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膜炎言情小说
㈠ 小说中po po文是什么意思,如何区分
popo文又称婆婆文、破文(言情小说)
至于意思,就是有“车”或“肉”的文
成年人才能观看的文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清水文
区分就是一个有“车”一个没“车”
㈡ 谁有好的小说介绍几个看看
大唐行镖
这是本传统武侠小说,刻画了一个真正的大侠,一个做到了金庸所说的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这部小说,给我最深感受的,是它冲天的豪气,一种义无返顾,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情。小说主角彭无望,并不善言辞,但因为胸怀坦荡,在牙尖嘴利的金夫人面前,心到口到,口齿似乎更为便捷;同样,他武功虽高,尚未能天下无敌,但在武功胜过他的华惊虹剑下,也是虽败犹荣,更为人所敬仰。这一切,都是源于他的浩然正气。另外,主角虽是正义化身,却并不迂腐,小说虽然满纸豪情,却不失幽默,这样的书,至少能看两三遍不厌吧。
2我就是流氓
包括其续集《流氓之风云再起》。都是全本。这个系列没有别的,只有一个字:爽。痛快地杀人,痛快地放火,痛快地强*…可以说,这就是一部血泪史,其敌人的血泪史。小说的思想,主角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但作为小说,却不妨一读,它能让人看得心情舒畅,尤其对痛恨日本的朋友来说。唯一有点可惜的,是小说写到后面,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失真了,因此,人虽杀得多了,感觉却反而淡了。不过,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读小说前,对于黑社会,我从来都不了解,也从没想过与其沾边,但看了这部小说,竟有种去道上混的冲动。虽然小说充满血腥,虽然我害怕血腥,但在血色背后,我感觉到的,却是种温馨,一种兄弟间的真情。如果真有青火的话,我还真想去做个小弟呢。
3天鹏纵横
这是本轻松休闲的小说。作为实力强劲的千年老妖,主角岳鹏并不爱出风头,也不喜欢多管闲事,更不会惹事生非,所以一般不会结下生死大仇;同时,岳鹏想的,大多是怎么享乐,没什么野心,因此也不会成为哪个强者的绊脚石;更重要的是,他头脑灵活,速度又是宇宙第一,打不过,也逃得了,所以,这样的主角,是绝对不会有危险的,也决定了这是本轻松愉快的小说。
4魔师再现
作为邪派之首,昔日的魔师,在魔道上已经走到了尽头,为了能再有突破,他决定从正道入手,从头再来一遍。虽然一世修为不复存在,但其经验和见识,却是笔最大的财富,加上他在魔教行事无所顾忌,做了许多伤天害理之事的同时,也知道不少正派人士不会了解的知识。因此,这也是本比较轻松的读物。另外,本书也不乏幽默,比如岳封写了传习录第一篇给胡长老后,“他一阅之下,大是激动,拿纸的手都颤抖起来,连声问:‘还有吗,还有吗?’…失态地站起来,抓住岳封的肩膀使命摇:‘快更新,赶快更新。’”胡长老的这两句话好生眼熟啊,呵呵。
5英雄志
在卢云几经波折,终于金榜提名后,他固然是泪如雨下,而我这看客的眼里,也都有些湿润,我深深地同情他一生不幸的遭遇,也能理解他喜极而泣的心情,但在眼中含泪的同时,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因为那一段的描写实在是太有趣了。笑中有泪,这就是英雄志,我最喜欢的两本小说之一。
6亵渎
当初,看到这书名,我就喜欢上它了。一读之下,更是拍案叫绝。那几个破落贵族子弟,我真是太喜欢了。吃喝玩乐,是我最喜欢的,欺负弱小,鱼肉百姓,虽然不是好事,但对收益者来说,无疑是相当有趣的,而那几个败类,头脑清醒,玩乐之余,不忘修炼,压榨平民,却懂得涸泽而渔的道理,更令我喜欢的是,败类们挖陷阱,使暗器的本领一流,更懂得背后下刀,脸上却是正气凛然,一脸神圣,连带着,就算罗格召来的骷髅,也是与众不同,开始就懂得不敌时倒地装死,再觅机伤敌……我真是太喜欢他们了。
7中华再起
这是两个现代武警回到清末,改变历史,推翻清廷,抵御外辱的故事。在众多同类作品中,该书算是佼佼者了。遗憾的是结尾过于仓促,语言也有待提高,但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而且是个难得的全本。
8都市妖奇谈
讲述的是现代都市里几个强大而又善良的妖怪的故事。小说虽然说的是妖怪,但并不是恐怖小说,相反,相当的轻松诙谐,同时也揭露的人性的丑恶。这部小说比较特别,各章独立成文,整部小说就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因此,它虽然没有全本,但和全本也没什么区别。
9星战英雄
以及其续集《星路迷踪》,都是全本。这部小说中,主角的能力是由弱到强,一步步提高的,书中对练功和“升级”的描写占用了大量的篇幅,但看着并不觉得气闷,尤其是第一遍看的时候,而且,整个练功过程,虽然是作者瞎编的,却也有条有理,似乎很有科学性。这也是本书一大特色吧。
10天魔神谭
一般说来,书名中有神,魔字样的,都很让人反感,好看也是有限,但这部是个例外。杀人如麻,但又有着无限慈悲,两种性格,造就了主角的双重形象。但另主角有一个更常见形象,就是酷酷。
11昆仑
写得非常好的传统武侠。有点象倚天屠龙记,看了好久,以为的主角却死掉了,然后是少年儿子领衔主演。不过和倚天比,这部小说还多了个爷爷辈,虽然死得很早。爷爷一心为国,死于乱军之中;父亲天性懒散,喜文厌武,但目睹老父之亡,终于愤而大发神威,阻蒙古大军于城下,甚至斩杀大汗,令其退兵;前面两位恐怕不会想到,其子(孙)日后会在阵前折箭立誓,必灭大宋。
12紫川
既有冲天豪情,也有儿女情怀,既能令人喷饭,也能让人垂泪。我最喜欢的两部小说之一。而帝林也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
13魔法学徒
很朴实的书名,但并不普通的故事。异常懦弱的主角,却被逼一次次展现奇迹,尽管,他一直只是个没有见习生资格的魔法学徒。
14飘渺之旅
第二个字其实不是这个渺,不过打起来省事,就用它了。这部小说的热门程度,相信足以令众多作者眼红,同时它也带动了最近的修真热。这是本完全消遣式的小说,也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但作者对读者的心理把握很好,知道怎么写才受欢迎,应该说,这是部成功小说的典范,值得借鉴。
15天变
刚开始,以为作者要写个白痴,后来,以为作者就是个白痴,最后才发现,原来我才是白痴。这部小说看起来非常平淡,这主要体现在语言上,但仔细读后,才发现韵味无穷。比如说书中的幽默,许多都要细看细想,才会捧腹,而缺少些文学修养和文化常识的话,恐怕不会觉得有趣。应该说,这是部耐看的小说。
16五胡战史
同样以五胡战乱为背景,该书与黄易的《边荒传说》有许多共同点,比如出场人物大都相同。该书作者虽不如黄大师出名,但就这部书而言,一点不差,甚至在意境上更高一筹。书中两种观点反复争锋,却都显得极有道理,而持这两种观点的,无不是人中之龙,不管是汉人中武功盖世,自创杀胡世家,欲杀尽胡人,使天下彻底太平的轩辕龙,还是胡人中豪气冲天,军功无双,号称天下第一刀的石勒,或者是以牙还牙的石虎,机不虚发,算无遗策的张宾,在海上风暴中不吃不喝过上十几天,以性命劝说轩辕龙的竺佛图澄……书中刻画了无数这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们虽然观念不同,立场不同,但无不是真正的英雄,这不但包括武功绝顶的轩辕龙,也包括不会丝毫武功的迷小剑。而贯穿全书的,正是欲以王道同化胡人,或是以霸道屠尽胡人这两种不同观念,以及众多英雄豪杰们可歌可泣的故事。该书实是不可多得的好书,不可不看。此书亦已全本。
17悍匪记
本是个山贼,却莫名其妙地被神选为圣骑士。开始了他不平凡的人生。而在圣洁外表的掩护下,各种卑鄙的勾当做得更加得心应手,很有趣的小说,不可不读。
18异人傲世录
又是个来到异界的故事。不过主角并没有怎么*科技改变世界,而是努力学习武功魔法,更主要的是*新思想管理旧部队,并在其指挥下,成为无敌之旅。相当不错的小说,不可不看。
二,爱不释手:
1恋光明
主要是喜欢书中的人物,主角是个年轻的圣骑士,但为了复仇,抛弃的骑士原则,暗算,欺骗...无所不用,当然,这并非说他堕落了,其实只是丢弃了虚伪和迂腐罢了,不迂腐,是我喜欢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整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并不是主角,而是他的仇人,一个并不坏的大反派,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尤其是看到他打开异界通道,准备用武力赶走众神时,真有些热血沸腾的感觉。本书也已全本。
2鱼龙变
这是本比较另类的小说,主角并不是翩翩美少年,武林佳公子,而是个面目凶残的,武功低微,人品卑劣的中年山贼(也许算不上中年,但也差不多了)。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当属幽默,看得我脸都笑酸了。
3天庐风云
十年前的大陆第一剑士,今日的落魄流浪汉。虽然极力原离麻烦,但始终未能逃脱,最后仍走上争霸之路,建立起平等自由的王国。那个武力超强,却又没有高手风范的主角,我比较喜欢,而扮猪吃虎的情节,看着也蛮过瘾。可惜的是,这部小说只适合看一两遍,看多了就觉得无味了。本书已全本。
4大风歌
一个武功高强,头脑灵活的商人,虽不愿踏入官场这个染缸,但身不由己,最后另立新军,起兵勤王。这部小说,给我的感觉很朴实,从语言上看,本书有很高水准,但文中并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却能引人入胜,让我欲罢不能。虽然第二部已经在更新,但就第一部而言,也能独立成一部全本了。
5时空风云录
老套的转世附身,但与众不同的是,主角附到了一个远近闻名的丑鬼,恶棍身上。虽然被众人所厌恶,虽然始终不能被理解,但主角还是努力地去帮助别人,哪怕自己受损。这是部很感人的小说,能让读者看得潸然泪下。
6圣门风云
无敌的主角,永远没有挫折。一部轻松的消遣读物。
7原始印记
有点象黄易的《星际浪子》,主角被改造后,拥有超强的体质和超能力。但也有所不同,这里除了个人能力,整个星际舰队的指挥也是重要一环。不错的小说,可惜许久没有更新了。
8印海残阳·红莲烈火
应该说这是部更偏向于军事类的小说。主角虽然被期望成为绝顶高手,但他更喜欢的是兵法。因为年幼,加上受排挤,每次训练出无敌之旅,都在取得重大战果之前,被夺走部队。但最后终于以杂牌军力挽狂澜,一战成名,并登上权力宝座。对喜欢军事的书友来说,这是本不容错过的好书。
9北斗第八星
讲述的是个下凡的星神。从他名字“天闲”就能看出他的性格,但同大部分小说的主角一样,天闲也终究没能闲着。这部小说,开头一段,很是吸引我,但到后面,却觉得越来越混乱,因此是否把它归于这一档次,也为难了一阵。看在它也是个全本的份上,留着吧。
11乱世猎人
传统武侠,很不错,全本。
12星际王者传说
未来星际战争。生或死,交给命运去选择;胜利与荣耀,是他们唯一的选择,而唯一的生路只能依*他们的鲜血,勇气与智慧去换取,历史将证明他们是勇士。
13暗黑之路
同样是战争题材,不过故事发生在异世界。作为最后的暗黑法师,主角被世人误解,不容,但在一次偶然事件中被卷入旋涡,为了众多平民,踏上争霸之路。该书对战场内外斗争的描写都很有深度,值得一读。
14杯雪
传统武侠,全本。曲折的情节,生动的语言,细腻的人物形象……但众多人物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那只以遗像的方式出场的老人瞿百龄。那一段描写,揭露了人性了自私,世态的炎凉,同时却又宏扬了各种美德,无私奉献,一诺千金,民族大义……都在瞿百龄和一杯酒身上得到完美的诠释。不可多得的好书。
15光明与黑暗
在小说开头不久,主角在本派被人欺上门,并在道义上不利的情况下,当着对方大宗师的面栽赃,这一举动,让我一下子爱上这部小说,而看下去,也确实觉得物超所值。本书另一特色是人物名字,游戏大富翁中那些人,一个个都出场了。当然,与游戏本身没有关联。
16红尘飞星
意外地被对头当作普通百姓救回,意外地喜欢上那群人,但一方是代表邪恶的师尊,一方是代表善良的朋友,夹在其中,主角必须作出选择。小说也同样的,在矛盾中开始,在矛盾中结束。
17明
又是部主角回到过去发威的小说。老套的情节,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创意,但对我来说,是否有创意,并不重要,两本同样题材的小说,我是会注意哪本写得好,语言运用得当,而不会去查看哪本书写得早,或者到底谁模仿谁。而在同类小说中,这部是相当不错的,尤其是少了许多作品中的幼稚。
18现代魔法奇谭
同样是穿梭时空,但主角是从异世界来到现代地球,主角拥有地球人不了解的魔法知识,小说也因此拥有很大的发展余地。虽然许久没有更新,还是期待着下面的故事。
19小兵传奇
关于未来星际战争的,很热门的小说,想来不用介绍了。但没把它放在第一档次,主要是觉得故事中人物的思想都太过简单,很多时候显得相当幼稚。
20现。代军。人启事录
嚣张的主角,让人看得很爽。比如在夺走女友的市长儿子来挑衅时,当场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逮捕,而后来部下开着飞机坦克来警局救他的大场面,更是令人过瘾。
21猛虎王朝
一帮角斗士学校出逃的少年逐步建立自己王朝的故事。对战场的描写,以及内政的策略,外交的阴谋,各细节都很到位,而许多计策也让人拍案叫绝。
22梦幻纪元
意外地在少年时与一神一魔订下以自己为主的契约,期待着他的表现,也期待着他与几个女孩纯洁的爱情故事。
23飘零传奇系列
相当有特色的一部小说。写的是古代武侠世界,但反映的却是现代社会一个很有天分的平民子弟的成长。书中的刀法,剑法,完全可以换成物理,化学,而少林,武当,慕容附院,也就是清华,北大,人大附中的影子,“太阳最红,武协最亲”的歌曲,听起来也是那么的耳熟,此外,全国高考,竞赛加分……等等,都能在文中一一找到。而作者除了匠心独运,在语言上也花了很大心思,对人物的刻画也相当到位。虽然该书人气不高,但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书。
24京风秘雨
传统武侠,最大的特点是搞笑。可惜短了些。
25神剑千年传说
同时是剑圣,拳神的得意弟子,武力不错的主角,却演绎着一个个悲情的故事。很不错的全本小说,只是背景稍显复杂了些。
26洪荒天子
传统武侠小说,稍有不同的是,主角到最后已有接近神的力量。很不错的全本。
27恶障消长传
开始以为主角是个变态,接着觉得他是个十足坏蛋,最后,又再次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同时,也发现了书名的贴切。但不管对他的看法如何改变,但他行事总是无所顾忌,读起来都觉得很爽的。
28风姿物语
网络小说中的鼻祖,写得也够精彩,又超长,足够看得过瘾了,很宏伟的一部巨著。不过,建议读正传前,先看前传外传,它们也都很精彩,又独立成一个个小故事,更重要的是,先读它们,看正传时才不会觉得莫名其妙,看着也更舒服了。
29魔盗
有武功,也有魔法,但在小说中,圣骑士和魔法师虽然令人敬畏,却也不象别的小说中那么惊天动地。在小说中,智慧和势力才是更重要的。这部小说也非常之热,不用多做介绍,反正,精彩的内容,无愧于它的人气。
31神州狂澜
争霸类小说,在无敌军的无敌统领死于自己人手中后,其帐下一员将领以一千运输兵起家,走上争霸之路。小说在战争,内政,外交等多方面都写得不错,尤其是战场描写,扣人心弦。
32黑鸦之舞
乌鸦乃不祥之物,书以此为名,主角也与它密切相关,自然离不了悲惨命运。燃烧生命使出巨型魔法,带领族人脱险,却因其后遗症,全身瘫痪,也渐渐被族人冷落,最后被遗弃。而来到东方大陆,在关键时刻以下人身份力挽狂澜,却逃脱不了被猜忌的命运,而来到江湖,又被认为是恶魔化身,被人追杀……不道主角最后能否摆脱黑鸦之命运。
33血夜凤凰
黑道上的禁忌,地下拳坛的神话,因为体内魔物,也为了一份安宁,多来来一直在小镇上当个软弱善良的书店老板。无论是向往他昔日辉煌,还是羡慕他今日悠闲的人,都不会听见他半夜无人时痛苦的吼声,也不会知道他抛下爱人的内心煎熬。这种看似平静,实则痛苦的生活,还会持续多久?
