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短篇小說
Ⅰ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選》讀後感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選》讀後感 (一)
讀完整本書以後,我最有感觸的是這篇《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它主要講述的是一位路過赫德萊堡的陌生人,因為被這個市鎮的人無意冒犯而絞盡腦汁想報復這個市鎮居民的故事。他拿著一袋有一百六十磅四盎司的金幣去誘惑赫德萊堡的人們,想讓赫德萊堡的人們引以為傲的誠實的好名聲受到玷污。結果那位陌生人了,他假借一個死去的人來虛擬了一個故事,讓十九位首要居民受到了金錢的誘惑而撒了謊。最終當謊言被揭穿時,那些人都成為了眾人的笑柄。
看完這篇小說,我有很多感觸。那些感觸用來概括的話,那就是:誠實是人類最美好的品質!
在我看來,馬克·吐溫不只是一位小說家,在他的精神與風格上,他更像一位思想家,一位哲學家,他的作品不單單是引人發笑,更引人深思,他的確像一顆閃爍的星星照亮了我的心靈!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選》讀後感 (二)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集》一共採用了馬克吐溫的九篇中短篇小說,《競選州長》、《加利維拉縣聲名狼藉的跳蛙》、《一個垂死者的懺悔》、《他是否還在人間》、《為艾德帶來好運的玩笑》、《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那是天堂,還是地獄?》、《三萬美元的遺產》、《神秘的陌生人》。
在這些小說中,其中一類是馬克。吐溫根據民間故事改編而成,也許沒有多麼深遠的旨意,但是其中透顯出的幽默風格卻為馬克。吐溫所獨具。《加利維拉縣聲名狼藉的跳蛙》一簡短篇幅塑造了一個有賭癖的吉姆。斯邁利形象。馬克。吐溫那種冷靜而幽默的筆觸在吉姆。斯邁利形象的`塑造中初露鋒芒,而通過對該形象的塑造,他似乎也對資本主義發展時期的美國人成性的一個側影進行了勾勒和嘲諷。
《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充分展現了人在金錢面前的種種丑態。 赫德萊堡鎮的舊格言是「請勿讓我們受誘惑」;新格言則改為「請讓我們受誘惑。」舊格言代表著已經逝去的那個由禁慾主義宗教主宰的時代,而新格言則反映了資本主義現代文明的核心本質,那就是盡可能的煽動人們的物慾。
《三萬美元的遺產》則揭示了金錢在許多社會中無與倫比的魔力,現代人為了金錢可以放棄道德、人情以及現實人生中的各種樂趣,人生目標變得奇特的單一化,除卻在眼前和想像中的金錢的閃光,此外就是靈性枯窘,了無生趣。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集》,這是一本經典的大師製作,是值得我們和孩子一起收藏和閱讀的書籍,是孩子假期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糧。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選》讀後感 (三)
美國社會對人的腐蝕力最甚者莫過於金錢。馬克·吐溫雖然也不自覺地流露出小市民暴富的,如《湯姆·索亞歷險記》結局處讓湯姆和哈克發現了強盜的大量藏金;但他對金錢的批判還是一針見血的。如果說《一張百萬英鎊鈔票》中的主人公雖獲橫財尚能自持,在醜陋中反襯出他良心米混、崇尚的純潔高尚的話,《三萬元的遺產》則活畫出那對窮苦夫妻的黃金夢的虛幻可笑——但我們只能苦笑,同時也不能不深感哀憐,他們畢竟是無辜的小人物啊!但到了《腐蝕了哈德利堡鎮居民的人》,簡直是「洪桐縣里沒好人」,鎮上的那些稍有地位的人物,幾乎無一倖免地全都屈從於金錢拜物的面前。讀者在這樣的解剖下,又有誰還笑得出來呢?我們恐怕只能為人類悲哀了。從嬉笑怒罵皆成文章的玩世不恭,到針隨時政、鞭辟入裡的憤世嫉俗,是馬克·吐溫思索的深化和作品的成熟,我們欣賞他的作品,也就此步步深入了。
文學作品離不開語言文字這一載體。馬克·吐溫的作品之所以深受歡迎,除去立意清新,剖析得當之外,很重要的要歸功於他對語言的駕馭。大家都知道,群眾日常生活中的用語是最為鮮活、生動和富於力的;但只有經過作家採納,寫入作品之中,才能成熟、定型和推廣。蕭伯納曾稱馬克·吐溫為語言大師,這是毫無溢美成分的。可以說,如果沒有馬克·吐溫(當然也會有別人),就沒有今天的美國英語。應該說,正因為馬克·吐溫把美國英語運用得恰到好處,才有如此充分體現美國民族個性的豪爽、樂觀和不拘小節的他的那些純美國式的作品。
作為幽默諷刺和美國英語大師,馬克·吐溫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動搖的。()
馬克·吐溫在我國五六十年代那一種特定的氣候下,是對讀者介紹最多的為數有限的美國乃至西方作家之一。但也正因此,對他的分析評價往往帶有過多的功利目的而不夠充分全面。此次人民文學出版社將馬克·吐溫的中短篇小說選與其長篇代表作一並收入《世界文學名著文庫》,確實能夠收到將世界文學名家名篇以精美的版本永遠保留在文學愛好者書架上世代傳閱的功效。
Ⅱ [希區柯克] 讀懂這篇小說的幫我解析一下(超短篇)
凱倫的嫂子會在游泳的時候殺了她的,用那雙強壯有力的手臂,就醬紫。
全文:希區柯克《向自己說再見》
凱倫那年九歲,個子小小的,皮膚黑黑的,是個近視眼。她沒有朋友,和哥哥嫂嫂住在一起。
哥哥比她大二十歲,一雙眼睛離得很緊,一副愁眉苦臉的樣子。他們家的人都長得不好看。
嫂嫂以前很漂亮,可是她越來越胖,當她穿上比基尼泳裝時,活像個摔跤選手。凱倫非常想擁有一套比基尼泳裝,但嫂嫂不肯給她買。凱倫常常想,如果她有一套比基尼泳裝的話,到海濱就不怕水了。
凱倫七歲時,有一天爸爸媽媽一起出去購物,結果,他們再也沒有回來。嫂嫂說,因為有人搶劫銀行,
那人像瘋子一樣亂開槍,把爸爸媽媽打死了。
在爸爸媽媽外出購物前,凱倫知道自己必須向他們說再見。她先慢慢地、清晰地跟媽媽說再見,然後現跟爸爸說再見,但當時沒有人注意到什麼。只是事後哥哥記起來,對嫂子說:「小妹向爸爸媽媽說再見的樣子,就像她早知道會出事一樣。」
嫂子說:「天哪,她怎麼可能知道呢!別瞎說了。」她停了一下,若有所思地說,「不過,我想,今後她的一舉一動,都要由我們負責了。」
嫂子說這話時,顯得很不高興。
搬回來和哥哥嫂嫂同住之後,有一天晚上,凱倫知道,她必須向嫂嫂的弟弟說再見。那天他正在客廳里和哥哥嫂嫂玩紙牌。嫂嫂抬頭看見凱倫走過來,說:「凱倫,你不能自己上床去睡覺嗎?」凱倫好像沒有聽到嫂嫂的話,徑直走到嫂嫂的弟弟面前,筆直地站著,雙手放在前面,就像在學校里唱聖歌時,法勒老師教的那種站姿。
她慢慢地、清晰地對狄克——嫂嫂的弟弟——說了聲「再見」,而嫂嫂的臉上露出一種怪怪的神色。
狄克沒有抬頭,仍然玩著牌,說:「晚安,小傢伙。」
第二天晚上,凱倫再見到他時,他已經患一種叫做「腹臘炎」的急病死了。
嫂嫂對哥哥說:「昨晚你聽沒聽到她怎樣向狄克說再見的?」
哥哥喘著氣說:「我早告訴過你,這個小傢伙古里古怪的。她的怪異讓我害怕,我真想知道她下一次要向誰說再見?」哥哥的氣喘病又犯了。
嫂嫂安慰哥哥說:「好了,寶貝,好了,先安靜下來。」
這時,凱倫從後門走出來,她一直躲在那兒偷聽。她說:「別擔心,哥哥,你沒有事。」
哥哥被她的舉動嚇得臉上都起了雞皮疙瘩,唇色也變藍了。他壓低聲音問凱倫:「你怎麼知道?」
多笨的問題,凱倫想,好像如果我知道,我會告訴他一樣。
嫂嫂彎下身來,湊近凱倫的臉,凱倫甚至可以聞到她吐出來的煙味、酒味和大蒜味。嫂嫂皺著眉頭,嚴肅地說:「以後不許再向任何人說再見!不許再說!」
問題是,凱倫忍不住會說。
