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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读后感3000字

发布时间: 2023-06-01 01:19:24

㈠ 玄幻小说3000字读后感

大学之后,尤其爱看玄幻小说,开始看鬼吹灯感觉真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本小说紧扣主题 盗墓者的经历全文给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

看完鬼吹灯,产生一点自己的小想法,就写下来了,仅代表个人观点。
看过几部网络小说,包括诛》,鬼吹灯等等。不过说实话,个人不是很喜欢诛仙那种类型,诛仙的文笔确实很不错,对人物情节的刻画也很细腻,对小说整体的把握也很好。不过很关键的一点,诛仙是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而我觉得一个好作品还要能够和现实或历史相结合,这才容易使人在虚实之间找到共鸣点,身临其境到小说中所架构的世界中。鬼吹灯在这点上就写的很不错,将背景放在文革到80年代的时期,对那个时期的人物特定的心理及社会意识形态描写的非常到位,同时将现实中的盗墓器具,方式等各方面与自己的想象相结合,营造出极具现实感的大环境。
其实举凡好的作品,在我印象中都是将作者自己的想象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洪流中。就中国来说,最出名的四大古典名著都是这样。西游记是建立在唐朝玄奘西行的历史事实上;水浒传是建立在宋朝农民起义的基础上;红楼梦虽没明确写出是什么年代,但从作者对书中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文字描述中,也可以看出是以作者当时的现实社会为基础的;而三国演义就更不用说了。撇开古典文学不说,就现代而言,金庸的武侠小说在这方面也是其中的佼佼者,几乎每一部都能找到历史的大背景,并将想象中的故事与历史中的真实事件相结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金庸的封笔作《鹿鼎记》。其实不只是国内,国外的作品有不少在这方面都做的非常出色,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柯南·道尔的作品中所塑造的福尔摩斯就曾被当时的不少人认为是确有其人。
不过就我的感觉而言,现在的网络小说中能够做到文笔流畅,刻画深入的本就稀少,而同时又能现实和历史与想象相结合的更是寥寥无几。毕竟这样的作品需要作者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丰富的学识和生活经验的累积,而在网络环境中的大部分写手都是年轻的业余爱好者,而网络小说大部分属于玄幻一类的特质也决定了与其使作品极力符合历史远比不上自己创造一个世界历史观来的方便。
当然,其实网络小说中还有另外两类特殊的世界背景观的塑造方式能够引起别人的共鸣:
其一是将作者自身创造作品的世界背景观与人们所熟知的已有的出色作品联系起来,这就好比拍好莱坞大片的续集,可以使人很容易与原有的作品产生联想,从而深入到作者作品的世界中去。记得我看过的这种类型的网络小说做得最好的就是梦入神机大大的《佛本是道》,这部网络小说简直可以说是《西游记》和《封神演义》的续集,而且其中还夹杂了作者本身对这两部名著的一些理解,只是作者在对感情描写的处理以及一些细节的刻画上还不是很好。
而另外一种方式则是直接借用网络游戏的模式,这一类网络小说统一都叫做网游小说,运用的世界背景观也和网络游戏如出一辙,这类小说对玩过网络游戏,尤其是大型rpg网络游戏的读者来说是能够引起共鸣的,但同时它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是大部分网游的背景设定其实是很单薄的,这也注定了除了在玩网络游戏的行为模式上能和读者有一定的沟通共鸣点外,其余的方面难有建树,而且看多了这类小说就会发觉几乎每部网游小说的设定几乎都大同小异,缺乏新意,多了就会感到麻木;二是这类作品对那些没有玩过网络游戏的读者而言,吸引力就没那么明显了。
哎,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其实一部小说成功的因素有方方面面,以上只是我个人对小说背景塑造的一些想法而已,搏人一笑,娱人娱己......
神墓给人的感觉就是大和乱,作者写空间和时间到最后让读者分不清过去现在和未来了,情节更显空洞没有活力,好多场面全是作者用直白的文字“喊口号”此中更显示作者词穷的一面。没有功底,反正不是一本好书,没有观赏性。

㈡ 读书心得3000字大全

篇一:读书心得3000字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清迅,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芹正段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嫌誉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 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

