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汁液四溅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8-30 23:26:38

1. 求短篇小说 急 急 急

花了一个月时间,利用晚上休息前或其他一些零碎时间完成了《傅雷家书》一读。

当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著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

摘录一段集中体现这思想的文字如下:

《人间词话》是最好的文学批评。开发性灵,此书等于一把金钥匙。一个人没有性灵,光谈理论,其不成为现代学究、当世腐儒、八股专家也鲜矣!为学最重要的是通,通才能不拘泥,不迂腐,不酸,不八股;通才能培养气节、胸襟、目光。通才能成为“大”,不大不博,便有坐井观天的危险。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humain,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xx家xx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xx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贡献。

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毛泽东的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

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2. 《明日若有情(番外)》浮雕电子书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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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离职后:
女强人辞职在家,很悲催的发现无所事事,闲得慌,觉得自己就是一颗蘑菇,长在枯树上,上下不断的衍生出真菌,并向四周发射孢子。
谭浩说:“你不会学那些太太们,搓搓麻将,买买衣服,做做spa,八卦大众啊?”
“我真这样,咱非得离婚不可。”她瞪眼:“你能接受一头只会花钱的长舌鹦鹉做你的老婆吗?”
谭浩说:“试试看到什么程度。”
她于是很认真的开始娱乐八卦,问玲珑小姐,“如果给你放大假,你在家最想干嘛?”
“把我家晓晓打晕,睡到自然醒。”
“说正经的。”
“读小说,看电影,上淘宝!”玲珑说的掷地有声。
“我到你家搬点好看的小说?”
“我从不买小说,多贵!”
“那上哪里看?”
“晋江啊,起点啊,多的是!充它个100块钱,看到你青光眼为止,若你要看上百万字的宫斗宅斗斗斗斗,去起点;若要看披着无尽创意皮的传统小言,就去晋江,当然如果你不怕被坑断腿。”末了还说:“如果你要看汁液四溅的,也可以,翻墙去鲜网,有技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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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什么好看的短篇小说

《七十七夜》
【简介】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题材.

还有,向 电锯惊魂 和 乙一 致敬= -.

《百鬼集》
【简介】
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只恶鬼。她叫白鬼,她有一支笔,带着一个飘渺的愿望,穿梭在不同的空间之中。记录着许多“鬼”的风花雪月……
女主独白:白鬼,既是我的名,也是我手中这支笔的名。收齐一百只鬼后,它将替我圆一场千年遗梦。俗世沉浮,岁月荏苒,我不知穿梭过多少时空,看过多少悲欢离合,渐渐忘了故人,没了情感,只是心中那个夙愿从未改变……
ps.本书由多个短篇构成。

[以下两篇都是看过许多人推荐的。]
《黄雀纪事》几个不同的人说同一件事,不到最后不知道真相。
【简介】
黄雀岛上没落豪族的两姐妹
妹妹逃婚,姐姐被迫代嫁
从表面上看是这样一个故事,但在不同人的眼中这故事又是怎样的呢?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但有时候,谁是那黄雀,谁是那蝉,却难说得很。

《我忘记了自己自杀的理由》强推,这个也是不到最后不知道真相。

【简介】
我从顶楼一跃而下,正好摔在一个眼镜男面前,他显然被吓坏了,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
我被他盯得很不爽,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跳楼啊。
结果这孙子手一松,怀里抱的书本散了一地,还有张考卷飞到了我脸上,迅速被血液浸透。
我在心里将那孙子的祖宗操了个遍,然后忽然意识到,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

4. <the triumph of the egg》这篇文章的中文翻译

<the triumph of the egg》的中文翻译
相信, 爸爸是生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 三十四岁之前, 他一直在俄亥俄州毕兑奥镇的汤巴托农场打短工. 他自己有匹马, 每周六晚上都骑马到镇上和一帮雇农混上个几个钟头. 本海德酒吧那时整晚觥筹交错欢歌笑语, 人满为患得没地落脚, 他只能站着喝两杯啤酒. 一过十点, 他沿一条孤僻乡间小路策马回家, 将坐骑安顿停当, 上床就寝, 对人生心满意足. 当时, 他并没有任何出人头地的念想.
三十五岁的春天, 他娶了当时还是学校教员的妈妈, 第二年春, 我便呱呱坠地. 打那儿起, 他俩起了变化. 他们变得雄心勃勃, 满脑子都是美国式飞黄腾达的远大理想.
对此我妈可能也要付一定责任.她识文断字, 一定经常读书看报. 我估计她在坐月子的时候, 就读了伽菲和林肯等人怎么从一介草民变成一代伟人--当时我就躺在她边上--兴许她指望我哪天也能呼风唤雨. 她不由分说, 怂恿爸爸辞掉了雇农的工作, 卖了马匹自己做买卖. 她身高体长, 沉默寡言, 鼻梁高耸, 灰色的眼珠常显得忧虑不安. 她对自己无欲无求, 为我们却豪情万丈到无可救药.

他们的第一桩投资就惨不忍睹.他们在距彼兑奥镇八英里的格利路边租了十英亩贫瘠的石板地, 将养鸡厂投入运营. 我在那里进入了孩提时代, 并获得了对人生的第一印象. 最初的印象充斥着死亡和不幸, 如果说我后来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 都归功于我在养鸡场度过的本应快乐的童年时光.

没有相同的生活经历, 你绝想不到鸡的一生能惨绝人寰到何种程度. 它破壳而生, 像复活节明信片上的小毛球样子活上几周, 然后令人发指地掉毛, 成堆地吃掉你老爹辛勤汗水换来的谷粮, 染上喉舌病, 霍乱等各种鸡瘟, 傻站着两眼朝天, 生病, 然后死翘翘. 多数母鸡和少数公鸡, 为了践行上帝的神秘旨意, 挣扎着撑到成年. 随后母鸡下蛋, 孵出小鸡, 恐怖的生命轮回籍此画上圆圈. 整个过程复杂得匪夷所思. 绝大多数哲学家的童年一定都在养鸡厂度过. 各种期许美轮美奂, 到头来眼睁睁地一一破灭. 初生的小鸡看似聪明伶俐, 实际上蠢得骇人听闻. 倘若能侥幸熬过鸡瘟, 引得你期待满满, 它们便闲庭信步地走向马车轮底, 被轧成肉饼向上帝报道. 寄生虫是他们健康的大敌, 于是大笔的钱被用来购买药粉. 多年之后, 文坛涌现了一种致力于描写靠养鸡发家致富的文学流派. 那是写给全知全能开天眼的神人看的. 此类养鸡文学积极向上, 描绘了人类靠两窝母鸡可以取得的巨大成就. 别上当, 那不是写给你看的. 上阿拉斯加的冻土淘金, 相信政客敢上测谎仪, 坚信人类不会玩完或仁者无敌, 也坚决不要相信任何与母鸡有关的文艺作品. 那不是写给你看的.

怎么回事, 我跑题了. 这个故事其实跟母鸡无关, 确切地说, 是关于鸡蛋. 十年来爹妈累死累活, 让养鸡场扭亏为盈的尝试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们果断地改变投资项目, 前往毕兑奥镇进军餐饮业. 十年来他们第一次可以不用担心孵蛋器不孵蛋, 或者为从半裸雏鸡变成死老母鸡的小毛球--它们确有自己的可爱之处--操心受累. 我们打点家当扔掉鸡舍, 怀揣对新生活的美好憧憬, 沿着格利路启程朝毕兑奥进发.

如果没人硬说我们是逃荒的难民,往轻了说, 我们也是个个愁云惨淡凄风苦雨. 我和妈妈走路, 全部家当装在向邻居艾格里借来一天的马车里. 椅子腿从车子两旁支棱出来, 床铺桌子厨具后面是一木箱活鸡, 箱子上放着我幼年用过的婴儿车. 我想不通干嘛还留着它--我不太可能有弟弟妹妹, 而且车轱辘早坏了. 穷人总是什么都不舍得扔. 此类种种, 生活如此让人沮丧.

