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獸族小說寫羊
『壹』 大家覺得《褻瀆〉好看嗎
很多人看了褻瀆之後,都對褻瀆中的神沒有任何好感。認為這是一群邪惡的神。應該有更好的神來管理人類。
我認為寫出這樣的神才是煙大的高明之處。並且,我認為如果真的有神,那神就該是這樣的存在。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經》。仁在這里的意思是仁愛,仁慈,對百姓的仁義。芻狗就是草扎的狗,以前祭祀時用草扎的狗來代替活的狗作為祭品,祭祀完如同廢物,隨意丟棄。整句話意思是,天地沒有好惡的意識,也不憐憫萬物,任其生長,自生自滅。
在褻瀆這本書中,那些神明們就是老子說的天地。對他們而言,人族、獸族、精靈族和豬狗牛羊並沒有什麼不同,都是他們的食物,他對某個種族好,施他們以恩惠,並不是他愛這個種族,而是像我們喂豬餵羊一樣要把他們養的更肥再殺掉。誰的信仰之力強,飼養成本低。那他們就會更傾向於誰。這和我們優選培養瘦肉豬是一樣的。很可惜,羅格在的這個位面作為飼料,神的投入產出比已經不合算了。所以神才會想要滅掉這個位面,也就是淘汰掉這個不長肉的豬,再來培育新的豬罷了。
在神的眼中看來,人的地位還不如我們眼中的螞蟻——畢竟我們和螞蟻之間只是體型和力量的差異,但都在同一位面上。神們無論怎樣對人,都不是人類可以評判的。他們的作為,已經超越了人類的道德規則。
人要是不服氣,那可以像大小羅那樣去造神的反。但他們成為神以後,同樣會以和現在這些神同樣的態度對待低階位面的生物的。
這就是神的規則,也是生存的規則。
人為了生存,可以殺豬屠狗。因為人需要它們的肉做糧食。
神不需要吃豬肉,維持他們生存需要的就是信仰之力。在他們眼裡,人不過是他們諸多食物的一種。等同於人類眼中的豬馬牛羊。人類養豬為的是吃它們的肉。神照顧人類也是為了吸取信仰之力。人想換口味的時候,可以把豬都殺掉,換羊來養。對神來說,他們想換口味的結果,就是把這個位面變成遺棄之地。
一切為了生存,有力量才能生存得更好。這才是最高法則
說到這里,我想討論一下褻瀆這兩個字的真正含義。
每個人腦中對褻瀆都會有自己的理解。對我而言,看了這么久的書感到煙大的眼界明顯要高於一般的網路小說作者。褻瀆這本書並不是一本純粹讓人意淫過癮的書。煙大在這裡面一直貫徹著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單純為了點擊率討好讀者。
人類作為地球之上唯一的統治者,生物鏈的最高端已經很久了。在可預見的很長時間,也看不到地球上會有什麼物種能取代人類的位置。久而久之,人類就把自己放到了一個非常自我陶醉的位置。自認為自己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有權利,有力量來支配世間一切。我們對待豬馬牛羊的態度就是這樣。
我們飼養的豬狗牛羊們沒有自己的意識,所以不能想到自己的命運是完全掌握在人的手中,也不可能知道最後等待自己的就是廚房。所以他們能習慣於在豬圈裡打滾,在山坡上啃草。滿足於自己的處境。
這些是我們眼中看到的。我們理解豬羊們的使命就是做人的糧食。對他們來說,人每天多給他們幾盆豬食,豬們就會非常開心。但這真的是豬羊們的想法嗎?人類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喂豬,養豬,殺豬,吃肉,這一切天經地義。
作為人來來說,自以為比豬羊們高明的地方就是人有思想,有感情。但如果世間還有比人更強大的存在,像我們對豬羊一樣對待我們,我們會怎樣去想呢?
煙大在這里就是做了這樣一種假設,如果,有一群更高等的生物把人類作為食物圈養,人類一旦覺察到會怎樣想?有什麼舉動呢?大多數人其實是意識不到這一點的。他們就像我們喂的豬一樣渾渾噩噩,得過且過。而他們一旦知道了真相會怎樣?這一類人的反應就是憤怒,委屈。我們信仰的神為什麼會這樣待我們?為什麼不對我們好?他們卻沒有想一下既然人可以如此待豬,力量遠高於人的神為什麼不能這樣對待人類?
實際上,這就是一種褻瀆。人自己褻瀆了自己的道德觀。只能自己傷害別的生物,卻不能有更強的生物來如法炮製。
還有一種人,他們認識到了自己的地位和處境,但他們並沒有像普通人一樣自憐自艾,而是認識到了問題的實質。為什麼人可以拿豬作食物?因為人的力量遠高於豬。為什麼神可以拿人作食物?同樣是因為神的力量遠高於人。
力量決定一切!
你的力量達到了神的境界,那你同樣有資格像神一樣行事,並且,你也別無選擇地只能像神一樣行事!
大小羅、休斯教皇們對這一點完全清楚,所以他們的口中才不會說什麼好神壞神之類無聊的話。他們要做的,就是盡可能提高自己的力量。
褻瀆這本書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力量決定一切。當你的力量提升到一個足夠高的高度時,原來你所處的低端環境中存在的各種道德准則對你就完全不適用了——這里煙大換了一種說法,道德准則變成了空間法則。
這就是褻瀆。是對現有道德規則的褻瀆,也是實現自身提高的必然之路。
對應現實生活,同樣如此。道德准則只適應於那些沒有力量的弱者,這是對他們的一種保護。但對真正的強者而言,力量才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