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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2 04:13:48

1. 作文我的精神食粮一《西游记》450字

我的精神食粮一《西游记》
书,就是精神食粮。而四大名著,更是精神食粮中的虫草、燕窝等高级品。在四大名著中,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
《西游记》就像一座丰富璀璨的文化宝库,给后人提供提供给了无穷地智慧与力量。它又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明珠。数百年来,《西游记》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我当然也不例外。《吵碧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共有一百回。从石猴出世大闹天宫到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直到最后取得真经,完美的大结局。
而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作者的笔下,出现了一个个鲜活的形象:翻云覆雨的如来佛、忠心耿耿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诡计多端的白骨精、沉默勤劳的沙和尚等等。而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唐僧了。
唐僧,他着实让人有一点哭笑不得。他经常责怪孙悟空伤人性命,甚至悟空告诉他那些人都是妖怪变的,他也总是说:“即使是妖怪,也应该教育他改邪归正。”他也经常因为这个原因将孙悟空赶走。但每当他遇到妖魔鬼怪时,他又总是后悔想起孙悟空,又让二师兄他们把他找回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赶走孙悟空又叫回孙悟空,实在叫人有些哭笑不得。
猪八戒是我最喜欢的任务,他虽然贪吃贪睡还贪色,但当唐僧有难之时,他也会挺身而出与敌人对抗。而且,他的贪吃好色种种坏习惯总会引发一些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叫人对他的喜爱只会多不会少。
而每当我拿起《西游记》时,我总不愿把它放下,里面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总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那些笔下的角色就像真的一样,让人在看书的时候觉得自己是身临其境。好像也在和孙悟空一起保护唐僧,也在和八戒一起对战敌人……《西游记》总让我欲罢不能。
鲜明的人物故事,还卜碰渣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只要想办法,就一定是可以解决的。像以前,我一遇到做不出的难题,就放弃了,认为会做简单的题就行了,不用做那么难的题让自己那么辛苦。现在想起来可真是惭愧了。但我现在会一直坚持把型悄它做出来才罢休。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涵十分深刻,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不愧是是精神食粮中的高级品!我的最爱!

2. 求万能作文素材的人物,快高考了,我的素材积累很少很担心,望师兄师姐们分享一下作文素材。感激不尽!谢

●青春是用意志的血滴和拼搏的汗水酿成的琼浆——历久弥香;青春是用不凋的希望和不灭的向往编织的彩虹——绚丽辉煌;青春是用永恒的执著和顽强的韧劲筑起的一道铜墙铁壁——固若金汤。
●信念是巍巍大厦的栋梁,没有它,就只是一堆散乱的砖瓦;信念是滔滔大江枝卜的河床,没有它,就只有一片泛滥的波浪;信念是熊熊烈火的引星,没有它,就只有一把冰冷的柴把;信念是远洋巨轮的主机,没有它,就只剩下瘫痪的巨架。
●站在历史的海岸漫溯那一道道历史沟渠:楚大夫沉吟泽畔,九死不悔;魏武帝扬鞭东指,壮心不已;陶渊明悠然南山,饮酒采菊……他们选择了永恒,纵然谄媚诬蔑视听,也不随其流扬其波,这是执著的选择;纵然马革裹尸,魂归狼烟,只是豪壮的选择;纵然一身清苦,终日难饱,也愿怡然自乐,躬耕陇亩,这是高雅的选择。在一番选择中,帝王将相成其盖世伟业,贤士迁客成其千古文章。
●只有启程,才会到达理想和目的地,只有拼搏,才会获得辉煌的成功,只有播种,才会有收获。只有追求,才会品味堂堂正正的人。
●如果说友谊是一颗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
多少笑声都是友谊唤起的,多少眼泪都是友谊揩干的。友谊的港湾温情脉脉,友谊的清风灌满征帆。友谊不是感情的投资,它不需要股息和分红。(友谊可以换其他词语)
●盈盈月光,我掬一杯最清的;落落余辉,我拥一缕最暖的;灼灼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萋萋芳草,我摘一束最灿的;漫漫人生,我要采撷世间最重的———毅力。
●如果说生命是一座庄严的城堡,如果说生命是一烂搭皮株苍茂的大树,如果说生命是一只飞翔的海鸟。那么,信念就是那穹顶的梁柱,就是那深扎的树根,就是那扇动的翅膀。没有信念,生命的动力便荡然无存;没有信念,生命的美丽便杳然西去饥差。(划线处可以换其他词语)
●毅力,是千里大堤一沙一石的凝聚,一点点地累积,才有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壮丽;毅力,是春蚕吐丝一缕一缕的环绕,一丝丝地坚持,才有破茧而出重见光明的辉煌;毅力,是远航的船的帆,有了帆,船才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爱心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
●心的本色该是如此。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顺逆,不论成败的超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有“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犹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如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肯因噎废食。
●快乐=物质/欲望。这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的快乐方程式。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物质消费越大,欲望越小,快乐就越大,正应了中国人的一句古话“知足常乐”。反之,如果一个人的物质消费有限,而欲望无穷大,将会怎样呢?路瓦栽夫人有那么多“梦想”,又有那么多“陶醉”,她怎么能不痛苦、伤心呢?
●俄国作家契诃夫说:“有大狗,有小狗,小狗不该因为大狗的存在而心慌意乱。所有的狗都应该叫,就让他各自用上帝给他的声音。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
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爱,有的时候不需要山盟海誓的承诺,但她一定需要细致入微的关怀与问候;爱,有的时候不需要梁祝化蝶的悲壮,但她一定需要心有灵犀的默契与投合;爱,有的时候不需要雄飞雌从的追随,但她一定需要相濡以沫的支持与理解。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埋怨生活给予了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即使青春是一枝娇艳的花,但我明白,一枝独放永远不是春天,春天该是万紫千红的世界。
即使青春是一株大地伟岸的树,但我明白,一株独秀永远不是挺拔,成行成排的林木,才是遮风挡沙的绿色长城。即使青春是一叶大海孤高的帆,但我明白,一叶孤帆很难远航,千帆竞发才是大海的壮观。
●生命不是一篇"文摘",不接受平淡,只收藏精彩。她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是一个"连载",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她都不会在你背后留有空白;生命也不是一次彩排,走得不好还可以从头再来,她绝不给你第二次机会,走过去就无法回头。
●试试看——不是像企鹅那样静静的站在海边,翘首企盼机会的来临,而是如苍鹰一般不停的翻飞盘旋,执著的寻求。
试试看——不是面对峰回路转、杂草丛生的前途枉自嗟叹,而是披荆斩棘,举步探索。
试试看——不是拘泥于命运的禁锢,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奋力敲击其神秘的门扉,使之洞开一个新的天地。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
●能够破碎的人,必定真正活过。林黛玉的破碎,在于她有刻骨铭心的爱情;三毛的破碎,源于她历经沧桑后一刹那的明彻与超脱;凡高的破碎,是太阳用黄金的刀子让他在光明中不断剧痛,贝多芬的破碎,则是灵性至极的黑白键撞击生命的悲壮乐章。如果说那些平凡者的破碎泄漏的是人性最纯最美的光点,那么这些优秀的灵魂的破碎则如银色的梨花开满了我们头顶的天空。
●春蚕死去了,但留下了华贵丝绸;蝴蝶死去了,但留下了漂亮的衣裳;画眉飞去了,但留下了美妙的歌声;花朵凋谢了,但留下了缕缕幽香;蜡烛燃尽了,但留下一片光明;雷雨过去了,但留下了七彩霓虹。
●《太阳每天都不辞劳苦地升起》巴尔扎克说过“不幸,是天才的进升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
在这个世界上,一星陨落,黯淡不了星空灿烂,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
人生要尽全力度过每一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可轻言放弃。
●宽容,是一种坦荡,可以无私无畏,无拘无束,无尘无染。
宽容,是一种豁达,是比海洋和天空更为博大的胸襟,是宽广和宽厚的叠加,延续和升华。宽容有度,宽容无价,宽以待人,这是人生处世的基本法则

