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的短篇小說小女孩救爸爸
『壹』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美國小說家馬克·吐溫1876年發表的長篇小說。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通用14篇),希望大家喜歡。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1
湯姆·索亞是美國聖彼得堡小鎮上的一個淘氣、調皮、可愛的小男孩,他貪玩好鬥,東躲西藏,是一個機靈鬼。他父母雙亡,隨姨媽生活,經常惹得姨媽頭疼,可就是管不住她。他不是那種聽話本分的乖寶寶,他是鎮上的孩子頭兒,經常帶他們玩「打仗」,搞惡作劇。
有一次,波莉姨媽罰他刷牆幹活,他卻哄騙小夥伴們替他刷牆,甚至騙到了小夥伴們的寶貝,從窮光蛋變成了大富翁。他對家庭、學校和教堂都抱有反感,厭惡枯燥的功課,騙人的教義和死板的生活環境,嚮往俠盜之類傳奇小說中的英雄。最近,他又萌生了當海盜的念頭。
他有幾個朋友:喬奇、班恩、吉姆,但是和他「臭味相投」的是鎮上那個臟兮兮的流浪兒哈克。哈克的父親是酒鬼,從不管他,他就成了一個無依無靠、游手好閑、鎮子上公認的「野孩子」。湯姆卻把他當作知心朋友,跟他和喬奇找到食物和小木筏,一起偷跑到傑克遜島,冒險當「海盜」,追求無憂無慮、無拘無束的生活。
他勇於去墓地探險,並目睹了一場殺人案:印江·喬埃殺死了一個醫生,又嫁禍給酒鬼波特。事後他大膽指出殺人兇手,成為了小鎮的英雄。
他和心愛的姑娘貝琪一起去洞中探險,不幸迷路。一心想當探險家的湯姆帶著貝琪在洞中東竄西走,但總也走不出去。貝琪害怕了男孩子的勇氣和智慧讓湯姆充滿了信心,他安慰貝琪,並耐心尋找山洞的出口。遇到印江·喬埃後,他們意外找到了出口,回到小鎮與親人會合。不久後,鎮上的人們找到了印江喬埃的屍體和許多金幣。
他的歷險經歷給鎮上的人們產生了多大的影響啊!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2
湯姆是一個淘氣的男孩。他父母雙亡,住在十分嚴厲而又慈祥的波利姨媽家裡。湯姆太淘氣,被姨媽罰刷圍牆。湯姆騙小夥伴們刷牆很好玩。小夥伴爭著刷牆,並給湯姆禮物。湯姆出去玩的時候遇到貝奇,並愛上了她。
後來,湯姆約流浪兒哈克一起埋死貓,卻親眼看到了醫生被印江殺害。印江把殺人的罪過賴到了莫夫身上。湯姆與貝奇發生爭吵,湯姆絕望,與哈克和喬埃一起去島上當海盜,並趕回鎮子參加了自己的葬禮。醫生被殺案開審,湯姆在法庭上為莫夫做證人,讓人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印江逃走,湯姆與哈克一起尋找海盜留下的寶藏,卻意外發現印江與一個西班牙人一起找到了寶藏,並藏在二號老窩里。幾天後,貝奇請小夥伴們一起去郊遊。他們去了岩洞,卻找不到出口。湯姆發現有人,卻是印江。
後來,湯姆用風箏線探路,找到了另外的出口,回到了小鎮。薩契爾法官為了防止有人再走丟,把岩洞鎖上了。印江餓死在洞中。湯姆與哈克認為二號老窩在岩洞,找到了寶藏。湯姆發財了。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3
莎士比亞說說過「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生活里沒有書籍,就好像沒有陽光。智慧里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所以,我們要在書的世界裡遨遊,體驗讀書帶給我們的快樂。
《湯姆索亞歷險記》這本書是美國人馬克·吐溫寫的。他以美國少年生活為主體寫成的。故事的主人公湯姆是個天真、活潑而又淘氣的美國少年。他雖然很頑皮,但是他有一顆愛冒險的心,不怕困難。
湯姆和哈克是好朋友,而且他們的鬼點子很多,干出很多令人奇怪的妙事。有一次,湯姆被姨媽懲罰粉刷圍牆,他使出了很多詭計,不但讓別的孩子心甘情願幫他工作,還給了他很多禮物。
湯姆的冒險心很強,他本來為了試試哈克的膽量,就帶他去了墓地。來到了墓地,他們很害怕,因為看見了兇手喬埃。
接著,湯姆和哈克帶上了喬安,三個人乘著小船來到了傑克遜島。成為了這座島中的三個「小海盜」。那個島上,他們在那無憂無慮的,過得非常開心。而鎮上的人都找不到這三個孩子,都急壞了。星期日,鎮上的人們就在教堂為三個人追掉。而他們三個調皮鬼,躲在了教堂的鍾樓上,偷聽他們說話。本來在墓地上,湯姆和哈克發誓不說出他們見到了喬埃,可是,他們卻告訴了別人。
接著,湯姆就帶著哈克去鬼屋尋找寶藏。在鬼屋中,他們見到了喬埃和一個陌生人,並聽見了他們的對話。知道寶藏在「二號十字架下面」。
而湯姆的同桌貝琪請求父母讓同學們到山上野營。可是,湯姆和貝琪在一個山洞中迷路了。貝琪很害怕,也很傷心。湯姆為了讓她平靜心情,一直鼓勵她。但是,在山洞中,他們意外遇到了喬埃。這時的喬埃聽到了有動靜,趕緊就跑了。於是,他帶著貝琪找到了出口。一走出洞口,他就對鎮上的人說,喬埃在洞中。
這一次,湯姆和哈克再次到洞中尋寶,在一個刻有十字記號的大岩石下,挖出了那些寶藏。
後來,湯姆成為了鎮上的小英雄。
我覺得湯姆雖然之前很頑皮搗蛋,但是他為了正義,還是挺身而出。從這方面看來,湯姆也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4
有一個叫湯姆索亞的小男孩。他十分的貪玩好耍,這一點他的姨媽十分頭疼。但同時,他也機智勇敢,充滿正義感,並且很喜歡冒險。
有一次,他和他的好夥伴哈克一起去墳場深夜試膽,結果就看到了盜墓賊印第安喬伊親手殺了羅賓遜大夫。他們害怕的要死,趕快往回跑,但是也因為過於恐怖,他們不敢隨意透露這件事。之後,印第安喬伊殺人這個罪行嫁禍給了那天夜裡和他同行的酒鬼穆夫波特,可憐的「殺人犯」就這樣被送進了監獄里,只等法庭做出最後的庭審了。湯姆也對這件事感到無比的愧疚與自責。
在這件事之後的一天夜裡,認為被世界拋棄的湯姆與他同感的哈克,喬哈二人偷偷來到了一座無人小島當海盜。在島上他們玩的十分快樂,但是快樂過去後,就是思鄉。
