀!老爹!你很讨厌耶,人家叫元宝,不叫宝儿啦!」俏丽的女孩跺脚抗议道。「你每次都叫错。」

「元宝这名字很土。」这丫头到底知不知道;阿雷忍不住插嘴说道。

「元宝怎么会土呢?它多实在呀!如果姓金呢,那就更好了,叫金元宝。可惜你姓简,不过这也不错啦,叫简元宝、捡元宝,嘻嘻!」她的笑容突然凝结,一脸惋惜。「可惜——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真正的金元宝长什么样子哩!」

「宝儿……」老爹叫道。

「叫我元宝啦!」女孩跳来跳去,没一刻安静地执意道。

「你就非要和我抬杠才行吗?」哪有人自己想改名就改名的,根本没将他这老爹放在眼里嘛!

「我这是据理力争。」瞧!多有学问的话呀,真佩服自己。

「可是我……我是个病人耶!」她不该让让他吗?真不孝。

「听听你的声音多洪亮,你哪像个有病的人啊?」元宝姑娘怀疑地眯起眼。「老爹,你是不是想装病骗人啊?」

阿雷和小雨也同时瞥向他。没错耶,比起刚刚的有气无力,现在的简老爹真的是「活力十足」呀!

真是被这丫头给气死了,气到忘了自己只剩下一口气,还能跟她大小声,算她厉害!老人听到她的质疑后,似乎才想起自己早已病入膏肓,刚刚对骂的精神又颓靡下去。

「阿雷、小雨,你们……你们先走吧!我有话要单独对宝……元宝说。」老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老爹——」阿雷和小雨兄妹哭着拜别,迟迟不肯走。

他们知道,这一别,将会是永别了!

「去去去,人家老爹要跟我讲悄悄话,你们哪边凉快哪边滚吧!别留在这里碍眼了。」元宝将那对哭哭啼啼的兄妹踢出门后,才回到老人身边。「老爹,哇,瞧瞧你化妆化得多成功,简直就像个快死的人了。快点,快告诉我,你这回想使什么诈?」她开心地大声嚷问。

敢情她当他在开玩笑,这天真可爱的丫头……

老人摇摇头,由怀里拿出一只小小的玉镯递给她。

「哇!这是什么?」她伸手往玉镯套了套,可惜手太大,怎么样也套不进去。「老爹,这是真的假的?是你要买给我的吗?哎哟!你也太没诚意了,要送就送大一点的嘛!这么小的镯子,简直就是让小娃娃戴的。」

简老爹曾收养许多人,可最疼爱的还是她,总爱昵称她为小公主,若有好的东西,也会偷偷塞给她,而她也会给予相同的回报,这是他们「父女」间的默契。

「没错……那镯子的确是给小娃娃戴的。」他语重心长地道。

「是吗?」她随便说说而已耶!

「咳咳,听我说,元宝,这是你的。当初我在……捡到你的时候,这小玉镯子就套在你的小手上,相信这玉镯可以……为你解开身世之谜,证明你的身世。」简老爹用着从未有过的严肃神态道。

「身世之谜?」元宝一双水灵灵的灵动眼眸在玉镯子上转动。「你的意思是……这真的是我的?这只玉镯子是真的?」她还以为是老爹拿来逗她的玩意儿哩!

「是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有爹娘,不是孤儿?」她唇儿一努。「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老爹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老爹再也照顾不了你,我……我也用不着说出这件事。」

小宝儿这么单纯,实在不适合那种尔虞我诈的环境哪!

「什么意思啊!老爹,你……」

「咳咳咳……」老爹突如其来的一阵剧咳,让她停住了口。

「老爹,你不要紧,不要紧吧?」

「咳咳!元……宝儿,我的小公主,老爹很高兴……很高兴能够收养你,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可惜我们的缘分尽了,我在天上会……庇佑你的,庇佑你早日找到……亲人。」

「老爹,你干么突然这么感性,好恶心喔!你就别假仙了啦,想骗我的钱就说嘛!」精灵的大眼睛转呀转地,元宝由怀里拿出两个铜钱。「这是我早上去替人家扛东西赚的,送给你就是了。我也答应你,以后我会赚很多、很多的金元宝给你,让你数也数不完,你别再跟我说什么天上人间的了。」

「呵呵……你这丫头。」简老爹被她惹笑了。「老爹相信,就算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我总算可以放心的……去、了!」

话说完,他头一偏,断了气!

