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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你懂我意思吧

发布时间: 2022-09-21 19:42:48

『壹』 有没有什么好的爱情短篇小说故事推荐要感人点的!

我小皱菊,15岁就做了你的女人。李华成,你还欠我一条命。我经常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救你。那么,现在的我是不是就可以不必这么悲伤?
-------题记/

我从小就在所谓资优班长大,不但资优,还是舞蹈班,班上三十位女同学全是经由智力、舞蹈能力,从三百多位徵选人中挑选而出。国小六年,就那样和其他二十九位女同学一起长大,在我的生活圈,除了爸爸和老师,我没有很大机会去接触到男性;在我的国小生捱,男生是外来者。国中,我放弃了舞蹈班,我上了普通的男女混班。那种情形,很像乡下女孩第一次到了城市┅那麽的新奇,那麽的好奇。第一次听到脏话,是在电视上。第一次看见有人说,是在国中的班上。

我只是睁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后来班上的同学爱叫我「小雏菊」,因为我什麽都不懂。不懂帮派,不懂规矩,不懂男女┅我像一朵刚开的花儿,还不懂黑白,只觉得世界很稀奇。小雏菊,代表著无邪,天真┅小雏菊一直跟著我,直到国二下学期那天┅

下过雨的街,昏暗潮湿。

冬天的傍晚,七点多,天已经暗了下来,特别是下过雨,一切是那麽黑暗、邪恶┅

在街灯照不到的小巷里,五六个人马围成一个圈,圈住了一个人,像匹困兽,他没有挣扎,只是淡淡不语。每个人的手上握著棒球棒,为首的带头人吐了一口槟榔「干!你啊,活的不耐烦,跑到我大仁来抢地盘?」槟榔汁红红腻腻的滴到困兽的鞋上,他眉头一皱。

「***的耍酷?别以为妞多就,怎麽?槟榔汁嫌脏?」话一说完,又是一口,这一次不偏不倚吐上了他的脸。他用一种极慢的速度抹掉了红色的液体,双眼爆出杀机,猛然一拳挥像吐槟榔的人,只听见骨头断掉的声音夹杂惨叫声,红色由他的嘴里流出,只是这次不是槟榔,是血。

「老大!」

「老大!」跟随的小搂搂看见大哥倒下,纷纷抽出家伙大吼「干!砍死他!」棒球棒纷纷的落下,落在他的身上。他的拳头很硬;却硬不过木制棒球棒,他一拳又解决了一个人,还来不及闪躲,其他四只纷纷从他的头、手、腰、背重重的落下。这一仗,他是输了。

补习,是我很讨厌做的事,只是补习,却都是国中生要做的事。今天,还是一样补习,从补习班回来,我却看到了并不是每一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群殴!

天!这种只听同学说过的事情,我还没有亲眼目睹过。我蹑手蹑脚的往巷子里头看,除了乒乒乓乓的殴打声,我还可以见粗俗的叫骂声。很快的,我分辨出被打的其实只有一个,其他根本就是打人。不满的情绪很快在我心里出现,我拿出童军课的哨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居然大声的叫了出来「**来了!」然后,我使出全力用力的吹著哨子。也许是奏效了,打斗声变小了,我听见有人不满的咒骂声和踏著水的跑步声,过了一会儿,暗巷里不再传出声音,我再一次探头看。没人了。一步一步的走进暗巷,除了斑斑点点的血迹,我看不到任何东西。也许都跑了,就当我想离开时,一声呻吟声引起我的注意,顺著声音走过去,我倒抽一口气,我看到了人┅面目几乎全非的人。这辈子,我不会忘记那呻吟声。如果,我没有走过去;或许如果他不出声┅如果、那麽多的如果┅却还是改变不了事实。我走向那个人,可以说,我救了他。而他呢?他亲手摘掉了我身上的小雏菊┅

教室外面挤了很多人,丫川、小温和班上一些所谓混混都一脸哈八狗像的站在门外。「他们在干嘛?」我边发作业,边问小宣。

「高年级的成哥出院了,说要来我们班谢人。」小宣也很好奇的往窗口挤。

「谁是成哥?」

「高中部的带头啊!大哥耶!」

我没有什麽兴趣,下一节国文考试,我得温习。看著班上一半同学都挤到走廊去,我翻了白眼,低头看著我的参考书。教室外面的吵杂声突然静了下来,我不禁也奇怪的抬头。只见门口站了一个穿高年级制服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看得出来他的脸上有点淤清,手上也还掉著石膏。这麽别脚的角色也能当大哥?我有点不屑┅直到他笔直得朝我走过来,我才惊叫出声「是你!」他是我三个月前救的人!被打的鼻子眼睛皱在一起的丑八怪!怎麽┅怎麽今天看起来有点帅?!「小雏菊!我欠你一条命。」说完,他抓下脖子上的项链,用残废的手霸道的挂上了我的脖子。我还来不及反应,还来不及说些什麽,高年级的教官救火冒三丈的冲进了教室「李华成!我警告你,再到国中部,我就让你高一再被当。」

「教官,我是在报恩,您不是教我知恩图报?」他轻蔑得一笑,看了我一眼,就像皇帝一样的被一群人围著走出了教室。等他消失在走廊,班上的人才全部像发了疯一样围著我,「小雏菊!你救了老大!」

「小雏菊!你和大哥怎麽认识的。」

「小雏菊!看不出来喔,店店吃三碗公喔!」左一句小雏菊,右一句小雏菊。我被叫的头都昏了,除了挂在脖子上的银链,我的视线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并没有忘记李华成,但是他也没有再找过我。班上,依然用一种尊敬的眼光看我。甚至有人开始叫我「雏菊姊」又过了三个月,国中二年级似乎就要结束了。璁假来临那天,就在我大出校门那一刹那,一群人围住我。我不禁一楞,什麽时候我也变的被围殴的对象?只见带头的人说「小雏菊,老大要见你。」制服上明明绣著我的名字,奈何这批瞎子只会雏菊雏菊的叫。

「你老大是谁?」

「成哥!五福的带头!」他很骄傲的说著。

「没兴趣。」我一时忘了成哥是谁。或许,我应该早就把他忘记。

「小雏菊。」淡淡的声音传来,围住我的人很外的让开一条路,看到来者何人时,我不禁睁大眼「是你!」「是我!」他脸上有嘲谑的笑容「我载你回去。」我应该说不的,真的,我应该的。可是我并没有,我上了他的后座,让他载著我回家。人是回到家了,心呢?心,被他载往和家反方向的令一个方向去┅

我从小雏菊、变成雏菊姊,再来晋升为「嫂子」、「大嫂」我很怀疑的看著那些高二、高三的学生,怎麽会对著我这又瘦又矮的小罗卜头嫂子来嫂子去。尤其当这些人不是叼著烟,就是满嘴脏话。后来,我终於迟钝的了解,我的「男人」是谁。

李华成。

我不懂,只知道,他不过璁假过后,每天会骑著那台拆了消音器,装上音响,多加跟喷气管的机车来在我上下课,怎麽突然我会变成他的马子。也许这不是什麽坏事,不过我却得瞒著父母进行。我能了解,在他们心目中,李成华是个不良少年。他国中被当,却神奇的考上高中。高一被当一次,又神奇的升上高二。算一算,他今年十八,却还在高二的阶段。我呢?那年,不过也才十四。不过是个国二生。在父母眼中,他是个带坏小孩、欺骗少女的大坏蛋。在师长眼中,他是个头疼的留级学生、三天小过、两天大过。只是,他却都有办法坳过去,到今年高二还没被踢出学校大门。在兄弟眼中,他是大哥,铁睁睁的汉子,他是势力的代表。在女生眼中,他是白马王子。而在我眼中呢?他不过是个偶尔会说脏话的调皮大孩子、大哥哥。我讨厌烟味,在我前面他不会抽烟,我讨厌脏话,他会尽量少讲;我讨厌翘课,他再怎麽痛苦都会风尘仆仆的带我上课然后「睡」死在他班上。我喜欢的,他会去做,我不喜欢的,他尽量不做————除了一样。他怎麽也不叫我名字,也是小雏菊、小雏菊的叫。除了这点,他让我没什麽可以挑剔。

