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网络小说画家用人血画画
1. 哪个推理小说是把人血弄到画上的
《画语戮》。
《画语戮》以《富春山居图》、《早春图》、《万壑松风图》、《鹊华秋色图》、《雪景寒林图》这五大传世名画为线索,编织了一个艺术品市场的犯罪故事。它其中有一段写到:假如你在欣赏一副名画《富春山居图》,看着看着,看到画上粘着长短不一的头发丝,定睛一看,丘陵、树木、石头、流水全都用淡红色的血画的。
2. 求一部小说
我爱你,再见(又名:爱恋飞越法兰西,他生)
1.孤单的灰姑娘
十六岁半,师大附中高二(六)班的学生洛央夏,已经长到一米六九,细高的个子,快步走的时候,风跟在她的后面。
她喜欢在风里夹一支烟,细长的烟,夹在手里,一边走,一边抽。她走路步子极大,风常常吹起她的头发,那头乱发,桀骜不驯地飞着。
洛央夏的手指,已经有淡淡的微黄。
她十三岁开始抽烟,多年前,她父母离婚,母亲跟着一个男人私奔,父亲偷渡到了香港,之后,不知去向。她跟外婆,住在北京的老四合院内。四合院内住了五户人家,都是一些工人,低矮破旧的四合院,窄窄的过道,只能容一个人勉强过去,洛央夏每次进去都感觉无限压抑。更多的时候,洛央夏跑到景山上一个人坐着,抽烟,唱歌,用刀片把牛仔裤割破,她喜欢和沈嘉忆在一起,因为沈嘉忆和她一样,父母离婚,他是北漂,二十岁,家在西安,只因为喜欢音乐而来到北京,每天去酒吧里唱歌。
所有人认为洛央夏是坏女孩子,抽烟喝酒打架,没有人能管得了她。只有他不说她坏。
十六岁半,青春岁月里,她独自盛开着,因为正青涩,所以,她为所欲为,她的成绩是班里的倒数第三,上课她看一些莫名其妙的小说,然后画一些漫画,她喜欢画漫画,卡通少年,英俊帅气,眼神明亮。
在这座有百年历史的名校中,洛央夏俨然是异类!她的衣服总是这样奇怪,她的发型总是乱七八糟的,她不听话屡次犯规,她被学校点名批评N次!
花蜜就不一样,她总是好学生的代表,一定要到主席台发言的那个!花蜜真名叫段小椴,但因为长相太过娇美声音太过甜蜜,有男生给她起外号叫花蜜,对这一外号,洛央夏觉得非常贴切。花蜜这样出色,这么漂亮,而且出身于名门,她爷爷奶奶是高干,父母都留学法国,她三岁才从法国回来,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她长相也欧化,鼻子高挺,眼睛深深陷进去,而且,她学习总是第一名!洛央夏不嫉妒她,因为她们不是一路人!
有一次班里组织歌咏比赛,要求穿红裙子,洛央夏极讨厌红色,多难看,她喜欢白色,花蜜通知洛央夏的时候,她昂起头说:对不起,我没有红裙子!
去买呀!
没钱!
是的,她没有多少钱,外婆已经老了,退了休,没有多少退休金,父母已经没了消息,一条红裙子,那至少要一百块钱吧!
穷鬼!花蜜骂道。洛央夏抬起头,你再骂一句。
穷鬼!
啪,洛央夏听到空气中传来凌厉的声音!是的,她早就看着这个花瓶不顺眼了,打小报告,欺软怕硬,看不起人。打人啦——花蜜惊叫着,冲进老师办公室,老师愤怒了,对于洛央夏,她早就忍耐多时了,一个手指总有淡淡烟草味道的女生,一个女痞子!
把你家长叫来!
我没有家长!
你难道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对,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说这些话时,洛央夏心里一抽一抽地疼,从前的记忆已经泛黄,她记得也曾经得到很多很多爱,母亲和父亲一起抱着她去北海,后来,漂亮的母亲骂父亲废物,后来,父亲酗酒,后来,母亲和一个男人走了,再后来,父亲也走了。
老师说,如果再这么胡闹,你离开除不远了!
我早就不想上了!洛央夏倔强地看着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两条长腿晃荡着。
你,你,你——她气得哆嗦着,我会和校长汇报的,我会的!说着,她转身走了,洛央夏骂着跟在她身后的花蜜,小人!她恨这种小人!
结果歌咏比赛,只有她一个人穿着白裙子,所以,她只有老老实实地坐在台下,所有人都上去唱歌了,她孤零零地坐在高二(六)班的位置上,一个人发呆。天空这么蓝,她是其中的孤云一片。
歌咏比赛结束了,第一名!所有人都欢天喜地,只有洛央夏是孤单的。骑着单车,看到四月天里,满街的樱花飘落了,她终于知道,这么美的东西,只能飘落,因为,它太美太美!美到让人伤感!她要把它们画下来,画这些飘落的浪漫和忧伤!是的,她什么都没有,可她有一支笔,不停地画不停地画,四合院的灰墙上,到处是洛央夏的画了!
路过拐角的时候,她看到那个网吧开着,摸摸兜里,还有三块钱。反正是周末,反正回去又要听外婆叨叨,不如去上网!
坐在角落里,挂上msn,无数个人在和自己说话,可她没有心情,今天的心情简直是坏透了!
在msn上,她叫自己“风中的草籽”。是的,她只是一粒草籽,不知要被刮到哪里去,不知在哪里能生根能发芽,她点了一支烟,深吸一口。
草籽你好。一个叫“流浪的橄榄”的人和她打着招呼。
好个头。她马上说,一团糟。
呵呵,流浪的橄榄说,那么,去吃一根棒棒糖,心情会好些,而且,女孩子如果太忧伤,会长得难看,如果总掉眼泪,来生会在脸上生雀斑啊,就变成一只小麻雀了。聊天这么长时间,第一次遇到这样阳光的人,以往的网友,都和她一样,来回骂,说脏话,第一次,有人这样说。
总掉眼泪,来生会生雀斑吗?
