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賣ip
① 網路小說IP路線是什麼意思
就是把網路小說裡面有強大粉絲基礎,可以改編影視游戲動畫漫畫而不用愁觀眾的那些小說進行改編,而改編方通常要付出類似版權費的費用,然後才可以改編,這樣就是走IP路線,能走的通常都是很高的大神,有的頂尖大神在新作才只有個提綱的時候就有人買下改編權= =果然大神和大神也是有區別的
② ip文學改編的利與弊
IP改編熱讓網路小說作者從網下走到了前台,應該說對網路文學是一種促進。靠《清明上河圖密碼》蜚聲網路的冶文彪就稱,為了寫《清明上河圖密碼》5年都沒有任何收入。「我曾經艱難到會放棄寫作這個職業,但IP熱了,它就像救命稻草一樣,讓我能繼續寫作。」而且,IP熱帶給網路小說作者的除了勞動被認可外,還有金錢的誘惑。現在網路小說版權價格比過去高了許多,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都有,甚至天價版權價格的情況今年也出現了。對網路小說作者來說,絕對是好事,畢竟作者付出的艱苦勞動得到了承認,有價值的勞動都應得到回報,都應得到尊重。
然而,IP熱的到來也出現了一種不好的趨勢,有些網路小說還未寫完版權就賣出去了。這是一個特殊的時代,一個好故事好創意就能賣錢,但對網路小說的成長成熟並不是好事。是文學就需要認真地打磨。網路小說還處在文學的初級階段,很粗糙,很缺乏可圈可點之處。即使是被搶購的網路小說,被拍成影視作品後也沒有帶來預想的效果,甚至還不及網路小說火熱。在2014年收視排行前十中或許能擠進幾部網路小說改編影視劇,但真正的年度十大電視劇排行中,無一網路改編劇上榜。所謂2015「最受期待網路改編劇」《何以笙簫默》,也不得不被吐槽和口水淹沒。還有一點不得不說,網路小說改編的影視作品還放大了網路文學語言蒼白乏味、模式化和套路化等等「先天不足」。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網路文學改編熱並沒有實質性地改變網路文學的生態環境,相反還加劇了網路文學的浮躁,正所謂「蘿卜快了不洗泥」,更使網路文學難出精品,這是必須警惕的。影視文藝自有影視規律,不是拿來網路文學就能熱賣就能賺錢的,網路文學只是為影視作品提供了一個更高的平台,只有不斷創新,也就是要增加文學深度要增加與網路文學不一樣的新的可賣點,才能拍攝出更好的影視作品。影視作品要比網路文學高一個台階高一個檔次,才有熱賣的可能,對網路文學才是一個促進,否則,影視作品不僅不能大賣,還會反過來「促退」網路文學的進步與發展。我們希望影視作品為了自身的利益,也為了網路文學的進步與發展,對網路文學的搶購與改編要慎之又慎,如果盲目跟風搶購改編,無論是對網路文學還是對影視藝術都不是好事。
③ 我們需要小說製作ip,在徵文,可是為什麼所有的小說都是網路風呢
你說的所謂網路風就是小說寫得很長,重情節輕人物,很娛樂很yy但沒有什麼深刻一點的主題和思想吧。
這是因為市場使然啊,想像一下你在快節奏的社會勞累一天,下班回家,還有精力去看那些很慢節奏很有深度但看起來很虐人的小說嗎?
現在的網路小說就是為讀者服務,放鬆情緒,很快獲得閱讀的樂趣的。
傳統的那種小說,我覺得不適合現在的讀者。現在是網路小說的時代,是點擊率和關注度的時代。盜墓筆記,花千骨這是這段時間大火的劇,都是從網路小說來的。一個好ip都是先獲得讀者廣泛關注,然後被買去做起來。當然你有錢有資源,自己也能培養ip。
個人理解
④ 請問,很多網路小原著粉反而是最黑的黑粉了,那麼,為何要購買熱門網路小說IP
蹭IP啊!就算被黑也有熱度啊!而且花千骨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是挺火的嗎?