「老爹,老爹……你别跟我开玩笑呀,老爹——」元宝一脸错愕,尖锐的高喊声回荡四周,久久不散。

泉水镇,这是个民风淳朴的小镇,大街上虽然不如大城里那般繁华喧扰,可也十分热闹。

来往的人们的笑容中充满朴实和亲切的味道。

一个身穿银衣的俊雅男子行走其中,他一双黑亮如宝玉般的眸子,冷眼旁观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似乎在探究着什么。

没错,他正是现在名满江湖的万事通——黑似仙。

在连续放出几件大消息后,他的名气跟着水涨船高,收入也越来越丰,距离自己想望的金山银山,脚步越来越近喽。

当然,他也以小器闻名于世,若要从他手中挖得一分子儿,那可以说是作梦。

只是,情况也有例外。

他若是要一个人单独收集全天下的情报,简直是项不可能的任务,自已累死不打紧,反正他死要钱嘛。但最重要的是无法兼顾太多消息,可能会有损他的名声。为了保持万事通的名声不坠,因此他也养了五个「讨债鬼」——大探子,专司替他打探消息。

黑似仙深谙人心,自然了解收买人心的重要,而收买人心最快速的方法,莫过于金钱的诱惑了。

因此他忍痛地颁布了个消息——不论手下这五大探子收集来的情报有没有用,每个月都会固定发薪饷,若是能探得有用的情报,还能分红。

黑似仙的名气大、客源广、索费高,而且还能固定发薪饷,又愿意分红,自然而然地,这五个属下们个个卯足了劲,私下也养了属于自己的小探子,以期有更好的表现;而小探子底下还有自己的小小小小探子……

就这么像瘟疫般扩散下去,有用的没用的情报,纷纷传回到黑似仙耳里,也因此他在这行更加无往不利,也难怪他能自豪地说,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只差他愿不愿意说而已。

「应该就是这里了。」他站在一座相异于此朴雅小镇、装潢得金碧辉煌的房子外喃喃自语。

属下太厉害说来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抢光了他的锋头不要紧,重要的是还要分些红给人家。一想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他就心痛;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要他拿出来就像要刨他的肉一样痛苦。

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嘛,有钱干么不自己赚?所以黑似仙决定亲自出马打探消息,以期让自己的金山更添辉煌灿烂。

站在屋子前,他左叹气、右晃脑,怎么也想不透。

「唉!奇怪了,有人会嫌钱太多吗?要不,干么金屋藏娇?」要换作是他,他宁可将所有的钱都省下来,多换些可爱的金元宝宝贝,数呀数地,就算数断了手也甘之如饴。

就在他想施展身手进屋去一探究竟时,突然,旁边有几个做乞丐装扮的人对着他大叫。

「哎呀!你们看那个银衣男子,他会不会是传说中那个万事通黑似仙?」显然这几个乞丐有备而来,打听得很清楚。

「黑似仙?黑似仙——」有人瞪大了眼。

「哇。」其中一个乞丐大胆地上前一步,涎着讨好脸色问:「请问你是不是黑似仙?」

黑似仙深吸了口气,表面维持平静,心中却想着:想不到自己竟然这么有名,连这小镇上的乞丐都认识他?

