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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說

發布時間: 2025-09-18 09:26:47

① 請推薦一本斯蒂芬金的短篇

短篇集是最難選的,因為每個集子中都有優有劣
感覺守夜大部分篇目都不錯,基本上是整本恐怖懸疑,應該是三本中可讀性最強的一本(而且翻譯得好有喜感)。
販賣機中的迷霧(其實這是中篇)是相當好的一篇,糅合了科幻、懸疑、恐怖元素,讀起來很帶感,還有點寓言的意思,股市的結局寓意深刻,但有爭議;陶德太太的捷徑這篇構思也不錯;還有就是跳特(思動)和眾神的電腦是兩篇科幻小說,很有意思;木筏也是不錯的一篇;個人還喜歡適者生存,不過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乏味;其他的就沒有什麼太出色的了,而且其中有幾篇相當難懂,至今仍未明白到底什麼意思。
日落之後中大約一半的篇目想像力很豐富,其餘一般。但整體故事性相當強,而且其中有些予以不錯
這三本的評價:守業和日落都是8.1,販賣機要低0.3分,可能是因為一個較大的分母(1中篇+17短篇+2詩)上一個相對較小的分子(討喜的作品),不過是3本中內容最多(也是最厚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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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埃德溫·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年9月21日—),美國作家,編寫過劇本、專欄評論,曾擔任電影導演、製片人以及演員。代表作品有《閃靈》、《肖申克的救贖》、《末日逼近》、《死光》、《綠里奇跡》、《暗夜無星》等。

③ 斯蒂芬金的最好看的小說是什麼,高分求解,知道的請列舉

他先是喜歡寫,然後賺到了錢

/傅月庵
史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

1954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畫。在母親的鼓舞下,創作了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所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褲亮開啟了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了。

不同的人生階段里,這種關於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面貌出現。「退稿」當然是其中的一種,但不嚴重。對於一個以寫作為樂的14歲的青少年而言,牆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無法負荷重量而掉了下來,充其量換一根更長一點的就是了。類如「寫得很好,但不適合我們。你很有才華,再加把勁吧!」的退稿注語則讓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無窮,前途無限。

一生最愛是恐怖

真正讓人焦慮的是,他自小就對公認有助於「精神向上提升」的優良課外讀物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The Amboy Dukes)、頌液……無甚反應,吸引他廢寢忘食鑽讀、趕場的書籍和電影,幾無例外都是關於火星人、吸血鬼、僵屍、盜墓、活死人、蛇發魔女、開膛手傑克……這種直到今天還是被教育人士視為「兒童不宜」的「低劣」創作,並且要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讓他感到興奮滿足。寫作反映人生,你讀了些什麼、想了些什麼,動之於心,很自然形諸於筆,尤其對於中學八年級生而言。

1961年某月的某一天,史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認為最精彩無比的彩色恐怖片《陷坑與鍾擺》(The Pit and the Penlum,根據愛倫坡短篇小說改編。)改寫成小說,自編自印,帶到學校去兜售,一個上午便賣了36本,現賺九塊錢,成了他的「第一本暢銷書」,也讓窮苦人家小孩的他,大受鼓舞,深感「錢」途有望,更多零用金終於不是夢。下午兩點鍾,他被叫到校長室,校長要他把錢退還同學,還訓了他一頓:「我真搞不懂,史蒂芬,你明明有才華,卻為什麼老愛寫這些垃圾東西,白白糟蹋天分呢?」史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錢,卻不認輸,那年暑假,他又自寫自編自印了個《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賣一場。然而,賺足了零用錢的他,內心還是感到羞愧,耳邊不停浮現校長的話: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

此後20多年之間,這些話成為史蒂芬‧金揮之不去的陰影。他還在寫,且割捨不下「這些垃圾東西」。「寫作是一種塗鴉。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野純物像一個濾網,網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可以流過你的濾網,而且一點困難也沒有。你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在我的濾網中通行無阻。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去轉換這些堵住我們思想濾網的糟粕,最後會發展出某種才藝來。」成名之後,史蒂芬‧金曾經這樣解釋他的寫作嗜好,他的思想濾網流不過去的,就是「恐懼」這件事,這是天性,所以他愛寫,也幾乎只寫「恐怖小說」。

