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劈出一片江湖小说最新章节
❶ 女主一穿越过去就嫁给男主了男主在村里是个猎户脸上有疤后来女主用空间水恢复男主脸上疤男主慢慢爱上女主
女主一穿越过去就嫁给男主了男主在村里是个猎户脸上有疤后来女主用空间水恢复男主脸上疤男主慢慢爱上女主
女主一穿越过去就嫁给男主了男主在村里是个猎户脸上有疤后来女主用空间水恢复男主脸上疤男主慢慢爱上女主尘埃花
作者:楼景
简介:
夏悠然其实只要一想起这个地方,就是犹如千千万万的蚂蚁在一起的咆哮着提醒一个事实--徐沫影曾经是她的男人。在箱子的底层翻出那个其实不是很泛黄的照片。五年的时候,除了各个墙上的海报有了变化,这个城市的记忆其实一直的都是没有多大的改变,至少在她的记忆里面
男主先虐女主(女主不爱男主,男主慢慢爱上女主),后来一直虐男主心,男主最后一生孤独的文,蹉跎曲,有人把它奉为虐男主之最==
求书,女主从小是混混,使心机嫁给男主,男主后来慢慢爱上她,女主千《夏初遇见爱》作者:欢何内容简介:云夏初是恩依饰品的首席设计师,在结婚的前夕却被男友抛弃。心灰意冷的她觉得结婚和爱情似乎离她越来越远。在一次醉酒后,她回家少爬了一层楼,在706的床上正式邂逅了本文的男主角景晨。不久,夏初被告知怀孕了。夏初想要这个孩子,于是与景晨签了一份不同寻常的结婚协议。在景晨的要求下,夏初搬到了706,两人开始了一个屋檐下的生活。然而在一场景晨特意策划的教堂婚礼之后,夏初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怀孕,而这一切都是景晨处心积虑设计的骗局。景晨的解释让夏初难以置信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继续别扭的“同居”生活。但两人的感情却在你争我斗以及彼此吃小醋中逐渐升温,终于在一个大雨夜里,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不久,夏初接受了这份感情。然而,事情远非夏初想的那样简单。景晨的身份令夏初始料未及,他设计这一系列圈套的动机也让人怀疑,那他的感情会是真的吗?夏初又陷入了痛苦的挣扎,最终,她能找到她的真爱吗?
求一篇穿越文女主今穿古男主是王爷男主比女主大很多男主慢慢爱上穿越1853
作者:天天NO2
简介:
本书讲述的是五个现代人来到1853年以后所发生的故事。在中国东沙群岛暴风雨之夜,电闪雷鸣,五个渔民为了生存驾船偷渡,翻船昏迷过去,醒来就到了一八五三年七月十六日。在巴克雷斯公爵号客舱中
求穿越小说,女主嫁给男主,但是男主一开始不喜欢女主,后来爱上女主凤囚凰...BY天衣有风
但是是男主嫁给女主..
就算与你的不尽相同.看了你也绝对不会后悔~~~
女主万能一重生就嫁给男主,男主慢慢了解女主爱上了她,女主也爱男主都市妖王战记
作者:阿渣哥
简介:
刀氏集团的老总刀杭不但是十大富豪之一,同时他也是一个非常热忱于慈善事业的人。所以,每年在这一方面他花的钱也不少。这次在本市的慈善拍卖会他当然也不会缺席,对于这次拍卖的物品中他看中了一本古书
古言女主穿到傻子身上继续装傻与男主成婚爱上男主,男主有心上人后来慢慢爱上女主月为后
作者:青梅
简介:
他的爱,让她成为了六宫之首,母仪天下。他的爱,也毁了她的芳菲年华,骨肉分离。她本娇贵,他却给了他一座冷宫,委屈多年。她本柔弱,他却逼她藏躲在江湖,血腥之路。离山的白雪飘飘中
求小说,女主淡然对男主很不屑,男主慢慢爱上女主,男主是霸道型的,N男喜欢女主<<帝王业》
帝王业上出身望族、拥有皇家血脉的上阳郡主王儇(阿妩),原本拥有世上最令人艳羡的一切——美貌、尊贵、才情与青梅竹马的恋人;然而生逢乱世,不可回避的宿命将她推上风口浪尖。萧綦,出身寒微,从行伍而起,一步步凭军功踏上高位,成为权倾天下的豫章王。迎娶王儇本是一场权力的交易。却不料,一场迟来的邂逅,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从此铁血生涯里,有了生死契阔的相约,有了并肩同行的坚定。外戚与皇族之争引发宫变,南方皇族起兵反叛。返京途中身陷晖州的王儇智计夺城,赢得了政治生涯的第一场胜利,从此和萧綦并肩踏上帝王霸业的漫长征途,旌麾南指,马踏天阙。然而以王儇家族为首的士族外戚,与寒族武人势力注定了你死我活的对立。夫族与家族、爱情与亲情、昔日与今朝,逼迫王儇做出一次次残酷的抉择。昔日皇家女儿,以征服者的身份重返宫廷,真正站在了权力的颠峰。等待她的是繁华落尽、满目凄凉;是风云诡谲、危机四伏;是已经铺展在脚下的开国之路……
帝王业下皇室凋落,幼帝继位,摄政王萧綦独揽朝政。家族存亡与丈夫的野心,激发了一个女子的雄心壮志,将王儇(阿妩)从闺阁推上朝堂,与萧綦并肩伫立于权力之巅,进则风刀霜剑,退则万丈深渊。青梅竹马的子澹奉召回朝,被迫领军南征,手足相残;宫闱间阴谋重重,主仆反目,生死相搏;族人虎视眈眈,亲人相继离弃;突厥请降公主和亲,大漠狂沙吹散侯门风流?风波历尽,最后是谁不离不弃,又是谁错身而去。铁血男儿志在天下,刀锋所向,光寒铁甲,守土开疆,旦夕征伐;红颜女子不逊须眉,披荆斩棘,母仪四方,闺中描眉的素后,也可仗剑饮血,不惜染尽猩红……结发情,旧欢如梦终有别离;狼烟尽,江山固,大业将成,万骨当枯。是非千古事,得失两心知。看尽缠绵与铁血,黑暗与光明,永铭岁月深处的却是开国帝后并肩比翼的一段传奇……
《醉玲珑》
十四夜:完美的现世爱情破碎以后,宁文清无意间启动了九转玲珑阵,回到古代,成为天朝凤氏仕族女子凤卿尘,卷入江湖与庙堂的纷争。一个帝王的驾崩之谜,一脉皇族的混乱血统,一件上古巫族的镇族之宝,精彩情节纵横交织。凌王之冷、汐王之稳、湛王之雅、溟王之魅、十一之俊、十二之狂,面对各样的情感攻势,卿尘如何选择,又如何与四皇子夜天凌并肩作战?当夜天凌想要隐居避世,她也会欣然同往吗?九转玲珑阵再次启动,命运又将发生何种颠覆呢?微尘:她向往自由,他厌恶束缚,偏偏天不从人愿,月老的一根红绳将彼此萦系。竹林寂寂,箫声幽然。一缕清音拨动了彼此心中埋藏最深的那根弦,不由扪心自问:他和她,挣得开吗?
