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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游戲小說

發布時間: 2022-07-03 02:13:18

A. 有什麼好看的偵破推理小說

我自己看過一部很優秀的法國小說,馬克西姆·夏丹寫的《時間的血》,也屬於偵探小說的范疇,故事不錯,結局也很出乎意料!我還比較喜歡看戴維·鮑爾達奇的作品,他寫的都很有水準!他的代表作有:《死神計時游戲》《絕對權利》《死神操盤手》《死亡時刻表》《簡單真相》《白宮追殺令》等。你如果是想看偵探題材的小說,不妨看一下美國范·因達寫的《賭場殺人事件》,另外還有愛倫·坡《毛格街血案》、《失竊的信》、《羅傑疑案》和《你就是殺人兇手》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尤其是《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上的慘案》《陽光下的罪惡>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綾辻行人《霧月邸殺人事件》
江戶川亂步 黃金假面人》、《黑手幫》、《女妖》《怪指紋》、《凶器》、《地獄的滑稽大師》
橫溝正史的《罪惡的拍球歌》《本陣殺人事件 》《八墓村》等
莫里斯·勒布朗 《俠盜亞森·羅賓》
艾勒里·奎因 《希臘棺材之謎》
范·達因《本森謀殺案》
森村誠一《新干線殺人事件》

B. 推薦一些有意思的懸疑推理小說,破案或者逃離什麼地方之類的,比如說《必須犯規的游戲》這些的

1. 托馬斯•哈里斯《沉默的羔羊》

在那個猶如噩夢的傍晚,尼克的妻子茱莉亞在家中遭到不明人士殺害,他因妻子的慘死而痛苦不已,但對警方來說,他才是嫌疑最大的人。當警方對他嚴刑逼供時,一名神秘男子出現在尼克面前,給了他一塊金色的懷表及一封信,尼克還來不及搞清楚狀況,就已在瞬間回到了過去。這超乎常理的狀況令他困惑,在他接受了這些事之後,他發現自己可以利用這塊表查出茱莉亞被殺害的原因!尼克有十二個小時,在第十三個小時,一切都將結束。

然而,他發現自己查出的線索越多,整起事件就變得越復雜,當時間來到最後一個小時,他恐懼地發現,他終將因為自身的狂妄自大,被迫面對命運女神專為他准備的殘忍玩笑……

C. [書荒] 求游戲闖關+推理解謎類的小說,類似《驚悚樂園》和《端腦》那種的,謝了哈

游戲的前幾年寫的正盛,今年還真沒看見有好看的,懸疑我推薦《湘西趕屍鬼事之祝由世家》你看了絕對不會說不好看的。相信我。

還有《鬼壓床-狗眼看陰陽》也還好,雁北堂那網站上都挺好看的,去試試

D. 世界十大推理小說是哪十部啊,謝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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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十大推理小說及其簡介評析
1.Y的悲劇 The Tragedy of Y
2.童謠兇殺案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3.桶子 The Cask
4.羅傑挨克洛德命案 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5.人頭 La Tete d』um Homme
6.格林家命案 The Greene Murder Case
7.稻草的女人 La Femme de Paile
8.埃及十字架的秘密 The Egyptian Cross Mystery
9.死之吻 A kiss before Dying
10.X的悲劇 The Tragedy of X

世界推理經典評析

一、Y的悲劇(艾勒里.奎因)

對於一個「正統本格偵探小說作家」,對於自己的作品,他該負什麼樣的「責
任」?這個問題的提出可能顯得有些怪異,我想表達的是,推理小說的作家既被「
定義」(或稱「歸類」),而作家本身也以此「類型」為傲,顯然他必須在作品裡
「做一些什麼事」來使他夠資格成為「足以為傲的類型」。
對於正統的(或稱「古典的」)推理小說迷來說,閱讀一種構成於公平、合乎
邏輯的解謎推理游戲,是一種至高無上的享受,這種推理迷所企盼的,自然是趨近
於此一條件的登峰作品(所以才會有所謂的「推理十誡」這種規則的產生)-風氣
的驅動導致作家的寫作習慣-Y的悲劇即是這種風潮之下的產物。

奎因到底「做了什麼」,才使得這本書成為古典推理迷心目中的第一名?我認
為是他「大膽」的寫法。怎麼說呢,常讀推理小說的同好都有過類似的經驗:當我
們很認真地在思考某部作品的謎團關鍵時,總是絞盡腦汁不得其解,看到最後才明
白原來作者很討厭地隱藏了這個謎團的某個小地方-在很多時
候,作者為了維持作品劇情的懸疑性,不讓太多讀者容易地猜出謎底,難免會隱藏
某些小關鍵,使讀者無法獲得充實足夠的破案資訊-當然,在考慮作品結局的意外
性時,這種作法是不得不然的結果,否則讀者可能會矛盾地覺得這本小說不夠精彩
,對於作者來說,兩者的平衡點真是難以取捨。

然而,奎因卻願意提供足夠的破案線索,甚至可以說是過多,並且以反覆辯證
的邏輯推衍來強調這些破案的關鍵,加深讀者們對案情重心的掌握與了解----這種
「願意」是很少有作家做得到的。二來則由於這個案子的獨創性夠強烈,奎因更能
夠自信滿滿地表現出「即使告訴你們所有的線索,你們也不見得猜得出來」的態度
,不得不使所有的讀者甘拜下風。

當然,有些天才的讀者果真能從所有的線索之中整合出那個「唯一的解答」,
這也應證了鯰川哲也曾說過的:好的古典解謎推理,其謎題要讓大多數讀者猜不到
,但也不能所有讀者都猜不到。做不到前者是作者設計的謎團太簡單,做不到後者
是作者沒有提供足夠的線索。

小說的價值是需要經過千錘百煉的,眾讀者的百般苛求使這部作品證明,它的
確有資格獲得這個殊榮。

二、童謠兇殺案(阿嘉莎.克莉絲蒂)

以一首「別有深意」的歌謠來作為貫串全書的主題,並不是由這本第二名首創
。范.達因的「主教謀殺案」之中的「鵝媽媽童謠」才是其濫觴(這本書也排名十
四大之中,以後再作介紹)。但是克莉絲蒂之所以被尊稱為推理女王,並不僅僅因
為其大部份的作品皆有水準之上的表現,也不只是她巧妙的謎團布局,更重要的是
她能想出前所未見的獨創詭計。

而即使其詭計並非首創,她也能改變表現的形式,產生與眾不同的閱讀樂趣。
這本「童謠兇殺案」就是最佳典例。一群人受邀到某孤島度假,然後是接二連三的
殺人事件,被害者一個一個身亡,到最後全死光了,島上一個人都不剩......

