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夏洛克悟空传小说
❶ 跪求一篇文!综欧美,男主重生成为夏洛克房东的侄子,男主还成了霍格沃茨的教授,最后和夏洛克在一起了。
[综英美]我的邻居福尔摩斯先生
经过了多次的穿越历练,终于迎来了最后一个穿越,这次穿越成一名即将暂居在伦敦的打工青年,他的姑妈是一位贝克街的房东,而她有一个喜欢整天偷窥他的怪异房客,叫做夏洛克。
迈克洛夫特:你要多少钱,才肯离我弟弟远一点。
威廉:大哥!你要多少钱,才肯让你弟弟不要偷窥我!
华生:威廉,你和夏洛克的关系真好!
威廉:华生,你不仅拉低了整条街的智商,你还拉低了我的智商。
邓布利多:威廉,这是我给你介绍的学生,叫做汤姆。
威廉:呵呵!
望采纳
❷ 小说重生主角写神探夏洛克悟空传西游日记那年那兔那些事等小说
小说福尔摩斯故事主要发生在1878年到1907年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1914年为背景。而神探夏洛克改编自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将原著的时间背景从19世纪搬到了21世纪,讲述在繁华热闹的伦敦大都市中,时尚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约翰·H·华生经受的一系列危险的、不同寻常的历险 。
❸ 《福尔摩斯》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丢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山吵山?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碰塌!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福尔摩斯》读后感2
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服用毒品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就是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的读逗中后感,这本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青少年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我们还能养成很好的习惯,去善于观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3
福尔摩斯住在英国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面,如果你看过此书的话,你一定能想象的出,那房子里是多么的杂乱,到处飘逸着化学药品的刺鼻味,让人难以待下去。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几乎每次福尔摩斯办案时,总少不了他,他也总是能帮上大忙。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 。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 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尔罗夫特.福尔摩斯也是一位很聪明的人,甚至超出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对他哥哥的概述少之又少,只知道他是政府的一个官员,曾成功破获《希腊译员》一案。当福尔摩斯有困难时总会找他哥哥,由此可见他哥哥机智超过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也曾经被四个人所击败过,最主要的是:艾琳艾德勒---唯一骗过了福尔摩斯的女人,福尔摩斯很钦佩她,也使他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作用很大。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4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网络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福尔摩斯——本书的主人公,一个耳熟能详,如雷贯耳的名字,一个智勇双全,惩恶扬善的大侦探,凿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
在每个故事中,都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成熟、冷静、机智、善于观察等等一系列的特点,每个罪犯都会被他的智慧、勇敢所折服,大大地挫败。每个案件福尔摩斯都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入微的调查,尽管有些案件很是扑朔迷离,曲折复杂,而且还会涉及到侦探的个人安危,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一往无前的胆识,过人的机智,敏锐的洞察力,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让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们闻风丧胆,个个落入了法网。可是有的时候有的人把他的功劳抢走了,但他可以一笑了之,照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于是不断有人向他求助,甚至国王……。
我看完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啊,从中学到的最大的收获,是要学会观察和冷静。我们先聊观察,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些细微之处推断出一个人的资料,凶手在犯罪现场的所作所为。是的,学会观察就会有发现,有了发现就会有创造,有了创造才会有成功,观察是获得成功的一个基础,往小的来说,写一篇好文章当然需要观察,写人物描写的要观察外貌、神情等,写事情描写的要观察在我们身边的各种各样的事,描写动物植物的要观察它们的特点,这样经常写作,就会有经验,写作水平也就大大地提高了,这不也是一种成功吗?
成功需要观察,危险时候呢,尤其需要冷静。福尔摩斯面对那重重危险,复杂的案件时总是能不慌不忙,顺顺当当地就把案件给破了。在巨大的危险面前,冷静就像一张无形的盾,让我们有时间拔出智慧之箭。大家听说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吧,在游戏时,有个小伙伴不小心掉到大水缸里去了,其他小朋友都吓得不知所措了,有的哭,有的逃回家了,唯独司马光很是冷静,急中生智,想到了用石头把缸砸破,救出了小伙伴。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广泛的学识,勇敢…….感兴趣的朋友们完全可以买本来看看。当然我不是搞推销的啊,只是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的嘛。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小姐,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小姐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小姐:“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小姐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小姐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福尔摩斯》读后感9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❹ 神探夏洛克bg同人
玖局半夏《(神探夏洛克)贝克街段帆的尘燃腔假面》 cp夏洛克 未完结
奈何倾心《[神探夏洛克]我是Gossip Girl》 cp夏洛克 未完结
AITAI《[神探夏洛克]樱桃公墓》 cp夏洛克 短篇
山月《(神探夏洛克)竹马职业咨询罪犯》 cp莫里亚蒂 已完结
最爱红烧肉《神探夏洛克派衫之雾都魅影》 cp夏洛克 未完结
沙若《[神探夏洛克]莫莉,莫莉!》 夏洛克&莫莉 已完结
❺ 女主叫荔枝的重生小说男主二爷
《重生之嫡女另聘》 简介: “二爷,不好了,”产婆擦了一下头上的汗水,“夫人这胎太大了,生到现在已经没力了,二爷,你是 要保大还是保小,要是再晚一些,可就...