「小~雏~菊~」听到这种恶心巴拉的叫法,我也能知道后头的人一定是李成华的最佳帮手———欧景易。只有他,不会嫂子来嫂子去,可是却会把哪三个小雏菊叫的让人鸡皮胳搭掉满地。欧景易染了一头金发,也不管教官一天到晚要剃他头,他一脸笑嬉嬉,一点也不察觉自己有再一个小过就会被踢出学校的危险。

「欧学长,请你不要那样叫我。」我放下扫把,冷冷的跟他说。

「小雏菊菊菊菊~我带话来嘛~」

「欧学长,有话快说,说完请滚。」

「哀唷~人家是替老大带话来嘛~成哥要你下课在北侧门等他。」我可以感觉班上同学又竖起耳朵,「收到,请滚!」给他个白眼,我转身进教室。还可以听见他嘀咕「老大什麽女人不要,偏要这营养不良的辣椒小女生。」下了课,我走到北校门,李华成从墙上翻下来,嘻皮笑脸的摸著我的短发,把我拉进怀里「干嘛?」「陪我去吃饭。」他带著那戏谑的笑,勾著我的短发。

「妈妈会骂。」我摇摇头,像往常一样拒绝。

「今天是我生日。」

「爸爸会骂。」他今年几岁?这是我第一个问题。

「我去跟他们说。」说完,他真的拉起我要上机车。

「你疯了!」我拉住他的衣角,不同的摇摇头。至少我知道,父母如果看到李华成,家里一定会闹翻的。

「陪我去吃饭。」有时候,他的脾气硬的像只牛。

「我回去问问看。」说完,我跨上他的机车,他满意的发动了车子,离开学校。

我说了谎,十四年来,我第一次说谎。

我告诉爸妈,我要和朋友去逛街。

和谁?

班上的女同学。

早点回来。

好。

我不懂为什麽我要骗人,我并不觉得和李华成出去事多大的罪恶,可是浅意识里,就是不敢说实话。换下制服,我穿了便服,出了门。李华成在路口等我,他很少接近我家附近。问他为什麽,他只说自己不是这区的人,不想给我惹麻烦。上了他的车,我听见后头一阵阵的机车上追上来,回头一看,是欧景易他们,十几台机车,跟在我屁股后面。他们比李华成停的远,至少隔了两条街。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世界的人。

我没到过寿山,不过现在看起来,高雄的确很美。我可以看见很多灯,很多大厦。风很大,好几次我都觉得自己要被吹散了,但是我却觉得恨快乐,因为第一次,我和朋友出游。李华成没说话的走到我身边,把外套批在我身上「要回去了吗?」他说话中有酒味,欧景易他们带了一堆啤酒,我想李华成也喝了几口。

我摇摇头「再多看一下下。」他笑了,眼中带的温柔「好,等一下。」我总觉得他抱著我的时候,不像大哥哥。至少,和我表哥抱我的感觉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说不上来。

「唷~大嫂,大哥生日,你送什麽啊?」远远的,小虎打著酒嗝大声的问著。「献吻、献吻!」然后痞子林开始帮腔。「献身、献身!」欧景易不知死活的加油添醋。

[他们很吵!」我把头贴上李华成的胸口,闷闷的说著。

「来!」我牵著我,越过栏杆,抱著我滑下一个小山坡,站在一块平地上面。

「小雏菊,坐下。」他一屁股躺下,拍拍身边的空位。

「叫我的名字。」我嘟著嘴,却也顺然的坐到他身边。

「小雏菊。」他带著戏谑的口气,低低的叫了一声。

「叫我名字!为什麽都不叫我名字。」

「小雏菊,我要你当小雏菊,永远那麽纯洁可爱┅」他低低的说著,不知道是对我说,还是对自己。

「算了!」说来说去还是这个原因。

「生气?」他翻起身子,捱进我身边。

「没有!」才怪。

「今天我生日,你不准生气。」大手摸上我的脸,他霸道又带著笑意的说著。

「还有,你还没送我生日礼物。」

「我可以在身上扎个蝴蝶结,把自己送给你。」这句话,只是单纯的好玩,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没有!不过,我想李华成绝不是这样想。

「是吗?」我没有蝴蝶结,所以我只好摇摇头。想一想,他生日不送他礼物真的是不好。我身上也没有任何能当礼物的东西,考虑的半天,我才说「闭眼睛」他顺然的闭上眼睛。我一弯身,轻轻的再他脸颊上送了一吻。就像亲我爸一样,纯粹洒娇。我想,他对我的态度,不会比我爸差到哪里去,是值得一吻的。 他那双黑不见底的双眸看著,手指拂过我的唇,沉沉的说「小雏菊,你是我的,懂不懂?」

不懂。

我还没来得及说出,他又贴上我的唇,再一次,我无力抵抗,只任由自己和他的双唇吻著,戏著,喘息著。我终於知道,李华成和我爸、我表哥不一样。因为,他们不会这样吻我。

国三的联考压力很大,我却没有什麽心思读书。欧景易则是一天到晚抢著我的考卷,然后大似的嘲笑一翻,嘲笑到李华成出现,他才很努力的去止住笑。我发现我功课一直在
掉,从全班前三名掉到十名。这次月考,我掉到第十五。我并不介意,反正,第几名都一样,高中上的去就好。紧张的是我的老师,一天到我喊著要去做家庭访问。令一个替我紧张的,很好笑,居然是自己自身难保的李华成。

「怎麽又考这样?」他抓起我的考卷,不满的说著。

「不然你教我!」

「你知道我不会。」他把考卷塞给我,无所谓的说著。

「那就不要念我,我被我爸念的烦死了!」

「我不是你爸!」

「我知道。」又来了,他又不管这里是学校公共花圃的光天化日之下吻住我,直到训导主任气急败坏的从三楼丢了板擦下来「李、华、成,你给我滚回高中部!」他轻易的闪
过板擦,一手护住我,一手往楼上比了个中指。

「我回去了,好好读书。」他放开我,手插著口袋准备回去他的教室。

「你呢?」我扬眉,反问他。

「我不念了,这学期完,我休学。」等到他背影消失,我才回过神。不念了?为什麽?他不念完高中,爸妈怎麽可能会喜欢他?他不念完高中怎麽上大学?怎麽找工作?突然间,我觉得李华成离我的距离,又更远了一些┅

放学的时候,两三台机车闯进了校园,听到的却是很让我惊讶的叫骂声「叫小雏菊那**给我出来 ,叫嚣的是三信的女高中生,烫著短发,一脸浓妆的叫著。我的教室离旋关很进,坐在教室里就可以听到那叫骂声。我起身子,正想出去问她有何贵事,身边的花车轮拉住我,对我摇摇头。他是李华成下面的一个混混儿,平常对我也不错。「嫂子,别出去。」他一手拦住我,一手伸进书包抄家伙,还顺便跟小胖打了个眼神。「为什麽?」这里是学校,难不成她能吃了我?而且,我也没得罪她。「等成哥来。」「不要。」我甩开他的手,大步的走出去。

「你是小雏菊?」两三个女的把我围住,一脸凶神恶刹。

「你这**!」说完,她火落落的就给了我一巴掌。我痛的咪起眼睛,我不懂她会什麽打我。我根本没见过她。

正想询问,打我的女生又喷气的说「你她妈的犯贱,连我沈雅蓉的男人也敢抢?!」说完,她一手抓起我的短发,大力一押,把我摔在地上。

沈雅蓉?我更确定我没听过这名字。我也不懂,我什麽时候抢了她的男人。我一转身,又爬起身来,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动手动脚

