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短篇小說信讀後感
Ⅰ 《赴宴之前》讀後感
毛姆寫的故事簡短有力,諷刺了一些現實,也揭露了一些現象,讓人覺得既親近又犀利!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赴宴之前》讀後感,歡迎閱讀。
《赴宴之前》讀後感1
往往我們許多人,在讀完一本書後,似乎要停下來很久整理思路,那麼無論是隨筆還是讀書筆記,該如何寫?該從何處入手去寫?而我讀過這本書後,腦子里不斷涌現出許多許多的頭緒,幾乎噴涌而出,不是如何寫的問題,是怎樣精簡著去表述這本小說集。
19世紀到20世紀初期,歐美的短篇小說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的黃金時代,陸續涌現出一批優秀的短篇小說家。其中,法國的莫泊桑、俄國的契訶夫、美國的歐亨利最負盛名,影響力也最大,並稱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之王。本書作者毛姆深受莫泊桑的影響。自15歲起,毛姆每次去巴黎都會在書店消磨半天的時光,如飢似渴地閱讀莫泊桑的作品。自然把莫泊桑的短篇小說當作了模仿的對象。毛姆成功繼承了莫泊桑擅長講故事和善於塑造人物的兩大優點,亦成為優秀的短篇小說家。我以為,最優秀的小說家一定是擅長寫短篇小說,而往往最優秀的作品是長篇小說,比如毛姆說的《戰爭與和平》。
本書由12個小故事組成,是作者多產中的精品。《萬事通先生》,聽題目就知道是一位八面玲瓏的人物,事實上也的確如此,作者在與他同船共行的途中,不止一次表現出對此人的厭惡。他非常健談,似乎他什麼都是對的。在一次爭辯中,他誇贊某人的妻子項鏈漂亮,而某人嘲笑他說,那隻是個假的,不信可以賭100美元。精通珠寶的他仔細看過項鏈後,也看見了他妻子緊張蒼白的臉,於是他說,我輸了。事情很快傳開了,人們都嘲笑萬事通先生,第二天一早,門縫里塞進一封信,夾著100美元鈔票。他選擇令自己蒙羞的方式,來保住這位夫人的秘密。其實那位先生的腦袋上已經是綠油油的一片了。在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的現實世界中,展現出一種溫情的可能性,從而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說,此刻我不那麼討厭他了。《教堂司事》,每天穿上長袍,愛德華覺得自己的身份如此尊貴,做了十六年的教堂司事,是他覺得特別榮耀的事情,而新來的牧師發現,原來他不會寫也不會讀,這怎麼可以呢?愛德華只能離開,為了生活,在街邊開了家煙店,第二年開了第二家,這樣,十幾年裡他開了十幾家,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連鎖超市吧。當銀行經理告訴他存款已經是三萬英鎊,可以去投資的時候,驚訝的知道愛德華居然只會簽字,這太不可思議了。而此刻愛德華露出一絲貴族的微笑:「要是會的話,我現在只是教堂司事。」真是諷刺。《患難之交》我們看清了所謂溫文爾雅,表裡如一的富商「似好實話」的嘴臉,毛姆用細膩的筆觸揭露了富商的偽善和卑鄙的真面目,把一個貌似慈祥實則冷酷無情的矛盾人物刻畫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午餐》中那位可愛的大媽,「我中午從不吃東西,有條鮭魚就夠了,我不介意吃魚子醬,我從來不喝飲料除非白葡萄酒,我絕對不想再要了,除非有大蘆筍,我還要一杯冰淇淋咖啡。」不懂拒絕的青年作者一個月生活費沒了。哈哈,看來,不要輕易請網友或者書友吃飯啊。結尾處,作者給了自己一個大大的贊,那就是N多年後,這位女士胖到了300磅。把一個自私、虛偽、貪婪的中年婦女和一個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青年作家的形象描繪得活靈活現。
