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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游戏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7-03 02:13:18

A. 有什么好看的侦破推理小说

我自己看过一部很优秀的法国小说,马克西姆·夏丹写的《时间的血》,也属于侦探小说的范畴,故事不错,结局也很出乎意料!我还比较喜欢看戴维·鲍尔达奇的作品,他写的都很有水准!他的代表作有:《死神计时游戏》《绝对权利》《死神操盘手》《死亡时刻表》《简单真相》《白宫追杀令》等。你如果是想看侦探题材的小说,不妨看一下美国范·因达写的《赌场杀人事件》,另外还有爱伦·坡《毛格街血案》、《失窃的信》、《罗杰疑案》和《你就是杀人凶手》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尤其是《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绫辻行人《雾月邸杀人事件》
江户川乱步 黄金假面人》、《黑手帮》、《女妖》《怪指纹》、《凶器》、《地狱的滑稽大师》
横沟正史的《罪恶的拍球歌》《本阵杀人事件 》《八墓村》等
莫里斯·勒布朗 《侠盗亚森·罗宾》
艾勒里·奎因 《希腊棺材之谜》
范·达因《本森谋杀案》
森村诚一《新干线杀人事件》

B. 推荐一些有意思的悬疑推理小说,破案或者逃离什么地方之类的,比如说《必须犯规的游戏》这些的

1. 托马斯•哈里斯《沉默的羔羊》

在那个犹如噩梦的傍晚,尼克的妻子茱莉亚在家中遭到不明人士杀害,他因妻子的惨死而痛苦不已,但对警方来说,他才是嫌疑最大的人。当警方对他严刑逼供时,一名神秘男子出现在尼克面前,给了他一块金色的怀表及一封信,尼克还来不及搞清楚状况,就已在瞬间回到了过去。这超乎常理的状况令他困惑,在他接受了这些事之后,他发现自己可以利用这块表查出茱莉亚被杀害的原因!尼克有十二个小时,在第十三个小时,一切都将结束。

然而,他发现自己查出的线索越多,整起事件就变得越复杂,当时间来到最后一个小时,他恐惧地发现,他终将因为自身的狂妄自大,被迫面对命运女神专为他准备的残忍玩笑……

C. [书荒] 求游戏闯关+推理解谜类的小说,类似《惊悚乐园》和《端脑》那种的,谢了哈

游戏的前几年写的正盛,今年还真没看见有好看的,悬疑我推荐《湘西赶尸鬼事之祝由世家》你看了绝对不会说不好看的。相信我。

还有《鬼压床-狗眼看阴阳》也还好,雁北堂那网站上都挺好看的,去试试

D. 世界十大推理小说是哪十部啊,谢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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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十大推理小说及其简介评析
1.Y的悲剧 The Tragedy of Y
2.童谣凶杀案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3.桶子 The Cask
4.罗杰挨克洛德命案 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5.人头 La Tete d’um Homme
6.格林家命案 The Greene Murder Case
7.稻草的女人 La Femme de Paile
8.埃及十字架的秘密 The Egyptian Cross Mystery
9.死之吻 A kiss before Dying
10.X的悲剧 The Tragedy of X

世界推理经典评析

一、Y的悲剧(艾勒里.奎因)

对于一个「正统本格侦探小说作家」,对于自己的作品,他该负什么样的「责
任」?这个问题的提出可能显得有些怪异,我想表达的是,推理小说的作家既被「
定义」(或称「归类」),而作家本身也以此「类型」为傲,显然他必须在作品里
「做一些什么事」来使他够资格成为「足以为傲的类型」。
对于正统的(或称「古典的」)推理小说迷来说,阅读一种构成于公平、合乎
逻辑的解谜推理游戏,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这种推理迷所企盼的,自然是趋近
于此一条件的登峰作品(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推理十诫」这种规则的产生)-风气
的驱动导致作家的写作习惯-Y的悲剧即是这种风潮之下的产物。

奎因到底「做了什么」,才使得这本书成为古典推理迷心目中的第一名?我认
为是他「大胆」的写法。怎么说呢,常读推理小说的同好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当我
们很认真地在思考某部作品的谜团关键时,总是绞尽脑汁不得其解,看到最后才明
白原来作者很讨厌地隐藏了这个谜团的某个小地方-在很多时
候,作者为了维持作品剧情的悬疑性,不让太多读者容易地猜出谜底,难免会隐藏
某些小关键,使读者无法获得充实足够的破案资讯-当然,在考虑作品结局的意外
性时,这种作法是不得不然的结果,否则读者可能会矛盾地觉得这本小说不够精彩
,对于作者来说,两者的平衡点真是难以取舍。

然而,奎因却愿意提供足够的破案线索,甚至可以说是过多,并且以反覆辩证
的逻辑推衍来强调这些破案的关键,加深读者们对案情重心的掌握与了解----这种
「愿意」是很少有作家做得到的。二来则由于这个案子的独创性够强烈,奎因更能
够自信满满地表现出「即使告诉你们所有的线索,你们也不见得猜得出来」的态度
,不得不使所有的读者甘拜下风。

当然,有些天才的读者果真能从所有的线索之中整合出那个「唯一的解答」,
这也应证了鲶川哲也曾说过的:好的古典解谜推理,其谜题要让大多数读者猜不到
,但也不能所有读者都猜不到。做不到前者是作者设计的谜团太简单,做不到后者
是作者没有提供足够的线索。

小说的价值是需要经过千锤百炼的,众读者的百般苛求使这部作品证明,它的
确有资格获得这个殊荣。

二、童谣凶杀案(阿嘉莎.克莉丝蒂)

以一首「别有深意」的歌谣来作为贯串全书的主题,并不是由这本第二名首创
。范.达因的「主教谋杀案」之中的「鹅妈妈童谣」才是其滥觞(这本书也排名十
四大之中,以后再作介绍)。但是克莉丝蒂之所以被尊称为推理女王,并不仅仅因
为其大部份的作品皆有水准之上的表现,也不只是她巧妙的谜团布局,更重要的是
她能想出前所未见的独创诡计。

而即使其诡计并非首创,她也能改变表现的形式,产生与众不同的阅读乐趣。
这本「童谣凶杀案」就是最佳典例。一群人受邀到某孤岛度假,然后是接二连三的
杀人事件,被害者一个一个身亡,到最后全死光了,岛上一个人都不剩......