「你干嘛?」「干嘛?刮花你这张贱脸!」她手一伸,五只长长的指甲往我脸上刮下来,我急忙一闪身,却还是慢了一步。

左脸颊一热,血滴到了地上。我看著地上的血,一个火大反手给她一拳,只听到她惨叫一声,居然跌倒在地上。我楞楞的看著她脸上铜板儿大的伤口,不知所以。仔细的看我的手,才发现,李华成给我的戒指居然在滴血。

天!怎麽会这样!才一眨眼,其中一个女的扶起沈雅蓉,其他三个一个抓住我的手,一个又火辣的给了我一巴掌。这一掌,打得更重,我一个浪呛差点又跌倒。

只听到远远有人大喊「小雏菊!」我转头一看,李华成迈著大步冲了过来,后头跟著是欧景易、王中凯和一堆平常混在李华成旁边的人,只是现在他们的脸上没了笑容,照上了一层寒冰.
他扶助了我浪呛的身子,摸上我的脸?u有没有怎样?」其他的人,却把那几个女的围了起来。

「没有,你去看看沈雅蓉,她伤的很重,我不小心打伤她了。」想到她脸上的伤,我不禁掉下眼泪。我真的不故意打伤她的,是她自己先动手¨「你这傻瓜!」他抱住我,吻掉我脸上的泪和血,回头冷冷的对欧景易说「手,我要她的手。」这句话我不是很懂,可是我隐隐约约可以了解里面的意思,我急忙抓住李华成「你要她的手干嘛?」「你别管。」他撕开一节衣服,替我抹去脸上的血。我挣扎著,「不要,李华成,我不要你伤害她,让她回去好不好,拜托!」也许是我的话引起欧景易他们的注意,他们居然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看我,李华成看了我一眼,才回头过去「沈雅蓉,你记住,小雏菊是我的人,伤了她,下次我要你命。」「听到没?滚!」欧景易勉强的让开一条路,让沈雅蓉他们一群人癫癫颇颇的离开。看著李华成没感情的脸,我发现,他变的不像我以前认识的李华成了┅

「女儿,过来。」我一踏进门,老爸就坐在沙发上叫著我。

「干嘛?」我著头,遮去脸上的红肿,心里暗叫不妙。

「学校打电话来,说你和人打架!」

「我没有!」

「你最近是不是和一个混混走的很进?」

「他不是混混!」我被他不屑的口气惹火,大声的吼回去。

「我告诉你,别以为国三我就不管你。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出门,上下学我载你去。你离那混混远一点!不准见面知不知道?」老爸站起来,一脸严肃的说著。

「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大声的顶回去。

「你¨你这浑帐!」啪一声,他给我一巴掌。我楞在那边,今天我被打的还不够嘛?为什麽连爸也打我?!我掉下眼泪,对著他还有从厨房走出来的妈大吼「我讨厌你们!讨厌讨厌讨厌!」说完,我冲上楼,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痛哭失声。李华成,李华成,我好想你!你在哪里?李华成!那一晚,我终於知道李华成是谁。他是我爱上的一个男人,不能爱,却爱上的人。
我被禁足了。除了学校,我哪里也不能去。李华成好像也知道我家的事,他没有来找我,只欧景易有空弯道国中部来看看我。我也不能去找他,因为爸妈老师,下课不让我去任何地方。这样过了三个礼拜,我只觉得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死了一样,灵魂像被抽去一般。剩下的不过是我的躯壳。我哭、我闹,在家里拼命的砸东西,摔东西,他们却丝毫不动心,只是把我看得更严,更寸步不离。后来,我乾脆把自己反锁在家里。我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闷在暗黑的房间里,流眼泪。眼泪流乾了,就只剩喘息,我发现,我根本已经快死了。快被思念折磨死了。就这样,睡醒哭,哭醒睡。不知道过了多久,多久。那天晚上,我突然坐起身来。走到桌前,看著日历。我笑了,一个多月来我笑了,因为我发现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五岁的生日。一股想见李华成的感觉满然窜起,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控制了,我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在凌晨一点的时候,逃出了家门。我真笨,一个月来就只知道哭,完全没想到要逃。招了辆计程车,我往一家李华成曾经带我我去的刺青店。

踏出了刺青店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没有头绪的走著。我想见他,却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我发现我什麽都不知道。两台呼消而过得机车在我身边停住,车上的人走下来「妹妹~要不要去玩?」我抬起头来,看著他们,「今晚飙车的地点在哪?」他一楞,又露出痞子笑容「中正路啊,刚开始没多久,要不要去?我载你!」「好!」我二话不说的跨上他的车,我知道,李华成一定在哪里。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很多啊!火龙车队跟青虎车队今晚连起来飙,一两百台有吧!你找的人是哪队的?」我不知道李华成是在哪一对,我没听他说过。只好摇摇头。很快的到的中正路,伦哥看了一眼手表,「应该在五分钟车队就会到了,你路边站点,免的被辗死!」他点跟烟说著「你脸色怎麽那麽不好?不会挂了吧?」我没有注意他的话,只是眼睛盯著前方看,果然不久,一堆谜谜蒙蒙的车灯在远方出现,接这是渐渐传来的车声。才一眨眼,几十台车子就呼萧而过。那麽多,我去哪找他?一咬牙,我冲道路中间,想看清楚每台车子。伦哥大叫一声想把我拉回来,已经来不及。我听见叫骂声,煞车声,还有撞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只是张大眼睛想看李华成在哪里,可是我却看不到,除了车灯我看不到什麽。突然一台车子急速煞车在我前面,车身一斜,压著地面笔直的像我冲过来,在离我一公尺的地方硬生生的停住。只见滚了两圈的骑士站了起来,摔掉手上的安全帽,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干!你找死?****挡在那———————小雏菊?」等我闭起眼睛准备接收他那怒气冲天的一拳,那人突然叫出我的名字。我睁眼一看,居然是欧景易,他摔的鼻青脸肿,整只手都磨出来血,我颤抖的说「对¨对不起┅」脚一软,我跌 坐了下去。欧景易连忙冲过来扶助我?A一边大叫「call成哥,叫他掉头,快快快!说嫂子在这!」他这一吼,旁边几打转的机车都停下来,后面来势汹汹的机车群也都停了下来,把中正路当成停车场。一下子,几百台机车停的停,转圈的转圈「他¨他们怎麽都停了?」欧景易扶著我坐在柏油路上「废话,一半车队是老大的,大家不停下来看大嫂不然要干嘛?」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他在┅在哪?」我头昏目眩的问著,几天的眼泪,把我全部的体力都榨乾了。

「老大的车子早就飙到前面不知道哪里了,喂!小雏菊,你别葛屁!你死了,老大会把我们全砍了陪葬的!」他紧张的说著,我闭上眼睛,只觉得好累。想到李华成就要来了,又勉强打开眼睛。安静的路上,突然又传出呼呼的车声,接下来一群人吵杂不轻的说「成哥来了!」李华成来了!我看那台像失控的机车撞了过来,在机车还没有全部停下来的时候,车上的人跳了下来,他一手丢了安全帽,帽下是李华成,只见他苍白著脸,像我冲过来。他的脸好白,是不是病了?我松开欧景易的手,也朝他奔了过去,只见他喊「小雏菊!」我使劲全力冲了过去,和他扑了个满怀。他气急败坏的说「你到这来干嘛?」我努力的挤了一个笑容「我¨好想你!」这几个自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话说完,我全身一软,眼前一黑,就这样扑倒在李华成的怀里。我终於¨回到了他的怀抱。

那天,我在李华成的怀里睡著。醒来的时候,只见房里一片黑暗,我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李华成坐在窗口,朝外面吐著烟。我拉开棉被,他也回了头,弹掉手上的烟,他走过来一把抱起我坐上他的大腿「好点没?」我只是点了点头,把自己埋进他的胸膛,听著他的心跳,只有他的心跳能让我安心,让我知道,我还活著。

