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好短篇推理小說
A. 如何寫推理小說
問題一:新手怎麼寫推理小說? 創作短篇推理小說應該注意什麼
短篇小說是文學作品中的一個分類,通常是指篇幅在2萬字以內的小說作品。雖說從小到大我們寫得最多的就是短篇(回想起來還沒見過哪個語文老師動輒讓學生寫個長篇什麼的),但大多數人在真正想要創作短篇小說時,還是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更別說要寫出一篇好的短篇推理小說了。
就我本人而言,推理小說范疇中寫得更多的還是中長篇作品。短篇則多是為雜志所寫。
在我看來,短篇小說,特別是短篇推理小說是既好寫又不好寫的。好寫是因為篇幅短小,推理的內容和復雜程度不會很高,往往只需抓住某一兩個點做文章即可,不容易出錯。而難寫也恰恰在這個地方,要想在較小的空間內有效營造出故事效果,那麼如何安排好人物、情節、線索、推理等要素就頗為考驗作者的功力了。
這里,就藉此機會向大家介紹一些我的心得體會,提出一些創作要點及看法供大家參考學習。
1、有新意的想法
這一點雖非必須,但卻關乎到文章的立意與亮點。要知道短篇終究不同於長篇,沒有那麼大的舞台供你任意發揮,因此就需要在文章的各個方面下功夫,精心布置。而出奇制勝往往是短篇小說抓住讀者眼球的不二法寶。
設想一下,在一場芭蕾舞大賽中突然出現一段熱辣的街舞橋段,姑且不論這種做法是否恰當,但最起碼會在那一瞬間抓住全場觀眾的注意力,並且印象深刻。短篇小說也是如此,如果能找到一個有新意的想法,比如某個推理核心、某種有趣的敘事手法,又或者某個發人深思的問題……圍繞著它進行創作,著力突出這一點,會是一個不錯的創作思路。
當然,我並不是說沒有這個亮點就不能寫推理小說,或者寫不好推理小說,但有了這個關鍵點會使得小說成功的可能性更高,並且更易發揮。
一句話:短篇作品更多靠奇巧制勝,因此,是否擁有豐富的創造力和想像力就顯得尤為關鍵!
2、故事結構
如果你沒能如上所說,找到一個非常棒的想法和創意,那也別灰心,只要你有興趣動筆,並且手法得當,同樣可以創作出一篇不錯的推理小說。但在這里我必須提醒一點,也是我看到很多朋友經常容易犯的錯誤,那就是―不要以為詭計是一切,更不要把小說寫成「一分鍾探案」!
很多人都喜歡說這樣一句話:推理小說的核心是詭計。誠然,這個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卻不能以偏概全。單憑一兩個所謂的詭計並不能真正成就一篇好的推理小說,那充其量只是一個較好的創意,請千萬別忽略了小說的結構和要素。如何能將你所構思的內容恰如其分地融合進文學作品的形式中才是成功的關鍵所在。事實上如果你的文字功力夠強的話,即便不是那麼出色的詭計,也能通過語言、懸念、氣氛等各方面的營造來加以彌補。當然,若能各個方面都出色自然是最好的,很多經典作品都是這方面的典範。
但比較糟糕的一種情況是將一個好的,甚至還不怎麼好的詭計草草包裝,平鋪直敘地寫了下來。既不重視情節的設計,也不注意言詞用語,說白了就是一個寫得稍微長一些的「一分鍾探案」。如此,讀者是很難從中獲得文學享受的。
一句話:多一些小說結構上的考慮,多一些文學上的意識,而非僅僅將一個詭計嵌在故事中了事。
3、開篇的第一句話
短篇作品沒有長篇作品那麼大的施展空間,閱讀短篇的讀者多數是「快餐」消費理念。他們拿起短篇小說通常就是快速把它讀完,看看其究竟寫的是什麼。正因為如此,如果你不能在開頭的一兩句話抓住讀者的注意力,他們就會很容易失去耐心,或者僅是匆匆掃完,或者放棄,這樣會讓閱讀的效果大打折扣,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
問題二:推理小說怎麼寫?~ 10分 推理小說的核心就是trick 一個把戲 想出了你的核心把戲 就可以開始附加很多其他的東西 就像你設計一個迷宮 從出口的地方開始倒著一層一層的設計很多迷惑的環節
你自己也可以多些推理小說作品 最近的都比較推崇日本的推理小說 個人感覺日本推理小說 基本兩大派 一派就是本格派 充斥著各種密室和不可能發生事件 再一派就是社會派 本身的核心trick不是很有難度 主要把側重點放在了動機上 反應的人性比較多
多看看其他的作品吧 推理小說不好寫 很難 我看了那麼多推理小說 也有自己寫的夢想 但是寫不出來 我覺得寫推理小說一定要嚴謹 可以讓人去推敲 而且一定要貼近現實 你的解答一定要讓人信服
其實我覺得推理小說還是小眾 挺悲哀的 核心就是trick 你看過一遍 知道了 除非你特別喜歡鑽研 要不然很難再去看第二遍 入門的小說我推薦你看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