㈢ 小说《吾血吾土》(范稳)3000字读后感

书中提出的许多沉重的命题,在历史教科书中没有,可在读者的心中滚沸如水。
首先,是关于内战的思考。借用主人公赵广陵的话:我们是一群被驯服的羔羊,漂泊在同胞之血的大海上,没有光荣,只有耻辱。历史上,兄弟阋墙、手足相残的情形并不少见。据梁启超记述李鸿章见俾斯麦的场景,两人论及军事,李鸿章欣然讲起如何剿灭太平军和捻匪,卑斯麦通过翻译说:“吾欧人以能敌异种者为功,自残同种保一定,欧人所不称之。”如果说打日本是天经地义保家卫国的英雄壮举,那么,打同胞呢?革命的理论,可以随领袖的意愿,各人不可调和的立场都有天字第一号正当的理由,战争被宣扬的正义外衣和其对人性的扭曲,直到七十年后,在《吾血吾土》中,脱离开以往有关内战的狗血剧情,脱离出政治正确的导向,读到了真诚的人性和反思。
其次,是李公朴和闻一多先生之死以及知识分子对中华血脉的影响力,这是《吾血吾土》创作中极其优秀的部分。民国时期,那是个大师璀璨知识辉煌主义纷争的时代。正是有了这些思想高贵纯粹而又博大精深的导师们,才有那么多青年学子投笔从戎,剑胆琴心,历尽艰险终不悔,才有像范稳这样富有良心和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努力回原历史真相。正是有这样一个知识灿烂的时期,中华文脉在三十年的沉寂之后,又开始复苏。
第三,是日本对中国人民这场史上最惨无人道的战争的真实态度,这部分最值得我们思考和警醒,包括学习。这个民族和中华民族有着极其不同的民族品格,注定了在这场战争中,中国作为战胜的一方,却有着比他们多得多深得多的苦难和伤痛。作为武士道精神的后人,有着决绝和冷酷,日本人并没有像德国人一样,记得多少给别人造成的苦难,相反,他们牢记着自己的失败和伤痛,他们对中国的了解远比我们对他们的了解多得多。这场战争,不是少数军国主义的战争,而是一场全民的战争。书中写了一个日本老兵秋吉夫三,这个因中国军人的humanitarianism(人道主义)而幸存的老兵,他一生都保存着一个日本军人的斗志和追求,不忘自己的使命,却没有对中国人的感激和负罪。书中饶有趣味的还有日本慰安妇的描述,在我们印象中,日本的慰安妇是世上最悲惨最受摧残最有资格谴责战争的一群女人,可她们其实也是日本军国主义思想洗礼的拥护者,为这场战争推波助澜。我想,这样的一个民族,是强大而又冷酷的,所以他们在战后的经济能够迅速复苏,挤入世界强林之列。我想,这样的一个民族,要想他们服老,唯有把他们再次打趴下,而不是靠我们民族血脉中惯有感恩、善良和宽容。中日之间必有一战,这话,并不耸人听闻。所以,真心希望,中国人能读读《吾血吾土》,明白,为什么要抵制日货,为什么要奋发图强。
第四,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迄今,这个概念对很多中国人来说,都挺陌生。书中写到,中国人并不把战友的遗骸当回事。当美国牧师和仪仗队为一名士兵举行海葬仪式时,中国士兵呆呆地观望着,第一次感受到有人会这样尊重一个普通士兵的遗体。当日本人把每个土兵的名字刻在缅甸警察的哨子里,而我们的勇士们几十年来,只能是在某块碑文上含混地写上从某个时间到某个时间或某场战役的英雄们永垂不朽,名字不详,年龄不详,籍贯不详,能够留下名字记录档案的军官和士兵是何其幸运啊,而这些历史痕迹,又在文革中遭受了灭顶之灾。如果仅从死亡人数来衡量历史的承重,有哪个国家像我们的国家一样多呢?但你若问我死了多少人,我答不出来。一个连数字都没有的群体,连名字都没有的英雄,如何不朽?今天,当中国的购物旅游团满世界飞时,皮夹里的现金
和银行卡让他们理直气壮时,是不是仍然是对个体生命不尊重的另一种解读?
看完《吾血吾土》之后,我特意查阅了些抗战资料,更加触目惊心。《吾血吾土》是以滇缅战场为背景铺开的,抗战资料中赫然记载:三湘四水烽水地,一条惨烈战线,曾贯穿湖湘大地南北,最后延至滇缅。那么说,滇缅战场其实是抗战的尾声,在范稳的笔下尚且如此恢宏惨烈,而我的家乡湖南,又经过怎样的血火洗礼?

范稳说,全世界参加过反法西斯战争的老兵,只有这一群,最不一样。是的,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得胜军人会像他们一样经受那么多审判和磨难,他们是历史的英雄,却成了人民的罪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得胜军人会像他们一样没有名字和容颜,甚至连数字都不详。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得胜军人会像他们一样顽强和纯粹。

泰戈尔曾有诗云:“如果你在黑暗中看不见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来,当做火把点燃”。书中的赵广陵、刘苍壁、廖志弘等,书外的傅心德、吴鲁、李昌枢等,还有很多已故和幸存下来的英雄们,包括我那多灾多难的外公,和赵广陵命运相仿,国民党少将军官,饱读诗书,精通医理,子女全务农,无一人有他的学识。就是他们,把自己的肋骨拆下来,照亮着我们子孙后代前行的生生不息的道路。

