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儿短篇小说
A. 拉瑞的离婚事件(短篇小说)
我和我的老婆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他的名字叫拉瑞。拉瑞最近遇到点麻烦。因为他的妻子要跟他离婚。离婚是个麻烦事儿,对于拉瑞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拉瑞不想离婚,他还深爱他的老婆。拉瑞爱她的老婆出了名。这倒不是因为他老婆露丝多么漂亮,仅仅因为拉瑞深爱着露丝。露丝是个十分恬静的女人,言语不多,姿色中等,她最喜欢的休闲活动是看小说,每回到拉瑞家去做客——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露丝手边总是拿着一本书,什么《漂亮朋友》、《罪与罚》、《白鲸》,都是些大部头的世界名著。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露丝的情景。当时,这位爱看小说的女人看到我们进来,那双迷迷蒙蒙的眼睛仿佛被晚归的太阳照射,闪烁着流动异彩的光芒。她有些拘谨不安地与我们一一握手,略显厚实的嘴边挂着真诚的微笑。这时候,拉瑞上前揽住她那细软的腰肢,把她还拿在手上的书轻轻放下,然后在她耳边轻声低语。我们不小心听到了,拉比说要保护眼睛,因为那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双眼睛。露丝为她丈夫毫不遮掩的示爱感到难为情,她不好意思地一边挣脱丈夫缠在腰间的手臂,一边用会说话的眼睛朝着我们微笑,为丈夫的不成体统向我们道歉。我和妻子则咧开嘴无声地笑,心里为拉瑞的高兴而高兴。
我们和露丝熟悉起来,经常四个人一起游玩。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孩子,所以大有时间尽情玩乐。我们很快发现,拉瑞对露丝的爱,比露丝对拉瑞的爱更多一点。比如两个人吵架斗嘴,结果总是拉比首先求和;与拉瑞的谈话,十句有八句提到露丝,而露丝大多数时间在一旁保持得体的微笑,即使吐出只言片语,也与拉瑞无关。
有一次,我们相约爬山,那是方圆数十里内最高的一座山,来回需七八个时辰。我们做好了一切准备,包括饮用水、拐棍、登山包、面包、水果等物资。一开始,我们兴趣盎然,四个人谈笑风生,边走边唱,好不开心,就连一向少语的露丝也象个欢快的小鸟,哼起婉转的歌谣。随着山势的陡峭,大家停止了说笑,一心与疲惫的身体作抗争。那真是场艰苦卓绝的爬山啊。首先提出放弃的是拉瑞。我们已经爬到了中段,到最高峰还需走一半路。拉比哭丧着脸,埋怨鞋子没穿好,尽打滑。这倒是实话,他已经连摔了七八跤。听了拉瑞的提议,我和我的老婆难以取舍。一方面我们心里也有放弃的念头,身体承受能力快到极限,另一方面,我们不舍得已经走了的半段路,听说到了山顶,有几块宽阔得足以停放十辆小汽车的巨石,那里的风景才叫一个美呢。正犹豫间,一向寡言少语的露丝语气坚定地说:大家不要放弃,再坚持坚持就到了。说完她冲在前面,拄着拐杖继续向上爬。我和我的老婆在露丝的鼓动下,咬着牙,互相鼓着劲跟在露丝后面。拉瑞看到我们都不放弃,自然也不敢再提回去两个字,也慢慢地跟在我们后面。最后,我们都爬上了山顶。我们站在巨大的岩石上,大声向连绵的山峰呐喊,向纯净的天空呐喊,心中的喜悦无以言表。
我们想到,如果中途放弃了就再也看不到眼前这般人间仙境,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露丝的坚持。经过这件事,我们对露丝刮目相看,感觉这个弱小的女子并不象外表看起来那么弱不禁风,她的身上埋伏着一种看不到的力,一到关键时刻便显出作用。这种力,在拉瑞的离婚事件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现出来。
那是我的老婆在购物中心遇到拉瑞之后。当时的拉瑞看起来心情很糟糕,满脸忧伤,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他言语间流露出来的绝望情绪比他脸上表现出来的忧伤还要糟糕,于是我老婆就邀请他到家里来共进晚餐,好让他的精神振作起来。我们不在一起共进晚餐已经很久了。两个孩子的相继出生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偶尔与拉瑞的交往,是节假日的几通电话,后来电话也少了,我们几乎断了联系,这次拉瑞重新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颇有些高兴,因为日复一日平淡无聊的婚姻生活实在需要点新鲜空气,哪怕这空气闻起来并不那么新鲜。我们的友谊就在这样特殊的时刻复活了。
拉瑞说,一切都是从露丝迷上看电影开始。拉瑞与露丝结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工作后的空闲时间,拉瑞大都在家里看电视。露丝呢,向来是看小说的。有一回,拉瑞与露丝去看了场电影,电影名是泰坦尼克号。据说露丝看得那叫入迷啊,一方白白的手绢走出电影院,足可以拧出几滴水来。这之后,露丝算是把看小说的爱好抛到一边,从此与电影干上了劲。她每星期要看三场电影,看完电影还喜欢写影评。拉瑞却不大那么喜欢,开始几次还陪着露丝去看,后来都是露丝一个人去。露丝的电影越看越多,影评也越写越多,有几篇还在当地报纸的文化版刊登,很出了些风头。露丝认识了几个文化界人士,其中有一个叫杰克的,是个记者,长得风流倜傥,玉面修身,能说会道,颇得女人欢心。露丝也被他迷住了,叫嚷着要和拉瑞离婚,与杰克共结连理。
拉瑞断断续续说出这些话的当儿,我们已经酒过三巡,彼此都有些醉意。拉瑞借着酒意,尽情诉说着对露丝的留恋,听他的语气,这场婚姻是无可挽回了,因为一个女人要是变了心,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我的老婆却不以为然,认为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能认输,并自告奋勇要去刺探军情,看看事情能否还有挽回的余地。拉瑞摇摇头,说露丝决定了的事情大体就不会更改。我们想起了那次爬山露丝表现出来的坚定神气,觉得拉瑞的话没有错儿,但是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我的老婆第二天还是去找露丝了。第二天晚上,我和拉瑞坐在家里等我的老婆的消息,直到月亮爬上树梢我的老婆才带着满身酒气回来。老婆没有提露丝的事,张嘴就讲那个杰克如何通情达理,如何善解人意,如何帅气逼人,我听了肺都要气炸了,赶紧把老婆塞进洗手间,命令她不把酒气冲洗干净不准爬上床。拉瑞目睹了这一切,他朝我耸了耸肩,然后黯然离开了我的家。
我决定亲自出马,看看这个杰克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把女人们迷到这个地步。
我没有在报社找到杰克,报社的人说他出访去了,地点是某个五星级酒店。我马不停蹄赶到五星级酒店。五星级酒店的确气派不凡,隐隐有一种穷人不得入内之势,要不是我曾经代表公司在里面参加过一次晚宴,也会被那抬头望不到顶的大楼气势所吓走。
酒店大堂面积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楼高更是有三层楼那么高,整个屋顶做成一个船的形状,设计独特。服务前台设在进大门的右侧,几个容貌秀丽的女服务员正端坐忙着什么。我瞥了一眼这几个一本正经的女服务员后,便朝大厅里头走去,我知道那里有一个专门服务客户的吧台,如果要找杰克,八成会在那儿。我一眼看见吧台上坐着两个男人,因为整个吧台只有这两个男人。他们刚刚结束了一场愉快的谈话,年纪稍长的中年人握住了另一个年纪稍轻的年轻人的手,用力摇了摇,然后满面春风地说着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客套话,年轻男人不无优雅地回应着,身上透露出来的儒雅气质令人神迷。等我走到他们身旁时,我听见中年人说再见杰克,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咯噔一下:他就是杰克。
中年人走了,杰克也准备离开。我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快步向前,坐在了他的对面。杰克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我则作了个谦卑的手势,告诉他我的来由。我在说话的当儿,仔细观察杰克的俊美的面庞和细微的表情。我敢说,我还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帅气的男人,他的帅气,不仅体现在棱角分明、肤色健康的脸庞上,而且体现在他的一举手一投足当中,这种帅气不是光有漂亮脸蛋就行,而是继承了祖上的优良基因,再加上自己一点点后天学习,才造就成今天这副带有贵族气息的帅气。我知道,这种帅气尤其对那些受过一定教育的知识女性有特别的杀伤力,也就是说,包括露丝以及我的老婆在内的这些所谓的知识女性。
当我说到露丝因为他要离婚的时候,我注意到杰克一只眉毛轻轻向上挑了起来,这种表情我说不准是什么,但一定不是意外的意思。也就是说,对于露丝离婚之事,他早就了然于胸。我没有把我的老婆的事也说出来,如果那样做的话,不免减少了我与他谈判的底气。杰克静静地听我讲着,表现出极好的耐心与修养。当我长吁口气,表示该轮着他讲话的时候,杰克又细又长的手指轻轻抚摩咖啡杯里的银制勺子,声音极富磁性地在我耳边响起。
杰克说:“我见过许多少妇,她们曾经漂亮,富有才气,睿智聪敏,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早早进入无聊透顶的婚姻生活,在日复一日中磨灭了自己的灵气,变成乏味至极的家庭妇女。露丝却不是这样,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且小有成就。正因为此,我对她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这种感情,是不是爱情我还不敢肯定,我敢肯定的是,露丝一定会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这都是你在旁边教唆的结果!”我怒气冲冲地说。
“我不否认这一点。我认为露丝会有更大的成就,所以鼓励她走出家庭,实现自我价值。”
“然后呢,你会跟她结婚吗?”
