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请客吃饭的言情小说
❶ 求一部现代都市言情小说。现代部分和小时候回忆各一章节穿插着写的。小时候互相喜欢因误会没在一起……
应该是《月有时圆缺》吧,女主辛圆缺,男主顾聿衡是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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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圆缺脚步间有了很明显的滞留和迟疑,就在她攥紧手犹豫要不要回头的时间里,身后的声音逐渐迫近。
回应他的人,辛圆缺知道,是法律事务部的林部长,另外一个人,凭着她本身的熟悉,就早已不遑多想。
“不不不,还是送到门口吧。”
“没关系,就几步路,而且我有朋友等在门口,林部长就先上去吧,也晚了。”
“那我就不勉强了,今天辛苦顾律师陪我们加班了,再见。”
“嗯,再见。”
脚步声,说话声,还有那种特殊的压力直直从背后逼近辛圆缺,一阵凉意顺着她尾椎悄然爬上,一步步扩散,她不自觉的将背挺的更直了一些……
就在这时,一个黑色身影与她擦肩而过,步若流星,毫无停留,将她的矛盾犹豫迟疑比较的分外明显。
辛圆缺看着顾聿衡就这样走向门口,自动门打开,门外台阶下一个穿着黑色紧身皮裤和深褐色短皮衣的女人,踩着高跟鞋就迎了上来,无比亲昵而熟悉的挽起他手臂,挑染成酒红色的长直发稍稍一甩,头便靠上了他肩膀,发尾在空中绕出妖娆的弧度,划破了辛圆缺的视线。
辛圆缺面上还维持着要笑不笑的表情,在他们上了一辆白色保时捷跑车绝尘而去之后,她终是渐渐感觉到悬在嗓子眼的心缓缓下落,却收不住落势,直直坠入最底端。
尖尖的瓜子脸,妖冶的丹凤眼,还是那般逼人的漂亮,除了将那头微卷的头发拉的笔直以外,那女人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变化。
原来他口中的“朋友”是于敏敏。
辛圆缺眼睛不自觉的红了,却不是因为想哭,而是因为恨。
第二天,辛圆缺如往常一样去上班。
没人知道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她又回复到以往的作息习惯,上班时效率奇高,几乎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得陪着她旋的跟陀螺一样,虽然私下怨声载道,却无人敢提出半点异议;下班准时走人,每日来接她的男人和车又成了公司另一道亮丽风景,第二天便被打包整合,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她活得我行我素,毫不在乎,任别人将她这次受刺激的原因揣测的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即使是偶然一次不小心,向顾亦南汇报完工作后,在21楼走廊和顾聿衡擦肩而过,她也只是小小的勾起唇角,对他点了点头,喊了声:“顾律师。”便迈着不大不小,稳妥却又干练的步子擦着他肩膀而过。
这是她与他重逢后说的第一句话,三个字,顾律师。
依旧是仄仄平的调子,从她的唇齿清清淡淡的飘出来,就多了两分婉转的韵味。
擦肩而过时,她眼角余光,收进了他斜斜上扬的浓眉。
据她的了解,这要不表示他心情极好,要不就是即将爆发的前兆。
或者是离别时间太长,这面部的小动作有了其它寓意也未可知。
辛圆缺在坐电梯下行的时候,手指指甲缓缓滑过手中蓝绿色文件夹的外壳——
顾聿衡,不管你是为什么目的回来又执意制造见面的机会,我都不会输。
至少,不会输给自己。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的慢慢流走,转眼就是四月末,实习文秘小米要回校忙毕业的事,刚好销售部最近业绩提升飞快,几个case都顺利拿下,所有同事便说要一起聚聚给小米践行,钱经理却借口家中最近有亲戚上门,直接将此事交在辛圆缺的身上。
辛圆缺安排好之后,本来说不去,可却受不了小米泪眼汪汪看着她满是请求的眼睛,那眼睛实在会让辛圆缺想到小白犯错误时祈求她原谅的眼神。
于是她便被拉去凑热闹,饭桌间大家气氛活跃而和谐,吃完饭又说去酒吧喝酒,反正第二天周六,不用顾忌。
小米死死拉住辛圆缺,唯恐她跑了一样,跟着就坐上了辛圆缺跑车的副驾驶座,手一挥,喊了声:“走,目标Reef,开车!”
辛圆缺表情中也终是带上了点无奈,打燃车子,跟在其它同事的车后面,往Reef(暗礁)酒吧开去。
小米上车后很自来熟的开始上下摸索打量辛圆缺的跑车,笑着说,“圆缺姐这车真好……”
“是啊,真好,有一大半还不是属于我的……”辛圆缺微微摇头回答。
“啊?”小米一时没反应过来,辛圆缺瞥她一眼,用口型说了两个字:“贷款。”
小米老老实实的被震惊了一下,有点无法接受辛圆缺要贷款买车的事实,想了半天,才说了句,“原来现实生活中男人不是那么大方的。”
辛圆缺哭笑不得,微一侧头,理了理颊边的头发,又半开玩笑的说,“是啊,总经理太不大方了。”
小米瞠目结舌,好半晌才试探的问了句:“圆缺姐,你……指的是工资少吧?”
辛圆缺忍不住笑出了声,嗔了小米一眼,小米被那其中的万种风情所迷,差点移不开眼,回过神来又攥拳,坚定的说,“我相信圆缺姐跟总经理没关系。”
圆缺闻言稍稍眯了眯眼,这是相信顾亦南洁身自好还是相信她呢?多半是前者。
小米看着辛圆缺,笑的甜甜的,满是佩服,“圆缺姐,你不知道这次办公室的同事有多感谢你,钱经理明显是将销售部的活动经费挪用了又不肯明着拒绝才将这烫手山芋丢给你的,总是把你推在前面当挡箭牌。幸好你不惧他的淫威,向财务部申请了经费,大家才能玩的那么开心。”
辛圆缺听了,只是语调平静的问:“小丫头,这些事都是办公室里的人八卦的时候说的?”
小米虽然对辛圆缺稍显冷漠的态度有些诧异却还是点了点头,吞吞吐吐半晌才说,“是……不过大家很开心是真的!虽然……还是有人说你是仗着和总经理关系好才敢去财务部要钱,但我相信不是的……圆缺姐你工作很努力!大家至少都是敬佩的……”
小米说到这又一笑,“不过我听人说,一个工作勤奋的男人背后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一个工作勤奋的女人背后,是一个伤了她心的男人。缺姐你该不会也是……”
辛圆缺闻言稍稍睁大猫眼,巧笑着半带嗔怪的摇头,“你真是个鬼灵精。”就这样不置可否的将小米的问题岔了开来。
车停在Reef酒吧门口,将钥匙交给帮忙泊车的人,拿了门口迎宾先生恭恭敬敬递过来的号牌,辛圆缺犹豫了一下,目光在已经兴致勃勃冲进去的小米背影上稍作停留才问那迎宾少爷:“你家老板今天在吗?”