在法院審的前一天,湯姆正義感爆棚,說出了那件謀殺案的真像,最終穆夫波特無罪釋放,但喬伊越獄了。
喬伊越獄後的某一天,湯姆和朋友去尋寶,可遇上了喬伊,但寶藏被喬伊拿走了。
故事最後,湯姆和哈克進入了「強盜幫」。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5
從前,有一個叫湯姆的小男孩,他挺調皮,愛冒險,他不怕困難,非常勇敢。
湯姆,他很聰明,自己本不想刷牆,但卻裝出一種很享受的樣子,誘惑別人刷牆。他很調皮,在教堂上去做拜,用一隻小甲蟲來戲弄獅子狗,給人們帶來了歡樂。他認識了喜歡的女生貝琪,他和哈克計劃好去墳地聽死人說話,卻目睹了印江喬埃殺死了醫生嫁禍給被打昏的彼特,湯姆最後鼓起勇氣,告訴法官事實。
湯姆他還給貓喂止痛葯,誰知貓變得精神亢奮。他和哈克悄悄在晚上離家出走,出去冒險,而姨媽認為湯姆去世了,便給他准備葬禮,但在葬禮當天,湯姆驚奇的出現在現場上。
後來,湯姆替貝琪受苦,兩人和好。在假期,湯姆和哈克約好去鬼屋探寶發現了喬埃,喬埃又逃到了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地方。在抓喬埃的同時,人們發現湯姆和貝琪不見了,原來他們去冒險迷了路,在智慧的引領下,他們走出山洞,法官封死了山洞,喬埃死在洞里,湯姆和哈克得到了寶藏。
最後,寡婦收養了哈克,圓滿結局。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6
湯姆是一個非常調皮的小孩,因幼年雙親去世,由姨媽收養。聰明頑固的他接受不了姨媽和學校老師的管束,常常逃學闖禍。
一天深夜,他與好朋友哈克貝利芬恩到墓地去玩耍,無意中看見了一起兇殺案的發生,後來,湯姆、哈克帶著另一個夥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島上做「強盜」,弄得家裡人以為他們被淹死了,結果他們出現在自己的「葬禮」上了。在法庭上,經過激烈斗爭,湯姆終於勇敢的站了出來,指證了兇手。
不久之後,在一次野餐活動中,他與他喜歡的女孩貝奇撒切爾在一個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飢寒交迫,面臨著死亡的威脅,更可怕的是,他們在山洞裡看到了兇殺案的兇手一一印江喬埃。最終,湯姆靠牽著綁在石頭上的風箏線探路,找到了出囗,走出了山洞。湯姆和貝奇告訴村裡人在山洞裡見到了殺人犯印江喬埃,但是他已經死了。
最後,湯姆和哈克重返回山洞,找到了一大筆寶藏,成了這個村子的小英雄!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7
這個星期我看了一本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馬克·吐溫寫的《湯姆·索亞歷險記》。這一本書寫的非常精彩,我們書本上所寫的部分是結尾,結尾都寫的那麼精彩,哪前面一定更好看。
這一本書寫了是一個叫湯姆的小孩,很調皮,是個孩子頭,大人們看不住他,他老是帶孩子們去搗亂、惡作劇。他老是相當兵,牛仔之類的人物。一次,他有了當海盜的念頭,他們之後看見了喬埃殺了一個醫生,他帶著兩個夥伴拿著東西去了一個孤島。幾天後,孩子們回來了,法庭要開彼得殺人案了,湯姆和哈克戰勝恐懼,說出了事實真相,為彼得作證,喬埃大驚,落荒而逃。他們還要繼續冒險,開始了鬼屋尋寶。孩子們去山上野營,去了山洞探險,湯姆和貝琪迷了路,三天三夜後,他們走出了山洞。休息了幾天後,人們再次來到山洞,發現喬埃已倒斃多日,湯姆和哈克在山洞挖出了喬埃埋下的那一堆金幣。
這一本書所描寫的人物特點非常鮮明,湯姆是一個:天真,活潑,可愛,富於幻想和冒險,不堪忍受束縛個性,枯乏無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實業,有正義感,具有很強的生存本領的孩子。本文寫作特點是:小說情節緊湊而且含義深刻。作者寫作風格:馬克·吐溫一生著述頗豐。他擅長使用幽默和諷刺,一針見血,毫不留情。其創作將現實主義的刻畫和浪漫主義的和諧統一起來。《湯姆,索亞歷險記》這本書的簡介:《湯姆·索亞歷險記》是馬克·吐溫的四大名著之一,發表於1876年。其中不少事情都是作者的親身經歷,蘊含了作者對童年生活的深刻懷念,作者以其膾炙人口的幽默與諷刺以及對兒童心理世界的精細刻畫,使湯姆·索亞這個可愛的「頑童」形象,一百多年來飲譽世界。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8
湯姆·索亞是一個聰明但調皮的男孩。他父母雙亡,住在嚴厲但也十分疼他的波莉姨媽家裡。他活潑好動,還有著許多精靈鬼點子,而且不愛學習。聰明頑皮的湯姆受不了姨媽和學校老師的管束,常常逃學闖禍。一天深夜,他與好朋友哈克貝里·芬到墓地玩耍,無意中目睹了一起兇殺案的發生。
因為害怕被兇手發現他們知道這件事,湯姆、哈克貝里帶著另一個小夥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島上做起了「海盜」,弄得家裡以為他們被淹死了,結果他們卻出現在了自己的「葬禮」上。
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湯姆終於大膽出庭指證了兇手,又和哈克找到印江藏在洞里的一箱黃金,成為遠近聞名的冒險英雄。哈克因此也成為有錢寡婦的養子。但湯姆和哈克最終忍受不了「文明」生活,重新組織起「海盜幫」。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9
湯姆·索亞是一個調皮、聰明、愛在女孩面前逞強的孩子,他父母雙亡,他和同父異母的弟弟西德一起接受波莉姨媽的監護。他總是想出各種各樣的惡作劇,要波莉姨媽無可奈何,而他也總能想盡辦法來躲避懲罰。
一日半夜,湯姆和哈克貝利去墳地「試驗」用死貓治疣子的方法時,意外遇上了一場謀殺案——去盜屍的魯濱孫大夫,印第安喬和酒鬼伯特三個人發生爭吵,一怒之下,印第安喬把魯濱孫大夫殺了,並把殺人罪賴到了被打暈的波特身上,當時嚇得夠嗆的湯姆和哈克發誓,要對此事嚴守秘密。