他该高兴?不!一点也不。

他才不像他那风骚的结拜兄弟解君遥,习惯众星拱月,恨不得天底下的人都认识他。老实讲,若非为了建立响亮的名声,好索讨更高的费用,他绝对不希望自己那么出名。

「黑似仙?」他连忙装胡涂地挑起眉。

照他的历练看来,这群乞丐八成是想成为他的属下,跟他分杯羹;但他黑似仙从来不多花一分钱,养了五个手下和两个管家及一些奴仆已经很要他的命了,要他再多拿出些钱来养这些人,不如杀了他痛快些。

抵死也不能承认他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仍装出一脸无辜相。

「不……」

「黑三爷,我知道是你,你一定是,不用否认了。拜托你收留我们,我们一定会好好替你打探消息,让你赚更多的钱。」有个眼色比较好的立刻巴结地道。

黑似仙有三个结拜兄弟,他排行第三,所以世人称他为黑三爷。

4. 2001年经典短篇言情小说有哪些

女尊:夫君太妖孽
凌希不过就是雨天接个电话,一记闪电之后,她就已经光荣离世,成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凌希的后福就是睁开眼睛,遇上一只城府极深的白老虎,还有一只吱吱直叫脾气超坏的狐狸大爷要侍候。

她是天生的招妖体质,身边有两尊大神已经够她头疼,挖个草药也能捡到兔妖,摘个野果还能撞进树精的怀里,就连采朵野花,还能招上花妖……

老天爷,您还是劈死我算了,周围就没一个正常的人类,偶怎么混啊~

坏娘子:七夫之祸
七世寡妇命?也不知道是哪七个该死的衰鬼诅咒她,害她这辈子结了七次婚死了七个老公,孟婆说若不能解除封咒,她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是寡妇命!
靠之!能不能再狗血一点?
能,而且还能狗血的死去活来。
当灵魂穿越回到了前世,她水汪汪的眼睛从第一个溜到最后一个,惊艳到全身酥麻,果然是自古男人为祸水啊啊啊啊!
这些都是她的夫君吗?可为何……

“这琴值不少钱吧!”她不过是随意摸了一下琴弦。
“谁允许你动我的琴!”一向温润如玉的二夫君一把抢过琴,眸光冰冷如霜。

这男人笑起来好销.魂的说,她不过是看的久了一点。
“你想我毒瞎你的眼睛吗?”三夫君斜睨着她,勾唇冷笑,邪魅如一条艳丽的毒蛇。

她的小指头不过是碰他一下衣角,四夫君倏然刀刃置颈,冷冷道:“看住你的脏手,我的刀可不是吃素的!”
“呃……”

丫的,一个个都矫情是吧!
当姐姐没你们不行?
官官街里美男如云,她偏偏找了个姿色平平的男人过.夜。
“你确定我在上面吗?”某女一时不适应这里的传统民风。
躺在身侧的男子一脸含羞带怯,咬红唇瓣,嘤咛出声:“今晚……萼儿全听你的!”
她软笑,刚要压上去,只听哐当一声门响。
“为夫倒觉得这种事应该男人在上面!”
翡小翠两手撑着床板,小PP正压在男人身上,姿势诡异的侧头看向门口那张阴沉沉的脸。
请问,现在是虾米状况?
六夫追妻:别跑,贪财小娘子
【莫小小,很悲愤的穿越了,听说她是被吓死的。】
这个腹黑王爷,竟然用鞭子抽她,用烙铁烙她,天啊,这个人是不是变态啊!
可是,他居然又长得那么“国色天香”。
苏湮歆,多美的一个名字啊,可是却降落在一个粗暴的女子身上,瞧,坐在那边翘着二郎腿没有形象的大口撕咬着鸡腿的人不就是那个大家闺秀。

“苏湮歆,你皮又痒了?”某男一脸冷峻的看着那个四脚朝天的女人。
“没有,没有,吃多了撑了,让我休息会儿。”某女摸着肚子,打着响咯答道。
“来人,拖到繁落。”
“别介,王爷,你不要这样子对淫家嘛~”某女立马坐起,瞪着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盯着他。
“……”
∷∷∷∷∷∷∷∷∷∷∷∷∷∷∷∷∷∷∷∷
廉晌:“王爷,王妃又在厨房偷饭吃”
王爷:“饭呢。”
廉晌:“吃了。”
王爷:“那我们晚上……”
廉晌:“……没有饭。”
王爷:“……”
∷∷∷∷∷∷∷∷∷∷∷∷∷∷∷∷∷∷∷∷
廉晌:“王爷,王妃说她要自杀。”
某人抬头看了一眼窗外,“恩,盯着。”
半个时辰过去了……
廉晌气急匆匆的跑过来:“王爷,王妃真的挂上去了。”
王爷:“恩,继续盯着”
又半个时辰过去了……
廉晌一脸通红的跑进来,气喘吁吁的说,“王爷……王妃……真的快断气了。”
王爷一把将手中的书抛到地上:“那你来这干什么?”
廉晌汗如雨下:“……”
女尊:妖孽和偶私奔吧