這以後,有一段時間事情還算順利。凱倫以為,也許哥哥嫂嫂已經把事情全都忘光了,但是嫂嫂仍不肯給她買一套比基尼。
後來,有一天在學校里,凱倫知道她必須向她的同學巴利、愛瑪、蘇茜和麗茲說「再見」。凱倫雙掌合十,慢慢地、清晰地向她們說再見。
法勒老師奇怪地問:「天哪,凱倫,為什麼要這么莊重?」
凱倫說:「嗯,你看,他們就要死了。」
「凱倫,你真是個殘酷古怪的孩子,你不應該說這種話。你瞧,你傷害了蘇茜,看著她哭泣,並不是件有趣的事情。」說著,法勒老師招呼蘇茜,」上車去吧,一會兒就到家,到了家就平安了。「
於是,蘇茜擦乾眼淚,跟在巴利、愛瑪和麗茲的後面上了汽車,坐在愛瑪母親的旁邊,因為那個星期輪到愛瑪的母親開車接送孩子。
那是凱倫最後一次看到她們。因為汽車在山路行駛時,滑到路旁然後滾到下面的山谷,爆炸。
第二天沒有上課,大家都去參加葬禮,為她們唱歌,在墳墓上撒花。
沒有人喜歡站在凱倫身旁。
葬禮完畢之後,法勒老師來看嫂嫂。
在會客廳,凱倫向老師說:」晚安。「老師回答了,但是眼睛沒有看凱倫,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嫂嫂
對凱倫說:」好了,上樓做你的功課去吧。「把凱倫打發出去。
當法勒老師離開之後,嫂嫂把凱倫叫進去。她說:「我不是告訴過你嗎?千萬千萬不能再跟任何人說
『再見』!」
她緊緊地抓住凱倫,眼睛裡的怒火好像在燃燒。她扭住凱倫的手臂,扭得很痛。凱倫尖叫道:「別扭我,求求你,別扭我。」
但是她繼續扭,一直扭著。於是凱倫說:「假如你不放手的話,我要向哥哥說再見。」
那是凱倫能想到惟一能叫她住手的辦法。
她立刻停止扭凱倫的手臂,不過沒有放手。她說:「哦,天哪,你意思是說,你能夠讓別人死亡。」
凱倫當然不能,但她不告訴嫂嫂,深怕她再弄疼自己,所以凱倫說:「是的,我能夠。」
嫂嫂猛地放開凱倫,她一下子倒在地上。
「你沒事吧?我是不是弄疼你了?凱倫。」嫂嫂急切地問。
凱倫揉著很痛的胳膊,說:「是的,很疼,你最好別在這樣粗暴地對我。」
嫂嫂說:「我只是想和你開個玩笑,我不是真心的。」
於是,凱倫知道嫂嫂懼怕自己。
凱倫說:「我要一套黃色的比基尼,因為我喜歡黃色。」
嫂嫂說,「凱倫,你知道,我們得節約開支。」
「你要不要我對哥哥說『再見』?」凱倫斜著眼睛悄悄觀察嫂嫂的反應。
嫂嫂靠到牆上,閉上雙眼,笑著說:「我們明天去海濱好嗎?我們帶午餐去。」
「你的意思是說,我可以買一套新比基尼泳衣?」
嫂嫂說:「對,你想要什麼都行。」
於是,那天下午他們一起去買了一套黃色的比基尼。第二天早上,嫂嫂在廚房做了許多野餐用的食品:炸雞、沙拉、巧克力蛋糕和圓糖果。她問:「凱倫,這些夠嗎?」
凱倫說:「太棒了,現在我有比基尼穿,我不怕海浪了。」
嫂嫂大笑起來,把午餐籃提到汽車上。她有著一雙強壯有力的手臂。她說:「是的,我想你不會再懼怕海浪了。」
然後凱倫上了樓,回到卧室,把新買的比基尼穿上,泳衣非常合身。她走到鏡子前,得意地轉了幾個圈,左看右看,然後,很莊重地雙掌合十,心中湧起一種奇怪的感覺,她慢慢地、清晰地對鏡中人說:「再見,凱倫,再見,凱倫,再見!再見!」
Ⅲ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獲,現在就讓我們寫一篇走心的讀後感吧。那麼你真的會寫讀後感嗎?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通用10篇),歡迎大家分享。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1
每次讀完他的小說,眼前總會浮現出一雙深邃的眼睛,緊盯桌子上的稿件,行書如行雲流水一般,筆鋒一轉,畫龍點睛。戛然而止,他捧起稿件,輕輕地讀,微微笑出聲來——他便是「美國的莫泊桑」歐亨利。
1862年1月11日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個小鎮上,一個嬰兒「呱呱」地哭著出生。「是個男孩!」他的醫生父親興奮地在旁搓著手,走過去安慰臉色蒼白而洋溢著快樂的妻子,——威廉西德尼波特誕生了,他便是未來的歐亨利。
身體虛弱的母親沒能給他太多的母愛,便在他幼年時撒手人寰,次後他便與父兄移居祖母和姑媽家。姑媽激發了幼小的他對文學的興趣,父親傳授他醫學知識,他很快在親人的關愛中長大,並在19歲獲得葯劑師的行業執照。
20歲,他移居到西部,感受到西部的風土人情,在他的記憶和小說里刻下重重的一筆。22歲後他因工作交替而奔波7年,終於當上銀行出納員,有了妻子和孩子。
好景不長,僅僅三年後,他便被法院離奇傳訊。次年,他潛入拉丁美洲避難。可兩年後,因妻子病重便回到妻子身邊並受到傳訊。妻子死後,他離開孩子,進入監獄,並在醫務室工作。
工作之餘,他開始寫短篇小說貼補孩子生活費用。期間,他使用筆名歐?亨利,從此,歐?亨利這顆新星冉冉升起,在文學的夜幕中劃出了一道璀璨的星痕!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2
歐亨利以他的短篇小說著稱,他的短篇小說選材很生活,都是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做著平凡的事,平淡卻充滿著溫馨與愛。在一帆風順的過程後,往往會有一個出人意料的結尾,很值得一看。
作者歐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是美國最著名的短篇小說家之一,曾被評論界譽為曼哈頓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國現代短篇小說之父。他出身於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格林斯波羅鎮一個醫師家庭。他的作品構思新穎,語言詼諧,富於生活情趣,堪稱「美國生活的幽默網路全書」。
他筆下的一個個小人物,小的不起眼,卻又這每個人不同的細膩,歐亨利把他們每個人的性情描寫的淋漓盡致,如此的生動,如此的惹人喜愛。當然他們也有缺點,或粗魯,或自私,或蠻橫·但在他的筆下也讓我們了解到,在缺點下,他們依然有著一個善良的心。又或人性是復雜的,但又因他們的缺點,使人物更見真實,使人更加喜愛。
歐亨利小說的結局是最具特色的部分。故事總是平淡細膩的發生著,但在結尾處,情節卻突發其變,給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驚喜。也正是這樣的獨具一格,形成了「歐亨利結尾」。
這樣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那樣別致的幽默,帶點諷刺的意味,這或許就是歐亨利那意味深長的幽默吧!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3
《警察與贊美詩》的作者是出生於美國的歐·亨利——美國現代短篇小說之父。這篇文章主要講述了一個名叫蘇比的流浪漢為了度過寒冷的冬天而想方設法進入監獄過冬但屢次失敗,在教堂聽到贊美詩後決定重新做人去找工作時卻被警察逮捕,最終被法院判刑三個月的故事。
看完了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文章的主人公——蘇比所觸動。小說中寫道:「他可以去的地方多的是……」但是,對於性格高傲的蘇比來說,他有著比別人更加要自立的想法,所以他拒絕了其他人所給他的恩惠與恩賜,認為這是別人看他可憐,給他的施捨。然而此時的他卻身無分文,既沒有任何工作去做從中來牟取錢財,更是沒有任何的經濟來源。對於蘇比現在的境況來說,這種所謂的「施捨」正是此時正窮困潦倒、居無定所的他應當接受的恩惠。我認為他有這種要自立的想法非常好,但是也應當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做決定。但是,他最終還是選擇了「通過犯法進入監獄從而能夠勉勉強強過完這個冬季」這條途徑,最終使自己「被迫」如願以償,在監獄內過冬。
