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羽毛
Ⅰ 馬爾克斯加西亞的短篇小說,講一個受傷的天使為救他的女人拔光身上所有的毛然後死去
我看過的,以前在讀者還是意會裡面看到過.
天使無意之中跌落人間被小女孩所救就決定嫁給小女孩,小女孩長大後天使來到人間找到小女孩.但發現小女孩已經被世俗的金錢物質所污染,在拔了第一根羽毛做成筆被女人拿去賣錢救急,但後面就是為了賺錢.天使很傷心但卻是很無奈,最後拔光了羽毛無法飛回天上最後死去.
文章名字好象是叫<落入人間的天使>.我感肯定不是馬爾克斯的東西.那反映的是時間的推移,人也被世俗所同化,對物質的追求使人掉去了最後一點童真.
以前還看到了一篇微型小說上的文章也是大概內容.大概就是講中學時代認識的一個女生是什麼什麼樣,但沒有和她結婚.後來30歲再去找那女生,卻發現那女生和普通市井街民一樣帶金項鏈,講粗話,抽煙,打牌一副庸俗的樣子.最終默默走開的故事.
Ⅱ 讀雷蒙德卡佛的《羽毛》
讀雷蒙德·卡佛的《羽毛》
《羽毛》的故事其實很簡單,「我」在廠里新結識的同事巴德邀「我」和妻子弗蘭去家中共進晚餐,「我們」應邀前往。巴德家大概住在城鄉結合部吧,反正家裡緊挨著一塊玉米地。我們的汽車剛進巴德家門,就被他們的寵物——一隻孔雀給嚇了一跳。進門之後雙方都有點局促,聊天也聊不大起來,只能幹坐著看電視。巴德的妻子奧拉忙著做飯、哄孩子,巴德向大家介紹櫃子上奧拉在矯正前做的牙齒模型,又聊了聊孔雀的來歷,有一搭沒一搭,總算熬到了吃飯。菜很簡單,不是這個豆子,就是那個豆子,還有「我」不怎麼愛吃的蛋黃派。就這樣,一頓飯還不時被孩子的哭聲與孔雀的叫聲打斷。等孩子終於抱出來之後,我們發現這是個奇醜無比的孩子。孔雀的爪子不停拍打著屋頂,大家不勝其煩,最後只好把孔雀放進屋來。總之,一頓飯吃得絕對算不上盡興。吃完飯後,大家就分手了。算得上是情節的就只有這點了。
小說的名字叫《羽毛》,這就說明孔雀在小說中是很重要的一個意象。看過顧長衛的《孔雀》的人就知道,孔雀是美的象徵,是無法實現的理想的象徵,在這篇小說里,孔雀也承載著相同的象徵功能。奧拉其實是這篇小說中最豐滿的一個人物,她對生活有著美好的追求,這從她以孔雀為寵物和矯正牙齒等頗具審美意味的舉動中都看得出來,然而生活總是向她呈現出醜陋的一面,前夫是個酒鬼,而巴德又是個很實際的人。她把牙齒模型放在家中顯眼處是為了提醒自己「欠了巴德有多少」。這醜陋的牙齒模型就像是把她的夢想墜在猙獰現實里的錨。奧拉養孔雀是出自童年的夢想,在她的眼中孔雀是「天堂鳥」,而在巴德看來,這是花去他一百美元的「昂貴的品味」。夫妻倆為了要不要把孔雀放進屋來而生的小小齟齬可以看作是他們生活觀念沖突的縮影,巴德那句「這只孔雀瘋了,該死的鳥不知道自己只是一隻鳥,這就是它主要的毛病」其實正是他對妻子的評價,而夢想與醜陋現實結合的產物是什麼呢,自然就是那個醜陋無比的孩子了。孔雀的最終命運是「飛進樹里,就不見了」,夢想或許都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吧,只留下一兩片羽毛供人偶爾懷念一下。「後來那些樹被貓頭鷹接管了」,所以要想生活下去,我們最終還是只能去直面醜陋、適應醜陋。
不過別忘了,生活中有粗礪直接的醜陋,如巴德夫婦的生活和他們的孩子,也會有精緻掩蓋下的醜陋。弗蘭和傑克雖然日子過得稍微好一些,但他們的生活最終也沒有能夠逃避庸俗的吞噬,弗蘭的長發——這一審美追求的標志——後來也剪去了,他們的孩子也有了「喜歡拐彎抹角欺騙的天性」,弗蘭長胖了,傑克與弗蘭之間說話也越來越少,他們的孔雀終於也飛走了,只留下奧拉送給他們的幾根孔雀的羽毛,算是對他們當時那愚蠢想法的長久的諷刺。我個人以為,這樣一個證明傑克夫婦「五十步笑百步」的結局可以改得更不著痕跡一些,盤旋於空中的威脅或許更有悲劇意味。