高木彬光在其處女作「紋身殺人事件」中利用書里的一角對推理小說(應屬本
格解謎)下了一個定義:包含了非常奇怪的要素和非常理性的要素。的確,讀者們
想看的並不是報紙的社會新聞,推理小說絕對要具備「奇怪」與「理性」的吸引魅
力。「童謠兇殺案」想表現的正是這樣的一個概念。

就邏輯上而言,把孤島設為密室,島上如果發生殺人事件,若事先島上無人躲
藏,則兇手必為島上這群人的其中之一。克莉絲蒂想表達的「奇怪要素」是:若島
上所有人全被殺害,則兇手為何?再加上「印地安兒歌」、「印地安木偶的消失」
,「奇怪的要素」相互羅織糾纏,故事裡是否存在破案的偵探已不重要,因為這種
魅力很自然而然地驅使讀者去扮演聰明的旁觀者,透過自身的想像力與思考邏輯去
解釋謎底----當然了,答案是沒那麼容易就能看得出來的....

三、桶子(F.W.克勞夫茲)

剛剛提到的冠軍跟亞軍,各位可以發現兩者的寫作取向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這也可以說明:推理小說並沒有既定的創作法則。

縱然不是古典、不是本格,沒有提供公平解謎線索....也不見得無法擄掠讀者
的心,大家看了「桶子」之後,我相信這種感覺一定會更深(這個類似結論的感想
希望能給有意創作的
同好一點幫助)。除了以上兩種推理小說的寫法之外,還能便出什麼花樣?

「桶子」並不想讓讀者參與推理,也不想告訴讀者一個匪夷所思的故事,他想
告訴讀者的是一件曲折離奇的兇殺案 有人可能會問了:曲折離奇的兇殺案,能給
予推理小說迷什麼樣的閱讀樂趣?前兩名推理小說,都有一個讓人震驚的答案,出
乎意料的結局....但是「桶子」沒有。

這本書的重點不在於此,但並不表示它不好看,它自有其魅力。從杜邦、福爾
摩斯、亞森羅蘋等超人型名探以來,許多讀者對於「小說的前大部份充滿著一大堆
繁瑣、支離破碎、沉悶的龐雜線索,最後再由名偵探一針見血地指出破案關鍵,真
凶於是落網」這類公式化劇情已感疲乏,原因是名偵探固然令人崇拜,其智力與一
般讀者畢竟相差太過遙遠,難免有神化的感覺,太不真實。

反觀在現實世界中,刑警們不屈不撓、抽絲剝繭的辦案精神,卻可以給讀者真
切的感覺。由一個疑裝有 體的木桶之遺失開始,克勞夫茲鉅細靡遺地詳述了偵探
們追查真相的經過,一件驚天動地的大兇案逐漸披露內情。這本書比較特殊的地方
是一共有三位偵探出場!

一般說來,在推理小說里出現復數的偵探時,彼此總是互相競爭對立,而當中
有一位偵探算是真正的主角。這本書則不然,叄位偵探在辦案時並沒有明顯的交集
,各作各的事,但在「交接」的地方並無任何不順暢的感覺。這顯示作者說故事的
能力極強,而劇情的曲折、懸疑程度也讓人隨著偵探的情緒而起伏,這是非常成功
的一點。

這種寫法到現在已成為一個流派。像森村誠一、西村京太郎等名家都寫了相當
多量的這類作品(尤以十津川探案為著名)。所謂的「參與」也變得不像是過去的
「得知、收集線索」,更讓人感到別具風味的「體驗追緝真凶、尋求謎團出路」。

四、羅傑.艾克洛德命案(阿嘉莎.克莉絲蒂)

記得在介紹第二名「童謠兇殺案」的時候曾經提過,克莉絲蒂寫小說時十分致
力於獨樹一幟,對於舊有的詭計願意翻新手法去詮釋,更有嘗試突破前人窠臼的勇
氣,比方說像知名度相當高的「東方快車謀殺案」,而這本「艾克洛德命案」則是
意外性最強烈、代表性最高的例子。

其實說真的,要我源源本本地寫出對這本書的心得,而又完全不會 漏書中的
主要謎團,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在此就只好運用「旁徵博引」、「天馬行空」
的方式來說明了。沒看過這本書的同好可能會完全不知道我意指為何,只得多多包
涵了。

推理小說也是文學的一支,只不過其予人的刻板印象被認為非現實性過高,文
學價值過低,登不上大雅之堂,因此至少在台灣來說,推理小說是「弱勢團體」,
地位比市面上琳琅滿目的言情小說還不如。而其實就許多推理小說家來說,他們也
不需要寫一些純文學式的內容,畢竟兇殺案的內幕對他們而言更具魅力,因此,文
筆平實即可。

不過也有一些作家不願意甘於現狀,他們希望推理小說不只是推理謎題,還需
要具備文學性、人性。比方說像松本清張、森村誠一、連城叄紀彥等人。這當然是
一件好事了!譬如松本的努力使得推理小說造成全日本的風行與普及,自此成為日
本大眾文學的主流。

另外有些作家則迥異於這些「入世」的作家,將文筆拿來「故弄玄虛」,以「
文字」本身來製造謎團、更進一步地擴張「詭計」的定義。比方說像綾十行人的作
品、余心樂的「推理之旅」皆有這種傾向。這種寫法有點「後現代」,總之讀者看
完這些作品也的確有「驚艷」的感覺,也願意去肯定推理小說家作這方面的突破。

在古典推理小說中本來有許多神聖不可侵犯的戒律,由於這個緣故而紛紛土崩
瓦解,這顯示了不同時期之下,推理小說家與推理小說迷心態上的轉變。對於那些
戒律,小說家與讀者經常都會產生共同的疑惑:就直覺上來講,的確是「不要這樣
寫比較好」,但如果「真的有人這樣寫」,其實也不是「不能接受」。這種想法往
往陷入兩難的困境,尤其是小說家,動起筆來可真是縛手縛腳,舉步維艱。

但就是有這么「勇敢」的作家願意嘗試突破戒律!我想克莉絲蒂的作品直到如
今仍是世界推理迷的最愛,她的「勇氣」也不無貢獻吧!尤其在當時仍是古典解謎
風盛行之日,許多作家仍然「視戒律為聖經」,她在此刻創作出許多「獨一無二」
的名著,試別人之所不敢試,誠然足以給今日許多有心創造的朋友作為借鏡了。

毫無頭緒地寫了這么多,沒看過這部作品的人大概還是覺得莫名其妙,總之「
艾克洛德命案」確實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排行殿軍的名次也表示了這部作
品並不因它突破了傳統的寫作戒律而稍減顏色,反而更增其光芒。

五、人頭(西姆農)

說起來其實是一本很奇異的推理小說。讓人感到很古怪的一點是:作者(推理
雜志譯為席夢儂)在陳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血案之後,探長梅古雷完全不像其他名
偵探一樣明察秋毫地搜查現場百回,或是傳訊數十名關系人進行冗長的對談以幫助
讀者對於案情的掌握,反而無所事事地在酒館里晃逛,與一名似乎與案件風馬牛毫
不相乾的青年 混....

