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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轻的小说一叶倾城

发布时间: 2022-09-09 06: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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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大毓朝右相在江南为官多年,相府坐落京城东边,自是一派江南庭院的风格,也算得上是京城一处景致。相府南隅,廊腰漫回,檐牙高啄,雕梁画栋,巧夺天工,庭内梅花含苞,枝干傲然风中。一双素手折下一段梅枝,女子容貌绝美,独立于寒风,眼角稍稍含笑,只令人觉得《诗经》中那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当真是为她而作。
“今年的冬天似乎来的早了些,看这花骨朵,还没等第一场雪降,就急着想出来了!”柔柔的声音让人听着舒适,实不想破坏了这美丽的场景。却总有些个衷心丫头出来煞景的。
“小姐,起风了,且回屋歇着,不然又得病下。”一位绿衣丫头从旁走来,赶紧得给外头女子披了件紫色外衣。那丫头也是眉清目秀的,倒也还应着景。
而远处回廊里,一阵脚步声传来,夹带着急切地叫朗声,就生生的打破了梅林的宁静安逸了。
“小姐,小姐,老爷下朝了,唤您去书……

都市小说里有个女的叫叶倾城,求书名!

都市小说《血之歌》里有个女的叫叶倾城。
作者:quice夏天
简介:每一个今天都会成为那年那天。
烈日下的球场,暴雨下的屋檐,清风下的窗台,蝉鸣中的教室,灯光下的林荫小道。
老师的喋喋不休,死党的嬉笑怒骂,女神的低眉浅笑,都是那段记忆里,即使泛黄但永不会磨灭的美好。
重生回来,除了体会美好,弥补过错和遗憾,还要做一些不一样的事。

节选:第三十八章 叶倾城
虽然名字叫叶倾城,但其实叶沐的老姐叶倾城并没有能够倾城的相貌,她的相貌最多只能算是中上,比起叶沐叶连还有叶川的优秀相貌来说,只能算是很普通。

但有些人从来都能不靠着相貌博得同样大的名气。

如果说花朵是近几年来市七中最夺目的一个女生,那么在花朵之前的那位,就是叶倾城了,叶倾城不仅有着三年来一直无人超越的成绩,而且还是一个没有人敢招惹的女生。

在叶沐很小的时候,他家里经济情况并不太好,而叶沐的大伯以及小叔家里也是一样,小时候大人去忙事情为生活奔波的时候。就只有叶川就带着三个弟弟妹妹在大街小巷里游荡。

那个时候,总是有很多场架要打,总是有很多很烦的人要去收拾,叶川也是从这时候才练出一身硬气。后来叶川辍学离开江安市之后,带着双胞胎弟弟妹妹面对着许多喜欢欺负叶家小孩的人,就变成叶倾城了。

叶倾城从小学到高中的名气大多都是打架打出来的,护短这个词最能形容她了太平天国。她对叶沐和叶连的爱护程度几乎达到了让别人觉得有些变态的地步。

记得叶川刚离开江安市那会儿,周围被叶川之前修理得不敢接近的那些人都开始兴风作浪起来。叶倾城在那之前还是一个有些温柔胆子有些小,只知道跟在哥哥叶川背后的小女生,叶川离开后,她就开始扛起这一切。

叶沐和妹妹叶连一起读三年级的时候,叶倾城已经升上了初中,叶川也离开了江安市,当时八岁的叶连是个特别可爱的小姑娘,而九十年代那些幼稚的调皮男生,总是爱以欺负可爱女生来彰显自己那些无聊的“强大”。

叶连受了欺负,叶沐当然顶了上去,可是八岁的小男生同样敌不过一群五年级的男生,叶倾城听说自家弟弟妹妹受了委屈,立刻就冲到了叶沐读书的小学,守在放学的校门外,见一个揍一个。

最后叶倾城总是鼻青脸肿的样子,但却特别牛气的宣告,敢欺负叶沐和叶连的她都要一个个收拾。

叶倾城其实也只是一个孱弱的小女生,但她却为了弟弟妹妹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起来,小叔总是说她不像个女孩子,而老姐叶倾城总是低着头倔强的什么都不愿意说。

想起来这些叶沐,胸口暖洋洋的,他摇下车窗,探出脑袋对着叶倾城喊道。

“姐!”

叶倾城刚从南京回来,长途奔波积累在脸上的疲惫之意在见到叶沐之后立刻化作了美丽的笑容。

“碰”的一声关上车门,叶倾城坐在后座的叶沐身边,然后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把叶沐打量了个遍。

“那个程梓是谁?”

叶沐立刻愣了愣:“呃,啊?”

“你的性子我又不是不知道,一般人怎么会让你这么不要命。”

叶沐讪笑着看着老姐,对待自家老姐当然不能像是敷衍林新新他们那样,不过关于程梓的事,也不是那么好全盘托出的。

“姐,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叶倾城诧异的看了变得有些严肃起来的叶沐:“相信,只要是你做的,我都相信东方神器通鉴。”

“那就是了啊。”

叶倾城立马对着叶沐伸出大拇指。

“哪里的姑娘?”

“饶城的。”

“好小子,有机会带我去见识见识。”

叶川从驾驶座回过头来幽怨的看着叶沐,说道:“怎么之前都不和我说?”

叶沐无辜的摊了摊手:“之前还不确定,等到她离开江安回庐城的时候,我才发现一不小心就一见钟情了的。”

叶倾城突然眯了眯眼睛有些神经质的笑了起来:“二妈知道了肯定特高兴。”

叶川嘿嘿一笑后,也不住点头。

叶沐倒是很正经的摇了摇头,说道:“老妈对程梓现在还存在一点怨念,所以不能告诉她。”

叶倾城和叶川对视一眼,然后叶倾城出声说道:“你不会为了保密故意找这么个理由吧。”

叶沐有些无赖的笑了起来:“还是姐你聪明。”

“现在去哪?”叶沐说道,“去找小叔还是去哥那里?”

叶倾城冷着脸说道:“不回我家,去哥那里,金色海岸。”

“没问题。”

——

来到金色海岸后,叶川把车交给里边职员去停后,带着叶倾城和叶沐来到了一个大包间里。

所有和叶家四兄妹相熟的人都会知道,这四兄妹的赌术水准都相当之高,至少在四兄妹各自的朋友圈子里,每个人都是基本处于统治级的地位萝莉的异世热血物语。

三个人在自己的包厢里把各类可以玩的都玩了个遍,然后叶倾城一下推开了桌子上的纸牌和骰子。

“我们去找别人玩吧,跟你们两个玩太没意思了。”

叶川随意的耸了耸肩膀:“好吧,我去把李林叫过来,让他去看看今晚场子里有没有喜欢玩这些的客人,有的话就叫过来陪你们玩。”

过了一会儿,李林打开了包厢的大门,朝着后边很恭敬的说道:“兰少,请进,老板等你很久了。”

叶沐有些好奇的朝门口望了过去,就看见了被李林引进来的兰炫。

兰炫显然对于看到叶沐这个已经发生的事实感到很吃惊,他看了看叶沐和叶川至少有七分相似的相貌,笑了笑走了进来。

“今天白天就觉得你挺眼熟的,想不到你是叶川哥的弟弟。”

叶沐心里瞬间转过万千思绪,虽然先前老哥叶川叫李林出去找些有兴趣赌着玩的客人,但显然李林就算找的话,也只会是找些和叶川相熟关系不错的客人。

兰炫竟然和老哥有联系,而且看上去关系似乎不错?

