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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关于洛丽塔制服的都市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6-27 23:54:37

❶ 洛丽塔这个小说写的是关于什么的

讲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恋爱故事,以下是在网络上找的故事梗概:

小说描述一位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亨·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时期,与一14岁的少女安娜贝儿发生了一段初恋,最后安娜贝儿因伤寒而早夭,造就了亨伯特的恋童癖(The child I love),他将“小妖精”定义为“九到十四岁”。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又迷恋上女房东Charlotte Haze的12岁女儿洛丽塔(Lolita),亲呼她为小妖精。 由于儿时的阴影,亨伯特对洛丽塔无法自拔,为了亲近这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柏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小说中的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Dolores Haze),西班牙文发音的小名为洛丽塔(Lolita)或洛(Lo),因此作为书名。 后来女房东发现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企图和对自己的不忠,一时气疯往外跑,被车子撞死。亨伯特将洛丽塔从夏令营接出来一起旅行,他以为在洛丽塔的饮料中下药,就可以在不知不觉中猥亵她。结果药对洛丽塔全无效果,相反第二天清晨洛丽塔主动挑逗亨伯特,发生乱伦的关系。亨伯特然后告知洛丽塔她的母亲已经去世,至此洛丽塔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接受了必须和继父生活下去的这个现实。 亨伯特带着洛丽塔以父女的身份沿着美国旅游,他利用零用钱、美丽的衣饰等小女孩会喜欢的东西来控制洛丽塔,以及继续满足自己对她的欲望。洛丽塔长大后,开始讨厌继父,她意识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状况好”。于是她开始跟年纪相当的男孩子交往,并借着一次旅行的机会脱离继父的掌握,一开始亨伯特疯狂的寻找,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 三年过去,一日亨伯特收到洛丽塔的来信,信上说她已经结婚,并怀孕了,需要继父的金钱援助。亨伯特给了她400美元现金和2500美元的支票还有把屋子卖了买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约。他要求洛丽塔说出当时拐走她的人,洛丽塔告诉他那人正是奎迪(Quilty)( 作品中被女主角认为是东方天才哲学家),其为学校演出的剧作家,并告诉他,她和奎迪出走后,因为拒绝了奎迪要她和其他男孩子拍摄色情影片的要求,而被奎迪赶了出来。亨伯特请求洛丽塔离开她的丈夫和他走,但是她拒绝了这个要求,亨伯特伤心欲绝。他追踪并枪杀了奎迪。最终, 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狱中,而17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死于1952年圣诞。 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

❷ 关于小说洛丽塔

洛丽塔是想象的产物,是产生于纳博科夫的大脑。这是老纳先生明确说明了的。

看过洛丽塔小说的人,应该会看到纳博科夫写洛丽塔不是哗众取宠也不是突发奇想。是酝酿了很久的。最开始的想法是关于一只猴子的实验而来的。还写过洛丽塔的前身《魅人者》,好像也译作《魔法师》,(应该是同一本吧??),《洛丽塔》是在前身的基础上做了大幅度改动的,这样的话,情节怎么可能是真实的呢。

当然,我记得老纳先生曾经和亨伯特一样在幼年时候爱上过一个女孩,最终没有在一起,这在他的《说吧,记忆》里谈到过。所以说只能说洛丽塔在一定程度上是那个女孩的替身。不过“正因为纳博科夫爱上了小说中的洛丽塔,才没有爱上现实中的洛丽塔”。

老纳和他妻子薇拉的感情好着呢。其实我一开始也搞混了,尤其是“故事以外的故事”,洛丽塔难产死掉了等等,更让我混了。后来才明白那是老纳的文字功底好啊。有人称他是文学界的魔法师。也许技巧到了巅峰是能代替情感的吧……就那一段惊艳的开篇语,就把我们带入了亨伯特的世界。

不过,其实在小说中,老纳也不止一次地强调小说是虚构的,只是用的是一些文字游戏,比如说,有一家公司叫布兰克-布兰克,就是拿小说的真实性开玩笑,因为布兰克就是空白的意思。