⑤ 小說ip賣掉之後和作者還有什麼聯系,作者說改編影視作品和原ip割裂,算不算違反合同或者違法
你好,ip賣出後遭到改編與作者有無,作者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⑥ 網路小說被拍成影視劇為什麼都稱作IP
導語:如果你還沒聽說過【IP】,你out了。隨便走進一家咖啡館,總會看見幾個人聊【IP】。被網友黑成渣的《盜墓筆記》就是一個巨大的【IP】,剛剛結束的上海電影節,也達成了很多巨大的巨大的【IP】,那麼問題來了。【IP】到底是什麼鬼呢?
英語世界中的「IP」僅指「IP地址」
30多年來,無論寫了啥說了啥,只要公開發表,都會被無限盜版,以至於本人所有的文章都能在各種期刊網和學術搜索平台上尋到蹤影。曾向律師朋友求助想要討回公道,答曰,可以幫你打贏官司,但贏回來的錢卻不夠咱倆一頓酒錢。由於中國沒有懲罰性賠償,這種知識產權官司,即使能夠打贏,也不夠覆蓋打官司所付出的機會成本,這無疑是在法律層面上鼓勵侵權和盜版。
可是,就是在這樣一個知識產權屢遭侵犯的大環境中,無數對「知識產權」不甚了了甚至連26個英文字母都念不標準的人卻在言必談IP。
在英語世界,如果提到IP,人們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別指出,對方才能明白你說的是「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可是,這樣一個連外國人都不用的簡寫概念最近卻在中國火燒火燎,炙手可熱,大有燎原之勢。為此,我曾立帖為證,斷言這一熱詞要不了多久便會被人唾棄,就像「互聯網思維」和「大數據」一樣,而且將會有無數熱錢被忽悠得栽在這個熱詞上,因為並非所有的「知識財產」都有可被開發成電影項目的潛質:無論什麼故事,若要在大銀幕上呈現,它必須「可拍攝」(能轉化為電影視覺語言),「可融資」(有人願意砸錢投拍),「可營銷」(具有足夠的賣點說服投資人砸錢),「可觀賞」(影院願意排片,觀眾願意買票)。這幾個要素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缺一不可。
之所以強調「知識財產」而非大家通常理解和言說的「知識產權」,是因為那些奢談IP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們口中像口水一樣流出的「IP」這兩個洋字碼實際的所指僅僅是「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而已,是一個指稱「心智創造」(creations of the mind)的法律術語,包括音樂、文學和其他藝術作品,發現與發明,以及一切傾注了作者心智的語詞、短語、符號和設計等被法律賦予獨享權利的「知識財產」。這種「獨享權利」才是我們耳熟能詳的「知識產權」,英文簡稱是「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常見的IPR有版權、專利權、工業設計權以及對商標、商業外觀、商業包裝、商業配方和商業秘密等進行保護的法律權利。正是這些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才使得那些「心智創造」成為「無形資產」。
與其叫「知識產權」 不如叫「文學潛在財產」
由此可見,那些對「IP」趨之若鶩、垂涎欲滴的國人口中噴出的所謂「IP」其實只不過是諸多「IPR」(他們落了一個R)中可以被改編為電影的「文學財產」而已。所以,與其奢談語焉不詳、大而無當、言不及義的「知識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不如遵循世界電影產業慣例直稱「文學財產」(literary property)或「潛在財產」(underlying property)。
