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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小說甜文短篇

發布時間: 2023-04-19 15:25:05

A. 斯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一)

序言筆記

在去年讀了兩本斯蒂芬金的書,並知道很多大作是出自他的手之後,對他的作品很是感興趣。

出於他自己的風格和喜好,他個人的作品長篇居多,這本書恰為為數不多的短篇合集——時間跨度從他剛開始創作一直到那本書出版。

序言一開始便來了句莫名其妙的要吻讀者的句子,像個尷尬的套近乎的句子——可,誰知道懸疑大師究竟是要做什麼呢?

不過一標上序號,便進入了主題。

介紹自猛歷己的短篇時間跨度之長之餘,更表明了短篇的窘境——吃力不討好。

同樣優秀的點子,也費了一定的時間,和長篇的投入比起來,收入的比例完全不成正比,因睜世此還被朋友嘲諷。

不過,不過——短篇一旦成為合集,賣得火爆,應該收入也不低了吧?哈哈~

感覺,短篇之所以賺不了錢,主要還是因為質量和數量綜合起來達不到出書的緣故。他的數量在出本書之前本也不夠——所以趕了一篇占約本書四分之一的《迷霧》,對,就是電影《迷霧》的那個。

斯蒂芬金大佬一直很坦誠,錢和寫作都是他的喜好,枝早搜從未避諱過,二者有一成功他就樂呵了——倒不是豁達,是熱愛又不偏見,好的作品總會帶來好的回報,他也知道自己的能力,足夠出好的作品。不過話說回來,認清自己的能力,好像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他對《眾神的電腦》的產出,作了稍微詳細的講解。那個年代的他,買了電腦。於是他的寫作生涯,從打字機躍進到了電腦。之前看的《頭號粉絲》里,打字機還是主人公非常重要的道具之一。作為一個作家,斯蒂芬金對電腦的刪除鍵和插入鍵,十分著迷——想想打字機就懂了。從而衍生出了《眾神的電腦》這篇文章。

一切皆靈感,這是我對創作者的理想想像。創作時又能帶來快感,創作後又能帶來回報。這是我想像中的美好作者生活。可,一切都要基於,有好奇心,閱讀過、練習過大量作品,才可能做出持續的好作品。可惜了,最該和最佳的厚積時光早已過去。

序言的第三部分,解答了那個吻。

序言的最後,斯蒂芬金感謝很多人,包括讀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吧~哈哈。
最最後的日期: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五日。

注釋:引用語皆為書中原句

B. 斯蒂芬金 作品簡介

斯蒂芬·金喜歡用大量的篇幅敘述故事主角的種種背景及人格發展過程,著墨處理人性的層面。他不只是創作恐怖的東西,尤其像《四季奇譚》這本書,有春、夏、秋、冬四個季節,除了冬季之外,其他三個季節春、夏、秋都被改編成電影:《站在我這邊》、《無邪的秋》、《誰在跟我玩游戲》、《肖申克的救贖》。在這些故事中,幾乎沒有恐怖的成分,斯蒂芬·金不再躲在鬼怪後面迂迴地暗示隱喻,而是直接表白出更深的內心孤絕。這些看起來沒那麼恐怖的故事,讓個人與世界的對立顯得更孤獨無助。
斯蒂芬·金小說內容豐富,背景廣闊,人物紛繁,在形式上汲取了美國當代文學的許多特徵和傳統,並將其雜糅在金式恐怖之中。美國著名文學評論家哈桑在論美國當代文學時談及美國文學中沉默的兩種聲音,「一種是負面的、自我毀滅的、魔鬼式的、虛無主義的」,另一種是正面的、「自我超越的、神聖的和絕對的」。而哈桑所說的這兩種聲音在金的小說中能聽見其回響:《凱麗》中魔女凱麗以魔鬼般的自我毀滅的形式把舞會現場變成了火海;《綠里奇跡》中柯菲默默承受著不該承擔的罪名,並在自我超越中讓綠里的人都感受到了一次人性的洗禮,「柯菲是上帝賜給人類的奇跡」,而我們卻親手把上帝的奇跡送上電椅。在意象採集上,斯蒂芬金在承襲的基礎上又加入了現代小說元素,金不光善於運用墳場、貓、烏鴉,十字架等傳統哥特式的標識,更加入了當代文學形變異化的意象、科幻的時空概念、靈異的力量等非理性元素來為其小說表現現代人精神和身份焦慮服務:《閃靈》和《寵物墳場》中的印第安人墳場、《凱麗》中母親的懺悔室,甚至一片玉米地和幾個玉米棒子,都成為了斯蒂芬·金很好的道具;而《蘭戈利爾人》的時間穿越和裂縫主題、《亞特蘭蒂斯之心》中泰德的身份的神秘性以及穿黃色外套的卑賤小人、凱麗和柯菲的特異功能、老轎車克里斯汀的異化等都體現了斯蒂芬·金小說中現代和後現代文學因素,並為他的作品對現代人身份的異化和不確定性的危機的傳達提供了介質。

C. 麻煩大家推薦幾部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說

《緬因鬼鎮》,《致命游戲》,《惡夢工廠(短篇集)》,《死光(上、下兩冊),《傑羅德游戲》,《寵物公墓》,《玫瑰瘋狂者》等。

斯蒂芬·埃德溫·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年9月21日—),美國作家,編寫過劇本、專欄評論,曾擔任電影導演、製片人以及演員。代表作品有《閃靈》、《肖申克的救贖》、《末日逼近》、《死光》、《綠里奇跡》、《暗夜無星》等。