《紅毛》,三十年後的島上月亮,是否還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作者對海邊的描寫真是棒極了。《逃脫》,一個頗有心計的傢伙如何擺脫他的未婚妻。《珍珠項鏈》,許多細節類似莫泊桑《項鏈》中的情節。一個小失誤改變了一個女家庭教師的命運。這里能感受到毛姆對女性的偏見和不滿。從毛姆作品被引入中國後,一直就有關於「毛姆女性觀」的議論,稱他幼年喪母,婚姻不美滿,同性戀,都影響著對於女性的真實表述。《諾言》亦如此。
這些小說中,我最喜歡的就是《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我現在熱愛生活,充實而有意義,這是不是一種墮落?「墮落」是一個貶義詞,但小說中的「墮落」,卻是一種令人嚮往的人與自然和諧的心靈境界。這部短篇小說描寫的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上層社會的芝加哥青年愛德華,在遇到家庭的破產後,毅然與未婚妻伊莎貝拉分離,隻身到塔希提想要做一番事業,兩年過去了愛,愛德華並沒有明確的回芝加哥與未婚妻完婚的意願。作為兩個人的發小、大學同學、且暗戀伊莎貝拉的貝特曼,受託去探個究竟。誰料愛德華竟在塔希提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並決定取消與伊莎貝拉婚約,而是要與她名聲狼籍的蹲過牢的舅舅阿諾德的女兒伊娃結婚,不再回芝加哥。他墮落了嗎?人活著,究竟是為別人活著,還是為自己活著?《格拉斯哥的來客》,這可能是個鬼故事,有些懸念,有些恐懼。那些在異國他鄉的孤單的人,忍受著惡劣氣候,忍受著寂寞,幾乎精神崩潰,難免有妄想和瞻望,在我看來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種,妄想症。《赴宴之前》,斯金納家的女婿八個月前去世了。全家准備去赴宴,妹妹凱瑟琳聽說了姐夫並不是死於感冒,而是自殺,於是質問姐姐。全家人要求她說出真相。「你非要聽實話嗎?行,那你別怪我,你會後悔的。」和盤托出了丈夫酗酒以及自己殺夫的真相。做為律師的父親感覺到無比尷尬,看似一本正經,其實很虛偽。毛姆僅用短短的幾段話,便塑造出七八個活靈活現的人物。《吞食魔果的人》,在這世上,你難得找到一個勇於掌握自己人生軌跡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小說中的威爾遜在三十五歲時就辭掉了銀行經理的工作,來到義大利的小島上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游逸,趁著年輕,生趣盎然過上完美無憾的生活。他把自己全部的.財產買下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險來到小島上,悠閑自在,無牽無掛地生活了十五年。他為人誠信、隨和,可沒到二十五年,他因負債而潦倒、自殺未果,六年後去世。做任何決定,雖然要聽自己內心的聲音,但是前提條件下,是你有做決定的資本,或者說資格。我們現在有太多人,在自己還沒弄懂的情形下去做某些決定,先問下自己,你有什麼條件去決定一些事情?沒有,或者條件不具備,那麼就乖乖地學習,老實地工作,否則,隨性而貪圖安逸,那是一顆魔果,吃了會中毒身亡的。
如央視春晚的小品越來越難以滿足觀眾一樣,現在的許多電影和電視劇亦難以俘獲人心,是因為,人們的欣賞水平在提高,思想境界在提高。這給小說和故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姆說,故事比真實更像真的,的確,他是個特別會講故事的人,好比一個人坐在你對面,娓娓道來,而且彷彿就是剛剛發生的一樣。過了一百年,依然可以欣賞這么優秀的短篇小說,毛姆亦堪稱偉大的短篇小說家。
毛姆曾多次宣稱「我有故事要講,我把講故事看作是樂趣。」他的小說風趣幽默,情節跌宕起伏,他冷靜描繪生活,人物刻畫惟妙惟肖,使你相信,這些個故事都是真實的,情不自禁地與人物同悲喜,共命運。
《赴宴之前》讀後感2
這本短篇小說集里大約有4篇並非真的很短。
超短篇里真的精彩的部分也就只有《午餐》的結尾,讓人莞爾一笑;還有《格拉斯哥的來客》里對被聲音糾纏無法逃脫的來客在探索聲音來源時那氛圍的烘托,讓人誤有在閱讀恐怖小說之感,體會到因為影視的發達而很久未感受過的文字的壓迫之感,通過被折磨人心境的改變以及他人的無可理解,塑型了一位與外貌形成反差的內心十分脆弱以及絕望的男人。