当然啊。我是看一本小说中说的。
洛央夏打了一个鬼脸,感觉这是今天最大的收获了。
你在哪里?她不可免俗地问。北京今天是阴天,到处是落花,而我好像一片落花一样。
在法国,一个特别美丽特别浪漫的国家,到处都是阳光,我住的这里,是小木屋,高大的仙人掌跃过了屋顶,好像童话一样。
又是一个太顺利的人!所以,才会说出这么阳光的话来。
而且,到处是绿地,不过,我更想念老北京的四合院、鸽哨、前门大碗茶、京剧,还有爆肚和卤煮,这样一说,口水都流出来了!
只有条件优越的人才适合怀旧,洛央夏知道,她和这个人不是一类人,所以,她立刻隐身,但流浪的橄榄追过来说,你要好好的,因为你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如果你是一个男孩儿,肯定会长粉刺,如果是个女孩子,就要长痘啦。
2.两个男孩的温暖
半年前,洛央夏和同学去后海酒吧里玩,在后海边上拾到一部手机,洛央夏翻着手机,看着里面的照片,那里面是一个充满了野性的大男孩儿!
谁的手机?洛央夏嚷了一句。
立刻有几个人说,是我的!
那你打这个手机,如果它响了,就是你的!胡闹的人立刻散去了。
午夜十一点,手机真的响了。是一个很动听的声音。你好,这是我的手机,我叫沈嘉忆,麻烦你还给我好吗,我会给你奖励的!因为那手机里有太多重要的号码,我不能没有这个手机!
你在哪里?我怎么还给你?洛央夏说,我在后海。
我也在后海!
那我们酒吧见!
后来沈嘉忆拍她的肩说,谢谢你,咱是哥们了,以后有事,说一声,我会替你出气。我除了会唱歌,最擅长的是打架,看,我这肌肉!说着,他伸出胳膊,洛央夏看到沈嘉忆的的肱二头肌突出来,她笑了,说,以后,我们就是哥们了。
从那以后,最烦恼的时候,洛央夏都会偷偷跑出来,然后叫上沈嘉忆,跳上他的二手破吉普车,两个人满北京城跑,沈嘉忆最著名的话就是:两个人孤单总比一个人孤单好。他们时常打打闹闹,沈嘉忆看过洛央夏的画,说她是潜力股,一定要画下去。
也许世上最奇妙的就是缘分,她捡了他的手机,然后就遇到了,然后就成为了知已,或许他们内心有着完全类似的元素,这些元素让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得非常近!于是洛央夏也告诉了他关于花蜜,关于老师如何对待自己,还有自己父母离婚,还有已经退休的外婆。
抽她呀!抽她!这种小人就应该挨打。
算啦算啦,洛央夏说,不和她一般见识啦,以为自己会几句法语就怎么样了?告诉你吧,虽然她处处和我过不去,可是,我真的觉得她没什么好的,她太虚荣,一点也不好玩!
对,她不好玩!
可是,发生红裙子事件后,洛央夏的确很伤心!
花蜜怎么能叫她穷鬼?怎么能!难道穷就意味着卑微?不,她不卑微!她是一颗草籽,扔到哪里都能发芽,她并没因为穷而低过头,她可以穿得很随意,不是和花蜜一样浑身名牌,可是,她的骨子里是高傲的!何况,她现在又有了新朋友流浪的橄榄,如果口袋里还有三块钱,洛央夏就会跑到网吧里,她去找流浪的橄榄,因为流浪的橄榄写给她看的东西那么美,那是一个和沈嘉忆给她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她曾经以为流浪的橄榄是一个作家,因为他的文章写得太漂亮了。他的文字让人迷恋,洛央夏每次读都会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悄悄牵引着她,这是和以往的世界完全不同的感觉,这个流浪的橄榄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和沈嘉忆认识以后,跟着他打过几次架,在酒吧里,在大排档,他们都和人动过手,几句话不爱听就开始动手打,后来,最重的一次,沈嘉忆的额头上缝了五针,差点破了相!打的时候,洛央夏觉得沈嘉忆特别男人,流血她不怕,打架能不流血吗?父母离婚后,好多孩子叫过她野孩子,是她发了疯般地打他们,后来,没人敢叫了!所以,拳头有的时候是很管事的!可遇到流浪的橄榄之后,流浪的橄榄说,我在普罗旺斯,你知道普罗旺斯吗?这是个极美的地方,到处都是淡紫色的薰衣草,如果你来了,那么,就会感觉和仙境一样!他发给她普罗旺斯的照片,还把他住的乡村别墅给她看,这一刻,洛央夏感觉到淡淡的自卑了!唉,又是法国!
洛央夏说,你得给我一张你在普罗旺斯的照片,好证明你在普罗旺斯!
照片传了过来!
洛央夏呆了!
一个白衣少年,在大片大片的薰衣草前站着,后面是波涛起伏的薰衣草,前面是风吹起衣袂的白衣少年,白衣黑裤,眼里全是空山静雨的微笑!他好美!是的,他好美,就像她笔下的动漫少年!洛央夏想,她常常画的那个人不就是他吗?
流浪的橄榄打出:看到了吧,我没骗你吧!
洛央夏匆匆就下了线,她掏出一支烟,点了几次才点着。是的,她有些慌乱!曾经,她和许多男孩儿在一起,打打闹闹,也喝酒也抽烟也打架,她都没有颤抖过,今天,为什么这么慌乱?
刚出网吧,手机就响了,是沈嘉忆。
沈嘉忆说,洛央夏,我替你教训了那个花蜜!
3.花蜜挨了打
沈嘉忆是在黄昏时分到达这所重点中学门口的。他必须替洛央夏出这一口气。
当花蜜出来时,他走了过去。
小人!他骂她。
花蜜回过头,看到一个帅气的男子,头发很长,很烂的牛仔裤。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关键是,我要告诉你,以后小心你的嘴,不要再乱说,否则,有你的好果子吃!