3. 以释放青春为题目写一篇600字作文

1如果不曾夭折,我们都曾年轻过。
一代人都有着共同的爱好与梦想。岁月如梭,当我们不在年轻,当我们儿时的喜悦转变为现实时,我们是否听到了流逝的无奈与伤怀。
恍惚间,我们已不是无忧无虑的小孩,天真的以为生活就是上上学、看看电视、玩玩游戏,还加吃饭和睡觉。生活也不是在我们读书时意气风发的认为,天大地大任我驰骋的壮志满怀。生活承载了太多的不得已,背起生存的艰难,我们也在世俗中堕落。曾经我们的嗤之以鼻,义愤填膺,不屑一顾,都已将成为如今我们的理所当然,见怪不怪,趋之若鹜。我们已不再单纯,岁月的飞沙模糊着曾经清澈的双眸,时光的流泉腐蚀着曾经尖锐的棱角。面对心中的年轮,那一圈一圈的痕迹,我们又当是喜,还是悲呢?
儿时的梦在记忆中都是甜美与激动的。当现在再回头看看感动我们一代人的动画片、书籍、漫画时,不知怎么的,突然觉得都过于简单与幼稚。曾经欣喜若狂、激动万分、无比向往的怀念,如今再次拾起,也只是匆匆一瞥、漠然而视。岁月吹散了青春,是不是也连带着我们的心也吹起了邹痕?真的,记忆的过往是应安放深处的珍藏,不应过早的拿出来挥霍。曾经最美,往昔的种种,在如今纷乱之下的回首,虽然以现在的目光审视,的确陈旧,但流连的香甜,回味的心动,品尝的温馨,就如同一坛酝酿多年的老酒,愈久愈醉——梦在心底。
浮躁的世界,让我们也躁动不安,名利的社会,使我们也趋炎附势。花花绿绿的幻景,车水马龙的喧嚣,纸醉金迷的奢华,让我们沉沦、沉沦!再也回不到那个曾经飞扬的我们,再也找不到那个年轻无忧的笑脸,再也听不到那个空灵无尘的歌喉!时间无法倒流,往事无法从头。如果,如果真能奢盼,能再给一次曾经的青春,让我们慢慢走过,细细记忆吗?可是,这只是奢盼,镜花水月,无所踪迹。
青春过于短暂,年轻过于匆忙,朝升的彩霞还未沉浸,激情的呐喊还未尽兴,我们就已匆整行囊,荆棘而行。
青春在眨眼间滑过,如同飞逝的流星,在瞬间燃烧、点亮、爆发、炫目。童年不再,年轻不再,面对在指尖、在眉间、在唇边、在发梢滑过的青春,我们只能轻掬而葬……

2.希望有一片天空可以由你我去描绘,春天的绿,夏天的阳光,秋天的风,冬天的雪花,你会对生活说美好。
当懂得这一切都只是希翼,在现实沉重的脚步下点点夭折。可有些人就只会憧憬,似乎永远真的很远,接受了又怎么样,依旧无法改变。
透过树叶看夕阳,是否还是波澜不惊,那斑斓点点,可以把这个灰暗的世界描绘的美丽些吗?习惯了自己或者别人冷漠的眉梢,不屑,大家都如此。

在这个地方,很多人都以离去,明天就是长长的假期,也不知为何会感觉很长,以至于不敢并如离去,怕会有很多迁变。记得刚刚这里都还是喧闹的,激烈破碎的CS战斗声,灵魂在空迅族虚与现实里破灭,曾自嘲似的说我们真的很窝囊,再没有面对的勇气,知道自己一停下来就只剩痛苦,所以选择沉溺,可这条路在我们可以看到的前方以断,后路亦绝。
昨天很晚了,楼上的师兄下来,他比我们更早来到这个所谓的“大学”并即将毕业,很幼稚的问了句,以后出去将怎么发展,他愣愣的笑了,笑的很无奈,许久,思考了许久说“什么都可以”
真的什么都可以吗?还是什么都不可以。
回到自己的身上,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就将代替他们了,哪天学弟们问着这个同样的问题要怎么回答呢?也许现在该问问自己,你远方的路是否明朗,迷雾中有没有方向。空洞的想象着,在想象中未来总是美好。路途上的刺荆要有勇气面对,失去的不能留恋.也将像所有灵魂一样在浑浊中飘零.

记不得秋至以过,只知这风飕飕凉人心.
中学同学打来电话。他也是无法忍受空虚的校园,选择的辍学,现以在社会上打拼有几个年头。上个星期回来这长大的城市,人老了,清瘦了一番,感觉连他的影子都是陌生。把所有能联系的老同学都招来,十几个男男女女.大家相互嘘寒喧暖,一起回忆那些只在记忆里的日子。说到最起劲的时候就是谁谁和老师抬过杠子,谁因为耍流氓被学校处分。一个疯狂的年纪,我们一起斜着胳膊走路,绝昌启用幼稚嫩的手指夹着烟四处晃悠,天黑后每天不厌其烦的压马路,看见漂亮女生就起哄。我们说的哈哈大笑,但却时不时卡带似的面面相盱,然后又不知由谁掀另一次“笑”我想和他们一样,可以拿回忆沉寂,就算是空虚的笑。可却总是像看戏一般的看着他(她)们,感觉自己以流入另一种荒芜,我无法形容,只是觉得在现实的很远处,似乎还有一个世界,一个只在幻想中出现的世界。当我知道这是一种懦弱,一种逃避时,却无发割舍心里最后的希翼。在每个清晨醒来又清楚的知道自己要面对的一切,手里拽着理想。
午餐很是热闹,甚于有些吵闹,大家兴致很高酒也喝不少,一个个被酒精催的面红耳赤,然后一群人招摇撞市,接受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却不以为然。有人建议去休闲中心打台球,没想到男男女女竟都同意了,一进门,明显的看到娇小的女服务员脸上的惊诧,不是很从容的微笑,将我们这一群疯人带入包厢。女生们迫不及待的倒在了沙发上,我还是看见她们在笑,带着是非的笑。男生也不去格外的”关心”她们,大家似乎都保持着距离,暧昧在空气中独自弥漫。女生们就那样坐着,有几个睡着了,后来又有几个打起了扑克。男生们就在秀自己的台球技术。就这样,一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
晚餐由女生决定去向。女生就是不同,把我们这些男生带进了名典,站在门口男生们都像变戏法一样的收拾了一下自己,进门后我惊诧了,他们都像是变色龙一般,环境一换竟都个个像绅士了,再不大声喧哗,会主动给女生拉椅子.我看了一下他(她)们的面容,一个个都是从容不拘。谈笑间也不在是低俗之事,大家听着餐厅里放出的幽雅曲子,然后大家一起娓娓到来曲子的创作由来。谈到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名曲时,这时的兴致也许可以称的上高雅了吧?!