吾血吾土 家国情怀
沧浪客

尽管深知,中华民族,历来不缺“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脊梁,更不缺“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兵”的决绝与悲壮。但在范稳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吾血吾土》中,读到当年学子们从军时曾经吟颂过的这首诗,我还是很难掩饰血管即将炸裂的冲动:“没有足够的兵器,且拿我们的鲜血去。没有热情的安慰,且拿我们的热血去。热血,是我们唯一的剩余。自由的大地是该用血来灌溉的,你,我,谁都不曾忘记。”
血,总是热的,但在民族危亡之秋,它可以冷却、凝固,变成坚硬的刺向侵略者的匕首投枪。
我们不宣扬仇恨,但绝不能忘却历史。
范稳比我大3岁,作为1960年代出生的那代人,我们对抗战的印象,是从《地道战》、《地雷战》等电影里所看到的“很好玩”;年纪稍长,能自己阅读了,读到《吕梁英雄传》《烈火金刚》《新儿女英雄传》和《风云初记》等长篇小说,才发现那场战争其实“不那么好玩”;而到2009年初,读完邓贤所著的描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国远征军入缅抗日、浴血奋战,由失败直至胜利的整个历程的《大国之魂》,就感到触目惊心;随后通过电影电视,比如《亮剑》《长沙保卫战》和《壮士出川》等等,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抗日战争的惨烈和中华民族的苦难与不屈,并开始对所有描写那场可歌可泣的战争的文艺作品有所反思。遗憾的是,这样的反思,往往只限于文人酒桌上的捕风捉影或者“壮怀激烈”。幸而,“这种遗憾在这个凉爽的秋季,在中国人民抗战胜利69周年之际,因为有了范稳的《吾血吾土》,终于消失,这是一件令人值得高兴的事情。”文艺评论加疏延祥如是说。
在2014年9月18日于北京举行的《吾血吾土》的新书发布会上,有专家总结说,中国的抗战文学发展至今,在主题、结构、文本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果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创作的瓶颈当中。过于陈旧的思维模式、过于单一的人物情节、过于逼仄的创作空间,都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侵蚀着这一题材的文学创作力。在梳理、研究既有文学成果,挖掘、占有一手历史材料的基础上,《吾血吾土》打破了文学创作“意识形态”挂帅的传统指引,将中国远征军老兵与现代知识分子的命运相融合,以缕缕抽丝、层层剥茧的结构手法,展现了一代中国脊梁在抗战前后漫长历史变迁中的痛苦与彷徨、苦难与辉煌……诚哉斯言。
当然,要在有限的篇幅中复述这个几十万字的故事,既是困难的,也没必要。且听范稳如是说——