其餘超短篇在時間的流逝下也有些黯然失色,畢竟現代人的閱歷已經大有長進。
但是最讓我心情無法平靜的還是《紅毛》。我私感《紅毛》與《月亮》有說不清的關系。先講一些表面上的聯系,例如Strickland和紅毛都是「紅毛」,故事都有發生在南太平洋的土著小島之上,愛情最終都沒什麼好結局,都出現了對一個「世外桃源」久違的心理,文章里的主要人物最終都變得待人輕蔑(不知道是翻譯問題還是毛姆真的很喜歡這個詞,每個自命不凡的人最常見的一種心理)。更深層的是洞察了人在被驅動追求一種高尚的事物後心裡狀態的改變(《紅毛》里的是愛情,《月亮》里是一種理想)。
《月亮》中,因為Strickland是一個第三人稱,全部的心理活動只能通過他的語言以及講述他故事的人都語言倒推出來,但由於是一個有單純追求(追求他心中真理的表達)的人,所以他的心理活動其實很好理解。
《紅毛》里追求愛情的有尼爾森和薩麗,薩麗也屬於心理活動單一的角色,容易理解;但尼爾森則是毛姆筆下Strick land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內心單純的人且還在現實碰壁後可能變成的樣子。對於理想的久追不得會讓「Strick land」懷疑是否理想'這樣一個聖殿真的存在'?會讓他對自己的理想充滿了不屑。會讓他在發現自己的理想實際上能被如此不堪地表現出來後感到鄙視。會讓他開始懷疑自己之前的追求是否值得或者都只是一場浪費?在他完全醒悟過來後,他會想逃離這種理想。
以上正是一個人意志力與慾望都不夠強烈時(常有的情況)註定會出現的悲劇。事實是Strickland從來不確定自己能在死前實現自己了理想但從來不質疑這種嘗試是否值得。而尼爾森則動搖了自己的信念,讓自己開始懷疑起追求的價值。尼爾森是一個可能的Strick land。
最終Strick land達成了自己的心願,縱使身殘,理想的熱情最後也讓他獲得了心裡的平靜。而尼爾森則在身體的復原中又對舊有生活拋出的橄欖枝產生了背棄「理想」的想法,他的內心可能擁有平靜嗎?結局也許會讓人有點唏噓。
愛情與理想有如此之多的相通之處,它們都有著低概率性、不可知性;並且總是與悲劇捆綁在一起,以襯托某些悲壯的故事。
《紅毛》里更是揭示了只有很小的概率才能遇上相互仰慕的單純的愛情。總結一句,毛姆還真是個厲害的作家呀!
補一句不曉得要插在哪的話:尼爾森在結尾處幻滅了,他意識到自己一直一來追求的東西是多麼可笑且在別人的眼裡是多一文不值,感到自己收到了侮辱,因此決定離開。愛情最可怕的就是冷漠,而冷漠的來源是「理智」(這里的理智所指為精明,對自己的利益重新開始考慮),算得明白是愛情忌諱的東西,從一個人熱度消退重新開始計算起值得與否的問題後,他離開始注意對方的種種不足也不遠了。
還有另外兩篇,一篇是《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一篇是《吞食魔果的人》。這兩篇則是在一個人選擇放棄原有生活方式去接受一種放鬆回歸自然生活的兩個不同結局,內在聯系像《紅毛》與《月亮》。
這四篇我私感應該連在一塊讀,具體說起來就像是對一個放棄原有生活去追求理想生活的人可能有的各種結局。
至於同名短篇《赴宴之前》則頗有電影的觀感,就是描繪在短時間內很多人對一件事態度的劇變,採用了一些心理分析的寫法,不過沒有很深入,所以觀感一般。
Ⅱ 賞析毛姆短篇——一串珍珠項鏈
上午的陽光正好,我坐在家中陽台,品讀了一篇毛姆的短篇小說《一串珍珠項鏈》,其篇幅之短,僅需一杯熱水的工夫就能讀完。
這部小說有一個非常貼切的名字——a string of pearls,直譯過來應該叫做「一串珍珠項鏈」。這讓我想起了莫泊桑也曾經寫過一篇名為《項鏈》的短篇。這兩部作品的相似之處在於它們都圍繞著珠寶展開,而且,女主人公的人生都和項鏈緊密相連,一件首飾改寫了她們各自的命運。
在莫泊桑的小說里,女主不慎丟失了借來的鑽石項鏈,從此陷入了虛榮的泥潭,辛勤勞作,很多年後終於買回了一模一樣的項鏈時,卻被告知那是一串假首飾。女主愕然,此時青春已逝,粗糙的雙手,飽經風霜的面容......
