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著名短篇小說
『壹』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通用13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後感了!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通用1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里。面臨著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說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鍾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斗。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2
第一段主要詮釋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在有金錢、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詩人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有了目標,就去奮斗,這個風雨兼程的過程才算是成功。我們人人應當去體驗去追求這個過程,僅有一如既往的堅持這個過程,才會有好的結果。
第二段主要說的是感情。既然鍾情於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誠。敢愛敢恨,做真實的自我,這也正貼合此刻的倡導。
第三段是講得奮斗。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顧後,僅有去奮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們一些大城市裡已經是稀缺資源了,真是因為少了這個資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們不願去奮斗,因為不用奮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奮斗。
第四段談了未來。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這個與此刻的步調是一致的,我們看到各種媒體、朋友圈裡不都是在傳播過好當下嗎?確實是這樣,僅有我們腳踏實地的過好當下的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才是對生命的無比熱愛。
這首詩,我此刻讀起來,感覺簡單易懂,是一首雞湯勵志的詩歌,各個年齡段都適合閱讀,並且讀完,使得自我熱血沸騰,年輕人讀完會有一種我就應當這樣做的感覺,年長的人讀完會感覺繼續這樣做,我還很年輕。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貴,期望用各種方式珍視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體會對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間。餘生不足,以汪國真的這首《熱愛生命》共勉。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3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覺是,作為一個人,首先,我們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
我欽佩這本書中的英雄。他在無邊無際的荒野上艱難地行走。她只是一個人走,沒有同伴。天氣不好,她又冷又餓。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隻狼在他後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後地上的血跡。那個人和狼都活了下來。為了活著回來,這個人最終贏得了戰斗。他對生命的熱愛就是戰勝了狼。盡管他又餓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後,他去了海邊,被一艘漁船救起。最後,他安全回家了。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想要成功,他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愛自己的生活,他怎麼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們必須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這樣人們才能快樂和成功。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述了1970年張海迪隨父母來到聊城農村的故事。張海迪非常想站起來。她有時看見會走路的人就會哭。但張海迪固執地學會了針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時她會因為長時間的姿勢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針灸,為村民們做一些事情。
我覺得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路和跑步。她想從她的腿上跳起來,奔向那一萬公頃的麥田。我也覺得張海迪非常熱愛生活。多年來,她治療過一萬多人。「這是很棒的。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驚呆了!殘疾人比醫生更糟糕。我覺得她太愛生活了。她真的想為社會做貢獻。
與張海迪相比,我什麼都不是。因為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然後去旅遊,最後一周做作業,但是我經常後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業,很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熱愛生活,不要浪費它。、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4
傑克·倫敦在其短篇小說《熱愛生命》中描寫了一位無名的淘金人在歸途中遭夥伴拋棄、在自然困境中、瀕臨死亡下向我們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驚人的生命力和挑戰極限的鬥志。
淘金人帶著沉甸甸的金子凱旋而歸,美好的未來似乎已經展現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獨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體病弱,行走艱難,缺衣少食,面對飢餓難耐的野獸,他該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靈最好的朋友。他顯然被比爾拋棄了,可是他沒有放棄對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爾會在前面等他,他們會合後,可以結伴南行,遠離寒冷的北方。這種信仰,支持著他邁著疲憊的步伐繼續前行。這對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飢餓是身體最大的敵人。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他努力吞咽著又苦又辣的漿果、燈芯草根、生魚、活的小松雞、野獸吃剩的碎骨頭,只要是能補充體力的東西,他都吃,因為,保存體力才能生存下去,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當金子成為負擔時,舍棄是一種智慧。金子曾經是淘金人絢麗的夢想,然而,此時卻成為疲憊不堪的淘金人的負擔。繼續背負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棄它,才能走得更遠。比爾至死沒有扔掉淘來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負擔,輕裝前行,走向生命。
野獸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揚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卻了,飢餓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並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來了。到底是什麼讓他活下來了?是對生的渴望,對生命的不放棄和熱愛,使他最終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煥發生命!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5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傑克·倫敦寫的名為《熱愛生命》的書籍。其中有9個故事,雖然簡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過幾個簡短的故事,講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對《熱愛生命》這篇小故事,談一下我的感想。
嚴冬將至,那位淘金者為了能活著走出荒野,用盡全身力氣一步一步地向東南方趕去。他孤身一人,風餐露宿,歷經艱辛,在前進的路途中,他身邊沒有食物,也沒有可用的武器。難咽的野草、辛辣的漿果和指頭大的生魚,都成了他充飢的食物;又潮又濕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覺的床鋪。
除了生活的艱辛,他還要面對荒野上的野獸。大棕熊和野狼時刻威脅著他的生命,他已無法想像的毅力與它們進行著艱苦的周旋和搏鬥。
一開始,他還搖搖晃晃地行走,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筋疲力盡,甚至連思維都幾乎處於混濁狀態,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
工夫不負有心人,憑著對生命的渴望,憑著頑強的意志力,他終於被救,活了下來。
讀了這篇文章,我覺得他那種頑強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撓的堅強意志,讓我們不得不感動,不得不熱血沸騰。也讓我更加堅定了對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長星說,她小學同學現在所在的中學,有人自殺。一個人死的話很容易,可是,一個人生下來本來就很不容易,為什麼不去珍惜這一段漫長但又短暫的時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憑著對生命的渴望,憑著頑強的意志力活了下來,那麼保住這個生命的過程雖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沒有放棄,因為他熱愛並珍惜生命。這本書中,每一篇的風格各異,卻都表達了作者對生命和生活的獨特見解,體現了一種非凡的個性。讀了,讓人感覺心潮澎湃,從而讓我們更加珍惜生活,熱愛生命。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6
讀一本好書,就像交上一個好朋友,讀書讓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識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熱愛生命》這本書收集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八篇中篇小說。傑克·倫敦的這幾篇文章情節緊湊,語言精美,人物刻畫生動,能深深打動讀者的心。
《熱愛生命》描繪了一個孤獨的人在荒野上與飢餓、寒冷,並和野獸進行頑強斗爭的故事。
一個在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的背包里裝著很多黃金,還有跟黃金一樣重要的火柴,他十分愛惜這些火柴,總怕弄丟了,所以經常把它們倒出來重新數。
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並且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換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記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結果摔了膝蓋,就哭了老半天,後來發現原來只是輕微的擦傷而已。拿我和這個淘金者相提並論,真是相差太多了!