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一貧困家庭。在州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畢業後因工資菲薄而走上寫作之路。20世紀70年代中期聲名漸起。自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以來,創作出版了多部暢銷小說作品,同時小說作品也不斷被改編成影視作品。

人物評價


「現代驚悚小說大師。」(《紐約時報》評)

「斯蒂芬·金是美國當代的狄更斯。一位傑出的作家。」(《星期日泰晤士報》評)

「他的作品繼承了美國文學注重情節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出人類靈魂深處種種美麗和悲慘的道德真相」。(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評)

史蒂芬·金本身就是一個按照暢銷規律設計作品的作家,他走的一直是大眾的路線,按照好萊塢的模式在寫小說,這個作家才氣足夠,他是具有駕馭文學的本領的。(新星出版社社長謝剛評)

D. 求史蒂芬金的作品集txt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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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埃德溫·金(Stephen Edwin King,1947年9月21日—),美國作家,編寫過劇本、專欄評論,曾擔任電影導演、製片人以及演員。[1]代表作品有《閃靈》、《肖申克的救贖》、《末日逼近》、《死光》、《綠里奇跡》、《暗夜無星》等。

E. 關於斯蒂芬金的小說《寵物公墓》



路易斯·克利德3歲就失去了父親,也從不知道祖父是誰,他從沒料想到在自己步入中年時,卻遇到了一個像父親一樣的人。事實如此,作為成人,又是年近中年時才遇到這樣一位年紀上本可以做他的父親的人,克利德只好稱這位老人為朋友。他是在與妻子和兩個孩子,以及女兒艾麗的寵物——小貓溫斯頓·丘吉爾,簡稱丘吉——一起搬進路德樓鎮的這所大白房子的那個傍晚見到這個老人的。
起初路易斯開車帶著一家人在他將任職的大學附近找他們將搬入的房子,但進展緩慢,就像大海撈針。在他們即將找到那所房子時,所有的界標都對,恰如愷撒大帝被刺身亡的那個夜晚的占星圖般清晰。路易斯厭倦地想,大家都已疲憊不堪,緊張煩躁極了。小兒子蓋基正在長牙,幾乎一刻不停地在胡鬧,不管妻子瑞琪兒給他唱了多少支催眠曲,他就是不睡。甚至已經不該給他吃奶了,瑞琪兒還是給他餵奶,可蓋基卻用他那剛剛長出的新牙咬了媽媽一口。瑞琪兒心裡不快,因為她還不清楚從自己熟悉的生在那兒長在那兒的芝加哥搬到緬因州是否正確,又被兒子咬了一口,就情不自禁地哭了起來。女兒艾麗也立刻跟著哭起來。在旅行轎車的後座上,小貓丘吉煩躁不安地走來走去,從他們開車離開芝加哥已有三天了,它一直這樣。原先丘吉被關在籠子里,可它不停地哀嚎,他們只好把它放了出來,它那煩躁不安的走動真讓人心煩意亂。
路易斯覺得自己也要哭了。一個瘋狂卻很有吸引力的想法突然闖入他的腦海:他准備建議大家回到班格去吃點東西,等等拉行李的貨車;當他的三個家人下了車後,他就一踩油門,頭也不回地開跑,管它那四缸汽化器會耗掉他多少昂貴的汽油呢。他將開車向南,一路開到佛羅里達州的奧蘭多,在那兒他將改名換姓,到迪斯尼世界找份工作,做個醫生。不過在他開上南部州界95號收費高速公路前,他會在路邊停下來,把那隻該死的貓扔掉。
這么想著,車子又拐了最後一道彎,直到那時,他才見到了那所房子。在他確定得到緬因大學的職位後,他曾乘飛機來看過這所他們從七所房子的照片中選中的房子。這是一所古老的新英格蘭殖民時期建造的房子,不過剛剛裝修了,隔熱、取暖都不錯,雖然價錢貴了些。樓下有三個大房間,樓上還有四個房間。一個長長的遮陽棚,以後也可改建成更多的房間。房子四周是一片草場,即便在這八月的酷暑下,草葉依然茂盛蔥綠。
房子的另一邊有一大塊可供孩子們玩耍的田地,田地的那邊是無邊無垠的樹林。房地產經紀人曾說過,這塊地產處於州界,在可預知的將來一段時間內不會被開發。米克邁克印第安部落人的後代在路德樓鎮及其東部的城鎮佔有近8000英畝的土地,錯綜復雜的訴訟,包括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也許會一直延續到下個世紀。