高木彬光在其处女作「纹身杀人事件」中利用书里的一角对推理小说(应属本
格解谜)下了一个定义:包含了非常奇怪的要素和非常理性的要素。的确,读者们
想看的并不是报纸的社会新闻,推理小说绝对要具备「奇怪」与「理性」的吸引魅
力。「童谣凶杀案」想表现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就逻辑上而言,把孤岛设为密室,岛上如果发生杀人事件,若事先岛上无人躲
藏,则凶手必为岛上这群人的其中之一。克莉丝蒂想表达的「奇怪要素」是:若岛
上所有人全被杀害,则凶手为何?再加上「印地安儿歌」、「印地安木偶的消失」
,「奇怪的要素」相互罗织纠缠,故事里是否存在破案的侦探已不重要,因为这种
魅力很自然而然地驱使读者去扮演聪明的旁观者,透过自身的想像力与思考逻辑去
解释谜底----当然了,答案是没那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的....

三、桶子(F.W.克劳夫兹)

刚刚提到的冠军跟亚军,各位可以发现两者的写作取向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这也可以说明:推理小说并没有既定的创作法则。

纵然不是古典、不是本格,没有提供公平解谜线索....也不见得无法掳掠读者
的心,大家看了「桶子」之后,我相信这种感觉一定会更深(这个类似结论的感想
希望能给有意创作的
同好一点帮助)。除了以上两种推理小说的写法之外,还能便出什么花样?

「桶子」并不想让读者参与推理,也不想告诉读者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他想
告诉读者的是一件曲折离奇的凶杀案 有人可能会问了:曲折离奇的凶杀案,能给
予推理小说迷什么样的阅读乐趣?前两名推理小说,都有一个让人震惊的答案,出
乎意料的结局....但是「桶子」没有。

这本书的重点不在于此,但并不表示它不好看,它自有其魅力。从杜邦、福尔
摩斯、亚森罗苹等超人型名探以来,许多读者对于「小说的前大部份充满着一大堆
繁琐、支离破碎、沉闷的庞杂线索,最后再由名侦探一针见血地指出破案关键,真
凶于是落网」这类公式化剧情已感疲乏,原因是名侦探固然令人崇拜,其智力与一
般读者毕竟相差太过遥远,难免有神化的感觉,太不真实。

反观在现实世界中,刑警们不屈不挠、抽丝剥茧的办案精神,却可以给读者真
切的感觉。由一个疑装有 体的木桶之遗失开始,克劳夫兹钜细靡遗地详述了侦探
们追查真相的经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凶案逐渐披露内情。这本书比较特殊的地方
是一共有三位侦探出场!

一般说来,在推理小说里出现复数的侦探时,彼此总是互相竞争对立,而当中
有一位侦探算是真正的主角。这本书则不然,叁位侦探在办案时并没有明显的交集
,各作各的事,但在「交接」的地方并无任何不顺畅的感觉。这显示作者说故事的
能力极强,而剧情的曲折、悬疑程度也让人随着侦探的情绪而起伏,这是非常成功
的一点。

这种写法到现在已成为一个流派。像森村诚一、西村京太郎等名家都写了相当
多量的这类作品(尤以十津川探案为著名)。所谓的「参与」也变得不像是过去的
「得知、收集线索」,更让人感到别具风味的「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

四、罗杰.艾克洛德命案(阿嘉莎.克莉丝蒂)

记得在介绍第二名「童谣凶杀案」的时候曾经提过,克莉丝蒂写小说时十分致
力于独树一帜,对于旧有的诡计愿意翻新手法去诠释,更有尝试突破前人窠臼的勇
气,比方说像知名度相当高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而这本「艾克洛德命案」则是
意外性最强烈、代表性最高的例子。

其实说真的,要我源源本本地写出对这本书的心得,而又完全不会 漏书中的
主要谜团,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在此就只好运用「旁徵博引」、「天马行空」
的方式来说明了。没看过这本书的同好可能会完全不知道我意指为何,只得多多包
涵了。

推理小说也是文学的一支,只不过其予人的刻板印象被认为非现实性过高,文
学价值过低,登不上大雅之堂,因此至少在台湾来说,推理小说是「弱势团体」,
地位比市面上琳琅满目的言情小说还不如。而其实就许多推理小说家来说,他们也
不需要写一些纯文学式的内容,毕竟凶杀案的内幕对他们而言更具魅力,因此,文
笔平实即可。

不过也有一些作家不愿意甘于现状,他们希望推理小说不只是推理谜题,还需
要具备文学性、人性。比方说像松本清张、森村诚一、连城叁纪彦等人。这当然是
一件好事了!譬如松本的努力使得推理小说造成全日本的风行与普及,自此成为日
本大众文学的主流。

另外有些作家则迥异于这些「入世」的作家,将文笔拿来「故弄玄虚」,以「
文字」本身来制造谜团、更进一步地扩张「诡计」的定义。比方说像绫十行人的作
品、余心乐的「推理之旅」皆有这种倾向。这种写法有点「后现代」,总之读者看
完这些作品也的确有「惊艳」的感觉,也愿意去肯定推理小说家作这方面的突破。

在古典推理小说中本来有许多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由于这个缘故而纷纷土崩
瓦解,这显示了不同时期之下,推理小说家与推理小说迷心态上的转变。对于那些
戒律,小说家与读者经常都会产生共同的疑惑:就直觉上来讲,的确是「不要这样
写比较好」,但如果「真的有人这样写」,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这种想法往
往陷入两难的困境,尤其是小说家,动起笔来可真是缚手缚脚,举步维艰。