浪客:“藏地三部曲”(《水乳大地》《悲悯大地》《大地雅歌》)获得巨大成功之后,你怎么会突然潜心创作出《吾血吾土》这部西南联大时期一代知识分子投笔从戎御敌救亡,并在不同历史时期起落沉浮的英雄史诗?
范稳:先说两个小故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随几个北京的文化人到滇西参加一次笔会。到了保山,当地人向我们讲述当年中国远征军在这里打日本鬼子故事。一个北京来的作家朋友大为惊讶:日本人怎么也到了你们云南?一直以为云南是大后方呢。
生活在昆明的老兵李昌枢,曾经参加过台儿庄大战等许多重要战事,被人们称为“滇军活化石,”但他的事迹在2012年被省内一家媒体报道后,一个退休的历史教师找到他说,没想到你们也打过日本人。
我感到震惊的是:一段宏阔壮丽的御敌救亡的历史,怎么就不被人们知道呢?一批为国民民族的生死存亡而浴血奋战的抗战老兵,怎么连作家和历史老师这样职业的人都不知道呢?
其实,到过滇西的人们都会被当年的抗日战场和云南人民为抗日战争所作出的奉献所感动,无论是腾冲的国殇墓园,还是松山战场。战争的遗迹历历在目,战争的记忆从没有被无情的时间所淹没。我记得自己最早接触了滇西抗战的历史,也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我去滇西出差时,看到了一套当地文史部门整理的关滇西抗战的文史资料,其实从那时起,我也才开始弥补自己在教科书中没有学到的历史。1999年我曾经徒步翻越高黎贡山,在一人多深的荒草和灌木丛中,还看得到当年日军的堑壕和坍塌的地堡,当地的人们无数次向我讲述起中国远征军的故事。但那时我的心思正在西藏和藏文化上,在藏区一转悠和接下来“藏地三部曲”的写作就是整整十来年。不过滇西抗战史这个题材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它或许需要一个契机,一次对写作灵感的激发。
2011年的秋天,我应邀去腾冲参加中国抗日远征军“忠魂归国”的公益活动,19具葬身缅甸的远征军士兵的遗骸,在官方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幸运地被挖掘出来,隆重迎接归国。称其为“幸运,”是因为二战时期为国捐躯在缅甸的中国远征军人数至少在十万以上。60多年过去了,这些为民族存亡而战死在异国他乡的抗日健儿,几近被遗忘,被漠视,被冷落。终于在21世纪到来之后,这段尘封的历史才逐步被一些有良知的中国人慢慢打开,就像在一间尘埃密布的老屋,有人翻出一部厚厚的书,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小心翻开一页页发黄易脆的纸片,一段段曾经被刻意隐匿的历史,一个个英气勃发的人物,慢慢向我们走来。
主办方邀请了一批还活着的抗战老兵,和我们一起迎接他们的战友的忠魂。当这些衣着朴素、微微颤颤的老兵在腾冲国殇墓园站成一个方阵时,当他们苍老的目光迎回自己战友的骨骸时,当零落飘零的英魂终于魂归故国、入土安葬时,我见证到了某种感天动地的震撼——眼泪从天而降,悲恸自心而起。刚才还晴空万里的世界,转眼泪飞化作倾盆雨,密集的雨丝伴着人们眼中的热泪洒落大地。这雨中的葬礼似乎在唤醒人们不要忘记在66年前那大雨如注里的战场,不要忘记那风雨如晦的世界里一个民族救亡图存的呐喊,不要忘记那些穿着草鞋就走向抗日战场的普通士兵……那是我第一次走近那些像国宝熊猫一样珍贵的抗战老兵,他们被遗忘已经太久太久,像不孝人家里被冷落在屋子一角的老父亲,讷言、落寞、凄楚、孤单、清贫,只生活在自己的回忆中,眼前的繁华世界与他们无关。
如果说一个人的人生经历就是一部书的话,那么,一个老兵呢?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没有比踏勘旧战场和面对一个饱经沧桑的抗战老兵更能激发出丰沛的想象力和怀念英雄的崇敬情怀的了。
2010年我完成了自己耗时十年的“藏地三部曲”之后,一直在寻找新的创作方向。并不是非要超越或突破什么,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对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来说,没有东西可写,就像没有仗可打的士兵一样空虚。现在好了,一群打过仗的老兵,站在时光的尽头,频频向我招手。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和义务把一段被遮蔽的历史再现出来。