瑞琪兒突然停止了哭泣。她坐直了身子說:「那就是——」 「是的。」路易斯說。他有點不安——不,他覺得害怕。事實上,他被嚇住了。他將他們今後的12年生活都抵押在了這所房子上,直到艾麗17歲時,他們才能償清抵押貸款。
他咽了口唾沫。
「你覺得怎麼樣?」
「漂亮極了。」瑞琪兒說。路易斯心頭一塊石頭落了地。他看出妻子沒有開玩笑,在瀝青鋪就的車道上繞行到後面的遮陽棚時,他看到妻子的眼睛在掃視著窗子,也許她的腦子里在想著該用什麼樣的窗簾和碗櫥上鋪什麼樣的油布了吧,天知道她還想著些什麼。
「爸爸?」艾麗在後座上說。她也不哭了。就是蓋基也不再吵鬧了。路易斯覺察到了那份寂靜。
「怎麼了,親愛的?」
艾麗的眼睛在後視鏡的反射和深金黃色頭發的映襯下呈現出棕色,她也在掃視著房子、草地、遠處另一所房子的屋頂和延伸到樹林的大塊田地。
「這就是家嗎?」
「很快就會是了,寶貝。」路易斯回答道。
「噢哦!」她大叫起來,幾乎要震破了他的耳膜。路易斯有時對女兒很生氣,不過要是他在奧蘭多見到迪斯尼世界的話,他就不會介意女兒的叫聲了。
他把車停在遮陽棚前,關閉了發動機。
發動機停了。經歷了芝加哥、路普和州際公路上的喧鬧後,在一片寂靜中,在夕陽西下的傍晚,他們聽到一隻鳥兒在甜美地歌唱。
「家。」瑞琪兒輕輕地說,她仍在看著那所房子。
「家。」蓋基坐在媽媽的膝蓋上,自鳴得意地說。
路易斯和瑞琪兒彼此互相看了一下,透過後視鏡,他們看到艾麗瞪大了眼睛。
「你」
「他」
「那是——」
他們一起說,接著又一起大笑起來。蓋基沒注意這些,他一直在吃大拇指。他會叫「媽」幾乎已有一個月了,而且看到路易斯他也已經能勉強發出「巴」這個音
了。
但這次,也許只是碰巧模仿,他的確說出了一個字:家。
路易斯從妻子膝蓋上抱起兒子,緊緊地摟著他。
他們就這樣來到了路德樓鎮。
「好了,艾麗,」他說,「夠了,那邊的人會以為有人被殺了呢。」 「可是我疼——」
路易斯強壓怒火,默默地走回汽車那兒。鑰匙仍然沒有找到,不過急救包還在小儲藏櫃里。他拿了急救包返回來。艾麗見到他,叫得比以前的聲音更大了。
「不!我不要塗那種蜇人的東西!爸爸,我不要塗那種蜇人的東西!不——」
「艾麗,這只不過是紅葯水,而且它也不蜇人——」
「好孩子,聽話,」瑞琪兒說,「它只不過——」
「不——不——不——」
「你給我別叫了,要不我打你屁股。」路易斯說。
「她有點累了,路。」瑞琪兒靜靜地說。
「是,我知道她的感覺。把她的腿露出來。」
瑞琪兒將蓋基放下來,把艾麗的褲腿挽上去,按著艾麗的腿。路易斯給她上了紅葯水,盡管她歇斯底里地不斷叫著。
「有人從街對面的那所房子里出來了,走到門廊那兒了。」瑞琪兒抱起蓋基說。
他剛要從草叢中爬走呢。
「真不錯。」路易斯含糊地說。
「路,艾麗她——」
「累了,我知道。」他蓋上紅葯水瓶,嚴厲地看著女兒說:「好了。傷口並不
嚴重。別小題大做了,艾麗。」
「可我疼啊!我真的受傷了,我疼——」
路易斯手癢得直想揍她,他緊緊用手抓住自己的腿,控制著自己。
「你找到鑰匙了嗎?」瑞琪兒問。
「還沒有。」路易斯回答,他猛地關緊急救包,站了起來。「我再——」
蓋基開始尖叫起來。他不是在搗亂,也不是在哭喊,而真的是在尖叫,身子還
在瑞琪兒的懷里扭動。
「他怎麼啦?」瑞琪兒大叫道,慌亂地把孩子搡給路易斯。路易斯想,這就是
嫁給醫生的優點之一,不管什麼時候,只要孩子看起來有點緊急情況,都可以把孩
子往丈夫那兒一推了之。「路易斯!他怎麼——」
孩子正瘋狂地邊抓撓著自己的脖子,邊狂叫著。路易斯迅速接過兒子,翻過他
的身子,看到孩子的脖子側面鼓起一個白色的疙瘩。他的連衫褲褲帶上有個毛茸茸
的東西在輕輕蠕動。
艾麗本來已經有些安靜下來了,這時又開始尖叫起來:「蜜蜂!蜜蜂!蜜——
蜂!」她向後一跳,又被剛剛絆倒她的那塊突出的石頭絆了一跤,重重地跌倒在地
上,帶著疼痛、驚異和恐懼,她又開始大哭起來。
路易斯納悶地想:唉,這是怎麼了?我真要瘋了。
「想點辦法,路易斯!你不能做點兒什麼嗎?」
「必須把蜇刺弄出來,」他們身後一個聲音慢吞吞地說,「恰當的辦法是:把
蜇刺弄出來,然後塗些蘇打。疙瘩就會下去了。」這聲音充滿了東部沿海地區的口
音,路易斯那疲憊的、混亂的腦子用了一會時間才反應過來他說的是什麼。
路易斯轉過身來,看到一位老人站在草地上,他也許已有70歲了,但依然精神
矍鑠,身體健康。老人穿著件藍色薄條紋布襯衫,露著滿是褶皺的脖子,臉被太陽
曬得黑黝黝的,嘴裡叼著根不帶過濾嘴的香煙。路易斯瞧著他用拇指和食指掐滅煙,
仔細地放在口袋裡,然後伸出雙手,向他們狡黠地微笑著。路易斯立刻就喜歡上了
這微笑,他可不是個易於親近的人。
「醫生,我班門弄斧了。」老人說。就這樣,路易斯遇到了查德·克蘭道爾,
一個年紀上本應該可以做他的父親了的人。