凡事都有兩面性,接下來就要講述蘇比好的方面了。他想要自立的想法很好,但是卻用的不是時候;他想要改邪歸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也很好,但是為時已晚。
即使他有許多的不足,但是至少「想要自立」和「想要在自己做錯事時改邪歸正,重新做人」這兩點是值得我們去學習的。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4
契柯夫,歐亨利,莫泊桑這三個耳熟能詳的名字想必每個人都明白,作為世界三大小說之王的他們用細膩的筆觸描繪了那個時代的黑暗與滄桑。在這個第一次在初中度過的秋天裡,我有幸讀到歐亨利的小說。
在歐亨利的筆下,每個人都被刻畫得淋漓盡致:富人的貪婪,窮苦人民的善良,社會的黑暗……當翻開第一個故事《麥琪的禮物》時,我不由得為這對年輕夫婦感到悲哀,二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貴的東西到此刻卻成了無用的東西;但我又為二人感到欣慰,因為他們得到了比表鏈和梳子套裝更珍貴的東西——愛,他們告訴我們要尊重他人的愛,學會去愛他人,這難道不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基本規則么?
我用一絲惋惜翻去麥琪給予的禮物,展此刻眼前的是《警察與贊美詩》,文中的蘇比想去監獄熬過冬天,幾次惹是生非。當聽到贊美詩想改邪歸正時,卻被意外的逮捕。這出乎意料的結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歐亨利借蘇比的故事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無情與殘酷。主人公藉助許多壞事擾亂社會,這也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下層人民的精神痛苦。
歐亨利為了表達對資本主義社會的不滿,把手中的筆當作武器,超多運用窮富的比較手法,揭示自我作為一名作家對這個社會愛莫能助的憂傷。
歐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我對被命運捉弄的窮苦人民的悲慘情緒。
如今的社會早已不是那個頹廢的年代,不再有那麼多飽嘗辛酸的人民。讀著歐亨利的小說,我能夠想像出那個年代的悲慘,一個個畫面浮此刻眼前……我不由得為歐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5
讀了《歐亨利短篇小說》之後,我在中間發現了很多,也學到了很多。雖然一些故事選材上很普通,但是卻能帶給我們一些意想不到的收獲。因為在其中有著許多感人的細節,讓人產生出無限感慨。
《麥琪的禮物》這篇文章體現了愛是多麼的偉大啊。愛可以讓一個絕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讓一個失敗的人重新振作再次去嘗試做這件事直到成功;讓一個人為自己所愛的人付出所有。有時候那個人只是買了一件很普通的東西送給自己所愛的人,但那個人所愛的人經常會因為那個人的這一小小舉動開心上很長時間。因為禮物雖然很小,但代表了那個人小小的心意,所以禮物的大小並不會影響兩個人的感情,反而會讓兩個人的感情更上一層樓。即使貧窮也不會影響感情,因為每個人都盡最大可能為了對方付出自己最寶貴的東西,但卻不會後悔。因為有愛在支撐著,所以他們才會毫不後悔自己所作的事情。
《賊骨人心》這篇文章中告訴我們並不是所有的賊都是壞的,也有人為了維持生計而走上了這條路。不過我認為賊總歸是賊是改變不了的,雖然那個人可能是個好賊。但我認為在對待好賊的時候要寬容一些,不能把他們和那種很壞的賊相提並論,要聽他們的解釋不能照著自己的想像辦事情,因為這樣會壞了大事。不過也不能手軟,該辦的就因該去辦,而且要辦得漂亮。
總之,我認為這本書告訴了我們很多很多我們原來可能不知道的東西。從中我也感悟出了許多道理,我覺得這些道理雖然簡單但也讓我們十分受用阿。我們要把從書中學到的道理用到生活中去,這樣生活才會美麗、幸福。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6
歐亨利這位小說家我早有耳聞,假期一直在拜讀他的作品。
他的作品耐人尋味,只有細細品讀,才能體會到作者的情感。並且一些常常被人遺忘的詞語中其實暗藏著作品對其的深刻的評價,雖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叢中窺其一二,作品可以說是一個作家的思想結晶,這一點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體現,他一生所著的作品雖然稱不上很多。但卻都可以稱的上是精華之物。
每一篇短的文章中,都蘊含著一個道理,人與人的精神層面不同,對其文章的理解更是不同。每一次的閱讀,都會讓你感受頗深,明白頗多。
《麥琪的禮物》是歐·亨利寫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講述了聖誕節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貧窮的德拉想給丈夫吉姆一個驚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這點錢根本不夠買什麼好的禮物,於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發剪下來,賣了,換來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終於買到一條樸素的白金錶鏈,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塊金錶。而吉姆也想給老婆一個驚喜,他同樣賣掉了引以自豪的金錶,買了德拉羨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聖誕禮物。
看似戲劇性的結果,但卻讓我明白的許多,他們兩各自犧牲自己的心愛之物,為的是博取另一半的歡心。兩個人彼此深愛,可以放棄一切。而他們做這些事的時候,都是為了對方著想,根本沒有考慮自己。正是因為他們互相愛著,而且是深深地愛著對方,才會有這樣有趣的結局。讀完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們要去關愛別人,這樣別人才會愛我們,正是有了愛,人與人之間才會相互理解,人與人之間才有溫情。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7
熱鬧的聖誕節,一對貧窮而又幸福的夫妻。他們為了送給對方一個最好的禮物,妻子德拉賣掉了漂亮長頭發,給丈夫吉姆買了金錶的表鏈。吉姆卻賣掉了金錶為妻子買了一套梳子。兩人相視,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溫暖的節日依舊。他們互相為對方犧牲,他們的愛,充斥著濃情與溫暖。
這只是一些愛的碎片,還有很多很多的愛的故事上演著,作者歐·亨利用精湛的技巧,為主人公慘白的愛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紅色。不管是怎樣的故事,熱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牽掛著愛的影子,溫暖你我的心靈。即使故事中掛著幽藍的哀傷,咧著嘴哭著也是微微笑著的。
我擁有一份特別的感情,這種感情,我不想與別人分享,我只想你會了解我的心意。我開始了解親情、友情、愛情的幸福定義。對於愛的了解,我這個情竇初開的少女自然不敵前輩們的深刻。但是,我從歐·亨利小說中找到了單純的愛,特別的愛。