真问出口后,却又觉得自己不够洒脱,淡讽一笑,在那人的错愕中迈步走了进去。
Reef是i市出了名的酒吧,装潢入时,格调不差,档次偏高,来玩的人也都非富即贵。辛圆缺他们围了一个长桌坐下,几杯酒下肚,大家气氛愈热,有女孩子提议玩国王游戏,大多数人都拍手叫好,辛圆缺被小米算进了战局,却一直坐在一边默然看着。他们这一桌越来越闹,虽然那些笑声叫声被哼着蓝调的女歌手磁性的嗓线掩去一部分,周围也不乏其他桌划拳的吵闹,依然让辛圆缺心生离开的冲动。
一是她神经衰弱怕嘈杂,二是……
目光带向酒吧的一个角落,唇边生出嘲讽,她运气真是好。
她插了个空隙,说自己有点头痛只能先走。跟着站起身来抱了抱小米,安抚了一下她的情绪。正在将装着钱的信封私下塞给林浩让他等会儿负责结账时,场中突然传来“哐当”一声。
响亮而突兀的玻璃碎裂的声音吸走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都不自觉的安静下来,张目望向声音的来源。只见吧台前一个穿着浅灰衬衣的男人胸膛剧烈起伏着,双拳紧握,显是在勉强克制自己的脾气,面前一个被吓的花容失色的艳妆女人,才被泼了酒,还有酒液顺着头发下滑。
男人冷声逼问一句:“还不滚?”
女人反应过来,也顾不得擦脸,颤抖着身子忙不迭的从男人身旁绕开。
那男人蓦地抬头,眼光锐利的锁住辛圆缺这边,几乎不带停息,就噙着危险的讽笑大步往这边逼近。
辛圆缺微微一哂,冷静的拎起包,对同桌的同事说:“你们继续吧,我走了,林浩,你等会儿结账周一再来找我就是。”
林浩抿紧嘴唇,认真的点了点头,目光游走在辛圆缺和向这边走过来的英俊男子之间,不乏担忧。
辛圆缺走下卡座,步伐不乱的往门口走去,却不过两步便被人从后大力捏住手腕,一扯,将她身体扳过来,大手从下巴掐上她脸颊,唇蓦地凑近,带着酒气的呼吸灼热喷出,语气暧昧,“圆缺,真是好久不见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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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圆缺目光淡淡,直视来人,再平平的说,“好久不见,凌昭。”声音有些变调,却依旧浑不在意自己被捏的生疼的脸颊和他过于亲密和充满威胁的靠近。
她越冷,凌昭眸中的怒火就越盛,却找不到任何地方发泄,就这样对视下去?他明显是输了。
他一下子松手,松手前刻意一甩,故意带点侮辱性的让辛圆缺的脸偏了半分,随后看向销售部那些早已经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对的同事,嘿嘿一笑,“圆缺你真不给我面子,既然来了我这里,至少也该来找我打个招呼,大家玩的尽兴,今天的单我请了。”
凌昭的舅舅是W省的于副省长,仗着这一关系,凌昭家在W省的休闲娱乐行业几乎是称王称霸。凌昭自身是独独钟情于开酒吧,眼下的Reef便是其中一间。
他今天本来跟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哥们来喝几杯找点乐子,喝到一半就有人来跟他说看到了辛圆缺。他忙站起身张望,一眼就在混乱的堂中看到了她。虽然灯光昏暗,人声嘈杂,她却依旧那样出众夺目,仿佛一朵幽莲,清冷而娇艳的绽放着。
喝的半醉的他,忆起圆缺当初给他的“羞辱”,再看到她起身欲走,下次再见不知用什么借口,立马控制不住的走了过来。却不料中途遇到有不知好歹的搭讪女挡路,他怒极,泼了那女人一脸的酒,摔了杯子……可看向她的时候,她表情却依旧不慌不忙,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浑然与她没有半点关系……
“不用了,”辛圆缺出声,“师出无名,怎么好意思。”
“怎么会师出无名?我们的关系可是非同一般。”
凌昭饱含恶意的激她,料定她会坚定的否决,却不料辛圆缺轻微一笑,说,“我们关系是非同一般,可今天这桌本来也不是我请客,是公司要犒劳我的同事们,你就算请了,也不是帮我省钱,何必呢?”
凌昭被那轻笑晃花了眼,再听她那柔柔的声音说他们关系非同一般,心里顿时就软了半分,可就在这时,一只手攀上他肩膀,他转头,是好友朱二。
朱二流里流气的一笑,“哟,嫂子笑起来可真好看,有资本就是不一样啊,难怪敢踹我们凌哥。”
辛圆缺没有回答他,只是瞥了一眼凌昭,凌昭心里一虚,就想去拦存心要帮他出气的朱二,却不料朱二早就让人端了一瓶芝华士站在那里,阴阴笑着说,“我们凌哥脾气好怜香惜玉,但我们这些粗人没这个规矩,你伤了凌哥,总得拿出点代价,今天你一口气把这瓶酒喝了,我朱二也敬佩你是个女英豪,不再过问,否则……哼哼。”
辛圆缺站在那里,背依旧挺的笔直,就连姿态都是随意而满不在乎的。抬手理过颊边乱了的头发,端酒的少爷在朱二的指示下将酒送到了辛圆缺眼前,圆缺乜了一眼那酒,再看向凌昭:“是不是我喝了它,我们就真的断的一干二净了?”
凌昭咬紧牙齿,气氛剑拔弩张,朱二出声嘲讽,“嫂子不敢喝还想着找凌哥圆场么?”
“圆缺姐……”小米欲出声相帮,却被人拉住。
辛圆缺娇笑一声,肆无忌惮。
那样的辛圆缺,销售部的同事们从未看到过,以前只知道她冷,傲,却不知道她有这样妩媚的一面,风情万种,颠倒众生。只见她素手伸向那瓶酒,眉毛一抬,“很好,没开瓶,显然朱公子也不屑用下药的手段。”让一边的少爷开了瓶,辛圆缺纤指抚过瓶嘴,面色不变,拿起来就往唇边送,刚喝了两口,瓶子就被人一手夺过,摔向一边。
又是“哐当”一响,只是这次不同于玻璃杯碎裂时的清脆,显得沉闷了许多。
“昭子!”朱二急急的喊了夺走辛圆缺手中瓶子的凌昭一声。凌昭却只直直看向面前的辛圆缺,声音微颤的问:“你就那么急着和我一干二净?”
辛圆缺看向面前眼睛都红了重重喘着气的凌昭,心里无声的轻叹,她这一次似乎伤人太重,可她从很早以前开始就不再纯良……于是点头:“是,我以为上次已经说清楚了……”
“你还跟我提上次?”凌昭突然又面生恶相,往前迈了一步,死死拉过她手腕,将辛圆缺扯的一个趔趄,“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尊敬你,你还就真当自己有多拽了?不就是装么?不就是贪么?都是出来混的,谁看不出你们这些女人心里多黑!怎么?嫌我给的太少?你以前那些给了你多少?我还就不信,你玩那么多男人,没一个能把你搞上床的?怎样?开个价?”
