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言情小說用第幾人稱好
Ⅰ 寫言情小說,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用哪個更好為什麼
根據我這么多年讀小說的經驗,一般來說大家更喜歡用第三人稱,也有用第一人稱的,比如唐七公子。我自己寫東西的時候也喜歡用第一人稱,因為更利於表達內心感受和對男主啊什麼的看法,但是這樣就不利於你表達其他角色的內心了,但可以用這些角色說的話來彌補。運用第三人稱的更能從全局表現,還有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混合的。
不過關鍵還是看你自己了,你覺得那個更順手就怎樣寫,反正我更喜歡第一人稱。
Ⅱ 寫校園言情小說用第一人稱好還是第三人稱好,
建議是用:第3人稱。因為這個就算場景,人物描寫比較簡單的話,只要不是太差都能看的下去。
第1人稱,需要作者考慮到方方面面,若一點出錯,這本書就沒什麼讓人看下去的慾望了。
Ⅲ 寫小說一般用第幾人稱來寫,哪種容易些
個人覺得如果你是第一次寫還是用第一人稱比較好入手,第一人稱比較注重於主角本身的感情和經歷,第二人稱一般用於傾訴,最常用的就是第三人稱了,大部分人也都喜歡看第三人稱寫的小說,第三人稱被稱為上帝視角可以顧慮到其他角色的角度,相比較第一人稱更加難以把握
Ⅳ 寫言情小說用第幾人稱寫比較好
應該說各有優缺點吧。
第一人稱寫出的感覺比較真實親切,不管作者是否真的是小說中的人物,帶一個「我」字所敘述出來的事情更帶有個人色彩,都像你自己所見所感的一樣,第一人稱也利於你宣洩和表達自己的個人情感,但比較為難的是用第一人稱,寫出的就必須是「我」所知道的,所看見的,比如一個陌生人,用第三人稱就可以直接寫出他的名字,而第一人稱一般就只能說「那個少年」「他」之類的,很麻煩,有時很長時間你只能用人稱代詞來介紹,如果是新人,我還是推薦你用第一人稱來寫,從一個人物的角度觀察事情不會很困難,寫起來也比較容易一些。
第三人稱優點就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控制,你可以靈活地用各個角度來反映事物,可以描寫每個人物的內心,中間也可以穿插一些上帝視角和第一人稱的敘述,沒有第一人稱的限制,但就我個人而言,我在看小說的時候是很討厭在第一人稱中穿插進第三人稱的,這樣看起來很混亂,小說在我眼中的價值也會一落千丈,但第三人稱讀起來的感覺就遠沒有第一人稱那樣親切真實了,用慣了第一人稱想轉變為第三人稱也是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文章需要你銜接的自然,人物場景都可以轉換的明白,不然看起來會很混亂,讓人找不到頭緒。
希望可以幫到你!
Ⅳ 寫言情小說用第幾人稱寫比較好
第一人稱比較有真實感,處理其他人什麼的比較困難吧,想要突出一些配角的話會比較麻煩,寫言情小說的話,額,不知道你是什麼類型的,我就舉我看過的一些書說說吧,像盤絲洞38號就是第一人稱寫的,說實話,最後男主的性格模糊,雖然我認為這本書不錯,但最後的男主還是沒有太大的好感。當然也有一些寫得不錯的,如果言情專為寫感情而寫,時代背景其他的都不寫(不知道你寫的是不是架空或歷史那些的),表現男主的個性還是很簡單的
第三人稱的更客觀,像何以笙蕭默就是第三人稱啦,從男主或女主角度寫的都很有愛。我看一些只是以感情為主線的小說(有戰爭,打鬥的等),好像還是第三人稱比較好,只是主角的存在在有些小說中會被弱化,不過配角會更有愛就像獨創天涯的流月。扯回言情小說這邊,現在比較流行的小說大多是第三人稱,第三人稱應該是比較符合讀者的閱讀習慣吧
亂七八糟地說了一些東西,其實無論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有創新,文筆好都是一本好小說。
不能說是哪個比較好吧,看看自己比較擅長哪方面,就深造哪方面好了
Ⅵ 寫小說一般用第幾人稱寫
在看了大量的參考資料後,我在這周一預告的有關人稱視角的干貨文終於今天寫完了,什麼也不說了,希望能幫到大家吧!