还有就是因为亨伯特是精神有些问题的,为了将这个表现地淋漓尽致,第一人称是最合适的。(别问我为什么老纳能把一个病态的男人的心理揣摩地那么透)。这只是人称的问题。

《简·爱》一定看过吧?就算没看过也应该听过啊。(其实我没看过)。都是第一人称我我我的,但是简·爱可不是夏洛蒂。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有一定的原型,但是是虚构的故事,但是相当真实感觉,甚至他一个俄国人写的美国社会也逼真极了,这只能说明老纳先生大师啊

❸ 有谁读懂小说《洛丽塔》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亨伯特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她,在太阳沐浴的一块草垫上,半裸着,跪着,以膝盖为轴转过身,蜂蜜样的肩膀和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让人目眩神迷。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们在第二天早上完成了不伦之恋,而且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在各种类型的住宿地中,他很快就喜欢上了“实用汽车旅馆”———干净、整洁、安全隐蔽,是睡觉、吵架、和好、贪婪而违法私通的理想场所。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当洛丽塔要求出演学校的话剧《幽暗的丽人》时,他断然拒绝。但在洛丽塔用美色相诱之后,他还是妥协了,虽然他心里很不痛快。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性爱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眼镜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请给我们寄张支票来吧,爸爸。有三四百,或再少些我们就能对付得过去。”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❹ 小说:洛丽塔

首先我想有必要先介绍一下作者纳博科夫,纳博科夫是一位俄裔美国作家,英语不是他的母语,而《洛丽塔》却是一部英文著作。

按照常理说,母语应该享有语言上的优先权,但是别忘了,此人从小就俄、英、法三语随意的切换使用,是读着威尔斯、爱伦坡、布朗宁、济慈、福楼拜、威尔兰、兰波、契诃夫、托尔斯泰、勃洛克这些人的作品长大的。

于是,幼年就开始的语言混杂,彻底把他语言间的平衡打破了,在经历三语混杂、放弃英法尊从母语、转而主攻英语,中间还有过斯拉夫语和德语的加盟之后又有因为太过混杂而一度语残的时期,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想不疯都难。。。。从《洛丽塔》开始,纳博科夫一改“语言劫难”的低沉语调,戏剧化地把它转变成了“语言狂欢”,最后借由凡维恩之口,说出了纳博科夫这种能在多种语言之间自由来去的幸福感:“从我现在使用的英语,跳到轻灵的法语,再到温柔的俄语,语言间的微妙差异,纤毫毕现,一览无余。”

从话语中就能够感受到他是多么的无比爽,这种无比爽于是就化身成这本《洛丽塔》,于是就有了——

“感性时间基于血液循环,同时在理性上不仅依赖于主体对客体的清醒认识而且依赖于对自身清醒认识,因而在两点之间(可储存的未来和已储存的过去)产生了一重不间断的延续。”这样无比爽的句子。

但,象征手法如果变成了像文字游戏,其结果就会导致读它的人头大、眩晕、喘不过气的物理症状。

其实我倒愿意把它想的不那么复杂,想起小学中学那会儿,最腻歪的就是给课文分层分段写段意层意中心思想,择出句话来还要分析作者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谁知道他李白赞美祖国形势一片大好那会儿武则天是不是正跟他身边儿站着呢?谁知道李世民的《过旧宅》有没有请了枪手?。。。。所以下面说的也就是一些我认为:

亨·亨(主角)【画外音:“哼哼”、“猪叫”。。。汗一个,多么配合的两个词。。。以下出场人物均简称为哼哼和loli】

哼哼本身代表一种欲望、一种梦想,一种存在的形式,同时也代表了一种苦难、一种快乐的化身,或者别的什么什么,而唯独不能代表的就是一种概念和一种规则。

哼哼带着loli逃离了现实、道德,以及与现实和道德有关的一切,载着他唯一的需要——loli,开始了在精神领域里的游移生活,那种对loli的爱、欲望与占有成为了哼哼存在的依靠,而loli也是哼哼唯一能够把握的现实,或者说是唯一可以和现实联系在一起的真实的事物。

