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言情小說分三品
A. 明清小說指的是哪些小說
明代小說
明代文人創作的小說主要有白話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兩大類。
明代的長篇小說按題材和思想內容,又可概分為四類,即講史小說、神魔小說、世情小說和公案小說,
代表性作品有《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金瓶梅》等。此外,較著名的明代長篇小說
還有熊大木的《北宋志傳》、郭勛的《皇明英烈傳》、許仲琳(或曰陸長庚)的《封神演義》、董說的
《西遊補》、西周生的《醒世姻緣傳》等,均在中國文學史占據一定地位。
明代描寫冤獄訴訟的公案小說的興起,戚御是明後期社會政治腐敗的產物。較著名的有李春芳著《海剛峰
先生居官公案傳》、無名氏著《包孝肅公百家公案演義》、余象斗判穗著《皇明諸司公案》等
明代的白話短篇小說也獲豐收。
馮夢龍輯纂的《喻世明言》(一名《古今小說》)、《警世通言》、《醒世恆言》
合稱「三言」。常與「三言」並稱,地位相掘仔卜當的是凌濛初編著的擬話本集《初刻拍案驚奇》、
《二刻拍案驚奇》合稱「二拍」,此外,明人創作的擬話本小說集還有《石點頭》、《醉醒石》、《西
湖二集》等十多種。
但成就皆遜於「三言」、「兩拍」。
B. 明清十大言情小說有哪
《紅樓夢》、《金瓶梅》、品花寶鑒、海上花列傳、花月痕、蜃樓志、風月夢、《青樓夢》-原名《綺紅小史》、醒世姻緣傳、九尾龜
市井小說的勃起,與作者身份及其文化心態相關。它們多出自萍蹤浪跡的幕僚文人之手。他們出入名公巨卿之宅,溷跡歌台舞榭之地,頗有青衫落拓的浪子氣息。其才可上可下,其品亦雅亦俗,所以成為市井文化的載體。特別是《紅樓夢》的出現,以其傑出的現實主義創作成就,給後代作家提供了豐富的藝術經驗,成為中國古典小說史不可逾越的巔峰。
世情小說,又叫「人情小說」、「人情世態小說」,是指立足於人間社會,以基本寫實的方式來描寫家庭生活、婚姻、男女感情,並反映社會現實的小說作品。上承才子佳人小說之緒,下開譴責小說和鴛鴦蝴蝶派小說之端,實為中國小說觀念、小說模式轉型嬗替的醞釀時期,造就了《紅樓夢》、《金瓶梅》等一批巔峰之作。
C. 明清時期,小說創作蓬勃發展,有哪些代表作品
明清時期的政治,經濟出現了新的發展,也為文化的發展提供了前提,明朝中期,手工業和商業繁盛,商品流通擴大,有著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市民階層進一步擴大也讓人們的文化需求增加,就出現了一個我國古典小說的黃金時代。
這些小說直至今日,仍然是很多文人學者所推崇和廣大人民群眾所喜歡的小說,甚至很多的小說都被搬上了大銀幕,可見明清時期小說的發達。
D. 明清有哪些著名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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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是中國小說史上的繁榮時期。這個時代的小說從思想內涵和題材表現上來說,最大限度地包容了傳統文化的精華,而且經過世俗化的圖解後,傳統文化竟以可感的形象和動人的故事而走進了千家萬戶。
E. 明清小說書目
明清小說書目如下:
1、明代小說書目
《封神演義》、《楊家府演義》、《鴛鴦針》、《怡情陣》、《續英烈傳》、《新列國志》、《型世言》、《西湖二集》、《天湊巧》、《岳武穆王精忠傳》、《孫龐鬥志演義》、《隋史遺文》、《雙姻緣》、《十美圖》、《三國志後傳》、《閃電窗》、《三刻拍案驚奇》等。
部分明清小說簡介:
1、《封神演義》
《封神演義》全書一百回,寫的是武王伐紂的故事。前三十回著重寫紂王的暴虐,姜子牙歸隱,文王訪賢,得姜子牙之輔佐,武王才完成討伐紂歷數王的大業。
後七十回主要寫商、周兩國的豎爛液戰爭,並且摻雜有宗教的斗爭,闡教幫助周,截教幫助商,各顯道術,互有殺傷,結果截教失敗,紂王凶而自焚,武王奪取天下,分封列國,姜子牙回國封神,使有功於國的人和鬼各有所歸。
2、《紅樓夢》,原名《石頭記》,中國古代章回體長篇小說,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通行本共120回,一般認為前80回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後40回作者為無名氏,整理者為程偉元、高鶚。
小說以賈、史、王、薛余物四大家族的興衰為背景,以富貴公子賈寶玉為視角,以賈寶玉與林黛玉、薛寶釵的愛情婚姻悲劇為主線,描繪了一些閨閣佳人的人生百態,展現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劇美,是一部從各個角度展現女性美以及中國古代社會百態的史詩性著作。
F. 明清小說分了幾類
明代文人創作的小說主要有白話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兩大類。 明代的長篇小說按題材和思想內容﹐又可概分為四類﹐即講史小說﹑神魔小說﹑世情小說和公案小說等。
清代小說基本是文人的創作﹐雖有歷史﹑傳說等素材的借鑒﹐但作品多取材於現實生活﹐較充分地體現了作者個人的意願﹐在結構﹑敘述和描寫人物各方面也多臻於成熟的境界。乾隆年間產生的《聊齋志異》和《紅樓夢》﹐分別把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的創作推向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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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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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古代言情小說里將軍臣子的女眷品級是如何劃分的
在古代,命婦泛指受有封號的婦女。「命婦」一詞最早見於《國語-魯語下》,「命婦,成祭服」。後在《新唐書-禮樂志五》中也有所提及:「皇後初採桑,典制等各以鈞授內外命婦。皇後採桑訖,內外命婦以次采,女史執筐者受之。」
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命婦享有各種儀節上的待遇。命婦一般多指官員的母親或者妻子,也被稱之為「誥命夫人」。歷代封建王朝婦女的封號皆從夫官爵高低而定,唐以後形成制度。
唐代命婦定製為:一品國夫人,三品以上為郡夫人,四品為郡君,五品為縣君。宋代有國太夫人、國夫人、郡太夫人、郡夫人、郡太君、郡君、縣太君、縣君、孺人等(以上,母加「太」字)。宋徽宗時期,改定封號,又有淑人、恭人等稱號。在清朝,命婦制度為:凡命婦封號,一品二品稱夫人,三品稱淑人,四品稱恭人,五品稱宜人,六品稱安人,七品以下稱孺人。不分正從,文武職相同,而且宮廷中嬪妃,稱內命婦,外廷官員妻、母稱外命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