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網路小說哪些會違法
❶ 現在國家對網路小說的限制到底有多嚴格
這我問題我專門去趴了下資料,沒有找到非常具體的說明,我說下我知道的吧
1、不可以抹黑公職人員形象,比如警察,軍人,法官,和軍事題材
2、不可以涉黑,黑道文不可以的
3、不可以抹黑歷史人物,比如穿越回去從而去改變歷史進程的。
4、不可以涉及帶顏色的東西,顏色你懂吧
5、謹慎寫有關宗教的東西,什麼牛鬼蛇神的。
6、不可以宣傳封建迷信
7、不可以歌頌恐怖鼓勵犯罪,血腥場面一筆帶過
每次凈網的時候,每一本作品頭頂都懸掛著一柄斧頭,隨時可能砍下來,我覺得這不是嚴格不嚴格的問題,而是與某些集團的目的或利益有關系。
就像鬼神類作品,影視劇不讓播,上面也提到了所有靈異類作品結局只能是致幻物質或精神疾病等現實情況導致的,但聊齋還是經典、佛教道教依然允許宣傳前世今生地獄天庭,倩女幽魂的主角可以是狐妖,不能是鬼,這種嚴格,有著明顯的矛盾。
包括網文,所有文娛作品環境都一樣,不好說到底有多嚴格,因為沒具體詳細的明文規定,有極大浮動空間,似乎國家也願意隨著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一點點修改限制條件。
我知道的就這些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❷ 網路小說有什麼不能寫的
違法的不能寫,
❸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違法嗎
法律分析:可以。首先,寫作是個人行為,不是職務行為,屬於個人自由,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寫科幻小說。其次,針對公務員的特殊身份,公務員法只規定公務員不可以兼職,但是並不禁止寫作掙錢稿費,所以公務員的身份不是限制寫作的條件。綜上,目前法律對公務員寫作沒有限制,只要所寫小說內容不違法就行了,單純的寫科幻小說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2、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3、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4、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5、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8、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❹ 小說被封得原因都有哪些呢
寫小說被封可能是違反平台規則,例如血腥,暴力等不適合讀者看的內容。
❺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違法嗎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違法嗎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不違法。寫作是個人行為,不是職務行為,屬於個人自由,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寫小說。其次,針對公務員的特殊身份,公務員法只規定公務員不可以兼職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但是並不禁止寫作掙錢稿費,所以公務員的身份不是限制寫作的條件。
公務員兼職是指公務員在擔任本職工作外,還兼任其他職務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於公務員兼職違背了一人一職的原則,因此,《公務員法》第42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禁止公務員兼職,是多數實行現代公務員制度的國家的共同規定(如德國《公務員法》第65條規定,政府不得批准下列兼職工作:兼職的種類和范圍需要佔用公務員大量精力,以至妨礙了公務員正常履行公務;兼職會與公務員的義務發生矛盾;兼職從事的工作是公務員所屬的行政機關處理或將會處理的事務;兼職會影響到公務員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兼職會嚴重限制將來對公務員的任用;兼職會損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這些規定一般並不禁止公務員從事學術性、公益性的兼職,但嚴格禁止公務員在營利性組織中擔任兼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十六種違紀行為,其中第十四條就是「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如確因工作需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否則,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可以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2、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3、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4、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5、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8、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❻ 寫哪些文章犯法呢
一、哪些文章犯法
在寫小說時候,不能寫涉黃、涉政、涉毒、涉信仰文章。而且寫文章時候,注意不能寫那些敏感詞彙,這樣就會檢測出來,就不會通過。
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首先應該有道德、有紀律、講法治,這樣才能將文章寫好。其次,寫文章時候,要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不能將那些違法道德觀念文章寫出來,這樣文章,讀者也不會喜歡,出版社也不會通過。
現在是網路時代,一些人利用網路抄襲,這樣行為就是犯罪,就會受到處罰。如果在網路上舉報抄襲文章,那麼百家號就會降級,甚至還會封號,所以要想在文字領域得到發展,就要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開創文字領域新局面,這樣才會有一席之地。
五、泄露國家秘密文章犯法
一些文字工作者,利用自己工作崗位,泄露國家秘密,這樣行為也是犯法的,我們要頭腦清楚,心中始終裝著黨紀律和國家法律,這樣我們就不會犯法了。
以上五點是我總結內容,希望有不妥之處敬請指正,總之,我們無論干什麼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國家法律,這樣就不會犯法了。
❼ 網路小說抄襲會坐牢嗎
網路小說抄襲坐牢的條件如下:
1、抄襲者主觀上存在故意的心態,且以營利為目的;
2、抄襲行為導致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即具有刑事處罰性;
3、抄襲者的行為與損失結果具有因果關系。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私自把別人的作品復制到個人的作品中發表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個人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用於營利的行為。
如果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製品以及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❽ 網路小說寫歧視會被封嗎
不會被封。網路小說被封的情況有:黃色、暴力、血腥、違反到道德倫理,明顯的宗教傾向,明顯的政治性話題,反黨反國家等。歧視不屬於以上被封的情況。
❾ 作者在網路小說上寫一些毀三觀的文章,違反了哪條法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拿《風情不搖晃》來說,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親,您好,以下為我查找到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七條: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的,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應當及時勸阻;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文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