但就是有这么「勇敢」的作家愿意尝试突破戒律!我想克莉丝蒂的作品直到如
今仍是世界推理迷的最爱,她的「勇气」也不无贡献吧!尤其在当时仍是古典解谜
风盛行之日,许多作家仍然「视戒律为圣经」,她在此刻创作出许多「独一无二」
的名着,试别人之所不敢试,诚然足以给今日许多有心创造的朋友作为借镜了。

毫无头绪地写了这么多,没看过这部作品的人大概还是觉得莫名其妙,总之「
艾克洛德命案」确实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排行殿军的名次也表示了这部作
品并不因它突破了传统的写作戒律而稍减颜色,反而更增其光芒。

五、人头(西姆农)

说起来其实是一本很奇异的推理小说。让人感到很古怪的一点是:作者(推理
杂志译为席梦侬)在陈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血案之后,探长梅古雷完全不像其他名
侦探一样明察秋毫地搜查现场百回,或是传讯数十名关系人进行冗长的对谈以帮助
读者对于案情的掌握,反而无所事事地在酒馆里晃逛,与一名似乎与案件风马牛毫
不相干的青年 混....

其实就一个像我一样的「现代」读者而言,这种写法并不算十分特殊,只不过
我们在拜读推理大师之作品时,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考虑到作者的「年代」,而认为
他笔下的名侦探,自当侦办的是「古典」的犯罪,而这种「古典」的犯罪自然又会
像范.达因所谓的「一切的一切皆出自于精准的筹画」诸如此类云云(这种论点在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会加以详述),于是乎,读者们也就觉得梅古雷竟然没有侦办
这种案件而感到奇怪,感到特殊了....

写到这里,或许大家还不太清楚我所想表的意思,在此举出一喻:梅古雷侦办
「人头」这件案子,就好像哲瑞.雷恩侦办「幽灵列车」的感觉一样....有人还是
莫名其妙吧?既然梅古雷办的不是古典犯罪,那他侦办的案件又该是属于什么类型


在此先试着对「古典犯罪」下个定义好了:凶手具有极高的智慧、精湛的演技
、超人的执着,他可以残酷无情地连续杀害五条十条人命,也可以隐姓埋名地藏匿
数十年只为了杀一个人,更可以马不停蹄地制造一大堆不动如山的不在场证明-这
又需要过人的体力耐力....

就小说的领域来说,这种人当然能被创造,但读者更清楚现实生活中绝不可能
。在「古典犯罪」中,凶手已经不被当成「人」了。而在当时的推理小说中仍有尚
未被触及的领域,心理学。它赋予了小说里的凶手「人」的意义。「人头」的重点
不是在突破人为诡计的障壁,而是将「人的心理」当作是「诡计」来加以探讨...
.

当然了,现在这类作品已经相当多,推理小说多样化风格的结果,不过在那时
就西姆农就已经尝试着这种写法,也可说是一项创举了。然而就当时众作家仍以「
视连续杀人为芝麻小事」的推理文风来说,能否被接受就见仁见智了。

之前提到古典推理不把凶手当人看,俨然一副「批判旧文化」的眼光,其实对
于推理小说迷而言(至少就我个人而言),古典、正统推理的时代已然是「人去楼
空」,绝不可能有过去百家争鸣的黄金辉煌之势,惊人独创的诡计谜团也不复重现
(或只是昙花一现),身为读者只能够「心向往之」了。

六、格林家命案(范.达因)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倒是可以让所谓的古典本格迷满足阅读欲望,因为正
如范.达因自己所制订的「推理小说二十则」所述,就是有人非纯粹的正统推理不
爱,他所写的推理小说几乎完全合乎这些严苛的规定,而由我这么一个读过许多种
类型的推理迷看来,此书真可说是正统中的正统、纯粹中的纯粹了。

在这本书里头,我们可以看到什么叫做「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犯罪责任
归属全由一人凶手承担」,「完全没有描写恋爱故事」,「完全没有文学性的藻饰
」....所有推理作品希望达成的理想境界,都出现在这部作品里头。

我想提出的问题是:这部作品的确可称得上臻于完美,但读者是不是一定都会
喜欢所谓的完美?首先来看看为什么会有「推理小说二十则」。

推理小说萌芽之因,其实源自于人类对于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发展到辉煌时期
,则被视为「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读者与书中的侦探竞争,看看谁先猜出凶手
是谁。不过由于推理小说家的角色乃「球员兼裁判」,所以被要求不可偏袒书中侦
探,以免妨碍这种「君子之争」。

如果说,读者希望能与侦探进行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那所有的推理小说
家的确是应该遵守所谓的「规定」,不然就称不上是成功的作品。诺可斯在综合了
当时读者的需求之后,于1928年发表「推理十诫」,正式条列出推理作家的守则,
而身为美国推理小说大师的范.达因也不甘示弱,在同年更完整地规定出「推理小
说二十则」,极有自信的他更表示他的作品全都可以符合这些繁杂严苛的规定。

此为由来。如果说,读者的确希望能跟书中的侦探进行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
」,那小说家的确是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然而,如果不是呢?现在的读者已不像过
去的读者那么爱「进行公平的智慧游戏」了,而正统的推理小说也发展到了「诡计
难以独创、翻新」的瓶颈-在这里的「诡计」泛指「凶手在杀人时为掩人耳目、摆
脱嫌疑所拟定的犯罪计划」,总之,日换星移,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这也就是
为什么赤川次郎的无厘头搞笑、夏树静子的爱恨交织、松本清张的社会意识会有那
么多死忠读者的缘故。