❻ 关于《神探夏洛克》不得不说的事
《神探夏洛克》第四季已落下帷幕,这部由BBC出品的英剧足足陪伴了人们七年的时间,从十九世纪柯南道尔爵士用笔创造下了这个自带光环的男人,福尔摩斯以聪明睿智的侦探形象走入人们的视野,和一个叫华生的医生同居在伦敦的贝克街221B,在这里解决各种复杂的案件,与世界上最邪恶的罪犯斗智斗勇,他们的冒险故事被人们无数次的翻阅熟知、津津乐道,上百年过去福尔摩斯依旧充满魅力,直到21世纪他又换发了新的光彩,关于他的传说还游荡在伦敦的大街小巷,甚至世界的各个角落,从此,一个现代化的福尔摩斯跃然荧屏。
这个没有花美男颜值和并非小鲜肉的男演员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用他那如机枪扫射一般的语速、冷静的分析、理性的大脑、非正常人类一般的毒舌功力饰演了这名大侦探福尔摩斯,精湛的演技使人们对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无可救药的腐上了卷福和潮爷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世界。
新改编的《神探夏洛克》更像是一部同人和慎仿剧,书迷们跟着编剧魔法特和麦哥一起YY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生轨迹,试图在原著的基础上建构和猜想他的友谊、家庭、事业,还有他神秘的感情生活,让活在干巴巴书页里的大侦探重生于光怪陆离的现代社会,瞬间让福尔摩斯变得有血有肉有趣了起来。
这部电视剧在2010年首次播出成为话题性电视剧,收视率在当时傲视群雄,这部英剧迅速火遍了全球,拍到现今已是第四季了,随着情节的发展和人物情感的愈加丰富,剧情也在惊喜与惊吓中共存,七年的时间你可能从中学生变成了大学生,从大学生变成了别人的父母,不得不说《神探夏洛克》给人留下了太多“美好的阴影”,足矣令粉丝们百般回味。
说回这部翘首期唤纤盼且颇有争议的第四季,依旧是以三集片的形式归来,第一集:六座撒切尔像孝悉,第二集:倒下的侦探,第三集:最后的谜题,每一个故事看似没有联系,实则环环相扣,如一张打碎的拼图,只有耐心看完三集之后才可以串联起整个故事,才能连接一个个线索与前三季合而为一,拼成一张完整的拼图。相较于之前的单集一个故事的节奏,这次第四季的归来显得有点别具一格,也令一些人感到不满,只看了一集就开始吐槽,不过吐槽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我倒是更想说一说别的。
还记得编剧魔法特在第三季第三集的结尾处留下了一个引子,在机场,夏洛克告诉华生“要刮东风了”,夏洛克说东风是能摧毁一切的可怕势力,它会将那些不值得存在的东西连根拔起,包括他自己。有一点肯定的是莫里亚蒂确实死了,夏洛克认为的“东风”还有别的寓意,当莫娘如复读机一样重复着“miss me”的时候,东风也悄然而至,也就是说第四季的故事核心是这股“东风”,而这股“东风”究竟指的什么呢?