本文:女尊+妖+鬼+美男+一女N男。不喜者请点右上角叉叉。

钟离琼只不过去偷个腥,被蛇咬不说,还被蛇拖进了洞里垫蛇窝~
遇上蛇妖就算了,竟然还让她看到了阿飘~

阿飘和蛇妖为争女人而大打出手,却让路过的魅狐捡了便宜~
她这是什么命啊,不是遇妖就是撞鬼!
——————
蛇妖尖瘦的玉颜,一双妖娆金眸微微上挑道:你睡了我的窝,又睡了我的人,还让我怀了你的种,你想不认账?
飘渺散逸的鬼大哥道: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别想甩掉我!
狭长的蓝眸一眯,狐狸威胁道:你把我吃干抹净还想跑?信不信我把你钟离府夷为平地?

钟离琼开始了两妖一鬼的另类生活,但是,她可没有放弃收集美人的远大理想。
趁着蛇去冬眠,狐狸躲天劫,鬼大哥被阎王请去喝酒,她心花朵朵开,小美人们,姐姐来啦
女尊:绝色夫君有九个
穿越好,多时髦,女尊男卑是王道。
把美男泡公子,天经地义,看谁敢说偶不守妇道。
美人三四个不嫌少,七八个不嫌多,几桌麻将好热闹。
××××××
捞金子赚银子,再建几座大房子。
不能怪她太拜金,谁让她是美人的提款机。
××××××
大主子:驸马,你再往院子里领一个人试试!我让母皇灭你满门!
二主子:宁,小五又偷东西了,这次我要剁掉他的手,你不许求情!
三主子:小七有新的玉镯子,为什么不给我?你偏心!罚一个月不许你碰我!
四主子:女人,和小爷私奔去吧!
五主子:妻主妻主,锦心哥要砍我手,你快救我啦!
六主子:你再偏心,我立马抹脖子给你看!
七主子:宁宁最好啦,给人家买那个闪闪发亮的簪子嘛~
八主子:妻主,人家又赌输了,给我十万两……金呗~
九主子:每次我都轮到最后,你再不宠我,我就绿草出墙去!

5. 如何以「”祝你们郎情妾意,恩爱百年“我摘下凤冠套在他那美妾头上,扬长而去」为开头写一篇小说

「祝你们郎情妾意,恩爱百年。」我摘下凤冠套在他那美妾头上,扬长而去。

顺便带走了宝蓝镶红珠金步摇一对、红珊瑚耳坠一对、羊脂玉镯子六只、镶金白玉臂钏一只、紫檀嵌百宝妆奁一个……拔步床但凡轻一点,我都不会任由它留在世子府。

你们恩爱你们的。

我富我的。

谢谢。

抱走我自己。

最好也别太恩爱。

狗日的,那双小瓷鞋忘拿走了。

我恨!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小说”出自《庄子·外物》。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小小说)。

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神话、仙侠、武侠、科幻、悬疑、古传、当代等小说。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小说与诗歌、散文、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侧面描写,同时,小说是一种写作方法。