而毛姆或許就是要藉由莫泊桑的那部《項鏈》,寫出一個完全不同版本的差羨唯的人生。女主是一位女家庭教師,一次主人家的宴會上,席間一位對珠寶十分在行的伯爵突然發現這個家庭教師帶了一串價值5萬英鎊的項鏈,在場的人都吃驚地將目光聚焦在她身上,而這位女士卻不卑不亢地調侃自己挺會講價的,只花了15先令就拿下了這么昂貴的首飾。
接下來女主被兩位不速之客叫到了外面,上流階層便展開了豐富的想像力揣測起女主來,懷疑女主被帶上手銬,因盜竊會坐牢,有的女士甚至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項鏈,有的則要清點一虛培下自己的全部首飾。總之一句話,卑微的身份配不上昂貴的首飾,所有的負面臆想都是情理之中。結果呢,那倆男士是珠寶店工作人員,由於疏忽導致沒分清真假,特意前來將真的收回,假的還給女士,給了她300英鎊作為補償。女主絲毫不在意上流階層對她的嘲諷和質疑,欣然接受了這筆錢。本著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的想法,靠著這300英鎊實現了人生的逆襲,擺脫了女家庭教師的身份,邁步上流社會。
故事至此按常理是該結束了,挺完滿的不是嗎。這位故事敘述者總時不時流露對女教師的鄙視,最後用了一個詞ruined,形容女教師的人生其實是毀掉的。她帶著階級固有的偏見,慫恿作家將故事寫出來,但作家絲毫不感興趣。她可以寫,但結局要改一下。
被串改了的結局是這樣的,女主後來嫁給了戰爭中負傷的銀行小職員,兩人生活極拮據,准備結婚時女主慷慨拿出了那筆300英鎊的補償金,兩人喜極而泣。日後女主不僅要繼續當家庭女教師派亂,還要照顧生病的丈夫,日子用一個詞形容pathetic。
故事說到這就幾乎結尾了。作家聽完用一個詞形容這改寫的結尾,ll無趣。而串改結局的上流小姐則振振有詞地否定,說這才符合moral,道德標准。至此小說結束。
記得小說一開始那位上流小姐說她要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時,男作家立馬回了一句話,說A true story is never quite so true as an invented one.意思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永遠不如一個虛構的故事來的真實。毛姆借文中作家之口表達了對上流階層的虛偽和偏見,思想的固化和腐朽,嗤之以鼻的嘲諷態度。言外之意就是虛構的故事才更真實地反映了人性的醜陋。
Ⅲ 人在地獄,心在天堂——《毛姆短篇小說精選集》讀後隨筆
毛姆是真正的大師,擅長描寫。三言兩語,栩栩如生。用外貌寫品味,用對話寫心境,用行為寫人性。豐富不枯燥,細膩不啰嗦。變幻的天色,美妙的山與海,遠帆搖曳,微風醉人,彷彿就在眼前。人與人之間的一幕幕,既讓人感到絕望,又總能看到希望。