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7
寒假裡,老師讓我們讀《熱愛生命》這本書,讀後有很多感動與頓悟,在此與大家分享。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該作品講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幾經飢餓的折磨忘記了回去的路,但是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生命,一次次與天氣、與環境的斗爭中活了下來。這些力量源於他對生活的熱愛。飢餓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他,一開始他吃小魚充飢,後來只有熱水可以喝。飢餓使他就連一隻小松雞都捉不住,但他堅強地活著。開始他還可以走,雖然鞋子破了,但他繼續努力尋找回去的路。後來他沒有力氣走就爬,雖然膝蓋磨破了,但是他繼續尋找活下來的奇跡。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說是最關鍵的轉折點。最終因為人類對生命的熱愛,讓他沖破一切困難咬破了病狼的喉嚨,從而獲得找到生還希望的機會。
這使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人得了癌症。如果換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嚇到。但他對生命強烈的愛,促使他決定和病魔進行一番較量。從那以後,他每天堅持鍛煉身體。兩年後當他再去醫院檢查身體的時候,奇跡出現了——病魔居然被他趕走了!這應該是上帝對熱愛生命的人最好的回報。
《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會放棄我們。其實生永遠比死更難,死,只需要一時的勇氣,可是生,卻需要一世的膽識。我也要做個熱愛生命的人,用行動來證明我對生命的熱愛。
你熱愛生命嗎?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8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秘、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里奔波,在這里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里尋求著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斗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著,他咆哮著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說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9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閃光點,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頑強的生命贊歌,可謂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蘊涵著巨大的潛在能量。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異常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嘆。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的無疑就是堅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還在,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另一方面來說,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當人們沒有了信仰,沒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軀殼,與一具行屍走肉何已?!
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於是在這種沒有信仰的人生觀唆使下,我們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虛和無聊,太多的游戲人生,太多的頹廢和消沉以及百無聊賴……前些天看到一則報道,說我國目前每年自殺的案例中大多數在農村,而農葯又是罪魁禍首;這也多少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目前農村人口總體素質相對城市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許困難、小事,不是想方設法去克服解決,而是「氣不打一處來」,小事鬧大,大事則要鬧得尋死覓活。這同小說中的主人公克服險阻、艱難求生的勇氣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可能有不少人曾經看過殘疾人演出或殘疾人運動會,那些身殘志堅的勇士們克服著種種難以想像的困難甚至折磨,做出了連健全人都難以完成的任務。他們是熱愛生命、勇於同困難作斗爭的典範。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0
最近,我讀了一篇名叫《熱愛生命》的文章,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
一位淘金者,因為腳被扭傷,而被同伴比爾所拋棄。在艱難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這個人絲毫沒有放棄。他靠吃漿果、小魚來維持生命,還與大棕熊進行艱苦的周旋,與飢餓和疲勞展開難以想像的斗爭。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發現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想伺機吃掉他。為了活著回去,這個人最終在與狼的戰斗中獲得了勝利,並喝了狼的血,最終獲得營救。
看了這篇文章,我想:生命是多麼的脆弱,如果不好好珍惜生命,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將無情的把你淘汰掉。在返回的路途中危險重重,如果他沒有頑強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餓死或者被野獸吃掉,他後半生的夢想將也會破碎。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
