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家天一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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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翳山中
雲霧繚繞,遠遠傳來陣陣鳥兒歡快的叫聲
蒼雲峰山道之上
一個瘦小的身影擔著與其身材完全不對稱的兩大桶水快速的移動......
第一縷陽光照射在蒼雲峰上時,周揚正好把六缸水打滿。
「小師弟,進步太快了啊!今天比昨天快了一盞茶的功夫啊!」
「二師兄,謝謝你偷偷教我心法否則怎麼會.....」
「我教你了么?什麼時候教的?叫的什麼?可不能亂說!」李長雲狡猾的說道。
「是啊!師兄沒教我東西。是我自己三年時間熬出來的。呵呵.0..」
「折舊對嘛!」
平常周揚和二師兄李長雲關系最好,因為李長雲平常經常照顧周揚,而且他性格有幽默。
「對了,師傅說一會叫你去大廳找他!」
「哦!』」
......................
蒼雲廳里
劉忠無在給弟子門講心法和武修的關系,看見周揚來了就說;
「揚兒,」
「是。師傅」
「你上山有3年了把?」
「3年1個月」
「上山這么久了,看見你身體鍛煉的聽好了 ,這里有一本〈紫雲心法〉的第一成修煉法決還有〈紫雲……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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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天一是一位非常專業的網路文學作家,他創作的小說情節跌宕起伏、扣人心弦,Q豬文學站作為國內知名度高、用戶體驗好、無彈窗的言情小說平台,我們致力於為用戶提供所有夢幻天一創作的小說免費閱讀,現以按用戶的愛好度推出夢幻天一作品集,請放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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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的作品有:《倒霉撿到一枚蛋》、《天生小攻》、《小龍上天》。
以下是網路小說的相關介紹:
網路小說是依託網路基礎平台,由網路作家發表的小說。它是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而出現的一種新興小說類型。
網路小說風格自由,題材不限,發表閱讀方式都較為簡單,主要體裁以玄幻和言情居多。
網路小說的語法會更近口語並充斥網路流行語,另外除了文字內容,利用符號圖案排版等進行變化也是特色。
在中國網路發展最快的那幾年鮮有好的小說出現,是因為當時作為網路小說第一大的網站對小說的原創並不關注,而後隨著幾大原創小說聯盟的逐漸強盛網路小說才真正的抬起了它的頭。
網路小說的形成是因為網路時代人們對閱讀娛樂的需要和追求正在轉變,又加上有商業公司的推動使得網路小說如魚得水一般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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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天一 的bl小說作品有哪些啊問一下👀
沒有,天一是個詞語。
天一又稱青龍、太陰、陰德、歲陰、太歲。是漢朝皇家祭祀的三一主神之一,也是晉朝官方祭祀的北極紫宮天帝之一, 也是唐宋兩朝祭祀的九宮貴神之一。
祭祀的傳統節日即今天的元宵節。漢武帝時,「三一主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三一主神:天一、地一、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
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於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引證詳解:
1、謂與天合而為一。
《莊子·大宗師》:「安排而去化,乃入於寥天一。」郭象註:「安於推移而與化俱去,故乃入於寂寥而與天為一也。」
2、星名,位於北極紫宮門右星南,漢武帝時,畫登龍於靈旗,以象徵鬥口天一三星。
《淮南子·天文訓》曰:「天神之貴者,莫貴於青龍,或曰天一,或曰太陰。太陰所居,不可背而可向。」天一作為星名最早出自漢朝皇族劉安(漢高祖之孫、漢武帝的皇叔)主持編纂的《淮南子》。
此書撰著於漢景帝一朝的後期,而於漢武帝劉徹即位之初的建元二年進獻於朝廷。天一星之名在後來被太史公司馬遷錄入《史記·天官書》中。
《史記·天官書》:「前列直鬥口三星,隨北端兌,若見若不,曰陰德,或曰天一。」張守節《史記正義》:「天一一星,疆閶闔外,天帝之神,主戰鬭,知人吉凶。明而有光,則陰陽和,萬物成,人主吉;不然,反是。」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天一
㈤ 有天一的作品集嗎
綜述:
作者天一的作品:
《辦公桌上的美味上司》
《胯下之臣》
《攻佔》
《絕對侵佔》
《和貓咪H吧》
《胯下之臣》
《道士和小貓兒》
2018年12月17日,耽美作者「天一」因寫黃文獲刑案二審開庭。 這場長達兩小時的庭審直播,已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播放超過265萬次。 控辯雙方圍繞書籍數量、獲利金額、證據合法性及自首認定等細節展開辯論。
回歸案件本身,這是一個由隱藏在退貨包裹中的追蹤器引出,涉及蘇、皖、粵、川四地的網路書籍涉黃案。 交易全程通過網路完成,幾名被告人未曾在線下見面,甚至不知道對方真實姓名,但分別負責寫作、排版設計、印刷、銷售等環節。
未成年人應好好學習,盡量少看耽美小說。
㈥ 求耽美作家天一的所有作品
2018年10月31日,蕪湖縣人民法院做出宣判,被告人劉某某(筆名:天一)犯建造、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懲罰金。
這件看似平常的「掃黃打非」事件在網路上迅速引起了關注。
天一究竟寫了什麼?
據蕪湖新聞網的官方描述,小說《攻佔》是一本「淫褻性地具體描寫男男同性戀性行為的書籍」。而環球時報則形容其「並不是普通愛情故事或是有藝術文學價值的色情描述,而是非常『重口味』的淫穢內容,比如未成年的17歲男生強奸自己的老師。」
嗯,這是本real脆皮鴨文學。寫手天一最終靠這本印刷了7000冊的小說賺了15萬元。
新聞一出,遭受最多質疑和抨擊的是「判刑十年」。原因很簡單:相比讀小黃書,性侵所造成的是不可挽回的實質傷害。但國內許多強奸性侵案件的判刑遠遠不達十年。
20年前的法條,放到現在顯然已經「過舊」。90年代一本書出版五千冊、盈利15萬已經是非常大的數目;但放到今天,就遠不是稀奇事兒了。法律未能夠根據現實情況及時作出調整,判罰時仍要根據過舊的定義量刑,這註定了天一的悲劇。橫向比較來看,疏漏則更刺眼——如果性侵有被判八個月的可能性存在,那麼相關司法解釋的細節顯然值得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