毛姆鍾愛義大利的海島。那裡總有來自天堂的雲,溫暖宜人的陽光,陣陣海浪拍打著礁石。沿一條藏在青翠間的小路拾級而上,就能抵達一棟舒適通透的大別墅。早上沐浴著陽光迎接美好的一天。傍晚依在躺椅上,望著色彩斑斕的天空,直到月亮把一切照得彷彿白晝。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被稱作自由的味道。很多人為了這等美景,甩開一切功名利祿,就這樣守著世間最廉價也最震撼的景色,直到死去。
脫掉身上的一切枷鎖,只追求真正的美。這一主題,在《月亮與六便士》里達到頂峰。我們人生中絕大部份的慾望和滿足,其實都來自大腦中此起彼伏的多巴胺。名利、財富、各種物質的炫耀和贊美,都像毒品一樣緊緊鎖住我們的生命。而上帝造出這世界的諸般美好,又把人放在其中。目的只是想在這美好中與人同在,直到永遠。是人的貪欲和驕傲毀了一切。也令自己像拉磨的驢一樣了此一生。
Ⅳ 我從毛姆的短篇中學到的
喜歡毛姆的短篇,生活總是在最後才揭曉答案,而他的小說也是,不讀到最後一句,永遠不會知道真相。
《雨》當信仰是反人性的,那麼它終將成為扼死人類的工具。人不可能絕對的邪惡,亦不無法做到絕對的正義。
《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有些人喜歡你,而有些人喜歡你所能帶給他的生活。愛情講究門當戶對,如果你喜歡自由自在的田野,那麼鋒鋒滾櫥窗間遊走的高雅女神也許並不適合你,相反一個率真的鄉村姑娘也許更能讓你幸福。
《火奴魯魯》當你以為我在講一個讓人神魂顛倒的愛情故事的時候,其實我是想說,那些都已經死在了該死的過去里。你永遠無法想像一個女人能為你付出什麼,正如你無法想像她何時就會離開你。
《午餐》你填不飽一個虛偽的人的胃,但也許時間可以拆穿他。
《螞蟻和蚱蜢》現實生活中,努力不見得會讓人富足,但卻一定會讓人嫉妒那個可以不勞而獲的人。
《家》人總是忍不住幻想那個並沒有選擇的選項。
《水塘》愛情必須建立在文明等級相同的基礎之上,放棄文明迷失自我的愛情方式,只能讓自己溺死在野蠻與污穢的沼澤里。那時你會發現你再回不去你的生養之地,而這里也不是能容納你的地方。
《麥金托什》我們在解讀他人時,往往很難擺脫主觀的好惡,而現實卻是,性情乖張未必是惡人,笑容可掬也未必良善。
《表象與現實》包養是物質與虛榮之間的交易,而愛情只是它的調味劑與犧牲品。
《昂蒂布的三個胖女人》我們彼此親密,往往是因為共同的墮落。
《生活的真相》事實是,運氣這檔子事的作用,有時候遠遠大於經驗和真理。
《舞男舞女》這世界從沒有會害怕事太大的看熱鬧之人。
《幸福的夫妻》綁在一根繩上的螞蚱彼此交配,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但在此之前,他們未見得能瞧上彼此一眼。
《斑鳩之音》一個討厭的人也會因為他的真實變得動人。
《獅皮》有些人終其一生地模仿,直到最後,他的本我被湮沒,卻全然不知。
《不可征服》仇恨本身比任何所恨之事,都更具有毀滅的力量。
《逃跑》偽紳士與心機婊哪個銀余更可惡?