歐·亨利的小說是獨特的,它既沒有莫泊桑的尖銳,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慘,他的文章有一種特別的味道。像是嚼薄荷葉,一開始心裡一陣麻麻的快感,再接著,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悅,淡淡的憂傷,歡樂中帶著淡淡的憂傷,連眼淚,都是掛著笑的。又像是久久縈繞不去的旋律,一直帶給你別樣的感受。這就是愛的感覺啊。
愛,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在歐·亨利的短篇小說中,正表現了一種別樣的愛,它不僅僅局限於花好月圓的喜劇,也不似呼天搶地的悲劇。它就是一種淡淡的混雜著歡樂與憂傷的幸福。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8
在長達兩個月的暑假裡,我選擇了歐·亨利寫的《歐亨利短篇小說選》來作為假期閱讀書籍。通過閱讀這本小說選,我受到了很大了啟發,也使我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啟迪。
歐·亨利,原名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國著名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大師之一。曾被評論界譽為曼哈頓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國現代短篇小說之父。代表作有小說集《白菜與國王》、《命運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愛的犧牲》、《警察與贊美詩》、《最後一片藤葉》等。這些小說使他獲得了世界聲譽。
記得我剛開始閱讀這本書的時候,覺得這本書像中葯那樣難喝一樣很難讀懂,剛開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究竟是在講怎樣的一件事。是要給予我們什麼啟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剛開始讀了一點點就沒讀了,過了幾天,我重新仔仔細細的品讀這本書,逐漸讀懂了內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義。
當我閱讀完整本書的時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啟發,例如我發現,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有屬於他自己的職責,都有自己的責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盡到了自己的責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責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責任做好某事卻找借口而推脫?舉個簡單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飲料明明垃圾桶就離自己不遠,卻因為和自己走的路沒在同一個方向而懶得走過去丟進垃圾桶,而是遠遠的往垃圾桶扔,扔不進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盡自己責任的,卻因自己的懶散而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
總之,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體會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這本書,真的很有趣。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9
我認為至今為止有三位偉大的短篇小說大師,他們分別是來自法國的莫泊桑的巴爾扎克,還有來自美國的歐亨利。
其中我最喜歡得便是歐亨利短篇小說集,從初一到此刻為止,我一共讀了四遍。記得讀第一遍時,感覺真的是味同嚼蠟,苦澀難懂,只讀一點就止步了,之後又仔細的讀了幾遍,讀的遍數越多,就感覺這本書變的搞笑了。
我也從文中體味到了作者對世界的感情與對周圍世人的不解,我讀了之後最大的感受就是:作為一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你就對他人對社會有一份職責,這份職責不是他人強加給你的,而是自我就應承擔的。
我想在真實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數正面人物一樣,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認為他的人生目標並不象世人所說的那樣膚淺,我相信他不是那種人,再他的作品裡,我看出他還是對世界和生活充滿期望的。但是他卻好象並不期望將這種感情表現出來,至於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說雖然短小,但是如若細讀起來卻意味深長,並且一些常常被人遺忘的詞語中其實暗藏著作品對其的深刻的評價,雖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叢中窺其一二,作品能夠說是一個作家的思想結晶,這一點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體現,他一生所著的作品雖然稱不上很多。但卻都能夠稱的上是精華之物。
對於他的作品資料我只能說說我讀了之後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讀苦澀,細讀甘甜。」此刻的我因為水平的關系,還不敢於其作品枉下自我的評論,這樣是對大師的不敬。
最後,我期望大家都去讀一讀這部小說,如果你細細研讀的話,你就會同我一樣品味到其中的樂趣。
歐亨利短篇小說讀後感10
閑暇之時,我又捧起了歐·亨利的小說。提到歐·亨利這個名字,想必許多人都不會陌生,他在短短的四十八年的歲月中創作出了三百餘篇短篇小說,這些小說有的揭露了那些「社會寵兒」的驕奢淫逸,爾虞我詐,怒斥社會的丑惡黑暗;有的贊美著草原牧場上健美、彪悍的生命力,而他最為出色也最讓我愛不釋手的則是對處於社會低層的小任務的描繪,體現了他對健康的人性和健康社會的強烈嚮往與追求,歌頌著小人物在貧困生存中美好善良、相儒以沫的真淳品格。
如他的短篇名作《麥琪的禮物》,講述了一對貧苦的夫妻為了在聖誕節到來的時候能讓對方感受到生活的溫暖,表達自己的美好情誼,妻子賣掉了一直引以為豪的長發,為丈夫換來了一條金錶鏈,以配丈夫多年無鏈的家傳金錶,而當她把表鏈送給丈夫時才發現丈夫為了給她買玳瑁發梳已經將金錶賣掉了。這兩人各持均已無用的禮物,相對無語,讓我們這些讀者在為他們的處境道一聲惋惜時又不能不為他們的深摯感情所感動。
《最後的常春藤葉》同樣描繪了生活在貧困中的人們,那位老畫家冒著冰冷的雨水在牆上畫了一片常春藤葉,用自己的生命延續著深秋中的最後一抹綠,換回了一個年輕人對生的渴望。像這樣的內容書總還有很多,作者用幽默甚至有些辛辣的筆觸描繪了一個個生動的故事,歌贊處於蒼涼人生景況中卻仍沒有磨滅的崇高的品格,讓我們在感慨小說主人公命運的同時也深深沉溺與人性的美好中,享受著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關懷與真誠所帶來的深入到內心的溫暖。
讀完小說合上書,我發現身邊的人和事更值得珍惜,愛就在每個有愛的人的心中。
Ⅳ 莫泊桑短片小說集讀後感 500字左右!!