门里门外的区别,只是一墙之隔吗?门外的是空虚,门里的是虚伪。本以为门外那随意甚至于有些低俗的谈笑只是灵魂躯壳的空虚,可门里的笑呢?难道就是灵魂的精华了吗?他们(她们)谁又是真实的?
透过落地玻璃窗,门外以灯华初上,人们放慢了脚步。这个喧哗的世界是否可以静下来为我们等候。可哪里又在演绎着另一番华丽的景象。我们都将知道离开这扇幽雅的门之后,将舞起今夜真正的疯狂……

吧台上有几个很好看的男生,确切的说是他们调酒的动作很精致。我应该对这里熟悉了,却总感觉不适。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唱歌跳舞喝酒。
他(她)们在这门里,又是另一番模样。四肢随着强烈的节奏不由的舞动,我不懂女生们激烈的甩头,热烈的扭腰,大汗淋漓的呼叫。平时看起来斯斯文文,在这里却会脱掉上衣,忘掉一切。她们怎么了呢?灵魂出壳了吗?这样的问题会有很多人笑话,可谁都答不上来。是压力太大需要发泄吗?这是我们在无病呻吟,借口只会让人堕落。我没有一种方式可以救他们和自己。曾有一个人对我说“在这里青春会死去,理想会流入下水道”我想到的只是颓废的颜色,暗的让人发慌,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要为自己的青春下一个这样的定义。
让流逝的岁月都在暗夜里荒芜,就连自己也看不清眼前的一切,最后我们消失的像退潮的水。我始终是一个看戏的人。
走出门外,以记不得是凌晨几点.空气里透着一股凉气,让人清醒,女生们一个个都说冷。最后在月色下一一散去……
夜终于安静下来。

梦很奇怪。站在一座很长很长的桥上,看不到两端的尽头。下面不是河,是无底的悬崖,听到有人叫我,却不敢往下跳……

早起后,直奔学校的后山,到山顶后感觉格外的累。山顶的亭子里,几个老人如晨雾里的阳光,静静的在亭子里徜祥。他(她)们声音低缓,让人感觉到的是历经沧桑的安宁。在他们的故事里,让我感觉那个时代的热血腾。人这匆匆一趟,几多欢喜几多愁。

青春原来是热爱生命的绿色,是敢于奋斗的红色,是富有内涵的紫色,是有远大理想的蓝色。
我朝太阳升起的地方望去,定了定自己的心,告诉自己路在前方,迈出的每一步都与成功有关!

3.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真正的享受青春,但是每个人都应该读过青春。青春是一般太过于仓促的书。有时候,还来不及细细品读,那青春就已然成为了往事……我们偶尔的,都会去赞颂青春的美好。但是,谁又会真正理解,这段唯美而仓促的时光?……
青春,总是那么富有激情和坚强。青春总是能让人感到即使路途再怎么黑暗,也会有一束叫做爱的火把,会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
青春中的我们,会犯下一些错误。因为年轻,更多的是因为无知。因为青春到处充满了第一次,总是充满了甜蜜的危险。我们会被玫瑰刺伤身体,但是也嗅到了玫瑰的芬芳。
青春,人们总是觉得太过于短促。
是的,青春是在是太难保存永久了。我们的年轻的时候,因为身体上的青春,心理也多多少少沾染了一点;而等我们到了鬓已成霜,时光逝去时,做还能保持一颗富有激情和生气的心脏,才我可歌可泣的伟大。
但是,真正可以做到那样的人少之又少,而我们,都无一例外的拥有一段上天恩赐的,不必自己时十分刻意而去保存的青春——但是,有多少人,在真正释放青春的光芒呢?
太多人,被眼前的刺激而蒙蔽,失去了一颗青春的心。或许太过苍老;或许,过度夸大青春的能力。
拥有青春的时候,我们总是会想:“没有关系,错就错了吧!反正日子还是很长的!”
会么?
可以说是青春的日子,最多只有二十几年,当我们已经成为了男人女人,而不再是男孩女孩的时候,你还敢问心无愧的说:“没关系,我还在享受着我的青春”吗?
再也不会了。
孩子与成人不同。孩子的可塑性强,有一点毛病,很容易就可以改正。但是,当你已经成为了成人,再想改变什么,就太难,太难了……
青春,总是会让人留下一点遗憾。所以,为了生活的更好,我们必须要学会取舍——因为,一举两得的事情实在太少,我们注定要去放弃。
青春,是第一口茶。只有这口,才能体会到最初的美妙和苦涩。我们赞颂青春,不是为了让青春被后人所景仰,而是为了度过青春这本书的人,在合上后,可以感叹之后,唏嘘不已……

4.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诗圣杜甫吟着佳句,追忆着逝去的青春。青春是美好的,令人想往的。青春充满了朝气和活力,因为有了青春,人生变得更有活力。
只有失去后,才想再拥有。已经步入古稀之年的老人是何等的渴望能返老还童,再度回到美好的青年时光。可是,处于青春年少的自己却一再的被青春撞了一下腰。因为有了少年的梦想,便要承受化蛹成蝶的痛苦,因为有了少年的轻狂和无知,便有了成长的代价;因为有了诸多歧路,便有了成长中的迷茫。
青春如一首美妙的歌,令人为之陶醉,又如一曲高山流水,流泻出一个个越动的音符。青春有时又是苦涩的。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往事不堪回首,风雨沧桑,一路走来。在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后,深感命运无法掌控在自己手中的那份深深的无奈与悲哀。烟雨苍茫处,回眸来时路。不由感慨万千。是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愁绪呢?还是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万丈豪情呢?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嗟叹呢?抑或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乐观豪迈呢?是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的感叹呢?还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洒脱呢?醉眼问花花不语。
爱过方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仗剑行吟,抚今追昔。曾经痴迷于路旁的美景,而一再放慢了前行的脚步,曾经苦苦地在歧路前徘徊,而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曾经苦苦追求的名次,在经历高考的惨败后,才发现那原本只是没有意义的东西。曾经幻想爱情与学习齐飞,青春与梦想一色,可再经历了数次的挫折与伤痛之后,才募地发现已迷失了来时的路。爱情虽美,却像玫瑰。每每欲采撷时,却一再刺伤了稚嫩的手。当曾经苦苦追求的女孩们都如流星般在生命中逝去时,才发现曾经深爱的伊人不过是自己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在经历了受伤的阵痛后,才明白被爱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大丈夫何患无妻,好男儿志在四方,可是又有谁明白这豪言壮语背后的酸楚呢?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又有谁能理解那满纸荒唐言背后的一把辛酸泪呢?当敏感的神经被一再触动时,当生命的琴弦被一再撩拨时,感情还会随风飞扬吗?
曾经引以为傲的是学习,却一再被命运无情地捉弄。进入重点大学的梦,一再被无情的风吹灭。曾经的辉煌已渐行渐远,饱受挫折的自己,在凄风冷雨中失声痛哭之后,在感叹时运不济之余,打点好一切,来到了电专的学堂。
花开花谢。当秋风乍起时,募地意识到已经成为大学的一员。难道我这一生注定要刻上悲情的烙印?难道我注定要经历梦想幻灭的刻骨铭心之痛?难道我真的要平庸嗟叹一生吗?不,昨天的或辉煌或暗淡的历史已经淡去。今天的路和梦想又在脚下延展。带着对梦想的渴望,把满腔的不屈升华为激昂,把一时的屈辱生发成无穷的动力。好男儿干就干出个名堂,好男儿做就作出个模样。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慌。