“结婚?两个情趣相投的人一定要结婚吗?我不认为如此。”杰克深遂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应该早就明白这一点吧。
“那么,你结过婚吗?。”我不想让杰克占据上风,听到他的这番谬论,我反问他。
“嗯,怎么说呢,我有过一场短暂的婚姻,那是个至今让我后悔莫及的决定。”杰克的语气突然变得伤感起来,但就算是这样,杰克的迷人气质丝豪没有减少。
“好吧,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你放过露丝。女人不仅仅需要爱情,还需要家庭。”我站起身,对杰克说,然后转身离去。
我知道这句话对于杰克没有效果,但对于露丝就不一样。
当我把我们的谈话告诉拉瑞,拉瑞的忧伤气息更加凝重。他告诉我,露丝已经搬出了他们的住所,双方约定六个月的缓冲期,如果到时露丝还是执意离婚,那么拉瑞就要无条件服从。拉瑞说,六个月的缓冲期还是他央求来的,露丝的本意是马上就要签字离婚。我对拉瑞说你干得好极了,露丝早晚会明白杰克不是个好的丈夫,他连你的一半都不如。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露丝早日明白这一点。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我的老婆经常把拉瑞邀请到家里来做客。在没有露丝的日子里,拉瑞重又恢复单身汉的生活,他开怀大笑的时候明显多了起来,有时候还频频与看中的女人调调情,说说笑。我怀疑他是不是要把露丝给忘了,在一次一起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提出了这个问题。拉瑞神情严肃起来:“朋友,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对露丝的爱没有一丝一豪的减少,我之所以纵情欢愉,完全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我唯一的希望,就是露丝能够改变主意,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听到拉瑞的话,我放心了,并决定采取下一步行动。
距离上次与杰克谈话已有三个月。这三个月里,杰克与露丝进展怎么样,我准备一探究竟。我没有再去找杰克,那就是个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当然,我这话说得有点粗鲁,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去找露丝。据拉瑞说,露丝住在都棱路169号。我没有直接去敲门,那会显得太刻意,让人不舒服。我装作路过,遇见露丝。那是个星期天的上午,当时露丝胳膊肘里挽着一个菜篮,脸上的神情有些疲惫和落寞,不知道是因为看多了电影还是写多了影评的缘故。我们擦肩而过,露丝先认出了我,然后以一种欢快语调向我打招呼。我也回报她以激动的语调。确实,我们许久没见面了,最后一次见面还是两年前。
在我的邀请下,我们在一个咖啡馆坐下来。露丝还是老样子,双手交握着放在桌子上,身体向前倾,脸上带着有些羞涩的笑。我问露丝最近怎么样,露丝回答说很好。我不想拐弯抹角,便直截了当地问与杰克相处得怎么样。露丝似乎有些惊讶,稍微整理了下思路说:“至今为此我们相处得还不错,虽然有些小矛盾,但那并不重要。”我提醒她:“杰克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他是个不婚主义者。”露丝低下头,良久,她抬起头,眼睛里泛着泪光,“我知道,我想我可以改变他。”我又给了露丝善意的忠告:“依我看,拉瑞才是你忠实的婚姻伴侣,如果你最终要的是一个温馨的家的话。”后来,我们又谈了些别的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分手了。
我感觉自己胜券在握,但我还不敢和拉瑞提,只告诉他耐心等待,三个月以后,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转眼间到了寒风萧瑟的冬季,树上的枝桠光秃秃地露出本来面目,瘦骨嶙峋地指向天空,道路两旁草丛上还留有尚未融化的白雪,象调皮的孩子脸上没有吃干净的冰淇淋。路上的行人衣裳臃肿,缓慢行走,他们嘴里哈着白气,远远望去,象一个个冒着白烟的小火车。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谁都知道躲在暖烘烘的屋子里是最舒服不过的。可是有些人并不这样想,他们非要到外面撒野不可,非但如此,还要把别人从舒适的状态下拉扯出来,好让人消受一下那些谈不上多么快乐或忧伤的破事儿。是的,在这个糟糕透顶的天气里,只要能让我好好呆在家里,我就谢天谢地。我受不得冷,一点儿冷都受不得,除了每天必要的上班,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孩子们瞎胡闹,我甚至忘了对拉瑞的嘱托,只希望冬天赶快过去。临近圣诞节的一个夜晚,我坐在壁炉前看报纸,报纸上刊登的一个新闻引起我的注意:两具尸体在河面上被人发现,尸体为一男一女,相互抱着,两人的脚被绑在一起,钱包等个人物品都随身带在身上。这显然是一起情杀案,我想,要么是自杀,要么是被情人杀死。正当我猜想的当儿,我的老婆告诉我拉瑞来了。我连忙起身迎接,拉瑞看上去精神不振,胡子刚刚刮过,显得脸更为瘦削。我把这则新闻指给拉瑞看,并评论道:“为了爱情自杀是最愚蠢的做法。”拉瑞不置可否,一脸黯然地坐在沙发上。
经过一小段的热场,我询问拉瑞离婚进展得怎么样。拉瑞说:“我来就是想和你谈谈这件事的。露丝和杰克私奔了。”“不会吧,”我有点激动,毕竟这是冬天进入以来第一个让人有挫败感的坏消息。拉瑞继续说:“我上个星期就没有见到露丝,我打电话给报社,报社说杰克也一个星期没来上班。我想他们俩一定是私奔了。但是露丝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再过两天就到了六个月的约定,如果她提出和我离婚,我一定会放她走的。”我突然想起那两具尸体,心想露丝与杰克应该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吧。这时候,我的老婆插嘴说道:“拉瑞,杰克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人,如果露丝真的不幸离开你,你大可不必太伤心,因为任何一个女人看到杰克都会神魂颠倒。”我立刻想起那晚我老婆回来醉醺醺的鬼样,不由大声喝斥道:“滚远点,你说这话还象个做母亲的样吗?”我的老婆委屈地走了,留下我和拉瑞拉扯到半夜。我不知道拉瑞有没有见过杰克,如果有的话,我想一定会同意我老婆的看法,而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念叨,还好杰克没看上我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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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变色老》契河夫写的短篇小说
警官奥楚美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警察,生着棕红色头发,
端着一个粗罗,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四下里一片寂静。……广场上连人影也没有。小铺和酒店敞
开大门,无精打采地面对着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象是一张张饥饿的嘴巴。店门附近连一个乞弓都没有。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楚美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 “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狗的尖叫声响起来。奥楚美洛夫往那边一看,瞧见商人彼楚京的木柴场里窜出来一条狗,用三条腿跑路,不住
地回头看。在它身后,有一个人追出来,穿着浆硬的花布衬衫和敞开怀的坎肩。他紧追那条狗,身子往前一探,扑
倒在地,抓住那条狗的后腿。紧跟着又传来狗叫声和人喊声:“别放走它!”带着睡意的脸纷纷从小铺里探出来,不
久木柴场门口就聚一群人,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仿佛出乱子了,官长!……”警察说。
奥楚美洛夫把身子微微往左边一转,迈步往人群那边走过去。在木柴场门口,他看见上述那个敞开坎肩的人站在那儿,举起右手,伸出一根血淋淋的手指头给那群人看。他那张半醉的脸上露出这样的神情:“我要揭你的皮,
坏蛋!”而且那根手指头本身就象是一面胜利的旗帜。奥楚美洛夫认出这个人就是首饰匠赫留金。闹出这场乱子的
祸首是一条白毛小猎狗,尖尖的脸,背上有一块黄斑,这时候坐在人群中央的地上,前腿劈开,浑身发抖。它那
含泪的眼睛里流露出苦恼和恐惧。
“这儿出了什么事?”奥楚美洛夫挤到人群中去,问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你干吗竖起手指头?……是谁在嚷?”
“我本来走我的路,官长,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凑着空拳头咳嗽,开口说。
“我正跟米特利·米特利奇谈木柴的事,忽然间,这个坏东西无缘无故把我的手指头咬一口。……请您原谅我,我是个干活的人。……我的活儿细致。这得赔我一笔钱才成,因为我也许一个星期都不能动这根手指头了。……
法律上,官长,也没有这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生的害就该忍着。……要是人人都遭狗咬,那还不如别在这个世
界上活着的好。……”
“嗯!……好,……”奥楚美洛夫严厉地说,咳嗽着,动了动眉毛。“好。……这是谁家的狗?这种事我不能放过不管。我要拿点颜色出来叫那些放出狗来闯祸的人看看!现在也该管管不愿意遵守法令的老爷们了!等到罚
了款,他,这个混蛋,才会明白把狗和别的畜生放出来有什么下场!我要给他点厉害瞧瞧……叶尔迪陵,”警官
对警察说,“你去调查清楚这是谁家的狗,打个报告上来!这条狗得打死才成。不许拖延!这多半是条疯狗。……
我问你们:这是谁家的狗?”
“这条狗象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个人说。
“席加洛夫将军家的?嗯!……你,叶尔迪陵,把我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天好热!大概快要下雨了。……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你的?”奥楚美洛夫对赫留金说。
“难道它够得到你的手指头?它身子矮小,可是你,要知道,长得这么高大!你这个手指头多半是让小钉子扎破了,后来却异想天开,要人家赔你钱了。你这种人啊……谁都知道是个什么路数!我可知道你们这些魔鬼!”
“他,官长,把他的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拿它开心。它呢,不肯做傻瓜,就咬了他一口。……他是个无聊的人,官长!”
“你胡说,独眼龙!你眼睛看不见,为什么胡说?官长是明白人,看得出来谁胡说,谁象当着上帝的面一样凭良心说话。……我要胡说,就让调解法官①审判我好了。他的法律上 写得明白。……如今大家都平等了。……
不瞒您说,……我弟弟就在当宪兵。………”
“少说废话!”
“不,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警察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里的狗大半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官长。……”
“我自己也知道。将军家里的狗都名贵,都是良种,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贱货。……他老人家会养这样的狗?!你的脑筋上哪儿去了?要是这样的狗在彼得堡或者莫
斯科让人碰上,你们知道会怎样?那儿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一转眼的工夫就叫它断了气!你,赫留金,受了
苦,这件事不能放过不管。……得教训他们一下!是时候了。……”
“不过也可能是将军家的狗……”警察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它脸上又没写着。……前几天我在他家院子里就
见到过这样一条狗。”
“没错儿,是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人说。
“嗯!……你,叶尔迪陵老弟,给我穿上大衣吧。……好象起风了。……怪冷的。……你带着这条狗到将军家里去一趟,在那儿问一下。……你就说这条狗是我找着,派你送去的。……你说以后不要把它放到街上来。也
许它是名贵的狗,要是每个猪猡都拿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把它作践死。狗是娇嫩的动物嘛。……
你,蠢货,把手放下来!用不着把你那根蠢手指头摆出来!这都怪你自己不好!……”
“将军家的厨师来了,我们来问问他吧。……喂,普罗霍尔!你过来,亲爱的!你看看这条狗。……是你们家的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狗!”
“那就用不着费很多工夫去问了,”奥楚美洛夫说。“这是条野狗!用不着多说了。……既然他说是野狗,那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这条狗不是我们家的,”普罗霍尔继续说。“可这是将军哥哥的狗,他前几天到我们这儿来了。我们的将军不喜欢这种狗。他老人家的哥哥却喜欢。……”
“莫非他老人家的哥哥来了?符拉季米尔·伊凡内奇来了?”奥楚美洛夫问,他整个脸上洋溢着动情的笑容。“可了不得,主啊!我还不知道呢!他要来住一阵吧?”
“住一阵。……”
“可了不得,主啊!……他是惦记弟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那么这是他老人家的狗?很高兴。……你把它带去吧。……这条小狗怪不错的。……挺伶俐。……它把这家伙的手指头咬一口!哈哈哈哈!……咦,
你干吗发抖?呜呜,……呜呜。……它生气了,小坏包,……好一条小狗。……”
普罗霍尔把狗叫过来,带着它离开了木柴场。……那群人就对着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楚美洛夫对他威胁说,然后把身上的大衣裹一裹紧,穿过市集的广场,径自走了。
赏析:
19世纪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的创作,特别是他的短篇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列宁和斯大林都非常喜爱
他的作品,在他们的经典著作中,都借用过契诃夫作品的人物形象。同样,契诃夫的作品,也深受我国人民