《上帝審判台》當你違背意願,強迫自己屈從於社會良俗之下,卻因此耿耿於懷,甚至遷怒於人,你自以為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理應得到尊重,而在上帝心中,其實你早已下了地獄。沒做顯而易見的壞事,也不能證明就是好人。
《全懂先生》不該挑明的事不插嘴,這才是全懂先生的智慧。
《幸福的人》真正幸福的人是敢於拋棄身外之物而追尋內心的人,對於這樣的人,命運從不會虧待。
《一個浪漫的年輕女子》一個無數人都不願承認又必須承認的事實——基緩人要活著,其次才是愛情。
《事關尊嚴》虛榮的自尊總是建立在犧牲別人的基礎之上。
《詩人》現實並不總是和你以為的一樣。
《母親》母愛的悲哀之處就在於,當你已近瘋狂,他卻視你為瘋子。
《格拉斯哥來的人》人永遠逃不過的,是自己心裡的鬼。
《赴宴之前》人們往往只想知道秘密,而不願付出代價。在真相沒有公之於眾之前,他們永遠不會相信你辛苦隱瞞獨自承受是為了他們好。
《路易絲》有些人即使你看透了他,也揭不穿他。
《承諾》浪子回頭也不見得就能有圓滿的結局。
《珍珠項鏈》金錢的魅力有時候遠大於我們的想像,拾荒者中了彩票,以後便再也無法彎下腰。
《怯懦》每個人都有怯懦的時候。
Ⅳ 讀毛姆的短篇小說《風箏》
《風箏》這篇短篇小說的男主人公赫伯特有一位極其嚴厲的母親,她很少與外人接觸,丈夫幾十年如一日,從不違背她的意思;兒子赫伯特從小都很聽話,成長的軌跡一直都由母親一手操控,這一家人最快樂的娛樂活動就是每周六到公共綠地去放風箏。這樣的日子直到赫伯特帶著一位年輕姑娘回家時,發生了變化,那一年,赫伯特二十二歲。這位一向嚴格苛刻的母親並不能接受這位姑娘,在吃甜點喝茶期間處處為難她,想好叫她知難而退。她形容這個姑娘太粗俗了,就像泥土一樣粗俗不堪。原話是這說的「 漂亮個鬼。看看她臉上抹的那一堆脂粉。她要是洗干凈臉、不燙卷頭發,氣質肯定會大不一樣,我說的肯定不會錯。粗俗,一點沒錯,就跟泥土一樣粗俗不堪。」
這個尖酸刻薄的母親對於兒子有一種依賴和強烈佔有的慾望,她把所有的青春和愛都傾注其中,怎麼可能輕易允許另一個女人將其奪走。最終,赫伯特選擇了維護女友,和母親對抗,他們自行決定結了婚,並且搬出去住,租了房子和分期付款買了傢具。而赫伯特的母親決定永遠不與兒子和兒媳來往。「除非我死了,否則她永遠別想再踏進這幢房子一步。」這是她說的狠話。赫伯特的母親是個聰明並且極其厲害的角色,兒子與自己反目,她不動聲色,並未表現出很在意,也沒有進行挽留,自己養大的兒子自己最清楚,她內心正打著小算盤。原文這樣進行了描述:「一種惡意的興奮出現在桑伯里太太的臉上。 」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是絕對不可能放下這件事的。」 她想到一個辦法如何叫兒子乖乖自覺回家,拋棄那個她自己認為粗鄙不堪兒媳的好辦法:堅持每周六去公共綠地放風箏,這可是兒子從小最喜歡的一件項活動,她就不信兒子能經得起誘惑不來,當母親為他准備了他兒時就想擁有的巨型箱形風箏時,這個風箏在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當赫伯特的風箏經過一番努力成功飛上天後,在眾人的歡呼和不斷贊美中,他的虛榮心得到極大的滿足,甚至有些飄飄然,他的風箏無人可比,他決定跟父母回家喝茶,還要一起討論製作一個巨形風箱風箏。
赫伯特與妻子之間的意見分歧和婚姻裂痕逐漸開始產生:赫伯特向妻子提出買一個風箏,遭到拒絕。她諷刺赫伯特這是小孩子才玩的游戲:「你,一個成年男人,居然去放風箏。我真是覺得可笑至極。」另外,大型做工精良的風箏太貴,他還要賺錢養家。每個天氣晴好的星期六赫伯特都會在公共綠地出現,當然,這一切,都是瞞著妻子進行的。赫伯特的一次次晚歸終於讓夫妻倆爆發了婚後最嚴重的一次爭吵,兩周以後,再次爭吵時,妻子將赫伯特趕出去,他搬回父母家去住。母親高興至極,她的目的終於達到了,赫伯特又回到原來的樣子:他覺得每天的日子變得越來越舒服,事實上他已經產生了一種他從來就沒有離開過家的感覺,他就像只小狗一樣,安安穩穩地待在那個為它特製的舒適籃筐里;他的衣物、鞋襪自有他媽媽幫他洗刷、修補,這種感覺真是好極了;他媽媽提供給他的食物,都是他一直習慣了的而且是他最喜歡吃的東西。