浪客:为创作《吾血吾土》你蛰伏四年,据说其间,你查阅各种史籍,深入滇西地区,还采访了多位抗战老兵,并远赴台湾、日本等地进行创作采风?听说你还采访过小说主人公赵广陵的原型之一、被称为“抗战活化石”的傅心德老人及其后人?
范稳:说到那些经历过战火的老兵,我们总会想起那句名言:“老兵永远不死,只会慢慢凋零。”这是一个怎样“凋零”的过程,可能没有哪个作家可以完整地呈现。我大约采访了20来个老兵,收集整理了50多个老兵的人生档案,涉及云南、四川、贵州三个省的抗战老兵。当我走向那些可敬的老兵们时,我发现他们最小的已经88岁(腾冲老兵卢彩文),最高寿的115岁(龙陵老兵付心德)。面对他们,我只有“相见恨晚”的遗憾,大部分老兵都在90岁以上,一些人已经耳背眼花,口齿不清;一些人早已行动不便,意识模糊。当然也有思路清晰、腰板硬朗、眼神有力、军人仪表依稀可辨的老兵,他们的目光,尚能洞穿历史的尘埃,看到往昔战场上战友的身姿,他们心中的战场,仿佛硝烟还没有散尽,弹痕累累的胜利旗帜还在飘拂。不过,令人扼腕痛惜的是,在仅仅一年的采访中,我就目睹了两个老兵的“凋零。”昆明老兵李昌枢和龙陵老兵付心德,在我采访他们都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相继仙逝。李昌枢老人送我的一箱他家乡的酒还没有喝完,还有这个老人家精心栽培的文竹,因为家徒四壁的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报社会各界对他的关爱,就养了一盆又一盆的文竹,分给去看望他的志愿者。似乎是,过去总是他受社会改造、受社会监督、向社会交代,虽然他为国家民族做了那么多,但这一点点来自人间真情的关爱,于他来说还不适应,还有些诚惶诚恐。他分给我的那盆文竹我一直养在书房里,在我写这部书时,我会时常想起这个参加过台儿庄血战、四次长沙保卫战等诸多大战役的老兵,尽管后来蹲了20多年的监狱,但依然儒雅温和、风轻云淡,在清贫孤寂的生活中颇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豁达开朗,就像这盆素雅碧绿的文竹,平凡普通,小处见大节,静处涌绿波。可是当你听到这个96岁的老人还能清晰准确地复述当年在战场上励志杀敌的口号——“朝后死,遗臭万年!朝前死,为国争光!当兵的上了战场,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发东西下来,就大吃大喝。钱不够,就问家里要。”这时你会感到一个铁血男儿身上的热血,并不因为年龄的衰老而衰减半分。即便是百岁老兵付心德,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意识模糊,丧失了话语能力,只能成天躺在床上,下午阳光好时才由他快60岁的小儿子背出来晒晒太阳,像一个苍老的老婴孩,挣扎在混沌不清的世界,在绚烂的阳光下沉默无言,兀自默数死神的脚步。这个从淞沪会战一直打到滇西战役的河南籍少校医务官,堪称一部抗战历史的“活字典”,当时被人们称为中国最高寿的抗战老兵。他见证的历史,我们绝对难以想象,他经历的战火,足以让那些胡编抗战“狗血剧”的人汗颜。但是,那天的采访有一种令人感慨万千的失败。老人一言不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有的历史信息都来自老人的儿子转述——所幸父辈的光荣与苦难,会像血脉一样的传承下去。但最为神奇的是,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几年、形同植物人的付心德老人忽然用悲悯的目光望着我,含混不清地说:“我打过日本人!”
就这一句话,感天动地,洞穿历史。
书中的主要人物赵广陵的人物原型实际上是一个叫吴鲁的老兵。这个已经97岁高龄的老人现在蛰居在昆钢的一幢家属楼里。他当年是云大法律系大二的学生,临沧云县人。国民政府军政部到学校招收青年学子从军,因为那是日军对中国军队使用化学武器,许多士兵根本不知道如何防范,所以他就投笔从戎选择了“特科”——化学防毒专业,当时叫军政部“化学兵总队”,教官大都是留学归来的“海归,”后来“化学兵总队”并入黄埔军校15期。吴鲁一毕业就分到第二战区,后来又回到家乡临沧打游击。抗战胜利后自动脱离了军职。那时他是一个很文艺的青年,喜欢文学和话剧演出,读了很多鲁迅、沈从文的书,思想也相当左倾,还差一点去了延安,因为他想去延安的鲁艺深造。那个时代的进步青年都憎恨社会腐败不公,向往延安和革命。上世纪50年代他在昆明靠卖大饼办起了一个剧艺社,还将《阿Q正传》改编成歌剧在昆明演出。我采访他时他更多地跟我谈鲁迅和沈从文,这样的一个抗战老兵怎不令人肃然起敬?
至于专程去日本,是我在写完这部书的初稿之后,因为我在书里也描写了一个日军老兵的形象。我是想通过这个人物来作出一个作家的拷问:中日两国纠缠不清的历史症结究竟在哪里?日本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为什么就不认罪?中日两国老兵有什么样的不同人生命运?——从战场上的生死搏杀,到都成了老兵后的“宿命对决,”以及抵抗泛滥于世的“抗战狗血剧。”

浪客:在抗战爆发83周年之际,9月18日,《吾血吾土》的新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这传达了什么信息呢?据说除文联、作协和出版社的领导之外,你们还邀请了抗战老兵代表参与,能给我们谈谈当时的盛况吗?
范稳:曾经参加过中国远征军第一次出征缅甸,败走过野人山、后来又终生滞留在缅甸曼德勒的老兵张富鳞有一句让人刻骨铭心的话:“我们不害怕死亡,害怕的是遗忘。”
因此,“拒绝遗忘”是我想在这本书里传达的一个主旨。出版社方面选在“九一八”这个特殊的纪念日来首发这部书,不是我的小说对中国人民抗战史的书写有多么重要,而是期望以文学之名,再次唤起国人对一段峥嵘岁月的重新记忆。也是希望国人牢记历史,不忘国耻。就像许多城市都要在这一天鸣放警笛一样,作为一个中国人,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民族的耻辱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抗战。
当天邀请到北京抗战老兵卢少枕先生出席我的新书发布会,也让我非常感动。老人当年正是西南联大历史系1944级的学生,毕业时他们那个年级的男生全部征召到军队充任翻译官或战斗人员。老人在发布会上向我们重温了当年充满了青春激情的血与火的岁月,让与会者再次感受到了他们那一代人的家国情怀。有个记者下来对我说,听卢少枕老人回忆当年的征战经历,自己都忍不住要哭。实际上,每一个抗战老兵的人生命运史,都是我们民族的家国史。