尤其是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無比深刻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狼時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後竟將這頭狼殺死了。
讀了這篇文章,我從中感受到,人戰勝死亡的堅強毅力是無比強大的,求生渴望也是無比巨大的,無論如何都要活下去,就像文章中的主人公,他為什麼能活下來?這都源於對他對生命的渴望。正是這種渴望,才讓淘金人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要向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珍惜、熱愛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難與挫折勇於面對,不要退縮,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1
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述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腳受了傷被朋友拋棄的情況下,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於是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考驗著對方的意志。為了活著回去,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終被捕鯨船上的人救了過來。文章表現他堅強的意志,頑強的精神和對生命的熱愛。
文中有三次寫到他對金沙的處理。第一次他把金沙從鹿皮口袋裡倒下一半,然後把它包好,埋好後還做上記號以便出去後回來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這一次是直接倒掉,雖然有些不舍,他還是依然選擇了放棄。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連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這一次顯得是那樣的堅決,義無反顧。
人對金錢的追求本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人要在這個社會中生存還離不開錢。但是如果我們為了錢而不顧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爾一樣,不但拋棄了同伴,致死也沒捨得丟掉那袋金沙,結果往往會使得其反,丟了性命。
現在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對金錢的追求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他們為了錢不惜利用各種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騙偷,攔路搶劫,殺人劫貨。很多人因此進了監獄,被送上刑場。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寶貴的,無論有多大的誘惑,遇到多大的困難,我們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還可以重新獲取,如果丟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復存在了。
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熱愛生活,熱愛生命,珍惜我們眼前的時光,前面一定會有一個更加廣闊的天地。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2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麴生命的贊歌,有著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的傑克·倫敦寫的。講了兩個人背著金子走。兩個個人過河時,一個人腳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爾,連頭都不會地走了。後來兩個人就分開了。
在後面的人剛開始吃著沒有營養的漿果生活著。走著走著他看見幾只松雞,他就抓松雞吃,後來他看見一個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裡抓小魚,最後小魚從石頭縫里鑽到了一個大水池裡,他只有放棄了。他一路上靠吃燈芯草生活,有時能吃到小鹿,松雞和小魚。路上還常常遭到野獸的攻擊,還和病狼決斗過。在他最絕望怕爬著爬著的時候,他看見前面有一條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著爬著他看見一堆死人骨頭,仔細一看是比爾的骨頭。旁邊還有喲大塊金子。這讓他哈哈大笑,因為比而為了金子而喪失了生命而他卻拋棄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後他過上了好日子。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珍惜生命,別人有困難是我們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爾。有了朋友就有了財富。財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卻是一生的財富,所以我們要熱愛生命,珍惜生命。
傑克倫敦《熱愛生命》讀後感600字13
生命有多麼寶貴,應該如何去熱愛生命,我直到讀了英國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故事發生在美國北部,一位淘金人帶著辛苦淘來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爾的同伴踏上了遙遠而艱難的歸途。然而,他不小心扭傷了腳,他的同伴棄他而去。孤苦一個人走在荒野之中,頻臨死亡,他毅然丟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黃金,輕裝上陣。一路上,忍飢挨餓,風餐露宿,與野獸對抗,終於在絕境中生存下來。
我在這個故事中讀到了這位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生命本來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中將不堪一擊。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為了保存體力,他吞食漿果、草根、生魚、活松雞、動物骨頭;為了節省體力,他聰明地扔掉了辛苦得來的黃金;為了與野獸抗爭,他振奮精神,嚇跑大棕熊,並用足夠的耐心與飢餓的大灰狼斡旋到底……這一切,都源於對生的渴望!