其實就一個像我一樣的「現代」讀者而言,這種寫法並不算十分特殊,只不過
我們在拜讀推理大師之作品時,往往會先入為主地考慮到作者的「年代」,而認為
他筆下的名偵探,自當偵辦的是「古典」的犯罪,而這種「古典」的犯罪自然又會
像范.達因所謂的「一切的一切皆出自於精準的籌畫」諸如此類雲雲(這種論點在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會加以詳述),於是乎,讀者們也就覺得梅古雷竟然沒有偵辦
這種案件而感到奇怪,感到特殊了....

寫到這里,或許大家還不太清楚我所想表的意思,在此舉出一喻:梅古雷偵辦
「人頭」這件案子,就好像哲瑞.雷恩偵辦「幽靈列車」的感覺一樣....有人還是
莫名其妙吧?既然梅古雷辦的不是古典犯罪,那他偵辦的案件又該是屬於什麼類型


在此先試著對「古典犯罪」下個定義好了:兇手具有極高的智慧、精湛的演技
、超人的執著,他可以殘酷無情地連續殺害五條十條人命,也可以隱姓埋名地藏匿
數十年只為了殺一個人,更可以馬不停蹄地製造一大堆不動如山的不在場證明-這
又需要過人的體力耐力....

就小說的領域來說,這種人當然能被創造,但讀者更清楚現實生活中絕不可能
。在「古典犯罪」中,兇手已經不被當成「人」了。而在當時的推理小說中仍有尚
未被觸及的領域,心理學。它賦予了小說里的兇手「人」的意義。「人頭」的重點
不是在突破人為詭計的障壁,而是將「人的心理」當作是「詭計」來加以探討...
.

當然了,現在這類作品已經相當多,推理小說多樣化風格的結果,不過在那時
就西姆農就已經嘗試著這種寫法,也可說是一項創舉了。然而就當時眾作家仍以「
視連續殺人為芝麻小事」的推理文風來說,能否被接受就見仁見智了。

之前提到古典推理不把兇手當人看,儼然一副「批判舊文化」的眼光,其實對
於推理小說迷而言(至少就我個人而言),古典、正統推理的時代已然是「人去樓
空」,絕不可能有過去百家爭鳴的黃金輝煌之勢,驚人獨創的詭計謎團也不復重現
(或只是曇花一現),身為讀者只能夠「心嚮往之」了。

六、格林家命案(范.達因)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倒是可以讓所謂的古典本格迷滿足閱讀慾望,因為正
如范.達因自己所制訂的「推理小說二十則」所述,就是有人非純粹的正統推理不
愛,他所寫的推理小說幾乎完全合乎這些嚴苛的規定,而由我這么一個讀過許多種
類型的推理迷看來,此書真可說是正統中的正統、純粹中的純粹了。

在這本書里頭,我們可以看到什麼叫做「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犯罪責任
歸屬全由一人兇手承擔」,「完全沒有描寫戀愛故事」,「完全沒有文學性的藻飾
」....所有推理作品希望達成的理想境界,都出現在這部作品裡頭。

我想提出的問題是:這部作品的確可稱得上臻於完美,但讀者是不是一定都會
喜歡所謂的完美?首先來看看為什麼會有「推理小說二十則」。

推理小說萌芽之因,其實源自於人類對於未知事物的好奇心,發展到輝煌時期
,則被視為「一場公平的智慧游戲」,讀者與書中的偵探競爭,看看誰先猜出兇手
是誰。不過由於推理小說家的角色乃「球員兼裁判」,所以被要求不可偏袒書中偵
探,以免妨礙這種「君子之爭」。

如果說,讀者希望能與偵探進行一場「公平的智慧游戲」,那所有的推理小說
家的確是應該遵守所謂的「規定」,不然就稱不上是成功的作品。諾可斯在綜合了
當時讀者的需求之後,於1928年發表「推理十誡」,正式條列出推理作家的守則,
而身為美國推理小說大師的范.達因也不甘示弱,在同年更完整地規定出「推理小
說二十則」,極有自信的他更表示他的作品全都可以符合這些繁雜嚴苛的規定。

此為由來。如果說,讀者的確希望能跟書中的偵探進行一場「公平的智慧游戲
」,那小說家的確是必須遵守這些規定。然而,如果不是呢?現在的讀者已不像過
去的讀者那麼愛「進行公平的智慧游戲」了,而正統的推理小說也發展到了「詭計
難以獨創、翻新」的瓶頸-在這里的「詭計」泛指「兇手在殺人時為掩人耳目、擺
脫嫌疑所擬定的犯罪計劃」,總之,日換星移,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樣了。這也就是
為什麼赤川次郎的無厘頭搞笑、夏樹靜子的愛恨交織、松本清張的社會意識會有那
么多死忠讀者的緣故。

對作為一個「現代」讀者的我來說,這種發展是令人欣喜的。推理小說不再只
偏重於詭局的設計,風格與類型多變,大家可以各讀所欲。從這這角度來看,推理
小說應該算是突破了瓶頸,尋出了新的方向。當然了,在潛意識下我還是會希望能
有一個現代的艾勒里.奎因,或是現代的克莉絲蒂,只不過面對洪流般的寫作文風
,如前所述,僅僅能夠「心嚮往之」了。

七、稻草的女人(卡薩琳.亞蕾)

第七名是卡薩琳.亞蕾的「稻草的女人」,新譯名為「女傀儡」,新譯名比較
容易讓讀者了解這本書的故事內容。沒錯,這本書的主角是個女人,一個被人操縱
的女人。

推理小說里有一種形式,從我介紹第一名以來一直都不曾提過,那就是「倒敘
推理」。初讀推理小說的朋友可能對這個名詞不太了解吧!以下先作一個簡單的說
明。

推理小說的原型是由美國的推理小說之父愛倫.坡所建構而成的。他才活了四
十歲就辭世了,一生只留下五篇推理小說,而這五篇推理小說,卻是日後所有推理
小說的原始雛形——後世所有的推理小說家皆模仿這五篇小說的形式,脫離不出來
,這可說是愛倫.坡一件很偉大的事情。

只是,這五篇小說並沒有包括所謂的「倒敘推理」。「倒敘推理」的定義大略
是這樣的:故事並不由命案發生之後、警方現場找尋線索開始,而是從兇手的觀點
開始描述,描述他自產生殺意、籌策犯罪計劃,到實行計劃動手殺人的過程——可
能有人會問啦!閱讀推理小說最大的樂趣即在於從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之中,抽絲
剝繭地抓出真凶,但既然從故事一開始作者就已讓讀者知道兇手是誰了,那還有什
麼樂趣可言?