爸爸高坐在马车上. 当时他四十五岁, 谢顶略胖, 常年与妈妈和鸡相伴使他变得习惯性的寡言少语闷闷不乐. 十年间他一直在临近农场打零工,赚来的钱大都花在了维魔特效霍乱散, 毕教授催蛋剂, 以及各种妈妈在家禽杂志广告上看到的鸡瘟特效药上. 爸爸鬓角有两缕稀疏的头发. 我记得小时候的冬天下午, 我会看着他在壁炉前的椅子里打瞌睡. 那时我已经开始看书认字, 萌生了这么一个想法, 爸爸头顶上的光秃小径, 就像凯撒大帝的大路, 将他的疆土从罗马通向未知世界. 他耳旁的发丛, 则是森林. 在半梦半醒之间, 我看到全家沿着爸爸头顶上的康庄大道, 走向无鸡无蛋的幸福生活.

我们从鸡场到市镇的长途跋涉可以写成一篇纪实文学. 我和妈妈溜溜走了八英里, 她照看车上摇摇欲坠的东西, 我则打量着世上的奇景. 父亲的旁边是他的宝贝, 我接下来就要说.

养鸡场里落生的鸡成千上百, 发生的事情也千奇百怪. 有的人生得歪瓜劣枣, 也有的鸡生来就奇丑无比. 但此类横祸并不常见, 概率约为千分之一. 瞧这只, 就生了四条鸡腿, 两对鸡翅, 两个脑袋. 这些劳什子命薄, 出生不久便要到一时疏忽的造物主手里回炉重造. 对爸爸来讲, 这些小可怜的夭折是彻头彻尾的悲剧. 他说若能将一只五腿母鸡或者双头公鸡成功养大, 带这些神鸡赶集卖票展览走遍美国, 不失为一条生财捷径. 对此, 他一直念念不忘.

每一只怪鸡仔短暂的一生都得到了爸爸的竭力挽救. 它们死后, 爸爸用乙醇对尸首防腐处理, 并分别贮藏在玻璃瓶中. 这些瓶子被妥善保管在一个箱子里, 现在就躺在爸爸的旁边. 他一手驾车, 另一手不离箱子左右. 刚一抵达, 父亲就第一个把箱子小心翼翼地捧下车, 取出瓶子. 我家在俄亥俄州毕兑奥市经营餐馆的期间, 玻璃瓶中的可怖异形始终霸占着柜台正后方的货架. 妈妈不时表示抗议, 但父亲对此立场坚定不可动摇. 据他所言, 瓶中怪鸡乃无价之宝. 人们都爱猎奇, 他言之凿凿.

我说过我家注资俄州毕市餐饮业了吗? 那其实略有点夸张. 小镇位于小丘脚下, 小河之畔. 绕镇而过的一条铁路停于一英里远的泡菜镇. 火车站旁的一家果醋作坊和泡菜厂在我们来前就已经关门大吉. 每天早晚有一趟巴士沿着特纳国道, 从毕兑奥主街上的旅社往车站拉人. 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开餐馆是妈妈的主意. 念叨了一年之后的某一天, 她突然到火车站对过租下了这个门脸. 这餐馆指定挣钱, 她一口咬定. 进出小镇来此等车的旅人, 都会上门点个馅饼, 喝杯咖啡. 现在我知道她另有所图, 就是让我去上城镇公学, 做城里人. 为了让我出人头地, 她替我摩拳擦掌.

在泡菜镇的时候, 父母像往常一样任劳任怨. 为了让这里看上去像个饭馆, 我们花了一个月进行了基本的修缮. 爸爸造了个放蔬菜罐头的架子, 在招牌上用大红字漆了自己的名字, 底下直奔主题地写了--"来吃"--不过很少有人肯乖乖听话. 新添置的玻璃柜里放满了各式烟草. 妈妈把墙皮地板擦的光可鉴人. 我在镇上上学, 每每为了逃离惨不忍睹的鸡场和鸡仔暗自庆幸. 不过我还不是完全无忧无虑. 晚上放学沿着特纳路走回家, 我想起白天在学校操场看见一群同学在玩耍, 一拨女生边唱边跳. 我照模照样, 在结冰的路上金鸡独立, 庄严肃穆地往前蹦, 大声唱道"蹦蹦跳,上发廊". 不过我马上停住, 狐疑地四下张望, 生怕兴高采烈的样子被人瞧见. 我确定无疑, 对一个在死亡司空见惯的鸡场长大的小孩, 这种举动简直就是灵异现象.

妈妈做主, 饭馆通宵营业. 每晚十点有一趟向北的客车和一节货车车皮先后从门口驶过. 货车列车员在泡菜镇扳完道岔, 就会来饭馆吃点东西. 有时候有人会要一只煎蛋. 清晨他们打北边回来, 又再来吃. 他们渐渐成了常客. 妈妈白天盯着饭馆, 做饭跑堂, 晚上跟爸爸换班. 白天爸爸在同一张床上补觉, 我去毕镇上课. 一到晚上, 老爸准备熟肉冷盘, 等到转天中午包成三明治卖给候车的食客. 这当儿, 扬名立万的美国梦攫住了他, 他变得踌躇满志.

无事可做的漫漫长夜, 爸爸经常陷入沉思, 深刻检讨自己的前半生. 他断定自己之所以不是一个幸福的人, 是由于没有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 因此他决定从明天起,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第二天早上他上楼在妈妈身边躺下. 妈妈醒来, 他们开始说话. 我躺在一旁, 静静地听.

爸爸希望他俩都给顾客表演助兴.他大意就是, 要把餐厅变成大众娱乐消遣的去处. 镇民, 特别是年轻人来的时候--虽然这种可能微乎其微--老爸会抖擞精神, 上台作秀. 他要树立一个光彩照人笑容可掬的店主形象. 妈妈肯定也嘀咕了一下, 但没有说丧气话. 爸爸大胆展望, 镇上的年轻人届时会呼朋唤友成群结队载歌载舞地来店里看他们表演. 欢歌笑语欢天喜地, 高朋满座宾客盈门. 别误会, 这些不是他原话. 前面讲过了, 爸爸不太会说话. "他们总得有地方去, 我告诉你, 他们总得有地儿去." 他重复地念叨这句话. 其他的是我演绎了一下.

几周内, 爸爸的提议在家里生根发芽. 我们心照不宣, 但都试着不再郁郁寡欢, 面带微笑. 妈妈对每个客人都笑脸相迎, 我也受到传染, 冲着猫乐. 爸爸成天想着娱乐大众, 变得有点头脑发昏. 毫无疑问, 他体内藏着一个激情四射的演员. 他不愿在来吃夜宵的铁路工人身上浪费弹药, 养精蓄锐只等毕兑奥的姑娘小伙上门. 餐厅柜台上常年放着一篮子鸡蛋,在他冒出迎宾伴宴的点子那一刻,这篮鸡蛋想必就在眼前. 可以说, 鸡蛋孕育了他的灵感. 但与此同时, 他新生的激情, 也是被鸡蛋浇灭.

一天深夜, 我被父亲从楼下传来的一声怒吼惊醒. 我和母亲吓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她拨亮了床头灯, 双手瑟瑟发抖. 只听楼下的门砰地摔上, 几分钟后, 父亲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来. 他攥着一只鸡蛋, 打摆子一样抖个不停, 眼神半带疯狂. 他怒目圆睁, 我觉得他随时就要把鸡蛋砸向我俩. 结果他却轻轻地把鸡蛋搁在台灯旁, 跪倒在母亲床边. 他像个小孩似的开始大哭, 我感同身受, 也哭了起来. 在小小的顶阁里, 我们俩号啕恸哭. 荒唐可笑的是, 现在我对此情此景的唯一印象, 就是母亲反复抚摸父亲的秃顶小径. 我记不清母亲如何使父亲说出原委, 也忘了父亲说了什么. 只记得当时我悲恐交加, 父亲双膝跪地, 秃顶在台灯下熠熠发光.

关于楼底下发生了什么. 由于某种没法解释的原因, 我对整个来龙去脉了如指掌--一如同亲眼目睹了父亲的崩溃.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无法解释. 那天晚上, 毕兑奥镇的周肯来泡菜镇等车. 他父亲是本地商人, 乘十点钟南来的火车. 当晚火车晚点三个钟头, 他只得晃进我家的店闲坐打发时光. 货车进站, 车组人员来了又去. 店里只剩爸爸和小周.

打一进门, 这个小伙子就被爸爸的举动弄得摸不着头脑. 他注意到爸爸明显神情不悦, 以为自己引起了店主的反感, 准备起身离开. 不巧外面开始下雨, 他不想再回毕兑奥镇打个来回, 只得买了支五分钱的香烟, 要了杯咖啡. 他掏出口袋里的报纸, 开始翻看. "我在等车, 车晚点了." 他满腹愧疚.