後來,湯姆由於蓓琪和他慪氣,而與好友喬埃·哈波,一起離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個小島上去當「海盜」,鎮上的人不知道他們的去向,以為他們在河裡淹死了,正在搜尋他們的屍體,湯姆晚上悄悄回到了姨媽家,發現波莉姨媽正在為他的「死」悲痛欲絕,湯姆覺得十分慚愧,最終他們倆在為他們舉行葬禮的那天,他們三人卻「奇跡般的」出現了,湯姆成了學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後與他重歸於好……
不久後,法院終於要審理那場兇殺案,大家都以為兇手是波特時,湯姆克服恐懼,告發了印第安喬,但印第安喬卻當場逃走了,湯姆陷入了極度不安之中。
湯姆又想出一個主意:和哈克走進河邊的一所「鬧鬼」的老房子,他倆上了樓,不一會兒看到樓下來了兩個人,原來正是印第安人和他的同夥,這倆人不知從什麼地方弄來了不少錢,正往地里埋,沒想到竟從地里挖出一個箱子,打開一看,裡面全是錢,這是印第安人喬聽到一點響動,就想上去看看,湯姆哈克他正在不知如何是好時,早已樓梯塌了,印第安人喬沒人能上樓,哈克得知印第安喬要去加害道格拉斯寡婦,因為他的丈夫曾在送他進過監獄,幸虧哈克及時報信才避免了一場悲劇的發生,可印第安喬再一次逃之夭夭,他和哈克合計趁印第安人外出時,搬走錢箱,幾天後,蓓琪湯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會」他們來到了麥克杜格爾洞——一個迷宮般的岩洞里邊兒玩,因為洞太深而找不到回來的路被困在裡面他們在山洞裡又一次遇見了印第安喬村民費勁救出湯姆和蓓姬,之後便封死了山洞,後來湯姆告知村民印第安喬還在裡面,當他們找到他時,他已經死在山洞裡了,惡人得到了擁有的報應,湯姆和哈克再次回到山洞裡找到了那筆寶箱。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一部真切的反映了兒童充滿童趣的生活的小說。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10
《湯姆索亞歷險記》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美國男孩,他叫湯姆。索亞。湯姆。索亞是一個調皮聰明,敢說真話有擔當,愛在女孩兒面前逞強的男孩兒。他的母親去世了,他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希德一起接受玻璃姨媽的管教,他經常搞惡作劇,弄的玻璃姨媽很被動。他見到可愛女孩貝琪後,就對她展開了攻勢,他也得到貝琪的回應。
街上也有一個孩子叫哈克,因為他的父親總是酗酒,無奈他只好自己跑出來生活。於是他和湯姆成了小夥伴。一天,湯姆和哈克約定在墓地試膽,不料看到惡棍印地安喬殺了魯賓遜醫生,而且印地安喬把這事嫁禍到醉醺醺地莫夫波特。湯姆勇敢地替波特在法庭作證,指出殺人兇手是喬,可是還是讓喬逃走了。
湯姆,哈克還有村裡的另外一個孩子一起離家出走,村裡的人都以為他們死了,其實湯姆去了一個島上,他們准備在他們的葬禮那一天給所有人一個驚喜,村裡人在搜尋屍體未果的情況下為他們舉行了葬禮,他們果真出席他們葬禮,波莉姨媽又高興又生氣。湯姆又想出一個主意,他和哈克偶然發現了一筆不義之財,但不知把寶藏藏在哪,哈克得知喬要加害道格拉斯寡婦,他馬上去通風報信,可是還是讓喬跑了。此時湯姆和貝琪誤入了一個山洞,遇到了喬,於是他們躲了起來,湯姆用勇氣和智慧,帶領貝琪走了出來,而喬被封死在山洞,好人有好報,壞人有壞報。而且湯姆和哈克也找到了那筆寶藏,故事也就結束了。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11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美國的馬克吐溫所著,湯姆是一位愛冒險,頑皮的小男孩。碰到過許多危險,但他從不畏懼,勇敢的去面對不退縮,他曾目睹過一起兇殺案件。勇敢地在法庭中指出了兇手。
湯姆幼年喪母,於是由他的波莉姨媽照顧。因為討厭被束縛,所以常常惹事生非,但波莉姨媽從不罵他,還是一如既往的愛他!他經常與其他孩子打仗,搞惡作劇……無所不能的他一天深夜與哈克去墓地玩耍,竟無意間目睹了一場兇殺案件!凶印江喬埃殺了一名醫生,但他嫁禍給了膽小怕事的酒鬼波特,讓他成了替罪羊。湯姆為此徹夜難眠,他與哈克都驚恐萬分,便於哈克去了傑克遜島做起了海盜,過起了無憂無慮、無拘無束的自在生活。但是逃不過內心的不安,決定回去。鎮民們都以為他們死了,因此十分傷心。正在為他們開追悼會時他們出現了!大家都欣喜若狂、激動萬分!
鎮上要開庭審波特殺人案件了,和內心的不安做了一番斗爭後,湯姆勇敢地站了出來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可印江喬埃卻逃之夭夭、無影無蹤了。
過了一段時間後,湯姆與貝琪進入了山洞,但他們竟然在山洞中迷路了!當貝琪十分絕望和已經做好死的准備了,湯姆一直在安慰貝琪,湯姆憑著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找到了出口,但中途並沒有拋棄貝琪,而是回去找到了貝琪,並安全回家。
湯姆回到了鎮上還吹噓了一番。但不久後,湯姆像撒切爾法官匯報了印江喬埃還在洞里!可撒切爾法官兩周前就已經封死了洞口,正當他們再次進入洞口時,卻發現印江喬埃已經死了。
《湯姆索亞歷險記》講述了湯姆這個頑皮小男孩的童年,經歷了重重困難,湯姆都不畏懼,並克服了!我們應該學習湯姆這種不畏懼不怕困難的精神!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12
作為五年級的學生而言,略讀課文應該放手讓學生讀,畢竟「閱讀是學生的個性化行為,不應以教師的分析來代替學生的閱讀實踐」。於是,我首先讓孩子們將文章中的生字新詞和四字詞進行了梳理和自學。
然後我只為孩子們提出了兩個問題:
1.通過讀梗概,湯姆經歷了幾次歷險?