《艾因之风语》
神的她,月的心,高挂在世界的另一边
冷眼看着,生命的循环
生与死,之与她只是一场永远无法停止的游戏
被遗忘在历史中,心随着泪水一起成长
月的心,冷眼旁观着人性
人的悲哀,人的痛苦,人的一切
但,即使是如此的她,依旧走不出
因为她从来还是只是人,永远有着放不下,永远有着感情的人
身为人,做为人,所以光与暗
一切只是有感情的心,所选择的
因为我们都是人性的人
(感谢fz朋友的评价,借花献佛~~^_^)
拥有千年的智慧与经验是否就代表着纵意今生?
当看淡了人间悲欢离合之后又该如何活出今世的精彩?
风云变幻中,争霸天下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挟百世文治武功而来,她能否跳脱命运的束缚
《女扮男装:嚣张闲王》
现代千金小姐无辜被黑白无常勾错了魂,撞破了阎王跟某女的奸情。被阎王爷一脚踹到了架空的南耀皇朝,美丽红妆变成了南耀皇朝第一闲王爷。变性了?NO,当然没有。原来是女扮男装,还好她的‘荷包蛋’还在……
继续她的嚣张,第一闲王变成了第一狂人。皇帝?超级大BOSS也宠他如命。将军?首富?盟主?也是他的小跟班。
他的口头禅:官府是我家开的。
狂吧、疯吧,想扁他吧。敢吗?
当然不敢。
闲王在众人眼里是神,亦是魔,见到他要懂得自避三尺。敢犯上他的人,肯定是脑袋里塞满了豆腐渣,等待着闲王大发慈悲帮他们清除豆腐渣。
一句话,闲王是老大。
但当超级男装闲王碰上神秘的万年冰山酷男,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他会是他(她)的另一半吗?他(她)会为他褪下男装,恢复女装吗?
《绮梦璇玑》
睡觉、数钱是她人生的两大爱好但是眼前这个腹黑王爷不但肆意剥夺她的睡觉时间还没收她的私房钱,只允许她替他数钱是可忍孰不可忍!长得帅就了不起吗?权势大就了不起吗?城府深就了不起吗?好吧好吧,你大爷最了不起,姑娘惹不起总躲得起吧!以为成功大逃亡,跑出去没几天就被抓住打包带回去,还当着她的面伪造她的卖身契,她别的不擅长,最擅长赖账!腹黑大魔王与乌龟美女大PK。过程轻松小白,结局幸福完满。美女,身为一代腹黑大BOSS的王爷赵见慎见得多了,没见过谢璇玑这么难搞定的……利诱没有成效,虽然这个女人爱钱,却从不肯白占便宜。送她胭脂花粉首饰珠宝,拿去换钱逃跑。甚至许以王妃身份她都不屑一顾。色诱是目前看来最有效的,可惜还是次次功败垂成。对她温柔,她怀疑他有阴谋。对她冷淡,她全无所谓。对她刁难,基本上都无功而返,任何问题到了这个女人面前都会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解决。这个女人对他的回应就是一句:“除了金银古董,别人用过的东西我都不要!”
《陌香》
陌上花开香如故,
倩谁唤我缓缓归?