1)「莫泊桑短篇小說」書看完這篇文章寫的莫泊桑「我的叔叔於勒」百感交集。在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儒勒錢,我們全家期待他早日歸來,你可以給「我們」帶來的幸福,奢侈的生活。但此行,當「我們」看見他上了船,他沒有取得任何真正的錢,但是老賣牡蠣時,可憐的老水手。像瘟疫一樣在相同的「父親」和「母親」,盡量避免他。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他沒有錢。換個角度想想。儒勒真的不認識他的侄子是什麼?它真的不認識自己買牡蠣是他的兄弟是什麼?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認識。因為他知道很多以前犯下的錯,對不起,我認出他來。再想想,為什麼儒勒沒有返回自己的家鄉吧?答案可以了解到從主他的嘴:「他說有親戚在勒阿弗爾,但他不想回到自己的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如此說來,朱爾斯已經從以前的「流氓」改變成現在知道吃了不少苦頭的血汗錢「賣牡蠣老頭」,他至少他們知道是自力更生。現在看著他,但克拉麗絲錢,怕他回來吃。這就解釋了,「我的母親」是一個市場的錢,眼睛的女人。和「我的父親,」菲利普和母親「唯利是圖」,他們發現「我的叔叔,」這輩子是不是無菌的。如果我是克拉麗絲時,我會和我的弟弟承認,因為人犯錯誤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悔改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我們應該原諒他,如果我是我的兄弟菲利普,無論流氓是如何可憐,然後就不管好,我會的,並認出他來,畢竟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永遠不會忘記。 2)「莫泊桑短篇小說」圖書莫泊桑寫小說,反映了當時的社會人情冷漠,意思是,不成熟的社會思潮,不公平的,蔑視勞動人民的底層分析,反映了人類虛榮的弱點,人類的驕傲,我們得到這些啟示。閱讀「西蒙的父親,」我感到深深的認為是一個強大的男人,西蒙雖然它是,但一個孩子可以承受他的「強」的壓力外 - 說他沒有父親,小體,它經受住唾沫轟擊,他的心,使他已逐漸扭曲像跳河,它是在這節骨眼上一個高大的工作人員菲利普來到他的身邊,並答應給他做他的爸爸,這讓西蒙的臉的力量,他返回到往常的笑容。這篇文章使我母親的一個深刻的理解和西蒙是西蒙鎮遭受其他兩個玩世不恭的時間,但那種痛苦遭遇白眼別人掙扎與情緒,西蒙已經遭受了戲弄在學校里,同學毆打,只是因為他沒有爸爸。即使一個孩子,他的父親在前面的西門,還得意洋洋的說:「我父親的墓地。」這句話直言西蒙的心深深的傷害了世界上有好的人 - 菲利普,他讓小的家庭擺脫壞運氣繞組,使他們回到幸福的笑臉。我覺得在今天的社會和社會莫泊桑它!有欺負,霸氣的人,也關心體貼人。在去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人們自發捐贈活動此起彼伏,一場大地震,我們中國人的心緊緊地聯系在一起,讓我們看到了牧羊人,讓我團結,才能經受住各種困難,成為長城。音樂之聲是世界上永恆的美德,莫泊桑寫的,它從來沒有離開過,他希望每一個,人在世界上有一個良好的思想品德。我們已經了解到的「項鏈」,畫圖是一個虛榮的女人 - 瑪蒂爾德。女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她有華麗的衣服,然後要醒目的珠寶首飾。當時,它是這樣一個社會,社會的女人看起來只要你可以找到一個良好的家庭生活,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他們的資本是外觀,瑪蒂爾德是個例外。莫泊桑花了很大的空間來寫瑪蒂爾德在宴會上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之前的好,穿著在一次聚會上,她稱贊的願望,進入高社會嚮往,擬和後馬蒂·斯圖爾特失去的項鏈後在過去的個性改變,成為勤勞,善良,節儉,簡單的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並提出個人的意見稱贊瑪蒂爾德的勇氣,堅強的性格,因為她總是不切實際表示消極的想法。從瑪蒂爾德映射出這個小傢伙的墮落的社會氛圍,人們只是尋求滿足物質和精神起來低。讀莫泊桑的文章,讓我更加仔細地審視自己,社會,消除人類的貪婪,雖然這是困難的,但需要一點點去除,這個社會將變得更加和諧。 3)「莫泊桑短篇小說」書的樂趣,像一個很好的閱讀這篇文章,由於種種原因,我還沒有讀入,也有被遺忘的。後來,初中學校和教「我的叔叔於勒」,漸漸想起莫泊桑。最後一個前幾天,我從學校圖書館借來的「莫泊桑短篇小說精選」,花了幾天的時間,我讀的書,感覺好極了。這本書是一開始的「羊脂球」,這讓我很興奮,終於可以讀他的成名。所以我讀這本書,發現大多數文章的背景是英國和法國的戰爭,所有的文章都是關於社會現象。我把「羊脂球」念了一遍又一遍是另一個英雄無疑是她的仇恨和蔑視反對侵略者,羊脂球的表現方式,但在相同的普魯士人在酒店拒絕太高的水泥袋。可想而知,她不可能同意侵略者的無恥要求,但她最終為自己心愛的「同胞」投降。和那些虔誠的同伴的上流社會,她通過了普魯士人在檢查站使用後,徹底拋棄了她,甚至嘲笑她的犧牲行為。我很生氣,想在開始的時候,他無私地把自己的食物給大家吃的女主角,但在年底的嘲笑,沒有吃的,只能眼睜睜看著別人吃,我覺得真是可憐的女主角。女主角是一個背叛的英雄貞德,一個女孩,一個堅強的意志和偉大的形象愛國主義,她的錢或右側的「同胞」我真的很喜歡他們的祖先背叛時,像聖女貞德拋棄了她那些同車,這是一個民族的悲劇。莫泊桑的愛國主義的表現。莫泊桑的小說是一個上流社會的蔑視和厭惡小資,但也提出了相同的批評,如在夫妻的「項鏈」是一次羅巴賽爾部長的黨通過幾十年的青春毀了,如果是虛榮心作怪,瑪蒂爾德DS將不借朋友的項鏈,也失去了買一條項鏈相同陪朋友落入高利貸的陷阱後,開始了艱苦的生活。最凄美的是瑪蒂爾德DS遇到的欠款後,一個朋友借給項鏈一種放鬆,驕傲,在她看來,為了支持門面的犧牲終於得到了反映。 「騎術」中的主人公,是唯一一個在家庭以外的組織活動,其華麗的視線,但尷尬 - 他打一個女人,誰聲稱的損失的能力工作。