一生最愛是恐怖,聽起來似乎有些病態,許多人也認為這是史蒂芬‧金在嘗到甜頭,靠著嚇人賺得億萬家產之後的說詞,根本是嘩眾取寵的一派胡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我們若以「恐怖小說」跟「寫作」來代替「道」跟「仁」這兩個字,再用這段話來形容史蒂芬‧金的這一生,則雖不中亦不遠矣。

我知道我有多認真

1973年的史蒂芬‧金:大學畢業二年,27歲,已婚,眼鏡鏡片越來越厚重,卡其褲已快裝不下日益向外擴張的啤酒肚。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職,卻入不敷出,暑假裡還得到洗衣工廠打工,老婆塔比莎(Tabitha Spruce)則穿著粉紅制服在甜甜圈店裡當服務生。全家人住在一輛拖車里,電話被斷線了,更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別克」車。他終日擔心會有額外的賬單,也被教學跟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樣,史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艱難,他還是在寫作,還是在投稿,而且,還是寫恐怖小說,書桌抽屜里隨時躺著5、6份未完的手稿。「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老校長的這幾句話,想必也曾浮現在他的腦海之中,不過此時的他大概無暇顧及這些了。畢竟,有時候「垃圾」被錄用了,額外的稿費收入總會帶來意外的歡樂。全家大吃一頓、多買些日用品、帶耳朵有問題的女兒去看早該看了的醫生。這有什麼不好呢?他真正擔心的是,眼見而立之年即將到來,自己到底能不能成為作家,靠寫作維生呢?

人的命運難說,事後回想,一個小動作,往往決定了一生的走向。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終認定史蒂芬‧金有才華,寫作絕不是浪費時間,總是鼓勵他多花時間在寫作上;要不是她從字紙簍里把已經被揉掉《魔女嘉莉》(Carrie)草稿給檢了回來,抖掉煙灰,攤平開來閱讀,還貼心地對老公說:這個有搞頭,你一定行的!其實史蒂芬‧金能否掙脫金鎖走蛟龍,平地一聲起高樓?只怕還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麼說,1974年,《魔女嘉莉》(Carrie)出版已經是一個歷史事實了。這本書像個實現了的「美國夢」,讓史蒂芬‧金一鳴驚人、一飛沖天、一夜成名,也造就了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一位暢銷書作家——接下來,他將花三十年時間,以只手之力,開創出「社會恐怖小說」(social horror fiction)這一類型閱讀,與安‧萊絲(Anne Rice)、狄恩‧昆茲(Dean Koontz)、彼得‧斯陶伯(Peter Straub)、約翰‧法瑞斯(John Farris)等人共同鋪設出一條寬闊的大道來。

《魔女嘉莉》預付版稅僅2500美元,暢銷之後,光平裝本版權就賣了40萬美元,他拿到一半的20萬,等於31年的教書薪水。史蒂芬‧金時來運轉,終於發了!能夠無憂無慮,全心全意做他愛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奮了。此後三十年裡,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坐到打字機前寫作,至少要寫個1500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國慶節、生日和聖誕節這三天停筆歇息(後來他承認,這是為了找話題才這樣說的,其實一瘋魔了,這三天照寫不誤!)。「我不斷地寫,因為我做這個最在行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們為何有某種興趣和感覺,我只是放縱它們。」「當我坐在打字機前時,我知道我有多認真。」某次接受訪問時,史蒂芬‧金曾這樣說道。

到了1982年,短短8年中,他已寫出10本小說,本本賣錢。1985年之後,速度更快了,曾在15個月內,連續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達1138頁,重逾三磅又七盎斯半,簡直是書市大忌,但照樣「嚇嚇叫」,獨占鰲頭,暢銷百萬余冊。1988年,他曾有四部小說同時登上暢銷書排行榜,成了美國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個八十年代裡,史蒂芬‧金可說攻無不勝,戰無不克。據統計,這十年裡,美國大大小小最暢銷的25本書里,他一人就包辦了7本,當真空前絕後!