浪客:你曾说:“希望在此部作品中探寻的是中国文化强大而不可征服的独特魅力,并将此视为一个作家的责任。”能解释一下这句话吗?
范稳:目前,对抗战历史的重新挖掘、发现、梳理、研究以及艺术表现方兴未艾。作为一个写作者,我首先秉承尊重史事的态度去学习,我不能为了政治正确,就回避了历史的痛点;其次,就我目前所认识到的这场中国人民的伟大抗战,不仅有武力的抗争,还有文化的坚守。当年日本军队在战场上并不把中国军队当实力相当的对手,但他们面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却既心虚又暴戾。他们是翻手把老师打倒的学生,但又知道自己并没有老师深厚的学识和涵养。日本军人太知道军事征服中国易,文化征服中国难。他们在战争一开初就轰炸南开大学,洗劫北大、清华的图书馆、实验室,后来又轰炸迁到昆明的西南联大。闻一多、华罗庚这些国宝级的大师都差点死于日机的轰炸之下。没有哪个国家的军队会专门对学府重地如此野蛮地痛下辣手,这种对文明、文化的摧残正是他们试图改变一个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核心的野蛮战争逻辑。“亡国亡种”是那个年代中国人的噩梦,也是每个不愿当亡国奴的中国人心中的警钟。战争被打败了还可以再来,“种”被改变了,文化被灭绝了,那才是我们万劫不复的灾难。所幸的是我们的民族毁家纾难、抵御外侮的坚韧不屈和众志成城的传统美德,远不是日本帝国的战略指挥家们所能料到的。他们在中华文化面前,永远是学不到位的学生。

㈣ 《原来你还在这里》小说读后感3000字

一直以来最喜欢看辛夷坞的作品,《原来你还在这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许我向你看》、《我在回忆里等你》……读的最多的是《原来你还在这里》。这本书不单单是写一个爱情故事,更是一部教我们如何去爱的埋裂举佳作。爱一个人,不代表要放下自尊;而为了自尊,也不该放弃一个你爱并且他也爱你的人。感情不分高低贵贱,但是需要两个人诚心经营。有矛盾,不能轻易放弃,更不能不相信对方。

《原来你还在这里》讲的是程铮与苏韵锦从高三起的暧昧关系到大学时期的执手相恋,再到工作后的决离最后是四年离别换来大团圆的故事。我把这本书分成了四个时期,并给它们加上了小标题。

破茧前的躁动

高三那年他们相遇了。程铮是省重点中学的尖子生,家境优越,自信、自傲。苏韵锦是在高二时从小县城转学而来,家境一般,自卑、敏感、倔强。因为他一句无心的玩笑源友“废话,我当然选理科,谁不知道只有读死书的女生和混不下去的差生才会选文科。。。。。。”,她被激怒了,他却喜欢上了她。年少轻狂的他不知道该怎样去喜欢一个人,总是在不断伤害她。卑微而又自尊的她始终不愿意明确接受他的感情,她认为那是施舍,而她不需要怜悯。苏韵锦从不提起,但不表示不记得,那天晚上他的那个吻,带着独有的热度,一直一直灼痛着她,没有人是铁打的,何况她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一个优秀的男孩对自己情有独钟,说无动于衷,那是骗人的。所以在高考结束时,苏韵锦还了他淡淡一吻。。。。。。

看完这第一部分后,我停了不知多久。是啊,在高三那个天昏地暗的日子里,我们不也曾忙里偷闲地憧憬着传说中的大学生活吗,不也在破茧而出的前一刻充满挣扎和茫然吗,不也常常心头盈满暗涌的情愫吗?那时,男生和女生之间非常矜持,只有眼神泄漏心事。是谁即使是上课时目光也会在教室某个方向流连,老师叫了几遍都不知晓;是谁总在一堆人畅谈时眼神着迷于一个角落,大家散会了还不知道;是谁在别人说她他时,总是看起来不动声色,其实心里早已狂跳不止。如此种种,在大家各奔东西后不久就会浮出水面,用这些最爱的话题来缅怀我们的青葱岁月。

夏虫可以语冰

话说苏韵锦报了一所南方的普通大学与程铮的首都梦隔着千万里的'距离,即使她知道他要去的地方还有他的心。大学里告别了卑怯,不再总低头敛眉的苏韵锦慢慢地绽放了自己的光彩,同时让苏韵锦想到地老天荒的沈居安走进了她的生活。只可惜,曾让她想到天崩地裂的程铮再度千里追来,使苏韵锦心有安放的人离开了。因为沈居安明白:苏韵锦不是不爱程铮,而是不敢,而自己,只是她渴望成为的一个目标。失去居安的韵锦再度面对程铮时坦白了:我很自私,有你这样的男孩爱过我,什么时候回想起来都觉得幸运,但是我跟你在一块儿太累了,我要的爱是对等的,原本我们就不在同一水平线上,我够不到你,所以不敢爱你......就这样,之后的一年里她再也没有见过他。平静的生活让非典打破了,也让苏韵锦看到了程铮的心:韵锦,我要的不是你踮着脚尖看我,只是想让你与我一起分享美丽的东西......张爱玲不是用整个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吗,我们的辛大就让非典成全了苏韵锦与程铮:他们相爱了。

