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誼舞輕小說
⑴ 低俗小說 扭扭舞這個舞蹈的名稱就叫扭扭舞嗎
扭扭舞也就是搖擺舞
搖擺舞是歐美各國普遍流行的一種快節奏交誼舞,又叫兩步搖滾,在國內也有很多的愛好者。搖擺舞是一種自娛性很強的即興舞蹈,用不著循規蹈矩,沒有嚴格的動作規范,只需掌握其常用組合動作,即可自由發揮。
⑵ 關於歐亨利的短篇小說
歐亨利--華而不實 : 托爾斯·錢德勒先生在他那間在過道上隔成的卧室里熨晚禮服。一隻熨斗燒在小煤氣爐上,另一隻熨斗拿在手裡,使勁地來回推動,以便壓出一道合意的褶子,待會兒從錢德勒先生的漆皮革到低領坎肩的下擺就可以看到兩條筆挺的褲線了。關於這位主角的修飾,我們所能了解的只以此為限。其餘的事情讓那些既落魄又講究氣派,不得不想些寒酸的變通辦法的人去猜測吧。我們再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打扮得整整齊齊,一絲不苟,安詳,大方,瀟灑地走下寄宿舍的台階——正如典型的紐約公子哥兒那樣,略帶厭煩的神情,出去尋求晚間的消遣。
錢德勒的酬勞是每周十八塊錢。他在一位建築師的事務所里工作。他只有二十二歲;他認為建築是一門真正的藝術;並且確實相信——雖然不敢在紐約說這句話——鋼筋水泥的弗拉特艾榮大廈的設計要比米蘭大教堂的差勁。
[米蘭大教堂:米蘭是義大利北部倫巴第區的首府,十四世紀時建立的哥特式大教堂聞名於世。]
錢德勒從每星期的收入中留出一塊錢。湊滿十星期以後,他用這筆累積起來的額外資金在吝嗇的時間老人的廉價物品部購買一個紳士排場的夜晚。他把自己打扮成百萬富翁或總經理的樣子,到生活十分絢麗輝煌的場所去一次,在那兒吃一頓精緻豪華的晚飯。一個人有了十塊錢,就可以周周全全地充當幾小時富裕的胡閑階級。這筆錢足夠應付一頓經過仔細斟酌的飯菜,一瓶像樣的酒,適當的小帳,一支雪茄,車費,以及一般雜費。
從每七十個沉悶的夜晚擷取一個愉快的晚上,對錢德勒來說,是終古常新的幸福的源泉。名門閨秀首次進入社交界,一輩子中只有剛成年時的那一次;即使到了白發蒼蒼的年歲,她們仍舊把第一次的旖旎風光當作唯一值得回憶的往事。可是對於錢德勒來說,每十星期帶來的歡樂仍舊同第一次那樣強烈、激動和新鮮。同講究飲食的人一起,坐在棕櫚掩映、樂聲悠揚的環境里,望著這樣一個人間天堂的老主顧們,同時讓自己成為他們觀看的對象,相比之下,一個少女的初次跳舞和短袖的薄紗衣服又算得上什麼呢?
錢德勒走在百老匯路上,彷彿加入了晚間穿正式禮服的閱兵式。今晚,他不僅是旁觀者,還是供人觀看的人物。在以後的六十九個晚上,他將穿著粗呢褲和毛線衫,在蹩腳飯館里吃吃盒飯,或是在小飯攤上來一盒快餐,或是在自己的卧室里啃三明治,喝啤酒。他願意這樣做,因為他是這個夜夜元宵的大城市的真正的兒子。對於他,出一夜風頭就足以彌補許多黯淡的日子。
錢德勒放慢了腳步,一直走到第四十幾號街開始同那條燈光輝耀的歡樂大街相銜接的地方。時間還早呢,每七十天只在時髦社會里待上一天的人,總愛延長他的歡樂。各種眼光,明亮的,陰險的,好奇的,欣羨的,挑逗的和迷人的,紛紛向他投來,因為他的衣著和氣派說明他是擁護及時行樂的信徒。
[歡樂大街:指百老匯路。]
他在一個拐角上站住,心裡盤算著,是不是要折回到他在特別揮霍的夜晚往往要照顧的豪華的時髦的飯館去。那當兒,一個姑娘輕快地跑過拐角,在一塊凍硬的雪上滑了一下,咕咚一聲摔倒在人行道上。
錢德勒連忙關切而彬彬有禮地扶她起來。姑娘一瘸一拐地向一幢房屋走去,靠在牆上,端莊地向他道了謝。
「我的腳踝大概扭傷了。」她說。「摔倒時蹩了一下。」
「疼得厲害嗎?」錢德勒問道。
「只在著力的時候才疼。我想過一小會兒就能走路的。」
「假如還有什麼地方要我幫忙,」年輕人建議道,「比如說,雇一輛車子,或者——」
「謝謝你。」姑娘懇切地輕聲說。「你千萬別再費心啦。只怪我自己不小心。我的鞋子再實用也沒有了,不能怪我的鞋跟。」
錢德勒打量了那姑娘一下,發覺自己很快就對她有了好感。她有一種嫻雅的美;她的眼光又愉快又和善。她穿一身樸素的黑衣服,像是一般女店員的打扮。她那頂便宜的黑草帽底下露出了光澤的深褐色發鬈,草帽上沒有別的裝飾,只有一條絲絨帶打成的蝴蝶結。她很可以成為自食其力的職業婦女中最優秀的典型。
年輕的建築師突然起了一個念頭。他要請這個姑娘同他一起去吃飯。他的周期性的壯舉固然痛快,但缺少一個因素,總令人感到枯寂;如今這個因素就在眼前。倘若能有一位有教養的小姐做伴,他那短暫的豪興就加倍有勁了。他敢肯定這個姑娘是有教養的——她的態度和談吐已經說明了這一點。盡管她打扮得十分樸素,錢德勒覺得能跟她一起吃飯還是愉快的。
這些想法飛快地掠過腦際,他決定邀請她。不錯,這種做法不很禮貌,但是職業婦女在這類事情上往往不拘泥於形式。在判斷男人方面,她們一般都很精明;並且把自己的判斷能力看得比那些無聊的習俗更重。他的十塊錢,如果用得恰當,也夠他們兩人美美地吃一頓。毫無疑問,在這個姑娘沉悶刻板的生活中,這頓飯准能成為一個意想不到的經歷;她因這頓飯而產生的深切感激也准能增加他的得意和快樂。
「我認為,」他坦率而莊重地對她說,「你的腳需要休息的時間,比你想像的要長些。現在我提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你既可以讓它休息一下,又可以賞我一個臉。你剛才跑過拐角摔跤的時候,我獨自一個人正要去吃飯。你同我一起去吧,讓我們舒舒服服地吃頓飯,愉快地聊聊。吃完飯後,我想你那扭傷的腳踝就能勝任愉快地帶你回家了。」
姑娘飛快地抬起頭,對錢德勒清秀和藹的面孔瞅了一眼。她的眼睛非常明亮地閃了一下,天真地笑了起來。
「可是我們互相並不認識呀——這樣不太好吧,是嗎?」她遲疑地說。
「沒有什麼不好。」年輕人直率地說,「請允許我介紹一下自己——托爾斯·錢德勒。我一定盡可能使我們這頓飯吃得滿意,之後我就跟你分手告別,或者伴送你回家,你愛怎麼辦就怎麼辦。」
「哎呀!」姑娘朝錢德勒那一絲不苟的衣服瞟了一眼,說道,「我穿著這套舊衣服,戴著這頂舊帽子去吃飯嗎!」
「那有什麼關系。」錢德勒爽快地說,「我敢說,你就這樣打扮,要比我們將看到的任何一個穿最講究的宴會服的人更有風度。」
「我的腳踝確實還疼。」姑娘試了一步,承認說,「我想我願意接受你的邀請,錢德勒先生。你不妨稱呼我——瑪麗安小姐。」
「那麼來吧,瑪麗安小姐,」年輕的建築師興致勃勃然而非常有禮貌地說,「你不用走很多路。再過一個街口就有一家很不錯的飯館。你恐怕要扶著我的胳臂——對啦——慢慢地走。獨自一個人吃飯實在太無聊了。你在冰上滑了一跤,倒有點成全我呢。」
他們兩人在一張擺設齊全的桌子旁就座,一個能乾的侍者在附近殷勤伺侯。這時,錢德勒開始感到了他的定期外出一向會帶給他的真正的快樂。
這家飯館的華麗闊氣不及他一向喜歡的,在百老匯路上再過去一點的那一家,但是也相差無幾。飯館里滿是衣冠楚楚的顧客,還有一個很好的樂隊,演奏著輕柔的音樂,足以使談話成為樂事;此外,烹調和招待也都是無可指摘的。他的同伴,盡管穿戴得並不講究,但自有一種風韻,把她容貌和身段的天然嫵媚襯托得格外出色。可以肯定地說,在她望著錢德勒那生氣勃勃而又沉著的態度,灼熱而又坦率的藍眼睛時,她自己秀麗的臉上也流露出一種近似愛慕的神情。
接著,曼哈頓的瘋狂,庸人自擾和沾沾自喜的騷亂,吹牛誇口的桿菌,裝模作樣的疫病感染了托爾斯·錢德勒。此時此刻,他在百老匯路上,周圍一派繁華,何況還有許多眼睛在注視著他。在那個喜劇舞台上,他假想自己當晚的角色是一個時髦的紈絝子弟和家擁巨資,趣味高雅的有閑階級。他已經於是,他開始向瑪麗安小姐誇說俱樂部,茶會,高爾夫球,騎馬,狩獵,交誼舞,國外旅遊等等,同時還隱隱約約地提起停泊在拉奇蒙特港口的私人遊艇。他發現這種沒邊沒際的談話深深地打動了她,所以又信口謅了一些暗示巨富的話,親昵地提出幾個無產階級聽了就頭痛的姓名,來加強演出效果。這是錢德勒的短暫而難得的機會,他抓緊時機,盡量榨取最大限度的樂趣。他的自我陶醉在他與一切事物之間撒下了一張霧網,然而有一兩次,他還是看到了這位姑娘的純真從霧網中透射出來。
「你講的這種生活方式,」她說,「聽來是多麼空虛,多麼沒有意義啊。難道你在世上就沒有別的工作可做,使你更感到興趣嗎?」
「我親愛的瑪麗安小姐,」他嚷了起來,「工作!你想想看,每天吃飯都要換禮服,一個下午走五、六家串門——每個街角上都有警察注意著你,只要你的汽車開得比驢車快一點兒,他就跳上車來, 把你帶到警察局去。我們這種閑人是世界上工作得最辛苦的人了。」
晚飯結束,慷慨地打發了侍者,他們兩人來到剛才見面的拐角上。這會兒,瑪麗安小姐已經走得很好了,簡直看不出步履有什麼不便. 「謝謝你的款待,」她真誠地說,「現在我得趕快回家了。我非常欣賞這頓飯,錢德勒先生。」
他親切地微笑著,跟她握手道別,提到他在俱樂部里還有一場橋牌戲。他朝她背影望了一會兒,飛快地向東走去,然後雇了一輛馬車,慢慢回家。
在他那寒冷的卧室里,錢德勒收藏好晚禮服,讓它休息六十九天。他沉思地做著這件事。
「一位了不起的姑娘。」他自言自語地說。「即使也為了生活非幹活不可,我敢賭咒說,她永遠是夠格的。假如我不那樣胡吹亂扯,把真話告訴她,我們也許——可是,去它的!我講的話總得跟我的衣服相稱呀。」
這是在曼哈頓部落的小屋裡成長起來的勇士所說的一番話。
那位姑娘同請她吃飯的人分手後,迅疾地穿過市區,來到一座漂亮而寧靜的邸宅前面。那座邸宅離東區有兩個廣場,面臨那條財神和其餘副神時常出沒的馬路。她急急忙忙地進去,跑到樓上的一間屋子裡,有一個穿著雅緻的便服的年輕妍麗的女人正焦急地望著窗外。