「你瘦了。」他仰起我的头,看著我淡淡的说著

「都是为了你。」只是一句话,却包含了我所有的爱,李华成抱紧我,抿著嘴一言不语。过了好久,他才叹气「你这样跑出来,你爸妈会担心的。」

「不会!他们根本不管我死活。」

「别任性,睡吧,明天我带你回去。」说著他放下我,想替我盖被子。

「不要!我再也不要回去了。」我抓著他的衣服,大声的喊著「我讨厌他们,讨厌死了!」

「傻瓜,你要是像我一样没了爸妈,就不会觉得他们讨厌了。」我从来不知道他是孤儿。

「不管!他们不让我见你,我讨厌他们!」黑暗中,我彷佛可以听见他的叹息声,只见他喃喃的说著「他们是为你好,我不是好人,跟著我会受苦的。」

「在我心里,你最好。」我抱住他,自己送上了双唇,生涩的吻著他。他双手收紧,也低头热烈的回应著我,黑暗中,没有半响声息,就只能就我和他的心跳声,喘息声。过了好久,他才勉强把我推开「睡吧。」说完,他起身离开了床畔。

「你为什麽不要我了?」我拉住他,开始无理取闹的掉眼泪。

「不是不要,是不能。」他撇过头,故意忽略掉我挂在脸上的泪珠,望著窗外无奈的说著,我抿著嘴,不发一言,他则是头也不回的慢慢想走出房间。我看著他的背影,突然觉得,我不能让他走,他是我的男人。我的!我伸手把胸前的扣子一颗一颗解开,把整件上衣褪下,开口喊他。

「李华成,你转头!」他停下步伐,一转身,猛然倒抽一口气,生硬的问「你干嘛?」我下了床,往他的方向走去,边走边拉下我内*的肩带「我干麻,你很清楚。」他居然往门边退,一整脸死白,好像看到了怪物,指著我,结巴了起来「你┅你的胸口┅」我的胸口,刺著一朵艳黄的菊花,那是我到刺青店一针一针让刺青仔帮我刺上我的胸口,还记的边刺他边牢骚「成哥一定会砍死我。」

「我刺的,今天刚刺。」说完,我扑像他,把自己摔进了他的怀里,他颤抖的抱著我,「你这笨蛋,学人刺什麽青┅」

「你背上也有,我听欧景易说的,让我看¨好不好?」说完,我伸手粗鲁的把他的上衣脱了下来,瞪著他的胸口看,一条一条的疤,像蜘蛛被打扁一样的横挂在他胸前。那是被开山刀砍出来的。他推开我,喘气的问「你知道到底你在干嘛?去把衣服穿起来」他边说边大口的喘气,彷佛遭受倒什麽极刑一样的痛苦。我知道他为什麽喘气,我是小雏菊,可是国中三年,男女之间的事,我不是全然不懂。至少,我就看的出来他喘气的原因。那是一种欲/望,一种野性的欲/望。

「我不要,我要你,你是我的男人,欧景易他们都那样说,为什麽你不要我?」我再次扑上他,紧紧的抱住他,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抖。

「我一定会砍死他们。」他咬牙切齿的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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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试读的,因为有字数规定,所以不能发全文了,不过你可以自己去查,名字是《小雏菊的黑道》,真的超级感人的,看到最后,我已经哭到不行了,真的心疼。

『贰』 刚才在微博上看到这短篇小说,我看了好多遍,没看懂,有看得懂的吗能告诉我意思吗

婴儿、女人、男人、老板全部是一个人,也许现在的你也是你对面的他,他就是你

『叁』 短篇情爱小故事

爱,来源于生活,爱的本身,就离不开实实在在的生活。它会在平凡的生活中历练、成长、升华,从而,丰富自身的情感,让爱达到最高的精神境界,提升爱的品质,弘扬爱的力量!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短篇情爱小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短篇情爱小故事篇一:少女的唇彩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

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学习,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短篇情爱小故事篇二:青春里总有一场暗恋

我一直暗恋同桌司马烟,所以上课的时候我总是汗涔涔地盯着黑板,不敢扭头看她。

我怕一看她,她就千娇百媚地朝我笑,那样我可能会糊里糊涂把地理老师喊成数学老师。可是司马烟喜欢的人不是我宋子则,她喜欢的是我们的数学老师。

司马烟迷恋的,是数学老师英俊的外貌和非凡的气质。那个夏天,他调到我们学校,被分到我们班后,司马烟就开始痴迷地钻研起高深的数学定理,和毕达哥拉斯、高斯等人混在一起,开始对我的诗歌不屑一顾。

此前我把写诗看成是无上光荣的事,因为司马烟喜欢。可是在司马烟专心学数学之后,我就封笔了。写诗,按照司马烟的说法就是,落魄,没出息。她说真正的才子是像高斯那样的人。其实我知道,她口口声声说的高斯,还不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嘛。

我硬着头皮一道道地做数学题,咬紧牙,捏紧拳头,只为了能与司马烟齐头并进。

语文课上,司马烟逃课了。司马烟说,宋子则,我的语文就交给你了,落下的课文你给我补。我听了高兴了一阵子,但回头一想,不对啊,司马烟逃课干吗去呢。

在知道真相后,我伏案大哭——司马烟逃语文课是为了去看数学老师打球。司马烟还在我面前把数学老师打球时的潇洒帅气渲染了一番。我心里醋意大发。

我思索了三天,内容是如何将数学老师打败,重新夺回我在司马烟心中的位置。司马烟说过,她喜欢数学老师,喜欢他的一切。我听了身上起鸡皮疙瘩。但我记住了她的话。

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数学上。演算习题的草稿纸雪片般塞满我的课桌;台灯下,我“悬梁刺股”;大冬天,我“孙康映雪”。

一年下来,我的数学成绩终于超过了班上其他所有人,包括司马烟。然后,我将自己最喜欢的足球悄悄送给了别人,发誓戒掉足球,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买了篮球服和篮球鞋。

司马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她拍拍我的肩膀,然后妩媚一笑,也不说话,就转身走了。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不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司马烟乌黑的瞳仁中,开始有了我宋子则的倒影。

高二升高三那年,数学老师结婚了——和我们语文老师。我记得那天司马烟一整天没来上课,待我找到她时,她正一个人蹲在公园的长椅旁发呆,确切地说是在看一群蚂蚁搬家。那天我和司马烟第一次喝啤酒。司马烟喝醉了,就开始唱《同桌的你》……

自数学老师结婚后,司马烟就将数学抛到了九霄云外。每次数学课,司马烟都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雷打不动。我次次数学考试拿第一,司马烟对我撇撇嘴说,你好好的诗歌不写,跟着别人摇什么尾巴啊?

司马烟不听我劝,执意跟数学过不去,她甚至扬言高考数学交白卷,吓得数学老师三番五次找她谈话。但司马烟真的交了白卷。

高考结束那天,司马烟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吓了一跳,后来打听,她是准备不读大学了,到外地打工,之后会很快结婚。

高考分数公布了,我的数学成绩是全年级最高的。我报了外省的一所重点大学。司马烟数学得了零分,总分勉强上了专科线。她没有去打工,还是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去往大学的火车。我大学四年间,司马烟一共给我写过三封信,她在信里总是问我是不是过着春风得意的日子。

我大三那年,司马烟毕业,去了一家小公司上班。我去找过她,我问她当年交白卷后不后悔。司马烟说,青春总要留下遗憾的,但是她不后悔,她要感谢数学老师,感谢那张白卷,让她懂得了换一个方向将人生走下去。

其实我也一样,因为司马烟,我模仿着他人生活,放弃了梦想,但也因为她,我用借来的爱装饰了青春,懂得了成长,收获了前程。

青春里总有一场暗恋,每一场暗恋都是一种成长,不是吗?