2.在梗概中,你認為湯姆是一個怎樣的人,你是從哪些詞句中知道的?孩子們經過自學討論很快就迫不及待地舉手要求交流。在學生自學的過程中,注意引導學生閱讀的技巧:找出文中的關鍵詞列小標題。然後,我讓學生用自然段的連接方法,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學生一下子就對文章的內容把握住了。對於第二個問題,孩子們討論的興趣很高。我迅速抓住孩子們的某個發言,引導孩子們去有滋有味地朗讀句子。
在教學精彩片段時,同樣設置了兩個問題:
1.精彩片段描寫的是湯姆的第幾次冒險的事情;
2.從精彩的片段中,你又感受到湯姆是一個怎樣的人?你從哪些語句中體會到的?然後我讓學生選擇自己喜歡的一個片段去細讀,在孩子們交流自己喜歡的片段的時候,我給了孩子們充分的時間去讀去悟,讓他們去體會作者的語言特點。
遺憾的是,感覺一堂課時間太短了,要交流要表達的東西太多了,總感覺像蜻蜓點水般地走過,如果時間能夠再充裕一點的話,效果會更好。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13
在美國的聖彼得斯堡小鎮上有一個名叫湯姆。索亞的孩子,他是一個愛貪玩、調皮、喜歡冒險的孩子。他的父母在很以前就雙亡,於是就隨著波莉姨媽生活,可姨媽卻管不住他。
湯姆有幾個好朋友,他和鎮上臟兮兮的流浪兒哈克是最好的朋友。一天夜裡,哈克和湯姆決定去墓地測測膽量,恰好目睹了一起殺人案,喬埃殺死了一位醫生,並將這起案件嫁禍給了喝醉酒的彼得。
鎮上的人們為了調查清楚這一案件,審問了彼得。在審問時,湯姆和哈克經歷了一番心理思索後,指出了兇手是喬埃,喬埃落荒而逃。
一次,湯姆和哈克去鬼屋冒險,恰好看見了喬埃藏寶藏。於是,他們開始了漫長的尋寶之旅。
後來,湯姆的同桌貝琪向父母要求去山上野餐,她的父母答應了她的請求。在那次野餐的途中,大家看到了一個山洞,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理,大家魚貫而入地進去探險。在探險的途中,湯姆和貝琪與大部隊分離,迷了路。歷經了幾天的歷險,湯姆和貝琪終於找到了出口,成功脫險。
在尋找出口的這幾天中,湯姆在山洞中看見了喬埃。回到鎮上後,湯姆得知撒切爾法官在洞口上了三把鎖後,說出了喬埃還在洞中,隨後,他們就去了山洞,發現喬埃死了。湯姆和哈克在洞中找到寶藏,經過清點,共一萬二千元。
回到鎮上後,湯姆和哈克成了整個小鎮的風雲人物。
《湯姆·索亞歷險記》梗概 篇14
讀了《湯姆索亞歷險記》後,我受益匪淺,從中悟出了許多道理。
《湯姆索亞歷險記》主要講了淘氣的主人公湯姆和他的小夥伴的探險故事。
湯姆在大家眼中是一個搗蛋頑皮的孩子,他不愛學習,喜歡逃學釣魚,和流浪兒閑逛·玩冒險游戲,甚至還想盡辦法「追求自己喜歡的女生。」然而,他卻用自己的機靈,勇敢,智慧揭露了一樁殺人案的罪惡,還發現「海盜」的寶藏,成為了眾人欽佩的小英雄。充滿愛心,聰明,機智的湯姆終於用行動改變大人們對他的印象。
我真佩服湯姆這種勇敢的精神,如果我遇到這么恐怖的是,找嚇的哭了。
可能,很多人都認為調皮搗蛋的孩子很傻,但是,他們都是聰明的,只是他們是頑皮的,但是這種頑皮體現了他們的天真可愛。
這種童真過了童年我們就很難尋到,能讓我們找到的,就只有一點點偶然才會想起的甜蜜回憶。
即使你的童年在苦,回想起來總是那麼美好,每當回想取來都是那麼開心,誰沒在小時候干過半件傻事,我們回想起來,總覺得傻事是多麼有趣。
我覺得每個孩子都有一顆純潔善良的心,雖然調皮搗蛋,但最後,不也成為大家心中的英雄了嗎?
讀過美國大作家馬克。吐溫寫的《湯姆。索亞歷險記》嗎?
這本小說中描寫了以湯姆。索亞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為了擺脫枯燥無味的功課、虛偽的教義和呆板的生活環境,他們決定追求冒險的經歷。
湯姆是個聯明愛動的孩子,他足智多謀,富於同情心,對現實環境感持反感態度,一心要沖出桎梏,去當綠林發漢,過行俠仗義的生活。在姨媽眼裡,他是個頑童,調皮搗蛋,鬼心眼多;在孩子們看來,他卻是一個英明的領導者,是英雄。
湯姆。索亞是一個天真、活潑、可愛的孩子,他的童年理想是當一名海盜。湯姆還很有正義感、很勇敢,一個兇手誣陷了一個好人,是湯姆出庭做證,給那個人洗去了惡名。在讀了這本書的時候,我有了一曾體驗過的感受,不曾有過的激情。
讀過這本書後,我要有和湯姆。索亞一樣的勇氣和正義感,不畏邪惡,做一個充滿正義感的人!