对作为一个「现代」读者的我来说,这种发展是令人欣喜的。推理小说不再只
偏重于诡局的设计,风格与类型多变,大家可以各读所欲。从这这角度来看,推理
小说应该算是突破了瓶颈,寻出了新的方向。当然了,在潜意识下我还是会希望能
有一个现代的艾勒里.奎因,或是现代的克莉丝蒂,只不过面对洪流般的写作文风
,如前所述,仅仅能够「心向往之」了。

七、稻草的女人(卡萨琳.亚蕾)

第七名是卡萨琳.亚蕾的「稻草的女人」,新译名为「女傀儡」,新译名比较
容易让读者了解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没错,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女人,一个被人操纵
的女人。

推理小说里有一种形式,从我介绍第一名以来一直都不曾提过,那就是「倒叙
推理」。初读推理小说的朋友可能对这个名词不太了解吧!以下先作一个简单的说
明。

推理小说的原型是由美国的推理小说之父爱伦.坡所建构而成的。他才活了四
十岁就辞世了,一生只留下五篇推理小说,而这五篇推理小说,却是日后所有推理
小说的原始雏形——后世所有的推理小说家皆模仿这五篇小说的形式,脱离不出来
,这可说是爱伦.坡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只是,这五篇小说并没有包括所谓的「倒叙推理」。「倒叙推理」的定义大略
是这样的:故事并不由命案发生之后、警方现场找寻线索开始,而是从凶手的观点
开始描述,描述他自产生杀意、筹策犯罪计划,到实行计划动手杀人的过程——可
能有人会问啦!阅读推理小说最大的乐趣即在於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抽丝
剥茧地抓出真凶,但既然从故事一开始作者就已让读者知道凶手是谁了,那还有什
麼乐趣可言?

其实,「倒叙推理」的阅读乐趣并不亚於寻出真凶的身份,其最有魅力的地方
在於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当身为主角的凶手正自认其犯罪计划天衣无缝,却半路
杀出一个程咬金(大多是一名平凡的小警员),对凶手说:「我们知道你是凶手!
因为....」注意喔,此时凶手之所以事迹败露的理由就很重要了!而这个理由通常
都是当初凶手在犯罪时没有注意到的盲点,有时甚至可能是凶手自以为计划中最完
美的部份!

这类小说扩展了「推理小说」一个崭新的视野。其特别的地方有二:

一是提供读者更高、更公平的参与度。在故事的前半部,作者会钜细靡遗、不
厌其烦地详述凶手的犯罪手法、进行方式、实施细节,一步一步让读者亲身去思考
此凶手犯罪计划中可能出现的漏洞,让读者去扮演侦探,抓出凶手的狐狸尾巴。这
比起看侦探走遍大街小巷去明查暗访,全书充斥著冗长繁琐的对话,有著截然不同
的刺激感。

二是增加案件的现实性、人性。由於作者可以从凶手出现杀意开始描述,故能
够在凶手心态的微妙改变上多加著墨,有时凶手的犯罪肇因於被害者的压迫,这又
让读者们多窥知一些社会的黑暗面,作品的价值也因此更接近纯文学,却又包含通
俗文学的范畴。读这类小说,心理经常会陷入一种矛盾:不由自主地同情凶手不得
不犯罪的坎坷遭遇,社会正义却又必须将其绳之以法。而或许小说家只有深刻写出
这样的矛盾,才足以让人对人性有更深沉的省思吧!

「稻草的女人」在这方面有卓越的表现。全书篇幅不太长,但於人性的描写令
人动容,并为结局报以浓密的悲哀。

八、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艾勒里.奎因)

第八名是艾勒里.奎因的「埃及十字架的秘密」。奎因的颠峰之作自然是名探
哲瑞.雷恩的「悲剧系列」,而由名探艾勒里.奎因所侦察的「国名系列」,则是
他另一水准之上的集合。「国名系列」一共有十个长篇,本篇与「荷兰白粉的秘密
」应是其中的最高杰作。

首先介绍一下名探艾勒里.奎因。奎因的本行是推理小说家,而扮演华生角色
的则是其父老奎因探长。这个系列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故事即将结束前的「
向读者挑战」,由于艾勒里.奎因号称师承古典推理大师范.达因,同属本格派,
故线索的公平、读者的参与度特别重要。于是奎因就搞了这样一个噱头:在「向读
者挑战」中向大家宣告:关于案子的所有线索皆已详列,身为读者的你是否能推得
真相?这个特别的地方,后来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探案也有模仿。我个人认为这纯
属作家的作秀(show)行为,就是这样而已。

本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牵涉到了一个古典推理小说中最重要的诡计之一
:无头尸体。「无头尸体」系指死者因死后的肢体残缺,遭截断藏匿或是严重破坏
,而造成此死者身份之难以判定的情形。而这个诡计又与「双胞胎」诡计互有关连
。总之,这个重要的诡计几乎所有的推理小说家都亟欲动笔尝试,将此一概念推陈
翻新,创造出光芒万丈的谜局。在此原想举出几本同类的杰作供读者们作为选书参
考,但转而一念,觉得这样一来我可能有「破坏读者乐趣」,所以只好作罢。

「无头尸体」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我在这里试著作作一点个人的猜测。根
据岛田庄司对古典本格侦探小说的说法,其要素应有下列四项:阴森的气氛、恐怖
的情节、神秘的开端、离奇的谜团。而一具无头尸体的出现,或是已遭肢解的尸块
,皆足以营造出这四样要素。小说最大的魅力是以文字的描述来提供读者无限可能
的想像力,故命案场景倘若如同神秘宗教的祭坛一般,极端残忍又极端惨不忍睹,
确是可以给予读者极大的震撼,同时也造成了故事强烈的悬疑性。

「无头尸体」诡计的主要目的通常是要造成死者身份的混淆。最常见的例子是
凶手与被害者的身份颠倒,也就是让警方误认,而实际上杀人的真凶是警方误以为
的被害者。最简单的情形是如此,而怎么样才能够让读者对这个老套的目的留下鲜
明的印象,可就要看作者的功力,如何由此一简单的目的衍生出变化多端的花样了