[「那條財神……出沒的馬路」:指五馬路。]
「唷,你這個瘋丫頭!」她進去時,那個年紀比她稍大的女人嚷道,「你老是這樣叫我們擔驚受嚇,什麼時候才能改呀?你穿了那身又破又舊的衣服,戴了瑪麗的帽子,到處亂跑,已經有兩個小時啦。媽媽嚇壞了。她吩咐路易斯坐了汽車去找你。你真是個沒有頭腦的壞姑娘。」
那個年紀比較大的姑娘按按電鈕,立刻來了一個使女。
「瑪麗,告訴太太,瑪麗安小姐已經回來了。」
「別說我的不是了,姐姐。我只不過到西奧夫人的店裡去了一次,通知她不要粉紅色的嵌飾,要用紫紅色的。我那套舊衣服和瑪麗的帽子很合適。我相信誰都以為我是女店員呢。」
「親愛的,晚飯已經開過了;你在外面待得太久啦。」
「我知道,我在人行道上滑了一下,扭傷了腳踝。我不能走了,便到一家飯館坐坐,等到好一些才回來,所以耽擱了那麼久。」
兩個姑娘坐在窗口前,望著外面燈火輝煌和車水馬龍的大街。年輕的那個把頭偎在她姐姐的膝上。
「我們兩人總有一天都得結婚,」她浮想聯翩地說,「我們這樣有錢,社會上的人都在看著我們,我們可不能讓大家失望。要我告訴你,我會愛上哪一種人嗎,姐姐?」
「說吧,你這傻丫頭,」另一個微笑著說。
「我會愛上一個有著和善的深藍色眼睛的人,他體貼和尊重窮苦的姑娘,人又漂亮,又和氣,又不賣弄風情。但他活在世上總得有志向,有目標,有工作可做,我才能愛他。只要我能幫助他建立一個事業,我不在乎他多麼窮。可是,親愛的姐姐,我們老是碰到那種人——那種在交際界和俱樂部里庸庸碌碌地混日子的人——我可不能愛上那種人,即使他的眼睛是藍的,即使他對在街上碰到的窮姑娘是那麼和氣。」穿上這個角色的服裝,非演出不可了;所有守護天使都攔不住他了
⑶ 王蒙 《夜的眼》
路燈當然是一下子就全亮了的。但是陳杲總覺得是從他的頭頂拋出去兩道光流。街道兩端,光河看不到頭。槐樹留下了朴質而又豐滿的影子。等候公共汽車的人們也在人行道上放下了自己的濃的和淡的各人不止一個的影子。
大汽車和小汽車。無軌電車和自行車。鳴笛聲和說笑聲。大城市的夜晚才最有大城市的活力和特點。開始有了稀稀落落的、然而是引人注目的霓虹燈和理發館門前的旋轉花浪。有燙了的頭發和留了的長發。高跟鞋和半高跟鞋,無袖套頭的裙衫。花露水和雪花膏的氣味。城市和女人剛剛開始略略打扮一下自己,已經有人坐不住了。這很有趣。陳杲已經有20多年不到這個大城
市來了。20多年,他呆在一個邊遠的省份的一個邊遠的小鎮,那裡的路燈有三分之一是不亮的,燈泡健全的那三分之二又有三分之一的夜晚得不到供電。不知是由於遺忘還是由於燃料調配失調。但問題不大,因為那裡的人大致上也是按照農村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古制而生活的,下午六點一過,所有的機關、工廠、商店、食堂就都下了班了。人們晚上都呆在自己的家裡抱孩子,抽煙,洗衣服,說一些說了就忘的話。
汽車來了,藍色的,車身是那種掛連式的,很長大。售票員向著擴音器說話。人們擠擠擁擁地下了車。陳杲和另一些人擠擠擁擁地上了車。很擠,沒有座位,但是令人愉快。售票員是個臉兒紅撲撲的、口齒伶俐而且嗓音響亮的小姑娘。在陳杲的邊遠小鎮,這樣的姑娘不被選到文工團去報幕才怪。她熟練地一撳電門,遮著罩子的供看票用的小燈亮了,撕掉幾張票以後,叭,又滅了。許多的街燈、樹影、建築物和行人掠過去了,又要到站了,清脆的嗓子報著站名,叭,罩燈又亮了,人們又在擠擠搡搡。
上來兩個工人裝束的青年,兩個人情緒激動地在談論著:「……關鍵在於民主,民主,民主……」來大城市一周,陳杲到處聽到人們在談論民主,在大城市談論民主就和在那個邊遠的小鎮談論羊腿把子一樣普遍。這大概是因為大城市的肉食供應比較充足吧,人們不必為羊腿操心。這真讓人羨慕。陳杲微笑了。
但是民主與羊腿是不矛盾的。沒有民主,到了嘴邊的羊腿也會被人奪走。而不能幫助邊遠的小鎮的人們得到更多、更肥美的羊腿的民主則只是奢侈的空談。陳杲到這個城市來是參加座談會的,座談會的題目被規定為短篇小說和戲劇的創作。粉碎「四人幫」後,陳杲接連發表了五六篇小說,有些人誇他寫得更成熟了,路子更寬了,更多的人說他還沒有恢復到20餘年前的水平。過分注意羊腿的人小說技巧就會退化的,但是懂得了羊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卻是一大進步和一大收獲。這次應邀來開會,火車在一個小站上停留了1小時零12分鍾,因為那裡有一個沒有戶口而有羊腿、賣高價的人被軋死了;那人為了早一點把羊腿賣出去,竟然不顧死活地在停下來的列車下面鑽行,結果,制動閘失靈,列車滑動了那麼一點點,可憐人就完了。這一直使陳杲覺得沉重。
正像從前在這樣的座談會上他總是年齡最小的一個一樣,現在這一類會上他卻是比較年長的了,而且顯得土氣,皮膚黑、粗糙。比他年輕、肩膀寬、個子高、眼睛大的同志在發言中表達了許多新鮮、大膽、尖銳、活潑的思想。令人頓開茅塞,令人心曠神怡,令人猛醒,令人激奮。結果文藝問題倒是討論不起來,盡管主持會議的人拚命想引導大家圍繞中心,大家談得最多的還是關於「四人幫」賴於立足的土壤,關於反封建,關於民主與法制、道德與風氣,關於公園里有愈來愈多的青年人聚眾跳交誼舞、用電子吉他伴奏,以及公園管理人員如何千方百計地與這種災禍作斗爭;從每隔三分鍾放送一次禁止跳這種舞的通告、罰款辦法到提前兩個小時凈園。陳杲也在會上發了言,比起其他人,他的發言是低調門的,「要一點一滴,從我們腳下做起,從我們自己做起。」他說。這個會上的發言如果能有一半,不,五分之一,不,十分之一變為現實,那就簡直是不得了!這一點使陳杲興奮,卻又惶惑。
車到了終點站,但乘客仍然滿滿的。大家都很輕松自如,對於售票員的收票驗票的呼籲滿不在意,售票員的聲音里帶有點怒氣了。像一切外地人一樣,陳杲早早就高舉起手中的全程車票,但售票員卻連看他都不看一眼,他規規矩矩地主動把票子送到售票員手裡,售票員連接都沒接。
他掏出「通訊錄」小本本,打開藍灰色的塑料皮,查出地址,開始打問。他問一個人卻有好幾個人向他指點,只有在這一點上他覺得這個大城市的人還保留著「好禮」的傳統。他道了謝,離開了燈光耀眼的公共汽車終點站,三拐兩彎,走進一片迷宮似的新住宅區。
說是迷宮不是因為它復雜,而是因為它簡單,六層高的居民樓,每一幢和每一幢都沒有區別。密密麻麻的堆滿了亂七八糟的東西的陽台,密密麻麻的閃耀著日光燈的青輝和普通燈泡的黃光的窗子。連每一幢樓的窗口裡傳出來的聲音也是差不多的。電視正在播送國際足球比賽,中國隊踢進去一個球,球場上的觀眾和電視熒光屏前面的觀眾歡呼在一起,人們狂熱地喊叫著,掌聲和歡呼聲像漲起來的海潮,人們熟悉的老體育廣播員張之也在拚命喊叫,其實,這個時候的解說是多餘的。另外,有的窗口裡傳出錘子敲射門板的聲音,剁菜的聲音和孩子之間吵鬧和大人的威脅的聲音。
這么多聲音,燈光,雜物都堆積在像一個一個的火柴匣一樣呆立著的樓房裡;對於這種密集的生活,陳杲覺得有點陌生、不大習慣、甚至有點可笑。和樓房一樣高的一棵棵的樹影又給這種生活鋪上薄薄的一層神秘。在邊遠的小鎮,晚間聽到的最多的是狗叫,他熟悉這些狗叫熟悉到這種程度,以致在一片汪汪聲中他能分辨哪個聲音是出自哪種毛色的哪一隻狗和它的主人是誰。再有就是載重卡車夜間行車的聲音,車燈刺激著人的眼睛,車一過,什麼都看不見了。臨街的房屋都隨著汽車的顛簸而震顫。
行走在這迷宮一樣的居民樓里,陳杲似乎有一點後悔。真不應該離開那一條明亮的大街,不應該離開那個擁擁搡搡的熱鬧而愉快的公共汽車,大家一起在大路上前進,這是多麼好啊,然而現在呢,他一個人來到這里。要不就呆在招待所,根本不要出來,那就更好,他可以和那些比他年齡小的朋友們整晚整晚地爭辯,每個人都爭著發表自己的醫治林彪和「四人幫」留下的後遺症的處方。他們談論貝爾格萊德、東京、香港和新加坡。晚飯以後他們還可以買一盤炸蝦片和一盤煮花生米,叫上一升啤酒,既消暑又助談興。然而現在呢,他莫名其妙地坐了好長時間的車,要按一個莫名其妙的地址去找一個莫名其妙的人辦一件莫名其妙的事。其實事一點也不莫名其妙,很正常,很應該,只是他辦起來不合適罷了,讓他辦這件事還不如讓他上台跳芭蕾舞,飾演《天鵝湖》中的王子。他走起路來都有一點跛,當然不注意倒也看不出,這是「橫掃一切」留下的小小的紀念。
這種倒胃口的感覺使他想起20多年前離開這個大城市來。那也是一種離了群的悲哀。因為他發表了幾篇當時認為太過分而現在又認為太不夠的小說,這使他長期在95%和5%之間盪鞦韆,這真是一個危險的游戲。
按照人們所說的,對面不太遠的那一幢樓就是了,偏偏趕上這兒在施工,好像在這里還要安裝什麼管道,不,不止是管道,還有磚瓦木石呢,可能還要蓋兩間平房,可能是食堂,當然也可能是公共廁所,總之,一道很寬的溝,他大概跳不過去,被橫掃以前本來是可以跳過去的,所以他必須找一個橋梁,找一塊木板,於是他順著溝走來走去,焦躁起來,竟沒有找到什麼木板,白白地多走了冤枉路,繞還是跳?不,還不能服老,於是他後退了幾步,一、二、三,不好,一隻腿好像陷在沙子里,但已經跳了起來,不是騰空而起,而是落到溝里。幸好,溝底還沒有什麼硬的或者尖利的東西。但他也過了將近十分鍾才從疼痛和恐懼中清醒過來,他笑了,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土,一跛一拐地爬了出來,誰知道剛爬出來又一腳踩到一個雨水窪里,他慌忙從水窪里抽出了腳,鞋和襪子已經都濕了,腳感到很牙磣和吃了帶土的米飯時嘴的感覺一樣。他一抬頭,看到樓邊的一根歪歪斜斜的桿子上的一個孤零零的、光色顯得橙紅的小小的電燈泡。這個電燈泡存在在這里,就像在一面大黑板上畫了一個小小的問號,或者說是驚嘆號也行。