半晌, 爸爸一言不发, 直勾勾地凝视他的客人. 他怯场了. 他曾千百次地设想现在的情况, 可当登台演出的机会真的出现了,他又手足无措.

别的不说, 他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搁. 他突兀地伸出手, 和周肯握手. "你好," 他说. 周肯放下报纸, 盯着他看. 爸爸瞥见柜台上的一篮子鸡蛋, 眼前一亮. "那什么", 爸爸没底气地说, "你听说过哥伦布, 是吧?" 他面带愠色. "那个哥伦布是个骗子", 他斩钉截铁地说. "他口口声声说能让鸡蛋站立, 尝试了几次, 然后一下子把鸡蛋敲破了."

从爸爸的客人看起来, 他好像忘了自己本来想干嘛. 他嘟嘟囔囔, 声称宣扬哥伦布的事迹对儿童不利, 因为他在关键时刻使了诈--他谎称能让鸡蛋站立, 一要露馅就使伎俩骗人. 爸爸从篮子里取出一只鸡蛋, 走来走去, 嘴里还在念叨哥伦布. 他把鸡蛋放在手心里来回揉搓.他讲解到手掌的温度和轻微的旋转能给鸡蛋一个新的重心, 这略微引起了周肯的兴趣."我经手过成千上万只鸡蛋",爸爸说, "没人比我更了解鸡蛋了."

他把鸡蛋立在柜台上, 鸡蛋歪向一边. 他不断尝试, 每次都用手掌转动鸡蛋, 把那套有关电力和重力学奇迹的说辞重复一遍. 忙活了半小时鸡蛋终于能站上一会, 结果抬头一看, 他的观众正望向别处. 当他成功地把周肯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成果上时, 这枚鸡蛋早已翻身躺倒了.

表演欲高涨又遭出师不利, 爸爸祭出了珍藏怪鸡的瓶瓶罐罐, 展示给他的观众. "瞧这个! 双头七腿.", 爸爸一边说, 一边展示他的终极收藏. 他满脸堆笑, 探出柜台, 试着拍周肯的肩膀, 就像他以前周六到本海德酒吧看见别人做的那样. 目睹了严重畸形的家禽浸泡在酒精里的惨状, 他的客人有点恶心, 起身准备离去. 爸爸从柜台里赶出来, 把他拽回了座位. 他怒从中来, 扭过脸去, 让自己重新带上了笑容. 他把瓶子放回架子上. 他大发慷慨, 强制送给周肯一杯咖啡, 一支香烟. 随后他取出一只平底锅, 从柜台底下拿出一坛子醋倒入,宣布表演一个新戏法."我会用醋把这个鸡蛋加热,"他说, "然后把鸡蛋塞进玻璃瓶里, 还不把壳弄破. 过一会蛋壳变硬复原, 我就把这瓶中蛋送给你. 你可以随身携带, 人家准纳闷鸡蛋怎么进去的. 别告诉他们, 让他们猜. 这样才好玩."

爸爸冲他的客人笑了笑眨眨眼.周肯断定, 面前的这个男人头脑有点不正常, 但没有恶意. 他喝光那杯咖啡, 继续看报纸. 热好鸡蛋, 爸爸用一把勺子盛到柜台前, 回里屋取出一只空瓶. 观众的漠视让爸爸有点恼火, 不过他不为所动, 仍然干劲十足. 他用尽办法想把鸡蛋塞进瓶口, 却以失败告终. 鸡蛋被回炉再次加热, 他伸手去拿, 却被烫了一下. 二次醋浴使蛋壳略有软化, 不过仍不足以通过瓶口. 父亲孤注一掷, 做最后的努力. 就在他认为戏法大功告成之际, 晚点的火车进站, 周肯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 想到事关能否赢得善待来宾这一声誉, 走投无路之下, 父亲向鸡蛋发动最后一击. 他竭力把鸡蛋往瓶子里硬塞. 这次他不再留情. 他骂骂咧咧, 搞得满头大汗. 这时, 鸡蛋一下子被捏碎了. 汁液四溅, 喷了一身, 周肯站在门口一看, 笑了出来.

父亲打嗓子眼里爆发出一声尖利的怒吼. 他捶胸顿足胡言乱语, 嚷出一串难以理解的词句. 接着他从柜台上篮子里抄起一只鸡蛋, 朝周肯的脑袋扔将过去. 那个年轻人闪身躲开, 落荒而逃.

爸爸攥着一只鸡蛋走上楼来. 我不知道他要对我和妈妈干什么. 我估摸着他要当着我们俩的面毁掉这只, 或者全部的鸡蛋. 但一看到妈妈, 他心里面发生了什么. 如我所讲, 他把鸡蛋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跪在床前. 之后他决定打烊, 上楼睡觉. 一阵耳语之后, 他俩熄灯入睡. 我可能也进入了梦乡, 但睡得并不安稳.

转天破晓醒来之后, 我盯着桌上的鸡蛋看了很久. 我纳闷为何世上要有蛋, 而蛋生鸡, 鸡又生蛋. 这个问题钻进了我的骨髓, 挥之不去. 我想这是因为, 我是爸爸的儿子. 直到今天, 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而这, 不过只是鸡蛋取得的全方面伟大胜利--至少对我家来说--的另一佐证.

5. 求满身大汗,汁液四溅在佐川工作的年轻爸爸

你好!
你的爸爸真伟大,你的爸爸这么辛苦,为了你们家的生活,他努力的奋斗,向你的爸爸致敬。

6. 101次求婚 留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如果光是看演员表和海报,相信大部分人会觉得好笑:什么,男主角是黄渤,女主角是林志玲,他们演一部叫《101次求婚》的电影?是的,这大概也是这部电影的同名日剧版本当年受到欢迎的地方。观众们喜欢用银幕和荧屏做梦,看着现实生活里几乎不可能发生的“穷矮搓男征服白富美女”的故事在电影画面里完美无暇的发生,大概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能令被乏味的生活压迫得很不痛快的观众们感到过瘾吧。

所以,黄渤和林志玲这对看起来简直是不可能的情侣组合,却正好从某种程度契合了如今满天飞“屌丝”之类词汇的中国社会,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时机实在是太对了。想当年浅野温子演的那部12集日剧(是12集吧我都快忘得差不多了)最让人感动的点,不在于狗血的“结婚现场男主角死掉了”剧情,而是“一个工作平平、样貌平平、也不懂什么情趣也不幽默的普通男人,如何和一个各方面看起来都完美无暇的优秀女人在一起”的命题。实际上日剧用10多集的时间慢慢铺排了一个从亦舒无数的小说里都总结出的人生哲理——

即使将他封最爱,亦不要恨;一般都得不到,正如亦舒说:做到生子结婚,终须都与较平凡那位至会衬。

这段林夕写给杨千嬅的名为《亦舒说》的歌词揭露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所谓最爱,有时候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因为最爱往往太过用力爱,而用力过猛的结果就是像一个被捏碎的西红柿,本需要小心呵护,最后却因为自己的用力而汁液四溅,再也不能品尝到它最初的味道。那些美丽的一见钟情,美丽的郎才女貌,美丽的天造地设,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最后都得不到。而有些看起来并没有那么轰轰烈烈的情感,到头来却说不定会走到最后,幸福的开花结果。

基于这个假设,套进《101次求婚》的故事里,一切就显得很正常了。电影版本的故事基本忠实于原著,情节以不停相亲的准中年男人黄渤在相亲过程里认识美艳的提琴乐手林志玲开始,慢慢走进了她的生活里,最后PK掉了突然归来的帅得冒泡的摄影师高以翔,真的和林志玲牵手的过程。

单独要看这个剧情,实在是难以令人信服。两个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如何才能天荒地老?电视剧版本用10多集的长度去给观众慢慢的描述黄渤这个角色是如何的诚实可靠善良体贴,相对于那个爱玩失踪又富又任性的帅哥是多么可靠,到最后观众就会慢慢的接受这个现实:的确,如果只是一夜情或者多夜情,那么高以翔的角色的确完胜黄渤;但如果要讲的是结婚对象,还是得属黄渤这样稳重踏实会长远规划的男人才行。