想起老哥叶川今年向房地产领域发展的方向和兰氏企业已经在房地产上的一些成就后,叶沐心里立即就有些明了了。

兰炫走进来后,和叶川亲热的招呼了声,接着再很绅士的向叶倾城问好,然后就很干脆的坐在了叶沐的对面。

兰炫本来就心情不太好,来金色海岸就是为了发泄的,知道了即将玩玩牌的对象是叶沐之后,他倒觉得这是一个意外之喜。

在今天找上叶沐之前,兰炫就了解过叶沐的一些事情,比如他就知道叶沐成绩似乎不错,还曾经在尖子生表彰大会上露了把脸。

世界上会有全才存在,他们样样都会,而且还能样样都有比较不错的水准,这种人非常少,不过兰炫认为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个。

但兰炫并不认为眼前看着就很秀气的叶沐也是,在学习成绩上获得优秀之后,叶沐牌技好的概率应该是不大的大剑之守护。

本来就是来金色海岸消磨时间把心情变好些的他,对接下来的事情忽然变得非常期待起来。

他对着叶沐笑了笑,表示随时可以开始玩牌。

叶倾城看着老弟叶沐有些怪异的眼神,脸上也露出了玩味儿的微笑。

——

丢盔弃甲。

用这个成语基本上能够八成的概括兰炫半个小时中碰到的情形。

叶川和叶倾城都很了解叶沐的性子,如果兰炫是叶沐的朋友,那么叶沐在兰炫刚进包厢门的时候肯定会和他们介绍一下,如果只是普通的关系,叶沐至少也会眯着眼睛露出招牌的阳光笑容。

而两人都把叶沐刚才有惊无喜的表情看在眼里,所以这时候叶川和叶倾城都很配合的把兰炫虐得死去活来。

兰炫不信邪的把桌上所有可以玩的都玩了遍,在被虐得****完全没了脾气之后,他抬起头来把叶沐仔细的打量了一遍。

叶沐睁大着好看却锐利的双眼,毫不在意的跟兰炫对视。

“会喝酒吗?”

“会。”叶沐伸出右手示意,“不过现在不行。”兰炫像是找回了些安慰,脸上总算有了丝笑意,不过叶倾城这时候却不准备让他的笑容继续保持下去。

她出声说道:“我来陪你。”

她转过头去,准备吩咐服务员去拿酒过来,想起来什么后,随意的问道:“啤酒还是其他?”

兰炫忽然咬了咬牙,似乎被叶沐在牌桌上积压的怨气被现在叶倾城的无视给点燃了。

“随便,度数不要太低就好。”

叶倾城轻笑着和服务员低声说了句话,服务员接到要求后,立刻跑了出去,过了会儿就拿了几瓶红酒跑了过来召唤之游戏。

叶倾城走上前去从服务员手里接过两瓶,把一瓶递到兰炫手中后,接过服务员手里的开瓶器娴熟的把瓶塞卸了下来。

叶倾城瞥了兰炫一眼,举起酒瓶毫无淑女气息的直接灌了起来,兰炫看到这个情形忽然有些后悔了,他装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是因为他以为叶倾城会选择啤酒。

不过兰炫可是个不那么容易认怂的富家子弟,他面色发紧的学着叶倾城也开始向胃里灌着鲜红的酒液。

一瓶。

两瓶。

当灌完两瓶后,兰炫已经眼睛有些迷糊,他身后跟着一起来的人上前准备阻止他继续灌酒的动作。

叶倾城也是满脸通红,眼睛却越发明亮,叶沐看到这一幕想要阻止老姐继续拼酒的行为,先前乐见老姐收拾兰炫是因为叶沐知道老姐的酒量一向都是极好的,不过两瓶度数不低的红酒这么急的灌下去,再厉害的酒量也难撑住。

叶倾城亮堂堂的眼睛里蕴满了笑意的望着叶沐,正当她准备开始第三瓶的时候,兰炫“砰”的一声倒在了沙发上。

叶川无奈的扶着额头站了起来看着叶倾城,对着跟着兰炫一起来的人说道:“小心带着兰炫回去,这小子今天碰到铁板了,也好让他长长记性。”

跟着兰炫来的人有些惊恐的看着已经灌下去两瓶至少近三十度的红酒,现在拿着第三瓶对着他们直笑的叶倾城,连忙带着已经不省人事的兰炫出了包厢。

这个倒霉的家伙原本以为只是啤酒对战,只是撒几泡尿又能满血恢复战斗力的小场面而已。

叶沐一把接过叶倾城手里的酒瓶:“姐,没必要跟那个二世祖拼那么狠吧,你从南京回来坐了那么久车,还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叶倾城哈哈一笑:“小场面,当年高中毕业聚会的时候,我可是有一个人撂翻隔壁班很多男生的经历。”

叶倾城打了个酒嗝。

“谁叫他惹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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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见过银河,独独爱你(遇见三部曲03)

作者:谈轻 大鱼文化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9-4

页数:288

内容简介:

我叫江景川,是个喜欢用镜头来记录灵感的人,而某天,我遇见了那个专属于我的灵感。

我见过无数女人,唯独没有像她那样耀眼的,刚拍完的芬兰北极光都不及她身上的光芒。

她一个眼神我便知道,万物皆可输,但她不能。

然而,情侣间的争吵不请自来。

她跑了,从此杳无音信。

我说过“从今以后,我来做你的灵感”,也说过“所有遇见,不如遇见你”,唯独还差一句“我很爱你”,想说与她听。

过去种种,不可抛舍,再见面,皆为命运。

“亦然, 银河璀璨,万千星辉,都不及你。”

作者简介:

谈轻

出生于南城的90后温暖巨蟹,想要倾尽全力,用自己的文字抒写温暖的故事与长情的告白。倾我所能,如你所愿。

著有长篇小说

《我的喜欢因你隆重》《一叶倾城》《你从风里来》《从校服到婚纱》等。

都市深爱系列“遇见三部曲”《遇见你,我的星辰大海》《遇见你,我恋爱了》《我见过银河,独独爱你》。

⑷ 一夜长大阅读答案叶倾城

《一夜长大》阅读答案叶倾城
叶倾城

①把父亲从医院接出来之后,他经常在傍晚时,推着父亲的轮椅去附近的小公园散步,那里有一泓湖泊,不时停下来替父亲擦擦嘴边的涎水,温言细语:“冷不冷?要不要喝水?”
②来探病的朋友吃了一惊:“你像一夜之间长大了。”
③他也没想过会这样。他在家里赖到二十八九,日子过得生机勃勃:也恋爱也上班也交友,动不动和父母吵架—不吵不行呀。父亲节俭,保鲜袋用过再用,一揭开,西瓜上全是鱼腥气;又天真,看到电视上“只要888元”的广告,就打算打电话,被他一顿臭骂,讪讪地又咳嗽又揉鼻子;这么老大,父亲仍然会没事翻他的抽屉杂物,他没好气吼过去:“翻什么翻!”
④那天正吃着饭,突然间,父亲的筷子直抖,上面的菜哗哗洒了半桌子。他抬头一看,父亲口角歪斜,脸色如灰,缓缓地倒下去。这之后,日子一下子变成:徘徊在ICU门口、交医药费、陪床……还要挣扎着去上班。
⑤由不得他想什么,要给父亲擦身要洗大小便。开始是买成人失禁品,眼看要生褥疮,于是家里的旧床单全成了尿布。每天带回家洗,洗衣机轰轰不休,他倒头就着。洁癖不治而愈,曾经的文艺青年,到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在任何环境下都能狼吞虎咽、见任何床就能呼呼睡着的人。
⑥父亲渐渐醒了,却没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被困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认定这是一场阴谋,忍不住要对周围的假想敌们拳打脚踢。他笑嘻嘻地打不还手、好言好语。他认了。这是一笔古老的、二十多年的债务,他得还。
⑦突然没有拖延症了。以前到公司,先开QQ、淘宝、微博……再开WORD,现在他对领导千恩万谢:这年头,能容下一个家里有病号的年轻人频频请假,容易吗?就在病房的走廊上,他全心工作,不时看一眼吊瓶。难得入睡的父亲像枚戒牌,强迫他静心。曾经天天抱怨“没有整块时间”,现在时间零散到以分钟计,他倒觉得绰绰有余。
⑧也不再是暴燥的楞头青了。医护人员有时说话很冲,他恨得握紧拳头。一意识到,惊出一身汗,赶紧一根手指一根手指轻轻地放松:热血青年的不管不顾,是要由长辈来买单的。他能为了逞一时之勇带父亲转投另一家ICU?更何况,他明白医生说的并没错。他的愤怒,不针对任何人,只缘于自己的无能为力,只缘于那种叫天不应叫地不语的烦躁。
⑨父亲一场病,拖了一年多,他始终身兼多职,还偷空见过几个天使投资人,谈他多年的创业梦。父亲状态平稳后,他去递辞职信—再不开始,梦便永远是梦。他不想“子欲养而亲不在”,也不想“徒有梦而身不由己”。
⑩前上司拍拍他肩膀:“我看好你,孝顺的人,无事不成。”孝顺这个词,又熟悉又古怪,第一次放在他身上,他很不好意思,于是认认真真想:什么是孝顺。
⑪原来孝顺不仅仅是儿女对父母的爱、依赖与安全感,是把爱化为具体, 是不论多疲倦还是站直,让老去的父母有个依靠;是不计前因后果的付出,不能回避不能逃避的责任。不能大喊一声“老子不干了”就卸挑子,你做的每个决定,都是父母晚年的一滴水一粒米,也是你的毕生心安。
⑫这还是一种人力的无可奈何:无论做了多少,到最后,一定是一场空。父母只会越来越老,步入死亡,所有的钱、时间、心力,都是扔到黑洞里去。但这是写在血里的承诺,是人类世代相传的根基。
⑬而他说:也许,我得到的更多。
(选自《扬子晚报》2015年2月26日,有改动)
20、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所叙事件。(2分)
21、开头的①—③段在文章中具体有哪些作用?(4分)
22、第⑧段的划线部分主要运用了 描写方法,有什么样的表达效果?(3分)
23、第⑬段中“他说得到了更多”。请结合全篇具体说说他得到了哪些?(4分)
24、根据文章内容,联系生活实际,请谈谈你对“孝顺”的理解。(4分)
《一夜长大》阅读答案叶倾城
20、主人公因为照料因中风瘫痪在床的父亲而一夜之间长大。
21、结构方面:第①段用倒叙的方式,为下文作铺垫;第②段扣住文题,引出下文(2分)。内容方面:通过第①、③段主人公对待父亲的前后态度的对比,既突出了主人公变化之大,也为下文设置了悬念,激发起读者阅读的兴趣(2分)。
22、细节描写(1分),通过对主人公“握紧拳头”“惊出一身汗”“一根手指一根手指轻轻地放松”这样的动作神态的细节描写(1分),生动传神地刻画了主人公由暴躁冲动到镇定理智的心理变化过程,也细腻地表现了主人公长大,心理成熟的过程(1分)。
23、“突然没有拖延症”:珍惜工作的机会,学会感恩(1分);“不再是暴燥的楞头青了”:知道冷静理智地处理事情,能从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1分);“实现了创业梦”:发现了自己的潜能,敢于承担起责任(1分)。总之,他长大了,成熟了,也实现了由一个男孩到男人的转变(1分)。
24、根据文章内容,联系生活实际,请谈谈你对“孝顺”的理解。(4分)

《一夜长大》 叶倾城

⑸ 叶倾城的作品 悔

先给你个叶倾城的博客


叶倾城

他们两家是通家世好,他上幼儿园的时候,父母工作很忙,常常抽不出时间接他,她的母亲就总是把他带回家,让他跟自已的女儿玩。

慢慢长大,他成了英俊的小伙,她也是秀丽的姑娘,两人一直都很要好。高中毕业,他考入军校,她当了一名幼儿教师,他军校毕业后,两人就结了婚。

从有记忆开始,他的生命里就有她,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其他的选择,因而也从来没有想过要问一问她到底爱不爱自己,可是她想了。他一直记得,那个黄昏有金色的晚霞,通信员大声喊他的名字,说有她的信,他兴冲冲地接过来,只看了一遍,刹时间,天崩地裂,世界纷纷破碎。她在信里恳切地说:希望他能回去,大家可以好好地谈一谈。他的确回去了,却谁也没想到,他把那封信当做证据,交到了法院,告她破坏军婚。

不仅是她的父母,甚至他的母亲也哭着求他:“你不看你跟她夫妻一场,也看你岳母当年待你多好,也看我们两家的交情——你这样,叫我们以后怎么做人。”他只是默默地抽烟,一句话也不说,仿佛根本没有听见。他写满仇恨的眼睛,冷冷地,不看任何人,铁器一样的锐利。