他走近了問號或驚嘆號,樓窗里又傳出來歡呼混合著打口哨的聲音,大概是外國隊又踢進了一個球。他湊近樓口,仔細察看了一下樓口上面的字跡,斷定這就是他要找的那個地方。但他不放心,站在樓口等候一個過往的人,好再打聽一下,同時怪不好意思。
他臨走以前,那個邊遠的地方的一位他很熟悉也很尊重的領導同志找了他去,交給他一封信,讓他去到大城市去找一個什麼公司的領導人。「我們是老戰友」,當地的陳杲所熟悉的領導同志說,「我信上已經寫了,咱們機關的唯一的一輛上海牌小卧車壞了,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已經跑了好幾個地方,看來本省是修不好的了,缺幾個關鍵性的部件。我這個老戰友是主管汽車修配行業的,早就向我打過保票,說是『修車的事包在我身上』,你去找找他,聯系好了拍一個電報來……」
就是這么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找一個私人,一個老友,一個有職有權的領導,為另一個有職有權、在當地可以稱得上是德高望重的領導所屬單位修理一輛屬於國家所有的小汽車。沒有理由拒絕這位老同志的委託,而懂得羊腿的重要性的陳杲也就不對帶信找人的必要性發生懷疑。順便為當地辦點事當然是他應盡的義務,但是,接受這個任務以後總覺得好像是穿上了一雙不合腳的鞋,或是穿上一條褲子結果發現兩條褲腿的顏色不一樣。
邊遠的小鎮的同志似乎「洞察」了他的心理,所以他剛到大城市不久就接連收到了來自小鎮的電報,催他快點去討個結果。反正我也不是為了個人。反正我從來也沒坐過那輛上海牌,今後也不會坐。他鼓勵著自己,經過了街燈如川的大路,離開了明亮如舞台的終點站和熱情的乘客,繞來繞去,掉到溝里又爬出來,一身土,一腳泥,來到了。
終於從兩個孩子口裡證明了樓號和門號的無誤,然後他快步走到了四樓,找對了門,先平靜了一下,調勻呼吸,然後盡可能輕柔地、文明地然而又是足夠響亮地敲響了門。
沒有動靜,然而門內似乎有點聲音傳出來,他把耳朵貼在門板上,好像有音樂,於是他摒棄了方才剎那間「喲,沒在家」的既喪氣而又慶幸的僥幸心理,堅決地再把門敲了一次。
三次敲門之後,咚咚咚傳來了腳步聲,吱吜,旋轉暗鎖,光當,門打開了,是一個頭發蓬亂的小夥子,上身光光的,大腿光光的,渾身上下只有一條白布褲衩和一雙海綿拖鞋,他的肌肉和皮膚閃著光。「找誰?」他問,口氣里有一些不耐煩。
「我找×××同志」,陳杲按照信封上的名字說道。「他不在,」小夥子轉身就要關門,陳杲向前邁了一步,用這個大城市的最標準的口語發音和最禮貌的詞句作了自我介紹,然後問道:「您是不是×××同志家裡的人,(估計是×××的兒子,其實對這樣一個晚輩完全不必用『您』)您能不能聽我說一說我的事情並轉達給×××同志?」
黑暗裡看不到小夥子的表情,但憑直覺可以感到他皺了一下眉,遲疑了一下,「來吧」,他轉身就走,並不招呼客人,那樣子好像通知病人去拔牙的口腔醫院的護士。
陳杲跟著他走去。小夥子的腳步聲——咚、咚、咚。陳杲腳步聲——嚓、嚓、嚓。黑咕洞洞的過道。左一個門,右一個門,過了好幾個門。一個門里原來還有那麼多門。有一個門被拉開了,柔和的光線,柔媚的歌聲,柔熱的酒氣傳了出來。
鋼絲床,杏黃色的綢面被子,沒有疊起來,堆在那裡,好像倒置的一個大燒麥。落地式台燈,金屬支柱發出拒人於千里之外的亮光。床頭櫃的櫃門半開,露出了門邊上的彈珠。邊遠的小鎮有好多好友託付陳杲給他們代買彈珠,但是沒有買著。那裡,做大立櫃的高潮方興未艾。再移動一下眼光,藤椅和躺椅,圓桌,桌布就是樣板戲《紅燈記》第四場鳩山的客廳里鋪過的那一張。四個喇叭的袖珍錄音機,進口貨。香港歌星的歌聲,聲音軟,吐字硬,舌頭大,嗓子細。聽起來總叫人禁不住一笑。如果把這條錄音帶拿到邊遠的小鎮放一放,也許比入侵一個騎兵團還要怕人。只有床頭櫃上的一個裝著半杯水的玻璃杯使陳杲覺得熟悉,親切,看到這個玻璃杯,就像在異鄉的陌生人中發現了老相識。甚至是相交不深或者曾有芥蒂的人,在那種場合都會變成好朋友。
陳杲發現門前的一個破方凳,便搬過來,自己坐下了。他身上臟。他開始敘述自己的來意,說兩句又等一等,希望小夥子把錄音機的聲音關小一些,等了幾次發現沒有關小的意思,便徑自說下去。奇怪,一向不算不善於談話的陳杲好像被人偷去了嘴巴,他說得結結巴巴,前言不搭後語,有些詞用得不倫不類,比如本來是要說「想請×××同志幫助給聯系一下」,竟說成了「請您多照顧」,好像是他來向這個小夥子申請補助費。本來是要說:「我先來聯系一下」,竟說成了「我來聯絡聯絡」。而且連說話的聲音也變了,好像不是他自己的聲音,而是一把鈍鋸在鋸榆木。
說完,他把信掏了出來,小夥子斜仰著坐在躺椅上一動也不動,年齡大概有小夥子的兩倍的陳杲只好走過去把邊遠地區領導同志的親筆信送了過去。順便,他看清了小夥子那張充滿了厭倦和愚蠢的自負的臉。一臉的粉刺和青春疙瘩。
小夥子打開信,略略一看,非常輕蔑地笑了一下,左腳卻隨著軟硬軟硬的歌聲打起拍子來。錄音機和香港「歌星」的歌聲,對於陳杲來說也還是新事物,他並不討厭或者反對這種唱法,但他也不認為這種唱法有多大意思,他的臉上出現了一個輕蔑的笑容,不自覺的。
「這個×××(說的是邊遠地區的那位領導),是我爸爸的戰友嗎(按,到現在為止他沒有作自我介紹,從理論上還無法證明他的爸爸是誰)?我怎麼沒聽我爸爸說過?」
這句話給了陳杲一種受辱的感覺。「你年輕嘛,你爸爸可能沒對你說過……」陳杲也不再客氣了,回敬了一句。「我爸爸倒是說過,一找他修車,就都成了他的戰友了!」
陳杲的臉發燒,心突突地跳起來,額頭上沁出了汗珠,「難道你爸爸不認識×××(邊遠地區的首長)嗎?他是1936年就到延安去的,去年在《紅旗》上還發表過一篇文章……
他的哥哥是××軍區的司令啊!」
陳杲急急忙忙地竟然說起了這樣一些報字型大小的話,特別是當他提到那位知名的大人物、××軍區的司令時,刷地一下子,他兩眼一陣暈眩而且汗流浹背了。
小夥子的反應是一個20倍於方才的輕蔑的笑容,而且笑出了聲。
陳杲無地自容,他低下了頭。
「我跟您這么說吧,」小夥子站了起來,一副作總結的架勢,「現在辦什麼事,主要靠兩條,一條你得有東西,你們能拿點什麼東西來呢?」
「我們,我們有什麼呢?」陳杲問著自己:「我們有……羊腿……」他自言自語地說。
「羊腿不行,」小夥子又笑了,由於輕蔑過度,變成了憐憫了,「再一條,乾脆說實話,就靠招搖撞騙……何必非找我爸爸呢,如果你們有東西,又有會辦事的人,該用誰的名義就用去好了。」然後,他又補了一句,「我爸爸到北戴河出差去了……」他沒有說「療養」。
陳杲昏昏然,臨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忽然停下了腳,不由得側起了耳朵,錄音機里放送的是真正的音樂,匈牙利作曲家韋哈爾的《舞會圓舞曲》。一片樹葉在旋轉,飛旋在三面是雪山的一個高山湖泊的碧藍碧藍的水面上,他們的那個邊遠的小鎮,就在高山湖泊的那邊。一隻野天鵝,棲息在湖面上了。
黑洞洞的樓道。陳杲像喝醉了一樣地連跑帶跳地沖了下來。咚咚咚咚,不知道是他的腳步聲還是他的心聲更像一面鼓;一出樓門,抬頭,天啊,那個小小的問號或者驚嘆號一樣的暗淡的燈泡忽然變紅了,好像是魔鬼的眼睛。
多麼可怕的眼睛,它能使鳥變成鼠,馬變成蟲。陳杲連跑帶躥,毫不費力地從土溝前一躍而過,球賽結束了,電視廣播員用溫柔而親切的聲音預報第二天的天氣。他飛快地來到了公共汽車的終點——起點站。等車的人仍然是那麼多。有一群青年女工是去工廠上夜班的,她們正在七嘴八舌地議論車間的評獎。有一對青年男女,甚至在等車的時候也互相拉著手,扳著腰肢。今日的四銘先生看了準保又要休克了。陳杲上了車,站在門邊。這個售票員已經不年輕了,她的身體是那樣單薄,隔著襯衫好像可以看到她的突出的、硬硬的肩胛骨。20年的坎坷,20年的改造,陳杲學會了許多寶貴的東西,也丟失了一點本來絕對不應該丟失的東西。然而他仍然愛燈光,愛上夜班的工人,愛民主,評獎、羊腿……鈴聲響了,「哧」地一聲又一聲,三個門分別關上了,樹影和燈影開始後退了,「有沒有票的沒有?」售票員問了一句,不等陳杲掏出零錢,「叭」地一聲把票燈關熄了。她以為,乘車的都是有月票的夜班工人呢。
1979年
⑷ 求一篇傷感美文
《溫柔的風穿堂過》(文/楊美味)
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點都不配。
她是個胖子,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就已經是個胖子了。
那年我十五歲,上高一。憑著男生特有的小聰明和初中不錯的底子,考上了市裡最好的高中,和剛剛認識的一群滿身臭汗或陽光或猥瑣的男生在學校招搖過市,嘻哈打鬧,按照成績選位置,於是坐在教室的最後一排,上課的時候和幾個跟我差不多興趣的男生打賭英語老師的胸是C還是D。
班主任經常會冷不丁出現在後門,從後門的貓眼偷看我們,我被慫恿去用彩色膠布封住了貓眼,班主任生氣盤查起來,幾個沒良心的第一個就出賣了我。班主任大發雷霆,說,你們幾個混世魔王,怕你們幾個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就把你們放最後一排,你們幾個倒還真就王八看綠豆看對眼了是吧。下星期換位置。我親自來排!