花蜜轻蔑地看了沈嘉忆一眼,淡淡一笑,嘴角上撇:我明白了,洛央夏的同伙,因为只有她,才会有这样的烂男友!
啪!空气中传来响亮的声音,好多同学围过来看:怎么啦怎么啦?
花蜜呆了,沈嘉忆也呆了。他这是第一次打女孩子!
记住了吗?他恶狠狠地说,以后再他妈废话,比这惨!说完,他骑上那辆破旧单车就走了,后边传来花蜜尖锐的哭声,流氓!抓流氓!
他感觉很兴奋很愉悦,是的,花蜜这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很动人,可就是太刁蛮,他必须教训一下她,给洛央夏出这口气!教训完之后,他给洛央夏打了电话,在哪?他说,我替你教训了那个小人!
他没有想到洛央夏居然大发雷霆!你少管啦。洛央夏说,谁让你管我的事情了,你这纯粹是添乱!当然是添乱,不是添乱是什么?指不定花蜜又在学校里说什么呢?一定满城风雨了。
沈嘉忆没有想到自己好心却被骂,一下子恼了:以后,你的事情我不管了!挂了电话找哥们喝酒去了。
第二天上课时,洛央夏一进教室,就看到有几个女生围在花蜜的身边,小声说着什么,而花蜜一脸愤恨的样子,看到洛央夏进来,酸酸地说,没能耐对付我,就拉男人来打女人,可耻!可恶!
洛央夏沉默了,她苍白着脸走到最后一排,安静地坐下。是的,她不想再惹事端了,毕竟,是沈嘉忆打了她的耳光,如果她再招来家长,如果再惊动了外婆,一切就更乱了!外婆血压高,她不能让外婆替自己担心了!何况,流浪的橄榄在网上和她说,要做一个云淡风轻的女孩子,要做一个和兰花一样充满香气的女孩子,她虽然觉得他有些酸酸的,可还是有道理的。
洛央夏感觉到花蜜在笼络人心,是的,她在组织那些女生孤立她!接下来几天,那些女生都围在花蜜的身边,花蜜把德芙巧克力散给她们吃,又把从国外带回来的一些小工艺品送给她们,无疑,她在笼络人心。
课是听不下去的,洛央夏的成绩是越来越差了,几次小测,她勉强及格,画却画得更用心了,上课也画下课也画,那些她笔下的小人儿,一个个全在脑子里装着,一动一动的,有时,她觉得其中一个就是流浪的橄榄。流浪的橄榄已经悄悄进入了她的心,流浪的橄榄说起法国的很多事情,那么浪漫,那么美,好像童话世界,洛央夏的世界里从来没有童话,只有无限的凉,无限的凄然。
因为流浪的橄榄,她才没有再去和花蜜去争。甚至花蜜经过她的身边,会回过头来把一口唾沫啐在地上,明显,那是在啐她,她假装看不到。
黄昏散了学,她急急地跑到网吧去,坐在蓝色网吧的靠角落的位子上,看流浪的橄榄在不在。这段时间,流浪的橄榄总是在写诗,很美的一些诗,她不在的时候,就留言给她,或者发到她的邮箱里。流浪的橄榄要过几次她的照片,她没有给。
有一次,流浪的橄榄一定要看她的照片。她发坏,发了一张自己百日的照片,胖嘟嘟的,一脸的傻。
流浪的橄榄哈哈笑着,说,你现在也这么胖吗?
洛央夏说,比这还胖。
那你要减肥啦,太胖的女孩子会让人觉得有点傻。
我本来就傻!洛央夏有点生气!
呵呵,不要生气,流浪的橄榄说,你胖不胖都不要紧,反正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我们是吗?洛央夏反问。
我们当然是。流浪的橄榄说,在我就要回国的时候,是你告诉了我好多北京的信息,是你告诉我现在的北京是什么样子,我要感谢你呀,我是第一次用msn,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你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吗?
你要回国?洛央夏很惊讶。
是啊,我中文不好,父母让我回国上几年学,接受一些传统教育,呵呵,他们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望子成龙!
欢迎回来!
我们能见面吗?流浪的橄榄问。
如果有缘,自然能见到,不要刻意吧,好不好?洛央夏的心里有些扑腾,兔子一样跳着,她想见他,是说不清的一种感觉,可是,可是不能见,她这个样子,是怕他失望的。
春天快结束的时候,流浪的橄榄说,我要回国了,回来后我会和你联系,不要换号好吗,一定让我找到你,好吗?
好,洛央夏说,我答应你。
还有,能我为推荐个学校吗?北京的高中我不太了解,我想你应该知道,因为我们聊了这么多北京!
师大附中!她几乎脱口而出。这是她的学校,所以,她当然愿意他来这里!
你在那里?不,我不在。那你为什么推荐?因为这学校不错啊。我希望你也在才好,对了,你能告诉我在哪个学校吗?不能。为什么不能?我是丑女孩,怕见你。为什么怕见我?
洛央夏终于说不出口了,是的,她怕见他,真的怕,因为她感觉到了,她有些喜欢他,和他说话时,她的心,咚咚地跳得这么急!
4.“流浪的橄榄”现身
十七岁的洛央夏有了心事。
她再去网上找流浪的橄榄,他的头像总是暗淡的。也许只是一个梦呢。也许他发的是明星的照片呢。
和沈嘉忆过了一个周末,白天去郊游,晚上唱歌,唱到半夜,嗓子都哑了,第二天早上,匆匆洗了一把脸,换衣服没来得及,早餐也算啦!发疯地骑着车,还好,差十分钟不晚点。
大课间,班主任老杨说,大家等下,介绍一个新同学。
洛央夏仍然画着漫画,她画的是流浪的橄榄,她的流浪的橄榄!