34毒侠孟雪歌
不错的传统武侠。一个满怀憧憬的弱小门派弟子,被捉住炼成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又周身是毒的毒人,幸运地保住了记忆的他,到底是喜是悲?
35鹰刀传说
传统武侠中的佼佼者。武功不高,却智慧非凡的主角,从踏入江湖开始,就不断被武力势力远超于己的对手所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代表着他一次次的成长……
36梅花残梦
以及松风古琴的其它作品,文笔都很不错,情节也大多能出人意料。这部是全本,一个经典的悲剧。
37太古的盟约
号称是无可匹敌的存在,主角自然不会有什么危险,其发展空间也很有限,加上没有野心,注定了故事的平淡,但在这平淡之中,也别有一番风味。
38神祗之眼
主神间的战斗,自然别有一番惨烈。只是其中关于三个未来的一段,开始觉得摸不着头脑,但看下去,才恍然大悟。所以,如果觉得该书写得乱的朋友,不妨耐心看完,感觉会大不相同的。该书已全本。
39弱者日记
主角是个玄幻小说中难得的女生,虽然书中主角还只是个孩子,性别不那么重要。说是弱者,主角转生后,表面上的能力确实也不甚强,但奇迹不断出现,另周围人大跌眼镜的同时,也令他们大掏腰包,或者大大出丑。很有趣的一本书。
40我欲成魔
从名字上,就能看出该书的风格了。也不用多说了,有点叛逆的书友们,这本是个不错的选择。
41自由的风
亦是轻松消遣类的。主角以天榜实力,却大多在处理玄榜之事,自是游刃有余。
43洪荒
作为异侠的外篇,我觉得它比异侠本身强多了,主角与众不同,是只超级魔兽,当然,它还是由人变成的。
44花溪沉铃录
传统武侠小说,很不错。作者该是个金庸迷,小说处处留有金庸作品的影子,也算是该书一大特色吧。
45吸血獠
由人类之身,转变为一个异常强大的妖怪。在妖怪们准备联手消灭人类之际,半人半妖的他,希望两者能共同生存,但处在夹缝中的他,将是完全被孤立的……
46银河畅想曲2
描写未来世界的星际战争,主角从一个小兵开始,不断立下奇功,迅速升级。本书对未来战争的描写很有一套,值得推荐。
47群狼谷
许多人觉得这部小说很乱,的确,主角变来变去的,初看有点摸不着头脑,但稍微仔细些,还是会发现很有条理的。主角为了打破名门大派的垄断,四处偷学武功,印书出版,也显得很有创意。很有趣的故事,值得一读。
48银针生死判
整天嬉皮笑脸,却万事都在掌中,什么时候都不会吃亏的主角,很让我喜欢。可惜该书后半部质量有所下降。本书已全本。
49东方传说
一个东方武林高手流落到西方世界,*武功和诡计,以一群奴隶起家的故事,很不错。
50异乡的勇士
与上面一本,几乎是同样的开头。忘了当时先看哪本了,反正后来看另一本时,还以为是剽窃呢,看下去,才发现,虽然开头情节一样,背景也相同,但书还是完全不同的,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却各有各的好看。两本对比着看看,很有趣的。
51异域人生
又是个回到古代的故事,不过那个时空,与历史上那个有很大出入。与同类书相比,该书主角是以医成名,得到高位者支持后,再利用现代技术发展自身势力。很不错的小说。
52梦幻王朝
与上面一本一样,同样是回到一个与历史有些差异的古代,不同的是主角投胎成为皇子。在更轻易得到相当势力的同时,也面临更残酷的宫廷斗争。而主角的爱情故事,也是本书一大亮点。最后主角得到的是江山还是美人,值得期待。
53银翼新世纪
本书很有特色,写的是未来星际战争,但在本书中,作战方式是单人在一个人形机器人体内操纵它战斗,个人能力和机器人的先进程度都很重要。很不错的小说,全本。
54月落
东方人去西方发展的故事。作为昔日的首席智囊,主角的能力是相当全面的,不但武功高强,医术也同样高明,同时还有不错的厨艺,对杀人放火更有研究……看起来主角能力超强,但本书实际上却是相当真实,并没有小说中常见的夸张成分。比如主角的武功,很强,但不是最强,而且,这是多年来积累起来的,主角已年近半百了……很有特色的小说,不可不看。
55战魂之海临天空
在众多小说主角中,本书的主角是少有的悍勇。在能力尚未开发之时,就已在黑道赢得“野兽”之外号,凭借其不畏死的刚勇,一次次的战胜实力远胜于己的对手,但在其粗豪面目下,却也丝毫不失精明。这也是本让人看得很爽快的作品。值得推荐。
56谁主沉浮
主角是个胖子,武功高强,却不爱出风头,很不错的传统武侠,值得一看。
57铁骑旋风
老套的替父报仇,属于争霸类小说,偏重军事描写。写得相当不错,值得推荐。
58迷失大陆
主角是个魔法师,但大多时间,都是和伙伴们一起。本书描写的也是这个冒险团体的离奇故事,很不错的全本。
59乱。世激流
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失败了,但其中能力最出众的青年将领却突围成功,他将作为火种,徐图再举,将其星星之火传遍天下。
60佣兵天下
又是个大部头。由两个少年组成的最低级佣兵团,才建立就意外地完成了诛杀恶龙的超级任务,一下子升为大陆顶级佣兵团……很有趣的故事。
61末世血皇
主角意外回到古代,几经周折,终于回到自己的时代,同时也带回了神奇的能力……相当精彩的故事,也很感人。
62搜神记
很经典的网络玄幻小说。描写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古代神话世界,以及两个少年充满奇遇又险象环生的成长过程。
63涅盘传说
满是刀光剑影,征战不断的世界,却另有种出尘的味道,而主角,也给人种近神近妖的感觉。不错的作品,不凡惊心动魄,也有感人场面。
64唯美主义魔法师
主角酷爱艺术,本书因此得名,不过,更多的还是争霸天下。不错的小说。
65唯心什照
主角拥有几世记忆,包括现在这一世,因此,他不但拥有一般人无法想象的大量知识,还知道自己及世界的将来,一切都是注定的。直到主角终于厌烦,决定改变自己所知的将来
㈢ 我是范雨素为什么就火了,原文章到底写了什么
我是范雨素
文| 范雨素
1
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
我是湖北襄阳人,12岁那年在老家开始做乡村小学的民办老师。如果我不离开老家,一直做下去,就会转成正式教师。
我不能忍受在乡下坐井观天的枯燥日子,来到了北京。我要看看大世界。那年我20岁。
来北京以后,过得不顺畅。主要因为我懒散,手脚不利索,笨。别人花半个小时干完的活,我花三个小时也干不完。手太笨了,比一般的人都笨。上饭馆做服务员,我端着盘子上菜,愣会摔一跤,把盘子打碎。挣点钱只是能让自己饿不死。
我在北京蹉跎了两年,觉得自己是一个看不到理想火苗的人。便和一个东北人结婚,草草地把自己嫁了。
结婚短短五六年,生了两个女儿。孩子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做不好,每天酗酒打人。我实在受不了家暴,便决定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襄阳求助。那个男人没有找我们。后来听说他从满洲里去了俄罗斯,现在大概醉倒在莫斯科街头了。
我回到了老家,告诉母亲,以后我要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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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我和小姐姐俩人脚对脚躺床上看小说。眼睛看累了,就说会儿闲话。我问姐姐:我们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你最服的名人是哪个?小姐姐说:书上写的名人都看不见,摸不着,我都不服气,我最服的人是我们的小哥哥。
我听了,心里不以为然。是呀,书上的名人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我们生活中能看见摸着的人,我最服气的是我的母亲。小哥哥无非就是个神童罢了。
我的母亲,叫张先芝,生于1936年7月20日。她在14岁那年,因能说会道,善帮人解决矛盾,被民主选举为妇女主任。从1950年开始干,执政了40年,比萨达姆、卡扎菲这些政坛硬汉子的在位时间都长。不过,这不是我服气母亲的原因。
母亲只有几岁的时候,伪爷(外祖父)把她许配给房子连房子的邻居,就是我的父亲,以后母亲就能帮衬我的舅舅了。我的父亲年轻时是个俊秀飘逸的人,可父母亲的关系一点也不好,他们天天吵架。
从我记事起,我对父亲的印象,就是一个大树的影子,看得见,但没有用。父亲不说话,身体不好,也干不了体力活。屋里五个娃子,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
我的母亲是生在万恶旧社会的农村妇女,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我们兄妹五人的名字都是母亲取的。母亲给大哥哥起名范云,小哥哥起名范飞。希望两个儿子能成人中龙凤,腾云驾雾。母亲给我们仨姐妹的名字起得随意多了。大姐姐叫范桂人,意思是开桂花的时候成人形的。小姐姐是开梅花的时候生的,应该起名叫梅人,但梅人,谐音“霉人”,不吉利。妈妈就给她起名范梅花。我是最小的娃子,菊花开时生的,妈妈给我取名范菊人。十二岁那年,我看了当年最流行的言情小说《烟雨濛濛》,是琼瑶阿姨写的。便自作主张,改了名字,管自己叫范雨素。
大哥哥从小就有学习自主性,但没有上学的天赋。每天夜里,舍不得睡觉地学习,考了一年,没考上大学,复读了一年,还是没考上。大哥哥生气了,说不通过高考跳农门了。大哥哥要当个文学家跳农门。我们家是个很穷的人家,两个姐姐的身体都有残疾,长年累月看病,家里穷得叮叮当当响。可是因为大哥哥要当文学家,当文学家要投资的。大哥哥把家里的稻谷麦子换成钱,钱再换成文学刊物、经典名著。没有了粮食,我们全家都吃红薯。幸运的是,妈妈的五个娃子没有一个是饿死鬼托生的,也没有一个娃子抗议吃得太差。
大哥哥又读又写了好几年,没有当成文学家。身上倒添了很浓的文人气息,不修边幅,张口之乎者也。像这样的人,在村里叫做“喝文的人”,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一样,是被人鄙视的。
但是,大哥哥和孔乙己有不一样的地方,大哥哥有我们英勇的母亲。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人给大哥哥投来鄙视的目光。
母亲口才很好,张嘴说话就有利口覆家邦的架式。她长期当媒人,在我们襄阳被人喊作“红叶”。母亲当红叶不收一分钱,纯粹是做好事,用现在的词语叫志愿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农村,家家都有好几个娃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像母亲这样的人,是最受欢迎的人才。
大哥哥没当成文学家,没跳出农门,这不是要紧的事。但大哥哥需要结婚,这是大事。像大哥哥这样类型的人,在村里被人叫作文疯子,说不上媳妇。可是我们有厉害的妈妈,她向来能把黑说白,能把大哥哥的缺点说成优点。凭着母亲的凛凛威风,我们这穷得叮当响的人家,给大哥哥找了一个如春天的洋槐花一般朴实的妻子。
结了婚的大哥哥依然迂腐。他对母亲说,村官虽小,也是贪官污吏的一部分,他让母亲别当村官了,丢人现眼。那时候,我虽然年龄小,也觉得大哥哥逗,哪里有每餐啃两个红薯的贪官污吏?