我的幸福生活就結束在這兒了。
幾天以後,座位表被貼在黑板前面,我的位置在走廊的窗子那一邊,跟窗子中間隔著兩個人,旁邊便是教室的過道。看到是靠近走廊那一邊的位置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完了,班主任會隨時隨地像幽靈一樣出現在窗子旁邊盯著你,小說看不成了,手機用不成了,小人畫不成了,紙條寫不成了,作弊也做不成了,在我本來就覺得是晴天霹靂的時候,我看到了坐在我旁邊來的同桌林依人,就更覺得人生無望了。
一列三個人,林依人坐在中間,她右邊坐著一個每天只知道拿著本子寫啊寫的女生,左邊就是我這個上輩子做了孽才輪到這個地步的可憐的我。
班上的女生大部分都很瘦,頂多也是微胖,林依人就成了班上最胖的女生。
她的臉不大,但是身上,可結結實實都是肉。她也是一個很土很土的女生,頭發永遠紮成馬尾,一個夏天就幾件T恤換來換去穿,夏天也從來沒有穿過短褲,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閑褲和牛仔褲,再加上運動鞋,本來也是很青春的打扮,但是被林依人穿上,可就完全是另一番模樣了。
衣服永遠是綳在身上,跑步的時候都邁不開步子。
我幾乎不跟她說話,即使說話也基本上都是問句。
比如,老師剛剛來過沒,講的哪一頁,這章已經學過了嗎,等等。
她也從來不找我說話,倒是跟旁邊的女生還蠻聊得來,有時候兩個人就趴在桌子上說些悄悄話,她來得比我早,走得比我晚,甚至連下課的時候連廁所都沒見她去過。這點一直是我心裡的一個疑惑。
但是那個時候我沒空顧及她,也懶得理會她。
我的心裡滿滿都是許言言。
許言言是特別好看的女生,不光是我覺得她好看,我覺得應該是,有眼睛的人都會覺得她好看。她眼睛不大,但是一笑的時候就彎彎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紅齒白。皮膚上沒有一點瑕疵,留著中發,偶爾紮起來,巴掌大的小臉,還有一顆小小的虎牙。只要許言言一笑,我就覺得我像是個在烈日下被炙烤的冰淇林一樣,融化的同時還想著,死了我也願意啊。
我經常在看電視的時候把主角想像成我和許言言。
我叼著雪茄,踢開大門,犀利的眼光看向其他的小嘍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開槍結束,救出被當成人質的許言言,風在背後吹啊吹,我的大衣飄啊飄,我酷拽地一笑,摟著許言言,背後跟著我的小弟。沒錯這個是《上海灘》。
在子彈飛向許言言的那一刻,我飛快地撲向許言言,擋在她前面,救下她的命,然後瀟灑地在她的懷里離開人世。沒錯這個是《中南海保鏢》。
我潛入少林寺學習武功,和釋小龍以及郝邵文救出被強占的許言言,在夕陽下和許言言擁吻,沒錯這個是《少林小子》。
許言言在我面前,眼含淚水,撫摸著我的臉,同時眼淚掉下來,說,「李哲,我們再也回不去了。」沒錯,這個是《半生緣》,這個太陰柔了,而且不吉利,不要這個,我呸。
而當我想像完,把目光撤回來的時候,看到了正在旁邊做題的林依人的雙下巴,頓時就覺得不寒而慄。
場景還是那個場景,但是如果把主角換成林依人的話,就從偶像劇變成恐怖片了。
我搖了搖頭,拿起筆亂寫亂畫,恍然聽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一抬頭,英語老師正盯著我,「李哲,東張西望什麼,說的就是你,作業呢?」
「我......忘在家裡沒帶。」
原以為老師會說下次帶來或者下次注意,但是英語老師說,「那行,給你十分鍾,回去拿吧。」
「啊?我家蠻遠的。」
「你家不就住學校對面嗎?上次你爸見到我還跟我打招呼,讓我特別關照一下你。趕緊的,回去拿。」
「老師,我好像帶了,我再找找。」我把桌子蓋掀起來,開始慢騰騰地,一本一本地翻,嘴裡還自言自語,誒,去哪兒了,也不在這兒。
老師翻了我一個白眼,說那你慢慢找,下課要是還沒找著我就打電話讓你爸給你送來。
我猛點頭,用書擋著自己,病急亂投醫地問林依人,「昨天的作業是什麼?」
她在本子上寫,情境對話。然後把本子推了過來。
「你們都交了嗎?」
她點了點頭,「早上就交了。課代表喊你交,你在睡覺。」
我用那本書打了打自己的頭,我就等死吧我。
「我這里有一份草稿,我交上去的不是這個,你要嗎?」
我猛點頭,「快給我!」
她拿出一個本子交給我,我把它藏到英語書下在前面摞起高高的書,開始奮筆疾書地抄。終於在下課的時候交上了作業。英語老師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放了我一馬。
交上了作業就像一個剛剛炸碉堡歸來的英雄一樣,癱在桌子上,換個姿勢看到林依人,於是隨口說了句,謝謝啊。
她直搖頭,也沒有再說話。
「哈,你連寫個英語作業都打草稿啊,這么認真。」
「也不是認真,反正也沒事。」
「那既然你這么閑,以後你打的草稿就給我抄一下吧。」
「哦。」
從這以後我每天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拿過她的作業抄在自己的作業本上,到後來我懶到跟她說,要不你幫我做一下。
林依人面露難色想推辭,但是不知為何還是答應了下來。
她自己的作業,筆跡工整,沒有一個錯別字或者塗改的痕跡。給我寫的作業上卻字跡潦草,飛龍舞鳳,居然沒讓老師看出破綻。有時候我心血來潮想要弄懂一個題,問她的時候,她會不厭其煩一遍一遍地給我講,我沒耐心,聽到一半就發脾氣,算了不聽了,她就會默默地把本子拿端正擺在自己的位置上。
林依人最好的一點是沉默。因為沉默,所以不像那些八卦的女生會問我很多不想回答的事。她跟我同桌,但是說過的話還不如樓下的鄰居多,她不問不該問的問題,好像也沒有任何好奇心。因此我和她同桌一年時間,我對她的了解依然只是她的名字和排在中上的成績以及好像永遠都掉不下來的體重。
而在這一年的時間里,我對許言言的了解可就突飛猛進了。
許言言愛笑,許言言一到下課就跟朋友們成群結隊的去上廁所或者去陽台上透氣,許言言的爸爸是個公務員,許言言最喜歡吃的就是蘿卜燉牛腩,最討厭吃的就是豆腐,許言言可一點都不愛粉色,許言言有許多的發夾,每天換著戴,許言言的成績不好但是也沒關系,反正她的夢想是當個演員,演員不需要成績好,許言言小時候一直都是短頭發,許言言愛看書,許言言老愛看些我不喜歡的節奏慢得不行的老電影,許言言一哭起來也漂亮得不得了,許言言最迷戀的明星是林俊傑,許言言還有個上大學的青梅竹馬。
假期的時候,我騎著車,穿過這個城市的大街小巷,來到許言言的樓下,盯著她陽台上的小花和亂七八糟的植物,想像著許言言給它們澆水的場景,有時候能呆好幾個小時,太陽把頭皮都曬疼了。
我經常在晚上去許言言的爸媽愛打牌的茶館,等很久很久,偶爾會碰到獨自出來的許言言,我就騎著車在她面前緊急剎車,說,許言言你怎麼在這兒啊,好巧。
許言言的生日,我在網上看好時間,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去另外一個城市,林俊傑的簽售會,排了好久的隊,然後輪到我的時候我大叫,寫上親愛的許言言,一定要寫。她的偶像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畫了一個愛心,非常快速地寫了,我還沒來得及看出那是什麼字,就被後面的粉絲推走了。後來經過我的仔細辨認,發現那幾個字是,徐艷艷。我呸,我的許言言才不會有那麼俗氣的名字呢。我在課上看的時候,林依人盯著它,於是我隨手扔給了她,說喜歡就送給你了。
我忍著瞌睡,仔細看完了許言言說喜歡的那些電影,我一部也不喜歡。可是看完之後就覺得自己又淵博了,這樣許言言跟我聊電影的時候我就不會沒有話講。
我把許言言的每張照片都存在電腦里,翻了許多在她空間留言的人的相冊,找到關於許言言從前的點點滴滴。
打球的時候如果許言言坐在觀眾席上,我比任何時候都拚命,帶著球橫沖直撞,我什麼阻礙都看不見,我只能看見進球的時候許言言的目光。
我也想過表白,但是當我看著許言言亮晶晶的眼睛的時候,我就緊張得說不出來話了。很少碰到讓我緊張的事,可是許言言總能,要是追根究底的話,大概是許言言的眼睛太漂亮,漂亮得讓人覺得在她面前永遠一無所有,永遠兩手空空。
下課的時候我盯著許言言跟旁邊的同學翻一本雜志看,不知不覺就看呆了,轉過去發現林依人正在看我,我忙解釋,「我沒在看她。我在看她的發夾。真好看。」
許言言別了一個淡藍色的發夾,是X的形狀,在耳朵旁邊。林依人點頭,「嗯,是好看。」
我沒了話接,低下頭來玩手機,過了一會兒,林依人用胳膊肘拐我,我急忙收起手機,端正假裝看書,直到班主任走。我突然沒頭沒腦地跟林依人說,「我喜歡她。」
「嗯。」林依人點了一下頭。
「下節什麼課?」
「數學。」
「下下節呢?」
「體育。」
「我靠,又是體育,還是學交誼舞嗎?」
「嗯。」
「我他媽的真的是想不通了,那個體育老師腦子里有屎吧,你們女生學跳舞就算了,憑什麼讓我們也一起啊,我都逃了一節了怎麼還沒學完。我現在最他媽討厭體育課了。」
「我也是。」
先是自由分組。我本來想邀請許言言跟我一組,但是在我扭捏猶豫的時候,許言言已經被另一個男生牽著手開始練習了。我隨便邀請了一個女生。最後落單了林依人和一個男生。那個男生喊,老師我不跟她一組。她影響我發揮。
林依人站在原地,低著頭手足無措,一句話都沒有講。
「我跟你換。」我不知道為何說出了這句非常男子氣概的話。其實我也很不想跟她一組,但是我還是換了。
我非常不耐煩地做出摟著她的腰的姿勢,卻還是跟她保持距離,無奈她體積太龐大,我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麼長,所有跟別人輕松完成的優美動作,跟笨拙的林依人一起,就成了笑料。她滿臉歉意地看著我,練習動作,明明是我動作的不規范,卻拚命跟我道歉,小聲說著對不起。
大家都停下來看著我們這一組,有的起鬨,有的偷笑,有的看熱鬧。
我心裡不痛快,於是故意摔倒,裝作扭傷,剩下的半節課,便和林依人坐在旁邊休息。
我看著許言言和別的男生手牽著手練習,心裡湧起一陣難過和不快,轉移注意力問旁邊的林依人,「你現在有沒有特別想做的事?」
「謝謝。」
「啊?不客氣啦。我在問你有沒有特別想做的事。」
「有啊,就是跟你說謝謝。」
「那有沒有特別想得到的。」
「沒有。」她想了想,搖頭說。
「怎麼會沒有呢?沒有喜歡的人嗎,沒有想要的衣服嗎,沒有想實現的願望嗎?活得真無趣啊。」
「有的東西看看就好了啊。不一定要得到的。」
「扯淡。」
「真的。看看就覺得是自己的了。」
「夢想這種事情呢,你就把它定高一點,反正你也不知道會不會實現,就定得大一點,實不實現都以後再說,算了,我打賭你的夢想一定很無趣。」
「我想做個老師。」
「得了吧,這又不是小學作文。」
「我真的想做個老師。」
我暗自搖了搖頭,林依人啊林依人,的確是跟許言言不能比,連夢想都這么無聊黯淡。
文理分班前夕,我慫恿林依人幫我寫一封情書。我文采不好。
林依人說這個我不會寫。
我說沒關系你就當是給你喜歡的人寫。不要出現性別就好了。後面的我再改。
我躲在被子里,借著手機的光,看著那封情書,一個字一個字地編輯,然後發送給了許言言。
接下來就是漫長又煎熬地等待。我聯想了很多種回復。如果拒絕的話,我應該怎麼說。如果答應的話,我接下來要帶許言言去哪裡約會。
我把屏幕按亮了一次又一次,但是卻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許言言沒有理我。
第二天我沒去上學,裝病賴在床上說自己要死了,誰都懶得理。實際上我也覺得我真的快要死了。手機滴滴地響,我急忙從枕頭下掏出手機,卻立馬失望了。是林依人發來的。她問,老師現在要收分科的志願書了,你的交了沒?