这是新同学楚良生,大家欢迎。
掌声很热烈,她不关心,来谁与她何干?她仍旧是孤单的孤独的,仍旧是一个人。
楚良生同学从法国来,有学法语的同学可以和他交流啊。
法语?洛央夏抬起头来,有片刻,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世界会有这样小吗?
她揉了揉眼睛,没错,的确是他,是流浪的橄榄!他真的来附中了啊,真的吗?而且附中二十个班,怎么就偏偏和她一个班!她只希望和她一个学校就知足了,没想到,还能和她一个班!那一刻,她差点流眼泪,感谢上苍!
楚良生往里走着,没有看她。
她感觉自己的心咚咚地跳着,有窒息的感觉,是的,怎么可能是他呢?但真的是他,虽然只看过他从网上传过来的照片,但洛央夏已经足够确定了,是他,是他,就是他!她的手,紧紧地握着铅笔,不停地抖动着,这世界有时说大就大,说小,也真的小啊。
恰好,她前桌还有一个座位,于是,老师让楚良生坐在了她的前面。她可以向上30度的角度看到他的颈子,他的颈子真是好看,又细又长,她可以平视看到他的后背,他的后背这样宽阔而硬朗,她还能听到他的呼吸——如果她静下心来的话,是可以听到他的呼吸的,均匀而带着普罗旺斯的味道。这个早晨,注定是一生都难忘的啦。
是的,她感觉自己的心一直狂跳着,她的心里叫着一个人的名字,流浪的橄榄!流浪的橄榄!不,是楚良生,楚良生!
下课后,花蜜忽然走过来,她张嘴说起法语,当然,楚良生也开始和她说法语。所有同学看着他们!花蜜的表情是得意忘形的!她在卖弄!
虽然洛央夏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可她感觉到,他们之间是这样的登对。可不是金童玉女么?一个一米八三,一个一米七一,一个玉树临风剑眉星目,一个婀娜多姿分外妖娆,他们之间,还有法语!散学了,洛央夏低着头往回走,有人叫住她。嗨,同学。
她回过头去,是他。你的东西掉了。
她看到楚良生离自己这样近,这样近,但却是这样的远,她触摸不到他,感受不到他,他嘴角轻轻上挑,露出迷人的微笑:你的东西掉了。
哦,她说,谢谢。
她从他的手里接过来那本书,她的漫画书,还有一本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最近一段时间,她迷上了画插图,就是根据书中的故事情节画插图,她觉得自已就是那书中忧郁的少女。
她接过书,匆匆跑掉了,说不出为什么,她有一种恐惧感,这样强烈,是的,打击得她透不气来,特别是花蜜和楚良生站在一起的时候。当他们用法语进行交流时,她居然心很痛很痛,是的,那种痛好像针在刺她一样。心,原来可以这样疼!
中午,她去了网吧,但是,她没有等到流浪的橄榄,也许楚良生太忙了?她不记得外婆给她做了什么吃,只匆匆吃了两口,北京的春天总是有些灰蒙蒙,还好,沙尘还没有来。
这天晚上,洛央夏没有早早回家,虽然知道外婆会唠叨她,但她还是坚持去网吧,在那里,她要等待一个人。
她等了很久,挂着msn,直到很晚,楚良生终于上线了。你也在这里吗,他问。是的,我也在这里。
她假装刚刚来,假装遇到他。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今天回北京上学了,是第一天,我很兴奋。
祝贺你。这样说的时候,洛央夏的心里隐隐作疼,对面不识君,他怎么这么笨呀。
感觉新同学如何?
蛮好的,有一个会法语的女同学,主动跑过来和我说话。
她很美吧?
还行,具有法国女孩子的风情,不过,我最想见到的人是你,我们可以见面吗,明天是周末,我们在天安门前见,行吗?
楚良生又提出了见面,洛央夏愣了只有一秒钟,然后打出了两个字:不行。这两个字,很坚决,很没有温度,是的,她不能和他相见,她怕楚良生失望,她怕失去这个阳光少年!他们之间在网络上还可以是朋友,真要说明白了,怕连朋友也没得做了!她这样自卑,自卑到以为自己是一只毛毛虫,难看而羞涩,而花蜜呢,花蜜是一只大大的蝴蝶,张扬而美丽,所有的男生都会喜欢花蜜。
现在,他就在电脑那端,和她说着这一天紧张而兴奋的心情,他说他还看到一个女孩子,瘦瘦高高的,小麦色的皮肤,短短的发,有着倔强的眼神,洛央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说,你认识她?不,不认识。那——我觉得她的感觉特别像你,其实你也这样倔强,看着她的眼神,我就想到你。我倔强么?当然。你不仅倔强,而且坚强,对么?
是的,是的。他洞穿了她,他了解她。洛央夏趴在电脑桌前,眼泪掉到键盘上,为什么她这样惆怅,为什么她这样委屈?
她溜到自己的屋子里,看了看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张法国地图,是她和楚良生聊天的时候贴上去的,她跑到王府井书店里买来的,那里有巴黎有塞纳河有普罗旺斯,她在普罗旺斯上画了一颗心,那颗心,红红的,亮亮的!
普罗旺斯,那是她的一个梦!
5.王子的赞美
如果没有数错,那么,楚良生从进教室到他的位子是十三步。有时,会十二步,有时,十四步。但大多数时候,十三步。
他的嘴角真好看,淡淡的微笑,向上扬着,他的眼神有一种清澈,是醉人的水仙花,在转身坐下的刹那,他的长腿会微微一屈。
花蜜时不时跑过来,当然,他们仍然说着法语,没有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春天,嫩绿的春天一步步地姗姗而来。洛央夏依旧独来独往,在电脑前等待一个人。她和楚良生偶尔眼神交流,但她马上会转过头,因为,再看下去,她会发疯。
有时,洛央夏看到花蜜和楚良生站在学校里的合欢树下,他们是那样的和谐,风吹起花蜜的长发和白裙子,吹起楚良生的短发,他们用法语交流着什么,也许是学校五月诗会的内容?