6. 如何以「”祝你们郎情妾意,恩爱百年“我摘下凤冠套在他那美妾头上,扬长而去」为开头写一篇小说

”祝你们郎情妾意,恩爱百年“我摘下凤冠套在他那美妾头上,扬长而去。

顺便带走了宝蓝镶红珠金步摇一对、红珊瑚耳坠一对、羊脂玉镯子六只、镶金白玉臂钏一只、紫檀嵌百宝妆奁一个……拔步床但凡轻一点,我都不会任由它留在世子府。

你们恩爱你们的。我富我的。谢谢。抱走我自己。

最好也别太恩爱。狗日的,那双小瓷鞋忘拿走了。我恨!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

“小说”出自《庄子·外物》。

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小小说)。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神话、仙侠、武侠、科幻、悬疑、古传、当代等小说。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小说与诗歌、散文、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侧面描写,同时,小说是一种写作方法。

7. 找一本小说 小说中有玉镯子,女主穿越,就莫名其妙的带上了男主的玉镯

《法老的宠妃》里貌是也有镯子。

8. 找一个短篇小说...

滴血镯
作者: 秋凝冬雪
很久以前,有一个女孩叫凌儿。正值20岁花样年华,长得水灵灵的,非常讨人喜欢。唯一令人悲哀的是,她从小就哑了,发不出声来。为此,她的母亲寻访名医,却毫不奏效。她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每当她问起自己的父亲的时候,母亲总会皱着眉头不语,或含糊了事。阿凌很懂事,知道有苦衷,就也没有再追问。
她的母亲叫殷雪梅,人们都叫她殷娘,她很乐于助人,村里人都认识她。
凌儿常常去帮母亲买菜,有一天,路上竟捡到一个晶莹剔透的手镯。虽然沾了滴血,但无疑是一个很令人惊喜的宝贝。她连菜也顾不上买了,欣喜地回家去,想把这个手镯给母亲看。
凌儿刚进家门,殷娘就说:“凌儿啊,这么快就买回来了?呵呵,毕竟你们年轻人的腿脚比我们好用啊。”
凌儿赶紧进去殷娘的卧室,用手划道:手镯,漂亮。有血,戴上。没买菜。
殷娘毕竟是凌儿的母亲,知道她要说什么:“呵呵,真漂亮,当了还能值很多钱呢。”凌儿比划道:不要,戴。殷娘笑了:“那我就戴了,你快点去买菜吧。”凌儿笑了笑,提着刚才的篮子走了。
殷娘望着凌儿出门的背影,不知不觉叹了口气。“孩子她爹……”
过了一会儿,凌儿买菜回来,却发现家里已不堪入目:家里的衣服被翻得到处都是,地上是从未有过的泥泞,床已经彻底被翻了个个,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杂乱,令人头痛。对了,娘……娘呢?凌儿赶紧寻找,却不见殷娘的踪影。当凌儿到后院时,她惊呆了,殷娘已被官差捆绑住,眼里还噙着泪水,仿佛要说什么,但还是低下了头。
凌儿手里的菜篮已掉到了地上,张大了嘴想说话:“这是怎么回事!”
官差虽看不懂,但也答道:“刚刚接到报案,说西街宋掌柜家有大量财务被盗,怀疑是殷娘所为。”
凌儿觉得好可笑,殷娘这个柔弱的身子,又怎会当起强盗?
官差接着说:“证据就是这个手镯。这是宋掌柜家的被盗财物之一。”
凌儿不觉心里着急,这个手镯明明是自己捡到的!娘又为什么不解释呢?为什么不告诉官差,这个手镯是自己的女儿捡到的,与自己没又任何关系!
凌儿好恨自己,如果自己能说话的话,就不会想现在这样,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母亲被官兵抓走……而那个手镯,因为留有血迹,宋掌柜嫌晦气不要它了,留给了凌儿。
几天后,殷娘被处死了。
悲痛欲绝的凌儿悄悄从执刑场上回了家,握着那个害母亲的手镯,想着当初如果自己不去捡的话,如果自己能说话的话,如果自己能跟县令说明一切的话……想到这里,凌儿想嚎啕大哭,又没有声音,只能把所有无奈加到眼泪上,啪嗒啪嗒地掉在那手镯上的眼泪上。
凌儿低头一看,顿时惊呆了:在冰冷的地上积着的不是泪,是一滩血!凌儿望着自己血淋淋的手,定睛一看,血竟然是从手镯上的血迹流出来的!而地上的血,却朦朦胧胧的呈现一个人像,越来越清楚,竟然是当今县令举着一把刀。凌儿吓呆了,却又发现,血上的景象竟然还会动!
窗外很黑,县令杀了一个女人,并把它埋在县衙的后花园里……