但是,母亲什么也不说,辞掉她做了四十年的村官。
大姐姐生下来五个月,发高烧,得了脑膜炎。当时交通不方便,母亲让跑得快的舅舅抱着大姐姐往四十里外的襄阳城中心医院跑。住上了院,也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不发烧了,智障了。
据母亲说,是打针药时下得太重了,大姐姐药物中毒了。
大姐姐傻了,可母亲从不放弃。母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个事实,她相信西医,相信中医,相信神医,不放弃每一个渺茫的机会。经常有人来家里报信,说哪个地方,有个人成仙了,灵了。母亲便让父亲领着大姐姐讨神符,求神水喝。讨回来的神符烧成灰,就着神水,喝到大姐姐的肚子里。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母亲从来没放弃过。
小姐姐的小儿麻痹症,一直治到12岁,腿开了刀,才慢慢好转。
母亲生了五个娃子,没有一个省心。
作者的母亲。由作者提供。
3
曾经的我很膨胀。
我是母亲年近四十岁生的唯一健康的小女儿。我的童年,母亲忙得从来不管我。我在六七岁时,学会了自己看小说。这也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我的小姐姐和大表姐都能看一本本砖头厚的书。童年唯一让我感到自豪的事,就是我八岁时看懂一本竖版繁体字的《西游记》,没有一个人发现过,也没有一个人表扬过我。我自己为自己自豪。
我那个年龄,很容易骄傲。我的成绩一直是班上最好的。我上课时,从来没听过课,脑子里把看过的小说自编自导一遍。一本叫《梅腊月》的小说,在我脑子里导过一千遍。
我上小学的年代,文学刊物刊登得最多的是知青文学,里面全是教人逃火车票,偷老乡青菜,摘老乡果子、打农户看门的狗,炖狗肉吃的伎俩。
看这些小说,我感到一餐啃两个红薯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不用偷,不用抢,也没有人打我,还有两个红薯吃,还能看闲书。少年的我,据此得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
我不光看知青文学,还看《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通过看小说,我对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了如指掌。只要报一个地名出来,我就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大洲。说一条河流出来,我能知道它流向地球上的哪一个大洋。
我十二岁了,我膨胀得要炸裂了。我在屋里有空白的纸上,都写上了“赤脚走天涯”。在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不辞而别,南下去看大世界了。
选择南下,是因为我在1982年的一本杂志上,看见一个故事。北京有一个善人,专门收养流浪儿。她在冬天收养了一个流浪儿,那个孩子冬天睡在水泥管道里,把腿冻坏,截肢了。我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知道如果去北京流浪,会把腿冻没了。
我按照知青小说教我的七十二道伎俩,逃票去了海南岛。那里一年四季,鲜花盛开。马路上有木瓜树、椰子树。躺在树下面,可以吃木瓜,喝椰汁。我吃水果吃腻了,就上垃圾桶里找吃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生活的。头发很短,脏兮兮没洗脸的我,看着像一个没人理睬的流浪男孩。人贩子辨认不出我的性别,也没盯上我。
可这种日子会过腻的。没有学校读书,没有小说看,也没有母亲。我在海南岛上浪荡了三个月,决定打道回府。一路逃票,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母亲身旁。
一回到家,只有母亲还用慈祥的眼神爱着我,父亲和大哥哥对我恨之入骨,说我丢了他们的人。村里,年长的族兄找到了母亲,说我丢了整个范家的脸面,让母亲把我打一顿,赶出去。
这时候,十二岁的我清醒过来。在我们襄阳农村,儿娃子(男孩)离家出走几天,再回来,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一个娘娃子(女孩)只要离家出走,就相当于古典小说的私奔罪。在我们村里,从来没有女孩这么做,我离家出走,成了德有伤、贻亲羞的人。
我没脸见人,也没脸上学了。最关键的是,我也没勇气流浪了。怎么活下去?活下去是硬道理。
母亲并没有抛弃我。这个时候,我的神童小哥哥已读完大专,成了智商、情商双高的人才,当了官。母亲支使神童哥哥为十二岁的我谋了一份民办老师的工作,让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学教书,安顿了我。
荏苒岁月颓。转眼间,母亲的孩子们全成了成年人了。母亲为我的大姐姐求医问药了二十年,还是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在二十岁那一年,发了一次高烧,医治无效,死了。
小姐姐长大后,成了乡下中学教语文的老师。在学校教书时,小姐姐的才子男朋友去上海另觅前程了。脑子里有一万首古诗词内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说:“一字不识的人才有诗意。”小姐姐找了一个没上过一天学的男文盲,草草地打发了自己。
大哥哥还在村里种地,锄头、镢头、铁锨,把大哥哥要当文学家的理想打碎了。大哥哥现在只种地了,过着苦巴巴的日子。再也不搔首问天,感叹命运多舛。
少年得志的小哥哥,在40岁那年,迷上了赌博。可能因为官场运气太好,小哥哥在赌场上只一个字,输。输钱的小哥哥借了高利贷。很快,还不起债了,他每天都在腾、挪、躲、闪着追债人。官也被撤了。
世态炎凉,小哥哥没有朋友了,没有亲戚了。小哥哥在深夜里,在汉江二桥上一遍遍徘徊。
这时候,母亲站了出来,她一遍遍劝慰小哥哥。母亲说四十岁的儿子,是个好娃子。这不是小哥哥的错,是小哥哥当官的朋友把小哥哥教坏了。
母亲说,对不起小哥哥,那时没有让年幼的小哥哥复读一年。如果复读了,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大学,到大城市当官,大城市的官员素质高,不会教坏小哥哥,小哥哥就成不了赌鬼了。母亲说,人不死,债不烂,没什么好怕的,好好地活下去。有母亲的爱,小哥哥坚强地活着。
4
我离开对我家暴、酗酒的男人,带着两个女儿回到襄阳,母亲没有异样,只是沉着地说,不怕。但大哥哥马上像躲瘟疫一样,让我赶紧走,别给他添麻烦了。
按照襄阳农村的传统,成年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母亲没有帮助我的权力。母亲是政治强者,但她不敢和中国五千年的三纲五常对抗。爱我的母亲对我说,我的大娃子不上学了,不要紧,母亲每天会求告老天爷,祈求老天爷给她一条生路。
这个时候,我已明白,我没有家了。我们农村穷苦人家,糊口尚属不易,亲情当然淡薄。我并不怨恨大哥哥,但我已明白,我是生我养我的村庄的过客。我的两个孩子更是无根的水中飘萍。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爱着我们了。
我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京城,做了育儿嫂,看护别人的孩子,每星期休一天。大女儿在东五环外的皮村,在出租屋里看护小妹妹。
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
男雇主的如夫人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国际学校上学前班,小女儿是刚三个月的小婴儿。男雇主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 给庶子一个人使用。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序。
我只负责三个月的小女婴。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
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
每每这时,我就会恍惚,不知道自己是活在大唐盛世,还是大清帝国,还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可我没有特异功能,我也没有穿越过呀!
大女儿交了两个同龄的不上学的朋友。一个叫丁建平,一个叫李京妮。丁建平来自甘肃天水,丁建平不上学是因为妈妈抛弃了爸爸,爸爸生气。爸爸还说,公立学校不让农民工的孩子上,上学只能到打工学校上,这样的学校一学期换好几个老师,教学质量差。反正上不成个器,就省点钱不上。
李京妮不上学,是因为她的爸爸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可还去骗李京妮的妈妈,生了李京妮。李京妮的妈妈发现受骗后,气走了。也不要李京妮了,爸爸是个善良的人,没有抛弃李京妮。可爸爸说,李京妮是个户口也没有的黑孩子,城里的打工学校,都是没办学资格的黑学校,娃子们在里面上,没有教育部的学籍,回老家也不能上高中考大学。李京妮是黑人,没必要再上这黑学籍的学校,来个双料黑。
我心想,这倒霉催的教育部,谁定的这摧残农民工娃子的政策呢?报纸上说,教育部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下面的学校虚报人数,冒领孩子的义务教学拨款。可教育部为什么不弹劾吏治,非要折磨农民工的娃子?
有母亲在求告老天爷,我的两个孩子健康快乐地生长。三个大孩子一起看护一个小孩子,很轻松,孩子们每天都好得很。三个孩子,每天对着小女儿唱“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 , 唱得眉飞色舞,玩得欢天喜地。
作者和女儿在西藏旅游。由作者提供。
5
我所居住的北京皮村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村子。中国人都知道,京郊农民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他们的房产老值钱了。土豪炫富都是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这些炫法,我们皮村都不屑。我们皮村群众炫的是狗,比谁家养的狗多。我在皮村认识的工友郭福来是河北吴桥人,在皮村做建筑工,住在工棚里。皮村的一位村民,每天领着一支由十二只狗组成的狗军队,去工棚巡视,羞辱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郭福来冷冷地写了一篇《皮村记狗》,发表在《北京文学》,表达农民工的心声。
我的房东是皮村的前村委书记,相当于皮村下野的总统。房东是政治家,不屑养狗部队,只养了两条狗。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藏獒。房东告诉我,苏格兰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藏獒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狗。最聪明的狗和最勇猛的狗组成联盟,他们是天下无敌。我的孩子,住在皮村下野总统的府邸,享受着天下无敌手的安保,我和孩子都感到生活很幸福。
大女儿学会了看小说后,我陆陆续续去潘家园,和众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给大女儿买了一千多斤书。为啥买了这么多呢?有两个原因,一是论斤买太便宜,二是这些进过废品收购站的书太新了,很多都没有拆下塑封。一本书从来没有人看过,跟一个人从没有好好活过一样,看着心疼。
我原来没写过文章,如今,我有时间就用纸笔写长篇小说,写我认识的人的前世今生。 我上学少,没自信,写这个是为满足自己。长篇的名字,我想好了,叫《久别重逢》。它的故事不是想象,都是真实的。艺术源于生活,当下的生活都是荒诞的。文章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考证。对这篇自娱的长篇小说,我总是想着写得更好。
皮村“工友之家”文学小组开课,我听了一年。那一年有空听,是因为小女儿要看管,我在和皮村相邻的尹各庄村找了份在打工学校教书的工作。打工学校工资低,是个人就要。一个月给一千六。后来,小女儿大点儿,可以独立上学,独立回家,独立买食物。我就没再教书了,去做育儿嫂,一个月给六千多,只每个星期回来看一次小女儿,没再去工友之家了。
2015年1月7日,北京,皮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算是北京工友之家的大本营。来自视觉中国。
2015年1月7日,位于北京皮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大院里的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和工友图书室。来自视觉中国。
2015年1月7日,北京皮村,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里收藏的工友绘画作品《工伤故事》。来自视觉中国。
2015年四月在皮村工人小组上课,老师张慧瑜让农民工学员朗诵各自的作品,范雨素在朗诵中。由作者提供。
作者的手稿。她一直在写随笔和长篇纪实。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麻木,懦弱的人。我一直看报纸,不求甚解地闲看。如果把这几十年的新闻连起来看,你会发现,在没有农民工进城打工之前,就是约1990年之前,中国农村妇女的自杀率世界第一。一哭二闹三上吊嘛。自从可以打工,报纸上说,农民女人不自杀了。可是又出现了一个奇葩词汇,“无妈村”。农村女人不自杀了,都逃跑了。我在2000年看过一篇“野鸳鸯最易一拍两散”的报道,讲的是异地联姻的农民工婚姻太脆弱了。逃跑的女人也是这样异地联姻的女人。
在北京这样的城中村里,这样没妈的农民工的孩子也很多。可能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缘故。我的大女儿交的两个朋友,都是这样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基本上也是最惨的。
我的大女儿跟着电视里的字幕,学认字,会看报看小说了。后来,大女儿在小妹妹不需要照顾后,在14岁那年,从做苦工开始,边受苦,边学会了多项手艺。她今年20岁,已成了年薪九万的白领。相比较,同龄的丁建平、李京妮,因为没有亲人为他们求告老天爷,他们都变成了世界工厂的螺丝钉,流水线上的兵马俑,过着提线木偶一样的生活。
凡是养过猫,狗的人都知道,猫狗是怎么护崽。同理,人是哺乳动物。抛弃孩子的女人都是捧着滴血的心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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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多年的打工生活里,发现自己不能相信别人了,和谁交往都是点头之交,有时甚至害怕和人打招呼。我对照心理学书籍给自己治病,得的叫“社交恐惧症”,也叫“文明恐惧症”,一旦恶化,就成“抑郁症”了。只有爱心才能治疗。我想到母亲对我的爱,这个世界上永远只有母亲爱着我,我每天都使劲这样想,我的心理疾病没有恶化。
今年,母亲打电话告诉我,我们生产队征收土地,建郑万高铁的火车停靠站。我和女儿还有大哥哥一家子户口都在村里,有土地。村里征地,一亩地只给两万二千块,不公平。队长贴出告示,每家要派个维权代表,上政府告状,争取自己的利益。大哥哥也出门打工去了,我们家的代表只能母亲来当。
母亲告诉我,她跟着维权队伍,去了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走到哪里,都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推推搡搡。维权队伍里,队长六十岁,是队伍里年龄最小的,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打断了四根肋骨。母亲八十一岁了,维稳的年轻人是有良心的,没有推她,只是拽着胳膊,把母亲拉开了,母亲的胳膊被拽脱臼了。
一亩地,二万二就全部买断。人均地本来就很少,少数不会打工的人,怎么活下去?没有当权者愿意想这些,没有人愿意想灵魂。神州大地的每个旮旮旯旯都是这样,都认命了。
一想到在正月的寒风里,八十一岁的老母亲还在为她不成器的儿女争取利益,为儿女奔走。我只能在这里,写下这篇文字,表达我的愧疚,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我能为母亲做些什么?母亲是一个善良的人。童年,我们村里的一大半人都找茬欺负我家房后那些因修丹江口水库搬到我们村的钧州移民。钧州最出名的人叫陈世美,被包青天铡了。钧州城现在也沉到了水底。我的母亲,作为这个村子里的强者,金字塔尖上的人,经常出面阻止别人对移民的欺侮。在我成年后,我来到大城市求生,成为社会底层的弱者。作为农村强者的女儿,经常受到城里人的白眼和欺侮。这时,我想:是不是人遇到比自己弱的人就欺负,能取得生理上的快感?或者是基因复制?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念头,我碰到每一个和我一样的弱者,就向他们传递爱和尊严。
活着总要做点什么吧?我是无能的人,我是如此的穷苦,我又能做点什么呢!