父母意外失去踪迹的少女唐唐,在自家阁楼上发现一本尘封的术法书,机缘巧合之下,促成了陌香的穿越。
身为初唐时期的国师袁天纲的师弟,世人皆说陌香天性秉性聪良,惊才绝艳,却命犯天狼,活不过弱冠。师傅却言,你的机缘,在另一个遥远的时空。
触手可得的幸福,也是需要呵护的。
这是一个青春,校园,灵异,但不恐怖的故事。竟然决定写灵异了,为什么不恐怖?因为,我一怕蛇,二怕鬼。
怕鬼也会遗传么?默。
《白衣传》
内容简介:白衣,是某大学的教师和兼职律师,在飞机上一场爆炸后,竟大难不死来到宋朝。为了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年代生存,白衣选择了帮她的救命恩人――归云庄少主云逸扬重振归云庄。一年后,归云庄白衣卿相之名传遍江南江北。这种平静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潜在的危险渐渐出现在白衣面前,而在此时,天下第一杀手――商少长,以一把秋水刀劈开了白衣的黑纱,也劈开了白衣尘封的世界……
求小说名。女主是穿越的,男主是杨广。刚开始男主不喜欢女主,但后来慢慢爱上女主,并和女主归隐了。而另千年情牵
女主穿越是丞相之女脸上两边有胎记嫁给男主男主《纨绔子弟》中也有这个桥段(女主脸上有胎记,其实是她娘给她中的蛊,只有和喜欢的人OOXX胎记才能消失)
❷ 200分~求几本好看的武侠小说! 不要穿越 炫换仙侠、修真网游的 谢谢!
你上面提到的作家我几乎都看过,如果你喜欢小椴和凤歌的,其实我个人觉得小椴有古龙风格,凤歌有金庸凤歌,那我推荐你去看看燕垒生的作品,比如《天行健》系列,融合了武侠、战争、历史、奇幻,非常磅礴大气,包括有第一部《烈火之城》第二部《天诛》第三部《创世纪》,想当年我追着看哦,疯掉了都,等待连载的过程又让人期待也让人欣喜,幸好已经连载完了
还有“无心”系列(伏魔录、辟邪录、斩鬼录、搜神录),“雁高翔”系列,“贞观幽明录”系列。“民国武侠”系列,“幻真”系列(《长风沙》《摩耶境》《修罗宫》和《无量劫》),另有科幻小说《忘川水》《天雷无妄》《噬魂影》等等,
江南的书,比如《缥缈录》等就不推荐你看了,虽然我是一本一本追着看的,但是太难受,江南同学挖的坑实在是太多,并且都没填上,让你越看越郁闷,心里痒痒得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因为《天行健》有三本,我很难找到我认为最能代表它风格和水平的一段,就给你贴它的最前面几段吧,见谅哦
《天行健》《烈火之城》
第一章 裟婆世界
沉重的城门被战斧劈开的时候,城里城外都发出了呼叫。不过,一个是欢呼,而另一个却是充满了绝望。
叛军的最后一座城池被我们攻陷了,共和军从今天开始,成为了一个历史名词。
我从门上拔下巨斧,碎木片崩到我脸上。可是,我没有一点以往打了胜仗之后的喜悦,心底,只是说不出的空虚。
石块和瓦片一下稀了下来。守城的也明白大势已去吧,不再坚持了。也难怪,围城已持续了三个月,城中的食物也多半已尽,他们不会有太多力气去扔石头了。
我冲进城门,身上,铁甲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两个守城的兵丁提着长枪冲上来拦住我。尽管他们气势还很盛,但围城三月,高鹫城中已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在饥饿下,他们的枪术也破绽百出。我挥起巨斧,以雷霆万钧之势,一挥而过。随着砍过铁甲的声音,那两个兵丁登时身首异处。
此时,大队人马已经推开了城门,冲了进来。城头上,剩下的一些士兵发出绝望的哭叫。尽管在守城时,他们一个个视死如归,但死马上就要降临时,还是都惊慌失措了。
我又砍死了两个还敢冲上来的敌兵,这时,我的护兵把战马牵了过来。我跳上马背,扔掉了斧头,操起铁枪。在大队人马中,一个传令兵追上来,一路叫道:“武侯有令,屠城。”
即使战火把我的心炼成了铁一样,我还是心头一颤。高鹫城,当初号初帝国十二名城之一,难道今天就到了末日了?
我的部下却没有我这种想法,齐声发出了欢呼。在他们看来,屠城是破城后最好的奖赏,那意味着财富、女人,以及发泄胸中郁闷的杀戮。
自从我跟随武侯南征以来,一路已经屠灭了八座城了。这八座城都是死不投降,以武侯的暴戾,自然难逃被屠的厄运。尽管我不想杀太多的人,一路上,死在我这个前锋营百夫长手里的共和军士兵,也不下于二十多人。每杀一个人,我就觉得手上的血腥气重了一分。尤其有不少对手是当初帝国军校的同学,他们也一个个死在我手下,我更觉得内心的空虚。
战争,也许永远都是你死我活的。
我的护兵祈烈带着马到我跟前,道:“将军,快走吧。”
我在面罩下看了看他。他只有十九岁,也许,还不知道生命有多么可贵。我没说什么,屠城是破城后的一大乐事,我不想扫他们的兴。
“你带队去吧,我有点累,不想去了。”
“楚将军,当初你不是带我们去过?”
我扭过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我不去。”
他吓了一跳,道:“那,我去了。”他带过马,挥挥枪,道:“弟兄们,跟我走。”
我带的一百个人,经过几次大战,还剩了八十多人。这八十多人一直都是在帝国军的前锋中,也许,杀人对他们来说已是一件乐事。他们欢呼着,簇拥着祈烈冲去。我看着潮水般的帝国军涌入大街小巷,高鹫城中,四处火起,一片妇孺的哭声。我只觉眼前有些湿润。
这就是战争么?在军校中,我的受业老师曾教过我们,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至高之道。然而,我在行伍中这几年,经历了十几次战阵了,每一次,都是在血和火中冲上城头,踩着的,总是死人的残肢断臂。
我带转马,准备回到营房。在城头上,一些举着手的共和军俘虏东倒西歪地走下城墙,一队帝国军嘻笑着象赶一群绵羊一样赶着他们下来。有个俘虏也许腿部有伤,脚一崴,人倒在阶上,一个帝国军骂了声,挥起刀来,一刀砍在那俘虏背上。那俘虏的血也象干涸了似的,身体几乎裂成两半,血却流不出多少。
不杀降虏。当初第一代大帝得国之时,立下的军令中第三条就是这,然而,两百年过去,没人还记得这一条了。
那个俘虏还没死,举起手来,惨呼了一声。这似乎勾动了那动刀士兵的凶性,他挥起刀来,又是一刀砍下。
我低下头,不愿再看这样的屠杀。
才走了两步,耳边忽然有人喝道:“大胆!”