其實,「倒敘推理」的閱讀樂趣並不亞於尋出真凶的身份,其最有魅力的地方
在於故事即將結束的時候,當身為主角的兇手正自認其犯罪計劃天衣無縫,卻半路
殺出一個程咬金(大多是一名平凡的小警員),對兇手說:「我們知道你是兇手!
因為....」注意喔,此時兇手之所以事跡敗露的理由就很重要了!而這個理由通常
都是當初兇手在犯罪時沒有注意到的盲點,有時甚至可能是兇手自以為計劃中最完
美的部份!

這類小說擴展了「推理小說」一個嶄新的視野。其特別的地方有二:

一是提供讀者更高、更公平的參與度。在故事的前半部,作者會鉅細靡遺、不
厭其煩地詳述兇手的犯罪手法、進行方式、實施細節,一步一步讓讀者親身去思考
此兇手犯罪計劃中可能出現的漏洞,讓讀者去扮演偵探,抓出兇手的狐狸尾巴。這
比起看偵探走遍大街小巷去明查暗訪,全書充斥著冗長繁瑣的對話,有著截然不同
的刺激感。

二是增加案件的現實性、人性。由於作者可以從兇手出現殺意開始描述,故能
夠在兇手心態的微妙改變上多加著墨,有時兇手的犯罪肇因於被害者的壓迫,這又
讓讀者們多窺知一些社會的黑暗面,作品的價值也因此更接近純文學,卻又包含通
俗文學的范疇。讀這類小說,心理經常會陷入一種矛盾:不由自主地同情兇手不得
不犯罪的坎坷遭遇,社會正義卻又必須將其繩之以法。而或許小說家只有深刻寫出
這樣的矛盾,才足以讓人對人性有更深沉的省思吧!

「稻草的女人」在這方面有卓越的表現。全書篇幅不太長,但於人性的描寫令
人動容,並為結局報以濃密的悲哀。

八、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艾勒里.奎因)

第八名是艾勒里.奎因的「埃及十字架的秘密」。奎因的顛峰之作自然是名探
哲瑞.雷恩的「悲劇系列」,而由名探艾勒里.奎因所偵察的「國名系列」,則是
他另一水準之上的集合。「國名系列」一共有十個長篇,本篇與「荷蘭白粉的秘密
」應是其中的最高傑作。

首先介紹一下名探艾勒里.奎因。奎因的本行是推理小說家,而扮演華生角色
的則是其父老奎因探長。這個系列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故事即將結束前的「
向讀者挑戰」,由於艾勒里.奎因號稱師承古典推理大師范.達因,同屬本格派,
故線索的公平、讀者的參與度特別重要。於是奎因就搞了這樣一個噱頭:在「向讀
者挑戰」中向大家宣告:關於案子的所有線索皆已詳列,身為讀者的你是否能推得
真相?這個特別的地方,後來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探案也有模仿。我個人認為這純
屬作家的作秀(show)行為,就是這樣而已。

本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牽涉到了一個古典推理小說中最重要的詭計之一
:無頭屍體。「無頭屍體」系指死者因死後的肢體殘缺,遭截斷藏匿或是嚴重破壞
,而造成此死者身份之難以判定的情形。而這個詭計又與「雙胞胎」詭計互有關連
。總之,這個重要的詭計幾乎所有的推理小說家都亟欲動筆嘗試,將此一概念推陳
翻新,創造出光芒萬丈的謎局。在此原想舉出幾本同類的傑作供讀者們作為選書參
考,但轉而一念,覺得這樣一來我可能有「破壞讀者樂趣」,所以只好作罷。

「無頭屍體」為什麼有這么大的魅力?我在這里試著作作一點個人的猜測。根
據島田莊司對古典本格偵探小說的說法,其要素應有下列四項:陰森的氣氛、恐怖
的情節、神秘的開端、離奇的謎團。而一具無頭屍體的出現,或是已遭肢解的屍塊
,皆足以營造出這四樣要素。小說最大的魅力是以文字的描述來提供讀者無限可能
的想像力,故命案場景倘若如同神秘宗教的祭壇一般,極端殘忍又極端慘不忍睹,
確是可以給予讀者極大的震撼,同時也造成了故事強烈的懸疑性。

「無頭屍體」詭計的主要目的通常是要造成死者身份的混淆。最常見的例子是
兇手與被害者的身份顛倒,也就是讓警方誤認,而實際上殺人的真凶是警方誤以為
的被害者。最簡單的情形是如此,而怎麼樣才能夠讓讀者對這個老套的目的留下鮮
明的印象,可就要看作者的功力,如何由此一簡單的目的衍生出變化多端的花樣了


然而,隨著科技的進步,「無頭屍體」這個詭計已然走入瓶頸。由血型、指紋
、齒型到DNA鑒定,警方能夠更准確地得知死者的確實身份,狡獪的真凶再也沒有
辦法順心如意地顛倒被害者的身份,進而達到完全犯罪了。於是乎,推理小說家只
好再加入巧合程度較高的「雙胞胎」詭計,兩種詭計混合運用。感覺起來這條路走
得越來越狹窄了、越來越艱辛了。

不過無論如何,「無頭屍體」曾經獨領一時風騷,古典派推理小說家如今仍然
視其為一最具挑戰性的寫作方向,近年來有一部極具知名度的日本作品更是將此一
詭計發揮得淋漓盡致,令人耳目一新(這部作品我就不提名字了),顯示「無頭屍
體」或許依然大有可為。

九、死之吻(艾拉.烈文)

這篇小說並不太長,但是情節的鋪陳十分令人激賞,表現的形式也與一般的推
理小說大異其趣。這部作品曾經獲得1939年美國愛倫坡獎最佳長篇處女作獎項(如
果沒記錯的話)。

這篇作品除了風格十分特殊之外,里頭也有和前面所介紹的八部作品完全不同
的地方,就是所謂的「素人偵探」。「素人偵探」是日文直譯,翻成中文,則是「
外行人偵探」。

十、X的悲劇(艾勒里.奎因)

第十名又是美國作家艾勒里.奎因的作品「X的悲劇」,主角是聾偵探雷恩。

身為范.達因式古典解謎派的後繼名家,奎因的確在邏輯思辨上作了很大的努
力。在介紹「格林家命案」的時候就曾提過,古典式的純粹解謎推理並不一定合於
現代讀者的口味,畢竟文風的潮流是會隨時間改變的,十九世紀乃古典推理的黃金
時期,突梯神奇、匪夷所思的絕妙詭計在那時也被寫得差不多了,在這種情形之下
,既要標榜傳統的推理小說寫法,奎因大部分的作品僅僅能維持最後一道防線:公
平合理。

相較於「Y的悲劇」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這部「X的悲劇」在魅力上的
確是差了一截,因為它的確在以上的三項推理小說魅力要素上,有明顯的不足。它
沒有被亡魂詛咒的家族,也沒有邪惡的T形十字,頂多說那輛擠滿乘客的公車,是
個移動的密室——這也很「正常」吧!