克蘭道爾說他看到他們一家開車穿過街道來到這兒,接著好像有點手忙腳亂,
所以他來看看能不能幫點忙。
路易斯抱著兒子,讓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克蘭道爾走近了些,看了看蓋基脖
子上的腫塊,然後伸出一隻粗短的、扭曲變形的手來。他的手看上去極其笨拙,幾
乎跟蓋基的頭一樣大。瑞琪兒張嘴想阻止,話還沒出口,只見老人手指靈活一動,
蜜蜂的蜇刺已在他的手心裡了。
「這刺真夠大的了,雖不能說是冠軍,我猜可也差不多能做條帶子了。」老人
說。路易斯大笑起來。
克蘭道爾帶著那種狡黠的微笑看著路易斯,說:「當然,一隻出奇大的蜂王,
不是嗎?」
「媽媽,他在說什麼呢?」艾麗問。瑞琪兒也大笑起來。當然,這太不禮貌了,
不過沒關系。克蘭道爾從口袋裡拿出一盒柴斯特費爾德牌大雪茄,抽出一隻塞到嘴
角,邊向這群大笑的人高興地點點頭,邊用大拇指的指甲蓋擦亮了一支木製火柴。
就是被蜂給蜇了的蓋基,也不顧腫痛,哈哈大笑起來。路易斯想,老人總有他們的
訣竅,雖然是小訣竅,但有些相當不錯。
路易斯停止了大笑,伸出沒托著蓋基尿濕了的屁股的另一隻手,說:「見到您
很高興,您是?」
「查德·克蘭道爾,」老人邊握手邊說,「我想,您就是那位醫生了?」
「是的。我叫路易斯·克利德。這是我妻子瑞琪兒,這是我女兒艾麗,讓蜂給
蜇了的是我兒子蓋基。」
「很高興認識你們大家。」
「我們本不是要大笑……我是說,我們沒想大笑……我們只是……有點兒累了。」
這話又使他嘰嘰咯咯地笑起來。他覺得累極了。
克蘭道爾點點頭:「當然,你們都累了。」他看了一眼瑞琪兒,「克利德太太,
為什麼您不帶著孩子們到我們家坐會兒呢?我們可以給孩子抹點蘇打,減輕疼痛。
我妻子也很想認識你們呢。她不太出門,最近兩三年她的關節炎變得嚴重了。」
瑞琪兒看了一眼路易斯,路易斯點了點頭。
「那太好了,謝謝您,克蘭道爾先生。」
「噢,叫我查德好了。」
突然,傳來了汽車喇叭聲,接著是發動機熄滅的聲音,然後人們看到那輛藍色
大貨車拐了彎,隆隆轟響著開進了車道。
「噢,老天,我還沒找到鑰匙呢。」路易斯說。
「沒關系,」克蘭道爾說,「我有一串。克利夫蘭夫婦給過我一串鑰匙。他們
以前住在你們這所房子里,已經十四五年了。他門在這兒住了很長時間。克利夫蘭
太太是我妻子最好的朋友。她兩年前去世了。比爾去了奧靈頓的老年人公寓。我去
把那些鑰匙拿來,它們現在屬於你們了。」
「太謝謝您了,克蘭道爾先生。」瑞琪兒說。
「別客氣,」老人說,「我們一直盼著能有年輕人來做鄰居呢。克利德太太,
過馬路時要看好孩子們,路上有很多大卡車。」
藍色大貨車的車門一響,從駕駛室里跳下來幾個搬家公司的人,向他們走來。
艾麗有點走神了,她問:「爸爸,那是什麼?」
路易斯已經開始向搬家公司的人走去了,聽到女兒的問話,回頭一看,只見田
地邊緣,草地盡頭,有一條約四英尺寬的平整的小路,環山而上,穿過一叢低矮的
灌木和一片白樺林,消失在遠方。
「好像是條小路什麼的。」路易斯回答女兒說。
「噢,是的,」克蘭道爾笑著說,「是條路,小姐。以後有時間再告訴你。你
來我家吧,我們一起給你的小弟弟上點兒蘇打,好嗎?」
「當然想了,」艾麗說,接著又帶著某種希望似地加了一句,「蘇打蜇人嗎?」