“凌昭,你放手。”辛圆缺尽力保持着冷静,可手腕近乎欲碎的疼痛,还是让她浑身上下有了轻微的颤抖。
“我偏不放了,你今天总得给我个交代吧?陪了你那么长时间,什么便宜没占到,白白毁了我名声!”
“凌昭,你弄清楚,毁了你名声的是你自己!”辛圆缺终是有些受不了,从刚刚那接二连三的玻璃碎裂声开始,她的神经就已经被逼到一个限度,过往的某些可怕回忆不断的在脑海中切换着场景,搅的她心烦意乱,胸口闷的几欲作呕。
“那可惜了,我一定要拖你下水,要毁一起毁,你同事都在这里,你敢说你之前陪多少个男人上过床么?”凌昭已经接近癫狂,一心只念着要伤辛圆缺,只要她心里记得他,只要她不是那么冷淡……
“一个!”冷冷的截过,回答的当机立断毫无迟疑。辛圆缺狠狠锁住凌昭的眼睛,那一瞬间,凌昭被那清澈瞳仁中的恨意与决绝震的一颤,她便趁机甩掉了他的手。
停滞在胸口的呼吸终于顺畅了一些,辛圆缺也不看他人反应,转身就走。凌昭见她背影,从震撼中回过神来,正准备去抓她,却被一只从空而降的手拦住,凌昭回头去看,就看到一张噙着浅笑的脸。
凌昭打开他的手,可那男人依旧不依不饶的拦住他。
“你是谁,凭什么挡我?”凌昭眼见着辛圆缺越走越远,便揪住那男人厉喝,正欲甩开,又被那人抓住了手腕。
男人衣襟被抓,眼眸一深,唇边的笑意却又轻松了一些:“我叫顾聿衡,小律师一个,至于凭什么,凭我是辛圆缺陪过上床的那唯一一个男人……”
这一段就是男主说他是那一个上过她的,女主的妈妈嫁给了男主的爸爸对吧?这个作者的小说我一段都看了~留邮箱我可以发给你,希望采纳啊啊~~~
❷ 推荐几部好的穿越类小说,不要言情的。
先声明:一下是我转载与天涯论坛天涯铁伞侠的帖子的。他建了一个推书楼,里面有好多小说的评价和简介,我一直以他推荐的书去看的,评价的很中肯到位。以下是他评价的一些穿越类的小说,希望给lz一些参考。他评价的书大多都是写很经典的书,也许你已经看过了,但是再看看小说的评价也不错哦,嘿嘿。
《新宋》(阿越 著)
《悟空传》是我很喜欢的网络小说,但是要说“最好”还是谈不上。网络上毕竟藏龙卧虎,除它之外尚有《新宋》、《亵渎》、《真髓》等等各种类型的翘楚,所以要分出最强来,尚需分成各个重量级来比较。
《新宋》无疑是穿越架空历史方面的巅峰之作了。前两年《明》和《曲线救国》跟它一起更新的时候就被称作“YY四书”(还有一本是我没看过的《大汉龙腾》),现在后两本陆续写完之后反响越来越小,《新宋》则连高潮还没到,仍在如一条长河向前静静流去。
最早看《新宋》是在轩辕春秋看到的推荐,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上来就看了旧版。虽然感觉作者文笔尚属稚嫩,但因为是初次接触这种回到过去改变中国历史的小说,还是挺有感触的。特别是看到作品中的“我”作出一样样新的举措,中国命运就在他的手上改变时,眼睛甚至有些湿……
我很早之前就对宋朝有好感了。她的昌明文化,她的开明制度,她那众多的贤臣君子……从小听评书,听最多的就是宋朝的故事:《三侠五义》、《杨家将》、《岳飞传》等等让我对宋朝有一种打心眼里的亲近感。后来看多了书,更加知道这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最高峰,可惜亡在异族手里了。如今看到这种局面竟能得以改变,其兴奋可知。
旧版一口气读完了,可惜在“我”当了丞相之后便截止,这才埋头看新版。这一看之下又觉得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如《老残游记》中以为黑妞的唱功天下无双,等白妞出来这才觉得什么叫做新天地。拿弓骑步的原话说:“如同一只蛹茧而出,化作美丽的蝴蝶。”不但文笔清新端庄了许多,也不再似旧版那样靠发明取胜,而是老老实实的适应北宋的大环境,从经学入手,写书,办教育,搞报纸,由文而宦。
此后我就跟随着石越的脚步开始了在宋朝的旅程。为他做官而喜,为他的一笔臭字而乐,为楚云儿而悲,未久不更新而怒……06年之后,这书的风格又为之一变,石越做完他该做的事情之后隐在幕后,被他所改变的北宋政坛风起云涌。总之是越来越好看了……
此书最大的特点有两个:一是真实再现宋朝的风土人物,与历史小说不像仿佛。二是着力点放在庙堂的政治纷争中。没有一个对手是弱智的,没有一次成功不需要付出艰辛努力。当然,树大风高,给这本书挑错的人也极多。几乎每一次作者的失误(也可能使读者眼中的失误)都会引起轩然大波。我经历的至少就有两次,一是托梦,二是佑圣军投降事件。书评区和网络贴吧里面每次都有急风暴雨……。最近的封建南海情节,更是叫许多人不由得热血沸腾。
老读者都知道,《新宋》更新之慢在流行的小说中数一数二。08年ayue更新不多,让人以为TJ了。但今年似乎RP爆发了,有一段更新快得不可思议,最近稍微慢了点,不过还可以。这本书是慢工出细活的代表,无论他更新多慢,我都会等下去,因为作者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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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流畅:0.9。作者遣词造句很认真,轻易没有啰嗦的废话。不过因为更新慢,有时候看新章节的时候会想不起来旧的来。
细致:1。作者追求一种力求恢复宋朝旧观的效果,几乎无一物无来历。文笔朴实,外柔内刚。
想象力:0.9。作者严谨到近似写论文的态度束缚了其想象力。但是封建南海之策一出,谁敢说作者没有想法?