我吃了一惊,抬眼一看,我面前,是三个骑马的人。一个侍从模样的人用长枪指着我,道:“竟敢如此无礼!”
我勒住马。正中那人,是武侯!我冲撞了武侯!
我跳下马来,单腿跪在地上,道:“武侯大人,前锋营百夫长楚休红万死。”
武侯没有戴面罩,在他的脸上,却没有什么怒意,道:“你就是第一个冲入城中的楚休红?为什么不和人一起去屠城?”
“禀大人,末将刚才冲锋,现在只觉疲倦,想休息一下。”
武侯笑道:“你是觉得我下这屠城的命令太过残忍吧?”
我怔了怔。武侯一向以悍勇出名,没想到他居然一言道破了我的想法。我道:“末将不敢。”
武侯正色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我下令屠城,并非好杀,不过为以后有心作乱人作个榜样。”
我壮着胆,道:“大人,城中平民并非军人,大帝得国之时,就明令不得杀降,故当时得民心。”
“你觉得我做的不得民心?”
武侯的脸色沉了下来,我心头一动,只觉背上寒意阵阵,却不敢多说什么,只是道:“末将怎敢妄加置喙,不过一点管见,不过末将以为,大人所令,必定含有深意,是末将有妇人之仁了。”
武侯笑道:“妇人之仁。呵呵,为将之道,当初军圣那庭天的《行军七要》中,第一条中便讲到了不可有妇人之仁。你冲锋之时勇冠三军,如今却婆婆妈妈的。”
他从腰间解下佩刀,道:“此刀名曰‘百辟’,现赐于你,日后,用此刀斩断你的妇人之仁。”
那把佩刀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我双手接住,只觉手中一沉。正待跪下,武侯拍马已冲了过去,他的两个侍卫也追了上去。
得到武侯的赏赐,也许是件好事,可是,我内心却更觉空虚。
※※※
屠城还要继续几天。这几天里,帝国军在高鹫城中可以为所欲为。
为所欲为。这四个字能有多少含意,几乎不能说的。到处都是火,血在地上流成了河,散落着的小件木制品都在血上漂起来了。
一个人,为什么对破坏的兴趣远远大于建设?
天黑了下来,可是,杀人的欲望并没有减退。城上,笼罩着一层黑云,远远望去,好象隐隐有一条黑龙盘在城头。
我躺在一间小屋里。这间屋子原来的主人一定是个士人,因为房里我竟然发现了两本远古时留传下来的书。这些书是一种非常坚韧的薄质材料制成的。据祖先留下的传说,在远古,我们的祖先是一群半人半神之类的人物,可以借助工具在天空飞,在地上跑得比最快的马还要快。后来遭到天谴,几乎所有人都死于一场大灾难中,剩下的人再也不记得祖先那些神术。后来又经过两千年繁衍生息,才形成现在的世界。
这个传说已被发现的那些书证实。帝国的大技师们尽管解读出了书上写着的奥秘,却发现不了那些书本身的奥秘。也许,这个秘密还要再过许多年才能被人发现。
我抚摸着书。这两本书也许有两千多年历史了吧,现在摸上去还是光滑得很。只是,书里讲的却很无聊,不过是讲一个人经历过的一些事。我看了没多少,就发现了太多无法理解的词语。
我们已经忘却了多少有价值的事。我合上书时,不由得想着。
这时,门口一阵喧哗。我不由皱皱眉。我实在不喜欢住在一个周围都是尸体的地方,因此,我住的这个小屋子周围几乎都被拆成了白地。有谁会来这里?
有人拼命地敲门。
我抓着武侯给我的百辟刀,走到门前。辎重官知道我住在这儿,可他已经忙得焦头烂额,未必会来。
我大声道:“什么人?”
门外,是祈烈的声音:“将军,是我。”
我拉开门,祈烈兴高采烈道:“将军,我们给你带了点东西来。”
我不被人觉察地皱皱眉。我实在不喜欢那些带有血腥的战利品。有一次在屠城时,我看见一个帝国军拼命在捋一个少女腕上的金镯,因为不太容易退下来,居然一刀砍断了那个少女的手,以至于我老是梦见那一只滴着血的断手。
“你们拿去分吧。”
祈烈看了看另外几个我队里的人,笑了笑道:“这东西可不能分的。来,给将军留下。”
两个士兵不由分说,抬了一个大袋进来,小心地放在我的床上。我吃了一惊,虽然这口袋外面很干净,里面说不定会是些滴血的金银之类。我急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祈烈挤了挤眼,道:“听德洋大人说的。”
德洋就是辎重官,也许这帮小子也给他塞了点财物了。我不想说,他们已经嘻笑着退了出去,祈烈走时还掩上了门。
我回到内屋,想把那一包东西叫人处理了。刚想把这包东西拖下床,却见那大口袋动了起来。
里面是个人!