短篇情爱小故事篇三:我会爱你到永远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

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

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

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

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

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

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肆』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爱情不是奇遇,只是,当我们在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适合走到最后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彼此而生的。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篇一

他住在医院里,得的是肺癌。

没什么事的时候,她常去陪他说话,因为时日不多,哪怕是比飞屑还细碎的快乐,对他来说,就是别人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浓缩了。

他是学考古的。他是那么地热爱着这个专业,对生命还有那么多的憧憬。他常跟她讲考古里的有趣知识,比如马王堆汉墓里的帛书、先秦时期的石鼓上刻的石鼓文。他说,那些古老的文字真好看,所以他一直在学习那些难认的古文字,比如甲骨文、大篆小篆。

那天,他忽然说:“我们玩个游戏吧。你出一首诗或者词,然后我用大篆写下来。看我是不是完全掌握了写法。”她便嘻嘻哈哈地给他出题,看他捉着小狼毫,异常认真地在洒金的宣纸上写出一个个姿态各异的字,虽然她一个也看不懂,但还是很欢快地说:“写得真好!”

这以后,他就经常叫她出题。每次看到他手中的笔毫在纸上缓缓地行进,她就不忍注目,那左奔右拐的线条仿佛把人的心绞紧。

秋天来了,马路两旁的树上,白色的花瓣随风纷纷飘落,她忧伤地走着,就好像穿过一条在落着泪雨的街。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她把他留给她的那45张洒金笺放在一个小梨木匣子里,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后来,她嫁人,生女,一晃就28年过去了。有时她也会忽然发一会儿怔。可是,很多东西都随光阴灰飞烟灭了。

那天,女儿带着男朋友来家里,不知怎么翻到了那个梨木匣子。男孩在读书法研究生,一打开那些有些发黄的纸张,就大叫起来:“真浪漫,用大篆写情书啊!”她一愣,急忙跑过来让男孩读给她听。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我真想告诉你,我那么喜欢你……可是我现在这样,对你说这些,是多不负责任啊!好在这些图画一样的字你看不懂,所以我还是当着你的面对你‘说’了……”

听完最后一张纸上的内容,一场越过28年时空的雨落了下来。她竟然没有感受到就在身边的最深沉的爱!她竟然忽略了他写在纸上最深刻的誓言!是因为爱和无私,他选择无语,不让一些东西刚刚开始就匆匆伤逝,让她平静地享受了几十年的人生。

泪眼中,她看见当年的他正在轻轻地告诉她,什么叫做文物:“因为把自己深深而平静地埋葬,所以珍贵。”

短篇伤感小说爱情故事篇二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歔。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哥哥比我长4岁,出生于昆明市一普通家庭,他本人大学毕业后在昆明某大型百货公司工作,现在是销售部经理,月收入3000元。如果是在越南,这也算金领了,可是在昆明,这点钱连1平方米的房子也买不到。我有时会想,当初他冒充大款,“啪”地甩出2万元来赎我,如果不是酒后的冲动,就是缺了个心眼。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

『伍』 虐心感人的短篇小说推荐

小说虚心的情节往往是最感人的,也是最吸引读者的,所以虐心的情节是小说常有的。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关于虐心感人的短篇小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虐心感人的短篇小说
1.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是微博上最会写故事的人张嘉佳献给你的心动故事。

最初以“睡前故事”系列的名义在网上疯狂流传,几天内达到1,500,000 次转发,超4亿次阅读,引来电影投资方的巨资抢购,转瞬便签下其中5个故事的电影版权。每1分钟,都有人在张嘉佳的故事里看到自己。

读过睡前故事的人会知道,这是一本纷杂凌乱的书。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那么多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有胡说八道的。当你辗转失眠时,当你需要安慰时,当你等待列车时,当你赖床慵懒时,当你饭后困顿时,应该都能找到一章合适的。

我希望写一本书,你可以留在枕边、放进书架,或者送给最重要的那个人。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随便打开一篇就可以了。

2.当爱变成爱过的时候

从懵懂透明的情窦初开到豆蔻年华的年少爱情再到妩媚妖娆的缠绵情事。拥有15万粉丝的青春偶像作家新鲜旧情人用文字上演校园情感大戏。

新鲜旧情人多年作品的精选,珍若拱璧。分为三个部分:十六岁,十九岁,后来的我们。像是一个藏满愿望的树洞,期待被读到,期待被珍藏。如果您想成长,便从前往后顺时针读,如果您想回忆,便从后往前逆时针读。它是一部时光机,让我们可以在岁月里自由地来去。

3.荷包里的单人床

作者1997年5月完成这部作品。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女主角苏盈苦苦地暗恋着秦云生。运云生虽然最后接受了她,但他心里思念的,是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女人。无论苏盈多么努力,他最爱的,始终是一个逝去的情人。苏盈伤心地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最遥远的距离,是你心里没有我。
超级虐心催泪短篇小说
1.一世

告诉我,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都是怎么熬过来的?

如果可以有选择,我宁愿那次代替你死的人是我。

如果有选择,我宁愿我从来没和你相遇过。

如果有选择……

略有口吃的方紫七暗恋许言整整六年,许言却喜欢青梅竹马的苏纤。

却没想到最后,许言接受了紫七的告白,而拒绝了苏纤。

苏纤后悔自己当初的骄傲任性不懂珍惜,多年后重新出现想要挽回许言。

紫七暗自伤心离开,决定成全他们。

却没想到一场车祸,苏纤为救许言而死,本就不擅言语的许言陷入更严重的自闭。

为了照顾许言,紫七决定跟他结婚。

挑着三个人的感情包袱强颜欢笑,和许言做了七年名不副实的夫妻。

年少时的三角恋,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努力守护自己喜欢的人。

多年后,当紫七最终绝望放手,才发现原来事情的真相竟是这样残酷。

这一世,真的注定,没有一个人能幸福么?

男主依旧是果果喜欢的类型,严重洁癖和禁欲。

2.一夜一日一年一世

高飞,你可曾相信,我这一夜一日一年一世只为了能与你执手走一遭

3.三生 忘川无殇

三生,是忘川河边三生石化的灵。

她本以为她会守着忘川至此生终了。

却不料一场情劫打破了她对未来所有的预料。

第一面见到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仿佛是人界的阳光明媚了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他许她三生。

她便在人界寻了三生。

而最后……

她的情劫,到底是劫住了她这三生,还是乱了陌溪的此生。
虐心催泪小说排行榜
1.裂锦

这是一个悲凉的传奇。傅圣歆为了避免家族企业的破产,不得不依附于曾有宿怨的商界巨子易志维。他们在彼此的试探与挣扎里,慢慢陷入与对方的情感纠葛中。只是现实严酷,容不得她奢望爱情或是幸福。易志维突然发现其弟易传东爱上了傅圣歆,骤然翻脸之后,圣歆几乎失去一切,心灰意懒之下,她答应了另一个青梅竹马、却是家族新仇人——简子俊的求婚。当易志维陷入困境时,傅圣歆不顾一切回到他身边,最后一次希翼得到爱情。谁知这爱情,竟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生活是一袭华丽的锦袍,她终究只是一朵锦上花,点缀在他姹紫嫣红的过往,静静凋谢了芳华。

2.我在回忆里等你

他有穷困的童年,没有为爱痴狂的勇气;她有最灿烂的笑容,没有对残酷现实的感同身受。所以他和她,有最伤感的幸福,只期待在回忆的尽头相遇。

从他成为她家养子的那一天起,他只会亦步亦趋,不会有哪怕一步的逾矩,却为了她,瞒天过海,偷尝爱神无意间洒落的丝丝甘甜,就算饮鸩止渴,也甘之如饴。.而在那最最甜蜜的往昔啊,他却没有说出过一句“我爱你”……

他和她在一起,有一种孤零零的温暖,好像在失落的世界里相依为命,只有彼此,不可替代。

而她却在最爱的时候离开,一去七年。

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最动人的誓言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3.任凭这空虚沸腾