凌儿看着它,知道自己发抖着的手,没有握住那镯子。它掉在血滩上,一圈圈的波纹淡化了映像,又消失了。
凌儿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虽然镯子还是挂在她的手上,而地上的一滩血,却显得格外刺眼。
这镯子……难不成这是真的?
那一夜,凌儿感觉好累,虚脱般躺着,却难以入眠。
第二天一早,凌儿觉得头昏昏的,她戴起镯子,到集市去买菜。卖猪肉的姜大爷还在摊子后面悠闲地坐着。
凌儿马上走了过去。姜大爷看见凌儿来了,说:“凌儿啊,一个人的日子很苦吧。我到现在也不会相信,殷娘这么好的人竟会偷东西……可怜的孩子啊……”
凌儿笑了笑,拿了些猪肉,刚要给姜大爷付银子,却被他挡住了。
“孩子啊,这钱给你,以后就用这个维持生计吧,我也给不了太多啊。”说着递给凌儿一百两的银票。凌儿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笑了笑,收下了。
就在凌儿转身的那一瞬间,凌儿忽然听到李姑与姜大爷的谈话:“听说啊,县太爷的夫人突然失踪了,但县太爷却不太着急,只是派了些官差去找,一点也不重视呢。”
“唉,或许县令应该早就知道那个女人是因为钱财而嫁进来的。”……凌儿顿起疑心,难不成镯子告诉我的景象是事实的?县令杀的,是自己的夫人!
她的脑子好乱,所有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太难以置信了。
她突然想起奶奶给她讲的滴血镯的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名春莹,是一个官霍世家的大小姐,却无奈爱上了一介姓蒋的书生。
他的父亲竭力反对这门婚事,并且说春莹已和石公子有婚约 。但春莹以死相逼,无奈父亲只好听从她,匆匆办了婚事,并赶出了家门。春莹与蒋书生重新过起了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三年后,书生寒窗苦读,终于考试中第,当了一方的县令。但是春莹却发现蒋生竟与司徒家金扇小姐眉目传情,并瞒着她私会。春莹又怎能受得了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的只是一个稍纵即逝的爱情?当晚,蒋生回来以后,春莹一语道破自己的所见所闻,并扯起一块白布,准备自杀。
蒋生非但没有阻拦春莹,还更加地刺激她,春莹说要保官,蒋生大笑:“我就是官!”并拿起一把切菜刀刺向春莹。血溅白纱,春莹被扔在了某个荒山野岭,听得见的只有狼的哀鸣声。
后来,春莹化成了一个玉镯,称为滴血镯,如果戴它的人儿也遭到了与她相同的经历的话,就会留下主人的一滴血,一碰到眼泪就会吸取流泪人的血,把主人死时的景象映在血上……凌儿不觉倒吸一口凉气,原来昨天的血是她自己的!难怪头总是昏昏沉沉的……
她马上走到宋掌柜家,竟得知这玉镯是县令在处理一些不用的物品的时候卖给他的。
这滴血镯一定是失踪的县令夫人的,不是,是被杀害的县令夫人的!
凌儿已经不再怀疑镯子的映像了。凌儿猜测,是县令爱上了另一女子,负了他的夫人,并将她杀害,埋在后花园里。
她当场来到县衙,击鼓鸣冤。
此时正值当今皇上微服私访,落户县衙。
“咚——咚——”
鼓声震人心魄,县令听闻,立即升堂。皇上也要参观,看一看此官究竟是如何审案的,县令只好听从。
“升——堂——”
堂外聚集了好多人,有姜大爷,李姑,还有一些看热闹的村民。“堂下之人所谓何事?”
凌儿不言,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哦,原来是个哑巴。你要告谁?”
凌儿拿起手,瞪大了眼睛,指向堂上之人。县令惊呆了,这分明是指他!这种民告官的事情他还是头一回碰到,还是在当今皇上面前!
“大……大胆!区区小女子竟敢扰乱公堂,打二十大板,立即赶出县衙!”
凌儿并没有惊慌,只见她举起手,把滴血镯取下来,放在地上,并且用力咬自己的胳膊。
“慢!”县官很好奇,“这女子究竟要搞什么名堂?”
巨大的疼痛使凌儿留下了眼泪,而那泪水又落在了地上,漫过滴血镯。不久,地上积了一滩血,县令的影像浮现在了那里,在场的人无不目瞪口呆,包括紧皱着眉头恐慌着的县令。只见血中的县令又一次举起刀,刺向县令旁的女人。那女人死了,县令仓皇地把她抱住,埋葬在后花园……
一个不知道规矩的小衙役大叫起来:“这分明是失踪了的县令夫人!”县令回头看了一眼圣上,又转过头来哆哆嗦嗦地说:“这……这女子无凭无据,竟使用妖……妖物来陷害本官,加二十大板!”
“慢!”