希望你能寫出你想要的作品
問題三:怎麼寫好推理小說? 其實就是做懸念的手法。很多作品都有懸念,只不過懸疑推理作品的重點就在於懸念如何鋪設和展示
推薦諾亞盧克曼的《情節!情節!――通過人物、懸念與沖突賦予故事生命力》主看懸念部分。也可以看一些傳統推理小說,比如江戶川亂步、埃勒里奎因、莫里斯勒布朗、柯南道爾、阿加莎克里斯汀、西澤保彥、橫溝正史等,參考精彩的故事情節如何和懸念詭計交相輝映。
了解一下諾克斯十戒、范達因二十准則什麼的,倒不是一定要遵守,但一定要有最基本的、對推理作品的核心認識。情節和詭計不能顧此失彼,良好的寫作功底同樣會讓你如虎添翼。
除此之外,還要有合格的邏輯思維能力以及過硬的知識基礎,比如福爾摩斯為代表的鑒證科學,對司法步驟和很多生活常識都必須爛熟於心,否則寫出來的只會是漏洞百出的腦洞小說。
推理小說很多時候就是一種猜謎游戲,但這種游戲結構更復雜、移情更強烈、更讓讀者大呼過癮。那種恍然大悟的感覺才是懸疑推理類作品的核心
問題四:寫懸疑小說該怎樣寫? 最忌諱的就是按順序寫!要倒敘或者插敘~而且文章的開頭一定要 *** ,案發現場或者埋屍地點什麼的.首先就要把人吸引住~然後開始分析案情或者回顧案發以前來個主角轉換換一人陳述(就是不是開頭的那個主角了,換一個重要的或者神秘的人陳述一段事情),陳述的事情可以無關緊要但是為後 *** 好鋪墊~ 總之,就是把所有的疑問一股腦全丟出來把讀的人搞的昏頭顛腦然後在最後的最後那個預設好了的解決問題的人再蹦出來吧所有疑問揭開!皆大歡喜~ 慎重,結局很重要,不要把前文寫得跟迷信鬼怪小說一樣然後結尾以科學事實結論,這樣前面寫的再好看到最後也成了狗P
問題五:如何寫推理小說 以個人經驗及理解分享經驗,僅僅代表個人。
推理小說,從開本到結局,要有一個整體架構,也就是開寫之前必須列出提綱。別的類型題材可以用腦子記住但是推理不行,對推理的致敬就是要嚴謹。架構就是用來涵蓋整部小說的精髓,稍微在這個位置提點一下,善待自己的小說,因為這是自己花心血的作品相當於自己的孩子,所以一步都不要去偷懶。推理不僅僅是寫殺人案件,也並不局限在本格與變格。構架列好以後,就要用文字去堆積,想要通過小說抓人眼球,前提就要懂得讀者的心理語言,技巧上一筆帶過,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但是請注意,小說不是紀實,也就是從開頭到結尾,與精髓無關的語言內容不能超過三個章節的篇幅(在這個位置稍微括弧提一下,這是長篇的拓展,如果是短篇盡量不要出現與內容無關的口水話來搪塞字數)
這是一個無關於內容的經驗給予,希望有幫助。另外如果有內容上需要請教的可以追加或者私下了解
問題六:怎麼寫懸疑推理的小說 有點資料: 從狹義上講,推理是小說構成的主要要素,以通過設立懸念並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進行偵查破案等,即以偵探破案事項為主要內容的小說便是推理小說。 從廣義上講,除偵探破案小說之外,犯罪小說、暴力小說、公案小說、幻想小說、驚險小說、復仇小說、冒險小說、間諜小說、武俠小說、具有推理成份且懸念較大的風俗育情小說、家庭糾紛小說乃至神奇志怪小說等諸多大眾文學作品形式亦均可納人推理小說的范疇之內。 反映歷史潮流,縮寫社會現象,揭示人生真諦,笑諷世態炎涼,漚歌真善美、鞭撻假惡丑始終是文學使命之一。在這一點上推理小 說亦然。甲午戰爭以後,追求光明人生與幸福家庭的小說開始流行,於是,推理小說界出現了「轉向」苗頭,開始將家庭小說的氛圍融人推理作品之中。同時,文學氣息濃厚的推理譯品、面目一新的幻想小說、驚險小說以及愛情推理小說等文學形式亦紛至踏來,一掃已為讀者所厭倦了的寫實性推理作品的枯燥與乏味,使推理文壇再次出現了百花齊放的局面。 第一,盡量不要用第一人稱,因為很難寫,你的主角沒有優勢。目前看過的第一人稱的,還寫得不錯的,貝克街的歌謠是國內的,福爾摩斯回憶錄是國外的,其他很少有第一人稱的、建議你剛開始寫不要寫這類型的。 第二,盡量不要有什麼復雜的高科幻,或者鬼神的,那種不叫推理,推理應該站在一個大眾的平台上,弄一些一般人不懂的知識出來,或者鬼神妖怪之類的,會讓讀者有一種想揍作者的沖動,至少我是這樣的看到此類的作品結尾,都覺得自己被耍了。以後絕對不會看這個人的作品了。 第三,盡量多看別人的推理小說,電影作品,推理最討厭的就是重復和抄襲,盡量原創手法,不要借鑒別人的成果,獨立思考完成。至少我看書是這樣的,一般看到密室里的屍體,手裡拿著鑰匙,我就直接不看了,密室我已經看得不耐煩了,大家都是抄來抄去的,個人目前比較喜歡瞬殺系列的,比較新穎。 第四,盡量要在一開始交代所有主要的人物,不要寫寫 就覺得線索不夠了臨時往裡面加線索。這個比鬼神高科技更討厭。 