5.一、
小四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
于我更像是一场华丽的旅行。
四月过去了,年华不复返,曾经那个天真的少年已泊至成熟的彼岸。
小时候坐在梧桐树下唱歌的我,
多愁善感得因为某人一句话我都要伤心半天,
也会因为一朵花开得美丽而微笑如花。

二、
那时候我看很多书,写很多字,放在抽屉里,留给知心人看。很厚的一叠日记本记着我的青春故事。那些让我愁肠百结的故事,现在看来已经不那么重要。
或者说是只属于昨天。昨天只是一个时间,而时间注定了不可计算。我的青春已经被无限延长。

三、
在我的日记里总有那样一个女孩子,扎着两根马尾辫,笑得灿烂。说话时候像是呢喃。害羞时脸上泛起了两片红霞。你说什么她只是微微点头或是微微摇头。她伤心了就悄悄的蹲下来,哭泣。哭得且明媚且忧伤,只是那种明媚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曾再看见。她温柔的样子我也渐渐忘记,惟独记得,我总是能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女孩对我微笑,神秘的一笑,那种感觉,我不曾再有,若是你给我说一个神秘的故事我也许会目瞪口呆,但是你若是要我再一次感受如同女孩微笑那样的神秘笑容那实属奇迹。

四、
女孩走了,最后的微笑已经不再清晰,我的记忆如同涣散一般,我首先忘记了她的名字然后忘记了她的样子最后我忘记了她的笑容。

五、
有时候爱上一个人可能是你主观的臆断,很可能那个人并不爱你,但是我却不肯扔掉暧昧这一种感觉,就好像自己写出的片片文字,就算属于庸俗,也是自己对灵魂一次最好的诠释。

六、
我不喜欢照镜子,因为不是女生,但是有很多男生也是拿着镜子不放,如果有一个山洞,我们都是那些被藏起来的石子,如果还有一个水潭可以作为镜子,我们都是最美的七彩石,只有那个最大的,暗淡无光。

七、
我们都还是小孩子,一起跳着房子找着格子,格子很漂亮,没有方向,我们就给它定了一个规则,可最后我还是错了格子。如果不是年轻,是否还有那么多悲伤可以逗留,身边总是有许多,消失了,或是迷失在人间。他们没有翅膀,却想自由飞翔,天使折断了翅膀还是天使呀。人的眼睛浑浊不安。我想换一种思维,不被她们的歌声感动。可我还是被幸福感动,别人的幸福嵌进了我的灵魂里,我的歌声很好听,鸟儿听了都会降落在我的肩头,我还有布满天空的蝌蚪,它们不属于平庸。我的脸上有一道伤疤,伤疤是自己的与别人无关。无关痛痒,呼吸寂寞。

八、
如果有一天我想去恋爱了,我猜那个我爱的姑娘会不会站在老家的某一棵成长的大树下等我去为她唱歌,我只会轻轻的走过去,拣起那些掉落的文字,那些文字是写些关于青春里的游戏,我们无法诉说的结局之类的东西。也许游戏是没有结局的,孩子的任性该被原谅。

九、
我离开故乡的时候,什么也没带走,有些以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的东西,在一瞬间散开不见,我的青春都是模糊不清,我不是好的叙述者,也许上一秒是下一秒就不是。我时常写下一些浮躁的文字过完了浮躁的二十年。可是啊。却不知会在哪一个晚上?那些仓皇南飞的鸟儿会带走我全部的脆弱。或者有一个漂亮的大姐姐将我唤醒。大姐姐的声音很温柔:“孩子,青春散场了,游戏也该结束了。”

6.90年代初的时候,时倩文还是一脸的纯情,和林子祥这个有妇之夫之间是一团乱麻。这也使得她的声音中有一丝泪水的成分,预示着她的人生可能会有一段的凄冷。或者悲伤的东西更能打动人吧,加上那具有穿透力的嗓音,让她在那个年代很是小火了一把。《潇洒走一回》是她音乐作品中的顶峰。
那时的她身材很紧凑,上身着一件紧身黑背心,下身则是宽敞的长裤。手中舞一条鲜艳的红色丝绸,挥动起来象极了红尘。歌曲配乐有种大开大合之感,歌词尤其大气沧桑: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这是人生的一种终极追问,每个人都是尘世的一粒棋子,而棋子的轨迹是固定的,它可以改变某场弈局的结果,却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看透人生的人其实也就没有了人生,心死其实更甚于身死。天地悠悠,我们都是过客一名,歌曲的这种感觉,这种脉络至此都很清晰,清晰的象初生婴儿头上的血管,很流畅,很顺理成章。但接下来的一段词,就值得骑驴的贾岛出面,推敲一下了。
“我拿青春赌明天”,象前面的段落一样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似乎有一种苏轼立于赤壁望大江东去的豪迈。青春都赌给你,只赌一个明天。够豪气,够胆气,够壮烈。可是且慢,细想想,这只不过是一个赌徒输红了眼,却又囊中空空,狂热的欲望下可以押上自已的身家性命而已。而这种赌局,注定是要输掉的。金钱的赌局可以输掉,人生的赌局呢?除了把青春拿出来赌,还能拿出些什么呢?更何况,即使不拿,青春也会逐渐贬值的。似乎拿青春赌了明天,还可以象个赌徒一样,心中怀有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总比任青春象迟暮的花朵一样白白散尽为好。可是既然青春赌与不赌,都是一样的散失,那么这种赌局,更象是一个口头上的游戏。象是二人转中抛出的桌布,总会回到表演者的手中,白白赚了观众的期待。
一场豪赌,需要一个赌局,也需要一个赌注。表面看起来,拿青春赌明天,符合这场豪赌的全部要件。赌局的双方是自己和明天,赌注是青春。可是,作为赌局的唯一相对方,明天,是一个不能期待、不能称职的赌友。明天是什么,还有没有明天都是一个求知数。明天是虚空的,谁也无法面对一个可能并不存在对手。而且更重要的是,明天这个赌友,他拿不出自己的赌注。
或者,这场赌局应该这样理解,青春是赌注,赌局的双方是自己和命运。这样,从逻辑上是合理了,似乎很是能赌上一把。可是,细分析,又有问题了,命运掌握在谁的手里,上帝。(象所谓什么“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言论,只能用来励志,能够被自己掌握的,就已经不是命运了。)和上帝玩牌,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谁又能和上帝讨价还价呢!你手上的牌都是上帝给发的,世间的一切,你的一切,包括渺小的青春,都是上帝的,你有什么资格拿出上帝的一部分固定资产来和上帝谈条件呢?这就象一只羊和一只狼谈判,筹码是一条羊腿一样。上帝想给你的,自然会给你,上帝不想给你的,你除了等待,没有别的法子。弄恼了上帝,可不是好玩的,上帝不但控制着赌局,还控制着骷子。青春赌明天,不过是散落在尘世间的一句笑话。
所以说,青春赌明天,不但干不得,而且不能干。要想赌明天,还不如拼搏今天。因为,有什么样的今天,就会有什么样的明天。只有不断地积累量变,才会有刹那间绚丽的质变。只要努力的付出,有些时候,你想不得到都难。当你不想再和上帝开赌时,上帝反而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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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的味道。 语文作文 帮帮忙啦~ 300字