但是,我這么分析並不代表它不好看。是的,它是缺乏魅力要素,但它有它的
實力要素加以補強充實。什麼是實力要素呢?就是公平的線索與滴水不漏的推理過
程!太過強調其魅力要素,容易滋生巧合與非人性,這樣讀者在看完最後一個字時
是不會有滿足感的,唯有縝密的邏輯思考與合理的線索連集才能讓讀者獲得豁然開
朗的喜悅!名偵探雷恩身具莎翁演員的傳奇性色彩,娓娓道出精闢入木的長篇議論
,讀者讀來嘆為觀止。奎因這道最後防線實在是守得精彩絕倫!

E. 推薦幾本好看的推理小說

〔英〕查爾斯·狄更斯 《荒涼山莊》
〔Charles Dickens,Bleak House,1852-1853〕
上海譯文出版社,1998年
盡管對於偵探小說讀者和現代讀者來說,《荒涼山莊》過長的篇幅、舒緩的敘述都顯得難以忍受,但是這本書對早期偵探小說的謀殺、偵破情節有所貢獻,塑造的貝克特探長也頗有特色。實際上狄更斯未完成的遺作《埃德溫·德魯德疑案》更加具有現代偵探小說的特色,可惜沒有結局,因此沒推薦。

〔英〕威爾基·柯林斯 《月亮寶石》
〔Wilkie Collins,The Moonstone,1868〕
群眾出版社,1999年
柯林斯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部《月亮寶石》。沿襲自他的另一部奇情名著《白衣女人》的多敘述人第一人稱敘述手法在本書中再次獲得了成功。作為主角之一的克夫探長開始具有大偵探的氣質。

〔英〕埃米爾·加伯利奧 《勒魯菊案件》
〔Emile Gaboriau,L'Affaire Lerouge,1865-1866〕
九州圖書出版社,1995年
這本《勒魯菊案件》出版於1866年(1865年在報紙上連載),是推理史上第一部真正長篇偵探小說。雖然加博里奧筆下的主要偵探是勒考克警探,但是這部書中他僅是一個配角,主角是靠推理邏輯破案的業余偵探塔巴勒老爹。加博里奧將案件動機隱藏於過去的秘密中的手法一直由後人延續到黃金時代以前。

〔英〕阿瑟·柯南·道爾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Arthur Conan Doyle,Complete Sherlock Holmes,1887-1927〕
群眾出版社,1981年
勿庸置疑的推理史上的絕對經典,甚至超出偵探小說的范疇,在全世界都婦孺皆知。福爾摩斯作為大偵探的典型成為後來無數偵探小說作家競相效仿的模型。因此有人說:「每樣事情都來自歇洛克·福爾摩斯。」

〔法〕加斯東·勒魯 《「黃屋」奇案》
群眾出版社,1999年
〔Gaston Leroux,Le Mystere de la Chambre Jaune,1907〕
這是少年偵探魯爾塔比伊系列的首部偵探小說,這個系列一共6部作品,以此部最佳。這是一部精彩的心理密室小說。不論是在氣氛營造,謎團設置,在當時看來都是一流的。今天的讀者也不會因它是近一個世紀前的作品而完全喪失新鮮感。

〔美〕瑪麗·R·萊因哈特 《螺旋樓梯》
〔Mary Roberts Rinehart,The Circular Staircase,1908〕
群眾出版社,2003年
萊因哈特以《螺旋樓梯》等書開創了「早知如此」流派,亦即後來的「女性懸念小說」。本書以一位老處女為偵探兼敘述人,講述了某個夏天發生在鄉村別墅的奇妙案件。小說採用的是「故事線」的手法,誠然對於現在讀者吸引力大大減低,但是它仍然是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英〕奧西茲女男爵 《角落裡的老人》
〔Baroness Orczy,The Old Man in the Corner,1909〕
四川文藝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安樂椅神探的代表人物。「角落裡的老人」坐在小店的一隅,幾乎就靠著幾張報紙,為寶利小姐講述著一樁樁案件背後真實的故事。角落裡的老人不需要將罪犯繩之以法,他只是顯示自己的智力,嘲笑警察的無知。他是純粹心智游戲的產物,解謎推理的終極結果。

〔英〕G·K·切斯特頓 《布朗神父探案集》
〔G.K. Chesterton,Father Brown Stories,1911-1935〕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2003年
作為短篇小說黃金時代的產物,布朗神父是少數能夠走出福爾摩斯陰影、自立門戶的偵探形象。布朗神父宣稱他洞悉罪犯的一切,因而能夠了解真實的犯罪情況。他的大部分作品顯得過於直覺化,但是在謎團設置和獨創性手法方面這些故事有著很大的成就。〔英〕E·C·本特利 《特倫特的最後一案》
〔E.C. Bentley,Trent's Last Case,1913〕
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7年
盡管本特利原本打算戲弄一下偵探小說,可是卻寫出了一部史上的經典之作,成為了長篇偵探小說黃金時代的前驅作品。小說特倫特去探尋百萬富翁的死亡真相,不料真相如此狹小,錯誤卻無邊無際。首次將愛情元素代入偵探小說,而且融合的十分完美。

〔英〕瑪麗·貝洛克·朗蒂絲 《神秘房客》
〔Mrs. Belloc Lowndes,The Lodger,1913〕
四川文藝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
本書是關於「開膛手傑克」的作品。1888年倫敦白教堂地區妓女連續被殺案件不僅引起極大轟動,也成為日後偵探小說作家寫作的資本。包括埃勒里·奎因在內很多作家都嘗試把這個真實案件帶入虛構小說,而本書因為開創了「心理懸疑」流派而受到史家的推崇。一對夫婦接待了一位神秘卻出手闊綽的房客,可是當房客每次夜裡外出的時間與城裡發生兇案的時間相符合,那麼……

〔英〕約翰·巴肯: 《第三十九級台階》
〔John Buchan,The Thirty-nine Steps,1915〕
貴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
早期間諜小說的代表作。這部小說能夠得享大名,希區柯克居功至偉。與其看巴肯的原著,我倒是更願意看懸念大師的電影(同名,或譯「國防大秘密」),樂趣只多不少,又能節省時間,何樂而不為。

〔英〕F. W. 克勞夫茲 《桶子》
〔Freeman Wills Crofts,The Cask,1920〕
克勞夫茲的《桶子》在史上意義非凡,它於克里斯蒂的《斯泰爾斯神秘案件》共同開啟長篇小說黃金時代的大門。而且不同於當時受到冷落的克里斯蒂的處女作,《桶子》出版之後獲得很大的成功。一隻從法國運送到英國的桶子中出現了女屍,於是英法兩國三位偵探展開了調查。克勞夫茲的作品大部分屬於「寫實流派」,對於偵查過程巨細靡遺,具有「體驗追緝真凶、尋求謎團出路」的風味。

