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ip化
⑴ 什麼是IP化
指IP現象,「IP」即是指「互聯網IP (Intellectual Property) , 意為知識產權, 主要由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三個部分組成,一般是由投資者通過購買互聯網文化產品版權, 並用於開發電影。
IP從根本上來說可以理解為小說、影視、戲劇、音樂、游戲、漫畫等文藝作品的知識產權。除了強調對文藝作品的知識產權或曰版權的擁有之外,更強調在此基礎上對其進行改編或開發的權利。
因而有學者也提到,在產業格局中,IP更多地意味著一種「改編權」。本意為「知識產權」的IP,根本屬性為文化產業中文藝作品的知識產權,尤其強調對擁有版權的文藝作品進行改編和開發的權利,而具有版權的文藝作品則被稱為「IP資源」。
(1)網路小說ip化擴展閱讀:
IP化對傳統內容生產方式的影響
內容生產的IP化與傳統內容生產方式最大的不同在於業外商業資本和互聯網、大數據技術介入程度的差異。業外商業資本的大量湧入強化了內容生產的市場邏輯,受眾地位被凸顯出來;
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的應用除了給內容創作的來源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之外,也使業外商業資本得以繞開專業的藝術價值對市場價值進行判斷,這又進一步強化了內容生產過程中的市場邏輯。內容生產的IP化對傳統內容生產的目的、手段以及思路都帶來了影響。
IP化的內容生產過程中對互聯網和大數據的應用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內容生產之前,對用戶的偏好、IP資源的受眾類型、受歡迎程度等數據進行收集和分析,從而作出是否要對IP資源進行購買並加以開發的決定。
二是在內容生產的過程中對互聯網或大數據的使用,即內容生產者在創作過程中通過互聯網及大數據及時把握受眾的反饋,並根據受眾的反饋及時調整生產的內容。
⑵ 琅琊榜IP運營和策劃的問題
在以琅琊榜為例的網路文化IP化論文中指出,琅耶榜鮮明地例證了中國人和中國尋找並確立自我的意識,身份和位置,並融為一體地過程。
同時,琅鄢榜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小說的語言半文半白,文字功底不夠深厚,有些情節構架略顯空泛等。
表情達意是語言最重要的使命,在影視劇作品中,編劇注意到了這些問題,對描述性語言和對白都有精煉。
網路小說改編影視劇的模式,最初是網路小說的強IP和粉絲群帶動影視劇收視率,而後隨著影視改編成功案例頻出。如今,依靠精良製作團隊和明星效應,立項拍攝影視劇成功獲取極高的關注度和話題量,帶動了網路小說原著創作的名氣。
2017年7月,琅珊榜榮登2017貓片胡潤原創文學IP價值榜第五名的,是依靠高評分,高人氣的同名電視劇獲得廣泛關注。
⑶ 為什麼現在大ip影視化大多都是網路小說,而很少經
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直譯是知識產權,但放在目前的語境中,更多的是指適合二次或多次改編開發的影視文學、游戲動漫等。一時間,文學圈、游戲圈、影視圈無不覬覦「大IP」,唯恐慢了一步,失去的就不僅僅是IP這個主題,而是站在IP背後成千上萬的狂熱粉絲和他們不容小覷的消費能力。
談及到文學領域強IP,指的是好故事、高點擊、多評論的作品。近年來節節攀高的版權費足以證明文學IP的搶手,畢竟文學作品是整個IP產業鏈中較為常見的開端。容易改編成影視的文學作品,多是言情、古裝、權謀類主題
⑷ 為什麼文學作品會被ip化
摘要 你好,因為從2012-13年以來,國內的影視市場發展速度讓行業內外的人都非常亢奮,不少人都借著這股東風,完成了從一無所有到身家千萬上億的轉變。
⑸ 網路小說被拍成影視劇為什麼都稱作IP
導語:如果你還沒聽說過【IP】,你out了。隨便走進一家咖啡館,總會看見幾個人聊【IP】。被網友黑成渣的《盜墓筆記》就是一個巨大的【IP】,剛剛結束的上海電影節,也達成了很多巨大的巨大的【IP】,那麼問題來了。【IP】到底是什麼鬼呢?