然而,随著科技的进步,「无头尸体」这个诡计已然走入瓶颈。由血型、指纹
、齿型到DNA鉴定,警方能够更准确地得知死者的确实身份,狡狯的真凶再也没有
办法顺心如意地颠倒被害者的身份,进而达到完全犯罪了。于是乎,推理小说家只
好再加入巧合程度较高的「双胞胎」诡计,两种诡计混合运用。感觉起来这条路走
得越来越狭窄了、越来越艰辛了。

不过无论如何,「无头尸体」曾经独领一时风骚,古典派推理小说家如今仍然
视其为一最具挑战性的写作方向,近年来有一部极具知名度的日本作品更是将此一
诡计发挥得淋漓尽致,令人耳目一新(这部作品我就不提名字了),显示「无头尸
体」或许依然大有可为。

九、死之吻(艾拉.烈文)

这篇小说并不太长,但是情节的铺陈十分令人激赏,表现的形式也与一般的推
理小说大异其趣。这部作品曾经获得1939年美国爱伦坡奖最佳长篇处女作奖项(如
果没记错的话)。

这篇作品除了风格十分特殊之外,里头也有和前面所介绍的八部作品完全不同
的地方,就是所谓的「素人侦探」。「素人侦探」是日文直译,翻成中文,则是「
外行人侦探」。

十、X的悲剧(艾勒里.奎因)

第十名又是美国作家艾勒里.奎因的作品「X的悲剧」,主角是聋侦探雷恩。

身为范.达因式古典解谜派的后继名家,奎因的确在逻辑思辨上作了很大的努
力。在介绍「格林家命案」的时候就曾提过,古典式的纯粹解谜推理并不一定合于
现代读者的口味,毕竟文风的潮流是会随时间改变的,十九世纪乃古典推理的黄金
时期,突梯神奇、匪夷所思的绝妙诡计在那时也被写得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形之下
,既要标榜传统的推理小说写法,奎因大部分的作品仅仅能维持最后一道防线:公
平合理。

相较于「Y的悲剧」与「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这部「X的悲剧」在魅力上的
确是差了一截,因为它的确在以上的三项推理小说魅力要素上,有明显的不足。它
没有被亡魂诅咒的家族,也没有邪恶的T形十字,顶多说那辆挤满乘客的公车,是
个移动的密室——这也很「正常」吧!

但是,我这么分析并不代表它不好看。是的,它是缺乏魅力要素,但它有它的
实力要素加以补强充实。什么是实力要素呢?就是公平的线索与滴水不漏的推理过
程!太过强调其魅力要素,容易滋生巧合与非人性,这样读者在看完最后一个字时
是不会有满足感的,唯有缜密的逻辑思考与合理的线索连集才能让读者获得豁然开
朗的喜悦!名侦探雷恩身具莎翁演员的传奇性色彩,娓娓道出精辟入木的长篇议论
,读者读来叹为观止。奎因这道最后防线实在是守得精彩绝伦!

E. 推荐几本好看的推理小说

〔英〕查尔斯·狄更斯 《荒凉山庄》
〔Charles Dickens,Bleak House,1852-1853〕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
尽管对于侦探小说读者和现代读者来说,《荒凉山庄》过长的篇幅、舒缓的叙述都显得难以忍受,但是这本书对早期侦探小说的谋杀、侦破情节有所贡献,塑造的贝克特探长也颇有特色。实际上狄更斯未完成的遗作《埃德温·德鲁德疑案》更加具有现代侦探小说的特色,可惜没有结局,因此没推荐。

〔英〕威尔基·柯林斯 《月亮宝石》
〔Wilkie Collins,The Moonstone,1868〕
群众出版社,1999年
柯林斯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部《月亮宝石》。沿袭自他的另一部奇情名著《白衣女人》的多叙述人第一人称叙述手法在本书中再次获得了成功。作为主角之一的克夫探长开始具有大侦探的气质。

〔英〕埃米尔·加伯利奥 《勒鲁菊案件》
〔Emile Gaboriau,L'Affaire Lerouge,1865-1866〕
九州图书出版社,1995年
这本《勒鲁菊案件》出版于1866年(1865年在报纸上连载),是推理史上第一部真正长篇侦探小说。虽然加博里奥笔下的主要侦探是勒考克警探,但是这部书中他仅是一个配角,主角是靠推理逻辑破案的业余侦探塔巴勒老爹。加博里奥将案件动机隐藏于过去的秘密中的手法一直由后人延续到黄金时代以前。

〔英〕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Arthur Conan Doyle,Complete Sherlock Holmes,1887-1927〕
群众出版社,1981年
勿庸置疑的推理史上的绝对经典,甚至超出侦探小说的范畴,在全世界都妇孺皆知。福尔摩斯作为大侦探的典型成为后来无数侦探小说作家竞相效仿的模型。因此有人说:“每样事情都来自歇洛克·福尔摩斯。”

〔法〕加斯东·勒鲁 《“黄屋”奇案》
群众出版社,1999年
〔Gaston Leroux,Le Myste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7〕
这是少年侦探鲁尔塔比伊系列的首部侦探小说,这个系列一共6部作品,以此部最佳。这是一部精彩的心理密室小说。不论是在气氛营造,谜团设置,在当时看来都是一流的。今天的读者也不会因它是近一个世纪前的作品而完全丧失新鲜感。