电影版本没有那么长的时间,所以在2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林志玲完成从高以翔到黄渤的转换的确是有些太快了,但难得的是,男主角是黄渤所演。他对于这类平凡小人物的内心世界已经琢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毕竟自己也算是大器晚成,跑了无数的龙套和去那些小县城里当了无数次的九流歌手,来自底层的生活让黄渤明白,这样一个男人的内心世界应该是怎样的。所以,在几次面对林志玲时候的细微表情、动作和眼神,都让我感到赞叹:真的,演得太棒了。他知道一个平凡得不懂英文不懂日文、不懂红酒更不懂西餐里那些一坨一坨的东西是啥玩意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所以片中很多笑料都出于他的身上;但他更懂得,平凡不代表不善良,平凡不代表不懂得体贴,所以他知道林志玲什么时候开心,什么时候不开心,他知道应该怎么样去满足一个女人最简单又最难做的要求:安全感。一个像他这样的男人,真的比用眼神就会调情的帅哥,要有安全感得多。

我和父母一块看了《101次求婚》。对于这部讲述当代都市男女的爱情喜剧,就连我年过花甲的父亲也很有兴趣。大概是因为我目前还是单身的缘故,他过去对我的感情诸多要求,对女方也有不少的要求,而随着年月增长,如今父母的要求只剩下一条——只要对方是女人就可以了……所以,我也想起了自己的过去,曾经设计了许多条条框框,去要求另一半应该是什么样子;结果其实,现在我承认了,有时候你给自己的另一半设计的那么多要求并没有用。你真正愿意相处,愿意去慢慢接触了解的另一半,甚至幸福的白头偕老的另一半,也许真的和你设计里的那个他会有很大的区别。就像电影里的林志玲一样,她一定不会想到自己爱上的那个人会是黄渤这一款,她也曾经经历过那些在海边求婚、在海边买了个别墅、每天醒来就看见爱人和大海的日子,但实际上,没人会告诉你海边呆久了容易风湿,下雨天潮湿的地板和墙壁是很难保养的,也不会告诉你如果晚上想睡个清净觉,外面永远不停歇的海浪可能会搞得你痛苦得无法入眠……

我要承认《101次求婚》是一部很假的电影,因为现实生活里我们不会看到几起一个干装修的包工头真的娶一个漂亮的提琴老师;但《101次求婚》的这种假却凸显出另一种真实: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像黄渤这样心思细腻到,亲手为另一半打造一把量身定做的椅子,让她可以舒舒服服的表演的人,或者偶尔也发发神经,不顾车水马龙的危险走到马路中对心爱的人说我爱你的浪漫主义者,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当爱情不再门当户对的时候,当爱情不再一见钟情的时候,当爱情不再是神仙眷侣的时候,那么回归到真实的世界里,只要你真的能学会如何对一个人好,那么就会有真正的幸福。神仙眷侣有什么好的?天上那么冷。只羡鸳鸯不羡仙!

7. 听说《怖客》有一部小说叫“瓜子脸”。大家都是说非常恶心。请问是说什么的啊

主角买了瓜子,吃完后脸烂掉了。恶心的部分是描写脸烂掉的时候,脸上长了脓包,里面蠕动着探出半节身子的蛆啊什么的。流着粘稠液体的脓包、蛆虫在腐肉里爬行、半张烂掉的脸........
反正就是让人受不了。别看。 我要吐了!

8. 急!《孔雀东南飞》改写成短篇小说,今晚九点前交!

孔雀东南飞(改写)

序 言

传说在汉末的时候,有一个郡,大约在今安徽潜山一带。郡府中有一个小吏叫焦仲卿,他有一妻——刘兰芝。两人甚是恩爱。苦于焦母的百般拆散,最终被迫娘家。没想到兄弟逼兰芝改嫁。仲卿得知,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无奈之下,他们怀着遗憾和愤怒相约而死。从而造成中国最伟大的爱情悲剧。

第一回

婆媳难处 兰芝诉苦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兰芝为人妻已有二三年了,但她与焦母的关系却越来越恶劣。兰芝常为之苦闷不已。她常自问:难道这是我的错。这并不是她的错,她算得上贤淑:十三岁时,学会了织白绢,几年后,她已成为当时标准的少妇。虽然仲卿对她不错,但焦母把她看作眼中钉、肉中剌。

有一次,焦母对兰芝怒诉:“你织布太慢了,一天才三匹。”然后气愤愤地往外去。兰芝只低头不语,但她心里满是怨恨。她只有对他的丈夫投诉:你家的媳妇难做啊?你妈要我回到娘家。仲卿听后,犹豫了一会儿说:“还是先让我劝劝我的母亲吧!

(要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回

仲卿求母母不从,兰芝回家家不容。

第二天一大清早,仲卿便来到母亲床边跪下。直到母亲醒来,他才问候道:“母亲,怎么这么早就醒了。”焦母坐了一会儿,才慢慢吞吞地问:“一大早的,有什么事呀?”仲卿回答道:“所说您要兰芝回娘家去,她为妻多年,无论对您和我的照顾,都是无微不至的。我因此而无此高兴。 要是一定要让她离开,那我就不复娶了。”话音未落,焦母便怒发冲冠,往床上猛地一敲,历声道:“你竟敢为那贱妇说话,儿子啊!我已替你找到了一个比那妾更贤惠的姑娘啦!你就等着吧!然后便躺下小睡了。仲卿无奈之下只有作别母亲,忧心忡忡地离去了。

眼看就要与夫离别,兰芝只有眷恋与不舍。

这一天,仲卿把兰芝送到了兰芝家附近。兰芝道:“送君千里,终归一别,你还是回去吧!仲卿向前拉住兰芝的手,大声喊: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如妇绝!I Love you于是两个紧紧拥抱,泣不成声,《泰坦尼克号》中的男女妨角也难以比得上这惊天动地的哭声,整个世界顿时哀伤起来。

回到家后,兄弟对兰芝的归来而嫌弃不已。

兰芝每天独自在房内,感到:

相见时难别亦难,

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

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

青乌殷勤为探看。

而远隔一方的仲卿亦然。

不久,兄弟便逼兰芝改嫁,但她誓死不从。仲卿也得知此事。

(要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三回

兰芝仲卿相约死,化作鸳鸯比翼飞。

得知这恶噩时,仲卿心痛如绞。他概叹:连妻子但不能保护,何之为大大夫?想到当初的软弱,他惭愧万分。他再次与兰芝见面,也是最后一次。

当天,和往常一样,兰芝独自在房。一会儿,窗外便传来马的嘶叫声,是那样的悲切。兰芝很快便想到了阔别的丈夫,推开门往外走。

在一颗大树下,他们的视线碰上了。他们都消瘦了,眼里带着泪水,这几步却像一道深沟,把他们分离,当深沟被填补时,他们便走向对方。但他们没有哭出来,只是脉脉地看着对方。因为他们想记住对方的样子,怕这一瞬会永恒地消失。

半天后,他们才说出第一句话:为什么会这样?一番思索后,兰芝说:“既不能与君一起,活着意义何存!”仲卿说:“既你要赴黄泉,我愿永远陪伴着你。”

不久,兰芝赴池,仲卿挂枝,皆赴黄泉。

世人无不惋惜,难道这留下的仅仅是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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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求安妮宝贝的一本书名

《彼岸花〉长篇小说 不是那个短篇的 你说的情节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写的一个电影剧本 男女主角分别叫林和平和南生 林和平是南生的继母的儿子 不是亲哥哥

注意:网上的几乎没有很完整的 包括连城读书里的也只是节选 只有五万字左右,而整本书有十九万字,我之前也找了很久,但最后还是去买了实体书来看,但非常值得,如果真的喜欢这本书,建议还是去买,只是想看看剧情,那看连城里的就可以了 另外要注意网上经常给出那个中篇的彼岸花

http://www.lcread.com/bookPage/11424/

节选

南生在N城的生活就这样开始。N城位于浙东沿海,是一座只有70万人口的古老小城。一直有人不断地背井离乡,外出谋生。有大部分的居民迁徙到了上海和江苏一带。这个小城市,有着每年一季带着海水腥味的剧烈台风,逼仄的小巷子,陈旧的梧桐。他们吃很咸的蟹糊和虾酱。家庭有着严格的传统和规矩。