他被迫採取一生的贍養費,老婦人的責任,是不是很好的家庭生活,這一天是從越差不同,除了給別人,這是莫泊桑的社會不滿情緒也可強調他是多麼有關國家,以筆為武器,告訴社會缺陷。此外,在普法戰爭,愛國主義感染莫泊桑,拿著獵槍叢林深處開始游擊活動。也可以看出他的愛國。我們要學習莫泊桑的愛國主義,民族的缺點指出,關心國家,為國爭光的。無論是國家的主要責任。 4)「」莫泊桑短篇小說「本書語言閱讀內容,這個月是」莫泊桑短篇小說「,結果讓我非常沮喪,因為想都沒想研究契訶夫的作品,然後非常仔細地用兩個小時才能完成一個宏偉的,巧妙的書復查,結果意識到錯誤時,已經太晚了啊啊啊! ! !及時努力,結果也置頂精華,很神奇的,頭發分享下這本小說講述的故事的主角,格里·勃蘭先生為整個家庭組織郊遊。他們的家庭貧困,夫妻倆都在下降貴族,有兩個孩子,生活十分困苦。格里,勃蘭先生獲得額外的報酬,然後舉辦野餐。因為他想炫耀自己的風頭,結果騎打一個女人。老婦人原本是家政服務,結果聲稱喪失工作能力。所以格里,勃蘭先生被迫承擔責任維護老女人的生活。這是不是一個富裕的家庭,簡直是雪上加霜......看完這篇文章後,思維的基本過程是這樣的:老女人,我沒有字元 - >她也被迫啊 - >呵呵,還是應該低調。事實上,這個女人是不是很有性格。本身已恢復,但仍假裝生病,勃蘭先生詐騙格里贍養費。有閱讀的描述,讓我覺得很惡心......文中說:「從早期完成的嘴,她不停地吃東西,脂肪慢慢起來,她很開心,和病人聊天,這不似乎已經習慣了漫步人生,如果五年後下樓,拍床墊,樓上送煤,在這里掃刷有生命,這是她的辦公室得到充分休息。「作者老女人的形象描述,彷彿吸血鬼一般,或像豬整天除了吃飯,除了享受,不要想閑來無事,讓我想想覺得惡心......作者寫道:「她讓他們檢查,讓他們觸摸,新聞,太刁鑽的一面與開放偷偷看著他們的眼睛。」看到老婦人的狡猾,為了以繼續以欺騙贍養費,通過各種手段,用盡伎倆普通公民的狹隘,自私要顯示的字元毫無疑問的。因此,人際交往能力,性格第一。雖然別人也不是你能假裝生病怎麼騙得了別人可能找不到,但在相同的時間無所事事,他的性格,尊嚴,人格也將消失......人格改變利益,不管別人的感受,只顧自己享受,萬不可取!但是,相反,認為這是一個社會的迫害啊,老婦人可能有很多人一樣,戰斗的一生,他用盡了所有的能量在社會上打拚,結果是不只是微薄的收入和艱苦的生活嗎?生活不抱任何希望,她已經麻木了,別無選擇,當然,這可以讓你的生活的機會了戲劇性的變化,她一定會迎頭趕上。自然無法控制自己的命運,格里·勃蘭先生情況。社會環境造就人,這也是不錯的!此外,做事低調啊!格里·勃蘭先生,是因為我想出風頭,導致這場悲劇。我們,實在令人痛心的災難,但它確實是不難理解,無論做的事情時,要低調,低調做人。因此,我鼓勵對方,從低調的工作,希望良心。還記得剛開始的生辰八字什麼職位,今年預測災害福大,做事低調,好處還是邪惡的,現在看起來非常合理的。雖然低調不搶了風頭,但也不會有任何大的失誤。我們的生活一定會這樣!閱讀文本後,想了一個長期的,沉思的,如果募集資金。
請採納。
Ⅳ 看看契訶夫短篇小說讀後感
《一個文官的死》是契科夫早期的一部作品.顧名思義,故事是從一個俄國文官生前的最後幾天開始展開,以時間軸為順序展開鋪墊,並在結尾處以該文官切爾維亞科夫的死,達到最高潮.整篇文章短小精悍,環環相扣.足以彰顯世界短篇小說之王的深厚功力.
在這里,我要不自量力地當一會「福爾摩斯」,從一切表象入手,一步步深入,最終找到殺害「蛆蟲」的真凶!
從案發現場來看,這似乎是一起自然猝死事件.並且從醫學上的解釋來看,似乎也支持這以觀點.可就在這一結論提出的同時,有人發現「蛆蟲」在死前曾和一個名叫布里茲扎洛布的交通部文職將軍聯系緊密,而且種種跡象表明,他們之間接下了「梁子」.所以,這個案子由猝死變成了謀殺,而且兇手就是布里茲扎洛布.事已至此,就該結案抓人了,可法律這個東西是講究證據的,布里茲扎洛布的**證據始終無法找到.這案子又陷入了僵局,除少數人仍死咬布里茲扎洛布外,其他人都已經失去了耐心與繼續下去的勇氣.
不過這個「懸案」在我眼裡,很簡單.首先,這是一起謀殺案,其次兇手絕不是布里茲扎洛布!甚至可以說,他和「蛆蟲」的死一點兒關系也沒有.原因很簡單:他們之間的矛盾根本微不足道,從作為一名文職將軍的布里茲扎洛布的言行來看,我斷定他對於「蛆蟲」在戲院的冒犯根本沒往心裡去.就連他對切爾維亞科夫(蛆蟲)所發的火,也並不是對切爾維亞科夫在戲院冒犯自己的記恨,更不像某些希望「快些」結案的人所說的那樣——他是一個強者,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蛆蟲」倨傲專橫,最終導致了「蛆蟲」走向死亡.試想一下,倘若有人無意間冒犯了您,並一再向您道歉,以至於影響了您的正常生活,想必您也會發火吧……所以,布里茲扎洛布僅僅是碰巧被牽扯進來的,他是無辜的.那麼,**兇手又是誰呢?答案是沙皇、沙皇的專制統治、黑暗的社會環境……說得簡單些就是封建思想.被這玩意兒殺害的可不止一條生命,它也不止在一個國家作案.對於它,各國人民似乎都缺少行之有效的手段,只能任由它繼續「逍遙法外」.
這里肯定有人會替他辯護,因為在整個案件中,它並沒有露面.但是,無數的鐵證能說清它的所作所為;正是它讓「蛆蟲」患上了一種隱形病,從而病發猝死.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他看見冒犯的是文職將軍前後截然不同的神態.原因正是「兇手」讓他患上了封建等級觀的頑疾,從而在將軍發火之後心理崩潰,猝死.
現在,只剩下追捕兇手了,然而我三千餘年古國古德中華大地,卻是兇手勢力最大的地方,並且很多人生活在它的淫威之下.當然,也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在庇護它.君不見有些人趨權附勢,有些人任人唯親,有些人大搞等級政治,以官階來定態度.究其願意,全是封建思想在人們心裡種下的頑疾.古時,帝王為了鞏固統治人民,提出了封建等級思想觀點,實行文化高壓,使人民樹立封建道德觀,加之自給自足的封建小農經濟,使得民眾變得麻木,安於現狀.
我佩服那個提出「王侯將相寧有中乎?」的人,但倘若不是那場把他們逼上絕路的大雨,我想他們很難會去想打破這種等級觀念,自古「官大一級壓死人」就更不必說皇帝了,而封建思想也順應著時代的需要而在不斷發展.從「君權神授」到「忠高於孝」封建思想對人們的控制逐步達到了頂峰.1911年,孫中山先生僅僅推翻了封建王朝的統治;1919年,魯迅先生等人領導的「新文化」在德先生和賽先生的帶領下開始向封建思想進攻.可三千餘年的經營早已讓封建思想深深地植入中華民族的潛意識當中,去之又豈是一日之功!