克蘭道爾取來鑰匙時,路易斯也找到了自己的那串。原來汽車小儲藏櫃上有條
縫,裝鑰匙的小信封掉到金屬線架里了。他弄出鑰匙,開了門,讓搬運工往房子里
搬東西。克蘭道爾把另一串鑰匙也給了他。鑰匙拴在一個舊的、已無光澤了的鏈子
上。路易斯謝了老人,漫不經心地把鑰匙放進口袋裡,看著搬運工搬運著那些箱子、
梳妝台和衣櫃等等他們結婚十年來積攢的東西。看著這些東西不在原來的地方了,
有的還要丟掉,他想,不過是箱子里的一堆破爛,突然,他心頭一陣憂傷和沮喪—
—他想也許是人們所說的想家的感覺吧。
「有點像被拔了根,被移植了的感覺吧。」克蘭道爾突然在他身邊說,路易斯
有點嚇了一跳。
「好像您體驗過這種感覺似的。」路易斯說。
「不,事實上我沒體驗過。」克蘭道爾啪的一聲擦燃一根火柴,點著支煙,火
焰在傍晚的陰影里閃閃發亮。「我爸爸蓋了路對面的那所房子,帶來了他的妻子和
孩子。那孩子就是我,剛好生於1900年。」
「那您——」
「83歲了。」克蘭道爾說。路易斯鬆了口氣,他不用說他厭惡使用的詞了。
「您看上去比83可年輕多了。」
克蘭道爾聳聳肩膀說:「不管怎麼說,我一直住在這兒。第一次世界大戰我參
了軍,不過,我去的離歐洲最近的地方是新澤西州的貝揚納。那是個齷齪的地方。
即使在1917年時,那也是個齷齪的地方。回到這兒我真高興。後來我娶了諾爾瑪。
我在鐵路上工作。我們至今仍在這兒。不過就在這兒,在路德樓鎮,關於生活,我
已見識了不少。我當然見識過不少。」搬運工們在遮陽棚入口處停了下來,抓著綁
著路易斯和瑞琪兒的大雙人床的盒子上的繩子問:「克利德先生,我們把這個放在
哪兒?」
「放樓上……等一下,我帶你們上去。」路易斯向他們走去,接著停下來回頭
看著克蘭道爾。
「你上去吧,」克蘭道爾微笑著說,「我回去看看你的家人們怎麼樣了,然後
送他們回來。我不打擾你了,不過搬家真是件令人口渴的工作。我通常大約9點坐在
門廊里喝幾杯啤酒。暖和的天氣里我喜歡看著夜幕降臨。有時諾爾瑪和我一起喝點
兒。要是你願意,你就過來吧。」
「好吧,也許我會來的。不過,別專門來找我,也別熬夜等我——我們今天真
是亂透了。」路易斯說,他其實根本不想去。因為接下來肯定會讓他在克蘭道爾家
的門廊里給諾爾瑪診斷一下她的關節炎,當然是非正式的和免費的了。路易斯倒是
很喜歡克蘭道爾,還有他那狡黠的笑、那隨便的談話方式和那美國南方佬的口音。
這種口音一點兒都不僵硬,而且很柔和,像是慢吞吞地唱出來的。是個好人,路易
斯想。但是,醫生們對人總是好猜疑。這很不幸,但遲早就是你的最好的朋友也要
向你求醫問葯,老年人就更沒完沒了。
「只要你知道你隨時都可以來,不需要請柬就行了。」克蘭道爾說,在他那狡
黠的笑里,路易斯覺得有種東西使他感到克蘭道爾知道自己在想些什麼。
克蘭道爾走起路來腰板挺直,步子輕快,像個60歲的人,而不是80多歲的人。
路易斯第一次對老人有種淡淡愛的感覺了。他看了老人一會兒,然後和搬運工一起
上樓。



到晚上9點時,搬運工們走了。筋疲力盡的艾麗和蓋基都在自己的新房間里睡著
了。蓋基睡在他的兒童床上,艾麗睡在一張床墊上,周圍放滿了箱子、盒子,裡面
裝著她的無數的克萊奧拉絲娃娃,有的完好無缺,有的已破損了,還有的反應已不
靈敏了。箱子、盒子里還有她的芝麻街招貼畫、圖畫書、衣服等等,天知道還有什
么。當然小貓丘吉也和她在一起,一邊睡著一邊喉嚨里發出刺耳的呼嚕聲。這刺耳
的呼咧聲越來越像只大公貓滿足時的嗚嗚的叫聲。
下午剛開始搬東西時,瑞琪兒抱著蓋基不停地在房子里走來走去,打量著路易
斯讓搬運工放傢具的地方,不滿意的地方就讓他們重擺。最後大貨車終於卸完了,
路易斯從胸前口袋裡拿出准備好的支票和5美元一張的一些小費,給了他們,簽了收
據,站在門廊里,目送他們向大卡車走去。他思量著這些人可能會在班格停一下,
喝點啤酒,去去風塵。此時喝點啤酒正合適。這使他又想起了查德·克蘭道爾。
後來,路易斯和瑞琪兒坐在廚房的餐桌旁邊,他看到妻子的眼眶周圍的黑暈,
說:「你,去睡吧。」
瑞琪兒笑著說:「是醫生的命令嗎?」
「對。」
「好吧。」她站起來,說:「我累壞了。蓋基晚上很可能會醒了不睡。你也來
睡嗎?」
他猶豫了一下說:「我還不想睡,街對面的那個老人——」
「不是街,是路。在鄉下,人們叫路。要是你是查德·克蘭道爾,我想你會說
成是『樂』。」
「好吧,『樂』對面的老人。他請我去喝杯啤酒。我想我該接受這邀請。我也
累了,可太激動了,睡不著。」
瑞琪兒笑了:「那你就會以聽到諾爾瑪·克蘭道爾告訴你她哪兒疼,睡在什麼
樣的床墊上告終。」
路易斯大笑起來,一邊想,多可笑,多可怕,妻子們總能看出丈夫們在想什麼。
他說:「我想,我應該幫他個忙。我們需要幫忙時,他來幫了我們。」
「平等交換?」
路易斯聳聳肩膀,不願意也不敢肯定怎樣告訴妻子自己在那麼短的時間里已經
喜歡上了這個老人。「他妻子怎麼樣?」
瑞琪兒說:「性情很溫和。蓋基竟坐在她的膝頭。我很驚訝,你知道,今天兒
子不舒服,而且他一般很難短期內喜歡上個生人。她還給了艾麗一個洋娃娃玩兒。」
「她的關節炎嚴重嗎?」
「很嚴重。」
「她坐在輪椅里?」
「沒有。不過她走路很慢,她的手指——」瑞琪兒舉起自己纖細的手指,彎曲
起來模仿成爪子模樣。「不管怎樣,路易斯,你別在那幾待得太晚了,我在陌生的
房子里總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路易斯點點頭,親了她一下,說:「這房子不久就不陌生了。」