粉红的五月,学校里要组织诗会了,主持人是花蜜和楚良生,有人提出,可以让他们用法语朗读一段诗嘛,因为,法语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了!
他们的成绩都这样好,每次小测,都是班级里的前两名,不久,班里改选,楚良生当了班长,而花蜜是副班长。可是,她是什么呢?
她仍然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仍然一意孤行地画画,当然,她的书上画了好多插图,有一次她下课了还在画,没有注意到楚良生已经站在她的身边,她一直画着,他一直看着。
你画得真好。他说。她忽然很拘谨,莫名其妙地想发脾气,一冲动,她居然把那张画撕掉了。楚良生脸红了,他说,对不起,我是真心觉得你画得好。
他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此,非常少,少到以“句”来计量。但是她知道,她是喜欢楚良生的。
这个春天真是美,空气中传来栀子花的清香,有喜鹊尽情地叫着,一声紧似一声,无限地美,无限地张扬。
那天,教室里没有人,她第一个到了,她似乎闻到了空气中的潮湿味道,而她随手写出的一首小诗就在手边。她轻轻地读着:
我看到了离别
它们渐渐从我心中升起
我看到了喜欢
它们伴随着离别而来
我的声音和春天一样绿
我的喜欢
和动词一样,喜欢到哪里
就到哪里
……
她的声音婀娜柔软,绿得要滴出水来了。甚至,她没有看到楚良生已经站在她的面前。刹那间,她的脸红了,红成了一块布。
你写的?他问。洛央夏点头,几乎是羞涩地说,不好。好,谁说不好?他很坚定地说,青春诗会上一定要读,你来读好么?不,不好。她拒绝着。
那么,我来读,你先用中文读,我再用法语读,好么?洛央夏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点头,好。那天,在拐角处,花蜜拦住了她。她们静静对峙着,洛央夏往前走,花蜜不让路。窄窄的小路,只有她们两个。在对峙了五分钟之后,花蜜说了一句话,也不拿镜子照照。洛央夏什么也没有说,使劲用手推开花蜜,大踏步地往前去了。
你没戏,告诉你洛央夏,你别想当公主,你永远是灰姑娘!王子喜欢的永远会是公主!
洛央夏头也没有回,她一直跑着,没有回头,风吹起她的眼泪,眼泪在脸上爬着,好像一条条小蛇。
全文字数太多,这里贴不了了,是这个文么啊?我去给你找个链接。
3. 犯罪心理第八季哪一集引用了毕加索说的话 就是一个用人血画画的渴望得到认可的画家
第八季第13集
4. 古代穿越小说,女主是王妃,在一次皇宫宴会上跳舞和作画时用人血点缀,吸引蝴蝶,差点休了男主的
只记得男主好像姓轩辕,女主和亲去的,好吧,真不记得了。。。
5. 现代年轻画家 穿越到一个以画画为力量的的世界,我想知道这本玄幻小说的名字。
第一等傻女。第一个张画召唤出了黑猫,后来又召唤了神龙,是这个吗
6. 求一部小说名,男主是个国际有名的画师,女主也是学画画的。是很虐的文。
原谅爱是胆小鬼,男主叫夏浔简,大概是这个
7. 杀人后用人血画画的电影叫什么,好像是国产片
杀人魔画
讲的是一个男人负责用血作画,一个男人负责寻找目标(女)下手,
然后将人杀死,作画,卖高价钱。
国产片
8. ■■■■请帮忙找一幅画!!!似乎是《最后的微笑》■■■■
这段话是出自一篇短篇小说 并无此画
《最后的微笑》
昏暗的灯光下,我们无法看清这个男人的脸。酒吧上方天花板的正中央悬挂着一只正在匀速转动的球形彩灯。每三秒会有一种颜色扫过角落里他的脸。蓝色,狭长的眼睛红色,嘴角晃动的发丝。黄色,耳上整齐的一排银圈。看得出,这不是个普通人。让我们来猜测一下他的职业,趁着他呆呆望着那杯琥珀色的液体停止任何运动时(如果呼吸和心跳都排除在“运动”之外的话)。作家?!机会很大,现在这个社会像他这种年纪不大的作家不都是怎么颓废怎么整吗?画家?!也有可能。搞音乐的?!虽然这个短语有些粗俗,但是我们应该庆幸,现在还没有人把那些颓废乐者称之为“音乐家”。或许他的音乐会更受别人的喜爱,却可能永远不被学术所容纳。宗上所叙,他应该是一个和艺术挂得上勾的人,否则只可能是个小混混。他将那杯酒端起放到嘴边,他并为发觉他的头发已经垂到液面下了。他的喉结动了一下,酒杯的杯沿离开了他薄薄的嘴边。杯子里的液体少了三分之二,他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朝门口的地方。他在等人么?
酒吧门口,一个剃着光头却有着浓密胡子的男人走了进来。这里聚满了像这两个男人一类的人。他们并不是市井小民,也不是每天工作八小时,多做多少就得加多少相应加班费的白领阶层。当他们游走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时他们会吸引无数的目光,虽然是怪异的。光头胡子(在不知道他的身份的情况下请原谅我这样称呼他)走进了酒吧,在门口停留了大概几秒钟内他迅速地扫视了整个酒吧,他看到了每一个人,包括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家伙。他在看到光头胡子那个明亮的光头后眼神里多了一丝扫兴,他等的不是光头。
很快的,又有人出现在酒吧门口。这次不是一个,而是一群。这一群人中有男的也有女的。一个长腿女人有些摇晃的样子了,他每迈出一步后都需要花上几秒钟让自己的身体停止晃动的,与此同时,他的手始终插在红色的头发中拖着那颗快要掉下来的脑袋。其他几个人出现了醉酒的征兆。看样子这群人不是他要等的,他们只是一群想要喝醉的傻瓜。
一个男人走向了他,看得出,他很尊敬这个人,在这个人走向他时他早就站起来准备迎接了。在这个男人出现前酒吧里一共加入了十二个顾客,同时有九个人离开了。他在这期间仍旧保持着起初的那种无运动状态,这时表上的分钟已经跨越了一个90度的角。
“您终于来了!”