我也一下子明白了祈烈的笑意。这里是个人,那么,肯定是他们找到的什么美女吧,怪不得他说是“不能分的”。
我解开口袋,正如我所料,里面是个捆得象个粽子样的女子。
她象一只被鼠虎盯上了的小动物一样,惊恐万状。我笑了笑,想安慰她几句,她却想拼命地躲开我。
“不要怕。”
这话一说出口,我就想骂自己。说得像是色迷迷的。她盯着我,眼里充满了仇恨。
我伸手去解她的绳子,她猛地缩成一团,躲开我。我有点尴尬地笑了笑,道:“我没恶意的,你可以走。”
她看了看我,眼神却还是狐疑和痛恨。我无计可施,拔出了刀,道:“把手伸出来。”
她也许以为我要砍断她的手臂,毫不迟疑地伸出手。我把刀一劈,一刀砍断她手腕间的绳子,连点油皮也没擦破她,道:“你走吧。”
她大概觉得自己听错了,道:“让我走么?”
我把刀收回鞘里,道:“我说的,好象不是你不懂的话。”
她有点吃惊,拉开门,道:“我真要走了。”
我抓起床边的一件长袍扔给她。那是帝国军中平常的装束,她那副样子一出门只怕就会被人抓走。
她接过长袍,有点诧异地看了看我,我转过头,喝道:“你是不是不想走?”
她把长袍往身上一披。装束整齐了,倒像是帝国军中的一个杂兵了。看着她走出门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有点索然无味。
战争中,对于敌人发善心,那是自寻死路。但战争结束后,是不是还得一点善心都没有?我解下了武侯给我的佩刀,细细把玩着。这时,刀鞘上,用金丝嵌出了“百辟”两字,这时我才发现下面还有八字铭文:“唯刀百辟,唯心不易”。是用很细的金丝嵌着,字迹很小,所以粗粗一看发现不了。
话很简单,可我却不知那是什么含义。当初军校中老师告诉我们,为将之道,文武兼备方为上将,文过于武则懦,武过于文则悍。尽管我更喜欢舞刀弄枪,可好象还是有点懦吧。至少,把她放走,那就是懦。
我叹了一口气,走出门。掩上门,看看门上德洋给我贴的那块“前锋五营楚”的牌子,不知为什么,心底有点寒意。
我那房子虽然偏僻,但百步以外就是营房了。现在是屠城之时,到处都是血腥和焦臭,营房这一带虽然都是算干净的,那股气味还是很重,中人欲呕。我走在一片瓦砾中,时不时的,还会看见在残砖碎瓦间会露出一条断臂。
我背着手,走过营房。现在军士多半屠城去了。高鹫城经营近两百年,有人口三十万。战争中虽也损失不少人口,但战时逃到高鹫城的难民倒有五六十万,现在城中大约共有八十万人吧。要屠灭这所城,也许起码还有五六天。对于久经沙场,杀人已成习性的帝国军来说,也不是件易事。
现在营房里空荡荡的,看过去倒似座空营。屠城之时,除辎重营驻守外,只派少量士兵轮流驻防。包括在城外守住四门的驻军,也是轮流换岗的。那不为别的原因,只为了让所有人都能享受一番烧杀掳掠的快乐。
可是,自从我从军的第一天起,我就厌恶这种杀戮。
正想着,忽然,从身后有劲风扑来。我吃了一惊。是共和军的残兵么?
我没有回头,隔着衣服也感觉得到兵刃的寒意。听风声,那是长枪的声音。如果回头,只怕我会先被这一枪刺个对穿的。我的身体向前一倾,人一下扑倒,那一枪从我背上刺过。
那人一下刺了个空,已经在回枪准备再刺,我的右脚已经一个反踢,不偏不倚,正踢中那人的枪杆。“啪”一声响,那人的枪被我踢飞,我不等他再动手,已抽出了百辟刀。这时,边上又有一枝枪刺到。但此时我已全神贯注,这一枪于我等如儿戏,左手一把抓住那人枪尖下半尺处,人趁势向后转去,右手的刀已砍向那人持枪的双臂。
这是军校里号称“军中第一枪”的教官武昭教我们的破枪术。在马上使出这一招来当然很难,在步下却游刃有余。使枪的自也有破解之法,但那两人只怕只是个小兵,枪术生涩得很,绝使不出反克的枪法来,除了一开始我措手不及,稍觉吃力,现在要杀他们,已是举手之劳。
我这一刀刚要劈下,眼角却已看见他们的装束,那是两个帝国军。我又气又好笑,怪不得在营盘门口也会遇袭,却也不敢放开手里抓着的枪杆,口中喝道:“住手!”
先前被我踢掉长枪的那兵丁已抓过掉下来的枪,见我喝了一声,也不由一怔。我一把夺过手中的长枪,右手回手将刀收回鞘中,道:“我是前锋五营百夫长楚休红,你们看清了!”
那两个士兵又同是一怔,过了一会,一个道:“你……你是率先冲入城中的楚将军?怎么不穿甲胄?”
我从怀中摸出我的令牌,道:“战事已了,当然不穿甲胄了。你们是谁的部下?”
他们看了看我的令牌,一下子跪在地上。一个道:“我们是第三营蒲将军下属。今日轮到我们站岗,我们见楚将军一个人过来,还以为是共和军的余党,不是有意要冒犯将军的。”
听到他们说的“蒲将军”三字,我不由皱了皱眉。他们口中的蒲将军是我军校里的同届同学蒲安礼,现任前锋三营百夫长,与我是平级。他出身显贵,是开显伯蒲峙的儿子。在学校时,他曾与我闹得很不愉快,现在虽属同僚,也少有来往。他们一帮高门子弟和我们几个平民出身的百夫长在前锋营中分成了两大派,下属也时常发生争斗。还有几个百夫长则两不偏袒,算是中立。不过私怨归私怨,这次围城之战,我与蒲安礼配合得不错,我能率先冲入城中也是靠了他那支人马牵制住城门口的共和军。
我道:“你们蒲将军现在何处?”