路易斯回來後覺得自己度量真小。沒人讓他給諾爾瑪·克蘭道爾檢查身體,他
穿過馬路去老人家時,老太太已經睡去了。查德坐在搖椅上,抽著煙,火光一閃一
閃像夏季里的大螢火蟲。收音機里傳出低低的紅襪子游戲的聲音。這一切使路易斯
感覺像到了家一樣。他敲了敲門廊的門。
「進來,是克利德醫生吧。」克蘭道爾說。
「希望您說的關於喝啤酒的事是真的。」路易斯邊回答邊走了進來。
「噢,關於喝啤酒我從不撒謊。請人喝啤酒撒謊會樹敵的。請坐吧,大夫。我
再多加點冰塊。」
狹長的門廊里安置了幾張藤椅和藤條做的沙發。路易斯坐下來,驚奇地發現非
常舒服。在他的左側有一個錫桶,裡面裝著冰塊和幾罐黑萊貝爾牌的啤酒。他拿了
一罐,邊打開邊說:「謝謝。」
他喝了兩口,覺得沁人心脾。
「多喝點兒,」克蘭道爾說,「希望你們在這兒生活愉快,大夫。」
「但願如此。」
「對了,要是你想來點餅干什麼的,我可以給你拿些來。我有一大塊准備好了
的萊特乳酪。」
「一大塊什麼?」
「萊特乳酪。」克蘭道爾的話聽起來有些暗自好笑的味道。
「謝謝了,不過有啤酒就行了。」
「好吧,那我們就只喝啤酒。」克蘭道爾滿意地打著嗝說。
「您妻子去睡了?」路易斯問,一

F. 斯蒂芬金最有價值的幾本書是什麼

斯蒂芬金最有價值的幾本書是:

1、暗夜無星:

《閃靈》是斯蒂芬·金的小說三部曲之一,心理學與靈異現象兩者融合的很好,《閃靈》也是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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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2:三張牌》([美] 斯蒂芬·金)電子書網盤下載免費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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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碼: sazk

書名:黑暗塔2:三張牌

作者:[美] 斯蒂芬·金

譯者:文敏

豆瓣評分:7.9

出版社:上海文藝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3-8

內容簡介:

「黑暗塔」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負盛名的小說,他耗時三十餘年才完成這部史詩般的奇幻巨著。據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爾金《魔戒》的啟示後才決定寫這部歷史上最長的通俗小說的。這個糅合了傳奇、孝友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種元素的系列多年來受到眾多讀者的追捧,在他漫長的創作過程中,許多讀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討論書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節,還有狂熱的「黑暗塔」迷寫信懇求他揭曉謎底,甚至有人稱自己將不久於人世,恐怕等不到這個系列的最後一本出版,試圖以此說服斯蒂芬金提前將故事的結局透露給他。

如果說《槍俠》是一則寓言,「黑暗塔」的第二部《三張牌》更像是都市黑幫小說。在這本書中,羅蘭與他的卡-泰特(即命運組)的兩位成員埃蒂和蘇珊娜會合。

作者簡介:

一九四七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後在緬因州州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畢業後因工資菲薄而走上寫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後,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部短篇小說。其作品是近年來美國暢銷書排行榜上的常客,還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有超過百部影視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說。他因此被譽為「現代驚悚小說大師」。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嚴重車禍,僥幸大難不死。在康復後,他又立刻投入寫作。二○○三年,他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的「傑出貢獻獎」橡帆。其後巧如槐又先後獲得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和美國推理作家協會「愛倫坡獎」的「大師獎」。

在斯蒂芬‧金的眾多作品中,以歷時三十餘年才終於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為壯觀,也最受金迷推崇,書里的人物與情節,散見於斯蒂芬‧金的其它小說中,堪稱他最重要的作品。《杜馬島》是其二○○八年出版的新作,被評選為第二屆黑色羽毛筆獎「年度暗黑小說」,並獲得恐怖小說界最高榮譽——斯托克獎。

目前斯蒂芬‧金與妻子居住於緬因州。

H. 史蒂芬金小說TXT格式的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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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經典系列》是2016年9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斯蒂芬·金(StephenKing)。

I. 如何理解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跳特》

第一次看這篇是在《史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里,後來也是和其他看過的人交流,才知道它之前被譯成《思動》,一個扣題,一個意味深,覺得都很好,看SK的故事總是需要反反復復地琢磨,這篇也不例外。你說的這個感覺其實就是SK想營造的效果,試想一下有什麼比科學中出現的意外更讓人好奇卻又恐懼的呢?想想爆炸的宇宙飛船,想想《地心引力》里九死一生的宇航員,總之我是試想一下自己是他們就害怕的不行,這個故事其實抓住的就是這種心理,為什麼主人公明知道過去已經有人被「永恆」嚇瘋了還故意逃避麻醉想要體驗一下?也是因為這種心理,所謂「永恆」,我覺得它並不只是一片空白,這片空白只是想掩蓋人在永恆中的看似毫無變化。其實在「永恆」中,人的思維會延伸出去很久很久,這就造成了一個人看起來是個孩子,但是卻有老者的思維,細思極恐 所以,你以為跳特是白跳的嗎?