用白描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平凡却也甘愿接受自己平凡到女生的故事。

将冷静与冲动、欺骗与相信、现实与梦想、追求与逃避种种存于现世的矛盾共冶进一炉。

用白描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平凡却也甘愿接受自己平凡到女生的故事。

所有的悲伤难过愤怒不堪。

所有的欢笑梦想愉悦热爱。

所有这些于自己心中沸腾过的情感,都始终如水蒸气版,从人生到器皿里挥发进虚无。

但它们终将凝聚成雨,以最温柔的姿态,在名为记忆的天空里落下来。

所以,没关系

任凭这空虚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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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你懂我的意思吧_by雾十_txt全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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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讲述了苏怀瑾,传统霸总小说的主角受。他本应该在遇到替身黑莲、挖心掏肾、渣贱失忆等一系列狗血之后,在全文99%时苦尽甘来,甜那么1%。霍握瑜,沙雕同人里的主角攻。有钱,帅……但是沙雕。突然有一天,这两本书融合了,渣攻变成了沙雕攻。

『柒』 求 一些好看的短篇小说

杉杉来吃
我来就郎
岁月是朵两生花
晨曦之雾
千山暮雪
殇璃
一宵冷雨葬名花

『捌』 短篇言情故事 三篇爱情故事全文

1、篇一:青涩天空下懵懂的爱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喜欢夏天,喜欢嗅春草的芳香,那样,能想到好多……

我叫景童,一个十五岁,热爱憧憬的小女孩。关于文章,只是一些心情的随笔罢了,实在是惬意不过。初二,拥有一切让人羡慕难忘的回忆。喜欢呆呆望着窗台,幻想能够有超人走进自己的世界;幻想为灰姑娘,找属于自己的王子……

夏天,花开,含苞待放,就像初生的爱情。

我不懂爱情,他也不懂。夏风学习很好,是我的前桌,刚到学校的时候,我还不曾被他吸引,直到初二的时候,心中被好多新鲜的事物刺激,在我的心中,竟对他生出了一丝丝爱意,总是很想多看他两眼,然而,他也全然不知。就这样,默默的喜欢着,心中暗自窃喜。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对他说:“那个,夏风,我……我……喜欢你”。“有病!”他冷冷的回了一句,心想:我去,他是不是男生啊!我都能鼓足了勇气告白,他怎么能?怎么能……呜呜……夏风你个大坏蛋,我讨厌你。即便这样,我却没能忘记他,相反,因为他,我渐渐懂得,爱是什么。我不再看他,每次经过他身旁,我都下意识的避开,他也理所当然的向边靠,该死的,我要怎么说你懂?我埋怨道。气不过,但更多的是在乎。

我喜欢你,没有道理,不仅仅是很短,我想把对你的爱,一直传递下去。

夏风的不言不语,让我堕入苦海,他的沉默,见证了我的自作多情。

夏风,我希望你懂,我是认真的,我也知道,你是天才,像直树一样的天才,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你会像孔子一样,无休止的学下去,我承认,我是很任性,但是,你能不能坑定的否决我,这样的话,我会更狠下心来忘记你。我喜欢你,现在虽然只有2个月,但是,一当我安静下来时,总会想起你,想想远方的你在做什么,即使你无心顾及我,我也想做一个默默支持你的人。即使十年后我们再见面,我会骄傲地对你说,当初是因为你,我学会了舍弃。舍得放弃,让我一直纠结,却想下定决心隔离你的生命,只因为,想让你更好,不管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想我还是很喜欢你,只不过藏得更深了,不想拿出来晒晒了。

舍弃就是,舍得放弃。

2、篇二:一个由抢劫来的爱情

兰是一个中学学生,下午放学了她依旧来到了天天都要走的小路,突然一个男孩拿着刀从路边冲了出来,兰吓到了,男孩抢了兰的钱包就走了,兰过了一会晃过了神,生气的说道:“唉……”只好自认倒霉了不过如果在让我看见他我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他。

不知不觉一个多月过去了,今天是兰做值日生兰在老师眼里可是个好好学生啊!所以兰很认真的值日直到很晚很晚天都黑了,兰也搞完了所以就回家了,她又来到了那条天天都要走的小路,她想起了那个抢他钱包的男孩,一想到他,兰就很生气想着想着突然她发现前面还像有几个人在打一个人。

兰看到此景立即就报了警,警察很快的就来到了案发现场,那些打人的人看见警察来了立即就跑了,警察追了上去,兰走了上去看到了那个被打的人原来就是那个抢他的男孩,兰说道原来是你啊!真是恶有恶报啊!说着兰准备走了。

男孩突然说道:“你可以送我去医院吗?我有重要的事要办,求求你了!”男孩晕了过去,

兰心软了,只好送他去医院了,来到医院男孩被送到了急救室男孩因为被人打成重伤兰没办法只好留在医院照顾他,护士来了正准备给他换瓶。

突然护士说道:“怎么是他啊?”

兰说道:“怎么他也有抢你钱包啊?”

护士说道:“不是不是他是我们这一个患有白血病患者的家署,不他不是那个白血病的家人他们其实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可是他为了那个女孩的手术费正在凑钱呢!怎么会给人打成这样?”

兰说道:“既然他们没有关系,那他为什么要为她凑手术费呢?”

“因为那个女孩的心脏,是她妹妹的,他妹妹在两年前被车撞死了。而他知道了他妹妹的心脏就在那个女孩的身上时他就用尽了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她,没想到没过多久那个女孩就患上了白血病需要大量的医药费和手术费。他就去捡垃圾做苦工什么的来赚钱。”

兰听到这里哭了,她问:“那他叫什么名字啊?”

护士说道:“他叫勇。”勇这个名字深深地留在了兰的心中,这时勇醒了,勇见到了兰,说道:“是你送我来医院的吗?”

兰说道:“是啊!你怎么样啦?“

勇说道:“我没事他勇马上就问文文怎么样了?”

护士说道:“他这几天身体越来越差了医生叫我通知你要赶紧做手术了不然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男孩开始难过了因为他还没筹到钱。

这时兰说道:“手术费我来出。”原来兰家可是出了明的富豪,手术做完了很成功文文也恢复了正常,兰依旧天天上学。今天他来到班级老师说道:“同学们今天有新同学哦!”

这时勇走了进来兰心里莫名其妙感到开心接着…………

3、篇三:懵懂的爱

大学校园里一排青青的柳树下走着一男一女,男孩叫杨庆,性格沉稳,不爱张扬。

女孩叫梅子,性格文静,话不多。两个人默默的走了很久,杨庆几次欲言又止,他喜欢梅子很久了,从上学的第一天看见她,她那张纯真的脸就烙在了他的心理,他总想梅子应该会明白他的心意。所以他不需要表白,反正俩人兴趣相投、心灵相惜,何须言语。

梅子不是没感觉,可她不确定,她一直在心里揣测,是爱自己吧?可为什么他从不表白?要说他对自己没意思,那眉目间对自己的眷恋又是什么?

这种事杨庆不说,梅子是绝不会问的。一来二去大学三年的时光就要过去了,杨庆还是没有任何表示,梅子黯然的想也许是她考虑错了,杨庆本就不喜欢自己,只是把自己当成好朋友罢了,如此一想梅子的心凉了,从此她特意躲着杨庆,想用逃避来忘掉心里隐隐的痛。

杨庆不知道梅子为什么突然不理他了,他很彷徨也很恐惧,特别是看见梅子和男生走在一起的时候,心就像被撕裂一般的痛楚,最后他终于忍无可忍,在梅子和一个男生走出教室的时候他跟了出来,在后面大叫了一声:“梅子……”

可这一刻他却失去了勇气,用自己勉强能听见的声音问:“梅子你能帮我抄点东西吗?我一会等着要用。”

梅子有些失望,淡淡的说道:“今天不行我要出去。”

杨庆急了,抓耳挠腮的堵在过道上,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憋的脸通红。

男生拉了拉梅子的胳膊说:“梅子咱们走吧!”

梅子点点头,杨庆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让开了道。就在梅子和他擦身而过时,杨庆脑袋轰的一声,然后失控的大喊:“阿梅,别去!”

梅子停了停后继续向前走去。

杨庆在她身后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道“我爱你……”

梅子浑身一震转过头去,见杨庆脸色通红。她问:“你刚才说什么?”