我回她,你幫我寫一張。我選理。
我壯烈的初戀就結束在這兒了。
許言言選了文,去了別的班,我和林依人選了理科,還是同桌。她依然溫柔沉默,不厭其煩地給我講同一道題。
難得碰到停電的晚上,全班點起蠟燭自習,我趴在桌子上,林依人專心地給我講現在完成時和過去完成時的區別。她依舊是那個很土很土的女生,一年過去了,好像稍微瘦了一點,又好像沒瘦,看不大出來,但是我頭一次在燭光下看著她,她的整張臉都映在橘黃色的燭光里,格外溫柔,我第一次覺得,原來林依人也是很好看的。
分科後一學期,許言言就談戀愛了。對象不是她的青梅竹馬,而是另外一個班的學習委員。我聽說這個消息,沉默了好幾天,走在斑駁的樹影下,想起關於許言言的點點滴滴,把眼淚抹乾凈,不知不覺走到了許言言的樓下,正好看到那個男生送她回家。到這兒,我才覺得,我為期兩年的暗戀,終於結束了。
從此我開始認真跟著林依人學習,每天晚上看書看到很晚,第二天早上踏著鈴聲走進教室,林依人已經在我的書桌里放了牛奶和早餐。有同學議論和拿我和林依人的關系開過玩笑,她不回應,我也不多做解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我對林依人的了解依舊不多,她也很少談及自己,我怕觸及到她不想碰觸的地方,於是也沒有多問。
高考結束以後的散夥飯上,林依人微笑著看大家開著玩笑,抱頭痛哭,她坐在角落,沒有喝一杯酒,也沒有抱任何一個人。
隔壁桌是許言言他們班,許言言被起鬨和男朋友喝交杯酒,笑聲和鬧聲交織成一片,我的腦子也一片空白,只是一杯一杯地灌酒喝。
大家都喝得有點麻了,林依人還清醒著,她一輛一輛地在路邊打車,扶著同學上計程車,跟司機仔細交代,我蹲在樹下,看見幾個林依人的影子,胖胖的,立在路邊,伸出一隻手打車,就突然落淚了,我也不知道我哭什麼。
最後林依人扶我上車,准確地跟司機說了我家小區名字,到了樓下,我坐在椅子上,林依人在我旁邊,不知道該來扶我還是站著。
我說林依人我能問你個問題嗎?
她說嗯。
我說你為什麼從來沒去上過廁所啊?
她有點害羞,笑了笑然後說,因為我太胖了,別人出去一趟你都不需要挪椅子,我出去的話,你不光要挪椅子,還要起來給我讓出位置,我才能出得去,所以我不去。
我笑,都跟我同桌三年了,這么客氣幹嘛。
跟我同桌三年的林依人。
知道我愛吃什麼的林依人,把早餐買到教室里來給我吃的林依人,從來不問我為什麼的林依人,答應我一切無理要求的林依人,占據了我大半個青春的林依人,偷偷在桌子里刻上了我名字縮寫的林依人,喜歡了我三年卻從來沒有跟我提過半個字的林依人。
「我還要再問你一個問題。有獎勵。」我說。
「嗯。」
「喜歡一個人的話,應該告訴她嗎?」
「如果她也喜歡你,就告訴。如果她不會喜歡你,就一輩子都不要講。」
我點頭,「嗯,答得好,這個獎勵給你。哈哈。他們幫你搬書的時候漏下了,我怕你丟東西,他們搬完以後就去你桌子里檢查了一下,你看,他們果然漏下了。」
我把手伸進口袋,拿出來,然後攤開手,手心裡安靜地躺著一個發夾,淡藍色的X的形狀,我當初稱贊許言言頭上的那個,一模一樣的發夾。
她接過去,說道,「謝謝。」
我和林依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念完大學以後,我去了一個更大的城市發展。
同學聚會,我搜尋了一圈,沒看到林依人。卻看到了許言言。我和許言言已經多年未見。她嫁人了。她還是當年那麼漂亮,我倒了一杯酒給她,說你好歹拒絕一下我讓我徹底死心啊。
她問,什麼拒絕。
我說我給你發的告白簡訊啊。哈哈我在被子里編輯了好久,結果一個標點符號都沒回我。
她一臉詫異,我沒收到啊。我還說你怎麼後來都不來找我。
我愣了一下,原來沒收到啊。
她認真地點了一下頭。
林依人沒來。他們說她已經瘦了好多,變成了真正的依人,做了英語老師,在當初我們念書的那所學校,碰巧趕上去參加教研會所以來不了。大家調侃,看林依人沒來你失望得那樣,果真年輕時候的戀情才是最珍貴的。
我從沒喜歡過林依人,而我的青春里,到處都是林依人。
晚上回家以後,我翻箱倒櫃找出了當初林依人替我寫的那封情書。
我不想說從第一次見你就喜歡這么俗氣的話,盡管這是事實。
我不想說想照顧你於你度過餘生這么虛假的話,盡管這是事實。
我不想說我我真誠溫柔地愛著你勝過我自己這么自大的話,盡管這也是事實。
我只是想在此時此刻告訴你,我不嫉妒你愛的人,我不奢求不會發生的結果,我不拒絕你的任何一個請求,我甚至不願告訴你我愛你,這才是我愛你的方式。
我不願成為炙烤的烈日,不願成為夏天的暴雨,我只願成為,一陣穿堂而過的最溫柔的風。
我不會做驕傲高貴的金駿眉,我也不想成為涼爽的雪碧,我只願成為靜靜等待你的那杯溫熱的白水。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人在樓上看你。我不願成為那風景,也不會成為那人,我只願成為,支撐起你的那座橋。
望採納~
⑸ 歐亨利的一則短故事,在意林還是讀者上看到的
是歐亨利短篇小說(汽車等待的時候),你說反了是男的有錢 女的弄巧成拙
原文
黃昏剛降臨,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來到那個安靜的公園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長椅上看書,一張大網眼的面紗罩住了她的頭巾帽和安詳恬靜的眼睛。昨天同一時間她就來過,還有前天;了解這個情況的年輕人在附近徘徊。
翻頁時,姑娘的書從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滾落一碼遠。年輕人迫不及待地撲到書上,帶著公園里和公共場合盛行一時的風度——彬彬有禮地獻殷勤,把書還給它的主人,用悅耳迷人的聲調冒險說了句不相乾的關於天氣的話。
姑娘從容不迫地打量著他,瞅著他整潔平凡的衣服和他沒什麼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興的話不妨坐下,」她說,聲音低沉爽朗,「光線太暗了,看書不合適。我寧願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說道,「我很久沒有看到像你這樣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你。美麗的小妞?」
「不論你是誰,」姑娘冷冰冰地說,「你必須記住我是個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諒你剛才說的話,我請你坐下,如果這一請卻招來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沒請過。」
「我衷心請你原諒。」年輕人央求說。
「換個話題吧。現在談談這條小路上來來往往的人吧,他們去向何方?為什麼匆忙?他們幸福嗎?」
「看看他們確實很有意思,」他順著她的話說,「這是生活的美妙戲劇。有的去吃晚飯,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們的身世。」
姑娘說:「我不那樣好奇。我坐在這兒是因為只有這兒,我才能接近人類偉大、共同、搏動的心臟。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遠感不到這種搏動。你猜得出我為什麼跟你聊天嗎——貴姓?」
「帕肯斯塔格。」年輕人回答。接著,他急切地期待她自報姓氏。
「不能說,」姑娘舉起一根纖細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說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讓自己的姓名出現在報刊上簡直不可能。這張面紗和女僕的帽子掩蓋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說話,是因為我想和一個沒有被可鄙的財富和虛偽的社會地位所玷污的人談話。哦!你不知道我多麼厭倦——錢!錢!錢!歡樂、珠寶、旅行、交際,各式各樣的奢華叫我膩味透頂。」
「我總是想,」年輕人吞吞吐吐地試探說,「錢準是個好東西。」
「夠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當你有了幾百萬時——,」她做了一個無奈的手勢,「叫人生厭的是那種單調。開車兜風,宴會,看戲,舞會,晚餐,一切都鍍上了財富的奢靡色彩。有時候,香檳酒杯里冰塊的叮當聲就幾乎讓我發瘋。」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問道。
「我,」帕金斯達克先生宣稱,「在飯館里幹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問。
「我是出納員,就在——」他們面前正對著公園的街上有一塊耀眼的「飯店」燈光招牌——「那家飯館。」
「你怎麼不上班呢?」她問道。
「我值夜班,」年輕人回答,「再過一小時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會面?」
「很難說。也許——不過我可能不再發奇想了。現在得趕快走啦,還有一個宴會。你來這里時也許注意到公園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輛汽車,白色車身的。」
「紅輪子的那輛嗎?」年輕人皺著眉頭沉思地說。
「對。我總是坐那輛車。皮埃爾在車里等我,他以為我在廣場對面的百貨大樓買東西。想想這種連自己的司機都不得不欺騙的生活,多麼不自由。再見。」
「現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說,「公園里都是些粗魯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願望,」始娘堅決地說,「你就等我離開後,在椅子上坐十分鍾。再見。」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莊地離開了。年輕人看著她優美的身形走到公園邊上的人行道,走向停著那輛汽車的拐角。他不懷好意、毫不猶豫借著公園里的樹木的掩護,沿著與她平行的路線,牢牢盯著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輛汽車,然後走過汽車,朝街對面走去,走進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飯館,走到裡面某個隱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紗,坐到出納員的位置。
年輕人沿著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轉角上,他腳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裝書,他認出是姑娘剛才看的書,漫不經心地撿起來,看到書名是《新天方夜譚》,仍舊把書扔在草地上,遲疑了片刻。然後他跨進那輛等著的汽車,往座墊上一靠,簡單地對司機說:「俱樂部,昂里。」
⑹ 皇家禮儀 貴族生活
國外分;國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恩......恩 .......恩........