的欢迎。鲁迅先生称赞契诃夫的作品时说:“我以为没有一篇是可以一笑就了的。”契诃夫创作在思想艺术
上取得的成就,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变色龙》是契诃夫讽刺作品的代表作之一。写于1884年,当时作家刚24岁,它表现了契诃夫的非凡的写
作才能。
19世纪80年代的俄国社会,正是沙皇亚历山大三世统治的最反动时期。民粹派采取个人恐怖手段,刺杀
了亚历山大二世,不但没有解决任何社会问题,反而促使新上台的沙皇亚历山大三世采取更加反动的高压政
策,新沙皇加强了宪宾警察等专政机构。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加强了书报检查制度,封闭进步刊物,各大学
实施了警察监督制。整个俄罗斯笼罩在军警宪兵的白色恐怖之中。尽管如此,俄罗斯的民主主义作家,仍坚
持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传统,对反动统治进行无情的揭露。契诃夫的《变色龙》《普里希别叶夫中士》《装
在套子里的人》等短篇小说,是当时揭露警察宪兵制度的优秀作品,契诃夫在这些著名的作品中,创造了奥
楚蔑洛夫、普里希别叶夫、别里科夫等官僚国家代表人物的艺术形象,反映了沙俄社会最典型的现象,具有
时代的特征。
契诃夫善于从日常平凡的生活中选取题材。习以为常的事件一经进入他的作品,不仅具有活生生的真实
气氛,而且能写出社会环境的实质,构成具有时代特征的生活图画,成为独具特色的俄罗斯社会生活的讽刺
史诗。《变色龙》正是这样,它只选取了社会生活的一个片断──街头巷尾极为平常的狗咬人的小事,但是
却表现了一个尖锐的重大的社会问题,即官僚警察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专制制度肆无忌惮地欺压人
民。小事情反映大问题,以小见大,正是契诃夫短篇独特之处。
《变色龙》的艺术构思是巧妙的。平淡无奇的故事,能引起哄堂大笑。引人入胜,这是作者根据人物的
独特性格提炼情节的结果。这篇小说的情节是建立在警察制度同广大人民矛盾的基础上的。通过警官对首饰
匠被狗咬伤的事件的处理,揭发了警察制度同人民的对立,鞭笞了望风使舵、反复无常、谄上欺下的奥楚蔑
洛夫精神。在短暂的时间内,奥楚蔑洛夫五次变色:最初,他摆出一副公正的面孔,企图收揽人心,决定惩
办狗的主人,要教训不遵守法令的老爷。可是作家出人不意,掉转笔锋。人群中有人说:“这好像是席加洛
夫将军家的狗。”于是奥楚蔑洛夫马上改变了态度,替狗辩护起来:“它怎么会咬着你?难道它够得着你的
手指头吗?它是那么小。”这好像很突然,但完全符合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后来巡警猜断“这不是将军家
里的狗”,这时他第二次改变了态度:“你呢,赫留金,受了害,那我们绝不能不管。”但是巡警对自己的
见解怀疑起来:“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将军家的狗。”于是警官第三次改变了态度,他声色俱厉地骂赫留金是
“混蛋”,“怪你自己不好!”巡警对狗的主人的两次推断,使得警官两度变色。
将军的厨师也对狗的主人进行两次断定,但这不是两种相反的论断,而是后者比先前更为准确的论断。
这种精心巧妙的安排,产生了动人的艺术魅力。厨师说:“我们那儿从来没有这样的狗。”于是警官心里有
了底,显出威风来:“这是条野狗!……弄死它算了。”他第四次改变了态度。狗的死刑已宣布,即待执行
了。可是厨师接着说:“这不是我们的狗,这是将军的哥哥的狗。”警官第五次改变了态度。脸上立即堆起
了温情的笑容,竟然对狗也阿谀起来。情节的跌宕不仅使故事波澜起伏,吸引读者,而且深化了人物的性格
,统治阶级看家狗的丑恶面目,跃然纸上。
作者不厌其烦地描写奥楚蔑洛夫的五次变化的过程,绝不是无意义的重复,这是对人物性格层层展现的
方法。这与《小公务员之死》中,借小公务员一次又一次道歉来揭示他的懦怯相类似,起到推动情节发展,
加强戏剧效果的作用。契诃夫在《变色龙》中,通过人物的不断变色,自我表演,自我暴露,把其放在前后
矛盾丑态百出中,进行淋漓尽致的讽刺,严峻无情的鞭笞。作家不动任何声色,不加任何议论,但好恶感情
透过纸背,这是契诃夫创作的特点。
《变色龙》通过人物的自我表演,随机应变,塑造了一个溜须拍马、谄上欺下、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
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小说的题目《变色龙》和主人公的名字“奥楚蔑洛夫”起得准确、巧妙、新颖、形象。
它们同文章的主题思想有着内在联系,具有深刻的讽刺和象征意义。变色龙是蜥蜴类的一种,能随时改变皮
肤的颜色,以适应环境的需要。俄文“变色龙”也可译为易变心的人。作者借此强调主人公善变的性格特征。
主人公的名字“奥楚蔑洛夫”是音译,意译就是呆傻、疯癫的意思,作者借此来讽刺、嘲笑和否定奥楚蔑洛
夫这类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和意义。这个警官的唯一技能就是善变,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甘心情愿
当统治阶级的看家狗,使人不仅感到可笑,而且还感到可恨。尽管他自作聪明,但实际上却是个毫无价值的
混蛋。他的存在只能造成是非的颠倒和对公理的损害。
小说环境的描写,是揭示人物性格的重要手段。但是短篇作家契诃夫不像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那样细致
描写环境和场面。他只截取最典型的社会环境的一个横断面,既能反映出时代的特征,又有助于揭示人物的
性格。小说的开头是警官奥楚蔑洛夫走过的市场:“四下里一片沉静。广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商店和饭馆
的敞开的门口,“连一个乞丐也没有”。只用寥寥几笔就真实地再现出沙皇统治的社会的一片萧条败落的景
象,反映出19世纪80年代俄国社会的阴森可怖的黑暗的面貌。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就活动在这样的典型环境中
。他一出场是仪表威严,威风凛凛,“穿着新的军大衣”,身后还跟着一个巡警。但是他“提着小包”和巡
警端着“没收来的醋栗”是对他威严的仪表的有力讽刺,严整的外貌无法掩盖他对人民财产的搜刮。作者通
过人物的外表和行动的矛盾,揭示其灵魂的丑恶和肮脏。作者强调人物与环境的血肉联系,80年代是俄国社
会是历史上最反动的时期,这种社会环境是产生迎合现实、阿谀奉迎的奥楚蔑洛夫性格的土壤,而奥楚蔑洛
夫精神又维护了腐败黑暗的社会制度。因此鞭笞奥楚蔑洛夫性格,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为了集中笔力,小说选择了最精彩的场面,故事从发生到结束的地点仅限于木柴厂的门口,一群人围着
警官,那个咬人的小“罪犯”也在其中。这个小小的场面,好像剧院舞台的聚光灯一样,使奥楚蔑洛夫在大
庭广众之前,在光天化日之下,演出了一场极为可笑的滑稽喜剧,反映了社会生活的悲剧冲突。
在契诃夫小说中,人物动作表情是刻画人物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契诃夫在写坏人的时候,笔调
是严肃的,在严肃的客观描写中隐藏着讽刺。奥楚蔑洛夫有一副严肃的仪表,举止郑重。当他听到有人喊叫
声时,他把身子微微一“转”,“挤”进人群,“咳”了一声,“拧起”眉头,“严厉的”开始问话。这位
警官的一副官老爷的架子,装模作样的丑态,只用“转”“挤”“咳”几个字,几个动作就形象地表现出来
了,语言精练而富于表现力。特别应该指出的奥楚蔑洛夫“脱”“穿”大衣的两个动作,生动地传达出主人
公的内心活动与思想起伏。他刚威风凛凛地恫吓狗主人,决定严加惩处,忽
然听说狗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他为自己的放肆而懦懦不安了:“席加洛夫将军?哦!……叶尔德林,帮我把大衣脱下来……真要命,天这么热。”他的心理活动和他的狼狈相呈现在读者的眼前,讽刺得多么尖刻。
变色龙在寻找变色术,仿佛脱掉大衣能减轻他的负担,能解脱他的窘境似的。正在这时,得知狗不是将军家
的,他立即又神气起来,说了要法办狗主人的话。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巡警判断这狗可能是将军家的,他又
为方才的得意忘形而恐惧了:“哦!……叶尔德林老弟,给我穿上大衣吧……好像起风了,挺冷……”变色
龙又在寻找变色术,仿佛大衣能保护和掩饰自己似的。变色龙的灵魂通过一热一冷、一脱一穿的细节描写,
展示得何等生动。作者无需花费笔墨去作人物心理描写,只就一件大衣的处理,就把人物在当时当地具体变
化着的心理状态,揭示得如此透彻,如此深刻,真可谓画龙点睛之笔。
契诃夫的短篇小说以对话取胜;语言有显著的特色。人物的语言是充分个性化的,从人物的语言可以看
到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奥楚蔑洛夫对下他是太上皇,傲慢自大,他说话就是“我”“我要”“我绝
不”……如“我绝不轻易放过这件事”,“我要拿点颜色出来”,“我要好好地教训他一顿”。他的话不仅
专横而且粗野,掺杂着骂人的字眼。什么“混蛋”“猪崽子”五花八门;可是对上,在他的一副媚态中,是
一片阿谀奉迎的语言:“这是他老人家的狗?高兴得很”,“把这条狗带到将军家里去……就说这狗是我找
着,派人送上的”。于是,“野狗”“疯狗”变成了“娇贵”“伶俐”的动物了,甜言媚语,令人作呕。为
了趋炎附势,他会翻云覆雨,甚至倒打一耙,嫁祸于人,这在他的话语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指责赫留金
说:“你那手指头一定是给小钉子弄破的,后来却异想天开,想得到一笔什么赔偿损失费了。”一百八十度
的大转弯,在他轻而易举,一会儿冒似公允要给你出气,一会儿又会编出谎言来诬害你,善变者有善变的语
言和手法。尽管人群发出了笑声,他临走时还威胁说:“我早晚要收拾你!”这一结尾发人深思,余音绕梁,
对认识变色龙为虎作伥的反动实质,提醒人们防备毒虫,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阅读理解:
1“我要拿点颜色出来”这个“颜色”的意思是:
___厉害__
2以上文为例,谈谈这篇小说在人物刻画上的特点。
用对比与夸张的修辞手法,描绘了一个见风使舵、媚上压下、趋炎附势、阿谀奉承的人物
形象。
3你认为奥楚蔑洛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反映了什么?
答:见风使舵,欺上媚下,阿谀奉承。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小市民的庸俗、丑
恶于冷漠无情。
4描写奥楚蔑洛夫时而脱大衣,时而又穿上大衣,这一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
暗示人物具有变色龙的特色,揭示了人物见风使舵,媚上欺下的典型性格;外表的变化同
卑鄙的心理相映衬;同时扣题。
5揣摩文中语句的表达效果。
(1)“他老人家是明白人,看得出来到底谁胡说,谁像当着上帝的面一样凭良心说话。”
(2)“你呢,赫留金,受了害,我们绝不能不管。”
答:(1)用比喻的手法,写赫留金在警官面前的逢迎拍马,表现他既是一个庸俗的小市
民,又是一个有所恳求的“小人物”
(2)双重否定的修辞手法,写奥楚蔑洛夫在未知狗的主人时,摆出一副“扶弱抑强”的
架式,与后面得知狗主人可能是将军时的态度变化形成强烈对比,造成绝妙讽刺的效果。
6细节描写军大衣的作用是什么?
开头奥楚蔑洛夫穿着新军大衣出场,这件大衣是沙皇警犬的标志,也是他装腔作势,作
以吓人的工具;结局“裹紧大衣”离场,他力图保持自己的威风,但对于自己不光彩的表演,却
显得难堪,与开头照应。
7小说为什么要反复描写奥楚蔑洛夫穿脱大衣的场景?
小说通过反复穿、脱得细节描写,淋漓尽致地勾画出他变色过称成中的丑态和表现他内心
和强做镇定的窘态的卑劣心理。
8文章左后一段描写奥楚蔑洛夫裹紧大衣离开了有什么作用?
与前文相呼应。“裹紧大衣”是奥楚蔑洛夫在掩饰自己因为反复“变色”却又不无难堪的感觉的
动作,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沙皇的小走狗夹着尾巴狼狈而逃的形象。
9《变色龙》中,作者反复描写了奥楚蔑诺夫对小狗、对赫留金态度的变化,从中你能看出
奥楚蔑诺夫具有怎样的典型性格?
从奥楚蔑诺夫对赫留金态度的变化,可以看出奥楚蔑诺夫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典型性格。
10.“就连那手指头也像是一面胜利的旗帜”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写出了什么?
把“手指头”比作“一面胜利的旗帜”,因为他把它作为要求主持公道,甚至要求赔偿的证据。
11.“官长,就连法律也没有那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生的害就该忍着”写出了什么?
赫留金提出法律根据,反映了底层人民机敏的一面。是作者讽喻沙皇的“法律”对人民的压迫。
12.“不瞒您说,我的弟兄就在当宪兵??”写出了什么?
二点法律,沙皇的虚假政治影响着每一个人,先引用法律为自己辩护,接着抬出“当宪兵”
的兄弟。通过人物语言揭露沙皇法律的实质是:宪兵就是法律,权势决定一切,对沙皇法律的
又一次尖锐讽刺。
13. “普洛诃尔叫一声那条狗的名字,就带着它从木柴厂走了??那群人就对赫留金哈哈大笑。
”写出了什么?
民众即丧失了判断是非的能力,也失掉了对弱者的同情心。他们在百赖的生活中寻求一
种感官的刺激,做的看客,讽刺了民众思想的愚昧落后,精神的空虚麻木。
14“那群人就对赫留金哈哈大笑”这句话中“哈哈大笑”一词体现了
当时社会老百姓的冷漠与麻木不仁。
15契河夫以“变色龙”作为小说题目的用意是什么( B )
A.说警官奥楚蔑洛夫像变色龙一样,一会脱下大衣,一会又穿上大衣。
B.讽刺沙皇制度下,统治阶级的走狗奥楚蔑洛夫趋炎附势,狡诈多变的性格。
C.讽刺奥楚蔑洛夫一会儿怕狗的主人,一会儿又不怕狗的主人的多变性格。
D.说明当时的社会制度迫使人们不得不经常改变自己的态度。
16作者塑造奥楚蔑洛夫这个人物典型的社会意义是( D )
A.揭露走狗奴才的丑恶灵魂。
B.抨击腐败无能的沙皇统治。
C.说明变色龙善于根据环境情况迅速变色以求得自身隐蔽的特征。
D.揭露沙皇统治的黑暗,影射沙皇专制的虚伪和专横。
17.奥楚蔑洛夫在处理“狗咬人”案件时,有一条准则决定他“变色”,这条准则的是(B )
A、居然有人养这种狗?这人脑子上哪去啦?
B、请问,这到底是谁家的狗?
C、你究竟为什么举着那个手指头?
D、这是他老人家的狗?
C. 短篇童话故事,越短越好
以下都可以:
猴子旅行
有一天,动物园里的猴子决定进行一次受教育的旅行。
它们走啊走啊,停下来休息时,一只猴子问:
“你看见了什么了?”
“狮子笼,海豹池,长颈鹿房。”
“世界这么大,旅行多么好啊!”
它们又开始走啊走啊,走到中午才停下来休息。
“你现在又看见了什么?”
“长颈鹿房,海豹池和狮子笼。”
“世界多么奇妙,旅行多受教育啊!”
它们又开始走,走到太阳下山才停五来。
“有什么可看的东西?”
“狮子笼,海豹池和长颈鹿房。”
“世界多么枯燥,看来看去总是这几样东西,旅行什么用也没有!”