杨庆急促不安的站在那里,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提高了一点音量,“梅子,我爱你……”

梅子等这句话不知道等了多久,只感觉鼻子一酸,眼泪扑哧扑哧的掉了下来……

『玖』 推荐十部经典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往往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短篇小说则篇幅短小精悍,情节简洁,人物集中,结构精巧。前者体现的是作者的叙事抱负,后者更体现审美与情趣。现在社会生活节制快,生存压力大,极少有人能沉下心来去啃“大块头”的世界名著。

所以,我推荐十部国内外经典短篇小说,闲暇时,耗二十分钟甚至三五分钟,享受文学经典给予人的慰藉,提高人文素养。好吧,这理由太巨大,换个小理由——打发时间,充实一下寂寞空虚冷的灵魂。

1《孔乙己》——鲁迅

推荐语:

有人问鲁迅,在他创作的30篇短篇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说是《孔乙己》。《孔乙己》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一。

这篇小说,我们初中时就曾在语文课本中学习过,也许一辈子都不能完全读懂。孔乙己是一个非常饱满的艺术形象,在他身上集中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悲剧,他身上折射了一个时代的悲剧。“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可是现在和将来还有无数孔乙己活着。

我们写作,或者与人交流时,如何用一件道具,表现一个人死要面子,穷困潦倒,好吃懒做?鲁迅只用了一件长衫,两句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

2《命若琴弦》——史铁生

推荐语:

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师徒以拉三弦琴说书为生。

小瞎子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山里姑娘,还把初吻给了她,姑娘嫁了别人。老瞎子的师傅在临终前告诉他有一张复明药方,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这张药方就能让他的眼睛看到世界。

这张药方支撑着老瞎子坚持了几十个个春夏秋冬,老瞎子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将一千根琴弦弹断,看到光明,看到山山水水,看到小芳。弹断一千根琴弦后,老瞎子发现复明药方不过白纸一张,他找到了失恋后的小瞎子,对他说:“是我记错了,是一千二百根,师傅记错了,记住,是一千二百根!”

命若琴弦,琴弦虽然坚韧却也亦断,这不就是我们丰盈又脆弱的生命吗?

3《古典爱情》—余华

推荐语:贫寒学子柳生入京赶考,在一座大宅的阁楼邂逅了富家小姐惠。屌丝逆袭白富美的桥断不回出现在余华的小说里。在故事的五分之二处,一副余华氏暴力美学徐徐展开。

“公子切记,不管榜上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后面的情节,可以拍成恐怖片了。

余华常自诩以川端康成为师,连这篇故事的男女主角的名字——柳生和惠,都是日本烂大街的名字。可是这篇故事的叙述语言极具中国古典美,情节一如既往,像一张散发血腥味的温和笑脸。残忍与瑰丽的外衣下,隐藏着淡淡的温情。

4《河边的台阶》——泰戈尔

推荐语:

第一,如果直接叙述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情节难免令人乏味。大诗人泰戈尔玩出了新花样,借助河边台阶的口吻讲一个女人等待苦行僧丈夫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果把发生的事情都印在石头上,那么,你就可以在我的每一个台阶上读到许多昔日的故事。你如果想听过去的故事,那就请你坐到我的台阶上来;只要你侧耳细听这潺潺的流水,你就可以听到过去无数动人的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从前发生的一个故事。那天也像今天这样。”

第二,爱情与信念的两难,苦行僧是爱自己的妻子的,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民国电视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画面,一些仁人志士和美女发生关系后,都会深情地凝视着她,悲凉道:“奈何七尺之躯,以许国,再难许卿。”然后,提上裤子走人,给世人留下一抹倔强的背影,继续轰轰烈烈地闹革命。这也是爱情和事业的两难。

人生的两难实在太多,我高中的班主任有一天给我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看了一下手表,已经22点30分了,冷不丁来一句,“我多想陪陪家人。”这也是两难。

人生那么多两难,还活着干什么?请看下一篇。

5《麦琪的礼物》——欧亨利

推荐语:

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如果没有听过“欧亨利氏结尾,”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欧亨利小说向来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著称。

《麦琪的礼物》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女主人公德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都很贫穷。他们都有一件最珍贵的礼物。圣诞节到来之际,他们为了给对方买一件与之相配的礼物,不惜卖掉了自己珍贵的东西。而他们所准备的礼物此时也失去了意义。

这对年轻小夫妻也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情。有了爱情,在贫富悬殊,人情冷暖的社会,可以找到安慰。无论老公或者妻子回家多晚,在城市的某间屋子里,都有一盏灯在等待者。活着干什么呢?少年少女们,先谈个对象再说吧。

6《套中人》——契诃夫

推荐理由:

“他也真怪,即使在最睛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上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

我们都是套中人别里科夫, 我们都活在一个有一个套子里,从一个套子换了另一个套子。这个套子是鞋子车子,女子,屋子……

我们能看到别里科夫有形的套子,却看不到自己心里无形的套子。

7《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

推理理由:这又是一篇中学课文,十年前学习的课文,至今还受益匪浅。

从写法上讲,堪称现实主义创作经典,明暗两线,最终交叉;以语言,动作,神态刻画人物心理,作者述而不叙。再次就不再引用。

小说主题,令人心里悲凉。想起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古今中外,相同之处,放之四海八荒而皆准。

8《白象似的群山》——海明威

推荐理由:

海明威常言自己的创作是冰山理论。。他以“冰山”为喻,认为作者只应描写“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水下的部分应该通过文本的提示让读者去想像补充。——“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白象似的群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文字简约到不使用一个形容词。文中男女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有很多种猜想。

海明威是最能将感情藏自文字背后的作家。准确的说,《白象似的群山》里的文字只能占到小说八分之一,另外八分之七是隐藏在文字后面的感情。

这种写法非常累,但是文字却非常有张力。

9《竹林中》——芥川龙之介

人性中的阴暗乃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这就是《罗生门》告诉我们的真相。《竹林中》是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合集《罗生门》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多年以来,我看过十几遍了,还没确定谁是凶手,想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多襄丸、妇人、还魂的武士,还是樵夫,他们的叙述究竟谁最接近真实?

这种写法,我称之为“横看成岭侧成峰”。金庸的《雪山飞狐》就抄袭了《罗生门》的写法。好吧,我说错了,是向经典致敬。

10 ,《一块牛排》——杰克·伦敦

推荐理由:

杰克·伦敦是我成年后读的第一个美国作家,《热爱生命》里那个与艰苦环境搏斗,求生意志逆天的那个采金者;《马丁·伊登》里爱着白富美,心怀作家梦想,看透资本主义本质,生无可恋,绝望自杀的水生;《白牙》和《野性的呼唤》里,狼与狗的互相融合生成。

杰克·伦敦深受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无论是野兽,他字里行间透漏着一股汗淋淋的男子汉味道。在杰克·伦敦笔下,野兽,荒原,饥饿,海啸,恶徒都不要怕,生命本能的力量会让你战胜他们。