事实上,loli的变化使哼哼忽然间意识到了这一点:无论对于已知的还是未知的(也就文中说的“可储存的未来和已储存的过去”),loli的存在形式一旦改变,哼哼就再也无法把握他仅有的可以把握的现实,反过来讲,由于不可能把握真实,loli的离去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两个隐性象征:

【已储存的过去】——loli像哼哼早先的情人,这样,哼哼他对loli的那种吸引就可以引申成为他对往日记忆的迷恋。

【可储存的未来】——哼哼是从loli以及其镜像的存在来界定自我的,也是从自我与loli的关系中来确定自身的存在的,而loli的最终离去使他进入了虚无。

loli正是这联结这两点中间的一重不间断的延续。

引用心理学的名词胡乱分析一下:

首先,在心理学中,“血液循环”被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认为生命力的基础是两种因素:血液的浓度和血液中的空气,而“气”在人体内与其他组成部分相混合,既有生理的功能,也有心理的功能,它赋予人语言的能力,而成为一种思维的动因。

而在心理学中是没有“感性”这个词的,有的却是近似的“感知性”,这里的所说的“感”,完全是生理的感知,而“知”是形成认识的过程。

【结论1】形成某种生理感知的过程是基于一种思维的动因。

再看理性与非理性,作为一对生活概念,理性经常被看作是理智,是被肯定的一种精神内容,与之相对的非理性,其内容是无意识,无意识是不能被人意识到的,是被压抑的本能的欲望。而一个人作为伦理实体,不仅作为主体对现象作出伦理的评判,更要作为客体,成为伦理评判的对象,那么主体与客体可以看成是同一个体在同一现象中所具有的双重角色。

【结论2】从某种意义上说,理性是在压抑的本能的欲望下的一种精神上的抑制,而那种理性是不够完善的,信息也是不够完全的,甚至时间也是有限的。

因此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就是:由生理的感知和精神抑制下的挣扎与接受,最终产生的一种对于现实的默认与妥协。

❺ 《洛丽塔》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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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Lolita),又译为《洛莉塔》、《洛丽泰》、《罗莉泰》,是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创作的长篇小说。

该作绝大部分篇幅是死囚亨伯特的自白,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恋爱故事。小说最初未获准在美国发行,于1955年首次被欧洲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1958年终于出版了美国版,作品一路蹿升到《纽约时报》畅销书单的第一位。《洛丽塔》已被改编成电影。


❻ 那本小说里出现过洛丽塔

洛丽塔是一本书,书名就叫洛丽塔。小说描述了一位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亨伯特·H·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时期,与一14岁的少女安娜贝儿发生了一段初恋,最后安娜贝儿因伤寒而早逝,造就了亨伯特的恋童癖(The child love),他将“小妖精”定义为“九到十四岁”。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又迷恋上女房东Charlotte Haze的14岁女儿洛丽塔(Lolita),称呼她为小妖精。
洛丽塔恣意的挑逗亨伯特,使得无法亨伯特自拔,为了亲近这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他利用零用钱、美丽的衣饰等小女孩会喜欢的东西来控制洛丽塔。小说中的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Dolores Haze),西班牙文发音的小名为洛丽塔(Lolita)或罗(Lo),因此作为书名。后来女房东发现自己的丈夫与女儿的不伦之恋,一时气疯往外跑,被车子撞死。亨伯特将洛丽塔从夏令营接出来一起旅行,两人尽情的缠绵。洛丽塔长大后,开始讨厌继父,她意识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状况好”。于是她开始跟年纪相当的男孩子交往,并藉著一次旅行的机会脱离继父的掌握,使得亨伯特一直无法寻获。
一日亨伯特收到洛丽塔的来信,信上说她已经结婚,并怀孕了,需要继父的金钱援助。亨伯特给了她400美元现金和2500美元的支票,还把屋子卖了,买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约。洛丽塔拒绝了亨伯特再续前缘的要求,亨伯特伤心欲绝,他枪杀了那个带走洛丽塔的剧作家奎尔弟(作品中被女主角认为是东方天才哲学家),1950年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狱中。十七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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