我在北京的街头,拥抱每一个身体有残疾的流浪者;拥抱每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病患者。我用拥抱传递母亲的爱,回报母亲的爱。
我的大女儿告诉我,她上班的文化公司,每天发一瓶汇源果汁。大女儿没有喝饮料的习惯,每天下班后,她双手捧着饮料,送给公司门口、在垃圾桶里拾废品的流浪奶奶。
㈣ 以范雨素为什么突然火起来 写一篇议论文
我是范雨素文|范雨素1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我是湖北襄阳人,12岁那年在老家开始做乡村小学的民老师。如果我不离开老家,一直做下去,就会转成正式教师。我不能忍受在乡下坐井观天的枯燥日子,来到了北京。我要看看大世界。那年我20岁。来北京以后,过得不顺畅。主要因为我懒散,手脚不利索,笨。别人花半个小时干完的活,我花三个小时也干不完。手太笨了,比一般的人都笨。上饭馆做服务员,我端着盘子上菜,愣会摔一跤,把盘子打碎。挣点钱只是能让自己饿不死。我在北京蹉跎了两年,觉得自己是一个看不到理想火苗的人。便和一个东北人结婚,草草地把自己嫁了。结婚短短五六年,生了两个女儿。孩子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做不好,每天酗酒打人。我实在受不了家暴,便决定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襄阳求助。那个男人没有找我们。后来听说他从满洲里去了俄罗斯,现在大概醉倒在莫斯科街头了。我回到了老家,告诉母亲,以后我要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了。2童年,我和小姐姐俩人脚对脚躺床上看小说。眼睛看累了,就说会儿闲话。我问姐姐:我们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你最服的名人是哪个?小姐姐说:书上写的名人都看不见,摸不着,我都不服气,我最服的人是我们的小哥哥。我听了,心里不以为然。是呀,书上的名人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我们生活中能看见摸着的人,我最服气的是我的母亲。小哥哥无非就是个神童罢了。我的母亲,叫张先芝,生于1936年7月20日。她在14岁那年,因能说会道,善帮人解决矛盾,被民主选举为妇女主任。从1950年开始干,执政了40年,比萨达姆、卡扎菲这些政坛硬汉子的在位时间都长。不过,这不是我服气母亲的原因。母亲只有几岁的时候,伪爷(外祖父)把她许配给房子连房子的邻居,就是我的父亲,以后母亲就能帮衬我的舅舅了。我的父亲年轻时是个俊秀飘逸的人,可父母亲的关系一点也不好,他们天天吵架。从我记事起,我对父亲的印象,就是一个大树的影子,看得见,但没有用。父亲不说话,身体不好,也干不了体力活。屋里五个娃子,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我的母亲是生在万恶旧社会的农村妇女,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我们兄妹五人的名字都是母亲取的。母亲给大哥哥起名范云,小哥哥起名范飞。希望两个儿子能成人中龙凤,腾云驾雾。母亲给我们仨姐妹的名字起得随意多了。大姐姐叫范桂人,意思是开桂花的时候成人形的。小姐姐是开梅花的时候生的,应该起名叫梅人,但梅人,谐音“霉人”,不吉利。妈妈就给她起名范梅花。我是最小的娃子,菊花开时生的,妈妈给我取名范菊人。十二岁那年,我看了当年最流行的言情小说《烟雨濛濛》,是琼瑶阿姨写的。便自作主张,改了名字,管自己叫范雨素。大哥哥从小就有学习自主性,但没有上学的天赋。每天夜里,舍不得睡觉地学习,考了一年,没考上大学,复读了一年,还是没考上。大哥哥生气了,说不通过高考跳农门了。大哥哥要当个文学家跳农门。我们家是个很穷的人家,两个姐姐的身体都有残疾,长年累月看病,家里穷得叮叮当当响。可是因为大哥哥要当文学家,当文学家要投资的。大哥哥把家里的稻谷麦子换成钱,钱再换成文学刊物、经典名著。没有了粮食,我们全家都吃红薯。幸运的是,妈妈的五个娃子没有一个是饿死鬼托生的,也没有一个娃子抗议吃得太差。大哥哥又读又写了好几年,没有当成文学家。身上倒添了很浓的文人气息,不修边幅,张口之乎者也。像这样的人,在村里叫做“喝文的人”,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一样,是被人鄙视的。但是,大哥哥和孔乙己有不一样的地方,大哥哥有我们英勇的母亲。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人给大哥哥投来鄙视的目光。母亲口才很好,张嘴说话就有利口覆家邦的架式。她长期当媒人,在我们襄阳被人喊作“红叶”。母亲当红叶不收一分钱,纯粹是做好事,用现在的词语叫志愿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农村,家家都有好几个娃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像母亲这样的人,是最受欢迎的人才。大哥哥没当成文学家,没跳出农门,这不是要紧的事。但大哥哥需要结婚,这是大事。像大哥哥这样类型的人,在村里被人叫作文疯子,说不上媳妇。可是我们有厉害的妈妈,她向来能把黑说白,能把大哥哥的缺点说成优点。凭着母亲的凛凛威风,我们这穷得叮当响的人家,给大哥哥找了一个如春天的洋槐花一般朴实的妻子。结了婚的大哥哥依然迂腐。他对母亲说,村官虽小,也是贪官污吏的一部分,他让母亲别当村官了,丢人现眼。那时候,我虽然年龄小,也觉得大哥哥逗,哪里有每餐啃两个红薯的贪官污吏?但是,母亲什么也不说,辞掉她做了四十年的村官。大姐姐生下来五个月,发高烧,得了脑膜炎。当时交通不方便,母亲让跑得快的舅舅抱着大姐姐往四十里外的襄阳城中心医院跑。住上了院,也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不发烧了,智障了。据母亲说,是打针药时下得太重了,大姐姐药物中毒了。大姐姐傻了,可母亲从不放弃。母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个事实,她相信西医,相信中医,相信神医,不放弃每一个渺茫的机会。经常有人来家里报信,说哪个地方,有个人成仙了,灵了。母亲便让父亲领着大姐姐讨神符,求神水喝。讨回来的神符烧成灰,就着神水,喝到大姐姐的肚子里。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母亲从来没放弃过。小姐姐的小儿麻痹症,一直治到12岁,腿开了刀,才慢慢好转。母亲生了五个娃子,没有一个省心。作者的母亲。由作者提供。3曾经的我很膨胀。我是母亲年近四十岁生的唯一健康的小女儿。我的童年,母亲忙得从来不管我。我在六七岁时,学会了自己看小说。这也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我的小姐姐和大表姐都能看一本本砖头厚的书。童年唯一让我感到自豪的事,就是我八岁时看懂一本竖版繁体字的《西游记》,没有一个人发现过,也没有一个人表扬过我。我自己为自己自豪。我那个年龄,很容易骄傲。我的成绩一直是班上最好的。我上课时,从来没听过课,脑子里把看过的小说自编自导一遍。一本叫《梅腊月》的小说,在我脑子里导过一千遍。我上小学的年代,文学刊物刊登得最多的是知青文学,里面全是教人逃火车票,偷老乡青菜,摘老乡果子、打农户看门的狗,炖狗肉吃的伎俩。看这些小说,我感到一餐啃两个红薯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不用偷,不用抢,也没有人打我,还有两个红薯吃,还能看闲书。少年的我,据此得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我不光看知青文学,还看《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通过看小说,我对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了如指掌。只要报一个地名出来,我就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大洲。说一条河流出来,我能知道它流向地球上的哪一个大洋。我十二岁了,我膨胀得要炸裂了。我在屋里有空白的纸上,都写上了“赤脚走天涯”。在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不辞而别,南下去看大世界了。选择南下,是因为我在1982年的一本杂志上,看见一个故事。北京有一个善人,专门收养流浪儿。她在冬天收养了一个流浪儿,那个孩子冬天睡在水泥管道里,把腿冻坏,截肢了。我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知道如果去北京流浪,会把腿冻没了。我按照知青小说教我的七十二道伎俩,逃票去了海南岛。那里一年四季,鲜花盛开。马路上有木瓜树、椰子树。躺在树下面,可以吃木瓜,喝椰汁。我吃水果吃腻了,就上垃圾桶里找吃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生活的。头发很短,脏兮兮没洗脸的我,看着像一个没人理睬的流浪男孩。人贩子辨认不出我的性别,也没盯上我。可这种日子会过腻的。没有学校读书,没有小说看,也没有母亲。我在海南岛上浪荡了三个月,决定打道回府。一路逃票,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母亲身旁。一回到家,只有母亲还用慈祥的眼神爱着我,父亲和大哥哥对我恨之入骨,说我丢了他们的人。村里,年长的族兄找到了母亲,说我丢了整个范家的脸面,让母亲把我打一顿,赶出去。这时候,十二岁的我清醒过来。在我们襄阳农村,儿娃子(男孩)离家出走几天,再回来,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一个娘娃子(女孩)只要离家出走,就相当于古典小说的私奔罪。在我们村里,从来没有女孩这么做,我离家出走,成了德有伤、贻亲羞的人。我没脸见人,也没脸上学了。最关键的是,我也没勇气流浪了。怎么活下去?活下去是硬道理。母亲并没有抛弃我。这个时候,我的神童小哥哥已读完大专,成了智商、情商双高的人才,当了官。母亲支使神童哥哥为十二岁的我谋了一份民老师的工作,让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学教书,安顿了我。荏苒岁月颓。转眼间,母亲的孩子们全成了成年人了。母亲为我的大姐姐求医问药了二十年,还是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在二十岁那一年,发了一次高烧,医治无效,死了。小姐姐长大后,成了乡下中学教语文的老师。在学校教书时,小姐姐的才子男朋友去上海另觅前程了。脑子里有一万首古诗词内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说:“一字不识的人才有诗意。”小姐姐找了一个没上过一天学的男文盲,草草地打发了自己。大哥哥还在村里种地,锄头、镢头、铁锨,把大哥哥要当文学家的理想打碎了。大哥哥现在只种地了,过着苦巴巴的日子。再也不搔首问天,感叹命运多舛。少年得志的小哥哥,在40岁那年,迷上了赌博。可能因为官场运气太好,小哥哥在赌场上只一个字,输。输钱的小哥哥借了高利贷。很快,还不起债了,他每天都在腾、挪、躲、闪着追债人。官也被撤了。世态炎凉,小哥哥没有朋友了,没有亲戚了。小哥哥在深夜里,在汉江二桥上一遍遍徘徊。这时候,母亲站了出来,她一遍遍劝慰小哥哥。母亲说四十岁的儿子,是个好娃子。这不是小哥哥的错,是小哥哥当官的朋友把小哥哥教坏了。母亲说,对不起小哥哥,那时没有让年幼的小哥哥复读一年。如果复读了,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大学,到大城市当官,大城市的官员素质高,不会教坏小哥哥,小哥哥就成不了赌鬼了。母亲说,人不死,债不烂,没什么好怕的,好好地活下去。有母亲的爱,小哥哥坚强地活着。4我离开对我家暴、酗酒的男人,带着两个女儿回到襄阳,母亲没有异样,只是沉着地说,不怕。但大哥哥马上像躲瘟疫一样,让我赶紧走,别给他添麻烦了。按照襄阳农村的传统,成年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母亲没有帮助我的权力。母亲是政治强者,但她不敢和中国五千年的三纲五常对抗。爱我的母亲对我说,我的大娃子不上学了,不要紧,母亲每天会求告老天爷,祈求老天爷给她一条生路。这个时候,我已明白,我没有家了。我们农村穷苦人家,糊口尚属不易,亲情当然淡薄。我并不怨恨大哥哥,但我已明白,我是生我养我的村庄的过客。我的两个孩子更是无根的水中飘萍。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爱着我们了。我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京城,做了育儿嫂,看护别人的孩子,每星期休一天。大女儿在东五环外的皮村,在出租屋里看护小妹妹。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男雇主的如夫人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国际学校上学前班,小女儿是刚三个月的小婴儿。男雇主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给庶子一个人使用。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序。我只负责三个月的小女婴。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每每这时,我就会恍惚,不知道自己是活在大唐盛世,还是大清帝国,还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可我没有特异功能,我也没有穿越过呀!大女儿交了两个同龄的不上学的朋友。一个叫丁建平,一个叫李京妮。丁建平来自甘肃天水,丁建平不上学是因为妈妈抛弃了爸爸,爸爸生气。爸爸还说,公立学校不让农民工的孩子上,上学只能到打工学校上,这样的学校一学期换好几个老师,教学质量差。反正上不成个器,就省点钱不上。李京妮不上学,是因为她的爸爸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可还去骗李京妮的妈妈,生了李京妮。李京妮的妈妈发现受骗后,气走了。也不要李京妮了,爸爸是个善良的人,没有抛弃李京妮。可爸爸说,李京妮是个户口也没有的黑孩子,城里的打工学校,都是没学资格的黑学校,娃子们在里面上,没有教育部的学籍,回老家也不能上高中考大学。李京妮是黑人,没必要再上这黑学籍的学校,来个双料黑。我心想,这倒霉催的教育部,谁定的这摧残农民工娃子的政策呢?报纸上说,教育部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下面的学校虚报人数,冒领孩子的义务教学拨款。可教育部为什么不弹劾吏治,非要折磨农民工的娃子?有母亲在求告老天爷,我的两个孩子健康快乐地生长。三个大孩子一起看护一个小孩子,很轻松,孩子们每天都好得很。三个孩子,每天对着小女儿唱“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唱得眉飞色舞,玩得欢天喜地。作者和女儿在西藏旅游。由作者提供。5我所居住的北京皮村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村子。中国人都知道,京郊农民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他们的房产老值钱了。土豪炫富都是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这些炫法,我们皮村都不屑。我们皮村群众炫的是狗,比谁家养的狗多。我在皮村认识的工友郭福来是河北吴桥人,在皮村做建筑工,住在工棚里。皮村的一位村民,每天领着一支由十二只狗组成的狗军队,去工棚巡视,羞辱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郭福来冷冷地写了一篇《皮村记狗》,发表在《北京文学》,表达农民工的心声。我的房东是皮村的前村委书记,相当于皮村下野的总统。房东是政治家,不屑养狗部队,只养了两条狗。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藏獒。房东告诉我,苏格兰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藏獒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狗。最聪明的狗和最勇猛的狗组成联盟,他们是天下无敌。我的孩子,住在皮村下野总统的府邸,享受着天下无敌手的安保,我和孩子都感到生活很幸福。大女儿学会了看小说后,我陆陆续续去潘家园,和众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给大女儿买了一千多斤书。为啥买了这么多呢?有两个原因,一是论斤买太便宜,二是这些进过废品收购站的书太新了,很多都没有拆下塑封。一本书从来没有人看过,跟一个人从没有好好活过一样,看着心疼。我原来没写过文章,如今,我有时间就用纸笔写长篇小说,写我认识的人的前世今生。我上学少,没自信,写这个是为满足自己。长篇的名字,我想好了,叫《久别重逢》。它的故事不是想象,都是真实的。艺术源于生活,当下的生活都是荒诞的。文章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考证。对这篇自娱的长篇小说,我总是想着写得更好。皮村“工友之家”文学小组开课,我听了一年。那一年有空听,是因为小女儿要看管,我在和皮村相邻的尹各庄村找了份在打工学校教书的工作。打工学校工资低,是个人就要。一个月给一千六。后来,小女儿大点儿,可以独立上学,独立回家,独立买食物。我就没再教书了,去做育儿嫂,一个月给六千多,只每个星期回来看一次小女儿,没再去工友之家了。2015年1月7日,北京,皮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算是北京工友之家的大本营。来自视觉中国。2015年1月7日,位于北京皮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大院里的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和工友图书室。来自视觉中国。2015年1月7日,北京皮村,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里收藏的工友绘画作品《工伤故事》。来自视觉中国。2015年四月在皮村工人小组上课,老师张慧瑜让农民工学员朗诵各自的作品,范雨素在朗诵中。由作者提供。作者的手稿。她一直在写随笔和长篇纪实。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麻木,懦弱的人。我一直看报纸,不求甚解地闲看。如果把这几十年的新闻连起来看,你会发现,在没有农民工进城打工之前,就是约1990年之前,中国农村妇女的自杀率世界第一。一哭二闹三上吊嘛。自从可以打工,报纸上说,农民女人不自杀了。可是又出现了一个奇葩词汇,“无妈村”。农村女人不自杀了,都逃跑了。我在2000年看过一篇“野鸳鸯最易一拍两散”的报道,讲的是异地联姻的农民工婚姻太脆弱了。逃跑的女人也是这样异地联姻的女人。在北京这样的城中村里,这样没妈的农民工的孩子也很多。可能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缘故。我的大女儿交的两个朋友,都是这样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基本上也是最惨的。我的大女儿跟着电视里的字幕,学认字,会看报看小说了。后来,大女儿在小妹妹不需要照顾后,在14岁那年,从做苦工开始,边受苦,边学会了多项手艺。她今年20岁,已成了年薪九万的白领。相比较,同龄的丁建平、李京妮,因为没有亲人为他们求告老天爷,他们都变成了世界工厂的螺丝钉,流水线上的兵马俑,过着提线木偶一样的生活。凡是养过猫,狗的人都知道,猫狗是怎么护崽。同理,人是哺乳动物。抛弃孩子的女人都是捧着滴血的心在活。6我在多年的打工生活里,发现自己不能相信别人了,和谁交往都是点头之交,有时甚至害怕和人打招呼。我对照心理学书籍给自己治病,得的叫“社交恐惧症”,也叫“文明恐惧症”,一旦恶化,就成“抑郁症”了。只有爱心才能治疗。我想到母亲对我的爱,这个世界上永远只有母亲爱着我,我每天都使劲这样想,我的心理疾病没有恶化。今年,母亲打电话告诉我,我们生产队征收土地,建郑万高铁的火车停靠站。我和女儿还有大哥哥一家子户口都在村里,有土地。村里征地,一亩地只给两万二千块,不公平。队长贴出告示,每家要派个维权代表,上政府告状,争取自己的利益。大哥哥也出门打工去了,我们家的代表只能母亲来当。母亲告诉我,她跟着维权队伍,去了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走到哪里,都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推推搡搡。维权队伍里,队长六十岁,是队伍里年龄最小的,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打断了四根肋骨。母亲八十一岁了,维稳的年轻人是有良心的,没有推她,只是拽着胳膊,把母亲拉开了,母亲的胳膊被拽脱臼了。一亩地,二万二就全部买断。人均地本来就很少,少数不会打工的人,怎么活下去?没有当权者愿意想这些,没有人愿意想灵魂。神州大地的每个旮旮旯旯都是这样,都认命了。一想到在正月的寒风里,八十一岁的老母亲还在为她不成器的儿女争取利益,为儿女奔走。我只能在这里,写下这篇文字,表达我的愧疚,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能为母亲做些什么?母亲是一个善良的人。童年,我们村里的一大半人都找茬欺负我家房后那些因修丹江口水库搬到我们村的钧州移民。钧州最出名的人叫陈世美,被包青天铡了。钧州城现在也沉到了水底。我的母亲,作为这个村子里的强者,金字塔尖上的人,经常出面阻止别人对移民的欺侮。在我成年后,我来到大城市求生,成为社会底层的弱者。作为农村强者的女儿,经常受到城里人的白眼和欺侮。这时,我想:是不是人遇到比自己弱的人就欺负,能取得生理上的快感?或者是基因复制?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念头,我碰到每一个和我一样的弱者,就向他们传递爱和尊严。活着总要做点什么吧?我是无能的人,我是如此的穷苦,我又能做点什么呢!我在北京的街头,拥抱每一个身体有残疾的流浪者;拥抱每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病患者。我用拥抱传递母亲的爱,回报母亲的爱。我的大女儿告诉我,她上班的文化公司,每天发一瓶汇源果汁。大女儿没有喝饮料的习惯,每天下班后,她双手捧着饮料,送给公司门口、在垃圾桶里拾废品的流浪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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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郎,两个新娘。夫妻交拜时的等边三角形,是不是从此后各走各的路?朝堂,江湖,我没有一技之长,只有求生的欲望。委身于任何人,都摆脱不了功利的目的;爱上任何人,都用尽全身的力气。爱是女人的涅盘,我在涅盘中重生,一次又一次。。。
虽文案不曾激起我的兴趣,可是因为对作者的喜爱(先看了他的未完结的<哪一年让一生改变>)才跑来看的这个,看过觉得女主很特殊,不能说她很强,只能说她幸运的在一次次磨难中没有死掉,虽自私自利,但起码坦白着微笑面对,所以才最后得了幸福,我喜欢这样的女子,很现实,很磨难,很幸运所以推荐大家,值得一看
巨好看的文,
http://www.txtbbs.com/index.php?fromuid=280053
这个坛子里面有下载的,可以去找找
《牵情》作者:Jassica 主角:雪泠,司空清
他,清冷淡漠,魔教之首,更有着另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
她,带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以新的身份,落在新的时空中重生。。。。。。
两人相遇,将谱写出怎样的情曲?