和平的家,是在沿马路的大杂院里。那条马路叫孝闻街。街上有古旧的青石板。从石板缝隙里生长出细细的野花茎,开出艳黄的花朵。马路两边的梧桐,一到台风季节总是会被刮得枝叶残落。大段大段的粗壮树干倒在路面上,被大雨浇成了黑色。于是整条街道上都会散发出植物伤口辛辣的清香。

回家的路上有冷饮店。南生记得西米露是二毛钱一碗。贫乏的生活很少有机会吃到甜食。这糯糯的小圆粒,奶白色的汤汁。甜腻的,有清凉的小冰屑。是奢侈的享受。冷饮店天花板上的电风扇呼拉呼拉地转动着。和平和她,一个人一边坐在木桌子的两端。和平买一碗,放到南生的面前。看南生用勺子搅动,一颗一颗地嚼,舍不得一口气吃完。和平就用手指背敲她的额头,粗声骂,快点吃完,不要磨磨蹭蹭。南生吃了一半,把碗推过去,说,我吃不下。你吃。和平又推回去,说,吃不下也得吃。

虽然面对着生命的诸多艰难和无法跨越的悲凉,南生与和平还是自由自在地长大。

兰姨依然在绣品厂上班。同时接一些私活在家里做,帮别人在衬衣,枕头套,桌布,窗帘上面绣花。每天晚上,家里都是缝纫机踩动的声音。一直持续到凌晨。有时候她出去看戏。也会有陌生的男人来家里。只要有男人在家里,兰姨就心情愉快。脸上有妩媚的神情,会用甜美的嗓音哼歌。

但总是有些事情不遂心愿。比如失去婚姻。没有可靠稳定的感情和诺言。不停劳作的未来。以及两个需要被承担的孩子。一旦忧郁症爆发,她就歇斯底里地发作。她不轻易打南生,因为南生不是她的孩子。她只把南生当成家里的一把椅子或一只水杯。放在那里可以不寄予感情。

和平是她唯一的敌人和亲人。她折磨他,以各种让自己感觉快慰的方式。打他耳光,压制他,命令他,把东西胡乱地朝他砸过去。家里的热水瓶,碗,盘子,总是时常碎,需要重新购置。局促贫穷的生活,让她对自己失望。

和平渐渐习惯和他的母亲一样,用粗暴放纵的方式发泄他的感情。他心里柔软温暖的东西渐渐被压抑,不敢轻易透露出来,怕受到伤害。曾经他是喜欢读书的孩子,成绩很好。物理还曾参加省里的比赛得了高分。他有能力持续升学,用学业来解救自己。兰姨不关心他的学习成绩。他拿回来的三好生奖状,她随手就扔进了垃圾筒。和平忍耐着自己的母亲。忍耐她歇斯底里的心理疾病和她反复的突如其来的情绪崩溃。直到那一年,和平知道自己的身世。

他始终以为自己是父亲的孩子。虽然他们离异,父亲一去不复返。那天她带他去见一个男人,说他才是他真正的父亲。和平英俊的外表和桀骜的性格,和那个窝囊的司机没有任何关系。她想问那个男人要些钱或者一个机会。他曾经是工厂上级部门的一个领导,比她大10多岁。她在婚后认识他,孩子是他的。她天真地以为爱欲的余烬会给他们母子带来改变。在饭桌上,男人谨慎地打着官腔,用微妙的眼神审视着和平。她让和平叫他父亲。和平愤而离席。那年他16岁。

是母子吵得最凶的一次。因为失望,他们像疯狗一样彼此咒骂和扭打。拿起东西乱砸。兰姨气得浑身发抖,因为和平的反抗比任何一次更激烈。他骂她臭婊子。她抓着他的头发猛煽他耳光。她说,你居然敢这样对我。早知道这样就该生下你就把你掐死。我恨我自己生下你。你就和你父亲一样无耻。

和平的脸肿了,嘴角淌出血。他说,那你杀死我,你现在还来得及。兰姨不语。她径直走进厨房拿了菜刀出来。南生尖叫,扑上去争夺。和平推开她,从兰姨手里夺过菜刀。他的脸上露出嘲弄的微笑。他说,你吓唬谁。如果我可以选择,我又为什么要做你的儿子。

他把刀对准自己的左手臂剁下去。南生的脑袋轰得一下,她的眼睛里只有一片红光。和平僵硬地抱住自己受伤的手臂,温热腥甜的血液从他紧捂地手指间喷涌出来。那么多的血,粘湿地浸润了皮肤和衣服。和平往外面跑。南生跟出去。她听到兰姨绝望的声音,她说,让他滚。他死不了。雨下得很大。整个城市被雨雾弥漫。闪电划破天空。和平狂奔的身影就如同受伤的野兽。终于在大街的拐角处消失。

和平的青春变成混乱而堕落的一场战争。他放弃学业,整日逃课,热衷于运动和打群架。认识街头流氓,并很快成为他们的一员。和他们一起嘴上叼着香烟,混迹于大街小巷。他打台球,偷摩托车,斗殴,赌钱,沉沦于漂亮女生和黄色录像。和平渐渐长得高大挺拔,但眼神阴郁而邪气。手臂上那道丑陋的伤疤结束了他疼痛的少年。留下无法平复的创伤。

和平频繁地夜不归宿。兰姨到处找他,每次一找到就一顿臭骂。和平和母亲之间的感情彻底破裂。在他们彼此纠缠的时候,南生甚至在和平的眼睛里看到一种得逞的愉悦。他喜欢让他的母亲愤怒。他得心应手地采用自虐和虐人的方式。折磨他人。解放自己。

南生在学校里没有朋友。因为她的生活有诸多禁忌。她不对任何人提起她的家庭,父母。而其他同学知道林和平是她的哥哥,对她均采取躲避的态度。看她的眼神不免轻视。过于浓重的自我保护使南生成为一个神情冷淡的女孩。在她的心里潜伏着一个深渊,扔下巨石也发不出声音。

这个深渊让她独来独往。不轻易说话。也无笑容。脸上有一种类似于兵器般冰冷的气质。像一把刀插在销中,虽没有拔出,却让人感觉可随时出现的杀伤。南生和她周围的世界产生距离。她难以相信别人。也不相信自己。她的世界是一座黑暗的上了锁的洞穴,她只有蜷缩在里面才感觉安全。所有的喧嚣和南生没有关系。一个人的时候她才自由自在。她拒绝被靠近和了解。

大部分时间是在图书馆里。她看书,借阅全套的外国名著。在上数学课的时候把课本挡在上面看小说。那种折磨着她的,时而振奋时而又沮丧无比的激情再次出现。而在看书的时候,来自思想深层的沟通,就像输血的大针头一样,重重地扎进她的血管里。她是一个贫乏的人。急于抓住任何东西来填补自己。有时候她想起在大溪岭的山顶。她感受到的剧烈的阳光和风速。她的尖叫。她放纵而纯真的童年。那是她灵魂里面光明的东西。她把它们埋藏到深不可测的底处。

南生已经近三个月没有看到和平。他和那些混混同居。住在北街电影院后面的一条弄堂里。南生去找他。那是一个阴雨天。南生穿着白衣蓝裙,撑着伞。她站在黑暗窄小的走廊里,看到很多紧闭的房门,不知道和平在哪里。于是大声叫和平的名字。

在她背后,有一道门打开来。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孩出现,嘴唇上叼着烟看她。

你找和平干嘛。他没空。每天都有妹妹来找他。

南生说,我就是他妹妹。她推开他,沿着门后的走廊径直走进去。黑漆漆的房间里弥漫一股暧昧腐烂的味道。有低声的呻吟。南生陡然看到两具赤裸的身体在电视机的蓝光里蠕动。屏幕上在放录像带。和平的脸上有一种死亡般的沉溺和麻木。南生站在阴影里看着他和陌生的女孩做爱。她的目光冷漠。然后他看到了她。

你怎么会进来。他神情惊慌,恼火地把毯子扔到地上,盖住女孩的裸体。女孩哼了一声,用毯子裹住身体,走到里面的房间去。南生安静地看着他。

以后不许到这里来,知道吗。你再来我打断你的腿。

南生冷冷地说,兰姨这几天生病了。她一直胸痛。他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会,递给她一沓纸币。他说,让她去看医生。剩下的你交学费,买点书看。