1.成為教皇後,形勢還在,只是逐漸被人們淡忘!
2.這個不清楚
3.貴族肯定有稱號的,詳細的是關於歐洲貴族的稱號
【歐洲貴族稱號】
皇帝(Caesar, emperor, imperator, kaiser, the King of Kings)、
王(王Rex, king, monarch, roi)、
公爵(ke)、侯爵(marchese, margrave, marquis)、
伯爵(Graf, comte,conte, count, earl)、子爵(vicomte, viscount)、
男爵(baron, baronage, baronial)、
勛爵 (Lord, lord)、騎士/士爵/爵士(knight,sir)爵位是歐洲封建君主國內分封貴族的等級制度。它最早出現於中世紀,在近代的一些國家中仍然繼續沿用。一般以佔有土地的多少來確定分封爵銜之高低,主要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這五等。
公爵:在貴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級,地位最高。這個爵名的由來有三:一是歐洲氏族社會解體時期,日耳曼部落的軍事首長;二是古代羅馬部落的軍事首長;三是古羅馬時代的邊省將領,後指地方軍政長官,其拉丁文原意為"統帥"。隨著封建關系的發展,王權的日益強化,公爵成了統治階級中的上層人物。在英國,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紀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分封的,被封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員。十五世紀後才打破這慣例,少數非王室人員也被封為公爵。
侯爵:侯爵是貴族的第二等級。查理大帝在位時它是指具有特別全權的邊區長官,相當於藩侯,查理曼帝國分裂後,變成了獨立的大封建領主。封建王權加強後,侯爵成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其地位與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紀後,才確認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在羅馬帝國時,伯爵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在英國,伯爵之銜歷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愛德華被封為公爵之前,它是英國最高的爵位。這一爵名,來源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丹麥。
子爵:子爵原系法蘭克王國的國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國王查理曼於八世紀時封的,後來傳到歐洲其他大陸國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後來獨立存在,也可世襲。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紀才傳入英國,博蒙德·約翰於一四四○年第一個被封為英國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貴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級。在十一至十二世紀時,它是歐洲君主國國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語中,男爵(Baron)一詞,是諾曼人在征服歐洲大陸時引進來的,本義為"只不過是普通的人",後來演變為"強有力的人"。當時,英國的那些直接從國王那兒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稱為男爵,但這並非由國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約翰·比徹姆為男爵後,男爵才成為英國貴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這五個貴族爵位中,又根據其能否傳給後代,分為世襲貴族和終身貴族兩類。世襲貴族死後可由長子繼承,終身貴族僅限本人活著時擔任,死後其子不能承襲。
英國的封號授予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而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准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於平民,而非貴族
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在近代是位於侯爵之下,在沒有侯爵的國家則位於公爵之下
歐洲爵位詳談(英系)-------公,侯,伯,子,男
伯爵: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男爵: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公爵: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候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子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鬨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品牌門多啦~比如;
而在JAKKETT的女裝展示中,我們也領略到了歐洲女人的另一種風貌。比如在馬球、馬術系列,通過圍繞馬球、馬術運動代表的貴族生活信念,以活力色系及創新搭配方式,特別是短靴、高筒靴和馬仔標志等馬術運動元素的借用,表現了女人自信高貴與活力,又傳達激情健康且時尚貴族的生活方式。
當然,歐洲生活並不限於此。除了義大利的頂級服飾,現場還展示了瑞士的奢華鍾表、法國的清雅香水以及歐洲風味極濃的家居擺設,在品味著義大利美食之間,在古堡、花園、藍天、綠地之間,讓人彷彿迷失在歐洲貴族的私家花園里。
恩....恩....恩....再說哈中國貴族和別國貴族;
歐洲貴族與中國貴族最大的不同是,歐洲貴族基本上是永久世襲的,被外力和制度剝奪貴族稱號的可能性很小。即便國王換了人,原先的貴族也還是貴族。中國古代的貴族,雖然也可以世襲,但是有一個限度,一般是傳了5代之後,就不再世襲,成為與平民一樣的身份。即使是皇親,也逃脫不了這個規律。因此,中國古代有一首著名的詩寫道:「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說的就是這種貴族的盛衰。山東曲阜的孔子世家,歷時2000多年,一直被歷代皇帝加以封號,享受某種特權。這種現象在中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貴族永久世襲是歐洲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徵,它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主要是能夠限制王權。貴族領地內的事務由貴族自己說了算,國王也管不到。因此,歐洲基於封建制度的貴族世襲,是一種分權,也可以看作是早期民主的萌牙我們不能說歐洲世襲的貴族後代都是無能之輩,但世襲貴族後代的囂張、傲慢、無能也是常見的事實。由於永久世襲的關系,很多歐洲貴族後代都沒有努力上進的壓力,紈絝子弟,游手好閑,揮霍敗家的很多。這就造成一個明顯的後果:為了貴族身份而竭力裝扮的虛榮。進入民主社會之後,由於貴族已沒有多少實際的特權,這種虛榮比以前有所減少,但依然還是存在的。昨天說到的黛安娜就是出生在這樣一個虛榮心尚在的破落貴族之家,這對於黛安娜後來的身世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什麼都不知道還寫?寫你熟悉的領域啊.這樣好掌握.漫漫來嘛.我還給是想寫一篇木偶的,但都放棄拉!
⑺ 色,是不是交誼舞的靈魂
色,是不是交誼舞的靈魂
偶然翻看前任吧主珊然女士的一篇關於交誼舞心得體會的文章,對交誼舞及共舞的男女關系作出很好的詮釋,特此推薦給大家,與大家分享:
有些事不宜說破,彼此心照不宣,共同維持著一種朦朧的局面。比如跳舞,大家一本正經地進了舞場,這是公認的高雅的娛樂活動,雖然男的抱著女的,女的依偎著男的,那可是健康的人間交流啊,千萬不要往別處想,如果想了,也不要去捅破那張薄如蟬翼的紙,即使都看得那樣清晰,感覺是那樣真切,也得緘口其言。這就是大雅若俗的道理吧。交誼舞就在這樣的玄妙格局下旋轉著繽紛的燈光,回盪著迷人的音樂,敲擊著咚咚鼓點,男男女女享受著該享受的東西。
不要一說到色,就用陰暗的心理去想,色是人類的天性。
我國幾千年傳承下來的觀念,男人是不好隨便拉自己妻子以外女人的手,更不可以樓摟抱抱。在封建社會女人不可以將東西直接遞到男人的手中,應當是放在盤中,或者放在桌上,這就是孔老夫子所宣揚的男女授受不親的規矩。封建禮教人為地把性禁忌擴大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異**往不為社會所容,所謂「男女不雜坐,男女不同行,男女不同席,叔嫂不通問」。
現代的交誼舞,取消了男女直接接觸的禁令,男女伴舞正是它的最大特點。它為男女直接接觸提供了方便,它把夫妻之外的男女親密接觸合法化。不再提心吊膽,也用不著偷偷摸摸,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坦然自得。交誼舞這洋玩藝兒,自從傳入中國後,經歷過許多跌宕起伏的命運,一會兒禁,一會兒放,都是圍繞一個敏感的主題,「色」,長期糾纏不清。
過去,有些人總覺得跳舞裡面有鬼,男人和女人抱在一起總不會有好事,你說鍛煉身體吧,怎麼非要這樣摟著女人「鍛煉」?你說「欣賞」音樂吧,為什麼一定要一男一女在地上磨蹭才有勁?好象是掛羊頭賣狗肉。這樣搞下去會不會移情別戀,會不會亂套?會不會是培養第三著的基地?會不會影響家庭和睦社會穩定?越想越嚴重了。
交誼舞的確是「性含量」非常豐富的舞蹈形式,可以說是邊緣化的性接觸,除了**之外,在舞廳看到的五花八門的動作,使許多人思想陷入了尷尬境地。有的人步入舞廳時,迎面掛著「未成年人不得入內」的牌子,不免產生了一絲負罪感。你看許多電影、小說、電視劇在描寫男女苟且之事常常把交誼舞作為背景,如果只是用「交誼舞是高尚文明的文化娛樂活動」一句話概而括之,並不能完全消除人們思想上的陰影。不過,弊端也罷,陰影也罷,如果變換個思考方式,這些所謂「問題」的存在,恐怕就是交誼舞生命力和誘惑力的源泉。為什麼交誼舞有這樣大的魅力?為什麼經久不衰?因為它符合自然規律。
交誼舞基本架式,以三步和四步舞來說,男伴的左手與女伴的右手相握,右手摟女伴的腰,男的擁抱女的的姿態,體現了男性對女性的愛撫和護衛。反映了男性的主動性。著名作家張愛玲說過:對於大多數的女人,「愛」的意思就是「被愛」。交誼舞的基本架式,使女人依偎在男人的臂彎里,有了自己的一個小小的領地,心理上有了短暫的歸屬感,隨著迷人的音樂旋律,好像乘上了由男人臂膀圍攏的小船,在愛的海洋里盪漾。
雙方的面孔相對但又不是直面,在肩頭錯開,既可以委婉的相互欣賞,又便於貼近耳邊講些悄悄話。透過肩頭這個窗口,還能夠看到更加紛繁的世界。一邊抱著舞伴,一邊瀏覽擦肩而過的美景百態。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的,身在曹營心在漢,也未嘗不可。可以說達到了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美妙境地。
在動作的默契上,交誼舞是以男士為主動方,男士以手上的外界看不到的秘密信號傳遞給女伴,女士在男士的指揮下,玩轉出優美的花樣。可以說交誼舞是男人玩耍女人的舞蹈,女人依偎於男人長臂下施展美麗的默契,可以說真正是展現「心想事成,萬事如意」的一種藝術。
試想若是把這些水分擰干,抱著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具木乃伊,跳舞就不再是一種樂趣。如果硬要把男女拉開,那就變成了廣播體操,舞廳和夜總會都只好關門了。
但堅冰終於破開。在交誼舞被禁多年後的1979年春節,中央電視台突然播放了共青團中央出演的一個舞蹈節目,跳的是交誼舞「快三步」。這個小節目,一下子在中國老百姓中激起了巨大的波瀾。80年代以後交誼舞熱再度席捲神州大地。當時,到處可以聽到蓬嚓嚓,甚至出現這樣的順口溜:「十億人口三億賭,剩下七億在跳舞」。足見廣大勞苦大眾對於舞的追求和譏渴。交誼舞為平民階層性禁錮,割開了一個小小的空隙,許多下崗待業的人,花上幾塊錢,就可以到舞廳,得到一些籍慰、舒展,把壓抑的愛和生活中的郁悶釋放出來。
性原本是美麗的珍貴的東西。後來被試圖壟斷它的統治階級,從老百姓手中奪來,成為少數人的專有權利,不論是古代的皇帝,現代的權貴,他們都不會放棄這個權利,十個貪官九個淫,而老百姓則是不可做,不可說,不可想,不可看,不可聽。被賦予黃色、淫穢,一有逾越,加以治罪。
我想,交誼舞給普通的民眾保留了一小塊綠地,可以說交誼舞還原了古人類兩性關系的原生態,大概億萬年前,我們的祖先們在篝火旁半裸著身體的狂歡,那時沒有人給它扣上色情的帽子。現代交易舞為保存人類的純真,留下了一絲古老的記憶。
⑻ 《了不起的蓋茨比》 中的女性形象
有點亂碼,自己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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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蓋茨比》中展現了一幅輕浮放浪,玩世不恭的非道德女性群
像.書中眾多的女性人物中,沒有一個具有良好的行為或道德責任感.一方面,小說通過展現這幅非道德女
性群像,讓人們看到了那個世界的腐化與墮落;另一方面,對所有女性人物的負面刻畫也暴露出對一戰後涌現
出的新女性形象———現代女性———的不滿情緒.