她是否能融化他心中的冰冷?
他是否能让她丢开能力的桎梏,摆脱碰触的梦魇?
男主是皇帝刻意培养锻炼而从放置民间的皇子,但他一直以为皇帝是害了母亲的凶手,所以生性与人疏远,女主是异世的孤魂,因可以感知他人的思想,从小被认为是怪物,最后在被亲生母亲掐死的时候穿越而来,但她与男主虽都孤单,却相互契合,相互坚信着最后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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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乱世里,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支离破碎。城毁了,人亡了,所幸他和她还活着
这样的一段故事,只是一个别样的传说,不存在正史里。
一个朝代的结束,另一个朝代的开始,已经和他们无关,和这个故事无关
终于完结喽~~~~~
男主,作为小说人物来讲,是我觉得塑造的最活生生的人,有长有短,有爱有恨,他残酷无情,为了天下与权利,他甚至找到师傅的弱点,杀了师傅,同样也为了天下与权利,他发现自己对女主情根深种时,一次次的伤害女主,离开女主,可是他终是狠不下心,一次次的再救回女主,甚至为女主的去世假象而疯狂。这种狠烈浓挚的爱,真的很配魔教教主的爱,女主是穿越来的现代女,对魔教她没有太深的成见,她只喜欢她所要喜欢的,她爱秋开雨,没有他,她也不会独活,容情爱她,她感动,但是也清楚的告诉容情,她的心里只有秋开雨,这与其他所看的NP文不同,这种清楚的爱,更让人感动,而容情的纯情与爱恋也让人落泪,战火中的乱世,纠缠中的爱恋,出色的文啊,大家有空定要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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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缘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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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很深,缘不浅,虽没有生生世世的誓言,可是今生情重,已不枉此生,感于男主的深爱,女主还不错,值得一看
《月斜碧纱窗》作者:蓝色狮 主角:南宫若虚,宁望舒
他,闲时管管帐本的大少爷,百病缠身,过得一天少一天;
她,闲时盗盗富家的小偷儿,鲜龙活虎,冒险精彩每一天;
墓中鬼,江中客,衙门捕头,铢镏商宦;
风雨中,技待成熟的她遇到了夜不能眠的他,
故事便在淡淡药香中开始了。
看过觉得内心一片温暖,喜欢南宫这样的人,病弱的身体,聪明的头脑,性格看似温润如玉,却是最坚定执着,真的很喜欢啊.他,闲时管管帐本的大少爷,百病缠身,过得一天少一天; 她,闲时盗盗富家的小偷儿,鲜龙活虎,冒险精彩每一天.
《千年情牵》作者:白兰蒂 主角:玉儿,杨广
爱过、恨过、隐忍过、讨好过,她终究选择了离别,谁让她嫁的,偏偏是隋炀帝
旧陈之地,小巷深幽,兜兜转转,缘起缘灭。她只愿战火消弭,天下平安,可血与火如江南烟雨,绵绵不止,生死爱恨,终至爆发。
青山隐隐,绿水迢迢,从何处来,到何处去,那一份感情,可否有始有终?
这个是与城城的《谁是李世民》一同下载来看的,原打算先看李世民的,毕竟唐宗要好过隋炀帝太多太多了,历史的评价在那里,我喜欢的更多是温馨吧,可是一看到李书的结局,女主怀着的恨意与怨怪,让我心里一片凄凉,不看也罢了,看千年情牵时,也害怕男主太坏,可是历史的结局是一定的,男主相对于历史来说,真的已经算是好很多了,所以看过后推荐大家,《谁是李世民》因为结局不合我意,我没看,大家原谅
《独钓寒江雪》作者:龙庭江雪 主角:江莱 龙非云
就是喜欢看轻松的文.看了高兴.文中的女主让我笑了一夜(晚上看的小说)她本是龙非云意外遇到,为了某种政治因素而成的契约老婆,可是在皇帝的阴谋中成为了一枚有用的棋子,幸而与龙非云一直感情浓厚,让人笑了又笑~~~
《原点》作者:已不再是缨络 主角:小悠子 韩玉珏
死,如果等于结束。那么生是不是意味着重新开始?
兜兜转转,拥有和舍弃,失去和重获,已经让我分不清楚真与假。
我还是我,简单,痴迷。你呢?还在哪儿么?
好看,挺喜欢的,很轻松的文章.亦悠到了古代遇到很多类型的人,我一直以为她最会和韩逸水在一起,没想到她遇到了韩玉珏,我又觉得珏这个人其实要比逸水这帝王强,后宫,其实不是什么好地方,就算有再多的帝王宠爱也是一样,所以为了女主的幸福,我也选择了珏,何况珏真的很逗又很强呢
《传闻》作者:竹西 主角:凌雄健,蓝可儿
安国公凌雄健急需一个管家,也急需一个妻子。向来讲究效率的他认为,没有什么理由不可以把这两者要求结合起来。
他的那位侍从告诉他,能干的管家婆们一般都是已婚的,那么,最方便的办法莫过于娶一个会当家的寡妇为妻了。
二十三岁的蓝可儿已经做了七年的寡妇。她的最终梦想是能够离开夫家,独立生活。
然而,那位恨她入骨的婆婆却要将她嫁给那个传闻诸多的“石头将军”。
擅长讨价还价的蓝可儿认为,没有什么理由不可以与那位看上去很明白事理的将军达成一个两方面都满意的协议。
凌雄健没有料到,这位看上去瘦弱的小寡妇竟然有胆在嫁给他之前就提出将来被他遗弃后的“赡养条件”。
他不由露出一个那位小寡妇所形容的“狼一样的”笑容,这么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要求当然要答应,
至于什么时候兑现“遗弃她”的“诺言”,那可要看他心情好坏了
这文读来如行云流水一样,没有太多的猜忌,没有太多的误会,但是感觉温馨而轻松.喜欢!!!
《俗不俗由你》 作者:逍遥龙包 主角:水素 燕楚凝
穿越,武林,美男,情感纠缠。
没新意的小白文,偶尔会搞笑一下,自认为挺俗的……
我觉得我只会写这类文,纯属自我娱乐,大家娱乐。
写完了。再次感谢所有留言的亲~泪奔~~~~
男主有太过于敏感的神经,所以从小就很难睡觉,喜欢女主是因为看到她就安心,就可以睡觉,所以这个水晶般孩子样的男子就这样的喜欢上这个穿越来的色女主,而女主喜欢上男主,第一就是因为男主的长相太震撼,美的都不是很真实,想不被吸引都不太可能,后来才是因为男主的爱--纯粹,单纯,小说中的男女主我都喜欢,小说本身也算是轻喜剧,诙谐幽默,推荐大家一看啊:)~
《我要的平凡生活》作者:羊角乖乖 主角:平凡.权谧
我在现代是一个知足常乐的快乐小孩,不需要大人的过多关注,只希望过着普通的日子,不高不低的成绩下走出校园,不好不坏的继续目前满意的工作,只待再过2年就相亲结婚生子慢慢老去,和所有我身边的平凡女孩一样。
谁知……把我这样一个长相平凡心性平凡连名字也叫平凡的女孩扔古代有什么意思?
不过我懒,懒惰的我在古代其实可以更好的实施我的平凡生活呢,但……唉……。
我喜欢的宫廷文是什么样的呢?朵朵舞的《红颜乱》和这个《我要的平凡生活》中的权相~~~写权相的是我最喜欢了(现在)因为可以掌权、弄权,更可以只爱一人,不计任何后果,更可以抛开一切只和美人携手人生,美好的生活啊~~这个权谧我也觉得蛮个性的,够美够邪够狂而且看准的猎物就一直喜欢下去,不许别人伤害,喜欢
《苏肉难寻》作者:苏栩 主角:苏苏 王飞龙
一个多才多艺貌不出众的胖胖的女硕士
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到了明朝万历年间
而且成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官家的丫环
为了吃上饭,可怜的女硕士卑躬屈膝
只是,如果能成为女主人,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顺便造福人类,也是功德一件
在这诡秘的气氛中,女硕士对男主人伸出了魔爪……
为了活的更好,向少爷伸出了魔爪嘿嘿,,,少爷也笨,笨的中招,能看到这样的丑女得到幸福,也是挺好玩的,,更何况这文写的还是很搞笑的,只是有点拖沓些
《寻找前世之旅》作者:vivibear 主角:叶隐,司音,飞鸟
人说今生的劫难往往都是前世种下的因,有应必有果,这是不能改变的,但世上偏偏就有这么一种交易,能穿越时空寻找你的宿世根源,化解你的今生之劫,而你所要付出的仅仅是---------一滴眼泪。叶隐,自小被神秘师父所收养的她,精通通灵术,面对形形色色的委托人,一次次穿越不同国度的不同时空,在一次次完成任务后,她是否能化解自已的劫难?她是 否会在某个时空失落了自已的爱情?
《有缘千年来相会》作者:雪影霜魂 主角:阮若弱 李略
一场车祸后,苏珊一缕魂魄悠悠醒转,居然已经来到了千年以前的——大、唐、盛、世。
起初她发了半天愁,为眼下这般处境。初来乍到一个新地方,人都难免不适应。更勿论是穿越时空误入唐朝,心慌慌地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回二十一世纪才好。但来时也不知道是如何来的,如今要回去更不知如何回去。既无力回天,就索性听天由命吧。事到如今,也只能随遇而安了。
正版阮若弱为着不如意的姻缘寻了短见,想一死百了。也不知冥冥中什么天意注定,让苏珊的一缕离魂入了她的体。代替她继续走人生路,她又会走的如何呢?
一连串妙趣横生的故事由此展开了……
《风舞》作者:安宁 主角:冷如风,林潇
他不是像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
没有心,没有灵魂,没有感情,
就连身上流着的血都是冷凝的,
他不会独独怜惜谁,
普天下的女人都是他爱的子民。
为什么要下凡来?待在绝世的浮雕群中,
作壁画上那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祗,
受尽世人一代接一代敬仰虔诚的瞩目,不是很好吗?
为什么要下凡来?为什么要下来为惑人间?为什么?
她流着泪,笑着,不断地摇着头……
她到底怎么回事?
极端的爱恨,却也让我觉得不舍与心疼.男主是不完美的,可是真正的社会中,又有几个男人是真正的纯情呢?女主,自闭吗?疯狂吗?都有点吧,可是她的宽容善良纯情与忧伤都让我看不到她的缺点 看着男主因为女主而一点点从花心到专一,心中竟有种女儿终于找到好婆家的感觉,为林潇欣慰
《破》作者:司空破晓 主角:韩君月(锦霖)司空破晓
跟风YY小白文,极度无聊,只为博君一笑。请各位当笑话看,千万表和我较真。一个小孩掉落异时空,重新投胎转世的故事。穿越过程稍微不同,直接返回胚胎期,因而变的别扭BT讨人嫌。喜怒无常,时好时坏。(俗话说的小白眼狼=。=)PS:偶通常先虐后甜,坚信天下无免费午餐。且看女猪怎样玩转异世界!!!(越看越狗血小白,咋看咋不像传奇,瀑布汗,改回言情吧!!!)(越看越狗血小白,咋看咋不像传奇,瀑布汗,改回言情吧!!!)(越看越狗血小白,咋看咋不像传奇,瀑布汗,改回言情吧!!!)