〔法〕莫里斯·勒布朗 《鍾敲八點》
〔Maurice Leblanc,Les Huits Coups de l'Horloge,1922〕
群眾出版社,1998年(收錄於《亞森·羅平探案全集2》)
勒布朗的亞森·羅平是史上著名的反偵探角色,作品具有很強的浪漫傳奇色彩。當然有時候他也當偵探,這是小說的推理性就加強了,更加符合推理小說讀者的口味。這本短篇集一般認為是羅平系列中推理性和謎團性都較出色的作品,這也是沒選《813》的原因。

〔美〕厄爾·德爾·比格斯 《沒有鑰匙的房間》
〔Earl Derr Biggers,The House Without A Key,1926〕
群眾出版社,1999年
陳查理系列的首部作品。盡管讀者會覺得陳查理出場太晚,人物不是非常突出,但是小說的謎團還算是巧妙,書中的陳查理的謙虛謹慎的態度以及驚人的直覺和推理也表露無遺。沒有選擇在西方評價較高的《中國鸚鵡》,因為盡管那本書具有東方神秘色彩,但是中國讀者也許要說這是莫名其妙。

〔美〕厄爾·德爾·比格斯 《陳查理探案》
〔Earl Derr Biggers,Charlie Chan Carries On,1930〕
群眾出版社,1999年
比格斯筆下的陳查理系列雖然僅僅6部,但是由於衍生出來的大量電影而影響巨大。陳查理的儒雅風度和精湛推理掃出了長久占據歐美讀者對中國人的恐懼(這是魔鬼博士傅滿洲留下的禍根)。個人最欣賞的還是這本《陳查理探案》,一個美國的旅行團做環游世界的旅行,卻遇到一樁樁奇怪的命案,陳查理受蘇格蘭場老友所託,堅決要把罪犯抓住,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羅傑·埃克洛伊德謀殺案》
〔Agatha Christie,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1926〕
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克里斯蒂的成名作。盡管波洛在《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中首次登場,可是這個人物到了本書才真正走出了自己的辦案路子,而且游刃有餘。加之本書巧妙的獨創性手法,因此奠定了克里斯蒂名家的地位。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尼羅河上的慘案》
〔Agatha Christie,Death on the Nile,1937〕
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也許得益於1978年改編的電影,不僅在歐美,而且在剛剛解禁的中國也引起了極大的轟動。這部原著在1979年被引進中國,不斷再版,波洛形象就此深入人心。雖然這不是克里斯蒂常寫的「鄉村別墅」類型,但是仍然是克里斯蒂的傳統風格,所謂的「人人有嫌疑,個個不可能」。除了精巧的詭計,對幾對愛人間愛情的描寫,沿途風土人情的描述都由獨到之處。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無人生還》
〔Agatha Christie,And Then There Were None,1939〕
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恐怕這本書是推理迷最推崇的克里斯蒂的作品了。童謠殺人加上孤島,的確是史上不可多得的大構想。來到孤島的人被困在島上,接著一個個死去,兇手就在我們中間,可是誰是兇手?恐怖懸疑的氣氛迷漫在整本書中,而謎底不讀到最後也不可能知道,實在不愧是出自「偵探小說女王」之手的傑作。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謀殺啟事》
〔Agatha Christie,A Murder is Announced,1950〕
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馬普爾小姐探案作品。誰能想到這個打著毛線,總愛跟人嘮叨聖瑪麗米德那個小村莊的老太婆會是名偵探呢?於是,兇手一次次羅網,馬普爾小姐也聲名遠播,和比利時來的波洛抗衡起來。一則預告殺人的廣告揭開了本書的序幕,接著謀殺就按時開始了。小說不僅有安排巧妙而復雜的謎,還有對英國田園風光以及人物的生動細致的描寫,充分體現了克里斯蒂晚期作品的特色。

〔美〕S.S.范·達因 《金絲雀殺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Canary Murder Case,1927〕
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
范·達因的首部作品《班森殺人事件》甫一出版就打破了銷售紀錄,緊接著的《金絲雀殺人事件》一出版就銷售一空,在美國歷史上少有的。書中的業余偵探名叫菲洛·萬斯,是個藝術鑒賞家。本書是一樁密室殺人案件,講述一位名女優被殺的案子。最後萬斯通過打牌來探究罪犯心理的手法十分獨特和巧妙。

〔美〕S.S.范·達因 《主教殺人事件》
〔S.S. Van Dine,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
南海出版公司,2002年
這是史上塑造童謠殺人模式的偵探小說,後來克里斯蒂即是受此書啟發寫出了《無人生還》。兇手模仿「誰殺了小知更鳥」的童謠,一個接著一個的殺人,兇手似乎是一個自稱「主教」的人。范·達因崇尚解謎,小說中的兇手具有很高的智慧,設計的手法堪稱一流,不過畢竟菲洛·萬斯道高一丈,最後識破了兇手的詭計。

〔美〕達希爾·哈米特 《血腥收獲》
〔Dashiell Hammett,Red Harvest,1929〕
上海譯文出版社,2001年
拋開哈米特本人簡潔明晰的寫作風格不談,哈米特結構謎題的本事在硬漢派作家中也是首屈一指的。本書是哈米特的長篇處女作,實際上是由三件相互聯系又各自獨立的謀殺案組成,三個謎題都頗精彩,再加上哈米特擅長描寫的偵探和罪犯之間的鬥智鬥力,本作的可看性猶在《馬爾他黑鷹》之上。

〔美〕達希爾·哈米特 《馬爾他黑鷹》
〔Dashiell Hammett,The Maltese Falcon,1930〕
上海譯文出版社,2001年
推理小說流派眾多,旁支橫斜,但解謎本格始終是正統,主流地位輕易動搖不得,唯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禮的大概也只有哈米特和錢德勒撐起的硬漢一脈了。哈米特不是第一個寫硬漢小說的作家,但他是第一個給硬漢小說注入文學素質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己的創作開辟了推理小說的另一塊戰場。《馬爾他黑鷹》,號稱「勝過海明威任何一部小說」的冷硬派第一名作,屬於那種你可以不喜歡,卻不可以不讀的推理小說。