紙
迷金醉的浮華世界,膚淺的價值觀使人們把
對社會地位和享樂的追求置於一切之上.弗
司各特 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被
公認為這個"爵士樂時代"的編年史.書中蓋
茨比在長島的豪宅及那兒的笙歌達旦,飲宴
享樂是這個時期美國社會的一個縮影.在這
里,高雅的交誼舞變成了"老頭子推著年輕姑
娘向後倒退,無止無休地繞著難看的圈子",
和"高傲的男女抱在一起按時髦的舞步扭來
扭去,守在一個角落裡跳"['].事實上,這個
社會因其極度的精神空虛與道德貧困而被稱
為一個道德的荒原,生活在這個道德荒原上
的是一群腐化男女.可是,我們從小說中的
腐化男人中仍能找出幾個有點道德的,比如
小說的敘事者兼主角之一的尼克 卡洛威,還
有雖然以非法手段賺錢,但仍然"一大幫子都
放在一堆還比不上"的蓋茨比;此外,威爾遜
雖然有缺點,但忠誠於妻子,也可算得上一個
朴實,勤勞的人;還有在灰堆谷開有一家小咖
啡館的米切里斯,也是一個善良的人,在茉特
爾死時,他盡力照顧和安慰威爾遜.然而,書
中的眾多女性人物(無論來自哪個階層)中,
沒有一個具有良好的行為或道德責任感,她
們是一群地地道道的敗類:要麼粗俗愚蠢,輕
浮放盪,愛出風頭,令人厭惡;要麼淺薄虛偽,
冷酷無情.不僅傳統意義上的純潔善良,溫
柔順從,無私奉獻的"家庭天使"型或"賢妻良
母"型的女性不見蹤影,任何意義上的"好女
人"均不存在,可以說,人們在小說中看到的
是一幅輕浮放盪,玩世不恭的非道德女性群
像.
首先,讓我們看看出現在小說中的各種
次要女性人物.在蓋茨比的宴會上,充滿了
毫無誠心,彼此始終不知姓名的太太們之間
親熱無比的會見,以及無數由於醉酒而引發
的歇斯底里:一個滿身珠光寶氣的年輕姑娘
伸手抓過一杯雞尾酒,"一口乾下去壯壯膽
《了不起的蓋茨比》通過展現這幅非道德
女性群像,形象地描繪出了一個道德虛空的
腐敗社會.畫像的直接描繪者是小說的敘事
者兼主角之一的尼克.尼克聲稱自己的美德
是誠實:"我所認識的誠實的人並不多,而我
自己恰好就是其中的一個."[!]他是在蓋茨比
死後受到道德責任感的驅使講的這個故事,
他"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穿上軍裝,並且永遠在
道德上保持一種立正姿勢."[!]在尼克的敘述
中,我們看到了他對婦女們道德淪喪的明顯
的譴責.作者顯然有意立他為值得信任的敘
事者和道德中心.可是,尼克作為敘事者的
可信度值得懷疑.評論家司各特 唐納德森
(#$%&&'%()*+,%()在其《尼克的問題》一文中列
舉了大量證據說明尼克在某些方面並不值得
信任[-].其實,尼克的"女人不誠實,這是人
們司空見慣的事"[!]就暴露出他對女性的偏
見,而他對女性的偏見顯然使他無法客觀公
正地描述與評價女性.
眾所周知,在一戰後的美國存在著腐化
墮落現象是事實,但同時它也是一個社會變
革異常急劇的社會,尤其在女權方面.在
!."/年,美國婦女爭得普遍的選舉權.服飾
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此前的婦女裝束———緊
身束腹,長襪,長裙,長頭發———已不多見,緊
01
身束腹幾乎消失,大膽的新潮女性甚至不穿
任何緊身內衣,裙子變短,短發成為年輕女性
的時髦發式,而最引人注目的是婦女們在言
行舉止方面的改變,婦女可在公開場合抽煙
喝酒,上夜總會或私人聚會享受夜生活.人
們渴望擺脫傳統的束縛,自由表現自我,這個
時代流行的狂野且極其性感的新潮舞就體現
了他們的這一願望.人們把這個時代的新女
性稱作"現代女性"(!"#$%?'()%*+().婦
女的這種新形象在當時理所當然地受到傳統
人士的反感,他們認為,婦女們對她們的傳統
角色的背叛會不可避免地導致家庭的破裂和
社會道德的淪喪.即使是像司各特 菲茨傑
拉德這樣一個娶了一個現代女性,拚命趕在
時尚前頭的作家也不例外.《了不起的蓋茨
比》中的女性人物盡管存在著各種個性差異,
但基本上都是"現代女性".對所有現代女性
的負面刻畫,暴露出了作者對現代女性的偏
見與不滿情緒.事實上,作者本人也承認,這
本書在某種程度上是"一本男人的書",他是
在此書,-./年出版前,在寫給帕金斯
($+01#223#'45(6)的一封信中表露這番意思
的,他擔心此書的聲望會因此而受影響[7].
事實是,書一出版即獲成功.但不管怎樣,這
部小說在女性人物的刻畫上存在片面性這一
點是不難發現的事實.
⑼ 好詞好句好段 急 !!!!!
4陰暗潮濕的閣樓里,還會有張蒼老的面孔對著藍天嗎?牆根下的蟲兒,還會聽到那憂郁悲哀的嘆氣聲嗎?嘮叨個沒完的媽媽,還會緊綳著臉說爺爺「老不死」嗎?……
吝嗇
杏子一掛果,二嫂就開始緊張了,為啥?怕別人偷唄!果子一天天大,二嫂一天天慌。待到有第一顆果子泛黃,二嫂就拾一筐土坷垃放在堂屋門口。一邊做針線一邊聽著外邊的動靜。一有腳步聲停下,二嫂就開始隔牆頭扔土坷垃。久而久之,大夥兒上地出工也得繞道而行了。
有一次,饞嘴的阿毛耐不住那黃果的誘惑,找來棍子還沒打落一顆,二嫂便聞聲趕來,可憐的阿毛撒腿便跑,二嫂不依不饒地緊追不放。阿毛絆著坷垃摔了個「嘴啃泥」,嘴唇破了,血汩汩地流。
描寫太陽的好句:
滿天紅雲,滿海金波,紅日像一爐沸騰的鋼水,噴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陽像個剛出門的新媳婦,羞答答地露出半個臉來。
太陽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強光從樹梢頭噴射出來,將白雲染成血色,將青山染成血色。
太陽慢慢地透過雲霞,露出了早已脹得通紅的臉龐,像一個害羞的小姑娘張望著大地。
燦爛的陽光穿過樹葉間的空隙,透過早霧,一縷縷地灑滿了校園。
太陽更低了,血一般的紅,水面上一條耀人眼睛的廣闊的光波,從海洋的邊際直伸到小船邊沿。
天空被夕陽染成了血紅色,桃紅色的雲彩倒映在流水上,整個江面變成了紫色,天邊彷彿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陽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渾身舒坦。
陣陣春風,吹散雲霧,太陽欣然露出笑臉,把溫暖和光輝灑滿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懸當空,紅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著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時的火焰來。
沒有敢抬頭看一眼太陽,只覺得到處都耀眼,空中、屋頂、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著點紅,由上到下整個像一面極大的火鏡,每條都是火鏡的焦點,彷彿一切東西就要燃燒起來。
晚秋了,太陽懶洋洋地掛在天上,像個老公公露著笑臉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陽像被罩上橘紅色燈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線,照得身上、臉上,暖烘烘的。
太陽一到秋天,就將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間。瞧,田野是金黃的,場地是金黃的,群山也是金黃的。
冬天的太陽像月亮一樣蒼白無力。
太陽正被薄雲纏繞著,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陽一年操勞到頭,忙到冬天,就筋疲力盡,幾乎放不出熱力來了。
和煦的陽光,透過稠密的樹葉灑落下來,成了點點金色的光斑。
遠處巍峨的群山,在陽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黃色的外衣,顯得格外美麗。
陽光被層層疊疊的樹葉過濾,漏到他身上變成了淡淡的圓圓的輕輕搖曳的光暈。
這時候正是早上八九點鍾,明亮的陽光在樹葉上塗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銀色的光環。
陽光透過淡薄的雲層,照耀著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銀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發花。
金燦燦的陽光傾瀉下來,注進萬頃碧波,使單調而平靜的海面而變得有些色彩了。
紅艷艷的太陽光在山尖上時,霧氣像幕布一樣拉開了,城市漸漸地顯現在金色的陽光里。
那刺穿雲塊的陽光就像根根金線,縱橫交錯,把淺灰、藍灰的雲朵縫綴成一幅美麗無比的圖案。
太陽剛剛升上山頭,被鮮紅的朝霞掩映著,陽光從雲縫里照射下來,像無數條巨龍噴吐著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陽光透過縫隙,灑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燦爛的陽光正從密密的松針的縫隙間射下來,形成一束束粗粗細細的光柱,把飄盪著輕紗般薄霧的林蔭照得通亮。
太陽泛起火紅的笑臉,使朦朧的校園豁然揭去紗帳。
天際出現了一抹紫紅色的朝暉,像綻開的紅玫瑰。
剛剛起身的太陽呵,精神抖擻,紅光四溢,把整個世界照得通亮。
火紅的旭日剛剛透出海平面,給美麗恬靜的大海抹上一層玫瑰色。
朝陽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風乍起,細浪跳躍,攪起滿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輪紅日,灑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條條金鞭,驅趕著飛雲流霧。
海面上躍出一輪紅日,鮮艷奪目,海空頓時灑滿了金輝,海面由墨藍一變而為湛藍。
金燦燦的朝暉,漸漸染紅了東方的天際,高高的黃山主峰被燦爛的雲霞染成一片緋紅。
太陽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紅彤彤的面龐,霎時,萬道金光透過樹梢給水面染上了一層胭脂紅。
朝陽開始像一盞扁圓的宮燈冉冉升到空中,霎時,便形成滾圓的火輪,高高升起,噴射出萬道金幅,給萬物罩上一層燦爛的霞輝。
早晨的太陽,像牛車的軲轆那麼大,像熔化的鐵水一樣艷紅,帶著噴薄四射的光芒,坐在東方的嶺脊上,用手撩開了輕紗似的薄霧。
烈日把他黑黝黝的脊樑曬得似乎要冒出油來。
晴空萬里,天上沒有一絲雲彩,太陽把面烤得滾燙滾燙。
毒辣辣的陽光曬紅了高粱,蒸黃了楓葉,烤焦了旁山公路。
盛夏的陽光真像火燙的辣椒水,坦盪盪的街上,沒有一塊蔭涼地。雄壯巍峨的山峰被夏日的驕陽鍍上了一層金色,更顯得峻峭,壯觀!