合理性:1。如果真的有个石越穿越了回去,发生的事情可能跟这书上写的差不多。
人物:0.8。作者写历史人物的笔法几近完美,但几个虚拟的人物掌握的一般(桑充国、柔嘉等)。主角身上缺少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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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4.6。如果你爱一个人,让他来看《新宋》,因为它很好看。如果你恨一个人,让他来看《新宋》,因为它更新很慢……
《明》(酒徒 著)。
自从看了《新宋》之后,我就对架空历史小说产生了好感,恰好那时候正是这类小说最红火的时候。于是就跟着看了和它齐名的《明》和《汉奸二鬼子李富贵》。这里先说《明》。
同样是一个现代人莫名其妙的闯入古代,不过这本书的写法和新宋几乎是恰好相反。石越是文科生,武安国是理科生;石越以思想革新为主,武安国以科技创新为主;石越做文官,武安国当武将;新宋主要写内斗,明主要写外战;新宋朴实,明煽情;新宋如滔滔江水,明如钱塘狂潮……
主人公武安国穿越到的是元末明初,在他刚到达古代的时候就遇到了燕王朱棣,在他疯狂的发明热情之下,明军用领先数个世纪的武器装备北击蒙元,东克倭寇,扫荡天下。可是朱元璋这个农民皇帝和新兴的商人的矛盾不可避免的暴露出来……
看《明》的时候,你要时刻准备着流眼泪,作者煽情的功力比朱军有过之无不及。不过流畅的语言和激情澎湃的感情还是掩盖不了作品不太踏实的本质。毕竟,开头的时候让自己一方拥有的新武器实在太多了,尽管杀起来过瘾,但总让人觉得胜之不武。对于商人和资本家们的geming热情似乎表现得也太过了,毕竟中国更可能的情形是出现官商勾结而不是像欧洲那样……另外作者还是跟其他YY小说一样让结尾回到了资本主义制度上而不是像ayue那样对自己民族的文化做一个思考。
瑕不掩瑜,《明》作为小说来讲还是挺不错的,更可贵的是,这本书已经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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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流畅:0.8。叙事的节奏控制的还可以,但是时不时冒出来的煽情会打断一下。
细致:0.9。全景式描写明初景象,细节方面称得上一流。
想象力:0.8。较早的穿越小说了,有一定的独创性,但是在制度上想得不够远。
合理性:0.5。科技大跃进很不让人信服,主角几十年一贯的伟广正太假。
人物:0.7。主角太过偶像化了,朱元璋的描写是一亮点。
总评:3.9。穿越小说中的上品。
《二鬼子汉奸李富贵》(又名《曲线救国》,无语中 著)
有些书读的时候不觉得,待到回味时便觉得隽永非常;也有的书初读之下很是抓人心,但看完一遍就会放下,再也不愿重温。前一种书称为经典,后一种书叫做快餐。在我看来,这本《李富贵》属于后者。
同样是回到过去的穿越,这本书可以说除了情节,没有太多的东西。不过这情节也是挺无厘头的,回到清末的李富贵投身教会,靠着西方国家的支持逐渐统一全国,然后功成身退——给人的感觉就是除了主角之外其他人都是弱智,西方强国英法美德等更是弱智中的弱智。作者提出了一个“以有用为本”的兵家思想体系,不过在我看来,这个跟马基亚维力主义实在没有太多的区别。剩下的就是全盘西化了……语言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平白朴实流畅,仅此而已。 当然,这都是我看完之后回味的时候才感觉出来的,看的时候一直跟着情节走,倒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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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流畅:0.9。很适合写网络小说的语言,直白晓畅。临近结尾的地方有点拖。
细致:0.7。写的不够深入,大致情节都有了,但是缺乏渲染
想象力:0.8。主角成功的方式在穿越小说中是比较独特的,相比之下他的兵家思想就不太高明了。
合理性:0.7。总的来讲符合逻辑,但战争描写几近儿戏。
人物:0.7。主角塑造的比较丰满,也还算可爱。其他人没有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
《唐朝好男人》(多一半 著)
早期的穿越小说,主角来到的时代不是处在战乱之中就是正处在变革的十字路口。毕竟穿越不是请客吃饭,主角来到异时代,打得主意无非是想让历史因他而改变,走上作者希望走的那条路线上去。这一点从最早的《中华再起》到《新宋》再到《窃明》,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小说无不如此。主角们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庙堂上随手一点历史就此改变,战场上金戈铁马风光无限——这种小说初看是挺爽,看多了也就审美疲劳了。基本套路无非就是背点诗词,发明点玻璃火药,打打小蛮夷,顺便泡俩妞。
创意这东西是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摆弄鸡蛋它也站不到桌子上,哥伦布拿起来一磕丫就立住了,而大部分作者缺的就是这一磕。多一半就是看到了读者们的这种审美疲劳才写出了这本主角不求改变时代,老老实实过自己小日子的小说。
主角王修比起石越黄石武安国来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穿越到的是中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时代,国泰民安,四海宾服,遇到的皇帝是那位对内宽仁对外施压的唐高宗。而且住在京城长安,世袭贵族,有车有房父母双亡,一妻一妾齐人之福……王修有足够的理由去享受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不是站出来力挽狂澜。
富于生活气息是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在那个没有烧酒,没有花露水,没有好用的纸张,甚至没有大白菜的时代,主角的发明创造首先考虑到的不是怎样让国家强盛而是让自己家的小日子好过起来。这种写法让主角显得很真实也很可爱。当然,后来主角成名之后也为国为民做了许多事情,不过这似乎只是一种顺便行为而已。总的来说这是一本从小处着手的书。
虽然主角只有三四个女人,却涵盖了loli、姐姐、人妻、公主、熟女等等类型,虽然作者号称不种马,但其实这是一本非常种马的小说,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深刻揭批老多的丑恶嘴脸……
评分:
流畅:0.7。不必讳言,这是一本比较肥皂剧的书,特别是中后期明显拖戏
细致:1.0。家长里短过日子的小说要不写细一点谁看啊?
想象力:0.9。整本书创意十足,不过到了后期还是有一点点落入俗套
合理性:0.8。其他都好说,和兰陵公主的感情发展太快了点,公主生孩子的情节也太玄乎了点
人物:0.8。主要人物都活灵活现的,配角们npc了点。
总评:4.2。非常有特色的一本书。
《窃明》 (大爆炸 著)
史上最具争议的穿越小说,也许是史上最具争议的网络小说,没有之一。这本书不但是对《明史》的颠覆,更是对整个穿越小说界的颠覆。人言:“《窃明》之后无穿越”,其实是有道理的。
我们看到的大部分穿越小说中,主角回到过去见到的历史知名人士大都是我们在历史书里面读到的形象。顶多不过是让他生动一些,立体一些,坏人有人情味一些,好人的毛病多一些而已。即使是翻案小说,要翻得也多半是大家已经议论的差不多的,比如曹操,比如王莽。这些穿越者从来没有考虑过,如果我去的那个时代的历史人物和现代人认识的不一样怎么办呢?如果石越去的时代,司马光其实是个阴险小人,吕惠卿反倒一心为国,这怎么办?