爱的味道
味道好极了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漏悔衡,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返做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可老板娘好象明白前歼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舅舅的牙缝好大。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他在干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羊肉泡馍啊。”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正好解渴。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于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可惜没有

5. 我是怎样学习语文的作文

我喜欢语文这门学科,别人说我语文学得好,其实,也没什么。我一向把语文看得很重要。我认为:只有学好语文,才能充分进行交际只有学好语文,才能为学习各科打下良好的基础。数学能看懂题意,物理能理清思路,英语能组织句子……总之,语文是基础之基础,是重中之重。

学好语文,我主要做链漏液到了以下三点:



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词语积累,掌握文体结构,为写作文打基础。

有些同学认为,语文课,讲得多而考得少,不听也照样能考好。这种想法就错了。其实认真听课是很学习语文重要的一环,它可以扩大我们的知识面,了解书本以外的许多东西,作者的创作背景,环境、心情。只有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才能把握语文的真谛。

这样,只要一遇到适宜的环境,书中所说的感情就会油然而生。书中的语句这时候也就脱口而出了……



坚持每天写一篇日记。

有些同学把日记看成一种负担、一种苦差事,是为了应付检查才写日记的。

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记日记就是把今天所学知识(包括书本上的、社会上的、自然界里的)和语文积累的一种复习巩固,是自己为自己书写的一本真实的自传。当我们年老时翻阅这些日记时,我们会觉得我们每天都过得非常充实,不会产生虚度此生的落寞之感。

记得叶圣陶说过:“记日记是一种形成惯性的方法。”是的,一旦你真正养成了这种惯性,你就不会觉得这搜枣是一种负担,而是棚物你生活的一部分,不写一篇日记,今晚你都昨不安生了。



多观察生活。语文就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精华。要学好语文,一定要观察多彩的生活,做生活的有心人,做生活的提炼者。要知道:

生活语文!!!

这就是我学习语文的方法。学以致用,我学语文,就是为了用好语文,让语文为我添彩,让它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6. 找篇作文《猪八戒当校长》

猪八戒、悟空、沙僧和师傅唐三藏从西天取经归来。到了长安城,有许多人恳求唐僧教他们学经,毁大好去西天取经成佛。但是四人当中除八戒外都已有了满意的工作,最后只好由八戒牵头办学,于是八戒顺理成章成为了“八戒取经实验学校”校长。在那所取经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当天,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讲台下全是一片黑脑袋。校长八戒腆着吃得鼓鼓的肚皮,满怀激动,充满自信地走上讲台。顿时,掌声四起竖慎,如同纤纤竖雷鸣。猪校长说:“很荣幸,我今天担任你们的校长,那么我就说一说我们取经时遇到的困难的吧!共有九九八十一难,一难是……。”八戒兴致勃勃地在上面讲着,学生在台下漫不经心地听着,八戒那激动的情绪久久不能休止,从上午八点一直讲到晚上十点才大功告成,只见台下呈现千姿百态,有的人成睡觉状,有的人成木鱼状,有的人一动不动,像尊佛像。别说还真有点念经的味道。依我看,把八戒的发言稿录下去给失眠的人当催眠曲,说不定会爆卖呢!八戒心想:我一定要有所成就,让大师兄、三师弟和师傅对我刮目相看。第一天授课,八戒又犯了老毛病,太阳升得老高,他却还在蒙头呼呼大睡,女秘书高小姐走过来急忙叫八戒起床,直到高秘书严肃地将今天是给新生们讲第一难的体会这一重要内容时。八戒才蹦起身,他慌慌张张洗漱完毕,跑进教室。只见同学们早已端正坐好。刹那间,八戒面如桃花,真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可课总是要上啊。八戒打开屏幕,屏幕上便出现了第一难的画面。他深呼吸几次,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指着屏幕说:“这就是我们师徒四人所遇的第一难——‘三打白骨精’,切记,有三种情况,No.1是楚楚动人的农家女子,No.2是拄着拐杖的老太婆,还有就是No.3敲木鱼的老大爷。这三种人要格外注意,看上去他们都像是好人,要知道,说不定他们就是妖怪的化身。他们要与你搭讪,你要闭口不理;如果他们还要拿东西给你吃,你不能吃。如果他们还与你纠缠不停,你就到离你最近的电话亭去拔110,找我在警察局的悟空哥帮忙。为了不抓错人,可以用我三师弟沙僧卖的‘火眼金睛’牌隐形眼镜,这样就能识别出那人到底是不是妖怪。如果你们还不太熟悉路线,可以购买俺师傅的《取经指南》,这里面内容丰富多彩,各种注意事项应有尽有,是本不错的书籍,况且便宜实用,保你终生受益。”接着,八戒才开始言归正传地说第一难的所遇感受。他说了许多地形,人物和注意事项,请大家注意。最近师傅的《取经指南》销售得一本不留,三师弟的“火眼金睛”牌隐形眼镜最为畅销。为此他们总是乐得眉开眼笑,过了三年,八戒的第一批高材生出去“冒险”——取经去了,可谁也没料到,如来佛祖正为此事伤透了脑筋呢!原来,经书让玉皇大帝的儿子拿了几本,让太上老君的孙子拿了几本,早已大量匮乏,无奈之下,只好更改取经路线,因而变得更加困难重重,艰难无比。八戒的高材生出发了,可是有的学生第一步就差点“驾鹤西归”了。他们的家长个个恼怒万分,一起将八戒告上了法院。尽管悟空、悟争和师傅唐僧鼎力相助,八戒还是在猪圈里关了七七四十九天禁闭。经过这次惨败,八戒收拢了他的长耳朵,收缩了他的大肚子,自筹经费,潜心进修去了。