驕陽的兩道光柱穿過房間,宛如兩條透明的金帶,內中閃耀著星星點點的塵埃。
兩旁高大的楊樹,枝葉都被夕陽鍍上一層金紅色。
雪停了,夕陽把雲彩輕輕推開,吐出了淡淡的粉紅。
夕陽的余輝透過霞雲,灑在江心,形成一線閃爍的金斑。
路旁的樹枝切割著夕陽,把光的碎屑不斷地灑向染金的地面。
夕陽的半個臉蛋已經沒入地平線,黃昏夾著習習涼風飄然而至。
殘陽從西山上斜射過來,地面的一切都罩在一片模糊的玫瑰色之中。
煊紅的夕照把江水染成瑰麗的金波,在水天相接的抖動著碎金子似的海面上,飄來幾只歸舟。
這時候,夕陽已經銜著山巔了,西面的半邊天空,像起了大火球似的,燃燒著一片血紅的晚霞。
夕陽那輝煌美麗的影子投在被晚風吹皺的江面上,撒下了一大片閃亮的、鮮艷的玫瑰紅的細鱗片。
夕陽的余輝染紅了在藍天里游盪的白雲,還替它們鑲上了亮晶晶的花邊,這幾塊白雲一會兒就幻成了玫瑰的晚霞。
太陽啄破黑夜的蛋殼,探出頭來,羞羞答答地向大地張望。
這時,遠遠前方,無數層巒疊嶂之上,迷濛雲霧之中,忽然出現一團紅霧。
不久,一個紅球即從大洋里冉冉跳出,那水天相連的地方頓時成了一片熊熊的火海。
太陽終於探出了半個頭,那麼大,那麼紅,接著像被誰推了一下,猛地跳了出來,變成了純金色。
太陽猛地一跳,蹦出了海面,霎時間,那遼闊無垠的天空和大海,一下子就布滿了耀眼的金光。
天空漸漸亮了起來,一輪嫣紅的朝陽,從東山後面拖地跳了山來,頓時,天地間霞光四射,流水溢彩。
大地上萬物都燙了金似的,在原來各種顏色的表層,濃濃地染上了一抹橙黃,並且反射出道道炫目的光輝。
漸漸地,那東方的霧氣先有些微紅,在、這紅色越積越濃,便突然劃出一線鮮紅,那鮮紅里突然跳出一個通紅的光輪。
嬌艷的朝陽,已從東邊群山背後跳了出來,萬屢紅霞四溢,和山谷中緩緩升騰的晨靄交融,變幻著五光十色的光環。
星星已經淡下去了,東方天邊上開始放白了,這時候天際變化得很快,漸漸白得晃眼,接著從地平線上開始一抹一抹地放射出紅紋。
太陽躍出灰濛蒙的海面,小半輪紫紅色的火焰,立刻將暗淡的天空照亮了,在一道道鮮艷的朝霞背後,像是撐開了一匹無際的藍色的綢緞。
只見碧空襯著淡藍,一會兒,淡藍變成橙黃,邊上鑲著緋紅,這紅光越來越多,從空中直射海面,先是一點,接著一片,飛快地向四面擴散。
紅日西垂,海面上泛起一層層金色的漣漪。太陽已經落出了,西邊天上只留下一抹淡淡的胭脂色。
當瀟瀟雨下,夜色深沉的時候,長安街像一條靜靜的長河,彩色的車燈倒映在濕地上,如疾馳的流星。
我的那輛「捷安特」真漂亮,車身是湛藍色的,輪圈、鋼絲旋轉著一圈圈光環,一蹬,一個勁兒地向前躥,輕捷、靈巧、穩當。
式樣繁多的小汽車穿梭來往,像一條彩色的河在流動。
尖厲的汽笛聲撕破了灰沉沉的長空,列車猶如綠色的游龍,呼嘯著飛馳南下。
那千百艘高的、低的、大的、小的、圓頭的、方形的船隻,挨肩擦背地擠在跳盪著火焰般波浪的十多平方公里港灣中。
汽笛發出雄壯的吼聲,輪船像一匹鋼鐵駿馬,斬波劈浪,向遠方沖去。
春天的太陽把深圳機場烤得暖烘烘的,巨大的客機像一條酣睡了的鯨魚,泊在停機坪上。
「當、當、當……」爺爺的那座老鍾又扯開了嘶啞的喉嚨,發出了沉悶而又悠長的聲音。
我的小鬧鍾是淺藍色的外殼,銀白色的支架,圓形的鍾盤上罩著一塊透明的玻璃,造型美觀精巧。
生日那天,伯伯送給我一隻手掌形彩色電視機,那屏幕真是小巧玲瓏,只有火柴盒那麼大,圖像卻一點也不失真,還是立體聲呢。
爺爺喜聽評彈,用的是那隻棕色收錄機,老掉牙了,接觸不良,聽著聽著不響了,用手一拍又響了。於是,常見他一邊聽評彈,一邊用手輕輕拍一下收錄機。
一按電鈕,洗衣機就隆隆地唱起歡樂的歌,歌聲停止了,衣衫也就干凈了。
電視機、錄音機、電扇、電冰箱、洗衣機、空調設備、錄像機把房間點綴得五色繽紛、光彩耀人,小型電腦在家庭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學校「藝術節」開展時,我特別欣賞陳列彩蛋的櫥窗,那裡面的彩蛋都是同學們課余繪制的,有古典人物故事,有京劇臉譜,還有不少小動物造型。
雖說只是泥塑的老虎,但因造型逼真,看上去真是虎虎有生氣呢。
這幅山水軟木畫給客廳捎來了一股山野之風,每每賞之,便覺得清雅不已。
針扎大約要算土生土長的民間工藝品了,雖然「土」,但「土」得可愛,「土」得朴實,堪稱「精品」二字。
我停下腳步,仔細瞧,呀!原來是用樹根雕的兩個人,正在跳交誼舞,是那樣的逼真!要不是它太小;你一定會把它當做真人呢。這盆景的名字叫「輕歌曼舞」,真是名副其實!
我的桌斗里放著一個破舊的碎花書包,雖然破舊,但它卻是我的一隻小船,一塊珍寶。
書包是一隻船,載著我去泛遊學海,沖急流,越險灘,飄流遠航,到達勝利的彼岸;書包又是珍寶,它融有媽媽的情和愛,給我勇往直前的力量。
它終於初具形態:一條寬頻子把一個不大不小的布兜做成了,那樣子還真像個小船,上面還綉著「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字樣。
一枝普通毛筆的「身高」約有6寸,這種構造正是為了適合楷書、行書、草書等不同書體的書寫需要。
筆筒是用可口可樂易拉罐做的,表面粘著的上百個小海螺殼拼成了一個奇特的圖形。
圖書館里藏書9萬多冊,從學生的習作到莎士比亞的戲劇,從淺顯的科學小叢書到愛因斯坦的巨著,應有盡有。
多少個夜晚,小台燈閃閃發亮,陪伴著我復習功課,它最知道我的煩惱和歡樂。
紅鯉魚宛如一塊塊紅綢在水面上下舞動。
瞧,一條大鯉魚跳出水面,那片片魚鱗,在陽光下忽閃忽閃的,真像穿了一身銀亮的盔甲。
大頭鰱魚一直浮在水面,像一把把飛快的剪刀,在裁剪碧綠的綢緞。水面上盪漾起圈圈漣漪,就像綴在綠緞上的朵朵花瓣。
鯧魚長著一對圓溜溜的大眼睛,張著一張小嘴巴。寬大的肚子扁扁的,一點魚鱗也沒有。尾巴很像小燕子的尾巴,又像一把張開的剪月。
水中眾多的魚兒是「馬口」,是言其口與頭不成比例,且狀如馬嘴,肚皮雪白,有的背上暗青,有的背上成五彩,我們也叫「花哨」,雖然俏麗,卻極嬌弱,十分難養。
那粉青色的青魚大模大樣地在「散步」,一會兒浮向水面,一會兒潛入水底。
鯊魚在海面上迅速地游來游去,忽而沉人海底,忽而飛躍前進,矯健驚人。
「篤、篤」,啄木鳥像淘氣的娃娃,點著老樹爺爺的額頭。
沙鷗時而在海面上戲水,時而像一個個閃動的光點追趕著白帆。
不必言語,連草上的鷺鷥也只是輕輕地、輕輕地飛翔,在黃昏里展出了一道最美的弧線……
院里飛來的一對山鳥,紅紅的喙,小巧玲瓏的身子,整天在黃瓜架里穿梭不停。
不遠處有一群報春鳥,它們在竹林的上空飛舞著,像是在用舞姿把春風春雨即將到來的消息,告訴給這片渴望春風春雨的竹林。
鳳凰鳥一身灰色的羽毛,尾巴很短,愣像一隻麻雀,惟一相區別的,是它們長著長長的彎曲而鋒利的嘴巴。
海鷗扇動它們修長而豐滿的羽翼,發出高亢的號叫,向著天水一色的方向奮飛,消失在兩個太陽之間。
桃樹上結滿桃子,托在手上,好像托著一顆碩大的珠子。
瞧,嫩綠的淺紅的桑子多可愛!一顆顆一串串,擠擠挨挨地懸在枝頭,藏在葉間,好似一個個調皮可愛的娃娃。
葡萄園里的葡萄如千枝紫彈墜流蘇,似成架綠雲垂綉帶。
黃澄澄的柿子,紅彤彤的蘋果,亮晶晶的葡萄,金燦燦的鴨梨,芬芳在透明的光中流盪。 初秋,院後那棵高大的櫻樹上結滿了櫻桃,像一個個小燈籠掛在樹上,藏在葉間。
石榴已經長得熟透了,有的張開著嬌艷的小口,露出寶珠似的水紅色籽粒兒。
瞧,朝陽下,碧綠的樹叢中,一顆顆、一串串的龍眼像一個胖乎乎的小頑童,咧著小嘴歡笑。
翠綠而美麗的葉兒映襯著那珍珠般閃著迷人紅光的珍珠果,宛如一隻溫暖的大手把孩兒攬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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