《窃明》就是这样一本用小说翻案历史的书。大部分读者心中的袁崇焕形象在读这本书之前和之后都会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吧?当然,前提是你能够把这本书认真的看下来。作者影响人心的手段是十分高妙的,在细节上,他铺陈得非常仔细。灰熊猫读过许多关于明末的书,他把其中那些对自己观点有力的史料一一拿出来,让我们这些普通读者一下子就看傻了眼。更何况作者笔下的场景残酷的让人想哭,敌人强大得似乎不可战胜,自己人却又各有毛病——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真实。而且作者在前面描写毛文龙和魏忠贤的时候做足了功夫,所以到后来作者把矛头不动声色得指向袁崇焕和东林党时,读者并不觉得十分突兀,至少也会仔细想一想以前看过的史料。等到和建奴决战时候的大段情一煽,大部分读者心里对袁某人就只剩下憎恨和厌恶了……
这本书作者的文笔跟《佛本是道》相似,初看可能觉得很粗劣,但是其对细节的描述,对人心的影响力都是顶级的。当然,对战争手法的详细描写,近代军队和封建军队的对比,满清罪行的揭露等等也都很出彩,只是这些和对袁崇焕的争议比起来实在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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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流畅:0.9.描写相当流畅,能紧紧抓住人心。不过黄石在西南和福建的经历似是闲笔。
细致:0.8。对战争的细致描写在我看的小说中无出其右者,但一些细节缺少考证,比如官衔等。另外感情戏写得草率。
想象力:1.0。通过零星史料还原出明末的形势,“长枪阵”的描写让人耳目一新,拿小说来说明自己观点的小说有很多,但像《窃明》这样让人看完小说改变原有观点的,不多。
合理性:0.8。我不大懂历史,袁崇焕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无法评说。但作者的观点也算一家之言。所扣分主要是因为后期作者拿人物当传声筒用啦。
人物:0.9。主角有点面目不清,但他的小弟们比较出彩。毛文龙、魏忠贤、袁崇焕三人写得相当精彩。
总评:4.4。非常有颠覆性的作品
《家园》(酒徒 著)
酒徒和阿越是两位非常有才华、知识渊博又勤奋认真的作者。他们两人都以历史题材(准确说是历史架空题材)见长。我从2004年起看他俩的作品,如今已经5年了。这5年里,酒徒写完了三本书,第四本《开国功贼》也写完了开头,而阿越的一本《新宋》才看到一点点尾巴,离结束似乎还早得很。我这样说不是要表扬酒徒的勤奋,更不是要批评他粗制滥造。他和阿越出书的速度不一样,只因为他选择的是靠网站订阅赚钱,而阿越选择的则是靠出版挣版税。两种不同的写作方式,决定了酒徒写书必定要加快码字速度,他的书注定更加热血豪情,更加流畅易读;而阿越则尽可以慢慢琢磨每一个细节,决定了他的书更加精雕细琢,更加回味隽永。在如今网络读者低龄化、功利化、庸俗化的大背景下,阿越的方式无疑更加明智,而酒徒则更让人佩服。毕竟要和那些不用动脑子就能写小说的作者拼更新速度,肯定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
一时兴起聊起了写作方式,我们还是说《家园》这本书。在我看的网络小说中,它是最“不像”网络小说的。显然,酒徒从正统文学的写作中吸取了不少养料,再加上主角李旭既非穿越人士,又非神魔附体的身份以及尊重历史的写作态度,让这本书散发着一种厚重的馨香。甚至除了与主角有关的事迹外,大多数事情都能在史书上找到描写。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恰好在啃《资治通鉴》,看到隋炀帝一征辽东时麦铁杖死的情节跟小说中几无二致时,一种震撼感油然而生。有人说这本书的虚构成分绝不比《射雕英雄传》高,此言不虚。
《家园》描写的是隋唐乱世。以往我们看《说唐》也好,听评书也好,总是把乱世描写得英雄辈出,让人胸怀激荡。但《家园》在一开始就告诉我们,乱世里固然出英雄,但受苦受罪的却是普通老百姓。此后随着情节的发展,作者的笔触不时触及社会底层民众在那个战乱频仍,盗贼蜂起的世界里手的苦难。直到张须陀老将军出场,本书的主旨“武将的职责是守护”也就呼之欲出了。这是我们不由得反思,那些评书里的绿林豪杰们到底为民众做了什么呢?
酒徒在开头的时候一反往常大开大阖的笔锋,写得质朴细致而又真实可信,让人以为他要改投山药蛋派门下。到后来主角进了草原之后才逐渐恢复了熟悉的热血煽情文风。不过显然他在有意约束自己,让自己写得更加质朴厚重一些。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能让是到这一点,是酒徒的幸运,更是我等读者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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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流畅:1.0。真正的一气呵成,让人想一口气读完。
细致:1.0。描写既宏大又细致入微,质朴中见功力。
想象力:0.9。从有限的虬髯客故事中提炼出主角再融入隋唐乱世中,作者的想象力很丰富。不过必须依照真实历史这一点有些束缚。
合理性:0.9。看得出作者对那一段的历史下了很多功夫,历史细节上几乎无懈可击。只是主角的成长稍显快速了些。升官也太快了点,从普通小兵到封侯拜将用了还不到5年?
人物:1.0。既符合历史真实,有用自己的眼光描述了很多历史人物,其中张须陀是我读完书才真正认识的,李渊父子和杨广的描写非常见功力。
总评:4.8。我读过的最好的网络小说,没有之一。
《回到明朝当王爷》(月关 著)
有些书我自己不喜欢,但是网上追捧的人很多,所以也推荐一下,大家自己判断好看不好看吧。
我对《回明》的第一印象相当不错,作者的文笔相当出色,轻松幽默的风格也挺讨人喜欢。描写非常细腻,情节虽然稍微有点狗血但也能接受。主角对妻子很痴情,虽然比较高大全,偶尔也干点傻事,算是比较可爱。对历史比较尊重,特别是对正德皇帝的描写让人耳目一新。应该说,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作品。
不过,这本书是在是太种马了,看到一半的时候主角已经有6、7个女人,不知道写完的时候会有十几个?种马可以,但是到这种程度的,我接受不了。
这本书我没有看完,不十分厌恶种马的可以去看,在同类中算是精品了。
还有很多我不一一转了,给你个网址你可以自己看。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24/1/9744.shtml
❸ 有什么好看的都市言情小说别太成熟啦!
都市言情小说:
和总裁同居的日子 作者:忆锦
杜蕾丝觉得这个世界疯狂了!
走在马路上也能遇到陌生人求婚,最要命的是,被求婚的这个笨蛋竟然以为这是电视真人秀,很不当一回事地把钻戒给收下了。
这回,新郎找到家门口了,到底是嫁,还是不嫁呢?
总裁大人腹黑之余还间带尖酸、刻薄、霸道、独裁、有仇必报!杜蕾丝童鞋天然呆之余还间带间歇性肾上腺素爆发!总之此文天雷狗血一应俱全,如有不适赶快走人,发生意外本作者概不负责。
咱俩结婚吧! 作者:忆锦
本文是一篇找一只GAY结婚的爆笑小白文。再说明白点,这就是一小白宅女掰直两弯男的复杂过程。注意!此文极度YY,深度小白,绝对天雷,货真价实的BG文,不适合挑剔者观看,慎入!!!
“赵暖暖,你有房吗?”
“有啊……”
“两室一厅吗?”
“三室两厅……”
“有车吗?”
“有……”
“现代吗?”
“宝马……”
“好!年薪多少?”
“这得看公司的业绩……”
“有二十万吗?”
“二十万肯定有……”
“赵暖暖,我再问你一个问题。”
“好,你问。”
“你确定你是GAY吧?”
“是的!我确定!”
“好!今天我请客!”
“干嘛?”
“结婚!!!”
