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的游戲小說好看么
㈠ 小說三體和權力的游戲哪個好看
《權力的游戲》更好看。
大人物奈德·史達克一出場就處死了一名叫威爾的守夜人,原因是威爾做了逃兵,違背了他作為守夜人必須終生守衛長城的誓言和法律。但威爾並非懦夫,他清楚做逃兵的後果,進入臨冬城就必死無疑,他只是覺得自己必須完成更重要的使命——把親眼看見「異鬼」的事通知大家比什麼都重要。
奈德·史達克並不肯定威爾是在撒謊(從他和小兒子布蘭閃爍其辭的對話中還可以看出,他實際上覺得威爾帶來的消息很可能就是真的),也不認為寬恕威爾沒有任何合理性(他夫人就對此提出了質疑),但作為北境之王他必須維護法律的權威——正如他的一名手下所言:「法律就是法律」——更何況,「凜冬將至(Winteris coming)」。
倘若故事發生在我們的社會,威爾的命運就會迥然不同。未經審判任何人都沒有處死他的權力。雖然「緊急避險」不適用於軍人,但畢竟威爾不是貪生怕死,無論從行為動機還是從行為後果,他都可以在軍事法庭上提出有力抗辯,只要抗辯成功他就可以獲得無罪判決。盡管兩個目擊證人均已被異鬼所殺,但死亡現場仍能證明他所言不虛。即使現場已被破壞,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威爾撒謊的前提下,倘若按照「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據法規則,說不定還能「疑罪從無」(盡管希望不大)。即使抗辯失敗,他也至於死得這么不明不白。
然而,《權利的游戲》描述的是一個前現代的叢林世界。維斯特洛大陸上的七個王國明爭暗鬥,鐵王座上的七國統治者只維持著脆弱的聯盟。建造長城是為了防禦各王國共同的域外強敵——野人和異鬼,這個保衛大陸的使命是如此重要,以致必須為守夜人軍團規定極其嚴苛的法律並要求他們立下重誓:終生守衛長城,不得因任何事由擅離職守。倘因例外情形將這條鐵律撕開一道口子,後果遠比錯殺無辜要嚴重得多。
不僅如此,以維斯特洛大陸的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根本無力支撐起一套精巧的司法程序,更不可能採用苛刻的證據法規則。戰亂頻發、災禍橫行以及資源稀缺也讓生命的價格變得十分低廉。在普通人生如螻蟻、死亡隨處可見且即使王公貴族也隨時可能招來殺身之禍的嚴酷環境中,北境之王錯殺一條無辜的生命還有什麼大不了的?只不過,人性中的惻隱之心尚未在殺人無數的奈德·史達克身上消失殆盡,否則在行刑時他也至於那麼神色儼然。
是的,維斯特洛大陸的法律確實不夠人道,但這顯然不是因為以自由、平等、博愛為標志性理念的啟蒙運動在那個世界裡尚未發生,而是因為,只有這種粗暴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應對那個蠻荒世界裡的各種災難和風險。殘忍,不見得就是仁慈的反面,它有時只是仁慈的手段和外觀。一旦仁慈被定義為「婦人之仁」,那麼「聖人之仁」和「天地之仁」也就只好用「不仁」來形容了。
《權力的游戲》給人印象最為深刻的,還不是法律,而是人性。劇中人無論貧富貴賤男女老幼,都比生活在文明世界的我們要野蠻殘忍許多。且不說那些迷戀鐵王座的野心家是何等嗜血,即使幾位可歌可泣的正面人物也相當冷酷無情。瓊恩·雪諾在死而復生之後就毫不猶豫地把幾位持不同政見者悉數殺盡,不是因為他們是壞人,只因為他們曾經殺死了他;丹妮莉絲在消滅敵人時也同樣殺人不眨眼,她用的不是刀劍,而是烈火。
奈德·史達克在處死逃兵之前,還特意帶上他年僅十歲的兒子布蘭,目的就是讓兒子親眼見識一下人頭落地的血腥場面。他很清楚,兒子總要長大;而且,凜冬將至。
㈡ 如何評價《權力的游戲》原著小說
這是一個格局壯闊,富麗堂皇的傳奇故事,將栩栩如生的人物放進極具深度、描寫細膩的世界背景里,與繁復精巧的的情節結合得完美無瑕。馬丁不論在敘事技巧、動作場景的描繪或是個人政治觀的投註上都到達了全新的高峰。他並不避諱使用大量的登場人物和視角轉換,但這是史詩奇幻系列原本就難以避免的問題。正因如此,若非從頭讀起,讀者很難徹底領略這部堪稱該類型典範的代表作。不管從文學價值、想像力、情感沖擊或超凡的世界建構的角度來看,本書都值得一讀再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