它们费了半天力气走啊走啊,
可是却根本就没有走出笼子 ,
只是像转马一样围着笼子转圈子而已。
尹善丽
喜欢的人在哪儿,世界就在哪儿!
连环画里的老鼠
一只连环画里的老鼠,在报纸上住厌烦了,
想体会一下用奶酪替换纸张的味道,它纵身一跳,
就来到了吃肉啃骨头的老鼠们的世界里。
“死夸吃!”它一闻到猫的味就赶紧叫了起来。
“它怎么说话呢?”其他老鼠都唧唧喳喳的,让它那句奇怪的话给弄糊涂了。
“死破龙,棒,骨皮!”小老鼠说,它用的都是连环画里的语言。
“这一定是土耳其语!”从船上下来的老耗子退休前是在地中海服役的,
于是就试着用土耳其语和小老鼠对话。小老鼠惊奇地看看它,说:
“基坡,飞世,布龙克!”
“它说的不是土耳其语。”老耗子得出了结论。
“那是什么?”
“瓦特拉比佩卡。”
于是,大家都叫它瓦特拉丝佩卡,并且把它当做村里的傻子看待。
“瓦特拉丝佩卡,”大家问它,“你喜欢帕尔马的还是格劳维的扔酷?”
“斯扑里特,各龙,唧唧唧。”连环画里的老鼠回答说。
“晚安!”众老鼠都笑了起来。那些最小的老鼠故意拽它的尾巴,
好听它用古怪的话抗议:“丛,死不拉土,斯夸尔!”
有一次,老鼠们集体出动去一家面粉厂,那里面都是白色和黄色的面粉口袋。
大伙儿大口大口地嚼着,一边吃着美味,
一边发出所有老鼠咬东西时都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
可是连环画里的老鼠发出的声音却不一样:“克来可,丝克来可,丝克来来可!”
“你好歹也得学学有教养的人怎么吃东西啊!”航海家老耗子嘟囔了起来,
“要是呆在船上,你早就让人给扔到海里去了!听明白了没有?你发出的声音太烦人啦!”
“克棱!”连环画里的老鼠说完,就一头钻进一个玉米面口袋里去了。
航海家向其他老鼠们做了一个手势,大家四只四只地排着队溜走了,
把这只外来的老鼠丢在这里,断定它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连环画里的老鼠又吃了一会儿,最后才发现只剩下自己了。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它就决定留在面粉厂里过夜。
刚要睡着的时候,只看见黑暗中有两盏黄色的路灯亮闪闪的,
还有四只爪子着地时的沙沙声。
原来是一只猫!
“死夸吃!”小老鼠战战兢兢地说。
“格拉格拉呶!”猫回答说。天啊!是一只连环画里的猫!
真猫家族也把它给赶了出来,因为它不会按照规矩喵喵叫。
这两个无依无靠的动物相互拥抱在一起,发誓要永远友好,
用它们那种奇怪的连环画语言聊了整整一夜。
它们彼此都听得懂啊!
尹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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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阿达
阿达很老了,进了养老院她的房间里有三张床,已经有两个和她一样老的老太太住了进去。
老阿达立刻挑好一把靠着窗户的小沙发,掰碎了一块饼干放在窗台上。
“你这样做该招蚂蚁来了!”另外两个老太太都生气了。
可是,养老院的花园里飞来的一只小鸟,津津有味地吃了饼干,然后就飞走了。
“你看,你沾什么光啦?”两个老太太嘟囔着,“它吃完就飞了,和我们的儿女们一样。
他们自己去周游世界,谁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反正根本就不把我们放在心上,
其实是我们生养他们。”
老阿达什么也不说,每天早上都在窗台上放一块碎饼干,
那只鸟也总是飞来吃饼干,每天都在同一个时间,好像是按时开饭的食堂一样,
如果鸟不按时飞来,老阿达就非常担心。
过了一段时间,那只鸟把它的小鸟也带来了,因为它做了一个窝,生了四只小鸟,
它们都津津有味地吃起老阿达的饼干来。它们每天早上都来,看不见饼干就大声叫唤。
“你的那些鸟来啦 !”那两个老太太有点嫉妒了。
老阿达一听就赶紧跑,当然,她的赶紧跑也只不过是一小步一小步急急忙忙地走而已。
到了房间里,她赶紧拉开抽屉,从咖啡罐和茴香果酱瓶中间掏出一块饼干来,说:
“等一会儿,等一会儿!我这就来给你们弄吃的!”
“嗨,”两个老太太嘟囔着说,“如果在窗台上放一块饼干,我们的儿女就能回来,那该多好啊!
说起来,阿达,你的儿女在哪儿呢?
老阿达根本就不知道儿女在什么地方,也话在奥地利,也话在澳大利亚。
不过,她根本没工夫去想这个,只顾一边弄碎饼干,一边对鸟说:
“你们吃吧,来,快吃吧!不然就没有力气飞了。”
等鸟们吃完了,她就说:
“走吧,走吧,你们还等什么?长了翅膀就要飞嘛!”
两个老太太摇摇头,心想老阿达实在是傻,她又穷又老,却还要奉送这些饼干,
结果连一个“谢谢”都不指望得到。
后来,老阿达死了,她的儿女在事后很久才知道,觉得根本就不值得再回来一趟追悼她。
可是,整个冬天,鸟们都在窗前飞来飞去,埋怨老阿达为什么没有给它们准备饼干吃。
尹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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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 淇 淋楼 房
有一次,在波洛尼亚地方,人们在大广场中间盖起了一座冰淇淋大楼。许许多多的孩子从四面八方跑来争着
要舔它一口。
房顶是乳酪做的,烟囱里冒出的烟是糖的,烟囱本身是蜜饯果的。其余部分都是冰淇淋的:冰淇淋门,冰淇
淋墙,冰淇淋家具。
一个小不点儿的孩子走近一张桌子,他顺着桌子腿转着圈地舔个没完。桌子腿给舔化了,桌子倒塌下来了,
连同桌上的盘子一股脑儿全掉在了他身上。盘子是巧克力冰淇淋做的,更是香甜可口。
一个守卫突然发现一扇窗子化了。因为玻璃是草莓冰淇淋的,所以就溶化成玫瑰色的浆液了。
“快来呀,快来呀!”守卫大声嚷,“再快些,加油!”
孩子们都跑过来了,一个劲地舔,舔得快极了,连一滴浆液也没能溜掉。
“一把安乐椅!”一个可爱的小老太太想从人群中挤过来,她哀求道:“给我这可怜的老太婆一把安乐椅
吧,谁能帮个忙?最好给我一个带扶手的。”
一个好心的消防员跑了上去给她拿来了用奶油和花生仁做的安乐椅。小老太太可高兴啦,就从扶手那里舔开
了。
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根据大夫的命令,那天,不许让任何人肚子痛。
直到现在,每当孩子们想再要一份冰淇淋的时候,爸爸妈妈们总是叹息着说:“好嘛,看来你是得到了整个
波洛尼亚大楼房才满意呐。”
水晶贾科莫
从前,在很远的一个城市里,降生了一个透明的孩子。透过他的四肢,人们能看见空气和水是如何穿过他的身体的。他的肉和骨头好像是玻璃做的,要是跌一跤,顶多额头上留下一个透明的圆包包。
人们看得见他的心脏跳动,看得见他的思想像他们鱼缸里的彩色鱼一样在跳跃。
有一次,由于犯了个错儿,孩子撒了个谎,人们立即能看到他的额头后面好像有一个火球,他说出了真情后,火球就熄灭了。打这以后,他一辈子再也没说过假话。
另一次,一个朋友对他透露了一个秘密,所有的人马上看见一个黑球在他胸膛不安地滚动,秘密再也保不住了。
孩子长大了,长成个小伙子。后来长成个男子汉,每个人都能瞅见他的想法,当向他提个问题,不等他张口便能猜出他要回答什么。
他叫贾科莫,可大伙喊他"水晶贾科莫",大家都喜欢他的诚实坦白,同他在一起,人人变得彬彬有礼。
不幸的是,在这个国家里,一个残暴的独裁者执了政,开始了专横强权、非正义的时期,人民遭了殃。谁要是敢于抗议,他便会消失得不留丝毫痕迹。谁要是敢造反,他就会被枪毙掉。穷人们受到了百般的迫害、侮辱和欺凌。
由于害怕落个可悲的下场,人们缄口不语,逆来顺受。
可是贾科莫不能沉默。即使不开口,他的思想也在替他说话:他是透明的呀,大家从他的额头后面看见他恨透了暴君的非正义和残忍的思想,轻蔑他,谴责他。后来人们偷偷地重复贾科莫的思想,怀着希望。
暴君下令逮捕了水晶贾科莫,把他关进最黑暗的监狱里。
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贾科莫关在里面的那间牢房的四壁变成了透明的,后来监狱的墙也成了透明的,末了,连外面的围墙也变得透明了。从监狱旁边经过的人们看见贾科莫坐在凳子上,好像监狱是块水晶,继续能看清他的思想。每到夜晚,监狱的亮光把附近照得通明通明,暴君坐在他的宫殿里,叫人拉下所有的窗帘好不看见它,可同样不能睡觉。尽管水晶贾科莫被脚镣手铐锁住,但他比那个暴君更强大,因为真理是比任何东西更有力的,比白昼更光明,比风暴更强大。
沥青孩儿的故事
狐狸未能捉到白兔,他永远也不会捉到白兔的。但是,有一次,白兔的遭遇可真够危险的了。这件事是这样发生的:
一天,狐狸决定把白兔用到响尾蛇身上的一条计谋施展到白兔身上。他搞了些沥青,细心地动手干起来,很快就做了一个假人。这个假人看起来像个小孩儿,狐狸就管它叫“沥青孩儿”。
然后狐狸拿起沥青孩儿,把它放在大路旁,他自己就藏在附近的树丛里。没等多长时间,白兔走过来了,并且看见了沥青孩儿。这个小家伙孤零零蹲在路旁,头上还带着一顶帽子,白兔想同这个黑油油的可笑的小家伙说说话。
“早安!”白兔先打招呼,“今天天气真好啊,是不是?”
沥青孩儿一言不发,白兔静静地等待。
“你今天身体可好啊?”白兔问。
白兔又等了一会儿,沥青孩儿仍然缄默不语。
“你身体到底怎么样啊?你聋吗?!”白兔问,“如果你聋的话,我说话的声音可以再加大一点。”
沥青孩儿仍然闭口不答,狐狸在一旁藏着仔细察看动静。
“你太不礼貌了,”白兔说。“如果你不脱掉你那个帽子并回答‘你好’,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算是对你的教训。”
狐狸暗自发笑,沥青孩儿仍然不语。
白兔问“你好”,接着又重复了三四遍,沥青孩儿始终不做声。
白兔动怒,给了它一拳。这就是个危险的开端。他一打,手就粘上了。沥青孩儿太重,白兔无法挣脱,心急如焚。沥青孩儿既不动,也不吭。狐狸暗喜,继续在一旁等待时机。
“放开我!”白兔大吼道,“不然我就用头撞你,那你可吃不消。”
白兔一急之下就用头去撞沥青孩儿,他的头也粘上了。
这时狐狸从树丛里爬出,走上前,问:
“你好哇,白兔老弟?你在这里干什么呀?”
狐狸笑啊,笑,笑得在地上滚来滚去。
“我想,你今天将会跟我一起去共进午餐了吧?这一次我还准备着甜菜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很喜欢的。”狐狸又笑了,“哈哈,我现在就去捡些柴来,生起一堆大火,今天我要吃烤兔子肉,也不用什么炒锅了。”狐狸说。
白兔的处境很危险,但是他不怕,他只是假装害怕,便恳求说:
“狐狸大哥呀,你拿我怎么办都行,但是请不要把我扔到树丛里去。你可以烧我,但是,你千万别把我往树丛里扔。”
狐狸想好好处治白兔一番,想狠狠地伤害他一家伙,听了白兔说的话,他又不喜欢他的第一号方案了,于是他说:
“生一堆大火太麻烦了,我想我还是把你活活吊死为好。”
“你把我吊死也好,溺死也好,”白兔说,“可是你无论如何不能把我扔进树丛里。”
狐狸记起法官老熊未能把白兔淹死的事,所以他说:
“我没有吊你的绳子,附近也没有水。我想还是剥你的皮吧!”