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大灰狼時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幾乎已經完全體力不支時,狼向他發起攻擊,淘金人以頑強地意志也發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後一擊,他咬死了那隻狼,吞咽下狼的溫潤的血。他活了下來。
這是對生命多麼頑強地熱愛啊!正是這種熱愛,才使淘金人能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
;『貳』 求巴金的短篇小說,500~600字
《狗》
小時候我害怕狗。記得有一回在新年裡,我到二伯父家去玩。在他那個花園內,一條大黑狗追趕我,跑過幾塊花圃。後來我上了洋樓,才躲過這一場災難,沒有讓狗嘴咬壞我的腿。
以後見著狗,我總是逃,它也總是追,而且屢屢望著我的影子狺狺狂吠。我愈怕,狗愈凶。
怕狗成了我的一種病。
我漸漸地長大起來。有一天不知道因為什麼,我忽然覺得怕狗是很可恥的事情。看見狗我便站住,不再逃避。
我站住,狗也就站住。它望著我狂吠,它張大嘴,它做出要撲過來的樣子。但是它並不朝著我前進一步。
它用怒目看我,我便也用怒目看它。它始終保持著我和它中間的距離。
這樣地過了一陣子,我便轉身走了。狗立刻追上來。
我回過頭。狗馬上站住了。它望著我惡叫,卻不敢朝我撲過來。
「你的本事不過這一點點,」我這樣想著,覺得膽子更大了。我用輕蔑的眼光看它,我頓腳,我對它吐出罵語。
它後退兩步,這次倒是它露出了害怕的表情。它仍然汪汪地叫,可是叫聲卻不像先前那樣地「惡」了。
我討厭這種糾纏不清的叫聲。我在地上拾起一塊石子,就對准狗打過去。
石子打在狗的身上,狗哀叫一聲,似乎什麼地方痛了。它馬上掉轉身子夾著尾巴就跑,並不等我的第二塊石子落到它的頭上。
我望著逃去了的狗影,輕蔑地冷笑兩聲。
從此狗碰到我的石子就逃。 —巴金
很高興為你解答
『叄』 求莫言的文章,摘抄!最好是600~800字左右的!!急急急急急
《豐乳肥臀》(2004)
日本人的馬隊沿著河灘往東跑下去,跑到上官來弟她們放鞋子的地方,齊齊地勒住馬頭,穿過灌木叢爬上了大堤。她看不到日本馬隊了。她看到河灘上躺著那匹死去的大花馬,碩大的頭顱上沾滿黑血和污泥,一隻藍色的大眼珠子,悲涼地瞪著湛藍的天空。那個白臉的日本兵半截身子壓在馬腹下,趴在淤泥上,腦袋歪在一側,一隻白得沒有一點血色的手伸到水邊,好像要從水裡撈什麼東西。清晨光滑平坦的灘塗,被馬蹄踐踏得一塌糊塗。河水中央,倒著一匹白馬,河水沖擊著馬屍緩緩移動、翻滾,當馬屍肚皮朝上時,四條高挑著瓦罐般胖大馬蹄的馬腿,便嚇人地直豎起來,轉眼間,水聲混濁,馬腿便掄在水裡,等待著下一次直指天空的機會。那匹給上官來弟留下深刻印象的棗紅大馬,拖著它的騎手的屍體,順流而下,已經走到很遠的下游,她突然想到,這匹馬很可能要到樊三爺家去找那匹大種馬。她堅決地認為,棗紅大馬是匹母馬,與樊三爺家的公馬是失散多年的夫妻。
石橋上的火還在燃燒,橋中央的穀草堆上,躥起了黃色的火苗和白色的濃煙。青色的橋梁高高地弓起腰,發出呼哧呼哧的喘息聲,發出哼哼唧唧的呻吟聲。他感到橋梁在烈火中變成一條大蛇,扭曲著身體,痛苦不堪,渴望著飛升,但頭尾卻被牢牢地釘住了。可憐的石橋,她難過地想著。可憐的德國造麗人牌自行車,高密東北鄉的唯一的現代化機械,已被燒成一堆歪歪扭扭的碎鐵。嗆鼻的火葯味、膠皮味、血腥味、淤泥味使灼熱的空氣又粘又稠,她感到胸膛里充滿了惡濁的氣體,隨時都要爆炸。更加嚴重的是,她們面前的灌木枝條被烤出了一層油,一股夾雜著火星的熱浪撲來,那些枝條畢畢叭叭地燃燒起來。她抱著求弟,尖聲呼叫著妹妹們,從灌木叢中跑出來。站在河堤上,她清點了一下人數,妹妹們全在,臉上都掛著灰,腳上都沒穿鞋,眼睛都發直,白耳朵都被烤紅了。她拉著妹妹們滾下河堤,向前跑,前邊是一塊廢棄的空地,據說是回族女人家的舊房基,斷壁殘垣,被野生的高大胡麻和蒼耳子掩映著。跑進胡麻棵子里,她感到腳脖子軟得彷彿用面團捏成,腳痛得如同錐刺。妹妹們跌跌撞撞,哭叫不迭。於是,她們便癱坐在胡麻棵子里,再次摟抱在一起。妹妹們都把臉藏在姐姐的衣襟里,只有上官來弟,豎著頭,驚恐不安地看著漫上河堤的黃褐色的大火。
『肆』 求名家短篇敘事散文
賈平凹散文《天上的星星》
「大人們快活了,對我們就親近,雖然那是為了使他們更快活,我們也樂意呢;但是,他們煩惱了,卻要隨意罵我們討厭,似乎一切煩惱都要我們負擔,這便是我們做孩子的,千思兒萬想兒,也不曾明白的。」
讀書總覺得浮躁,不能靜下心來,讀散文尤其要心境的。我想,讀散文可以使一顆本就平靜雅緻的心愈發地安寧、舒暢,讀罷也會有所得、有所悟;然,若是一顆急急噪噪的心去讀散文,心情弄不好是要越來越糟的。
賈平凹先生,用三毛的話講,是她一位「心極喜愛的大師」。
已不復記當時是怎樣的心情去讀《天上的星星》的,反正這一路來,讀書都很泛泛,不管是散文,小說,傳記,更甭提哲思類的文章。可是,我分明記得開篇的這一席話,打動了我。它一下子就攫住了我的眼球,通讀文章,真是一種享受。
我讀文章有一個惡習:不求甚解。讀過之後,遺忘的遺忘,如過眼雲煙,又沒有讀書札記之類的記錄,對文章當中一些格言警句美文也從不摘抄。因此,一直好象沒什麼長進,渾渾噩噩的讀書、寫作。可是,《天上的星星》縈繞在心頭,總也不能釋懷,走路有時想起,躺在床上有時也莫名想起,甚至上廁所暢快的時候,也會想起。可,我也只是一開始一口氣看了兩遍而已呀!再說,我的記憶力實在是不敢自誇,我甚至說過我是健忘的。看來好文章也不定是細嚼慢咽地品出來的。
關於《天上的星星》,是該寫點什麼的,算是為了忘卻吧!
文章以一個孩子的視角寫的,細膩,優美,真切。
散文本就直白,可《天上的星星》別有一番風味,有好幾個轉折點,讀來欲罷不能,有讀情節小說的味道。只嘆息文章太短!
本文用了「興」的手法,很是貼切,真真佩服先生怎麼就能把孩童的心描繪得如此生動,彷彿那星星就是那孩童,也是有生命的,也是有苦楚的;那月亮呢,似乎就是大人們,是威嚴的,不通人情的。
文章一開篇便墊下了一絲絲清談的憂愁的格調,就表出了文章的大旨。果然,「天擦黑」「我們做孩子的」接下來就承擔了「大人們」的「煩惱」。父母呵斥這群玩得興起,正在捉迷藏的孩子。孩子們便躡手躡腳地走出房子,到門前樹下納涼去了,四周的又無甚可看,「本來就不新奇」,正「閑得實在無聊極了」呢。我分明看到了天真爛漫的孩童是多麼的無辜、委屈、寂寞,獃獃地坐在黝黑的天空下,「不知道這夜該如何過去」。
可是,文鋒一轉。「我」的妹妹突然叫了一聲:「星星!」
於是,「我」和妹妹便好奇起來,頭頂上出現了一顆顆閃亮閃亮的星星。「我們」便歡快地數著星星:「呵,兩顆,三顆不對,十顆,十五顆。」「我們」是多麼興奮啊,一時間看到漫天滿空的星星迅速地出現,再數亦不可數了。「我們」盡情地欣賞著天空下閃爍的星星。星星是多麼美麗,可愛,調皮,它們是多麼地鬼靈精怪啊,燦燦的,灼灼的。
「它們真是一群孩子呢,一出現就要玩一個調皮的謎兒啊!」這么一句話,既表明了星星的可愛,調皮;也看出了孩子們此刻的心情是多麼輕快。星星像是一群孩子,更為文章的深入埋下了伏筆。妙不可言!