皇上起身,“是真是假我们只要看一看后花园的地下不久知道了?难不成这小女子夜里翻墙过来把你的夫人埋在那里不成?”
跟在皇上身边的公公立即喊道:“圣上移驾后花园——”
“不用了。”县令一看隐瞒不住了,便平静地说,
“我承认,是我杀了她。她竟然以为抓找了个把柄就能威胁我,做梦!”
县令走到皇上面前,跪了下来。
“皇上,老臣知道错了,甘愿受罚。唉,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采那一朵傲雪上的梅花!”
皇上闻听此言,皱了皱眉,问:“这是什么意思?”
县令不知不觉流下泪来:“当年,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有一年,雪下得很大,我竟然发现窗外的树上开了梅花,它是那么美丽而又娇艳。我赶紧跑出去,把她采了下来。就在此时,我碰到了一个姑娘。她比梅花还美,美得让人动情。她见到我采梅花,便对我说自己也喜欢梅花,她的名字里也有梅字。我们如同见了就别的故友一般,谈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直到雪停了,她才依依不舍地说要回家去了。第二天,我向父亲说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要向他提亲。原以为父亲会很高兴的,但他老人家却勃然大怒,坚决不同意。说我是一个少爷,怎能看上一个贫贱的女子?”
说到此时的县官已经是泪流满面:“我使者我的性子,看父亲能不能改变主意,但我始终没有等到那一天。我无可奈何地逃出了家门,拉上她,过着逃亡的日子。我们生了一个孩子,为了纪念那梅花,我给我们的女儿起了一个名字叫李凌梅。可是好景不长,我的父亲很快发现了我的踪迹,并派了大量的人来抓我。就在我们家的仆人来到我们所住的房子前的时候,小小的凌梅感觉肚子饿了,便想要嚎啕大哭。我急了,马上把毒药往她嘴里灌。我真是一个失责的父亲啊,把女儿给毒哑了,还被仆人抓到……我留下她和孩子,无可奈何地被捉走了,并与琳小姐成亲……昨晚,夫人竟然说我是有妇之夫,而且到现在还瞒着她有一个孩子的事情,扬言要自杀,要报官,要告诉皇上……我当时失控了,等我清醒过来时,她已经死了。我万万没有料到,她竟然就这样死了……我对不起你啊!臧琳,还有雪梅!”
凌儿一听,惊呆了,这明明是她母亲的名字!她张大了嘴,仿佛要说出什么,却发不出声来……终于,她瞪大了眼睛,发出了犹如婴儿初次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啼哭般的声音:“爹——”
县令慌忙转过头来,走向凌儿:“你不是哑巴吗?你刚才叫我什么?”
凌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她泪如雨下地歇斯底里地嚎叫着:“我就是殷雪梅的女儿啊!凌儿!李凌梅!”
县令跪在了凌儿面前:“你真的是……殷雪梅的女儿?!难怪你们有几分相似之处!雪梅呢?她还好吗?”
凌儿终于明白了一切,明白了娘亲那时被捉走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反抗,她一定是看到了滴血镯隐藏的情景,并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所以深深地自责着!
“爹,你还记得吗?两年前,西街宋掌柜家被盗的案子?”“当然记得了。那时不是一个女子偷了东西吗?后来逮捕归案了。啊!难道……”
“没错!那时被杀的,就是我的娘亲!娘亲看到了你当给宋掌柜的手镯,看到了那里的所有事情!她大概也猜出几分了吧。当官兵把手镯当成赃物要抓她的时候,她怕连累你,自己承担了一切的罪过……”
“我该死啊!……”
此时凌儿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头昏昏沉沉的,仿佛血被吸走了一般……对了,滴血镯!她和县官的眼泪留在了滴血镯上,它在无情地吞噬者他们的血!
“爹……能在死之前叫一声您,我死也足够了……”凌儿有气无力地说道。
此时的县官也猜出了几分:“雪梅啊……我要死了……但是我见到我的女儿了……”
两个人在县衙昏了过去,皇上急忙赶过来:“快传太医!”县官和凌儿马上被送走,外面的人都担说散就散了,有些人还啧啧地指责者,不只是职责县令,还是县令夫人,还是那傻傻的殷娘。
而此时的县衙留下的只是一滩血,不断地重演着一个画面:血中的县令拿起一把刀,刺向臧琳夫人……