我不是问你来要钱的。她平静地看着他。

和平一个耳光抽过去,他粗暴地吼叫,那你来做什么,来窥探我如何和女人做爱吗。

那是你的事。南生说。她冷漠的眼睛像一朵清冷的花。唇角渗出了血。窗帘已经被和平拉开。刺眼的日光下面是和平憔悴而灰暗的脸。一张沉溺于香烟,酒精和情欲的脸。她看着他。然后她说,我走了。

南生拿了伞转身离开。她穿过走廊,走出房门,然后走下破旧的咚咚作响的楼梯。天庭里的雨水打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水花四溅。南生穿着凉鞋的脚泡在水中,脚趾冰冷。她的眼泪灼热地流下来。她等在那里。和平套了一条牛仔裤,匆忙地赶下来。他把钱塞到她的手里。

南生。你要好好读书,知道吗。不要再来这里。他摸她的脸,还疼吗。

南生摇头。她说,学校已经通知我,直升省重点中学。

很好。和平笑。他用手捏南生的下巴。好好读。

你什么时候回家。

不知道。我想离开这里。

去哪里。

广州。他们说那边能挣钱。

夏天的时候,和平来看她。和平等在校门隐蔽的角落里,对南生吹口哨。他穿着旧牛仔裤,叼着烟。不羁的样子引得女生侧目。南生跟着和平七绕八绕,来到郊外水泥厂的仓库。那天阳光曝晒,天气非常炎热。他们走得很快。南生跟在后面一声不吭地追随着和平。他带她到一间很小的破旧房子里面。

里面空无一物,除了简单的灶台和铺在地上的床垫。被褥乱七八糟地叠着,到处是找剩菜和冷饭。肮脏混乱。和平一进去,就把能找到的食物都放在一个锅子里加水煮。准备水开了捞上来吃。他一直在抽烟。辛辣的劣质烟。身上的衣服散发出一股发霉的臭味。胳膊上有斑驳的血迹。南生走过去,撂起他的袖子,看到两道新鲜的创伤,已经溃烂流水。

又打架了?

出了点事。和平轻描淡写。赌钱输了,欠了债。然后两个女人怀孕,硬说是我的。他妈的。他笑。狠狠地吸烟。这房子朋友借给我暂时躲避一下。我现在不能上街。一被他们看到,就要砍死我。

南生不说话。她心里已经有预感。他说,我准备去广州。今天晚上就走。搭朋友的一辆货车。他已经收拾了东西。一口旧皮箱,里面胡乱地塞着衣服。

南生说,你有钱吗。

到了那里再说。

那你等我。我马上就来。

南生奔跑在大街上。跑得气喘吁吁。她的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淌,刺痛了眼睛。在某个瞬间,她的心里突然感觉到绝望。一个曾经爱护她,带给她快乐和温暖的人,又要离开她。是她身边仅剩的一个。但是她留不住。

家里没有人。南生跑到小阁楼里,把她平时储蓄下来的零用钱全部倒出来,是一堆硬币和毛票。用一块手绢包起来。找到红药水和纱布。走进厨房。没有吃的东西。又找和平以前的旧衣服。整理出几件比较干净的,放进包里。然后她往回赶。

经过熟食店的时候,南生停住。她走过去,搁着玻璃窗对里面的营业员说,阿姨,给我一只烤鸡。

是整只吗,小姑娘。营业员看到穿着白衣蓝裙,一脸洁净的南生,心生好感。帮她挑了一只烤鸡,磅了秤递给她。

阿姨,你再帮我秤半斤凤爪。

在营业员低头去挑凤爪的时候,南生抓住烤鸡就往马路对面的小巷子飞快地跑过去。身后传来尖声的呼叫,哎呀,小姑娘,你怎么不付钱……

南生拼命奔跑。

和平涂了药,扎上纱布,换了干净衣服。然后他扫了她一眼,说,这只鸡你怎么来的。

我偷的。南生说,我有了钱就还给她去。

为什么要这样做。和平看着她。他的眼睛深处有阴影,然后迅速地恢复了以往不羁的眼神。你是不是喜欢我,南生?

南生推开他的手。独自走到床边坐下去。她把头埋在自己的膝盖里。和平捧起她的脸,南生倔强地看着他。眼睛里有泪水。和平,你要答应我,在广州你会好好的。

那个夜晚,南生与和平在一起。她蜷缩在床上睡着了。和平坐在旁边抽烟,走来走去。南生说,你等会走了记得叫我。我要送你。和平说,好。你快点睡。

他伸出手抚摸她的眼睛。粗糙温暖的手指。然后他的嘴唇俯过去,轻轻压在南生的眼皮上。吸吮掉她的眼泪。南生屏住呼吸,一动也不敢动。只听到自己的心碰碰地剧烈地跳动。似乎要碎裂了般的疼痛。她紧紧地闭住眼睛。黑暗中出现的是冬天的大雪,和平推给她的牛肉面。和平在夜色的树林里,背着她捉萤火虫。和平手臂上的鲜血。模糊中她听到和平说,南生,我是第一个吻你的男人。你记得。

半夜她终于疲倦。闭上眼睛睡了过去。看到自己走在一条陌生的小镇街道上。路人说着她听不懂的异乡语言。阳光很好,一地都是陌生的花朵。深紫色,花瓣肥厚而汁液饱满。脚踩上去,汁水飞溅。她走在路上,似乎是去见一个人。心里紧张而兴奋。觉得脚下越来越湿,低下头看,汁液变成了鲜血。而鲜血来自她的手腕。她抬起手,看到上面鲜血淋漓的伤口。而她整个人是被捆绑着的。不能回头走。也无法停止。她惊叫一声,清醒过来。看到房间里洒满刺眼的阳光。天亮了。和平也早已经走了。

她的身上盖着毯子。那只烤鸡和包着她的零花钱的手绢放在桌子上,和平没有带走。他给她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传呼号码。

南生。有事情就打给电话。把鸡还回去,以后不许做这样的事情。

和平离开的第二个夜晚,南生来了例假。那年她13岁。她梦见母亲睡过的铁床上的血斑。那块血斑散发出甜腻而芳香的气味,一点一点地晕染开来,然后爬上南生的皮肤,蔓延着把她覆盖。她的母亲。面目模糊的女人。一双温暖柔软的手。她抚摩南生,轻轻哼着歌声。那张大铁床拖下雪白的尼龙纱床幔,父亲站在床外,安静地姿势。就像他曾经站在人群熙攘的大街上准备向她走过来一样。

南生醒过的时候,看到是凌晨四点多。她看到了自己床单上的血迹。她不知道这血是从哪里来的,看看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伤口,也无痛感。她把被子翻来覆去的找。然后她突然明白过来。脑子里清醒。抱了床单轻轻下楼。

厨房里空无一人,南生拿出洗衣盆把床单泡下去。外面是淡青色的天空,还有暗淡的星光。南生的双手泡在冷水里,轻轻揉搓着血迹。她确定那些血液是来自她的身体。洗干净的床单晾晒在细麻绳上。在风中轻轻地飘动。南生展开床单,把脸贴近,仔细地看着。淡淡的痕迹。

她的童年就这样过去了。

兰姨自从和平不辞而别以后,就像一只硬撑着的皮球被扎了一下,小小的缺口,让她全盘地崩溃。她的忧郁症加重,去医院配了很多药。那些药让她的脸浮肿,神情更加呆滞。

南生很努力地读书。她清楚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

一直在全班40多名同学里面遥遥领先。只是她的字写得不好看,因为阁楼里的桌子太低。南生每次都跪在地板上,然后身体趴在小桌子上,用力地在作业本上做抄写。她的眼睛一会就痛了。疲倦的时候,南生爬上小梯子,打开天窗,从阁楼里钻出去。

外面就是瓦片的屋顶,开着一蓬蓬的瓦松花。麻雀和鸽子停在上面,南生的窗户一打开,鸟群就扑闪着翅膀飞走,一边发出低低的叫声。南生不敢出去太多,只能把身体靠在窗框上,然后一点一点地把脚移出去。当阳光晒到她的脚,她轻轻地扭动自己的脚趾。只有那时候,南生是快乐的。

在学校里她喜欢一个人跑到操场上,看高年级的男生打篮球。坐在石头台阶上,沉默地看着那些大男孩在操场上奔来跑去。天空很蓝,远处有火车的铁轨,不时地听到汽笛的鸣叫。等到他们打完篮球回家,天也差不多快黑了。

南生就光脚穿着球鞋,在暮色弥漫的操场上跑步。一圈又一圈。只有在激烈的风速中她才能感知到自己内心的激情。她长大的心,就像一只鸟,渴望着自由。

不愿意回家。常常独自在大街上漫步到天黑,爬到高高的人行天桥上,看着下面的车水马龙和陌生人群。暮色弥漫的城市街道,行人和车辆喧嚣地像潮水一样出发和回归。冬天的夜晚寒风刺骨。

南生想,她会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会爱上一个男人,为他生很多孩子。会和这些属于她的亲爱的人互相陪伴,不离开半步。直到天荒地老。她渴望所有她缺失的感情。

10. 完美世界辰东小说123章

九头狮子自然怒极,血统高贵,来历甚大,谁敢将他当坐骑,除非上古诸神转世!