“剥我的皮也行,狐狸大哥,”白兔说,“砍我的腿也可,不过,你千万别把我扔进树丛里。”
听罢,狐狸拽住白兔的后腿,把他同沥青孩儿分开,用力把他扔进了树丛里。只听树丛里响了一声,狐狸眼睁睁地站在那里等着看热闹。他想:“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后来他听到一个声音,是有人在叫他。他仔细一看,发现白兔已到达树丛的另一边。白兔正坐在一根木头上刷他毛上的沥青哩!他抬起头对狐狸喊:
“狐狸老兄啊,狐狸老兄,难道你还不知道我从小就常在树丛里玩耍吗?你把我扔进树丛里,就算你老兄送我到家啦!”
这时狐狸才明白过来,刚才他被白兔给搅糊涂了,上当受骗了。“白兔太聪明了,我收拾不住他。”他对自己说。他决定目前暂且不理他,等个好机会再说吧。
这段离奇的故事就结束了:这是白兔所受到的最后几次教训当中的一次,但是他给狐狸的教训才仅仅是开始。
D. 关于老舍的作品中《听来的故事》
老舍 (1899~1966)
现、当代作家。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另有笔名絮青,鸿来、非我等。满族,北京人。出生于一个贫民家庭。1918年北京师范学校毕业后任小学校长和中学教员。1924年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汉语讲师,阅读了大量英文作品,并从事小说创作, 1926年加入文学研究会。1930年回国后任济南齐鲁大学、青岛山东大学教授。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下赴汉口和重庆。1938年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他被选为理事兼总务部主任,主持文协日常工作。在创作上,以抗战救国为主题,写了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1946年应邀赴美国讲学1年,期满后旅居美国从事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应召回国,曾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副主席等职。参加政治、社会、文化和对外友好交流等活动,注意对青年文学工作者的培养和辅导,曾因创作优秀话剧《龙须沟》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因被迫害而弃世。
老舍一生写了约计800万字的作品。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文博士》、《骆驼样子》、《火葬》、《四世同堂》,《鼓书艺人》、《正红旗下》(未完),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赶集》、《樱海集》,《蛤藻集》、《火车集》、《贫血集》,剧本《龙须沟》、《茶馆》,另有《老舍剧作全集》,《老舍散文集》、《老舍诗选》、《老舍文艺评论集》和《老舍文集》等。老舍以长篇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他的作品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郁的“京味”。优秀长篇小说《骆驼样子》、《四世同堂》便是描写北京市民生活的代表作。他的短篇小说构思精致,取材较为宽广,其中的《柳家大院》、《上任》、《断魂枪》等篇各具特色,耐人咀嚼。他的作品已被译成20余种文字出版,以具有独特的幽默风格和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而赢得了广大的读者。宋伯公是个可爱的人。他的可爱由于互相关联的两点:他热心交友,舍己从人;朋友托给他的事,他都当作自己的事那样给办理;他永远不怕多受累。因为这个,他的经验所以比一般人的都丰富,他有许多可听的故事。大家爱他的忠诚,也爱他的故事。找他帮忙也好,找他闲谈也好,他总是使人满意的。
对于青岛的樱花,我久已听人讲究过;既然今年有看着的机会,一定不去未免显着自己太别扭;虽然我经验过的对风景名胜和类似樱花这路玩艺的失望使我并不十分热心。太阳刚给嫩树叶油上一层绿银光,我就动身向公园走去,心里说:早点走,省得把看花的精神移到看人上去。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树下应景而设的果摊茶桌,还都没摆好呢,差不多除了几位在那儿打扫甘蔗渣子、橘皮和昨天游客们所遗下的一切七零八碎的清道夫,就只有我自己。我在那条樱花路上来回蹓跶,远观近玩的细细的看了一番樱花。
樱花说不上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它艳丽不如桃花,玲珑不如海棠,清素不如梨花,简直没有什么香味。它的好处在乎“盛”:每一丛有十多朵,每一枝有许多丛;再加上一株挨着一株,看过去是一团团的白雪,微染着朝阳在雪上映出的一点浅粉。来一阵微风,樱树没有海棠那样的轻动多姿,而是整团的雪全体摆动;隔着松墙看过去,不见树身,只见一片雪海轻移,倒还不错。设若有下判断的必要,我只能说樱花的好处是使人痛快,它多、它白、它亮,它使人觉得春忽然发了疯,若是以一朵或一株而论,我简直不能给它六十分以上。
无论怎说吧,我算是看过了樱花。不算冤,可也不想再看,就带着这点心情我由花径中往回走,朝阳射着我的背。走到了梅花路的路头,我疑惑我的眼是有了毛病:迎面来的是宋伯公!这个忙人会有工夫来看樱花!
不是他是谁呢,他从远远的就“嘿喽”,一直“嘿喽”到握着我的手。他的脸朝着太阳,亮得和春光一样。“嘿喽,嘿喽,”他想不起说什么,只就着舌头的便利又补上这么两下。
“你也来看花?”我笑着问。
“可就是,我也来看花!”他松了我的手。
“算了吧,跟我回家溜溜舌头去好不好?”我愿意听他瞎扯,所以不管他怎样热心看花了。
“总得看一下,大老远来的;看一眼,我跟你回家,有工夫;今天我们的头儿逛劳山去,我也放了自己一天的假。”他的眼向樱花那边望了望,表示非去看看不可的样子。我只好陪他再走一遭了。他的看花法和我的大不相同了。在他的眼中,每棵树都象人似的,有历史,有个性,还有名字:“看那棵‘小歪脖’,今年也长了本事;嘿!看这位‘老太太’,居然大卖力气;去年,去年,她才开了,哼,二十来朵花吧!嘿喽!”他立在一棵细高的樱树前面:“‘小旗杆’,这不行呀,净往云彩里钻,不别枝子!不行,我不看电线杆子,告诉你!”然后他转向我来:“去年,它就这么细高,今年还这样,没办法!”
“它们都是你的朋友?”我笑了。
宋伯公也笑了:“哼,那边的那一片,几时栽的,哪棵是补种的,我都知道。”
看一下!他看了一点多钟!我不明白他怎么会对这些树感到这样的兴趣。连树干上抹着的白灰,他都得摸一摸,有一片话。诚然,他讲说什么都有趣;可是我对树木本身既没他那样的热诚,所以他的话也就打不到我的心里去。我希望他说些别的。我也看出来,假如我不把他拉走,他是满可以把我说得变成一棵树,一声不出的听他说个三天五天的。
我把他硬扯到家中来。我允许给他打酒买菜;他接收了我的贿赂。他忘了樱花,可是我并想不起一定的事儿来说。瞎扯了半天,我提到孟智辰来。他马上接了过去:“提起孟智辰来,那天你见他的经过如何?”
我并不很认识这个孟先生——或者应说孟秘书长——我前几天见过他一面,还是由宋伯公介绍的。我不是要见孟先生,而是必须见孟秘书长;我有件非秘书长不办的事情。“我见着了他,”我说,“跟你告诉我的一点也不差:四棱子脑袋;牙和眼睛老预备着发笑唯恐笑晚了;脸上的神气明明宣布着:我什么也记不住,只能陪你笑一笑。”“是不是?”宋伯公有点得意他形容人的本事。“可是,对那件事他怎么说?”
“他,他没办法。”
“什么?又没办法?这小子又要升官了!”宋伯公咬上嘴唇,象是想着点什么。
“没办法就又要升官了?”我有点惊异。
“你看,我这儿不是想哪吗?”
我不敢再紧问了,他要说一件事就要说完全了,我必须忍耐的等他想。虽然我的惊异使我想马上问他许多问题,可是我不敢开口;“凭他那个神气,怎能当上秘书长?”这句最先来到嘴边上的,我也咽下去。
我忍耐的等着他,好象避雨的时候渴望黑云裂开一点那样。不久——虽然我觉得仿佛很久——他的眼球里透出点笑光来,我知道他是预备好了。
“哼!”他出了声:“够写篇小说的!”
“说吧,下午请你看电影!”
“值得看三次电影的,真的!”宋伯公知道他所有的故事的价值:“你知道,孟秘书长是我大学里的同学?一点不瞎吹!同系同班,真正的同学。那时候,他就是个重要人物:学生会的会长呀,作各种代表呀,都是他。”
“这家伙有两下子?”我问。
“有两下子?连半下子也没有!”
“因为——”
“因为他连半下子没有,所以大家得举他。明白了吧?”“大家争会长争得不可开交,”我猜想着:“所以让给他作,是不是?”
宋伯公点了点头:“人家孟先生的本事是凡事无办法,因而也就没主张与意见,最好作会长,或作菩萨。”“学问许不错?”没有办事能干的人往往有会读书的聪明,我想。
“学问?哈哈!我和他都在英文系里,人家孟先生直到毕业不晓得莎士比亚是谁。可是他毕了业,因为无论是主任、教授、讲师,都觉得应当,应当,让他毕业。不让他毕业,他们觉得对不起人。人家老孟四年的工夫,没在讲堂上发过问。哪怕教员是条驴呢,他也对着书本发楞,一声不出。教员当然也不问他;即使偶尔问到他,他会把牙露出来,把眼珠收起去,那么一笑。这是天字第一号的好学生,当然得毕业。既准他毕业,大家就得帮助他作卷子,所以他的试卷很不错,因为是教员们给作的。自然,卷子里还有错儿,那可不是教员们作的不好,是被老孟抄错了;他老觉得M和N是可以通用的,所以把name写成mane,在他,一点也不算出奇。把这些错儿应扣的分数减去,他实得平均分数八十五分,文学士。来碗茶……
“毕业后,同班的先后都找到了事;前些年大学毕业生找事还不象现在这么难。老孟没事。有几个热心教育的同学办了个中学,那时候办中学是可以发财的。他们听说老孟没事,很想拉拔他一把儿,虽然准知道他不行;同学到底是同学,谁也不肯看着他闲起来。他们约上了他。叫他作什么呢,可是?教书,他教不了;训育,他管不住学生;体育,他不会,他顶好作校长。于是他作了校长。他一点不晓得大家为什么让他作校长,可是他也不骄傲,他天生来的是馒首幌子—— 馒头铺门口放着的那个大馒头,大,体面,木头作的,上着点白漆。
“一来二去不是,同学们看出来这位校长太没用了,可是他既不骄傲,又没主张,生生的把他撵了,似乎不大好意思。于是大家给他运动了个官立中学的校长。这位馒头幌子笑着搬了家。这时候,他结了婚,他的夫人是自幼定下的。她家中很有钱,兄弟们中有两位在西洋留学的。她可是并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很看得起她的丈夫。结婚不久,他在校长的椅子上坐不牢了;学校里发生了风潮,他没办法。正在这个时候,他的内兄由西洋回来,得了博士;回来就作了教育部的秘书。老孟一点主意没有,可也并不着急:倒慌了教育局局长——那时候还不叫教育局;管它叫什么呢——这玩艺,免老孟的职简直是和教育部秘书开火;不免职吧,事情办不下去。局长想出条好道,去请示部秘书好了。秘书新由外国回来,还没完全把西洋忘掉,‘局长看着办吧。不过,派他去考查教育也好。’局长鞠躬而退;不几天,老孟换了西装,由馒头改成了面包。临走的时候,他的内兄嘱咐他:不必调查教育,安心的念二年书倒是好办法,我可以给你办官费。再来碗热的……
“二年无话,赶老孟回到国来,博士内兄已是大学校长。校长把他安置在历史系,教授。孟教授还是不骄傲,老实不客气的告诉系主任:东洋史,他不熟;西洋史,他知道一点;中国史,他没念过。系主任给了他两门最容易的功课,老孟还是教不了。到了学年终,系主任该从新选过——那时候的主任是由教授们选举的——大家一商议,校长的妹夫既是教不了任何功课,顶好是作主任;主任只须教一门功课就行了。老孟作了系主任,一点也不骄傲,可是挺喜欢自己能少教一门功课,笑着向大家说:我就是得少教功课。好象他一点别的毛病没有,而最适宜当主任似的。有一回我到他家里吃饭,孟夫人指着脸子说他:‘我哥哥也溜过学,你也溜过学,怎么哥哥会作大校长,你怎就不会?’老孟低着头对自己笑了一下:‘哼,我作主任合适!’我差点没别死,我不敢笑出来。“后来,他的内兄校长升了部长,他作了编译局局长。叫他作司长吧,他看不懂公事;叫他作秘书吧,他不会写;叫他作编辑委员吧,他不会编也不会译,况且职位也太低。他天生来的该作局长,既不须编,也无须译,又不用天天办公。‘哼,我就是作局长合适!’这家伙仿佛很有自知之明似的。可是,我俩是不错的朋友,我不能说我佩服他,也不能说讨厌他。他几乎是一种灵感,一种哲理的化身。每逢当他升官,或是我自己在事业上失败,我必找他去谈一谈。他使我对于成功或失败都感觉到淡漠,使我心中平静。由他身上,我明白了我们的时代——没办法就是办法的时代。一个人无须为他的时代着急,也无须为个人着急,他只须天真的没办法,自然会在波浪上浮着,而相信:‘哼,我浮着最合适。’这并不是我的生命哲学,不过是由老孟看出来这么点道理,这个道理使我每逢遇到失败而不去着急。再来碗茶!”