於是,「夜空再也不是荒涼的了,星星們都在那裡熱鬧,有裝熊的,有學狗的,有操勺的,有挑擔的,也有的高興極了,提了燈籠一陣風似的跑」,「我們都快活起來了」。『我』和妹妹一起站在樹下,向星星揚起小手,星星呢,似乎也很得意,向「我們」擠眉弄眼的,還鬼鬼地笑。這是怎樣一幅歡樂的畫面,「我們」和星星是多麼的愜意,這是無比美妙的時刻。
可是,好景不長。月亮出來了。月亮的出現「使我們大吃一驚」。
夜空里籠罩著白極白極的月色,星星一下子無端地就少了許多。「我們都不知道這月亮是怎麼啦,卻發現那些星星怎麼就少了許多,留下的也淡了許多,原是燦燦的亮,變成了弱弱的光。」
妹妹很是無措,慌慌地問:「這是怎麼啦?」接著又說:「月亮出來為什麼星星就少了呢?」就這樣兩個孩童面面相覷,不得其解,又開始了悶悶不樂,很是茫然,迷惑。我們很容易知道,月明,所以星稀。而對於兩個天真的孩子來說,他們又怎麼會知道呢?坐下來想了「一會兒」,「我」終於是有所悟:著漠漠的夜空,恐怕是屬於月亮的。一定是生氣星星們的不安分,在嚇唬它們哩。
妹妹一語破的:「哦,月亮是天上的大人了。」
於是,「我們」「深深可憐起這些星星了:月亮不在的時候,它們是多麼有精光靈氣,月亮出現了,就變得這般猥瑣了。」而文章當中的我們又何嘗不是可憐的呢?因為大人的煩惱,我們卻又跟著受罪,無辜受些氣來,這就是大人的威嚴。大人們卻不懂得疼惜孩子,反而把煩惱無故傳染給孩子。「這便是我們做孩子的,千思兒萬想兒,也不曾明白的。」
父母大人們就是那霸道的月亮,而「我們」便是那「猥瑣」的星星。這影射是如此貼切,毫無牽強附會之感。
文章到這里,真叫人拍案叫絕。
可是,作者還閑不夠。
接下來,「我們再也不忍心看那些星星了」,「我們」到小溪邊洗手臉,小小的「我」不竟感嘆著做孩子的不幸:是我們太小了,太多了嗎?純潔無暇脆弱的心靈遭到了莫名其妙地傷害。「我」和妹妹都不言語,都想著那可憐的星星。星星的消逝帶給了他們陰霾,那短暫的快樂也了無蹤影,反卻平添了許多憂愁。美好的東西,我們情願不要有,怕就怕我們擁有之後卻有丟失了。那悵然若失的情結豈是兩顆幼小的心所能承受和化解開的。「我們」甚至都不會用語言來表達內心的苦楚,「我們」只有「不言語」「默默」地承受,縱使承受不了也如此。
「啊,它們藏在這兒了。」妹妹好象發現了寶藏一樣驚喜,大叫起來。原來她是看見了躺在清澈小溪里的星星。「我們」又高興起來,「趕忙」地下溪去撈星星,可是撈不上來呀。但,只要看著他們「我們」也無比開心,那嘩啦啦的流水幸好也不能沖走它們。「我們」興奮得手足舞蹈,嘻嘻哈哈地歡笑。突然,「我們就再不聲張」了,因為怕月亮發現躲藏在這里的星星,「讓它們靜靜地躲在那裡好了」。
「我們」回屋睡覺,可是興奮得睡不著,也害怕那些躲藏起來的星星會被月亮發現!也遺憾「在水底的星星太少」。這個時候,大人們卻又罵「我們」不安生睡覺。「我們」就等大人們睡著了,「趕忙爬起來,悄悄溜到門外,將臉盆兒、碗盆兒、碟缸兒都拿了出去;盛了水,讓更多更多的星星都藏在里邊吧。」
因為,「它們雖然很小,但天上如果沒有它們,那會是多麼寂寞啊!」
文章到此,渾然天成,堪稱完美了。
川端康成 《花未眠》
我常常不可思議地思考一些微不足道的問題。昨日一來到熱海的旅館,旅館的人拿來了與壁龕里的花不同的海棠花。我太勞頓,早早就人睡了。凌晨四點醒來,發現海棠花未眠。
發現花未眠,我大吃一驚。有葫蘆花和夜來香,也有牽牛花和合歡花,這些花差不多都是晝夜綻放的。花在夜間是不眠的。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可我彷彿才明白過來。凌晨四點凝視海棠花,更覺得它美極了。它盛放,含有一種哀傷的美。
花未眠這眾所周知的事,忽然成了新發現花的機緣。自然的美是無限的。人感受到的美卻是有限的,正因為人感受美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說人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自然的美是無限的。至少人的一生中感受到的美是有限的,是很有限的,這是我的實際感受,也是我的感嘆。人感受美的能力,既不是與時代同步前進,也不是伴隨年齡而增長。凌晨四點的海棠花,應該說也是難能可貴的。如果說,一朵花很美,那麼我有時就會不由地自語道:要活下去!