版稅之外,從第一本小說起,史蒂芬‧金的另一筆財富就是來自影視收入。由於他實在會講故事,且驚悚懸疑還帶著血腥殺戮的內容,又格外適合改編影視,因此幾乎每一本小說都被搬上銀幕,讓八○年代過著相對太平卻也單調日子的美國民眾,獲得了刺激的宣洩。有人曾私下統計過,1990年秋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史蒂芬‧金同時有一部小說在電視播出,兩部小說在電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攝中。其利益之龐大,可想而知。事實上,今天我們所熟知的好萊塢工業與出版市場緊密結合,「小說還在寫,電影就說好會開拍」的這一生產模式,幾乎就是由史蒂芬‧金始作俑者,再經過約翰‧格里遜(John Grisham)、麥克‧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這幾位暢銷天王發揚光大而確立的。

史蒂芬‧金寫得快又賣得好,名利雙收,出版等於印鈔票,昔日戲言富貴事,今朝都到眼前來。然而,他似乎又焦慮起來了。本來就愛喝兩杯的他,到了1985 年,酒癮、葯癮紛紛上身,不但酗酒,還吸食古柯鹼。這是為什麼呢?「成名癥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壓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史蒂芬‧金在此時期的出書質量來看,大約都不成問題。只怕還是隱藏在意識底層的,「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如影隨形,如蛆附骨,老校長的魔咒還在蠢蠢作祟著。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

1982年,史蒂芬‧金已經接連寫出《午夜行屍》(Salems Lot)、《幽光》(The Shining,又名《鬼店》)、《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狂犬庫丘》(Cujo)這些轟傳一時的叫座小說,聲名大噪,隱隱然具備「暢銷霸王」氣象之時,他卻出版了《四季奇譚》(Different Seasons)。這一本書,頗出讀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個中篇小說組成,前三個與恐怖幾乎沾不上邊,最後一個雖頗驚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鮮血滿地滾流相較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關於這本書,史蒂芬‧金後來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書都多。」「也許一生再也不會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書了。」為什麼要花這么多精神?為什麼再也不會有第二本了?問題的答案還是得從這本書里去探索。

史蒂芬‧金在《四季奇譚》的〈後記〉里追述,當他出版《魔女嘉莉》後,又寫了《午夜行屍》(Salems Lot),編輯替他有點擔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為「專寫恐部小說的作家」。史蒂芬‧金對這事看得較輕松,要他等幾年再說,原因是「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賺錢」。言下之意,當然是指他還會轉型的。後來,《幽光》又大賣,編輯更擔心「定型」問題了。史蒂芬‧金卻還是一派輕松,認為被定型也無妨,「如果讀者喜歡,我就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等到《四季奇譚》出來了,他的編輯還是在擔心,重點卻不一樣了:「我看裡面大概沒有一篇是恐怖故事的了。是不是?只要一篇就好。」「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好極了!還有那本新小說——」「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這才對呀!」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清楚說明了市場的力量正一步步把史蒂芬‧金給「定型」下來。卻也說明了,就算一生最愛是恐怖,就算寫了8年10部小說,本本暢銷之後,他還是有些疑惑,無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寫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費時間」?這種焦慮,透過書中公認史蒂芬‧金的化身,也就是敘事者戈弟的口中說得很清楚:「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我的小說看來近似神話,因此時常被視為荒誕不經。……我想知道我所做的這一切,是否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杜撰、捏造的小說致富,這算是什麼世界?」

④ 斯蒂芬金最有價值的幾本書是什麼

斯蒂芬金最有價值的幾本書是:

1、暗夜無星:

《閃靈》是斯蒂芬·金的小說三部曲之一,心理學與靈異現象兩者融合的很好,《閃靈》也是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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