他喝着茶,我问了句:“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眼?”“没有,坏心眼多少需要一些聪明;茶不错,越焖越香!”宋伯公看着手里的茶碗。“在这个年月,凡要成功的必须掏坏;现在的经济制度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制度。掏了坏,成了功;可不见就站得住。三摇两摆,还得栽下来;没有保险的事儿。我说老孟是一种灵感,我的意思就是他有种天才,或是直觉,他无须用坏心眼而能在波浪上浮着,而且浮得很长久。认识了他便认识了保身之道。他没计划,没志愿,他只觉得合适,谁也没法子治他。成功的会再失败;老孟只有成功,无为而治。”
“可是他有位好内兄?”我问了一句。
“一点不错;可是你有那么位内兄,或我有那么位内兄,照样的失败。你,我,不会觉得什么都正合适。不太自傲,便太自贱;不是想露一手儿,便是想故意的藏起一招儿,这便必出毛病。人家老孟自然,糊涂得象条骆驼,可是老那么魁梧壮实,一声不出,能在沙漠里慢慢溜达一个星期!他不去找缝子钻,社会上自然给他预备好缝子,要不怎么他老预备着发笑呢。他觉得合适。你看,现在人家是秘书长;作秘书得有本事,他没有;作总长也得有本事,而且不愿用个有本事的秘书长;老孟正合适。他见客,他作代表,他没意见,他没的可泄露,他老笑着,他有四棱脑袋,种种样样他都合适。没人看得起他,因而也没人忌恨他;没人敢不尊敬他,因为他作什么都合适,而且越作地位越高。学问,志愿,天才,性格,都足以限制个人事业的发展,老孟都没有。要得着一切的须先失去一切,就是老孟。这个人的前途不可限量。我看将来的总统是给他预备着的。你爱信不信!”
“他连一点脾气都没有?”
“没有,纯粹顺着自然。你看,那天我找他去,正赶上孟太太又和他吵呢。我一进门,他笑脸相迎的:‘哼,你来得正好,太太也不怎么又炸了。’一点不动感情。我把他约出去洗澡,喝!他那件小褂,多么黑先不用提,破的就象个地板擦子。‘哼,太太老不给做新的吗。’这只是陈述,并没有不满意的意思。我请他洗了澡,吃了饭,他都觉得好:‘这澡堂子多舒服呀!这饭多好吃呀!’他想不起给钱,他觉得被请合适。他想不起抓外钱,可是他的太太替他收下‘礼物’,他也很高兴:‘多进俩钱也不错!’你看,他歪打正着,正合乎这个时代的心理——礼物送给太太,而后老爷替礼物说话。他以自己的胡涂给别人的聪明开了一条路。他觉得合适,别人也觉得合适。他好象是个神秘派的诗人,默默中抓住种种现象下的一致的真理。他抓到——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自古以来中国人的最高的生命理想。”
“先喝一盅吧?”我让他。
他好象没听见。“这象篇小说不?”
“不大象,主角没有强烈的性格!”我假充懂得文学似的。“下午的电影大概要吹?”他笑了笑。“再看看樱花去也好。”
“准请看电影,”我给他斟上一盅酒。“孟先生今年多大?”“比我——想想看——比我大好几岁呢。大概有四十八九吧。干吗?呕,我明白了,你怕他不够作总统的年纪?再过几年,五十多岁,正合适!”
E. 契柯夫的作品有那些
契诃夫出生于小市民家庭,父亲的杂货铺破产后,他靠当家庭教师读完中学,1879年入莫斯科大学学医,1884年毕业后从医并开始文学创作。契诃夫以卓越的讽刺幽默才华为世界文学人物画廊中增添了不朽的艺术形象。他的名言“简洁是天才的姊妹”也成为后世作家孜孜追求的座右铭。 契柯夫对中国人民怀有美好的感情,曾约高尔基一同访问中国,但因久病不治而未遂心愿。1904年7月15日因肺病恶化而辞世。
契柯夫的作品集
第一辑
……胆小鬼!我正照这样鼓舞自己,不料听见了轻微的脚步声。……不知什么人在慢腾腾地走动,可是……那不是人的脚步声,……对人来说,那种脚步声太轻,太细碎。
·写给有学问的邻居的信
·十年或十五年以后的婚姻
·鱼的爱情
·一千零一种①激情,或恐怖之夜
·拔萝卜
·墓园之夜
第二辑
彼佳跳起来,伸长脖子,定睛瞧着他父亲气冲冲的红脸膛。他的大眼睛起初不住地眫巴,后来蒙上了泪水。孩子的脸变相了。
·多余的人
·我的家规①
·求 婚
·蟒和兔
·在苦难周①
·鱼的爱情
第三辑
她是个娇小俊俏的女人,穿着薄罩衫和粉红色长袜。她在专心写信。走来走去的伊凡。彼得罗维奇每次经过她身旁,总要从她肩膀上边望过去,瞧一眼她写的字。
·粉红色长袜
·旁人的灾难
·终身大事
·熟识的男人
·公文成堆
·审判前夜
第四辑
饭后他走到他的房间里去休息,可是尽管疲劳,却睡不着觉。快要喝晚茶的时候,老太婆走到他房间里去看他,他躺在那儿,盖着被子,蜷起身子,瞪大眼睛瞧着天花板,发出断续的叹息声。
·普通教育
·生活的烦闷
·厨娘出嫁
·淹死的人
·心绪不佳
·可怕的一夜
第五辑
车门开了,一个人走进车厢来,他身材细长,好象一根棍子,头戴红褐色帽子,穿着华丽的大衣,酷似小歌剧里和儒勒。
·幸福的人
·演说和小皮带
·受苦受难的女人
·文官考试
·适当的措施
·我忘了!!
第六辑
不知什么人摸我身后的裤袋。裤袋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不过这仍然可怕。……我回转身去。我面前站着个陌生人。他头戴草帽,身穿深灰色短衫。
·在车厢里
·我的纪念日
·脖子上的安娜
·民心骚动
·记者的梦
·家庭教师
第七辑
波尼玛耶夫感到惭愧了。他开始害臊地眫巴眼睛,把抱着灯柱的胳膊放下来。他的妻子趁此机会拉住他的衣袖,沿着街道往前走,一路上竭力绕过所有可能被他抓住的东西。
·自由主义者
·时代的表征
·夫人英雄
·感恩图报
·胜利者的胜利
·聪明的扫院人
第八辑
他智力的发展,他在舞弊方面的新发明,他的地位,……多得很!他应该感激它。
·热心人
·她走了
·好朋友
·喜 事
·跳来跳去的女人
·代 表
第九辑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丘梅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变色龙
·牡 蛎
·预谋犯
·歌 女
·万 卡
·彩 票
第十辑
“两种刑罚同样不道德,”有个客人说,“因为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夺去人的生命。国家不是上帝。它没有权利夺去它即使日后有心归还却无法归还的生命。”
·打 赌
·套中人
·姚内奇
·胖子和瘦子
·必要的前奏
·相识的男人
第十一辑
“讲到缘分,当然也对。不过,各人有各人的口味。有人喜欢黑头发的,有人却喜欢金发女郎。”
·美妙的结局
·在钉子上
·外科手术
·名贵的狗
·在流放地
·窝囊
第十二辑
我最后吻她一下,握一下她的手,我们就分别了,从此不再相见。火车已经开了。我坐在隔壁一个包房里(那儿空着没人),在那儿一直哭到火车开到下一站。
·关于爱情
·出诊
·新别墅
·宝贝儿
·带小狗的女人
·补偿的障碍
《变色龙》是契柯夫的短篇小说作品之一,未必是最好,名气应该是最大。
变色龙
警官奥丘梅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警察,生着棕红色头发,端着一个粗罗,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四下里一片寂静。……广场上连人影也没有。小铺和酒店敞开大门,无精打采地面对着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象是一张张饥饿的嘴巴。店门附近连一个乞丐都没有。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丘梅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狗的尖叫声响起来。奥丘梅洛夫往那边一看,瞧见商人彼楚京的木柴场里窜出来一条狗,用三条腿跑路,不住地回头看。在它身后,有一个人追出来,穿着浆硬的花布衬衫和敞开怀的坎肩。他紧追那条狗,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抓住那条狗的后腿。紧跟着又传来狗叫声和人喊声:“别放走它!”带着睡意的脸纷纷从小铺里探出来,不久木柴场门口就聚上一群人,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仿佛出乱子了,长官!……”警察说。
奥丘梅洛夫把身子微微往左边一转,迈步往人群那边走过去。在木柴场门口,他看见上述那个敞开坎肩的人站在那儿,举起右手,伸出一根血淋淋的手指头给那群人看。他那张半醉的脸上露出这样的神情:“我要揭你的皮,坏蛋!”而且那根手指头本身就象是一面胜利的旗帜。奥丘梅洛夫认出这个人就是首饰匠赫留金。闹出这场乱子的祸首是一条白毛小猎狗,尖尖的脸,背上有一块黄斑,这时候坐在人群中央的地上,前腿劈开,浑身发抖。它那含泪的眼睛里流露出苦恼和恐惧。
“这儿出了什么事?”奥丘梅洛夫挤到人群中去,问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你干吗竖起手指头?……是谁在嚷?”
“我本来走我的路,长官,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凑着空拳头咳嗽,开口说。“我正跟米特利·米特利奇谈木柴的事,忽然间,这个坏东西无缘无故把我的手指头咬一口。……请您原谅我,我是个干活的人。……我的活儿细致。这得赔我一笔钱才成,因为我也许一个星期都不能动这根手指头了。……法律上,长官,也没有这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生的害就该忍着。……要是人人都遭狗咬,那还不如别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好。……”
“嗯!……好,……”奥丘梅洛夫严厉地说,咳嗽着,动了动眉毛。“好。……这是谁家的狗?这种事我不能放过不管。我要拿点颜色出来叫那些放出狗来闯祸的人看看!现在也该管管不愿意遵守法令的老爷们了!等到罚了款,他,这个混蛋,才会明白把狗和别的畜生放出来有什么下场!我要给他点厉害瞧瞧……叶尔迪林,”警官对警察说,“你去调查清楚这是谁家的狗,打个报告上来!这条狗得打死才成。不许拖延!这多半是条疯狗。……我问你们:这是谁家的狗?”
“这条狗象是席加洛夫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个人说。
“席加洛夫将军家的?嗯!……你,叶尔迪林,把我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天好热!大概快要下雨了。……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你的?”奥丘梅洛夫对赫留金说。
“难道它够得到你的手指头?它身子矮小,可是你,要知道,长得这么高大!你这个手指头多半是让小钉子扎破了,后来却异想天开,要人家赔你钱了。你这种人啊……谁都知道是个什么路数!我可知道你们这些魔鬼!”
“他,长官,把他的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拿它开心。它呢,不肯做傻瓜,就咬了他一口。……他是个无聊的人,长官!”
“你胡说,独眼龙!你眼睛看不见,为什么胡说?长官是明白人,看得出来谁胡说,谁象当着上帝的面一样凭良心说话。……我要胡说,就让调解法官①审判我好了。他的法律上写得明白。……如今大家都平等了。……不瞒您说,……我弟弟就在当宪兵。……”
“少说废话!”
“不,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警察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里的狗大半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长官。……”
“我自己也知道。将军家里的狗都名贵,都是良种,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贱货。……他老人家会养这样的狗?!你的脑筋上哪儿去了?要是这样的狗在彼得堡或者莫斯科让人碰上,你们知道会怎样?那儿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一转眼的工夫就叫它断了气!你,赫留金,受了苦,这件事不能放过不管。……得教训他们一下!是时候了。……”
“不过也可能是将军家的狗……”警察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它脸上又没写着。……前几天我在他家院子里就见到过这样一条狗。”
“没错儿,是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人说。
“嗯!……你,叶尔迪林老弟,给我穿上大衣吧。……好象起风了。……怪冷的。……你带着这条狗到将军家里去一趟,在那儿问一下。……你就说这条狗是我找着,派你送去的。……你说以后不要把它放到街上来。也许它是名贵的狗,要是每个猪猡都拿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把它作践死。狗是娇嫩的动物嘛。……你,蠢货,把手放下来!用不着把你那根蠢手指头摆出来!这都怪你自己不好!……”
“将军家的厨师来了,我们来问问他吧。……喂,普罗霍尔!你过来,亲爱的!你看看这条狗。……是你们家的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狗!”