7. 功夫不负有心人400字作文

仲春的华北平原,天空瓦兰,田野碧绿,使人心旷神怡。清晨,蒲阳拳社的一群年轻人正在练功。宽阔的的场院上个个生龙活虎一般,真是枪走如游龙,剑奔似飞霞,拳若流星闪电,腿似扑地旋风。唯独场院边上的枣树林中,齐公博一人在站着三体式。
只见他,心静气沉,双眸炯炯放光,凝神平视,对身边龙腾虎跃的火热场面竟象是无知无觉,似乎整个田野间只有他一个人。汗珠儿从他的脸颊上“扑哒,扑哒”滴落在胸前,衣衬衣衫湿透了,脚下的土地被打湿了一片。孙禄堂先生走到他身旁,给他摆了摆姿势。齐公博顿觉胸中舒畅,呼吸更加和顺,自然下沉丹田。过了一会儿,孙禄堂先生说:“两个时辰了,歇歇吧。”齐公博收了式子,站起身。
孙禄堂先生看着浑身热汗津津的齐公博,颇有感触地说:“公博,你可知世间练拳者多如牛毛,又为何成道者却少如麟角?这是因为许多人不知形意拳中的内劲是什么,却只在形象处猜想,有的以为心中努力,有的以为腹中运气,这种错误不胜枚举,其实这都是抛砖弄瓦,以假乱真。这三体式则是形意拳的基础,一切拳法虽变化万端,却都起于三体式。只有日日练习,持之以恒,勿求速效,由微而著。此中绝无捷径,也难取巧。
齐公博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点点头,却不由自主地向场院上那些正在演练刀枪拳棒的师兄弟们望去。孙禄堂先生明白齐公博的心意,莞尔一笑说:“又心急了吧。”齐公博忙转过头说:“不,师父,我……我这三体式站了快两年了,拳趟却……”
原来,这齐公博天性憨直,悟性不佳盯裂,别的师兄弟一天就能学会的拳趟,他学三天也记不住,只是,他求艺心切,决心比谁都大,劲头比谁都足。孙禄堂先生很是喜爱他,为了让他学好形意拳,只准他每日站三体式。开始,他站不到半个时辰就腿软筋麻,股部疼如刀割。齐公博是个咬钉嚼铁,意志坚强的硬汉子,一连两年的时间,都专心致志,若练不辍。可是,这三体式还要再站多久?自己一趟拳都没学,还要落在师兄弟们的后面多远呢?难怪这位憨直的年轻人有些心急了。
孙禄堂先生拍拍齐公博的肩头,语重心长的说:“你觉得落了后,为师却不这样看,俗语说功到自然成,你切不可心急。”说罢孙禄堂先生扬长而去。齐公博望着师父的背影,紧咬嘴唇,抹一把头上的热汗,又全神贯注地站起了三体式。
一年过去了,大雪纷纷扬扬,辽阔的华北平原银装素裹,显得十分壮丽、妖娆。场院上,空无一个。齐公博独自在枣树林中站着三体式,只见他,两腿前虚后实,似金鸡猖站之势;身体三折,如龙之盘叠曲折;顶直肩圆如熊之威严辞;两手相抱,有虎欲离穴之势……真个是:鸡腿、龙身、熊膀、虎抱头。他双眸炯炯有神,头上热汗腾腾,浑身上下早已落满雪花儿,俨然一个雪人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孙禄堂先生踏着半尺多厚的积雪,走到齐公博的身后。他默默地观察了好一阵,突然猛地向前,一把捋住齐公博向前推出的手掌,用力向前一拉,同时飞起一脚朝齐公博的前腿踢去……这一拉,一踢,至少有几百斤的力量,只听“扑”地一声,毫无准备的齐公博整个身子竟腾空而起,在空中一个前翻,又稳稳落在雪地上,仍是一个三体式的姿式站在那里,即使在腾空前翻的一瞬间,那三体式的姿势也没有一点变样,整个身子如同铁打铜铸的一般。孙禄堂先生看罢,高兴得击掌大笑,连连说:“你的功夫练成了。”齐公博站起身来,憨笑说:师父,我整整三个年头,只会站个三体式,哪练了什么功夫?”孙禄堂双眸中闪着极历差兴奋的光芒,说:“功到自然成,你为练形意拳打下了最难得的基础,现在你可以练拳趟了,只要你专心研练,半年后,我保你的功夫能超过所有的师兄弟。”
转眼,半年过去了。盛夏的傍晚太阳刚刚落山,红霞满天。场院上,蒲阳拳社的学子们都在用惊愕的目光望着齐公博演练形意拳。只见他神采飞扬,双眸似电。他行如龙,纵如虎,避如猿,掌如熊,气如神,快如风,纵横往来,追形随影……众人都看呆了。
随即,几个师兄上前与齐公博比手较技。齐公博三年三体式的桩功,早已内劲充勇,在拳术上能集中全身的力量,随时可以凯烂闭发出强烈的爆发力,这力在形意拳散手中表现了“手起如箭落如风,追风赶月不放松”的快速、勇猛、无坚不摧的强大功力。与齐公博比武的师兄都被他一一击倒在地,众人简直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天性憨直,悟性不佳的齐公博。
孙禄堂先生笑着对众弟子说:“这就是入门先站三年桩的道理。公博不畏雨雪风霜,吃了三年桩功之苦,才得今日之技能,这一点是你们众人所不及的。”三年后,齐公博形意拳的功夫大进,成为北国有名的形意拳师。
一九二八年,孙禄堂先生第一次下江南任江苏省国术馆馆长时,身边弟子虽多,却单单把齐公博带去赴任,命他在国术馆内专门教授形意拳。从此齐公博蜚声武坛,成为国内外一位著名的形意大师。

8. 以细节为题目的作文

我迷恋于太阳的温暖,阳光却灼伤了我的双眼,我努力地微笑,可还是有种晶莹的东西落在指间,这,是泪吗?我是在为它而断魂吗……
它不是我养的第一只猫,却是我第一个永远忘不了的猫。它有了自己的一窝小猫,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东窜西跑,总是安静躺在我们为它设计的“小房子”里,看到它们“一家四口”总令我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它时不时舔舔它的Baby,平时那双敏锐的眼睛此时只剩下温驯。那段时间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看看我的猫咪们。小猫还没有睁开眼睛,因为它们太小了,还在靠它们的“妈妈”过日子。当我还沉浸在它们那份喜悦中时,我只是没有想到它突然病了,那么磨旁快,让我不能接受,它先是不吃不喝,却一步也不肯离开小猫,我们都爱极了它,想把它送去看病,可是它总是躲;任我们怎么唤它,它都不肯离开。妈妈特意买了几条鲜鱼,用最好的调料弄出来,可它也只是嗅了一口就是不想吃。它已经有两天没吃没喝了,可还在坚持给小猫喂奶,它的病愈来愈严重,常从嘴里流出血,走都走不动了。我不知道当时自己看着它时心里有多难过,我一直哭,抱着它哭。妈妈说小猫肯定是没用了,老猫病成这样还能照顾它们吗?妈妈把它放在一个屋子里,却把小猫放在另一个地方,这样把它们分开,让它不要再给小猫喂奶,它在我的怀里挣扎不肯与小猫分开,可是却没了力气,它倚在那扇紧关着门边,用沙哑的声音呼唤着,看我们的眼神是乞求,是人世间最楚楚可怜的黯然。可是为了它能够活下来,我还是狠狠心,没有放它去小猫那间屋子。我当时早已泣不成声,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想哭,扮派我不敢再看它的眼睛,不想再多看一会它病成的那种软弱。上天,你救救我的猫咪吧!求你救救它!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去看它,却没发现它。我急出了一头汗,它到哪里去了,怎么会从这个紧闭着门的屋里消失呢,突然我一眼瞥到门上面的那块碎了的玻璃,那块玻璃本来就有点裂缝,现在竟然全碎了。我这才意识到脚下有这么多的碎玻璃,难道--我急忙跑到小猫屋子里,却发现它竟然就在那儿瞎缺橡,几只小猫正依在它的怀里,它头上的毛染红了鲜血,鼻子也划出了一道伤口,看着它已被折磨和全不成样子,我的泪又禁不住流出,是疼惜,是感动。它为了自己的孩子竟不顾自己的生命撞开了玻璃,要是玻璃没有裂缝,我想它一定早已失去了生命。这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有几人能承受得了它带来的震撼,我从来都没有想到一只猫会有如此的行为。可偏偏就发生在它的身上,我彻底被它征服了。
那只猫,它长留我的心头,包括它的每一点细节,是那样清晰地萦绕脑际,呼之即出,却是挥之不去。
简评:最无私最伟大的爱是母爱,作者从一只哺乳的猫的身上观察到细节和作者本身的善良都让我们难以释怀。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更动呢?