第五,推理小說 我個人認為是小說界的最難寫的類型。不僅要求文筆,而且要求邏輯性,所以你要寫推理小說,要做好被罵,不暢銷,無人問津的心理准備。 推理小說,是以推理方式解開故事謎題(大多數是找出殺人兇手)的一種小說,通常故事都含有兇殺案與偵探,亦有部份並非以兇殺為主要劇情走向,諸如找尋失物或解開奇異事件的謎底等。偵探小說的一種,不過揭開謎底的並不總是偵探。推理小說這個名稱,也是在日本首先起用的。它的內容大體與偵探小說一致,主要區別在於它注意科學的邏輯推理,運用推理手段撥開疑雲迷霧,揭示案情和破案過程。優秀的推理小說,不僅情節,曲折離奇,引人人勝,而且通過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精到准確的判斷使人佩服;不僅使人獲得藝術上的享受,而且得到思想方法上的啟發。 本格派:又可稱為古典派或傳統派。以推理解謎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說的主流。所謂「本格」是從日本引進的名詞,代表的是「正統」的意思;有人將本格定義為「兼具幻想性的謎(主要是與犯罪有關)與高度邏輯性的小說。本格派可滿足以解謎為樂趣的讀者,通常盡可能地讓讀者和偵探擁有同樣線索、站在同一平面。本格派中部份作者,書中會有「向讀者挑戰」的宣言.也就是告訴讀者「到這里錠已擁有足以解開謎題的線索」,挑戰讀者是否能與偵探一樣解開謎題。因此,注重公平與理性邏輯,是本類型推理的特徵,本格派還有一種特色,因為「幻想性的謎」,所以有密室殺人案件或是被困在孤島的殺人案件,寫實社會派的就很難有這樣的特色,因為這種殺人案件不是架空在幻想裡面,現實之中哪有那N多奇怪的無名小島可供發生命案?哪有那N剛有有這N......>>
問題七:懸疑小說怎麼寫 求指教技巧 您好,寫偵探懸疑的小說的前提是有一個好的開頭,別太做作,比如說像發生尖叫然後你一個外人去破案就沒新意了。
然後該注意的是人稱,我個人推薦第三人稱,不要太側重於寫作手法,就算你寫得再好別人看不懂也是沒用的。(比如很多玄幻小說,懸疑小說給人的最好感覺是真實)
那你可能會說主角沒優勢怎麼辦呢?這你就可以嘗試另外一個角度,比如你可以設兩個主角,一個叫基本主角,另一個叫特殊主角(當然這個稱呼不能在小說中顯露),一般來說「我」指基本主角,但是你想換一種手法(比如說你的基本主角在一次辦案中什麼也沒做,卻享受著破案的榮譽。讀者會有疑問,這時你就可以在另一章用特殊主角的角度去寫這件事情,間接告訴讀者真正破案的是這位特殊主角)換一個角度去寫,這時的「我」就可以是特殊主角,也可以是任何角色。
這也是一種寫作技巧,留給讀者一個懸念,這樣讀者就會從「看看」到「追每一章」的地步。
絕對不要在小說里加一些幻想元素,比如一個非常重大的案子,難倒了很多精英偵探,但是主角卻發現兇手是個超能力者,利用超能力來殺人。這樣讀者看到就會覺得:原來是這樣,怪不得我怎麼想都想不到殺人手法,原來是這個作者坑我,鄙視他,以後再也不看他的書了。這樣你的小說就會降低身價。
幻想元素不能加,不代表恐怖元素不能加。適當的加些恐怖元素對小說提高點擊量是很有幫助的,我這里舉個例子。比如,一個離奇的殺人案,沒有傷口,沒有指紋,也沒有一個可疑人物。在這時候加幻想元素(超能力/異能者)就大錯特錯了。你可以在裡面加一些基本的證據,至於殺人手法就可以這樣子,你可以用一個一般人都不知道的常識作為殺人手法,比如說花粉過敏,嚴重的花粉過敏可能致死,這是一般人都不知道的。這樣寫讀者的反應就比前面幻想元素的反應好多了。讀懸疑小說,增長見識,相信每個人都會喜歡(我就是這個原因才看懸疑小說的)。
如何表達主角的動作或是環境?一般是直接陳述,這是很好的一種手法,令讀者很容易的就了解到了。我比較喜歡通過主角的話語中透露你本來想要陳述的東西,這樣更真實。
設置謎團的話你要先把殺人手法想好,這樣就可以省去寫到一半發現和殺人手法不匹配,然後修改的時間。有了殺人手法想個劇情還不容易嗎,就相當於你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計劃,你盡力的去完善這個計劃。
還有,如果你有這個能力,就設置一個讀者完全猜錯的案件,不要讓讀者輕而易舉地猜到你想的結果。
最後建議你看看 蔡駿 的小說,蔡駿可是國內懸疑小說第一人。
問題八:怎樣才能寫好偵探小說? 首先,應該了解各種基本常識,這要求面可就廣了:人體解剖,地理,歷史,新聞,生活常識,常見的各種毒品以及服用之後的反映。。。。。。個人認為常識很重要,因為一本好的偵探小說即使情節再吸引人,犯了常識性錯誤也只是笑話而已。 其次,好的構思,如何讓人有讀下去的慾望,而不是看到半道就想放棄。 然後,建議你看看S.S凡蒂恩的二十條規則,個人認為很有道理。 寫一部好的偵探小說真的很難,如果是中國的,你最好還得了解一下公安局的內部機制,辦案的程序,和對待私家偵探的相關法律。