像是《微微一笑很倾城》的:
娶个NPC夫人 作者:断水
沈鱼,在傲世这款网络游戏里是一名NPC,名字叫做“则天太后”。
不用怀疑,这个人物NPC就是按照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设定的。
沈鱼是盛天网络游戏公司的一名员工,主要负责监控游戏的正常运行。这天刚上线就接到BOSS的通知,让她务必“灭了”第一波“清君侧,诛妖孽”的“义军”,因为游戏还不能进入到“乱世”这一环节。
为了饭碗,沈鱼只好“奉命行事”,不久后傲世里传出则天太后“阴险狠毒,毒如蛇蝎”这样的“毁誉”之辞。沈鱼很郁闷,虽然她的手段不甚光明,但也不至于把她说成这样呀……
她只不过是“色诱”了一下“义军”的首领,然后拖到无人处,让守护皇宫的千牛卫“轮”了他,顺便摸走了他身上的“义军虎符”,未动用一兵一卒就瓦解了“义军”的攻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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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故事的起因……
当抽风遇上FH,
当鱼遇上猫,
当NPC遇上玩家,
当太后遇上布衣,
当沈鱼遇上徐尉……
在那桃花乱开的地方 作者:左小狐狸
青春短暂,红颜易老啊,哥们疾首痛心的教训她。
她说那你说说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
哥们说跟哥混吧,保你吃好穿好。
于是她投奔而去,一脚踏进了网游。
果真是花花世界,桃花乱扑面。
陆老妈对陆小缓说:“游戏里有白领帅哥吗?白领有房有车吗?有的话找个人把你娶了给我看看!如果没有你就别跟你老娘我废话!”
有个男人说:“我有房也有车。”
还有个男人说:“我也有房有车,但我更有爱。”
❹ 言情小说里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吗
创作源于生活,我觉得一切的言情小说里的爱情都是源于生活的,凭空想象的话脑洞会开得太大,我也是真真实实的见识过现实生活里的言情小说里的爱情故事。
林医生书香门第、家境优厚,父母希望的都是门当户对的高学历白富美,可偏偏姻缘际遇让他遇到了平凡的小羽,让他心动于孝顺的小羽。可父母对于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羽,根本不待见,各种不喜欢、各种看不起、各种脸色、就差没有丢出几百万让小羽滚蛋了。
小羽与林医生说能遇到相爱的人不易,他们不想就这么放弃,既然他们的相遇这么的言情小说,那么他们的爱情故事结局也可以很言情小说,他们愿意为之而努力。
❺ 求好看的言情小说,第一章不要有那什么的。
十年一品温如言 很经典很虐中间会哭得很惨…Chapter1
1998年,阿衡第一次见到言希时,眼睛几乎是被刺痛了的。
在来到B城之前,有关这个城市的繁华是被圈在家中在在最宝贝的黑匣子中的,伴着梅雨季节的不定时发作,清晰甜美的女声在含糊的电流中异常温暖。她往往是搬着竹凳摇着蒲扇坐在药炉前的,不远处撑起的木床上躺着温柔腼腆的在在,瞳仁好似她幼时玩过的玻璃球一般的剔透漂亮,忽闪着睫毛,轻轻问她,
“姐,今天的药,不苦的,对不对?”
她抓着蒲扇,动作往往放缓,鼻中嗅着浓郁的药涩,心中为难,不敢回头,声音糯糯的,张口便是支吾“嗯……不苦……”
“姐,你说不苦,我信。”在在看她看得分明,轻轻微笑,清澈的眸中满是笑意,消瘦的脸庞平添了几分生动。
于是,她把放温的药喂到在在唇边时,眼睛定是不看他的。
她不好,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往往选择逃避。
而后,离开家,被带到另一个家中时,连告别,她也是在直觉上轻描淡写地忽略。
从南端到北端,从贫瘠到富贵,温衡拒绝了过渡。往好听了说,是“生性温和,随遇而安”,难听了,则免不去“冷漠自私,狼心狗肺”。
镇上人不解,说她云衡在云家生活了十六年,喊着云爸云妈“爸爸妈妈”那也是真心实意毫无做作的,怎地说有了生父母便忘了养恩了呢?
开凉茶铺的镇长儿媳妇眉眼一挑,笑开了几分嘲讽“可惜云家统共一个破药炉两间露天屋,要是这养爹在机关大院住着,别说家中贡个病菩萨,便是养一窝大虫,你们看那个丫头,是走还是钉着!”
这便是了,阿衡的亲阿公亲爹在B城,是住机关大院,跺一跺脚便是能塌了他们这穷水小镇,陷落几层皮骨的大官!
自然,阿衡是听不到这些话的,彼时,她是咬紧牙根死瞪着车窗,怕一张口便吐个翻江倒海,秽了这名贵的车的!
昏昏沉沉的,也不知过了多久,飞驰后退的景物不停从眼前划过,脑中一片空白,而后定格在逐渐清晰的霓虹灯上,眩晕起来,耳中鼓过猛烈的风声。
而当所有的一切隐去声息,睁开眼的一瞬间,车门缓缓被拉开,微微弯曲的修长指节带着些微夏日阳光的气息,出现在她的眼前。
阿衡承认,当时对那双手是有着难以言明的期许的,后来回想起来,她觉得自己兴许有些雏鸟情节。
“欢迎你,云衡。”那双手的主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材极是挺拔高挑,长着深深的酒窝,看着她,漾开俊俏清爽的笑容,右手打开车门,左手习惯礼貌地放在胸前,绅士一般可人的风度,微微贴近心脏的位置。
“我是温思莞,爷爷让我接你回去。”
思莞,思莞,温衡默念,轻轻抬起头,认真地看了看他的眼睛,而后,察觉到了什么,不着声色地移开眼睛,复又略微狼狈地低下头。
思莞淡笑,当她害羞,也就不以为意。挥挥手,颇有礼貌地向爷爷的秘书告别,理所当然地接过了温衡手中的手提箱。
阿衡看着提着手提箱的思莞,背影修长挺拔,与她不远不近,一臂之距 ,怔忡了片刻,微不可闻地大口呼入空气,却终究郁在胸中。
云衡和云在,是姐弟,假的。
思莞和阿衡,是兄妹,真的。
可于阿衡而言,什么是假,什么又是真呢?