“我没有迟到。”男人扬了扬自己左手的名贵手表。
“是的,您没有迟到,我早到了。”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了厌烦,可是却努力的忍耐着。“值多少钱?老价钱吗?”他拿起来了地下的一块木版。天啊!每一个人看到木版都会不自主的尖叫,当然前提是这个人得知道梵高。你无法相信,他手中的这副画竟像极了梵高的那幅向日葵。不!那简直就是!原来他是个画家。
“上次的货好不容易才买出去,只是……看你这么熟……老价钱,就老价钱吧。”
“猫哥,这才过了一天,不是好画你卖得出去吗?“
“嘿,小子,你嫌少啊?!”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最近手头紧,现在,纸价涨了,那画自然也不能按老价格算吧。”他的样子像个小丑,还是港产喜剧中黑社会里最底层的一个小丑。
“得,蜡笔,咱认识不是一两天了,加五十块,还想多要可没门了。”
“好!就这么定了。”他的眼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眼神却依旧显出苦楚的样子。
猫哥从裤袋里掏了三次,将一叠薄薄的人民币递给了那个被叫做蜡笔的他。蜡笔也将画递给了猫哥。
“请我喝一杯吧,你最近可赚了不少。”
“好。”
那个叫猫哥的男人要了一杯便宜的啤酒,坐要他的旁边,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摆,他看着猫哥长满胡子的下巴,有一种想要揍上一拳头冲动。“砰!”上钩拳!漂亮!猫哥被打翻在地,啤酒杯没有经过抛物线的轨道飞出去,而是上升了一端距离后砸到了猫哥的脑袋。猫哥?简直就是一只猫。其实他知道他的想法有些望恩负义了。当初要不是猫哥在他初到这个地方时买下了他的第一幅画,他恐怕早在那时就离开这个世界。如果不是猫哥帮他租房子,他大概现在还在街边流落。如果不是猫哥不时买走一些画再转卖给一些游客,他可能连买画具的钱都不会有。可是正因为这只衰猫的一句“年轻人,趁年轻玩玩,总有一天会醒的,会明白艺术并不能换饭吃。”害得他有一种莫名的排斥。他端起了他的酒,这次头发已经无法垂到液面下了,在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几次以后杯子里的液体迅速地消失,修长的手用优雅的姿势将杯子轻放在桌子上,杯中静静地残留着薄薄的一层液体,少到让人已经看不出它是琥珀色的了。他站了起来,走向吧台,拿出钱包抽出了一张纸币给了服务员,安静的等待着找回的余额。服务员是个看上去很呆的小姑娘,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只是故意打扮的很成熟,虽然只是几个硬币,小气鬼!她像以往一样在心里咒骂他,却没有一丝的厌恶和责备。他不是个富有的人,钱对他很重要,她自己也是,他想着,嘴角上扬了扬。其实这个男人虽然从两年前就频繁地出现在这个地主,但她对他的了解却少之甚少。她知道他如同这个聚满了所谓艺术家的小镇上的其他人一样过着自以为舒适的生活,还有,他是个画画的。他自己的作品她从未自过,为他每次拿来卖给猫哥的都对名画的摹仿,特别是梵高的向日葵。
他走出洒吧。站在门口朝左右望了望,思考了十秒钟后,终于决定向右走。走了大概十几分钟时,在第三个路口他再次右转,又在不到点分钟的路程后又一次右转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在巷尾的一个楼道口他的身影突然消失了,仿佛掉入了那永无止尽的黑洞。但幸好,最先进的说法是卷进黑洞的东西还是有可能再次出现的。显然已经习惯了怎样摸黑上楼找到了他的家,脚步声安定自如,每一步都是同平的轻重。当他走到家门时,脚步有些突然的停住了。
“你是什么人!”意外的声音。
“我,我是米米,你是蜡笔吗?”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响起,她在他回来时,正和一个大包一同堵在他的门口,借着从对面楼洒过来的光线,他好不容易才辩认出这是一个人。
“是的,有什么事吗?”
“我在书上看到了你的那幅《乐乞者》我很喜欢那幅画,而我自己最大的心愿就是成为一个画家,你能教我吗?”
“我?”他笑着,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他自己都还是个他妈的画匠。《乐乞都》那还是自己来这个地方这前画的,画的是在街边弹吉他的一个中年男子。那时候他在那个繁华的城市过着暄闹的日子,每天沉迷垃圾一样的生活,自认为艺术家,总是惹麻烦,其正的作品没画出事却还存在着一些记者朋友的帮助也俨然成了一个画家。在他知道还存在着一个像小镇一样聚满艺术家的地方时,他放弃了他原有的一切来到这儿开始他的新生活,来到这儿他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渺小的很,他留了下来,不幸的是他还是没有成功之前的现在只的靠画一些模仿别人热门的东西卖给猫哥维持生活,没想到现在竟还有人找上门来告诉他对《乐乞者》的喜爱,还要他教她画画。哈,上帝真是个幽默的家伙。一阵阵风吹来,晚秋的天气已经开始寒冷了。他掏出钥匙,把门打开。“进来吧!”
“灯的开关在哪里?好黑啊!”
“在门的右边。别开!黑色的空气让人更易呼吸,不是吗?”