写到上面几个字时,自己都迷惑了:这还是我吗?一直以来我都是现实而清醒的,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真的,不信。老师说学中文的人身上都有一种浪漫色彩,真可惜,没有。就是在不断汲取中外文学丰富的营养时,我也没想过自己会成为崔莺莺,直到我遇到他:郑宇林。他硬郎清俊,皮肤相当的好,服饰很普通却极其重视舒适程度。他给我的感觉就是清新,舒服。爱通常是没有理由的,不过后来终于明白,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我们还没有开始就按下了暂停键,即使我们是那么的着迷于对方。说无所谓是骗人的,说不疼不痛是假的,说难受难过遗憾是真的,以至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见时都不知该迈哪条腿;匆匆一别时,脸上都是亮晶晶的。只是感情让我们在一起时,理智偏偏背道而驰。因为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彼此都是玩命地追求自由,怎么可能在一起?再怎么趋近的平行线也不会相交的,惟有那恋过的痕迹不会消失……

相爱,然弯碧后成为灰烬

叔:韵锦,叔没本事,我们也没想瞒着你,可是现在家里这个状况,你妈身体又不好……

程:我让我妈帮你叔叔只是想让你高兴,韵锦。

苏:我还没有那么不识好歹,我明白,谢谢你。

她没有资格让爱她的人如履薄冰……

㈤ 写一篇3000字左右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愈加迷茫了,我本是激情万丈地开始读一本本书的,但读完之后,我不知道我将来该做什么,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给衡裤我影响最深的无疑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了。我愈发地对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方向,人类存在的意义感到无意义了。

费孝通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你也许会提到动物为什么会呢?会抚育的动物是出于本能,他们无可避免生育,然而我们人类可以跳过生育,因为有避孕套等一系列避孕措施,然而我们还是没去避免这损人的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有文化方面的作用,然而费老是从功能学派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那么就是说文化的存在是为了弥补本能的不足而利用社会的力量使人类延续,这便说明文化是有意义的,也就是之上所说的两个缘由。

我们在没有选择的能力的时候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了,然后在父母的养育下开始长大,当我们去思索自己存在的意义的时候,我的背上默默地背负了许多责任,亲情,让我不得不活着。我要报效父母的养育之恩,我要为爱我的人们负责等等诸如此类不得不活的理由。

“在讨论社会制度时,我常以为我们应当把人类的感情看成社会所培养出来的结果,不能看成社会制度的基础。我们可以用社会生活的需要去解释人们感情所寄托的对象和发泄的方式;而不能以感情来解释社会制镇拦悉度的方式。”

这句话虽然想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但我却在背后读出了很多冲击我的东西,比如感情只是我们自身的某种需要而已,而并非针对某个人特定的情感。举个更直接的例子,比如爱情,一见钟情,用华丽的辞藻把它修饰的如此美好,前生命定,人海之中的缘分御乎诸如此类等等,但我更觉得这是爱情者的虚伪而已,从来就没有什么唯一,没了你活不下去之类的说法,谁离了谁,经过时间的冲刷依旧会活的好好的。

人类感情看成社会培养出来的结果,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生活中很多友情,往往住的相近的人感情会比较好,心理学上也有这种说发,感情的深浅和距离的远近成正比。往往你会和你身边的室友,同学亲密地多,因为你们有更多的接触的机会。“社会团体的团结是靠了日常的关系以及从而发生的感情,反过来说,日常关系的打断是引起社会团体内部离异最可靠的办法。”倘若你们不在一个寝室,你们的感情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人类的感情只是在一定现实物质条件下的培养而已,现实物质的条件的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们的感情怎么样。更直接点说,做好了先期条件,剩下你们感情的发展只是履行必定要履行的一条路而已。当然,我承认也有一定变数,但更大程度上的这种先期决定让我对知己,朋友等等诸如此类美好的词语产生了一定的怀疑。我更觉得,这只是人类的一种抱团互助行为而已,有的人怕孤单,有的人有困难,大家需要集体来帮助大家,所以亲密,知己不过是一种掩饰而已。

这样一想来,就感觉任何感情都是不可靠的,再极端些,就是没有可相信的,没有可依附的。

“婚姻关系绝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致混化。”

婚姻,爱情,还是这些词语,两个人的结合是否能相亲无间关键在乎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两人的过去生活的环境中包含的许多要素是否相似,另一方面是两个人是否有意愿亲密无间地过下去。