这篇《一块牛排》却是例外,中年贫困的拳击赛汤姆·金无法战胜年轻力壮的对手,无法赢得比赛,付房租,养活老婆孩子。

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拾』 英语短篇小说泄密的心翻译

泄密的心
爱伦?坡
真的!焦虑,很焦虑,极其焦虑,经久以来,我都超级焦虑;可是为何说我疯了?病痛消弱了我的知觉——木有消除——木有麻痹我的知觉。先说说我的听力。放耳听去,天上人间,冥界繁事,尽收耳内。所以我怎么算是疯子?听仔细了!我可以不紧不慢、心平气和地告诉你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讲不清啥时候第一次冒出这念头;但自从想过后,它就日日夜夜萦绕心头。木啥目的,也木啥贪念。我还挺喜欢那老人。他自从木有烦扰,甚至辱骂过我。我也不念叨他的小金库。我想:是他的眼!对,就是他的眼!他其中一只眼像秃鹰眼一样——苍蓝色。每次他看我,我都全身凉透了;所以,自然而然,我决定灭了他,永远脱离出那阴冷的视线。
此时正是关键。你当我是疯子?疯子可是什么都不知道。你已经明白我做事多么理智,多么谨慎,多么高瞻远瞩——我若无其事地上班!杀他前一星期,我对这老人超殷勤。每晚,午夜,我打开他的卧室门——哎,要多轻柔就多轻柔的说!接着,门缝够容下脑袋时,我就伸进去一盏提灯。灯被裹得紧紧的,黑乎乎的,一丝光都不透的。然后我伸进头。哈哈,你要是真看到我怎么机智地进去的,你肯定会点32个赞的!我慢慢的,很慢很慢,超级缓慢地伸进头,当然吵不醒那熟睡的老人啦。差不多1小时后,我才完全伸进头去,就看到他躺在床上。哈哈——疯子有这智商?后来,我可以方便点动时,就打开提灯。哇塞,我那么谨慎,那么小心,刚好露出一丝光线,正好投射到他那秃鹰眼。
连续七晚,我都干这事——每晚午夜——但是他眼睛一直闭着的;我没办法下手;因为惹火我的不是这个老人,而是他的魔眼。每天早晨,我进屋,亲切地和他交谈,夸奖他,呼唤他,问候他睡得好吗。因此正如你所见,实际上他是纯良之人,毫不怀疑每晚午夜时分我窥视他的睡颜。
第八天晚上,一如既往,我极其小心地开门。动作比手表分针还磨蹭。此前,我从不知道我预见能力这么厉害。胜利在望,我又害怕又激动。心有所思地一点点推开门。他做梦都想不到我的心思我的行为。一想到这,我咯咯地笑了。莫非他听到了?他好像惊醒,突然动了。你可能猜我现在会退缩——错。他房间那么黑,暗黑得不得了,(他害怕匪徒所以紧绷着身子颤抖。)因此我知道他看不见门在打开。我依旧偷偷摸摸地推开门。我伸进头,要开提灯,手指刚滑过灯线,老人在床上跳起大吼“谁在那?”
我一动不动,始终沉默。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一丝肌肉也不曾松懈。这时我听到他躺下的声音。他也躺在床上听着——如同我夜夜做的那样,听到死神注视着墙面。马上我就听到极低的呜声,我晓得这是神经恐惧才有的声音。这不是因为疼痛或忧伤而产生——绝不是!这是过度惊悚时,从心灵深处升起的阴郁的颤抖的声音。我深知这声音。每每深夜,万物皆眠,唯我梦醒子时,内心深处、灵魂深渊中就发出这种声音,回声阵阵,让我恐惧到崩溃。我说了我了解这种声音。我知道老人想啥子。虽然我心里窃笑但我仍可怜他。我知道从第一次轻微声音使他在床上转身时,他就一直清醒着。他越来越害怕。他尝试去忽视,但这不可能做到。他不停地自语——“什么事都没有,只是烟囱里的风——只是老鼠穿过地板”或“只是蟋蟀的声音”。是的,他一直这么安慰他自己:但是白费力气。毫无作用;因为死神来了,都站在他面前和他的影子谈判,签约受害者了。老人感觉得到阴郁地黑影——虽然看不见听不到——却真切感知我存在在房间里。
我耐心地呆了很久,还没听到他躺下的声音。我打开了提灯,仅露出一丝缝隙。我开灯了——你想不到我有多偷偷摸摸地开灯——终于,从蜘蛛丝般细的狭缝里射出一线光,落进那秃鹰般的眼眸中。
睁着眼睛的——挣得大大的——看到这些我变得激动。我清楚明白地看到它——苍蓝的眸,似蒙了昏沉的纱,让我感到彻骨寒气;但我看不到老人的脸或身体:因为我顺着光线直接精准锁定目标。
跟你说了没?有这么敏锐的感官会是疯子?——此刻,我听到一种声音,沉闷,模糊,像是钟表在棉花里发出的声音。我也熟悉这种声音。这是老人的心跳声。我更为兴奋,好像受到鼓声激励的士兵。但是我依然克制自己,保持沉默,呼吸都有些胆怯。我恍惚地提着灯,小心地保持光线照在那眼上。同时,那该死的心脏跳得更欢了。速度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他一定怕极了!声音越来越大,分分钟变大!——你懂我意思吗?我说过我焦虑:我现在就焦虑着。今晚,挺尸的时,房内死一般的沉寂,多么搞怪,我惊讶有这声响竟让我产生难以抑制的恐慌。目前为止,我仍极度克制,数分钟一动不动。此时,我异常焦虑——邻居会听到声音的!动手时候到了!大吼一声,扔掉还亮着的提灯,我冲进房间。老人惊叫一声——仅一声。我一下把他抓到地上,掀倒厚重的床板压住他。然后我会心地笑了。可是,过了很久,他心脏还跳着,发出那种沉闷的声音。不过这回我没发火;隔墙听不到这声音。终于声音消失了,老人死了。我移开床,检查尸身。的确,他死得硬硬的。我手在他心脏那很久,没有感觉到脉搏。他最终死了。他的眼再也不会烦我了。
还当我疯了么?听完我多么聪明细心地藏尸后,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夜深,我安静地忙碌着。首先,肢解尸体,砍下头、胳膊和腿。接着拿起卧室地板上的三个木板,把尸块放入方格。然后重新放好木板。我如此聪慧如此机敏。没人,就算是老人的眼——也察觉不到异常。没啥要清洗的——没任何污渍——没血斑,啥子也没有。我超级谨慎地处理了。都用澡盆清洗过了——哈哈!
都处理完,到四点了——天依然漆黑如午夜。钟声响起,街上传来阵阵敲门声。我淡定地下楼开门——我还有啥怕头?进来三个人,他们和善地介绍自己是警署人员。那晚邻居听到那声尖叫了;已经怀疑涉嫌谋杀;他们在警局登记了信息,已经开始着手调查。
我笑了——我还怕什么?我欢迎他们进屋。我说,我做梦时尖叫了。还说,老人去乡下了没在这。我让调查人员在屋子里全部查看下。我请求他们好好查查——查仔细了。我带他们去他的卧室。我给他们看他的财宝,一分不少,稳稳当当地放着呢。我相信自己,所以我热情地搬了椅子进那间屋,招呼他们坐,缓缓疲乏。而我自己,肆无忌惮,坐在存放遇害者尸体的位置上的那把椅子上。警察们很满意。我的举止取信了他们。我非常放松。他们说话,我也开心地回应着。他们聊着类似的事情。不过,一会儿,我觉得不舒服了,我想他们先离开。我头疼,幻听到铃声:但他们还坐那儿聊天。铃声清晰了,越来越清晰。我说得更加流畅,不顾自己的感受。可是声音还在,更清晰,更悠长,原来不是在耳朵里响的。
毫无疑问,我现在很虚弱——但是我说得更流利,声音高昂。声音越来越大——我能怎么办?有低沉的模糊的频率很快的声音——像棉花里的钟表声。我呼吸不顺——警察还没听到吧。我说得更快速——更激动;可是杂声自动变大了。我提高嗓门,嘲讽争辩,声音高昂,举止粗鲁;但是那声音还在增大。他们为什么还不离开?我大步走来走去,好像被人们看着而激动起来——但是他们干吗还不滚?我要怎么办?我吐口水——胡言乱语——发誓!那些人正愉快地谈笑。他们可能听不到?万能的神呐!——不,不可能!——他们怀疑啦!——他们嘲笑我的恐惧!——我止不住地这么想。但是没什么比这痛苦更糟糕了!没什么比嘲笑更不能容忍的了!我受不了这些虚伪的笑容了!我感觉我要么咆哮要么去死!——此刻——又来了!——听!吵!很吵!更吵了!越来越吵!
“够啦”我吼叫“别装了!我承认我干的!掀开地板——这儿,就这儿——就他的心跳声在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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