法官曾给她一次机会,问她:是否愿意改悔,接着跟他好好地过日子?那一瞬间,他的手忽然抖了一下,指间的烟整个地掉在地上,他所有的呼吸都屏住了。他盯着她,狠狠地。她没有抬头,长发遮住了她半个脸,她的声音很小,可是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不。他狠命地抓住座位的栏杆。

他一直等到亲眼看到她和她的睛人被带上手铐送进了囚车,才离去不久他又结婚了娶的是驻地附近的女子,婚后夫妻恩爱,因为妻子是少数民族,他生了一儿一女。

只是孩子多,家累重,妻子文化低,收有限,生活的压力煎熬着他,他变得沉默了。没事的时候,就站在窗边抽烟,用力地咬着烟嘴,一张脸,冷冷的没有表情,有时,用力过猛,连香烟都被他咬断。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头顶的头发已渐渐稀疏,转业在即。按照规定,他应该被妻子所在的城市接收,但是那里条件甚差,只为了一儿一女的前途计,也应该转业到内地的大城市来。为此,他回家跑了很多次,找了很多单位,然而都没有结果——这所城市没有接纳他的理由。

父母都老了,不能帮他什么忙,他也不习惯倾诉,只是惯常地伸手去摸烟,却又停住了——妹妹对他说过,不要让她的孩子被动吸烟。他在父母与妹妹一家合住的狭小房间里,大步地来回,仿佛沉默而疲倦的困兽。

一次,他又提了礼品去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家,女人开门后轻轻地“咦”了一声,“是你?”他茫然地看着面前美丽丰腴的贵妇人,那女人低声说:“是我啊。”他忽然认出了她,蓦然僵住,猛地转身就走。

他当天晚上就乘火车回了驻地,妻子问他情况,他难得地发了火。那夜,他终于将手绕过妻子因啜泣而颤抖的肩,轻轻地环抱,说:要不就在附近转业吧,多少人还不都这样过了。

没想到一个星期后,妹妹给他打电话:事情成了。他不置信地握着话筒,一连串地问:真的?是真的?

在家宴上,他偶然提起,想好好谢谢那个帮了他如此大忙的人,欢庆的气氛忽然沉静下来。他的眼睛从家人躲闪的脸上一个一个掠过,终于吐出两个字:“是她?”

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似乎不再有必要避讳,家人就陆陆续续地告诉他:她和那个男人结婚了,现在境况很好,而且他们家也始终不计前嫌。这次知道了他的事,就托了自己的丈夫……

他不说话,多年军旅生涯使他比同龄人更黑、更坚硬、更沧桑的脸没有表情,停一停,若无其事地提个话头,话题又转了。

家宴散,兄弟姐妹各自回家,他独独坚持要送一个一直和她最要好的小妹,两人的脚步声把一巷的夜敲得惊惶不定,他突然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说,她负了你。

她,恨我吗?

不,她从来没有说过……

那么……那个男人,她真的爱他?

小妹点点头。他紧紧地咬着牙,良久,仿佛是在对黑夜自言自语:“如果是现在,我不会那样做。”断断续续地,“我也会努力让她来爱我,可是……”

他终于用这句话,说出了自已心里二十年的悔意,可是……太晚了。

她已经不再记得他仇恨的眼神,他却会终生记得她被推上囚车的样子,一身黑衣,新剪的荒芜的短发,柔弱、苍白而美丽。他用自己的不宽恕给了她两年的牢狱生活,却没有想到,那一天,也就是他终身囚禁的开始。

⑹ 他们马不停蹄的错过,轻而易举的辜负,不知不觉的陌路 是哪本本小说里有提到过的

叶倾城文集 马不停蹄地错过(转)

“巧颜,当我还不认识你,我已经与你有了肌肤之亲。”

十七岁考上大学,是丁康第一次出远门,车票上印了“准乘”,乡下孩子只当搭火车还要批准,上车才恍然大悟,原来就是站票。八月,铁皮车厢是行走的烤炉,跑起来有风,却一站一站停,如人生趔趄。渐渐人山人海,他前方,有个单薄女孩,被推搡得退无可退,几乎就站在他怀里。他惊得一动不敢动。

她没回头,身体的温度与气味却逼过来,染汗的微香。他的前胸贴她的后背,低头看见一滴清亮的汗,自她头顶出发,沿着她的麻花辫,小孩玩滑梯一样,跌跌撞撞下滑,忽地“扑”一下,落在他T恤胸口上,棉T恤很渴似的,顿时吸干。蓦地记起“水滴石穿”,丁康想那滴汗,一定经过T恤,穿透了他的心,还在深深地,跌下去,他身体里从此藏了一口井。

在站台上他们又遇见,原来都是理工大学的新生,她只投他一眼,漠漠然。惆怅与广场上的风一起近了,他的汗,一寸一寸干,车上人那么多,也有人挤在她身前,他也不晓得谁站在他身后……人世纷繁,同车一段,原算不得缘分。

周身渐干爽,胸口却仿佛仍剩着一抹腻搭搭,是方才她那一滴汗。他没有亲过吻,可是他想,这应该就是吻的记忆了。

他们都在登记簿上登记,上一排:宋巧颜,英语923。下一排,丁康,建筑921。

“巧颜,理工大学是多么美丽:十月桂花盛开,细碎如剪屑,我想起你桂子黄的衬衣;十一月澡堂开放,淋浴回来的女生黑发湿得诱惑,我想起你流满汗的发梢,一条一条微咸的溪流;每周我去模具车间实习,木件的纹理,让我想起你柔软而倔强的脸形,是檀木……

“这记忆,我却无法与你共同拥有。”

是的,因为他们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军训时,巧颜娇小,是女生方阵的最外侧。正步走,男女两队交汇片刻,巧颜每每不自觉一偏头,那抹含羞之意,是银木槿在薄雾里含苞。睡在他下铺的兄弟,当下看得目不转睛,悄声对他道:“我要追她。”

真的是追。大学在山间,小路陡峭多弯,兄弟骑一辆电动自行车,每天全速,从女生宿舍追到教学楼,又追到听力教室,再追到食堂,然后长久地等在体育馆外头。兄弟是运动高手,晒一身漆器般亮黑皮肤,他的追逐,便更有炭隐晦的热力。

也不多说什么,就是一心一意地,追。女生们大笑有之,窃窃私语有之,终于七手八脚,把巧颜推出人群。巧颜窘得只低头,良久,才侧身,偏坐在兄弟的自行车后座,挽高碎花裙摆,露出她奶黄乳白、双色镶拼的细带凉鞋。

校园的爱,常常开始得如此简单光亮。

丁康因此,与巧颜也算熟了。有时在校园里走,听见身后喇叭连声,回身兄弟的自行车,幼鲨般乘风破浪,巧颜半掩在兄弟肩后,向丁康遥遥一笑,头随即一低;兄弟也把巧颜带回寝室来过,管自忙这忙那,巧颜就坐在他床沿上,一只脚,无意识地轻轻踢床单。