破晓与锦霖的纠缠太久远了,每每都是在男主快放弃时,女主才重新出现,幸好男主付出的比较多,甚至为女主放弃了江山.最后的幸福才是我推荐的理由,我喜欢幸福的结局
直接去搜“穿越 小说”多的是了
㈥ 《我是范雨素》去哪能看到
我是范雨素
文| 范雨素
1
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
我是湖北襄阳人,12岁那年在老家开始做乡村小学的民办老师。如果我不离开老家,一直做下去,就会转成正式教师。
我不能忍受在乡下坐井观天的枯燥日子,来到了北京。我要看看大世界。那年我20岁。
来北京以后,过得不顺畅。主要因为我懒散,手脚不利索,笨。别人花半个小时干完的活,我花三个小时也干不完。手太笨了,比一般的人都笨。上饭馆做服务员,我端着盘子上菜,愣会摔一跤,把盘子打碎。挣点钱只是能让自己饿不死。
我在北京蹉跎了两年,觉得自己是一个看不到理想火苗的人。便和一个东北人结婚,草草地把自己嫁了。
结婚短短五六年,生了两个女儿。孩子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做不好,每天酗酒打人。我实在受不了家暴,便决定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襄阳求助。那个男人没有找我们。后来听说他从满洲里去了俄罗斯,现在大概醉倒在莫斯科街头了。
我回到了老家,告诉母亲,以后我要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了。
2
童年,我和小姐姐俩人脚对脚躺床上看小说。眼睛看累了,就说会儿闲话。我问姐姐:我们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你最服的名人是哪个?小姐姐说:书上写的名人都看不见,摸不着,我都不服气,我最服的人是我们的小哥哥。
我听了,心里不以为然。是呀,书上的名人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我们生活中能看见摸着的人,我最服气的是我的母亲。小哥哥无非就是个神童罢了。
我的母亲,叫张先芝,生于1936年7月20日。她在14岁那年,因能说会道,善帮人解决矛盾,被民主选举为妇女主任。从1950年开始干,执政了40年,比萨达姆、卡扎菲这些政坛硬汉子的在位时间都长。不过,这不是我服气母亲的原因。
母亲只有几岁的时候,伪爷(外祖父)把她许配给房子连房子的邻居,就是我的父亲,以后母亲就能帮衬我的舅舅了。我的父亲年轻时是个俊秀飘逸的人,可父母亲的关系一点也不好,他们天天吵架。
从我记事起,我对父亲的印象,就是一个大树的影子,看得见,但没有用。父亲不说话,身体不好,也干不了体力活。屋里五个娃子,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
我的母亲是生在万恶旧社会的农村妇女,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我们兄妹五人的名字都是母亲取的。母亲给大哥哥起名范云,小哥哥起名范飞。希望两个儿子能成人中龙凤,腾云驾雾。母亲给我们仨姐妹的名字起得随意多了。大姐姐叫范桂人,意思是开桂花的时候成人形的。小姐姐是开梅花的时候生的,应该起名叫梅人,但梅人,谐音“霉人”,不吉利。妈妈就给她起名范梅花。我是最小的娃子,菊花开时生的,妈妈给我取名范菊人。十二岁那年,我看了当年最流行的言情小说《烟雨濛濛》,是琼瑶阿姨写的。便自作主张,改了名字,管自己叫范雨素。
大哥哥从小就有学习自主性,但没有上学的天赋。每天夜里,舍不得睡觉地学习,考了一年,没考上大学,复读了一年,还是没考上。大哥哥生气了,说不通过高考跳农门了。大哥哥要当个文学家跳农门。我们家是个很穷的人家,两个姐姐的身体都有残疾,长年累月看病,家里穷得叮叮当当响。可是因为大哥哥要当文学家,当文学家要投资的。大哥哥把家里的稻谷麦子换成钱,钱再换成文学刊物、经典名著。没有了粮食,我们全家都吃红薯。幸运的是,妈妈的五个娃子没有一个是饿死鬼托生的,也没有一个娃子抗议吃得太差。
大哥哥又读又写了好几年,没有当成文学家。身上倒添了很浓的文人气息,不修边幅,张口之乎者也。像这样的人,在村里叫做“喝文的人”,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一样,是被人鄙视的。
但是,大哥哥和孔乙己有不一样的地方,大哥哥有我们英勇的母亲。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人给大哥哥投来鄙视的目光。
母亲口才很好,张嘴说话就有利口覆家邦的架式。她长期当媒人,在我们襄阳被人喊作“红叶”。母亲当红叶不收一分钱,纯粹是做好事,用现在的词语叫志愿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农村,家家都有好几个娃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像母亲这样的人,是最受欢迎的人才。
大哥哥没当成文学家,没跳出农门,这不是要紧的事。但大哥哥需要结婚,这是大事。像大哥哥这样类型的人,在村里被人叫作文疯子,说不上媳妇。可是我们有厉害的妈妈,她向来能把黑说白,能把大哥哥的缺点说成优点。凭着母亲的凛凛威风,我们这穷得叮当响的人家,给大哥哥找了一个如春天的洋槐花一般朴实的妻子。
结了婚的大哥哥依然迂腐。他对母亲说,村官虽小,也是贪官污吏的一部分,他让母亲别当村官了,丢人现眼。那时候,我虽然年龄小,也觉得大哥哥逗,哪里有每餐啃两个红薯的贪官污吏?
但是,母亲什么也不说,辞掉她做了四十年的村官。
大姐姐生下来五个月,发高烧,得了脑膜炎。当时交通不方便,母亲让跑得快的舅舅抱着大姐姐往四十里外的襄阳城中心医院跑。住上了院,也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不发烧了,智障了。
据母亲说,是打针药时下得太重了,大姐姐药物中毒了。
大姐姐傻了,可母亲从不放弃。母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个事实,她相信西医,相信中医,相信神医,不放弃每一个渺茫的机会。经常有人来家里报信,说哪个地方,有个人成仙了,灵了。母亲便让父亲领着大姐姐讨神符,求神水喝。讨回来的神符烧成灰,就着神水,喝到大姐姐的肚子里。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母亲从来没放弃过。
小姐姐的小儿麻痹症,一直治到12岁,腿开了刀,才慢慢好转。
母亲生了五个娃子,没有一个省心。
作者的母亲。由作者提供。
3
曾经的我很膨胀。
我是母亲年近四十岁生的唯一健康的小女儿。我的童年,母亲忙得从来不管我。我在六七岁时,学会了自己看小说。这也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我的小姐姐和大表姐都能看一本本砖头厚的书。童年唯一让我感到自豪的事,就是我八岁时看懂一本竖版繁体字的《西游记》,没有一个人发现过,也没有一个人表扬过我。我自己为自己自豪。
我那个年龄,很容易骄傲。我的成绩一直是班上最好的。我上课时,从来没听过课,脑子里把看过的小说自编自导一遍。一本叫《梅腊月》的小说,在我脑子里导过一千遍。
我上小学的年代,文学刊物刊登得最多的是知青文学,里面全是教人逃火车票,偷老乡青菜,摘老乡果子、打农户看门的狗,炖狗肉吃的伎俩。
看这些小说,我感到一餐啃两个红薯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不用偷,不用抢,也没有人打我,还有两个红薯吃,还能看闲书。少年的我,据此得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
我不光看知青文学,还看《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通过看小说,我对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了如指掌。只要报一个地名出来,我就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大洲。说一条河流出来,我能知道它流向地球上的哪一个大洋。
我十二岁了,我膨胀得要炸裂了。我在屋里有空白的纸上,都写上了“赤脚走天涯”。在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不辞而别,南下去看大世界了。
选择南下,是因为我在1982年的一本杂志上,看见一个故事。北京有一个善人,专门收养流浪儿。她在冬天收养了一个流浪儿,那个孩子冬天睡在水泥管道里,把腿冻坏,截肢了。我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知道如果去北京流浪,会把腿冻没了。
我按照知青小说教我的七十二道伎俩,逃票去了海南岛。那里一年四季,鲜花盛开。马路上有木瓜树、椰子树。躺在树下面,可以吃木瓜,喝椰汁。我吃水果吃腻了,就上垃圾桶里找吃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生活的。头发很短,脏兮兮没洗脸的我,看着像一个没人理睬的流浪男孩。人贩子辨认不出我的性别,也没盯上我。
可这种日子会过腻的。没有学校读书,没有小说看,也没有母亲。我在海南岛上浪荡了三个月,决定打道回府。一路逃票,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母亲身旁。
一回到家,只有母亲还用慈祥的眼神爱着我,父亲和大哥哥对我恨之入骨,说我丢了他们的人。村里,年长的族兄找到了母亲,说我丢了整个范家的脸面,让母亲把我打一顿,赶出去。
这时候,十二岁的我清醒过来。在我们襄阳农村,儿娃子(男孩)离家出走几天,再回来,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一个娘娃子(女孩)只要离家出走,就相当于古典小说的私奔罪。在我们村里,从来没有女孩这么做,我离家出走,成了德有伤、贻亲羞的人。
我没脸见人,也没脸上学了。最关键的是,我也没勇气流浪了。怎么活下去?活下去是硬道理。
母亲并没有抛弃我。这个时候,我的神童小哥哥已读完大专,成了智商、情商双高的人才,当了官。母亲支使神童哥哥为十二岁的我谋了一份民办老师的工作,让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学教书,安顿了我。
荏苒岁月颓。转眼间,母亲的孩子们全成了成年人了。母亲为我的大姐姐求医问药了二十年,还是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在二十岁那一年,发了一次高烧,医治无效,死了。
小姐姐长大后,成了乡下中学教语文的老师。在学校教书时,小姐姐的才子男朋友去上海另觅前程了。脑子里有一万首古诗词内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说:“一字不识的人才有诗意。”小姐姐找了一个没上过一天学的男文盲,草草地打发了自己。
大哥哥还在村里种地,锄头、镢头、铁锨,把大哥哥要当文学家的理想打碎了。大哥哥现在只种地了,过着苦巴巴的日子。再也不搔首问天,感叹命运多舛。
少年得志的小哥哥,在40岁那年,迷上了赌博。可能因为官场运气太好,小哥哥在赌场上只一个字,输。输钱的小哥哥借了高利贷。很快,还不起债了,他每天都在腾、挪、躲、闪着追债人。官也被撤了。
世态炎凉,小哥哥没有朋友了,没有亲戚了。小哥哥在深夜里,在汉江二桥上一遍遍徘徊。
这时候,母亲站了出来,她一遍遍劝慰小哥哥。母亲说四十岁的儿子,是个好娃子。这不是小哥哥的错,是小哥哥当官的朋友把小哥哥教坏了。
母亲说,对不起小哥哥,那时没有让年幼的小哥哥复读一年。如果复读了,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大学,到大城市当官,大城市的官员素质高,不会教坏小哥哥,小哥哥就成不了赌鬼了。母亲说,人不死,债不烂,没什么好怕的,好好地活下去。有母亲的爱,小哥哥坚强地活着。
4
我离开对我家暴、酗酒的男人,带着两个女儿回到襄阳,母亲没有异样,只是沉着地说,不怕。但大哥哥马上像躲瘟疫一样,让我赶紧走,别给他添麻烦了。
按照襄阳农村的传统,成年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母亲没有帮助我的权力。母亲是政治强者,但她不敢和中国五千年的三纲五常对抗。爱我的母亲对我说,我的大娃子不上学了,不要紧,母亲每天会求告老天爷,祈求老天爷给她一条生路。
这个时候,我已明白,我没有家了。我们农村穷苦人家,糊口尚属不易,亲情当然淡薄。我并不怨恨大哥哥,但我已明白,我是生我养我的村庄的过客。我的两个孩子更是无根的水中飘萍。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爱着我们了。
我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京城,做了育儿嫂,看护别人的孩子,每星期休一天。大女儿在东五环外的皮村,在出租屋里看护小妹妹。
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
男雇主的如夫人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国际学校上学前班,小女儿是刚三个月的小婴儿。男雇主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 给庶子一个人使用。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序。
我只负责三个月的小女婴。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
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
每每这时,我就会恍惚,不知道自己是活在大唐盛世,还是大清帝国,还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可我没有特异功能,我也没有穿越过呀!
大女儿交了两个同龄的不上学的朋友。一个叫丁建平,一个叫李京妮。丁建平来自甘肃天水,丁建平不上学是因为妈妈抛弃了爸爸,爸爸生气。爸爸还说,公立学校不让农民工的孩子上,上学只能到打工学校上,这样的学校一学期换好几个老师,教学质量差。反正上不成个器,就省点钱不上。
李京妮不上学,是因为她的爸爸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可还去骗李京妮的妈妈,生了李京妮。李京妮的妈妈发现受骗后,气走了。也不要李京妮了,爸爸是个善良的人,没有抛弃李京妮。可爸爸说,李京妮是个户口也没有的黑孩子,城里的打工学校,都是没办学资格的黑学校,娃子们在里面上,没有教育部的学籍,回老家也不能上高中考大学。李京妮是黑人,没必要再上这黑学籍的学校,来个双料黑。
我心想,这倒霉催的教育部,谁定的这摧残农民工娃子的政策呢?报纸上说,教育部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下面的学校虚报人数,冒领孩子的义务教学拨款。可教育部为什么不弹劾吏治,非要折磨农民工的娃子?
有母亲在求告老天爷,我的两个孩子健康快乐地生长。三个大孩子一起看护一个小孩子,很轻松,孩子们每天都好得很。三个孩子,每天对着小女儿唱“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 , 唱得眉飞色舞,玩得欢天喜地。
作者和女儿在西藏旅游。由作者提供。
5
我所居住的北京皮村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村子。中国人都知道,京郊农民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他们的房产老值钱了。土豪炫富都是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这些炫法,我们皮村都不屑。我们皮村群众炫的是狗,比谁家养的狗多。我在皮村认识的工友郭福来是河北吴桥人,在皮村做建筑工,住在工棚里。皮村的一位村民,每天领着一支由十二只狗组成的狗军队,去工棚巡视,羞辱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郭福来冷冷地写了一篇《皮村记狗》,发表在《北京文学》,表达农民工的心声。
我的房东是皮村的前村委书记,相当于皮村下野的总统。房东是政治家,不屑养狗部队,只养了两条狗。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藏獒。房东告诉我,苏格兰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藏獒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狗。最聪明的狗和最勇猛的狗组成联盟,他们是天下无敌。我的孩子,住在皮村下野总统的府邸,享受着天下无敌手的安保,我和孩子都感到生活很幸福。
大女儿学会了看小说后,我陆陆续续去潘家园,和众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给大女儿买了一千多斤书。为啥买了这么多呢?有两个原因,一是论斤买太便宜,二是这些进过废品收购站的书太新了,很多都没有拆下塑封。一本书从来没有人看过,跟一个人从没有好好活过一样,看着心疼。
我原来没写过文章,如今,我有时间就用纸笔写长篇小说,写我认识的人的前世今生。 我上学少,没自信,写这个是为满足自己。长篇的名字,我想好了,叫《久别重逢》。它的故事不是想象,都是真实的。艺术源于生活,当下的生活都是荒诞的。文章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考证。对这篇自娱的长篇小说,我总是想着写得更好。
皮村“工友之家”文学小组开课,我听了一年。那一年有空听,是因为小女儿要看管,我在和皮村相邻的尹各庄村找了份在打工学校教书的工作。打工学校工资低,是个人就要。一个月给一千六。后来,小女儿大点儿,可以独立上学,独立回家,独立买食物。我就没再教书了,去做育儿嫂,一个月给六千多,只每个星期回来看一次小女儿,没再去工友之家了。
2015年1月7日,北京,皮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算是北京工友之家的大本营。来自视觉中国。
2015年1月7日,位于北京皮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大院里的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和工友图书室。来自视觉中国。
2015年1月7日,北京皮村,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里收藏的工友绘画作品《工伤故事》。来自视觉中国。
2015年四月在皮村工人小组上课,老师张慧瑜让农民工学员朗诵各自的作品,范雨素在朗诵中。由作者提供。
作者的手稿。她一直在写随笔和长篇纪实。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麻木,懦弱的人。我一直看报纸,不求甚解地闲看。如果把这几十年的新闻连起来看,你会发现,在没有农民工进城打工之前,就是约1990年之前,中国农村妇女的自杀率世界第一。一哭二闹三上吊嘛。自从可以打工,报纸上说,农民女人不自杀了。可是又出现了一个奇葩词汇,“无妈村”。农村女人不自杀了,都逃跑了。我在2000年看过一篇“野鸳鸯最易一拍两散”的报道,讲的是异地联姻的农民工婚姻太脆弱了。逃跑的女人也是这样异地联姻的女人。
在北京这样的城中村里,这样没妈的农民工的孩子也很多。可能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缘故。我的大女儿交的两个朋友,都是这样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基本上也是最惨的。
我的大女儿跟着电视里的字幕,学认字,会看报看小说了。后来,大女儿在小妹妹不需要照顾后,在14岁那年,从做苦工开始,边受苦,边学会了多项手艺。她今年20岁,已成了年薪九万的白领。相比较,同龄的丁建平、李京妮,因为没有亲人为他们求告老天爷,他们都变成了世界工厂的螺丝钉,流水线上的兵马俑,过着提线木偶一样的生活。
凡是养过猫,狗的人都知道,猫狗是怎么护崽。同理,人是哺乳动物。抛弃孩子的女人都是捧着滴血的心在活。
6
我在多年的打工生活里,发现自己不能相信别人了,和谁交往都是点头之交,有时甚至害怕和人打招呼。我对照心理学书籍给自己治病,得的叫“社交恐惧症”,也叫“文明恐惧症”,一旦恶化,就成“抑郁症”了。只有爱心才能治疗。我想到母亲对我的爱,这个世界上永远只有母亲爱着我,我每天都使劲这样想,我的心理疾病没有恶化。
今年,母亲打电话告诉我,我们生产队征收土地,建郑万高铁的火车停靠站。我和女儿还有大哥哥一家子户口都在村里,有土地。村里征地,一亩地只给两万二千块,不公平。队长贴出告示,每家要派个维权代表,上政府告状,争取自己的利益。大哥哥也出门打工去了,我们家的代表只能母亲来当。
母亲告诉我,她跟着维权队伍,去了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走到哪里,都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推推搡搡。维权队伍里,队长六十岁,是队伍里年龄最小的,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打断了四根肋骨。母亲八十一岁了,维稳的年轻人是有良心的,没有推她,只是拽着胳膊,把母亲拉开了,母亲的胳膊被拽脱臼了。
一亩地,二万二就全部买断。人均地本来就很少,少数不会打工的人,怎么活下去?没有当权者愿意想这些,没有人愿意想灵魂。神州大地的每个旮旮旯旯都是这样,都认命了。
一想到在正月的寒风里,八十一岁的老母亲还在为她不成器的儿女争取利益,为儿女奔走。我只能在这里,写下这篇文字,表达我的愧疚,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我能为母亲做些什么?母亲是一个善良的人。童年,我们村里的一大半人都找茬欺负我家房后那些因修丹江口水库搬到我们村的钧州移民。钧州最出名的人叫陈世美,被包青天铡了。钧州城现在也沉到了水底。我的母亲,作为这个村子里的强者,金字塔尖上的人,经常出面阻止别人对移民的欺侮。在我成年后,我来到大城市求生,成为社会底层的弱者。作为农村强者的女儿,经常受到城里人的白眼和欺侮。这时,我想:是不是人遇到比自己弱的人就欺负,能取得生理上的快感?或者是基因复制?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念头,我碰到每一个和我一样的弱者,就向他们传递爱和尊严。
活着总要做点什么吧?我是无能的人,我是如此的穷苦,我又能做点什么呢!