〔美〕達希爾·哈米特 《瘦子》
〔Dashiell Hammett,The Thin Man,1934〕
上海譯文出版社,2001年
據說漢密特和福克納在一次喝酒聊天時,福克納不經意間流露出對通俗小說的輕視之感,漢密特當時沒說什麼,但回去以後不眠不休,把自己關在書房之內,寫出了精益求精的《瘦子》。這部作品也是硬漢名作之一,不過說句老實話,這部作品還沒有優秀到了會改變福克納對通俗小說偏激看法的地步。〔英〕法蘭西斯·艾爾斯 《殺意》
〔Francis Iles,Malice Aforethought: the Story of a Commonplace Crime,1931〕
貴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
艾爾斯的另一個化身叫安東尼·伯克萊,是一個在解謎推理領域響當當的名字。他的《毒巧克力命案》堪稱黃金時代數學式推理的巔峰作品,而本書卻是一本十足的犯罪小說,而且在史上同樣具有重要的地位。這種二刀流且又都很有建樹的作家真是少見。《殺意》的第一句話就告訴了讀者誰是本書中的兇手,顯然說明本書不是要讀者猜兇手,而是看兇手。兇手如何精心設計,如何心慌意亂,最後來個人仰馬翻。

〔比利時〕喬治·西姆農 《黃狗》
〔Georges Simenon,Le Chien Jaune,1931〕
群眾出版社,1980年
西姆農是歐洲大陸為數不多的推理大師,他一生創作了四五百部小說,是高產的典型。他筆下的梅格雷探長系列超過100部,為他贏得了極高的聲譽。梅格雷擅長抓住罪犯的犯罪心理,發掘案子的發生原因,在案子中流露出對現實問題的思考。本書以酒商遭人暗殺為開端,是梅格雷的代表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希臘棺材之謎》
〔Ellery Queen,The Greek Coffin Mystery,1932〕
群眾出版社,1999年
埃勒里·奎因的早期作品以邏輯分析見長,而此書則是此類的代表作。小說情節錯綜復雜,推理嚴謹巧妙,加上奎因慣用的「挑戰讀者」,使得此書堪稱黃金時代最偉大的傑作之一。

〔美〕埃勒里·奎因 《X的悲劇》
〔Ellery Queen,The Tragedy of Y,1932〕
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我個人偏愛這本書勝於《Y的悲劇》,不僅是本書中擁有3個精巧絕妙的謎團(而且包含了一個密室殺人),而且它的解答正是奎因所說的:「一個高二的學生,只要具備基本的代數知識,他就會發現這和解開方程式一樣容易。」此外,這部書中也首次出現了被稱為奎因代表性詭計的「死前留言」。

〔美〕埃勒里·奎因 《凶鎮》
〔Ellery Queen,Calamity Town,1942〕
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
《凶鎮》是奎因後期作品代表作,可以看出奎因從「推理問題」向「小說」的轉變。文中透露出的自然主義風格令很多評論家和讀者叫好。即便如此,作為一本優秀的偵探小說,它仍然具有傳統的解謎特色:一杯酒中被人下了毒,死的不是杯子的主人而是偶然拿了毒酒杯子喝酒的人,到底兇手想毒死誰,到底誰是兇手?

〔美〕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移花接木》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Case of the Velvet Claws,1933〕
文化藝術出版社,1997年
加德納早年是廉價雜志的作者,也是為數不多的後來成為一代名家的人物。奠定他名家基礎的就是佩里·梅森系列。梅森是一位律師,因此這個系列具有較多的法庭場景,也是法庭推理的代表作品。本書是梅森系列的首部作品,既體現了作者的法律背景,也可以看到傳統推理小說的元素。

〔美〕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初出茅廬破大案》
〔Erle Stanley Gardner,The Bigger They Come,1939〕
海南出版社,2000年
加德納寫柯白莎和賴唐諾系列用的是A. A. Fair的筆名,這是和他梅森系列風格不同的系列,屬於硬漢派加幽默派的小說。《初出茅廬破大案》就是這個系列的第一部。賴唐諾應聘到柯白莎的事物所當私家偵探,開始了這對凹凸偵探的首次合作。

〔美〕詹姆斯·凱因 《郵差總敲兩次門》
〔James M. Cain,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1934〕
春風文藝出版社,1999年
這本書初問世時,曾因作者離經叛道的思想和粗俗利落的文筆引起極大爭議。以犯罪者為第一主人公,以兇手做第一人稱敘述視角,讓讀者在感同身受中漸漸與兇手立場趨於一致——這種技巧在今天隨處可見,在當時卻著實是個創舉。這本書甚至影響了後來因寫出《局外人》而揚名文壇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加謬。

〔美〕詹姆斯·凱因 《加倍賠償》〔James M. Cain,Double Indemnity,1943〕
春風文藝出版社,1999年(收錄於《郵差總敲兩次門》)
凱恩繼《郵差總敲兩次門》後又一部轟動文壇的小說。《加倍賠償》是凱恩熟能生巧後的翻新之作,全面地體現了凱恩謀篇布局的功力,無論是扎實的謎題設計還是動人的情感描寫,本書水準都在《郵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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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世界經典偵探推理游戲大全集

作者:劉曉菲 編

出版社:中國華僑

出版年份:2011-3

頁數:422

內容簡介:

《世界經典偵探推理游戲大全集(超值白金版)》內容簡介:偵探推理游戲是一種具有高度刺激性和挑戰性的思維游戲,比推理小說更真實,比「殺人游戲」更有趣。面對撲朔迷離的案件,根據故事中提供的蛛絲馬跡,運用單向思維、逆向思維、發散思維、創造性思維,通過正確的邏輯推理,再加上對一些知識、常識的了解,你就可以提出合乎情理的看法,最後是靈光一閃的豁然開朗,智破奇案。多做偵探推理游戲,可以活躍思維,挑戰智慧,最大限度地激發推理潛能,提高智商,讓你無論是在學習生活中,還是參加500強企業面試,公務員、MBA等各類考試,都能輕松應對。

《世界經典偵探推理游戲大全集》收錄了全世界700多個最頂級的偵探推理游戲,是目前國內外規模最大、內容最全、游戲最好玩的大型圖書。古今中外,涵蓋面廣,包羅萬象。每一個游戲都驚險曲折,神秘玄妙,扣人心弦;融知識性、趣味性於一體。書中按內容分為科學推斷、經驗洞察、知識應用、邏輯推理、事實演繹、心理剖析、綜合分析七章,圖文並茂,力求全方位多層面地進行深度剖析,最大限度地鍛煉讀者的思維能力。這是一部開發潛能的游戲典範,是一種活躍思維的智慧讀本。無論是孩子、大人,還是學生、上班族、求職者、管理層,甚至是高智商的天才,都能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游戲。完成這些游戲之後,你會發現自己的邏輯能力得到了全面的開發,無論在學習、生活、求職還是工作中遭遇什麼樣的困難,都不會再感到無從下手,而是能夠通過思維的靈活轉換,勝利邁向成功。

G. 有沒有恐怖逃生類,恐怖無限流,高智商推理謊言游戲小說推薦

1、人設不能崩, 作者:條紋花瓶。

騙子精女主在末日亡靈領域通過謊言獲取能量並以言靈的形式使用一路收割亡靈之心最終成神的故事。劇本豐富,作者文筆很好,而且風格多樣,每一個世界都很飽滿,沒有紙片感,最後也沒有爛尾。