没有交谈过,他记忆中的巧颜,始终是芙蓉千朵,宛在水中央,一花开一花落,都牵着他的心,他却是岸边的赏花人,不能涉水采撷。

大二那年秋天,巧颜狠狠感了一次冒。兄弟全天候守在她床边。他却是延到不能再延才去,一进门,只见巧颜脸颊削薄,似有人在他心里狠狠丢了块大石,水花四溢,噎得他无法说话。远远站着,看巧颜半躺,手搁在兄弟手里,哑声跟兄弟絮絮:“一病,就很想我爸我妈。小时候,每次我有不舒服,我爸就骑车,去好远好远的自由市场买鱼,煮的汤,好鲜……”

想的速度,追不上他的脚步,宿舍楼半朽的木地板响彻咚咚。他冲到学校门口的小馆子:“我要鱼。”老板娘热情招呼:“我们这儿的招牌菜是水煮鱼。”穷学生,哪儿吃得起馆子,此刻望文生义:水煮自然是极清的清汤,便道:“好。”

28块钱,他三天的伙食费。

又押了五块钱,借了人家的海碗,老板娘替他细细覆好盖子,用橡皮筋绑上,装在塑料袋里。他却怕扬汤洒水,一定要双手捧着。校园里枫树灰红,有迟归的燕、初发的蝙蝠低低飞过,青瓷碗在手心渐渐烫起来,他却一头大汗,只担心这捧到寝室的一片心,会凉了。

一揭盒盖,辣香四溢,红油浮如酒,顿时笑倒一屋子的人。“给病人吃这么辣的东西,有没搞错呀?”

到晚,兄弟约他出来走走,湖边有长木椅,正在七月紫藤花下,湖水一波波拍上来。兄弟递他一支烟,单刀直入:“你今天那碗鱼,是买给巧颜的吗?”

他心头一阵吱吱嘎嘎,像齿轮锈死,旋转得十分吃力,只不做声。

兄弟捶他一记。“不就是一点儿女情长吗,至于这么说不出口吗?”

他是被人赃并获了,欲退无地,等待最后的审判如天罚,倒反而疏松下来。

“你是给小莫买的吧?看今天她一个人吃了大半碗,大家就知道了。哎,主动点呀,请人家看个电影什么?的……”?

小莫?他极力回想,是穿红T恤的,还是扎马尾辫的?巧颜的室友们,你一口我一口,把鱼干得精光,嘴唇沾了红油,厚花瓣似嘟着,他实在记不起,谁吃得最多,除了巧颜,其余的女生,对他都没有分别。

他说:“你说是就是吧。”

他想什么是爱情呢?大概跟希望一样,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日子长了,就有了吧。

“巧颜,那一刻,我心忽然悠悠荡荡,到高考发榜的那个夏天,表弟们在楼下高喊:‘通知书来了。’我一只脚穿了拖鞋,一只脚没有,向外便冲。忘了楼梯的存在,一脚踏空,从二楼直滚下来,滚烫的水泥地迎面扑向。‘咝’一声,牛仔裤被烫焦了,挣扎着爬起来,可是门外没有邮递员,被吓坏的表弟们此刻才敢坦白:他们在开我玩笑。脚上凉飕飕,一低头,血从裤管里缓缓流下,也不觉得痛。

“生命这一遭,又和我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他跟小莫好了两年,毕业那一年无疾而终,正像兄弟与巧颜。兄弟雅思考了七分半,拿到伯明翰大学的奖学金,而巧颜,巧颜沉默着,不说分手,也不说祝福。

聚餐那天,兄弟才喝了两瓶啤酒,就高了,高得奇异而怆痛,是弦断处,裂帛声,刺耳惊心。兄弟划拳连输,骂一句“靠”,跳起来比试,呛啷啷拂落一地杯盘、一次性纸杯,残酒剩茶泼了巧颜一裙子,也不理会。

他避免去看兄弟那张紫涨挥汗的脸,也不敢看巧颜,只轻轻将纸巾递她。她接过,也不擦,在手里捏成一团,一径低头,仿佛要缩到不存在。她正坐在空调口,大蓬冷气罩着她,简直呵气成霜,却仍然,汗一滴一滴,映着灯光,赤金赤金地往地上掉,像她碎裂了的,一颗心。

马不停蹄地错过(2)

同学喝完酒,还吵嚷着要去唱歌,巧颜站起,细声道:“我先回去了。”兄弟已经醉得七颠八倒,闻此像被木槌狠命一击,醒了七分,沉吟一下:“你自己回去吧。”径直而去。是深海黑珍珠离开蚌,从此不能睡在爱情腹内,无论多少撕扯的痛,都不回头。

丁康道:“我还要清点东西,我也不去了。”

也没说送她。巧颜在前头走,丁康默默跟在身后,一前一后,恰如当年他们在火车上,这一遭,他们互知名姓,反而远了。他甚至不敢踏在她的影子上,怕踩痛她。

经过一堵人家的高墙,巧颜忽然站住,抬头,月色明如细玉,照见有树高高地从墙里探出来,树上挂了青绿圆果,像梨也像苹果。他靠前,辨认了一会儿,道:“是柿。”

巧颜没应声,一张脸忽明忽暗,明知是叶影,也陡地错觉是泪痕。风一吹,树叶扑簌摇,在她脸上,刻出痛楚的线条。

他不忍,没话找话:“我们家种过柿树,就在晒场上,所以我认识,小时候,常常在树下玩……”

巧颜忽然问:“你说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城市夜空,原来没有星事。

他一怔,还没回答,巧颜已经道:“我去还朋友一本书,你不用送了。”白裙上的酒痕,分外刺眼;恰如他的那件旧T恤,印过她的汗迹。

这也就是,爱情所能剩下的痕迹了。

“巧颜,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想跟你说:每年秋天,柿果在秋风里慢慢转红,红到不可收拾,就会坠落,一地殷红的甜蜜。我乡旧俗,用柿酿酒,每逢嫁娶,必拿出以飨新妇。巧颜,跟我走吧,我会饮你以柿酒,味道甘美如酸奶酪,千杯不醉。”

再见巧颜,是六七年以后的事了。

那时,他开一家小装修公司,常自嘲:就赚一马桶钱。统共没几个伙计,凡有单子,他能跟就跟。七月,有幢复式住宅要装修,他和同事开辆小货车就去了。

多日不雨,红土地裂开无数饥渴的嘴。保姆来开门,他一坐定便道:“能给我一杯冰水吗?”