剧中“东风”的出处来自于柯南道尔爵士《福尔摩斯系列》里的一篇短篇小说《最后的致意》,背景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福尔摩斯和华生合力抓捕间谍的故事,原文如下:
东风刮起来了, 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属于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
编剧魔法特就是借用了这篇小说中的“东风”,在第四季里进行展开。
第一集开场讲了一个死神和商人的故事,有天,一个在巴格达做生意的商人遇见了死神,商人吓得面色苍白,仓惶逃到了萨马拉城,以为躲过了危机,殊不知等待他的依旧是死神,无奈商人只好放弃逃跑任对方处置。夏洛克很讨厌这个故事,后来改写了故事,让商人去了另一个城市,安然无恙的度过了此生,但是商人后来成了一名海盗。
只有看完三集之后你才会后知后觉,为什么魔法特会把这个故事放在开场,因为它蕴含了第四季的所有内容。
在贝克街221B,夏洛克一边接活处理案件,一边准备好迎接莫里亚蒂生前设计好的游戏,第一个案子引出了一个杀手阿杰伊,他就像是穷追不舍的死神,而玛丽就像是一路逃命的商人,上天入地使用各种交通工具以为自己逃出了死神的追逐,殊不知还是葬送了性命,华生因此责怪是夏洛克害死了老婆玛丽(玛丽为夏洛克挡了一枪)要和夏洛克断交。
玛丽的死对夏洛克影响极大,他认为是自己过于自大才引起的这场悲剧,他看到玛丽留给他的一张写着“miss me”的盘,是玛丽生前录下的视频,她让夏洛克“拯救”华生,而办法是让夏洛克去死。于是在第二集里我们看到了一个颓废又帅气的瘾君子夏洛克,他正在抓捕一个邪恶的连环杀人案的凶犯,他需要华生的帮忙。
另一边的华生第一集里在公交车艳遇了一个女人,很多人看完第一集吐槽这是中年危机的桥段,事实上它不过是编剧魔法特骗人的伎俩,这个女人根本没有那么简单,在第二集摇身一变成了华生的理疗师,没错,她就是那股“东风”,终于出现了!福尔摩斯家族的小女儿,夏洛克的妹妹:欧洛丝,希腊语“东风”的意思。
第三集夏洛克成了他改编故事里的海盗(死神和商人)与华生、麦哥一起打劫了一艘船去了关着妹妹的岛上监狱:谢林福特,由此大BOSS妹妹出场,一个智商比夏洛克还高还聪明的人,小提琴比他老哥拉的还6,邪恶起来和莫里亚蒂有一拼,一言不合就杀人的那种高功能反社会者。这一集里妹妹欧洛丝和莫娘联手起来给夏洛克挖坑,逼着他破解密室游戏,这姑娘简直是个千年难遇的虐哥小能手,把夏洛克气得敲碎棺材,让他身临其境的感受“活体解剖”的滋味。
但是她同时也是夏洛克的迷妹,对哥哥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事实上她内心不过是个缺爱的小女孩,所以伪装成飞机快要出事故的情景,唤起夏洛克对自己的关心,她的行为不过是想把夏洛克留在自己的身边,只是行为太过火了。她记得小时候哥哥的冷漠,令她幼小的心灵受了伤,哥哥把她丢在一旁只和小伙伴玩儿,不论是红胡子还是白胡子妹妹希望哥哥是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这也就不奇怪第二集里她为什么假装成一个叫费丝·史密斯的女人和夏洛克一起逛街吃薯条闲聊了,她其实是一个恋哥情节很深的人。
夏洛克终于认识到了家人的重要性,他开始关心麦哥,也想带妹妹回家,当然警方是不允许他这么做的。看到这对智商过人的兄妹隔着玻璃对拉小提琴的时候尤为动人,什么游戏、杀人案、烧脑的推理,在家人面前这些都不重要!夏洛克在用音乐代替语言治愈妹妹,他想挽回亲人的心,也唤醒了他对人类美好情感的需要。
这里有一个不能忽视的信息,妹妹在夏洛克拉小提琴的时候判断出他有过性生活,那么和夏洛克发生关系的女人是谁?会不会是艾琳?另外第二集里有艾琳短信的部分,剧中没有详说,一旁的华生还鼓励他和艾琳联系,当时夏洛克没有回应,但在剧情快结束的时候夏洛克发了一条短信,这条短信究竟是发给谁的呢?恐怕也只有编剧魔法特知道了,如果有第五季的话,这会不会是开启下一个篇章的引子?编剧会不会把大家好奇已久的夏洛克的爱情就此展开?(毕竟连她老妹都很好奇他的私生活)
三集故事紧凑,丝丝入扣,情节安排得巧妙,一路走黑暗华丽风,有几个画面让我误以为是在看美剧,第四季展现更多的是夏洛克人性化、日常化的一面,比起之前高冷的神探在这一季他更接地气了,人味十足。《神探夏洛克》的诞生也是满足同人们的作品,编剧魔法特和麦哥对它最初的设定就是:这不是一个侦探故事,而是一个关于侦探的故事(It's not adetective story, it is a story about a detective.)剧情多数时候是围绕着夏洛克·福尔摩斯本人来展开的,有推理的部分,也有他日常生活的一面,都是这部英剧想要表达的内容。
带着各种声音的第四季就这样结束了,从刚开始的喝彩到后来的吐槽,仿佛这世上任何再热爱的事物都会变得厌倦那样,《神夏4》的落幕并不是福尔摩斯的终结,正如玛丽所说的那样:“你们的真实面目,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些传说,那些故事,那些冒险。”满满七年的陪伴,有太多值得回味的记忆,每一个三年都期待的那种心情依旧存在,哪怕是拍到第十季,我都会如约而至。
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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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弯笑斯》是闷悔2012年9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法莫里斯·勒布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