看了之後讓人不會感覺到劇情的重復和文筆的相似性以及某種手法使用過多的感覺,是一篇用心寫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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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覽:
01.巧妙的毒殺
人在異鄉為異客,最渴望的莫過於友情。作為大學畢業後一起分到這個城市的校友,強、玲(女)、磊和斌,他們四人的關系並沒有因為繁忙的工作而疏遠。他們約好每個月都要抽時間在一起聚聚,傾訴各自的煩惱,分享各自的快樂。這已經成為慣例了。
然而,這個月的聚會,斌的目標則是殺死他的情敵——磊!作為相識很久的校友,玲是斌心儀的女孩子。在幾年的交往過程中,斌覺得自己很喜歡她。而當斌正要向她表白的時侯,突然聽到一個對於斌來說無法接受的消息:玲和磊正在交往!斌內心受到的震撼可想而知,嫉妒的火焰在斌的腦海中燃燒,使他失去了理智。斌總認為是磊搶走了自己喜歡的女孩。
所以,斌要幹掉他!
血腥的兇殺不符合斌的個性,斌要想個絕妙而又無懈可擊的謀殺。但是真正無懈可擊的謀殺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事前再精心的策劃,在實施過程中也難免會遇到一些無法預知的情況而導致失敗。然而,斌終於想好了一個把磊幹掉的方法。毒殺,就是斌想到……

I. 找手機推理游戲或推理小說

遇到煩惱時,把它發泄出來,要及時,不要讓它體內發酵。發泄的方式有很多,可以大叫大喊,也可以砸被子什麼的,或是寫日記,反正不要把這些不開心的事老拿出來困擾自己。

J. 有什麼超好的推理小說

我個人很喜歡藤萍的<<吉祥紋蓮花樓>>啦.有案件,有推理.故事是一個個獨立成章的,雖然還沒完結,但是挺好看的.
創作的話可以參考以下的內容:推理小說是一種智性游戲,更像一種競賽,作者必須公平的和讀者玩這場比賽,他必須在使用策略和詭計的同時,維持一定程度的誠實,絕不能過分到像玩橋牌時作弊一樣。他必須以智取勝,透過精巧又不失誠實的設計引起讀者興趣。因此,寫推理小說有著極其明確的守則存在,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約束力十足,每一個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說作者,都得服膺這些守則。
在此,特別列出這些理應稱之為"誡律"的條文,一部分根據所有偉大的推理小說作家所遵行的原則,另一部分則來自所有誠實作家內心的信念,熔鑄而成:
一、 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二、 除兇手對偵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騙或以不正當詭計愚弄讀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緒干擾純粹理性的推演。我們要的是將兇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侶送上婚姻的聖壇。
四、 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為兇手。如此等於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
五、 控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犯自白。以後者的方式破案,無異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敗回來之後,才告訴他們答案從頭到尾在你口袋之中,這樣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六、 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犯下惡行的人。如果偵探不能經由線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終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本書後解答的小學生一樣,不算真正解決了謎題。
七、 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屍體,屍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兇殺的犯罪太單薄,份量太不足了,為一樁如此平凡的犯罪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作了。畢竟,讀者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性,因此,一樁兇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毒"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來追捕兇手。
八、 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緝兇,讀者等於在起跑點就註定輸了。
九、 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兇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胳,更會不當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鬥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
十、 兇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後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於是作者自承無能,不配和讀者鬥智。
十一、 那些做僕人的,比方說管家、腳夫、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兇手。因為這樣的兇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兇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兇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僕,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於心。
十二、 就算是連續殺人命案,兇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兇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於單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織、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於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謀殺案,若被這么一大批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兇手仍應該有他正當的逃命機會,但如果讓整個龐大秘密組織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大批人馬的保護),那顯然又太過頭了。相信一個有自尊心的一流兇手,在與偵探對決時,不會讓自己披上一身無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
十四、 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採用偽科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像的毒葯害死,這也不行。一個推理小說作家必須限制自己在毒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葯不得逾越尋常葯典的范疇,如果作者天馬行空於想像世界,漫無禁忌翱翔於不存在的時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說的界限了。
十五、 謎題真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兇手。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後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若是作者有足夠的運動精神,犯罪的計劃和線索都在書中誠實描述出來的話,這些敏銳的讀者就可以和書中的偵探一樣,經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將嫌犯指認出來,而這正是這場游戲的趣味所在,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學的讀者,對於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原因。
十六、 過長的敘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過度的氣氛營造或是對於一些旁枝末節玩弄文字,都不應該出現在推理小說里。這些在犯罪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全不重要。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陳述問題,並經由分析將問題作出圓滿的推論。而這類文字只會阻礙情節的發展,並將不相乾的事情加進主題裡面。當然,必要的敘述和人物的描寫可以使小說更為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寫得非常引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緒完全投入在劇情的發展和人物的刻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他已經將純文學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備的真實性和相容性發揮
到同等的境界了。寫推理小說是一件非常嚴謹的事情,讀者看它並不是為了華麗的詞藻和風格,也不是為了絢麗的敘述和情緒的投射,而是為了刺激腦力所作的心智活動--就像是他們去參加球賽或玩拼字游戲一樣。若在一個棒球比賽中,在換場時間對球員講述球場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麗,這如何能激勵球員們想要贏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戲里的字匯摻雜著語言學的學術論文中所使用艱澀的字眼,這樣只會使猜謎者在玩游戲的時候變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於那些闖空門的小偷惡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傑出的業余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是屬於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堂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說里,犯罪事件到最後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於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懲。
十九、 推理小說里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於國際陰謀和戰略的政治游戲是屬於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務組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慾望和情緒有所宣洩。
二十、 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順便也把我這些規定湊個整數),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於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
(A) 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煙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煙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兇手。
(B) 假裝受害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兇手自己招認。
(C) 偽造指紋。
(D) 用假人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E) 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
(F) 一個無辜的人被認定是兇手,結果原來他是兇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
(G) 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放入迷葯。
(H) 警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後,謀殺才真正開始。
(I) 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後被偵探識破。
1928年,英國偵探小說家羅納德諾克斯(諾版聖經的譯者)也提出偵探小說十誡。
其內容如下
1.犯人必須是故事中的登場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來進行偵探.
3.犯罪現場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經發明的毒葯和需以深奧科學說明的裝置, 都不得用於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中國人.(因為那是西方人對東方人的刻板印象———小個子小眼睛,神秘,身負不可思議的力量,出現就是大反派,諾克斯的用意很明顯,防止破壞推理小說的真實性)
6.偵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決案件.
7.偵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偽裝偵探出現是被准許的.
8.偵探不能用未提供給讀者的線索來解決案件.
9.故事的記敘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斷提供讀者.
10.雙胞胎或一人扮演雙重角色, 要事先向讀者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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