“那就用不着费很多工夫去问了,”奥丘梅洛夫说。“这是条野狗!用不着多说了。……既然他说是野狗,那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这条狗不是我们家的,”普罗霍尔继续说。“可这是将军哥哥的狗,他前几天到我们这儿来了。我们的将军不喜欢这种狗。他老人家的哥哥却喜欢。……”
“莫非他老人家的哥哥来了?符拉季米尔·伊凡内奇来了?”奥丘梅洛夫问,他整个脸上洋溢着动情的笑容。“可了不得,主啊!我还不知道呢!他要来住一阵吧?”
“住一阵。……”
“可了不得,主啊!……他是惦记弟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那么这是他老人家的狗?很高兴。……你把它带去吧。……这条小狗怪不错的。……挺伶俐。……它把这家伙的手指头咬一口!哈哈哈哈!……咦,你干吗发抖?呜呜,……呜呜。……它生气了,小坏包,……好一条小狗崽子……”
普罗霍尔把狗叫过来,带着它离开了木柴场。……那群人就对着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丘梅洛夫对他威胁说,然后把身上的大衣裹一裹紧,继续在市集的广场上巡视。
一八八四年九月八日
F. 契诃夫《变色龙》全文是什么
这好像是小学时候学的一篇文章。挺有意思的。原文如下(最后有作者简介):
警官奥楚蔑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巡警,生着棕红色头发,端着一个罗筛,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四下里一片寂静……广场上连人影也没有。小铺和酒店敞开大门,无精打采地面对着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像是一张张饥饿的嘴巴。店门附近连一个乞丐都没有。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楚蔑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狗的尖叫声响起来。奥楚蔑洛夫往那边一看,瞧见商人彼楚京的木柴场里窜出来一条狗,用三条腿跑路,不住地回头看。在它身后,有一个人追出来,穿着浆硬的花布衬衫和敞开怀的坎肩。他紧追那条狗,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抓住那条狗的后腿。紧跟着又传来狗叫声和人喊声:“别放走它!”带着睡意的脸纷纷从小铺里探出来,不久木柴场门口就聚上一群人,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仿佛出乱子了,长官!……”巡警说。
奥楚蔑洛夫把身子微微往左边一转,迈步往人群那边走过去。在木柴场门口, 他看见上述那个敞开坎肩的人站在那儿,举起右手,伸出一根血淋淋的手指头给那 群人看。他那张半醉的脸上露出这样的神情:“我要揭你的皮,坏蛋!”而且那根手指头本身就象是一面胜利的旗帜。奥楚蔑洛夫认出这个人就是首饰匠赫留金。闹出这场乱子的祸首是一条白毛小猎狗,尖尖的脸,背上有一块黄斑,这时候坐在人群中央的地上,前腿劈开,浑身发抖。它那含泪的眼睛里流露出苦恼和恐惧。
“这儿出了什么事?”奥楚蔑洛夫挤到人群中去,问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你干吗竖起手指头?……是谁在嚷?”
“我本来走我的路,长官,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凑着空拳头咳嗽,开 口说。“我正跟密特里•密特里奇谈木柴的事,忽然间,这个坏东西无缘无故把我 的手指头咬一口。……请您原谅我,我是个干活的人。……我的活儿是细致的。这得赔我一笔钱才成,因为我要有一个礼拜不能用这个手指头……法律上,长官,也没有这么一条,说是人受了畜生的害就该忍着。……要是人人都遭狗咬,那还不如别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好。……”
“嗯!……不错……”奥楚蔑洛夫严厉地说,咳嗽着,动了动眉毛。“不错……这是谁家的狗?这种事我不能放过不管。我要拿点颜色出来叫那些放出狗来闯 祸的人看看!现在也该管管不愿意遵守法令的老爷们了!等到罚了款,他,这个混 蛋,才会明白把狗和别的畜生放出来有什么下场!我要给他点厉害瞧瞧……叶尔德林,”警官对巡警说,“你去调查清楚这是谁家的狗,打个报告上来!这条狗得打死才成。不许拖延!这多半是条疯狗。……我问你们:这是谁家的狗?”
“这条狗象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个人说。
“日加洛夫将军家的?嗯!……你,叶尔德林,把我身上的大衣脱下来。…… 天好热!大概快要下雨了。……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你的?”奥楚蔑洛夫对赫留金说。“难道它够得到你的手指头?它身子矮小,可是你,要知道,长得这么高大! 你这个手指头多半是让小钉子扎破了,后来却异想天开,要人家赔你钱了。你这种人啊……谁都知道是个什么路数!我可知道你们这些鬼东西是什么玩意!”
“他,长官,把他的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拿它开心。它呢,不肯做傻瓜,就咬了他一口。……他是个荒唐的人,长官!”
“你胡说,独眼龙!你什么也看不见,为什么胡说?长官是明白人,看得出来谁说谎,谁象当着上帝的面一样凭良心说话。……我要胡说,就让调解法官审判我好了。他的法律上写得明白。……如今大家都平等了。……不瞒您说……我弟弟 就在当宪兵。……”
“少说废话!”
“不,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巡警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里的狗大半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长官。……”
“我自己也知道。将军家里的狗都名贵,都是良种,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 么东西!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贱呸子。……他老人家会养这样的 狗?!你的脑筋上哪儿去了?要是这样的狗在彼得堡或者莫斯科让人碰上,你们知 道会怎样?那儿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一转眼的工夫就叫它断了气!你,赫留金,受了苦,这件事不能放过不管。……得教训他们一下!是时候了。……”
“不过也可能是将军家的狗……”巡警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它脸上又没写 着。……前几天我在他家院子里就见到过这样一条狗。”
“没错儿,是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人说。
“嗯!……叶尔德林,给我穿上大衣吧。……好像起风了。……怪冷 的。……你带着这条狗到将军家里去一趟,在那儿问一下。……你就说这条狗是我 找着,派你送去的。……你说以后不要把它放到街上来。也许是名贵的狗,要是每个猪崽子都拿雪茄烟戳到它脸上去,要不了多久就能把它作践死。狗是娇嫩的动物 嘛。……你,蠢货,把手放下来!用不着把你那根蠢手指头摆出来!这都怪你自己 不好!……”
“将军家的厨师来了,我们来问问他吧。……喂,普洛诃尔!你过来,亲爱 的!你看看这条狗。……是你们家的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狗!”
“那就用不着费很多工夫去问了,”奥楚蔑洛夫说。“这是条野狗!用不着多 说了。……既然他说是野狗,那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这条狗不是我们家的,”普洛诃尔继续说。“可这是将军哥哥的狗,他前几 天到我们这儿来了。我们的将军不喜欢这种狗。他老人家的哥哥喜欢。……”
“莫非他老人家的哥哥来了?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来了?”奥楚蔑洛夫问, 他整个脸上洋溢着动情的笑容。“可了不得,主啊!我还不知道呢!他是要来住一阵吧?”
“是来住一阵的。”
“哎呀,天!他是惦记弟弟了。……可我还不知道呢!那么这是他老人家的狗?很高兴。……你把它带去吧。……这条小狗怪不错的。……挺伶俐。……一口就把这家伙的手指咬破了!哈哈哈哈!……咦,你干吗发抖?呜呜,……呜呜。……它生气了,小坏蛋,……好一条小狗……”
普洛诃尔把狗叫过来,带着它离开了木柴场。……那群人就对着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楚蔑洛夫对他威胁说,然后把身上的大衣裹一裹紧,继续在市集的广场上巡视。
作者简介
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 Антон Павлович Чехов1860~1904) 俄国小说家、戏剧家、十九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短篇小说艺术大师。1860年1月29日生于罗斯托夫省塔甘罗格市。祖父是赎身农奴。父亲曾开设杂货铺,1876年破产,全家迁居莫斯科。但契诃夫只身留在塔甘罗格,靠担任家庭教师以维持生计和继续求学。1879年进莫斯科大学医学系。1884年毕业后在兹威尼哥罗德等地行医,广泛接触平民和了解生活,这对他的文学创作有良好影响。他和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 齐名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写作背景
作者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一八六○~~一九○四),是十九世纪末期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世界闻名的短篇小说大师。选自《契诃夫短
G. 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变色龙》、《小公务员之死》、《套中人》简介
《变色龙》: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他的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永远不变的。因此,当他不断的自我否定时,他都那么自然而迅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事!
《小公务员之死》:一个小公务员在剧院不留神冲着一位将军的后背打了一个喷嚏,惊扰了将军。小公务员从此生活在恐惧之中,怕将军生气,他三番五次找将军道歉,最后惹烦了将军,挨了一句骂,不久,小公务员就死了,被吓死的。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小公务员的性格是典型的衰弱型人格。
《套中人》:作品开始时光从他的日常生活着手,描绘他在生活中一刻也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套子”:晴天带雨伞,耳朵塞棉花,把脸也躲藏在竖起的大衣领里。如果仅仅这样,那么只是孤僻可笑罢了,就让他躲在角落里吧;然而不止如此,他还要把思想臧在“套子”里,这个“套子”就是沙皇政府压制人民自由的文告和法令,他老是一个劲地嚷着:“千万别闹出乱子啊!”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就让他自言自语吧,用不着理睬他。但是问题远不止此。他还要用“套子”去凑别人的思想。更令人诧异的是大家看见他都害怕。就是这么一个古怪猥琐的人,就把大家压得透不过气来,把整个中学辖制了足足十五年,而且全城都受他的辖制,弄得大家甚至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
H. 《城南旧事》中《惠安馆》原文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宋妈的鸡毛掸子轮到来掸我的小床了,小床上的棱棱角角她都掸到了,掸子把儿碰在床栏上,格格地响,我想骂她,但她倒先说话了:
“还没睡够哪!”说着,她把我的被大掀开来,我穿着绒褂裤的身体整个露在被外,立刻就打了两个喷嚏。她强迫我起来,给我穿衣服。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放在那里,就知道那棉花够多厚了。
妈正坐在炉子边梳头,倾着身子,一大把头发从后脖子顺过来,她就用篦子篦呀篦呀的,炉上是一瓶玫瑰色的发油,天气冷,油凝住了,总要放在炉子上化一化才能擦。
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
妈妈还说不好北京话,她正在告诉宋妈,今天买什么菜。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
宋妈梳完了头,用她的油手抹在我的头发上,也给我梳了两条辫子。我看宋妈提着篮子要出去了,连忙喊住她:“宋妈,我跟你去买菜。”宋妈说:“你不怕惠难馆的疯子?”