我在北京的街头,拥抱每一个身体有残疾的流浪者;拥抱每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病患者。我用拥抱传递母亲的爱,回报母亲的爱。
我的大女儿告诉我,她上班的文化公司,每天发一瓶汇源果汁。大女儿没有喝饮料的习惯,每天下班后,她双手捧着饮料,送给公司门口、在垃圾桶里拾废品的流浪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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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晴川的《雁飞残月天》还不错,先贴一节出来:
第一部 拔剑抉云 第一节:雪裂乾坤 龙遁九重
呼啸一天的朔风入晚之后终于小了许多,满天的大雪这时却无声无息地飘落下来。大金国皇宫的夜,在纷纷扬扬的雪花掩映下,更显得寂静深邃。
自熙宗皇帝三年前的那次扩建之后,这上京的皇宫也有庭屋数千,金翠碧相,气势雄浑,颇具当年宋国东京汴梁之风。深夜之中,远远望去,乾元殿、庆元宫、明德宫、武德殿诸多宫阁楼台黑巍巍的,犹如座座挺秀的峰峦。凝冰的池塘、削瘦的假山、参差的廊檐给厚厚的积雪蒙着,在暗红的宫灯映照下,全闪着一层幽幽的青光。
便在这时,却有几个貂帽裘衣的汉子裹着厚厚的斗篷,迎着漫天大雪直向皇宫走来。
“站住了,做甚么的?”宫门前守护的侍卫正钉子似地伫着,瞅见来人急忙一声喝问。“不认得我么?”对面一群人中有人大咧咧地应了一声。侍卫们挑起大红灯笼,才瞧清来人正是当朝驸马唐括辩。宫门的守卫又瞧见这一行人中竟有熙宗的近侍局直长大兴国,那是宫中侍卫的顶头上司,十几个守卫急将腰背再挺直了数分。
大兴国晃了一下手中的寝宫钥匙,干笑道:“快到晋王殿下的寿辰了,咱们当差的可得好生伺候着。”几个侍卫也急忙挤出笑容,陪着自己的上司呵呵地笑,却未曾发觉大兴国此刻的笑声有几分生硬颤抖。
唐括辩、大兴国几人举足入了皇宫,就有一阵寒风卷着冰冷的雪糁子扑打在脸上,丝丝的疼。唐括辩等人都将脖子缩在肥厚的貂皮裘衣内,却仍觉心底泛起阵阵的寒意。
几人之中却有一人高昂阔步,神色自若。这人身材颀长,身披的金色狐裘依着女真习俗胸左开襟,露出里面的雪色木棉襟袍。宋金时木棉产量极少,算是远贵于丝绸的珍品布料。这棉袍颜色又是女真人最崇尚的白色,雪夜之中瞧来,颇有洒脱出尘之概,再加上他那顾盼自雄的眼神和嘴角上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更显得此人卓而不群。
驸马唐括辩盯了那人几眼,忍不住暗道:“完颜亮着实是一代枭雄。我们这一次来行刺皇帝,那是大逆不道之事,事若不成,身败名裂,夷灭九族。偏这完颜亮竟能意沉得住气。”
原来大金国眼下这位熙宗完颜亶(按:“熙宗”本为完颜亶死后才追尊的庙号,在此作为对完颜亶的称呼,只为方便读者阅读,后文有时称宋帝赵构为“高宗”,与此类同。)本还算是个胸怀远志的皇帝,自登上大金国的皇位后,重才礼贤,南征北战,使西夏、高丽相继称藩。皇统元年,更以兵威迫宋称臣,定下了每年给大金国上贡二十五万两的“绍兴和议”。但熙宗偏在数年前喜欢上了夜以继日的纵酒狂饮。无度的纵饮终于将那个睿智干练的熙宗泡得喜怒难测,性情大变,数年前竟开始妄杀大臣,而且多是一时兴起之后,不辨亲疏不问罪责地亲自手刃。几年来弄得朝中大小官员个个自觉朝不保夕,入朝前都如同上刑场一般先与亲戚作别而行。
熙宗如此行径,自然弄得朝野之中人人自危,更使一些重臣心萌异志。领头的便是这位脸上总是挂着冷笑的完颜亮。
完颜亮的老爹完颜宗干是熙宗的亲叔父兼养父,也是金国的三朝重臣。完颜亮十八岁从军征战,素来胸怀大志,目视云汉。因他是熙宗的堂弟,仕途也就一帆风顺,两年前便官升为位高权重的尚书左丞,一年后再被升为平章政事,更兼任都元帅。完颜亮大权在握,愈发张狂起来,私下的吟诗唱和中便多有“等待一朝头角就,撼摇霹雳震山河”、“一朝扬汝名天下,也学君王著赭黄”这样的峥嵘之句。
眼瞅着这两年熙宗贪酒性暴,弄得群臣生怨,完颜亮自以为时机成熟,便加紧培植党羽。驸马唐括辩、左丞相完颜秉德和近侍局直长大兴国全是熙宗近臣,却皆因被暴戾的熙宗无故杖责而对熙宗怀恨在心。这些人便全给完颜亮招揽过来。除了大兴国,熙宗身边的近侍阿里出虎和仆散忽土等人也被完颜亮以厚礼重利邀至身边。
完颜亮这些日子广结重臣近侍,已经惹得熙宗生了疑心,数日之前更是遭到了熙宗的质问怒斥。完颜亮深知凡举大事者必贵神速之理,便铁了心铤而走险。
就在上个月,酒醉狂怒的熙宗竟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皇后裴满氏,随即又将自己的皇妃乌古伦氏、夹谷氏、张氏一并杀死。完颜亮眼见熙宗丧心病狂,自认时机已到,算好这一晚该当阿里出虎和仆散忽土守卫熙宗寝宫,精心谋划之后便带着完颜秉德、兵部侍郎萧裕等几个亲信,以驸马唐括辩和大兴国诈开宫门,直入皇宫。
这一晚,正是大金国皇统九年十二月初九的深夜。
从宫门到熙宗寝宫宵衣殿这一条路似是格外漫长,几个人腰里揣着利刃,默不做声地只顾走。雪愈发大了,满空都是绵密的雪花,打得人睁不开眼。夜风小了许多,深宫的夜更静得骇人,毬头皮靴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咯吱吱声响就显得格外刺耳。
左丞相完颜秉德的腿忽然踩到一堆软绵绵的积雪,脚一软,几乎跌到。驸马唐括辩一把揪住了他,沉声问:“怎么了,腿软了么?”完颜秉德昂起满是油汗的脑袋,咧嘴想笑一笑,却笑不出声。近侍局直长大兴国喘息了一声,嘀咕道:“莫说是完颜相爷,便是我的腿也有些软,咱这事若是万一出个差错”
话未说完,一个人猛地伸出手,堵住了他的嘴,低喝道:“走到了这一步,岂能回头?是个丈夫汉,便掀天揭地做下去。”大兴国的嘴给那人的手扣得生痛,正待发作,黑夜中却见了那人灼灼闪动的双眸,正是兵部侍郎萧裕。大兴国知道这人是完颜亮的亲信,素来果敢多谋,心下一寒之下,便只干笑了两声。
“走!”说话的却是完颜亮。他面上不见丝毫异样,心中也是阵阵的发紧:自己这几人身藏利器夜入皇宫,虽说当值的宫内侍卫统领阿里出虎和仆散忽土都给自己收买,但若是有个不听使唤的侍卫高声一呼,那就是九死一生的险境呀。又或是阿里出虎二人临事反悔,事先向熙宗告密邀功,这时熙宗的寝殿内外早布下了天罗地网
想到此,一股怒气却蓦地从心底腾起:“都是太祖的子孙,凭什么就让他做皇帝。哼哼,当初父王立他还不是一时的权益之计,论资历,我完颜亮是太祖的长子长孙,他完颜亶算什么,太祖爷的嫡孙罢了!更何况,他是给父王一手养大的,没有我爹完颜宗干,哪里有他的皇位?况且今日我完颜亮行此大事,实是迫不得已。”
他不由长吸了一口气,潮湿的雪花灌入口中就化作一片冰冷,寒意从喉咙里直刺入心肺间。完颜亮猛地打了个哆嗦,心底忽然多了一份平生罕有的虔诚:“列祖列宗在上,完颜亶行事癫狂,不分善恶,若不诛杀此獠,列祖列宗的千秋大业就会顷刻葬送。请太祖太宗在天之灵,保佑我完颜亮马到功成!”这么暗自念叨着,心内就有了些底气,似乎大金完颜氏列祖列宗的魂灵都在头顶向他俯视微笑。
完颜亮侧目回顾,却见身后紧跟的两个汉子的目光一如往昔的凌厉逼人,他的一颗心才渐渐凝定下来。
这两人一个是竹竿般的高瘦汉子,一个却是结实魁梧的壮汉,乍一瞧全是相貌平平,其实皆是给完颜亮笼络来的当今武林之中的顶尖高手。那粗黑的女真壮汉名唤蒲察怒,人称“烈火刀”,乃是武林绝顶高人“风云八修”之中“刀霸”仆散腾的五大嫡传弟子之一,据说已得了乃师的真传。这高瘦汉子则是个道人,道号无忧子,师出“风云八修”之中最诡异的‘巫魔’一派。
刀霸、巫魔同为当今武林位列“风云八修”之中的绝顶人物,无忧子和蒲察怒自是互不服气。深宫行刺,九死一生,这二人却暗中较上了劲。无忧子展开高妙轻功,踏在雪地上竟不留下一丝脚印。烈火刀蒲察怒则每一步踏出,都震得地上积雪四散飞溅,奇的是他落地时这么大的架势,却没有发出半分声息。
一行人中的大兴国身为熙宗亲侍,武功自是不俗,无意中瞧见他二人的举步落足,也不由心下暗叹:“瘦竹竿将踏雪无痕的功夫使到如此境界,当真了得!这矮粗的乡巴佬竟能将刚柔两股劲力融会一处,只怕更胜一筹,这莫不是武林中传说的绝顶心法‘无弦弓’?完颜亮竟能笼络到这样的高手,也当真是处心积虑。”
终于瞧见了前面熙宗的寝宫宵衣殿了。
那殿前两条长廊都挑着纱罩西瓜灯,有气无力的点点灯光蜿蜒远去,望过去如同一条病蔫蔫无声静卧的长龙。殿门前燃着大红宫灯,红朦朦的幽光照耀下,无声无息飘洒的片片雪花似是密匝匝的碎棉絮,在空中织成一张苍白纷乱的网。幽红的灯光只照得殿前丈许,稍远的地方就看不清,寝殿两旁的林木山石全隐在一片冷肃黝黑的暗影里。
那殿前正晃着两个人影,正是今晚当值的亲侍阿里出虎和仆散忽土,瞧那帽子上全顶了厚厚的一层雪,想是二人早在殿外心急火燎地守候多时了。完颜亮的心微微宽了宽,使个眼色,唐括辩、大兴国等人也随着他举步跨上丹墀。
顶上的八面宫灯将朱砂色的光芒劈面照过来,映得几个人眉眼须发一团暗红。阿里出虎轻轻伸出手,缓缓地推开了宵衣殿的殿门。咯吱吱一声响,声音不大,几个人却都觉得格外刺耳。殿门只推开了一条缝,那缝里面黑乎乎的,没有一丝声息,似是一条深邃无比的深渊。几个人凝在那殿门前,蓦然全觉得一颗心砰砰地跳得厉害,似乎那道缝隙是个裂开嘴的恶灵,要将他们一口吸噬进去。
便在此时,忽听檐顶上当啷啷的一阵脆响,惊得几人心魂间全是一震。完颜亮急抬头看时,才知是静夜里忽然起了一阵疾风吹动了檐上的那铁马铜铃。几个人给这铃声骤然一扰,额头颈下全窜出一层冷汗。
正在极静极静的当儿,忽听殿内响起一声叱喝:“谁?”正是熙宗的声音。
蓦然间听得这积威多年的主上泛着混浊醉意的怒喝,众人的心头全如同炸响了一声惊雷,脊背上一股潮湿冰冷的寒意倏地游窜上来,身子僵在那一动不敢动。微微一沉,还是兵部侍郎萧裕先呵了口白茫茫的热气,咬着牙迸出一声嘶哑的低吼:“事已至此,不冲进去行么?”