問題九:推理小說中怎麼構思案件 構思一個案件,最主要的是知識面要廣,想像力要豐富,但不能脫離現實。我寫過幾部推理小說,案件的手法都是我平常在生活中觀察到的,譬如農村一些人的房子是木頭搭成的,木頭可以拆下來,再裝上去,我就可以通過這個聯想到密室手法。所以,多多留意身邊的事物,多多增加知識面對推理,寫作這方面有很大的好處。
問題十:推理小說寫作 tuilixy/forum-110-1
我們學院的貼子。
還有很多推力論壇也有很多相關貼子,不過不是LZ要的書。。
其實多讀小說(不局限於推理),能有很大幫助。
B. 推理小說怎麼寫
1、定義
推理小說,是以推理方式解開故事謎題(大多數是找出殺人兇手)的一種小說,通常故事都含有兇殺案與偵探,亦有部分並非以兇殺為主要劇情走向,諸如找尋失物或解開奇異事件的謎底等。偵探小說的一種,不過揭開謎底的並不總是偵探。
2、推理小說的寫作要點:
第一,盡量不要用第一人稱,因為很難寫。
第二,盡量不要有什麼復雜的高科幻,或者鬼神,推理應該站在一個大眾的平台上。
第三,盡量多看別人的推理小說,電影作品,盡量原創手法,不要借鑒別人的成果,獨立思考完成。
第四,盡量要在一開始交代所有主要的人物,不要寫寫 就覺得線索不夠了臨時往裡面加線索。
第五,推理小說 不僅要求文筆,而且要求邏輯性。
3、創作守則
較為知名的推理小說創作守則有兩個不同的版本,皆為對推理小說創作的規范,在1928年由諾克斯提出推理小說十誡後,知名推理作家范·達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說二十法則。
其內容如下:
一、 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二、 除兇手對偵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騙或以不正當詭計愚弄讀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緒干擾純粹理性的推演。我們要的是將兇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侶送上婚姻的聖壇。
四、 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為兇手。如此等於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
五、 控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犯自白。以後者的方式破案,無異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答案之處搜尋,等讀者失敗回來之後,才告訴他們答案從頭到尾在你口袋之中,這樣的作者,不會比一個笑匠好到哪兒去。
六、 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犯下惡行的人。
七、 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屍體,屍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兇殺的犯罪太單薄,份量太不足。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性,因此,一樁兇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毒"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來追捕兇手。
八、 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緝兇,讀者等於在起跑點就註定輸了。
九、 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兇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骼,更會不當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鬥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
十、 兇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兇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後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於是作者自承無能,不配和讀者鬥智。
十一、 那些做僕人的,比方說管家、腳夫、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兇手。因為這樣的兇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兇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兇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僕,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於心。
十二、 就算是連續殺人命案,兇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兇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於單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織、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於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
十四、 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採用偽科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像的毒葯害死,這也不行。
十五、 謎題真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兇手。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後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
十六、 過長的敘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過度的氣氛營造或是對於一些旁枝末節玩弄文字,都不應該出現在推理小說里。這些在犯罪的記錄和推理的過程中完全不重要。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陳述問題,並經由分析將問題作出圓滿的推論。而這類文字只會阻礙情節的發展,並將不相乾的事情加進主題裡面。當然,必要的敘述和人物的描寫可以使小說更為逼真。當作者將故事描寫得非常引人入勝時,可使讀者的情緒完全投入在劇情的發展和人物的刻畫上,就這一點而言,他已經將純文學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備的真實性和相容性發揮到同等的境界了。
十七、 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於那些闖空門的小偷惡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傑出的業余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是屬於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堂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說里,犯罪事件到最後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於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懲。
十九、 推理小說里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於國際陰謀和戰略的政治游戲是屬於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務組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慾望和情緒有所宣洩。
二十、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