宋妈是顺义县的人,她也说不好北京话,她说成“惠难馆”,妈说成“灰娃馆”,爸说成“飞安馆”,我随着胡同里的孩子说“惠安馆”,到底哪一个对,我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怕惠安馆的疯子?她昨天还冲我笑呢!她那一笑真有意思,要不是妈紧紧拉着我的手,我就会走过去看她,跟她说话了。
惠安馆在我们这条胡同的最前一家,三层石台阶上去,就是两扇大黑门凹进去,门上横着一块匾,路过的时候爸爸教我念过:“飞安会馆”。爸说里面住的都是从“飞安”那个地方来的学生,像叔叔一样,在大学里念书。“也在北京大学?”我问爸爸。
“北京的大学多着呢,还有清华大学呀!燕京大学呀!”“可以不可以到飞安不,惠安馆里找叔叔们玩一玩?”“做晤得!做晤得!”我知道,我无论要求什么事,爸终归要拿这句客家话来拒绝我。我想总有一天我要迈上那三层台阶,走进那黑洞洞的大门里去的。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是昨天,我跟着妈妈到骡马市的佛照楼去买东西,妈是去买擦脸的鸭蛋粉,我呢,就是爱吃那里的八珍梅。我们从骡马市大街回来,穿过魏染胡同,西草厂,到了椿树胡同的井窝子,井窝子斜对面就是我们住的这条胡同。
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穿了一件绛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妈正低头嘴里念叨着,准是在算她今天共买了多少钱的东西,好跟无事不操心的爸爸报帐,所以妈没留神已经走到了“灰娃馆”。我跟在妈的后面,一直看疯子,竟忘了走路。这时疯子的眼光从洋槐上落下来,正好看到我,她眼珠不动地盯着我,好像要在我的脸上找什么。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
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不知怎么,我浑身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跟着,我就随着她的招手和笑意要向她走去。可是妈回过头来了,突然把我一拉:“怎么啦,你?”“嗯?”我有点迷糊。妈看了疯子一眼,说:“为什么打哆嗦?是不是怕是不是要溺尿?快回家!”我的手被妈使劲拖拉着。
回到家来,我心里还惦念着疯子的那副模样儿。她的笑不是很有意思吗?如果我跟她说话我说:“嗯!”她会怎么样呢?我愣愣地想着,懒得吃晚饭,实在也是八珍梅吃多了。但是晚饭后,妈对宋妈说:“英子一定吓着了。”然后给我沏了碗白糖水,叫我喝下去,并且命令我钻被窝睡觉。
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经过惠安馆,我向里面看了一下,黑门大开着,门道里有一个煤球炉子,那疯子的妈妈和爸爸正在炉边煮什么。大家都管疯子的爸爸叫“长班老王”,长班就是给会馆看门的,他们住在最临街的一间屋子。宋妈虽然不许我看疯子,但是我知道她自己也很爱看疯子,打听疯子的事,只是不许我听我看就是了。宋妈这时也向惠安馆里看,正好疯子的妈妈抬起头来,她和宋妈两人同时说“吃了吗?您!”爸爸说北京人一天到晚闲着没有事,不管什么时候见面都要问吃了没有。
出了胡同口往南走几步,就是井窝子,这里满地是水,有的地方结成薄薄的冰,独轮的水车来一辆去一辆,他们扭着屁股推车,车子吱吱口丑口丑的响,好刺耳,我要堵起耳朵啦!井窝子有两个人在向深井里打水,水打上来倒在一个好大的水槽里,推水的人就在大水槽里接了水再送到各家去。井窝子旁住着一个我的朋友和我一般高的妞儿。我这时停在井窝子旁边不走了,对宋妈说:“宋妈,你去买菜,我等妞儿。”
妞儿,我第一次是在油盐店里看见她的。那天她两只手端了两个碗,拿了一大枚,又买酱,又买醋,又买葱,伙计还逗着说:“妞儿,唱一段才许你走!”妞儿眼里含着泪,手摇晃着,醋都要洒了,我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窜到妞儿身旁,插着腰问他们:“凭什么?”就这样,我认识了妞儿。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嗯。”我说。“第几个门?”
我伸出手指头来算了算:“一,二,三,四,第四个门。到我们家去玩。”她摇摇头说:“你们胡同里有疯子,妈不叫我去。”
“怕什么,她又不吃人。”她仍然是笑笑的摇摇头。妞儿一笑,眼底下鼻子两边的肉就会有两个小漩涡,很好看,可是宋妈竟跟油盐店的掌柜说:“这孩子长得俊倒是俊,就是有点薄,眼睛太透亮了,老像水汪着,你看,眼底下有两个泪坑儿。”
我心里可是有说不出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么温和,不像我一急宋妈就骂我的:“又跳?又跳?小暴雷。”那天她跟我在井窝子边站一会儿,就小声地说:“我要回去了,我爹等着我吊嗓子。赶明儿见!”
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我觉得很没意思,往回家走,我本来想今天见妞儿的话,就告诉她一个好主意,从横胡同穿过到我家,就用不着经过惠安馆,不用怕看见疯子了。我低头这么想着,走到惠安馆门口了。“嘿!”
吓了我一跳!正是疯子。咬着下嘴唇,笑着看我。她的眼睛真透亮,一笑,眼底下就像宋妈说的,怎么也有两个泪坑儿呀!我想看清楚她,我是多么久以前就想看清楚她的。我不由得对着她的眼神走上了台阶。太阳照在她的脸上,常常是苍白的颜色,今天透着亮光了。她揣在短棉袄里的手伸出来拉住我的手,那么暖,那么软。我这时看看胡同里,没有一个人走过。真奇怪,我现在怕的不是疯子,倒是怕人家看见我跟疯子拉手了。
“几岁了?”她问我。“嗯六岁。”“六岁!”她很惊奇地叫了一声,低下头来,忽然撩起我的辫子看我的脖子,在找什么。“不是。”她喃喃地自己说话,接着又问我:“看见我们小桂子没有?”“小桂子?”我不懂她在说什么。
这时大门里疯子的妈妈出来了,皱着眉头怪着急地说:“秀贞,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着呀!”又转过脸来对我说:“别听她的,胡说呢!回去吧!等回头你妈不放心,嗯,听见没有?”她说着,用手扬了扬,叫我回去。
我抬头看着疯子,知道她的名字叫秀贞了。她拉着我的手,轻摇着,并不放开我。她的笑,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对老的说:“不!”“小南蛮子儿!”秀贞的妈妈也笑了,轻轻地指点着我的脑门儿,这准是一句骂我的话,就像爸爸常用看不起的口气对妈说“他们这些北仔鬼”是一样的吧!“在这玩不要紧,你家来了人找,可别赖是我们姑娘招的你。”
“我不说的啦!”何必这么嘱咐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都知道。妈妈打了一只金镯子,藏在她的小首饰箱里,我从来不会告诉爸爸。“来!”秀贞拉着我往里走,我以为要到里面那一层一层很深的院子里去找上大学的叔叔们玩呢,原来她把我带进了他们住的门房。
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面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秀贞从矮桌上拿起了一件没做完的衣服,朝我身上左比右比,然后高兴地对走进来的她的妈妈说:
“妈,您瞧,我怎么说的,刚合适!那么就开领子吧。”说着,她又找了一根绳子绕着我的脖子量,我由她摆布,只管看墙上的那张画,那画的是一个白胖大娃娃,没有穿衣服,手里捧着大元宝,骑在一条大大的红鱼上。
秀贞转到我的面前来,看我仰着头,她也随着我的眼光看那张画,满是那么回事地说:“要看炕上看去,看我们小桂子多胖,那阵儿才八个月,骑着大金鱼,满屋里转,玩得饭都不吃,就这么淘……”“行啦行啦!不害臊!”秀贞正说得高兴,我也听得糊里糊涂,长班老王进来了,不耐烦地瞪了秀贞一眼说她。秀贞不理会她爸爸,推着我脱鞋上炕,凑近在画下面,还是只管说:
“饭不吃,衣服也不穿,就往外跑,老是急着找她爹去,我说了多少回都不听,我说等我给多做几件衣服穿上再去呀!今年的衬褂倒是先做好了,背心就差缝钮子了。这件棉袄开了领子马上就好。可急的是什么呀!真叫人纳闷儿,到底是怎么档子事儿……”
她说着说着不说了,低着头在想那纳闷儿的事,一直发愣。我想,她是在和我玩“过家家儿”吧?她妈不是说她胡说吗?要是过家家儿,我倒是有一套玩意儿,小手表,小算盘,小铃铛,都可以拿来一起玩。所以我就说:
“没关系,我把手表送给小桂子,她有了表就有一定时候回家了。”可是,这时我倒想起妈会派宋妈来找我,便又说“我也要回家了。”
秀贞听我说要走,她也不发愣了,一面随着我下了炕,一面说:“那敢情好,先谢谢你啦!看见小桂子叫她回来,外面冷,就说我不骂她,不用怕。”我点了点头,答应她,真像有那么一个小桂子,我认识的。
我一边走着一边想,跟秀贞这样玩,真有意思;假装有一个小桂子,还给小桂子做衣服。为什么人家都不许他们的小孩子跟秀贞玩呢?还管她叫疯子?我想着就回头去看,原来秀贞还倚着墙看我呢!我一高兴就连跑带跳地回家来。宋妈正在跟一个老婆子换洋火,房檐底下堆着字纸篓、旧皮鞋、空瓶子。
我进了屋子就到小床前的柜里找出手表来。小小圆圆的金表,镶着几粒亮亮的钻石,上面的针已经不能走动了,妈妈说要修理,可一直放着,我很喜欢这手表,常常戴在手上玩,就归了我了。我正站在三屉桌前玩弄着,忽然听见窗外宋妈正和老婆子在说什么,我仔细听,宋妈说:“后来呢?”
“后来呀,”换洋火的老婆子说:“那学生一去到如今就没回来!临走的时候许下的,回他老家卖田卖地,过一个月就回来明媒正娶她。好嘛!这一等就是六年啦!多傻的姑娘,我眼瞧着她疯的。……”
“说是怎么着?还生了个孩子?”“是呀!那学生走的时候,姑娘她妈还不知道姑娘有了,等到现形了,这才赶着送回海淀义地去生的。”“义地?”“就是他们惠安义地,惠安人在北京死了就埋在他们惠安义地里。原来王家是给义地看坟的,打姑娘的爷爷就看起,后来又让姑娘她爹来这儿当长班,谁知道出了这么档子事儿。”
“他们这家子倒是跟惠难有缘,惠难离咱们这儿多远哪?怎么就一去不回头了呢?”“可远喽!”“那么生下来的孩子呢?”“孩子呀,一落地就裹包裹包,趁着天没亮,送到齐化门城根底下啦!反正不是让野狗吃了,就是让人捡去了呗!”
“姑娘打这儿就疯啦?”“可不,打这儿就疯了!可怜她爹妈,这辈子就生下这么个姑娘,唉!”两个人说到这儿都不言语了,我这时已经站到屋门口倾听。宋妈正数着几包红头洋火,老婆子把破烂纸往她的大筐里塞呀塞呀!鼻子里吸溜着清鼻涕。宋妈又说:“下回给带点刨花来。那你跟疯子她们是一地儿的人呀?”
“老亲喽!我大妈娘家二舅屋里的三姐算是疯子她二妈,现在还在看坟,他们说的还有错儿吗?“宋妈。”“小桂子她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儿来的小桂子她妈呀?”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她妈呀!
拓展资料:
主要内容:
这个小故事主要讲了 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 英子的生活和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一个是在油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原来这两人是母女,为寻找小桂子的亲生父亲,母女俩相依为命死在火车轮下。如此残忍的一幕,点亮了英子的那颗心,从而让英子变得更具有同情心。
作品简介:
《城南旧事》以1994年台湾格林绘本版为蓝本,收入关维兴先生七十余幅美轮美奂的水彩插图;据其他版本做了全面校订,邀专家对书中名物、方言进行考据;请上海电影译制厂配音演员狄菲菲将全书录制为时长近八个小时的有声书;以便携小开本三册套装 和大开本布面精装 两个版本出版,满足大家的不同需求。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女士独步文坛半个多世纪的经典作品,自1960年出版以来,再版无数次,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在书中,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角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道尽人世复 杂的情感。林海音更将英子眼中的北京南城风光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出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散发出 一股浓浓的诗意。
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2001年),原名林含英 ,女,1918年出生于日本大阪,台湾苗栗县头份镇人,祖籍广东蕉岭,著名作家 。
1921年林海音随父母返回台湾。1923年随父母迁到北京,定居城南。1948年回到台湾,开始文学创作。曾担任《世界日报》记者、编辑,主持《联合报》副刊10年。一生创作了多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林海音于1994年荣获"世界华文作家协会"及"亚华作家文艺基金会"颁赠的"向资深华文作家致敬奖",于1998年获"世界华文作家大会"颁"终身成就奖"。
其自传体长篇小说《城南旧事》,于1999年获第二届五四奖"文学贡献奖",德文版获瑞士颁赠"蓝眼镜蛇奖"。她所创立的纯文学出版社(1968-1995)堪称中国第一个文学专业出版社,曾出版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好书 。
I. 契诃夫《变色龙》赏析
《变色龙》是俄国作家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契诃夫在该作中栩栩如生地塑造了虚伪逢迎、见风使舵的巡警奥楚蔑洛夫,当他以为小狗是普通人家的狗时,就扬言要弄死它并惩罚其主人。
当他听说狗主人是席加洛夫将军时,一会儿额头冒汗,一会儿又全身哆嗦。通过人物如同变色龙似的不断变化态度的细节描写,有力地嘲讽了沙皇专制制度下封建卫道士的卑躬屈膝的嘴脸。
巡逻中的督警奥楚蔑洛夫和随从穿过集市广场时,忽然听见有人在尖声大喊,于是他们朝喧闹的人群走去。原来,金银匠赫留金想用烟蒂去烫一只无家的小狗的鼻子,却被小狗咬了手指。
见来了督警,于是便向他告状。一开始,督警奥楚蔑洛夫很是公正和严厉,“好的……是谁家的狗?我不会袖手不管。”大声斥骂养狗的人,并要把小狗处死。
当听到有人说这好像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狗时,他立即改变态度,“莫非它够得着你的手指头?它一点点大,你却是个彪形大汉!”并警告赫留金不要玩花样,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多次运用细节描写,形象具体地凸显了警察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揭露了沙皇统治的社会黑暗。本文最突出的特点是对话描写。它通过个性化的语言,鲜明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十分强烈的讽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