金熙宗唯一的皇子、晋王殿下完颜冠,这时候已经记不清这一晚自己到底喝了多少酒了。平生第一次饮烈酒,而且是和自己敬若天神的父皇对饮,他的心内说不出有多兴奋欢喜。在他的记忆中,父皇的脸上常是冷冰冰的,虽然父皇望向自己的眼神总有些期许和欣慰,但他极少跟自己说话,象这么将自己拉入他的寝宫彻夜长谈的饮酒,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再过两天就是完颜冠十二岁的生日了,熙宗对自己这唯一的皇子十分宠爱。在他眼里,这孩子虽然性子柔弱了一些,却还伶俐机敏。照着大金国的规矩,十二岁以后的孩子便该过本命年了。熙宗寻思在后天他的生日大礼上,正式册封他为金国太子。
这一晚熙宗忽然兴之所至,便将从来没有喝过烈酒的晋王完颜冠传进寝宫,陪自己饮酒。宽敞的大殿中还陪着个五短身材、目光灼灼的中年汉子徒单麻。绰号“矮修罗”的徒单麻虽然貌不惊人,剑法却是绝高,乃是半年前熙宗亲从龙骧楼调来的绝顶高手,一来随护晋王安危,二来闲时好教这位天皇贵胄几路上乘剑法。这位大金国将来的太子十二岁的生日之时,熙宗要在明德殿上大宴群臣,说不得完颜冠还要露上两手助兴的。
完颜冠兴冲冲地,将满心的欢喜都化作红润贴在了脸上。喝就喝吧,照父皇说的,男子汉不就是得“醉死”几回么?两三杯酒下肚,就觉得这轩昂的寝宫都在忽忽悠悠地转起来,再饮下去,他就不知道这酒的滋味了。
厅内的巨烛给绛红纱笼罩住了,透出的灯影是迷梦般的暗紫色。这光亮柔柔地铺出去,敷在硕大的帷幕上、缭绕的香烟上,寝宫中的一切在完颜冠眼中便都变成一片朦胧的紫色,连父皇狂荡的笑声都是紫色的……终于他的脑袋一沉,就在一片醉人的紫色中晕在那案上了。恍恍忽忽地,耳边似是响起一声无比寂寞的叹息。
一片昏沉中,也不知过了多久,忽听寝宫内殿传来父皇尖锐的一吼:“谁?”完颜冠的神智都给这喝声震得一清,想要睁开眼,却觉眼皮万分沉重。
猛听得砰的一声响,寝宫的殿门忽然给人撞开,一股冰冷的朔风卷着雪花打着旋灌了进来。完颜冠的眼睛拼力挣开一条缝,却见门外涌进来一群人。他瞧不清那些人的长相,只恍惚着觉得那些人的头脸、衣襟上全披着一层血红的颜色。
正要看个仔细,劈面却袭来一线刀光,完颜冠迷迷糊糊地要待闪避,身子懒懒地却提不起半分力道。眼见那刀就要砍到头上,完颜冠忽觉背后生出一股力道,一拖一带,将他的身子硬生生移开了半尺。饶是如此,那闪电般的刀光还是在他颈下划出道半尺长的血痕。
一串血珠飞到锦袍上,颈上的刺痛伴着刺骨的寒意直窜入心底,完颜冠的酒意登时醒了大半。他啊的一声大叫,在地上打了个滚,抬头看时,才瞧见一壮一瘦两道身影各舞刀剑,恶狠狠直扑过来。却又有个矮粗的身影挥掌如风,死死拦在身前,可不正是师父“矮修罗”徒单麻。完颜冠痛得双目都流下了泪来,霎时间只觉自己似是跌进了一个惊恐黑沉的噩梦中去了。
蒲察怒狞笑一声:“不想这里倒有一个硬爪子。平章爷,你们去做大事,这小子交给我们了!”口中说话,手中钢刀越使越快,霍霍刀光如同乱蛇飞涌一般直向“矮修罗”卷过来。“你们当真是要造反么?”徒单麻身上未带兵刃,立时给他逼得手忙脚乱,急切间连声音都颤了。
原来熙宗和晋王完颜冠饮酒时,徒单麻一直在一旁随侍,今日熙宗竟是兴致出奇的高,也随手赐他御酒数觞。几大觞烈酒灌进去,徒单麻脑袋也有些飘飘然起来。完颜冠才喝了几杯,便醉倒在桌案上。熙宗见儿子醉倒,酒意上涌之下,也不以为意,自顾自地痛饮数斛,便醺醺然进了内室安歇。
昏沉沉的徒单麻正待扶晋王出宫,却正好看见这几人气势汹汹地直撞进寝殿,若非矮修罗及时出手,蒲察怒那一刀早要了晋王完颜冠的性命。
猛然间只听得无忧子一声怪笑,手中的丧门剑一吐一吞,徒单麻立时一声惨呼,胸前鲜血淋漓,却是已被这诡谲如蛇的一剑在左胸上划出一道血痕。“有刺客!”徒单麻蓦地振声长啸。
完颜冠的耳膜给那凄厉的啸声震得嗡嗡作响,他终于知道这决不是梦。他顾不得颈下传来的阵阵撕裂的疼痛,急甩头向内殿瞧去,那几个黑黝黝的影子已经涌进了父皇的寝室。
殿内蓦地响起父皇愤然的怒吼:“完颜亮,你这几个狗贼要待怎样?”这一吼乍然而作,有如静夜中响个霹雳,震得这寝殿都摇晃了一下子。无忧子和蒲察怒的招式都缓了一缓。
微微一沉,寝室内忽又绽出一道冷峻如铁的声音:“还不动手!”这喝声咬牙切齿的,如一根钢针一般直扎入完颜冠的心底,他一辈子不会忘记这声冷喝。立时喘息声,嘶喉声,刀剑声和父皇的惨叫声一起迸发出来,完颜冠哭喊着挣扎着,要站起来冲进去,但双腿软软的,却没有半分力道。
“住手——”徒单麻听了熙宗的嘶叫,惊怒之下只觉刚喝下的酒都随着冷汗从每个毛孔里飞溅出来,要待奋力冲进内室,但给蒲察怒二人风雨不透的招式绊住了,如何脱身得了?
哗啦一声,内室的水晶珠帘给人一头撞开,浑身是血的熙宗狂奔了出来,却一头栽倒在地。几个杀红了眼的金国重臣也一窝蜂地跟着冲出。
完颜亮的狐裘已给他裂开,木棉白袍上斑斑点点的全是血迹,但他的刀却最快最狠,眼见熙宗扑到在地,竟飞步踏上去,双手擎刀,结结实实地自背后直搠进去。一蓬鲜血嗖的飞窜起来,热腾腾地溅了完颜亮一脸一身。熙宗挣起头,发出惊天动地般的一声哞叫,便再没有一丝声息。晋王完颜冠的喉咙里咕噜了一声,只觉满腔的血一下子都涌了上来,眼前一黑,几乎昏死过去。
熙宗这一声惨嘶惊得众人心头都是一颤。完颜亮也给那迎面射来的热血打得心胆一缩,这可是高踞九五之尊的天子的热血呀。这个不可一世、君临天下一十五载的皇帝终于在这个苦寒的雪夜里给自己一刀戳死了!
狂喜、得意、吃惊、不安,诸般情愫竟一起涌上了完颜亮踌躇满志的心头,他高昂起一张凝满鲜血的可怖脸孔,一霎时竟定在了那里。
“皇上——”还是徒单麻从心底发出撕心裂腑的一吼,乘着众人呆愣之际,身子疾纵,揽起了跌倒在地的晋王完颜冠,一脚踢飞了寝殿的窗户,飞身纵了出去。
便在这时,只闻脚步声响,寝殿的大门给几个侍卫撞开,竟是阿里出虎手下的侍卫听得声音不对,奓着胆子冲了进来。一瞧见浴血倒地的熙宗皇帝,几个侍卫骇得面无人色,腿软的就先跪在了地上。
“慌什么,”还是大兴国拿出往日近侍局直长的威风,厉声喝道,“龙骧楼武士徒单麻胆大妄为,还不快追过去给我擒了来!”几个侍卫慌得只顾叩头,跌跌撞撞地退出去,却在门外撞见更多闻声奔来的侍卫内侍,两拨人乱糟糟地拥在一处,寝殿外立时乱成一片。
驸马唐括辩眼见着数月前还杖责自己的皇帝血污满脸地躺着,也有些呆了,只顾盯着那张虽死犹威的狰狞脸孔呵呵地傻笑。那笑声沉沉地,着实骇人。
最先醒过神来的还是左丞相完颜秉德,他轻咳了一声道:“诸位,国不可一日无君!今日昏君已废,太祖太宗的子孙尚在,该当立谁为帝呢?”(按:金国的开国皇帝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因女真族建国之前的几代氏族首领都是兄终弟及的制度继承,故继任者不是太祖的儿子,而是太祖的兄弟完颜吴乞买,是为金太宗。由于兄终弟及制度保证了继任者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因而有一定的优越性,这也是完颜氏乃至女真族崛起的要因之一。及太宗晚年,应太祖之子宗干等掌权重臣之请,还位于太祖一脉,立太祖之孙完颜亶为皇储。)
完颜秉德说这话时双眼灼灼地闪着光,心下暗道:“不错呀,这时候群龙无首,我秉德之父是为大金国打下半壁江山的宗室英豪完颜宗翰,这龙椅说来我也有份!”完颜亮霍地甩过头,眼中射来两道怒兽般的光芒:“你说什么?”他的目光似要把完颜秉德撕成碎屑,语气却镇定如常。完颜秉德心中一虚,便不敢答话。
兵部侍郎萧裕陡然踏上一步,喝道:“行大事之前,早定下了立平章(按:其时完颜亮官为平章政事)为帝,这时岂能反悔?”说着拉过了桌案前的一把檀木雕龙座椅,直推到完颜亮身前,叫道,“请圣上以天下大事为重,顺应天命,即刻身登大宝!”
完颜亮盯着那龙椅上那精致的盘龙雕纹,心内一阵骚痒。他知道这时候还该当勉力推让一番的,但窥见唐括辩、完颜秉德等人火辣辣的目光,口唇哆嗦了一下,却又不知说什么是好。仆散忽土耐不住了,过去将他拉过来,硬生生按坐在椅上,嚷嚷道:“请平章爷早做了皇帝,咱们也早享富贵!”他是侍卫出身,口不择言,说得却是大实话。萧裕眼见秉德几人目光闪烁,仍无臣服之意,猛然挥剑砍断了桌案一角,怒道:“临事反悔者,如同此案!”他一声色俱厉,完颜亮身后的蒲察怒和无忧子的目光中也腾起了层层怒焰。
左丞相完颜秉德也是个千伶万俐的主儿,瞥见萧裕等人目中的杀气,急忙率先跪下。唐括辩、阿里出虎见他跪倒,心中都万分后悔让倒让此人抢了先,急争着匍匐到完颜亮的脚下。完颜亮眼见桀骜不驯的丞相和驸马都跪倒称臣,紧缩的一颗心才略略舒展开来。这时大兴国、萧裕诸人全都爬在血斑斑的殿内三拜九叩,血气弥漫的熙宗寝宫里立时响起了一片“万岁”之声。
完颜亮的双手紧握着木椅扶手才不致兴奋得打颤,但那泛红的双眼却忍不住模糊起来。他就势呜咽着把那两行喜泪洒下来,哭道:“若非主上嗜酒乱性,动摇社稷,我辈焉能做出今日之事”匍匐在地的众位爱卿急忙称颂皇帝是为了祖宗江山而大义废绝,实乃仁义明德之举。
哭号声中,完颜亮挥手去拭那眼中的泪水,却将手上、脸上的血污一把抹上了眼眶,模糊了一片。他却似忽然想起了什么,睁大凝满血丝的双眸,喝道:“唐括辩!”伸出血手指着地上的熙宗尸首,发布了第一道纶音谕旨,“仍旧以他的名义拟一道旨意,速召都元帅完颜宗贤入宫,就说是商议立皇后的大事!”
完颜宗贤是完颜亮在朝中的死敌,素来对熙宗忠心不二,跟完颜亮处处针锋相对,众人此时听了完颜亮阴沉森寒的语调,心下均是一寒。
就在这一瞬间,完颜亮已从骤登大宝的狂喜中醒了过来,迅即恢复了往日细密深刻的睿智,又低喝道:“蒲察怒,速速率人缉拿晋王完颜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眼见蒲察怒施了礼后,急匆匆地要走,又冷冷叮了一句,“若是抓不到他,你也不必活着回来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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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冠给徒单麻夹在肋下,飞一般地掠出了寝宫。“父皇,我要见父皇”他哭喊着、嘶叫着,却给徒单麻一把捂住了嘴。“小祖宗,别叫了,这天已经塌下来了!”徒单麻颤抖的声音中也夹带着一股呜咽,“咱只求先要平平安安出了这皇宫和京城!”
完颜冠曾跟随父皇亲自指定的饱学宿儒研习经史,以往曾草草翻阅过汉人史书中的弑君篡位之事,这时眼见素来沉稳干练的师父竟也浑身微颤,才从无尽的悲恸中略略挣回了一些神智:“是呀,天已经塌了下来,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往后的大金国只怕再难有自己的容身之地。”
一个声音在心内只是喊:“完颜冠,你可要撑下去!死活不能丢了太祖太宗的脸!”他强挣着咬住自己的唇,但心底剧痛,这哭声就是止不住,只在喉咙发出一阵子呜呜低吼。
起风了,虎虎狂啸的北风夹裹着片片雪花打在脸上,完颜冠便觉着颈下的伤口刀割一般生痛。借着皇宫长廊里串起的盏盏宫灯散着的点点幽光,他隐隐瞧见苍穹上厚实的彤云仍旧浓重地凝在头顶上,这沉沉的梦魇般的黑夜竟似没有尽头。
隐约着,不少的喧嚣和火光从身后宵衣殿方向传来。正是混乱万分的时候,两个人却不敢回头,穿过延光门,一鼓作气地向前冲去。路上遇见了几个巡视的侍卫和内侍,全不明白为何晋王这么惊惶失措的奔逃,只是远远地垂首问安。到了皇宫的英武门前,完颜冠和徒单麻故作镇定,喝出守门的内侍开了宫门,大摇大摆地出了皇宫。
刚行出去半里路,身后就传来了一串惊急的蹄声,跟着“晋王殿下留步”的呼喊一声紧似一声地在静夜中传来。师徒二人的心都是一紧,情知这紧要关头,谁也不能相信,立时加力狂奔。
好在二人是趁着完颜亮等人心魂未定的一刻及早跑出来的,漆黑的雪夜里身后的追兵一时还辨不出他们在什么方位。矮修罗顾不得身上伤痛,展开绝顶轻功,携着完颜冠,犹似足不沾地一般在雪地上飞步急掠。
“咱这是去哪里?”完颜冠的话中带着哭音,他知道自己已经从天上掉到了地狱,这苍茫大地再也没有自己的立锥之地。“去哪里?眼下这大金国,能收留你的,想来就只有那龙骧楼了!”“龙骧楼?”疾奔的完颜冠喘息起来,他忽然想起来师父好像就是龙骧楼的吧,忙呜咽着问,“它在什么地方,很远么?”
“远,”徒单麻哑着嗓子说,“完颜亮当权时最怕的就是咱这龙骧楼,一年前借口汴梁人心思宋,龙骧楼要虎踞中原冲要之地,就将龙骧楼主芮王完颜亨远远地支到了黄河之南的南阳。”说着一把将完颜冠拦腰抱起,负在背上,加力飞奔。
“芮王完颜亨?”完颜冠久居深宫,却总听师父提起完颜亨的大名,依稀记得这人就是师父总提起的大金国第一高手。
徒单麻的眉毛上已经堆满了飞雪,蓦地扬起双眉道:“便是他!芮王完颜亨是咱女真的大英雄完颜宗弼的儿子,勇武机谋不输其父,这时也只有他这龙骧楼主或能仗义出手!”顿了顿,又道,“还有,殿下那块龙纹玉佩还在吧?”
完颜冠的心一颤,急探手摸向怀中,但觉胸口上的那块玉还温润润,便一把攥紧了,颤声道:“在啊。”徒单麻低笑道:“好!这块玉可是万岁当着文武众臣的面给殿下戴上的,那便是殿下他日重登大宝的明证。嘿嘿,若是我不成了,殿下独自寻到芮王完颜亨时,他见了玉,自会给殿下做主……”
徒单麻本来心底无限的虚软,但说起“龙骧楼”和“完颜亨”之后,立觉一颗心沉实了一些,抱住完颜冠的手臂猛力紧了一紧,喝道:“殿下,你可要撑下去,诛奸铲邪、重整河山的重任可就看你了!”
完颜冠浑身一抖,抬起头来,头顶的夜空深邃漆黑,昏黑粘稠的夜气里隐隐地也透出一股血腥来。他觉得自己的心已被斫成了十七八块,正汩汩地冒出血来,忍不住呜呜地又哭起来:“师父,我不成、我……我好怕!”
第一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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