〔美〕玛丽·R·莱因哈特 《螺旋楼梯》
〔Mary Roberts Rinehart,The Circular Staircase,1908〕
群众出版社,2003年
莱因哈特以《螺旋楼梯》等书开创了“早知如此”流派,亦即后来的“女性悬念小说”。本书以一位老处女为侦探兼叙述人,讲述了某个夏天发生在乡村别墅的奇妙案件。小说采用的是“故事线”的手法,诚然对于现在读者吸引力大大减低,但是它仍然是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英〕奥西兹女男爵 《角落里的老人》
〔Baroness Orczy,The Old Man in the Corner,1909〕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安乐椅神探的代表人物。“角落里的老人”坐在小店的一隅,几乎就靠着几张报纸,为宝利小姐讲述着一桩桩案件背后真实的故事。角落里的老人不需要将罪犯绳之以法,他只是显示自己的智力,嘲笑警察的无知。他是纯粹心智游戏的产物,解谜推理的终极结果。

〔英〕G·K·切斯特顿 《布朗神父探案集》
〔G.K. Chesterton,Father Brown Stories,1911-1935〕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年
作为短篇小说黄金时代的产物,布朗神父是少数能够走出福尔摩斯阴影、自立门户的侦探形象。布朗神父宣称他洞悉罪犯的一切,因而能够了解真实的犯罪情况。他的大部分作品显得过于直觉化,但是在谜团设置和独创性手法方面这些故事有着很大的成就。〔英〕E·C·本特利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
〔E.C. Bentley,Trent's Last Case,1913〕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
尽管本特利原本打算戏弄一下侦探小说,可是却写出了一部史上的经典之作,成为了长篇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前驱作品。小说特伦特去探寻百万富翁的死亡真相,不料真相如此狭小,错误却无边无际。首次将爱情元素代入侦探小说,而且融合的十分完美。

〔英〕玛丽·贝洛克·朗蒂丝 《神秘房客》
〔Mrs. Belloc Lowndes,The Lodger,1913〕
四川文艺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本书是关于“开膛手杰克”的作品。1888年伦敦白教堂地区妓女连续被杀案件不仅引起极大轰动,也成为日后侦探小说作家写作的资本。包括埃勒里·奎因在内很多作家都尝试把这个真实案件带入虚构小说,而本书因为开创了“心理悬疑”流派而受到史家的推崇。一对夫妇接待了一位神秘却出手阔绰的房客,可是当房客每次夜里外出的时间与城里发生凶案的时间相符合,那么……

〔英〕约翰·巴肯: 《第三十九级台阶》
〔John Buchan,The Thirty-nine Steps,1915〕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
早期间谍小说的代表作。这部小说能够得享大名,希区柯克居功至伟。与其看巴肯的原著,我倒是更愿意看悬念大师的电影(同名,或译“国防大秘密”),乐趣只多不少,又能节省时间,何乐而不为。

〔英〕F. W. 克劳夫兹 《桶子》
〔Freeman Wills Crofts,The Cask,1920〕
克劳夫兹的《桶子》在史上意义非凡,它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共同开启长篇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而且不同于当时受到冷落的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桶子》出版之后获得很大的成功。一只从法国运送到英国的桶子中出现了女尸,于是英法两国三位侦探展开了调查。克劳夫兹的作品大部分属于“写实流派”,对于侦查过程巨细靡遗,具有“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的风味。

〔法〕莫里斯·勒布朗 《钟敲八点》
〔Maurice Leblanc,Les Huits Coups de l'Horloge,1922〕
群众出版社,1998年(收录于《亚森·罗平探案全集2》)
勒布朗的亚森·罗平是史上著名的反侦探角色,作品具有很强的浪漫传奇色彩。当然有时候他也当侦探,这是小说的推理性就加强了,更加符合推理小说读者的口味。这本短篇集一般认为是罗平系列中推理性和谜团性都较出色的作品,这也是没选《813》的原因。

〔美〕厄尔·德尔·比格斯 《没有钥匙的房间》
〔Earl Derr Biggers,The House Without A Key,1926〕
群众出版社,1999年
陈查理系列的首部作品。尽管读者会觉得陈查理出场太晚,人物不是非常突出,但是小说的谜团还算是巧妙,书中的陈查理的谦虚谨慎的态度以及惊人的直觉和推理也表露无遗。没有选择在西方评价较高的《中国鹦鹉》,因为尽管那本书具有东方神秘色彩,但是中国读者也许要说这是莫名其妙。

〔美〕厄尔·德尔·比格斯 《陈查理探案》
〔Earl Derr Biggers,Charlie Chan Carries On,1930〕
群众出版社,1999年
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系列虽然仅仅6部,但是由于衍生出来的大量电影而影响巨大。陈查理的儒雅风度和精湛推理扫出了长久占据欧美读者对中国人的恐惧(这是魔鬼博士傅满洲留下的祸根)。个人最欣赏的还是这本《陈查理探案》,一个美国的旅行团做环游世界的旅行,却遇到一桩桩奇怪的命案,陈查理受苏格兰场老友所托,坚决要把罪犯抓住,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罗杰·埃克洛伊德谋杀案》
〔Agatha Christie,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1926〕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克里斯蒂的成名作。尽管波洛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中首次登场,可是这个人物到了本书才真正走出了自己的办案路子,而且游刃有余。加之本书巧妙的独创性手法,因此奠定了克里斯蒂名家的地位。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尼罗河上的惨案》
〔Agatha Christie,Death on the Nile,1937〕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也许得益于1978年改编的电影,不仅在欧美,而且在刚刚解禁的中国也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这部原著在1979年被引进中国,不断再版,波洛形象就此深入人心。虽然这不是克里斯蒂常写的“乡村别墅”类型,但是仍然是克里斯蒂的传统风格,所谓的“人人有嫌疑,个个不可能”。除了精巧的诡计,对几对爱人间爱情的描写,沿途风土人情的描述都由独到之处。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无人生还》
〔Agatha Christie,And Then There Were None,1939〕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恐怕这本书是推理迷最推崇的克里斯蒂的作品了。童谣杀人加上孤岛,的确是史上不可多得的大构想。来到孤岛的人被困在岛上,接着一个个死去,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可是谁是凶手?恐怖悬疑的气氛迷漫在整本书中,而谜底不读到最后也不可能知道,实在不愧是出自“侦探小说女王”之手的杰作。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谋杀启事》
〔Agatha Christie,A Murder is Announced,1950〕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马普尔小姐探案作品。谁能想到这个打着毛线,总爱跟人唠叨圣玛丽米德那个小村庄的老太婆会是名侦探呢?于是,凶手一次次罗网,马普尔小姐也声名远播,和比利时来的波洛抗衡起来。一则预告杀人的广告揭开了本书的序幕,接着谋杀就按时开始了。小说不仅有安排巧妙而复杂的谜,还有对英国田园风光以及人物的生动细致的描写,充分体现了克里斯蒂晚期作品的特色。