才捧了一杯冰可乐,就看见楼梯上,有一截素白小腿,一步步下楼来,接着是暗绿真丝裙,渐及腰间的细蝴蝶结,再看见尖尖下颏。忽然他的心如拴在蜘蛛丝的一端,遇风摇摆不定……

“巧颜?”他脱口道。

手仍然很稳,可乐纹丝不洒。可见年近三十,他也成一个稳重男子。

巧颜丝毫不变,一样清瘦,微带怯意,笑起来,眉目静如雨后。他却看见她眼角细纹,如工笔白菊,千花万瓣。她是时间之坐标,注了他自己的年纪与心境。

看过房子,一一谈妥细节,明天来签合同。窗外黄昏渐墨,夜空之蓝一星一星展开,他轻轻咳了一声:“请你吃个饭吧?老同学叙个旧。”

将车交同事开回公司。他们搭的士去,巧颜只换了一件简单的黑吊带裙,十分家常。他不知是该爱还是恨这份家常:他们如此之亲,但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边吃边聊,谈一些闲人闲事,说到兄弟,那小子MAIL回来的照片上,胖了,几块腹肌全变成肚腩,两个儿子,抱一个挽一个。巧颜笑,是真的不在乎。餐桌一角,红莲花杯里点了蜡烛,火舌魅惑地,在夜色里一舐一舐,非常撩人。火意停在巧颜脸上,她低低道:“我们的青春岁月,都哪里去了?”

夜色渐深,他不得不起身。出门想招的士,她却说:“好久没搭地铁了。”

他随巧颜,下长长久久的台阶去搭地铁。她在车厢里,扶着栏杆站着,又一次,他站在她身后,禁不住细细看她,忽然发现巧颜右肩头,有一个模糊的、深粉红印记,窄窄的半圆,如贝壳,或者天使之翼。若将脸颊贴上去,会听见伊甸园的声音。

巧颜没有回头,却淡淡道:“胎记。”

他不由得伸出手,搭在那块胎记上,食指轻轻勾勒它的线条,像轻触荷花瓣上的那一抹胭脂红,红花莲子白花藕。

地铁一站一站停,如生命周而复始,如果他们愿意,可以永不下车……

巧颜忽地轻笑一声:“丁康,你还记得吗?那一年我上大学,人那么多,我就被挤在你身前。”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

“巧颜,那一刻,我几乎有想死的心情。像小时候看过的小精灵电影,心愿已了,这世上再无可眷恋。

“原来我要的,并非拥有;而只是,你明白。”

良久,他问:“你……先生呢?你跟他说你晚归了吗?”

她抬眼看窗外,是千篇一律呼啸而过的黑,静静道:“我离婚了。”非常平板简单,在叙述一桩与她无关的事。她生命的暗礁跌宕,全在这四个字里面。

他一震,刹那大地浮动,星月有失。却突然,他手机响了。

接起,是女友清脆嗓声,说起话来,炒螺蛳般噼里啪啦不绝。“我今天看到一条好漂亮的婚纱,我就买了,是小蓬裙,绣银花,络金网子,你呆会来不来看?”

她在说:“我离婚了。”

她在说:“你来不来看婚纱?”

他不知该回答哪一句,他不知该如何回答,地铁停下来,巧颜半旋身:“我到站了。”惯性地一低头。门在她身后合拢。

他甚至来不及说一句:“巧颜,再见。”

而再见,或者永不再见,其实都不重要了。

“巧颜,自火车始,又至火车终。这也是一种圆满吧,命运给我们最大的恩典。

“我们不是没有机会的,却是我们自己,错失它们,如放飞群蝶。

“这一生,我们都在马不停蹄地错过

⑺ 一叶倾城的介绍

一个她所爱,但不能与她相守一生;一个她不爱,却用尽办法也要得到她;还有一个只愿默默守护在她身边;只为她倾城一笑,也许只有死才能了结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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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见过银河,独独爱你(遇见三部曲03)

作者:谈轻 大鱼文化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9-4

页数:288

内容简介:

我叫江景川,是个喜欢用镜头来记录灵感的人,而某天,我遇见了那个专属于我的灵感。

我见过无数女人,唯独没有像她那样耀眼的,刚拍完的芬兰北极光都不及她身上的光芒。

她一个眼神我便知道,万物皆可输,但她不能。

然而,情侣间的争吵不请自来。

她跑了,从此杳无音信。

我说过“从今以后,我来做你的灵感”,也说过“所有遇见,不如遇见你”,唯独还差一句“我很爱你”,想说与她听。

过去种种,不可抛舍,再见面,皆为命运。

“亦然, 银河璀璨,万千星辉,都不及你。”

作者简介:

谈轻

出生于南城的90后温暖巨蟹,想要倾尽全力,用自己的文字抒写温暖的故事与长情的告白。倾我所能,如你所愿。

著有长篇小说

《我的喜欢因你隆重》

《一叶倾城》

《你从风里来》

《从校服到婚纱》等。

都市深爱系列“遇见三部曲”

