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關於游戲的小說需要版權嗎
㈠ 游戲小說侵權嗎
我以前寫過一下游戲類的小說
當時也怕有什麼侵權 就問了幾個律師朋友
他們說要是寫國外的游戲就一點事都沒有 因為只要不在國外發行是無法構成侵權的 因為中國和其他國家沒有那個什麼什麼法律
國內的游戲就不一樣了 如果你要是完全按照游戲里的東東一點不改的話就不要進行贏利活動了(當然,你可以在要出版或收費之前把小說里的名稱全改了)
不要寫對游戲公司造成直接過間接的損害的情節(如醜化游戲本身或游戲公司)
其他的就沒什麼事了
㈡ 要以游戲主角為原型寫小說需要申請版權嗎
將整個游戲作品改編為小說需要徵得游戲製作者的同意,因為游戲製作者享有作品的改編權。以游戲主角為原型寫需要區分什麼類型的游戲。某些游戲世界觀背景比主角的分量要重得多,主角只是起到串聯劇情的作用,沒有自己的背景、設定、情節等,那以這種主角原型來寫,只要具有較大獨創性,游戲製作者應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或者忽略這種二次創作,因為這種二次創作可能會給原作帶來更大收益。如果不借用人物原型而是借用游戲背景的話問題會復雜一點。因為背景的概念體系比人物更加復雜,更難以衡量獨創性的多少。個人感覺,借用背景可能比借用人物能獲得更大的容忍,因為小說或者游戲的核心往往是人物而非背景。
㈢ 以王者榮耀為背景的小說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
如果不涉及到對王者游戲內容的直接、大量使用,或者純粹寫成王者游戲的游戲攻略,是不太可能構成侵權的。如果不涉及到對王者游戲內容的直接、大量使用,或者純粹寫成王者游戲的游戲攻略,是不太可能構成侵權的。可以借鑒王者榮耀中的游戲人物的技能,是不構成侵權的。如果只使用王者榮耀中的游戲角色名稱,也是不構成侵權的。如果是以王者榮耀游戲為基礎進行改編創作的,是需要王者榮耀授權許可的。故事情節都是根據王者榮耀這款游戲開始發展的,所以說如果作者不經過王者榮耀游戲方面許可就擅自使用的話肯定是侵犯著作權的。小說侵權是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本身具有違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衍生問題:
侵犯著作權怎樣處罰?
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㈣ 我寫了一部小說,來源於一個游戲,但它已經下架了,我這算侵權嗎
侵權。
改編權即改變作品並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由此可知,網路游戲未經許可使用其他類型作品中相關元素,且網路游戲作品本身亦具有新的獨創性內容時,將面臨侵犯原作品改編權的風險。法院在判斷網路游戲作品改編權侵權與否前,首先需要確定網路游戲中使用的其他作品的人物設置、故事情節是否構成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游戲開發商未經授權使用小說的獨創性表達,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構成改編權侵權。
㈤ 如果我以某個游戲為背景寫小說,需要授權么
如果小說里涉及到具體游戲名字,且你以該小說牟利,則需要授權;如果只是出現游戲中的設定,角色,道具,技能,地圖等,或者以免費形式傳播,則不需要
㈥ 游戲衍生的同人小說,算不算侵權
引言:游戲衍生的同人小說,算不算侵權?現在人們對於自身的材料的自我保護權利是越來越強的,中國人對於同人小說的侵權也是變得越來越加的重視。在現在游戲深大的時代,很多人都以游戲的角色為角色來寫小說,但是也游戲衍生的同人小說算是侵權嗎?最好還是要和游戲官方說明一下,這樣是不算侵權的。而且同人小說都是是業余的,並沒有達到商業化的一個水準,所以也不算侵權,因為同人小說並沒有謀取利益。
如果你寫的小說得到了官方的認可和宣傳的話,這個時候就不算侵權了,因為游戲也是需要宣傳和營銷的。但是如果並沒有得到官方的認可,還在利用你寫的游戲演示的特種小說進行盈利性的目的的話,就算侵犯了官方的權力。這個時候是一定要及時止損的,因為有可能侵權和觸犯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