〔美〕S.S.范·达因 《金丝雀杀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Canary Murder Case,1927〕
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
范·达因的首部作品《班森杀人事件》甫一出版就打破了销售纪录,紧接着的《金丝雀杀人事件》一出版就销售一空,在美国历史上少有的。书中的业余侦探名叫菲洛·万斯,是个艺术鉴赏家。本书是一桩密室杀人案件,讲述一位名女优被杀的案子。最后万斯通过打牌来探究罪犯心理的手法十分独特和巧妙。

〔美〕S.S.范·达因 《主教杀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
南海出版公司,2002年
这是史上塑造童谣杀人模式的侦探小说,后来克里斯蒂即是受此书启发写出了《无人生还》。凶手模仿“谁杀了小知更鸟”的童谣,一个接着一个的杀人,凶手似乎是一个自称“主教”的人。范·达因崇尚解谜,小说中的凶手具有很高的智慧,设计的手法堪称一流,不过毕竟菲洛·万斯道高一丈,最后识破了凶手的诡计。

〔美〕达希尔·哈米特 《血腥收获》
〔Dashiell Hammett,Red Harvest,1929〕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抛开哈米特本人简洁明晰的写作风格不谈,哈米特结构谜题的本事在硬汉派作家中也是首屈一指的。本书是哈米特的长篇处女作,实际上是由三件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谋杀案组成,三个谜题都颇精彩,再加上哈米特擅长描写的侦探和罪犯之间的斗智斗力,本作的可看性犹在《马耳他黑鹰》之上。

〔美〕达希尔·哈米特 《马耳他黑鹰》
〔Dashiell Hammett,The Maltese Falcon,1930〕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推理小说流派众多,旁支横斜,但解谜本格始终是正统,主流地位轻易动摇不得,唯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礼的大概也只有哈米特和钱德勒撑起的硬汉一脉了。哈米特不是第一个写硬汉小说的作家,但他是第一个给硬汉小说注入文学素质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己的创作开辟了推理小说的另一块战场。《马耳他黑鹰》,号称“胜过海明威任何一部小说”的冷硬派第一名作,属于那种你可以不喜欢,却不可以不读的推理小说。

〔美〕达希尔·哈米特 《瘦子》
〔Dashiell Hammett,The Thin Man,1934〕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
据说汉密特和福克纳在一次喝酒聊天时,福克纳不经意间流露出对通俗小说的轻视之感,汉密特当时没说什么,但回去以后不眠不休,把自己关在书房之内,写出了精益求精的《瘦子》。这部作品也是硬汉名作之一,不过说句老实话,这部作品还没有优秀到了会改变福克纳对通俗小说偏激看法的地步。〔英〕法兰西斯·艾尔斯 《杀意》
〔Francis Iles,Malice Aforethought: the Story of a Commonplace Crime,1931〕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
艾尔斯的另一个化身叫安东尼·伯克莱,是一个在解谜推理领域响当当的名字。他的《毒巧克力命案》堪称黄金时代数学式推理的巅峰作品,而本书却是一本十足的犯罪小说,而且在史上同样具有重要的地位。这种二刀流且又都很有建树的作家真是少见。《杀意》的第一句话就告诉了读者谁是本书中的凶手,显然说明本书不是要读者猜凶手,而是看凶手。凶手如何精心设计,如何心慌意乱,最后来个人仰马翻。

〔比利时〕乔治·西姆农 《黄狗》
〔Georges Simenon,Le Chien Jaune,1931〕
群众出版社,1980年
西姆农是欧洲大陆为数不多的推理大师,他一生创作了四五百部小说,是高产的典型。他笔下的梅格雷探长系列超过100部,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梅格雷擅长抓住罪犯的犯罪心理,发掘案子的发生原因,在案子中流露出对现实问题的思考。本书以酒商遭人暗杀为开端,是梅格雷的代表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希腊棺材之谜》
〔Ellery Queen,The Greek Coffin Mystery,1932〕
群众出版社,1999年
埃勒里·奎因的早期作品以逻辑分析见长,而此书则是此类的代表作。小说情节错综复杂,推理严谨巧妙,加上奎因惯用的“挑战读者”,使得此书堪称黄金时代最伟大的杰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X的悲剧》
〔Ellery Queen,The Tragedy of Y,1932〕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我个人偏爱这本书胜于《Y的悲剧》,不仅是本书中拥有3个精巧绝妙的谜团(而且包含了一个密室杀人),而且它的解答正是奎因所说的:“一个高二的学生,只要具备基本的代数知识,他就会发现这和解开方程式一样容易。”此外,这部书中也首次出现了被称为奎因代表性诡计的“死前留言”。

〔美〕埃勒里·奎因 《凶镇》
〔Ellery Queen,Calamity Town,1942〕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凶镇》是奎因后期作品代表作,可以看出奎因从“推理问题”向“小说”的转变。文中透露出的自然主义风格令很多评论家和读者叫好。即便如此,作为一本优秀的侦探小说,它仍然具有传统的解谜特色:一杯酒中被人下了毒,死的不是杯子的主人而是偶然拿了毒酒杯子喝酒的人,到底凶手想毒死谁,到底谁是凶手?

