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影視改編版權歸誰
㈠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的問題我簽了合同, 但是現在不寫了,版權歸誰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㈡ 在連載網上發小說版權歸誰
在連載網上創作發表,作品的版權仍舊歸作者自己。
作者的電子、實體、有聲小說、游戲改編、影視改編、動漫改編等所有版權,都100%屬於作者自己,自由支配。
㈢ 在讀書網上發表的小說如果影視化了是否要和網站平分版權費嗎或者怎麼分配
各站的簽約款項是不同的。
像起點,你提到的這些版權就得全給出去,無論是登入手機平台,還是出實體書,或者游戲影視改變,決定權全在起點,不在作者。
這個是起點簽約的硬性條件,無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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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站的情況咱不是很清楚,沒法說明...
給你講一下這些條款大致上的區分吧。
1,全給出去,就是起點這種,當然,如果是出書或者改編了,你還是能得到收入的,但決定權不在你。
2,優先權,這個很好理由,就是當你要改編或者出書時,簽約的網站是有優先權的,當出價相同的情況下,你只能優先選擇他們。
3,完全不管,權利都在你手裡,這就不必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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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網站情況不同,但有兩條是所有網站都要的,電子版權和手機版權,也就是網路和手機軟體這倆閱讀平台,你要簽約的話,版權是必須給出去的,這是沒有任何妥協的可能性的,畢竟人際就靠這個賺錢呢,你不給他們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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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網站的具體情況,你可以看簽約合同上條款,上面都寫的很明白的,有看不懂的地方,可以復制下來在網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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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在網站發表小說,不等於簽約該站點,即使你發表了,版權也還是你自己的,只有簽署了紙質合同,你的版權才算簽出去了。
所以,放心大膽的去發表吧,只需要得到合同時,謹慎的查看內容就行了,一旦覺得不合適,就可以拒絕掉。
㈣ 在網上寫小說,版權歸誰
自己發表的作品版權是屬於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簽約了就會有一部分分給出版商。
網路小說跟紙質印刷出來的小說從著作權法保護的角度來看沒有任何差別,只不過是創作者選擇發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是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就自動獲得保護,不像專利一樣去申請。法律對著作權的保護有兩方面:人身權與財產權。
(4)網路小說影視改編版權歸誰擴展閱讀
小說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部門申請登記,數字作品形式的 網路小說作品也可以通過各種協會自辦的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存證時間的機構,取得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需要時,通過司法鑒定,增強證據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㈤ 起點寫手的小說被改編成網游電影電視劇,作者有錢拿嗎,聽說只要和網站簽約了,游戲改編權,影視改編權都
有的 而且拍攝影視劇題材之類的東西 更改內容都需要作者同意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