《遇见你,我的星辰大海》

《遇见你,我恋爱了》

《我见过银河,独独爱你》。

⑼ 叶倾城的作品选


《茉莉橘子》
如果,我从不曾向你说过一句又一句沉醉甜蜜的话,你还能不能懂得,我茂林深处一般的心中啊,那湖泊般清澈映落的心事?
如果,你眸中沉默的火我不曾遇见,当我在漆黑的人世间徜徉,会不会知道,你始终在我的身边,一如日升月落,生生世世?
深冬及其潦草短促的黄昏时分夜色萧萧而下,她急着下班,门诊却转来了病人,是一位白内障的老人,正由老妻搀扶着送来. 急切着见那医院门口伫立等待的男孩,她只草草问几句,便开出住院通知单,起身:你跟我去病房。交待老太太,“到那边去交费。”
老太太却不动,只微笑测头,指指自己的耳朵。老人静静开口:“医生,还是我和她一起去交费吧。我妻子,她听不见。”她惊愕的抬头,陡然看见老人一丝不苟的白发下,面容安详儒雅,瞳孔却是灰蒙蒙的白,黯然无光,仿佛被废弃的矿坑。他的眼睛,已经死了。他是盲的,而她,是聋的?
消息一如莲瓣上的风,动荡的传递,病房里从此多了好奇的眼光。而乍看上去,他们竟如此平常,老人闭目养神,老太太就无声地忙前忙后,一脸谦和的笑。午后,老太太坐在床沿上,一瓣瓣剥开橘子,细细撕去筋络,轻轻递过去,老人总是适时地张开嘴接过。而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人咀嚼与吞咽,微笑着,自己也吃一瓣,在将下一瓣橘子喂到老人口里......
一举一动间,竟仿佛不是在穿越光明与黑暗、有生到无声的崇山峻岭,只如明月山岗,清风大奖,是亘古以来便如此完美契合,不消更动,亦不屑言辞。
而他不能看,她不能听,要怎样才能沟通交流,接下命运无穷的招数?一个巨大的谜团,由四只苍老得手拥满,她永远都猜不透。终有一次她耐不住地问起,老人无光的眼中透出微微笑意:“你以后会明白的。”
那以后,却也来得太过迅猛,以至于无从反应。一天,她看见老太太提着水瓶从水房蹒跚而出,刚想上前帮忙,却已有炸裂声,惊天动地,代替了她自己听不见的呼喊。老太太仆倒,从此再也不能站起......只无声地,挣扎着,比划同一个姿势:抬起,又萎垂,由抬起,又萎垂,仿佛舞者的谢幕,仿佛濒死的天鹅,直到越来越虚弱,越来越......没人懂得手语,却没人懂得她的心意:请不要告诉他,请帮我,照顾好他。
而她默默的褪下医生的白袍,将纤纤素手在水龙头下洗了又洗,要冲掉所有医院的气息。然后静静走向老人,坐在她惯坐的位置上,轻轻地,剥开橘子......橘瓣递到老人唇边的瞬间,他开口了:她,我的妻子,怎么样了?要不要紧?忽然地,听见窗外的绿树上下不知名的鸟叫得那样快乐,而老人白色的眼睛痛苦地痉挛着,琥珀融化般流下厚重浊黄的泪。
四十年前,便知道黑暗的不归路。那年攻关小组几昼夜的不眠不休后,眼前忽然地一片血红,随即死一般漆黑。在醒来双眼已在绷带后无人可预期,绷带拆除后他生命的颜色。他没有通知乡下的父母,只独自躺在小屋里,从不知黑暗的重量,会这般地,以万倾之势压下,二十二岁的大男孩子,终于,哭了。
突然泛来淡淡的茉莉花香,一双女性的手,正隔着纱布,轻柔地为他拭泪。他不禁动容,哑声问:“你是谁?”一无回音,却有什么东西软软抵者他的嘴唇,他惊疑地、机械地张开嘴,一瓣染着茉莉花香的橘子甘甜地喂到他嘴里.....整整七夜,没有声音,没有光,却有茉莉橘子,日复一日,滋润他干枯的喉咙,是黑暗国度里唯一的安慰与期待。只是,她为什么从来不对他说一句话呢?
绷带拆除的刹那,他的双目渴盼地四处张望,喧哗的人群里,要到哪里才能觅到那一瓣清甜的茉莉橘子。
渐渐,连他自己也怀疑不过是一场梦境。却在无意间,握到了她的手,嗅到她掌心淡淡的茉莉芳香,霎时间,所有的记忆如风云初起。她只静静地抬起头,深深的与他对视。她是设计院的清洁女工,大地一般寂静丰美的女子,每天扫地如扫除人生。只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怎么从来不知晓她对他的感情?
而原来,从未出口过的爱,仿佛蕴藏在煤里的火焰,以及深埋在地低的河流,是人生的燃烧与奔腾。
她略微悸动。他松手,复又紧紧握住,然后拉到自己怀里,自此,握住一生不变温柔,不染尘的约誓。
四十年后,老人仍有同样坚毅的面容,而年轻娟秀的女医生,肃然起敬。
谁说我的心事必得用言语倾诉,谁说只能用双眼识出你无双的容颜? 若命运将你我剥夺,如贫瘠沙漠里一棵干渴的仙人掌,我也会为你盛放一千多繁花,同时向你绽现,我唯一的美丽。
《安能辨他是雌雄》
今夏在草原。清晨逸马在希拉穆仁,是我深爱的黑骏马,微一扬鞭,鞭梢不及马背,它已飞奔,两耳闻得风声飒飒。
静下来却走得平稳,偶尔叼一口闲花野草,我与马倌聊天,“它是公是母?”马倌答,“都是公的,母马骑上走不动。”我举目看看,人家的马肚下面好大一个话儿,我的马却空空如也,莫名便觉不平,“为啥那匹马有,我的马没有?”马倌笑得金牙在阳光下闪闪放光,“你那匹是阉过的。”
我靠,这脸丢得。
下午阳光酷烈,草原无遮无挡,一望无际盛大的绿。我坐在旗杆下,抱了一头小白羊,与小孩们聊天。满怀软香暖玉,我问,“这羊是公是母呀?”小孩的母亲是个中年妇人,闻声热情前来,“这不就是俗话说的,要知道你妈是公是母,掀开尾巴一看。”尾巴掀开半晌,我仍不明就里,妇人帮我指点,“喏,这个是出粪的,这个是出尿的,这是头小母羊嘛。”我继续懵懂,“那公羊呢。”妇人骇笑,“公羊的尿从肚子下面走嘛。”大约不信有这种白痴,停停又加一句,“这说得再清楚也没有了。”此时已笑翻了一地的人。好在日头毒,人人晒得红头赤脸,再加一份绯红,也看不出。
雌与雄,岂是那么好辨的?
此行,是经山西去内蒙,到五台山那天正是盂兰盆节前日,五爷庙外便听得鼓乐磬钹,原来是有人还愿送戏。舞台一角有个牌子,《潘杨讼》。
在酷日下的园子里,我看向舞台,很吃力地辨认,那描了惨白脸孔,是潘仁美?他们惊他吓他,而他不过是披发苍凉的老人。一个敦实的胖老太太,是佘太君吧?一直挂着一种稳扎稳打、胜算在握的笑容,她骄矜地坐下来,正在八贤王身边,但输赢还没定呢。
自然没有字幕,我正觉得闷,忽然分花拂柳,上场一个极清俊的小生,剑眉星目,满面扑粉,腮红却红得柔和,仿佛天然肤色。而盛夏午后的太阳照在我头上。
我站得那么近,他的厚底靴,踏踏踏,就在我头顶上,袍裾微掀,里面是大红丝裤。气宇轩昂,却线条柔和轻盈。是个女子吗?我拿不准。
他是谁?杨家将里有这一号?可怜的我,正“杨六郎”、“杨宗保”地乱蒙,皇帝已经唤道,“寇爱卿,”———岂有这么年轻俊美的寇准。
烈日当头,几乎是喷火的龙,毒焰。他们都避到树荫下,惟我在舞台的正下方,半痴半迷。寇准在台上忽遇难题,举重若轻,起了好主意,则眉目一场,娇憨如好女,又明明有大将之风。我越看越心惊。
山间之戏简陋着。鬼卒着戏装就从后场连忙冲出来,大约人有三急,再一刻,已经换了衙役,气定神闲上场。戏分完了的演员就在不远处,往脸盆里白花花倒洗衣粉,出那么多泡沫,七彩妆容浸进去,重手搓出来,一张张朴实憨厚的脸,是一部返璞归真的戏外戏。
周围多的是散漫的游客,乱着拍照,上香,到处闲逛。大家都只是偶尔到此一游吧,想来往后也不大记得五台山,五台山也不大记得我们。我在阳光底下,也是一种暂时的存在。然而我眼中的寇准,那么美,敷粉胭脂,黑靴红裤,大义凛然,却又聪明机巧。他哈哈长笑,我忽然看见酒窝,女子无疑了。
那一刻,我只觉恍惚,仿佛我不是一个游客,与五台山半日之缘,而是附近乡野人家的女儿。偶尔赶庙会,烧香许愿求一个好人家。在庙里看了一出戏,便遇上前生的冤孽。
若他是男子,我会嫁他,洗手作羹,追随他天涯海角,他是我一生惟一的爱人。若他是女子,我但愿与她结拜姐妹,双栖双宿直至白首,无论她是否红颜终改,抑或嫁作平凡人妇,我唯愿与她嫁同一个男子……
散戏之后,乡间有多少不知所踪的女孩?而所有的美,都是雌雄同体的。
《纸 巾 上 的 爱》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
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语,自己笑得“呵呵”地。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