『貳』 《百萬英鎊》讀後感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百萬英鎊》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百萬英鎊》讀後感1
「百萬英鎊」是一張巨額鈔票,在20世紀的英國這張鈔票不僅象徵著財富,象徵著地位。更能讓一個一文不值的流浪漢成為一個人見人愛的百萬富翁。本文對「金錢就是一切」、「金錢是萬能的」的想法進行了諷刺,揭穿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丑惡面容。
《百萬英鎊》講述了一個流浪倫敦的美國人亨利·亞當,他遇上兩名打賭的億萬富翁,兩個人打賭如果給一個窮人一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讓他在三十天內憑這張百萬英鎊的鈔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賭。結果亨利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他去了一家裁縫店,侍者見他像個窮光蛋,對他冷眼相對,老闆也也一直不露面,當他拿出鈔票後。侍者驚呆了,鈔票卻是一百萬!老闆聽見了聲音,也趕了出來。不僅邊稱贊自己這套衣服做的好,邊量尺寸。還把親王拿來大做文章。從此亨利不僅活了三十天,而且利用這張百萬英鎊發了一筆橫財,身邊的人個個拚命地拉攏他,從免費吃飯,買衣服,到免費住宿。不僅如此他還娶了一位好妻子和20萬銀行的利息。
作者馬克·吐溫用漫畫筆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萬英鎊」面前的種種丑態,讓我們看清了20世紀的人們在金錢面前的丑態。有句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說的不錯。在當時,不是人人都心甘情願的當金錢的奴才嗎?
拜金主義是可恥的,不勞而獲更不應該!金錢不是萬能的,世界上還有許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我們不要做一個讓人恥笑的守財奴。
《百萬英鎊》讀後感2
書是知識的大門;書是花草的養分;書是夜晚的明燈;書是魚兒的海水。每天看書已成了我的習慣。中午,伴著陽光,我就靜靜地閱讀《百萬英鎊》,讀後思緒萬千,浮想聯翩。
《百萬英鎊》的作者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百萬英鎊》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學經典文庫。」
《百萬英鎊》主要寫「我」二十七歲那年在舊金山一個礦業經紀人那裡當辦事員。一次,「我」冒失地把船駛出海灣,一直漂到大海里,當「我」快絕望的時候,一艘開往倫敦的帆船救了「我」。下船後的第2天上午,「我」餓著肚子,狼狽不堪。正在這時,看見前邊有一個孩子由保姆領著,把一隻只咬過一口的美味大梨扔進了陰溝里。此時的「我」用貪婪的目光盯住那泥濘中的雪梨,「我」垂涎欲滴,肚子也渴望著它,當我下定決心要去拿梨時,一位先生從窗戶里探出頭來朝「我」喊叫:「先生,請進來吧。」
於是,一個僕人把我引進了一個豪華的房間里,那兒正坐著兩位年長的紳士,他們詳細的了解了關於我的一切,最後他們告訴「我」,「我」正合乎他們的要求。他們交給「我」一個信封後,我打開一看,原來是一張五百萬的支票,拿著這張五百萬的鈔票,「我」穿著破衣服,讓那些只看外表的人大吃一驚。很快,這件事就傳揚開了。大家都追著「我」跑。一個月後,兩位先生回來了,其中的一位還把他的女兒嫁給了「我」。從此,「我」徹底改變了我的生活、我的命運。
馬克·吐溫寫的這篇文章文質優美、詞彙豐富、想像奇特,他描寫的主人公的外貌、神態,栩栩如生,他的動作、神態描寫,生動、形象、具體。這些,都是我要向馬克·吐溫學習的,這些都是讀書的收獲。我堅信只要多看書,勤寫作,就一定能寫出像馬克·吐溫一樣的美文。
《百萬英鎊》讀後感3
什麼東西會發光?什麼東西金燦燦?什麼東西一拿出來就讓人眼睛放光?對了,是金子。百萬英鎊這本書就寫得關於一張價值連城鈔票的事。它的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先生寫的。透過小辦事員的種種經歷,諷刺了金錢在資產階級社會會呼風喚雨的作用,作者細膩的筆法勾勒了不一樣人物在百萬英鎊面前的種種丑態。幽默滑稽,趣味橫生就如同一幅世態諷刺畫,令人忍俊不禁。
《百萬英鎊》描述了一個流落倫敦的美國人亨利?亞當,他遇上兩名打賭的美國億萬富翁兄弟,他們打的賭是讓一個乞丐得一張百萬英鎊的支票後能不能度過三天,從而得一張百萬英鎊的支票。亨利飢腸轆轆,去了一家飯店,老闆見他像個窮光蛋,打發他到角落裡,侍者也覺得他沒錢付,當他結賬時,所有人都驚呆了,支票卻是一百萬!於是他被當成了一個行為古怪的百萬富翁,不僅僅吃飯免了單,臨走時老闆還對他兩次90度的鞠躬!又一天,由於衣衫破舊,他准備做一套衣服,在服裝店內,營業員將他一個推給另一個,最後被推到了成衣間。小店員極為勢利,給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發他,結賬前還諷刺他一番。當亨利拿出百萬英鎊時,小店員竟哭了起來!老闆知道後,為亨利免單量身訂做了哈利法克斯?赫斯龐達爾的衣服給了他。不僅僅說亨利認得,還說要送貨上門。
不管如何愛錢,不好丟掉做人最基本的誠實的本性;不管怎樣愛錢,不好拋棄道德、良知;不管怎樣愛錢,不好傷害別人;不管怎樣愛錢,務必透過正當途徑來獲得!