〔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移花接木》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Case of the Velvet Claws,1933〕
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
加德纳早年是廉价杂志的作者,也是为数不多的后来成为一代名家的人物。奠定他名家基础的就是佩里·梅森系列。梅森是一位律师,因此这个系列具有较多的法庭场景,也是法庭推理的代表作品。本书是梅森系列的首部作品,既体现了作者的法律背景,也可以看到传统推理小说的元素。

〔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初出茅庐破大案》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Bigger They Come,1939〕
海南出版社,2000年
加德纳写柯白莎和赖唐诺系列用的是A. A. Fair的笔名,这是和他梅森系列风格不同的系列,属于硬汉派加幽默派的小说。《初出茅庐破大案》就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赖唐诺应聘到柯白莎的事物所当私家侦探,开始了这对凹凸侦探的首次合作。

〔美〕詹姆斯·凯因 《邮差总敲两次门》
〔James M. Cain,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
这本书初问世时,曾因作者离经叛道的思想和粗俗利落的文笔引起极大争议。以犯罪者为第一主人公,以凶手做第一人称叙述视角,让读者在感同身受中渐渐与凶手立场趋于一致——这种技巧在今天随处可见,在当时却着实是个创举。这本书甚至影响了后来因写出《局外人》而扬名文坛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谬。

〔美〕詹姆斯·凯因 《加倍赔偿》〔James M. Cain,Double Indemnity,1943〕
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收录于《邮差总敲两次门》)
凯恩继《邮差总敲两次门》后又一部轰动文坛的小说。《加倍赔偿》是凯恩熟能生巧后的翻新之作,全面地体现了凯恩谋篇布局的功力,无论是扎实的谜题设计还是动人的情感描写,本书水准都在《邮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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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世界经典侦探推理游戏大全集

作者:刘晓菲 编

出版社:中国华侨

出版年份:2011-3

页数:422

内容简介:

《世界经典侦探推理游戏大全集(超值白金版)》内容简介:侦探推理游戏是一种具有高度刺激性和挑战性的思维游戏,比推理小说更真实,比“杀人游戏”更有趣。面对扑朔迷离的案件,根据故事中提供的蛛丝马迹,运用单向思维、逆向思维、发散思维、创造性思维,通过正确的逻辑推理,再加上对一些知识、常识的了解,你就可以提出合乎情理的看法,最后是灵光一闪的豁然开朗,智破奇案。多做侦探推理游戏,可以活跃思维,挑战智慧,最大限度地激发推理潜能,提高智商,让你无论是在学习生活中,还是参加500强企业面试,公务员、MBA等各类考试,都能轻松应对。

《世界经典侦探推理游戏大全集》收录了全世界700多个最顶级的侦探推理游戏,是目前国内外规模最大、内容最全、游戏最好玩的大型图书。古今中外,涵盖面广,包罗万象。每一个游戏都惊险曲折,神秘玄妙,扣人心弦;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书中按内容分为科学推断、经验洞察、知识应用、逻辑推理、事实演绎、心理剖析、综合分析七章,图文并茂,力求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深度剖析,最大限度地锻炼读者的思维能力。这是一部开发潜能的游戏典范,是一种活跃思维的智慧读本。无论是孩子、大人,还是学生、上班族、求职者、管理层,甚至是高智商的天才,都能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游戏。完成这些游戏之后,你会发现自己的逻辑能力得到了全面的开发,无论在学习、生活、求职还是工作中遭遇什么样的困难,都不会再感到无从下手,而是能够通过思维的灵活转换,胜利迈向成功。

G. 有没有恐怖逃生类,恐怖无限流,高智商推理谎言游戏小说推荐

1、人设不能崩, 作者:条纹花瓶。

骗子精女主在末日亡灵领域通过谎言获取能量并以言灵的形式使用一路收割亡灵之心最终成神的故事。剧本丰富,作者文笔很好,而且风格多样,每一个世界都很饱满,没有纸片感,最后也没有烂尾。

看了之后让人不会感觉到剧情的重复和文笔的相似性以及某种手法使用过多的感觉,是一篇用心写的好文!

H. 199个侦探推理游戏txt全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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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01.巧妙的毒杀
人在异乡为异客,最渴望的莫过于友情。作为大学毕业后一起分到这个城市的校友,强、玲(女)、磊和斌,他们四人的关系并没有因为繁忙的工作而疏远。他们约好每个月都要抽时间在一起聚聚,倾诉各自的烦恼,分享各自的快乐。这已经成为惯例了。
然而,这个月的聚会,斌的目标则是杀死他的情敌——磊!作为相识很久的校友,玲是斌心仪的女孩子。在几年的交往过程中,斌觉得自己很喜欢她。而当斌正要向她表白的时侯,突然听到一个对于斌来说无法接受的消息:玲和磊正在交往!斌内心受到的震撼可想而知,嫉妒的火焰在斌的脑海中燃烧,使他失去了理智。斌总认为是磊抢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
所以,斌要干掉他!
血腥的凶杀不符合斌的个性,斌要想个绝妙而又无懈可击的谋杀。但是真正无懈可击的谋杀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事前再精心的策划,在实施过程中也难免会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情况而导致失败。然而,斌终于想好了一个把磊干掉的方法。毒杀,就是斌想到……

I. 找手机推理游戏或推理小说

遇到烦恼时,把它发泄出来,要及时,不要让它体内发酵。发泄的方式有很多,可以大叫大喊,也可以砸被子什么的,或是写日记,反正不要把这些不开心的事老拿出来困扰自己。

J. 有什么超好的推理小说

我个人很喜欢藤萍的<<吉祥纹莲花楼>>啦.有案件,有推理.故事是一个个独立成章的,虽然还没完结,但是挺好看的.
创作的话可以参考以下的内容: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的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诫律"的条文,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熔铸而成: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 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
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诺版圣经的译者)也提出侦探小说十诫。
其内容如下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因为那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刻板印象———小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就是大反派,诺克斯的用意很明显,防止破坏推理小说的真实性)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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