英語世界中的「IP」僅指「IP地址」
30多年來,無論寫了啥說了啥,只要公開發表,都會被無限盜版,以至於本人所有的文章都能在各種期刊網和學術搜索平台上尋到蹤影。曾向律師朋友求助想要討回公道,答曰,可以幫你打贏官司,但贏回來的錢卻不夠咱倆一頓酒錢。由於中國沒有懲罰性賠償,這種知識產權官司,即使能夠打贏,也不夠覆蓋打官司所付出的機會成本,這無疑是在法律層面上鼓勵侵權和盜版。
可是,就是在這樣一個知識產權屢遭侵犯的大環境中,無數對「知識產權」不甚了了甚至連26個英文字母都念不標準的人卻在言必談IP。
在英語世界,如果提到IP,人們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別指出,對方才能明白你說的是「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可是,這樣一個連外國人都不用的簡寫概念最近卻在中國火燒火燎,炙手可熱,大有燎原之勢。為此,我曾立帖為證,斷言這一熱詞要不了多久便會被人唾棄,就像「互聯網思維」和「大數據」一樣,而且將會有無數熱錢被忽悠得栽在這個熱詞上,因為並非所有的「知識財產」都有可被開發成電影項目的潛質:無論什麼故事,若要在大銀幕上呈現,它必須「可拍攝」(能轉化為電影視覺語言),「可融資」(有人願意砸錢投拍),「可營銷」(具有足夠的賣點說服投資人砸錢),「可觀賞」(影院願意排片,觀眾願意買票)。這幾個要素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缺一不可。
之所以強調「知識財產」而非大家通常理解和言說的「知識產權」,是因為那些奢談IP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們口中像口水一樣流出的「IP」這兩個洋字碼實際的所指僅僅是「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而已,是一個指稱「心智創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術語,包括音樂、文學和其他藝術作品,發現與發明,以及一切傾注了作者心智的語詞、短語、符號和設計等被法律賦予獨享權利的「知識財產」。這種「獨享權利」才是我們耳熟能詳的「知識產權」,英文簡稱是「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常見的IPR有版權、專利權、工業設計權以及對商標、商業外觀、商業包裝、商業配方和商業秘密等進行保護的法律權利。正是這些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才使得那些「心智創造」成為「無形資產」。
與其叫「知識產權」 不如叫「文學潛在財產」
由此可見,那些對「IP」趨之若鶩、垂涎欲滴的國人口中噴出的所謂「IP」其實只不過是諸多「IPR」(他們落了一個R)中可以被改編為電影的「文學財產」而已。所以,與其奢談語焉不詳、大而無當、言不及義的「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不如遵循世界電影產業慣例直稱「文學財產」(literary property)或「潛在財產」(underlying property)。
好萊塢對「文學財產」的定義非常簡潔明了:可以改編為電影的文學作品;而「潛在財產」的所指則更為寬泛,包含了文學作品之外的可以開發成電影項目的其他作品,如圖書、戲劇、故事大綱、故事梗概和原創劇本等。本人在拙著《號脈電影》中曾總結過好萊塢電影產生的三個源頭:一是好萊塢之外的素材,如小說、戲劇、新聞報道或報告文學,甚至流行歌曲或電子游戲等。這便是目前在中國炙手可熱而在好萊塢早已成為行業事實的所謂「IP」。二是製片人、導演、演員或製片廠經理人想像中的一個故事創意,指派作家將其開發為電影劇本。這一過程通常需要歷經很多步驟:故事大綱、處理台本、初稿、改寫、潤色、定稿。這就是好萊塢按步論酬的「步驟交易」,整個交易過程悉由製片人掌控,編劇僅是僱傭槍手而已,把各方面的想法經他之手形成文字,其創造性勞動被淪為一種僱傭式勞務,從本質上而言與代寫情書或代寫狀紙無異。第三個故事來源則是終年掙扎在好萊塢外圍的龐大的原創編劇大軍。美國作家協會劇本登記服務處平均每年記錄在案的劇本多達35萬多個,這還僅僅是記錄在案的數字。在全美國,每年出籠的劇本數以百萬計,而真正能稱為上品者卻寥寥無幾。因此,從1990年代開始,好萊塢的劇本開發成本便攀升到每年5億多美元,而且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四分之三都付給了作家去「選定」或改寫一些永遠不可能投拍的影片。