J. 斯蒂芬金的最好看的小說是什麼,高分求解,知道的請列舉

他先是喜歡寫,然後賺到了錢

/傅月庵
史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

1954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畫。在母親的鼓舞下,創作了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所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褲亮開啟了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了。

不同的人生階段里,這種關於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面貌出現。「退稿」當然是其中的一種,但不嚴重。對於一個以寫作為樂的14歲的青少年而言,牆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無法負荷重量而掉了下來,充其量換一根更長一點的就是了。類如「寫得很好,但不適合我們。你很有才華,再加把勁吧!」的退稿注語則讓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無窮,前途無限。

一生最愛是恐怖

真正讓人焦慮的是,他自小就對公認有助於「精神向上提升」的優良課外讀物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The Amboy Dukes)、頌液……無甚反應,吸引他廢寢忘食鑽讀、趕場的書籍和電影,幾無例外都是關於火星人、吸血鬼、僵屍、盜墓、活死人、蛇發魔女、開膛手傑克……這種直到今天還是被教育人士視為「兒童不宜」的「低劣」創作,並且要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讓他感到興奮滿足。寫作反映人生,你讀了些什麼、想了些什麼,動之於心,很自然形諸於筆,尤其對於中學八年級生而言。

1961年某月的某一天,史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認為最精彩無比的彩色恐怖片《陷坑與鍾擺》(The Pit and the Penlum,根據愛倫坡短篇小說改編。)改寫成小說,自編自印,帶到學校去兜售,一個上午便賣了36本,現賺九塊錢,成了他的「第一本暢銷書」,也讓窮苦人家小孩的他,大受鼓舞,深感「錢」途有望,更多零用金終於不是夢。下午兩點鍾,他被叫到校長室,校長要他把錢退還同學,還訓了他一頓:「我真搞不懂,史蒂芬,你明明有才華,卻為什麼老愛寫這些垃圾東西,白白糟蹋天分呢?」史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錢,卻不認輸,那年暑假,他又自寫自編自印了個《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賣一場。然而,賺足了零用錢的他,內心還是感到羞愧,耳邊不停浮現校長的話: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

此後20多年之間,這些話成為史蒂芬‧金揮之不去的陰影。他還在寫,且割捨不下「這些垃圾東西」。「寫作是一種塗鴉。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野純物像一個濾網,網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可以流過你的濾網,而且一點困難也沒有。你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在我的濾網中通行無阻。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去轉換這些堵住我們思想濾網的糟粕,最後會發展出某種才藝來。」成名之後,史蒂芬‧金曾經這樣解釋他的寫作嗜好,他的思想濾網流不過去的,就是「恐懼」這件事,這是天性,所以他愛寫,也幾乎只寫「恐怖小說」。

一生最愛是恐怖,聽起來似乎有些病態,許多人也認為這是史蒂芬‧金在嘗到甜頭,靠著嚇人賺得億萬家產之後的說詞,根本是嘩眾取寵的一派胡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我們若以「恐怖小說」跟「寫作」來代替「道」跟「仁」這兩個字,再用這段話來形容史蒂芬‧金的這一生,則雖不中亦不遠矣。

我知道我有多認真

1973年的史蒂芬‧金:大學畢業二年,27歲,已婚,眼鏡鏡片越來越厚重,卡其褲已快裝不下日益向外擴張的啤酒肚。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職,卻入不敷出,暑假裡還得到洗衣工廠打工,老婆塔比莎(Tabitha Spruce)則穿著粉紅制服在甜甜圈店裡當服務生。全家人住在一輛拖車里,電話被斷線了,更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別克」車。他終日擔心會有額外的賬單,也被教學跟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樣,史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艱難,他還是在寫作,還是在投稿,而且,還是寫恐怖小說,書桌抽屜里隨時躺著5、6份未完的手稿。「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老校長的這幾句話,想必也曾浮現在他的腦海之中,不過此時的他大概無暇顧及這些了。畢竟,有時候「垃圾」被錄用了,額外的稿費收入總會帶來意外的歡樂。全家大吃一頓、多買些日用品、帶耳朵有問題的女兒去看早該看了的醫生。這有什麼不好呢?他真正擔心的是,眼見而立之年即將到來,自己到底能不能成為作家,靠寫作維生呢?