《百萬英鎊》讀後感4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叫《百萬英鎊》的書。作者馬克吐溫是美國的作家、幽默家、小說家,也是著名的演講家。他是19世紀後期美國現實主義文學的傑出代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有「百萬英鎊」「好孩子的故事」「壞孩子的故事」「大宗牛肉合同事件」這幾篇故事。
「百萬英鎊」講的是一個窮小子因機緣巧合得到一張百萬大鈔,從而呼風喚雨的故事。這篇故事中有幾段是講他得到百萬大鈔後去服裝店,剛開始員工和老闆見他穿著打扮很邋遢,對他的態度不理不採,後來看見他的百萬大鈔後對他的態度又經過180度大轉彎。
「大宗牛肉合同事件」講的是為了要回拖欠的牛肉款項,約翰及後代都一一奔波而死,最後把這件事交給了主人公,但主人公總也要不回來那筆拖欠的牛肉款項。
「壞孩子的故事」講的'是壞孩子吉姆整天游手好閑,但他每次都十分好運,周末去玩水卻沒有溺水;在安息日去釣魚,卻沒被雷劈;去偷蘋果也沒有從樹上摔下來。總之,他就是那麼好運。
「好孩子的故事」講的是好孩子雅各布。布利文思十分想做書中的好孩子,但總不能如願以償的故事。
讀完這本書,我從好孩子雅各布。布利文斯那學會了堅持;從「大宗牛肉合同事件」里知道了美國政府沒人性的管理;從百萬英鎊的幾段中知道了美國有些人很勢力。
《百萬英鎊》讀後感5
「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這東西,只要那麼一點兒,就能夠使黑的變成白的,丑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的變成尊貴的,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這就是馬克吐溫筆下的《百萬英鎊》真實寫照。
《百萬英鎊》是馬克·吐溫的一篇有名的小說,描繪了美國的一個小辦事員出海遊玩,迷失方向後,幸遇救,隨船來到英國倫敦。他身無分文,舉目無親,兩個富有的兄弟給了他一張一百萬英鎊的鈔票,並以他在三十天內憑這張百萬英鎊的鈔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賭。在小說的結尾,小人物不僅僅活過了三十天,並且利用這張百萬英鎊發了一筆財,還獲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說經過小辦事員的種種「歷險」嘲弄了金錢在資產階級社會叱吒風雲、呼風喚雨的作用。
讀完這本書,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畫筆法勾勒了不一樣人物在「百萬英鎊」面前的種種丑態,幽默滑稽,趣味橫生,就如同一幅世態諷刺畫,令人忍俊不禁。
其實生活中這種事也有發生,或許沒那麼嚴重,但總有一些徵兆。例如對大老闆的前呼後擁、巴結奉承;對一些乞丐、衣著不太亮麗的人的看不起,在我們身邊的社會中也有發生。這是《百萬英鎊》這篇文章的另一種折射,也許有一些誇大,但足夠證實其內涵。
《百萬英鎊》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說,在與其同名的書中,也有不少諸如此類的小說,讓人贊嘆。
拜金主義是可恥的,不勞而獲更不應當!金錢不是萬能的,世界上還有許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我們不要想裡面的人那樣做一個讓人恥笑的守財奴,做金錢的奴才。不要做一個拜金主義者,那樣會讓別人瞧不起。
《百萬英鎊》讀後感6
我讀完了《百萬英鎊》這本書。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亨利。亞當。本書基本都是圍繞錢來寫的。
錢這個東西,只要那麼一點,就能夠使黑的變成白的,丑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這就是馬克。吐溫筆下《百萬英鎊》的真實寫照。
百萬英鎊描述了亨利。亞當遇到了兩名打賭的倫敦億萬富翁,從而得到了這么一張百萬英鎊的支票。亨利飢腸轆轆,去了一家飯店,老闆見他像個窮光蛋,打發他到角落裡,其他人也覺得他沒付錢,當他結帳時,所有人都驚呆了,支票卻是一百萬!於是他被當成了一個行為古怪的百萬富翁,不僅僅吃飯免了單,臨走前老闆還對他兩次90度的鞠躬!
《百萬英鎊》讀後感由於衣服破舊,他准備做一套衣服,在服裝店內,營業員將他一個推個另一個,最終被推到成衣間,小店員極為勢力——,給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發他,結賬前還諷刺她一番。當亨利拿出百萬英鎊時,小店員竟哭了起來!老闆明白後,為亨利免費量身定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種場合穿的衣服!
錢!成了當時社會上衡量一切的標准!十分可笑的是,當一名開玩笑的英國貴族將支票藏起來後,股市大跌,人們開始懷疑亨利是否有支票,眾人都來拆他的台。一個貴族罵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當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手中時,那位貴族立刻又笑逐顏開:「上帝保佑您!」衣服原封不動送了回來。其實這種現象在我們現實社會中又何嘗沒有。比如有些醫生為了錢,能夠給病人做不必要的檢查,給病人吃不必要的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還認真!在這種喪失醫德、人性的醫生眼裡,金錢比生命更可貴!
這就是人們心靈的丑惡!我們不能以金錢數量來對待一個人,而要以一顆真誠的心對待。
《百萬英鎊》讀後感7
今年暑假,爸爸給我買了一本《百萬英鎊》,暑假裡,雖然天氣熱,但是我捧著它就不知道熱了。我越看越想看。後來,看得我連吃飯睡覺都不知道了。
這本書里有幽默搞笑的吐溫先生;見錢眼開的服裝店老闆;很會討好人的哈利士等好多人物,一個個栩栩如生。
我把《百萬英鎊》這本書看了一遍又一遍,都能把這本書的大致意思給講下來了,不信的話,我就講給你聽。
在美國的一個小辦事員出海遊玩,因故迷失方向後,幸遇輪船被救,然後隨船來到倫敦。他身無分文,特別孤獨,兩個富有的兄弟借給了他一張一百萬英鎊的支票,並以他再三十天內不能將這張支票兌現的情況下能否生活三十天打了一個賭。沒想到,在這段時間里,人們對這位突然暴富的罕見富翁竟拚命地拉攏,從免費吃飯,買衣服,到免費住宿,一個個像乞丐一樣討好他,並不斷提高他的社會地位,一直到了除了王室以外的所有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還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萬英鎊的銀行利息,過著非常非常的幸福的生活。
我看到服裝店老闆見錢眼開,阿諛奉承,托德以貌取人。就想到現在社會上有些人看到別人在阿諛奉承,以貌取人,不但不管,反而助威,真是太不應該了!
只有我們不見錢眼開,不阿諛奉承,才能搞好一切事情,才能夠使我們的祖國強大、繁榮、昌盛!