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茄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
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永 不 缩 回 双 手 的 父 亲》
几年前,武汉发生了一起火车汽车相撞的事故。
一辆早班的公共汽车搁浅在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驾驶员下车找水去了。是农历正月,天寒地冻,十几名乘客都舒舒服服地呆在还算暖和的车厢里,谁也没有想到大祸的将临。
没人留意到火车是几时来的,从远远的岔道。只能说,是呵气成霜的车玻璃模糊了众人的视线,而马达的轰鸣和紧闭的门窗又隔绝了汽笛的鸣响。当发觉的时候,顷刻间,一切已经停止了。
——一切都停止了,却突然间爆发出孩子的哭声。
那是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孩子,就躺在路基旁边一点点远的地方,小小整洁的红棉袄,一手揉着惺忪的眼睛,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一味哭叫:“爸爸,爸爸……”
有旁观者说,在最后的刹那,有一双手伸出窗外,把孩子抛了出来……
他的父亲,后来找到了。他身体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撞断了,他的头颅被挤扁了,他满是血污与脑浆的衣服看不出颜色与质地……是怎么认出他的呢?
因为他的双手,仍对着窗外,做着抛丢的姿势。
好几年前的事了,早没人记得他的名字,只是,在经过这个道口的时候,还会有人指指点点:“曾经,有一个父亲……”
还有,那个孩子现在长大了吗?
很久很久以前,中原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子弟,读书不成,反把老师的胡子一根都拔下来,种田也不成,一时兴起,把家里的麦田都砍得七零八落。每天只跟着狐朋狗友打架惹事,偷鸡摸狗。
他的父亲,一位忠厚的庄稼人,忍不住呵斥了他几句,儿子不服,反而破口大骂,父亲不得已,拎起菜刀吓唬他,没想到儿子冲过来抢过刀子,一刀挥去。
老人捧着受伤的右手倒在地上,鲜血淋漓,痛苦地呻吟着。而铸成大祸的儿子,竟连看都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从此生死不知。正是乱世,不知怎的,儿子再回来的时候,是将军了。起豪宅,置美妾,多少算有身份的人,要讲点面子,遂也把老父安置在后院。却一直冷漠,开口闭口“老狗奴”,自己夜夜笙歌,父亲连想要一口水喝,也得自己用残缺的手掌拎着水桶去井边。
邻人都道:“这种逆子,雷怎么不劈了他?”
许是真有报应这回事吧。一夜,将军的仇家寻仇而来,直杀入内室,大宅里,那么多的幕僚、护卫、清客,逃得光光的,眼看将军就要死在刀光之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用唯一的、完好的左手死死地握住了刀刃,他的苍苍白发,他不顾命的悍猛连刺客都惊了一下,他便趁这一刻的间隙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双手俱废。
三天后,逃亡的儿子回来了。他径直走到三天不眠不休、翘首期盼的父亲面前,深深地叩下头去,含泪叫了一声:“爹——”
一刀为他,另一刀还是为他,只因他是,他的儿子。
《母 亲 的 心》
朋友告诉我:她的外婆老年痴呆了。
外婆先是不认识外公,坚决不许这个“陌生男人’上她的床,同床共枕了50年的老伴只好睡到客厅去。 然后外婆有一天出了门就不见踪迹,最后在派出所的帮助下家人才终于将她找回,原来外婆一心一意要找她童年时代的家,怎么也不肯承认现在的家跟她有任何关系。
哄着骗着,好不容易说服外婆留下来,外婆却又忘了她从小一手带大的外孙外孙女们,以为他们是一群野孩子,来抢她的食物,她用拐杖打他们,一手护住自己的饭碗:“走开走开,不许吃我的饭。”弄得全家人都哭笑不得。
幸亏外婆还认得一个人厂--朋友的母亲,记得她是自己的女儿。每次看到她,脸上都会露出笑容。 叫她:“毛毛,毛毛。”黄昏的时候搬个凳子坐在楼下,唠叨着:“毛毛怎么还不放学呢?”--连毛毛的女儿都大学毕业了。
家人吃准了外婆的这一点。以后她再要说回自己的家,就恫吓她:“再闹,毛毛就不要你了。”外婆就会立刻安静下来。
有一年国庆节,来了远客,朋友的母亲亲自下厨烹制家宴,招待客人。饭桌上外婆又有了极为怪异的行动。 每当一盘菜上桌,外婆都会警觉地向四面窥探,鬼鬼祟祟地,仿佛一个准备偷糖的小孩。终于判断没有人注意她,外婆就在众目睽睽下挟上一大筷子菜,大大方方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 宾主皆大惊失色,却又彼此都装着没看见,只有外婆自己,仿佛认定自己干得非常巧妙隐秘,露出欢畅的笑容。那顿饭吃得……实在是有些艰难。
上完最后一个菜,一直忙得脚不沾地的朋友的母亲,才从厨房里出来,一边问客人“吃好了没有”,随手从盘子里拣些剩菜吃。这时,外婆一下子弹了起来,一把抓住女儿的手,用力拽她,女儿莫名其妙,只好跟着她起身。
外婆一路把女儿拉到门口,警惕地用身子挡住众人的视线,然后就在口袋里掏啊掏,笑嘻嘻地把刚才藏在里面的菜捧了出来,往女儿手里塞:“毛毛,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吃呀,你吃呀。”
女儿双手捧着那一堆各种各样、混成一团、被挤压得不成形的菜,好久,才愣愣地抬起头,看见母亲的笑脸,她突然哭了。
疾病切断了外婆与世界的所有联系,让她遗忘了生命中的一切关联,一切亲爱的人,而唯一不能割断的,是母女的血缘。 她的灵魂已经在疾病的侵蚀下慢慢地死去,然而永远不肯死去的,是那一颗母亲的心。

⑽ 叶倾城在读者上发表过一篇文章叫做《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求原文章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
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
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
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
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
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
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
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
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
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
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这是我当年在高中读者上看到的,着实感动了一番,觉得世上还是有真情的,望楼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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