所謂「選定」,在好萊塢的語境中,是指作家和製片人或製片公司之間經談判而簽定的書面協議書。根據選定協議書,製片方付給某一文學財產(劇本)的所有人(作家)一定的選定費以取得在一定期限內獨家開發或出售該文學產權的權利。選定合同的內容通常包括投拍劇本的規定期限、資金到位的規定期限,最後購買劇本的規定期限或者延長選定期的條款以及費用。選定期過後,製片方若無進一步行動,劇本的選定權以及相關權利將會自行失效,重新歸原作者所有。選定協議通常是文學財產被開發成影片的第一步,也是作家出賣自己劇本的第一筆收入。這便是目前中國的「挨劈」愛好者們所謂的「囤積IP」了。
這些每年數以百萬計的原創劇本在好萊塢業內有一個不太好聽卻直奔金錢主題的專門稱謂,叫「投機劇本」。正是這種被視為「投機生意」的原創劇本構成了好萊塢劇本貿易的主體。好的原創劇本很有可能通過好的經紀人之手炒作成為一項「熱門財產」,使得作者的獲益遠遠超過那些被指派的命題作文。因為好萊塢的製片大亨們都心知肚明:劇本永遠是電影的靈魂,只不過早期的製片廠制度將編劇的作用屏蔽在人們的視聽和認知之外。在製片廠制度統領著好萊塢電影製作的半個多世紀,編劇本身便是製片廠的合同財產,唯製片老闆馬首是瞻,毫無創作自主權。隨著大片時代的來臨,好萊塢製片廠制度解體,其外圍才涌現出一批企望靠劇本投機來登堂入室的自由創作大軍。
無論源頭如何,電影的靈魂和根本還是劇本和內容本身。其他的一切都是為這一故事核心服務的。因為觀眾不會為IP買單,而只會被故事打動。
⑹ IP劇如此熱門,影視劇為何越來越偏向網路小說
近年來大火的電視劇,基本都是網路小說改編而成,如去年大火的電視劇《親愛的熱愛的》《慶余年》《河神》到今年上半年大火的《我是余歡水》《隱秘的角落》都是根據網路小說改編而來。要說為何導演團隊偏愛改編網路小說,個人看來原因有三:
第三,網路小說有天然的討論度。網路小說發表於網路平台,是網路平台成就了它。因此,網路小說已經改編影視化,是非常容易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的。並且前期是書帶火劇,在播出期間或者播出後期,劇受到歡迎後反而會帶動網路小說的熱度。比如前段時間《隱秘的角落》大火,就導致原著《壞小孩》讀者群體直線上升。
⑺ 小說里IP文學和網路小說是什麼意思
ip文學,其實是知識產權的英文縮寫,簡單來說,ip就是一部有價值的作品進行影視 游戲 動漫等形式的開發,相對質量比一般網路小說要高。說白了,你的小說在剛發表的時候,就只是一部普通的網路小說,如果成績出眾,質量不錯,資方看重了,願意開發,那就不一樣了
⑻ 網文ip化和劇傳統影視到底有什麼區別
根據此前從網站走出的成名IP題材,網文平台逐漸形成了自己的風格。以電視劇《裸婚時代》原著《裸婚》而眾所周知的紅袖添香成了情感文學的伊甸園,走出《甄嬛傳》的磨鐵中文網自然成為宮斗小說的孵化器……寫手們根據網站風格選擇平台,那麼文學網站在選擇簽約作者時又有什麼喜好呢?
「男作家的創作大都是玄幻、升級打怪類的,拍成影視劇有一定難度,還會受審查約束。但女性作家的作品多走情感路線,無論是改編還是拍攝都相對容易,和電視劇的收視人群又符合。」閱文集團總經理楊晨表示,就IP影視化來說,女寫手的作品通常比男寫手更炙手可熱。
據影視策劃人謝曉虎透露,一般的IP包括改編、立項報批、拍攝等,至少得花兩年時間,玄幻作品耗時則會更久。「一方面,改編時間比言情小說至少多出五個月,既要保持小說自身魅力,琢磨特效如何實現,還要緊跟時下熱點,謹慎對待政策。另一方面,這樣的大IP斥資都將近一億,所以籌措資金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搞定的。」 謝曉虎稱,相比之下,性價比更高的女寫手作品簡直是一本萬利。
⑼ 網路文學抄襲為何屢禁不止
盜版和抄襲是困擾網路文學發展的兩大頑疾。相比較而言,抄襲的治理難度更大。在缺乏創作規范、創作壓力巨大而商業前景日益被各界看好的網路文學界,抄襲事件的頻繁出現越來越引起各方的重視。
文學網站也加強了反抄襲的力度。目前在作品上線之前一般都要做人工審核和機器查重。但正如歐陽友權所指出的,網路抄襲的根本原因在人,在創作者,在寫作主體的能力不逮和功利心態。他說:「文化資本的逐利性、商業力量的誘惑力、讀者市場的激烈競爭都是抄襲事件的直接推手,但它們背後還是人的價值觀在起支配作用。如果一個網路作家能嚴於自律,經得住誘惑,少一點急功近利、多一些社會責任,少一點商業心態、多一點藝術追求,任何商業環境和技術語境都很難使自己走進抄襲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