还有
很少留心人的手掌,看惯了你那还算年轻的手背,住校的我总以为在家的你很清闲,所以老是肆无忌惮的打电话回家,要你来看我。在电话的那头的你每每都重复着相同的话:“想吃点啥,妈做好了明天给你送来。”“要带衣服吗?”“还缺啥,妈给你带来。”而我总是毫不吝啬的把我想要的通通都抖了出来,像一个个的无底的口袋,期待你第二天来时把它们一一填满。
你来了,拎着大包小包,每次我都重复着一句废话:“妈,让我帮你拎。”而每次都是我两手空空。因为你说,这些东西不重而我也从未留心它们究竟是不是不重。只顾着往前走,一点也不考虑地让你连走带跑的跟在我后面。
送你离开学校,我要么是挽着你的胳膊,要么是把手搭在你肩上,似乎从来没有牵过你的手。
不经意的一次,我牵着你的手过马路,刚抓住它的一刹那,我皱了皱眉头,手里粗糙的感觉让我的鼻子有些发酸。过了马路,到了对面,我摊开你的手仔细的看着,抚摩着,那一个个新的旧的伤痕,裂缝和那些个已经磨破了和未磨破的水泡,几乎布满了你整个手掌,其中一个特别显眼,它张着鲜红的嘴巴,似乎想要吐出些什么,又像要吞噬些什么。我看得出来,那是一个新的刀伤。我的眼睛开始朦胧,这时你说:“没啥,过几天就好,这几天忙了点,起水泡很平常,不起就不正常了。”我知道你这么说是不想让我难过,可是经你这么一说,原本就要决堤的洪水终于决口而出。我低着头,转过身从兜里拿出面纸,假装擦鼻涕,偷偷的把眼泪擦干,我害怕在你面前流泪,正如害怕我看见你伤心一样。
“这刀伤是怎么弄的?”
“今儿早上起晚了,剁肉的时候一着急就成这样儿了。”你微笑着说,好像它不在你身上一样。
“那你不能慢点儿啊,以后剁肉,不许你那么快,晚了就晚了,我又不急。以后干活儿时,特别是手上有家伙时,不许你快。”我几乎是吼着说出来,“还有,以后家里要是忙了,你就不要来看我了。钱我也够用,听到了吗?”你微笑着点点头。
你走后,我回到宿舍,收拾你给我带的东西。刻意的掂了掂,好重。又一次泪如雨下,突然才发现,你把包拎到宿舍时一定气喘吁吁,我好想扇自己几个耳光。连东西轻重都看不出来。手上那么多的份,又拎着那么重的包裹,你一定很疼吧,我知道你不说重不喊疼的原因。可我却时常和你怄气,拿你和其他人的妈妈比,还时常报怨说:“每次都要我打电话,你才来,平常在家没事多看看我又怎样。”甚至我还觉得自己挺委屈,认为你一点都不关心我。
妈,我错了,要不是那次不经意的留心你掌上的细节,我恐怕至今都还没发现,我拥有全世界最好的母亲。
简评:多多留心,你会发现生活中更多的细节,会更多地体会生活中的真情和美丽,会有更多的触动或感动,乃至震动。

他站在桌前,盯着这满桌的菜,不知该如何下手。
他和几位师兄一齐来应征,来时老板正在吃饭。他们来之前听说这个老板对吃很挑剔,已经不知多少厨子被赶走了。老板吃完饭看了看他们,“你们回去各做一道菜过来,我吃得满意就留下!”
天啊!怎么会这样,他根本不知道老板的口味,除了知道他对食物还讲究外,其他一无所知,什么样的菜才能使老板满意呢?他看着一桌的菜茫然。
等一下,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他们去时,老板正在吃鱼,老板说鱼没味道。他想到了,老板是说鱼没有其他味道,他曾经看过一本书上写着将鱼冰冻会清口。对,就做极冰鱼。
第二天,他和师兄们一起端着各自的菜放在老板面前。师兄们到底比他拜师早,做出的菜老远就香气十足,而且非常好看;他也没修饰一下自己的菜,他不喜欢那些放在盘里都不能吃的东西,不过现在看看这一桌菜,他的那盘真是逊色多了。
老板一个个的品尝,脸上面无表情,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终于到了他的菜了,他的心呯呯直跳,脸火辣辣的。老板拨开一点放在嘴里嚼了几下,抬头看了看他,他差点晕过去,老板眼珠子就快出来了:“你怎么想到做这个菜?”“我……我看你吃鱼想到的。”他顿了顿,声音终于稳了些:“你说鱼没味道,我就把大蒜、葱、花椒切成末点,和着蛋青放在鱼肚里,再将蛋黄涂在鱼表面将它蒸熟。我想你平时工作很累,又有应酬,一定不喜欢太油腻,我就将它放在冰块中冷却,这样吃起来就比较清口,不会感到太腻。”老板对他笑了笑:“我们只见过一次面,你怎么知道我觉得鱼没味道,我的厨子天天和我在一起也没想到,天天给我作美味。”他此刻已完全镇定,我上一次看见你吃鱼时皱着眉头,说没味道,后来就不曾动过,你吃完饭又喝了一口清茶才和我们说话。”老板哈哈大笑起来:“就你留下吧。”
后来他也做了师父,他对他的徒弟说:“当年老板之所以喜欢吃我做的菜,就是因为我注意到他的每一个举动。你们不仅要学会做菜,而且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包括观察吃者对菜的神情。只有注意到细节,才会取得成功。”
简评:成功无疑与细节密切相关。从来就没有不注意细节而能获得成功的人士。本文习作者写一位应征者因一个细节而胜出的故事。其实这样故事很多很多,只要你注意留心成功者的故事中的细节。