人的命運難說,事後回想,一個小動作,往往決定了一生的走向。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終認定史蒂芬‧金有才華,寫作絕不是浪費時間,總是鼓勵他多花時間在寫作上;要不是她從字紙簍里把已經被揉掉《魔女嘉莉》(Carrie)草稿給檢了回來,抖掉煙灰,攤平開來閱讀,還貼心地對老公說:這個有搞頭,你一定行的!其實史蒂芬‧金能否掙脫金鎖走蛟龍,平地一聲起高樓?只怕還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麼說,1974年,《魔女嘉莉》(Carrie)出版已經是一個歷史事實了。這本書像個實現了的「美國夢」,讓史蒂芬‧金一鳴驚人、一飛沖天、一夜成名,也造就了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一位暢銷書作家——接下來,他將花三十年時間,以只手之力,開創出「社會恐怖小說」(social horror fiction)這一類型閱讀,與安‧萊絲(Anne Rice)、狄恩‧昆茲(Dean Koontz)、彼得‧斯陶伯(Peter Straub)、約翰‧法瑞斯(John Farris)等人共同鋪設出一條寬闊的大道來。

《魔女嘉莉》預付版稅僅2500美元,暢銷之後,光平裝本版權就賣了40萬美元,他拿到一半的20萬,等於31年的教書薪水。史蒂芬‧金時來運轉,終於發了!能夠無憂無慮,全心全意做他愛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奮了。此後三十年裡,每天一大早,他就起床,坐到打字機前寫作,至少要寫個1500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國慶節、生日和聖誕節這三天停筆歇息(後來他承認,這是為了找話題才這樣說的,其實一瘋魔了,這三天照寫不誤!)。「我不斷地寫,因為我做這個最在行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了解他們為何有某種興趣和感覺,我只是放縱它們。」「當我坐在打字機前時,我知道我有多認真。」某次接受訪問時,史蒂芬‧金曾這樣說道。

到了1982年,短短8年中,他已寫出10本小說,本本賣錢。1985年之後,速度更快了,曾在15個月內,連續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它》(It),厚達1138頁,重逾三磅又七盎斯半,簡直是書市大忌,但照樣「嚇嚇叫」,獨占鰲頭,暢銷百萬余冊。1988年,他曾有四部小說同時登上暢銷書排行榜,成了美國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個八十年代裡,史蒂芬‧金可說攻無不勝,戰無不克。據統計,這十年裡,美國大大小小最暢銷的25本書里,他一人就包辦了7本,當真空前絕後!

版稅之外,從第一本小說起,史蒂芬‧金的另一筆財富就是來自影視收入。由於他實在會講故事,且驚悚懸疑還帶著血腥殺戮的內容,又格外適合改編影視,因此幾乎每一本小說都被搬上銀幕,讓八○年代過著相對太平卻也單調日子的美國民眾,獲得了刺激的宣洩。有人曾私下統計過,1990年秋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史蒂芬‧金同時有一部小說在電視播出,兩部小說在電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攝中。其利益之龐大,可想而知。事實上,今天我們所熟知的好萊塢工業與出版市場緊密結合,「小說還在寫,電影就說好會開拍」的這一生產模式,幾乎就是由史蒂芬‧金始作俑者,再經過約翰‧格里遜(John Grisham)、麥克‧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這幾位暢銷天王發揚光大而確立的。

史蒂芬‧金寫得快又賣得好,名利雙收,出版等於印鈔票,昔日戲言富貴事,今朝都到眼前來。然而,他似乎又焦慮起來了。本來就愛喝兩杯的他,到了1985 年,酒癮、葯癮紛紛上身,不但酗酒,還吸食古柯鹼。這是為什麼呢?「成名癥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壓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史蒂芬‧金在此時期的出書質量來看,大約都不成問題。只怕還是隱藏在意識底層的,「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如影隨形,如蛆附骨,老校長的魔咒還在蠢蠢作祟著。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

1982年,史蒂芬‧金已經接連寫出《午夜行屍》(Salems Lot)、《幽光》(The Shining,又名《鬼店》)、《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狂犬庫丘》(Cujo)這些轟傳一時的叫座小說,聲名大噪,隱隱然具備「暢銷霸王」氣象之時,他卻出版了《四季奇譚》(Different Seasons)。這一本書,頗出讀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個中篇小說組成,前三個與恐怖幾乎沾不上邊,最後一個雖頗驚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鮮血滿地滾流相較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關於這本書,史蒂芬‧金後來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書都多。」「也許一生再也不會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書了。」為什麼要花這么多精神?為什麼再也不會有第二本了?問題的答案還是得從這本書里去探索。

史蒂芬‧金在《四季奇譚》的〈後記〉里追述,當他出版《魔女嘉莉》後,又寫了《午夜行屍》(Salems Lot),編輯替他有點擔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為「專寫恐部小說的作家」。史蒂芬‧金對這事看得較輕松,要他等幾年再說,原因是「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賺錢」。言下之意,當然是指他還會轉型的。後來,《幽光》又大賣,編輯更擔心「定型」問題了。史蒂芬‧金卻還是一派輕松,認為被定型也無妨,「如果讀者喜歡,我就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等到《四季奇譚》出來了,他的編輯還是在擔心,重點卻不一樣了:「我看裡面大概沒有一篇是恐怖故事的了。是不是?只要一篇就好。」「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好極了!還有那本新小說——」「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這才對呀!」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清楚說明了市場的力量正一步步把史蒂芬‧金給「定型」下來。卻也說明了,就算一生最愛是恐怖,就算寫了8年10部小說,本本暢銷之後,他還是有些疑惑,無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寫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費時間」?這種焦慮,透過書中公認史蒂芬‧金的化身,也就是敘事者戈弟的口中說得很清楚:「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我的小說看來近似神話,因此時常被視為荒誕不經。……我想知道我所做的這一切,是否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杜撰、捏造的小說致富,這算是什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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