卡佛就這樣「轉動手裡的鏡子」,讓讀者像那隻孔雀一樣,「左右搖頭才能看清楚自己。」而能在短短二十九頁的一個故事裡讓人品嘗到生活雜陳的五味,實現他對生活的批評,卡佛堪稱是個短篇小說的好手。
Ⅲ 卡佛Carver《大教堂》
在學習偉大小說如何寫成的意義上,雷蒙德·卡佛無疑是我最可貴的老師和最偉大的文學同路人。—村上春樹
【讀書】卡佛的《大教堂》
頂著「美國最具影響力的短篇小說家、極簡主義大師」的名號,雷蒙德·卡佛這本書的第一個短篇《羽毛》,卻讓我讀完有踩空台階的頓挫失落感。
《羽毛》講述某天我和妻子去工友家聚餐的一件普通事情。作者語氣平淡而隱忍,描述瑣碎又細致,很有電影畫面感。第一次(後來也證實是最後一次)到訪工友家的遭遇並不喜悅,一隻在門口怪異哀嚎的孔雀,一副擺在電視機櫃的參差不齊的工友老婆的牙齒,一個長得醜陋無比健壯的嬰兒…我和妻子在不斷的詫異和些許難堪中與工友夫妻尬聊,好不容易結束了晚餐離開,回家時感到如釋重負的輕快。
我讀後的失落,應該是因為期待落空了,沒有峰迴路轉的情節和逆轉突變的結局。《羽毛》到最後也一直是淡淡地訴說:聚餐之後發生了一些微妙變化,妻子剪掉了我喜歡的長發,有了個天性有些問題的孩子,和工友的關系也因那次聚餐的尷尬而有些難堪…似乎就是一些稀鬆平常的生活寫照,找不到可圈可點的亮眼之處。
然而,整篇小說讀下來,彌漫著的無奈低落的氣息讓人不禁思索。作者以當事人的第一人稱述說,像電影的畫外音,為每個畫面做著解說。配合著日常細碎的瑣事,他前後做了對照:從工友家的混亂不堪中出來,他相信自己不會落到他們那般境地。但是到了後來,鏡頭移轉,他的妻子頭發短了、發胖了,夫妻間漸冷淡,只聊電視;有了孩子,性格有些問題,而他又不想談論此事;和工友的關系疏遠,談話也小心了,只在一起抽抽煙…所有這一切,他似乎要告訴我們:「我的生活也變成這樣了有點問題,可又沒辦法改變,就這樣過著吧」。
《羽毛》表達的應該是,生活的真相就是如此不堪,或者說,生活總會變得不堪的,就像原來漂亮美麗的孔雀,在時間的消磨中,光鮮的羽毛被一根根拔掉,露出了臟兮兮、臭哄哄的實相,顯露出美國二十世紀市井浮世繪的一角。
PS:隨書附送的書簽,是一枚BOARDING PASS:「現在就啟程從現實飛往夢想吧」,甚合我心。
Ⅳ 《羽毛》——【雷蒙德·卡佛(美) 】讀後感400字
小說《羽毛》(Feathers )是卡佛第四部短篇小說集《大 教堂》(Cathedral)中的第一篇,講述了故事的敘述者傑 克(「我」)和妻子弗蘭應邀去朋友巴德家聚會的一次經歷。
在巴德家中,傑克夫婦遇到了一系列奇異其至荒誕的事情: 一隻臭烘烘又不時發出哀號的孔雀被當作寵物養著,一副 參差不齊的牙齒模型擺在電視機上方,一個醜陋的嬰兒倍 受父母的喜愛。這次聚會之後,傑克和弗蘭的生活發生了 改變。整篇故事看似完整,但在聚會結束時和故事敘述時 之間卻出現了空白。讀完小說,讀者不禁會問:為什麼別人家的一隻臟孔雀或者一個丑小孩會影響到一對夫婦的關 系?為什麼這次普普通通的聚會能夠在傑克的生活中起到 如此重要的作用?究竟是什麼導致他們情況發生了改變? 故事的敘述者傑克似乎無法回答這些問題,作者也沒 在小說中給出直接的回答。簡約是卡佛小說創作的最大特 征,也是解讀其小說意義的關鍵。看似簡單的文本中實則蘊含著豐富的能指符號。藉助這些符號,讀者可以對小說 的意義做出自己的詮釋。
在符號學中,索緒爾認為,符號包含能指(signifier ) 和所指(signified)兩個層次。能指是聲音形象;而所指則 體現意義W。符號的所指具有表達意義,並且可以使意義 向外延伸。在文學語言符號研究中,文學作品本身就是一 個符號,作品的語言是這個符號的能指,作品要傳達的意 義是這個符號的所指。而在作品這一符號下,又包含著各類具體的文學符號。文本中出現了哪些主要的符號?它們 代表了什麼?作者為什麼選擇這些符號?回答這一系列有 關符號的存在和意義問題,對於揭示整個作品的所指具有 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