十年前的一天早晨,太阳刚出来的时候,阿姨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取名“旭”。他是我唯一的姨弟,活泼、顽皮、惹人喜爱。
旭在家中是个小皇帝,姨父不在家,更是无法无天,但有时也会挨骂。上次放假,我把他带回家,路过我家西边不远的小河,桥下一位中年妇女正在洗韭菜黄,她的辈份大,我唤她奶奶,她回头仰面看我:“小丽,你回来了,你妈在等你回去吃饭呢。”旭见她坐在小船上,顿感稀奇,非要上小船玩儿不可。我拉着他不让他去,他却像只小泥鳅从我手中溜了。我怕他出事,紧跟了过去。
旭在岸边叫着:“奶奶好,我要上船玩,把船撑过来吧。”船的一头用绳子与岸上一根木桩系在一起。我抓着绳,用劲一拉,慢慢地船靠岸了。旭用劲跨一大步就上了小船。船晃了两下,便向河中心飘去。他还小,我得照顾他,便也上了小船。我直立在船的一头,船轻微的摇摆让我的头有点晕,干脆蹲下吧,可能会好些。刚蹲下,船摇得更凶了些,幸好它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小船上有一长竹竿,旭拿起它,一头顶着岸,用力一撑,船一晃一摇,动了,向河中心移去,但是那根绳的长度是有限的,船很快又兜回来了。旭很生气,解开了绳子。这回他高兴了,用竹竿再次向河中心撑过去。待到河中心时,船似乎又不听话了,船在河中心打转,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急了,向我求救,我很认真地试了试,说:“这个嘛,我也不太会,我试试,能不能靠上岸边全凭运气了。”然后,我故意让船在河中心打转,吓唬他,谁叫你撑的,我们今天回不去了。他也有些怕了,说:“求求好姐姐,你想点办法吧。”“下次还听姐的话?”“嗯。”我觉得他乖多了,这才撑船回岸。可是刚到岸,他又要撑了,一边过来抱竹竿,一边说“我就不信这船听你的不听我的”。我怕妈妈在家担心,没有让他继续,骗他回去过会儿再来。
我自小与书为友,很少出去玩。用妈妈的话说:“玩,你就知道玩,玩能当饭吃吗?”
与旭一起玩才让我知道,玩并不是什么坏事,正如撑船,虽是在玩,可是玩中多有趣味啊,上次撑船中的细节今天还让我历历在目,这就是我的人生经历啊,而且玩还可以与学习连接起来,物理上的力学不就和撑船能挂上钩了吗?
只有会玩,在玩中丰富生活的细节,在玩中学习的人,才能把船撑向远方啊。
简评:这一篇取材于一次撑船的经历,谈“玩”与细节,玩中能丰富人生经历,会玩才能会学,这种从生活中提炼观点的写法很值得同学们学习。

9. 小学五年级上册第六单元作文怎么写

我终于理解了妈妈
我一向讨厌和妈妈去超市,要不是不让你买零食、文具,就是卡着钱买东西。所以,每次从超市回来,我都闷闷不乐,不快极了。
终于,我再也忍不住这种待遇了,一场战争便爆发了。我大声抗议:“我凭什么不能买零食和文具!为什么?”妈妈站在一边,默默不语,心里像是在想什么。
从那以后,我的待遇还是没有变化。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去超市,也再不理会妈妈这样的“小气鬼”了。我心里想,妈妈为什么这么“小气”,难道以后我连超市也去不了了吗?以后会怎么样?那天晚谨闷前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妈妈让我买零食了,买了很多很多,都是很好吃的饼干、糖果、薯片、巧克力……祥清但醒来却什么都没有。
第二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我想去买文具,但妈妈却说:“你铅笔盒里不是有的吗?铅笔、橡皮,都快满出来了!你的钱没处花啊!”我嘟着嘴,生气地说:“我买的是自动铅笔。班上所有的人差不多都用了那种笔,我为什么不能用?”“你就是只能用铅笔!”不知怎么,我觉得妈妈今天的火气特别大。我们路过食品区,我口水又忍不住流了下来。我趁妈妈在和一位阿姨说话的时候,悄悄地拐进薯片区,拿来一袋薯片,又悄悄地走到妈妈身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薯片扔进了筐内。妈妈竞然没有发觉到!我得意洋洋。但是,当付款的时候,我就蔫了,那包薯片完好地躺在筐里。我脸都红了,羞愧极了!妈妈把薯片往我这边一扔,说:“放回去!你还要不要买那个……”我看妈妈的眼神,就让我不得不同意。
有一次,学校里要举行剪纸比赛。我的剪刀不灵活,要重买,但妈妈死活不让我买。我一下呆了,说:“妈妈,比赛!”“你拿家里的那把吧!” ……
一天下午放学,我看见课桌上有一套书《世界名著》,我把书翻过来一看,一千多元。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我太对不起妈妈了!
我终于理解了妈妈(二)我的妈妈是一个平凡的女性,她有个特点那就是爱唠叨。每天早上,我的妈妈一醒来就会喊我三、四遍,让我起床。早饭吃的慢她会喊,晚上睡得晚她也喊。我都听烦了,可她却没感到一丁点疲倦。
一天早上,好朋友赵思敏来找我,我有些着急,把没吃完的早饭往桌子旁一推,背起书包就往外跑。妈妈一把拉住我说:“哎!哎!
哎!跑这么快干什么去?”“哎呀妈妈!别拉我,我要上学去!”再急也要把早饭吃完,没吃饱学习也学不好。”我知道斗不过妈妈的唠叨,只好吃完剩下的饭,才飞快地跑出门去。到了楼下,赵思敏有些生气的说:“你怎么才下来呀!”我气呼呼地说:“还不都是......”刚说的这里,赵思敏小声说:“你妈在楼上看你呢!”
我抬头一看,妈妈果然在阳台上嘴里还在不停的唠叨着什么。
有一次,班里举行演讲,题目是:我的妈妈。我在演讲时,说到妈妈的唠叨。我前排的同学转过身来羡慕得对我说:“有妈妈真好,哪怕是有一个爱唠叨的妈罩桐妈。”我没好气地说:“好什么好?能烦死你!”过了两天不知这话怎么传到妈妈的耳朵里了,从此以后没有了妈妈的唠叨。耳根虽然清静,可我上学却经常迟到,要拿的东西也常忘了带。这时我想起前排同学说的话,细细品味了一下,原来妈妈的唠叨也是我的一个幸福。

10. 以“我在”写一篇作文

我在想

快开学了,陪妈妈漫步在花园的小路上,想自己的心事,我没说话,妈妈也没有,我隐约能听见鞋子踩在细沙上的微小声音,小鸟窃窃私语的声音。
在报到的前几天,我在想:我们的班主任还是关心我们学习、生活、亲切而又严厉、受同学喜欢的刘老师吗?综合实践老师还是负责的易老师吗?数学老师没换吧,还是那个像前脊大姐姐一样的张老师吗……想想我的同学,那个爱唱爱跳的唐呤雪是我的同桌吧、派游杨毅和欧阳晓煜又会有什么的新的笑慧羡渗话呢?……
我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想:学校焕然一新,又增添了新设备吗?学校是不是又来了新老师呢?一定又有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弟弟、小妹妹离开幼儿园来到我们的学校。
学校还会开展有趣的游戏吗?那游戏可好玩了,贴鼻子的游戏真让人笑得前俯后仰;还会举行激烈的跳长绳、跑步比赛吗?我想我们一定准拿得第一名,如果有,我一定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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