费孝通认为人们生活的环境里语言体系有着差别,认知也有着差别,说的通俗点就是价值观念,而这是造成许多冲突的本因。所以他认为两个在相同环境下成长的人是最适合一起的,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最适合婚姻,然而社会是禁止乱伦的,原因费孝通认为是出于防止亲属之间的关系结构的损坏,也就是乱伦带来的亲属混乱,辈分混乱,所以社会文化上禁止乱伦。这在先天上埋下了婚姻的苦因,因为最适合的是不能的。

“个人与团体相合须使人对于他所做活动和自己生活的关系有认识,活动,生活,社会三者综合。须一个完整的人格,个人一举一动在一个意义下关联起来,这意义又必须要合于社会所要求他的任务。现代技术的发达在社会组织的本身引入了一个‘超人’的标准,即以最小的成本最大收获的经济律。”

而现在的社会暴露的问题是支配这活动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参加活动者的个人目的,甚至并非社会的目的,而是为生产而生产,为效率而效率的超于人的目的,资本主义的不断积累是出于财富于天上的动机。资本主义为了利润而生存,也许在经济匮乏的时候,资本主义是一个让社会加速发展的良方,但到经济发达后,资本主义开始成为一个反而操纵着人的可怕恶魔,当人们已经满足于物质需求的时候,资本主义并不满足,他依旧要去追逐利润,他的信条是利润或者死亡。这样自然会造成许许多多无数浪费的现象,甚至是无端挥霍本身就十分稀缺的资源。现代社会最讽刺的一副画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这样生动地上演了。

同时,人们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目的而活着,就如同上面所说为了生产而生产,为了效率而效率,这完全就是这种不良的逐利机制在操纵着人类,已经让人类迷失在物质中,不明白生产最初的意义所在。

在西方,有个现象很明显,少做工,多得报酬,活动本身无乐趣。这是社会解组的现象,因为这里充分表现了社会缺乏完整。

在我们很多人在不得不活着的条件下,在满足物质需求的要求下,会为自己去寻找一些乐趣,可以是理想,可以是事业,可以是兴趣爱好,然而这在我看来,更像是在不得不活着的基础上找点乐子打发自己的时间,来麻痹自己,还可以用爱情等其他东西麻醉自己。这依旧没有意义,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何谈世界如何。

甚至,我不明白我想要的意义是什么?我不知道存在的意义,一切的意义,我觉得开始质疑一切,活着同样开始迷茫没有动力。

我整理了下思路,我缘何活着,很多原因,我要负责,我怕死。怕死?我不由思考怕死是本能吗?当我们对死亡没有定义的时候,会怕死吗?我们不知道跳崖会有多痛苦以及对后果无所知还会怕吗?动物会怕死吗?动物有死亡的概念吗?如果都没有这个概念,还会怕吗?

但是,出于意识的活动,我想象死亡就感觉毛骨悚然,一想,虽然我没经历死亡,但大抵是思维停止活动了,我突然感觉无法想象我的思维停滞,然后我无法想象,甚至无法想,什么都没有的概念。然而我们终究要去经历死亡。

这么说来,我终究是不想死的,那么我不想死,我活着究竟想干什么呢?我不能为了不想死而活着吧,我想活着有思维,我想活着能行动,能思考,思考一些东西,那么思考是我的活着的意义吗?那我思考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行动的又有什么意义呢?为社会,人类发展做出贡献,那么我死后,这些又于我有何意义,唯一有点牵强的,那么就是这些不止在我身后有意义,对我现在所处的环境也有所益处,可以让我生活的更好,那么为什么生活的好就是有意义的了?这样说来,无好无坏,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我太小看价值追求了,还是真的价值追求真的没死了有意义。也许是我看的书还不够多,思考的东西还不够完全,但这种想法真的很容易让人低迷,让人意志不振。

本来我觉得我只是想努力读些书,让自己博学,然后再开始找自己感兴趣的,找一个方向专精。这是我想找的,因为我明白自己有很强的求知欲,但这仿佛出于本能的欲望掩盖不了我时而想起追求的意义的时候的那种茫然无措。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㈥ 龙族这部书的三千字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死小孩【龙族读后感】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旦弊卖死小孩。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孤寂。孤独与寂寞。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怎么样的?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欣赏。默默地开在悬模逗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他干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背影孤独得黯然*。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重见天日。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史无前例S级学生。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卜笑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一定是不甘心的吧。"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路鸣泽悲剧舞台龙族Ⅱ》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别人可能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真的是爸爸。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他的确很牛逼。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从来都没有消失。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可能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可能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是那样的刻骨铭心。有些爱稍纵即逝,却刻骨铭心。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又想起她的声音了。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啊…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楚子航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死小孩龙族Ⅱ》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我喜欢把房门关上。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可能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透顶。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透顶。都是那样的*透顶。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下面是一首关于龙族的诗,登在小说绘上,我把它抄了下来: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一起点燃孤单、迷茫,热血与燃放。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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