母親為他洗刷衣物,為他做可口的飯菜,周末還能一起進行全家的娛樂活動。毛姆將赫伯特形容為一隻小狗,他的確生活地非常舒適,同時,也少了些精神上的空間。他成為母親的寵物,卻渾然不自知。故事馬上結束了,每周五是赫伯特領薪水的日子,妻子終於上門了,她來討要生活費。幾個禮拜後,赫伯特給妻子寫了封信,鄭重告訴她,只要她別再來打擾他和家人的生活,他願意每周支付匯款單。赫伯特的妻子終於低頭,她說希望丈夫回來,她愛他,她說他從未真心要趕走丈夫,只不過是想嚇唬嚇唬他而已。女人放下一切尊嚴提出的要求被拒絕,赫伯特卻再也不想過受人管控的婚姻生活了,他表示不會再回去了。赫伯特的妻子惱羞成怒趁赫伯特一家沒人的時候,用斧頭砍碎了放在煤球房心愛的大風箏,這件事徹徹底底激怒了赫伯特。他決定,自此之後,租房子的錢、分期買傢具店錢、生活費一分錢都不會再出。最終,妻子將他告上法庭,但是他表示自己寧可坐牢也不再給妻子出錢。「我說過,我不會給她掏一個子兒,我說到做到,她毀了我的風箏,就別想再從我這兒得到一分錢。如果你要送我去坐牢,那我就去坐牢好了。」「只要一想到妻子生活在水深火熱中,他就是在監獄中也開心。」赫伯特看來真下了狠心,所謂「寧為玉碎 ,不為瓦全」。
毛姆在最後總結道:「或許,當他看著風箏扶搖直上、飛上高空的時候,他體驗到了一種唯我獨尊的權力感;當他好像能按照自己的心意驅使天空中的風時,他又體驗到了一種凌駕於天地萬物之上的神秘感。或許正是因為這樣,他以一種奇怪的方式,在如此自由飛翔、遠遠高出於他之上的風箏身上,找到了自我的一種認同感,讓他感覺自己好像逃離了現實生活的千篇一律和單調乏味。或許也正是因為這樣,這種看起來朦朧而又混沌的方式,表達出了他的一種渴望自由和歷險的理想。你想必知道,如果一個人一旦感染上了理想這種病毒,就算是國王陛下所有的內科和外科醫生都拿他沒辦法啦。不過所有這套說辭不過是我的異想天開,你就當做是我的強作解人和不經之談,聽聽就算了。我想,你還是去找那些對於人類這種動物的心理比我懂得多得多的高人,請教這個問題吧。」
讀了這篇小說我認為雙方都不值得同情,赫伯特從小被母親操控,像一個被提線控制的木偶,婚姻是他這輩子自己做出的最勇敢的決定,卻沒有堅持到底,是一個十足的媽寶男,對母親聽之任之,沒有男人的責任和擔當。一個巴掌拍不響,赫伯特的妻子同樣也有問題,經濟不獨立,只能依靠男人生活,丈夫的愛好不給予支持,嘲笑他幼稚可笑,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而赫伯特的母親,只想操控兒子人生的母親,最終把兒子送進了監獄,犧牲了大好前程。
毛姆拿「風箏」進行隱喻:赫博特為什麼這么喜歡放風箏,一方面是母親從小帶他去放風箏培養出來的興趣愛好;另一方面他在放風箏時才能自己獨立操控,感受到自主支配的自由;感受到無拘無束的快樂,這一刻他是獨立的個體,這一刻他只是他自己。 新婚時期的新奇與甜蜜逐漸被賬單消磨,妻子對自己的愛逐漸變成管控,回歸父母溫暖懷抱和逃脫婚姻束縛的想法如期而至,這些力量注入他的內心,驅使他去觀望飄揚在天空中的風箏,這也是他母親勝算的砝碼。
紀伯倫說:「你的兒女, 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藉助你來到這世界, 卻非因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旁, 卻並不屬於你。」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是一個獨立的精神個體,而愛的本質也不是佔有,而是付出與成全。養孩子就像放風箏,你永遠拽著他,他永遠飛不高。該放手時就放手,聰明的家長總是在孩子身後,糊塗的家長總是堵在孩子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