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抄襲本質
⑴ 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
法律分析: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需要行為人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主觀上有抄襲的故意;以及被抄襲的作品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范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⑵ 抄襲的事件,尤其是網路小說,對此有何看法
我認為原創是文學作品唯一基礎價值!是作者付出長時間學習、總結、思考、實踐成本得出的勞動成果!本質是以素材為基礎所產生新的,前所未有的建樹;與創作所使用素材區別之處所具有的實用、思想、藝術意義大小能決定作品價值高低!
直接抄襲或以掩飾抄襲為目二次編輯,實際上都是不付出或付出極少成本,不經允許地轉移、瓜分、掠奪原作者勞動成本;抄襲品相對於作為素材的原作,沒有或只有很少意義和價值,卻直接掠奪原作全部或大部分價值,所以抄襲應該是徹底無可爭議的盜竊行徑!
農作物,工業材料等實物是傳統勞動成果,很容易保管,只要保護好實物,他人無法憑借簡單復制使之失去價值,只能通過同樣付出成本去生產,以求在市場環境里與之競爭,稀釋對方價值。
通過上述可總結為知識產權不容易保護,需要更多法律和道德約束。
與科技發明一樣,文學也是創造,是人類智慧結晶,能直接轉化為效率或積極影響,在整個人類文明發展中也會發揮承前啟後作用。要想使之發揮作用,就必須使之擴散,所以法律只給原創人有限的保護,力求既保證原創人能通過勞動成果獲益,又能保證創造成果惠擴散,最終惠及全社會。
抄襲不一定只限於發生當下作品被抄襲,古書舊作,版權過期作品被抄也有發生過,抄襲者罪在冒名原創,實為不尊重歷史;使用免費資源冒充新書,實為欺騙消費者。
對於原創作者來說,不僅法定利益屬於他,作品影響力也歸屬於他,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也絲毫不影響別人實際使用他的勞動成果,不存在沒有孔夫子授權就不許學論語這種事。所以沽名釣譽之輩純屬心術不正,萬般狡辯也毫無意義。
所以引用原文要註明出處,借花獻佛不要佛前撒謊說花是自己種得;致敬要有時有晌有態度;模仿有時不可避免,但模仿要本著厚道,不能過分侵害作者利益。
二次編輯是國內最常見的抄襲方式,打擦邊球最無恥,一方面能騙過對抄襲難以辨識、對抄襲害處沒有認識的人,另一方面則更可怕!國人有很多願意就結果論是非,他們內心相信兔子真的跑不贏王八,抄襲者得意讓他們以為證實了陰謀獲勝法才是王道,籍此獲得認同感和喜悅!
原文責任編輯:李誌喜
⑶ 小說怎樣才算抄襲呢請給個標准,要確定答案。
抄襲一般比較難認定,確定方式如下:
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
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
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
抄襲的含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它有三個含義:繞道襲擊敵人把別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為自己的去發表,並且實質性相似;不顧實際,照搬別人的思想、方法、經驗等。抄襲行為在文學界,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抄襲
⑷ 如何去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
法律分析: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二是予以公開使用。判定抄襲有兩個標准: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⑸ 你如何看待網路文學的抄襲現象
近些年來,網路小說被指涉嫌抄襲的情況屢屢成為社會的熱點話題。最近的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原著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花千骨》也被指涉嫌抄襲4部網路小說;著名作家金庸也將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認為江南早期的網路小說大量使用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而涉嫌侵權。鬧得最沸沸揚揚的還要數年度熱播劇《錦綉未央》,被認為與200多部小說的內容高度重合。還有網路作家爆料,花幾十到幾百元不等,就能在淘寶張買到所謂的「寫作軟體」,按照模板從已有的作品中摘抄、組合成新的小說。
二、網文不看質量看數量,為閱讀量而抄襲
「質量勝不過更新量」這早就是網文圈總所周知的法則了,沒有很給力的更新量的文章就很難在網路上生存下來,一個3-4更已經是網文圈的起步了,有的網路作家一天上萬的更新量,為的就是更加有人氣,讓自己的「文章」更有賣點而已。在這么大的創作量的影響下,抄襲變成了網文作家的一個好工具,靠著這些拼湊字數來增加閱讀量也就是現在是現狀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網路文學的抄襲之風日益嚴峻,而保護好網路文學的健康成長也尤為重要。
(全文的主要文獻參考《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0年《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青島市版權局的回復》、傅亞卓李化樹《從著作權法考察學術抄襲及其治理》、韓聰《淺析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與抄襲的區別》、上海知識產權研究所《11位作家聯手維權《錦綉未央》原著抄襲立案》)
⑹ 網路小說中,什麼是抄襲,什麼叫創新
文字中抄襲的界定是非常主觀和非常麻煩的事。但是如果一字不漏的,或者對於故事大部分照搬只該個別名字之類的應該跑不出抄襲的范疇。
其實對於作者自己本人來說抄不抄襲自己應該來說是心知肚明的。
而創新的就太困難了,這個東西如果說從沒人寫出來過,那就算創新。小的故事,小的情節,小的人物特質算小的創新。但是大的類型大的流派,這種真的想都不敢想。
舉個例子:
以前火爆的無限流,
如果你照搬小隊,照搬世界,照搬力量體系,照搬主神,照搬黑暗小隊。那麼你就是明明白白的抄襲無限恐怖。
如果你換個流浪模式,公會僱傭模式,精神具象化體系,世界任務系統,對抗主神入侵者。那麼你就是反轉無限流的微創新。甚至可以埋下世界與主神對抗的主線劇情。
⑺ 認定網路小說抄襲的標準是什麼
認定網路小說抄襲的標准:主觀上,行為人有抄襲的故意和營利的目的,被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客觀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的,即可認定構成抄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等。
⑻ 網路小說抄襲的定義
法律分析: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
二是予以公開使用。
判定抄襲有兩個標准:
(1)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2)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關於「適當引用」的數量界限,我國《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明確規定:
引用非詩詞類作品不得超過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六條 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可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⑼ 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認定網路小說抄襲的標準是什麼
如今熱門網路小說改編電視劇的情況越來越多,網路小說涉及抄襲的現象也層出不窮,那麼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認定網路小說抄襲的標準是什麼?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在著作權法中,抄襲、剽竊,是同一個概念,都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一般理解為以或多或少變化的形式,將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為本人的作品來出示或展示的行為。那麼,抄襲認定應該具備什麼條件?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二是予以公開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創作者或者小說讀者會把被抄襲的內容詳細對比圖發布出來,認定對方已經構成抄襲,實踐中判斷是否抄襲應注意哪些方面?網路小說,這類作品多為虛構,獨創性強。司法實踐中,當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時候,對於是否構成抄襲的認定是比較容易的。但當抄襲是高級抄襲,改頭換面的抄襲,或者被指控抄襲作品僅涉及作品的構思、語言風格、人物特徵及關系、主要情節、個別語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個部分、文字等最終表述不盡相同時,對是否構成抄襲的認定就要復雜得多。一般而言,網路小說案件抄襲的判斷應注意一下幾個方面:第一,對被控侵權的情節和語句是否構成抄襲,應進行整體認定和綜合判斷。對於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於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准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第二,在具體作品中,哪些部分屬於思想,哪些屬於表達,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第三,對於網路小說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時代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題材、事件為創作對象,不同的作者創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不能簡單地將人物特徵、人物關系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割裂開來,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在判斷抄襲時應綜合進行考察。一部具有獨創性的網路小說作品,以其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人物以獨特的內涵,則這些人物及故事情節和語句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