好萊塢對「文學財產」的定義非常簡潔明了:可以改編為電影的文學作品;而「潛在財產」的所指則更為寬泛,包含了文學作品之外的可以開發成電影項目的其他作品,如圖書、戲劇、故事大綱、故事梗概和原創劇本等。本人在拙著《號脈電影》中曾總結過好萊塢電影產生的三個源頭:一是好萊塢之外的素材,如小說、戲劇、新聞報道或報告文學,甚至流行歌曲或電子游戲等。這便是目前在中國炙手可熱而在好萊塢早已成為行業事實的所謂「IP」。二是製片人、導演、演員或製片廠經理人想像中的一個故事創意,指派作家將其開發為電影劇本。這一過程通常需要歷經很多步驟:故事大綱、處理台本、初稿、改寫、潤色、定稿。這就是好萊塢按步論酬的「步驟交易」,整個交易過程悉由製片人掌控,編劇僅是僱傭槍手而已,把各方面的想法經他之手形成文字,其創造性勞動被淪為一種僱傭式勞務,從本質上而言與代寫情書或代寫狀紙無異。第三個故事來源則是終年掙扎在好萊塢外圍的龐大的原創編劇大軍。美國作家協會劇本登記服務處平均每年記錄在案的劇本多達35萬多個,這還僅僅是記錄在案的數字。在全美國,每年出籠的劇本數以百萬計,而真正能稱為上品者卻寥寥無幾。因此,從1990年代開始,好萊塢的劇本開發成本便攀升到每年5億多美元,而且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有四分之三都付給了作家去「選定」或改寫一些永遠不可能投拍的影片。
所謂「選定」,在好萊塢的語境中,是指作家和製片人或製片公司之間經談判而簽定的書面協議書。根據選定協議書,製片方付給某一文學財產(劇本)的所有人(作家)一定的選定費以取得在一定期限內獨家開發或出售該文學產權的權利。選定合同的內容通常包括投拍劇本的規定期限、資金到位的規定期限,最後購買劇本的規定期限或者延長選定期的條款以及費用。選定期過後,製片方若無進一步行動,劇本的選定權以及相關權利將會自行失效,重新歸原作者所有。選定協議通常是文學財產被開發成影片的第一步,也是作家出賣自己劇本的第一筆收入。這便是目前中國的「挨劈」愛好者們所謂的「囤積IP」了。
這些每年數以百萬計的原創劇本在好萊塢業內有一個不太好聽卻直奔金錢主題的專門稱謂,叫「投機劇本」。正是這種被視為「投機生意」的原創劇本構成了好萊塢劇本貿易的主體。好的原創劇本很有可能通過好的經紀人之手炒作成為一項「熱門財產」,使得作者的獲益遠遠超過那些被指派的命題作文。因為好萊塢的製片大亨們都心知肚明:劇本永遠是電影的靈魂,只不過早期的製片廠制度將編劇的作用屏蔽在人們的視聽和認知之外。在製片廠制度統領著好萊塢電影製作的半個多世紀,編劇本身便是製片廠的合同財產,唯製片老闆馬首是瞻,毫無創作自主權。隨著大片時代的來臨,好萊塢製片廠制度解體,其外圍才涌現出一批企望靠劇本投機來登堂入室的自由創作大軍。
無論源頭如何,電影的靈魂和根本還是劇本和內容本身。其他的一切都是為這一故事核心服務的。因為觀眾不會為IP買單,而只會被故事打動。
⑦ 現在一部好的網路小說ip能賣多少錢作者能狗夠拿多少
這個可是不好說的,不過像網文白金大神里最厲害的那不到10位,百萬應該是可以的。具體作者能拿多少那就不知道了,我覺得網站肯定占不少,不然他們為什麼這么期待著IP的合作呢
⑧ 小說站流量1500ip,能賣多少錢權3站!
1、你的小說站目測不值錢。
2、你需要一大堆寫手來提高網站的人氣,建議到寫手群里拉人。
3、每個小說站都有自己的特色,不會設計網站的可以下載個DW軟體,自己弄一個。
⑨ 晉江ip版權賣多少
多的可以達到七位數,小說版權首先是和作者還有質量有關的。
《奪夢》、《圖靈密碼》、《天寶伏妖錄》、《天官賜福》、《破雲》、《破雲2》六部作品均售出1000萬+版權價格。
IP版權即為著作權,它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指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有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小說等等。
⑩ 愛奇藝小說作者ip不值錢
值不值錢要看作者的水平。
作為一個誕生於視頻網站生態系統的網路文學平台,愛奇藝小說的發展天然地傾向於IP的影視化改編。
2017年,愛奇藝小說推出了全新的網路文學商業模式:「雲騰計劃」。這項計劃成為了愛奇藝小說吸引作者入駐的王牌通道。在「雲騰計劃」的分賬模式下,作者成為了小說影視化過程中的「股東」,作品最後的分賬也會有作者的一部分。對於影視創作者而言,「雲騰計劃」則大幅度降低了製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