正文開始
▼
當我們決定講述一個故事時,選擇採用什麼人稱,採用什麼視角,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問題。通常,一提到人稱視角,我們下意識地就會想到「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以致於我們經常弄混人稱和視角,認為人稱和視角就是同一個概念。今天這篇文章,便是主要探討這個問題,人稱和視角,它們有何相關,又有何區別?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人稱和視角不是一回事,把人稱和視角等同的觀點已經被學術界推翻,在敘事學中,各個理論作者都有其觀點,而且有些學者提出的觀點真的夠復雜了,我個人認為還是簡單點說,寫網文夠用就可以了。
我把人稱和視角各分為三大主要方面,人稱,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稱,視角,則分為」全知視角,有限視角,純客觀敘事視角「。
一、人稱
1.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就是以」我「的口吻來敘事,要注意的是,這個」我「可以是故事中的主角,比如《甄嬛傳》,故事中的」我「是故事的主角甄嬛;也可以不是故事中的主角,比如魯迅《孔乙己》,故事中的」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伙計。
使用第一人稱的優缺點:
優點:1.具有親切感、代入感和真實感 2.沒有復雜的視角轉換問題,便於新手練筆。
缺點:不適合復雜的長篇故事,不能描寫」我「看不到、聽不到,感覺不到的事物。
2.第二人稱
以「你」的口吻講述,小說中鮮有用第二人稱的,但還是有的,如日本作家高行健的《靈山》,摘錄一段大家感受一下。
你於是來到了這烏伊鎮,一條鋪著青石板的長長的小街,你就走在印著一道深深的獨輪車轍的石板路上,一下子便走進了你的童年,你童年似乎待過的同樣古舊的山鄉小鎮。不過你已經見不到手推的獨輪車了,代替那抹上豆油的棗木軸的吱呀聲是滿街直響的自行車鈴聲。
第二人稱也有其優缺點:
優點:便於抒情,有親切感。
缺點:視野狹窄,寫長篇敘述難度大,讀者不容易接受。
3.第三人稱
以第三者」他「為敘述角度,第三人稱敘述的優缺點:
優點:便於講述復雜的長篇故事,能同時塑造不同的人物,比較自由靈活。
缺點:代入感較差,容易視角混亂。
二、視角
視角是根據作家主觀意圖所確定的觀察故事的角度。大致可分為三大視角:全知視角,有限視角,純客觀敘事視角,還有另一個比較特殊的pov視角,據說喬治馬丁的《冰與火之歌》就屬於這種視角,我個人了解不多,在日常寫作中應用得也不是很普遍,在這里就不多說了,有興趣的派友可自行了解。
1.全知視角
全知視角,又稱上帝視角,這種視角的特點就是敘述人就像上帝一樣在觀察整個故事,敘述人可以從所有的角度觀察被敘述的故事,並且可以自由移動,敘述人還可以發表評論。一般以第三人稱為主。
這里的敘述人,可以是作者,也可以是作品中的某個人物。我們假設從整部作品來看,作者從各個角度,方方面面地在講述整個故事,那這里的敘述人就是作者,是絕對的上帝視角。比如
」切,拽什麼拽啊!「
"讓他退役是為他好,他還能幹什麼啊?「
」就是就是,算他識相,沒想著賴在俱樂部養老「。
葉秋和蘇沐橙離開了,留在會議室的眾人像是突然回過神來一樣,風言風語的討論又一次開始了。--選自蝴蝶藍《全職高手》
Ⅶ 第一次寫小說,言情,第一人稱好還是第三人稱好
分析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的特點。第一人稱有利於抒發主人公的思想情感。能夠使讀者更好的了解主人公的思想活動。第三人稱在抒發情感上沒有那麼能夠引起讀者共鳴,但具有全知全能的特點。有利於故事情節的發展和人物之間的轉換。看你嘍。
Ⅷ 寫古代言情小說用第一人稱好還是第三人稱
用第一人稱好。第一人稱容易拉近與讀者距離,使讀者進入『我』這個角色,而且可以使文章更具真實性,故事性,更生動形象,還能便於抒發情感,進行詳細心理描寫。綜上所述,用第一人稱好~
Ⅸ 寫言情小說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好
我建議用第三人稱
最好是寫出番外,前面的文章都用第三人稱來敘事,用第三人稱敘事,敘述人既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現在讀者面前,能自由靈活地反映社會生活。用於寫小說內容是最好不過的了。
但第三人稱敘事又往往不如第一人稱敘事那麼親切自然。所以你寫番外用第一人稱來寫,表示文章中所寫的都是敘述人的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或者就是敘述者本人的親身經歷,使讀者得到一種親切真實的感覺。在寫番外的時候,就可以把普通的情節擴大,轉向細節,或者是在正文中某件事情的真相,就拿第一人稱。
寫不寫番外看你自己的意願,我建議加上番外,給人的映像也會更加深刻呦,看小說的同學不都挺喜歡這個的么
親,願你寫出一篇自己滿意的小說
Ⅹ 言情、都市小說多用第幾人稱
第三人稱 因為用第一人稱主觀太多 不適合寫言情、都市小說,切換得比較多 所以用第三人稱會好點
對話與文字的比例大概是4:6 不要寫太多的對話 否則沒有側面的襯托也會讓讀者覺得文章寫得不具體
場景轉化的你可以這樣:打一排破折號—————— 然後寫新的場景
或者:新的場景,然後加某個人的動作或者話。
或者:某個人的話,然後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