金色光芒爆发,草原都被染成了金色,它摇头摆尾,浑身符文密布,剧烈抗争,要将这个人族少年震死。

然而,小不点揪住他的鬓毛,端坐在上面稳如磐石,撼之不动,像是与它凝结为一体,生长在了上面。

“你再折腾的话,我真的要吃掉你!”小不点很认真的警告道。

“杀!”

九头狮子拼命,自然不肯屈服,符文自体垩内冲起,一副玉石俱焚的样子,想逼迫小不点起身,自它的背上离开。

无声无息,那念珠再现,每一颗都晶莹璀璨,宛若一片小世界,缭绕蒙蒙雾霭,镇垩压小不点,与此同时九只金色的獠牙化成飞剑,劈向他的头颅。

“锵”

金色的骨剪轻鸣,狻猊宝镜亦发光,抵挡这两种宝具,激烈交锋。

小不点大怒,不再留情,一手揪着其金色鬓毛,另一只手握拳向着其头颅击去,金光迸发,绚丽如火山喷涌,这个地方元气大暴垩动。

“嗷吼……”

黄金狮子痛呼,发出啸声,他的一只头颅被打的血肉模糊,差点裂开。

“人族少年你让我怒了!”

九头狮子怒吼,浑身黄金毛发倒竖,根根直立,样子看起来有些吓人,其中一颗头颅暴涨,竟然大了数倍,如磨盘一般,金光炫目。

“师弟小心!”后方,补天阁的一位师兄大声提醒,九头狮子要自爆了。

小不点一声轻喝,腾空而起,脱离了狮子背,他可不想真个与对方同归于尽。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那鼓胀起来的狮子头极速缩小,又刹那复原了。而且,九头狮子御使那宝具猛攻小不点,要将他击杀在半空中。

“可恶的畸形狮子!”小不点冷喝,张口一声清啸,整个人化成了雷电的海洋,金色闪电飞舞,连他的头发都化为了金色宛若一轮璀璨的太阳炸开。

“去!”

他收回与念珠对决的骨剪,去斩九头狮子。而自己则动用最强大的宝术,操控雷电,迎击向那一串念珠,抵挡此宝具。

“轰”

小不点以宝术硬撼晶莹剔透、绚烂无比的九颗念珠宛若在与一片世界对抗被震的嘴角溢出一缕血迹。

众人心惊,无比震撼这个人族少年的体魄得多么强大?催动宝术硬撼金色念珠竟然势均力敌,可与之抗衡!

与此同时,金色骨剪起到了大作用,化成两条蛟龙,极速俯冲而下,双尾纠缠发出龙吟蛟啸的声音,截断长空,迅速斩过。

黄金狮子惊恐,迅速躲避但依旧晚了,噗噗两声轻响传来他左侧的两颗头颅被截断,鲜血狂涌,坠落在地。

“啊……”它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吼声,充满了不甘与恐惧,收回宝具,极速后退。

“噗”、“噗”

又是两声轻响,血光冲起数十尺高,又有两颗金色的头颅落地,黄金狮子悲吼,右侧最边上的两颗头颅被骨剪截断了。

它没有小不点那么逆天,未能以宝术硬撼住龙蛟剪。

因为,无论是金色骨剪,还是它的金色念珠等,都远超越它自身的等阶,一般的生灵怎能跨阶对抗?!

这个时候,九只獠牙飞回,没入黄金狮子体垩内,九颗念珠发光,出现在它的脚下,而后如同燃烧起来了一般,让它们成为一团光,贴着地面极速远去。

“哪里走,把我的宝具留下,还我的血药狮子头!”

小不点大喝,立身在晶莹洁白的骨镜上,霞光闪烁,他也离开地面,极速飞冲了下去,手中则持金色的骨剪,紧追不舍。

许多人不解,唯有补天阁的几位弟子明白,他所谓的还他宝具,是指黄金狮子的那两件,因为在他看来,这已经是他的了。

众人震撼,这一战就这样落下了帷幕,九头狮子惨败,小不点太强大了。

火灵儿等数十位人族的天才皆心惊无比,而银血巨人、羽王等生灵则胆寒,这个人族少年太凶残了,将九头狮子都打败了,现在还要吃掉它,令他们直发毛。

想到不久前他们还欲收这个人族少年为战宠,这群生灵莫不颤栗,这真是找死啊,主动招惹了一个小魔王。

所有人都追了下去,要见证最后的结果。

黄金狮子被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始终甩不掉身后那凶残人族少年,虽然小脸看起来很清秀,但是在它看来,却像是在张着血盆大口,为一史前恶兽,要吞食它。

最终,它被逼的没有办法,又逃到了气势磅礴的石山前,什么也顾不上了,冲入半山腰一座黑洞洞的窟窿中。

“九头狮子进入神窟了!”一群人惊呼。

“不行,我们也得赶紧进去,不然万一有被它夺得了神明的造化,悔之晚矣!”火国小公主叫道。

银血巨人、羽王等一群异族生灵皆犹豫不决,不知道要进去与否。

“诸位我们联手吧!”火灵儿开口,黛眉微挑,晶莹雪白的脸上带着一丝激动,她深知这里是一位神灵的殒落地。

小不点停在了神窟前,并未进去,里面黑咕隆咚,无比深邃,发出阵阵呜咽声,像是有很多厉鬼在哭嚎。

而这个时候,早已是满天星斗,银月高挂,这样的夜里漆黑的神窟更像是一片魔窟,令人生畏。

“坏胚,你跟我们一起进去吗?”火灵儿问道,以大眼斜睨他。

“我进去的话要降服九头狮子当坐骑,会惹出一场大乱的。”小不点如实说道。

火灵儿坚决反对,道:“不行,进去后不能对峙,会触动禁忌力量。我们需要联合起来一起探索,这里是一位上古神明的沉眠地,有她留下的至宝。”

“那你赔我一头坐骑。”小不点道,这个时候他敛去金色闪电,收起两件宝具,彻底放松了下来。

“没有!”火国公主以大眼瞪他。

“那我不去。”小不点摇头,大眼扑闪,认真告诫与提醒,道:“我觉得这个地方很诡异,令人不安,你最好不要进去。留在外面,我请你吃红烧狮子头。”

“胆小鬼!”火国公主皱眉,她心折于小不点的战力,希望他加入,但看他拒绝的这般干脆,知道没有办法了。

最终,火灵儿率领数十位人族天才进入神窟。

银血巨人、羽王等一批生灵也紧随其后,与火国公主等人结盟,原本他们还在犹豫,但是看到小不点在磨牙,这群人一阵头皮发麻,到底谁是太古遗种啊?这个人族少年怎么如此凶残,竟想吃他们。

这群生灵实在是怕了,连强大的九头狮子都败了,他们谁能是其对手?一个个都颤栗,不敢跟他呆在一块。

补天阁的几位师兄师姐没有进去,一路行来,他们对小不点很信服,跟他一起守在了外面。

“师弟你受伤了?”一位漂亮的师姐递过来一瓶灵药,让他服下。

“没事,一会儿吃顿饭就好了,我咳了一小口血而已,这头狮子还真是厉害,出乎我的意料。”小不点摇头。

几人都无言,何止厉害,九头狮子绝对位列最强大的一批生灵内,被你直接斩下了四颗金色的头颅,若是传出去一定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开饭喽!”小不点欢喜,口水直流。

四颗金色的狮子头被三位师兄拎了过来,并无血腥气味,相反有有一种馨香,可见其血肉有多强大的药效。

石山附近有一条河流,经过一番处理,四颗狮子头被剥皮并洗净,就在这河岸边上架起了一口铜鼎。回复
6楼
2013-10-1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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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qiao路过

吧主
13

“师弟你……还真是准备齐全啊。”补天阁的几位师兄神色古怪。

难怪他的皮袋子那么重,里面竟有一口小型的铜鼎,真跟搬家似的,应有尽有。

“铜鼎烧狮子头最好了,铁锅不够厚重。”小不点道。

火光跳动,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铜鼎内的狮子头发光,在沸水中起伏,流转霞光,肉香扑鼻。

“师姐把那四株灵药放进去,这炉血肉宝药定会更加惊人。”小不点闻了一口香气,露出一脸陶醉之色。

在湖边采到的四株灵药清香扑鼻,流转霞光,株株灿烂,这个时候被放入鼎中,顿时喷薄瑞彩。

“快好了,再熬炖一会儿,收汁,这样狮子头才会入味儿。”

鼎盖放好,火光闪烁,香气袭人,狮子头被熬成了金黄色,肉已经烂了,精血化成曦光润进浓汁中,而后又浸入香肉内。

无需谁细说,这绝对是一炉难以想象的宝药!