穷乡僻壤的孩子,第一次走进都市,饶是本性稚拙,也总是存着几分出奇的敏锐的。她看得出思莞的芥蒂,那么清晰的排斥,全部藏在醇亮的眸中,令她尴尬得不得不选择忽视。
随着思莞的步伐,她的眼睛慢慢在那座所谓的“机关大院”中游移。一座座独立的白色洋楼规整错落在平整宽阔的道路两旁,洁净干练的感觉,并不若她想象中的铺满金银,奢侈而易曝露出人们心中的欲望。
恰逢夏日,树木繁茂,总有几座别墅绰约着隐在翠绿浓淡之间的,当思莞走进石子小路慢慢被大树遮住身影时,阿衡还在愣神,反应过来,已不见人影。
是进还是退,温衡不得已,僵在原地,傻看分岔的石子路。
还好这个孩子生性敦厚温和,并不急躁,心中清楚思莞看不到她自然会按原路返回,再不济,也总能遇到可以问路的人。
温慕新,阿公的名字,秘书模样的中年人确凿告诉过她的。
黄昏时分,沿着树后漂亮的欧式建筑,映在温衡的侧面上,有些烫人。
下意识地,她抬起了面庞,本意是夕阳,沿着半是凉爽的树隙,却看到了一扇被阳光韶染成金色的窗。
多年之后的冬日,阿衡坐在巴黎街头温暖的咖啡厅中,念着枯燥的医学原理,不经意抬头,看到蕴着哈气的窗外有些朦胧的人影,总是不自觉地用手指缓缓拭去白色的雾气,还原窗外真实的生动,笑得宠溺而释然,在法国细腻到极致的美丽中恍惚追寻到了时光的剪影,每每戏称称这一刻追寻是“Secret Of My Boy”。
而从开始到完结,言希那个傻瓜,一直都不明白,一切的一切只是属于她的秘密,饶是她早已把他从那般恣意毒舌美丽尖锐倔强脆弱的少年宠成这般风姿卓越高傲无敌流光溢彩的男人,萦绕舌尖轻轻默念,也不过一句——男孩,我的男孩。
她的男孩,那一日,是躲在白色的窗纱后的,而她,看到的明明只有隐约的人的侧影,模糊的,眼睛却无法移开,宛若被蛊惑了一般,只能以仰视的姿势滞在原地,在树缝中以微妙而紧张的心情凝视着那扇窗。
它的右臂弯成优雅的弧线,纤长分明的指节下是有着细润弧线的弦,左肩上依偎着小提琴隐约的琴身,下颌是尖锐却带着致命旖旎意味的线条,明明是混沌的影像,却因着阳光强大的力蛮横地撕碎了心中细微的暧昧,一瞬间,那一抹影再清晰不过,她几乎冒昧地窥视到了它的灵魂,伴着手臂在空气中划过的弧度,是真实的音符,耳中尚未承接,眼睛却已因为太过纯洁太具毁灭性的美丽而刺痛起来。
耳中,本想是能听到琴声的,莫名地,却只剩下一片寂静,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缓缓地,好像被人溺在水中,消失了知觉再无力周旋的。
“阿希,怎地又摧残人的耳朵,起调错了!”
那一声大喊,叫醒了她的心魂,转身须臾间,她看到了思莞的笑容,眼睛弯得除了温暖与虔诚竟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与看她的那番厌恶,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再回眸,那人影已消失,仅余下空澄的窗。
未及她反应,霎那,窗纱拉开了一半,再眨眼,一盆水已经干脆利落地泼在思莞身上,精确无误,无一滴浪费。
而后,人影白皙的手快速收回粉色的塑料盆,“砰”地一声,重重关紧窗,拉上窗帘,驱鬼一般,一气呵成。
他以那样无可避免的强大姿态走到她的身边,十六岁那年,温衡逃不过命运的恩赐,终究遇上了言希。
许久之后,Eve饶有兴味地问她——“阿衡,你丫老实招,是不是当时就看上了言大美人儿?”
阿衡弯唇,语调温和,带着轻轻的糯意——“怎么可能?”
当时吧,人小,傻得冒泡,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首都的人民就是与众不同,连泼水的姿势都特别嚣张,特别大爷,特别……好看……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4.6就上映电影了,一定要快点趁没上映看了小说哦
第一章 大学的新鲜时光(1)
9月10日,南国的盛夏,烈日炎炎。
大学新鲜人郑微憋红了一张脸,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她的两个大皮箱半拖半拽从车尾箱里卸了下来。她轻轻抬头用手背擦汗,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的阳光让她眼前短暂的一黑,突然的高温让她有些不适应。她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掏了掏,翻出了出门前妈妈给她备下的零钱,递给身边的出租车司机,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啊,叔叔。”
看上去未满三十岁的司机小伙子被眼前这个小姑娘字正腔圆的一句话闹了个大红脸,匆匆找钱的时候,连零头都没好意思收。
郑微站在唯一可以遮荫的大树下,一边用手扇风,一边打量着这个她即将战斗和生活四年的地方。她所在的位置是一条长长的校园林荫路,道路的两边是她叫不出名的亚热带树木,可以想象黄昏的时候,在这样一条路上散步是多么有意境的事情。然而现在整条路的人行道上被熙熙攘攘的人和大大小小的桌子挤了个水泄不通。不时有私家车、出租车开到她附近的位置,再也前进不了。当然,更多的是学校的大巴,从车站将新生接了过来,一拨一拨的,都是像她一样拖着大件行李的年轻面孔,还有陪同孩子前来报名的家长,表情无一例外地比学生更焦急凝重。
郑微看着那些家长就笑了,她想,要是她妈妈跟着来了,应该也是这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模样吧?爸爸和妈妈都说过要送她来学校,可是她在他们面前拍了胸脯,“不用不用,我一个年满十八岁的聪明少女,难道连入学报到都应付不来?你们老跟着未免太小看人了,别忘了我八岁的时候,已经知道一个人坐三个小时的车,去奶奶家去了。放心吧,放心吧!”
他们是不怎么放心的,但是毕竟工作也忙,郑微又再三保证、强调,加上自己高中同学里有三个也是考到了这个城市,正好可以结伴而行,相互有个照应。于是,在经历了父母的再三叮嘱和语重心长的防拐卖教育之后,郑微欢欣雀跃地和几个同学一起登上了开往中国南方的火车,一路欢声笑语,旅途也不觉得寂寞。
到达火车站之后,同行的几个同学都被各自学校的校车接走。郑微挥别了同学,独自在火车站等了十几分钟,也没见到G大的校车,她是个急性子,焦急之下索性自己拦了出租车,独自踏上了G大的土地。
还来不及把四周的环境打量个遍,就有四五个男生走了上来,脸上挂着老生特有的热情和故作老成的笑容。其中一个问:“同学你是新生吧?哪个系的呀?”