畫家雷諾阿說:只要有點進步,那就是進一步接近死亡,這是多麼凄慘啊。他又說:我相信我還在進步。這是他臨終的話。米開朗基羅臨終的話也是:事物好不容易如願表現出來的時候,也就是死亡。米開朗基羅享年八十九歲。我喜歡他的用石膏套制的臉型。
毋寧說,感受美的能力,發展到一定程度是比較容易的。光憑頭腦想像是困難的。美是邂逅所得,是親近所得。這是需要反復陶冶的。比如惟—一件的古美術作品,成了美的啟迪,成了美的開光,這種情況確是很多。所以說,一朵花也是好的。
凝視著壁龕里擺著的一朵插花,我心裡想道:與這同樣的花自然開放的時候,我會這樣仔細凝視它嗎?只搞了一朵花插人花瓶,擺在壁龕里,我才凝神注視它。不僅限於花。就說文學吧,今天的小說家如同今天的歌人一樣,一般都不怎麼認真觀察自然。大概認真觀察的機會很少吧。壁龕里插上一朵花,要再掛上一幅花的畫。這畫的美,不亞於真花的當然不多。在這種情況下,要是畫作拙劣,那麼真花就更加顯得美。就算畫中花很美,可真花的美仍然是很顯眼的。然而,我們仔細觀賞畫中花,卻不怎麼留心欣賞真的花。
李迪、錢舜舉也好,宗達、光琳、御舟以及古徑也好,許多時候我們是從他們描繪的花畫中領略到真花的美。不僅限於花。最近我在書桌上擺上兩件小青銅像,一件是羅丹創作的《女人的手》,一件是瑪伊約爾創作的《勒達像》。光這兩件作品也能看出羅丹和瑪伊約爾的風格是迎然不同的。從羅丹的作品中可以體味到各種的手勢,從瑪伊約爾的作品中則可以領略到女人的肌膚。他們觀察之仔細,不禁讓人驚訝。
我家的狗產且小狗東倒西歪地邁步的時候,看見一隻小狗的小形象,我嚇了一跳。因為它的形象和某種東西一模一樣。我發覺原來它和宗達所畫的小狗很相似。那是宗達水墨畫中的一隻在春草上的小狗的形象。我家喂養的是雜種狗,算不上什麼好狗, 但我深深理解宗達高尚的寫實精神。
去年歲暮,我在京都觀察晚霞,就覺得它同長次郎使用的紅色一模一樣。我以前曾看見過長次郎製造的稱之為夕暮的名茶碗。這只茶碗的黃色帶紅釉子,的確是日本黃昏的天色,它滲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來的。觀賞這只茶碗的時候,我不由地浮現出場本繁二郎的畫來。那是一幅小畫。畫的是在荒原寂寞村莊的黃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亂的十字型雲彩。這的確是日本黃昏的天色,它滲人我的心。場本繁二郎畫的霞彩,同長次郎製造的茶碗的顏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時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這幅畫。於是,繁二郎的畫、長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黃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應,顯得更美了。
那時候,我去本能寺拜謁浦卜玉堂的墓,歸途正是黃昏。翌日,我去嵐山觀賞賴山陽刻的玉堂碑。由於是冬天,沒有人到嵐山來參觀。可我卻第一次發現了嵐山的美。以前我也曾來過幾次, 作為一般的名勝,我沒有很好地欣賞它的美。嵐山總是美的。自然總是美的。不過,有時候,這種美只是某些人看到罷了。
我之發現花未眠,大概也是我獨自住在旅館里,凌晨四時就醒來的緣故吧。
夏河的早晨
作者:賈平凹
這是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上七點或者八點,從未有過的巨大的安靜,使我醒來感到了一種恐慌,我想製造些聲音,但×還在睡著,不該驚擾,悄然地去淋室洗臉,水涼得淋不到臉上去,裹了毛氈便立在了窗口的玻璃這邊。想,夏河這么個縣城,真活該有拉卜楞寺,是佛教密宗聖地之一,空曠的峽谷里人的孤單的靈魂必須有一個可以交談的神啊!
昨晚竟然下了小雨,什麼時候下的,什麼時候又住的,一概不知道。玻璃上還未生出白
霧,看得見那水泥街石上斑斑駁駁的白色和黑色,如日光下飄過的雲影。街店板門都還未開,但已經有稀稀落落的人走過,那是一隻腳,大概是右腳,我注意著的時候,鞋尖已走出玻璃,鞋後跟磨損得一邊高一邊低。
知道是個丁字路口,但現在只是個三角處,路燈桿下蹲著一個婦女。她的衣褲鞋襪一個顏色的黑,卻是白帽,身邊放著一個矮凳,矮凳上的筐里沒有覆蓋,是白的蒸饃。已經蹲得很久了,沒有買主,她也不吆喝,甚至動也不動。