他们两人互相看了看,道:“蒲将军带着其它弟兄去追一个女子去了。楚将军,若你见到蒲将军请你向他说一声,让我们早点换岗吧。”
我看了看他们,道:“好吧。只是你们现在一心站好岗,别再碰到自己人没弄清就下手。”
他们两个诺诺连声。我走开时,却也觉得他们倒也情有可原。我没穿甲胄,的确不太看得出来。现在城中到处是杀人杀红眼的帝国军,要是我受点什么伤,实在不值得。
我刚要转过身,忽然想到他们说的蒲安礼是追一个女子。我道:“蒲将军追的那女子又是谁?”
一个士兵道:“就是刚才不久,蒲将军见有个身材矮小的人穿了一身军服匆匆忙忙地向城外走去,他喝了一声,那人扭头就跑,却是个女子,想必她不知从哪里偷了套军服想逃跑。蒲将军带了十来个正在营中的弟兄追过去了。”
是那个女子!我几乎一下便可断定。我急道:“他们往哪里走了?”
那士兵向着左边指了指。我不等他明白过来,已向左边跑了过去。
左边是上城墙去的路。我跑了没多久,便听得前面一阵喧哗,一个很响亮的声音笑道:“小姑娘,别跑了,你可没路好走了。”
那正是蒲安礼的声音,他们正在城头。我向城头跑去,石阶上,还没干透的人血让我脚下打滑,可我一点没管。我心中,只是觉得那女子既然是我放走的,如果落入别人手里,那几乎是我害的一样了。
我走上城头时,正见蒲安礼手里提着那女子的头发。那个女子在他手里拼命挣扎,却象落入夹子的小动物一般,挣也挣不脱。我叫道:“蒲……蒲将军,请放手。”
蒲安礼回头看了看我,带着点讥讽道:“是勇士楚将军啊。楚将军的鼻子倒尖,一闻到女人味就过来了。你别急,等我们玩过了,一定送给楚将军赏鉴一番。”
这一通跑让我有点气喘。我压住了喘息,道:“蒲将军,实在对不住,这女子是我的。请你放开她吧。”
“你的?”他看了看手下那女子,手也松开了。虽然我们处得不好,但这点面子他总该给我的。他有点讥讽地对他手下道:“原来我们追的是楚将军的女人。弟兄们,权当我们长跑了一番吧,哈哈哈。”
他松开了那女子的头发,我跑了过去,对她道:“你不要紧吧?”
她站起身,用手指捋了下头发,稍稍梳理了一下,昂起头道:“我不是你的!”
我一怔。她不是疯了吧?难道她想落入蒲安礼手中么?蒲安礼在一边却扳住我的肩头道:“楚将军,到底是不是你的女人?”
她很响亮地回答说:“不是!我是自由的共和国公民,不是谁的人!”
我道:“你疯了么?”我刚想再说一句,蒲安礼一把扳开我,道:“楚将军,得了,你要女人再找一个吧,这个可是我们找到的。”
我被他扳得一个踉跄,人几乎摔倒。他手下的士兵都一阵笑,这让我有点恼怒。等站稳了,我道:“蒲将军,她是祈烈送给我的,我难道会说谎么?”
蒲安礼转过身,拍拍腰间的佩刀道:“楚休红,我已给足你面子了,若你再不知好歹,别怪我不客气。”
我心头一下子如烈焰燃起,已拔出了刀来,道:“蒲将军,别的事我可以让你,但她绝不可给你。”
蒲安礼转过身,看着我,慢慢道:“楚将军,你可要与我决斗?”
帝国尚武,决斗只消双方同意,并不犯法。和平时,就时不时会听到有人因决斗而死的消息,在军中却不常有这种事发生。因为武侯怕军中决斗会影响军纪,下令若有人决斗,则不管原因,负者及其下属将贬一级。这种处置虽然似不近情理,却让人决斗前多想一想,因为一个人若要决斗,他身上担负的便不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官位了。
我一时冲动,居然拔出了刀,那么就是挑战的意思。可要我收回刀去,我也绝不能做。我道:“蒲将军,我不想与你决斗,只希望你能给我个面子。”
他狞笑道:“面子已经给你了,现在我若不和你决斗,我的弟兄只道我是怕了你,那我的面子往哪儿搁?弟兄们,清个场子,给楚将军一件软甲。看他那样,跟个读书的一样。”
他的手下都一阵大笑,有个兵丁脱下身上的皮甲递到我跟前。我有点吃惊,道:“蒲将军,你真要与我决斗?”
蒲安礼道:“不是我要和你决斗,是你要和我决斗。现在废话少说,快点准备吧。”
他的手下左右散开,在城墙上空出一块地方,而她则被两个士兵夹着站在雉堞边,看着我们。我两手抱刀,道:“蒲将军……”
他喝道:“少给我婆婆妈妈的,你若再不穿皮甲,我也要攻上来了。”
我情知现在势如弦上之箭,已无法再挽回。我把刀放在地上,默默地穿那件皮甲。
那人身材和我相差无几,只是比我瘦些,这皮甲稍有点紧。等我把皮甲上的线缚好,道:“蒲将军,失礼了。”
在军校中,武课有兵法、器械和拳术三大门。器械中,主要是两种,马上枪和步下刀,决斗也分马上和马下两种。我马上的本领不算最强,五年军校,每一年都有一次岁考。那一届毕业生中我枪术岁考一向只在二十名左右,而步下刀术得过两届第二名。蒲安礼刚好和我相反,他的枪术岁考从未出过前十名,而刀术却总在十名以下。在军校中,我也曾与他比试过刀术,交手三次,他无一胜绩。他的刀法完全是力量型的,刀法虽快,却转动不灵。他弃己之长,到底是什么用心?