9. 读《金锁记》有感怎么写

以前我喜欢看人物传记,看过最多的是张爱玲和林徽因。也在心里暗暗把她们作比较,后来才知道她们虽然都被别人称为才女,称为传奇女子,其实两人风格各异,是无法放在一起做比较的。

在看过了很多别人笔下的张爱玲后,我一直觉得自己是熟悉她的,我知道她的很多文字都被当做经典,她那句"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在我看来是对爱情最精简而深邃的表达。而然在看过她的作品后,我对她感到陌生,我甚至觉得跟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们生下来是人,而她,生下来就是一个作家。

一直对她的作品浅尝辄止,直到大二现代文学课读了的她的中短篇小说《金锁记》,《金锁记》里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像疯子一样被折磨了30年,在欲望的压迫下,形成了病态的性格,葬送儿女的幸福。

张爱玲在这篇小说里,用一种极其公平的态度去写一个被所有人怨恨的人,她的笔下没有十恶不赦的人,让读者感觉所有的事都是有因果的。我在看《金锁记》的时候,被张爱玲善于描写,善于比喻的写作功底深深吸引,文章开头写月亮有一句"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渲染了一种凄凉悲切的气氛,也安慰着读者事情过去了三十年,这样看来,故事是悲切的,好在是在三十年年。你不得不说张爱玲笔下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有意义的,哪怕是早晨的.一朵花,女仆的一声响动,午夜的一声猫叫在她的小说里都意义非凡,因为她善于用诸多细节来表达人物的内心。

在《金锁记》里她很多次写到月亮,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是在写曹七巧前所铺垫的月亮;它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月亮代表着人物的内心。

小说的开始张爱玲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曹七巧的出场我相信很多人都印象深刻,张爱玲通过写她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腰,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嘴里说着犀利刻薄的话,与《红楼梦》里那个五辣俱全的王熙凤有着些许的相似,把曹七巧乖戾,刻毒又可伶可悲的形象表现的一览无余。

张爱玲笔下的曹七巧是由一个有血有肉,直率泼辣而又不失可爱的少女因为追求金钱,权利,爱情而慢慢变得丧心病狂,心灵扭曲。曹七巧的一生中也有过情窦初开的时候,也有过对美好生活的幻想,正如小说的最后,张爱玲站在同情七巧的角度写她,写"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的将那镯子顺着瘦骨如柴的手臂上往上推,一直到腋下。她不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圆滚的胳膊".这样的曹七巧让我觉得她命运的可悲,她的一生被拷上了黄金的枷锁,她渴望爱情,爱情却成了她不敢奢望的东西,其实,她也只不过是封建社会里一个被毒害的女人,因为在不甘命运的摆布,而一步步走向无休止的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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