一輛三輪車從左往右騎,往左可以下坡到河邊,這三輪車就蹬得十分費勁。騎車人是拉卜楞寺的喇嘛,或者是拉卜楞寺里的佛學院的學生,光了頭,穿著紅袍。昨日中午在集市上見到許多這樣裝束的年輕人,但都是雙手藏在肩上披裹著的紅衣里。這一個雙手持了車把,精赤赤的半個胳膊露出來,胳膊上沒毛,也不粗壯。他的胸前始終有一團熱氣,白乳色的,像一個不即不離的球。
終於對面的雜貨鋪開門了,鋪主蓬頭垢面地往台階上搬瓷罐,搬掃帚,搬一筐紅棗,搬衛生紙,搬草繩,草繩捆上有一個用各色玉石裝飾了臉面的盤角羊頭,掛在了牆上,又進屋去搬……一個長身女人,是鋪主的老婆吧,頭上插著一柄紅塑料梳子,領袖未扣,一邊用牙刷在口裡搓洗,一邊扭了頭看搬出的價格牌,想說什麼,沒有說,過去用腳揩掉了「紅糖每斤四元」的「四」字,鋪主發了一會呆,結果還是進屋取了粉筆,補寫下「五」,寫得太細,又改寫了一遍。
從上往下走來的是三個洋人。洋人短袖短褲,肉色赤紅,有醉酒的顏色,藍眼睛四處張望。一張軟不耷耷白塑料袋兒在路溝沿上潮著,那個女洋人彎下腰看袋兒上的什麼字,樣子很像一匹馬。三個洋人站在了雜貨鋪前往裡看,鋪主在微笑著,拿一個依然鑲著玉石的人頭骨做成的碗比畫,洋人擺著手。
一個婦女匆匆從賣蒸饃人後邊的胡同閃出來,轉過三角,走到了洋人身後。婦女是藏民,穿一件厚墩墩袍,戴銀灰呢絨帽,身子很粗,前袍一角撩起,露出紅的里子,袍的下擺壓有綠布邊兒,半個肩頭露出來,里邊是白襯衣,袍子似乎隨時要溜下去。緊跟著是她的孩子,孩子老攆不上,踩了母親穿著的運動鞋帶兒,母子節奏就不協調了。孩子看了母親一下,繼續走,又踩了帶兒,步伐又亂了,母親咕噥著什麼,彎腰系帶兒,這時身子就出了玻璃,後腰處系著紅腰帶結就拖拉在地上。
沒有更高的樓,屋頂有煙囪,不冒煙,煙囪過去就目光一直到城外的山上。山上長著一棵樹,冠成圓狀,看不出葉子。有三塊田,一塊是麥田,一塊是菜花園,一塊土才翻了,呈鐵紅色。在鐵紅色的田邊支著兩個帳篷,一個帳篷大而白,印有黑色花飾,一個帳篷小,白里透灰。到夏河來的峽谷里和拉卜楞寺過去的草地上,昨天見到這樣的帳篷很多,都是成雙成對的鴛鴦狀,後來進去過一家,大的帳篷是住處,小的帳篷是廚房。這么高的山樑上,撐了帳篷,是游牧民的住家嗎?還是供旅遊者享用的?可那裡太冷,誰去睡的?
「你在看什麼?」 「我在看這里的人間。」 「看人間?你是上帝啊?!」
我回答著,自然而然地張了嘴說話,說完了,卻終於聽到了這個夏河的早晨的聲音。我回過頭來,?菖已經醒,是她支著身與我製造了聲音。我離開了窗口的玻璃,對?菖說:這里沒有上帝,這里是甘南藏區,信奉的是佛教。
商州初錄(2)
作者:賈平凹
眾說不一,說者或者親身經歷,或者推測猜度,聽者卻要是非不能分辨了,反更加對商州神秘起來了。用什麼語言可以說清商州是個什麼地方呢?這是我七八年來遲遲不能寫出這本書的原因。我雖然土生土長在那裡,那裡的一叢柏樹下還有我的祖墳,還有雙親高堂,還有眾親廣戚,我雖然塗抹了不少文章.但真正要寫出這個地方,似乎中國的三千個方塊字拼成的形容詞是太少了,太少了,我只能這么說:這個地方是多麼好阿!
它沒有關中的大片平原,也沒有陝南的�峻山峰,像關中一樣也產小麥,畝產可收六百斤,像陝南一樣也產大米,畝產可收八百斤。五穀雜糧都長,但五穀雜糧不多。氣候沒關中乾燥,卻也沒陝南沉悶。也長青桐,但都不高,因木質不硬,懶得栽培,自生自滅。橘子樹有的是,卻結的不是橘子,鄉里稱苟蛋子,其味生臭,滿身是刺,多成了庄戶圍牆的籬笆。所產的蓮菜,不是七個眼,八個眼,出奇地十一個眼,味道是別處的不能類比。核桃樹到處都長,核桃大如山桃,皮薄如蛋殼,手握之即破。要是到了秋末,到深山去,栗樹無家無主,栗落滿地,一個時辰便撿得一袋。但是,這里沒有羊,吃羊肉的人必是上了年紀的老人,或是坐了月子的婆娘,再就是得了重病,才能享受這上等滋養。外面世界號稱「天上龍肉,地上魚肉」,但這里滿河是魚,卻沒人去吃。有好事頑童去河裡捕魚,多是為了玩耍,再是為過往司機。偶爾用柳條穿一串回來,大人是不肯讓在鍋里煎做,嫌其腥味,孩子便以荷葉包了,青泥塗了,在灶火口烘烤。如今慢慢有動口的人家,但都不大會做,如熬南瓜一樣,炒得一塌糊塗。螃蟹也多,隨便將河邊石頭一掀,便見拳大的惡物橫行而走,就免不了視如蛇蠍,驚呼而散。鱉是更多,常見夏日中午,有爬上河岸來曬蓋的,大者如小碗盤,小者如墨盒,捉回來在腿上縛繩,如擒到松鼠一樣,成為玩物。那南瓜卻何其之多,門前屋後,坎頭澗畔,凡有一�黃土之地,皆都生長,煮也吃,熬也吃,炒也吃,若有至賓上客,以南瓜和綠豆做成「攬飯」,吃後便三天不知肉味。請注意,狼蟲虎豹是常見到的,冬日夜晚,也會光臨村中,所以家家豬圈必在牆上用白灰畫有圓圈,據說野蟲看見就畏而卻步,否則小者被叼走,大者會被咬住尾巴,以其毛尾作鞭趕走,而豬卻嚇得不吱一聲。當然,養狗就是必不可少的營生了,狗的忠誠,在這里最為突出,只是情愛時令人討厭,常交結一起,用棍不能打開。