现在已由不得我多想,蒲安礼一声断喝,人已如黑塔一般压了过来。我看着他的刀势,等他扑过来时,一刀格住了他的刀。
“当”一声,两刀的刀口一交,爆出火星。他的刀虽然没我的百辟刀好,却也尽可挡得住。我却只觉手臂一麻,全身都震了一震。
他的力量居然有这么大!
我不禁有点吃惊。尽管我知道蒲安礼的力量在军中是过人的,但自信自己足以挡得住。可是现在他的力量居然有这么大,也许是杀人杀多了,锻炼出来的吧。尽管我也时常锻炼,可与他一比,就相形见绌了。
他还在压下来,我人向后一跳,已跳开了三四步,心里不禁有了点怯意。
他嘿嘿地笑了笑,大踏步向前走来。他的气势,真的有如泰山压顶,我几乎被他压制得喘不过气来。
他一定还有弱点的!
我努力找着他身形的破绽。如果我败了,不仅是我这百夫长的位置保不住,祈烈他们也要跟着我降一级。就算为了我属下这八十多个弟兄,我也绝不能败!
等蒲安礼走过来,我咬了咬牙,不能他站稳,人已扑了上去。
上一次是他进攻,这一次该轮到我了。
我冲到蒲安礼跟前,他象没知觉一样,一动不动。我的刀砍到他胸前,手忽然一软,他忽然把手中的刀在胸前一横。我的刀一碰到他的刀,他整个身体猛地向前一冲,我只觉一股大力袭来,手中的刀几乎要脱手。他却不等我变招,那把放在胸前的刀一翻,压住了我的刀,顺着我的刀平推过来。
如果不弃刀,我的手指一定会被他削断。
我咬了咬牙,手上却快得多,右手一下松开了刀,从他那刀上抽出来。他的刀正用力向下压,胸前已是空门大开,我右手已变拳,狠狠一拳打向他胸口。
这一拳是孤注一掷了。他的刀正平平削来,我若这一拳速度慢些,他的刀先到,那我这一拳便打不到他。但他的速度还是比不过我,我这拳的力量虽不是太大,但他胸前除了软甲,全无防备,“砰”一声,这一拳实实地打在他胸口上。他一个踉跄,整个身体都向后退去,那刀向胸前一挥,大概要确断我的手。我的右手却已收了回来,又伸到他那刀上,一把抓住了我刚才脱手的百辟刀,这刀只下落了一掌的距离。
这一招实在太快,大概除了蒲安礼,旁人都没看清。他那些下属同时发出一声“可惜”,也许是以为他自己滑了下才让我脱身的,当然不会为我一拳没打倒他叫可惜。
他们的话音未落,我右手的百辟刀已经抽回,顺势用刀尖刺向他胸口。他嘴里断喝一声,人退了一步。他的声音震得我耳朵里直响,我的刀却没有滞涩,已向前逼了一步。
蒲安礼自己也没料到我这把刀如影随形,居然还在跟着他向后退,脸上也有点变色。他脚下又退后了一步,手中的刀却胡乱向上挥来。我右手向后一缩,手已脱开刀柄,已变成拳,在他那刀向上挥个空后,又是一拳打在他胸口。
这一拳正打在刚才同一个地方,他再不能泰然处之了。他变招居然也跟得上我,向上挥个空的那刀又向下挥来。此时我的右手已缩回来抓住刚才脱手的刀,又一刀刺向他胸口,他这一刀“啪”一声又压到我的刀上。
他的下属在一边又震天般齐吼道:“好!”不等他高兴,也不等那些人的叫声消失,我的右手又已弃刀,缩回,化成拳,“砰”一声,不偏不倚,第三次打在他胸口同一个地方。
这一拳他已经受不了了。我的力量虽没他大,可他也不是铁打的,受不了在那么短时间内吃我三拳的。他人向后又退了一步,我的右手又伸到他的刀下,抽回了那把百辟刀,这时他下属们的那声“好”还没叫完,却突然嘎然而止。
我把刀用两手抱在胸前,道:“蒲将军真是好本领,我们不分胜负,就此罢手吧。可还请蒲将军把那女子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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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岁月催人魂,断魂皆一刀。任尔善恶名,尽丧归一刀。一个孤傲杀手护送一名烂漫少女,一段血雨江湖图由此展开,这不是一段传奇,这是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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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九十一,比刀
“好吧,我就成全你吧。”武波说完便一个瞬步却已到了那洪胜的面前,洪胜正要招架,只见武波却又先一步的闪到了背后。而武波正要一刀劈下的时候,忽然耳边一声琴响,手中的刀却似千斤重无法劈下。此时洪胜却一个横刀转身劈来。武波心中一惊。提起内灵大喝一声,手中的刀却才挣脱束缚,而此时却也来不及招架洪胜的那一招,只好赶紧闪身退了几步,待洪胜又是抢攻过来,武波却接着一个转身,却也瞬间又闪回刚才的原位。
武波喘了几口粗气,才缓缓的向上盯去。只见那司徒龙飞却也是按琴投来微笑。“两位刀中高手如此雅兴,我不扶琴一曲助兴,也太说不过去了。”
“好你个司徒。。。”武波哼哼而道。
“武哥。。。”金梦嘉却是担忧起来。
“老大,我两帮你拖住洪胜,你先去砍了那厮,看他嚣张!”廖立小声而道。
“哦?呵呵,这建议不错。。。”周晓玉说完便看了看那吕箐接着而道:“你知道该怎么办了吧?”
