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流浪的短篇小說
⑴ 莫泊桑短篇小說《流浪漢》原文,
原文:流浪漢
莫泊桑
四十天以來,他到處找工作。他所以離開家鄉芒什省的維爾—阿瓦賴村,是因為那裡沒有活兒可做。他是個蓋房子的木匠,今年二十七歲,是個有才能的人,身體也健壯。遇到這次普遍的失業,他身為一家的長子,竟落到只有叉著兩條結實有力的胳膊坐在家裡吃閑飯兩個月之久,而家裡的麵包也並不很多。他,雅克·朗台爾,最強壯的人,卻因為沒有活兒可做,閑在家裡,分吃別人的湯!
他到村政府去打聽;秘書告訴他中部可以找到活兒做。
他於是帶了出生證和工作證,口袋裡掖著七個法郎,用一塊藍手絹包了一雙替換鞋、一條短褲、一件襯衫,系在一根木棍的頭上往肩上一扛,離開了本鄉。
他在看不見盡頭的路上不停地走著,白天也走,黑夜也走,太陽曬著也走,雨淋著也走,但是總也走不到那個做工的人可以找到活兒做的神秘地方。
最初他堅持認為自己是蓋房木匠,只有蓋房的木工活兒才可以做。可是無論他到哪個工地,人們總是回他說不久剛解僱了一批人,因為沒有人訂活兒。他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只好決定以後在路上碰上什麼工作就做什麼工作。
因此,挖土填道,收拾馬棚,劈石開山,各種工作他先後都做了;他也替人劈木柴、修剪樹枝、挖井、攪拌灰漿、捆木柴、上山看羊;但是無論做什麼,得到的只有幾個銅子;因為只有廉價地出賣力氣,才能打動老闆和鄉下人的吝嗇的心,得到兩三天的活兒做做。
現在呢,他已經有一星期什麼活兒也沒找到了;身上一文不名,只吃過一點點麵包,那還是在沿路挨家哀求時,有些女人好心布施給他的。
天漸漸黑下來,雅克·朗台爾精疲力盡,腿疼得跟斷了一樣,肚子空空,心裡非常悲傷,在道邊的草地上走著;他光著腳,因為他捨不得穿他最後這雙鞋,那一雙早就不存在了。這是臨近秋末的一個星期六。風在樹間呼嘯著,把天上灰色的濃雲吹得飛馳。雨很快就要下來了。天黑下來了,第二天又是星期日,田野里一個人也沒有。在田地里,這兒那兒高高矗立著一堆堆打過麥粒的乾草垛子,好像一個個巨大的黃蘑菇;地里已經播下了來年莊稼的種子,看上去光禿禿的,好像什麼也沒有。
朗台爾感到飢餓,一種野獸的飢餓,狼所以撲人就是因為這種飢餓。兩天以來他一直想著自己的心事,總是邁著大步自言自語。在這以前,他的全部精神,全套本領都用在找尋職業上,他從來沒有仔細想過。可是現在除了疲倦之外,又加上其他種種,如拚死命地尋找工作,到處遭到拒絕,到處受叱罵,在草地上過夜,肚子老是餓著,時刻感到那些安居家園的人們對流浪漢的那種輕視,每天總有人問他:「你為什麼不老老實實待在家裡?」他有兩條不怕幹活兒很有一把力氣的胳膊,卻閑著沒事干,這多麼叫人痛心;又想起了留在老家的雙親也是一個銅子兒都沒有,這一切都使他心裡漸漸地充滿了憤怒,這股怒氣每天、每點鍾、每分鍾都在積聚,於是不由自主地變成短促的咒罵從他的口裡迸發出來。
「混帳……混帳……這群豬玀……竟讓一個人……一個木匠活活餓死……四個銅子也沒有……連四個銅子都沒有……看,又下雨了……這群豬玀!……」
這世道真不公正……
『文章有刪改』
⑵ 流浪漢小說的代表作品
1554年,(Lazarillo de Tormes,全名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y de sus fortunas y adversidades,漢譯《小癩子》)開了流浪漢小說的先河 。
小說以第一人稱敘述托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由於家庭不幸,不得不給一個瞎子引路,從此開始流浪生涯。為了生存,小拉撒路先後換過不少主人,歷盡世態炎涼。作者通過小癩子的生活遭遇,揭露封建社會中僧侶教士的貪婪自私、道德敗壞與貴族紳士的虛偽無聊和假充闊氣。小癩子從一個貧苦兒童經過生活的磨練最後成為一個老練狡猾的騙子手的過程,反映出當時社會的黑暗和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