九头狮子的很多精华都集中在那八颗小头颅上,并非真正的头,而是神性与精气神的储存处,蕴含着海量的金色力量。

这样熬炖下来,九头狮子一脉的金色神性力量顿时被化开了,成为一鼎宝药,散发霞光,浓香扑鼻。

再加上四株灵药放了进去,药性就更强了,鼎内的金色的液体跟太阳汁水般,灿烂的令人心醉。

“好香啊,忍不住了。”小不点舔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大眼中满是小星星。

“好了,差不多了。”一位师兄道。

“开饭喽!”小不点招呼,捞起一个金色的狮子头,咬了一口,入口即化,金色汁液喷薄,霞光涌动,宛若火焰在燃烧。

“好强,这药效也太惊人了!”补天阁的几位师兄师姐都惊呼,感觉自身在喷火,七窍冒流光。

“快吃,趁热吃最香了。”小不点大口吞咽,金色浓汁流淌,香气扑鼻,简直要让人的骨头都酥麻了。

“早就听说,九头狮子的头颅很特别,是世间最美味的东西之一,亦是宝药,现在看来是真的。”连两位漂亮的师姐都不顾形象了,加入争抢中。

金色头颅无骨,都是浓汁与金色的香肉,并非真正的头颅,蕴有神性力量。

补天阁的五位天才共吃下一头半,喝下小半金色汁液,便再也不能动弹了,立刻盘坐下来,运转符文,开始修行。

小不点呜呜的叫着,大快朵颐,他吃的不亦乐乎,金色汁液四溅,满嘴皆是,非常尽兴,连舌头都快吞下去了。

“好饱!”他一个人吃掉两颗金色的狮子头,以及剩下的大半鼎金色汁液,躺在河边的草地上一动不想动了。

“师弟,不要懈怠,赶紧运功,藉此突破。”补天阁的师兄催促。

“不用了,我将这股磅礴的精气神化入了血肉与骨头中,下次突破时用。”小不点满足的打着饱嗝。

他刚刚借助紫云心突破,开辟出第七口洞天,现在并不着急,要打牢基础,免得留下什么隐患。

后半夜,霞光璀璨,补天阁的五位天才先后突破一个个神采奕奕,一跃而起,充满了喜悦与兴垩奋。

“多谢小师弟!”他们发自真心的感谢。

“没什么,下次我们去吃肥遗、白虎这里好吃的东西可多了。”小不点满不在乎的说道,而后呼呼入睡陷入了梦乡中,小脸上挂着纯净的笑容。

几人面面相觑,这么凶残的师弟,长的却这般清秀可爱,让人很无言。

也已深,神窟中不时传出阵阵隆隆音,但是却没有影响几人休息,直到后半夜沙沙声传来,小不点倏地坐骑,寒毛直竖。

四野,一双又一双绿油油的眼睛亮起,像是灯笼一般,全都巨大无比,从四面八方而来。

“天,都是狼啊,都有长毛象那么大,成精了吗?”补天阁的师兄师姐也被惊醒了,都露出惊容。回复
10楼
2013-10-1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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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qiao路过

吧主
13

“情况不对,它们这是要围攻神窟啊,我们被包围了。”小不点蹙眉。

这比兽潮还严重,因为这是一个物种,有组织与纪律性,整片草原都被挤满了,密密麻麻,铺天盖地,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头。

最重要的是,都为异种,皆变异了,并非一般的野狼。

他们大如巨象,有的通体银白,有的浑身乌黑,有的呈藏青色,各个凶悍无比,皮毛光亮,眸中有一种狡诈与凶残的光辉。

“退!”小不点低声喝道,带头冲上了那座高大的石山,不过却不是进入半山腰的神窟,而是登上了山巅。

“它们多半要进那黑窟窿,我们等待机会,趁乱时驾驭宝具逃走!”

现在四野都是异种狼,茫茫无尽,暗中说不定还有懂得强大宝术的头狼等以及狼王等,不是突围的好时候。

“嗷……”

果然,一声长啸,正东方出现一头银狼,高足有十几米,对月长嚎,浑身散发宝光,命令狼群冲向神窟。

“呜呜……”

正北方,一头赤色的巨狼人立而起,高足有数十米,浑身赤霞闪烁,额头上还生有一只独角,看起来相当的恐怖。

四面八方,狼嚎声此起彼伏,转瞬间就出现了数十头狼王,都懂得强大的宝术,疯狂向神窟冲击。

也不知道有多少巨狼冲进黑窟窿中,整座石山似乎像是一个无底洞,无数巨狼冲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根本填不满。

这个过程中,那些狼王也行动了,闯入神窟。

清晨时,整座石山摇动,像是发生了暴垩动,山体似乎要崩塌了。

“嗷……”银血巨人冲出,浑身是血,伤口密密麻麻,身上挂着不少死咬着不放的狼尸。

“不是神窟,这是魔窟啊!”他踉踉跄跄,几乎要摔倒。

接着光影一闪,羽王冲了出来,一对五色翅膀都烂掉了,血肉模糊一片,他几乎要栽倒在血泊中。

他们的手下没有剩下几人,几乎都死掉了。

接着是火灵儿,她身上也染着血,不知是自己的还是巨狼的,她身边那几个斗篷人浑身是血,将她护在中垩央。

后方还有十几位人族天才冲了出来,皆遭遇重创,脚步虚浮,踉踉跄跄。

“这是狼神的沉寂地,也是饲狼的魔土,根本不是什么神窟!”最后一个冲出来的是九头狮子,浑身都在淌血。

“你们得到了什么?”银血巨人回头看向火灵儿。

在她的身边,一个斗篷人拎着一个兽皮包裹,散发金辉,想瞒都瞒不住。

“一颗蛋而已。”火灵儿平静的说道。

“什么,那可能是狼神的后代!”羽王吃惊。

黄金狮子还有银血巨人更是震撼,这与那神窟墙壁上刻写的字吻合,狼神有后代,为一颗金色的卵。

“狼会下蛋吗?”石山上,小不点问几位师兄。

“一般……不会。”

“师妹,你那蛋是假的,不是狼神的卵,我们一起吃掉吧!”小不点屁颠屁颠的冲下山,将冲过来的狼群凶悍地拍飞。

“吼……”一群狼王出现,宝术漫天飞舞,符文将这里淹没。

火灵儿身边那个斗篷人身体剧震,遭遇重创,手中的皮袋破碎,一颗水盆大的金卵坠落了出来。

九头狮子、银血巨人、羽王以及他们残存下来的部分手下,一起向前冲,要抢夺过来。

火灵儿以及人族的十几位天才焦急,一起向上冲,要夺回来。

数十头狼王咆哮,率领密密麻麻的狼群围攻,将此地淹没。

最终,金色的蛋被撞飞,小不点冲到,一把抱住了,无比的开心,大眼弯成了月牙状,对着众人道:“赶紧走吧,我们去煮熟,吃掉!”

“不行!”所有人都变色,一起向上冲。

“很好吃的,你们要相信我!”小不点欢天喜地,抱着金色的蛋,嗖地向山下冲去,勇闯狼群,一溜烟就没影了。

“啊……不!”一群人惨叫,简直要疯了,在后面拼命追赶,决不能让他吃掉啊。

谢谢兄弟姐妹的给力支持,让我们冲的更高。也真心感谢完美8,东8等贴8朋友的大力支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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