吕箐愣了一下,又是恍然的点了点头。“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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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看古龙的小说,李寻欢为什么一出场就是一流高手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才高八斗李探花,文武双全无虚发"、"潇洒飘逸闯天涯,蜻蜓三抄水天下"。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左右非常流行武侠小说和武侠影视剧,主要有梁羽生的《七剑下天山》,古龙的《小李飞刀系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系列等等。直到今天还有许多影视剧播放他们的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应该比较受年轻人的喜欢吧。他们三个作者的小说作品中塑造的江湖豪杰基本都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点,各自的武功高低也不同,有正面形象也有非正面形象。金庸的小说和影视剧看的比较多,古龙的也就看了小李飞刀。

李寻欢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练武更容易学成,最起码学得比一般人要快。既然是进士出身,自然阅读武功秘籍的理解力也比普通人要强很多。从古龙小说中的排名来看,小李飞刀排在第三位。不过他又那么聪明,加上不断的苦练,武功必然与日俱进的。
❼ 找一部武侠小说
盛颜的《三京画本》,男的不是男主,只是配角,叫萧铁骊,女婴是女主叫观音奴或者崔夜来
❽ 找小说名
《怀念传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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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楼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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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当猎风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将手上的裁决挥向祖玛教主后,便看见祖玛教主的身体与裁决之杖同时断成两截。
这时候,猎风突然非常地想家,想念宁静的边界村,想念自家的那棵老樟树,更想念常讲故事给他听的老铁匠……
猎风出生在比奇省最南面的一个小村子,那是一个美丽而安详的地方。一年四季都有红花绿树,边界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得艰苦却平静。
只有偶尔到来的江湖客会给小村和童年的猎风带来一丝微澜。
这些江湖客都是来找老铁匠买刀的。虽然他们看边界村的村民时,眼中满是不屑,但见了老铁匠都是十分地尊敬。于是人们就猜测说,老铁匠以前也是一个江湖客,后来厌倦了江湖的杀戮就隐居在了边界村。
每当村里来了江湖客,猎风就会跟在后面看,稚嫩眼中充满了好奇与羡慕。当他们离去后,猎风会呆呆地看着天边的白云,一坐就是几个时辰,然后就拿着木剑去找伙伴们玩耍。
当夜幕降临后,猎风就去找老铁匠,听他讲故事。老铁匠的故事多的就象他身上的疤痕一样数不清,但猎风最喜欢听那个屠龙刀的故事:
相传在许多年前,江湖上有一位少年,与一个大门派掌门的女儿相爱了。然而,少年出身卑贱,武功低微,少女的父亲怎么也不同意他们在一起,自做主张将女儿许配给了沙巴克的少城主。少年曾经苦苦哀求掌门取消婚礼,却被掌门用剑划花了双颊。掌门对他说:你的这张脸怎么还配得上我的女儿。
半个月后,婚礼如期举行。盛大的场面轰动了整个玛法大陆,人们奔走相告,都说那是天下最般配的一对。而就在此时,沙巴克的一个小酒馆里,一个极其丑陋的男子泣不成声。
三天后,少女自尽了。
三年后,江湖上出现了一个极丑的刀客,一夜之间破了一个大门派,数百口人无一幸免。掌门的尸体被发现时,一张脸已被砍的难以辨认。正当沙巴克派出精英四处追查凶手时,丑刀客又血洗了沙城。听幸存者说,丑刀客使一把削铁如泥的巨大砍刀,屠城后发狂地大笑,笑声中有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哭腔。然后朝东北的祖玛寺庙方向狂奔而去。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人见过丑刀客。而每年都有许多寻找宝刀的人进了祖玛后也再没有出来。
每次说到这里,老铁匠的眼神就会变得深邃起来:“那把刀就是屠龙刀,得到它的人就会成为江湖第一高手。”
十五岁那年,猎风决定离开边界村,去看看他向往已久的江湖。老铁匠为猎风精心打造了一把八荒。他拍了拍猎风的肩,长长地叹了口气:“孩子,天下只有屠龙才算真正的刀。”
猎风第一次走进繁华的比奇城,看到衣衫华丽的男女往来不绝,高声谈论着江湖上的事,他的心都醉了。
但猎风仍然是来自边远小村的一个穷少年,他必须赚到足够的钱来养活自己。每天他都去骷髅洞卖力地杀骷髅,偶尔有空就在武器店徘徊。然后就在心里默数着还差多少钱能买把好刀。日子虽然过得辛苦,但毕竟已经人在江湖了,而那把屠龙就在江湖中。
在一个人际罕至的骷髅洞三层的角落,猎风砍倒一个骷髅后,从它身上掉下来一把猎风向往已久的斩马刀。猎风欣喜万分正要去捡的时候,一个方士飞奔过来抢先拣起。猎风客气地要他还给自己,那方士一言不发却飞过来一张符纸,接着方士养的一个骷髅便冲过来对着他猛砍,猎风奋力还击却被砍得伤痕累累。猎风这才明白,在江湖中没有道理可讲,谁实力强谁就有理。
此后猎风开始了漫长而几近疯狂的练功,终于有一天,他将那个方士砍死在比奇郊外的枫树林里。当时,那方士正趾高气昂地骑着只深蓝色怪兽,在追杀一个拿偃月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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