“可是,我什么都看不清楚!!”那个叫米米的女孩子脑子里一片混乱,对他的崇拜,记忆中那幅《乐乞者》,充斥着艺术昧的小镇,寒冷的天气,空空的楼道寂寞的等待,空虚的心,陌生且熟悉的男画家,一句“别开!”带来的惊吓。她抚平了自己乱跳的心,好不容易才把这句话说出来。
他听到她那充满恐惧的声音更加觉得她很好玩了,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去,按原来的脚步折回走到门口右边按下了上面的按钮,房间角落的小灯泡亮了起来,整个房间蒙上了一层暗黄色的色泽。她可以看清他的位置,凌乱的房间和脚下的路,却仍旧无法看清他的脸,这个男人让她充满了好奇。当然这种好奇早在她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已经萌生了,但现在那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又一个太阳升起来了,又是新的一天。米米回忆着她初到小镇来的经历,突然觉得时间过得真快,那一天好象好象已经很遥远了。并且确实已经很遥远了。那时侯,她叛离了她富足的生活来到小镇寻找她梦中的爱人。她什么都不懂,仅仅只是因为一副震撼她的画就开始了寻找。后来找到了蜡笔,和他一起幸福的生活了三年。再后来,他离开了,而她则开始成为他灵魂的看守者。“我将在这儿住下去,直到有一天我的灵魂与蜡笔再次相遇。”她现在还住在那间曾经属于蜡笔的房子里。整间房子,除了她和画以外和多年前没有任何区别,她一直尽量地小心保存这间房子里的一切,因为她深信,蜡笔没有离去,他的灵魂还存活在这间房子里。
新来的小姑娘——米米,在支付了一半房租并答应包下所有的家务活后终于或许主进了他的房子,开始的时候米米还是很顺从的,每一件事都小心翼翼的做好,让他很满意,可是不到三天,她和他混熟了以后除了那一半的房租以外她违反了当初所有的约定,看上去他成了她的奴隶。在那段日子里,她最快乐的事是偶尔的,故意给他制造一些麻烦。他对她的幼稚行为所表现出来是无奈与好笑。小镇的人都在传言,他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给了他阳光。他躺在床上,房间里呈现出凌乱的感觉,厚实的窗帘遮住了阳光,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房间里始终都不会有强烈的光照,在昏暗的空间里做他放纵着自己的灵魂,任它去接近上帝,。她在敲门,咚!一下。咚!两下。咚!三下。“吃午饭了!”面对着毫不动摇的门她鼓足起了勇气。伸出右手握到了门上的把手,轻轻一扭,门开了!她走了进去,刹那间她陷入了黑色的世界,整个房间都透露出一种如同死亡般阴冷的气息。天啊!这种环境怎么住人!她借着暗淡的光走向了窗口。咻!窗帘被拉开了,整个房间变得程亮。阳光从四处溢了进来,尘埃在光束中舞动。他无法忍受突然的光明,只好起床了。这是他第一次拥有上午。从那以后,她每天都会把窗帘拉开,直到有一天,他不在将它拉上。
他是个画家,她也是。在她当初认识他的那个晚上是无论如何也猜测不到他画画的环境会是那样的。在她睡在他的画室里会周公时,灯光突然开了,她被刺眼的光亮弄醒了,抬起头,墙壁上铁艺的挂钟上显示着两点半的时间。天啊 !她发现自己的头上冒出了冷汗珠,这才发现灯光有多么强烈,真让人难以至信,这个专注的男人就是那个在黑暗中摇摆不定用散漫的声音对她说黑色更易呼吸的男人。事实上,差不多每一个自以为是的艺术家都会有特别的习惯。有些人要用特定品牌的画具,有些人在创作时需要XO陪伴,就连米米自己也要在一个安静、整洁的地方才画得出画,并且要在画画的地方摆上一束洁白的百合。可是,夜里两点半,可以做取暖器的灯,真是个怪异的家伙。
米米抚摩着那副凹凸不平的,扑通!她仿佛听到了他的心跳,那藏在厚厚颜料后面的。时间过了这么久了,不变的是那用任何香料都无法除去的腥味,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腥味来源于他的血。用稀释的人血去调和颜料,她不明白,他怎样才做得到的。为什么画上看不出血迹?为什么只要盯着海面看一分钟闭眼后就可以看到他一脸从未有过的笑?那笑容是那么的灿烂且安详。如同他最后的夜晚脸所洋溢的一样。她忘不了,始终忘不了,那个昼夜交替的时候她所看到的,那是她此生经历中最恶心、最悲壮,也是最难忘的。蜡笔,那个她崇拜的画家在他们都熟悉的画室中搭上了“天堂游”的第一放车。那天是12月25日。她看到他时他歪坐在又冷又硬的椅子上,很像睡着了一样。然而,她知道决不是睡着了那么简单,他从不会在作画时睡着,高达三四十度的灯光直射下,一般的人要睡着恐怕不是件易事。他不在一般人之列。但他绝对不会在“用生命去热爱”时睡着,他曾试过为了生活三天三夜不停重复模仿名作,短短的一夜不可能让他难以支撑。当她走进他时她发现自己真的对了,他不是睡着了。地板上流淌着红色的液体。浓郁的腥味笼罩着空气,她看到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有几个字——最后的微笑。她明白了,彻底明白。他终于可以用生命去热爱他所爱的了。他为他的成功由衷的高兴,然而泪水模糊了她的眼。后来的一切皆处于一种幻真的假的情境中。似乎那只是一个梦,然而当她以为梦该醒了时,蜡笔的死以成为现实。
他走到米米的房间前,轻轻地将门带上,打开了灯,光线刺进眼里,他的眼睛仿佛被针扎瞎了一样,剧烈地疼痛着。终于,他认输了,闭上眼睛,奇怪,怎么眼前有一块绿色的光呢?他总是重复着如同沙漠一般的创作,同时也重复着思考着闭眼后绿光的问题。他找到了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科学家,想要他们为他破解。一个化学家告诉他,这个问题是归物理学家来管的。他又找到了唯一的一个物理学家,物理学家说他不是研究光学的,但是他想,这可能和视觉暂留有关。他妈的!都是群混蛋,不但,没有让他明白,反倒让人变糊涂了。
在米米已支付了半年的房租以后,她整理日记时将一些曾经的对话格外的抄在了另一个本子上。
米:我爱你!
蜡:别闹!
米:你爱我吗?
蜡:我只爱画画!