可是,有一點說出來臉上無光,這就是這里不產煤。金銀銅鐵錫樣樣都有,就是偏偏沒煤!以前總笑話銅關煤區黑天黑地,姑娘嫁過去要尿三年黑水,到後來說起銅關,就眼紅不已。深山裡,燒飯、燒炕,烤火,全是木塊木料,三尺長的大板斧,三下兩下將一根木椽劈開,這使城裡人目瞪口呆,也使川道人連聲遺憾。川道人燒光了山上樹木,又刨完了粗樁細根,就一年四季,夏燒麥秸,秋燒稻草,不夏不秋,掃樹葉,割荊棘。現在開始興沼氣池,或出山去拉煤,這當然是那些掙大錢的人家,和那些門道稠的庄戶。
山坡上的路多是沿畔,雖一邊靠崖,崖卻不貼身,一邊臨溝,望之便要頭暈,毛道上車輛不能通,交通工具就只有扁擔、背簍。常見背柴人遠遠走來,背上如小山,不見頭,不見身,只有兩條細腿在極快移動。沿路因為沒有更多的歇身處,故一條路上設有若干個固定歇處,不論背百兒八十,還是擔百兒八十,再苦再累,必得到了固定歇處方歇,故商州男人都不高大,卻忍耐性罕見,肩頭都有拳頭大的死肉疙瘩。也因此這里人一般出外,多不為人顯眼,以為身單好欺,但到了忍無可忍了,則反抗必要結果,動起手腳來,三五壯漢不可近身。歷代官府有言:山民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若給他們滴水好處,便會得以湧泉之報,若欲是高壓,便水中葫蘆壓下浮上。地方誌上就寫有:李自成在商州,手下善攻能守者,多為商州本地人;民國年代,常有暴動。就是在「文化革命」中,每縣都有榔頭隊,拳頭隊,石頭隊,縣縣聯合,死人無數,單是山陽縣一次武鬥,一派用石頭在河灘砸死十名俘虜,另一派又將十五名俘虜用鐵絲捆了,從岸上「下餃子」投下河潭。男人是這么強悍,但女人卻是那麼多情,溫順而善良。女大十八變,雖不是苗條婀娜,卻健美異常,眼都雙層皮,睫毛長而黑,常使外地人吃驚不已。走遍丹江、洛河、乾佑河、金錢河,四河流域,村村都有百歲婦女,但極少有九十男人。七個縣中的劇團,女演員台架、身段、容貌,唱、念、說、打,出色者成批,男主角卻善武功,乏唱聲,只好在關中聘請。
陝北人講穿不求吃,關中人好吃不愛穿,這里人皆傳為笑料,或譏之為「窮穿」,或罵之為「瞎吃」,他們是量家當而行,以自然為本,里外如一。大凡逢年過節,或走親串門,趕集過會,就從頭到腳,花花綠綠,嶄然一新。有了,七碟子八碗地吃,色是色,形是形,味是味,富而不奢;沒了,一樣的紅薯面,蒸饃也好,壓��也好,做漏魚也好,油鹽醬醋,調料要重,窮而不酸。有了錢,吃得像樣了,穿得像樣了,頂講究的倒有兩樣:一是自行車,一是門樓。車子上用紅線纏,用藍布包,還要剪各種花環套在軸上,一看車子,就能看出主人的家景,心性。門樓更是必不可少,蓋五間房的有門樓,蓋兩間房的也有門樓,頂上做飛禽走獸,壁上雕花鳥蟲魚,不論幹部家,農夫家,識字家,文盲家,上都有字匾,舊時一村沒有念書人,那字就以碗按印畫成圓圈,如今全寫上「山青水秀」,或「源遠流長」。
賈平凹的散文,地平線
小的時侯,我才從奏嶺來到渭北大平原,最喜歡騎上自行車在路上無拘無束地賓士。莊稼收割了,又沒有多少行人,空曠的原野的稀落著一些樹叢和矮矮的屋,差不多一抬頭,就看見遠遠的地方,天和地相接了。
天和地已經不再平行,形成個三角形,在交叉處是一道很亮的灰白色的線,有樹叢在那進而伏著。
「啊,天到盡頭了!」
我拚命兒向那樹叢奔去。騎了好長時間,趕到樹下,但天依然平行;在遠遠的地方,又有片矮屋,天地相接了,又出現那道很亮的灰白色的線。
一個老頭迎面走來,鬍子飄在胸前,悠悠然如仙翁。
「老爺子,你是天邊來的嗎?」我問。
「天邊?」
「就是那一道很亮的灰白線的地方。去那兒還遠嗎?」
「孩子,那是永遠走不到的地平線呢。」
「地平線是什麼?」
「是個謎吧。」
我有些不大懂了,以為他是騙我,就又對准那一道很亮的灰白色線上的矮屋奔去。然而我失敗了:矮屋那裡天地平行,又在遠遠的地方出現了那一道地平線。
我坐在地上。咀嚼著老頭的話,想這地平線,真是個謎了。正因為是個謎,我才要去解,跑了這么一程。它為了永遠吸引著我和與我有一樣興趣的人去解,才永遠是個謎嗎?
從那以後,我一天天大起來,踏上社會,生命之舟駛進了生活的大海,但我卻記住了這個地平線,沒有生活中沉淪下去,雖然時有艱辛、若楚、寂寞。命運和理想是天和地的平行,但又總有交叉的時侯,那個高度融合統一的很亮的灰白色的線,總是在前邊吸引著你。永遠去追求地平線,去解這個謎,人生就充滿了新鮮、樂趣和奮斗的無窮無盡的精力。
看來,我是忘卻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