如今的社會環境正在促進封建思想的瓦解,但我們也應看到,官僚作風等問題的存在.不過,只要我們齊心協力,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封建思想——殺害「蛆蟲」與其它很多人的兇手,終將被「正法」!
我想,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我們才正真地完成了反封建的任務.
《契科夫短篇小說精選》,一本給予人深思的書.
契科夫用他犀利的文筆描繪了十九世紀沙皇俄國底層人民的心酸生活.他的目光是銳利而獨到的.高爾基形容契科夫的作品:內容比文字多得多.正是如此,不像古典小說歌頌偉大的人物、浪漫的事跡,契科夫的短篇小說只是寫小人物的生活.個中心酸,待我一一揭曉.
《變色龍》是名篇之一,被選進了中學教材.內容不需我多說了.故事圍繞小狗是否是將軍家的展開,思維十分靈活、跳躍的警官在各種態度間變化莫測.讀者不難從中看出「打狗要看主人」這一古老的道理.若是「貴人」家裡的寵物,那定是比普通民眾精貴的多了.通過滑稽可笑的故事,作者揭示了這一深刻、現實的社會規律.發人深省的故事擁有強大的力量,特別是這種令人笑而不語的.此乃契科夫小說的魅力之一.
除了《變色龍》類的諷刺性極強的作品,書里也有讓人痛心、惋惜、同情的故事.《渴睡》便是其一.故事從13歲的小女孩哄娃娃睡覺開始,昏暗的燈光照在牆上成了綠色的斑點,陰影,吱呀做響的搖籃,隔壁房間老闆的打鼾聲等等,構築了小女孩眼中的混亂的世界.疲憊不堪的孩子唯一的願望就是推開一切、兩腳一蹬、倒地不醒.可是呢,矛盾在於偷睡被老闆發現要忍受皮肉之苦.迷糊中,小女孩看到了自己的過去:爸爸生病死去了,因為醫治的遲了.母親和她去城裡打工,和在鄉下一樣,遇到差勁的老闆.想著想著就被老闆罵了,開始了一天的做苦工,生爐子、燒茶炊、刷雨鞋、洗台階、買啤酒……好不容易忙完一天,又到了哄小娃娃睡覺的時候,眼前的畫面又混亂了、悲傷的回憶像默片一樣不斷上演.女孩覺得活不下去了,她被壓的喘不過起來,可是她找不到不讓她睡覺的罪魁禍首.她煩躁、苦悶、無奈.看著牆上綠色斑點,聽著娃娃哭聲,想到了,罪人是那個娃娃!她走近搖籃,彎下身,伸出手,掐死了他.掐死了她認為的罪孽的源頭.她終於可以不顧一切的睡去.沉沉睡去.
這個故事的悲劇性恰恰表現了俄國底層人民受盡剝削、暗無天日的生活.一代一代的延續下去.小女孩只是百姓中的犧牲品之一,失去快樂的童年,也得不到幸福的未來.小女孩最後也睡得像個死人一樣了,為了生存只能成為沒有心智的死人.那個年代有什麼比麵包重要呢?
這本書給人感覺很沉重.我慶幸自己生活在21世紀——民主、平等、自由、幸福的時代.至少對於我來說.美好的日子怎麼能不珍惜呢?和前人的痛苦相比,我所不滿的事情都不算什麼了.即使再大的苦也能承受吧.
Ⅵ 汪曾祺短篇小說《受戒》讀後感5篇
《受戒》描寫了小和尚明海與農家女小英子之間天真無邪的朦朧愛情,蘊含著對生活、對人生的熱愛,洋溢著人性和人情的歡歌。下面是我整理的關於《受戒》的讀後感,歡迎閱讀參考。
受戒讀後感(一)
文章開篇就用緩慢的文筆描述了一個獨特的世外桃源,與其說獨特更不如說荒誕。庵趙庄的人們太寬容了,在他們心中,和尚就是一個普通的職業,像是郎中,書生,當鋪,商人之類的職業,沒有區別。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還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賭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規還是和尚嗎?——這樣光怪陸離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澀全然無關,完全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觀念。
再說小英子一家,趙大伯是田場上樣樣精通的好把式,不僅脾氣好,身體也結實的像一顆榆樹;趙大媽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僅家鄉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樣子也是眾家嫁閨女的稀罕物;兩個寶貝女兒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靜,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潑,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鵲。由此村莊獨特的幸福生活可見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筆描述了這樣一個地方,沒有苦澀,沒有勾心鬥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慾望的世外桃源。荸薺庵里,二師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還把他老婆接來避暑納涼;三師父更是人不僅漂亮,有一手「飛鐃」的絕活,甚至每場法事之後,村裡就會有大姑娘或小媳婦驀然失蹤。然而卻沒有人指責,這一切的荒誕在村莊里是如此和諧。
我並不贊同網路上大部分人所說,這是對人性最原始的復甦的贊美。更有甚者,說這是對人類原始的愛的贊揚。
受戒讀後感(二)
7歲,一個多麼美好的年齡,也正是一個對於人生、愛情有了慒懂的認識和嚮往的年齡,難怪,只在看到一個小女孩的小腳印後,便會心亂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澀卻使他不敢表白,這份朦朧的愛只好在他的心裡孕育、成熟,他的心還是純真和美好的。他雖始終只是在被動地等待和接受初戀的到來,但他堅定地相信自己對小英子的愛的小英子對自己的愛。於是,在他等到了愛狂風暴雨般來襲時,他大聲說出了心裡話,雖然,這還是小英子的鼓動下,而這一次,他的勇敢已戰勝了怯懦。復甦的人性讓他把幸福緊緊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膽。她毫無顧忌地坦露心跡,但她並不魯莽。她是在確定了明海的心後才以身相許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誠;她很大膽,但很謹慎。她深信自己的可愛靈巧一定可以打動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對那個漂亮溫順的少年暗暗傾心,於是她把這種愛表達出來,釋放出來。正是這種主動的交流和呼喚,才讓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時候,人與人心靈的交匯就在那麼一剎那,錯過了那一剎那,恐怕兩個人的手永遠也不會牽在一起。聰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贏得了屬於自己的那份真愛,她身上蘊含著的那份至真至純的人性之善讓她獲得了生命中最珍貴、最美好的幸福。
小說雖是描寫一派純美寧靜和諧舒淡的鄉野風情,但其中也隱藏著淡淡的憂傷,如明海為什麼出家,明海與小英子之間似愛非愛的純美情感能保持多久。這些都隱含一絲不易察覺的苦澀。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閑適,自由靈暢,可見作者自然通脫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結尾往往蘊含著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讓人有一種隱隱的悸動。
受戒讀後感(三)
《受戒》的故事發生在一個叫做庵趙庄的地方。「趙」,是因為莊上大都姓趙。叫做莊,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這里兩三家,那裡兩三家。「庵」,是因為有一個庵,庵叫菩提庵,而這個菩提庵在這個莊裡十分重要,因為這個地方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豬的,有的地方出織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彈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畫匠,有的地方出婊子」。在這里,和尚算是一種職業。這個庵如此重要,卻被大家叫訛了,叫成了荸薺庵。這篇文章就寫了發生在荸薺庵的零碎瑣事,這些事全似信手拈來,全都平常之極。整篇文章沒有深奧的人生哲理;沒有轟轟烈烈、盪氣回腸的故事,沒有高大光輝的人物形象,卻處處充滿濃濃的鄉土氣息和人情味。
這里的和尚,沒有僧人的苦行修持,也沒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慾,「他們吃肉不瞞人。年下也殺豬,殺豬就在大殿上」,「三師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鮮紅的豬血就帶著很多沫子噴出來」,「可以收租、放債」,「可以賭錢、可以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個」,「不興做什麼早課、晚課,這三聲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後,挑水,喂豬」,讓人看來有些離經叛道之感。但因為和尚在此地不過是種職業,所以這些實實在在的世俗人情與人間煙火讓讀者們看到了和尚謬的閑適的生活,看到了他們的與世無爭,率性隨意。
而本文的主角——小和尚明海,是個聰明好學,悟性高而多才,純朴又老實的一個孩子。他與同樣純朴善良、聰明伶俐的農村小女孩——英子之間的絲絲情愫,似乎形成了這篇文章的線索,但都淡得讓人把握不住。
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腦子里一直在回想著一部小時候看的電影,是林志穎主演的《旋風小子》,又叫做《笑林小子》。釋小龍演的那個小和尚,和那個古靈精怪的郝邵文,他們和明海一樣純真無邪,無所謂塵世如何,自有自己的歡樂。
第一次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好像是和表哥一起看的,那時候會去租VCD來看,五毛錢一張。後來我一遍又一遍樂此不疲地看這部電影,因為那時候電影頻道總會一遍又一遍樂此不疲地放這部電影。這部電影除了有郝邵文和釋小龍帶來的歡笑,還有包括林志穎他們帶來的關於少年時代的幻想——少林寺liuxue86.com,打棒球,滑輪,開車,女朋友……