(附注:冷漠无情的家伙,害我哭了一整夜。)
米:教我画画。
蜡:我都还要别人教呀!
米:不是画画的基本功,那些我已经学了很多年了,我想学的是构思,准确的说是怎样更好的去从一个最佳角度描绘。
蜡:很简单,画那些能让你有震撼的东西。
米:《乐乞者》让你震撼吗?
蜡:那时很久之前的事了。某一天,我由于忍受不了一些东西,开始想要放弃。在我;路过地下通道时我看到一个穿着破烂的中年人在几乎无人的通道里弹这吉他,他弹奏时一直很认真,充满了激情。我发觉,我真的不能轻易放弃,他陷入了那样糟的况都还坚持着他所喜爱的,而我,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放弃呢?!
米:怎样才能做一个好画家,花出好的画来?
蜡:像梵高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去热爱这一艺术!
………
“怎样才能做一个好画家,画出好的画来?”
“像梵高一样,用自己的生命去热爱这一艺术。”
米米破坏了他和猫哥的生意。从他认识猫哥以来还是第一次。在他依旧向猫哥要求加价的时候她突然出现买走了那幅画——以高出猫哥三倍的价格,气得猫哥差点吐血。“这副画,将来会有人愿意花三百倍的价钱来买的。”果然,为了那件事猫哥整整一个月都再没有向他买过一幅画了。直到第二个月的头一个周末,他提着一捆啤酒,亲自到猫哥家向猫哥赔不是,他才肯以原价再次接纳他的画。
酒吧依旧是他经常去的地方。后来酒吧里的女服务员在回忆他死时不同之处说道,这个小气鬼一向来都不会等我找钱给他才肯离开的,那天他没有等我来得及找钱就走了,而且,那天给的钱是平常的很多倍,我当时还奇怪,他到底是不是蜡笔。
生物钟让他准时在凌晨两点二十五醒来。他点了一支烟,躺在床上将它抽完,整间屋子都弥漫着浓浓的烟味。他走出自己的房间,转而进入了米米的房间。他径直走向了米米的床。在离床沿30cm的地方他停下来.目光直射在米米脸上.看着她比三年前还要瘦弱的躯体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负罪感。这三年,她跟着他实在受了不少苦。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她在他面前却从来没有过小姐脾气,一味的顺从他。因为,她爱他。他知道她的爱,也知道自己也爱她。但是她和他都没有说出来。她怕他不爱她。他怕他太爱她。他是自私的,艺术是他的生命,他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现在,他的生命即将溶于他的爱。“米米,你好好睡吧。”为她关上房门,转身走进了画室。“啪!”他打开了灯。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尝试眼睛与强光的对峙,他知道有件伟大的事正等着他。他径直走向了画架,坐定在画架前的椅子上。此时墙壁上的钟正好摆出了两点半的姿态。他笑了笑,从旁边拿起一把小刀,割向自己的手背。
他仔细看着这幅即将完成的作品,试图再找到一些不够完美的地方加以改善。他身体上的某个部位正剧烈的疼痛着,神志也渐渐开始有些模糊了。在高温且明亮的画室外面的,星星已渐渐沉寂了。他提起了画笔,奇怪,怎么突然间它变得重起来了。他将画笔在画上轻轻刷了一下,又放下来,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难以抗拒的疲惫终于推拢了他的眼睛。眼前,漆黑中有一个亮点,亮点慢慢扩大,他看到一个男人在冲他微笑,男人的头顶上隐约闪动着一个金色的光圈,轻吟的“哈里路哑”在耳旁环绕。结束了!真的结束了吗?没有!他突然想起他还应该留下一些什么给那些喜欢和憎恨他的人,他努力睁开眼睛,用那支已经工作了一夜的笔在一张废纸上写下了一行字——最后的微笑。他还想写些别的,可是笔掉到了地上,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他拾起来。他的额头早被汗水覆盖了,眼睛用很大的力才支撑着打开一条缝,呼吸起来也有些费力了。算了吧,总有人会明白的,他对自己说。他习惯性的去拿烟却发现手怎么也动弹不了了,身体的热量在不断的往外散去,处于温室中的他越来越冷了。结束了!真的!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永远闭上了眼睛。此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各位观众,您眼前的这幅作品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画家蜡笔先生最后一幅作品——《最后的微笑》,这幅作品传说是用他的鲜血绘成的,因此,它至今都还保留着淡淡的血腥味。它是蜡笔最成功,最著名的作品,同时,是他的代表作。大家可能会奇怪,这只是一幅海上日落,怎么可以称之为《最后的微笑》,那就涉及到了另一个传说,画家用生命绘下这幅作品时,把他的灵魂也刻在了上面。真正尊敬他,认可他的人只要在仔细看过他的画后为他闭上眼睛祈祷就可以看到他最后那一刻所呈现的微笑。”
9. 有一部影片 记得结尾时是一个男的在一个墙上用人血作画 这部影片叫什么
我叫不太准,楼主试试《失真的画》2007
导演: Henry Miller
编剧: Henry Miller / Tom Phelan
主演: 威廉·达福 / 斯科特·斯比德曼 / 彼得·斯特曼 / 克里·杜瓦尔 / Samantha MacIvor
类型: 惊悚 / 恐怖 / 犯罪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2007-09-21
片长: 107 分钟
又名: 画中画 / 旧事重提 / 魔鬼尸篇
10. 重生之大画家有系统么
主角没有系统。
《重生之大画家》是连载于晋江文学城的一部现代言情类网络小说,作者是轻侯。
内容简介:
重生千禧年,变回15岁的华婕:“做点什么不好,就是不能画画。”然而——画画令她帮助爸爸创业,走出中年危机;
画画让她记录下那个年代最美的时代画卷;
画画令她收获荣誉,品尝追梦的热血滋味;
画画让她致富,可以买好多好吃的、漂亮衣服和大房子;
画画令她走进校草沈墨清冷孤寂的心;
画画让她独立,令她自信,让她干什么都不如画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