暑假期間,我偶爾讀了《百萬英鎊》這本書,這本書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寫的。作者用諷刺的手法把一篇篇文章寫的出神入勝。讓我看得如醉如痴,迷連往返。作者往往用一種搞笑滑稽的語氣描述了一個個令人深思的現實問題。
《百萬英鎊》讀後感8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作品以幽默和諷刺的創作風格為主。他的許多短篇小說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對社會上種種不平等的現象,進行了批判。尤其是他筆下的《百萬英鎊》是極具諷刺性的一個故事,它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這篇故事講了主人公從連陰溝里的梨都要撿來吃到吃、穿、住、行都很講究;從身無分文到腰纏萬貫;從沒有人注意到的小老鼠到全國聞名的明星……這一切一切的巨變,居然自我的勞動所得,而全靠有錢人的一個賭局,一個莫名其妙的巧合。僅僅因為他的長相看起來很老實、聰明,並且又是一個鄉下的窮光蛋,被兩位倫敦大闊佬看中,當成了他們的打賭工具。賭局是給他一張百萬英鎊的巨額鈔票,如果他能在一個月裡面不把這張鈔票用掉,並能過得很好,就給他一份職務。故事裡的主人公就憑這張巨款和人們的勢利,從僅有這一張巨額鈔票(還是別人借他的)到有自我的一百萬元銀行存摺。這張巨額鈔票帶給他體面的生活、美麗的姑娘和周圍人的尊重,這是他多年辛勤勞動都無法得到的。
這篇故事,讓我深深的體會到了那個社會中,人們的勢利與不公平,僅僅就因為這一張巨額鈔票,就把一個窮光蛋當成百萬富翁那樣對待,而假如主人公換一套破舊的衣服再去街上走,買東西,就很容易受到侮辱。我可不能像那些人一樣只認得錢。
《百萬英鎊》讀後感9
《百萬英鎊》講了一對富人兄弟為了打賭,「我」成了他們要賭的對象。獲得了一張本不屬於「我」的一百萬英鎊,致使我從一個把被別人咬了一口並且扔到了下水道的大甜梨當作寶貝的乞丐變成了人人都知的「大闊佬」。最後「我」喜歡上了富人兄弟中弟弟的養女,回到了起點。
主人公享利·亞當斯是一個聰明的人,他熟悉金錢規則,懂得利用資源,用百萬英鎊贏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雖然享利·亞當斯十分渴望金錢,但還是對這份不義之財保留了警惕,享利·亞當斯還是一個善良的人,他沒有想過拿這錢離開富人兄弟,去別處,他保留了對別人的尊重,處處彬彬有禮,會考慮到自己的從前。我覺得像享利·亞當斯這樣的精神是可貴的,值得稱贊的。
主人公可能會被我們認為,他是富人兄弟中一顆能決定這盤棋輸贏的最重要的棋子,是玩物。但實際不是這樣的。享利·亞當斯把百萬英鎊的威嚴決定除了銀行,其它人換不開。享利·亞當斯對金錢規律十分熟悉,他懂得銀行可能會讓他被抓。他懂得利用眼前資源,想先以百萬英鎊來成名,然後工作應該就好找了。我們應該學習他這種堅持和能幹。
這本書好象可以把我們的學習生活聯系起來:一年級剛入學時就像一個乞丐,什麼都不懂;二年級時獲得了一張百萬英鎊,知識越來越多;逐漸上,逐漸上,我們畢業了,又得上初中,最後直到我們全部上完了,那張百萬英鎊就已經完全歸你所有了。
讓我們一起努力,接過那張百萬英鎊,讓它成為你的。
《百萬英鎊》讀後感10
今天我讀完了《百萬英鎊》這本書,這本書是從鄭蘭竹阿姨手裡借來的。在小學我們學過一篇文章,就是出自這本書。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人們稱他為「黑色幽默」的先驅。我拿起這本書,看到封面上有一句話:閱讀本書,學勤勞、正直、自律的品質。美國領導與教育國際中心主任威拉特·達吉特說:「全世界在爭論著這樣一個問題:學校應該教什麼?在我們看來,最重要的兩個——學會怎樣閱讀和學會怎樣思考。」
我就與大家分享其中一篇《百萬英鎊》。有一個人,身上只有一塊錢,就是這一塊錢維持了他一天的生活。在他飢餓難耐時,有人扔了一個咬了一口的梨到水坑裡,他想撿了吃,可是不斷有路人經過,他但無從下手。一天,他接到一封信,信封里有500萬英鎊,讓他30天花完。他拿著這500萬英鎊的票子去買衣服,結果遭到托德的冷漠,並嘲笑他。他們爭吵引來了老闆,老闆問清原因後,看見了這個人手中的錢,吹了一聲口哨,化解了這次爭吵。
從中我們知道了:不能從外貌和衣著來評價他人,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熱心對待他人,不能有貧富之分。我們再看老闆,他見了五百萬英鎊,就吹口哨,這就表現了他貪財。我們生活中這樣的人也有很多,對窮人是一套,對富人是另一套。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我們要平等的對待每一個人。
同學們,你們讀了是不是也深有感觸呢?在這里我送大家一句話:征服自己的一切弱點,正是一個人偉大的開始。《百萬英鎊》是必讀書,希望大家也能讀一下,裡面講了許多道理,讓我們終身受益!
《百萬英鎊》讀後感11
馬克·吐溫著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對「金錢就是一切」「金錢是萬能的」的想法進行了諷刺,揭穿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丑惡面容。
這本書中《百萬英鎊》一小節主要是寫主人公亨利是一名流浪漢,他遇見了正在打賭的一對兄弟,並從他們手裡得到了一張價值一百萬的支票,在短短幾分鍾內,亨利從一名流浪漢變成了百萬富翁。接著,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那一張一百萬英鎊的支票,讓他擁有了豪華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極高的社會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攏他,這一切,僅僅是因為他有一張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為他的地位,在一場精彩的酒宴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還利用那張支票賺取了二十萬英鎊。最後,他還得到了一份滿意的工作,和妻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從這個故事中我讀懂了,人們把金錢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還要重。一個有錢人別人會不停地拉攏他;而相反,一個窮光蛋就會受到社會無盡的欺凌。人與人之間應該要公平,不管他是億萬富翁,還是身無分文的窮光蛋,我們都要以一顆善良的心去對待他。有的時候,錢能買到自己最心愛的東西,但是,錢不能買到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因此,我覺得不能把錢看得太重,不然可能你會誤入歧途,分不清是與非。
有些人為了錢忙了一輩子,累了一輩子,擔心了一輩子,到頭來卻是人財兩空,有些人,雖然生活過得樸素了一點,可是,他們過得很幸福,他們靠自己的雙手打拚,創造屬於自己的世界。
《百萬英鎊》讀後感12
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這東西,只要那麼一點兒,就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丑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的變成尊貴的,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這就是馬克吐溫筆下《百萬英鎊》的真實寫照。
《百萬英鎊》描述了一個流落倫敦的美國人亨利·亞當,他遇上兩名打賭的倫敦億萬富翁,從而得么一張百萬英鎊的支票。亨利飢腸轆轆,去了一家飯店,老闆見他像個窮光蛋,打發他到角落裡,侍者也覺得他沒錢付,當他結賬時,所有人都驚呆了,支票卻是一百萬!於是他被當成了一個行為古怪的百萬富翁,不僅吃飯免了單,臨走時老闆還對他兩次90度的鞠躬!