那時候的我還在上小學,每天放學回家都會迫不及待地打開電視機——五點半的動畫城,六點的大風車,從來都不會錯過。藍皮鼠和大臉貓,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西遊記,哪吒……部部經典,時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數家珍。那時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紅領巾,升國旗,合唱賽,眼保健操……還有每個周末去少年宮上奧數班。那時候不會有什麼特別大的追求,所謂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遙遠的以後,也從來不會有面對塵世的辛勞之感。
讀著《受戒》就好像回到了那時候,看到了無拘無束的自己。
受戒讀後感(四)
文章開篇就用緩慢的文筆描述了一個獨特的世外桃源,與其說獨特更不如說荒誕。庵趙庄的人們太寬容了,在他們心中,和尚就是一個普通的職業,像是郎中,書生,當鋪,商人之類的職業,沒有區別。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還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賭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規還是和尚嗎?——這樣光怪陸離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澀全然無關,完全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觀念。
再說小英子一家,趙大伯是田場上樣樣精通的好把式,不僅脾氣好,身體也結實的像一顆榆樹;趙大媽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僅家鄉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樣子也是眾家嫁閨女的稀罕物;兩個寶貝女兒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靜,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潑,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鵲。由此村莊獨特的幸福生活可見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筆描述了這樣一個地方,沒有苦澀,沒有勾心鬥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慾望的世外桃源。荸薺庵里,二師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還把他老婆接來避暑納涼;三師父更是人不僅漂亮,有一手「飛鐃」的絕活,甚至每場法事之後,村裡就會有大姑娘或小媳婦驀然失蹤。然而卻沒有人指責,這一切的荒誕在村莊里是如此和諧。
我並不贊同網路上大部分人所說,這是對人性最原始的復甦的贊美。更有甚者,說這是對人類原始的愛的贊揚。
設身處地地想,《受戒》原文來說,「一場大焰口過後,也就像一個好戲班子過後一樣,會有一兩個大姑娘、小媳婦失蹤,——跟和尚跑了。」這是愛嗎?與其說這是自由戀愛,還不如說打著和尚的幌子誘拐良家婦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又會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關於和尚殺豬的描寫也讓我不舒服。不殺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殺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樣」,只不過在豬臨升天時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惡心!有這種偽善的和尚在身邊,這里還是「桃花源」嗎?
在我看來,和尚本身不是一種職業,守清規也並不是對人性的壓抑。對於那些看破紅塵的人來說,選擇出家反倒是解脫。給心靈困惑的人們一個遠離塵世的機會。而文章中,和尚變成職業,用來賺錢,是對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說全文的主線,明海和小英子,二人兩小無猜的感情倒是讓人動容。也只有在庵趙庄這樣寬容的環境里才有可能成長發芽的戀情。這也是全文唯一讓我覺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題目是受戒,而受戒卻放在結尾,被淺淺一帶而過。作者適意讓人錯覺離題,然後再體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後,和尚本身就應該數著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們「不正經」,於是題目與正文便產生了反差效果,而這種反差效果恰恰是表達了作者心中想諷刺的現象。
受戒讀後感(五)
「我與我周旋,寧做我,我與我比我第一。」這是汪曾祺晚年時說過的一句話。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歡的一個老人,喜歡汪老文字中流露出來的一派天真,喜歡他對世間尋常萬物的憐惜珍愛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寫的小說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節,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欖,如蘆花盪,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綿長。讀他的文字,時常會激起我對平凡世俗煙火生活的感激欣賞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讀亦不覺厭倦的好文字。
曾經,不止一次地置身於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這里我彷彿來到了一個原始的烏托邦,一個寧靜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樂土。
小說的標題叫《受戒》,開頭的第一句話是「明海出家已經四年了」,讀者一開始就會以為這是一篇寫佛門生活的作品。它也確實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讀著讀著,你會漸漸覺得小說中的人與事雖然未離佛門,但讀者感受到的並非佛寺的森嚴和佛徒生活的單調與清冷,而是與之相反的濃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與意趣。
人們實在看不出作為小說主人公的明海在這里到底受了什麼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夥伴們在這里盡情享受著日常世俗日子的溫馨與快樂。與其他職業相比,當和尚的好處一是可以吃現成飯,二是可以攢錢。因此,明海之所以去當和尚並且還有望當一個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僅嗓子好,而且記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後連名字也不用改,還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歡著,但似乎從來不因為他當和尚的「本職工作」做得好,而是因為會畫畫、會唱歌、幫人干農活。「念經,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說的都是不關內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經又怎麼會去關心經文本身的涵義?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見小英子的腳印,「身上有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感覺,覺得心裡癢癢的。」那每天本來就出於應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經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雲外去了。
小說的最後,作者是把這種日常生活的詩情和溫馨渲染到了極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戀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優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讀者讀後無不悠然神往。本來,明海剛剛受了戒,等於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個重要儀式,沙彌頭、沙彌尾的前景開始在他的眼前浮現。殊不料小英子對所謂的沙彌頭、沙彌尾毫無興趣,她所想的,是給明海當老婆,而且要他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頭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卻要馬上回答這樣的問題。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給俘虜了,回答了「要」以後,兩人的小船就劃進了既充滿詩意、又引起人不盡聯想的蘆盪,小和尚這會兒頭上的戒疤恐怕是什麼感覺也沒有了吧。
作者在小說結尾說,這是「寫四十三年前的一個夢」,可見從那時起,汪曾祺對於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顯現這樣的特徵。在許多曾經大紅大紫的應景之作被人漸漸遺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說卻以它特有的個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讀者的青睞,我們現在這樣饒有興趣地欣賞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個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