“我?土木工程的。”郑微老老实实地回答。林静曾经叮嘱过她很多次,初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乖一点总是没错的。林静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像一个乖巧的女生,实际上他既不是郑微的同学也不是小姐妹,而是郑微十七年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立志长大后要嫁的人。林静的爸爸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代大学生,他给儿子起的单名一个“静”字据说是取自诗经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意。林静比郑微大5岁,两人同住一个大院,由于两人都是双职工家庭,父母工作很忙,所以郑微可以说是在林静身边长大的。在她的记忆里,从幼儿园的时候开始,来接她回家的都是刚从单位子弟小学放学的林静哥哥。爸爸妈妈的话郑微经常是左耳进右耳出,但林静的话她总是听的。
“土木系的呀?”听了郑微的回答,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眼睛一亮,“那也算是我们的师妹了,我们是专门负责接待新生的,你跟我们来,我们带你去办入学手续。”说完几个人不由分说就接过了郑微的行李。
郑微对男生的所有印象都还停留在高中,班上那些男生喜欢叫女生绰号,经常为了一道题跟女孩子争得面红耳赤,拖拉着不肯主动擦黑板,既喜欢背后讨论班上的女同学,又不屑与女生为伍,全无半点风度。因此,她一时之间对大学里男生突如其来的殷勤感到有少许的不适应。
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主动拖着郑微的皮箱,发觉有异,低头看了一眼,郑微干笑两声说:“不好意思,这个皮箱的轮子坏掉了。”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在皮箱里装了近三十本漫画书,爸爸请了一个挑夫才将她的行李扛上火车,谁知道刚下火车不久,皮箱的滑轮便不堪重负地阵亡了,沉重程度可想而知。她不由有些同情这个自告奋勇的男生。
“没事,别看咱们瘦,咱们有肌肉,不就一个皮箱嘛,小意思。”那个男生笑了笑,自然无比地拍了拍身边另一个稍矮的男同学,“刚才你不是老喊着要给师妹扛行李吗?机会来了。”
稍矮的男同学跃跃欲试地把皮箱单手往上一提,皮箱在水泥地板上纹丝不动,他明显愣了愣,稍微有点尴尬,还有些不敢置信地双手施力,这一次终于顺利提了起来。郑微和另外几个男生走在他的身后,发现他明显的脚步虚浮。
根据他们的建议,首先是把宿舍钥匙领到手,把行李和床位安置好,再慢慢办那些繁杂的手续也不迟,郑微表示同意。刚走了几步,她突然看到了一块写着“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的接待牌,想来这才是她要找的大本营,她正想走过去,最先接待她的那个青春痘男生连忙说:“没事,我们也是建筑工程学院的,我们来接你也是一样的。”
接待牌旁边站着的几个男生看到他们几个,笑着挤眉弄眼,“老张,你们运气不错哦,小师妹哪个系的呀?”
那个一脸青春痘的男生显然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张,他得意地嘿嘿一笑,“土木系的小师妹。”
话音刚落就有人嚷了起来,“老张你也太‘狼’了,刚才你们环境工程的来了四五个男生,下车后傻呆呆地站在路边都没人理,我们土木的妹妹,本系的人还没瞄见,你先扑上去了……”
“都一样,都一样,我们环境工程并入建筑工程学院了,大家都是一家,不分彼此,不分彼此。”老张大言不惭地笑着说。
郑微偷笑着,用手继续扇风,假装没有听见这饿狗抢食一般地争论,这个时候保持缄默是聪明少女的最好选择。
争论的结果是老张的“同一家”理论占了上风,成功地保护了胜利的果实——郑微。往宿舍方向走去的一路上,几个男生争先恐后地问着话,把她的姓名、系别、专业、原籍通通打听了个遍,并不失时机地每个人都进行了详细的自我介绍。最绝的堪称老张,他塞给郑微一张早已准备好的自制名片,上面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宿舍门牌一应俱全,居然连血型和兴趣爱好都有,堪称浓缩而精辟。郑微叹为观止地收下,塞进自己的小包包里,心里对这个环境工程系的大三师兄景仰之情,真是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说实话,习惯了跟男生称兄道弟、互拍桌子的郑微对大学第一天这样众星捧月的待遇颇有些不习惯。不过从学校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满眼都是人,但是看到的女生却寥寥无几,郑微这才相信这所南方最著名的工科大学,男女生比例为9∶1的传言非虚,也无怪乎这些男生都有饥渴至死的表情。
理工科的女生原本就是珍稀动物,而且大多数都长得比较抽象。想她郑微虽然不是什么绝代美女,跟她漂亮的妈妈相比也有一定差距,但她有一张讨喜的圆脸,小巧的尖下巴,大而灵动的眼睛,秀气挺直的鼻子,尤其是皮肤白皙无瑕——这是妈妈也承认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比不上的。因此,根据郑微自己无数次揽镜自照的鉴定结果,她绝对称得上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少女,简直就是琼瑶阿姨笔下的女主角。虽然琼瑶阿姨的小说已经落伍几个世纪了,但阿姨的审美观还是历久弥新的,看她挑中的连续剧女主角一个比一个红就知道了。就连一向很少夸人的林静也曾说过郑微不说话的时候还是相当有迷惑性的,称得上“静若处子”。当然,郑微很自觉地过滤掉了他后半句“动若疯兔”的评价,完全当做他对她的肯定。
走在老张身后的郑微一边同情地看着那个连连喘气扛皮箱的男生,一边在心里嘿嘿偷笑,看来上了工科大学也有个附加的好处,在这个母猪都被捧成玛丽莲·梦露的地方,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从舍管科的阿姨那领到钥匙后,郑微顺利地找到了门牌为402的宿舍。推门进去,是一个六人的小单间,窄是窄了点,但阳台卫生间一应俱全。郑微对这个一向不挑剔,看了看四周,六张床上已经有三张摆放了行李,看来她是第四个。听舍管科的阿姨说,由于宿舍不足,没办法按照班级给她安排住的地方,所以她所在的是一个混合的宿舍。郑微没有住过校,她对即将开始的集体生活感到万分期待,她在靠近洗手间的床位上挑了个下铺,今后这里就是她的地盘了。
几个帮忙的男生还在等着郑微,其中工作量最大的那一个汗流得就像洗过澡似的。林静说出门在外嘴巴要甜,于是郑微笑眯眯地对着几个师兄连说谢谢,他们果然受用。老张更是大手一挥,“这算什么,小意思。”豪爽的姿态让人差点忘记了他一路上是空着手只动嘴皮的那个人。
办入学手续的路上,扛皮箱的男生才缓过劲来,气若游丝地问了一句:“我可不可以知道你皮箱里装的是什么。”
郑微嘻嘻一笑,“我的全部家当。”
办入学手续的人还是那么多,好在老张交游广阔,八面玲珑,领着她四处穿梭,竟然免去了好几次排队之苦。饶是如此,当郑微办妥了全部的手续重新站在树荫下时,不禁感叹,这鬼地方真热呀。她原本以为自己称得上是地道的南方人,哪知道来到这亚热带的城市,才发现她那位于东部省份的家乡的气候绝对算是凉爽宜人。不过没有关系,她总算如愿以偿地来到了这个地方,和林静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天空下,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又可以像过去那样黏着他。想到这里,郑微觉得高三一年的苦读都没有白费。她强忍着雀跃,在心里大声说:“我终于来了,林静!”
开学一个星期之后这天的晚上,郑微在宿舍里握着电话发呆,这是她第三次把电话打到在G市的政法大学——林静的宿舍。有一次没人接听,另外两次都是个陌生男孩子的声音,说的都是同样的话,“你找谁……哦,不好意思,林静不在,他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说不准……你是哪位……好吧,你的电话我记下了,他回来之后我会转告……”
郑微心里空落落的,满腔的喜悦都化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郁闷。林静说他最近比较忙,不能到火车站接她,她一点都没有生气,因为她知道林静一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才会连小飞龙抵达G市都抽不出时间来迎接,等到他忙完了,一定会第一时间跟她联系的。可是,都好几天了,他不但没有来找她,就连她主动打电话都找不到他。
(如果看过了,就再追问,满意的话给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