在這本書中馬克·吐溫著重揭露了當時社會金錢至上的拜金主義,錢!成了衡量一切的標准!非常可笑的是,當一名開玩笑的英國貴族將支票藏起來後,股市大跌,人們開始懷疑亨利是否有支票,眾人都來拆他的台。一個貴族罵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當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時,那位貴族馬上又笑逐顏開說:「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動送了回來。其實這種現象在我們現實社會中又何嘗沒有,有的情節比這種說話變卦、態度變卦更加嚴重!,一些醫生為了錢,可以為病人做不必要的檢查,給病人吃不必要的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還認真!在這種喪失醫德、人性的醫生眼裡,金錢比生命更可貴!
不管如何愛錢,不要丟掉做人最基本的誠實的本性;不管怎樣愛錢,不要拋棄道德、良知;不管怎樣愛錢,不要傷害別人;不管怎樣愛錢,必須通過正當途徑來獲得!
《百萬英鎊》讀後感13
馬克·吐溫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是講述對「金錢就是一切」「金錢是萬能的」想法的諷刺故事。一個窮困潦倒的辦事員美國小夥子亨利亞當斯在倫敦,很意外地走進富豪家,倫敦的兩位富翁兄弟打賭,把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英鎊的鈔票借給他。看他在一個月內如何收場。
一百萬,老闆們哪兒找的開呀!願意永久的給他欠錢,他這個陌生奇怪的「百萬富翁」,慢慢地,出名了,見到了他爸爸的老朋友,並和他一起賺錢。
在賺錢的這幾天,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波霞。郎漢姆。一直等到還錢的那一天,他與那個波霞一起去還錢,富豪哥哥輸了兩百萬給弟弟,他把一個秘密告訴了他們,是這個月賺的錢「一百萬」,原本想瞞住波霞,給她個驚喜,現在說出來也不遲。走時,波霞給富豪弟弟一個親吻,他才知道了那個女孩竟然是富豪的女兒……
不要被錢財所迷惑,得到了別人給你的好處,不能盲目的亂用,要像文中「我」那樣,得到別人的好處,要省著用,是要去歸還的,那不是你的,你是借來的,不能被錢財所迷惑!
金錢卻實耀眼,可能讓人走向歧途,可能讓人來個措手不及,往往在你最需求時,「走」出來,在那時,你最不該失去誠實和理智。在現實生活中,不管你怎樣愛錢,不能丟掉做人最基本的誠實的本性;不管你怎樣愛錢,不能拋棄道德和好的秉性;不管你怎樣愛錢,不能傷害別人,加害自己;不管你怎樣愛錢,必須通過正當途徑來獲得!
請不要被錢財所迷惑!
《百萬英鎊》讀後感14
這幾天我看完了一本馬克吐溫著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百萬英鎊》是一部很不錯的作品。文章對那個時代「金錢就是一切」「金錢是萬能的」的想法進行了諷刺,揭開了那個時帶資本主義社會的丑惡面容。
《百萬英鎊》是講一個貧窮、誠實的人,也就是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對兄弟的信,信裡面送給了他一百萬英鎊。原先這對兄弟打了一個賭,賭如果一個貧窮、誠實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萬英鎊,他會有怎樣的結果?哥哥認為他會餓死,因為他無法證明這些錢是他自我的,會受到別人的懷疑,連銀行都不會讓他存錢。弟弟則認為他會過得很好,於是他們兄弟倆將一百萬英鎊的支票借給了這個貧窮的人,並出國呆了三十天。沒想到在這段時間內,人們對這位突然暴富的罕見富翁,竟拚命地拉攏他,從免費吃飯,買衣服,到免費住宿,一個個像乞丐一樣討好他,並不斷提高他的社會地位,一向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還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萬英鎊的銀行利息,最終還從兩兄弟那兒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過著十分十分幸福的生活。
看到這兒,我很羨慕這位如此「幸運」的主人公,但同時我又想:那些人抵制不住金錢的誘惑,從而干出一些見利忘義的行為。這本書也教育我們,錢財乃身外之物。沒有錢財能夠再靠自我的本事來賺錢。可是,一個人沒有做人的原則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財富,他也不會歡樂的。並且這本書也告訴了我金錢不是萬能的,世界上還有許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比如友情、親情、感情。
《百萬英鎊》讀後感15
暑假期間,我幸運讀了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寫的《百萬英鎊》。這本書讓我憐憐不望,他用諷刺的語言把人物的有聲有色。
這 篇 小 說 描寫了一個身無分文、漂泊異鄉的窮小子、因機緣巧合得到一百萬大鈔、從而時來運轉、呼風喚雨的故事。作者以幽默詼諧的筆調刻畫出不同人物在金錢面前的種種丑態 ,其中逐個個窮小子是主人公。 作家用諷刺手法描寫見錢眼開,唯利是圖的人、讓更多人們意識到金錢的魔力和痛苦。金錢能買到許多東西、但買不到一切。這本書把那些見錢眼開的人極其侮辱到沒有尊嚴。除了《百萬英鎊》這些故事還有其它的很多有趣搞笑的故事。例如《我最近辭職的事實經過》向我們展示了政府部門的小職員,他不懂職責許可權、隨意指責上司、以及參加內閣會議、鬧出很多笑話。
馬克。吐溫是當代作家,幽默大師、也是主名演說家、他用一種搞笑滑稽的語氣描繪了一個個令人深思的問題。讓人讀了每一個小故事都會很捧腹大笑。
亨利是主人公、諷刺的手法把亨利變成百萬富翁、金錢再多、也毫無用處,用一個尊嚴換取一百萬,那是永遠都不可能的事。我們應該不要太注重錢,有時候,金錢就像廢品一樣。想永有好生活,不是靠金錢,而是靠實力。這本書不僅讓我看的廢寢忘食,還讓我知道金錢不是想像得到的而是靠努力得到的。
『叄』 他是否還在人間 有原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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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還在人間》是馬克·吐溫創作的短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